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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利用规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0:05: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家土地利用规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国家土地利用规划

第1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规划控制;土地利用目标

Abstract:Analyzing and discuss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and planning control issues and put forward some personal view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planning; planning control; land use objective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内涵和意义

1.1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内涵

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是指在土地利用与管理过程中,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和公共干预手段,透过规划控制机制,在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内,通过编制和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将各种土地利用活动限定在规划所规定的方向和范围以内,以达到保障社会整体长远利益的目的,实现预期的土地利用目标[1]。

1.2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意义

从土地利用规划的产生看,1944年英国城乡规划部出台了名为《土地利用的控制》(The Control of Land Use)的白皮书,指出土地利用规划是“提供正确的土地使用”计划的技术性工作。它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对各种土地开发行为在用途、强度和布局等方面进行规定和限制,从而规范个体的土地利用行为[2]。一般的,土地利用决策就是决定土地利用的方式、数量和位置。将规划看作土地利用控制的重要手段,已为许多人认可。早在1939年,Tugwell就将规划视为美国权力建构中的“第四种权力”,即与立法、司法和行政相平行的国家建制[3]。在这种意义上,土地利用规划被看作是依据社会利益融合进市场经济的运行,并对个体的土地利用利益进行约束的过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大量土地利用的需求来自于民间部门,因此必须把这些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土地利用需求相互协同起来,并统一到与区域发展的整体目标相一致的方向上;也必须将各个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协同起来,以避免产生相互的干扰和由此而带来的利益抵触和消耗。为了避免只有极少数投机者从土地利用中获益,而大多数土地所有者、开发商和居民的利益受到未来土地价格波动、环境质量恶化、缺乏公共设施等损害的问题,需要建立一整套未来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事先协调的行动纲领。惟有土地利用规划才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既是政府控制土地利用的依据,也是实现土地利用控制的重要手段。

2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控制的现状及内容

2 .1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控制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也是人口对土地产生的压力最大的国家。保护耕地一直是我国政府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我国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已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和控制,其现行的土地利用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计划管理和用地审批管理等构成,这些控制体系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率,属于具有一定约束机制的刚性控制。

我国在过去几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中,分别确立了以保护耕地为核心,合理确定城镇及其他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制度;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以保护耕地为目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对土地的微观使用行为进行控制的用地分级限额审批制度;以确权、登记、发证为核心的产权产籍管理制度。这种全国范围的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刚性体制,对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筹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在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着严重缺陷,在土地利用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土地利用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失控状态,土地资源未得到有效配置,耕地未受到保护。与此同时,由于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健全、法律地位不明确、编制工作滞后、规划实施不落实,导致土地利用规划还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在宏观上对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在微观上对土地使用者行为进行规划、约束的作用[4]。

2.2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控制的内容

综合前几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实例研究,不难看出,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十分典型的刚性控制规划。以下本文从规划的体系、指标、布局、管制和管理等方面分别介绍其刚性控制的具体内容。

2.2.1规划体系

在明确的规划战略思想指导下,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具有一定的刚性。由于在不同层面,政府的职能和地域空间尺度都有所不同,各级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的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在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规划体系中,从上至下,规划任务和内容由宏观逐渐向中观、微观转变。全国规划、省级规划等高层次规划要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产业与空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发展。市级以下规划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与上级规划雷同,内容更贴近本级政府负责的领域。

2.2.2规划指标

前几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思路是“以供给引导需求”。这里的供给指的是上级下达的指标,而“引导”则在规划的实际编制过程中具有指令性。指令性指标主要是指国家从全局和长远出发,为确保土地资源安全,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区域平衡的方法编制和分解下达的作为法定义务必须执行的土地利用数量和结构指标,它是土地利用规划刚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规划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指令性指标的编制必须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而且要有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保证其逐级落实。

2.2.3规划布局

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应遵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等空间规划的用途分区,针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考虑和布局。譬如大型水利、交通、能源和生态工程的建设会对土地利用产生深刻影响,主要体现在诸如城市边界扩展、区域用地结构变化、土地生态和土地利用效益改变等方面。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布局在土地利用中起着骨架作用,一旦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安排发生变化,整个规划布局方案将发生变化具有一定的刚性。

2.2.4规划管制

规划管制包括土地用途管制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譬如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土地管理制度,它是国家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做出对土地使用上的限制和对土地用途转变的许可、限制许可或不许可的规定,并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其内容包括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用途管制规则两方面。土地用途管制的主体、客体、目标和手段等基本构成要素都具有固定性和法定性。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及其制定的用途管制规则具有很强的刚性,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依据。

2.2.5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实施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不仅要在事实上合法,而且要在程序上合法。这就要求规划管理程序具有法定性和较强的刚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修编、局部调整,都必须依法报有法定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管理程序保证了规划思想、规划目标、用途管制制度等规划刚性内容在规划管理各个环节上得以具体体现和落实。

3土地利用规划弹性控制的理论内涵与应用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在用地数量、用地结构、利用方式等方面的全方位预测安排。因为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及规划主体的主观非理性,所以面对以往以绝对刚性为主的规划体系,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应用弹性思想来制定弹性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3.1土地利用规划弹性理论内涵

规划学中的弹性是指规划思路、指标体系和具体指标数值对不确定性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规划与市场之间存在一种互动的制约的广泛关系,规划对市场具有诱导、调控、规范和拉动作用;市场对规划则具有主导、决定和导向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弹性理论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规划的弹性是一种动态的思想,面对规划中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非理,这种动态思想使规划更好地适应变化②规划的弹性是一种协调的思想,规划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各种因素间都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不断的博弈,有利于规划各方的协调发展;③规划的弹性强调规划各方选择的多样性,包括规划工作者与参与者、规划的目标、规划的技术方法等,面对难以预测的未来世界,弹性理论认为,在多方参与之下制定多种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有利于使规划不断促进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3.2弹性规划控制的应用分析

弹性规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20世纪60年代,法国、德国(西德)等国家就开始探讨弹性规划方法论,同时编出若干不同的方案,供决策部门评价选择。将弹性控制理论应用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是为了适应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型规划转变为行政手段和价格手段并用的市场型规划,最终使原来过于具体的刚性规划转变为应变能力较强的弹性规划。

由于规划中的弹性是相对于刚性而言的,土地利用规划弹性理论主要针对原有规划缺乏灵活性、过多限制与约束的缺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实施的弹性土地利用规划。当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规划编制者有必要认识到规划和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即一方面规划对市场起着导向性、调控规范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对规划起着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

弹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思路是: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并存,有机协调,适时适度,强调规划思路及指标体系对随机性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土地资源的用途配置与市场需求相一致时,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优状态,因此弹性规划在以数量为基础的同时,也要以价格为基础。综上所述,以数量为基础的规划方式是以资源配置影响市场的价格变化,而以价格为基础的规划方式则是以市场价格影响土地资源的数量配置[5]。

在编制弹性规划时应注意确定合理的弹性期限(不规定规划实施时间,只说明规划要达到的目的)、合理的弹性度(依据政府和当地实情编制规划目标的高、中、低方案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弹性方案的上下浮动区间),要对同一地区编制若干个不同程度的符合规划目标的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加以选用,最后制订与弹性规划相配套的弹性发展政策和实施计划。

4刚性与弹性规划控制的实现途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是指土地利用规划为了合理利用各类用地,认真贯彻落实我国的基本国策而具有的固定性和强制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弹性,是指土地利用规划为了适应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而表现出来的灵活性和可变性。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需要探索“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强规划的应变能力。

5结语

土地利用规划的刚性与弹性是矛盾的统一体,规划必须在保持一定刚性的前提下,具有适度弹性。只有刚性与弹性能够得到有机的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才可能在实现国家对土地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才能保证各级各类用地的规范与合理,土地管理部门也才能进行更为有效与规范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颜丽杰,《城乡规划法》之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的分化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困惑与出路,城市规划,2008(11):46-50

第2篇

关键词:利益主体;土地利用规划;Mendelow理论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土地资源规划管理,以实现国土资源最优化利用。随后各地区在土地优化配置的理论下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在实际管理中,管理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其中依然存在多种问题。部分学者认识到,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大背景下,必须结合人地关系理论、公众参与理论等多种社会科学,正确认识到围绕在土地利用规划周围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协调各方面关系,实现利益主体与土地利用的统一。

一、利益主体理论

1、利益主体理论的产生

利益主体理论最早出现在1927年,随后几十年的发展中,Freeman于1987年将该理论运用与实践,他认为:利益主体是利益相关者的代表,而利益相关者,就是会对组织(或个人)既定目标产生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各个组织(或个人)在各项工作中必须要考虑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实际诉求,有利于确保决策(管理或动作)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在兼顾多方利益的同时,通过协商、参与,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1]。

我国对利益主体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1998年,周业安、杨瑞龙先生首次将利益主体理论应用在研究中。近年来,利益主体理论在我国获得发展,已出现在市场营销、企业管理、旅游合作等领域中,取得显著成果。

2、土地利用规划背景下利益主体研究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个人之见的协商、配合,本文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背景下各个利益相关者进行统计,具体结果见表1。

表1 我国土地利用背景下利益相关者统计

组织类型 具体统计细分

政府部门 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其他行政部门(如环保部门、城建部门、交通部门等)

社会个人与组织 规划地区内居民、规划地区内的企业、规划地区内的各个社会团体或协会、规划地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各个生产单位(或个人)

外部环境

自然环境(区域内的自然景观、农作物、自然天气特点)

经济环境(区域内社会生产情况、建设生产情况)

社会环境(区域内居民、单位、社会团体)

文化环境(区域内文化风俗、等)

从表1可发现,政府部门、社会个人与组织、外部环境是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的三个最主要因素,上述三者就是利益主体。

3、利益主体的二维分析

本文以Mendelow的权利――利益矩阵分析三者之间的利益诉求。首先,利益主体都有最高目标,即保证土地利用规划能满足自己的实际诉求。然而实际诉求反作用于利益主体,利益主体之间的诉求不同,规划过程中所反映的诉求信息出现偏差;其次,利益主体都期望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回报,而诉求偏差导致最大回报目标之间出现偏差,利益主体之间的实际投入必然不同;最后,利益主体希望获取最多的土地规划利用信息,而实际信息获取存在不同[2]。

二、模式构建

土地利用规划中不但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利益诉求,更会间接影响国家决策,因此为实现利益主体与土地规划利用之间的和谐统一,必须妥善处理多方面关系,从多方面角度思考问题,以“利益影响”与“实际影响”两方面进行分析。

1、模式构建原则

(1)自然与人文统一的原则

土地规划利用会影响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规划区域土地的使用问题,土地是规划的核心问题。土地作为自然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规划必须要考虑自然环境要素;然而“规划”是人的进行生产的重要途径,在“规划”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人文”特点,因此,冲长远利益出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自然与人文的统一是首要原则。

(2)国家与地方的统一

地方政府是国家形象的代表,但在关系理论中,地方政府与国家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利益要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出现“先地方,后国家”的情况,优先考虑本地区发展,忽视了国家利益。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要以国家长远规划、发展为前提,在满足国家建设需要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地方建设问题。

2、模型构建

从利益主体的实际利益诉求来看,模型构建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要求

(1)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表达

基于利益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以各个利益主体为出发点,通过各种形式统筹多方面利益主体的诉求。首先,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的方式保证各个利益主体能充分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居民、组织团体的利益诉求,由于两者的诉求不明显,实际利益有可能受到忽视。实践证明,当忽视居民、组织团体的利益诉求时,会导致两者出现不配合、非正当的抵抗情况,不利于规划计划的实施。其次,以国家利益作为最高诉求标准。国家利益是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集中体现,必须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统筹管理各方面利益。最后,处理地方政府与企业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

地方政府与企业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是现阶段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最主要的主体利益关系,由于两者涉及的范围广、利益层次多,导致两者的利益关系复杂多样[3]。

(2)规划团队专题技术研究

规划团队是专门从事技术研究并提供决策依据的单位, 在土地利用规划利益主体分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团队通过收集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性数据, 通过各种研究方法讨论规划区人口、土地需求量、土地供给量等实际问题,分析、编制各项规划专题,并为土地利用科学宏观布局、调控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以达到持续、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对规划团队而言,必须要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与技术手段;同时能认真听取、分析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将具体利益诉求置于规划方案之中,实现利益由“抽象”到“具体”的转变, 在技术可行性基础上提高可实施性。

(3)初步方案反馈

规划团队在全方位考虑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之后,可以此为基点拟定规划方案,之后将方案以专题研究报告(或技术分析报告)的形式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反馈给各利益主体, 保证方案能够得到多方协调论证与沟通。通过利益关系信息之间的传递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地沟通,反复斟酌多方对方案的意见,并再次获取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及意见。

(4)利益矛盾提取

“经济人”的思考是每个利益主体必须经历的思想行动,这一现象导致规划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利益冲突。如何规避利益冲突就成为规划团队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属,在遵守“三个”的原则下,必须发挥其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作用,通过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规划方案设计实现对各方利益的协调、整合与制衡,实现最佳利益平衡点的获取。

三、总结

土地利用规划是社会公共项目决策的重要体现,因此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必须要综合多方面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现阶段,很多学者都在尝试在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汲取营养, 通过引入相关理论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了多角度研究。研究发现,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复杂、利益关系变化多样,本文通过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针对构建的土地利用规划新模式, 本文提出以下方面的思考。

(1)本文主要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决策阶段中,利益主体(与相关者)的不同诉求层次并提出构建相应模式的具体措施,在本次研究中,规划实施管理阶段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提升实施管理水平,才能保证规划有效实施[4]。土地利用规划阶段中多个利益相关者与其利益诉求具有明显差异性,同时不同利益主体在规划编制中的实际贡献也有所差异。因此,把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于实施管理阶段应该还有待深入研究和探讨。

(2)从本次研究中发现,规划团队的作用十分明显,他不仅是规划的研究者, 也是利益关系的协调者。但在现实中,规划团队是受托于政府部门,因此在实际研究、分析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偏向政府利益方面的决策。如何实现政府利益与多方利益的统一成为今后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程久苗.基于利益相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决策机制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生论文,2011, 5:23-29.

[2]黄旭,特吉奥・斯皮德.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利益主体及其行动策略[J].国际城市规划,2013,12(08):13-19.

第3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公众参与

1、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基础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还处于雏形阶段,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和要求,因此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构建适应中国国情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是当务之急。可持续发展理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从环境角度衡量规划实施后资源的可持续性,提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减缓、补救措施或替代方案,为最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环境依据,并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可持续发展理论是规划环境评价最重要的理论基础。

可持续土地利用理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是1990年2月在新德里由印度农业研究会(ICAR)、美国农业部(USDA)和美国Rodale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的首次国际土地持续利用系统研讨会上正式提出的。可将其定义为“不断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力,满足当代人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可持续土地利用理论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的正确实施提供重要的指导。

2、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1一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一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规划分析,即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的关系;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等;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方案(含替代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预测和评价不同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及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各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篇章或说明。

2.2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结合一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我们将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上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进行资料搜集与分析工作,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主要收集包括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草拟并制订替代方案,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编写报告书阶段,编写报告书、篇章或说明。

下面着重分析第二阶段。①土地利用规划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的识别及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土地承载着人类的各种活动,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利用活动有关。同时,区域的环境问题是多种类、多样式的,包括水质、大气、噪声、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等。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可能影响或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累积性的环境质量问题。

3、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

3.1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过程,就是要在众多的原始数据或评价信息中筛选较为灵敏的、便于度量的及内涵丰富的主导性指标作为评价指标。在选择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无论是引用或者研究发现,都应该遵循如下原则:①科学性,即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该具有明确的科学内涵、较好的度量性,便于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比较;②综合性和主成分性,即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相应项目联系,做综合性分析考虑,同时,指标体系须具有一定的主成分构成,即具有代表意义的、内涵丰富的指标;③可操作性,指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从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相关部门资料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现有资料中获取,便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使用;④动态性,即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复杂性以及公众参与反馈信息的不断补充,指标体系应该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以满足发展需要。

3.2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指标体系可以分为3个层次:总目标层,即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目标层,即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找出的环境主题和环境目标;指标层,即具体反映环境目标的多项指标,包括对土地利用方式产生的、用以反映某区域生态质量状况的指标和衡量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

3.3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其评价技术方法也同样是出自于战略环境影响的评价技术方法体系。

4、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的相关建议和举措

4.1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环评的空间体系

不同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和所针对的问题不同,与此相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也有不同的内容和评价指标体系。为此,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体系的建立是首要问题。土地利用规划通常分为3个层次,即国家级、地区级和地方级,分别对应着国家的战略性问题、地区性问题和跨地方方案、地方的具体项目。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层次性与此基本对应,因此,建立科学的与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体系相对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空间体系非常重要。

4.2开展一种“决策前评价”的工作模式

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初始阶段,借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利用比较熟悉的评价方法和程序,使得规划环评容易进行,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规划环评实行的依然是“决策后评价”,即决策方案大体确定之后对其进行评价。由于集中在决策审批前的一段时间内进行,这种方式仍然是被动式的评价,会直接影响环评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我国规划环评发展的初始阶段,应该促进“决策前评价”的发展模式。

4.3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研究

只有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大量的案例分析(尤其是国家级区域的规划环评),才能建立既科学又有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试点研究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较好的方法。针对目前规划环评的研究多侧重于方法和技术路线的理论探讨,案例多为地市级区域的现状,吕昌河等从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角度出发,构建了适合全国和省级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与生态影响评价指标。

4.4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工作量很大、形式单调、分布范围广,因此,公众参与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费用高,加之要收集的信息量大,公众一般不具备完整的知识背景、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其中很难发挥真正的作用。针对这些问题,要让不同的公众代表参与评价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形式,实现信息的畅通无阻,切实发挥公众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克宁,栗滢超,陈伟强等.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思考[J].资源・产业,2005,7(1):39-43.

第4篇

村级土地利用项目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针对的是新农村建设背景以及现代土地管理要求,而项目的提出主要就是解决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整的问题。国内对于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编制意义已经投入研究,一方面,部分学者对乡村产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等进行了深入探索,主要论述的观点也是围绕规划编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展开的。普遍认为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的生产项目和经营管理项目,提高整体规划结构的协调性和融合度[1]。另一发面,部分学者从土地利用规划结构的特征和缺陷出发,对整体研究机制进行分析,集中阐释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项目的实际意义,并且要强化规划管理的力度。

渠甲源等(2010)提出,在实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过程中,要保证土地利用规划按照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协调发展、统筹管控、生态保护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

陈荣蓉等(2014)提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要坚持“三遵守和三突破”,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集中遵守耕地保护红线、上级土地利用规划不超标以及集约化利用耕地。而三突破指的是,要有效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突破传统建设模式、突破传统统筹城乡兼顾模式。

郑健(2010)提出,在分析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深度贯彻落实合理化利用以及深层次保护的原则,确保能顺应国家政策要求,提升利用效率。

赵立强(2013)指出,以浙江省山村试点为例,在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立过程中,要确保规划的衔接性,提高差异性和特色化。

邓伟(2010)指出,以重庆市乡村试点为例,在相关规划结构研究过程中,对规划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大比例尺数图以及城乡统筹规划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切实维护整体管理项目的实际要求,从而建构规划刚性和弹性的结合框架。

2 新农村建设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存在的问题

在对相关研究项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研究学者尽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也存在一些疏忽的问题和分歧[2]。

第一,在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具体内容的讨论方面,相关研究人员就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受到农村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另一种则会受到相关部门下设行政命令的影响。正是由于总体规划内容存在相左的意见,因此,整体落实情况弹性不足,但是刚度过度[3]。

第二,在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定位方面,有部分学者认为,在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划分时,将其列入详细规划,将总体规划进行分类细化和落实。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市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总体规划内容较为相似,需要将市级、县级规划进行整合。

第三,在对实证项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作者对其进行了实证研究,更多的学者还是总政策、理论等方面进行分析,这就导致研究内容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存在差异[4]。

3 新农村建设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优化路径

3.1 ??建更加有效的理论研究模型

相关研究部门需要对理论体系进行深度分析和集中管控,特别是村级土地规划利用项目会对整体规划产生影响,甚至发生冲突,因此,村级土地规划项目要结合法定规划要求,建构更加完整的运行体系,顺应政策和法律规范,确保管理模型和运行机制贴合实际需求。

3.2 确保研究结构的连贯完整

在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进行阶段性分析,要对全局性和持续性进行统筹管控,提高规划性和关注度,切实维护编制结构、论证结构、监督维护结构和反馈结构能形成良好的动态研究机制,确保其能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进行全面认知和综合理解,从而积累更多的项目运行经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要保证管理项目的全局性和持续性,确保管控要求和管理项目之间能形成协调统一的结构。

3.3 协调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划

要想深度贯彻落实有效的城镇化运行要求,就要保证政策配套机制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农村建设项目和城乡发展之间的有效性,也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例如,要针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历史文化景观保护问题、农民城镇化利益等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并且进行进一步探索和研究[5]。

3.4 高度重视研究中的实践过程

在研究村级土地利用管理规划项目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实践的重要价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运行计划,在对比和总结的同时,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提高公共参与热情的同时,建构更加完整的项目规划,协调发展后对运行结构和收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5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若干问题;有效策略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632154

现阶段,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高楼大厦、建筑房屋的建设,使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稀有,因此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优化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减少土地资源利用不当而诱发的环境问题发生。

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涵和问题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指在可持发展思想指导下,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实施后可能诱发的一系列环境影响进行辨别和分析,从系统上进行评价和预测,将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发生率降到最低。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不良环境的影响,起到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但在实际评价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过渡的耕地开发会引发水土流失、山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土地资源利用不当会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城市化土地资源的过度使用导致农耕地减少等若干问题突出 。

2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操作流程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属于一项系统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面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还是应该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1 建立相应的指标

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中建立相应的指标可以分为3个不同的层次:指标层。这主要是指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中具体反映的生态环境指标;标准层。主要是指很据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各项标准开展工作;环境层。这主要是指土地利用规划中可能涉及的一系列环境指标。由此可见要想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操作流程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指标,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2.2 具体操作阶段

熟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操作阶段是开展整个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前期准备阶段。这主要是指搜集土地利用规划的一些详细资料以及当地环境发展的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分析,然后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方案和指标。资料中一定要包括水土流失情况、土地荒漠化情况、耕地占地情况、湿地保护情况等多方面的内容。开展工作阶段。这主要是对当前制定的方案进行逐步实施和考察,对于方案中不合理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出现环境破坏的现象发生。书写报告阶段。这主要是指对实际土地利用规划报告进行书写和整理,使制定的方案更加规范。除此之外,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实际操作人员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熟练掌握每一个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2.3 坚持重要原则

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层次性原则,主要是指国家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分为地市级、县区级2种,每一种层次都是不同的。要根据地域的差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进行评价;科学性原则。这主要是指在实际评价的过程中,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和整理,这也是进行评价的重要原则,同时还要利用互联网技术等先进技术,将海量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然后进行系统整合,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多样性原则。主要是指利用多种评价体系进行统一的分析和整理,同时要借鉴各地先进的管理和评价手段综合分析,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基础上实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优势互补。

3 结束语

在我国土地资源锐减、环境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它不仅能够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还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指标、熟练操作流程、坚持重要原则,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解决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的若干问题,从而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总之,构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体系、解决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若干问题,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党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三者的共同努力。参考文献

[1]袁维,张安明,王丽果.我国土地利用效益评价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12(01):24-26.

[2]逄忠臣,冯仁德.基于PSR 框架模型的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1(16):131-132.

第6篇

关键词3S技术;土地利用规划;应用

AbstractLand use planning is comprehensive,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land protection,rational use of land is the basis and foundation. 3S technology provides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ns for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land use planning field. Combined with our ongoing new round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introduce GIS,RS,GPS and 3S technology integration,3S technology in land use planning data preparation and processing,planning and prepar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sults-based management at all stages of planning application were analyzed. It is proven that 3S technology in the field of land use planning is very broad.

Key words3S technology;land use planning;application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以各级行政区划为单位,根据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自身的适宜性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农业生产各行业间的用地矛盾,寻求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进行统筹安排的战略性规划[1]。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县(区)级和乡(镇)级5个层次较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在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等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2次大规模地开展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对合理利土地与保护耕地起到了重要作用[2]。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新型产业大量涌现,土地利用需求出现新的变化,为了适应这些形势,我国开展了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S技术

3S技术是GIS、RS和GPS的统称,是集高度发展的空间技术、计算机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及通讯技术的多学科现代信息技术。

1.1GIS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是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和综合分析的计算机技术系统。利用该系统通过对诸多因素的综合分析,可以迅速地获取满足应用需要的信息,并能以地图、图形或数据的形式表示处理的结果。GIS技术有2个显著特征:一是它不仅可以像传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那样管理属性信息,而且可以管理空间信息;二是它可以利用各种空间分析的方法,对多种不同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寻求空间实体间的相互关系,分析和处理在一定区域内分布的现象和过程[3]。

1.2RS

RS即遥感(Remote Sensing),是一种远距离不直接接触物体而取得其信息的探测技术。即指从远距离高空的各种平台上利用可见光、红外、微波等电磁波探测仪器,通过摄影和扫描、信息感应、传输和处理,从而研究地面物体的形状、大小、位置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与变化的现代综合性技术。现代遥感的主要特征是具有多传感器、高分辨率和多时相性。遥感信息的应用已经从单一遥感资料向多时相、多数据源的融合与分析,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检测过渡,从对资源与环境的定性调查向计算机辅助的定量自动制图过渡,从对各种现象的表面描述向软件分析和计量探索过渡[4]。近年来,由于航空遥感具有的快速机动性和高分辨率的显著特点使之成为遥感发展的重要方面。

1.3GPS

GPS即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是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研制的新一代卫星导航和定位系统。该系统主要有三大组成部分:空间星座、地面监控和用户设备。空间星座部分由24颗均匀分布在6个轨道的卫星组成;GPS的地面监控部分由1个主控站、5个全球监测站和3个注入站组成;GPS的用户设备部分主要由接收机硬件和处理软件组成。GPS具有定位的灵活性和高精度、快速度、全天候作业、操作简便、信息自动接收以及存储等特点,已经在地球学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用GPS同时测定三维坐标的方法将测绘定位技术从静态扩展到动态,从单点定位扩展到局部与广域差分,从事后处理扩展到实时动态差分定位与导航,从而大大拓宽它的应用范围和在各行各业中的作用。

1.43S技术集成

3S技术主要完成对空间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信息表达等功能,具有获取海量信息、并能够准确加以储存和处理的特点。其中,RS技术是以通过从高空或外太空收集地表电磁波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识别、摄影、传输和处理来达到对地表现象进行识别的现代综合技术;GIS可以认为是一个关于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统,它能够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完成地理信息的分类和管理;而GPS则是一个实时的、三维空间的卫星导航和定位系统。近年来,随着GIS、RS和GPS单项技术的迅猛发展,促成了3个大系统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强大的技术体系,3S技术已从各自独立发展进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阶段,并且在资源调查、车船导航、环境监测、区域管理、城市规划、商业管理等诸多领域里得到了迅速广泛的应用[5]。但目前3S技术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仍多为单项技术应用。在土地资源管理日趋信息化的形势下,对土地资料的快速、准确获取、空间信息分析、动态监测、图形图像处理和数字制图的要求已变得十分迫切。而3S技术集成正为这种需求提供了科学、适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它不仅可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基础信息,而且可以对土地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2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2.1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有大量的数据信息。在数据阶段,主要包括土地数据收集和土地数据处理2个方面。土地信息涵盖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及其价值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数量巨大、动态性和相关性的特征。其中动态性特征不但包括其周期性,还有渐变性和波动性[6]。传统的通过实地踏勘的工作方法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且需要大量的时间。

随着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的提高和遥感技术向高分辨率的发展,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土地信息的方法将越来越普遍。小卫星遥感的空间分辨率不断提高,IKONOS达1 m,Qui-ckbird达61 cm,都能满足1∶1万比例尺的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通过遥感技术迅速获取的动态实时信息,再传输给GIS,使GIS数据库得到及时更新。通过GIS技术对土地信息进行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件和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土地信息,不但可以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更重要的是明确土地性质、质量,从而明确土地的空间分布,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范围。在此阶段,3S技术在数据收集和处理方面展现了其实时性、准确性以及高效的特点。

2.2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及实施中,需要清查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权属、利用现状,保证地类正确、图斑一致、数据可靠,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要采集、储存、管理大量的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而且数据之间关联复杂,失控变异性强。如果没有3S技术的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依靠3S技术平台,在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库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业务流程,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的自动化管理。利用原有土地信息,分析土地结构,构建各类模型,为土地的评价、预测、结构优化及效益分析提供方法和手段。同时,降低旧有人为进行土地资源分析和决策所带来的主观因素影响,加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3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成果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涉及大量图件、指标等空间数据,对规划成果质量和管理的时效性要求都很高。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成果(包括图件、文本、说明和表格)基本上都是以图纸、文本的形式保存和管理,存在共享性差、利用效率低、形式单一、成果保存难度大等缺点,无论在对公众宣传推广的范围与效果、传播形式与信息获取方式,还是应用灵活性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运用3S技术进行规划成果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为土地规划的动态实施和成果管理提供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手段。因此,为了更加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与数据,提高规划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实际效用,必须综合运用3S技术。

3结语

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性。土地利用规划需要了解土地资源的各种特征和规律,掌握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分布格局。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的信息丰富、量大繁杂,而且多为地理信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空间性、时序性和动态性。离开这些信息,就很难实现立体、动态的管理和规划,直接影响到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GPS技术可以对空间数据快速定位,RS技术利用航天、航空遥感提供的航片、卫星照片等影像资料,能精度较高地定位、定量到地块,直观地判读地面物体特性、资源的现势信息。GIS利用空间数据库技术可以把属性数据的管理完全一体化,存储和分析处理多种性质的数据。因此,3S技术能有效地管理各类地理信息、统计分析数据,并对之进行分析处理,实现海量数据的管理,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信息处理的规范化,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伴随空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3S技术必定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得到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应用,为土地利用规划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科学、有效的研究和实施方法,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作出无可限量的贡献。

4参考文献

[1] 吴次芳,叶艳妹.20世纪国际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及其新世纪展望[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1):15-20.

[2] 秦奋,余明全,王家耀.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J].河南农业科学,2006(3):72-76.

[3] 王振中.“3S”技术集成及其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J].测绘科学,2005, 30(4):62-64.

[4] 周桂芳,朱淑丽,鲁春阳.3S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6,34(23):6342-6343.

第7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利用规划;规划实施;实施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07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持续增长,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带来的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项未来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协调人地矛盾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规划的有效性体现在规划的实施结果上,规划实施评价是检验土地规划是否有生命力的重要手段,是整个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综述已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成果,并以此为基础寻找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研究领域存在的不足,探讨其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协调与管理作用,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已有所显示,但规划中的许多决策和措施还停留在文件及图纸上,并没有变成现实,需要通过规划的实施,从时间上、空间上、措施上作出具体安排,逐项地加以落实,因此,在完成编制规划任务之后,能否很好地组织规划的实施,就成为实现规划目标、发挥规划作用的决定性环节。

一般来说,土地的规划利用包括两个阶段,土地利用规划的具体编制和实施。这两个阶段是相互关联的,缺一不可。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如果只是注重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对具体的规划实施全过程不够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的功能就难以得到发挥。进行土地利用规划,要保证实施功能的具体发挥,两者相互联系,才能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土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相互统一。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实施的有效进行,要保证对利用规划过程进行相应的管理。土地具体利用 的过程中,要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其进行监督,采用多项措施对土地利用的编制计划、土地保护区的具体协定、开发项目的具体审查等进行管理,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动态性发展,对土地的利用规划实施进行综合的管理,这样能保证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保证规划能够落到实处。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进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之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总体的部署和长久的计划,土地 利用规划是进行土地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根据其可以进行具体的土地利用编制工作,保证从宏观控制方面对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把握。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要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对具体的规划内容作出阐述说明,要根据规划的具体指标作出科学合理的活动安排,在规划中,对具体事项的详细执行要表述准确,保证能为具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提供积极的帮助。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关系,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有序地发展;(2)对土地利用实行规划管理是落实“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3)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手段,对土地用途管制,主要是保证土地利用的性质;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则侧重于数量控制。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措施

1.用地审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各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的审批程序要及时不断地完善,保证审批手续的完整,进行项目立项时,对土地的供应量要进行认真地考虑,进行用地选址时,对土地的具体用途要进行了解,保证用地的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的规律,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发展,对用地进行一定的管制,要保证项目用地审批时,按照完善的程序进行。

2.完善土地开发政策措施

进行土地规划利用时,为了保证土地使用的及时策划和执行,要设立相应的土地专用资金,不断地进行土地的整治开发工程,保证花比较少的钱,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最佳的状态,要进行相关的服务创建,保证土地开发中的各项工艺、物料等的提供,保证土地的规划和开发能够按照规划的步骤进行具体的实施。

3.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严格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这样一方面用地单位会从实际经济效益出发,主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另一方面,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又可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经费来源,从而有效保证了用地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实施。

4.土地利用规划检查

土地使用的计划下达之后,要对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跟踪检查,保证其正常合理的进行,保证利用现状与利用规划相互一致。进行土地利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其下达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测,要坚持规划是龙头的宗旨,保证具体的工程实施按照利用规划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保证规划方案能够具体的实施,合理的利用各项土地资源。要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状况进行审核,保证能够及时发现规划中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保证规划编制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推广,保证规划内容能够具体的实现,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策划的监管,要保证用地的合理合法,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制止,避免对土地造成破坏,避免规划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发生,保证土地的合理使用,保证策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理论

规划的本质是面向未来。未来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且其是按照既定的内在轨迹运行的,研究这种既定的内在轨迹将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对规划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的专家学者强调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研究,从非理性、不确定性和弹性的角度补充和完善以往土地利用规划的理性、确定性和刚性理论,从而使土地利用规划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弹性理论在规划实践中的应用可以分为灵活调整规划体系和规划时序;构造弹性发展思路和弹性发展政策;注重规划目标体系的弹性化、规划期限的弹性化以及多目标规划方案的弹性化。弹性规划理论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指导性。

6.土地规划管理方法的不断加强

我国土地规划管理体系与其他国家对比的突出特点表现在管理方法上,有强烈的政府干预和用途管制以及建筑许可制度,其局限性包括缺乏弹性、群众参与度不高。我国现有规划在规划编制上大多是采取指标加分区的规划模式,但现有规划模式刚性有余,弹性不足,传统的终极静态规划忽略了规划过程,在规划背景和规划条件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下无法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与冲击。规划是对于不确定未来的关注,不确定的未来要通过规划不断地被实践校正,因而需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价,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以便于揭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效果的变化趋势及原因,监测相关政策实施的效果,以及规划实施部门及时发现问题,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及相关政策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综上所述,进行土地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保证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保证土地的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的步伐,保证利用的土地能够得到很好的管理,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规划,促进地区经济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坚,许超诣.土地发展权、空间管制与规划协同[J].城市规划,2014,01:26-34.

第8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划实施管理

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历了三轮编制。30年时间里,规划编制的思路、方法、技术手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土地规划研究的时间相对较短,以及国际社会经济形势发生深刻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近15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谈谈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问题的认识。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规划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例外,也是对未来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相对于城市规划来说,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体系产生较晚,一共经历了三轮规划编制,逐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编制体系。第一轮规划始于1987年,是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后编制的,规划目标年是2000年。当时由于客观原因,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第二轮规划的规划期为1997~2010年,形成了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划指标控制体系,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规划体系。第三轮规划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该轮规划充分吸收了前面两轮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

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始于2005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经历了重大问题前期专题研究、规划大纲、规划条文及说明等阶段,其中前期专题研究主要分为上轮规划实施评价、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研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七个专题。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比较早,以苏州市为例,2005年启动规划专题研究工作,2008年完成前期专题研究并获得批复,2010年完成县级规划大纲并获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2011年完成县乡两级规划条文及说明,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规程不够细化,各地的做法不一致

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7日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在过去的六年里,编制规程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调整修改的规范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规程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导致各地都有自己的做法,从而使一些统计数据不便于全省、全国层面上的对接。例如在江苏省,有些地方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建设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新增交通水利用地纳入限制建设区;而有些地方则将现状和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均纳入限制建设区;在江西省,则普遍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主要是公路用地)放入允许建设区。又例如规程中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规划基数转换,但由于规程对于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比较简略,各地在实际操作当中都有各自的标准,特别是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确定的方法比较多,也没有统一的检查标准。

(二)普遍存在对社会经济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的时候,对规划期末的经济社会情况进行了预测,主要是GDP水平、人口规模等重要指标。这些重要指标支撑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里的约束性指标,比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是直接相关的,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预测时候也采取了与GDP相挂钩的方法,因此在对经济社会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下,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的论证也缺乏支撑。例如江西省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由于在十一五期间安远县GDP年均增幅保持在10%左右,根据工业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国内外各地区在工业化发展阶段过程中的经验数据,预测规划期内GDP年均增幅为10.9%。但实际当中安远县2014年GDP为48.8亿元,2015年52.34亿元,从数据上看,增长速度仅为6.76%。又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规划期间GDP增长速度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20%,而实际情况是苏州工业园区2014年GDP增长速度为5.05%,2015年为2.86%,与原来的预测有较大差距。

(三)图数不一致的编制方法给规划的实施管理带来不便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之初,江苏省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底图为“一调”的变更图,文本数据采用的也是“一调”变更数据,后来按照要求跟“二调”进行衔接,因此底图采用“二调”数据,但是文本仍采用原“一调”变更数据,造成了文本和图件图数不一致。在规划文本之外,有一套实际图上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统计数据,文本里除了基本农田数据,其他数据基本上没有作用,这种做法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不便,在平常的工作中容易造成混淆,给后续的实施评估也带来不便。

(四)在增加规划弹性的同时,也增加规划管理的难度

针对上一轮规划执行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新一轮规划注重规划的弹性,采取了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使用、“列清单、留通道”等弹性做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列清单”项目的用地预审和报批通过之后,在规划图上没有相应的修改,造成了新增建设用地或新增交通水利指标在图上和实际上有差别,不利于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缺乏科学的规划理念,单纯地落实指标

新一轮规划在安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时候,往往还是以跟随领导意志为主,用地布局一般都跟着项目走,要求修改规划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不能体现科学的土地规划理念,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原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还是脱离不了单纯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这一局面。例如在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规划修编时为了达到上级下达的林地指标的要求,布置了很多林业用地区,但实地上并不是林地或者规划林地,导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修改触及林业用地区的时候产生矛盾。按照江苏省要求,规划修改涉及林业用地要去林业部门出具证明,但是在林业部门的图上,该块修改地块并不是林地,因此拒绝出具证明,因此影响该地块的报批和使用。

四、对策及建议

(一)针对规划编制过程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编制规程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定义,例如允许建设区内涵,是否包括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若不纳入允许建设区,则后续又会出现矛盾:明明是建设用地,但是却不在允许建设区里。另外要细化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减少人工判读部分,减少可以给地方操作的空间。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精简指标体系。对一些预期性指标如林地、园地、牧草地等,如果规划基数不准确,会导致指标也不准确,为了落实上级下达指标,使规划图的编制不合理,因此需精简这些预期性指标,或者在规程里说明,哪些指标需要图数一致,哪些相应的数据可以统计在指标里,统一检查标准。

(二)加强对社会经济情况的研究,消减规划的不确定性

在对社会经济情况进行研究时,一是要尽最大可能的去收集相关资料,充分的挖掘信息,加强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判;二是要充分利用相关规划例如城市规划的成果,加强对未来人口数量、GDP水平的研究。在对社会经济水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求量的预测,从而更加准确的确定控制指标。建议采取规划滚动调整方法,将较长的规划期限分解为若干短的规划期限,针对较近期的未来进行预测,将远期高度不确定性的规划目标“拉近”到中期较不确定性的框架性规划目标中,再根据近期实际执行情况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较长期规划目标。

(三)加强对弹性措施的研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

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弹性措施的研究,对“列清单、留通道”的项目,在完成用地报批后,也要将这些重点项目范围线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每年年终集中进行更新处理。同时,针对一些未达到列入重点项目清单要求的项目,例如风景旅游区里的一些项目的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安排用地指标、但不落实用地布局,在管理方法上实施台账管理的模式,可以后期再落实用地布局。

(四)推动多规融合,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城市规划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现实当中盲目扩大城市范围、浪费土地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土地利用的突出矛盾。应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个基本规划,除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外,其他规划都应该与土地规划相衔接。在当前开展的多规融合工作当中,应该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以土地利用规划为抓手,整合各类规划的目标,衔接统一规划期限,统一多规编制技术标准,搭建“多规合一”基础平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参考文献:

[1]田志强,沈春竹,卜心国.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5(14).

[2]丁兰.新常态下“多规合一”的难点及出路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6(07).

[3]王群,王万茂.不确定性与土地利用规划[J].中国土地科学,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