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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防治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09:33:36

地灾防治方法

第1篇

【关键词】锚杆格构;治理措施;地质灾害防护;方法

目前地质灾害防治也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且应在“防”灾上下功夫,同时要争取主动,减少灾害的发生。因此,对锚杆格构等治理措施对地质灾害防护的方法进行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研究背景

锚杆格构结构是一种将格构结构梁护坡与锚固工程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抗滑支挡结构,既可以加强深层的加固作用,又可以兼顾到浅层护坡的作用,这种治理措施具有良好的地质防护作用,在工程实际应用中,主要适用于节理发育、坡度较陡、易受自然应力影响而导致的局部小型崩塌、大面积碎落、以及落石的岩土边坡,随着现代工程技术的发展和相关技术的完善,锚杆格构等治理措施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进,这使得锚杆格构梁加固技术成为一种广泛应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工程措施。另外,在应用锚杆格构时,必须要以内力为主,通过倒梁法和弹性地基梁法,根据工程经验类比法,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格构梁设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避免工程治理竣工完成后拉裂或者是损毁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证边坡及保护对象的安全性。

二、锚杆格构的应用

为了确保锚杆格构在工程实际应用中的良好效果,提高地质灾害防护的有效性,在这里对锚杆格构应用进行具体的分析:

1.锚杆格构内力分析

根据工程经验,可以知道锚杆格构主要由横梁和纵梁组成,传统的工程应用中,主要通过将交叉的格构进行简化处理,按照单格梦梁进行计算,以利用弹性地基梁的研究成果进行具体的分析,最终通过锚杆的简化,将其作用于地基梁上的荷载作为已知荷载,但是缺乏统一性,因此,为了方便于格构梁的内力的进一步描述,并进行各个部位称谓的统一,需要将锚杆视为弹性支座,两锚杆之间的长度作为格构梁的一跨,锚杆作用位置作为支座,两支座之间的长度称之为跨距,这样,在实际工程中,锚杆格构梁系统中的各个跨跨距就会呈现相等性,同时,也保持了右悬臂和左悬臂段的相等性。

在工程中,结合大量研究,具体的内力计算可以采用弹性地基模型进行计算,这样,既可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工程的实际要求,为此,在这里可以建立一个关于格构梁的模型,并且考虑到地基与格构梁的相互作用,具体的模型参照以下表格数据,具体如下:

表1 格构梁计算模型参数

根据格构梁模型计算参数以及弯矩的具体的分布图(如图),两支座之间跨中附近存在着一个极限值,而这些极限值能够反映出格构梁的所能够承受的弯矩的大小变化,并且根据这些值的变化情况从而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最大弯矩,从而使得格构更加合理,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结构设计的经济性,若是从受力角度进行分析,就可以知道这就是格构梁上的最优化悬臂段。

2.主要内容和影响因素

计算格构内力时,除了相关的参数值,还与格构梁以及地基影响因素密切相关,以下分别作具体的说明:

首先,跨距的影响。在治理工程中,对于锚杆工程中,锚杆的间距以一般的定值为准,即格构梁为等跨距,在实际工程中,格构梁的跨距以2-5米为宜,变化的规格则以具体的参数和跨距为标准,在建立相应的模型后,经过反复计算,根据不同跨距条件下,得到最优的悬臂长度,通常不同跨距下悬臂的最优长度也会有所不同,且会随着跨距的增大而不断增大,具体的线性表达关系式如下:

其次,跨数的影响。混凝土格构梁每隔15-20m设沉降,而跨距以2-5m最为常见,在建立模型后,仍旧需要通过不断反复的试算,以找出不同距跨距下的悬臂最优长度,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跨数下最优悬臂段长度

但是在实际工程处理中,跨数与悬臂段并不是单调的关系,且数学关系不明显,同时,在实际工程中的取值也非常有限,因此,对于对于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学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忽略跨数对其的影响。

第三,弹性地基泊松比。在地基工程中,弹性泊松比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参数,一般土体的泊松比多为0.3-0.4,岩石的泊松比为0.1-0.3,因此,明确泊松比对格构梁内力所造成的影响,同样,也需要建立相应的模型,且经过具体的试算,得到最优值,但是,在实际工程中,经过大量的计算和研究发现,弹性泊松比对地基变形量所造成的影响极小,为了减少工程计算的复杂性,可以忽略。

另外,地基变形模量。岩土体的变化量的范围相对较大,考虑到锚杆格构工程一般用于土质坡体表面风化破碎或者是土质边坡的岩质边坡较多,尤其是其表现多为残积土、坡积土、全风化碎块石,通过工程类比,其变形模量多在30-200MPa的范围内,为此,经过与其他的参数进行统一分析后,建立相关的数值计算模型,从而得到不同地基变形模量下的最优臂段长度。经过线性回归分析,可以知道,由于地基变形量的变化范围相对较大,那么其对电优悬臂的取值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的公式如下:

三、强化地质灾害的处理

为了进一步确保锚杆格构在地地质灾害防治的应用,必须要对我国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规模大小、危害性以及危险性的大小有一个全面、具体的了解,并且在此基础上,明确地质灾害具有影响因素复杂、灾害强度局部趋势高等特点,有效地应用锚杆格构等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灾害评估系统,组织行之有效的防震减灾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统一规划,根据实际工作,结合工作经验,突出防治工作的重点,并且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采用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办法,避免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影响。

其次,要科学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的评价与区分,尤其是对于灾害程度为重度以上的危险区,要积极展开地质勘查评价工作,并根据勘查评价结果,确定实际监测的部位,建立相应的灾害预警系统,将学校、医院、居信区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或者是有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等重点工程等的基础设施,做好重点防治,充分利用锚杆防护技术,增强其有效性。

另外,通过建立和实施有关法规等手段,有效地制止破坏地质自然环境的行为;对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区内重大地质灾害防患点进行勘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经验积累,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等将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得到不断应用,因此,需要工作人员加强对锚杆格构技术的分析与探讨,进一步优化工程技术,从而全面提升地质防护的有效性,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得到更好的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元丰,梁亚平;高性能混凝土的弹性模量与泊松比[J];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12(01)

[2]吴礼舟,胡瑞林,黄润秋,熊野生,宋继红,李志清;护坡格构与坡面相互作用的研究[J];工程地质学报;2011(02)

[3]马迎娟,彭社琴,周斌;滑坡治理中预应力锚索格构梁内力计算方法对比分析[J];地质力学学报;2013(04)

第2篇

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会诱发气候灾害的发生,导致气候灾害在空间范围和发生时间上的变化,使气候灾害变得更频繁、持续时间更长、灾害程度更严重。气候变化与气候灾害间的密切关联,有着理论和实证的依据。从气象学原理上来说,气候变暖使得地表气温升高,水分蒸发加快,大气中水汽增加,水循环加快。大气环流特征和要素的改变,引发复杂的大气——海洋——陆面相互作用。由于大气中的水分增多,使更多的降水在更短的时间内发生,雨、雪等极端降水事件以及局部洪涝出现的频率可能增加,个别地区龙卷风、强雷暴以及狂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也会增多。另外,由于植物、土壤、湖泊和水库中的水分蒸发加快,再加上气温升高,一些地区会遭受更频繁、更持久或更严重的干旱。[5]中国科学家认为,北极浮冰融化导致海水稀释,会影响到高纬度地区与低纬度地区的热量循环。其后果便是高纬度地区越来越冷,低纬度地区越来越热,地球将不得不依靠更强的大气波动来平衡热量。这意味着在中纬度地区会有更多的风暴天气。国外科学家认为,西北太平洋全年台风释放的能量与海洋表层温度正相反,据估计,全球变暖会使台风的速度提高6%,台风带来的降雨量会增加18%。[6]近年来气候灾害频发的事实也说明了气候变化对气候灾害的影响,气候灾害频发、并发构成全球气候变化的现实表现。据联合国统计,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全球平均每年发生120场自然灾害,现在由于气候变化,全球自然灾害已增至每年500场左右,受灾人数也增加了68%。[7]2010年7月,巴基斯坦遭遇“历史上最严重洪灾”,全国近1800人在洪水中死亡,2000多万人受灾,1/5国土变成泽国。2010年夏,俄罗斯温度一度逼近40摄氏度,创造了该国历史上的最高纪录,连续不断的高温干旱天气导致了森林大火。2010年8月,中国甘肃舟曲县突降强降雨,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遇难1434人,失踪331人。2010年12月几十年不遇的暴雪横扫纽约,同期,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地区也遭遇暴雪,牧业、设施农业、交通都大受影响。2009年9月~2010年3月中旬,中国西南地区出现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秋冬春连旱,农业生产受灾严重、江河湖库水位明显下降、人畜饮水困难。[8]2012年初,云南再次发生严重干旱,因灾造成全省需救助人口231.38万人。[9]同时期在不同半球、不同纬度、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接连发生了严重气候灾害,是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气候灾害频发的重要实证。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罗伦兹早在1963年就指出“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我们需要重视气候变化与气候灾害之间的关系,加强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气候灾害的积极法律防治。

中国气候系统和生态环境脆弱,气候灾害种类繁多,且多发、并发,是世界上受气候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总数的70%。每年受台风、暴雨、冰雹、寒潮、大风、暴风雪、沙尘暴、雷雨、浓雾、干旱、洪涝、高温等气象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病虫害等气象次生和衍生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2000多亿元,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10]而气候灾害可占到气象灾害(包括气候和天气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的70%一80%。[11]气候灾害的时空性中国地域广阔,地质条件多样,气候系统复杂。由于各地环境条件不同,气候系统脆弱性不一,气候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形式和强度各不相同。气候灾害呈现时空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各种气候灾害出现的频率随季节和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中国暴雨洪涝灾害多发生在江淮以南以及华南沿海地区,其中江南北部至长江中下游出现最多。中国干旱的分布有明显的地域性,严重的干旱区主要分布在黄淮地区,浙、赣南部与两广北部地区,黄土高原地区和滇中地区。台风在中国5-12月均有登陆,但多集中在7、8、9三个月,且以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福建、浙江沿海最为严重,江苏、广西沿海次之。冰冻灾害主要影响中国云、贵、川地区,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和广西也有出现。冰冻灾害主要出现在严冬和初春季节。中国冰雹分布的特征是:山区多于平原、内陆多于沿海、中纬度多于高低纬度。[12]

中国防治气候灾害的政策与法律

(一)现状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自然灾害的防治,把防灾减灾作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中国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修订后2005年7月15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年4月1日起施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人工影响天气条例》(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等30多部防灾减灾或与防灾减灾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实现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制化。此外,中国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2007年8月5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2011年11月26日)、《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0年03月08日)等一些防灾减灾的国家规划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1.气候灾害防治法律的缺乏目前中国的灾害防治立法还停留在主要针对地震、洪旱、泥石流、沙尘暴等常规的自然灾害实施“一灾一法”的阶段。缺乏综合性的灾害防治立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规定的突发事件包括了自然灾害,但是它主要是应对突发性特征事件的法律,突发性只是自然灾害一个方面的特点,无法反映出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各个方面的特性和规律性,因而一部突发事件应对法不能承载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性法律应有的统帅功能。而且现行的“一灾一法”也缺乏专门应对气候灾害的单行法律,与气候灾害防治相关的《气象防御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在立法层次上过低,规范效力有限。虽然包括气候灾害在内的气象灾害不能完全防止,但是在法规名称上使用“防御”而非“防治”,也凸显其立法的保守性。防御侧重于灾害的预防阶段,不能概括规范在灾害管理、救助、恢复等阶段的特殊要求。《气象防御条例》在预防性规范的内容上也没有体现气候灾害与气候变化的内在关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气候灾害频发的新情况无法做出有效的因应。

2.缺乏有效的地方行动由于“环境的自然区域本性体现在人文上就是环境的地方性,即环境最终是地方或‘本土’的环境,”[13]而且我国气候灾害发生的局地性和区域性,各地方是不同类型气候灾害的直接受害者,地方政府处在气候灾害发生的最前沿,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救助、重建等具体行动都需要地方政府的操作和落实,因而气候灾害的防治客观上应着眼于灾害发生地的具体情况,加强地方气候灾害防治的行动。当前,中国地方性防灾减灾的立法明显滞后于国家立法,很多地方缺乏地方性的实施条例和办法,已有的地方性立法也是对国家相应立法的简单重复,没能体现出地方灾害应对的特点和实际。对一些新型的地方性气候灾害缺乏有效的规范,更缺乏系统的能力建设和长远的规划安排,气候灾害发生后,各地大都只能被动因应。

气候变化背景下加强气候灾害防治的法律对策

(一)气候灾害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结合起来

气候灾害的频发与气候变化有着内在的关联,气候灾害防治立法需要把对气候灾害的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结合起来。一方面,把防治气候灾害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制定气候灾害防治的政策规划和开展法律行动时,将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因素考虑进去,跳出为防治而防治的槽臼;另一方面,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防治气候灾害的战略行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和主动性。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减缓气候变化与气候灾害防治的结合是切实开展节能减排,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与气候灾害防治的结合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气候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条件,提高抵御气候灾害风险的能力以及降低气候灾害向次生、衍生灾害转化的几率;增进对气候灾害风险的认识,提高防治气候灾害、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实施适应气候变化提高气候灾害防治的能力建设,加强对气候灾害防治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开发并共享气候和灾害风险管理的信息、技术、实践和经验教训;将减轻气候灾害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一体化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加大对减轻气候灾害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一体化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完善气候灾害防治法律规范体系

气候变化背景下,新型灾害、复合型灾害、次生和衍生灾害频繁发生,针对常规自然灾害制定单行法的“一灾一法”现状已无法有效应对。亟需制定综合性的防灾减灾法或自然灾害防治法加以统帅,然后再对还没有制定单行法的气候灾害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根据气候变化背景下气候灾害的特点,从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风险管理、救济救助、恢复重建、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出具体规范,并在防灾减灾的各个环节提出与应对气候变化一体化的要求。考虑到气候灾害的时空性特点,特别需要加强地方性气候灾害防治立法,一方面对上位法的具体实施制定细则和办法,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根据地方的气候条件和易发生的气候灾害类型开展制度创新。

(三)加强地方气候灾害防治的行动

1.制定气候灾害防治地方性预案根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订、修订地方性气候灾害防治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各种灾害情景的演练。

2.制定地方性气候灾害防治规划,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地方气候灾害防治的规划不应是国家专项规划的简单重复,而应充分考虑地方的生态及气候资源条件,以及可能的灾害形态进行针对性地规划,并注意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有效对接,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提高应对气候灾害的效率。此外,将气候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并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等具体规划中体现防治气候灾害的要求。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的实施以控制不适当的人类活动而引起气候变化,通过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避免和减少气候灾害。

3.完善地方气候灾害防治管理体制,确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5条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该条例确立的气象灾害管理体制是由气象部门主管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气候灾害的发生往往出现多种灾害复合、次生和衍生灾害并发、造成的损害后果严重,防灾减灾的难度大,由气象部门主管的体制层次级别太低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需要确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气候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在各级政府设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人任主任的防灾减灾委员会或者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综合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根据灾害发生及影响的气候区域性特征,形成同一气候区域多个地方政府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协调建立防灾减灾的区域气候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联动等措施。

4.强制执行防灾减灾措施和工程设施开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时应当考虑到气候灾害的影响,强制执行防灾减灾措施和工程设施。对已有的基础设施则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测,改进和提高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的建设标准,从而提升其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实施气候脆弱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沿海地区、水资源和农业以及易于受到沙漠化、旱灾和洪水影响的地区的保护和恢复,提高气候适应性。如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大防洪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海岸带和沿海地区的保护管理。

5.开展气候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重视农村、边远地区、气候脆弱区域的监测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气候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基层气候灾害防治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加强气候风险行政管理、救灾抢险等方面的人才培养,结合气候灾害的特点,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加大对气候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气候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有关气候灾害的知识和防治意识,提高他们在面对气候灾害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3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选择

中图分类号:F416.1 文献标识码:A

1地质灾害的内涵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途径就是反其形成之道而行之:一是防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二是避免受灾对象与之遭遇。第一方面包括作用发生前的预防和发生中的制止;第二方面则含有移动受灾对象位置、改变致灾作用方向和隔绝两者遭遇通道。所以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就是改造、稳定变形地质体,调整、控制致灾地质作用,从而制止地质灾害发生的专门性工程。它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工程。有的专家将之称为地质工程。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合理应用

2.1 工程防治对策的正确选用

由上述可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地质灾害防治决策中可供(或常需)选用的主要措施,但不是唯一措施。什么情况下需要采取工程防治措施,这要根据致灾作用的可控制性和受灾对象的可移动性两方面的情况,与其它措施进行比较确定。一般情况下,采取行政技术措施能够事先预防或避开地质灾害危险的,多不动用工程措施。主要的比选常在工程防治与设施搬迁之间进行。比选的依据是经济代价和安全效果。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要掌握好时机,总的原则是要早治。一些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初期变形阶段,其维持稳定性所欠缺的抗力较小,只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加以增强,较易恢复其稳定。一旦发展到快速变形,其内部变形应力增大,而且像滑动面之类的关键部位的强度也因遭受更大破坏而大为降低,再想进行工程治理所需代价就会成倍增加,甚至无能为力了。但是防治工程也必须在肯定险情确实存在,不治不足以防止灾害发生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2.2 防治工程种类与结构类型的正确选用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目的是用来防止(制止)地质灾害发生。防治工程选用的合理性首先要体现在其有效性(防治效果)上。其次是在确保有效性的前提下寻求节约。防治工程方案的正确与否常决定着防治工程成败的大局。在确定采取工程治理后就要依据所治地质灾害(致灾作用)的性状特征、环境条件及防治要求,按照保证效果、兼顾节约的原则妥善研究拟定防治工程方案,选好、用好工程类别及其结构类型。各种地质灾害防治都有其适用的工程类别。如对滑坡的防治工程,常用工程类别有支挡、减载、加固、排水等;对泥石流有拦截、疏导、防护等;对岩溶地面塌陷有治坑、治洞、隔渗等。每种工程类别又常有其各具特色的不同结构类型。这都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加以优选采用。防治工程方案可以由单一的工程类别或结构类型构成,也可由各种工程类别或结构类型组合构成。桩锚结构就是很好的实例。每项工程手段选用的合理性都要根据其单位防治效果,即单位投资所能做出的防治效果贡献(如安全系数! 值增强值)来判断。

2.3 防治工程的施加位置与强度的正确确定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要包括工程项目及其布置位置这两个基本内容。工程项目应根据灾害防治需要确定,而任何防治工程都是具置的需要。如对滑坡宏观上有上方、下方,地面、地下等位置区分,这可作为防治工程布置的概略指向,具体设置地点应根据致灾作用力学场的分布状况确定。如滑坡的支挡工程在横向上要垂直滑坡的主滑方向布置。在纵向上则要依据滑坡推力的变化情况采用分段设置或统一设置。此中最应注意的是不允许中间飘出(即剪出)。防治工程的强度应以能达到防治目标的要求为准。这也与工程位置的选定有关。比较简便可行的办法是绘制不同安全等级的滑坡下滑力曲线图,在图上选取最有利的位置使下滑力减少为零。其所需的力即为防治工程应有的出力(图1及图2)。

图1某滑坡的纵剖面及其下滑力计算块段划分示意图。图2为其相应的下滑力曲线图。在后者上按K=1.2,K=1.1,K=0.93个安全等级画出A、B、C3条曲线。

从图上不难看出:此滑坡滑床及地面纵向坡度在"1"和"2"处有两个明显拐点,其下滑力曲线也依之呈3段式变化。据下滑力曲线分析,此滑坡未治前处于不稳定状态。若按K=1.2的治理目标欲达到稳定,总体上需增加3000kN单位抗滑力。

若滑体为无中间飘出危险的整板一块,抗滑工程可一次(按总量需要)设置在其中、前部下滑力超过(或等于)3000kN的任何方便位置。也可分段设置。但仔细分析,此滑坡自身有较大抗滑力集中在前段("2"点以下),它可将中段("1"、"2"之间)迅速增强的下滑力抵消而有余,且中段也没有飘出(即剪出)危险。故此滑坡在"1"点以下的滑体完全可以保持自身的稳定。问题在于上段("1"点以上)。这里积累了约3300kN的下滑力。从剖面形势看,有沿m-n一线飘出的危险。究竟可能不可能飘出,须通过计算确定。主要是计算m-n⑥1线以上分块段的抗滑力,然后将之与整个上段的下滑力进行比较。若小于后者,即能飘出;否则,相反。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好沿m-n一线的抗剪强度。看是否有老滑动面或现成的岩土层结构面存在,抑或完全重新剪断。

如图2所示,计算结果,没有结构面可用,其单位抗滑力为A1-A′1(约900kN)。若重新剪断,则为A1-A″1(约2100kN),皆小于上段下滑力,故能飘出。欲防止上段滑体的飘出,需分别施加与其飘出滑动力相等的24OOkN或1200kN的单位抗滑力。所以,该滑坡抗滑工程的合理设置位置是在"1"点;所需强度仍为总体下滑力即单位抗力3000kN(24OOkN或1200kN,能防止上段飘出,但不能完全阻止其下滑)。若飘出滑动力大于总体下滑力,则应采用飘出滑动力,作为抗滑工程的设计抗滑力。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要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也是一种重要工程,故其实施也应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工程程序进行。认真做好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各个环节的技术工作。

3.1 要切实做好地质勘察研究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它是改造、稳定地质体和调整、控制地质作用的工程。一切工程活动都要围绕地质防治目标进行,地质的调查研究必须贯穿于其始终。首先要认真搞好治前勘察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包括致灾作用的性质、成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参与计算评价的有关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及水文地质条件;成灾危害情况,包括可能遭受危险的人、物、设施的位置、规模、价值及可迁移程度;影响治理工程实施的自然条件(地形、水源、天然建材)及社会条件(交通、能源供应、劳工等)。其中准确地判明变形作用的性质、成因及其稳定程度是关键。

3.2 要合理确定防治目标

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即防治对象的范围、部位;安全目标即防治工程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明确防治目标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首要问题。

对防治对象范围的确定,一般应以致灾地质作用的活动单元为界,作整体考虑,不宜随意切割取舍。但在总体范围内,则应视险情的轻重缓急划分出重点与一般,或主要与次要的不同部位,不能平均对待。

对防治工程应达到的安全标准,应依据下列3方面的情况加以确定,即所欲保护的受灾对象的重要性和可撤离程度、国家的财力水平和有关的工程规范。关键是要适度,既不能标准过低,治而无效;又不能过分追求高标准,多耗国家资金。关于防治标准,对每处地质灾害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响方面,也可因地、因事制宜地区别对待。

3.3 要多方案比选防治工程方案

每一处地质灾害的防治,欲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和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目标,常有多种工程方案可供选用。而选择合理与否,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须进行多方案比选,从中选出最好的工程方案。

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所谓地质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目标,而又不致引起其它不良地质后果;技术可行性,是指在工程技术方法、设备材料及施工条件上,不会遇到大的困难;经济合理性,是指投资相对较低,国家承受得了。这三者要相互结合,综合比较。

3.4 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需进行专门的可行性论证

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是防治工程的必要性和防治方案的可行性。防治工程的必要性,应从灾害的危险性、成灾损失程度和各种对策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及撤离等其它减灾措施)的适宜性等方面加以论证。

当灾害的危险性较大,成灾损失也较大,而其它防减灾措施皆不如进行工程防治经济、有效时,防治工程的必要性才能成立。防治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多方案的比选和选定方案的可行性。方案比选及选定方案的可行性论证依据,即是前述地质的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3条原则。较小规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可与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写同时进行。

3.5 要妥善确定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实行信息化施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于顺利完成工程本身的实施任务,又要不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地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较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均应进行方法(工艺)试验。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总体的阶段程序和具体防治工程单元的施工顺序。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与复杂的地质体打交道,欲解决的问题常有很大隐蔽性和随之而来的不确定性。每处防治工程的效果不是都能一次预见得到,防治工程对变形地质体的长期性扰动后果也不一定能很快显露出来,有时需要通过局部或前期工程实践(试验性施工)才能有把握地确定下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总体上常需有一个合理的阶段程序,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具体工程单元的施工顺序上,要尽可能做到先期为后期工程提供便利条件,或增加其安全储备,避免相互干扰,更不能相互破坏。要严防由于工程不当引起意外灾难性后果,即所谓治聋不成反致哑。

结语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针对我镇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实行领导负责制,镇村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要根据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所辖区的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防治方案,把地质灾害防治落到实处。

(三)本方案重要用语说明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是根据历史上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地质环境条件,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所作的一种自然区划。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地质灾害次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比较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是根据本年度中长期降雨趋势预报、历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对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所作的一种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当年预报的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确定;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多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其他条件确定。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市发生洪水的可能性比较大,全镇上下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镇村领导干部要早做准备,早做部署。根据掌握的资料,综合多种因素分析预测,由于时空分布不均,我镇今年主汛有降雨集中期,部分地区有洪涝,洪涝程度明显重于前两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年地质灾害的发生预计有以下特点:

1、受局部暴雨诱发的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我镇南部丘陵地区一带,主要包括古塘、周舍、六家源等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4-6月份,重要防护时段为5月和6月下旬。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采石、修路、建房切坡、坡地耕作及修建山塘水库等工程活动是近几年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且逐年有加重的趋势。在采石场、临八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建房和修建山塘水库等山地、丘陵地区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另处溢洪道、引水渠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其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非汛期也可能发生。

3、地面塌陷有发生的可能。一是采石场采空及抽排矿坑水会诱发地面塌陷。二是伏秋期,因干旱天然地下水位下降,将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的可能。地面塌陷主要发生期是伏秋期和枯水期,汛期也可能发生。

三、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及防护点

(一)盏窝采石场采空塌陷重点防护区。

防治措施如下:

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密切监视采空区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形迹的发展,及时发现险情,做好防护工作;圈定危险区范围、竖立警示牌。

(二)古塘村委会龙仪村、周舍村委会南源村、下王村、六家源村委会横路源村滑坡、崩塌重点防护区。

防护要点如下:

密切监视住宅房后山坡或人工切坡中上部的潜在易灾体(土体)的变形迹象,发现掉土、掉石块、坡脚冒浑水时,应实施疏散撤离室内人员的紧急防范措施。

(三)各村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防治措施

斜坡、滑坡:地表排水、坡面防护、植树种草、立警示牌、监测预警。

四、地质灾害防治行动方案

(一)汛前调查与制定防治方案

汛前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防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要结合起来,制订所辖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二)监视监测与汛期应急调查

1、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护区段,由所在村负责监视监测工作。明确责任人、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有关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2、镇会同城建、土管、房管、水管等单位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护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

3、监测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4、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规模较小的或危害性较小由镇政府负责组织人员调查;规模稍大的或危害性稍大的,县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协助调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镇政府统一布置,各村各单位分工负责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公元前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其他明显征兆者。

镇属各单位要相互配合,迅速建立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实行重要险情实时预报、通报,一般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镇政府专门落实责任人,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地矿)部门报告。

3、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对由县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者,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设置明显警示标记,予以公告。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镇政府及时撤销原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土管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

2、预警点所在村要立即成立防灾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避险、抢险、救灾方案,保障必要的抢险救援人力和物力及时到位。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按既定的安全线路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水电和通信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灾发地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既定方案,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镇政府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实施应急简易工程措施;医院、防保站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水管、电信、电管、城建等单位要保证抢险救灾的通信、供电等后勤急需,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民政所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派出所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村委会要向镇政府速报灾情。汛期结束后,镇政府对地质灾害发生点和隐患点进行复查,对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县国土资源(地矿)部门报告灾情,编发当年度汛期地质灾害情况通报。

(六)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政府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治理。

五、实施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水管具体负责山塘、水库、堤坝崩塌、滑坡隐患的防治工作,中小学负责学校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城建负责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灯盏窝采石场负责人负责采石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协调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实行领导分片负责,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落实具体防护责任人。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防相结合。各村要建立本地区监测预报组织,明确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和工作制度,同时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的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根据本村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加强对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5篇

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年是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年。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

市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总雨量840920毫米,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工程在建或新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根据库区水位变化和气象变化趋势。可能诱发工程沿线部分边坡失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矿山长期开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采空区(主要是磷矿和煤矿采空区)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因此而引起的地质灾害纠纷频繁发生。这些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三、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

(一)库区沿岸地段。包括大坝至市与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500余处。如县的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经过库区二、三期工程治理,大大减轻了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但自今年开始水库将发挥其正常的防洪调峰功能,上旬长江主汛期来临前,库区水位将从175米缓慢降至145米防洪限制水位,汛后将开始蓄水回升至175米。水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库岸地下水动力条件,根据专家预测和库区蓄水经验,库区沿岸地质灾害活动将增强,近10年内有可能诱发较多的库区地质灾害。因此,该地段仍为我市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二)清江沿岸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崩塌位于该段。经过该区段,沿线大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由清江开发公司负责监测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迹象。上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磷矿矿区。曾发生过远安县盐池河大型崩塌。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县镇危岩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四)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因地应力重新调整,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对重点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力争20个重点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工程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治任务。

1精心组织实施各类治理工程项目。要抓紧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同时要提前做好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准备工作。承担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对已完成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抓紧整理好各类工程资料,尽快组织验收。各类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并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程。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形情况分析,确定20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其中含省级重点监测点6处。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6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对山村、学校、工矿企业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村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7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多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繁重,防治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交通线路、水利设施、重点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尽早落实资金,开展专项勘查,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8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与成果资料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的主导下着手建立统一要求、规范标准、相互兼容、内容全面、集成共享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并强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开发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单位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民建筑、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实地巡查与检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年终,各地、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勘查和工程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防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力量还较薄弱。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已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尽快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监测预警、勘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参与、推广示范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第6篇

1.发生面积居高不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林业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呈逐年上升态势。1996年,我国林业生物灾害发生面积700万公顷;2006年突破1000万公顷;2011年达到1168万公顷。据专家预测,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林业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将持续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加剧。我国是世界上遭受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截止到2008年,入侵我国并造成严重危害的主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达34种,年均发生面积达130万公顷。其中,主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损失占林业生物灾害总损失的30%。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在我国呈入侵频次增加、种类增多、危害面积逐年扩大的趋势。3.本土重大有害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依然严重。松毛虫一直是我国林业历史上第一大害虫,近年来出现反弹,年均发生面积在140万公顷左右,一些地方仍周期性暴发成灾。杨树柱干害虫在三北地区发生危害依然严重。以鼢鼠、野兔为主的鼠(兔)在三北地区新植林地危害猖獗,年均发生100多万公顷,对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构成严重威胁。4.突发性害虫种类增多,次要害虫上升为主要害虫。春尺蠖、杨树舟蛾等杨树食叶害虫发生普遍,其中以华北、黄淮、江淮地区危害最为严重,致使多处绿色通道景观被毁,江苏、安徽等省的杨树产业损失巨大。随着气候变化和天然林卫生状况的改变,栗山天牛、云杉八齿小蠹、切梢小蠹等一些次要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区已上升为主要危害种类。5.经济林、竹林有害生物危害种类增多,发生面积加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经济林面积不断增加。随着经济林、竹林面积的快速增加,经济林、竹林生物灾害的发生种类也不断增多。6.灌木林和荒漠植被有害生物危害日显突出。2003年以来,年均发生面积达200万公顷以上。沙棘木蠹蛾、梭梭尺蠖、灰斑古毒蛾、大沙鼠等对东北、西北广大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的危害日益突出,并在局部地区多点暴发成灾,新疆塔里木盆地累计有20万公顷胡杨林毁于虫害。(二)林业生物灾害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林业生物灾害是指森林、林木及林产品遭受微生物、动物、植物侵害而使其经济、生态及社会功能受到损害的事件,包括由非生物因子引发的林木生理性灾害。1.林业生物灾害具有自然属性。林业生物灾害的发生是由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和环境条件等多种因子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在不断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实践。2.林业生物灾害具有社会属性。一方面,林业生物灾害具有人为灾害特征。引起林业生物灾害的有害生物是生态系统固有成分,生态系统在未受干扰的情况下,可利用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通过自身调节功能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避免有害生物种群密度过度增大而形成灾害,即使偶有灾害发生,生态系统也能通过自身调节从干扰中自然恢复,一般不会因有害生物而使生态系统破坏至无法自然恢复的程度。但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地球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加之不合理的森林经营方式,生态系统被严重破碎化、人工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稳定性减弱,控制和制约有害生物的能力下降或丧失,导致有害生物繁殖失控,频频暴发成灾。林业生物灾害的发生又导致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遭到进一步破坏,这成为当前我国林业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居高不下,灾害损失逐年加大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林业生物灾害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娱乐和食品安全,事关广大林农群众增产增收,事关林产品对外经济贸易安全,具有显著的经济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特性。(三)林业生物灾害防治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林业部门抓住战略机遇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开创现代林业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这一大局。1.维护生态安全需要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治理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和治理荒漠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职能,这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林业的更加紧迫而艰巨的使命。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林业生物灾害严重威胁着上述的“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甚至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2.建设生态文明要求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迄今最高级的文明形态,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落实及其成果的反映。实现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是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一个健康的森林以她优美的形态、色调、音韵等陶冶着人类的情操,人们在其中体验和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的伟大实践中,人们对以森林文化为主的生态文化更加渴求,对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更加迫切。必须科学地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维持身边的绿色,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安全,实现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3.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2009年9月,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当前,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年均发生面积1000多万公顷,年致死树木4000万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巩固新增造林面积、保证森林蓄积稳步增长上,都具有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此外,林业有害生物还直接导致了森林的碳排放。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权威专家温奈尔教授的研究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在加拿大因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森林碳排放是森林火灾和森林采伐总量的3-5倍。必须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少森林面积负增长和碳排放,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4.促进农民增收、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需要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承包后农村生产力的第二次大解放。林改后,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将成为广大林农日常生产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项新生事物。林业生物灾害防治面临着诸多新问题。例如:组织主体的多元化,广大林农中普遍存在的预防意识淡薄、缺乏病虫害防治知识,大型林用药械无力个人承担等。如果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极有可能引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严重发生,并导致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伤农事件发生。这将极大地挫伤广大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甚至会导致林农因此至穷,因此破产。5.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拓展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空间需要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一些国家散布中国,采取多种措施遏制我国经济发展。其中,利用林业有害生物设置贸易壁垒成为他们采用的手段之一。2010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美植保组织制订并区域标准植物检疫措施《来自亚洲舞毒蛾疫区的船舶及船上货物运行管理指南》。据国家质检部门估测,我国至少1/5的输美货船可能在美国口岸遭遇拒绝入港、锚地待检、港口滞留等形式的通关障碍,将有500亿美元的货物受到影响。2011年韩国方面又针对香蕉穿孔线虫,禁止进口我国南方三省区寄主植物,对当地苗木花卉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6.维护森林食品安全需要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自然资源认识的深入,森林食品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是,由于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手段、技术等方面还比较落后,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与农药残留、水体污染等有关的森林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按照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全国经济林栽培面积达到3300万公顷,经济林总产量达到2亿吨。这一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大意义,调整防治思路,转变防治方式,改进防治技术,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从源头遏制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应对森林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保证森林食品的安全。

做好新形势下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必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党的思想路线,从服务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和推动现代林业建设的高度,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依靠科技进步,依靠深化改革,依靠人民群众,采取综合措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一)坚持预防为主国内外灾害防治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某种灾害一旦发生,要完全挽回所造成的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要减低损失程度也是相当困难的。从灾害防治的成本效益和工作绩效分析,做好预防是灾害防治最为经济和有效的措施。林业生物灾害作为一种自然灾害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要树立森林健康理念,要从培育优良抗性品种入手,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贯穿到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提高森林自身抵御有害生物侵害的能力。要加强对林分的抚育管理,及时清理受有害生物感染的林木和火烧迹地的过火林木。加强对现有纯林、低产林的改造,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要加强测报、检疫、生物防治等预防性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上全力推进预防工作,由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转变,变灾后救灾为灾前御灾,切实把预防工作摆到首位。(二)加强科学治理林业生物灾害的发生是由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环境条件、人为干预等多种因子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在不断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实践,坚持科学治理的方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研究科学的对策,采取科学的措施。要正确处理好预防与除治、治标与治本、内部与外部、生态与经济、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科学布局防治资源。要转变防治理念,从系统工程的角度认识灾害,推进灾害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主要林业生物灾害发生机制、防治技术、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机制等基础研究,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应用技术研究,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和集成度,抓好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强化防治标准体系建设和技术监督。要大力推进无公害防治和绿色防治,实现可持续控灾,维护环境安全。要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三)坚持依法监管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具有社会公益性,其职能的履行要依靠行政手段来推进、法制措施来保障。坚持依法监管,必须建立健全防治法规制度,加快完善行业法规体系,确定依法治理灾害的法治原则。要加大违法处罚的力度和刚性,提高违法成本。要强化执法能力,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林业生物灾害防治行政执法工作。要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完善和严格执行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奖惩、林业植物检疫报检、监测调查报告等制度,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四)强化责任落实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是国家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的肩上,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科学的林业生物灾害防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提高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成效。要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按需扶持”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和“谁受益、谁投入”的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为辅的投入机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的公共财政投入和应急储备资金纳入本级预算,保障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森林灾害综合保险范畴,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林业改革的相关政策,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方式,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积极争取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支持。(五)深化改革,创新防治机制要加强林业、农业、交通、建设、工商、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高效协调的联动机制。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积极推进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市场化,鼓励和引导不同形式的组织和个人成立防治专业公司、森林医院等,开展承包防治、技术咨询等业务,形成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防治格局。各级防治检疫机构要加速职能转变,加强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防治组织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规范防治生产作业,保证生态安全,保障防治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进一步完善联防联动机制,不同行政地区和部门间要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整体防治成效。引导农户本着自愿原则,建立联户合作防治、组内或村内统一防治的防治联合体、应急处置联合队,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建立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和林业生物灾害有奖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

本文作者:方国飞工作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

第7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致使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和谐。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如何能够更为客观、全面的了解地质灾害问题,选择合理的防治措施显得十分重要。经过多年来的研究和实践,逐渐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两种角度对地质灾害进行阐述。认识论强调地质灾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根源在于地质体重力作用失衡,地质体边界条件、激发条件和初始条件发生不同的组合搭配,导致地质灾害出现。方法论则是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角度开展工作,寻找问题的合理解答,为后续防震救灾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依据。由此,本文主要就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改善措施。

关键词:

地质灾害;灾害防治;认识论;方法论

经过多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研究,在防治工程研究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尽管当前理论研究成果较多,分析技术和快速反应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在实际管理决策中运用的技术却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针对性不强、不准确问题尤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持续增长。出现此种问题的原因在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工作未能得到正确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指导,致使实际工作出现偏差,影响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由此看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后续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开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1认识论与方法论概述

1.1认识论

认识论主要是对人类认知本质和发展过程的理论研究,通过对发生、发展和影响全过程的规律摸索,寻求事物本质所在。认识的根本任务在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渐上升,更为深刻的探究事物本质发展规律。就认识论本质来看,可以将其看作是自然观的具体成效,结合自然科学的发展来不断创新和完善人类对社会的认知,深入挖掘信息观、时空观、运动观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更好的适应自然科学的发展,提升人们的思想境界[1]。

1.2方法论

方法论是一种对认识过程的图示,将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更为形象的展示出来。科学方法论是在科学认识研究相关方法和结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了解到各种理论、结构和发展趋势之间的关系。自然科学方法中观察法、数学法和实验法,哲学方法中则包括了思维与实证、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自然科学方法和哲学方法在逻辑上是存在密切联系的,均是强调内容和形式、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和谐统一[2]。在利用科学方法探索客观事物本质内涵过程中,主要包括对理论和实践、结构和功能、组合和要素之间的关系探究。系统科学是由于学科特性,方法论中涉及内容较广,除了部分与整体、简单与复杂以及原因与结果传统哲学内涵以外,进一步整合了要素、结构、功能和层次等新式内容,具有更为深远的哲学意义。对于自然观的认识论,则主要是强调探究事物本质内涵,了解到事物的矛盾论,主要是指事物运动个性是具有的独特本质,为自己特殊矛盾规定。自然科学观方法论并不仅仅局限在理论层面上的研究,更加倾向于实践活动,通过大量的实践来积累经验,获取更多的知识。科学行为的方法论主要包括分割论和整体论。

2地质灾害研究的认识论

2.1地质灾害共性

地质灾害的共性主要是强调地质灾难事件在发生、发展和运动过程中存在相同的属性,即自然属性、资源属性和社会属性。就地质灾害事故来看,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崩塌等均属于此列,这些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将造成岩土变形和破裂运动,进而带来严重的危害。地质灾害共性成因要素主要包括地质体所在区域的水文条件、气象环境因素以及地层地貌等,其内在本质则是重力作用失衡,呈现出来就是地质体微观到宏观的破坏运动,在条件的诱导下渐变逐渐超临界变化[3]。

2.2地质灾害的个性

地质灾害个性表现为地质事件的发生、发展和运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特殊性,更多的是反映出地质灾害本身的成分和环境作用特性,伴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表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在受到不同外部作用力影响下呈现不同的形式。认识个性则是为了更进一步认识这一特性,从而有针对性建立模型进行修复,降低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几率。崩塌作为地质灾害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具有十分突出的运动特征、突然性特点,崩塌事故在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可能转化为滑坡和泥石流更为严重的地质灾害,带来更大的损失。滑坡灾害的发展过程是水平运动,表现为牵引式、推移式和坐落式等等,进而产生不同程度上的地质危害。地面塌陷是岩体内部结构断裂发生沉降,地表出现连续性的变形,带来危害。

3地质灾害防治的方法论

3.1方法论的选择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内容较广,在防治相关研究中应该注重复杂系统非线性科学思维的吸收和培养,更要充分的掌握分割论的核心思想内容。地质灾害防治的整体论则是实际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情况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支持,优化工程布局。分割论在地质灾害防治研究中应用,主要是用来深入解剖地质灾害个性,客观阐述地质灾害的成因,探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将最终得到的计算结果反映到整体论层面上,进而通过全局的对比和分析,实现逼近实在[4]。

3.2基于整体论的方法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更加倾向于整体集成方面的研究,通过提炼主要问题,对比概念设计。整体论的方法主要包括归纳、类比和演绎。其一,归纳是指深入挖掘事物本质,对比多个事物的发展规律,总结出一般性概念,并结合实际案例产生结论[5]。其二,类比是利用已经被证明的公式去验证案例,对比研究对象,从而为后续决策作出更正确的判断,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其三,演绎则是从普遍性理论知识角度去探究个别事物本质内涵和规律,得出特殊性结论的一种研究方法。

4结论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是一种可以了解和认识的问题,在充分认识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防治对策,由于地质灾害的个性和共性具有复杂性特点,所以从宏观角度去衡量是可以将其简化为线性、可确定问题进行处理,以此为后续防灾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支持。

参考文献:

[1]刘传正.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J].工程地质学报,2015,11(5):809~820.

[2]周彬,朱晓强,杨达源等.长江三峡水库库岸消落带地质灾害防治研究[J].中国水土保持,2014,31(11):43~45.

[3]王得楷,马琦明,陈怀录等.甘肃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研究[J].甘肃科学学报,2012,22(3):53~56.

[4]刘广润,徐开祥.三峡水库岸沿岸移民区地质灾害防治研究[J].工程地质学报,2013,11(1):85~88.

第8篇

一、*年度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年度,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应急指挥系统运转正常。除阳城煤矿塌陷区出现地裂缝引发阳城坝村五处民房出现轻微裂缝外,我县范围内没有发生大的地质灾害,也没有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山体崩塌、滑坡、地面裂缝、地面塌陷、泥石流及汛期灾害等。地质灾害主要有:郭楼、南站、义桥和康驿等乡镇采煤区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军屯、杨店两乡大汶河流域汛期灾害;白石、军屯两乡镇石材开采,山体采面受侵蚀,雨季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彩山、昙山、太白山、琵琶山等低山丘陵地区易发生泥石流;各乡镇砖瓦窑场及已废弃的窑杆、窑坑、砂坑的粘土崩塌等地质灾害。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多发期。根据气象部门夏季短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夏季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在强降雨作用下,山地、丘陵以及各类矿山和废渣堆放点等,易发生地面坍塌、地面沉降、地面裂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年度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根据我县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情况,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为:

(一)白石乡、军屯乡石材开采区。石灰岩、花岗岩开采区,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同时,因采坑较深,雨季积水,极易发生坠落、溺水等安全事故。

(二)白石乡金矿开采区、军屯乡白家店重晶石开采区。原白石乡金矿勘察属坑道勘探作业,遗留的采空区在雨季易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军屯乡白家店重晶石开采,属露天开采,开采深度较深,雨季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军屯乡、杨店乡大汶河流域。大汶河流经我县军屯、杨店两乡,其地势高,汛期堤防形势十分严峻,一旦发生决堤,造成洪水下泻,将直接威胁全县乃至济宁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阳城、义桥、唐阳、鲁西四大煤矿开采区。煤矿开采区是地面沉降、地面裂缝、地面塌陷较为集中的区域,特别是阳城煤矿开采区,煤层厚,采后地面塌陷快,影响范围广,阳城煤矿要对阳城坝村、王楼村、郑庄村、韩庄村、林庙村、季村、西王村、大、小古墩村进行实时监测,如有情况,让村民在主汛期采取避让。

(五)郭楼镇、南旺镇地势低洼区。两镇的地势低洼,在汛期是发生洪涝灾害的重灾区。在汛期,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护避险意识。

(六)彩山、昙山、太白山、琵琶山等丘陵山区。该地区沟壑纵横,山体粘土含量较大,具备泥石流发生的地形、水源和物源条件,强降雨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七)各乡镇砖瓦窑场及已废弃的窑坑、砂坑。挖砂、窑厂取土形成的较深采坑,因雨季积水,防护措施不当,极易发生坍塌、人畜坠落、溺水等安全事故。

(八)新建莲花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周边地区。在建莲花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是我县的重点工程,尚未经受储水、防洪的检验,存在在建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应进行实时监测。

(九)各大煤矿煤矸石山和白石乡花岗岩废渣、石粉堆放点。唐阳、义桥、阳城煤矿煤矸石山和白石乡花岗岩废渣、石粉堆放点长期堆放,汛期会因强降雨等重力地质因素诱发崩塌、渣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把地质灾害防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二)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避险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细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点要落实防灾预案,做到受威胁范围明确、监测预报方法明确、报警信号明确、转移疏散路线明确、避灾地点明确、抢险救灾方案明确,将防灾措施落实到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对存在严重威胁的隐患点要实行全天候的专人监测。需要采取避让或治理的,要及时果断采取避让或治理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各自的监测网络,密切监测气象、水文、地震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同时,各乡镇政府要指派专人注意收听、收(查)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根据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提醒当地村镇和单位,预先做好防范工作。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政府责任制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乡(镇)、本部门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级签定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各乡镇近期内要结合实际,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期到来前,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调查摸底,逐点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尽早行动,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全社会减灾防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要把日常宣传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在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的同时,向当地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避灾与防灾的基本技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落实灾害速报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有关部门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做好紧急调查处理,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发〔*〕15号)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启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

五、*县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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