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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行业研究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6:10:4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疗机构行业研究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疗机构行业研究

第1篇

一、行业的市场规模巨大,但是市场化发展前景不明朗,处于行业转型与改革期

1. 中国的医疗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巨大,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

2. 2000年之前,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体制严重限制了医疗服务行业的市场化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目前面临改革压力;

3. 2000年,随着《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4.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体制改革,中国的医疗服务行业成为资本追逐的热点,越来越多的资本已经进入或准备进入中国的医疗服务行业。

中国医疗卫生市场规模巨大,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中国人均卫生费用和总的卫生费用支出逐步增大,从1978年至2000年间,卫生服务弹性系数平均为一点二,也就是说,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百分之一,卫生总费用相应增长百分之一点二。

据预测,中国的医疗市场有望继续高速增长

1. 人均卫生费用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成正比,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高的国家,人均卫生费用较高;

2. 我国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国家中处于一般水平,有望继续提高;

3.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人均卫生费用将继续增高,在全国人口保持增长的情况下,我国整体医疗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二、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体制长期以来禁止非国有资本对行业的营利性投资行为,限制了行业的集团化与产业化发展

2000年以前,中国的医疗卫生行业体制的部分特点:

1. 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国有机构投资建设医疗机构,并不断给予财政补贴和其他支持;

2. 严格限制非国有资本对医疗机构的投资;

3. 规定所有医疗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除极少数的诊所外),获得收入只能进行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再投入,不得用于投资回报;

4.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方面的政策,同时价格受到严格限制。

通过对营利性资本的行业禁入政策以及医疗机构收入分配、价格的限制,失去了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基础,限制了行业的产业发展及投资热情

三、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行业体制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医疗行业的开放,有利于建立市场竞争体系,提高资源配置、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将是医疗行业改革的方向。

四、2002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拉开了医疗卫生行业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2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部分规定:

1.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2.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3. 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4. 营利性医疗机构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

文件的颁发和实施,使投资于医疗行业获取收益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许可,同时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自主确定服务项目,自主确定服务价格,照章纳税,使医疗行业具备了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条件。

五、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医疗服务行业成为资本追逐的热点,大量资本已经或准备进入医疗行业市场

由于医疗行业极具潜力的投资机会,国内一些知名的企业及投资机构,如上海华源集团、德隆集团、清华紫光、大鹏、联想集团、新希望集团、大连实德集团、伊利公司、中信集团等均有意在医疗行业投资。

国内外的金融机构也极为关注医疗行业的投资动向,一些知名的医疗机构获得了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大额授信。德国、新加坡等政府,也在极力促进本国医疗机构在中国医疗行业的投资。

预测,中国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将逐步引入市场化资源配置手段,以撮高行业效率,丰富医疗服务层次

发达国家医疗产业改革动态

一、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医疗制度

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医疗制度非常接近,只有美国有显著差异,但都有不同程度问题,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努力寻求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的平衡点。

一方面,希望能够确保医疗的平等与质量。另一方面,希望能够提高医疗体系的医疗效率。

美国

美国医疗制度变化:最初的完全市场机制作用――政府与第三方逐渐介入医疗服务市场――重新强调加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

美国政府强调私立医院的发展,对公立的公益性医院的重视不够,这就导致了医疗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很快,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而用于公共卫生的支出只占总支出的3%,在单纯强调医疗产业的市场化后,美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受到影响,医疗卫生机构为了追求利润,一味加大新药研制和针对疑难杂症研究的投资,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英国

英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与美国相反,政府提供了所有医疗福利,但是政府也明显感觉到了巨额医疗投入带来的财政压力,正逐渐向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

英国的医疗制度改革

・原有的国家卫生保健服务体制:国营的医疗体制。

存在的问题:医生属于国家公务员,收入采取薪金制,没有形成促使医疗效率提高的经济激励机制;通常医生把自己本可治疗的病人过多地介绍到其他医院。

・英国的医疗制度改革:1994年实施把市场机制有效的运用到医疗领域。医院不再是国营身份,而是独立核算的公营企业机构。

美英医疗制度改革的启示

尽可能地利用市场机制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否则再好的医疗体制都会难以维持,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

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可能以市场机制解决全部问题。改革就是要探索如何将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医疗服务的支付来源和方式,以及政府的角色转换成为核心问题。

医生既是病人的专家顾问,又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双重角色决定了要处理好医生在医疗服务链中的重要位置。因此处理好医生在医疗服务链条中形成的种种关系已成为改革关注的又一个重点。

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医疗制度(新加坡医疗体系模式)

医疗卫生既是服务业,又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由于患者和医院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医疗行业不能完全市场化。对世界各国的医疗体制形态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新加坡医疗模式对于中国有借鉴意义。

在新加坡,政府财政投入已经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社区的医疗服务可以覆盖100%的居民。新加坡医疗机构分两种,一种是个人出资兴办的营利性综合全科医院,一种是政府、慈善机构建立的非营利性医院,另外还有大量的私人医生为居民服务。每个新加坡居民都有自己的医疗保险账号,政府、个人和企业三者共同交纳保险,居民可以用保险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者直接用于医疗消费。

新加坡规定严格的病人就诊逐级转院制度,病人先到社区医院就诊,如果社区医院没有能力治疗,再转到大型的综合医院。当然,私人医生也有转诊和使用医疗保险的权利。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宝贵的医疗资源用于重要的环节,从而克服国内某些大医院、专业医生看“小病”等资源浪费的问题。

中外医疗产业合作的机遇

政策机遇

2003年,卫生部表示“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只直接举办部分公益性医院,包括区域内布局合理的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血站和急救中心以及部分社区服务中心站,其他医院中的国有资本将逐步退出”,这是卫生部官员首次在媒体上提出“抓住两头(区域最好的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放开中间一片”的改革思路。

中国加入WTO之后,医疗产业政策逐渐放开。目前,外资最大占有合资医疗医院的70%,中资为30%,但可以预测,外商独资的医院也为期不远。

中外合作或合资的医疗机构也享有同公立医院同等的法律地位,也可以根据其利益分配机制,划分为非营利性或公益性医院。

市场机遇+管理机遇(一)

市场规模巨大,且快速增长,并且逐步开放的医疗行业,对资本有很强的吸引力,同时由于目前行业整体管理水平落后,存在较大管理提升的空间,对于拥有先进管理技术的外资机构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市场机遇(二)

中国目前面临的情况,一方面是庞大的医疗健康消费市场正在形成,另一方面是国内的医疗建设缺乏资金,融资渠道单一。目前中国对建设医疗机构的投入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4%。中国在医疗建设上的缺口吸引了私人、社会和海外资本的进入。

利益丰厚是国外资本抢摊中国医疗市场的驱动因素。业内人士估算,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一年的营业额一般不会低于4亿元人民币,最高的几家有可能超过10亿元。同时中国每年的卫生支出接近180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3%,这一数字还将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市场潜力巨大。

外资、民营和私人医疗机构将成为医疗市场的生力军,改变中国传统的医疗模式。

资本机遇(并构重组)

资本机遇(上市融资)

外国战略投资资本定将持续增加,国有医院的民营化和股份制趋势将进一步增强。

重组或股份制改制成功的部分医疗机构,将很快在中国及海外资本市场上以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融资。

技术机遇+人才机遇

中外医疗项目的合作,特别是资本项下的合作,有利于市场的共同开发,利益的最大化,无疑大大增强了合作双方的技术交流与提高的动力,希望能以更加优势的医疗技术在竞争中占有优先位置。

技术的交流必然大大增加人才的交流与互换。

各类性质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包括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研发人才等。同时也为各类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挥能力的平台,实现其自我价值。

中国医疗市场的中外合资医院

中国现有200多家合资医院

北京目前共有医疗机构9000多家,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股份制医疗机构却只有25家。也就是说,北京高端医疗服务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空间,所以,外资医院早已瞄准了这个短缺市场。

目前北京已有25家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如和睦家医院、北京国际医疗中心、北京香港国际医务诊所等,其中以妇产科为主的和睦家医院经营状况较好,并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当然,由于受国内医疗体制及投资比例等限制,目前此类医疗机构的规模都不大,基本上只能称之为诊所、社区专科医院,而能够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医院基本没有。

中外医疗产业合作的风险

法律风险

法律法规的缺陷与滞后

立法机构上的缺位、技术上的缺陷、立法内容上的冲突与滞后,使中外医疗项目合作时,缺乏法律保障与依据。

中国目前尚无一个类似《医院法》或《医疗机构管理法》的基本法律。除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医院管理结构与管理条例》、《医疗结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缺乏一个明确医院产权属性的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目前多种产权属性的医疗机构的定义、界定、运作规范及利润分配等均处于一个无法可依的状态。

中国目前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与外资的合作,特别是参与并购重组等资本项下的活动时,仍然缺乏一个明确的操作规则与流程。换言之:还没有制定好游戏规则,故这游戏就变得随心所欲,机会大,风险也就越大。外资并购重组国有医疗机构时,同样面临上述的法律风险。

如其中的土地评估、固定资产评估、品牌评估及市场评估等均无法可依,导致谈判旷日持久、隐患多多。

政策风险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定性――将医院产权属性与医院分类管理的概念混淆,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与政策导向上的错误。

将医院公益性与营利性及营利性的对立化。

对外资医院与民营医院有政策性的歧视与不公正的限制。

政策的不连续性与不透明性。

体制风险

体制风险主要针对国有医疗机构而言。绝大多数情况下,国有医院的院长只是国有资产的运营者,其授权范围、决策权限、财务控制及发展动因等方面均不明确,导致在中外合作谈判时,搞不清楚谈判主体,还有漫长及敏感的请示、等待批复的过程。

当与卫生局直接谈判时,又面临官僚体系、文牍主义、地方利益分割与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大多数时候,卫生局长还得给市长或书记汇报,实在是一个考验耐心的过程。

政策风险

医疗机构人员安置

大部分国有医疗机构是事业单位,其员工没有社会保险,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随着员工身份的变换,应当补缴的社会医疗保险该由哪个机构承担,目前没有相关政策。

土地处理

国有医疗机构的土地是划拨土地,在并购重组后,该部分土地是否需要补缴出让金,如何确定出让金?

税收政策

如果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目前设置为非营利性的,几年之后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其历史收入在税收方面是否存在追溯问题?

政治风险

外资进入中国医疗市场应当重视医疗机构国有化的风险。

医疗行业是一个政府干涉较多的行业。医疗卫生服务是一个商品还是基本人权,医疗行业能否市场化运作是一直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对医疗行业市场化问题存在不同的政策。在中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医疗行业市场化的问题的争议也将始终存在,存在中国在未来进行医疗机构国有化的可能。例如:1948年英国颁布实施国家卫生服务法,推行了医疗机构的国有化浪潮。

管理风险

中外文化背景的差异、组织文化的差异、长期体制差异带来的管理思维惯性差异,都会直接导致管理风险。

管理层共同价值观的认同;

管理层的团结、中高层之间的团队合作;

战略决策的重大失误等。

品牌风险

对国外资本的本性要有足够认识。当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扩张战略有它的三步曲:一是输出设备技术,二是输出资本,三是输出品牌。

品牌输出首先攻击的是市场,重点是攻击需求而不是供给,这样就可以更少地动用本国的资源和资本,主要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人力和资源,生产和提供并非高技术的产品和服务,在当地市场销售,挤占当地市场,压制当地名牌,获取巨额利润。这种超常的经济手段,不仅使我们没有反抗意识,而且釜底抽薪、直接抢夺消费者,诱导他们的消费偏好,从而从根本上占据市场。长期下去,中国自由品牌生存空间令人担忧。

总论

国内医院的转轨进程必将加快,外资、民营及私人医疗机构的经营理念正在对传统医疗模式形成新的挑战。

第2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风险;控制

现代医疗机构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一个行业,它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体现。现代医疗机构从功能上来说,它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就医问诊、祛病除害等重要环节,是一个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行业,而且我国法律法规明确提出现代医疗结构的这一特点。

一、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趋势

从现代医疗结构的盈利方面来说,现代医疗机构也参与在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当中,我国现代医疗结构分布广泛,数量众多,每一个医疗结构为了保证自身的正常运行和盈利,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现代医疗机构也是市场经济竞争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现代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市场化的经济竞争变得越发激烈,作为参与在现代市场化竞争中的现代医疗机构,市场化的改革势必不可免的。在现代医疗机构体系的构成中,公有制的现代医疗结构和医院占据着主导地位,据统计,我国每年有30%现代医疗结构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就医,因此,这也促使了人民群众对于现代医疗结构市场化改革的需求。但是由于现代医疗结构的既有社会福利、公益性质,又有社会市场化经济的参与这一特殊点,使得现代医疗机构在市场化的改革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所以,现代医疗结构同时也需要控制完全市场化改革的风险。

二、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风险

1.权利分配不均衡

现代医疗机构的改革中权利的分配是现代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但是在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由于先前医疗机构的主要定义为社会福利和公益行业这一特殊性,所以现代医疗机构和相关改革部门对此没有完全市场化改革的经验,也无改革资料可寻,这就造成了现代医疗机构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医疗结构内部结构的权利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加大了现代医疗结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比如说现代医疗机构的人事权的分配问题。在现代社会普通的机构中,机构的领导对于机构的人事权的掌握是非常有效的,但是现代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公立医院的人事权公立医院的领导是几乎没有的,权利分配到其他部门去了。但是,作为医疗机构的领导,没有人事权就无法管理医疗机构的人事工作,医疗机构内部的人事调配权利也无法落实。

2.资金结构不平衡

现代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院的资金和医疗补偿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所控制的,但是在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由于为了实现医疗结构的市场化,政府部门放宽了政策,鼓励私人企业和民营机构投入资金到医疗机构中来带动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这就造成了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现代医疗机构的资金补偿力度不够,从而导致现代医疗机构在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导致医疗机构的自身消费过度却很难保证医疗机构的基本正常运行,医疗机构内部员工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增加了现代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的风险。比如说,为了实现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医疗机构采购了大量价格昂贵且功能繁杂的医疗器械和设备,从而造成了医疗机构在病人的就诊就医的收费上出现费用高昂、检查工序繁琐、耽误病人就医等情况。

三、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的风险控制

1.促进权利分配均衡

对于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的医疗机构内部权力分配不均衡的风险,现代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整合现代医疗结构的内部结构,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案,促进现代医疗结构内部的规范化、法律化,使明确责任和权利到个人,从而有效地促使现代医疗机构的内部权利分配均衡,有效的规避和控制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的权利分配不均衡的风险问题。比如说医疗机构的公有制医院可以采用法人结构管理,在医院内部建立由医院院长、责任监督机构、医院领导理事会三者共同组成的医疗机构的法人管理。每一个机构分别配备不同的权利,三者相互监督,互相帮助,有效地促进公有制医院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2.促进资金结构平衡

对于现代医疗结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的医疗结构内部资金供应不均衡的风险问题,现代医疗结构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有效控制手段促进现代医疗机构内部资金结构供应均衡,从而有效地规避和控制现代医疗机构在完全市场化改革中的资金供应不均衡的风险,促进现代医疗机构的又好又快的发展。从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情况来看,政府部门对于现代医疗结构尤其是公有制的公立医院的资金支持是会越来越少的,因此,为了保证现代医疗机构的资金供应正常,促进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积极引进民营企业和跨国企业投入资金进入现代医疗机构中,从而有效地提高现代医疗机构的资金供应充足,促进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

综上所述,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趋势不可避免。因此,为了有效地促进现代医疗机构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平稳发展,现代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发现现代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并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这些风险,从而促进现代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的改革,使现代医疗机构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丁建农,田勇泉.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改革的风险及其控制[J].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4(4):45.

第3篇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卫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也进一步加,医院信息系统已成医院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与技术环境。医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它必须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更新、不断充实。

【目录】

第一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背景信息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背景

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国内外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现状

(二)国内外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技术发展趋势

(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四)产业关联度分析

(五)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市场分析

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涉及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规划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

第五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规划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案

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节能方案方案

五、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消防方案

六、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生产劳动安全方案

七、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第六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三、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九部分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医疗 监管 发展

1 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1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提供在线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预约挂号、在线支付、就诊提醒、提取报告单等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以建立移动医疗监测系统,对患者生理参数进行监测,针对性地提供就诊服务,在紧急状况下还会自动发出预警信号,使得互联网医疗更具及时性、便捷性。

1.2 医患信息交流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通过建立数据库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利用,主要提供在线问诊、健康咨询等服务。一些医疗网站邀请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坐诊,为患者提供私人诊疗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如,“好大夫在线”网站作为我国互联网规模较大的医患沟通平台,已经在线注册了3200余家公立医院,拥有大批的医生资源,可提供多种在线医疗服务。

1.3 信息化服务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是针对专业医务人员开辟的服务模式,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丰富的药品信息、用药指南、医学计算工具、医学文献等。甚至一些医疗网站还推出了与医院诊疗相关联的应用程序,如杏树林网站为医务人员提供移动查房应用模式,使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查房。同时,该网站还能够向医务人员介绍最新的药品,使医务人员了解药品动态。

2 互联网医疗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势头强劲,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盈利模式不完善

由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速度较快,从而使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其发展的步伐,这就造成了现行的法律中对医生在网上行医的资格限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国内互联网的使用群体也并未养成付费使用手机客户端的习惯,自愿支付软件费用的移动设备用户相对较少,通过软件收费的形式进行运营,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所不符。如“好大夫”网站中所提供的几个在线医疗服务产品中,仅有电话咨询一项会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其它服务产品均为免费提供,并且也没有向患者收取必要的问诊费或是挂号费,上述种种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了互联网医疗盈利模式不完善的问题。

2.2 诊疗效果不确定

稳定性不足是当前互联网医疗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的安全隐患相对较大,故此,国内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引入网络移动医疗系统有着多方面的顾虑,大部分机构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并未真正进行实施。

2.3 行业环境不规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行业并未完全开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其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很多医疗单位不愿向社会公开本院的医生及病患信息。由于医疗行业的发展环境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也尚未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到统筹规划当中,医生借助APP向患者提供在线诊断是否涉嫌院外行医也尚无定论,这些种种都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3 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的建议

3.1 加快互联网医疗监管立法

我国要针对互联网医疗领域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规范和指导该行业发展,为强化该行业监管提供政策依据。首先,在监管政策中将移动医疗平台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定期对移动医疗APP进行评估。其次,对移动医疗APP建立风险监管体系,包括入市前申请、资格审查、风险评估等,提高移动医疗APP的市场准入门槛。再次,区分不同医疗应用软件类型,对各类型用途软件进行规范化监管,如临床应用类软件只能提供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交流等应用,而不能提供患者咨询服务;健康咨询类软件只能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健康咨询服务,并提供医前指导意见,而不能对患者病情进行在线诊断。

3.2 建立互联网医疗行业监管机制

我国应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进行监督约束,准确界定互联网医疗行为的概念,对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从事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并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务人员资格和服务权限进行界定,不断提高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此外,我国有关部门还要针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监管的成功经验,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对移动医疗机构和医师服务进行质量控制,从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如,医疗机构的医师要想在医疗网站上提供相关服务,必须获取所在医疗机构的批准, 并要求医师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妥善安排好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工作时间。

3.3 加强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

我国要针对不同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类型和项目,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将机构资质与人员准入作为监管的重点。具体如下: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办理备案手续,要求从业医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拥有注册执业医师资格。另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要求第三方机构所聘请的医师必须在其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咨询服务,规范第三方机构的运营。

4 结论

总而言之,互联网医疗在我国医疗行业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服务模式,为提高在线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务人员交流学习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力度,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成熟的盈利模式,创建良好的行业运行环境,保障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安其,郑雪倩.我国互联网医疗运行现状――基于3家医院的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6(02):54-56.

[2]周刘芳.网络虚假医疗广告监管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5(12):99-101.

[3]王玲,彭波.互联网时代下的移动医疗APP应用前景与风险防范[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01):39-41.

[4]李宁,李G,王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J].首都医药,2015(04):99-100.

作者简介

刘畅(1983-7),女,重庆市人。硕士学位。现为深圳循证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医学大数据整理分析。

第5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信誉;评价;监管

为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监管水平,促进行业自律,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医疗机构信誉等级并作出评价,实施不同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通过公示医疗信誉等级,为群众推荐优良的医疗服务环境做出贡献。

我们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信誉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监督、集中考评等方式,对参评单位按统一标准进行评价,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医疗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评价,据此对医疗机构进行信誉度分级,确定卫生监督所采取的类别和频率[1]。在规范执业许可准入审查和管理的同时,加强执业许可后续监管,根据日常执业情况决定信誉度级别及监督的频率,两者相互制约,密不可分。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度对获得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年度评审分值达不到标准的,则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则可保持其原等级不变[2]。

1 组织检查,评定等级。每年年初,采用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对已注册的国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评分;实施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化管理,凡发现医疗机构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必须降低一个等级,且取消本年度优级评审资格。信誉度等级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优级为诚信执业示范医疗机构,良级为诚信执业医疗机构,差级为不合格医疗机构[4]。

2 审查结论的判定。根据评分标准,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标化得分在90分以上的信誉度为优;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标化得分在60~89分的信誉度为良;关键项目不达标,标化得分在60分以下的,信誉度为差。 根据卫生监督信用评价管理的有关原则,结合实际,确定不同的监督方法[3]。卫生监督机构对信誉度优级的单位实施简化监督,每年监督1~2次;信誉度良级的单位实施常规监督,每年2~4次;信誉度差级的单位要进行重点随时监督检查。(监督频次不包括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

3 等级评定和公布。根据统一评定结果,综合日常监督、动态管理情况于每年12月底,评出该年度参评单位优、良、差三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向医疗机构颁发全市统一制作的“等级标志”。对获得优级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对评为差级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

4 归档:检查情况、评价情况、等级认定和相应监督频次的日常情况归档,建立医疗机构信誉评价档案,作为卫生监督部门监测医疗机构信誉走势的依据[5]。

参考文献

[1] Jose A.Lopez,Mare R,et al.信用风险模型有效性的评估方法探析.国际金融研究,2002,(9).

[2] 文忠桥.信用风险度认量与管理.国际金融研究,2002,(11).

[3] 李乐波,尉晓红,朱晖.《现代经济信息》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的必要性研究.CNKI:SUN:XDJZ.0.2009-12-109.

第6篇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署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牵头,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严谨制定方案。经过多轮调研、座谈,主动与市信用办对接并联合在国内率先制定及印发了《**市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市医护人员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指导全市医疗行业信用管理工作。三是专题会议推进。定期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对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究会办。先后召开市直卫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信用+”工作推进会等专题会议,明确机关处室、县区和医疗机构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落实承诺制度,强化应用拓展。一是建立宣誓制度。出台《**市医护人员执业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从业人员宣誓制度。去年6月26日,我市举行了医护人员宣誓活动启动仪式,来自全市**名医护人员代表集中宣誓。各级医疗机构均利用护士节、医师节以及新员工入职等契机,共开展集中宣誓**场次。二是推进信用承诺。制定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拓展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方案》,要求单位和个人在申请卫生许可等14个环节签署个人信用承诺。三是拓展核查范围。并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4个申报流程中引入信用核查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逐步规范管理。一是建立信用档案。组织专业团队研发设计我市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于去年正式启用,分别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近2万名医护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不断完善信用信息。目前,全市共登记医疗机构失信行为**次,医护人员失信行为**次。二是成立诚信联盟。全市**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发起成立医疗行业诚信联盟,出盟章程,规范自身行为,目前成员已增至**家。**区在幸福街道率先试点区域性医疗行业诚信联盟,通过一级医院以大带小,为区域内19家诊所和卫生室树立诚信榜样。同时,积极开展联盟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等激励措施,评出9家联盟诚信单位。三是实行分级管理。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行为三个等次。按不同等次对失信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升级晋等、暂缓校验、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失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考核不合格、降职、开除等处罚。四是定期组织督查。每年不低于两次组织督查,对存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五是严格“红黑名单”报送。加大守信行为的宣传力度,先后将退还病人红包的沭阳县人民医院医生毛系才、替父偿还百万巨债的**区来龙镇王庄村**等6名守信医护人员作为“红名单”报送。定期梳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将其中多次非法行医并被立案判决的自然人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截至目前,我委已报送“黑名单”三批次共**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拓展医疗信用运用范围。创新工作思路,逐步拓宽业务范围,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信用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升级晋等、职称评定、社团职务、医师定期考核等领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二)注重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加强医疗行业诚信联盟建设,在做好市级诚信联盟盟员发展、日常管理、机制探索等工作的同时,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各县区成立区域性医疗行业诚信联盟,力争实现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直至形成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第7篇

虽然民营医院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民营医院的前进道路依然曲折。一些不利于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相关制度环境,正是深圳医疗品牌升级道路上可能遇到的障碍。到底这些障碍是什么?又要如何通过社会力量和自体力量来一起妥善解决呢?只有正视这些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积极的解决,深圳民营医院的健康未来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打开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院的“玻璃门”

构建融资平台,推动市场化发展

所谓“玻璃门”是指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疗机构的障碍,茅于轼去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疗这么贵就是资本进入不自由,现在没有外国人到中国来开医院,民营医院应该说有一些,但是很困难,竞争很不充分,所以医疗就贵,缺就贵,社会资本进去可以解决缺的问题。”社会资本渴望进入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需要社会资本的补血。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下发通知,提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打开了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疗机构的玻璃门。但现在医院的融资依然困难,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投资没有很大的固定性,作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需要的抵押品非常狭窄,如果决策、市场导向或者一些意外事件导致资金链断裂就很麻烦。

构建融资平台,解决民营医疗机构融资问题。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主任研究员辛华博士提出了三种模式:一种是国资平台模式,由政府出面组建法人形式的借款主体―――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开展民营医院贷款的合作平台,负责民营医院开发、受理;第二种是租赁公司平台模式,要构建一个租赁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也好,以这个租赁公司的信用担保公司来对金融机构作为接受贷款的融资主体,金融机构与地方租赁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合作支持有设备租赁需求的民营医院,地方租赁公司成为金融机构贷款统借统还的平台,并承担对贷款项目的后期管理职能。第三种是信用担保模式,金融机构与民营医院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以信用担保协会为主体的民营医院贷款信用平台,构建信用担保体系,由协会出资设立民营医院发展促进中心作为民营医院贷款的融资平台。其实这三种模式有一个很核心的问题,离不开政府中性的平台,依靠市场本身去弥补医疗的缺损是很难的,还需要政府提供中立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这个领域推动市场化的发展。

税收和房租成为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瓶颈

免征或延长免税期,或照收但有一定财政返还

从2000年7月10日卫生部门下发的《关于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营利性医院需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虽然享有三年的免税期,但免税期后继续复征,其中营业税为5.2%,企业所得税原来是33%现在降为18%,还有其他的税率10.8%。而我们民营医疗机构投资一般需要5-8年的周期,大部分民营医院在取得执业证后最少还要花2-3年的时间才能正常运作,免税期一过,许多医院还没有从经营亏损中脱离出来就要面临巨高的税收压力,这对于挣扎在生存边缘的民营医院来说无益于是雪上加霜。

除了税收,房租也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一大瓶颈,公立医院既没有税收负担,也不需要为房租操心,一切的设备、房屋场地都是政府免费提供的,这导致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从发展起点上就不平等。

同样是承担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社会责任,公立医疗机构享受财政拨款和免税政策的同时有时还很难避免亏损,而民营医疗机构既没有政府的拨款,还要承担和工商业同样的税赋,部分民营医院承担的税赋更加沉重,严重的税收歧视不仅仅制约了民营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并且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因为物价局对民营医疗行业的收费标准是有很多规定和约束的,民营医院很多收费标准比公立低,并且明显低很多,否则对病人就更加没有吸引力。

因为民营医疗行业是个新行业,全世界都是这样的,法律理论往往是落实于实践的,深圳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历来都是以改革创新而著称的,各民营医疗机构对于营业税的建议是,免征或者是延长免税期,或者是不延长免税期,照样收,但是收了以后给予一定的财政返还。

如何引进并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全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方案或会缓解

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者最头疼的问题就是人才,民营医院很难引进优秀的管理与技术人才,留不住很好的优秀人才,民营医院对医疗人才的选择余地非常小,一般都是国有医院已经退休或接近退休的医生,或者是年轻的医生,四五十岁的中坚力量很难留下来,这些人不愿意从公立医院到民营医院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学术发展、经济回报、管理理念以及发展的不稳定性等等。

当然民营医疗机构有没有人才与它自身的实力有关系,现在民营医院处在规模小、资金比较薄弱的环境,加上社会声誉的问题,很多专家不愿意到民营医疗机构去,这是客观情况。那么怎么样改变这个状况呢?当然市场有自身的规律,如果民营医院机构更规范化、科学化,能有更好的社会声誉,肯定慢慢地也会有一些专家去。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等很多方面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此外,许多专家和民营医院负责人都指出,我们国家目前所执行的《医师法》很多条款都是不合理的,业内人开玩笑,医生护士的执照变成了地方粮票,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个律师,考好律师以后,律师牌走遍全国都能打官司。

不过这种局面可能会有缓和的趋势,据报道,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近日印发了《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实施方案(试行)》。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解读。据了解,全市医疗机构按行政区域划分为13个组团,在联网组团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指导单位。主要承担本区域(组团)内疑难和重症疾病的专科诊疗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术输出和人才培养、医师多点执业、协助调节各类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等任务。指导单位的院长是承担指导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探索旅游医疗的创新市场

性价比高成为深圳民营医院的优势

医院、疗养、保健、度假四者相结合,被世界旅游组织定义为“医疗旅游”。全球每年医疗旅游行业的市场价值约为1000亿美元。目前,医疗旅游行业在泰国、印度、新加坡等国家已经相当成熟,并已成为部分国家的支柱行业。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2005年共接待40万外国病人就诊,取得25%的增长,预期可带来约38.8亿新加坡元的收益;新加坡2006年将锁定中国和印度的富裕病人,争取在2012年前,每年吸引100万名外国病人到新加坡就医。按照这样的口径来测算,深圳要发展如此创新的医疗旅游的话,市场规模也可以达到100-200亿,这样的市场规模大约需要10-20家的相关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而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上海2010年6月出现了国内首个医疗旅游平台,主要作用是为上海市医疗旅游行业各相关机构进入国际市场打通瓶颈障碍,建立完善的产业链渠道。

第8篇

关键词:社会资本;政策因素;中医医疗机构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7.02.003

中图分类号:R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7)02-0009-03

在当代市场经济与现代医学共同发展和竞争的背景下,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虽然已取得较大成果,但同时也受到现行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及认识等多种因素影响。了解和发挥好有利因素,逐步解决存在的阻碍是促进社会办中医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任务。笔者通过对推进社会办中医政策研究课题调研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并分析影响社会办中医的政策因素,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制订提供参考。

1 现行相关利好政策

从历史经验和中外办医比较研究可知,社会办医事业的兴衰变化主要受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新医改以来,我国社会办医和社会办中医遇到了最好历史机遇,国务院、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了一系列相关利好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如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提出鼓励和支持申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对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允许其转型举办为中医坐堂医诊所;国家中医药

基金项目:广东省中医药局重点课题(20154005)

通讯作者:庞震苗,E-mail:

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印发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1〕49号)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举办,积极推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尤其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的建设规范和连锁发展,以及探索执业中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4号)也明确提出放宽社会办医的门槛,鼓励社会办医,鼓励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等。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还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34号)对下一步如何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指出要把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作为发展的重点,着重建设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因此,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社会办中医法人和个人应该充分利用现行有利政策,加快贯彻落实到位。

2 不合理规定

目前政策层面尚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在准入审批、政策设计及实施等方面制约着社会办中医的健康发展。

2.1 政策不协调

不同部门的政策不兼容,政策规定相互冲突或要求不一致。如民政部门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在名称前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这与卫生行政部门的登记要求相冲突;又如,社会办中医用地申请过程中出现循环审批现象,即申请执业许可证时需先期获得用地批准,但申请卫生用地时却又需先期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申报开展新的医疗技术,卫生部门要求该技术已开展一定例数,且有等级方面的要求,但有关部门却未对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评级,导致政策规定之间相互矛盾。

2.2 准入设置限制

区域卫生规划和选址距离规定的限定,阻碍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如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若该区域医疗机构已达到额定规划数量且无增加计划,则对新增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申请不予受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如《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深卫人发〔2010〕75号)有“新增医疗机构与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直线距离不少于500米”规定,此种选址距离限定严重阻碍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

实际上,该规定中“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定义,是指同类别中医医疗机构或西医医疗机构,还是指医院、门诊部、诊所、坐堂医药店这种类别的^分,皆未给出明确界定。

房屋产权及使用证明规定不适应城乡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定,医疗机构申办者需提交用房产权证明作为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必备材料之一,但许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房屋为小产权房,无法提供房产证。

中医诊所连锁设置规定不完善。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中医内科诊所等中医二级科目诊所类别的申办人主体性质规定为个人,即医疗机构不能用公司法人名义,而只能以个人姓名申请设置名称,因此,中医内科、妇科、儿科等二级科目诊所无法实现连锁经营。

此外,还存在基层机构诊疗科目设置的规定不切实际、申请人主体性质与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不利于中医发展、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不切合传统中医服务模式、所有权归属不清晰及投资融资受限等问题,阻碍着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2.3 审批手续繁琐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供9大类资料,包括新开设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目前已有医疗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情况的详细阐述和分析,各类资信、工作证明,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地乡镇、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部门等多部门的审查意见。这些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犹如一道道门槛,难以逾越。

又如,以广州市某区为例,有关中医诊所的申请设置,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个月,接着是消防部门审批2个多月,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审批3个多月,还有城管部门审批几周,再加上工商局、税务局的审批,办理完所有审批流程差不多需1年,其时间和租赁资金成本浪费惊人。

2.4 政策落实缺乏细则支撑

现行政策之间未形成有效配套的组合拳,缺乏操作细则,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落地难,导致一些基层单位推诿不作为。如《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但因政策间未保持稳定连贯,可能导致好的做法被迫停止。

如某城市在提升该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曾规定: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中采用中医药服务项目进行治疗,将提高至少10%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比于选择其他非中医药服务治疗方式),选择针灸进行治疗的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可达到90%的报销比例;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采用中医药服务治疗的,可提高5%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然而,2014年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后,该地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被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这种新型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方案并未明确提出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意见细则和内容,因此,该市被迫停止执行此前已成功在新农合中实施的中医药服务鼓励政策[1]。

2.5 中、西医医疗机构未区别设置

现行政策要求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设置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如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在消毒、医疗垃圾、隔离、无菌操作方面也有硬性要求,这显然没有考虑到中医诊所的实际情况。

同时要求中医诊所须有独立中药饮片营业区,且面积不得少于50 m2,中药饮片数量不少于400种;独立诊室数量不超过2个,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 m2等,这些要求脱离了市场经济在医成本上的考量。

此外,部分政策设计未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给社会办中医的推进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和制约。如《执业医师法》颁布前未获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从业人员医师资格认证出现空白,如按照社会办医的规定,他们就无法获得申请资格。

3 对策

鼓励和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必须解决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为克服目前政府“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又管得过多”弊端,政府需对自己的社会定位和职责进行反思,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中的责任和权利边界,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切实管好必须管好的,放下由市场调节有效的所有事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3.1 明确政府职责,划清政府权力范围

就社会办中医而言,政府应将有限精力用于做好以下4件事:①只负责公立医院的设置;②通过财政专项补贴、医保支付等方式向一切可以为国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买单”;③负责审查发放执业医师执照;④监督所有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其他事项则交由市场调节和行业内部进行控制管理,如民营的医院、门诊和诊所一律实行备案制,政府可通过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规范其运营活动,查处违法行医机构和行医行为。

3.2 简政放权,改革由市场调节和行业内部管控的审批流程

政府对社会办医学的许多业务性事项应该简政放权,如医疗设备的购置、临床科室的设置、新医疗技术的开展、医院投资额及其比例,以及涉及医保报销项目之外的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等。政府管理上述业务事项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也无国际惯例可循,简政放权将有利于社会办中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3 加强各部委政策法规的协调性

社会办中医涉及卫生、税务、医保、工商、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建议设置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多个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规则,协调解决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过程中出现的同一卫生医改政策,以及各地执行和监管部门解读不一、执行不协调的问题。

4 结语

我国在推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进程中,政策因素一直影响其健康发展,既有利好政策,也有许多不合理规定,制约了社会办中医的发展。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15〕32号),其中明确指出,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这表明,相关制约因素已受到主管部门的关注,并已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应解决这些制约因素的政策,这将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新一轮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