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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意识的内涵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09:37:5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治意识的内涵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治意识的内涵

第1篇

对几个关键词的诠释

内涵:任何一个概念都必然涉及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是概念所涉及的范围,我们称之为外延;一是概念所涉及的内容,我们称之为“内涵”。内涵是“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现代汉语词典》)本质属性就是事物之间质的规定性,也就是此事物与彼事物的区别。教育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区别在哪里?就是它的教育性。因此,教育的本质属性就是教育性,是一定条件下社会个体的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体化的过程。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本质属性应该由演绎这一现象的目的、行为、过程、对象、质量等来体现。事物结构化的特征可以使每一个组成元素再细化下去,形成网状结构,而这个网状结构就是本质属性的总和。中小学教育是教育的下位概念,因而中小学教育的内涵又具有中小学的本质属性,它要打上中小学教育的目的、行为、过程、对象、质量等网络烙印。而浮现在表层的,是教学目的、对象、手段等元素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这些交互作用的元素以及其交互状态,就是我们称之为的内涵。“内涵式”则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本质上是探究发展的路径和方法,与“外延式”相对应。

均衡:通俗地讲,均衡就是相当。耗散理论认为,万事万物正是因为不断地打破平衡并在新的平衡中达到新的不平衡,才获得了社会进步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的均衡是不存在的。美国著名的特许学校和教育券政策就是对教育不均衡的补救。

从教育的社会公共产品属性上讲,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意味着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包括社会总资源对教育的分配,其次是受教育者的教育权利保障以及教育民主与公平问题。下位地看,对办学主体而言,教育的均衡发展,首先是要保证受教育者的基本教育权利和受到公平的对待;对教师而言,就是要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教育过程的公平。体现这一公平的最佳状态,就是每一个学生基于自身的自主的、主动的、健康的发展。

策略: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所采取的行动方针与方式,就是策略,属于方法论范畴。

在本文中,“策略”特指:根据区域中小学内涵式均衡发展新阶段的特点,所采取的、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潜能,增强办学主体内生动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科研方式、方法与路径。

科研策略

如前所述,策略就是“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所采取的行动方针与方式”,而行动方针与方式的选择需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群体、不同阶段和不同地域,才有切实性。沙坪坝区中小学教育科研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区域内教育文化积淀也较为深厚,因此,动员群众,开展田野研究,改进科研管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应然地说,要推进一个区域内中小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其科研策略应该是混合型的。这里,仅举其要领。

策略之一:课题引领。所谓课题引领就是坚持“一个课题发展一所学校,一个课题培养一个团队,一个课题成就一名教师”的理念,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龙头,市、区、校级课题为辅佐,紧紧围绕中小学内涵发展主题,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区域内涵式均衡发展的策略。如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区域性推进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的实践研究”(课题批准号:FFBog0702)就组织和动员了区内外六十余所中小学,开展教师队伍专业化、课堂教学优质化和教学管理科学化研究,在区域教育内涵式发展行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策略之二:成长科研。成长科研是这样一种科研:它以普通教师为主要对象,以个体或班组为研究主体,以课堂为主阵地,以“小、真、实、活”问题为研究内容,以行动研究为主要研究手段,落脚在发展。它基于这样的认识: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力量,没有广大教师的积极参与,任何改革都很难取得成功。内涵式均衡发展要缩小学校之间、年级之间、班级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异,突出过程中个体的纵向发展和个性发展,就需要一线实践者的主动参与和智慧奉献。“成长科研”就是要通过教师成长课题引导广大教师聚焦课堂,在问题中思考,在学习中行动,在研修中成长。具体做法是:通过专设区级“教师成长课题”,简化申报、立项等程序,明确责权利,以学校管理为主体,宽进严出,以成果论英雄。

与此相关联的一个研究就是课题课的开发。课题课是对科研展示课的提炼和延伸,它具有一般学科课的特点,同时,又承担了课题研究的探究功能,通过常规课堂来体现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学术思想、已有的研究成果或问题。通过课题课,研究人员很容易发现研究中的问题,并因此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适时调整跟进策略,发挥了中小学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对克服教学、科研“两张皮”现象,具有重要的工具意义。

策略之三:田野研究。教学活动本质上是社会文化活动,借用人类学田野工作方式进行教育的田野研究,有利于教师对课堂的观察和改进,尤其是角色互换与价值介入,有利于促进课堂的民主。田野研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引导教师转换身份,转变视角,审视来自教育现场的各种现象,从而参与到学校文化的转型中去。它的表现形式是以群众性科研来展现的,如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的市(区)级课题、校级课题和上文提到的成长科研课题,就是这种研究的载体,它具有覆盖面广,研究的问题细、小,教育教学难点、疑点突出,“在场”意蕴强烈,理性感融的特点,亲和,实感,娱乐,效率兼备,是一种值得中小学一线教师采用的研究方式。目前区域内正在开展的“规范+特色”的研究,就是一种田野研究,从质和量上推进了区域教育的内涵发展。

策略之四:规范精细管理。制度经济学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好的制度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管理就是把成文的、不成文的制度转化为生产力。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是提高管理品质,增进管理效益的重要方略。区域性中小学教育科研管理一般是三维管理。这个系统包含了组织系统、目标系统和方法系统三个维度。组织系统着眼于层级,分为区、校、课题组三个管理级次,侧重于学术行政化管理;目标系统主要着眼于课题的效能管理,如中期学术成果汇报会、课题课展示、研究报告及数量、等级等等。方法系统主要着眼于技术手段,如抽调研究报告,组织、网络交流、论坛发帖,等等。要进一步发挥科研在教师成长、教学优化、管理科学上的促进作用,也有一个从外延向内涵、从粗放型向精细型、从数量向质量转化的过程,也就是内涵发展的过程。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是三维系统思想、方法的延伸,着眼于每一个研究个体或研究团队的潜能,是对内涵式发展的隐性推进。

结构化处理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主要路径,而研制和

实施各种量表则是管理的结构化过程。

一是研制《沙坪坝区中小学教育科研督导评估量表(试行)》,改变学校教育科研评价方式。该量表从组织管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发展状况四个维度对学校进行评估,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自我评价和专家评价结合起来,动态反映学校教育科研对本校教育教学的促进程度。二是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胜任力评价研究,从专业性向、专业基础、专业能力三个维度研究教师课堂教学胜任力构成的基本要素、级次与核心能力点,引导教师遵守基本教学规则,激发其教学创造的冲动。三是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教师专业成长标准,引导教师专业成长。四是开展区域性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水平监测体系研究,构建区属义务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水平监测体系,引导区域内学校的整体优质均衡发展。

价值及意义

所谓价值,就是客体符合主体的要求。当你所选择的行动方式、方法对对象产生真正意义的时候,就具有了价值,反之,则没有价值。课题引领、成长科研、田野研究以及规范精细管理四大策略,分别从课题的组织动员功能、认识功能、附加值放大和管理职责四个角度去整合学校和教师资源,研究教育教学实践问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使每一位受教育者都受到公平、公正、良好的教育,并因此获得个体纵深的、个性化的发展。这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与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意志一脉相承。

从哲学的一般原理出发,价值有社会价值和工具价值之分。工具价值是工具理性的体现。所谓“工具理性”,就是通过实践的途径确认工具(手段)的有用性,从而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实现为某一目的服务的企图。从工具理性来看,四大策略也产生了效能。一是课题引领策略通过研究团队的组建、科研活动的开展,参研教师内在素质尤其是教育科研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动手实践能力得到提高,这可以从教师们在教学中的表现和论文的发表、研究报告的撰写等行为中得到印证。二是成长科研解决了参研教师的责权利,引导教师关注教学现场的原生态问题,既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又有助于教师研究生态化的形成,提高教学敏锐性和理性思考力。三是通过田野研究,引发大家对课堂原生态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引导学校和教师转变视角,认真研究他们面前的教学文化,从而萌动文化自觉。四是通过多种量表的构建,整合、吸收、内化了区域教育科研资源和实践智慧,正在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元化、发展性评价系统。五是工具的开发遵循假设、收集资料、理性架构、验证、修正、实验的科研路径,这对以经验知识为主体的中小学教研人员来讲,不仅仅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有利于克服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盲目性和泛化,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增强可操作性,增进实效性;也不仅仅只是具有实践价值,问时也可能会有理论收获。如果上述各种量表都能够在实践层面真正取得进展,将是教育科研对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性贡献。

第2篇

关键词:高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路径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途径。新时期,高校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功能,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势在必行,任重道远,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提高认识、充分重视: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校园“实”起来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全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不是凭空出现的,在其漫长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不断折射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经验、时代挑战与发展成就。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还没有积攒足够的力量,更没有释放出应有的价值。尤其在高校中,大学生群体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缺位,导致“法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高校大学生“熟视无睹”,或“断章取义”,甚至完全用结果的公平正义取代过程的公平正义,忽略法治的本质和内涵,这都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在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首先要帮助大学生们摒弃错误观念,拓宽视野,提高认识,充分重视,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实在在”地扎根于大学生心中,并为之服务。首先,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努力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打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的理论基础。其次,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纳入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体系,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等多个环节加大力度,积极构筑“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宣传、培育和践行体系,在校园内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再次,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和培育的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部门协调,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量化指标,强化考核,充分调动各个参与主体的积极性。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流于形式、不拘于概念。

2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校园“火”起来

“文化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这句由在20世纪50年代谈农村演绎而来的话,十分形象有力地点出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过程中遇到的挑战,更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很多大学生不是没有“法治”的观念,而是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和法治观念淡薄。大学生的思想阵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去占据,非法治、甚至反法治的文化就会去占据。在校园中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再隐身幕后,而要走上前台,不再默默无闻,而要风风火火。首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宣传与教育、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普法效果,切实杜绝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努力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增长法律知识”提升为“增强法治观念”,进而致力于“提高法律素养”,并最终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共识”,让法律知识、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入耳、入脑、入心,随处可见、随时会用。其次,要调动大学生的法治参与热情。大学生参与是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的充分必要条件。让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融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唤醒大学生主体意识,使之自觉维护公正的法治秩序,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筑牢基础。

3创新载体、拓展途径: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校园“活”起来

在充分重视,营造氛围的基础上,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还要探索内在规律,狠抓具体落实,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创新载体、拓展途径,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首先,要盘活校园内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资源,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艺术相融合,在校园中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抓住大学生的文化心理和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其次,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走进课堂、寝室、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运动场等,结合不同主题,建立专门的校园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再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法治文化活动,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最后,要积极利用前沿科技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运用计算机信息科技的强大力量,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打造易于被大学生接受、利于社会主义文化传播和建设的网络空间。

参考文献:

[1]张彦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Z].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第50期,2012.

第3篇

关键词::学生;创新意识;研究

创新不仅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更是一个国家进行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整个初中教学领域当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在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道德与法治课对于学生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以及人生观有着直接的影响,那么学生们就要好好学习道德与法治课这门课程。如果想要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那么就必须要对以往非常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改变,在新课改的条件之下,然后对学生们的创新意识进一步进行培养。

一、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性

从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特点来看,需要在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方面进行加强。由于在道德与法治课课本当中,丰富的人文内涵对于培养初中学生的创新意识的影响是相当广泛的,我们如果把道德与法治课这门课程和其他课程相互进行作比较的话,从中就可以看出,道德与法治课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所具有的特点是包含了个人感彩与主观色彩。因此说,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对于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除此之外,道德与法治课课本当中丰富的人文内涵对于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的影响也是深入的,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能够进行交流沟通,这是由于对于同一件事物的理解是具有相同点的,但是,多数情况下,其实是表现为差异性,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知识程度、生活经验以及体验的角度是不同的,所以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应该加强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

二、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道德与法治课课堂上,道德与法治课老师和学生之间所进行交流的问题的深度不够,无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过程当中,道德与法治课交流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与交流深度不够是非常常见的问题。比如,教师在与学生们进行交流互动的这一过程当中,其中许多教师在过程当中还是起着主导位置,并没有把学生们当成是交流互动环节的主角,这样学生们就不会有自己的思维,而会随时随刻跟随教师的思维,在活动中没有自己的想法,就会使得学生们对于道德与法治课方面的知识不能够进行进一步的探索,从而不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教师的教学方法与初中学生的实际不是非常符合。当前,大多数道德与法治课老师一味的求新求异,以便可以跟上时展的步伐,从而保住自己的地位,可是却往往忽视了对于所教授的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举个例子来说,有一部分老师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当中引入了多媒体教学手段,但是有很多的学生却不能够很快去适应这种教学手段的变换,这样就造成一些学生在上道德与法治课课的时候总是走神,长期这样下去就会使得学生出现厌学现象,更不用说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对学生们的创新意识进行培养了,这样不仅达不到改革的效果,甚至还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三)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形式比较单一化。大多数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在传统形式制度的影响之下,在给学生上课的时候与学生之间很少进行互动,从而不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虽然有些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了互动,可是互动的过程确实非常的简单。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所需要做到的应当给学生们进行传输道德与法治课知识以外,最关键的是要对学生们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进行培养。可是在当前阶段下,大多数教师都是在上课之前给学生们布置一些学习任务,然后在课堂上对学生们进行提问,但是他们在进行提问的过程中总是选择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并没有给其他学生发言的机会,即使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机会回答。而他们的交流也仅仅局限于这种学生被动回答的形式,而忽略了与学生进行情感以及思想方面的交流互动,从而不能够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

三、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培养中学生创新意识的策略

(一)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要想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首先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情境意识。曾经一位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指出:学习的最好刺激乃是对所学知识的兴趣。如果学生对于东西产生了极高的兴趣,那么将会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任何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学习中,如果想把事情做好或者是把一件事情学习好,那么就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对事情产生兴趣,在产生了浓厚兴趣的前提下才有足够的把握把事情做到最满意。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如果想要使得学生们创新意识与能力得到提高,那么教师就应当尽最大努力给学生打造充满宽容和理解以及爱的心理环境,使得学生心理的自由与安全有了保障之后,学生才会对知识大胆的进行学习。而且教师在课堂上还要随时随刻的鼓励学生们,让他们能够大胆的说出自己的想法。长期下去,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创新意识。

(二)把网络技术应用到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一般书面上的知识都是比较抽象化的,学生在进行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知识的时候,会感到非常的枯燥无味,然后再加上教师传统的教学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把信息技术运用到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上就会有不同的效果,网络技术能够把书面上的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来进行非常具体化与形象化动态展示,从而增强学生对于概念的直观印象,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比如在对学生进行讲解“法律常识”这个内容的时候,身为老师的我会提前在网上搜集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法律节目,当给学生上课的时候播放给学生看,然后再在课堂上和学生共同对法律节目进行分析和探讨,最后,要不断地鼓励学生要应用网络技术和网友之间共同讨论与法律相关的问题等等,这样做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教师在课堂上要巧设疑问,鼓励参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著名的哲学家波普尔说过一句话:“正是问题激发我们去学习,去发展知识,去观察,去实践。”所以要想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就需要鼓励学生们大胆提问题,并且说出他们自己的想法。例如:在“法律常识”这一章节中,学习法律的益处的时候,教就可以设置这样一个教学情境:张红与吴梦是同班同学,下课由于打篮球产生了矛盾,于是吴梦就特别恨张红,一直想找个机会教训张红,于是写了一封恐吓信报复张红,当张红看到信后每天不管做啥事都提心吊胆,过了几天以后,吴梦路过张红家,看见张红正在写作业,就把一块石头从窗户扔进去,于是张红的妈妈马上就报了警。警察经过调查之后不仅让吴梦家长对张红家的玻璃进行了赔偿,而且还对吴梦拘留了三天。然后再对学生进行提问:故事情节中吴梦处理矛盾的时候存在哪些问题或者是以后如何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矛盾?然后学生们会处于思考探索的氛围当中,相互进行讨论,这样会让整个道德与法治课课堂充满创新的气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当前教学要求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尽量的去发挥他们的主体性,教师只需要去加以引导,那么对于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更是如此,教师要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培养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的主动性,让他们在课堂中对道德与法治课知识提出自己的观点,对于提升现在道德与法治课学习素养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参考文献:

[1]王志华:浅谈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2014年16期.

第4篇

>>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变革 依法治国背景下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党校法治教育分析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党校法治教育研究 “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法治新媒体大有可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观的现状分析 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解析 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内涵 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现途径 依法治国背景下加强地方人大监督的路径探讨 解读四个全面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意义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问题研究 依法治国背景下提升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探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创新党校法学教育的思考 浅析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完善 论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变 论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论依法治国的背景及原则 浅析依法治国下的权力制约机制 依法治国下的经济新常态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fr=aladdin

[5]于善旭. 代一些国家的体育法比较初探[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1990(1): 42-46.

[6]谭小勇,等.体育法概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7]陈华荣.体育的宪法保障研究 [D].苏州:苏州大学,2011:36-50.

[8]Janwillem Soek.Sport in National Sports Acts and Constitutions:Definition,Ratio Legis and Objectives [J].The 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Journal,2006(3/4):28-31.

[9]陈华荣,王家宏.寻找宪法中的体育权利――各国宪法公民权利章节体育条款比较分析[J].体育学刊,2012,19(3):24-29.

第5篇

一、突出主题,加强宣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和独特的作用。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县审计局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明确以“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加强7个重点宣传内容的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一)扎实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书记讲法”为引领,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学习,要求全会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宪法与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从而学深悟透,领会内涵,让《宪法》精神内化手心、外战于行。

第6篇

一、工作机制运转情况

镇为贯彻“法治文化进乡村”精神,按照依法治村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引导乡村村依法自治,帮助健全村组织、民主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此过程中,村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率先锤炼,获得“省级法治示范村”称号,村如今也正以青出于蓝,更胜于蓝的姿态创新推进“法治文化进新村”工作,力争成为镇下一个法治示范村。

二、法治文化进新村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建设法治主题长廊。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法治宣传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挂画,等置于广告牌,观光道两旁,凉亭之内等位置,结合具体事例“说”法,确保法治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

(二)建设农村法治图书角。“水景家园”建成后,以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依托,建立法律图书室,并配备一些常用法律书籍,定期对群众开放,并配备一名专业的“法律明白人”,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定期开展法治小讲堂活动。成立一支由村主任为首,各组组长为成员的专业的法律宣传队伍,每月开展一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宣讲内容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法、土地法、农业法等。

(四)加强法治文艺建设。充分利用村妇女文艺队平台,编排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文艺节目,深入聚居点,开展法制文化宣传活动,把法治文化理念渗透到群众心里。

(五)结合本地新村人文地理环境特点,大力传播“法为上、人为本、调为先、情为牵、和为贵、让为贤”的传统理念,重点从“法、理、情、德、利”方面进行阐释,利用道德词汇、动漫绘画、典型事例、灯笼、对联、壁画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传播法治文化和法治理念,树立起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三、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法治观念淡漠。在传统观念中,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受传统法律意识影响,农村群众重视传统礼俗,轻视法律规范,法治观念淡漠,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如部分农村群众重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重视订亲、结婚仪式等形式,忽视婚姻登记,由此引发婚姻关系纠纷。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以息事宁人为目的,往往凭自己的权威、经验和习惯来解决,把法律规范抛之脑后,结果却往往是“压下了这头,翘起了那头”。

(二)群众文化生活匮乏。我镇农村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大部分群众仅能通过电视、报刊等有限的渠道接受外界信息,内容不丰富,形式单一,范围不广。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农村文艺作品缺乏,文化活动品味普遍不高,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精神生活需求。致使一些群众转向赌博、搞封建迷信等一些不健康的活动。

(三)农村普法效果不佳。普法宣传教育往往在法制宣传日,逢场之日,在人流量较大的城镇区域开展,在距离城镇相对远一点的村子,在普法的次数和质量上明显下降,个别偏远的如箭杆林村、白马村一年难以接受一次法治教育。普法宣传手段单一,往往以发宣传资料、上法制课、挂宣传标语等传统宣传形式为主,加之农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普法宣传内容接受度不高,兴趣缺乏,致使普法效果大打折扣,无法取得预期效果。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农村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育法治文化对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让群众真正参与其中,才能有效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融入新村建设,打造农村法治品牌。村“水景家园”,村“茶苑新居”作为我镇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农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产与生活、物质与文化同步提升。在培育农村法治文化的过程中,要坚持把法治文化塑造与新村建设有机结合,根据新村聚居点建筑风格,在新村聚居点高标准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法治品牌,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得到法治文化的沁润,接受法治理念的传播。

(二)弘扬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法治元素。指出:“中华文化是我们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最深厚的源泉,是我们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传统文化根在农村,儒家思想主张“天人合一”、“中庸之道”,推崇的“仁、义、礼、智、信”,无不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对于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积极意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注重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要充分利用皮影、剪纸、山歌、快板、对联等群众基础性好的传统艺术形式,把法治文化的理念与它们有机融合,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逐渐喜爱法治文化,接受法治文化。

(三)加强道德建设,提升农村法治内涵。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把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弘扬孝道、伦理等传统道德观念,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第7篇

【关键词】公民意识养成;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问题;基本原则;新路径

法治是人类文明前进的重要成果之一,是现代化社会的主要标志。而法治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基本方式,其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规范个人言行举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生活当中,人类运用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遵守和服从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基本秩序,不仅能有效地捍卫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义务,还能避免其他违法之徒对自己的侵害。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级阶段,受法治体系改革深化和多元化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大学生正面临着理想信念薄弱、法治意识淡薄的发展难题,严重限制了我国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逐渐成为我国大学课程的重要教育内容。

一、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

(一)公民意识的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体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的地位、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自觉意识。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这也是公民意识养成的核心所在。公民意识是西方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从西方公民意识的演变来看,公民意识受到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种哲学思想的影响。自由主义将抽象的理性的个体作为逻辑的起点,强调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共和主义则是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来培育公民意识。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模式已经基本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公民意识则是法治社会和民主社会建立的前提,没有现代公民意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进一步深化也受到公民意识的影响。因此,大学的法治教育不应当仅限于法律知识的普及,还应当包括法律理念的灌输、法律的实际操作与运用等方面,这是公民意识的题中之意,也是实现公民理性认知与自觉行为的有机统一。

(二)以公民意识养成为视角,探索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新路径的意义

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因此大学还肩负着传播法律精神,培育公民意识的重任。而现行的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单一化必然不能适应公民意识养成形式的多样化需求。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因此,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途径应当多样化,实现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新突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实践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题中之意。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在社会实践的大熔炉中形成有根基的、坚固的、稳定的和理性的法治意识。

二、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传统高校法治教育的局限性

法治社会的真正建立除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公民对法律权威的认识和对法律至上的信仰。由于高校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过程中与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传统文化所固有的惯性思维之间充斥着矛盾和张力,导致高校法学教育依然面临诸多困境与制约因素。如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以守法教育为目标,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片面强调法学课本知识的教授,而忽视了内心信仰和感知教育。这使得多数大学生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如果对大学生法律教育还仅仅停留在“了解法律的基本常识”“遵纪守法,不犯法”的层次上,则必然导致大学生法律运用能力不强,公民意识淡薄,缺乏主动参与性,不能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与公民意识养成结合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尽管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公民意识教育进行了广泛探讨,但是我国公民意识教育总体上依然体现为灌输式的学校教育和并不系统深入的社会教育。在高校中,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目前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是比较欠缺的,已有的研究也多从知法和守法的角度探索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具体内容。迄今为止,从公民意识养成的角度进行的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的讨论并不多见,对基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体现的设计并没有形成较为明晰的思路。

三、提升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效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内外因素相结合的培育原则

法治课程作为我国大学生的基本课程之一,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大学生的生活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大学教师在实施法治教育的时候,应该要注重外部环境因素与内在动因之间的结合性,将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实现教育环境与生活环境的统一,以此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并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中来。高校可通过对大学生法治学习环境的有意塑造,使大学生主动将法律知识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而使法治教育深深烙在大学生的心中,实现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内在意义。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原则

法治意识本身就具有非常浓重的实践意义,它普遍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行为当中。因此,高校的法治教育应该要跳出只注重理论教学的教育怪圈,将实践教育环节充分融入法治理论教学当中去,逐渐实现法治意识教育的实践意义。比如开展法律知识辩论大赛,开设法治意识宣讲,或举行与法律知识有关的答题比赛等,都能增强大学生对法治意识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并能学以致用,提高法治教育效益。

(三)以培养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意识教育的最终目的

我国传统的大学生教育普遍缺乏专业、丰富的法治知识教育,使得当代大学生整体的法治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因此,为了能有效地提升当下大学生法治教育效益,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基本进程,大学教育者应该在注重法律知识传播的同时,大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用各种各样的教学方式来强化大学生对法律制度的认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讲解来促进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

大学生仅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应不断拓展自身的法律知识层面,构建自己的法律信仰。

四、高校法治教育的新路径

虽然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总体而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仍然欠缺,隐性教育的不足、法律信仰的缺失以及法律实践的薄弱成为制约我国法制化进程的瓶颈。

(一)优化《思想道德c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增加法律实践环节

在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等教学方式,既突出教师的指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的参与性。

(二)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开阔大学生法律视野

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综合工程,并非仅仅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来衡量。而且“95后”的大学生思想更加多元,单纯的说教式教学方式效果不明显。因此,在加强第一课堂教育的同时,应充分发动第二课堂的力量,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来吸引大学生主动参与,在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一方面,组织、开展多种校园法律文化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中得到教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团学组织的力量,不断创新法律实践载体,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法律事务,并为其提供亲身接触法律的机会。可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为契机,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研、法律援助等活动。同时,发挥专职辅导员的作用,如以辅导员法律工作室为载体,一方面开展校内法律维权,另一方面加强学生日常法律意识的培育,督促大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其守法、维权意识的增强。

(三)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生法律服务机制

高校是大学生法治意识养成的重要场所。目前,高校的心理咨询服务已经相当完善,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相对欠缺已经成为高校法治意识培育的短板。因此,学生法律咨询机构的建立应该成为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载体。

唯有不断拓展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新途径,充分发挥隐性教育的力量,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所有活动中,建立更富实效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实践模式,才能使得大学生将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余仰涛.思想政治工作学研究方法论(研究生教学用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李芳.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4]何齐宗.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第8篇

【关键词】 法治;法治成本;法治浪漫主义;消除途径

一、法治的含义

(一)西方法治的含义

对于法治的界定,西方学者众说纷纭,无论从亚里士多德的“二分论”还是洛克的注重分权的分权理论、孟德斯鸠的重视制衡的分权理论、潘恩的对人权高度重视、杰斐逊的制度设计的重要性等,都说明了不同时代对法治的理解必然不同。法治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其自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随着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变化而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法治是一个多元的概念,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范围,即时同一时代也因地区的不同呈现不同的概念,不能用统一的概念来界定。

(二)中国法治的概念

首先,要关注法治的普适性成分,即法治的共性,法治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供给,其核心就是为了人们利益的增进,法治作为一套制度设计,为了实现其核心就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方法来实现,从西方法治观点我们可以得出要实现法治就要从控权和维权两方面着手。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准,就是要在这个国家在控权和维权两方面的制度设计与成果。

其次,要探讨当代中国法治的具体情境,即法治在当代中国社会得以生长的现实基础。当代中国社会从人治到法治的制度变革,无疑是当代中国社会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所引发的,对当今中国的法治应理解为:

(1)法治术语治国方略的范畴。在这个层面上,法治与认知是对立的,其界限是: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

(2)法治是民主的治国方略,这是法治质的规定性。民主理论关注的是私人权利对公共权力的控制,作为民主的治国方略,法治的功能在于控制公权、维护私权。法治的主体是人民或是公民,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掌握的公权力,法治的重点是依法治吏,而不是依法治民,法治绝不是统治者治理被统治者的工具。

(3)把法治理解为民主的治国方略,凸显了制度设计的重要性。法治作为治国方略非政治口号,重要的是把法治制度化。法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把宏大的原则具体化、现实化,把法治定位与民主的治国方略,有利于摆脱对法治实质价值的过多纠缠,把关注点转移到制度设计上来,这样才能避免制度虚位的出现,才能避免法治问题上“大而无当”的空谈。

二、法治成本的界定

(一)法治成本的概念

成本本身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是指“为获得一定利益而付出的代价”,通过对不同控制模式的治理成本间的比较来选择最佳的控制模式及其组合,以达到控制成本的最小化和控制绩效的最大化。

(二)法治成本的种类

1.法治的政治成本。法治的政治内涵较为丰富,既包括法律制度的设计成本、法治的运作成本、法律制度的维护成本,也包括法律在调整不同利益群体矛盾和冲突的成本。政治成本往往具有一个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一次法治的不公平不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但是这其中也是有成本的,如果失误屡屡发生或者是通过法治不能纠正,那么法治的为新和形象就会在此过程中悄然发生变化,最后累计起来就会变成危机,这种危机具有破坏性,甚至导致整个法治大厦的崩塌。

2.法治的意识形态成本。所谓意识形态成本是指社会执政者为了使自己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信仰信念等成为统治地位意识形态而付出的代价,以及为意识形态与时具进、开拓创新、丰富发展而不断付出物质和精神代价。法治作为一种最优的治国方略,就必须是一种社会的首要的意识形态,也只有其是首要的意识形态才能成为一种最优的治国方略。

3.法治的信息成本。法治的信息成本包括法治的信息传递成本和信心控制成本,前者指的是法治的意图在各级执法组织传递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信息在组织结构中的传递经过不同的节点与不同的层次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衰变、弱化,复杂的组织机构会导致信息弱化程度加速、成本增加。如果信息传递成本过高,则意味着效率低下,信息的控制成本是进行信息反馈而产生的成本,信息反馈是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反馈途径与组织管理层之间的障碍条件越少,所产生的费用就越少。

4.法治的时间成本。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其产生、发展都必然会付出一定的时间。时间具有一维性,法治的推行必然是一维性的,任何一种法律从颁布到实施都是时间的结果,这也充分说明了法治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时间就是效率,把握好时间成本,才能提高法治效率。

5.法治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又称择一成本,指的是在事物发展过程,选取一个利益而放弃另一个利益所付出的代价或丧失的潜在利益。

三、法治浪漫主义

(一)法治浪漫主义的概述

法治浪漫主义是激情的产物,法治浪漫主义就是对法治的不且实际的非理性的奢望。主要表现为:

1.法律万能论。把法律看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旦社会有什么弊端,就想到用法律把它规范起来。

2.法律无代价。只看到法治的优势和能带来的预期利益,看不到法治的弊端和实行法治必须付出的代价。和其他事物一样,法治也是一并双刃剑,是利弊共存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实行法治也需要一定的代价,甚至是昂贵的代价。

3.法律激进论。认为既然确立了法治的目标,就应该大刀阔斧地干起来,通过激烈的社会变革实现法治,认为法治是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活动而一蹴而就的。

(二)法治浪漫主义产生的根源

1.是出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迫切心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农民负担过重,农村社会发展迟缓、下岗工人形成城市贫民阶层、生态环境恶化等这些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了尽快解决这些文的的迫切心情使得人们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法治上,希望法治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

2.对法治的理论认识不足。认为法治产生是由于政府的权威,法治的目的也是维护政府的权威。认为政府是法治的主要推行者,长期主体意识的缺失,使得人们对法治的认识比较肤浅,所以在法治初期阶段,人们大谈法治所带来的好处,很少谈论法治的弊端,这就很容易产生的法治的崇拜,这也就必然产生了法治浪漫主义。

3.是人们思维习惯所造成。法治浪漫主义为人类提出了奋斗的目标,为实践提供指引,使得人们陷空想完美的境地,也是由于中国的悠久的历史的影响。

四、法治浪漫主义的消除

1.对法治功能的正确认识。首先,法律只能涉及人的外部行为,只能调整人的某些行为,不是全部行为,法律在调整人的行为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企图把人们的一切行为都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最终只能碰壁,法律是因行为的存在而存在。其次,要认识到法律不可能对人们的千差万别的行为作出详尽的规定,任何社会的法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把一切行为纳入其中,立法者认识能力和立法水平相对有限,导致立法会出现真空和漏洞,再次,法律不可能平等地保护每一种利益,人们之间的一切法律冲突实质上都是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在两种利益冲突之间,法律不可能两全齐美,只能保护一种利益,只能就利益按照立法的价值进行选择。

2.树立法治成本主义观念。法治作为一直治国方略,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无论是制定、实施、遵守都是有成本,不是无价的。

(1)减少法治的政治成本――立法成本的减少

首先,在立法过程中,应该适当的引入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的功能有:

第一,公民的政治参与为公民表达自己的要求、愿望和利益提供了有效地途径。第二,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政治过程的健康运作,在政治过程方面,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策的合法性,纠正决策的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公民对政策的支持或意见反馈有助于政策的顺利执行以及对存在问题的修正,在人事过程方面可以保证政治精英和政府公职人员的产生以及随后的行为沿着民意的方向运作,保证政治体系具有吐故纳新的代谢功能,为政治权力的运作补充能量。第三,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治发展的稳步推进。这样就可以避免制定的法律没有实施的社会基础。

其次,注重立法者的素质。人大代表不只是荣誉,要能够胜任立法工作要求。避免制定出来的法律质量不高,造成立法效率低下。

再次,保护立法与实施协调与经济发展协调。法律之间需要协调下一层次的法 ,不得与上一层次的法相抵触,保持法制的统一。

(2)减少法治的意识成本――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

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法治的社会思想基础,在法治成本中要考虑对公民法律意识培养的付出。严格的依法办事或依法治理为法治的实现所必需,并不等于或并不必然地导致法治,只有依法办事或依法治理根植于法治价值目标的理性土壤之中,统摄于法治理念之下,法治才能得以完整的实现。作为法治的社会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的公民法律意识,不仅内含着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崇尚和信仰,更充满着对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价值目标的尊重和渴望。

(3)减少法治的时间成本――增加法治实施的协作性

虽然时间是一维性,时间的容量是可以改变,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应降低工作的反复性,提高单位时间的利用率,提高完成任务的协作性,协作性是合理利用时间的一种重要方式,应把各种关系紧密的法治目标按照程序链接起来,形成顺畅的任务实施流程,提高效率,增进各个执法环节的合作。把法治成本纳入执法考核中。

3.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的特征,体制和机制缺乏科学性,会妨碍成本投入决策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制定制度时就要充分考虑其成本,在执行制度的同时就要严格按照制度予以执行,防止制度的软性。要建立好关于法治的评估和考核制度,使得成本与效率成为考察法治水平的标准,使得法治的效率得到提高,这样也能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成本高效率低程度给予改正。

参考文献

[1][英]约瑟夫・拉兹.《法治及其德性》.郑强译.载夏勇编:《公法》(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

[2]丁以升.《法治问题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现代经济辞典》.江苏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