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0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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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两规不协调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imed at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and the urban planning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coordination problem of planning theory and analysis between, and find out the cause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the cause of the problem, and to these questions some personal opinion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methods of the path, and I hope to these key solutions of the problem of help.
Keywords: land planning; Urban planning;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推进,在我国规划学术界出现了许多争议性的问题,而其中极具代表性的问题就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以下简称两规协调)。个人认为,在两规不协调的诸多问题中首先要解决就是规划功能定位不清的问题,他们之间没有的明确相互关系,这与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有关。究其本质原因就是我国规划体系缺位,没有明确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就两规协调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法提出个人的一些观点看法。
一、两规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协调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从那时起,在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开始有两规协调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总体上认为,两规是具有相同之处的,主要表现在其法律依据组织领导和规划审批方面。但是两规的规划范围和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这种控制是刚性的。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则不同于前者,它不是依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依据城市的社会、经济、地理、资源、人文背景等多个人因素综合分析而建立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设计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计划,满足需求,重在发展。换句话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有控制规划,而城市规划属无控制规划。此外,两规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两规中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两规中关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内涵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明显大于后者,直接影响根据人口规模计算的城市用地面积。
为了解决两规协调问题,我国其他政府部门也参与此项研究,针对构建中国规划体系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国家建设部也提出城乡规划的建议,主要包括有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国的城乡规划工作的主管。国土资源部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领域中统筹社会、经济、环境过程的基本规划,一切其他各项规划均应当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齐,用地规模与布局要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端规划功能缺位
两规不协调宏观层面上的重要原因是上端规划功能缺位的问题。上端规划功能缺位具体指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功能缺位和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功能缺位。两规协调是土地规划工作需要的,由于两个规划出于不同的目的和任务,导致其目标、任务、内容和编制思路有很大的无法统一协调的差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差异,这就要求上一级规划充分发挥对下一级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和作用。建设用地指标是两规协调的焦点问题,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确定的这些指标,“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因此想要协调这之间的矛盾,就要在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进行协调解决。从这一方面来看,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但从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区域经济发展是以城市的发展为依托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是区域经济中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作为重要依据的,二者本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的,在城镇用地规模与布局上紧密协调。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就是上端规划功能补缺,具体来讲,就是要开展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三者之间的协调工作,为下端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两规协调微观层面: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作为两规协调的重点。目前,在我国无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本着 “以人定地”的方式,即依人口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在两规协调过程中,要求在统计规范人口和建设用地时统一口径。在进行人口统计时,两规协调时应当采用相同的城镇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统计数。
而建设用地作为两规协调中的焦点问题,则要求统一建设用地尤其城市建设用地的概念。还有工业用地、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其发展特性主要受产业结构、交通需求、经济增长和自然生态等的影响更大,这类用地规模应考虑产业类型和产业结构对用地需求特性,采用分组控制加以确定。
结论:
从宏观层面上讲,两规协调要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开展区域规划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协调安排土地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相互关系。从微观层面上讲,解决两规之间不同的地方,主要针对解决人口和建设用地的统计口径的问题。发展与保护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只有通过走发展的道路才能增强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保护也是为了能够持续发展。城市规划是以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不过在进行规划工作时要注意优化发展方式,以低代价求发展,发展模式中要注意寻求低占地的发展,走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土地利用规划是以保护为特征的,但也改变过去的消极保护模式,要进行主动保护,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方针,研究在发展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的策略,。
参考文献:
[1]陈银蓉,等.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 30一33.
[2]曹荣椿.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 [J].经济地理,2001(5):605―608.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资源;合理应用;对策措施
我国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是城市规划在实际操作中最重要的对象,是城市规划研究的重点内容。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是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辅相成的,城市土地利用行政划拨的具体方式。我国城市土地的无偿使用这一特点,使其决定了传统的城市规划只注重在对城市土地进行实物的管理方面。在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不断改革的今天,城市土地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城市土地性质地回归、大型房地产新兴企业的兴起、城市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介入,都在一定程度上让城市土地在制度、理论和技术上产生了改变。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历程,也在随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刷新着我国旧有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和落后的模式,同时,也向只关注于城市土地功能划分和容量指标控制的传统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的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用地的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矛盾中,城市土地问题是首当其冲最基本、最重大的现实问题之一。
1.1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不协调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较为完善,但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仍显薄弱,随着社会主义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加之我国各地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仍然存在着不相协调之处,只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不相协调。城市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土地利用规划则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如果两个部门在各自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两个规划就会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不相协调的地方。第二,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步调不尽一致。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编制,但城市规划还没有覆盖的地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多,这个问题在城市边缘尤为突出,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使规划管理工作趋于被动,使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划管理的失控。
1.2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未能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
城市土地收益是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需条件。城市土地资源只有得到合理地开发利用,才能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客观需要#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现象却普遍存在,首先,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未能很好的服从城市建设既定规划。一些城市通过拍卖土地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来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特别是对于城市黄金地段的土地资源,在拍卖过程中往往过于注重土地出让价格而忽视了城市功能分区的需要,使土地开发建设未能严格按照城市既定规划加以控制,以致把本应为市民服务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地让地产商利用"侵占,损害了公共利益,干扰了城市建设既定规划效果的实现。其次,城市土地收益未能很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土地收益的一部分应用于城市的规划建设,促进土地有效利用,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一些城市土地收益并未很好地用于诸如城市园林绿化"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的投入,从而制约了诸如城市景观形象提升"城市交通状况改善和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等能够促使土地增值的积极因素,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发展。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调节合理应用的思路
2.1土地问题的解决思路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调控工具,经过长期的计划经济,城市规划在现代人的脑海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概念,被认为是城市发展的“蓝图”,这就使传统的城市规划关注的只是为规划蓝图确定一个有目的地指标,却未能考虑宏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与过程的长期性,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指导作用和调控功能相应缺乏。因此,应该紧紧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计划、有意识地加强与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协调处理好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之间的关系,科学严谨地制定和实施规划,利用好城市的土地资源,这是运用规划手段调节解决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中一些问题的具体解决思路。
2.2加强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
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需求,土地效益则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规划建设来实现,这就决定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两个部门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合作就是资源,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可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因两部门各自为战所致的“规划实施难”和“土地效益低”的问题。
2.3实施科学严谨规划,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土地资源价值增值是无限的,土地要增值、城市要发展,就要向管理要效能、向规划要收益。因此,城市规划应当兼顾好两方面,即: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促进城市发展为核心,力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三、结束语
随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经济利益地过度需求这一负面影响中,城市规划在对城市土地利用管理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管理方面的失策,让城市规划在作为协调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城市模式重要手段的同时,反思城市规划自身存在的不适应的问题。城市规划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的现实,促使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理论体系的建构和中国未来城市规划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得到城市规划界的首要关注。
城市承载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向往,也承载着区域政治文化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的发展主要靠市场需求与资源约束的双重动力,城市职能也由原来的单一取向趋向多元化,土地价值的实现也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土地管理工作应紧跟时代形势,提升服务水平,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居民生活和谐安定贡献一份力。
【参考文献】
[1]宋启林.土地有偿使用将促进城市规划的新发展,城市规划,2009(2)
[2]周干峙等.发展中国房地产与房地产业政策框架.城市规划,2000(1)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两个重要部分。城市规划要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城市规划为土地规划做铺垫,促进土地规划更好的发展。在时间上,两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发展中,坚持城市规划指导土地规划,土地规划服务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同时,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在土地规划中,要始终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的原则,要做到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补充。
(一)弹性规划
无论是城市规划还会土地规划都会受到市场各种因素变动的影响,因此,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都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以适应市场的变动,由于市场的变动不具有规律性,所以,城市变化与土地变化都要根据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来适时调整两种规划方案,不断的适应市场多变的环境。
(二)协调规划
在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中,要注意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性,不要一贯重视城市规划而忽视土地规划,同时,在进行土地规划中也不要忽视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又要顾好城市规划的大局,服务于城市规划,注重两者的协调关系,维持两者相辅相成的发展关系。
(三)多元规划
在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基础上,要明确两种规划的目标。在两种规划的编制中,不要只追求规划的经济效益,还要重视规划编制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多方面的效益,形成各种效益共同发展的局面。突出规划的意义,体现规划的价值,在追求经济价值的同时还要追求精神价值。
(四)整体规划
在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编制中,要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关注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在把握整体方向的前提下进行两种规划的编制,这样才能做好两种规划的整体布局,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能忽略局部发展,要整体局部两手抓。
(五)实用规划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并不仅仅是一个蓝图,在规划的编制中,要结合不同地区发展的特点,将两种规划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实际中去,将规划的编制注入经济发展的实际中去,才能为经济发展做好铺垫。
二、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理念创新和发展
(一)对生态学原则进行合理应用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对于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做到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密切联系,把握人和生态的统一。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逐渐形成了一个人工形式的生态系统,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资源是无法独立生产的,只能从自然中汲取。换言之,人工生态体系是不可能完全代替自然生态系统的,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因此,要对生态学原则进行合理应用。
首先,生态城市虽然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但是其本身只能算是一个相对统一的整体,其中存在的独立部分是有限的,要想真正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态环境,需要切实做好城市的布局和规划工作,两者之间既相互影响又相互配合,对于城市整体系统有着巨大的影响。
其次,在当前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观念也在不断降低。例如,我国东南沿海城市,虽然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违规用地、汽车尾气、人口的不断增长等现象相继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这样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了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在对城市进行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力度,关注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城市生态化建设的方案,确保生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然后,从目前来看,影响城市发展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源紧缺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的重复利用,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关键。
(二)做好生态要素调查
在对现代生态城市进行规划设计时,首先要做的就是生态要素调查工作。对于城市而言,能否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直接受到城市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要素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植物、阳光、水分、大气等天然因素,以及建筑等人为因素。在对生态因素进行调查后,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完善的数据,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三)建立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职能机构
在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中,机构以及人员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建立一个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需求的职能机构,对城市的规划和设计进行管理,监督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于生态城市建设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四)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基础
在我国大部分南方城市,如杭州、深圳等,都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因此,在对生态城市进行建设时,应该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一方面,要做好自然生态基础的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原有面貌; 另一方面,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提高和完善,通过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和共享性进行维持和提高。从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利用,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
三、促进土地规划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健全规划制度。为了尽可能避免土地规划中问题的发生,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国在现有的土地规划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包括土地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土地规划的公示等,并对现有土地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测。另外,我国政府应加强出台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逐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及约束机制。通过对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严格管制,推动土地规划的全面执行。
(二) 完善土地规划方法。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过于单一和局限,必须对土地规划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可以通过完善土地规划方法,采取将定性分析改为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改传统的单一的静态分析为动态分析。由于土地的利用开发属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仅仅凭静态的角度分析,难以全面掌握,很难作出合理、正确的预测和判断,为了达到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同步这一目标,并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均达到最大化,必须采取动态的方法进行土地规划。
(三) 深入规划体制改革。为了将土地规划的基本宗旨充分应用到经济建设中,就必须不断加大对规划方案的改革力度。一是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让各级领导树立起规划管理的意识,明确土地规划的必要性,提高相关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的自觉性。二是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实施,必须深入改革规划体制,减少规划数量,加强规划的衔接力度,严格界定规划范围。三是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市场经济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四) 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我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计划编报程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来进一步推动土地规划实施。
(五) 做好土地规划的实施工作。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善于在实际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并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土地资源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合理高效地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潜能。城市功能和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需要城市规划管理者、城市建设者们努力去推动。
参考文献:
[1]陈海英.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问题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4,05:33.
【关键词】城市规划 ;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一、城市规划在土地使用中的作用
1、优化空间布局
(1)由城市规划确立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从总体上规定了城市用地的环境与特征,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保证了城市功能活动的高效、经济运转与城市环境的优美、卫生与舒适。因此,合理的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空间结构的完整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2)优美和谐的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是每一个城市追求的建设目标。城市用地上每个建筑项目的外部形态及其形成的空间景观效果,都是一定区域城市整体形象的支撑部分。因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的更有可能使该用地的建筑形态发生明显的变化,导致对所在地域建筑群体空间形态与景观的损害或破坏,是城市规划所不容的。这一点对于城市中心及重要地区,更显得重要。
(3)局部用地性质变化的积累有可能导致城市规划用地整体空间布局结构的失衡。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要有全局、整体观点,要考虑这种改变对优化整体空间布局所产生的作用。
2、优化土地使用分配
(1)城市规划是牵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诸多因素的系统工程,在优化土地使用方面,通过明确每块土地使用性质、有偿使用制度,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土地资源的目的。
(2)如果不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将造成某些开发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与少数行政领导进行不恰当的干预,有可能迫使规划管理部门对规划的土地使用性质与开发强度做出不合理改动,是土地利用脱离了有效控制,甚至使城市用地布局受到损害,例如,一些城市中的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被房地产开发所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效的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分配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第三,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第四,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第五,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第六,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三、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这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将两个部门进行合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发展实际,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对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有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四、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市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城市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市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士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会刊,1998,(1):29-33.
不同的规划逐渐走向趋同
李延新(武汉市土地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两规”为什么要衔接?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因为二者的差异,有差异才需要衔接。那么,二者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呢?
第一个差异,二者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侧重点不一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在土地资源的调控和配置,城市总体规划重在区域性城乡建设指导。
第二个差异体现在规划技术标准上。二者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不一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了全地域的范围。二者采用的基础数据也不一致,土地部门每年有详查数据,城市规划数据则来源于城建部门的统计,两块技术数据的差距给衔接工作造成很大困难。此外,两个规划分类标准和统计口径也不一致,土地规划按照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块分类,城市规划大部分是城市用地。
第三是规划目标存在差异,土地规划目标是多重的,既有耕地保护问题,也有生态问题,还有城市建设问题。城市规划是单一目标,重点关注建设用地需求,由需求确定用地规模和布局。
第四是规划工作方法上的差异。土地规划强调从总体到局部,自下而上,逐级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指标往下一级分配。城市规划是一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互动过程。
郑伟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两个规划之间存在矛盾的最大原因还在体制上。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不衔接的地方也突出表现在体制上。土地规划的主要指标是由城镇分解下来,地方规划必须体现中央的意图。城市规划则更多地体现城市政府的意图,这两个矛盾实际上体现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过去,土地规划确实比较突出保护耕地,有些人甚至把土地规划称为保护耕地的规划,而新一轮规划特别强调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城市规划一直侧重于保障城市建设。此外在对象上也有所不同,土地规划是全部,从国家、省、地(市)、县一直到乡镇,城市规划则是局部。二者应该是面和点的关系。
现在,各级领导对各种规划的要求基本上是一样的,所有规划都承载着规划本身所不能承载的东西,已经大大超过规划本身的承载量,特别是《城乡规划法》通过后,范围扩展到城和乡,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规划越来越走向趋同,趋同到一定程度就殊途同归了。
王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两规”合作的基础到底在哪?首先要看“两规”的共同点,共同点就是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两规”协调最基本的共同点。
“两规”衔接的思路
李延新:在武汉,“两规”衔接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突出部门优势,共同协作发展。城市建设区里的建设一定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对“两规”的衔接有一个严格的界限,要凸显“两规”各自的特点,形成指标控制和空间管制并重的规划目标。土地规划在规模上控制比较严,城市规划在空间布局上比较严。土地规划定目标,空间布局则按城市规划的设想落实。
第二,注重横向结合,完善体系建设。土地规划强调用地的综合配置,本身要重视与各行业发展的衔接,同时加强自身体系建设的完善,明确各级土地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并逐一对应城市规划。
第三,实行总量控制,弹性管理引导。在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的情况下,留出一定弹性的发展空间,以解决目前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董黎明(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我认为,当前“两规”衔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要在资源环境优先的前提下研究土地资源。既然我们已经实行了建设用地、耕地、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制度,既然政策已经明确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深圳这一轮规划的思路就是以资源定人口,以资源定需求,以资源定城市的发展。我认为这个指导思想很好。此外,无论城市规划,还是土地规划,空间层次都很多。应该怎么协调呢?城市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这些如果能平衡的话,协调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在区域方面,土地规划除了强调耕地保护以外,也有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上的要求,这与城市规划是一样的,包括禁止建设区、限制发展区、适宜开发区等等。
王凯:“两规”衔接要从基础工作做起,首先要做的是土地利用分类的统一。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国务院的委托,对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的节约利用提出一些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修编国标。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分类要修编,第一个出发点就是要全覆盖,现在要体现城乡统筹,必须是全行政辖区土地利用的全覆盖。再有就是城乡建设用地盘子要有总控制。
谢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
我提三点意见:第一,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占用一定要给予补偿;第二,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集中后节约的土地要有农民股份;第三,创造条件,给予进入市场或者已经进入市场的土地合法化。这三点是今后改革中必须要注意的。
“两规”衔接的做法
李延新:武汉市“两规”衔接的做法,主要是注重空间布局上的协调。我们首先整合城市的山体、水体、耕地资源,优先划定不得随意占用的基本农田、湿地和江河湖等,在这个基础上,衔接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城市规划,分别划定市和区两级土地利用规划分区,明确土地的用途及其空间上的安排。
为弥补发展空间的不足,我们划出弹性管理空间。土地规划给出一个指标后,考虑到有些区域未来可以作为建设用地,我们预留出发展备用地,对这个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安排了空间,但是不安排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宋劲松(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目前,广东在省、市、县域三个层面都在推进规划的衔接。
首先,划定区域绿地。所谓区域绿地指的是永久不得建设的生态性用地,发展不能损害生态利益和农业利益。我们优先划定的就是生态保护区、优质连片农田、农田保护区、海洋湿地等等。有六大类区域绿地优先划定。现在珠江三角洲基本上划定完了。这些只要保住,将来长远的环境效益就会得到保证。
其次,发展机会的分配,包括重要的产业聚集区和城市功能区。我们制订了一些引导性方案,规定哪些产业在哪些地区比较合适,以确定重大产业和重大城市功能的布局。
第三,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城市也好、农村也好,将来城乡一体,开发权是公平的,公共服务也是均等的。
第四,交通执政体系。以大运量的公共交通作为未来规划重要的引导因素,原来只有珠三角地区建设了城际轨道交通,现在扩大到了珠三角地区。这就使城乡能够统筹发展,共同富裕。
姚昭辉(浙江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从2004年开始,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城乡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着手开始探索“两规”衔接的路径,构建统一的平台,实现了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了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以市、县行政区域作为统计范围,对市、县域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进行统一核算。在核算建设用地规模时,所有乡镇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全部核算进去。
二是统一了规划基础图件。“两规”要衔接,首先现状边界要统一,我们用2005年的土地变更调查图和最新遥感图相印证后,叠加形成了市、县域总体规划现状基础图件。
三是统一了规划用地分类。我们在原来的分类标准基础上,以城乡规划部门现有的标准为基础,在建设用地上以国土资源部门的分类标准为主。
四是统一了规划审批层级。建立了市、县域总体规划编制制度。这样,市、县一级的城乡总体规划都统一由省政府审批,实现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层级的统一。
“两规”反映了中央和地方的博弈
刘奇志(武汉市规划局副局长):“两规”问题,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因经济利益而博弈的问题。从地方政府角度讲,地就是钱,地就是招商引资的基本,由于有了两种规划,也给地方政府造成了可乘之机。
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都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必须要听地方政府的指令。所以,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地方管理部门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总是显得很尴尬、很无奈,要么沉默,要么说一些指东说西的话。这是由于他们有苦衷,规划上往往迁就地方政府的想法。
徐海贤(江苏省规划院规划所副所长):沿海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得很严。大家知道,江苏的海岸很多是瘀积型的。有些当地人就想,不让我占陆地,我就在沿海滩涂搞建设用地,或者填海。这跟我们过去做的城镇体系规划空间结构是不相一致的。这些地方可能更需要保护,但是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现状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占指标,造出来的地,既不属于国土部门管,也不属于规划部门管,这块将来怎么协调,的确是个问题。
姚昭辉: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两规“衔接”中的问题主要有四个:
一是建设用地统计口径不统一。城市规划的统计口径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规划用地范围,而土地规划的统计口径是整个行政区域。由于口径不统一,也就给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是建设用地分类不统一。两个行业的统计是不一样的,比如,一条高速公路,按照国土部门的统计,可能是从乡下一直到城里,而城市规划是按单个范围统计的。
三是规划审批的层级有差异。根据法律规定,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审批层级差异很大。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是由省政府审批,相对容易控制,而城市规划是分级的,容易失控。尽管我们建立了城市规模核定的机制,但这种机制也是缺乏总体把握的。
四是建设用地发展需求与资源环境容量难协调。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仍处于高速发展期,今后几年这种趋势仍将延续。因此,浙江省建设用地需求与资源环境容量的矛盾很大,同时政府及部门上下级间认识的差异也加剧了这种矛盾。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存在图数不一致的情况,加剧了“两规”衔接上的难度。
城乡统筹中的现实难题
郑伟元:现在有几种倾向值得关注:
一种是把农村建成城市,我很不赞成这种做法,基础设施可以城镇化,但是农村要建成城市那就不是农村了,我最近去了一些地方,农村盖十几层高楼,那么农民是不是扛着锄头上电梯呢,农民还养不养鸡和鸭,这样的话实际上就不是农民了。
另外,现在很多地方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张,怎么办呢?大家都知道,农村人均用地量非常大,按照国土部门的统计,农村人均用地是220平方米,建设部门的统计也是很高的。农村的土地挖掘潜力很大,所以要压缩农村建设用地,以获取城镇发展空间,国土部门也是这个思路,但真正做起来却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农民愿意不愿意,还有资金问题等等。
关键词:土地规划;问题;解决措施
土地规划就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确保最佳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的同时,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整治保护的安排。我国现阶段的土地规划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国家、省、市、乡、县。不同层次的规划所要求的内容与方法也是不同的。
1.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规划的方式落后
目前所采取的规划方式基本上还是传统的方式,也就是定性研究方式。这种方式是以经验为基础,在对事物客观观察的情况下开展综合分析,进行目标规划,进而推算出各种数据,最终实现综合平衡。通常情况下客观事物均是非常复杂的,而土地问题不仅涉及到经济,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研究土地问题时,一定要进行全面的考虑。因为传统的规划方式已经不再适合现今的社会发展形势,因此导致其局限性越来越严重,不再适合实际的发展需求。
1.2实施不当
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规划中存在着一个共性的问题,也就是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是脱节的,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制定的规划进行严格的执行,使土地规划的工作情况不够明朗,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出现此种现象的原因有: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不够透明,规划的科学性比较差,专家咨询与群众的参与度比较低,政策的实施性比较差。
1.3土地规划与经济发展间存在矛盾
土地规划是一项长期的战略规划,少则5年,多则10年、20年。在这期间,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变化的,但是规划的指令确实静态的,这就导致与动态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协调性。
1.4随意改变规划的内容
有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或者企业的落户,给予一些超出土地规划内容的优惠政策,导致不能够按照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的实施,引起各项工作管理的混乱。
1.5不够重视农村的土地规划
现阶段农村的产业布局还处在调整时期,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如果将保护耕地、居住点、道路布设以及节约用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式进行有机的结合,那么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成效,不仅可以达到保护耕地以及节约用地的目的,还可以加快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步伐。
1.6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不协调发展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分别有不同的部门进行的制定,相互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沟通。与此同时,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发展情况也是不相同的,彼此所要达到的标准也不相同,这些均是导致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发展的因素。
2.相应的解决方法
2.1完善规划的方式
(1)结合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是按照人们长时间实践积累的理性认识,判断事物的未来发展状况。这种判断方式可以用语言表达,也可以用数据表达。虽然有一些规划的方式选用了数据的表达形式,但是其实质还是定性分析。
(2)结合静态分析法与动态分析法
静态分析法是根据某一地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判断,以此来实现规划的方式。而对于土地的利用是在逐渐的变化的,因此,对于土地规划的本身也应当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土地规划的目标就是在确保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一致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最优化 。
2.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一定要确保农田保护区正常的发挥作用,优先规划好城镇、铁路、公路以及村庄周围的耕地,确保它们的合理规划。并且将具体的规划指标落实到各个区域,严格按照相关的指标规定进行实施。
2.3完善土地规划的内容
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点与道路布设,这是完善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将一些零散的小村落集中起来,完善道路交通网的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步伐。
2.4制定规划的管理理念
要想在经济发展中实现规划的目标,就要坚持“在规划中管理,在管理中规划”的原则。与此同时,要积极宣传规划的方针、思想以及任务,尤其是各级领导对于规划的理解。一定要建立规划管理的理念,明确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目标,进而增强规划的实施效率。
2.5完善规划体系
在规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完善相应的规划体系,同时实施动态的规划监测。尽可能的建立土地规划管理的实施方法,完善土地规划的监督体系以及约束体系。
2.6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理机制
加强对农地以及非农地的用途管理,有效控制生产用地的总量,控制城市化建设的用地规模。与此同时,一定要坚持实行土地管理制度的许可证制度,通过许可证控制土地的用途,避免发生土地滥用的情况。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土地规划的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有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忽视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出现了诸多的不良问题,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寻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土地建设的相关规划,这样才可以实现土地规划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进步。(作者单位:抚宁县土地抵押登记事务所)
参考文献:
[1] 刘永生.浅谈土地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J].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分局,2008(08).
【关键字】土地建设;环境规划;城市开发
1 引言
城市的开发与建设需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人口布局的关系,但城市的建设与环境的建设存在尖锐的矛盾,我们应正视城市土地规划与环境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领悟合理的土地规划对城市环境发展的重要性,从而使城市规划的政策更好的服务城市的环境发展。
2 城市环境土地规划
2.1 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
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应正确处理了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发展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但评判的各项指标标准存在差异,从根本上讲,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评判:一是环境生态物质的利用率;二是环境生态系统物质使用应坚持节约的原则: 三是坚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四是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
2.2 良好的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环境发展观与城市建设的核心思想。每一座城市的建设都应该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的统一,建设文明的、和谐的社会,而城市规划的重点在于城市中心的绿地规划。
3 城市土地规划与环境建设的矛盾
3.1 郊区面积不断蔓延
近年来,我国各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郊区面积不断蔓延的问题。郊区侵害了社会公民和住房者的利益,也造成了城市建设成本的大大增加。郊区面积的快速蔓延增加了对城市中心的压力,造成城市中心的衰落,同时减少了农业用地的面子增加了交通的拥挤程度,使城市居民的沟通成本大大增加。
3.2 城市中心环境的恶化
城市中心区面积扩大,农业用地大面积转化为建设用地,严重破坏城市的环境建设。城市新区的建设与后期改造的城市建设为了增加经济效益,牺牲环境向高空发展。
4 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以促进城市发展
4.1合理的城市土地规划提高人口在中心区的聚集程度
人口集中分布在城市中心有效的遏制城市中心的衰落,同时减少人员沟通成本,增强城市居民的交流,形成完整健康的城市文化。强化金融业,服务业,地产业,建筑业,多元素文化的发展,有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和谐发展。构建经济文化中心结构层,加强中心集聚效应。
4.2 增快经济发展速度
灵活的土地框架有助于应对多变的经济发展模式,随时调整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居民用地与交通用地的合理布局,强调经济发展与生活需求的协调发展。综合发展的城市中心加强了经济、商业、人才和智慧的集聚,促进了信息化的高速运转与资源的高效整合。
4.3 增大对环境的保护的力度
要做到交通用地的流畅与自然资源土地的良好,需要灵活的处理土地用地的类型。合理的城市规划目的在于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有限度的规划开发城市中心周边的绿色空间,使经济发展中的深厚文化底蕴与美好的自然环境有效结合。
5 正确处理城市建设规划用地与发展环境的关系
5.1 充分利用稀缺资源
任何不同的城市中心都应正视稀缺资源在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各地区应快速开发取代稀缺资源的能源,维持生态资源的完整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5.2 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对城市经济发展起至关重要地位的资源应充足供给,合理规划,以需求为主导,合理配置资源,正确规划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农业用地,环境建设用地的关系,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5.3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在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中,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市场的利润取决于社会的平均效率,城市建设应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国家的宏观政策与市场自发调节互补,国家应出台有力的政策,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方面使城市土地建设与环境建设和谐发展。
5.4 贯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是人们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正确处理城市土地建设与环境发展的关系,使人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在资源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保证后代人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6 结语
城市建设中正确处理好土地规划与环境发展的关系尤为关键,只有合理的灵活多变的土地规划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城市的经济发展。正确规划商业用地、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的关系,使城市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化底蕴与环境发展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胡德瑞.小城镇规划与景观构成[M]. 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4.
[2]刘涛.新桥镇“三集中”六年攻成[J].中国土地,2007,(6),31-51.
[3]吴晓.哈默庇护城的建设[J].世界建筑,2007,(7),60-66.
[关键词]土地规划;土地管理;测绘技术
土地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则是城市土地工作的基础。一般来讲,城市的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必须依据土地所处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测绘技术开始逐渐应用到的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中,从而提高了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效率。测绘技术是一种全新的技术,集统计学、线性模式等多种学科知识于一体,从而实现对土地资源的规划与管理。
1.现阶段常用的测绘技术
1.1 RS
RS即遥感技术,用这种技术进行测绘时并不需要直接接触测量对象,仅需要在遥感平台上接收地面测量对象反射出的电磁波,并记录这些电磁波,记录后对电磁波进行全面的信息处理,随后分析、判别这些信息,并最终实现对测量对象的全面测绘。这种对测量对象电磁波的接收、传送、搜集、处理、分析的过程就是RS。RS具有明显的优势,其可搜集的信息范围广泛,信息搜集周期短,而且遥感图像清晰,图像分辨率较高。正是由于这些独特的个性,RS的应用范围逐渐广阔,开始广泛应用到自然灾害的预测、气象预报、环境监测等方面[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人口压力不断增大,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则成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要想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必须做好土地的实时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土地变动信息,掌握土地的变动趋势,这样才能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1.2 GIS
GIS是一种综合性系统,包括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和其他计算机方法。GIS采用的是空间数据的采集办法,能够实现对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建模,实现对复杂规划的简单建模,以便实现对复杂规划的简单处理和管理[2]。GIS的管理对象并不是实体的物体,其对象包括地理空间处理数据及其数据之间的从属关系,具体来讲包括地理空间定位数据、地理空间图形数据、地理空间遥感数据等等。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可以全面了解地理区域内部对象的具体分布情况,实现对复杂规划的管理和决策。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始逐渐发展起来,这也就加速了GIS的发展,拓展了GIS的应用范围。其应用范围逐渐扩展到城市规划,城市环境评估,城市灾害评估等方面,并且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1.3 GPS
GPS是由美国率先研究的卫星导航系统,可以实现对监测对象全球性、全天候、三维立体监控。一般来说,GPS由三部分组成,即地面控制系统、空间监测系统、用户接收系统。地面控制系统包括地面监测站、地面天线、地面主控站等,空间监测系统包括21颗太空卫星和3颗备用卫星,用户接收系统包括用户接收机和用户接收天线等[3]。与其他测绘技术相比,GPS可以实现全天候监测、全覆盖监测、高精度监测,并可以及时实现监测对象的三维定位,不仅应用技术简单,可应用效率高,应用省时,省力。
随着GPS的发展,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航天器定位、地理位置测绘、交通管制等诸多领域都开始应用到GPS技术。需要提及的是近年来发展的GPSRTK技术,更是以GPS技术为基础的技术。由于定位准确、监测精度高、监测作业耗时短,其在城市资源调查、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应用范围一不断扩大。
2.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和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2.1 绘测技术在土地更新调查中应用
土地更新调查是指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实现对土地实际利用和更新情况的客观调查,土地更新调查以土地实际调查为基础,并以测绘技术为手段。土地更新调查的基本目的是建立土地利用与更新的实时数据库,从而实现土地更新数据和土地利用图像的一致的土地管理目标。随着全新测绘技术的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就开始呈现全新的特征,其基本调查流程如下:首先利用遥感技术获得土地影像资料,并据此制定全新的土地图件;其次对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评估土地影像数据,实现对土地影像数据的分析和综合;最后是建立土地的实时更新调查监管系统。在这个过程中,GPS实现地理空间的准确定位,GIS技术实现对获取的地理信息的准确分析和处理。
2.2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在当前的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中,土地规划设计是重点工作。土地规划设计过程设计各种各样的土地信息,包括土地的位置、土地的质量及价值等。因此在进行土地规划设计中,必须做好相关信息的搜集工作,并及时分析整理搜集到的土地信息,这不仅有利于土地规划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更能保证土地规划设计工作的准确性,为今后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做好准备。利用GIS可以建立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再利用GIS实现对搜集到的土地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从而全面掌握土地利用情况,建立土地规划设计数据库,做好土地的规划设计工作。
2.3 绘测技术在土地勘测与界定中的应用
在土地勘测与界定工作中,绘测技术根据土地征收、土地利用、土地规划的实际需求,对土地进行准确的勘测和界定,测出土地的使用范围和使用位置。根据当前国家土地勘测和界定的工作流程,土地勘测工作分为四步,即土地外业测量、土地外业调查、土地内业整理及土地资料归档。在具体的土地勘测和界定工作中,利用GPS技术进行土地外业测量,实现对土地的准确定位,并将监测获得的数据传送至数据流动站,最终实现土地位置的三维定位。另外,在具体的土地勘测和界定工作中,通过GIS技术和其他数据库技术的相互结合,可以提高土地勘测和界定的准确性,促进土地勘测和界定工作的发展。
结论
作为一种全新的工具,测绘技术提高了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质量,避免了传统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不足,改变了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脱离实际的局面,提高了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了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但是测绘技术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其应用范围和应用方法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为此在今后的土地工作中,仍需不断继续研究测绘技术,不断拓宽测绘技术的应用范围,以求从根本上促进土地管理和规划工作的发展,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莉莉.土地规划与管理中测绘新技术的应用研究[J].科技风,2013(23):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