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09: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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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的指导下,本所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扎实地开展为人民服务,重抓大案要案,确保一方平安,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积极深入群众,走近群众,狠抓各类基础信息工作。
1、针对我辖区发案情况,xx派出所组织全所民警将发生的案件一一罗列出来,一方面落实各负责民警对负责的案件受害人进行一一回访,安慰的同时及时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口,另一方面联系刑侦、技术部门协同对各个案件进行分析、串并、研判,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和突破口,采用可疑人员盘查、重点地段蹲点守候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2、根据对辖区发案的特点分析研判,划分出辖区易发案区域、重点发案区域和重点发案时段,组织民警及辅警加强辖区重点时段、课件下载[*]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全警法制练兵。结合“网上学法”、执法细则学习、规范执法化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贴近实战抓好公安业务学习。xx派出所组织全所民警集中业务学习,法制民警就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项执法讲座10
余次,就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2余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6余次。3、强化保障,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一是实行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上半年工作中xx派出所全所民警鉴定《执法责任书》。规定对存在严重执法过错的个人在量化考核中一票否决,个人取消当年评先创优的资格。二是建立法制民警准入机制。提高法制门槛,通过把好4、构筑融洽的干群关系。关注民警的身心健康,不定期组织开展羽毛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业余娱乐活动,专项资金建设民警健身房锻炼民警体能,活跃工作气氛。
在区街两级党委和公安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xx派出所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抓教育、严制度、强监督,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xx派出所今年来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并提出批评意见。
一、履行职责情况
今年上半年xx派出所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深入群众,走近群众,狠抓各类基础信息工作。
1、 XX年初至6月底xx派出所立足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全所民警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工程,进一步走进企业、走进单位、走进社区,深入群众中了解社情民意,排查解决矛盾纠纷,加强源头信息采集工作,接受群众评议,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大走访”活动中,全所民警共走访企业单位131家(次),走访家庭982户,排查问题53个,提供服务1300次,化解矛盾227起,征求意见25条,发放《居民安全防范指南》1975份,集体述职述廉12次,接受群众评议543次。
2、紧密围绕加强以公安信息化为首的“三大建设”要求,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方面的引擎作用,完善信息登记录入、更新维护和数据质量监控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基础工作信息化水平。全所上半年共采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1063条,预警信息32条,被市局、分局采用126条,有效控制不稳定因素5次;共采集、录入警务平台各类源头数据4562 条,进一步提高了源头信息质量,进一步摸清了社会有关单位的基础信息资源,为实现信息的综合应用、高端应用、智能应用夯实了基础。
3、进一步完善 “巡逻防控网络”建设。全所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大走访”、“警民恳谈”、“每周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入户调查等活动走近群众,努力宣传治安防范知识的同时迅速组建“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伍、调动村组中心户长能动作用。上半年,xx派出所每个警务室都已规范建立完成一支“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伍,每支队伍成员经过社区民警的培训,已基本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巡逻防范注意事项。
(二)以“春季攻势”、涉车犯罪专项治理和“XX清网行动”为重点,严打违法犯罪。结合“春季攻势”、涉车犯罪专项治理和“XX清网行动”,xx派出所在上半年工作中加强辖区巡防稳控力度,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取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1、针对我辖区发案情况,xx派出所组织全所民警将发生的案件一一罗列出来,一方面落实各负责民警对负责的案件受害人进行一一回访,安慰的同时及时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口,另一方面联系刑侦、技术部门协同对各个案件进行分析、串并、研判,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和突破口,采用可疑人员盘查、重点地段蹲点守候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2、根据对辖区发案的特点分析研判,划分出辖区易发案区域、重点发案区域和重点发案时段,组织民警及辅警加强辖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巡防力度。及时对新发生的案件进行分析和线索排摸攻坚,制作预警提示张贴在警务室宣传栏并对辖区群众进行发放,社区民警及时走近群众对其进行治安防范宣传。上半年xx派出所共立刑事案件54起,其中可防性案件44起,刑事案件数比去年同期55起减少1起,降低了1.9%,破14起,破年前积案5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44人,刑拘26人,移诉6人,逮捕4人,劳教1人;查处治安案件29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5名。
(三)落实各项措施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今年上半年,xx派出所先后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了“三级巡防”、“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春季攻势”、涉车犯罪专项治理、“XX清网行动”等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开门评警大走访”、“在警营建功,为党旗添彩”主题实践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校园安保”、“警民恳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为民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创新制度、强化培训、完善管理,提高xx派出所执法质量水平。
1、创新制度,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执法考评讲究规范,变“突击性”为制度化。坚持狠抓日常考评,注重规范,形成制度。在考评范围上,规范办案活动重点突出“说理执法”成效;讲究细节,变“查案卷”为“查过程”。注重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考评,将原来的以评案卷为主的书面式、静态式的考评改为重细节,重执法过程的动态考评;讲究科学,变“一家评”为“大家评”。xx派出所在充分肯定所内法制员的作用的同时,不定期邀请分局法制科民警或刑警大队同志到xx派出所评讲卷宗、分析办案案例。
2、强化意识,完善教育培训机制。xx派出所大力倡导“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全警执法水平,提升全警整体素质。一是打牢执法思想基础。上半年工作中所领导多次组织全所民警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律学习课,切实增强民警法制思想和程序意识。同时,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全警法制练兵。结合“网上学法”、执法细则学习、规范执法化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贴近实战抓好公安业务学习。xx派出所组织全所民警集中业务学习,法制民警就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项执法讲座10余次,就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2余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6余次。
3、强化保障,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一是实行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上半年工作中xx派出所全所民警鉴定《执法责任书》。规定对存在严重执法过错的个人在量化考核中一票否决,个人取消当年评先创优的资格。二是建立法制民警准入机制。提高法制门槛,通过把好关口,切实做好法制保障工作。一是把好入口关。凡要担任专 (兼)职法制员, 必须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制素质过硬,把关能力强的精干民警。二是敞开出口关。进入执法把关队伍并非一劳永逸,专(兼)职法制员执法质量把关每年考核排名倒数的,视后果重新培训或调离专(兼)职法制员岗位。通过这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机制,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执法把关队伍。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一)完善“警营廉政文化室”,为民警提供学习、交流、警醒的平台。室内陈列民警作品、入党誓词、廉政文化宣言、民警阅读学习区等多个模块,民警随时都能到警营廉政文化室阅读、学习、交流。所领导定期、不定期组织全所民警进室进行业务学习和民警交流,分析总结工作法和创新点,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派出所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时刻警醒自己要公正廉洁、执法为民。
(二)紧抓“反腐倡廉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要求民警“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良”。
1、抓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从内务卫生、所容所貌、警容风纪、办公秩序、接处警、窗口服务态度、车辆管理等七个工作、生活细节进行规范,制定行为考核细则,严格执行考核制度。通过细节管理,增强民警行为的自我约束力。
2、抓违纪隐患的消除。定期召开民警思想状况分析碰头会,认真交流讨论民警思想上存在的问题,研究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民警的谈话告诫和思想教育工作。对民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进行有重点的访察,及时掌握了解民警学习、工作、思想情况,消除队伍发生违纪问题的隐患。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月考自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按月在单位内进行排名、 通报。支队每季度开展季评,会同局法制科部门开展年度最佳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评比活动。同时把执法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一、当前农村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治保组织名存实亡。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了改选,精减了人员,原先的专职治保主任有的被取消,也有的治保主任由村主任兼任,因其工作繁忙,无瑕顾及治保工作,且有的治保主任业务
生疏。人员不落实,治保组织无从谈起,治保工作更是一片空白,致使大量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全部上交到派出所。
2、群防群治组织形同虚设。近年来,农村呈现出“三多一少”现状,即:外出务工人员多,老人儿童多,留守妇女多,青壮年少。由于缺少组织与人员,打更队、巡逻队等基层一线群众性防控队伍已经萎缩,有的已经消失,很少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农村成为了社会治安的“真空”地带。
3、警力不足。我辖区管辖常住人口2万余人,我所现有警力5人,所领导1名,户籍内勤1人,治安外勤3人。平均每人管理实有人口4000余人,约4个行政村。民警占所管辖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三,与国家要求民警占所管辖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三相差很远。由于警力不足民警整天忙于值班出警、执法办案、调处纠纷等各工作,顾此失彼,很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打击与防控的难度加大。由于社会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与方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作案多为摩托车、三轮车的等机动车,加之现在村队交通便利,通讯联络快捷,使得他们作案快,逃离快,从而增强了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难度。由于防范没有形成网络状,往往你在东边巡逻,西边被盗却浑然不知,呈现出“东边日出西边雨”状况,开展巡逻守候的效果明显下降。
5、派出所经费严重不足。受县域经济的影响,目前派出所的办公、办案经费存在大量缺口,经费只勉强维持派出所正常运转,很难用一部分经费用于安全防范。
6、公安工作远离了群众路线。由于基层治保组织的萎缩,使得我们少了与广大群众联系的纽带,造成了治安工作是派出所一家事情的被动局面,没有能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没有处理好“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关系。
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向素质要警力。认真组织农村派出所民警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有效的开展常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练兵比武竞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通过练兵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增强工作本领,真正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加强治保会建设。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在经费上的支持,将责任心强乐于做安全防范工作的人选拔到治保主任工作岗位上来。并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对治保会成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建立专兼职巡逻队。本着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结合实际组建护村队、季节性巡逻队,加强巡逻防控。三是继续推行联户互保工程。实行邻里守望,联户互保,共享平安。四是对大型奶牛小区、养殖户、厂、矿动员其全部安装报警装置。
3、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常识方面的知识,使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对发生在农村的坑农、害农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同时,适时开展打击村痞路霸专项行动,维护农村安全稳定。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检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基层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装备配置有待提高的普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司法警察职能定位,拓展司法警察履职空间,明确权责,建章立制,落实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司法警察;明确权责;管理机制;职能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法规的实施确立了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性质和地位,明确规定了司法警察的职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责的定位,确定了司法警察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在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今天,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能够全面履行职责的司法警察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然而当前基层司法警察编队名不符实、装备普遍落后、素质能力有待提高,这些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努力解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是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于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职,保障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转、提升机关形象、促进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现状、存在问题及弊端
(一)编队管理名不符实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司法警察队伍应实行编队管理。目前仍然存在基层检察院的法警人员编制未能到位,有的还未进行编队管理,有的虽进行编队管理但大部分法警分散于各个科室。有些虽已进行了编队,但专职法警少,兼职法警多,有的法警平时还兼任其他科室工作,缺少正规化的领导,不能真正做到警有所用、警有所归,流于形式,形成“空壳式”管理,编队管理徒有其名。
1、人员少、履职难。在职司法警察人员普遍偏少,履职难度大。由于在职司法警察人员少,法律赋予的大量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司法警察难以履行,只能完成最简单的看管、押解等任务,不能有效发挥司法警察应有的职责。有的基层院传唤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时司法警察执行看管任务尚能坚持,如同时传唤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时就难以应对,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是到处求援。由领导协调,从各个科室四处抽人,有时甚至是法警部门负责人亲自上门请求。既便如此,问题还是不断出现,特别是传唤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时,需要女性司法警察看管难度更大。
2、隐患多、责任大。按照上级要求,各院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改造,实现了“双区域、双通道”管理,在办案工作区办案时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部由司法警察负责。这既是对司法警察的信任,同时也加大了司法警察工作的难度。办案时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将对本院全局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社会影响也会很强烈,甚至会毁掉司法警察个人的前途和家庭。如何在司法警察少的情况下保证办案安全,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定岗定责、轮班看守等,但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还是相当突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后果将是严重的。
3、配合差、协调难。由于多种客观原因,编制在位的司法警察与实际履行职责的司法警察人数存在较大差距,相当部分在编司法警察都工作在不同的岗位。司法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办案单位随时需要司法警察协助工作司法警察就要随时履行职责,而现实情况是履行司法警察职责的人员少,需要调动不在岗位的司法警察时经常会遇到工作忙、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勤等情况,导致工作被动,直接影响办案安全。
4、装备配备有待提高。一支好的法警队伍,如果没有好的武装装备,队伍的训练水平和战斗力必然受到限制。由于基层检察机关受制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务状况不太乐观,在法警硬件建设方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仍有一定差距。比如法警专用车辆配备不足或无车可配,无固定警用训练场地,各种日常所需的警械配备未能到位,办案区的规范化建设跟不上形势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法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训练水平受到制约,无法满足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需要。
5、司法警察管理机制不健全。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即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但目前,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仍然由所在检察院实行块块管理,没有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这种管理状况反映出法警队伍作为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在检察院的地位还比较低,加之个别领导对法警工作重视不够,由此带出法警队伍思想上不稳定。由于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没有真正落实,无法实现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垂直管理,导致司法警察无法接受专业管理。
(二)法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1、学历水平参差不齐。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之一,担任司法警察应具有人民警察中等专业式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但实际上在司法警察的任命中,往往达不到暂行条例所规定学历条件。其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转业、退伍军人分配到基层检察院工作,还有被公开招进检察院工作的部分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转为干部。由于参加国家司法统一考试的条件高、难度大,很难被任命为检察官,于是就另辟捷径,当司法警察,这样既实惠(经济待遇高于检察官),又免于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这种情形下被任命为司法警察中的绝大部分,直接导致了司法警察素质参差不齐。由于高素质的新鲜血液不能及时补充进来,从而影响了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
2、警务技能训练不够。一方面,从司法警察工作特点看,45岁以后一般都难以适应司法警察工作(法警领导干部和少量骨干除外)。而有些检察院的在职司法警察平均年龄偏大,在参加专业体能、技能训练时,对于强度、耐力和对抗性上均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另一方面,受制于场地、设施等因素,很多训练科目无法落到实处,部分司法警察成了坐办公室的“文职”警察。长此以往,司法警察体能必将下降,相应其警务技能也就不能适应检察办案的需要。
3、法律知识尚显薄弱。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执法者,对外代表人民警察和检察机关的双重形象,执法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因此,其工作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例如,有关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性问题、有关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时的诉讼权利保护问题等等。因为司法警察在执行这些任务时,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了解执法程序,就难以依法处理这些事件,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
4、职业技能范围过窄。一般而言,司法警察的职业技能包括两个部分,即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警察职业技能。在实践中,存在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专注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把发展模式定位在向检察官过渡,而法警大多文化知识水平不足以与检察业务人员竞争,这种竞争是以己之短比他人之长,极易挫伤法警的自信心;二是法警对警用技能投入过多精力,这种付出不能直接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的动力,造成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工作存在脱节,不能适应检察机关的现实要求。
二、改进影响司法警察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转变观念,找准定位
1、提高认识,准确定位。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活动的法定成员,在检察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重新认识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应有位置,要大力支持和关心司法警察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理顺工作关系。
2、夯实基础,强化技能。司法警察的职能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要求其具备检察官一样高的法律专业知识,但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如果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是不可能胜任检察工作新形势要求的。这就要求我们要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法律知识水平,制定操作性强、实践性好的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司法警察法律业务知识及时得到更新和提升。
3、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要明确司法警察的职责,彻底消除“警检不分”的思想认识。从办案机制的科学性看,与“侦、捕、诉分离”一样,“检警分离”也是检察机关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体现。原来很多不应或不适合由检察官、书记员和其他检察人员兼任的工作,应被分离出来,交由法警专门承担,实现这些工作的专门化和专业化运作,不但可以减轻检察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压力,也有利于这些工作的规范化。所以,法警全面履行职责,本身就是促进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它不仅可以保障办案人员的安全,也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减轻检察官的工作负担。同时在侦查活动中,司法警察要积极配合侦查人员作好收集、调查取证、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搜查、看守、押解等工作,积极作好服务、协助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要加强对超时、超期、刑讯逼供、单人提审犯罪嫌疑人及涉案当事人行为等违法违纪情况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建章立制,落实管理。
1、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是严格履职的基础。如健全派警制度、警务值班制度、安全办案制度、保密制度等,严格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使司法警察工作迈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2、切实落实编队管理。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工作机构,真正实行集中编队,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在使用方式上,可采取集中使用,即化零为整,以集中促进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同时又化整为零,以分散强化使用,从而用足、用好有限的法警力量。通过工作实践,应将法警队伍建设纳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实行统一集中编队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法警队伍建设中“散”的问题,使司法警察队伍从上而下的形成通过集中编队,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顽强、业务过硬、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队伍。
3、提高履行职务能力。积极开展法警业务学习,重点打开司法警察专项职务工作局面,如押提解、看管、搜查、追捕、保护犯罪现场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任务,必须交由司法警察担任,以此体现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中设立的带有武装性质执行法律监督任务不可替代的司法力量。同时,明确法警职责,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办,做到职责要明、程序要清,确保履行职责的合法、文明、安全、有效。
(三)素质兴警,服务大局
1、调整人员准入结构。对司法警察任用做出严格规定,这些规定是对司法警察队伍人员建设的重要规范保障。建立起科学的准入机制,树立“精英化”的人才观,提高“进”入门坎,优先录用警校毕业生、正规法学院校毕业生担任正式司法警察,将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司法警察队伍,并适当增加女司法警察的数量,改善司法警察结构,通过“传、帮、带”的培养模式,培养一批政治合格、机智灵敏、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优秀的骨干中坚力量。
一、强化练兵,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案卷审核把关能力
20__年刘国新同志继续强化自身业务与理论水平的练兵,在每天繁忙的工作中至少要抽出1至2个小时进行业务学习,一遇到有争议的业务疑难,便积极主动地向同事请教,凭着吃苦钻研的这股精神,该同志继20__年《劳动教养的球效应探析》一文获全省二等奖后,20__年又撰写了《热点、焦点与难点--从我县看公安法制建设现状及对策》的调研文章,并在《江西公安研究》上发表,引起了广大民警的深度共鸣。此外,该同志在工作中要求也极为严格,在案件审核中,坚持从受案、传唤、处罚、法律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查监督,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形成证据链的案件坚决退回补充,宁愿不处罚,也不降低标准处罚,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条文关、处罚关,做到了所处理的每一人每一案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罚适当。经其审核的谢庆梅等人赌博案在20__年全市年终执法质量个案考评中获得了第一的好成绩。
二、创新执法培训模式,全面推进民警的执法素质
一是开辟网络课堂,提高民警的学法兴趣。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技强警的理念深深扎入刘国新同志心里,充分利用平时收集的各类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业务学习资料,借助网络传媒优势,在全县公安信息网上率先开辟网上课堂,注重开展双向学习互动交流,通过对民警所办案件进行网上点评,引导全局民警在网上讨论执法理念,推动了全局执法文化的繁荣。20__年,全局共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理论性文章32篇,在全县公安信息网上发表理论性文章87篇,提升了全局的执法理论水平,提高了民警们的执法素质。
二是实行跟班作业,锻炼了民警的执法能力。20__年3月起,针对部分民警存在法律水平低、执法能力差问题,刘国新同志推出“跟班速成学习法”,即让所有民警分批次,每批次一个星期时间,在县局法制科跟班作业。要求跟班学习时应学会如何以法制审核的眼光,对所审案件进行质量把关。听法制民警对案件的现场讲解,以达到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条款,熟悉各种办案程序,学会各种法律文书的规范化制作。这一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创新了对办案民警的教育培训机制,让办案民警感到新鲜,学法的兴趣高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执法能力都得到了增强。
三、严格考评,于细枝末节处规范执法行为
刘国新同志在把好案件质量审核关的同时,创新一系列措施,规范了全局的执法行为,一是参与制定出台《吉安县公安局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就立案、采取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处罚,结案等各个执法环节从程序上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从执法细节处给民警执法提供规范化操作标准;二是创新法律文书制作模式,提高了全局案件质量。以抓典型示范为手段,通过培育天河分局研发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取得案卷文书制作美观、规范效果后,积极向全局推广,提升了全局案件的规范化水平,提高了案件质量。
四、强化民警的执法责任,以责任促执法质量的提高
经验交流:提升巡警素质打造一流队伍
经验交流:提升巡警素质打造一流队伍**区分局巡警大队以开展“平安广安”、“文明城市”活动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锐意创新,全面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打造小平故里一流巡警队伍。一、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能力。该大队始终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推进队伍建设的根本来抓,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以落实《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四句话”要求入手,进一步完善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树立良好警风,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争创“无违纪科所队”。二、勤练技能提高实战能力。为确保队伍做到“招之既来,来之能战”,大队把苦练基本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制定了全年训练计划,规定了每月训练内容,明确了每周具体课程。以“三懂四会”为主要内容,组织民警有重点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知识;以例会形式安排大队小教员讲解处突事件的方法技巧,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处突能力;通过开展“日学一法”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组织开展体能练兵,提高民警的身体素质。通过开展计算机培训、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训练,将巡警炼就成小平故里一支能打硬仗的巡警队伍。三、无隙巡逻提升防控能力。该大队始终以“降低发案、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不断探索巡防新路子,结合城区发案特点,按照“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原则,屯警街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并采取步巡与车巡,武装巡逻与便衣巡逻、蹲点守侯相结合,形成点、线、面“网格化”24小时的巡逻防控体系,切实提高巡逻盘查及打击犯罪能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如1月1日,龙某等人刚骑上盗得的摩托车来到岔马路武装检查点时就被民警邓光成等人查获。四、快速反应提高维稳能力。该大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做到闻警即动,快速反应,以快维稳,随时完成好各项急、难、险、重任务。6月上旬,石笋镇发生一起医疗纠纷,大队接到指令,紧急调集60名警力赶赴现场,成功妥善处置了该事件。五、真情为民提高互动能力。该大队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维护稳定、建设广安”作为提升巡警新形象的口号,要求每位民警做到巡警“四有四必”服务承诺,积极为市民排忧解难。今年以来,该大队共救助群众118名,寻回失散人员45名,办好事实事70余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在群众的帮助支持下,发现并档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2人,群众对巡警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处罚不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反而处理重的非常现象。三是随意暂扣车辆号牌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事故押金管理混乱。
4、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在市、县两级交警部门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转贴于 所谓规范执法,它有三个特定的要求:一是合法化。即执法行为要有法律依据;二是程序化。即各个执法环节的运作在序状态下进行;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执法。要达到这三点,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强化内外监督,做到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公正严肃。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两张皮”,认为规范执法讲得过多,就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事实上,规范执法正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二是规范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规范的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推动规范执法活动上台阶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对新录用和调整到新岗位的民警要进行岗位法律业务培训,先学法,后执法。应定期对各级交警部门领导和民警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并以此作为晋升、奖惩的必备条件。
2、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随着《行政处罚法》和新《刑法》、《刑诉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已迫在眉睫。一要严格规范暂扣车、牌、证照、财物的审批程序和登记保管制度;二要规范执法主体的行为,交警执法要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交警协管员和其它临时雇用人员行使交警行政执法权;三要严格办案审批手续,严禁不经审核批准擅自处罚;四要使用规范、统一的法律文书;五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执法程序,要依法制作告知笔录,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要依法组织听证。
3、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按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各自的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并将执法责任和量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形成人人有责任的执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