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6 10:41:2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律思维与写作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法学硕士培养目标的重点
(一)明确学术研究的价值
研究应该是一系列的活动:研究者设计全面的策略来挑选可能供解答问题的资料。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研究者的任务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去找到相关的资料。只不过同律师或者其他实务工作部门的人相比,学术研究者需要主动去寻找需要研究的问题,而实务中很多问题无论如何必须解决。学术型的研究与其他工作者如律师商人之间的报告本质生只有程度的区别,其实只有侧重点不同。这个程度的区别就在于问题的提出的环节,实务中的问题不找自来,而学术研究需要寻找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而这也正体现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因为学术研究需要立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属于识别问题转化问题的过程,然后再尝试搜集资料探讨从不同的路径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对于律师来说,高端的律师业务所面临的实务前沿问题也是可以转化为学术研究问题的。①
(二)重视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知识体系的构建已经是如今法学院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思维方法的培养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具体来说,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蕴含着十分复杂的概念体系,价值体系,逻辑推理方式,也蕴涵了一系列涉及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分配体系。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体现法律人专业素养的核心竞争力。实务工作中,面对同一个问题不同专业人的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往往会产生摩擦碰撞。思维方式犹如“道”,掌握了“道”的层面,在面对错杂复综的问题时就会站在更高的层面理解。王泽鉴老师提出,学习法律的最佳方式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释等,作成解体报告。实例研习的目的在于培养思考方法,去面对处理“未曾遇见”的法律问题。②法律思维方式可以在实例研习过程中形成,下文详述。
二、对学术型法学硕士课程设置及教学方式改革的建议
(一)应结合具体课程加入法学理论方法论教学内容
方法论类课程在研究生阶段没有受到普遍重视。本科阶段法学方法论类的课程属于选修课,研究生阶段在公共课程中设置了法理学课程,而且是在研究生一年级开设。(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为例)。而对于学生学术研究能力非常重要的课程大多被设置为选修课程。研究生阶段方法论课程不宜单独开设。最好在学生构建了相应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在进阶课程如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中引入方法论的课程,与课程论文相辅。因为课程论文的写作往往是由学生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出发,为解决相应法律问题同学自然会运用相应的法律方法,即使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运用了某一类法律方法。这时有经验的老师对不同同学的法律方法的运用加以评价,并配合相应的专著,效果会比单独开设法学方法论的课程要好。因为这样结合某一部门法的方法论辅导,可以在同学深入思考问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加入方法论的学习,印象深刻。
(二)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毋庸赘述,学生已然厌倦了填鸭式教学方式。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及教师对学生表现的反馈应该在研究生阶段得到重视。讲师提供了对原材料不同的评价的知识,或者是示范了批判的技能,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学生本人的批判性技能并没有得到提升。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引导。
1.苏格拉底式教学模式
问题教学模式的引导下,更需要老师的引导。这种模式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背景中,通过让学生合作解决真实性问题,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法律规则,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并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问题教学模式很大程度体现了建构主义的思想。将学习与更大的任务或问题挂钩。通过老师的引导学生对一个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头脑风暴中解放思想,一切围绕解决问题这个中心。问题设计的原则:(1)问题必须能够引出计划学习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问题应该尽量开放并且真实有争论价值(3)问题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探索(4)问题的选择要考虑到教学的具体目标以及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要想取得良好的课堂效果,教师要精心设计问题。③这个过程可能会占用教师大量时间,远比按照教科书的体系传授知识要耗费精力。在科研任务的压力下很多教师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2.倡导案例学习模式
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实例研习考察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实例多偏重特殊或个别问题,为避免知识体系不健全,实例研习应该与传统法学教育方法密切配合。就现代法学教育而言,实例研习与课堂讲义及研讨会应该鼎足而立,不宜偏颇。④这是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缩影。霍姆斯法官说:“一般的命题不能处理具体的案件。“大量判例和事实图案的印记可以改善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水平思考是指解决问题时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从固定的一个方面思考。”⑤
笔者在听过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讲座后曾组织过小范围的案例研习活动。但是因为没有教师指引,目标不明确,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所以非常期待老师能够引入案例教学,这种案例教学不是指由老师来分析案例展示给同学们,而是指老师布置作业让同学组成小组讨论而由教师引导。何美欢老师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将教育心理学范畴的布卢姆分类学⑥与判例法体系的特征相协调,可以认定判例阅读所需要的特定技能。⑦教师可以参考以上分类层次设计案例研习课程并对学生的案例研习加以评价。如果有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引下掌握阅读判决书的技巧并通过阅读判决积累一定的社会常识,再去组织案例研习小组讨论就会事半功倍。但是事实上很多老师似乎并没有这个引导学生阅读判决书的意识,他们的理念还停留在传授知识的层面。而我认为老师的作用更应该体现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学生需要的时候引导他们,可以给学生反馈意见使学生能够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4.教师重视对作业的设置-教师加强对作业的设计
设计作业的方案:为好奇心创造基础
(1)重视过程大于重视结果
首先教师要做的不是将教师认为重要的问题交给学生去研究。这样就错过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重要的能力。好的教师应该要求学生提出他们自己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难题,注意这里作者用的是“或”,并将“问题”与“难题”并列,这都是从学生的理解能力出发的。
(2)设计相应的情境-设定有兴趣的读者
具有效果的作业会要求学生将私人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我的理解是,这种设计作业的思路也要求学生在写作的时候注意到读者的感受,在写作伊始就明确自己的文章的潜在的读者群。所以教师在设计作业时要帮助读者明确他们的读者群,激励他们想象特定的读者群。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把班上的同学变成自己的读者群,但是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学生能够界定出他们感兴趣的难题。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可以方便和班上的同学进行交流。⑧
(3)作业设计与学生成绩考核关联
研究生阶段老师大多是通过学生提交的论文考核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这和老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有些脱节。笔者很不赞同一次考核定成绩的做法。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课程进行过程中老师对学生的多次考核来确定最终的成绩才比较公平。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评判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其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师可以通过考核反馈了解到学生是否掌握到其希望学生学习的技能。但是这样假设是建立在任课教师对学生能够达到何种水平有所期待的前提下。如果老师上课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只顾着把课上完,那么在学生没有选课自主权的情况下学生们只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法决定是否上课,抑或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上课。
(4)作业设计与课程大纲的提前公开
研究生是没有指定教材的,有的课会由几名老师共同任教,这样子同学们对每个老师要讲的内容及课程安排在课前并不清楚。建议每门课在第一节课就由一个老师负责将课程设置大纲及课程考核标准公布,并给同学提出对课程安排疑问的机会。这种做法在网易公开课中美国大学的公开课中很常见,可以让学生感受到老师对一门课的重视。如果学生发现老师对课程安排都不明确,就很容易逃课。所以教师对课程的精力投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学生对课程的态度。
5.小组分工与课堂展示
笔者修习过的法律英语(下)课堂采用小组工作的形式,老师在开学就明确告知大家每次课都会提前发给大家一单元的英文课文资料,并会在下一次课由指定的小组负责用展示PPT的方法帮助大家理解英文课文。课堂展示的情况是,虽然分了小组,但是课下大家并没有在小组内讨论交流,课堂上也是每位小组成员单独展示,因为老师的评分标准是每个人的个人表现。
这种方法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设置的问题非常重要。问题教学模式的一般过程包括1.组织小组2.教师课前布置问题3.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4.老师货学生回答问题5.学生讨论和争论问题6.老师归纳和总结问题7.老师提出扩展性或前瞻性问题 这种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生日后的工作中非常重要。其特点是加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感。老师传授的外在的知识体系如果不能转化并融入学生内在的知识系统,就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笔者非常赞同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回顾以往的法学课堂的上课经历。韩龙老师任教的国际经济法课堂就会在每节课将下节课要讲授的内容提纲发给大家,这样子非常方便大家为预习课程做好准备。
三、学生自我努力的方向
(一)通过讲座获取学术动态
有关学术动态的信息大多可以到法学院网站上看到相关讲座通知。如果是自己感兴趣的讲座听讲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笔记尝试总结归纳讲座所传递出的学术动态。一般来说法学院的讲座都会围绕热点话题或者某位学者的专长来展开。去听学术讲座应该事先做好预习,否则动辄两三个小时的讲座时间往往会打水漂,那些抱着一睹名师风采的心态去听讲座的同学大可不必浪费宝贵的自习时间。
(二)通过法学核心期刊获取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也可以通过法学核心期刊的目录来获取。尤其推荐的是人大复印资料,其门类覆盖了全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能够代表学科研究前沿状况,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很多老师都推荐同学多阅读复印资料的内容。
(三)通过年会主题获取学术动态,消除对年会的误解
同时研究生也可以多关注年会信息,年会的主题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学术动态。因为年会都是分不同的部门法依托相应的法学会来举办,所以年会更加适合研究生撰写论文后参会学习,参加年会可以帮助同学们从年会的论文集中发现同龄人所关注的焦点。年会也会吸引一些社会实务人事参加,也会有报告人,认真听他们在年会上的发言也可以挖掘到相应的学术研究点。同时为了年会撰写的学术论文往往会为以后的学术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础。
(四)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沟通-从了解商业思维对法律学习帮助的角度出发
从学习商法的角度出发,多接触实务可以增进对商业交易流程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再把商业交易框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就是法律风险所在,这种思维方式对于企业法务及公司法律顾问来说都很重要。
实习是接触法律事务的好方法。实习也可以帮助增强法学基本功。笔者在广州实习时发现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视北大法宝等数据库的使用,法律检索技能在实习期间大大提高。实务中常用的工具有“无讼案例检索”、北大法宝等,随着互联网发展微信上也涌现出很多有实务价值的文章供大家学习,比如“高杉legal”等,都是良好的学习资源。
5.正确认识阅读与写作的关系
学生往往更侧重阅读而忽略写作。但是研究生阶段的阅读更应该倾向于一种主题阅读。写作活动本身与“构建”法律活动密切相关,构建法律是指描述并归纳适用法律适用法律规则,进行类推区分事实展开法律论证。法律写作是法律推理及分析的培训的中心部分。学术论文有专题研究论文,综述,评论研究简报及学术动态等不同的题材。任何学习过程都是由简单到困难的。遵循这个原理,初学者可以在学习和研究之初先写一些学术动态,研究简报和综述,在此基础上,就会发现有越来越多的问题。肖老师介绍的这种方法循序渐进,对于学术型研究生写专题论文不失一种好的建议。⑨结合本人的学习经历,在论文写作及法学方法论在我校研究生课堂中缺位的现象,学术型硕士应该加强自主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多动笔写作,然后主动邀请老师修改。
汤同学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司法考试A证,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研究生。
实习体会: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转瞬即逝,不知不觉就已经临近尾声。但不论将来我是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律师,还是选择了其他岗位,第一次在律所实习的回忆总是美好而深刻的。我会怀念在实习期间和中渡律所的所有律师及工作人员的欢声笑语;会怀念和律师们一起讨论和分析案件、撰写法律文书、审核各种合同、接待法律咨询的见仁见智;即便我们仅仅是对法律实务一无所知的实习生,当我们一起参与案件讨论时,中渡的律师们也不会对我们“幼稚的看法”有所轻视,我会感激这份包容和尊重;即便我们仅仅是在律所实习两个月,中渡的律师们对我们的指导也不会有所保留,而是放心地与我们共同处理案件,我会感激这份慷慨和信任,我们在和谐温馨的团队氛围中完成了理想中的法律实务学习。
杨同学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司法考试A证,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研究生。
实习体会:
在律所实习,能够直观的感受法律的价值。无论是合同审查,还是法律咨询,出庭,都是在以法律为当事人解决难题。课堂中的法律内容抽象,难免理想化,在律所面对的都是一个个真真切切的案件,亟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是将法律具体化、实在化的过程。中渡律所是一个和谐的团队,这里有一群可爱的人儿先我一步领略了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现在面面俱到的带我体验,跟我分享他们的宝贵经验,并提出珍贵的学习和工作建议。谢谢他们陪伴我度过这个倒地就会被灼伤的重庆酷暑,实习虽然结束,但我们不告别,因为总会再遇见。
实习内容
1.分析讨论案件
这是在实习期间做得最多的事情,当律师接到一个案子后,会把相关材料交给我们实习生分析,然后和我们一起谈论案件的详细情况,并询问我们对案件的看法。即便带着浓重“书生气”的我们在看待实务问题时经常陷入片面、主观的泥淖之中,律师也并未因此排斥我们的参与,而是真诚地为我们指出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在应对法律实务问题时存在的不足,而且真正达到了“培养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的目的。
2.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的书写技能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一个律师的专业水平,完成一份规范全面、思维清晰、逻辑严谨的法律文书绝非易事。实习过程中,我也接到律师交代的不少法律文书写作任务,包括状、答辩状、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等。起初只是简单地在网上寻找模板,再把案件的具体情况添加进去,但慢慢地,我也学会在法律文书的写作中融入更多自己的思考。例如律师曾交代我尝试向法院写一份法律意见书,在这次书写中,没有所谓的模板可供借鉴,只能用自己的论述思路向法院陈述法律意见并最终说服法官,于是我不得不将整个案件从头到尾分析并研究好几遍,因为仅仅对案件简单地浅尝辄止无法令我满意地完成这次写作,之后我绞尽脑汁写出了一份法律意见书为律师最终的版本提供参考,而律师也非常信任地接纳了我的意见,一个月之后得知法院最终支持了我们的法律意见时,我的内心无比欣慰。我一直认为,严谨是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当自己真正尝试撰写法律文书时,我终于体会到在校时一位教授曾告诫我: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书的苛刻之处在于,即便是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随随便便决定。在律所实习时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尝试无疑锻炼了我的写作技能和以法说理的能力。
3.审核合同以及公司章程
实习期间,曾协助律师完成数份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的审核,这需要我们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合同目的以及弥补合同漏洞,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避合同的潜在风险。而审核公司章程时,要详细将章程条款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进行一一核对,找出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进行纠正,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合法且高效。
4.旁听法律咨询
实习开始后发现律所几乎每周都会接待一些来法律咨询的客户,我们觉得旁听法律咨询也能从中受教,于是在得到应允后也参与了法律咨询的接待。通常我们只是做笔记,仔细聆听客户的问题并观察律师如何解答,事后有疑问再向律师请教。但有时候接待的律师也会直接在咨询过程中询问我们的意见,让我们积极发言,这对我们而言更是一种难得的锻炼。应对法律咨询,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敏捷的反应能力和清晰的思维能力,同时也需要具备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同一个律师可能会遇到不同领域的法律咨询问题,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方面,如果欠缺相应的专业知识,往往无法从容应对法律咨询。
5.旁听庭审
本科阶段曾经为了完成学校的实习任务在法院实习了几个月,因此旁听了许多庭审,但当初完全是站在法官的立场上看待庭审,在律所实习时也多次作为旁听人员跟随律师去开庭,旁听时多从律师的角度观察庭审,更加清楚律师在庭审中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实习中发现,并非律师只要在庭审中口若悬河就能得到法官的支持,事实上充足的证据才是律师在庭审中最有力的支撑,这意味着律师需要在庭前花费巨大的精力调查取证,而在庭审中则需要有条不紊地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言简意赅地向法官发表自己的意见,才能尽可能得到法官的支持,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成作为一名律师的使命。
6.逻辑思维锻炼
在校学习期间,也会进行案例分析练习,和同学一起讨论时下热门法律问题,但因为先入为主的学生气息浓厚,所以提出的观点不免片面,甚至偏激。虽然律师总是代表一方当事人,但无论在还是答辩时,都必须考虑自己的见解对方会如何抗辩,因此总需要做两手准备,这就要求律师在思考问题时要全面考虑 ,而非孤立地站在一方角度看待问题。所以在律所分析案件,极大地激励了自己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
在中渡律所,律师们会经常一起讨论案件。起初,当我们了解到案件事实时,一头乱麻,完全不知道该从何入手,更不用谈维护当事人利益了。经过慢慢摸索,发现任何性质的案件,理清案件事实是首要的,其次不同性质的案件,侧重点不同,民事和行政案件需要找出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寻找有利己方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刑事案件需要了解罪名构成要件,从各个要件着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刑事案件侧重程序和证据,所以往往涉及非法证据排除。
这于我们而言,是莫大的收获,虽然思维能力的训练并非一日之功可达,在这里进行的案件讨论却给了我锻炼思维能力的契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亦会遵循这样的思维方式,尽力解决我所面临的法律难题。
实习挫折
预料之中,我们在实习期间会遇到很多挫折。虽然在中渡所实习时工作并不算繁重,但由于我们住的地方离律所很远,因此每天都必须在重庆的高温之下乘坐公交车往返于律所和住处之间,这个过程一度让我们身心疲惫;
面对律师交代的任务我们时常倍感压力,在准备司法考试时也曾为各种难题头痛不已,但那时题目再难也始终有一份答案可供参考,实务中遇到的难题却没有事先预留的答案,只能自己慢慢摸索,甚至实务案例更加复杂,在接触的第一时间往往一头雾水;
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之间的巨大落差让我们常常错愕不已,我们在思考问题时习惯性将问题放置于理想状态中,却忽略了实务中无法避免的一些现实问题,因为实务中的法律案件并不像在校期间老师为我们设计好的案例分析题那么单纯,比如当事人可能没有想象中信任律师、执行中会遇到很多棘手的难题等等;
从学校这座“象牙塔”的保护中脱离,在步入社会时面临各种不适应,尤其是律师这一职业,涉及到的人际交往广泛,包括当事人、公检法系统等等,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再纯粹,我们也不得不认真思考自己的为人处世之态以及如何应对形形的人……
当然,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对自己的初心足够坚定,就能尽最大努力克服困难,何况我们的实习生活并不漫长,在有限的时间里,挫折在收获面前不值一提。
关键词:辩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
现今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主要的原因在于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模式与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实际需求脱节。每年有数以万计的法学毕业生走出校门,经过实践的检验,他们自身在素质上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从而反映出我国法学教育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
一、当前法学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法学专业最主要的实践教育方式是“多元实践教育模式”,即围绕实践应用的需要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其核心在于实践性突出,内容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课程确实为法学教育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良效,但同时也有诸多的问题和限制。法律实践教学要求学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故高年级才能开设实践教学课程、举行法律实践活动,但是实践活动内容复杂、耗时长,作为教学课程效率很低,对学生素质的提高很有限。辩论能力顾名思义是辩手经过系统训练所具备的思辨及表达能力,与法学专业所要求的实践能力本质上是异曲同工,在教学中推广辩论的效果正是该专业所期待的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辩论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作用
(一)辩论对法学专业能力的效用
于逻辑思维能力而言,由于辩论随机决定对立的辩位,故提前准备的资料及思考角度必须对对立角度均考虑到,经过系统的训练从而形成全面思考的习惯和能力,以客观公平的态度看待分析事件,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于谈判协商能力而言,辩论磨练辩手的表达论述能力,不是以罗圈话循环论述凑时间而是依逻辑进行全面多元的论述;于公文写作能力更是如此,公文写作并非仅仅是僵硬刻板的套路,在必要的“刻板架构”之下更重要的是填充架构的内容,而这反映了作者的思想,唯有具备清晰的思辨才能写出出色的公文。
(二)辩论对核心能力的效能
核心能力是各行各业对于高效率、高效能工作的特质的共同期待,也是支持专业能力渐进发展的基础。公司和单位常常抱怨大学教育与社会职业的要求脱节错位。大学教育终究是局限于校园的。对于专业能力学校沁入大量心血,也确实得到了高水平人才的回报,但这样的高水平是以作业、论文和考试等传统形式表现出来,只能反映知识面的多少,对于学生在实践工作中能真正发挥出来的作用都是未知。
三、如何运用辩论优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
(一)辩论课堂化
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的培养,都需要大学教育阶段的理论指导,结合法学专业的特色内容,可以开设“法律论辩”专业课程。该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形成一种建立在客观事实、法律规范和法律权威下条理分明的论辩思维和能力,不只是停留在会运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还要能够分析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现实意义和不足之处。法律实践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而现行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教育模式客观上开设时间晚,若是学生不选择进学研究生而是直接投入工作,则实践经验明显不足。因此,推广辩论能够弥补时间上的不足,毕竟辩论课程的易操作性比之形式较强的模拟法庭等容易实施,灵活性强。同时师生可以加入实事对法律的影响、适用等趣味性分析活动,既能开拓学生对法律的思考角度,又能增强教学趣味性使学生投入热情提高。
(二)增强竞赛形式
当前日常课堂中不乏教师积极鼓励学生多角度思考以及举行对立双方的争辩,但终究没有达到辩论的地步,因为学生当中发言的场合很少,胆量和心态还未建立成熟,缺乏自信和不怕出错的勇气;同时,碍于同窗友谊不好反驳太厉害,怕伤感情。因此,需要以辩论竞赛形式给予学生勇气和保护,辩论当然要有反驳,在形式上帮助学生克服“伤感情”的考量。同时,辩论也是一种互动的游戏,输赢并不重要,而是在过程中以乐趣活跃大家的思维,毕竟学好法律之后才能“用好”法律。
(三)模拟法庭
教师学校相关部门对模拟法庭的教学又无规范性要求,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模拟的法庭上扮演原告和被告,让原告和被告开展辩论,并由任课老师组织大家到模拟法庭去看庭审视频,并对此进行评价。在模拟法庭上,教师不仅要评价模拟的程序是否合规,更要评估学生的个人表现。另外,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必须分别采用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以此让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效果更突出。
综上所述,面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中突出的问题,高校要及时解决,以此推进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步伐。而将辩论应用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是优化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尝试,对此,高校应加强重视,突出辩论的优势,才能切实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效果,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谈判协商能力等法律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田圣斌,杨伦.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对策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08(1):48.
关键词:网络;写作材料;写作技巧;论文保存
思虑品德课中有一种对学生来说难度较大的作业,叫小论文的写作。这种作业如果完成得好,最能锻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因为它要求学生,不仅要搜集到好的写作素材,而且还要善于对这些素材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归纳,从而为自己的写作主题服务。学生之所以感到写作小论文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有:阅读面狭窄,掌握的写作素材少;缺乏应有的写作技巧;观察、辨别、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薄弱;头脑里库存的生动、准确的书面表达语言不丰富。这些,可以说都是制约学生写作水平提高的瓶井因素。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难题呢?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写作水平,不失为一种便捷的有效的方法。
一、利用校园网络环境,引导学生搜集相关的写作材料
思想品德小论文的写作,简单地说,就是学生用自己搜集到的材料,巧妙地、严密地证明自己的写作观点的过程。所以,学生在明确了自己的写作观点后,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搜集写作材料。那么,到哪里去寻找这些材料呢?学生会感到很困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学校的教育设施也在不断更新。现在就象我们这些边远山区的农村中学,也配备了远程教育的网络教室,开通了宽带网络。为此,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为了帮助学生写好小论文,我鼓励、引导他们:如果手中掌握的写作材料不够用,尽管到网络中去查找。
网络中的相关写作材料是纷繁复杂的,如何取舍?教师的引导是关键。作为小论文写作的指导教师,我认为有几个问题是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第一、杜绝抄袭。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搜集到的写作材料,是用来为自己的写作服务的,不能大量地成为自己文章中的主要结构板块,学生的小论文写作,应以自己的有特点的语言为主,而不是抄袭别人的语言材料。这是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经常犯的错误,教师要进行正面的、有说服力的教育。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文章中如果有大量的他人作品中的原文,并且又发表,那就是剽窃;就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甚至可能是犯罪的行为。要对学生进行耻辱观的教育。第二、搜集有用的、有效的写作材料。网络环境下的信息是超大量的。缺少写作材料,学生感到困难;写作材料过多,不好取舍,学生也会感觉困难。怎么办呢?教师的正确引导极其重要。对此,我的具体做法是:引导学生,确定写作论点后,再有目的地去搜集有用的写作材料;搜集到的写作材料一定要对阐述自己的论点有用、有实效;搜集到的写作材料,语言文字要通顺、准确,最好还要文字优美,让人觉得喜欢阅读。第三、善于对搜集到的写作材料,进行归类分析,综合整理。长期坚持这种工作,会不断丰富自己的写作材料,使自己在写作过程中能做到“信手拈来,为我所用”,“下笔如有神”。同时,还可能培养出自己的写作。作为学生,如果对写作产生了及成就感,那么,老师还能担心他写不出好文章吗?第四、增强免疫能力,自觉主动地抵御来自网络中的不良信息的伤害。中学生正处于一个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不良信息的防御和抵御能力都很弱。因此,教师要想方设法,从正面和侧面进行引导。网络游戏无论怎样好玩,毕竟都是虚拟世界。我们不可能一辈子生活在虚拟世界中,我们只能一辈子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网络中的信息无论怎样诱人,具有煽动性,但违法犯罪是人们言行的底线。我们说话做事都不能超越这条底线。否则,我们的自由就会受到限制。
二、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灵活运用写作材料,准确地阐述清楚自己的写作观点
要想写好思想品德小论文,必须要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最基础的技巧,我想莫过于论文的三要素吧。要让学生明确:论点就是自己在写作中要阐述清楚的观点,论据就是用来证明清楚自己观点的各种材料,论证就是用自己搜集到的材料证明清楚论点的过程。论点根据写作需要,可安排在文章的标题、开头、文中、结尾。论据可以是史实、数据等。论证可以采用道理论证和事实论证。
掌握了一定的写作技巧后,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把写作材料运用好,从而写出自己满意的文章来。文章写得好不好,反复修改是关键。有人说,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这话很有道理。现在,不少学生,写作过程中,从来不用草稿,直接写,不修改。不少学生,写完文章后,没有回过头来反复看,反复思考的写作习惯。这也是他们写不出好文章的重要原因。所以,作为思想品德小论文的的指导教师,我反复给学生强调,修改也是写好小论文的关键。
三、归类、保存好自己的作品,最好是制作成电子文档保存
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可以培养和增强一个人的归类和综合组织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和强化学生的写作激情。归类综合能力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必备的能力,是一个人素质高的体现之一。试想一下,一个人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不愿意或不善于对自己的生活用品及具体工作进行恰当的分类和整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就将是毫无头绪的。所以,我经常鼓励我的学生要善于对自己的作业进行归类保存。学生归类保存的文章多了,并且又经常拿出来翻阅,就会不断产生满足感和成就感,从而增强自己的写作信心和勇气,营造出写作的激情。我坚信,写作是需要激情的,有激情才可能带来灵感,有灵感才能有精辟的见解,从而才能写出好文章来。
四、充分利用网络丰富学生的人文知知识
各种版本的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其内容都由三大板块构成: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知识,国情国策。教材上的内容是有限的,要想让学生通过思想品德小论文的写作而强化上述知识的认知与理解,并内化成学生自己的人文素养,仅靠教材上的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而网络可以弥补其不足。这里仅以法律常识这一板块为例,说明学生通过法律知识小论文的写作,对其身心健康万成长的重要性。学生通过法律常识板块小论文的写作,使他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小论文写作作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不仅让学生记住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且内化成了他自身的素养。在未来的人生旅途中,他知道如何用法律来维权,如何用法律来认识自己、他人、社会及其相互关系。为什么会显发这种作用?因为在小论文的认真写作中,他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思考。
五、让学生在快乐的思想品德小论文写作中身心健康成长
书记员文秘专业知识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管理、法律文书训练、现代汉语与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计算机与应用。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法律事务执业能力、掌握秘书技能、会英语、会电脑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要求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英语视听说、专业英语、秘书实务、档案管理、企业管理概论、法律文书、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税法、电子商务、商务谈判、沟通技巧、多媒体技术应用、网页制作等。
专业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复合型多元化的职业能力。
职业前景:学生毕业后,既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助理工作,又能从事法庭助理、书记员、律师助理职业,还能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务管理工作。本专业就业面广,适应性强,并有潜力成为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法律文秘专业第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学生应在掌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技术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素质、知识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质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诚实守信,团结合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和技能;养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认识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调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知识与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技能,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知识基本要求
(1)掌握语言文学类、政治哲学类等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文秘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办文、办事、办会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
(2)掌握管理学、秘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的基本知识。
(4)掌握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懂得档案和信息处理的基本规则和法律法规。
(5)掌握公共关系、社交礼仪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则。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知识。
(7)熟练掌握计算机的理论知识,能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法律文秘事务运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练运用汉语语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领神会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咨询、中文写作能力。
(2)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文的能力。
(3)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事的能力。
(4)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会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法律文书制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6)运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论知识从事法律文秘运作的能力。
(7)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解决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8)公关活动策划能力和人际沟通、接待协调能力。
(9)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事务处理、法律秘书实务活动的能力。
(三)证书要求
1.获取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获取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或大学四极以上证书。
3.获取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劳动部门计算机操作中级以上证书。
4.秘书资格证书。
5.争取获得汽车驾驶证书。
6.争取获取法律秘书相关等级证书。
就业岗位(群)
高职院校法律文秘专业是为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及社会输送熟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文秘业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职业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在具备文秘专业知识、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优良的警务素质的综合职业技能人才。
毕业生主要从事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秘书,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公关工作,办公室事务工作,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商务及日常事务工作。亦可从事公检法等部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公证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的司法文秘,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的法律服务人员,也可从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法律秘书培训和法律文秘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介绍
1.秘书学概论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程,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居于提纲挈领的地位。主要讲授秘书职业的性质、特点、能力要求和工作内容,及秘书职业的国际发展情况。目的是让学生熟悉秘书日常工作程序及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成为从事秘书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该课程的前修课程为《管理基础与实务》;相关后续课程为《秘书实务》;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
2.秘书实务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学生办会、办事、办文、办活动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秘书工作的实际操作的技能与技巧,通过秘书案例教学和项目载体教学,以能力本位精神贯穿教学过程,从而使学生全面掌握秘书实务的各项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强化学生的各种现场处理技能,以适应企业、商务、机关使用单位专职秘书岗位的工作需要。
该课程的前修课程为《管理学》、《秘书学概论》,后续课程为《办公室实务与管理》;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其中80%的学生须考取初/中级秘书资格证书。
3.文书学概论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应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为目标。通过文书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和相关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文书和文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并按照公务文书的形成、运转、立卷、归档的工作程序,使学生掌握文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纸质公文的基本知识,具备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公文处理、信息管理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该课程系《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相关后续课程,是对秘书学的专业细化。
4.管理学基础
该课程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权市场营销的管理、战略和策略,结合营销实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策划活动,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并使学生了解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组织设计与流程管理、决策、计划、控制、创新管理以及管理沟通与管理信息活动的组织等,逐步使学生树立起重要的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提高管理的决策能力。
该课程为《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档案管理实务》的基础
5.法学概论
该课程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成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论、原理和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使学生形成关于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具备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断能力,为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该课程为后续课程《法律文书》打下基础。
6.法律文书写作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包括公安类法律文书、检察类法律文书、法院审判类法律文书、监狱执行类法律文书、公证类法律文书、仲裁类法律文书、司法鉴定类法律文书以及诉状类法律文书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在具备法律和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仲裁和监狱工作以及律师业务工作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应用法律操作技能。
该课程的前修课程为《基础写作》、《应用文写作》相关课程。
7.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人身权,物权,所有权,共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民事责任。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学思维和民法学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民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解释、制定根据、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的概念、构成、特殊形态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目的和种类,量刑和刑罚制度;类罪、节罪特别是种罪的概念、构成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9.办公自动化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现代秘书计算机信息运用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办公自动化的涵义、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00、Excel2000、Powerpoint等软件实际应用技能。通过课堂讲授和实际操作,使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各种操作并建立简单的局域网技术,具备运用网络处理信息技能,掌握现代化通迅技术和文件处理之电传、复印、自动检索、微机处理、电视摄录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为他们将来进入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能迅速适应办公自动化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该课程终结考核要求是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10. 知识产权法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国际及我国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讲授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尤其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以及专利权的法律保护。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现状,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主要法律规范,增强他们分析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诉讼法学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培养学生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的能力。
12.劳动法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该课程为《法理学》、《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学》相关法律学科的后续课程。
一、关于实习单位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关键词:法律文书; 语言; 构成
法律文书的语言构成,主要指构成法律文书的要素及其应用规范。法律文书作为全民性语言的变体,汇集了来自全民族的词汇库。因此,法律文书的语言规则应以全民语言为主。但是由于法律语言所处环境的特殊性,又需要具备一定的思维性与独特的表达方式,以形成特殊语汇及使用规律。
1、 法律专业术语
术语主要指某个学科或者领域的专用语言。法律作为一门科学,也拥有固定的语言。这些术语主要用于描述法律科学中的特有事物及相关法律概念、规范等,是对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的概括,体现了法律的本质特征。例如有关参与诉讼的相关人称谓,民事案件中称为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及申请人、人等,每一个词语都有明确的规定与外延。在其他领域中,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外,一般不会使用法律术语。法律术语比较多,体现了法律语言的特点。另外,法律术语和法律规范也有着必然联系,有些可直接来源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而有些则由法律规定中衍生,根据具体案情归纳而来,具有无可取代的作用。通过准确地使用法律术语,可以精确的语言表达完整内容,正确表达法律规范。
2、 普通用语
在法律文书中,所谓普通词语就是指在大多数领域中多涉及到的词语。但是在使用此类词语时,应认识到语境赋予普通词语的特殊法律含义。有些普通词语,我们日常使用中看似平淡无奇,但是在法律文书的特定语境限制下,变成了判断此罪与彼罪、定罪与非罪、权利与义务、量刑幅度、情节轻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例如:被告人刘某与周某系朋友关系,由于在聚会中因琐事产生口角,产生了矛盾,刘某当场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周某的面部,周某面部流血,后因在场人员制止,才未造成更严重后果。后经法医鉴定为:周某面部受伤,伤口处为6.5cm×3cm。在此段描述中,刘某的行为到底是“伤人容貌”还是“毁人容貌”?虽然二者都是普通用语,且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对整起案件的量刑与定性至关重要。“毁”和“伤”的含义有所区别,可能在一般交际场合混用后并无大碍,但是在法律文书中,它们被赋予了庄重性、严肃性,改变了原有价值,对定罪量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法律文书特定的语境下,普通词语也被赋予了特别价值,应从实际语境为出发点,恰当地选择并使用。
3、 法律习惯用语
在法律文书词汇中,除了法律术语之外,还有很多长期积累下的习惯用语。这些语言多来自长期的司法实践,在法律领域得以认可与应用。虽然是习惯用语,但是其特殊的词性、词义等都被渲染了法律的色彩,具有较高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求其语法结构严谨、修辞恰当。正因习惯用语的简单易懂,确保了法律语言的沟通交际,让更多法律工作以外的社会成员也能深刻理解法律。例如:期间、工具、认定、故意、不予、根据等类似词语,都是在法律实践中归纳总结的成果,并为法律文书语言提供了固定的词群。
再例如,上述罪行中,具备群众检举、被害人家属控告以及被告犯罪后留在现场的指纹、杀害张某所使用的刀具一把为证,同时以现场勘查笔录及法医鉴定的证实,具有确凿的证据,被告亦供认不讳。在这段描述中,提出了法庭认定的被告犯罪事实证据,其中法律习惯用语占据了大多篇幅,具有庄重的法律文书色彩,再加上每一个法律专用词语都具有单一的、固定的含义,因此可确保其准确性、科学性,最终认定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成立,清晰可靠。
由上可见,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必须加强对文书用语的规范与重视,选择最恰当、最准确的词语,才能在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书中,提高其权威性,实现较好的表达效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应用法学;案例教学法;实训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242-02
一、选择和设计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依据
第一,首要依据是法学教育的任务和目的。方法作为途径和手段,首先应当服务于其目的。法学教育是精英教育,它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专业素质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法学教育来说,其素质教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素质。包括法律思维能力,特别是准确掌握法律术语,正确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法律评论和创新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知能力;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能力;二是文化素质。法学教育要加强外语和计算机技能培养,加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环境学、生物学等跨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教育;三是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要提高法律人才的道德素养和公共责任心,使法学学生在受教育阶段就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观念、民主和法治观念、公正和效率观念、理性与宽容精神等。
第二,教学内容。方法属于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法学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方法、法律推理、法律伦理等等。这就要求法学教育在方法上应当注重实用性。中国法学教育过去对应用教育重视不够,大部分法学教育资源被用于发展基础教育,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刚好相反。为此,我们在法学教学内容上应当加强法学的应用性教育,加强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所以,就相应的教学方法而言,在教授实体法内容时应注重选用案例法和模拟法,在教授程序法内容时则要注重讲授法和讨论法的使用。不同的内容适用不同的方法。即使在同一门课的教学过程中,也应当依据每一次课教学内容和目的的不同,在教学方法上做必要的调整。
第三,学生状况。在教学过程中,虽然教师是主导,但学生是主体,教师的“导”完全是为了学生的学,教师的“教”只有通过学生的学才能起作用。所以,任何学科和课程的教学方法都必须适合学生的需要,这是共性。无论是法学教育,还是其他教育,都应当确立“学生本位”理念。作为老师应当把教育当做服务行业来看待,都应当确认,教师是服务者,学生是教师的服务对象。而在事实上,我们一些高校教师,包括法学教师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主导兼主体”,学生成了被动的、单纯的“受体”。教师没有“学生为本”的观念更新,是很难在教学上渐入佳境的。关于了解学生的途径,教师可以通过座谈会、平时师生交谈、师师交流、听课评课、意见反馈等途径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志趣以及希望和要求等状况,然后因材施教。
第四,其他微观方面的依据,例如学生人数和教学空间。我们法学专业生源较广、在校生人数较多,上课时可能有一两个班的小班课,也可能是若干个班的大班课和阶梯教室的合班课。教室越大,人数越多,越难于使用模拟法、讨论法等较激趣的方法。对此,教师可以加强讲演法、案例法的使用,着重从教学内容和表达上去吸引学生。再如教学时间。方法随时间、地点而转移。一周或一天内的不同时间会使师生的体力、智力因素,尤其是非智力因素有着不同的状态。一般而言,第一节课,或者上午,或者周一、周二时,师生的状态较积极,而最后一节课,或者下午,或者周五时,师生的状态较倦怠。所以,同一教法在不同教学时间的效果会有所不同,不同的上课时间要求教师在教法上有相应的微调。当学生处于上述积极状态的时间段时,教师可多使用信息容量较大、要求学生听、思、记较多的教法。反之,在学生容易倦怠的教学时间中,多使用一些较生动、活泼、激趣的教法或技巧。
二、应用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设计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法的主线是教师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讨论来指导学生去理解法律理论和原则。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所以在应用该法时,教师应首先选取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有相应难度的教学案例打印成册,提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在课前对案例资料认真阅读、分析并作出判断。必要时还应要求学生去独自查阅更多的资料,而教师则负责提供参考文献目录和出处。选取案例的途径要拓宽,既可以从“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现在开庭”中选择,也可以从《法制日报》、《文摘报》中选择。案例编写中提出问题这一步非常关键,这关系其利用价值大小的问题。所以,从何种角度评价并提问,必须既要集中抓典型侧面,又要综合考虑,从深层次、多方面挖掘。案例教学法离不开教师的讲解,但是应当精讲多练,教师要精心提炼和设计必须讲授的理论内容,以腾出足够的教学时间给师生研讨案例。另外,还要注重贯穿启发式精神。在案例法教学活动中,教师扮演的是经验丰富的“引导者”角色,教师应当给学生足够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不轻易地就某一问题下结论,而是通过各种巧妙的设问、提问、讨论等去帮助学生培养主动探索的精神和能力。
那么,案例教学如何进行呢?教师在课堂上讲述一定的法学原理根据需要采用虚构或真实的案例,展示了法官根据这些案例所作的各种判决来反映各种法理学流派的特点,让学生们可以了解,法官是如何根据他对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认识以及对法律制度的认识来参与法律程序的。同时,为了做到公正的判决,法官是如何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难题的。根据这些虚构或真实的简要案件事实让学生将扮演律师和法官,根据他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以及他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如民法、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对此作出判断和裁决。教师将根据学生的回答,指出学生在运用法律推理时出现的错误和法律知识上的缺陷,引导学生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二)模拟教学法
“训练学生能力需要教师讲,但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靠学生自己去学习。”法学教育要注重应用性教育,要大力培养法科学生的动脑、动手、动口能力,“模拟教学”在这方面大有用武之地。模拟教学方法包括模拟律师办案、模拟法庭审判、模拟检察、模拟公安办案、模拟法律咨询、模拟非讼实务等。该法有很强的综合性,往往同时涉及若干课程内容的应用,从而要求教师必须做好指导工作。以模拟法庭教学为例,首先要精选难度适中,贴近生活,不涉及过多专门知识的案例,事先把尽可能详细的案情资料和有关法规打印出来交给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以使他们事先做准备,同时也要求他们到图书馆和网上去查找更多资料。教师事先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开庭程序及注意问题做重点讲解,并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实地观摩。在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中,除非迫不得已,教师不要打断学生的进程,而是要做好看、听、记的工作,以便在开庭结束后做好总结讲评,帮助学生逐步提高。
(三)读书指导法、课堂讨论法
该法有助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自由讨论、激烈争辩的氛围中求得共识,获得新知。它还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独立思考和求异思维的能力,而这些能力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其学习和未来工作中非常需要的。讨论内容可以是法理,也可以是案例等。为了保证效果,教师在讨论前应精选讨论题目,并要求学生先行准备,写出发言提纲。在讨论中,教师要做好控制和引导工作,使讨论围绕中心议题展开并逐步深入,使学生积极参与进来。讨论完之后,教师要做好归纳总结,画龙点睛,使学生的认识得以升华。该法的具体应用形式可以是全堂、半堂、十分钟、五分钟讨论;可以全班、分组、前后桌讨论;可以课上、课下讨论:可以课前准备、当堂准备、无准备讨论;可以先讲解后讨论、先讨论后总结;可以适用于旧课或新课。总之,不拘一格,以课堂效果兼教学效果双佳为取舍标准。
(四)师生对话法
指课堂上师生间问答式的口头交流。“学起于思,思源于疑。”该法不同于简单的课堂提问,而是教师就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双向交流,教学相长。这也是法学教师必不可少的教法。该法可分为问答式和诱导式。问答式主要适用于复习巩固学过的知识,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以温故知新。诱导式是为了启发学生思考,进而理解掌握新知识。所以,诱导提问时应符合学生的知识和认识水平,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另外,备课时对所提问题要有所准备,不能上课时跟着感觉走,随心所欲地问。提问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如以旧带新式提问、案例引发式提问、反面设疑式提问、比较区别式提问等。
(五)实训教学法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必要的实训有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在实训教学法中,可利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为更多的学生提供经常性的实习场所,按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定期固定的各项法律业务的专业实习即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事务所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在校外实习基地法院、检察院参加具体办案,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够有亲自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机会,使学生既增强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又锻炼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也要加强对学生口才与写作的培养。因为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对口才的要求很高,学生不仅要掌握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还要有雄辩的口才,才能在法庭辩论和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势。书面写作能力也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所以,口才的锻炼和写作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定期安排学生写专业论文,然后课上互相交流,采取一方阐述,一方提问的方式,通过这种论文方式,学生不仅可以加深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和口才能力。提高写作和交流能力还可通过其他方式,如就某一专题进行讨论交流,或辩论、演讲等方式。
参考文献:
[1]赵相林.对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