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低保评议工作总结

低保评议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2-06 20:13: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低保评议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低保评议工作总结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属于低保制度解决的对象纳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难群众于不顾,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城乡低保更加规范管理,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利益,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时一个月。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对全居民低保进行逐户排查,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作为检点,检查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退尽退的重点是退休、病故及重新就业人员。

(二)检查操作过程的规范性。按照《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居民低保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检查申请、调查、评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检查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低保证是否三对应;检查各村(居)委会是否设立长期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内容要按照民政局监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得有空格;检查各镇(办)是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和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及归档和反馈等情况。

(三)检查基层工作能力建设情况。依据2011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检查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等内容。

四、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抽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边查边改。

一是深入细致,严格自查。按照“镇(办)组织,村(居)协助,逐户普查,局抽查”的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和处理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省级检查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明查与暗访,既可以有组织地检查,也可事先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要陪同人员,随时进村入户、实地走访。

三是带案检查,分类排查。检查组将一定时期内不同渠道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汇总整理,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检查。对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案件,重点检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处理材料是否完整归档。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XX乡辖5个村、48个社, 12600 人,2630 户,此次清理检查城乡低保对象296户762人,优抚对象63人,五保孤儿38人,高龄老人104人,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乡28户35人城镇低保对象和268户727人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180户497人的城乡低保资格,清理出已死亡高龄老人6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检点

为了保证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由乡长程飞雨任组长,人大副主席白海善、民政办主任梁强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清理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联村领导担任,每个组有2-4名工作人员,村社干部随检查组全程参与,乡、村干部人人签订了清理检查责任书,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乡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乡民政工作会议上由乡长程飞雨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清理检点。一是城乡低保对象。把清查低保乱象问题作为清理整治重点。逗硬清查是否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土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是否整治取缔到位,是否还存在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保障范围的保障人员,是否存在“一户多折”或“一折多户”,是否存在干部保管证折、低保金未到户、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贪污等问题,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享受低保,是否严格按政策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乡、村调查核实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在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二是重点优抚对象。重点清查自然减员对象是否及时取消、上报,是否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享受优抚待遇现象,是否存在未服兵役人员享受优抚待遇问题,是否存在干部职工违规持有或保管证折情况,是否严格按程序审批,是否在优抚办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靠山吃山、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三是高龄补贴对象。重点清查自然减员对象是否及时取消、上报,是否存在干部职工保管证折,是否存在身份信息造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四是特困供养对象。重点清查自然减员对象是否及时取消、上报,乡、村对散居五保、孤儿、“三无”人员是否落实了代养责任人,是否存在符合政策条件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的情况,是否存在干部职工保管证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行为。从而提高了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严肃性,保证了清理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民政清理行动的影响力和民政政策的知晓率,我乡多措并举加强了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和民政政策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手册、传单,对清理检查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对民政政策强化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检查活动的氛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搞好政策宣讲和普法宣传,推动民政政策进乡村、入人心,促使民政工作接地气、受欢迎。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在全乡有效形成全力支持清理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检查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工作,清理检查组与各村、社联合行动,社社召开群众会议,群众评议,张榜公示。对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民政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民政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民政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民政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清理检查表上签字,对由于核查不认真、不全面、漏查、错查等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检查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检查成果

第4篇

回顾20xx年工作,我们工作队着力在精准扶贫户的识别、脱贫规划、扶贫项目实施、贫困户帮扶四个方面务实工作。

一、精准识别贫困户。

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工作中,我村历经了三轮评审,即:20xx年评审,20xx年10月比对复查,20xx年12月开展“回头看”再审查,其目的是达到贫困户确定精准。村20xx年评审结果确定贫困户152户459人,20xx年10月通过比对复查结果确定贫困户147户439人,20xx年12月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再审查结果确定贫困户111户490人。

在20xx年10月贫困户的对比复查中,我村按照“一会三评三公示”的办法,先以社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评议张榜公示,再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评议张榜公示,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复议,以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政府审查。

最后确定建卡贫困户147户439人,剔出了43户172人,新增建卡贫困户38户152人,全村减少建卡贫困户5户20人。

在20xx年12月开展“回头看”活动中,我村又以村为单位,集中召开村民大会,重点宣讲“六个不准”,并对已确定的147户439人建卡贫困户再次复议,张榜公示。对在公示中反映出的15个问题,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农户64户。在村民代表、党员、干部集中评审会上,剔出建卡贫困户36户,最后确定村建卡贫困户111户490人。通过三轮的调查、评议,基本做到了精准识别贫困户。

二、科学制定脱贫规划。

通过反复深入农户座谈,真实了解村民意愿,通过多次召开村民议事会,联系村情、立足村情,结合建卡贫困户的现状。

一是制定了建卡贫困户分年度脱贫规划,村20xx年脱贫19户85人,20xx年脱贫20户97人,20xx年脱贫32户139人,20xx年脱贫40户175人。

二是制定了“五个一批”扶贫规划,村建卡贫困户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48户231人,移民搬迁安居11户51人,低保政策兜底13户57人,医疗救助扶持29户65人,灾后重建10户43人。

三是分户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全村111户建卡贫困户,户户全部建卡。

四是制定了村20xx年至20xx年五年发展规划和20xx年至20xx年分年度发展规划。

三、认真落实帮扶活动。

全村共落实村社干部12人,帮扶建卡贫困户60户,普通党员4人,帮扶建卡贫困户4户;典型户3人,帮扶建卡贫困户3户;县人民法院干警33人,帮扶建卡贫困户38户;乡政府机关干部6人,帮扶建卡贫困户6户。

四、大力实施扶贫项目。

今年,村大力实施了城乡环境治理项目,实现项目资金投入4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池7口,垃圾池4个,安装污水处理管道5000米;大力实施了小农水工程项目:实现项目资金投入212万元,整治维修山坪塘6口,新建蓄水池7口,维修整治水渠8公里,新建水渠1700米,安装引水管3000米;大力实施了人畜饮水项目工程,实现项目资金投入10万元,全村62户村民,251人受益。

总结20xx年的工作,从机关到农村,从执法到扶贫,工作角色的转变,工作职责的变化,在农村一线、扶贫一线深受锻炼,感受颇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必须坚持以精准扶贫统揽农村工作,加快农村建设与发展,万众一心,合力攻坚,决战贫困实现全面小康。

2、必须学会弹钢琴的农村工作方法,才能驾驭纷繁复杂的农村工作。

3、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大事小事同群众商量、讨论,认真开展好村民议事活动,只有充分发挥“四个民主”的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工作才能顺手。

4、必须坚持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明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才能实现整体推进,否则将会挂一漏万。

展望20xx年,精准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我村重点在四个方面抓突破。

1、加大扶贫项目争取力度,让更多的项目、资金进入村。

2、突出增收产业培育,将规划变成现实,让百姓见到效益。

第5篇

一、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1、突出重点,谋划全年。

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下发的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和镇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2014年各项工作重点,认真制订了2014年镇人大工作要点。在制订今年的人大工作要点过程中,我们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并在主席团会议上讨论通过,使镇人大工作能紧贴上级人大的各项要求,紧贴镇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的各项目标任务,紧贴镇“十二五”规划实施需要,把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等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促进镇人大各项职责的依法履行和人民权力的正确行使。

2、围绕中心,开展活动。

切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好各类活动,是依法行使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重要途径。我镇人大重点抓好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学习、视察、调研、审议、联系人大代表、联系和接待选民等活动,并在活动中邀请在镇的市区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活动,使镇人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镇人大根据年初计划,认真开好镇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研究部署人大重点工作,积极指导各人大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阵地建设优势,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和代表联系选民、接待选民、向选民职述、接受选民监督评议等活动,使我镇的各级人大代表能依法履行好代表义务,行使好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今年以来,镇主席团以年初制定的2014年工作计划为统领,组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重点就农村卫生服务站所运营情况、防汛准备工作、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旅游工作、镇第九届葡萄文化旅游节、综治、执法情况、文明创建工作、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南淝河综合治理、基层换届等在内的15项区镇中心工作和老百姓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8篇,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了材料和依据,切实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开展。

3、做好督查,办好建议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把人民群众心声、呼吁、反响反馈到政府的重要途径。镇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结束后,镇人大及时将会议期间收集到9件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梳理汇总,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后,明确办理的责任人,及时交由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并在镇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会上,听取了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的答复情况的汇报,目前,已经办理的有8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或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中,代表满意度达到100%。

4、围绕部署,主动参与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区、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使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部署能在我镇得到全面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重点组织我镇的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新代表法学习的同时,认真组织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做好区、镇人大代表与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的联络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下半年的主要工作打算

今年下半年,我镇人大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1、着力抓好人大日常工作

重点是加强镇人大建设。一是以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和纪念一百周年讲话,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二是继续抓好人大代表阵地建设,切实推进人大各项制度的实施,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好各种活动,重点抓好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等活动,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圆满完成。

2、继续抓好代表的视察和督察活动,计划对特困群体救助、农村低保情况、土地流转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督查活动。

3、听取镇机关各部门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4、配合镇办处理人民来访工作,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对重要件的督办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推动矛盾化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和谐。

5、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的区、镇人大代表。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完成此项工作。

6、继续抓好上下联络工作

继续抓好与上级人大之间的联络、沟通,做好人大工作相关信息的上报等工作。继续抓好人大代表联系区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确保人大制度建设规范化的实施。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和人大活动的有关信息、调研课题、工作总结等上报工作,既有活动,又有宣传,不断促进人大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提升。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业庄村位于杜楼镇东北部,东临岱河,311国道穿越境而过,是一个风景秀丽、民风淳朴、物产丰富、交通便捷的好地方。现辖7个自然村,耕地面积4065亩。 农业人口户3520人,2014年民主评议贫困户382户790人,2015年46户182人,2016年贫困人口336户608人,2016年预脱贫65户156人,完成2016年预脱贫人口脱贫后还余贫困户271户452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2.84%。2017年预脱贫106户202人。

2、村级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是大棚、土地收入,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余元。

3、产业结构

本村产业主要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和农业合作社。畜牧养殖主要是养猪、养羊;农业合作社主要是果蔬业合作社,负责蔬菜的生产销售。

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1、预脱贫人口安排情况

2016年预脱贫人口65户156人,完成2016年预脱贫人口脱贫后还余贫困户271户452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2.84%。

2、特色产业形成情况

我村形成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和农业合作社为主的几大特色产业。其中蔬菜种植700亩,畜牧养殖方面:羊、生猪存栏700头;农业合作社方面:每年销售蔬菜700余吨,销售额210余万元,利润100余万元。

3、村集体经济来源和到村到户项目安排情况

2015年以来各部门加大投入实施了多个到村到户帮扶项目:

2015年大棚蔬菜项目,占地30亩建设大棚21,投资8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包给贫困户种植大棚蔬菜。

2016年12月市商务局副局长葛友明拨款5万元用于村集体经营。

2016年产业到户项目共67户,其中种植户14户,养殖户53户投入资金19万元,已打卡发放到贫困户粮补存折。

2015—2016年共实施危房改造12户,项目资金18万元,解决了12户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2016年全村共有低保户12户17人,五保户22户22人。

2016年妇联组织种植养殖技术培训35人次;村邀请蔬菜种植技师传授蔬菜种植与管理,培训人员40人。

4、基础设施情况

2016年政府投入资金,建设水泥路3.2公里,目前全村道路硬化10公里,达到每个自然村通水泥路,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

2016年县供电公司实施了我村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目前全村线路已基本改造完毕,保障了群众的用电安全。

5、公共服务提升情况

2016年新村部投入使用,新村部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360平方米,设置有党员活动室、会议室、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监控室、妇联工作室、警务联防等便民服务机构,并设立了为民服务全程制度,规范了办事程序,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具体做法

1、四个精准方面

在精准识别方面,我村成立了工作组,逐户走访贫困户,核实贫困户家庭情况,了解贫困户需求。并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他们“量身定制”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使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具体帮扶措施。我们还为贫困户建立了“一户一档”,户档案中包括:扶贫手册、明白手册、贫困户身份证、户口本、粮补存折、住院发票、低保证、残疾证等资料复印件、贫困户照片和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的合影。“一户一档”的建立使帮扶干部和村干部更加了解贫困户的情况,为帮助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帮扶项目实施后我们走访贫困户了解帮扶项目实施效果、当年人均纯收入增加情况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实事求是的计算出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和支出,查看居住房屋是否安全,就医就学是否有保障。根据实际调查了解的情况,梳理出预脱贫人员名单,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通过。

2、双包方面

我村扶贫攻坚第一书记是市商务局副局长葛友明,帮扶单位是萧县广播电视台,两家单位也都分别派人帮扶我村贫困户。

葛友明副局长多次到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到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户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帮我们分析了致贫原因,指出了脱贫路径,并亲自为我村谋划落实帮扶项目,为我村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期间,村两委干部多次到其他乡镇学习先进扶贫工作经验。2016年7月萧县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刘忠宇、张武峰等到村上党课5次。

宿州市商务局、萧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和帮扶干部经常走村串户、走访贫困户,了解脱贫需求,制定帮扶措施。单位不定期慰问贫困户,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并看望贫困户留守儿童,送去书包、铅笔等文具用品。

3、村级基础工作方面

利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村整体工作开展,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摆脱贫困村面貌,建设美好乡村。

4、群众满意度

我们通过“真”“准”“稳”三个方面来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是指贫困户一定要真实。我们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把符合贫困标准的贫困户识别出来,使在册、在档贫困户真实、精准。才能在评议和公示中顺利通过,才能得到贫困户和一般群众的普遍认可。“准”是指帮扶措施要准,根据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和家庭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使每一户的帮扶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尽快见效,贫困户有了收益自热对我们的工作满意。“稳”是指稳定脱贫。我们根据每一户帮扶措施效果和该户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具体分析该户是否达到脱贫条件,达到一户,脱贫一户。决不搞数字脱贫。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工作,我们做到了绝大多数群众对我们扶贫工作满意。

第7篇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公开内容

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申请办法: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居委会调查核实,经街道民政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批。

2.承诺事项

(1)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确保特困户切实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区民政局上报一个月内审批完。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在保障户审批中客观公正、不偏亲向友,不吃、拿、卡、要。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季进行一次城市低保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于已达到保障线标准以上的及时调出。

(4)对保障户上访的要热情地接待,依据有关政策给予翔实的答复,需要协调的要予以协调解决。

3.违诺责任追究

(1)工作中对符合保障条件拒不审批的,或不该审批而获保障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奖金,三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工作中有搭车收费,对申请保障户吃、拿、卡、要及受贿行为的,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对工作中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障款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待抚恤服务

1.公开内容

对生活有困难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实行群众优待、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及评残批烈的申报、审批工作均属于优待抚恤的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上访优抚对象,对上访问题,依据政策给予满意答复,需要协调的,帮助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优待金、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优待金在12月底前兑现,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

(3)对经县以上医院评残领导小组诊断并符合评残、提等条件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和伤残工作人员报省民政厅审批,其他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县(市、区)申报后半月内审批。对申报追认革命烈士的及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3.违诺责任追究

(1)对优抚对象态度不好,生冷硬顶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对县(市、区)优待抚恤工作指导不力,出现失误、致使有关方案、政策没有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调整岗位,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评残批烈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停薪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划、地名、政权服务

1.公开内容

全市行政区划的撤并、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地名咨询及村(居)委会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均属于公开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涉及到行政区划、地名、政权建设的有关查询者和上访者,给予翔实、准确的答复,当时答复不了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2)接到变更行政区划、地名命名、更名(包括地名标准化处理)的申请后,15日内完成考察论证工作,需报省政府的一周内完成上报。

(3)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组织、协调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到涉及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群众上访,一周内与相关县(市、区)沟通,拿出解决意见。

3.违诺责任追究

(1)接待咨询、上访不热情,敷衍塞责,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奖金,取消承办人年度评优资格。

(2)没有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或因主观原因使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科室领导和具体承办者责任。

(3)借工作之机吃、拿、卡、要或到基层大吃大喝,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停薪待岗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退”、安置服务

1.公开内容

(1)办理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及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法规。

(2)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3)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报名自谋职业,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承诺事项

(1)对前来咨询安置政策法规的退伍军人,要做到文明用语,给予准确解答,使当事人明白、满意。

(2)在办理接收安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热情接待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做到不推、不托,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3)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做到不受贿,不吃、拿、卡、要。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承诺不践诺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工作徇私枉法,严重违背廉政建设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

1.公开内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包括社团的成立、注销、变更登记,社团年检,监督社团依法活动等工作。

(1)成立登记服务

收到拟成立社团申请成立的报告后,确认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章程草案、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领导成员及会员名单、筹备情况报告),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成立的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成立的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2)变更登记服务

对拟变更登记社团,申报的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查后,做出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变更的批复,并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

(3)注销登记服务

对拟注销的社团,申报的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终止的会议决议,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注销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财务终结审计报告、社团全部印鉴及证书)审查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发出注销公告。

(4)年检服务

发出公告或通知,要求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携带登记副本一并上报,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承诺事项

(1)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使当事人满意。

(2)成立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30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3)变更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4)注销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完成。

(5)受理上访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答复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完成服务项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承办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工作不负责任,不依法办事,违规审批,为违法社团注册登记,或因对社团活动的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承办人员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地址:通化市民政局纪委(电话:3213230)

第8篇

(一)以依法行政为依据,四大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1、民间组织管理不断规范。截止目前,共有民间组织200多家,依法成立社团组织86家,今年新成立9家社团组织、6家民非企业单位,社团年检率达到100%,对民间组织和民非企业加强管理,完成了年检工作,对不规范的组织限期整改,不合格给予取缔。

2、殡葬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全年治理率达83%。全年遗体火化率达100%,建立32家生态墓区,入墓率60%,建制村覆盖率已达86%。杜绝乱埋乱葬的现象,先后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平毁活动,基本刹住了私建、扩建坟墓的不正之风。

3、区域地名管理不断创新。加强了地名规范管理,拟制地名规划,落实农村标识,建立地名网站和实施勘界管理。本年度共上报命名住宅小区4个,新拟住宅小区名称4个,设幢牌300多块,门户牌4000多张,变更地名标识140块,增设行人指示牌29块。目前地名网和电子地图已经建成,开始运行。

4、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按省厅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000对,办理离婚登记532对,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1881例。*年办理收养登记共72例。

(二)以重点工作为抓手,五大服务保障成效显著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

——“避灾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作为全省“避灾工程”建设试点之一,我区建成不同规模级次的三类“避灾工程”。区级“避灾”中心总投资1000万,总面积1300平方米,集仓储、避灾、救助、慈善超市、接收捐赠和服务于一体。其次是海门、三甲、前所三个街道和大陈镇本级避灾中心和8个村(社区)级避灾所,在抗击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时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转移安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外来民工医疗救助走在全市前列。我区率先实施了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基本标准、救助程序、资金筹集和管理、部门协作等方面的问题,填补了我区医疗救助制度之空白,在省内有着良好的影响。作为20*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全年投入30万元。自实施以来,初见成效。有4位民工获得了相应的救助,累计支付救助金225*元,为特困外来民工排忧解难。

——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和慈善爱心超市服务中心。负责捐赠物资和志愿者服务的接收和管理,为捐赠者提供一个人性化的、方便快捷的救助平台。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稳步试行。切实搞好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力争使参保面达到80%以上。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今年确定低保对象共34*人,发放375万多元保障金。继续推进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制度,普及社会化发放和定期检查制度。

——集中供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共11所敬老院,总床位数达589张。“三无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0.73%和100%,完成省市标准和要求。

——灾害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全区累计下拨救济款90万元,其中春荒救济款25万元,冬令救济款20万元,台风救灾款45万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此外,我局代表市局参加省“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知识竞赛荣获第三名。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共有59人符合救助条件,累计支付金额约48万元,救助比例达到了人均自负诊疗费用总额的62.3%。建立了惠民医院,全年筹资额为180万元,确保600元/人·年的医疗服务标准。

——*区社会救助站全年共实施救助1586人次,其中儿童为116人次,发放了1万张救助指引卡,对扶弱济困,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成效明显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本年度共接收231位义务兵,其中属区安置对象的共52人。落实了区政府出台的20*年退伍安置政策,实行货币安置。已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偿金929000千元,待安置生活费35000千元。

——落实645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已为63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20万元。

——做好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工作。20*年度享受优待金的义务兵共487人,区财政拨款364.5万元,确保元旦前发到每个义务兵家属手中。

——做好“八一”和春节慰问活动。慰问了驻椒部队、特等、一等残疾军人、在乡复退军人,共发放慰问金31万元。

——拓展双拥工作社会基础,形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把四项拥军作为重点来抓,发动社会各界筹集资金,向部队赠送电脑、科技图书、家电等,为部队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持。发动民企拥军活动,向部队捐赠100万元资金,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初飞跃集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景区的教育服务功能。今年解放*岛烈士纪念地共接待参观人数计约13万人,门票收入约16万元。有2名讲解员在全国英烈机构演讲大赛中荣获“优秀讲解员”称号。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上了新台阶

——全力以赴做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遗留难点村工作。及时总结选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分析暂缓、重选、补选的原因,攻克难关。

——推进村务公开示范活动试点工作,完善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到20*年底,我区共有121个村达到省规范化建设标准,超额完成市标准的30%,其中三甲街道荣获省级示范称号,下陈街道下陈村、葭芷街道井马村、三甲街道海明村被评为省级示范村。

——高度重视新社区建设,加大调查摸底和理论研究力度,理清新社区建设内涵,起草了《关于白云街道山南社区建设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力争通过科学规划,优化新社区空间布局,通过加大公共财政对新社区的投入,加快新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目前白云街道的开元等7个新社区已授牌,开始正常运作。景园社区已批文,正在筹建中。

4、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深化发展

——社会福利院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利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支持福利事业。目前福利院两处共有床位209张,休养老人217人,弃婴16人,入住率104%。各乡镇敬老院迅速发展,环境改善良好。

——着力畅通广泛多元的慈善募捐渠道。通过不断拓展思路,广纳善举,使慈善事业不断深入开展。鼓励企业设立冠名救助金,并将当年捐赠的冠名救助金全部用于救助。区慈善总会今年以来募集了182万元的冠名慈善基金,已发放救助金约100万元,共约有1800人得到不同形式的救助,有效缓解了政府医疗、教育等救助压力。我区目前签约每年上交冠名慈善救助金5万元的企业有11家,每年上交1万至5万元的企业有10家,冠名额居全市之首。方远集团、项道铨、罗雪华获得了“浙江慈善奖”。我区慈善事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福利企业生产保持良好势头。20*年度全区福利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同比增长59.43%,创利税8200万元。全区37家福利企业安置了857名残疾职工,累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900万元,缴纳残疾职工养老保险金260万元,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和待遇。

——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取得明显成绩。电脑福利彩票总销售量达到2366万元,筹集福利金47万多元。

——提升老龄工作水平。狠抓“夕阳红”工程建设和助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老龄宣传工作、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年维权工作。组织了第十九个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掀起全区敬老活动的热潮。

5、移民安置稳步进展

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部署开展了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及后期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初出成效。截止目前,移民初步核定为14135人,超省核定数目3670人。涉及到省内外19座大中型水库,现主要分布在区内10个街道、275个村,未出现上市上访现象,深受群众的好评。*区人民政府荣获省20*年度滩坑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区移办工作人员获省级先进工作者称号。

(三)以质量效益为标准,三大硬件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新福利院大楼的迁建工作。作为“区重点工程”之一,目前新院迁建工程正在有序进行中。新院规划占地30亩,建筑面积达13980平方米,床位500张,总投资25000万元。现已通过方案设计,土建工程已与有关企业达成初步意向,征地工程完成并已着手施工设计和地质钻探工作。

二救助站新大楼的建设工作。新救助站占地面积10亩,计划投资500万元,床位150张。已完成土地选址、项目建设方案的设计和申报、项目地块的地质勘察。目前开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进入实质性的工作阶段。

三是解放*岛烈士陵园的完善开发工作。按照民政部对陵园发展方向的要求,今年着重加强景区的形象塑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指示牌的设置工作,加强园林建筑的整体规划,走园林化的道路,努力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景区的品牌。

(四)以确保工作落实为目标,两大机制不断完善

1、完善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深化效能建设,健全机制,以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为契机,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监督制度,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果。目前,让利于民、方便于民、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等业绩随处可见,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民政的行业形象进一步树立,群众的信任度进一步提高。

2、完善以优化素质为核心的组织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