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3 1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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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
自从1978年起,我国将环境保护纳入了宪法中,由此我国的环境保护有了法律依据,促进了我国环保的发展,这表明政府已经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且清楚地认识到法律是环境保护的最根本依据。环境保护自从有了法律当靠山已经付诸实施了1982年宪法对环境保护的条款进行了充实,充分地证明了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采I重要任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在不断增强,并且逐渐地环境保护也已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但是扶总体上看,我国的环境保护在执法立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环境的权属。法律将所有自然资源都规定它们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这个规定是租线条的,很容易让人们理解为是大家的,而权屑具有非排他性。公共事物是全体国民所共有的。而索取往往是人们对公共事所采取的行为,在利益上政府和个人往往有着较大的冲突,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断从环境上攫取。而污染越来越严重,自然登源日益枯竭。相反的,以法律名义保护环境基本上没有。另外,资源转让的无序也是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表现。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主要表现在:(1)环境法律制度缺乏对立法的基础性分析和实证性研究,行政主导性较强.有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从自身的角度提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因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立法授权和立法p容难免成为平衡各个部门利益的产物,合理利用市场机构的经济刺激措施比较缺乏。(2)我国环境法规{;I唛不健全.我国环境法律本身不协调,地方以及部门的保护主义较强,导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各种法律之间不能够协调。(3)我国还没有建立针对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本身的专门法。在环保领域中;我国的一些内部决定、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等处于筻鱼状态,造成严重垄断现象。
1.2生态保护机制无法实施统一鲍监督
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建设要比污染控制滞后,生态保护管理没有一个专门的职能部门,其职能基本上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所采取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机制。国务院提出的。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要求很难落到实处,这是因为国家公共利益和部门行业利益由于政府部门职能冲突等体制导致冲突产生.各个部门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制定由本部门所管理的资源法律,面造成法律法搜之间矛盾不断发生。在规划和政策制定上他们各自为政,很难实现相互之间的衔接。使生态建设和保护不能统一起来,很多措旅都发生冲突,阻碍了国家对生态保护的宏观调控。加之一些分工不够明确,造成重复工作,这样在一定程度使生态环境进一步被破坏,尤其表现在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针对资源管理部门而言。它们不仅能够对资源进行保护,对生态建设的职能进行监督,而且还能够做经营和开发资源的工作,这种工作模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不利影响.
1.3管理部门错位,综合协调能力不足
巧境闫题与很多部门、领域和行业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因此。我国环境保护必须形成一个整体,并且在中心地位设立一个主体的行政部门。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一种横向的各部门并立的管理体制。另外,还存在各部门之问的权限不清状况,管理重叠、重复工作现象较严重,进而对环境法律的有效实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管理部门是不能既当执法人又当仲裁者,这样很容易导致执法不公的现象出现。我国环境管理职能的不科学性主要表现在;(1)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被行业管理部门行使了。例如由民航和铁道部门来控制的航空器噪声、铁路噪声,并且这两个部门还分别担任民用航空器和铁路经营的任务。(2)综合决策性部门的职权由专业管理部门行使了。例如本应由政府行使的综合决策与综合平衡的职权实际上由环保部门行使了,这种行为明显很不科学。(3)政府不仅行使了自身的职权,就连其所属部门的职权也行使了。(4)本应由专业管理部门行使的职权实际上由综合决策性管理部门行使了。
1.4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
中央设置的环境管理祝构数量较多人爨充足、毅模较大、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而各地方环境管理机构越往下越差,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也越弱。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呈倒金字塔的结构。基层的环境部门问题较多,如果不能将这些问题解决好,首先就削弱了机构的能力对于难度较高的污染问题而言那就更不用说解决了,甚至拿不出解决污染的力案。制约我国政府环境保护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索还包括环境保护的经费短缺。在政府报告中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得到的经费基本上是最少的,这个问题几乎每个省市都存在。政府的经济拨款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主要依据,而现实中,政府的经济接款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有些环保单位竟然是自负环境保护的费用,对于整个经济发展中所承担的任务完全没有考虑到,导致经费紧张。
2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相关的建议
2.1加强环境立法、司法改革
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一般情况下,利益关系的发展要快于法律变化,因此。这就要求立法者能够与时俱进,并且要求其具有预知性,能够为今后发j展提供法律依据。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社会关系在调整时,没有将利益分配好。此时调整就显示不彻底、不完善。因此,环境立法必须不断强化,无论是哪个国家,创建新制度是立法机构的责任。在制度完善进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环保立法:(1)将环境保护纳入宪法章程中,其在整个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要强调出来。做到有根本的法律依据。(2)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先自由法律进行条款补充,统一环境法。并不需要一遇见新的问题就起草新的法律,这样必然会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3)立法要将重点放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上,目前在很多情况下,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在现实中,往往由于‘法律上的冲突,导致环境保护体制不能行使自己权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的基本组织形式、行政组织规模以及行政权的范围在法律上进行踢确是非常有必要的。
2.2加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点,并且在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处理能够衡量出各级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并且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很大影响,更是与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应通过构建良好的环境保护预警应急体系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1)建立环境安全应急联络机构及其制度.环境安全应急联络机构不仅是各个部位的联系,而且还是地方政府环境部门与中央政府的信息纽带。一环保部为中心,其他部门进行辅佐,有关环境保护的任何问题都必须通过环保部的通过。同时也应该建立良好的考核评价体系。(2)建立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计划。在规划中各种应急规划综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采用常规与危机应急管理相结合。(3)健全预警应急体系的法制专门设置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条饲,使在紧急状态下,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同时能够用法律来约束基础工作,并对各级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常规危机管理。
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
自从1978年起,我国将环境保护纳入了宪法中,由此我国的环境保护有了法律依据,促进了我国环保的发展,这表明政府已经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且清楚地认识到法律是环境保护的最根本依据。环境保护自从有了法律当靠山已经付诸实施了1982年宪法对环境保护的条款进行了充实,充分地证明了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采I重要任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在不断增强,并且逐渐地环境保护也已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但是扶总体上看,我国的环境保护在执法立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环境的权属。法律将所有自然资源都规定它们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这个规定是租线条的,很容易让人们理解为是大家的,而权屑具有非排他性。公共事物是全体国民所共有的。而索取往往是人们对公共事所采取的行为,在利益上政府和个人往往有着较大的冲突,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断从环境上攫取。而污染越来越严重,自然登源日益枯竭。相反的,以法律名义保护环境基本上没有。另外,资源转让的无序也是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表现。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主要表现在:(1)环境法律制度缺乏对立法的基础性分析和实证性研究,行政主导性较强.有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从自身的角度提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因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立法授权和立法p容难免成为平衡各个部门利益的产物,合理利用市场机构的经济刺激措施比较缺乏。(2)我国环境法规{;I唛不健全.我国环境法律本身不协调,地方以及部门的保护主义较强,导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各种法律之间不能够协调。(3)我国还没有建立针对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本身的专门法。在环保领域中;我国的一些内部决定、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等处于筻鱼状态,造成严重垄断现象。
1.2生态保护机制无法实施统一鲍监督
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建设要比污染控制滞后,生态保护管理没有一个专门的职能部门,其职能基本上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所采取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机制。国务院提出的。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要求很难落到实处,这是因为国家公共利益和部门行业利益由于政府部门职能冲突等体制导致冲突产生.各个部门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制定由本部门所管理的资源法律,面造成法律法搜之间矛盾不断发生。在规划和政策制定上他们各自为政,很难实现相互之间的衔接。使生态建设和保护不能统一起来,很多措旅都发生冲突,阻碍了国家对生态保护的宏观调控。加之一些分工不够明确,造成重复工作,这样在一定程度使生态环境进一步被破坏,尤其表现在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针对资源管理部门而言。它们不仅能够对资源进行保护,对生态建设的职能进行监督,而且还能够做经营和开发资源的工作,这种工作模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不利影响.
1.3管理部门错位,综合协调能力不足
巧境闫题与很多部门、领域和行业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因此。我国环境保护必须形成一个整体,并且在中心地位设立一个主体的行政部门。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一种横向的各部门并立的管理体制。另外,还存在各部门之问的权限不清状况,管理重叠、重复工作现象较严重,进而对环境法律的有效实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管理部门是不能既当执法人又当仲裁者,这样很容易导致执法不公的现象出现。我国环境管理职能的不科学性主要表现在;(1)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被行业管理部门行使了。例如由民航和铁道部门来控制的航空器噪声、铁路噪声,并且这两个部门还分别担任民用航空器和铁路经营的任务。(2)综合决策性部门的职权由专业管理部门行使了。例如本应由政府行使的综合决策与综合平衡的职权实际上由环保部门行使了,这种行为明显很不科学。(3)政府不仅行使了自身的职权,就连其所属部门的职权也行使了。(4)本应由专业管理部门行使的职权实际上由综合决策性管理部门行使了。
1.4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
中央设置的环境管理祝构数量较多人爨充足、毅模较大、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而各地方环境管理机构越往下越差,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也越弱。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呈倒金字塔的结构。基层的环境部门问题较多,如果不能将这些问题解决好,首先就削弱了机构的能力对于难度较高的污染问题而言那就更不用说解决了,甚至拿不出解决污染的力案。制约我国政府环境保护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索还包括环境保护的经费短缺。在政府报告中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得到的经费基本上是最少的,这个问题几乎每个省市都存在。政府的经济拨款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主要依据,而现实中,政府的经济接款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有些环保单位竟然是自负环境保护的费用,对于整个经济发展中所承担的任务完全没有考虑到,导致经费紧张。
2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相关的建议
2.1加强环境立法、司法改革
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一般情况下,利益关系的发展要快于法律变化,因此。这就要求立法者能够与时俱进,并且要求其具有预知性,能够为今后发展提供法律依据。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社会关系在调整时,没有将利益分配好。此时调整就显示不彻底、不完善。因此,环境立法必须不断强化,无论是哪个国家,创建新制度是立法机构的责任。在制度完善进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环保立法:
(1)将环境保护纳入宪法章程中,其在整个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要强调出来。做到有根本的法律依据。
(2)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先自由法律进行条款补充,统一环境法。并不需要一遇见新的问题就起草新的法律,这样必然会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
(3)立法要将重点放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上,目前在很多情况下,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在现实中,往往由于‘法律上的冲突,导致环境保护体制不能行使自己权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的基本组织形式、行政组织规模以及行政权的范围在法律上进行踢确是非常有必要的。
2.2加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点,并且在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处理能够衡量出各级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并且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很大影响,更是与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应通过构建良好的环境保护预警应急体系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建立环境安全应急联络机构及其制度.环境安全应急联络机构不仅是各个部位的联系,而且还是地方政府环境部门与中央政府的信息纽带。一环保部为中心,其他部门进行辅佐,有关环境保护的任何问题都必须通过环保部的通过。同时也应该建立良好的考核评价体系。
(2)建立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计划。在规划中各种应急规划综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采用常规与危机应急管理相结合。
(3)健全预警应急体系的法制专门设置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条饲,使在紧急状态下,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同时能够用法律来约束基础工作,并对各级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常规危机管理。
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是环境保护最常用的两种方式。政府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目标保护责任制、排污许可制度等对城市环境进行治理,然而,因为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和环保目标相悖,政府的政策干预常常失灵;市场机制有环境税费制度等,但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这只“看不见的手”也时常失灵,所以,在这两种管理方式的基础上,还应该增加公众参与制度,这样既可以使公众树立环保意识,还能发挥其监督作用,对企业和自身的行为进行约束,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云管理理念对促进环保工作开展的优势分析
云管理是利用互联网由云计算发展而来的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模式,现今,云管理在企业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运用,是未来企业管理发展中重要工具。由于公众资源具有动态性、分散性和异构性的特点,因而可以把云管理系统的方法和理论用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模式的构建,即通过云管理平台,合理地运用相应的公众资源去完成环境保护的目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云管理理念下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效率更高,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公众进行自我约束,克服参与环境保护时闲散的状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二是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对规模庞大的社会公众进行管理,使其提高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速度;三是能够充分利用信息的便捷传递快速解决公众参与环保时出现的多样化问题;四是云管理能够增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拓展环保方式;五是使环保理念的宣传范围更广,对公众进行环保专业知识教育。
3云管理理念下公众参与环保创新模式探究
3.1建立完善公众资源分配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公众资源分配体系的建立能够选择合适的公众资源去完成相应的环保任务,提高管理效率。(1)建立公众资源管理机构。政府的环保部门制定相关措施,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成立公众资源云管理机构,对公众资源进行管理,并为其指派相应的环保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记录下来。(2)建立公众资源库。公众云资源的来源主要有政府相关部门的资源和社会注册的相关人员。(3)对公众资源云按照特定标准进行分类,便于资源的快捷配置。(4)根据环境问题的差异性确定环保任务。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特点、污染状况、治理条件等分解、建立任务,然后赋予任务特定的值,便于任务的分配发放。(5)构建安全可靠的云资源检索系统,设置用户的分级权限,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资源的检索利用。
3.2利用云管理平台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首先,要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流程,自发对环境行为监督的人可以通过云管理的举办平台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向政府反映,由政府对举报人进行嘉奖,对破坏环境的人进行惩罚;对协助政府工作的人员,可以根据其环保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其进行奖惩。其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民众环保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可以将绿色消费信用和其他医疗保障等政策挂钩,让群众体会到服务社会的快乐,从而提高环保积极性;最后,还要完善公众反馈机制,让公众对其参与环保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如有不满可申诉,对于公众参与环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云管理平台提出建议。
3.3发挥云管理网络平台的作用,扩展环保的空间、渠道
环保负责人可以借助网络舆论来壮大环境保护运动的参与者队伍,可以借助公众资源云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发起如杜绝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活动,利用网络进行环保宣传。环保人员还可以通过在网络上一些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扩大环保的关注度,让公众增加环保责任感,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能力。
4结语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污染事件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章附则
附件: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
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中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
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
第八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可承担第七条所
列全部或部分任务及本辖区内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下属单位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
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负责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电磁辐射的活动时,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电磁辐射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或者使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见
附件)中所列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设备,必须在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前或者在购置设备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
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后,应当将受理的书面意见在30日内
通知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并将受理意见抄送有关主管部门和项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报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发展
规划、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规模及所在区域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保护申报登记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与设备,禁止
建设或者购置;
(二)对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要求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
单位或个人履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手续;
(三)对有关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设备,要求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履
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的规定,负责确认电磁
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豁免水平。
第十四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尚未履行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的电磁辐射建设项
目,或者已购置但尚未履行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的电磁辐射设备,凡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中的,都必须补办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污染严重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难以补救的要依法关闭或搬迁。
第十五条按规定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
电磁辐射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两个阶段编制。第一阶段编制《可行性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必
须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完成。第二阶段编制《实际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前完成。
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设备,必须在使用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
第十六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预审意见;有审
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之日起180日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审批意见或要求,逾期不提出审批意见或要求的,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被批准。
凡是已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电磁辐射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功率。确需改变
经批准的功率的,应重新编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七条从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专业评价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电磁辐射污
染环境的保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十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的规
定,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第十五条要求的两个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有关资料。验收合格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验收申请报告,并颁发《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
第二十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检查电磁辐射设备及其环境保护设施的性
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
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第二十一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环境中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
(二)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
(三)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
(四)为编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提供有关监测资料;
(五)为征收排污费或处理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案件提供监测数据,进行其他有关电磁辐射环境保
护的监测。
第二十二条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发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频率范
围和额定功率运行。
工业、科学和医疗中应用的电磁辐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无线电干扰限
值”的要求。
第三章污染事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必
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电磁辐射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环保部门收到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报告后,应当进行调查,依法责令产生电磁辐射的单位采取
措施,消除影响。
第二十四条发生电磁辐射污染事件,影响公众的生产或生活质量或对公众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时,环境保护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二)对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污染有突出贡献的;
(三)对研究、开发和推广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技术有突出贡献的。
对举报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不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不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
(三)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的功率
的,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
验收合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
第二十九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或在评价工作
中弄作假的,由核发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对评价单位没收评价费用或取消其评价资格,并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
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必须依法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或泄漏从事电磁辐射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的技术和业务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审评,污染源监测和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
验收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中豁免水平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伴有电磁辐射活动
规定的免于管理的限值。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
一、发射系统
1.电视(调频)发射台及豁免水平以上的差转台
2.广播(调频)发射台及豁免水平以上的干扰台
3.豁免水平以上的无线电台
4.雷达系统
5.豁免水平以上的移动通信系统
二、工频强辐射系统
1.电压在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
2.电流在100安培以上的工频设备
3.轻轨和干线电气化铁道
三、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的电磁能应用
1.介质加热设备
2.感应加热设备
3.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疗设备
4.工业微波加热设备
5.射频溅射设备
建设上列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使用上列电磁辐
射设备应在购置设备前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
【关键词】电力行业 环境保护 管理
一、引言
在全国人均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无论是生活用电还是工业用电消耗量都在逐年递升,在这种背景下使得电网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刺激,加速推动了电力行业的发展。目前火力发电厂依然所以我国电力生产的主要来源,然而在火力发电实际过程中会产生大量CO2及SO2,间接性带来温室效应以及酸雨使得环境受到破坏。在遵循和谐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必然需要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平衡性,因此加强电力行业环境保护也愈来愈受到关注。
二、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从大环境来看大量的火力发电厂是电力行业工业废气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输电网络建设以及变电站的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业废物从而使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这部分工业废物由于没有进行有效处理甚至直接向周边水源排放从而导致水质下降,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管理层的环境保护意识还有待提升。从内部管理来看很多电力企业内部并未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这使得环保管理工作无法按照正确的方向开展,即便存在部分条例或制度但是在执行力方面却有所缺乏,缺少专业性人才队伍使得环保管理工作的正常实施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制约。大多数电力企业是由政府单位等投资控股,内部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国家制度的影响,这种权责冲突使得一直提倡的“节能减排”方针并未得到彻底落实。从市场环境来看电力行业尽管覆盖面较大,但是部分辅业务与主体业务偏离度较大,造成了应用电力行业管理制度去管理非电力行业业务,使得管理工作出现了缺陷,而在电力主体业务与辅助业务出现混杂模糊的情况下无疑使得产业链拉长,这必然会给相关管理工作带来阻碍。
从技术角度来看目前电力行业环保监管技术水平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滞后。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主要还是由于电力行业环保管理目前主要还处于政策规划阶段,而在技术方面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指导,技术创新水平还有待提升,整个环保监管技术体系只形成了一个初步构架,整个体系并不完善,在细节规划上还有待增强,此外新型环保技术未得到妥善利用也使得环保监管工作无法跟上当前形势。
三、推动电力行业环保管理的相关对策分析
(一)增强环保管理意识
对于管理层而言其自身应该具备良好的环保管理意识,在意识的督促下才能对管理行为产生导向性作用。当然环保管理意识的形成及深化需要一个周期性的过程,但其本质上还是让企业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处于平衡态,从长远上角度环境利害关系进行分析,始终遵从“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导向,让环保管理意识不断增强。除了领导管理层以外还需要让企业各阶层都具备强烈的环保意识,企业内部可加强宣传活动,开展主题会议从而逐渐构筑出绿色企业文化,为环保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对环保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在实际环保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应该以制度为导向并严格按照制度来进行监管活动。通设定合理化、科学化的管理目标并借助有效的管理模式来进行实施,利用资产管理方法来实现环保管理目标。在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的过程中清楚地认识到环保工作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制度制定的同时构建出科学化的评估体系并落实责任制。以信息平台作为基础加深企业内部交流,让各方部门都可参与到实际管理活动当中是管理覆盖面及管理效率得以增强。
(三)采取组合治理手段对环境问题进行控制
在开展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过程中应当以预防工作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时刻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并与市场动态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对火力发电厂提早进行预防措施,通过一系列新型技术等对排放尾气进行处理从而消除二氧化硫以及二氧化碳所带来的污染,严禁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到周边水源当中,从源头上制止水污染情况。当出现环境问题时则需要采取立即性的措施来对事件进行控制,以最快的速度防止事件扩大。在实际生产过程、建设过程中对各个环节进行细节化监管,从最初的设计阶段到相关设备采购以及投入生产等都需要将环保理念贯彻其中,对设备维护给予重视,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制度得到一个规范化流程,对工业废品等加强回收让节约成本并达到控制环境问题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电力企业的生存、发展是与市场息息相关,通过对电力产业链的有效监管可更为深入地对行业环保问题进行控制,因此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应该尽快推广新技术,从技术上逐渐推动产业革命,例如地热发电、风能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等都应该继续加大建设投入,让整个产发展与环境协调化,扩大产业环保管理覆盖层面并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四、结语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是一项长远性的工作,在不同的周期应结合实际状况对管理进行动态化调整,本着和谐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做到发展与环境相互协调,加强环保管理意识从而得到一条绿色化的产业链。
参考文献:
[1]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专题报道.绿色和谐篇[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1,(03).
一、凡从事《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环委[1988]1号)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报批项目建议书时,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将项目建议书同时抄送当地环保部门,当地环保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阶段,必须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申报表》经所在地环保部门签署意见后,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进行预审。预审不得向企业收费。
二、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接到上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0日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下列原则,提出审查意见:
(一)对环境无影响或基本无影响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签署同意建设的意见,并登记备案,视同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二)对环境虽有一定影响、但有较成熟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采用,且能消除或者大大减少对环境不利影响的小型和部分中型建设项B7在可研阶段履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手续。
(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环保政策,但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各类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在可研阶段履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手续,根据环评结论确定是否允许建设。
(四)对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工艺或设备落后、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包括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区禁止建设的项目)、以及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签署不准建设的意见。
环保部门应及时将审查意见抄送有关部门,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三、经环保部门确认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还需委托有环评资质的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批。
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具体要求
1、以上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二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随便倒入明沟,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四条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要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第十五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施工队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上报项目办及集团公司。项目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一)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
(二)放松管理,造成公害事故者;
(三)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四)对污染项目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五)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六)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七)、、的环境管理人员;
(八)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之日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关键词】环境保护电子档案;归档;管理
近些年,关涉环保的档案,凸显出逐年递增的倾向。档案归整必备的新颖技术,涵盖了自动化架构下的办公途径、带有遥感监测特性的信息手段。环保档案,被看成关涉环保的信息,应当经由信息化架构下的新途径,予以保管和存留。环保范畴内的电子档案,能累积可用的资源,传递关涉环保的信息,便利了接续的运用。
一、新颖的环保档案
把关涉环保的文件,经由电子归档,妥善予以存留,就形成了特有的电子档案。这样制备好的电子档案,带有软硬件预设的支持,要依循设定好的格式,予以存放并归整。关涉环保的文件,被存留在预备好的磁性介质以内;在网络范畴内,可以传送带有数字特性的代码。关涉环保的这种档案,在惯常的工作中,渐渐去形成。软硬件特有的说明,涵盖了制备好的电子文件、数据库架构内的文件、系统特有的开发文件。经由扫描的文件、多媒体制备出来的文件,都被存留在既有的磁盘中。
档案管控特有的中心内容,是微机管控的新档案。微机档案的管控,历经了偏长的进展时段。具体而言,第一时段内,环保档案细分出来的目录,经由电子化这一方式,予以存留。这样做,替代了惯用的手工抄写。存留必备的微机,可被看成打印机。第二时段内,条目式架构下的管理,制备了档案管控的新颖系统,进行单机态势下的查验及检索。第三时段内,引进了现有的网络管控,把制备好的电子文件,分出类别去归档,便利了全文查验。
二、电子档案特有的归档方式
(一)应被归整的内容
环保档案特有的归档,涵盖了惯用的物理归档、带有逻辑特性的归档。在这之中,电子技术特有的逻辑归档,是把制备好的电子文件,存留在微机管控的存储器。体系架构内的存储器,应衔接着档案室。这样一来,存留好的电子文件,就能便利接续的查验及归整。档案室及关涉的其他主体,都能查验存留好的电子档案。制备好的环保档案,必备的内容,涵盖了OA架构下的生成文件、带有保留价值的关联文件。①制备文件的主体,要在预设的时段内,制备好可用的电子文档;依循设定出来的步骤,存留在既有的存储器以内。档案室要依循设定好的期限,把合乎预设要求的文件,存留在带有脱机特性的载体之上。
惯用的物理归档,是把经由归整的关联文件,卸载至预备好的载体之上;在这以后,递交档案室,并予以脱机存留。归档必备的内涵,涵盖了经由开发的新颖软件、数据库架构内的文件、带有多媒体特性的材料、制备好的课题文件。脱机存留着的环保档案,要经由预设的部门,予以搜集并归整。依循要求,写入制备好的光盘。设计出来的新软件,要涵盖本源的软件产品、明晰的说明书。时段偏长的磁盘,要每年都去拷贝;归档必备的磁带,要每年都去倒带。
(二)归档依循的方式
归档存留着的环保文件,应被存留在带有只读特性的光盘之上。存档必备的软磁盘,不应当成偏长期的载体。存留必备的载体,要粘贴标签,附加明晰的说明。标签涵盖着的细化条目,包括预设的项目名称、预设的密级、存留的时段、文件固有的类别代码、可以辨识出来的软件环境、归整的总体历程。制备它的部门,在接续的移交中,双方都要去签字。归档时段内,要妥善登记。通常来看,不用经由加密流程,若应当去加密,则把预备好的密钥,同时予以存留。一套这样的密钥,要经由封存保留;另一套预备好的密钥,要便利接续的查验。
环境保护特有的电子档案,在微机架构内形成,并不带有存留载体。这样存留下来的文档,带有易被更替的弊病。虽然便利了接续的共享,但是,也增添了原有的潜藏隐患。我们觉得,环保特有的电子档案,可以依循双轨制架构下的管理。对带有重要特性的归档文件,要同时存留纸质形式。搜集得来的电子文件,对预备好的微机设备,带有偏大的依赖。在产生如上的文件时,还要搜集得来关联的型号、关联的参数。带有专用特性的文件,要随同预备好的专门软件,一并去归档。②
电子归档架构内的逻辑归档,要随时去归整;后续的物理归档,可以分出时段去归整。课题存留下来的关联文件,要经由验收及评判以后,就即可归档。周期偏长的,可以预设阶段,妥善予以归档。OA架构下的电子档案、系统研发得来的文件、多媒体制备出来的文件,都能随时去归整。业务时段内的档案,要被更替成数据库特有的形式,或被更替成文本文件,在三个月时段内,就予以归档。经由查验的软件、归档必备的光碟,要随同纸质特性的文件,一并去归档。
三、后续的档案查验
归整好的电子档案,要在预设的时段内,妥善予以鉴定。档案查验的指标,涵盖了档案应有的完备性、应有的精准性。依循档案特有的存留价值,来确定存留时段。对查验以后的档案,进行技术评判。这一评判环节,涵盖了辨识它的可读性、关联的病毒查验、载体情形的查验。经由归整以前,要查验电子文件特有的时效性,检查它特有的完备性。负责人要明晰如上的情况,并予以签字。
后续时段的档案查验,是归档时段内,把将被存留的电子文件,放置在预设的环境平台以内。查验的内容,涵盖了应有的可读性、档案固有的介质状态、软硬件固有的实效性。除此以外,若发觉了载体潜藏的多样病毒,或者载体潜藏的印痕,则这样的档案,应被划归成不合规的档案。经由查验以后,确认出来的不合规档案,要被退回原初的制作部门,重新去制备。库内存留着的档案,每隔预设的时段,就要予以查验。设定好的抽样几率,不要低于十分之一。
无纸化架构下的办公系统,若制备了如上的电子档案,则应依循安全管控的措施,保证存留着的这些档案,不会被更替及改动。与此同时,要存留可用的备份,经由脱机的路径,存留在预备好的载体之上。
四、创设精准的索引
依循设定好的项目名字、细分出来的文件类别,创设档案特有的数据库。目录查验、后续的文件查验,都要依循设定好的案卷级、制备好的文件目录,予以分步进行。带有逻辑特性的归档,可以依循设定好的著录格式;经由归整的环保文件,会自动进到预设的查验系统。这样一来,就创设了明晰的目录、全文查验应有的数据库。若要依循物理归档的途径,则要供应制备好的清单、明晰的说明。可以复制既有的档案内容,或者经由扫描,添加在既有的检索库以内。
电子档案存留着的光盘,要保留在预备好的防磁柜。周边范畴内的温度,不要升至25摄氏度;周边范畴内的湿度,不要超出58%。带有不同特性的档案,要经由分类,分开去存留。保持档案应有的直立态势,防止它的扭曲。暴露出来的光盘部位,不要去触摸;不要压挤直立着的光盘。要预设防污办法、特有的防尘办法。③回避带有毒害特性的酸碱物质、偏强的磁场。若发觉了磁盘损毁,则应即刻拷贝,并做出特有的记录。
五、结束语
自动化态势下的办公,制备了偏多的电子文件。信息数目的递增,为档案归整及存留的行业,提出了偏高层级的要求。环保档案的管控和存留,面对了新机会,以及新的疑难。电子档案特有的信息化,是科学进展的态势下,应被慎重考量的。
注释:
①赵冬梅.谈企业电子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J].秘书之友,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