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7 1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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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 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2(c)-0049-02
从目前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有效的做法,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考虑到矿产资源的特殊性以及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原则,应当在具体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制定完善的计划,注意资源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使矿产资源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能够取得积极效果,使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能够在开发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能够取得实效。
1 矿产资源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制定完善的开发和利用计划
1.1 根矿产资源种类,制定科学的开发和利用计划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矿产资源种类较多,每一种矿产资源所对应的开发和利用方法都不一样,因此,我们应当根据矿产资源的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利用计划,保证每一种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都能够取得积极效果,提高利用计划的针对性,保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提高整体开发利用效果。所以按照矿产资源的种类制定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计划是十分重要的。
1.2 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分类,采取差异化的开发和利用措施
由于矿产资源种类不同,矿产资源的属性差异较大,在具体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当根据每一种矿产资源的实际特点采取差异化的开发和利用措施,根据矿产资源的自身属性以及矿产资源的利用价值进行有效开发,并在矿产资源的利用过程中,使矿产资源的优势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因此,采取差异化的开发和利用措施,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1.3 对于稀有矿产,要提高开发和利用效率
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对于稀有矿产应当提高开发和利用效率并且减少矿产资源的损失,最大程度实现稀有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措施,使稀有矿产能够在整体数量上得以有效保留,并且提高稀有矿产的开发和利用效果,让稀有矿产的作用和优势能够得到全面发挥,保证稀有矿产开发利用能够取得积极效果。
2 矿产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中,应注意对资源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2.1 根据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制定有效的资源保护措施
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经过开采之后就不可能再生。基于矿产资源的这一特点,矿产资源总体发展属于数量逐渐减少的趋势,为了有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果,应当制定有效的资源保护措施,对于所有的矿产资源都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注重对矿产资源的保护。避免滥采滥挖的现象发生。因此,实施矿产资源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2.2 把握正确的矿产开发和利用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基于矿产资源的特殊性,我们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把握正确的矿产开发和利用原则,主要应当遵循资源有效利用、资源合理保护以及资源科学开发利用这些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矿产资源在逐渐减少的趋势下,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其积极作用,实现对工业生产和国家发展的有效支持。所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的重要方式。
2.3 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益,实现综合利用
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在整体效益上得到有效提升,并且实现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成分都能够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做到挖潜增效,让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能够转变传统的发展思路,通过采取新技术的方式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益。所以,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是提高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 矿产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中,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实效
4.1 根据环保要求,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行为
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对环境的保护,那么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从目前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来看,对环境的污染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为了有效遏制这一不良现象,应当根据环保要求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行为,使矿产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中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按照环保要求实现科学的开发和利用。保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果能够得到有效提升。
4.2 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的环保指标控制
为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应当根据环保要求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保指标,在环保指标的规范下,应当对现有的利用手段进行有效优化,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在科学性、合理性和环保性方面都能够达到规定要求。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取得实效,特别是在环保属性上能够达标,以此达到减少对环境污染的目的。因此,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保指标控制是十分重要的。
4.3 顺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大趋势,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效
从国家层面的政策来看,节能减排是国家发展的大趋势,在这一背景之下,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注重开发和利用的实效,而不是只注重于开发和利用的数量。因此,我们应当根据国家的能源方针和能源战略及时地调整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让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在满足工业生产的前提下实现综合利用。
5 结语
通过该文的分析可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制定完善的开发利用计划,注意对资源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效,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应当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做到根据矿产资源的特点制定有效的开发利用措施,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够取得积极效果。
参考文献
[1] 邵长龙.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0.
(一)矿产资源的客观属性决定其“先天”价值存在性矿产资源具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使用价值,是人类维持生存生产的前提条件,这从根本上构成了矿产资源的客观价值。而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矿产资源体现出越来越强的稀缺性,采用一套科学的方法合理地开采使用矿产资源已经迫在眉睫。从另一方面来说,矿产资源的稀缺就使人类不得不面临矿产资源的“价值争夺”,这就使矿产资源具有了一种潜在的社会价值。
(二)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和保护决定着其“后天”附加价值的存在性人类为自身发展要不断地发现和开采矿产资源,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劳动价值,在矿产资源后期的保护上同样也要付出一定的投入。人类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发掘、开采、经营管理,这其中所凝结的劳动的总和就构成了矿产资源的物理价值。
(三)矿产资源会计的概念与本质矿产资源会计是全面应用自然环境科学、统计学、经济科学相关理论与方法的专业型会计科学,是从会计的角度与方法系统科学地对企业与矿产资源相关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研究。它从新兴的经济社会要素演变而来,不同于传统会计的另一微观会计分支,是可持续发展的微观体现。矿产资源会计,从根本上说是社会经济要素发展的必然产物。矿产资源的稀缺、污染物的排放使企业的发展在借助内部动因的同时对外部环境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因此,矿产资源会计的核算迫在眉睫。它是以经济核算需求为基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以节能减排为目标核算和管理企业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对企业消耗资源和污染减排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从而为企业的节能降耗提供数据基础,以达到协调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矿产资源会计的目标
(一)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理论基础企业立足于社会不单是其经营业绩作用的结果,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还受到来自公众多方面的评价,其中,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形象乃至经营效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义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而矿产资源会计核算的目标之一正是为企业履行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社会责任奠定理论基础,矿产资源会计核算的结果将帮助企业做出决策,从而控制对矿产资源的消耗或者调整生产方式,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作用。
(二)向数据使用者提供有用可靠的矿产资源会计信息本文所指矿产资源会计信息是指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披露企业与矿产资源相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矿产资源对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矿产资源对环境的影响和相关的环境绩效评价等。与传统会计的目标相似,矿产资源会计同样要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1)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第一,相关的环境资源委托人,主要指政府环保部门。矿产资源会计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数据,以便国家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资源开采措施,支持国家环保事业的发展。第二,投资人和债权人。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发展和投资者素质的提高,对企业投资不仅仅局限于对其业绩和经营状况的评价上,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投资”,即将人类对环境资源、对社会的责任融于企业的财务活动,甚至经济活动中。投资方依靠矿产资源会计选择那些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主动改善环境污染的环境友好型企业必将成为投资活动的趋势。同样,由于投资活动的责任化、道德化,债权人也必将通过对企业环境资源方面的业绩评估来分析其偿贷能力和风险。第三,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必将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活动,“绿色消费”已经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消费者在关心商品本身质量、销售服务的同时,也将商品的生产和使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相关指标作为购买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消费者的态度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所以矿产资源的会计信息将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而影响企业的存亡。同时,社会公众与企业矿产资源所引发的环境污染有直接的联系,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必将使用矿产资源,而矿产资源的使用必将引发一系列的环境污染,这就有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因此,矿产资源等环境资源的会计信息对社会公众也具有很大的价值。
(2)企业内部的信息使用者,这里主要指企业的管理者。管理者在社会责任和经济发展要求的驱动下,已经将矿产资源的开采使用和环境污染的治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控制评价和预测决策等,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使企业在社会中保持良好的竞争地位。
三、矿产资源会计的基本假设
(一)会计主体假设会计主体指的是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的假设下,企业应当对一切与矿产资源有关的经济活动,包括对矿产资源的交易和对环境污染的治理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矿产资源会计从整体上应该遵循传统会计主体的假设,但由于矿产资源在一定意义上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储量确定、开采方式、计量方法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必然会给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同于传统会计的操作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充分遵循权变原则,对矿产资源会计主体的假设可大可小,可以是某一地理范围内的产业群,可以是法律意义上的经济体,也可以是某一企业中相对独立的生产单位。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矿产资源会计属于环境会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必须承担来自于法律或者道德范围的社会责任,这从客观上决定了矿产资源会计必然要考虑来自社会不同方面的影响,因此在矿产资源会计主体假设应用中,不仅要考虑企业本身的经济属性,还要充分考虑其对外的社会责任价值。
(二)持续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假设与传统会计相似,持续经营是指假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按照目前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在此假设前提下,企业才能进行日常的经营活动,包括资产的计价和费用收益的确认等。从矿产资源会计的角度看,持续经营假设的明确意味着会计工作人员应对矿产资源取得的收益和环境债务等会计信息进行核算,从而发挥会计在企业和环境资源方面的作用。
可持续发展假设是指矿产资源会计应当以自然资源不会枯竭,环境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的发展为前提,假设社会中的经济体会按照既定的方向持续不断地发展下去。这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体现了人类和环境的依存关系,也为矿产资源会计核算提供了约束性的条件。同时,矿产资源会计核算的持续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假设也体现了在一定客观持续的生存条件下,企业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假设。
(三)会计分期假设矿产资源会计的会计分期是指按照一定的会计期间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消耗及其对环境的污染等方面的经营活动进行量化,为整体的环境规划统筹提供可信的数据信息,可见会计期间构成了其核算的时间范围和核算循环的周期。
(四)多元计量假设传统会计是以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单位,而矿产资源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整个有关矿产资源的环境活动,
单纯的货币计量不能完全反映矿产资源会计核算的要求因此,多元计量逐渐被认可,它从横向范围内指的是货币和非货币两种计量形式。对于不能用货币计量的交易事项,可以引入一些非货币的计量方式,如一些技术指标和环境资源指标等,也可结合图标文字多重表现方式,更好地反映交易事项,并用报表附注等形式披露。多元计量假设在纵向范围内指的是在货币计量的形式下,采用不同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现行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
(五)受托责任假设不同于一般的财产责任托付,矿产资源会计的受托责任假设不仅仅是对矿产资源本身物理形态使用和管理的责任表现,更多程度上是受社会政府之托承担降耗减排、保护环境的责任。其在表现形式上不仅要承担企业运营的经济责任,还要积极主动承担所附加的社会责任。
四、矿产资源会计基本要素
(一)矿产资源资产指企业有权开采使用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主要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四类。天然的矿产资源在被企业利用并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已经被赋予了经济价值。这里所指的矿产资源资产是以矿产资源具有价值为最根本理论前提的。
(二)矿产资源负债指企业为了节约矿产资源、治理使用矿产资源所引发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以及相关税费等,其中包括为了改进生产方式从而节约矿产资源所购入的机器设备,为了承担环境恢复的各项负债等。矿产资源负债的确认要时刻围绕矿产资源,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操作性较差,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制定一个科学可行的认定标准,从而完善矿产资源负债的确认体系。
(三)矿产资源权益指企业的所有者投入或者拥有的矿产资源权益。具体指投资者投入的有价值的实物矿产资源资产、矿产资源所有者通过对矿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享有的权益、企业用于节约矿产资源所设立的专项基金和企业通过对矿产资源造成污染治理所获得的收益。
(四)矿产资源收入从广义上讲矿产资源收入是指在一定的期间内企业与矿产资源相关的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狭义上的矿产资源收入指企业出售矿产资源和因为降耗减排、保护环境所获得的收入,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表现为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直接收入包括企业直接对外出售矿产资源取得的收入、政府对企业节能减排经营的奖励和各项补贴、矿产资源环境污染罚款收入等;间接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因节约矿产资源、治理其所引发的环境污染所降低的成本和因节能降耗失去的机会收入等。
(五)矿产资源费用
指企业为了预防或者治理因为使用矿产资源所引发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因为环境污染所承担的损失和已消耗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是企业围绕矿产资源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具体包括:(1)矿产资源的消耗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过度消耗矿产资源所带来的损失;(2)矿产资源附加费用,包括为了避免或降低环境污染所发生的预防费用、对环境污染的治理费用、对所消耗矿产资源的恢复成本、因大量开采矿产资源而对其造成严重破坏的损失和污染物排放量超标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损失等;(3)矿产资源的管理费用,为了降耗减排而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各项研发费用、环境预防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等。
(六)矿产资源利润指矿产资源收入扣除各项矿产资源成本费用和相关矿产资源税后的净利,是企业评价自身经营业绩的指标之一。但由于矿产资源会计体系的特殊性,其利润核算较一般的会计核算具有很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矿产资源收入除了直接出售矿产资源取得的收入之外大都表现为一种名义收入,矿产资源会计收入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与矿产资源支出相配比,从而从整体上掌控企业有关矿产资源消耗及引发的环境问题,而不仅仅是局限于对有关利润的取得上,相关利润多反映为一种“道德业绩”;其次,对于矿产资源会计的收入及费用的计量目前还没有可靠的确认标准,其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矿产资源会计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一)矿产资源会计、环境会计与社会责任会计的关系矿产资源会计的目标与宗旨正是与企业所应当承担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社会责任相契合,这就使矿产资源会计的内容从理念和主观认知上扩大化,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更加完整的诠释矿产资源的本质。又因为矿产资源会计的目标是为企业制定相应的矿产资源节能减耗管理计划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依据,因此,矿产资源会计是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内涵交叉作用的微观会计学科,三者关系如图l所示。
(二)基于经济核算要求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矿产资源会计的必然性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对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生产力社会的发展,矿产资源会计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但我国企业践行矿产资源会计核算的行动仍然落后于西方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因为我国社会并没有从多方面认识矿产资源会计核算的必要性。为了使矿产资源在合理开采利用的同时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这就需要企业在整个开采利用过程中实行全面有效的控制,从而在维持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创造环境友好型的生产体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从经济核算要求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两方面来说,矿产资源会计必将成为企业会计核算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之一。
矿产资源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由矿产资源开发所延伸出来的各个矿产专业不可枚举。在我国矿产资源种类中,一些矿产资源更是决定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和能源供给,很多稀有的矿产资源更是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高效、合理以及科学的使用矿产资源是我们现阶段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可以显著降低矿产资源的浪费情况,对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如何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地质找矿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更好的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有一定助益。
关键词: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地质找矿;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做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能够实现多方面的效益提升,一方面其能够切实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另一方面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可以环节环境资源对工业发展所产生制约,促进地区和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从而切实提升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是指在对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前对个性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的评价和分析,在尽量减小开发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对资源进行利用和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包含了初次利用、二次利用和最后利用以及共生和伴生利用等几个部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对于实现资源利用的高效可持续发展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
1如何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1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要保证在矿产资源利用和开发过程中严格执行这些政策和法规。从法律角度和法律地位明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发展以及矿产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对矿产资源应用的相关产业和行业进行明确规范和约束。要平衡好各个资源利用企业的资源分配比例,避免对中小企业产生严重的影响,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大耗能矿产资源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避免企业因为自身经营、技术以及设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降低了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针对企业的不合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当地的政府部门还应该组成调查小组,一查到底,矿产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要兼顾到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出现要效益而破坏环境的行为。
1.2制定完善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方案设计应该从一开始的矿产开发进行,从矿产的选择,种类的确定以及开发生产技术的应用都需要制定可持续化的方案。然后针对这种矿产资源进行深度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分析好市场的供需情况,在调查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该矿产资源的相关产业链条的生产和经营情况,避免因为其他产业链条的技术层面问题而出现严重浪费矿产资源的现象。
1.3积极引进先进的开发和利用新技术。国家应该加强对矿产资源来发利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利用效率,及时淘汰落后生产企业,同时,还可以采用强制性手段对企业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改造,做好企业员工的专业培训教育工作。
2地质找矿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分析
在我国,找矿工作由于其制度不完善,导致找矿勘察进展慢,范围分散,流动性较大,不容形成有效、具体的数据和资料,而因为技术问题导致了耗时较长,成功率不高的现象。地质找矿工作需要突破性的进展,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员的加入,我国在这方面的投入有所不足,并且现阶段的地质找矿很大程度上过分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是其处于较被动的地位,不利用地质找矿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矿产所有权即产权方面也在制约和影响着地质找矿。由于国家对其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够,从而导致拥有矿业权的企业或开发方,没有按照高效的、合理的方向进行地找找矿工作。地质找矿工作比较辛苦,在工作中由于条件比较恶劣,对于找矿的工作人员来说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并且找矿工作的突破,需要充足的高技术人员以及资金,并且需要经验丰富和熟悉该地区地形、地理特征的全方位的人员的配合,但现在由于找矿工作人员的待遇不高,而导致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
首先要想提高地质找矿的效率,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这方面的重视,包括资金的投入和高技术素质人员的培养。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时,还要注意引进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避免因为某一原因而造成资金链的断裂,影响地质找矿的开展和后续工作。对地质找矿的技术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对于国外的先进技术要进行及时的学习和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出更加适合自己的找矿技术,同时提高从事地质找矿工作者的待遇,提高稳定性、避免高技术人员的流失。最后国家要加大宏观调控,让地质找矿可以更有效的开展,而不是一味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对一些矿产资源的拥有者和企业,也要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以免因为个人原因而影响地质找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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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产资源;规划;保护环境
国务院所颁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在政策指导下,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提高保障能力、调整布局结构、推进找矿突破等目标逐渐实现。基于此,在2016~2020年,应进一步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并以“如何适应形势变化,更好的发挥规划作用”为课题,不断创新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打造良好的资源应用空间,避免资源短缺问题的凸显。
1矿产资源规划现况
2016年11月29日,我国国土资源部门召开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新闻会,在新闻会召开过程中介绍了矿产资源规划现况。即表示,在今后的一个长时期内,我国将致力于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发展方向。同时,秉承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强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实现资源开发的惠民利民目标[1]。此外,《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中明确指出,我国2020年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护系统,努力开发5~8个亿吨级油田和5~10个千亿立方米级油田,构建103个能源基地,科学规划267个矿区,保证大中型矿山比例占据总体的12%,达到最佳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效果。另外,从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规划、布局,结构三个角度来看,已经逐步趋于合理化。例如,某市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期间,即从该市经济建设需求角度入手,大力推广岩盐、方解石、玄武岩、硅灰石等矿种的勘察[2]。同时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有偿出让,就此形成了良好循环的矿产资源开采机制。而该市在矿山布局中,基于矿山资源减少30%的基础上,将固体矿产开采总量提高了约160%,并限制了禁采区内的开采行为,达到了最佳的矿产资源开采规划效果。除此之外,在目前矿产资源开采工作开展过程,倡导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的作业手段,并遵从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所以,矿山结构和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3]。
2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仍然存在着某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定位与衔接问题即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主要包括了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县级规划四个等级,而从规划对象角度来看,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包括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矿产资源区域规划三个方面内容。其中,专项规划需符合总体规划标准。但若在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对接、指标对接、审批对接、政策对接等工作落实中,存在着矛盾或者重复现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效果。为此,应从空间对接、政策对接各个方面入手,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4]。2.2规划实施管理问题即在部分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期间,仍然存在着规划法规规制不完善的现象。例如,在对法规规定矿产勘查和开发规划时,未明确规划定位和作用,促使部分人员在规划执行过程中,表现出违反规划的行为。此外,从规划监督角度来看,大多数地方政府是通过矿业权会审方式,完成目标推进、目标考核、监督检查等监管工作,但由于其违规查处力度仍然薄弱,因此,影响到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效果,需进一步建立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5]。
2.3矿产资源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问题
即由于矿产资源具备隐蔽性特点且储量不确定,所以,需要与其他国土资源规划开发保持一致,从而实现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但由于大多数自然保护区未对其空间规模进行界定,所以,加大了我国矿产资源年度计划等规划难度。
3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策略
3.1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规划
为了解决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衔接问题,应注重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期间,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然后在空间上延伸和细化总体矿产资源,达到矿产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同时,由于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一共分为四个等级。所以,在矿区专项规划编制期间,应确定编制对象共有三类:①全国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中的重点开采区;②国家规划矿区;③拟开发的省级、市级、县级矿区等。此外,在重点矿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实践编制过程中,应注重明确国家总体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布局安排、规划指标、准入条件等。参照国家总体规划具体内容,划分矿产资源规划区,并将新变化的资源纳入到规划中,科学调整矿产资源中开采区块,且预测资源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做好各个资源开采区块开采总量的控制,达到最佳的资源规划效果[6]。在重要矿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期间,应将资源开发的准入条件作为依据,布局矿区,并完善各个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勘查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综合治理方案等内容,最终有效提高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水平,打造良好的资源应用空间。
3.2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
为了保持矿产资源规划与其他规划实施的一致性,应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但在年度计划编制前,应明确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编制原则。即必须参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设置资源开采总量限额。同时,以矿业权为指导,调整矿产资源开局和结构,且依次落实整装勘查等项目,实现可持续资源开采目标。而基于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编制原则确定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例如,各个矿种开采量、矿业权投放数量、开发利用结构等。其中,各个矿种开采量的设定,应参照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明确钨、锡、锑、稀土等年度开采总量。而矿业权投放数量的设定,则参照矿产资源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年度探矿权、采矿权投放数量,最终提出哪些规划区属于禁止勘察区域,就此按照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科学展开矿产资源勘察工作,避免该规划的实施影响其他规划的落实。除此之外,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落实过程中,应严格遵从标准的计划设计流程[7],即:上报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下达年度计划指标计划指标分解落实计划实施监督计划实施评估反馈评估结果,就此达到年度计划实施目的。从以上的分析中即可看出,为了打造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勘察环境,进一步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是非常必要的,为此,应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引导当前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趋于合理化方向发展。
3.3探索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
(1)具体情况。传统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模式始终保持着“被动调整”状态,且不受法律约束,侧重于规划后实施。同时,当前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包括了若干项内容。例如,工资规划、培训开发规划、人员调配规划等,并在实际调整工作落实过程中,采取常规、状态解决、专家模型等多种调整方式,对具体调整问题进行解决。而从城市规划动态调整角度来看,在实际调整工作中明确定了具体的调整内容。即强制性内容调整、指导内容调整、用地性质和“六线”线位等控规内容调整、土地权属边界等更正内容调整,并在动态调整工作执行过程中,严格遵从申请立项可行性研究初审协商批准验收一系列程序,完成规划调整工作[8]。例如,在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国国土资源部实施了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即参照《关于启动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124号),对发生地质变化的39个县进行调整规划。同时,在项目规划调整过程中,保持资金总量不变,但突出专款专项的应用,就此达到了规划调整目的。
(2)调整内容。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期间,为了更好地发挥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作用,注重明确机制中具体调整内容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上年度新开发的矿产地和矿产权调整内容进行调研。然后综合调研结果,提出各个矿产资源勘察开采区需调整的具体内容。例如,矿业权数量、资源储量、矿种、面积、工作程度等,并按照调整后的矿产资源实施规划,科学划分开采区块,达到合理化资源开采状态,符合当代社会发展中矿产资源应用需求。其次,在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完善过程中,为了支撑我国矿产资源规划的进一步实施,应明确界定重大工程调整事项。即在矿产资源重大工程调整过程中,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察、利用、资源储备、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内容,从而满足该地区的发展,达到最佳的规划地区矿产资源调整状态[9]。最后,在矿产资源调整机制探索过程中,应致力于改变传统选矿、开采等技术手段,将其所应用的技术内容调整为可节约资源的开采方式,由此形成绿色、环保、节能的矿山建设环境,并从根本上避免矿产资源浪费现象的凸显。即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矿种、资源储量、开采方式、资源节约、资源评价、资源勘察等的统筹协调。因此,应强化对其的落实,满足矿产资源可持续调开采条件。
4结束语
综上可知,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展开仍然存在着规划定位不合理等问题,影响到了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此,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应从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规划、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探索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3个方面入手,优化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策略。同时,强化政府机构“以规划为依据”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维护我国矿产资源,统筹协调资源利用和规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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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会议,会期一天,上午四个试点单位介绍了登记工作经验,储量处刘政处长对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作了说明;下午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对如何做好储量登记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这次会议,厅酝酿已久。通过会议,一方面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另一方面是对全省的储量登记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总的来说,我省登记工作要按照部和省厅文件精神,以及这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试点经验,扎实稳步推进。下面我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国土资源部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专门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并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省厅结合浙江实际对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作了部署、发了文件、搞了试点。为什么要抓这项工作,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依法行政的部门,要依法办事。部长令作为政府规章是整个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23号部长令)已经于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认真贯彻实施这个办法作为我们的重要职责,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列入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是一项应当做好的重要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做的工作,不做就是行政不作为。
(二)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宏观调控的部门。去年,中央明确宏观调控的有两大类,即信贷和土地。土地调控什么?是总量。矿产资源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矿产资源参与宏观调控,也是调控总量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总量,即大宗矿产资源有多少;二是价格,即大宗矿产品在市场上,包括国际、国内市场上的价格走势。矿产资源开采多了,矿产品就会供大于求,市场价格就会下降;开少了,价格就会涨上去。比如,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钨生产国和出口国,国家对钨矿生产实行指令性指标,通过限量开采稳定国际市场价格,保护国家利益。如果家底不清,底数没有,政府就不知道该调什么矿种、怎么调。这说明矿产资源储量家底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所以,登记统计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工作。掌握了数据,心中就有数,制定政策与相关的国土资源规章就有依据,我们就能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市场价格的变化,制定矿产资源政策,明确鼓励开采、限制开采和禁止开采的矿种,达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目的。
(三)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是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重要条件
如果说,矿业权市场建设是整个矿政管理的核心,那么,矿产资源储量是矿业权市场建设核心中的核心。近几年来,我省大力推进采矿权市场建设,到年底,全省4824个矿山,4000多个已有偿使用,达到84%,基本实现有偿使用。那么,采矿权构成的要素有哪些?有三大要素:第一要素是客观存在的矿产资源储量;第二要素是运用各种勘查手段对客观存在的矿产资源储量,通过主观认识而形成的文字报告和图件、附表;第三要素是依法取得开采权的法律许可文件,即采矿许可证。这三点构成矿业权管理的内容,其中的基础是矿产资源储量。由于矿产资源储量问题,带来采矿权运作的麻烦,在省内已有发生。所以,采矿权市场建设本身要求我们在市场运作管理上必须深化和细化,进一步深化与完善采矿权市场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做好矿产储量登记工作。
(四)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是矿政管理从有序到科学的重要环节
我们整个矿政管理工作,从86年矿法颁布,已近二十年了。经历了从无法到有法,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科学。矿产资源不可再生。科学管理矿产资源是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也是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要求。
现在,我们浙江的矿政管理工作正处在从有序走向科学的阶段。这就要求我们管理工作本身要科学,资源利用要合理,环境保护要按照生态建设要求达到各项指标。我们不能再搞粗放型的管理。矿产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在整个矿政管理工作中应当是个重要环节。比如,全省开采水泥灰岩的统计数据是4485.3万吨,消耗的资源储量是3185万吨,而同期的水泥产量是7140万吨,按生产1吨水泥需1.2吨石灰岩计算,也就是说生产水泥实际消耗的石灰岩在8000多万吨,但统计数据只有4000多万吨,这样的统计数据能说我们的管理工作科学吗!还有,苍南矾山明矾石矿向省政府报告鸡笼山明矾石矿已开完,要求开采水尾山矿区。水尾山矿区,省政府已经列为保护矿区。我看了文件后就想,首先要对鸡笼山明矾石矿区实际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析?将近多万吨的资源储量,只开了几百万吨就没了,到那里去了呢?储量处组织专家进行了调查。后来,专家把数字核算出来了。建筑物压掉了不少,开采丢掉了不少,还有应该采出的没有采。我们将这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就说不能批。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可靠的现象,还有不少,这样的情况大家都能看到。矿政管理就是要掌握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利用状况。通过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再把统计工作跟上去,动态变化的情况就掌握起来了,管理才有科学依据。所以,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意义很大。各市、县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切实抓好。
二、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按照部35号文件要求,这项工作原则上要在年底以前完成。厅在121号文件中明确,要在年完成。我们的部署与部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这主要是根据浙江的实际情况,先进行试点、调查研究,积累经验,再在面上推开登记工作。年要基本完成全省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一)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是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相关法规、文件已经制定。这一条很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法规、文件和技术要求不明确,操作程序不明确,很难搞。我们根据部的文件,结合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制定了技术标准,明确了相应的要求。这为我们全面推进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登记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缙云、湖州、建德、武义四个市、县的试点工作做得不错,总结材料写得很好,试点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在试点阶段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研究思考了许多问题,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为全面开展登记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
三是采矿权市场的健康发展向我们提出了现实要求。去年,我省的采矿权市场建设基本上实现单轨制运行,甲类、乙类矿产都实行有偿使用,全省采矿权出让金累计已近20亿元。现在我们有不少东西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年,要把完善和深化作为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储量登记工作也是矿业权市场建设客观现实对我们的要求。
四是广大干部对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
所以,召开这次会议,部署这项工作,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条件已经具备。
(二)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
年10月底前,完成现有开采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及《办法》施行以后(年3月1日以后)已经查明的、残留的、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基本建立与两权管理相衔接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体系;搞好总结,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进入经常性的矿政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日常工作,现在我们要集中抓《办法》出台前已经形成的矿山占用储量登记工作的到位,通过今年的登记,明年就要进入正常的登记管理。新的采矿权申请,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三)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主要环节
根据试点单位的经验,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主要把握好以下七个环节:
第一,建立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组织机构。要有一个组织机构来协调、组织这项工作。特别强调的是在工作机构中要有一、二个懂专业的,如果本市、县局没有懂专业的,可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或地勘单位、中介机构技术干部的作用。这项工作没有技术干部不行,工作开展起来有困难。
第二,制定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方案。如何开展登记工作,总体上要有个方案和计划,各市、县在制定工作方案前要很好地调查研究,对本辖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的现状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矿山企业的数量、企业的性质、开采的矿种、采矿发证的权属等要调查清楚,这样编制的工作方案才会有的放矢,工作才不会盲目。
第三,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业务培训。对有关的登记工作人员,包括矿山企业从事这方面的人员要集中起来开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登记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登记方法的学习、培训,明确要求。使培训人员明确怎样进行登记,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登记书怎么填,登记书中的数据内容怎样把握,做到心中有数。否则,这项工作不做,登记工作质量很难满足要求。培训工作可分层次进行,省里培训市、县登记工作的骨干,市、县直接培训与登记有关的采矿权人。
第四,选择几家矿山开展登记试点。根据试点单位的经验,登记工作在一个市、县可以选几家矿山先登记,不要一下子全面推开,通过选择几家矿山先登记,看看登记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可以,就以此为样板,召开登记工作会议,把工作布置下去。
第五,审查登记资料,确保登记质量。登记过程中对提交的登记资料要严格审查,是否符合要求,还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应当提出补充、完善的具体要求,确保登记工作质量。审查登记资料过程中需要有几个懂专业的人来把关。
第六,登记资料的归档。对登记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登记资料要及时归档,要做到一矿一档。
第七,加强舆论宣传。随着登记工作的展开,宣传工作必须跟上,要广泛宣传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必要性,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
(四)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总结
年底前做好登记工作总结,并为登记工作转入经常性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各市、县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列入今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试点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范围
1、甲类矿产,不论规模大小,一律要登记。
有的人认为,浙江许多甲类矿产的开采矿山规模都很小,资源储量有的连小型都够不上,为什么要登记?我们认为需要登记。其一,浙江甲类矿产的开采矿山,特别是有色金属矿山对环境的破坏、污染比较严重。一些小矿的开采,对环境的恢复代价相当大,一些个体矿山开采时留下的环境问题,大家都非常清楚。其二,一些零星分散的小矿,在经济技术条件发生改变后,可能是大矿,可以规模开采。所以,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小矿最好少开或不开。甲类矿产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采矿权的,都要进行登记。你不登记可以,不登记就不要开采了。
有的人认为,通过自己出资勘查取得采矿权,风险自己承担,为什么还要登记?我们认为需要登记。因为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你取得采矿权,但国家需要掌握、了解资源的情况,这在法理上也是站得住的。
2、乙类矿产,凡是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的,都要登记。
由于乙类矿产的采矿权出让主体都是政府,有偿出让主要的形式是招拍挂,虽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建筑用砂石、粘土需要登记,但从采矿权市场的建设来讲,登记是有利的。为什么?采矿权通过招拍挂出让时,政府与采矿权人之间法律地位是清楚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政府出让这个矿区的采矿权,政府的权利是收取出让金、检查监督采矿权人科学合理开采矿产资源;采矿权人的权利是获得一定数量、质量的资源开采权,在采矿过程中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有个县通过招拍挂出让一个玄武岩石料矿产采矿权,采矿权人花了100多万元取得采矿权,但投入开采后不久,发现矿产资源储量没有原先讲的这么多。这个时候,采矿权人找来了,政府怎么办?类似的现象时有出现。从这一点分析,我们的采矿权市场要健康发展,要防止招拍挂出让中出现类似问题,就必须做地质工作,必须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
对于协议出让的,原则上要登记。具体登记的要求,按采矿权发证权限,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把握。
(二)关于登记的资料问题
对在采矿权有偿出让过程中已经做过地质工作,并且有地质资料,能满足登记要求的,可不再补做地质工作,直接作为依据进行登记。如果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登记要求、有缺陷的,再补做一些地质工作,满足要求后进行登记。
新发证的采矿权,一律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
(三)关于地质工作和评审费用的问题
这里,我想讲二句话。一是作为地勘单位和评审中介机构,要做好工作、树立信誉。现在市场已经启动,地勘单位和中介机构要打好品牌,树立形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在这个基础上合理收费,不可以做一锤子买卖。二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各县可以在掌握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量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集中聘请中介机构评审,降低评审成本、费用。
(四)有关地质勘查资质的问题
【关键词】矿产资源法矿业权法律体系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现状
矿产资源法律体系是国土资源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矿产资源管理、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1986年,《矿产资源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中国矿产资源管理步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自此,围绕这部法律制定的矿产资源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正案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矿法的第一次重要修改。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三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这三部重要法规对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业权流转制度的建立产生了积极影响。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制度: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与大多数国家一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强化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明确规定国家为所有权的行使主体。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国政府自1994年起对采矿权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结束了无偿开采矿产资源的历史。自1998年起,中国开始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收取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国家出资勘查的则收取相应的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分为勘查区块登记和开采登记,主要包含在《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之中。同时,1998年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2003年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也有部分内容涉及登记制度。
矿业权及其流转制度。根据现行矿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我国实行以勘查许可证为代表的探矿权制度和以采矿许可证为代表的采矿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拥有财产权属性的矿业权必然反映出商品性特征,需要通过流通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我国矿法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转让有具体规定,“除规定情形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允许进行转让,不得倒卖牟利”①。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行矿法体系和制度自实施以来,有力地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规范了矿产勘查开发活动,促进了我国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但现行矿法具有较多的计划行政管理色彩和历史局限性,无论在法律体系、法律实施还是法律效力方面都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亟待完善。目前,我国矿业资源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矿业权取得和流转的局限。尽管在修改之后,《矿产资源法》允许矿业权流转,但矿业权的取得与流转存在的种种限制依然导致矿业权流转市场的交易萎缩,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生活。首先在矿业权上,我国人为地将矿业权分割为探矿权和采矿权,并且规定勘探企业在取得探矿权后,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并不能当然地取得采矿权,仅仅是给予探矿权人以优先采矿权。此外,《矿产资源法》明确禁止以盈利为目的的矿业权转让,这一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规定在实践中无益于矿产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得整个矿业权市场一直处于“有场无市”的境地。
行政监督管理职权冲突。《矿产资源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良好的矿区生态环境,同时对矿业企业的日常生产生活进行监督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监督管理制度仍是粗线型的。首先,矿产资源管理政出多门,不分主次,各部门之间在权力配置上互相纠缠。法律缺陷导致部门职权不清,进而导致管理上的混乱。其次,许多矿产资源管理内容遗漏、职责空缺。例如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防治与恢复问题上,地矿部门与环保部门各争其主管权,但至今仍无相关法律规定出台。
矿产资源保护法律亟待完善。现有的《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规定》中,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和治理问题均提出了要求。但其中有关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内容原则性强,缺乏操作性,属于“软法性”规范;各种环保要求多为号召性规定,对不履行义务者并无有效的制裁手段,往往是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难以有效制止对环境的破坏。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以污染控制为重点,依然是末端控制为主,不注重源头控制,对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极为不利。
推动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完善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相比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客观要求和国外先进的法律经验,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完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增强矿产资源法律依据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以保障国家矿产资源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为主线,加快矿产资源战略立法,加强相关法律依据的建设,从法制方面提高矿产资源战略的可操作性和保障程度。
明确《矿产资源法》在矿产资源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地位。发挥《矿产资源法》在资源管理方面的作用,做好《矿产资源法》、《能源法》、《煤炭法》等相关资源类法律的同步研究,探索建立与矿产资源法和单项资源法相衔接、普适性与操作性并重的综合性自然资源法律体系。
推进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修改。建立权属明晰的矿产资源权属法律制度,兼顾行政管理和民事法律责任,强调对矿业权的司法保护,为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健全矿业权流转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明确增加矿业权转让的情形,简化矿业权取得手续,从多方面促进矿业权市场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注重制度创新和理论借鉴,加强经济手段的运用,加强资源立法和执法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统筹考虑《矿产资源法》与相关法律的合理衔接。做好《矿产资源法》与《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农场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等在矿业用地、行政审批、水资源有偿使用等方面的衔接,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协调管理。按照权责统一和管理高效的原则,统筹考虑《煤炭法》与《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矿业法律关系。建立煤炭行业准入制度,制定煤炭行业标准准入体系。遵循《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通过规划提高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立法以明确各主体职责,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要改革目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过分集中,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方式。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管理重心转移到政策研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方面,具体的审批发证登记工作应由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同时,明确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中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明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主体资格、管辖范围和权利职责。
依据各部门不同特性,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部门协调机制。借鉴国外较成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以地质科学为基础,依据《矿产资源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配置矿泉水、地热、河道砂矿等资源的管理,做好部门协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优化配置。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的立法,促进绿色矿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可持续发展为要求,健全矿产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利于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政策。
全面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它是建立资源开发良性经济体制的最有效途径。应以矿业权有偿取得和合理的开发成本为核心,停止采矿权的无偿出让、转让、延续、变更,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以解决采矿权无偿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问题,确保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不断提高资源回采率②。
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和法律,构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体系,考虑制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条例。由于矿山环境的治理成本随着市场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应以矿山治理费用为基础,以保证金的金额高于治理成本为原则,参考国内外经验,制定合理的保证金收缴标准和收取方式③。(作者单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
注释
①李庆保,孙豁然:“中国矿业法律体系现状及分析”, 《经济管理》,2008年第4期,第105~108页。
[关键词]矿产资源 分析 地质找矿
[中图分类号] P62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9-29-2
1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
1.1贫矿多,富矿少
虽然我国已经探明的矿产种类比较多,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多种,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矿产资源的品味都不能达到国际领先标准。比如就拿我国的铁矿来说,现阶段已经探明的储量已经超过了三百亿吨,保有储量超过五百三十亿吨,但是我国铁矿大部分质量品味都属于百分之三十左右的贫矿,根据数据统计我国贫铁矿的含量占总含量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基本上开采的铁矿都需要选矿加工操作才能正式投入冶炼。铜矿等其他重要矿种的储存现状也是如此,另外,我国还存在短缺矿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1.2共、伴生矿床多,选冶难度大
根据实际生产冶炼的经验来看,我国矿产资源的伴生矿多,造成矿产资源的采矿选矿及实际应用难度较大。我国地质条件复杂多样,矿床分布中不同矿产资源的叠加作用较为普遍,许多矿床都是由多种矿物共存或者是伴生构成的,综合性矿床分布比较多,尤其是内生金属矿床。比如我国的钒矿,从储量上来看我国钒矿的含量居世界首位,但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钒矿都是与其他矿种共存。还有,比如我国的银资源,超过百分之六十都是铅锌矿的伴生产物,这种分布现状造成我国矿产的选冶难度加大,也为我国的地质找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矿产资源分布不集中
我国矿产资源存在这明显的分布不集中现象,这与我国地质发育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就拿我国东西走向的山脉来说,秦岭山脉构造带长期受到岩浆活动的影响,形成的矿产资源主要以稀土、铬、铜等资源为主。而南岭构造带则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分布区。根据地壳的形成历时来看,我国北方的大片陆地较南方形成期要早,因此形成了比较稳定点拗陷地带,相比之下南方的岩浆活动比较剧烈,这种历史条件造成我国北方多煤矿等矿床,而南方多金属矿床的分布现状。
2矿产资源的利用
2.1矿产资源是工业发展的原料
任何国家工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国家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是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工业生产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就是讲矿产资源利用现代生产技术加工成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产品,从而实现工业推动国家发展的目标。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有力保障和先天优势,随着世界自然资源危机的加剧,矿产资源的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工业又是国家发展的主要推动产业,因此矿产资源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对工业生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2提高矿业生产的效率
首先提高矿业生产的效率的前提就是要创新现有的矿业生产技术,从勘查、开采、选冶等各个环节综合全方位的提高矿业生产的效率。不断创新改进现有的采矿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另外要加强矿山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大探矿、采矿等矿产行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强化工业生产中对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工业生产企业的环保和资源再利用技术的应用程度,同时还要注意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自然清洁能源,缓解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压力,实现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2.3改善经营秩序
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储备制度是完善现有矿产资源经营秩序的首要工作,矿产资源的储备制度要围绕着矿产产地为中心,比如将渤海和中东部建立矿产地的储备中心,然后重点开发黄海、东海等地的矿产资源。同时强化对国外矿产资源的投资力度,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储备来看,很难满足国内经济的客观需求,因此要充分利用国外的优势资源。再者要完善国内现有资源从开采到生产的经营秩序,坚决杜绝以个人名义私自违法开采矿产,建立严格科学的奖惩制度,相关法律部门也要出善的法律来硬性规范国内矿产资源的经营秩序,对一切扰乱矿产资源正常运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置,政府部门要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为矿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支持。
3地质找矿的主要问题
3.1找矿难度大
随着找矿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目前找矿难度日益增大,大型超大型矿产储备地发现量越来越少,我国矿产资源经过数百年的开发利用,较为明显的或者是存于地表的矿产资源大部分已经被开发利用,这样的现状使得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不得不向更深的地下或者是海域方向发展,这样的发展方向无形中就增加了矿产资源开采的难度,找矿成本的增加也提高了找矿的风险。根据数据显示我国找矿难度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而且变化率逐年加快。找矿难度的增加还导致我国资源总量的数据统计工作进行缓慢,造成我国矿产资源表现出供求紧张的现状,使我国主要金属矿产资源对外依赖程度越来越大,
3.2资源开发利用不足
自我国成立以来,从采矿到冶炼加工整个矿产资源的利用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从整体上来看基本能够维持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自我国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现象进行严格的整顿后,违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一大批违法开采的小企业被依法查处。但是我国现阶段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资源的利用效率还是不够高。我国大型矿山企业数量不多,大部分矿山企业都是中小规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对矿产资源的利用。
3.3开发能源消耗较大
现阶段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方式还没有成功转向集约型,能耗高、资源消耗量大的产业发展还是占据主要成分,在这点上与国外发达国家有着一定的差距。比如我国GDP占据世界的十分之一,但是对于主要金属矿床的消耗比如铁矿、铜矿等消耗量占据世界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从数据上来看,我国对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到百分之三十五,与发达国家相差整整百分之二十。我国人均GDP的金属消费量要远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甚至在发展中国家中也比较高。开发能源消耗大,工业矿产资源利用率低下,虽然我国GDP的总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就发展的实质来说,牺牲的矿产资源同发达国家相比总量明显多。
3.4安全隐患严重
所谓的安全隐患严重主要是从环保的角度分析的,目前粗放式的开发和利用,不仅对矿产资源是严重的浪费,而且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加重矿产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严重威胁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居住的环境安全。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大大小小的矿山开采废水排放高达三十亿吨,废弃排放更是位居世界前列。矿产资源开采过后的废石、废渣及尾矿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导致固体废弃物的放置已经快接近二百亿吨,上述这些数据还在每年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中,有色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更是严重。目前我国矿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造成许多有价元素的无故流失,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4矿产资源的利用和地质找矿的关系
4.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是地质找矿的前提条件
地质找矿工作的开展首先要弄明白矿的定义,矿就是根据工业生产标准而选定的矿物质,矿产的质量通常用矿产品位来表示,所谓的品位就是指矿产资源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和富集程度。矿产资源的品位高低决定了矿产资源的实际使用价值,也决定了开发、加工生产的具体工艺。精矿品位的高低则反映出资源的回收利用价值,因此矿石的品味是矿产资源利用的前提,也是地质找矿的主要参考标准,矿产资源生产及加工技术的提高有助于扩大找矿的范围,放松找矿的标准,进而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地质找矿的前提条件。
4.2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地质找矿的主要目的
根据现有的矿产地质勘察条例规定,综合评价和综合勘察是矿产资源勘察的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要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保护。在地质找矿中要首先查明有无共伴生矿产资源,如果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种类是哪些,以及其含量和存储状态等等问题,要及时分析矿床的结构特征,仔细分析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利用价值。再者要对开采后形成的废渣、废气和余压等一些列问题进行详细的估计,要对所谓的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提高可用资源的概念范围。
4.3合理有效的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是我国资源现状的客观需求,我国矿产资源的分布就是贫矿多、富矿少,加之伴生矿产资源种类多。再者经过多年的开采利用,我国现有的矿产资源由于先天原因和后天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的束缚,造成许多尾矿还有利用价值,许多过去认为难冶的矿产资源还能够通过现有的技术重新进行利用开发。十中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因此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要求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必须改变过去粗放型模式,转向集约型发展,进一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不仅是对现有矿产资源利用价值的进一步开发,也是间接的缓解我国能源危机的有效途径,因此合理有效的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价值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5结语
矿产资源对国家的经济和工业发展影响极大,合理提高矿产资源的使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通过实现地质找矿的突破,加大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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