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9 0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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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命力;科学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标预测
规划的生命力源于其科学性。规划指标的预测直接影响到规划方案的制定,关系到规划方案的合理性。由于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总体思路或技术体系,因此,就新一轮规划修编中规划指标预测进行初步探讨。
一、 科学预测的基础
1、端正规划理念
首先应端正对规划的认识,不应寄希望于规划预测能够没有偏差,关键是要及时发现、寻找原因、适当修正,从而更好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其次要遵循理性发展理念,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五个统筹”的要求,将规划作为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协调统一的基本手段。
2、准确把握形势
首先应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为判断土地供需形势、制定土地利用战略奠定基础。其实应准确把握当前土地利用规划加快走向规范化、成熟化的发展趋势,例如定位由部门规划向区域规划转变,内容由侧重资源保护向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目标转变,方法由指标控制向空间控制型转变,决策由领导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等。
3、统筹规划目标
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统筹协调的过程。在制定规划目标过程中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更新和动态观念,必须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等方面的关系。
4、扎实的基础工作
准确、现势的现状基数是规划科学预测的前提条件。客观评价上轮规划实施效果,特别是分析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是改进规划预测工作的基础。深入研究土地利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增强规划预测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依据。
5、适宜的方法选择
首先是预测基本思路的确定,由于规划的上次是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方案,因此应当建立多约束多目标的预测体系。其次是具体预测方法的选择,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选用适合的技术方法,同时选用恰当的标准及参数。最后是预测方案的优选,运用不同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预测方案,要最终确定规划方案,必须经过反复的部门协调、专家认证、上下衔接和公众参与过程。
二、 预测的理论方法
预测是预先或事先的推测或估计,主要依据三个原则:一是源于事物发展变化规律连续性特征的惯性原则;二是源于事物之间具有普遍规律性特征的类推原则;三是源于事物之间普遍联系性特征的相关原则。预测方法可分为定性预测、定量预测、组合预测以及其他方法。
1、 定性预测方法
定性预测方法,是根据掌握的历史资料和直观材料,运用知识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在性质上或程度上进行预测的方法。其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易于普及和推广。需要注意的是,因其缺乏客观标准,往往受预测者经验、认识的局限,带有一定的主观片面生。常用方法包括个人见解法、集思广义法、市场调查法、特尔菲法和主观概率法等。
2、定量预测方法
定量预测方法,是利用历史统计数据,选定若干指标,建立预测模型,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在数量上予以估计。其主要优点是:运用客观指标和标准,可以大大降低主观片面性。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需要统计资料,计算手段和设备,需要一定的甚至是高深的知识准备,方法选择难度大,计算量也较大。常用方法大致可分为时间序列预测方法(也称趋势外推法)和因果分析预测方法(也称回归分析预测方法)两类。其中,时间序列预测方法的常用模型包括增长趋势模型、周期波动趋势模型、生命周期趋势模型等大类;因果分析预测方法的主要工具是回归分析技术,常用模型可分为线性回归和非线性回归两大类。
3、组合预测方法
不同的预测方法往往能提供不同的信息,如果简单地将一些预测结果舍弃掉,将会丢失有用的信息。合理的作法是,将不同的预测方法进行适当组合,尽可能地提高预测精度。采用组合预测的关键是确定各个单项预测方法的加权系数。
4、其他方法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 问题 思考及建议
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在修编,笔者通过总结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对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及提出建议。
一、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
1、重指标分解,轻空间布局
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以指标控制为核心,重指标分解,而轻空间布局。在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时,主要根据各区县最近几年的GDP、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指标。哪个市县发展得快,分配给的规划用地指标就多,而未考虑这些发展快的区县用地是否集约,以及在今后的发展中主体功能的定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发展不平衡,拉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
2、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一经批准不可随意修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任何个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但是由于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强调自上而下指标控制,使得审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为铁板一样的刚性规划,无调整余地,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应变方案,“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
3、规划方案单一,预测性、前瞻性不够
在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大多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唯一的一套规划方案,缺乏统一在总目标下的多种规划方案及调节措施去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等因素变化,缺乏超前意识和先进规划理论指导,对此后出现的城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预见不够,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明显不足,致使很多地方都提前突破指标。
4、与其它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难以协调、衔接
我国现行各部门的规划由于分属不同部门,各自规划编制工作均在各自的行政体系内完成.接受各自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彼此间缺少沟通与交流。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难以协调、衔接,这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1、建立合理的规划指标体系和优化布局,提高规划的实用性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实行计划指标控制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规划手段,但应保证规划指标既有“刚性”又有“弹性”。这首先要建立规划指标与各地经济指标、人口数量、城市规模等的对应关系和数学模型,以增强指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政府需站在宏观的角度,综合考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阶段特征、土地利用的现状与需求,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制定和分配规划控制指标:应考虑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情况;应摸清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及其发展潜力;制定与编制既服务于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空间布局方案。
2、树立科学的规划观,提高规划对变化的适应能力
科学的规划观就是变具体的刚性规划为应变能力较强的弹性规划;变静态规划为动态规划。要实现弹性规划重点是构建弹性指标,确定弹性区域。一是,要构建弹性指标。弹性指标应是一个指标系统,不能仅局限于有关耕地指标。弹性指标的确定,要有一个合理的波动范围,分析研究动态平衡。并要因地制宜,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各地区指标确定和波动范围应有差异性。二是,确定弹性发展区域。弹性发展区域重点是科学预测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以城市主要发展方向来确定发展建设预留地。
规划的本质是对未来行动结果的预测和安排,规划的实施过程是对不断趋近规划目标的所有努力。而在实施中,目标会因时因势而变。因此,规划的预测和安排也需随目标不断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永无止境,规划是在反复修正中逐步使其更加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供需目标合理、有效地双向协调反馈的动态规划。
3、完善规划科学论证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性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趋势预测,充分吸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意见,重视专题论证,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克服在实际实施中存在的“规划跟着项目走、定了项目调规划”的现象。同时,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以预见性,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应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在统一规划目标的前提下制订出相应多个规划方案,从而提高规划的可操性。
4、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机制
要破除部门间的壁垒,努力促进各部门间的协调,提高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率。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应重视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以及统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技术标准等;建立区域规划法,作为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不同类型规划的基础;各规划行政机构应建立相互协调和制衡的规划管理体系;应强调区域规划的作用,增强区域规划的弹性和严肃性,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对;加强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的战略性、决策性和动态性,构建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于一体的城乡一体化规划。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2
一、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充分调动规划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维护各个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
首先,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域内部每一个人。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能够通过规划的实施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因此,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土地利用规划之所以会落得“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境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土地利用规划脱离了社会,甚至连形式上的公众参与也没有。
土地利用规划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增进整个社区福利。政府只能对土地利用作出规划,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全部土地利用,土地的具体利用主要是由公众来实施和完成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理所当然地要吸收公众参与,让公众了解和领会土地利用规划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让土地利用规划体现公众的意图。土地利用规划仅仅由政府召集专家“垄断操作”、“封闭管理”是不够的,只有吸收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后批准的规划才能切合实际,才容易实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比由政府部门关起门来苦思冥想搞出的土地利用规划更有生命力,更有权威性和群众基础。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行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及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第三,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能够使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对人文景观的保护,就要求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应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四,公众参与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要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向非农用途转变,土地利用规划是基础、是“龙头”,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土地利用规划蓝图要转变为现实,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需要社会成员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意图与精神行事,自觉遵循土地利用规划来实施、调整自己的用地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遵照实施的意愿下降,公众对维护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就会减弱,土地利用规划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人们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的意愿也就会大打折扣,对滥占耕地的行为也会缺乏监督的意愿。
第五,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将是片面、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才能使公众自觉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二、公众参与各层次的地位和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上到下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主体一般分成三部分: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他们面对同一规划方案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不同等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规划侧重点也不同:有些主要起控制作用,有些主要起具体执行、贯彻实施作用。不同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程度必然不同。
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同。作为社会公众的个体,每个人都有着自身的利益,对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关注程度和参与的积极性无疑更大。低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都是详细的具体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分解和在更小范围的展开,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更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和统筹安排,是更大区域、更大范围的规划,更强调战略意义上的规划,主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与社会公众的亲密度降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就减弱。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同。越是高级别的规划,越注重规划的战略意义,更多的是注重平衡,强调对未来的影响和把握,对当前的指导作用降低,所考虑问题的层面、规划方法也是大多数公众所不关心和不了解的。这些必然导致公众参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不同。
我们对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考虑到公众参与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或者社区级规划,是规划体系中最详细、最具体的规划,也是与乡村、社区公众的利益最息息相关的规划,所以必须以社会公众的意见为主,使公众成为这类规划的主体,而政府和规划专家们应该起到引导和协调的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制定和施行;对于全国性或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我们应当更注重政府和规划专家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公众参与的必要性,社会公众应在其中起到完善和补充作用。
三、当前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尚未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必备环节,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尚具有一定的不透明性,大部分公众不能直接参与到规划中来。
第三,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对象不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程度较低。规划所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在公众参与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规划中个别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甚至存在被剥夺的现象(如规划区内农民的利益和需求未能得到充分反映等)。
第四,公众意见未能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方职能部门在规划决策前也很少征求公众的意见,一味突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忽略部分规划存在对象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
第五,在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于规划方案的确立和,存在地区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立和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公众参与的对象和范围还不够明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
由于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因此在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上,应该根据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等,针对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一些不同的方式或组合。
首先,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细分为几个层次,例如:第一层次-乡村(社区)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层次-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
对于第一层次规划,政府应该大胆放权,管理权限下放实质上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性,政府把某些原来由政府包办的社会功能“交还”给社会,让社区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等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公众参与可以采用一些方式和手段:如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向公众说明规划意图,发放有关资料及参考材料,公布各种有关法规及情报信息,让社区公众积极参与。设立乡村(社区)规划办公室,专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公众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努力使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政府与公众之间下意上申、上意下达的渠道通畅;走访听取公众意见,了解规划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特殊问题要反复研究,关心少数人的意见,要客观、具体、全面地把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愿收集上来,做好多方面参与规划方案的准备,而不仅依靠专家对统计资料的分析;社区公众在规划小组中要占较大比例,这样才能切实保证规划按照社区的长远利益进行。
第二层次规划应该更多体现政府、规划专家的主导作用,公众参与应采取“公众评议”,而不是“公众听证”的方式,使得规划更多的考虑整个省和国家的发展而不是短期的具体利益得失,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规划可以采取:召开说明会和座谈会,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就其提交的技术报告向社会各界介绍技术数据,分析技术问题背后的政策含义或者把初步规划方案的内容、初步设想等向公众说明,征求公众对初步方案或设想的意见,听取质询,发现遗漏的问题和初步方案需要修改的地方,要从不同角度广泛探讨,进行比较;召集有权利义务的关系者参加协商会,就规划方案中存在的某些有冲突的问题及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进行讨论,但要始终贯彻法律法规,对于不适当的要求,用讨论的方式合理协商解决,修改之后再公布,根据公众意见、建议等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有大的调整或变更,则要再次征询意见,同时可适当简化范围和程序以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参考文献:
[1]王慧珍,段建南,李萍.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方法与实践[J].中国土地科学,2008,10.
[2]王利敏,欧名豪,等.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表达机制构建[J].生态经济,2010,01.
[3]许小亮.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10,0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近20年,我国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张远远超过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但另一方面,我国对已占有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较弱,导致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城市水平。土地规划就是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调控和指导意义的综合性规划。
1土地规划的概念和意义
土地规划指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2我国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规划编制后,如果单纯的强调稳定性,不能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就很难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必然会对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2.1规划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规划的制定和现实相脱节。
土地利用的动态决定了土地规划的灵活性,但灵活性并不意味着调整的随意性,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经济环境,土地利用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是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用地的科学预测,而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做的表面文章。使得土地规划在实质上成了一成不变的东西,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滞后,规划的制定和现实相脱节。
2.2没有能很好的保护耕地。
在县乡级规划制定过程中,把交通方便、条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农田,把条件差的、位置偏远的农田作为基本农田。这种做法背离了土地利用总规划保护耕地的初衷。
2.3信息的不充分使得土地规划与现实背离增大。
信息不充分往往会造成指标分配的依据不足的严重后果。合理的分配指标能够很好的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矛盾,但必须建立在充分掌握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并能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在一定时期经济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突发问题,考虑到这些突发性因素带来的影响,规划就会偏离现实。信息的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指标分解的科学性,土地规划就会存在先天不足。
2.4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必要的稳定性,调整的随意性很大。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又一个问题是规划调整频繁,随意性很大。在我国不少地方土地利用规划知识一种形式,当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用地时,若该土地不是指标用地时,只要通过国画调整就可以实现。规划的随意调整既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又无法达到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规划目的。
3新时期的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土地实行利用规划
3.1土地利用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程序是: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提出问题报告书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规划的协调论证;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土地利用规划报告是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成果的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和方案说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源分析、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而进行的。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导言、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各部门用地需求量的预测、地域和用地区的划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规划方案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编制规划的目的和依据;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规划方案事实的可行性论证等。
3.2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手段
土地储备机构应突出行政性、非营利性和专门性,其作用应体现在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盘活土地资源和落实城市规划等方面。土地储备规划的主要作用就是以市场供求和经济发展为依据,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和城市规划的方案通过土地出让落实到地块。它可前瞻性地平衡征地指标和用地指标,解决城市规划与市场脱节的问题,解决由于规划和房地部门信息不对称、更新不及时造成的土地信息不完备等问题出让地块的配套设施完善,保证土地正常使用。
3.3土地利用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有利于进行土地出让总价预算;有利于预先安排和落实土地征收和动拆迁费用的支付及被拆迁人的安置,保障公民权益。同时,有利于保障经济型住宅用地的供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有利于确保出让地块的配套设施完善,保证土地正常使用。
3.4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之一
盲目以需求确定土地供给的导向已经成为一些区域经济发展过热、产业结构不合理、房地产空置率高的主要原因。土地政策在2004年首次成为除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以外的第三个宏观调控手段,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大突破。土地储备与出让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直接环节,科学合理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有计划实施土地供应,理应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之一。
4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发展
我国要从根本上转变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针对当前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使之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城乡规划首先要考虑资源约束,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千方百计杜绝形象工程。土地规划要重新审视目标。从城市的科学合理布局、交通运输功能之间的联系出发合理确定城市化布局,其中免不了要占一部分耕地。我们要承认这个现实,因地制宜制定土地规划。对于科学合理的发展需求,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应该给予支持、及时满足。与此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约束和考核指标,尽可能挤掉水分和泡沫,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在技术指标上相协调。
两个规划要经常沟通、互相探讨,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城镇建设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城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的,双方在制定规划时如没能充分交流,两个规划必有不相协调的部分,这就会为今后在建设管理上造成不利影响。如土地利用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有些在城镇发展用地控制区内,有的甚至在近期建设用地范围。例如,上海市从管理体制上将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两个行政部门合并为一个局,这样在制定规划的时候就可以在内部解决两个规划衔接协调问题,大大加强了两规的统一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A
土地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一、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从我国的土地资源利用状况来看,国土面积绝对数量大,相对数量少,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平衡,难以利用的土地面积大,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从我国目前的土地规划来看,建设用地的需求猛增,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资源总量供需和时空布局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促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加快,但在实施过程中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现状严重脱节。
二、土地利用规划面临的问题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问题是动态的,在土地利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严重阻碍土地的合理规划,乃至对国民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一)土地规划信息库不完善
规划是一个时期过程,但从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现实来看,土地规划所依据的土地信息制度并不完善。土地利用信息是各类用地进行有效控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础。我国大部分土地与规划部门对土地的利用情况掌握不够,基础数据不翔实,据此制订出的规划只能是空对空、假对假、相关统计数据不能及时更新;归档的资料缺失严重、缺乏系统规范的整理,很难将现代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与土地数据的管理相结合。因此造成土地规划借以参考的信息具有很大的波动性,相应的土地规划就处于一个变化、不稳定的状态。
(二)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滞后
在规划的专题研究中,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应用并不多见。土地利用规划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是以经验判断为基础,在对客观事物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规划指标,然后进行各种数据推算达到综合的平衡。而规划所以依据的土地信息本身就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有的规划实施不久,客观情况就已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方法的最大缺陷是用静态的方法处理动态的结果。这样一来,土地利用规划就不能很好的指导用地调整。预期的规划难以发挥效用,缺乏科学性,造成规划在某些方面的严重滞后。
(三)土地利用规划僵硬
土地利用的动态性决定了土地规划的灵活性,但灵活性并不意味着调整的随意性。所谓动态性,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用地的科学预测,而只是在原有基础上表面文章,使得土地规划在实质上成了“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附属品,结果导致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滞后,丧失了统筹规划和参考的意义。灵活性,不是说随意的更改规划,而是参照当地的历史和现状、自然与文化等更好付诸于实施,也就是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把二者生硬的割裂开,造成了土地利用规划丧失活力,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形同虚设。
(四)土地利用规划的欠缺法律保障
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保障条款的制订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在权威与震慑的法律效果上达不到立法的目的,规划的法律效用难以形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实用性欠佳,缺少本身的独立性和新颖性,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再加上其规划本身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难免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各级规划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规划体系不够灵活,规划协调与衔接性差等。
(五)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困难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主要集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面,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缺少,使得相关部门在处理有关问题时滥用权利,从而损害了国家的公信力;规划是保障公民土地权益的依据,也是公民履行相应义务的准则。但是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在现实生活中只流于形式,民主参与较少,民众对于这些规范很模糊、很陌生,土地利用规划真正实施起来矛盾阻力重重。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出路所在
土地利用规划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城乡建设合理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为更好利用国家的土地资源,找到土地利用规划的新出路,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土地信息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起调节、分配、控制土地资源的作用。我们应加快体制的技术创新,应用遥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科学技术含量,进一步核查基础土地统计数据,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变定期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为随时动态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模式;其次,完善土地信息档案项目,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尽可能详实记录土地规划的情况;最后,加强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二)开拓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土地利用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在德国科学分类方法常应用于规划中,比如建造用地一般划分居住用地、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特别用地共四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有次一级用区、片构成,如核心区、混合区、居住区等,而这些区片的有关具体规划思想,具有较为明确的意向性和指导性。另外,近年来我国有的学者推崇的沟通式的规划方法,它的操作使土地规划编制更合理、可操作性更强,利于社会公平。这些方法给我们的理念带来新的冲击,我们可以集众所长,找出适合自己的方法。
(三)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灵活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手段,因此协调好规划的灵活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土地,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生产资料需要保持好稳定性,规划的市场变化必定会损伤有关部门的公信力;但我们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却是在时刻变化的,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真正做到在变化中发展,而不是教条的仅把规划当作教科书来使用。
(四)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保障将土地规划提到一个政治高度。土地利用规划实行公众参与的公开性和民主性规划体制,这就要求在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中,要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和规划实施监督制度等。这样一方面可以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力,从使用者的角度来对规划的编制提供意见,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政府部门编制的规划更加切合实际,同时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五)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需要在公共管理思想范畴内,引入公众参与理念,了解公众对土地利用问题的认识、对重点项目和政策效应的意见等,从而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使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的模式
土地利用是一个生态系统,是一种摆脱过去只考虑土地量化的新的规划模式。这种模式遵循协调共生、多样性、协调面积空间结构协调的原则。将土地规划纳入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制度发展的核心。
结语
就现状而言,土地利用规划推进是遇到许多困难和自身的不足。土地规划必须吸取先进理念,如控制城市向外扩张、保护农田、合理高效持续利用土地等。展望未来,创新理念,真正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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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次芳.国土规划的理论与方法[M].科学出版社,2003.
关键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保障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urban and rural modernization and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large scale industrial production, the growing demand for land. In order to land science reasonable use, avoid the waste of land resources must be done well land use to work, and the current land use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still has som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general planning of land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ecurity measures will be this paper will explore the problem.
Key word: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Security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12.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
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整个土地资源能够达到合理利用的前提,是保障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能够稳定提高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一个重要的保证。笔者通过从事多年的土地利用工作,明白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对于农田保护以及城乡建设的重要意义。只有对土地利用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才能实现农业和城乡建设取得一个良好的结果。土地资源的合理而科学的进行规划性利用,是保证生活、生产和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措施。通过对土地利用进行一个良好的规划可以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以及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环境各种问题的发生也是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的。只有通过对土地利用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利用,才能保证人类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持一种协调状态,才不会因为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引起各种生态问题而给环境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理论性很强,但是具体的实施力度还不够。
为了实现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我国设定了很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因为这些规章制度没有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体系,且缺乏对实际问题的实际处理,缺乏紧急的实施条例,使得在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中不能发挥规章制度的良好作用,缺乏对于实际的总体规划的一种实用性和约束力。同时由于交通、城市建设、水利、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各个方面都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有密切的关系,在进行土地规划时不能按照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实际的规划,导致各个行业的对土地的利用不协调,表现出严重的注重城市规划而轻视土地规划的特点,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良好的正常实施。
2、规划编制存在问题,导致规划不能正常实施。
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组织编制的,这就使得土地利用的规划编制本事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实现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就是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进行一个控制性的规划,这种规划在是对耕地的保护,对建筑用地的控制,以及对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等。这种指标的编制和下达就存在着一种强烈的不科学性。由于下级的都是上级部门进行规划的,而这种规划使得下级在对土地控制指标的具体实施的时候,不能结合具体的经济发展的宏观前景,也缺乏对当地土地利用特点进行一个全面而透彻的分析,使得各个方面的用地和实际的规划存在着重大的冲突和矛盾,不能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在对土地规划进行实施的时候,也会造成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3、对土地规划的重视程度不够,实施效果效果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
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在进行规划的时候往往就会先实施建设性的规划而后来实施控制性的规划,这是当今存在的一个重要的规划问题,这就严重影响了控制性规划的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就会出现建设用地超过原规划指标的现象不断发生,而基本的耕地保护规模低于规划的规模。同时在规划实施中没有一个对实施效果一个良好的评价标准,在对规划的实施中只有量的标准而缺乏质的标准,这就对规划实施的效果不能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此同时对于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复耕工作没有有效的检查和评价制度,缺乏第三方对于土地的规划实施的检查和监督,公众不能良好的参与到规划中来。
4 山区土地分布不均匀,山多地少,难以规划利用。
由于山区的土地具有分布不均匀、地势复杂、地块零碎、地貌与生物的类型多样、山多地少等特点;使得土地的整理区域的面积通常很小,分片分区很多;在规划时,经常一个项目必须分成几个区域进行,而且可以利用上的面积很少,而规划的工作量大、规划的难度高。此外地势的起伏较大,山多地少,更是使得难以对其进行规划利用。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保障措施
1、对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的加强,处理好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管理。
在行政管理方面,要实现对土地整理复垦和农田保护进行专项的规划,要把土地规划落实到每一块地皮上,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要把指标进行具体而科学的落实;要实现城乡的整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的结合,要处理好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要明白土地利用规划的长远意义,避免为了短时间的利益而忽视了土地规划的重要意义;要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的管制,要在建设项目上落实规划用途、用地节约和耕地占补平衡,要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严格的预审;要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合理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实施严格的指令性计划管理,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包括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用地以及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等等。在经济管理方面,要对非农业用地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征收足额的费用,实现土地的有偿使用,控制对土地的过分利用;建设和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增量,实现对土地的约束,让建设单位进行土地成本预算的时,要认真考虑到土地这一重要因素;要建立对土地的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要对各种土地的合理利用行为进行经济上的支持和奖励;要利用各项土地的收益来建立各项的专项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等等。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要让土地利用的规划实施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原则,要在土地规划中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能够展现;要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依据相应的规章制度,避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产生,对于破坏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法律处罚。要把土地利用归回的实施放到土地管理目标中来,要与上级的管理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于那些没有完成规划目标的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于那些完成规划目标良好的要进行鼓励。
3、完善规划的支承体系,切实社会监督。
要在以后的规划支承体系上进一步的完善,要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的配套规划,如村镇建设规划、高产优质农田开发规划等等,加强和总体规划之间的配合,实现相互的配合。要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到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过程之中,把政府的规划意图让广大人民了解,听取广大人民的意见。要加强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其中的重要意义,让人民群众、各个部门、学术界、公益团体都参与其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4 怎样进行山区土地的规划。在进行对山区的土地规划的时候,应当从实际出发;利用山区本身的不同条件的地貌特点与限制性的因素,进行因地制宜的土地规划设计。以改善、保护环境作为前提,对土地的利用结构实施提升与政治;充分的对山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有关调查;并充分的将各种地质条件与自然状况考虑进规划之中;从长远的土地整理的效益出发;尽量的控制与减少项目规划的变更,避免没必要的浪费与损失。此外,还应利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对规划进行评价,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的前提下形成方案的多样化,最后通过比较分析选出最优方案。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不确定因素,影响
Abstract: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constantly improve, the market competition becomes increasingly fierce, the market opportunity flit, market mechanism in land market operation and land resources rationally are constantly strengthen the role, simple prescriptive planned economy management way can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tudy of the problem, collection and related research literature material, based on the essential theory support for research system, the land use plan and management of the uncertainty in the classific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land use planning management in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uncertainty factors are analyzed.
Keywords: land use planning management, uncertain factors influence
中图分类号: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种引导未来区域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由于历史背景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不同,也决定了不同的规划模式。通过在不确定性约束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模式的研究,缓解和减轻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过程中的负面影响,这是当今规划理论和方法研究致力解决的难题[1],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深远的实践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学科建设和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践。
1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分类
规划的重要特性在于其未来导向性。规划是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包含的内容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任何因素的变动对规划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市场经济越发达,不确定性因素越多。
按照不确定性因素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不确定性因素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外部因素,来自规划系统的外部,与社会、经济、生态等大环境有关,包括大环境不确定性、政策不确定性、发展趋势不确定性和偶发性不确定性几种,外部因素难以控制和调节;一种是内部因素,来自规划系统的内部,可以来自规划编制者,决策者,可以存在于规划过程中,可归纳为主体不确定性、客体不确定性和过程不确定性三种。对于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我们不能提前预知和改变,但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可以通过增加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于内部因素,我们则可以通过提高规划的编制水平,改进规划实施方式,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等方法来应对。
2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特性
1、整体性与多样性并存
土地利用规划系统是一个整体,不确定性因素作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对系统整体产生影响,不管是系统内还是系统外,微小的影响也会带来整体的改变。但是,土地利用规划系统不是单一的而是由有许多部分组成的,各部分共同组织,相辅相成,同时土地利用规划系统作为一个子系统又是社会经济大系统的一部分,与其他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而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纷繁复杂,多种多样,每一个组成部分,每一层联系都有不同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呈现出整体性与多样性并存的特性。在面对不确定性因素时既要看到不确定性因素对整体的影响,又要注重个体性与差异性,把握整体与局部两个方面[2]。
2、主观性与客观性并存
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许多不确定性因素是在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产生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的。承认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性并不能说明我们面对不确定性是无能为力的,而通过把握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规律,可以及时找出应对措施缓解不确定性因素的负面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还有一部分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根源是人以及与人相关的一些事物。人的心理、预期、信用,人的能力、水平、选择等等都是不确定性的来源,并且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因而其内容也是千变万化,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与处理都不相同,面对瞬J息万变的社会环境与经济环境,利益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主观性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将更加深入。只有从人的角度,了解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并努力从繁杂的不确定性中理出头绪,找到应对办法才能更好的应对这些不确定性。
3、结果性与过程性并存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既有结果的不确定性又有过程的不确定性。那些作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其产生、影响与扩散都可能存在很多路径,不同的路径对结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过程不确定性产生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甚至各个步骤。由于过程不确定性的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结果也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结果的内容与效果不得而知,不同的选择与变化产生多样化的结果,在管理过程中对结果不同的看法与理解,也会产生不同的判断与决策的差异。不确定的结果又会对下一个阶段,下一项政策产生影响,而这个结果对下一个结果的影响又是过程性的。
3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同阶段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具体可分为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和规划监测[3]。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不同阶段都受到不同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不可能完全按照预想的轨道运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最终结果与效果也不得而知。不确定性因素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各个阶段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
1、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为目标,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续。
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充分运用“理性发展”理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承袭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另一部分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主要有:地域分异理论、区位理论、资源优化配置理论、生态经济理论、系统科学理论等。但总的来看,尚未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胆运用国内外的和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在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我们准备运用的理论有两个:空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市区用1∶1万)确定城市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市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害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在正确的管理下,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我市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将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二、新的规划方法
我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为便规划更具科学性,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
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我市已完成的规划实施评价的情况来看,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临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新变化和新的目标任务,现行规划已显得不相适应:一是规划定位已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二是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已不能满足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对用地的实际需求;三是指标布局安排不尽合理,用地位置与规划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四是在规划实施期间,乡镇体制改革,行政区划变化,城镇和村镇用地急需调整;五是相关部门的规划均已作了调整,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协调和总量控制;六是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五年修编一次,而现行规划已执行五年有余,需要在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加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20__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__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对重要的项目规模与布局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如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使之更趋合理性。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如线性规划、灰色线性规划、模糊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参数规划和多目标规划等。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该方法强调在规划编制中,要全面考虑规划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标,并由此形成各种战略方案,通过分析比较选出最佳方案。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189号)、《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这是本轮规划修编最突出、最严格的技术要求,对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前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完善规划的公示制度。首先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市政府在将规划付诸实施之前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不仅要听取普通民众的意见,还要听取有关利益团体的意见,并根据当地的生态效果予以考虑,然后在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正并进行表决。这样,规划以法律形式获得通过后,就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在实施中也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和监督。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果需对规划进行较大的变更或修改,仍需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以确保规划始终如一地得到民众的支持。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稿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磋商,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谈判过程。即由参与决策的各个主体通过磋商或“讨价还价”,最后在共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过程。在这个协调的过程中,成功的关键在于寻找全局利益与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之间的结合点,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依法坚持全局和整体利益的原则下,统筹兼顾被协调者的利益,被协调者也既要考虑本部门对土地的需求,又要顾全大局,在这样的原则和立场上进行充分磋商,以形成共识。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应独自断然做出决策,以免重复过去那种部门分管、多头决策、各自为政、矛盾百出,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浪费破坏的错误。如果在协调过程中还有重大工程项目或用地规模问题存在意见分歧而暂时无法统一,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