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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层治理成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1-06 11:03: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区基层治理成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区基层治理成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国务院年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的候车、候船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影响当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其他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1、“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区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区府办、民政、监察、建设、交通、教育、文体、卫生、旅游、安监、人防办、工商、网络站、市质监局荔片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三个工作步骤,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20日前)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20日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治理时段(月20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网络站、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消防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政19号)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基层公安派出所对口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优势,加强城乡薄弱区域和“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要推动和指导乡镇政府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历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降为一般火灾隐患的),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全力督改,于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进行判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和突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区广电等相关媒体要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宣传攻势,集中曝光一些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宣传整治工作典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区公安消防部门及各行政(边防)派出所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12月)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政府或借助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予以通报,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验收情况请予12月5日前书面上报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为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的现实需要,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治理。要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社区、农村开展全面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的乡镇,要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继续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抓好结合,务求实效。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抓好“三个结合”,共同推进消防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北京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日常消防监督业务结合起来,严格消防行政许可,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三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第2篇

一、重点任务

(一)坚决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保尽保”,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防返贫防致贫助脱贫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坚决纠正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防致贫”,将《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劳动能力非贫困低保对象就业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对非贫困低保对象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建立防致贫机制,明确人员对防致贫信息系统致贫风险信息进行预警、实施综合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实施就业产业帮扶,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消除“零就业”家庭,将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有效就业。

(三)坚决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救尽救”,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转发《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

(四)坚决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养尽养”,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的通知》(邯民〔2018〕5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并定期开展探视巡访服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是否达到50%的目标。

(五)坚决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兜尽兜”,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24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32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各村各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事项的办理。镇认真落实办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有效落实属地部门责任,稳妥化解重大风险。领导批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建立台账、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妥善解决事项,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持续做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公平问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农村低保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七)进一步强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镇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逐一对账销号,确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台账。按月更新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二是完善工作制度。镇定期排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二)加大查处力度。一要快速响应。镇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明确群众投诉举办电话、群众,形成快速响应机制。二要完善台账。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台账管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指导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和社区加强实地指导,查找原因,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化治理成效。镇狠抓整改落实。把专项治理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大整改力度。深入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镇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将整改的问题按时解决。并深入查找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以制度形式进行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实现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抓手。镇切实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我乡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有序开展。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王威任组长,主任科员刁孟湖任副组长,镇民政工作人员为成员。成立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第3篇

、保民生、保稳定,推进我县经济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效果明显

去年以来,县政府切实履行财政投入和监管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我县普遍重视做好扶困助学和“两免一补”工作,今年上半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33761套免费课本,拨付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办公经费

976万元,切实保障了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纠正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从3月底开始,5月底结束,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召开家长会、公开承诺,举报查处、追究责任等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截止5月底,全县32所学校召开了家长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1200余份,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15000余份,退还想学生补课费3600元。县党政机关保育院、西街小学、试验小学等学校,组织专人进行明查暗访,积极退还所收补课费,要求学生及家长积极监督等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 2 3 4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五个到位

今年以来,我们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做到“宣”、“教”、“管”、“纠”、“建”五个到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其他专项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在继续实行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五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认真督办涉农负担案件,对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开展专项检查,严格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杜绝了涉农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关注民生,关注热点,稳定市场。一是我办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缺斤短两问题 ,组织协调质监、工商对全县500余户工商经营户、超市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校对。并通过检、校、没收、处罚等手段进行集中整顿,《纠风直击》栏目以《称称你有多少诚信》为题进行了报道,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去年对我县加油站的“短斤少两”以及部分黑加油站违规经营的现象进行查处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但今年又有所反弹,我办组织工商、质检等部

1 2 在强化社保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工作中,我们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实现了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劳动保障部门把服务延伸到基层等措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参评单位联系实际,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民主评议活动的积极性,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来,在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关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县民主评议办公室开通了“纠风网”。登录该网可及时了解纠风工作动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并通过网站了解全县民主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的民主评议活动信息,在线点播《纠风直击》电视节目,网上对参评部门进行评议,投诉举报政风行风问题。

以来,各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联系实际,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县人事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基层、机关,以调研为契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开放型、清正型机关;县教育局加强行风建设,开展的集中整治违规补课专项行动,落实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县司法局提高队伍素质,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培训;地税局的换位思考、“连心鸿”活动等探索;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便民渠道畅通,政务环境优化,行政执法规范,办事效率快捷,已经成为我县政风行风建设的普遍成果。

第4篇

一、20*年农业农村工作回顾

(一)农业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加强粮食品种调优和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省定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今年晚稻单产达到545公斤,预计实现粮食总产23.5万吨,分别比去年增4.6%和4.0%。继续做大做强芦笋、蘑菇、观赏鱼、南美白对虾、出口加工蔬菜等农业特色产业,食用菌、芦笋产业分别达到1500万平方尺和1500亩,比去年增9.3%和40.4%。农业组织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累计产业化基地面积达到12.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8个。今年新申报无公害一体化基地12个,无公害农产品17只,绿色食品2只。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6家,新认定龙头企业5家,其中亿达公司被评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资产总额达到7.93亿元。加强农村规范化合作社建设,到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8家,省级规范化合作社5家,涉及种养业、营销服务业等领域。接轨上海工作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营销力度加大,全市供沪农产品营销总量7.5万吨,营销产值2.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5%和12%。农业加工企业稳步发展,培育冷藏保鲜农产品和供沪配餐企业19家,冷藏保鲜能力32000吨。农家乐产业进一步发展,“农家乐”旅游人数和营业额比去年有较大增长,金龙门生态园区于11月对外营业。

(二)“两个集聚”工作成效明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加快。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预计7000亩;创新土地流转形式,累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2家,现代农业园区以股份化的形式流转土地2600亩,引进农业项目10个;股份化流转机制全国有影响,累计接待广东、江苏、重庆等地考察学习10余批次。农村新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民居住向四个层面集聚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已有109个行政村启动建设了151个集聚点,累计进新社区建房户有3356户,自然翻建置换户达1301户,一批以农民自然翻建为主的农村新社区不断形成规模。*镇城镇新型社区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吴泾小区已有21户农户开始建房;当湖街道以承包地与宅基地分开、拆迁与征地分开,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三)农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补充的四级*动机制。目前,全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9人、农技指导员43人、责任农技员责任农技员(包括农机、林技、渔技、水利等)117人,责任畜牧兽医员56人。责任农技员和责任畜牧兽医员共*系基地82个、*系科技示范户527户。市农技指导员*系科技示范户243户,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系科技示范户60户,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指导和服务。农村农资和商品流通配送体系和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累计挂牌成立65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粮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多形式“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市共组建粮食合作社12家,入社社员1*3户,面积21000亩,辐射带动11.9万亩。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开展信息化示范镇村建设,农民信箱得到普遍推广和运用,累计注册用户数已达28*0个。农业投入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综合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严把奥运期间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关,开展生鲜奶质量安全监管行动等,农业生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五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91个,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1%,农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6.84%。大力实施低标准、广覆盖的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29921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5%,处于*市领先。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共调查低收入农户31*户,人数6299人,开始制定措施、分类帮扶。全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深入实施,培训农村劳动力19242人,职业高中扩招一个农技中专班。

第5篇

关键词 网格化管理 网格员 居民

中图分类号:G66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3.072

Abstract Community grid management is beneficial to try and innovation community governance. From the case of grid management services provided by residents of the grid administrators and residents to participate in the evaluation grid management of three dimensions investigation found insufficient grid management service coverage, the evaluation of grid administrator low and residents active participation is not high. He pointed out that should optimize grid management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professional team-building and the promotion of the role of the conversion,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grid management.

Key words grid management; grid member; citizen

1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这反映出改革开放以后,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了。这在城市管理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更是提到“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首次把城市网格化管理上升到国家层面,使网格化管理成为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一种新模式、新要求。

网格化主要是指各种要素和单元纵横交错而成的组织或系统,它具有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快速协同的基本功能。“网格化”最早应用于水、电、煤等领域,它把用户与管理者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从而实现高效互动,能够做到最短的时间内对用户做出精确的响应。城市社区网格化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在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方式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本文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900份,回收有效问卷1799份,有效回收率为94.68%。问卷从居民视角,通过网格化管理提供的服务、居民对网格化管理员的评价和居民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情况三个维度15个指标的调查,了解黄冈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现状,探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2 社区网格化管理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现状

2.1.1 网格化管理提供的服务

本文主要从就业与社会保障、医疗、社区卫生环境建设、文娱活动、政治参与和其他等六个指标来测量网格化管理为居民提供的服务。

从表1可以看出,居民选择享受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的有39.6%,选择提供医疗服务的有38.7%,选择享受社区卫生环境建设的有43.5%、选择享受组织文娱活动的有20.6%,选择享受引导政治参与的有13.1%,另外有13.5%的居民选择享受其他服务。总体来看,网格化管理为居民提供服务的覆盖面较低,尤其在组织文娱活动和引导政治参与方面显得严重不足。

2.1.2 居民对网格化管理员的评价

居民对网格化管理员的评价,主要从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与整体评价等四个指标测量网格化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从表2可以看出,对服务态度满意的有74.1%,对工作能力满意的有70.4%,对工作效率满意的有69.9%,对整体评价满意的有72.0%。总体来看,虽然只有5%的居民表示对网格化管理员不满意,但表示满意的也达到七成左右,相对较低。

2.1.3 居民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情况

本文主要从居民对网格化管理认知、对网格化管理的配合、与网格化管理员的沟通等3个指标来测量居民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居民不知道网格化管理、知道但不了解分别有19.6%、44.7%,知道有一定了解、知道很了解的居民分别有29.8%、5.9%。总的来看,只有5.9%的居民很了解网格化管理,有65.3%的居民对网格化管理不是很清楚,这严重影响了居民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网格化管理中来。

从表4可以看到,居民很愿意配合网格化管理员进入住户采集信息,占70.1%,只有2.9%的居民表示不配合,但也有27.0%的居民表示会配合,但不愿意。总体来看,居民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意愿比较强烈,网格化作为社区治理的有益尝试,需要居民的支持与参与。

从表5可以看到,发现情况有59.2%的居民会向网格化管理员反映,但当自身存在困难的时候,却只有40.6%的居民会向网格化管理员反映。表明居民相对比较关心社区的发展,但主人翁意识不强,同时对网格化管理还持怀疑态度。

2.2 原因分析

首先,现行的网格化管理是把社区分为若干网格,在网格内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一格一员,对网格内进行综合性管理与服务。这种模式容易导致网格化管理中网格单元提供的服务单一,覆盖面不足。

其次,由于在转型时期,很多网格化管理员还没有从过去社区管控的角色转换过来,缺乏服务意识。同时,倾向于提供就业与社会保障、医疗和社区卫生环境建设等可量化、需要考核的服务,对更高层次的服务,如文娱活动、政治参与等,显得尤为不重视。

第三,多数网格化管理员还停留在过去以经验或主观意识去解决现存问题。但网格化是以信息化为基础,以流程化为导向的系统化科学管理,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流程、方案去解决。因此,网格化管理人员应改变工作思维方式,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

第四,居民还停留在过去“被管”状态。居民的思想观念还是社区的事务有专门人员在管理,居民只需要配合工作就行,缺乏参与意识,对于社区的发展表现出一定的不关心。

3 对策及建议

3.1 优化网格化管理模式:由一格一员向一格多员转换

一格多员模式适应了社会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弥补了传统网格化管理“一格一员,一员多能,一岗多责”模式中网格化管理员精力与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一格多员,共同履职模式,整合了资源,细化了责任,明晰了流程。在实行一格多员中,应明确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一格多员模式不是网格化管理员越多越好。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在于整合了政治、经济、民政、计生、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对网格内成员进行综合管理。网格化管理员过多的化,容易又造成网格内管理员各自为政的局面,背离了综合管理的初衷。

其次,注重多员之间的能力互补,共同履职。在一格多员配置中,应注网格化管理员之间的相互互补,完善网格化管理员团队的结构,使其在共同履职中能够更好解决网格内所遇到的问题,为居民排忧解难,推动社区发展。

3.2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树立服务意识

网格化管理是社会治理的有益尝试和创新,也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程。不仅需要专业能力过硬的队伍,也需要具有服务意识的队伍。

首先,加强网格化管理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在网格化管理员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网格化管理员树立服务意识,引导群众参与网格化管理,保证网格化管理对社会治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次,加强网格化管理员的培训。第一,加强岗前培训。对网格化管理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能力,很快进入工作状态。第二,加强岗中学习。学习全国其他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特点,推动黄冈市社区的健康发展。

3.3 做好角色的转化

首先,网格化管理员由管理与控制到管理与服务的转换。第一,重管理。网格化管理人员应认识到自己是网格化管理的主体之一,注重对所在网格进行综合管理。第二,弱控制。网格化管理不同于过去的社区管理,网格化管理员应推动参与的自由化、常态化,促进社区、居民以及第三方的多员参与。第三,强服务。网格化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解决民生困苦,为居民服务,在网格化管理中更应该树立与强化对服务居民的意识。

其次,居民应从“被管”状态向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转化。居民应树立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在网格化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参与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中来,为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言献策,共同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发展。

4 总结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社区治理的有益创新和尝试。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系统内,需要网格化管理员和居民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社区的发展。网格化管理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树立服务意识,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发展。居民更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中来,建言献策。笔者相信网格化管理模式会成为推进社区治理,解决民生困苦的有益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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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一、狠抓政治思想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党支部工作。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与司法所和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每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狠抓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局召开由各科室、司法所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制订了切合我局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阶段要求,落实了领导小组成员。要求每位干警书写读书笔记并结合本职工作书写心得体会。

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今年重抓基层司法所工作,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对各司法所工作至少督查两次,并组织各所之间进行学习交流,在领导重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好成绩。

(一)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抓好“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成立了温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各乡镇场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健全和完善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同时,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全县的“大调解”网络格局。积极探索社会化“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调解的衔接及与、综合治理工作联动的大调解机制,使“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变成“大调解”的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二是推广“一案一补”制度,努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179号)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继续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整合,精简调解员队伍,使调解网络更加完善、科学和有效。经过调整我县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个,其中村(队)调委会92个,企事业调委会2个,农牧团场调委会2个,乡镇调委会10个,人民调解员482名。强化调解矛盾纠纷量化考核措施,巩固和扩大调解数量和成效。继续实行调解纠纷量化考核制度,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723件,成功689件,履行681件,调解成功率达95.3%。

(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继续以分级达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年塔秀乡、*镇和*乡三个司法所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今年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乡和查干屯格乡司法所正在积极努力争创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上半年各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4件,开展法制宣传110场次,受教育人数59000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7条,被采纳6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6件,处理成功7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次,专项治理活动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次。

我县有四个法律服务所,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全县四个法律服务所上半年共诉讼事务15件,非诉讼事务14件,代书44份,解答法律咨询194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对20*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清查,对漏登、外出打工及没有明确帮教的人员进行了排查并及时补充登记,确定帮教,预防脱管漏管现象。我县20*年----20*年刑释解教人员116人其中20*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21人,均按照帮教安置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回访,帮教率达到100%。

(四)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20*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抓好“法治*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全力抓好以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特别是*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20*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

2、发挥普法讲师团(组)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高举“弘扬法治精神”的旗帜,大力宣传“法治*进”的目的、意义及每一“进”所要解决的问题,使“法治*进”活动成为民心工程。

3、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办好“法治*进”活动骨干培训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定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

4、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同时,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建设平安温泉、和谐温泉的总体目标;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年”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反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5、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6、做好“法治*进”活动底数、进度的统计工作。认真摸清每一“进”的底数。按照20*年完成40%,2009年累计完成80%,2010年实现100%的目标,确定每一“进”每年所要达标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名单。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12*人。

(五)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59件,其中经济147件(公证项目大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证),民事12件。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4件,民事诉讼36件,代书2件,担任法律顾问1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其中民事5件,刑事4件,代书1件。

(*)其他工作

我局能充分发挥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为县党委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有序,综合治理、纠风、档案、关心下一代、计生等工作也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不足。

(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大。部分村队调委会印章、标识牌、徽章、报酬等因没有资金而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帮教安置要进一步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中因释放通知书书写不规范,释放人员情况不明,难以确定帮教安置辖区。

(三)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属自收自支,人员素质较低,纪律较为涣散,有的法律工作者在农忙季节时由于忙地里的农活,而停办业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司法干警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2、协调做好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

第7篇

一、规范基层站所基础资料

制度建设和规范的基础资料是基层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基础。供电所基础资料、台账、报表种类繁多,各类记录薄册和台账档案有200多种,资料管理起来非常复杂。

由于部分记录信息都是重复的,在手工操作时就要做很多重复性的工作,无形中给供电所工作人员带来了额外的压力。为给供电所班组减负实现管理创新,温州电力局成立了专项课题组,对供电所现有的基础资料、台账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的各类台账、报表、薄册不到100种。电力局下发了温电营《关于下发供电(营业)所、配电工段必备规程、基础资料台账、薄册清单及基础资料电子模板的通知》,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流程、统一内容的原则,对供电设备、管理台账、各类图表、记录、分析资料等基础资料进行规范统一,在保证了各种资料、记录齐全的基础上,同时减轻了供电所人员的工作量。

二、加强基层站所信息化建设

各基层站所全部建成光纤骨干网,通信系统向农村供电所延伸,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硬件平台。各基层站所建成企业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营销系统、班组管理eme系统等,为电力企业生产运营和决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积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探索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结合市供电(营业)所管理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开发了“星级供电(营业)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供电所的日常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将所内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实现所内资源的共享,实现供电所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同时各项工作微机化,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三、提高基层站所供电服务水平

以电监会供电检查整改为抓手,开展了“金牌服务迎奥运”、深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电力·社区”共建、高危重要客户隐患排查等形式丰富的优质服务活动。创新电费缴纳方式,为方便农户缴费推出电费充值卡业务,开展自动催费平台、自助收费机、网上收费平台等催、收费方式创新工作,降低收费方式的银行依存度;大力创新农电特色服务,开展特色鲜明的送服务上门活动;统一制订营业厅电力客户服务与宣传手册。充分发动各基层站所(窗口),参加“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星级供电所、示范窗口建设,提高基层营业窗口服务规范性和技能水平。开展百所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温州电力局一百多个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走出去”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攻坚破难,携手企业共渡难关,协同企业转型发展。

通过抓基层站所的基础管理工作,基层站所的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和流程得到完善,人员的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各项经济指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加强政企联动

为了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由温州市农办、市经贸委、温州电力局三家单位联合下发了《温州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由市新农办牵头,将当年的建设计划列入温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指标中。温州市政府还大力支持新农村电气化工作,对路灯、表后线等建设资金给予大力支持,并对新农村电气化县(市)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合计奖励20万元。电气化村的建设热情持续升温,各乡(镇)积极发动,各村主动提出要求建设新农村电气化村,村民的呼声很高。在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中,许多乡村通过举办文艺晚会、贴标语等各种不同的宣传方式,宣传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意义、目的和成效,发动村民共同参与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五、加强内部管理

温州电力局将当年的建设计划列入对各县供电局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每年年初联合市经贸委、市农办,到各县(市、区)进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调研,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现场办公,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推进温州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每年召开“温州市新农村电网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半年度工作汇报会”和“新农村建设进度督导会”,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建设力度,确保能圆满完成今年的新农村电网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计划。为了巩固农改、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以来的“五制”管理成果,防止工程管理松懈,电力局组织营销、发策、财务、

审计、档案等处室,对各个县局定期开展新农村电网建设专项检查,并印发《温州电力局新农村电网建设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为了及时把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布温州电力系统在新农村电网建设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方面的成果,宣传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进经验、事迹,开通了“新农村电网建设信息网”,坚持每月定期出刊《新农村电网建设简报》。

六、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在新农村的电网建设中,温州电力局首先通过增加变压器容量、增大导线截面积消除局部电网“卡脖子”现象,完善农村和城镇电网供电网络,彻底解决农村和城镇中存在的各类用电问题,满足农村和城镇用电需求的增长,使农村和城镇的用电更加安全可靠。

温州电力局始终秉承高标准、高起点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在新农村的电网建设中,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产品,如:非晶合金的低损耗配电变压器,有效地降低了中低压配网的损耗,使电能的利用率得到更大的提高,农村电网电能损耗率持续下降。居民远程集中抄表系统的广泛应用,提高了抄表的准确性,也减轻了抄表人员的工作量,有效缓解人手不足的矛盾。电压合格率远程上报系统,采用网络和无线gprs的传输方式,实现了对各处统计型电压表监测数据的实时自动采集,并汇总到营业部门或相应的监管部门,代替人工抄表及一连串后续工作,快速了解线路电压质量状态,降低线路供电电压的缺陷率,提高线路电能质量管理水平。下属瑞安供电局积极探索单相负载检测装置的开发及应用,使220伏用户的“零度表”管理得到加强,弥补了以前居民用户故障停走发现不及时,追补电量难度大的不足。

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电力局积极推广典型设计,推行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电网坚强、供电可靠、服务优质、经济环保、供用和谐”的农电发展目标,秉承高标准、高起点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农村电网。积极开展省电力公司农电系统35千伏集控中心(站)和10千伏开闭所“两个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开展“农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35千伏及以下农网输配电设施“两清理”活动,不断提高农网输配电设施健康水平和标准化水平,提高设备安全运行能力,确保农电安全。

七、抓农电人员基本素质

(一)结合农电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

农电工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接受专门教育培训的机会,为此,除了加强常态的教育培训力度外,温州电力局重视抓住每次专项工作开展的机会,见缝插针,采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基层农电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如:积极开展“原原本本学规程”活动,组织编写《县级供电企业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运行检修管理规程(试行)》,并对八个县(市)供电局生产、运行管理部门从事配网(文秘站:)工作的人员和各供电所分管生产所长、线路班班长、安全员等近700多人进行了宣贯活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技术比武、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组织观看安全事故案例等活动,使20__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了基层农电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意识和水平。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规定星级供电所的创建与现场标准化作业开展相挂钩,重点针对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供电所所长、线路班长、所有线路工进行强化学习培训,连续两年相继组织了全市10千伏配电线路现场标准化作业辅助系统、现场标准化作业技术比武全员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下属平阳县供电局还成为10千伏配电线路现场标准化作业的省级示范点。

(二)研发生产一线人员技术规程考核软件

为了给各县供电局创造一线人员技术培训的条件,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温州电力局组织研发了生产一线人员技术规程考核软件,软件收录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浙江电网10千伏架空配电线路设备评级标准》等17个规范和标准,有试题5000余题。该软件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平时可以通过试题练习进行规范和标准的学习,还可以进行模拟考试和正规考试来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效,通过应用规程考核软件电力局对八个县(市)局生产、运行管理部门从事配网工作的人员和各供电所分管生产所长、线路班成员等近1000多人进行了学习培训。

(三)通过技术比武,全面提升人员素质

第8篇

时代背景: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管理的主要特征

一是管理主旨多元化。上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体制改革使得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协调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因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社会管理”这一概念。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把社会管理列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并把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建设框架,这标志着社会管理不再单一地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旨,而是以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价值取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领域。

二是管理主体多元化。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形成有效推动和谐发展的良好管理格局。根据政府和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地位与作用的不同,社会管理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助;二是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分工协作;三是社会主导、政府协助。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的多元化使得全能政府模式随之改变。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高度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意味着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开始向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府为主导、社会协助的多主体管理模式、即第一种模式转变。

三是管理手段多元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挥式”和“控制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单一的行政手段已无法适应社会管理需要。当前,政府管理手段多元化特征明显:如进一步做到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进民主进程,在保留适度强制干预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等。

以上的发展趋势也表明,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完全解决社会发展问题,经济越发展,社会管理越重要。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公民社会远未形成,社会管理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又使得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凸显;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也随之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可以说,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规律。

内在联系: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及其特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然要求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走法治模式。司法行政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权属的特殊性为其参与社会管理奠定了根本基础,提供了广阔空间。

从渊源上讲,司法行政的产生是司法与行政相分立、司法行政与司法业务相分离的产物。司法行政最基本的涵义,是指与司法有关的行政或行政管理。因而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司法保障功能,主要是从事司法裁决的执行;一是法治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这两大功能使司法行政具有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被赋予了客观公正执法者和管理服务社会行政者的双重身份。前者主要通过刑罚执行实现法律对社会越轨行为的纠正,后者则使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直接面向社会的公共法律事务。这使得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管理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社会化有机融合的重要领域,是沟通法治与广大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社会管理实现法治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权的特殊性使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可能,并具有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及特点:

从功能性质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和实战性。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社会秩序的维系。正如亨廷顿所说,“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当前,我国“三期”特征仍然明显,发挥司法保障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司法行政能否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帮困扶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同时,社会稳定的关键还在于社会基层的安定。司法行政通过遍及全国城乡的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发现、疏导、化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积累,在动态的问题解决过程中实现社会基层的稳定。司法保障功能和法治服务功能使司法行政直接进入社会管理,并呈现出基础性、实战性特色。

从工作对象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司法行政工作可以说是直接面向社会、直接面向最广大群众。只要社会各阶层需要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就有可能成为司法行政的工作对象。从实践层面来看,司法行政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协调社会关系、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为公民社会的成熟提供有效的基层组织载体;通过实施法律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平等进入司法范畴,完成了公民权力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质的飞跃;通过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多方参与的调解方式,这既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其内在、本质意义则在于推进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形成,等等。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使得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明显的普遍性和广泛性特征。

从实际效果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长效性和治本性。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形成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这除了立法层面法律体系架构外,还需要通过法治实践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面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更加需要加快法治实践步伐,在加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等“软件”建设上下功夫。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导部门,通过开展全民普法,促进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养成,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人际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有着根本性作用,这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的长效性和治本性特征。

具体路径:以创新的思路推动司法

行政参与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

路径一:以主动服务的思路降低转型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才能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根本保障。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仍是刻不容缓战略任务,仍需司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降低转型风险。一是降低企业转型风险。二是降低政府决策风险。三是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路径二:以一体化的思路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改造、帮困扶助工作。要以“首要标准”统揽特殊人群管理的各项工作。一方面,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强化“人本型”、“和谐型”理念,在做好管控的同时,加强心理矫治和引导,加大技能培训和帮扶力度,特别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坚持“给出路”的原则,最大限度理顺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反抗,实现管理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着力形成“一体化”治理模式。针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在系统内部,做到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紧密衔接、不留空挡;在系统外部,加强与公、检、法、工商、税务、民政、银行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社会协同,运用社会力量提升教育改造和服务管理水平。要及时转变工作方法。建立与开放、动态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工作方式,以做好特殊人群的衔接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异地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安置帮教基地等工作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路径三:以精细化的思路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方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涉及多样化矛盾主体、多层次社会关系、多领域利益冲突,这就需要不断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形成更为协调有序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推进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网格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目前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方向。调解工作要“嵌入”当地网格化管理模式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社区进行细化,每个网格责任区配备相应调解员,确保全面有效地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路径四:以集约化的思路提升为民服务的效能。把满足群众利益诉求,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追求,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服务为民体系。一是要善于促进法律服务资源集聚,构筑“大服务”格局。如将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性调委会、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部门加以整合,为群众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形成司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利益诉求。二是要不断扩大覆盖面,构筑群众权益救助网络。如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在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站,让基层工作站逐步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护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构筑满足诉求的多元机制。如与公、检、法建立刑、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配合机制,与劳动、、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升为困难群众依法提供救助的能力。

路径五:以系统化的思路推进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内在动力、精神支柱、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当前,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凝聚和引领作用,就要以系统化的思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要在“普”字上下功夫,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奠定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社会心理基础。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加大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难点群体、盲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思想,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广大群众学法守法。要在“新”字上下功夫,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强化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物质基础。善于运用现代大众传媒,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拓宽法制文化传播渠道,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如整合现有资源,以规模化谋求社会影响的最大化;以政府立项、市场运营、公司运作的服务外包方式,创作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精品,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有效性。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在普治并举中形成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有效积淀。不搞空洞的宣讲,通过调查研究深入把握各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积极介入党委政府难点问题,变事后被动宣传为事前主动预防,根据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把法律送到基层,真正做到“普法宣传到一线、普法成效在一线”,切实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使普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重视与支持,受到广大群众欢迎与参与,使法治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内在、长久的生命力。

履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化的问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必须走社会化道路。从实践层面来看,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配合还不够。当前,要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化。如依托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以江苏为例,可结合全省推广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党委、居委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办)社区管理架构,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增加司法行政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又如,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会,构建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平台和渠道,从而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的问题。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司法行政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手段新方法,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信息化已经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