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7 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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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海洋环境现行法律
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一)石油运输及储备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黄、渤海海域有着丰富的石油资源,在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过程中,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利用必不可少。溢油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渤海海域的严重污染,海洋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特别是对渤海海域的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影响。黄海海域也蕴含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随着海上石油资源的逐步开发利用,海上溢油的可能性不断增大,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在进一步加大。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青岛市黄岛区作为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之一,炼油发展尤为迅速,目前已形成了一定的炼油产业群。在石油的海上运输和储备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石油泄露以致造成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二)港口建设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目标是成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要想成为国际航运中心,港口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在半岛蓝色经济区中,临近渤海的东营、滨州、烟台、威海等城市,都在积极谋划建设自己的出海通道,并加强自身的港口建设,提升港口的吞吐能力。青岛作为黄海之滨的一座港口城市,借助于蓝色经济区的平台,也在建设有较大吞吐能力的港口,其中正在建设的千亿吨港口——董家口港尤为突出。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快速发展过程中,港湾、港口的建设显得特别重要。作为发展海洋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码头建设需要填海造地,需要在海岸带开展工程建设,在海洋工程建设中对渤、黄海海域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处理不当会对海洋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三)海域使用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要建成九大核心区,其中包括丁字湾海上新城和潍坊海上新城,七大区有“海州湾重化工业集聚区”、“前岛机械制造业集聚区”、“龙口湾海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滨州海洋化工业集聚区”、“董家口海洋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区”、“莱州海洋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 东营石油产业集聚区”。建设海上新城需要填海造地以解决新城建设中的土地问题,七大区的建设需要将一定面积的海域变为陆地,加之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过程中,海上养殖、海洋矿产资源的开采、旅游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等都会对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例如海砂的开采,海砂是一种海洋资源,可以作为建筑或者工业原料使用,有着较高的经济价值,在黄、渤海海域的储藏量较为丰富。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海砂资源较大的利用价值,对于海砂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在不断的加大。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无节制地开采海砂资源,由于这些人只注重开采而不进行保护,致使黄、渤海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填海造陆、海上养殖、海洋矿产资源的开发等,对于海洋生物的生长以及近岸的海岸环境的影响较为严重。特别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海洋生态环境相对于其他海域来说比较脆弱,因而更加容易受到污染和破坏。
(四)陆源污染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有黄河、弥河、潍河、胶莱河等大大小小的河流从这里入海,这些河流沿岸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使大量的污染物排入河流,这些污染物随着河流一起汇入大海,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时,沿海地区的企业和居民的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垃圾、工业废料等污染物的倾倒对沿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2010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显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陆源污染已经成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先锋区域,陆源污染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在发展半岛蓝色经济的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对陆源污染的防治,尽可能地减少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
(一)相关法律制度原则性强,缺乏可操作性
众所周知,海洋环境具有不可逆性、持续反应性和灾害放大性等特征, 这些特点的存在客观上要求海洋环境立法应广泛运用科学和技术手段, 在立足海洋环境保护的基础上, 从整体上了解和把握海洋环境的发展趋势, 在海洋立法中应该具有一定的预见性、 适度的超前性。虽然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做了原则性和制度性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中的很多规定都只是一种原则性或者概括性的指引,相对于具体的规定而言,原则性和指导性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模糊性,难以在实践中有效地加以运用,可操作性较低。在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强而且能够在实践中有效地加以运用以及时解决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发挥法律、法规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作用。
(二)海洋环境立法相对滞后
法律是社会关系总和的反映,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海洋生态环境的状况日益下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迫切需要法律作出相应的反映。而《海洋环境保护法》从2000年修订以来,只有《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一部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法规出台,除此之外并没有其它配套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法规。《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也是在十多年之前颁布,至今没有对其进行修改过。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内容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缺失和很多问题在法律上存在空白和漏洞,难以满足海洋环境保护的现实要求。
(三)责任形式单一,处罚力度较弱,法律责任淡化
在《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章中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主要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在这些责任形式之中,运用最多、最广的一种形式就是罚款。《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对违反法律规定者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责任形式主要是罚款、警告、给予相关人员以行政处分等形式。《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中的法律责任形式也大都局限于这几种形式。由此,从法律规定的这些责任形式中可以看出,违反保护海洋环境的相关规定,所承担的责任形式大多是罚款等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处罚的方式比较单一,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以罚款为主要方式的处罚,在实践中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力度较弱,不能起到相应的震慑作用,保护海洋环境的效果不是很好,很多企业宁愿被罚款。违法的低成本高收入,使得一些企业置海洋环境于不顾而违法排污。同时,这种单一的处罚方式,并没有其他的责任承担方式与其配合使用,处罚力度无法保证,处罚的实际效果便会大打折扣。
(四)缺乏损失鉴定评估制度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在海洋环境污染中遭受损失的人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有举证责任即需要自己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遭受损失的大小、造成损失的原因、侵害人或者单位等。由于在我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规定设立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评估机构,因此受害者无法向海洋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寻求鉴定,这样对于遭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来说,要想举出这些证据存在很大的难度,甚至根本无法拿出有效的证据,因而也就不能对相关的损失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更加纵容了那些置海洋环境于不顾,违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
(五)缺乏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
人类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向自然索取了过量的资源和能量,超过了海洋环境的自净能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海洋资源的生态价值被忽视。海洋资源的利用者和受益者把环境损害的结果强加给社会,破坏者虽承担了一定责任和付出了一定成本,然而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不完善,使得其付出远不及回报,毫无威慑力,相反对于环境保护者的激励机制也十分微弱;这一正负两个趋势极端,使得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每况愈下。
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是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手段来调整环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通过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来保护生态环境的创新制度。虽然我国已经出台《生态补偿条例》,但由于出现较晚且仓促,仍未建立高效的法律政策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完善
我国目前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境,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十分必要。
1、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
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补偿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是补偿权利的享有者和补偿义务的承担者,同时也包括补偿的具体实施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学者对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各不相同。有学者主张将其分为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和"生态补偿的受益主体"两大类,其中"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进一步划分为"给付主体"和"接受主体"。 有学者主张将其分为"补偿主体"、"受偿主体"和"实施主体"三大类。 实际上,生态补偿法律关系发生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生态功能建设与保护的过程中,其主体的分类比较复杂。
2、确定海洋生态补偿范围
鉴于海洋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化,补偿范围也应广泛,海洋生态补偿的范围必须囊括基于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和社会公平理念指导下,对因海洋生态资源的使用、保护、修复、节制使用、有效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充分维护或相关研究、教育、宣传等所发生的,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应该给予的补偿或者鼓励奖励行为和活动。
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的维护、建设、修复等各种行为的实际费用支出。(2)因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丧失发展机会的居民生活水平降低部分和政府财政收入相应减少的部分。(3)一方与另一方进行合法约定,一方合理使用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而另一方受到的相关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可任意扩大。(4)不存在双方约定,但一方发生合法使用生态环境资源的事实行为,而使相对方受到的损失。(5)为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环境平衡做出的宣传、教育、科研等经费投入。(6)企业或组织因使用绿色节能产品、技术,发展低碳经济等而应给予的政策优惠、扶持、鼓励和奖励。(7)一定程度上,合法享用海洋生态环境和使用海洋资源应当缴纳的合理费用支出。
3、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形式
海洋生态补偿形式是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对受偿主体的具体补偿方式。确定生态补偿形式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补偿权利主体利益的现实性需求;二是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性要求;三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四是海洋管理的可行性要求;五是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要求。结合这几个因素,我国目前应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补偿方式:
(1)资金补偿――这是国家第二次收入分配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海洋生态补偿最主要和直接补偿方式,也是最容易接受和需要的补偿方式。比如发放补偿金和补贴,减免税收或退税,财政转移支付、赠款、设立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的专项资金和发行国债、借助国内外基金等。
(2)实物补偿――主要是给予诸如土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相关类的补偿,目的是改善补偿对象的生活条件,增强生产能力。
(3)智力补偿――这是体现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向补偿对象提供智力服务,免费的市场信息咨询和无偿传授相关的技术等,对受偿地区或群体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政策补偿――这主要起着保障的作用,由政府通过制定给予各项优先权和优惠待遇的政策,使得受偿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和发展机会。如政府加大对海洋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新型产业(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投入力度。受偿者可以抓住机遇,善用优惠政策,调整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
(5)生境补偿――这是特别针对海洋环境而言的,是指根据海域的生境开发价值和功能进行补偿,主要表现为生境项目补偿,修复改善措施补偿、增值优化资源补偿等。
从以上各种类别的补偿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最直接,效率最快;智力补偿和生境补偿最具可持续性,即所谓“授人以渔”政策补偿最具建设性,充分引导海洋经济的良性发展。所以,要结合各个海洋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最合适的补偿方式。
三、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运行机制完善
除了理论上补偿内容的完整确立,如何在实践中使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顺利有效地运行,也是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方面。
1、 立法保障机制
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内容涉及广泛,属于综合性立法规范。虽然目前《生态补偿条例》草案已经出台,但由于条件不成熟,使得并未使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获得相应的基本法地位,因此有必要制定《海洋生态补偿法》,弥补《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不足,并且使得各级沿海地区根据《海洋生态补偿法》制定相应的海域生态补偿条例,如《东海海域生态补偿条例》。另外,还需说明的是,在制定《海洋生态补偿法》之前,必须把海洋资源的所有权在《宪法》中明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对毗邻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但我国《宪法》第九条中并未对海洋资源所有权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这样会造成实践上权属和开发使用关系不明晰的问题,从而体现不了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严谨性。
2、基于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下的海洋管理机制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是基于维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生态价值而提出,要达到此目的,其运行机制可以包括三个部分,分别如下:
(1)激励机制――在充分分析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能涉及的影响范围的指导下,明确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利益分配协调补偿主体的关系,采取物质与精神结合的激励手段,最大限度地把所有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实现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另外对重要且稀缺的海洋资源采取有偿使用,把治理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海洋资源保护的费用纳入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税收、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相协调等。
(2)协调机制――主要是指利益协调方面。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不同行政区域的平行地方政府、企业、个人、非政府组织等多类别利益相关者,他们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并且存在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通过良好的协调机制来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当然,基于我国国情,应当在合理的情况下,私人利益让步于公共利益。
(3)约束机制――协调利益仅仅靠自身的自觉性还不够,还必须有强制性的约束机制,主要是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法律约束主要是规定各个政府部门、个人、企业、组织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道德约束主要是指每个人都需要转变"环境无价、资源无偿"的观念,树立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思想,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3、资金来源保障机制
海洋生态补偿中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这也是见效较快的方式。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会给政府带来负担,从而使得资金来源没有保障,不能充分满足补偿主体的要求和应有权益。寻求资金来源的多种渠道是必然趋势,根据资金运行机制不同,可以分为公权型资金来源机制和自力型资金来源机制。
(1)公权型资金来源机制――是指通过国家立法,主要以国家行政管理权为依托,发挥财政税收的作用,以经济手段实现不同范围主体间的生态利益平衡。种类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生态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法律制度、押金法律制度 、生态补偿基金法律制度 和生态移民法律制度 。
(2)自力型资金来源机制――是指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本身发挥其激励作用,促使海洋生态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生态资本的保值增值,不断激发人们投身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市场途径,可以将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要素转化为经济性资本,使生产者在盈利过程中考虑环境与自然资源要素即将生态性资本与经济性资本进行有效融合。 该资金来源机制种类包括一对一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配额交易制度、生态标记制度。
4、监督保障机制
任何法律制度的运行都离不开监督,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也不例外。建立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可以使海洋生态补偿有效、持续、健康地运行,保证补偿资金真实、安全投入,以防发生"寻租"现象、腐败或一些变相改变资金用途从而导致违背海洋生态补偿的初衷。海洋生态监督保障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立:
(1)法律监督机制――由国家或各级政府制定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并由政府强制力做保障强制实施,调整海洋生态补偿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海洋资源的合法合理使用,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环境的良好。
(2)社会监督机制――发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分为行业协会组织监督、自发的公众舆论监督,网络媒体监督等;还可拓展更多的社会监督形式,畅通和创新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如开通专门的微博平台,聘请专家进行问题咨询,还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社会人士和新闻报道等具体形式进行监督。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升级,社会监督的形式更加多样,而且越来越成为主要的监督方式。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海洋生态补偿监督,不仅有利于更深层次地了解海洋特性及其生态价值,而且有利于政府更为科学民主地制定相关政策,采取合理措施,协调各方利益,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如何在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环境之间构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关系,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因其既有利于改善因海洋经济发展而引起的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又有利于减缓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对海洋经济良性发展的冲击,遂成为破解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破坏矛盾问题的有效手段。规范化、法制化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必将有力的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J].现代法学,2005(3).
史玉成.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安排[J].法学家,2008(4).
洪尚群,吴晓青,段昌群,叶文虎.补偿途径和方式多样化是生态补偿基础和保障.环境与科学技术,2001(24):40.
生态税是国家为了筹集资金保护环境与资源,调节经济主体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行为,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课征的一系列税收的总称。生态税是一项专项税收,所谓国家财政收入,只能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押金法律制度是指先由申请使用资源的申请人预先缴纳一定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的保证金,然后才可以获得相关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许可证。保证金的多少根据资源的具体情况来定,该制度盛行于西方的环境保护领域,我国目前没有具体规定,但有借鉴意义。
学界普通认为生态补偿基金法律制度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主要途径,是一个总概括性的概念,具有资金来源稳定、可操作性强的优点,并且可以集结社会力量投入生态补偿,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在一些生态十分脆弱和敏感的贫困地区,人口是导致生态退化的主要原因,无法通过资金投入来改善生态环境,于是可以通过在资源较丰富、风俗相近、生态环境有潜力的地方开发建设一些工业项目和生态经济区,吸引地区以外的人才来就业,并迁来定居,从而缓解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压力。
【关键词】海洋文化;生态伦理;可持续发展;北部湾
【作者简介】官秀成,广西钦州学院社科部主任、副教授,广西中国一东盟文化研究会理事;马友乐,钦州学院社科部讲师。硕士。广西 钦州 535000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5-0074-05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模式,它强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不损害后代利益的前提下追求持久发展。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被确定为国家级开放开发区,广西沿海地区开放开发如火如荼,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享誉我国最后一片“洁海”的北部湾却面临被污染、被破坏的生态危机,致使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因此,我们在开放开发过程中,应对广西海洋自然生态进行伦理关怀,重视海洋自然生态对开放开发的支撑价值,尊重海洋生态环境的存在价值,促进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生态伦理的内涵及其基本原则
(一)生态伦理的内涵
生态伦理是指人类在与自然交互中所形成的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自西方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日益进步,人类在自然面前显得日益强大。然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却越来越紧张,人类面临诸多自然生态问题,这些问题日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于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都有了完全的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每一个成果又取消了。”进入21世纪,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日益突出,人类必须思考如何更加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这必将涉及到生态伦理问题,而生态伦理必须解决三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合理界定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二是人类如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问题,促使人与自然实现良性互动;三是当代人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如何公平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问题。
(二)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
1.感恩自然
人类每天都在享受着大自然的恩惠,沐浴着阳光,呼吸着空气,吸收着水分。但人类往往只知道贪图享受和无度索取,却不懂得如何去回报、珍爱大自然:树木过度砍伐,土地沙漠化日益扩大,污水随意排放,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原本丰富的自然资源正在日益枯竭,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长期以来,人类在观念上与实践上,总是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看作是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这样一来,人类就任意妄为,就理所当然地向大自然无度索取,致使大自然伤痕累累,人与自然关系日益紧张。其实,我们作为大自然的受益者,就应心存感激,知恩图报,带着感恩的心去善待大自然。同时也给我们自已留下一方净土与生存发展的依靠。
2.适度消费
在西方消费主义影响下,人们逐渐形成毫无节制地消耗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把消费满足看作是人生最高目标与最大幸福的消费观。在这种消费观支配下,消费的目的往往不是为了满足实际需要。而是为了满足追求不断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不顾个人、社会或国家的经济状况。消费主义给自然资源带来严重压力。为此,我们应该对这种消费观和消费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倡导并践行适度消费,对人类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以及自然资源有限性有着深刻认识,在消费活动中积极合理关照自然。适度消费原则所追求的目标是人类需求与自然状况,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消费数量增长与消费质量提高相互协调,力求改变消费过度和消费不足矛盾状态。促使人与自然均能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
3.公平公正
当代人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如何公平公正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问题是生态伦理必须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代人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在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自身利益、谋求生存与发展方面应该实现权利均等、权利公平。这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公平原则既倡导消除在当代人之间出现消费过度与消费不足的矛盾,又倡导每一代人应该为后代人保存自然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避免限制、阻碍后代人的生存与发展,促使人类能可持续生存、发展,自然生态能良性健康运行。
4.集约发展
除了少数发达国家。大多数国家依然践行粗放型发展模式,资源利用效率较低,资源、能源消耗量较大。这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浪费、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导致自然资源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给人类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挑战。为此,我们应践行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提高生产要素质量与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推行绿色生产与低碳经济。从而不断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广西海洋文化的内涵及其基本特征
(一)广西海洋文化的内涵
“海洋文化,就是和海洋有关的文化;就是缘于海洋而生成的文化。也即人类对海洋本身的认识、利用和因有海洋而创造出来的精神的、行为的、社会的和物质的文明生活内涵。海洋文化的本质,就是人类与海洋的互动关系及其产物。”海洋文化包罗万象,由海洋而生成的文化都属于海洋文化,如海洋经济、海洋旅游、海洋民俗、海洋信仰等都属于海洋文化的范畴。海洋文化是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广西海洋文化就是缘于广西领域海洋而生成的文化,从广义上说,一般包括广西海洋精神文化、海洋物质文化、海洋制度文化、海洋行为文化四个方面。从狭义上说,特指广西海洋精神文化。本文中的“广西海洋文化”是指广义上的广西海洋文化。广西海洋文化与我国其他地区海洋文化相比,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二)广西海洋文化的基本特征
1.国际性
广西海洋文化主要缘于北部湾,而广西北部湾地区于2008年1月,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级开放开发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对于国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要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地区。近年来,广西沿海地区不断加快与东盟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与东盟合作开发油气资源、旅游业、农业等,因此,广西海洋文化具有较鲜明的国际性。
2.风险性
广西沿海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适宜、光热充足、雨量充沛、海洋资源丰富。是我国沿海地区规划布局新的现代化港口群、产业群、城市群的重要区域。北部湾是我国优良的渔场之一,盛产鲷鱼、金线鱼、沙丁鱼、竹英鱼、蓝圆鲹、金枪鱼、比目鱼、鲳鱼、鲭鱼等50余种有经济价值的鱼类。及虾、蟹、贝类等。广西北部湾沿岸浅海和滩涂广阔,是发展海水养殖的优良场所,这里有驰名中外的合浦珍珠(又称南珠)。沿岸河口地区有珍贵的红树林。南流江、红河等淡水河流注入北部湾。这些有利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北部湾沿海地区开放开发提供了优良的环境支撑。但是,随着开放开发推进,享有我国最后一片“洁海”之美誉的北部湾,由于不合理的填海造田、人为破坏红树林、无序的水产养殖,近岸海域污染呈逐年加剧的态势,导致广西领域海洋生态环境面临被破坏、被污染的威胁与风险。
3.民族性
壮、苗、侗、瑶、京族等少数民族聚居于广西沿海地区,因此广西海洋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风味,如缘于海洋的传统建筑、服饰饮食、节庆活动、民间工艺、歌舞艺术、滨海旅游等。这些体现了真实的少数民族海洋文化生态。在开发利用海洋自然资源之时,我们应正确引导广西沿海少数民族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兼顾地方政府、开发公司和当地人民的利益,使海洋文化与海洋生态环境实现良性互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辐射性
广西海洋文化具有较强的辐射性和影响力。广西沿海地区处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中越“两廊一圈”、泛珠三角经济区、西南六省(区、市)协作区域合作交汇点,东连珠三角,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区位优越,战略地位突出,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三、生态伦理视角下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工具理性强化
工具理性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运用手段、途径的合理性、有效性的追求。自从西方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们日益强调科学技术的发展,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出现了人们不断强化工具理性,弱化价值理性的趋势。人们开始过度强调个体价值,弱化社会价值,出现了贫富两级分化;追寻消费主义,进行掠夺式开发经营,出现生态环境恶化;淡化诚信理念,欺诈、投机行为叠出;过度追求个人或团体利益,出现行为;过度强调升学率、科技的传承,出现学生的精神失落、创新能力下降。在工具理性强化的背景下,广西沿海地区在开放开发中同样存在强化工具理性,弱化价值理性的倾向与趋势:一些人追赶消费主义浪潮,强调物质消费,淡化精神追求,出现精神荒漠化,漠视保护自然生态的担当;一些单位与个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和实现自身目标,弱化社会责任承担,淡化或推卸保护自然生态责任;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和官员强调以GDP为核心的经济增长。出现生态意识与生态实践相脱节现象,甚至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徇私枉法,为危害自然生态者打开方便之门。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们过分强化工具理性,弱化价值理性,是影响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最主要的思想因素。
(二)消费主义蔓延
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与精神需要,进行有选择性、创造性的活动。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而流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主义已传入我国,并深刻影响我国民众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现在也正在广西沿海地区日益蔓延。“消费主义是一种毫无节制地消耗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并把消费作为人生最高目的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它把物质消费看得高于一切,并在相互的消费攀比中追逐着一种无限的物质欲求。物质消费成了人们享受人生的唯一方式。”消费主义主张大生产、大消费、大丢弃,追求体面的消费,渴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与消遣。因此,今天的生产已经不仅仅是消费品的生产。而同时也是消费欲望的生产。消费主义给经济发展注入无限动力,却忽视了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其结果必然使人类社会陷入深深的生存与发展的资源与环境困境之中。这种消费方式的不断蔓延,给广西沿海自然生态带来极大压力,深刻影响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
(三)突击开发推行
北部湾是我国海岸线上至今仍保留大面积清洁海水的海湾。是一个拥有丰富生物资源的海洋地区。北部湾是我国著名的渔场,鱼类众多,有许多科学、药用价值很高的海洋生物,沿海有大片的原生态红树林,有“中国第一滩”的北海银滩等。但是广西沿海地区的大开放、大开发。给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挑战。广西沿海地区工矿企业和海上交通所产生大量污染物不断排入北部湾,同时,在广西沿海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人口增长较快,自然资源消耗加快,城市排污量也随之剧增,一些污水未经处理就近排入河流、海湾。而北部湾大部分区域是20米至50米的浅海,海流较弱,海洋“自净”能力较差,如果我们不能有效控制排污数量,这片洁净的海湾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垃圾桶”。由此可见,这种突击式开发给北部湾自然生态带来严重威胁与压力,直接影响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
(四)知行不一呈现
在广西沿海突击式的开放开发过程中,人们的生态意识与生态实践出现脱节现象。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在开放开发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相关开放开发规划、制度中都考虑到对海洋自然生态的关注。但在实际行动中却出现知行不一的现象。例如北部湾新闻网2010年6月10日报道,根据北海市海域海洋环境的监测结果显示:北海市“8个人海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污现象,超标率达72.7%,主要超标污染物(或指标)为COD(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及粪大肠菌群等。污水排放人海对排污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陆源污染物排海量的持续增加将导致该市近岸海域受到的污染逐步增大。由于部分排污口设置在养殖区和风景旅游区邻近海域,排污口大量向邻近海域排放污染物,造成该海域的环境质量退化、适于养殖的水域面积急剧缩减,养殖生物体内粪大肠菌群及镉、石油类等污染物含量较高,甚至造成部分超标,海产品的食用安全风险增加;由于多数陆源排污口的长期超标排放,导致部分生态区域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环境恶化的趋势加剧,已对该市的珊瑚礁、海草床及红树林系统构成了威胁。”这说明广西近海域部分自然环境已经被污染被破坏。由于广西沿海地区仍处于经济不发达阶段,环保机制不够健全,环保行为不够规范,环保监管不够得力,从而致使人们的环保意识与环保实践出现不一致现象,以致严重影响了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
四、以生态伦理为导向,促进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探索
(一)强化价值理性
“价值理性是人类对价值和价值追求的一种自觉意识,它主要指向‘应然’状态的价值关系。从内容取向上看。价值理性致力于为行为主体提供一套行动的理念、原则、信仰、目标、理想、目的等应然设定,是主体活动的价值主旨和价值基础。工具理性主要指向‘实然’状态的现存事实。工具理性着重考虑的则是手段对达到特定目的的可能性和实效性。从内容取向上来说。工具理性把手段的有效性置于首位,它追求工具的效率和各种行动方案的正确性,致力于提供一套达致目的的技术、工具、手段、程序、制度和机制。”由此可见,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是相互关联的、不可割裂的关系。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实现的物质基础,没有工县理性的价值理性是空谈的理性,如空想社会主义;价值理性是工具理性的精神导向。没有价值理性的工具理性是危险的理性,如科学技术的滥用。在广西沿海地区开放开发过程中应强化价值理性,促使人们在追求合理而适度的工具理性基础上,对海洋自然生态进行终极关怀和意义追求。因此,在教育、新闻媒体宣传、文学艺术作品传播中应该强化价值理性宣传,促使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和谐统一,从而更好地促进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
(二)倡导适度消费
消费主义蔓延,加剧了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在广西沿海快速开放开发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促进广西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大力倡导、践行适度消费。适度消费是指基于自然生态、国情国力、个人状况的一种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人类的消费活动应考虑自然界承载能力,考虑自然生态生成与更新能力。我们要在实践中真正践行适度消费,必须合理地界定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其实并不是自然的征服者与统治者,自然也不是人类的奴仆;人类仅仅是大自然中的一员,大自然中其他物种都具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支撑。适度消费要求人类的消费活动对自然产生最小的干扰。最大可能地维持自然“原生态”面目。因此。适度消费既能满足人类的必要消费需要。同时又能维持自然生态的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所以,应对该地区公民加强适度消费观教育,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规范人们的消费行为,积极引导人们践行适度消费,减轻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
(三)坚持渐进开发
在广西沿海,随处可见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广西沿海钦州港、北海港、防城港等港口是以“北部湾速度”,通过“填海造田”建造而成的,快速海洋开发给尚属一片“洁海”的北部湾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部分海域生物资源衰退,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生态功能有所减弱。突击式开发往往是“破”字当头、短时间内打破原有格局和面貌。力求高速,却很难兼顾质量,这样会给生态环境带来过大压力。而渐进式开发往往“立”字当头、先立后破,在开发过程中强调先规划、论证,后践行,“摸着石头过河”。同时在开发过程中。又不断纠正不足、偏差与失误。只有践行渐进式开发方式。才能防止广西海洋生态环境在较短时间内遭到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使开放开发速度与海洋自然生态自我更新能力相适应。
(四)加快法治建设
广西沿海地区发展速度较快,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环境容量较小,人口数量剧增,导致排污总量与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及时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出现,北部湾生态环境安全面临巨大挑战。为此,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纳入法治轨道。第一。完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第二,加大执法力度。有了法律法规,如果不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那么法律法规就形同虚设,因此,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执法,树立法律的威严。对于生态环境违法主体,不管涉及到什么样的人或什么样的单位。坚决给予打击、追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三,完善环境监测制度。为了更好地了解生态环境发展动态,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依据,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设立专门检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统一检测标准。第四,完善监督制度。应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构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公民个人监督的作用,并使这些监督方式形成强大的合力,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以正常运行。
[关键词]水产品;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1-0022-03
[作者简介]陈珊珊(1994-),女,满族,辽宁康平人,本科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赵红娟(1978-),女,汉族,辽宁法库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区域经济。
[基金项目]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项目编号:2016lslktzijjx-24)。一、大连市水产品出口贸易现状
(一)出口贸易规模
2007―2014年大连市水产品的出口额除在2009年与2012年有所下降外,总体呈上升趋势。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连市水产品的出口额同比下降2.2%。2012年,受人民币升值及国际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大连市水产品的出口额同比下降2.3%。从2015年开始,大连市水产品市场出现疲软状态。2015年,大连水产品出口额20.5亿美元,出口量53.3万吨,同比分别下降为4.1%和6%;2016年1―6月,大连水产品出口额9.2亿美元,同比增长0.49%,出口量25.6万吨, 同比下降0.17%。
(二)出口水产品种类
大连市沿海区域海洋生物种类繁多,鱼类有280余种,海洋无脊椎动物约400余种,盛产鱼、蟹、虾、藻、贝等水产品。冻鱼、冻鱼片为最主要的出口商品,2015年,大连关区出口鲇恪⒍秤闫41万吨,同比下降8.3%,占大连同期水产品出口总量的58.6%。出口主要鱼类有河豚、鲈鱼等,出口主要藻类为裙带菜,出口主要贝类为虾夷扇贝,同时还出口干、熏、腌渍鱼类等加工制品。
(三)出口主要市场
大连市水产品销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日本、韩国、欧盟和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根据大连海关统计,2015年大连对日本出口水产品12.5万吨,对韩国出口11.8万吨,对欧盟、美国合计出口23.6万吨。对上述四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量占大连市水产品出口总量的685%。此外,对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水产品出口额均呈增长态势。
二、大连市水产品出口优势分析
(一)产业基础雄厚,出口贸易水平较高
大连市水产品行业历史悠久,水海产品是大连人餐桌上不可缺少的食物,而水海产品的销售与出口更是大连人赖以生存的手段之一。大连市水产品的出口量居于全国领先地位,是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城市之一,可以说大连的水产品出口已有相当规模,同时在出口贸易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二)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大连市地处辽东半岛最南端,是我国主要的沿海城市之一。其气候温和生态环境优越,水产品资源尤为丰富,是我国东北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最大的港口城市。同时,由于其靠近日、韩,水上交通发达,为大连市水产品出口日、韩市场提供了便利。
(三)人才储备丰富
大连市高校众多,拥有22所普通高校以及多所国家重点大学,比较著名的有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其人才素质和人才储备量水平较高。对于水产品出口来说,水产专业人才、国际贸易人才以及语言方面的人才不可或缺。大连市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多结合大连经济发展现状,所输出的人才能够满足大连相关产业的实际需求。
(四)出口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大连市水产品进出口企业近500余家,主要集中在庄河市、普兰店市、中山区、金州、长海县等地,且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大连市民营企业水产品出口量呈逆势小幅增长,出口水海产品45.2万吨,同比增长9%,占同期大连水海产品出口总量的64.6%。
三、大连市水产品出口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出口市场集中度过高,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
一是市场结构不合理。虽然大连水产品的出口市场众多,但过于集中在日本、韩国、欧盟和美国,尤其是日、韩地区。市场集中度过高,会使大连市水产品的出口容易受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和限制,不利于大连市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目前,大连市水产品出口以初加工产品为主,且初加工产品技术水平较低,市场竞争激烈,不能树立优质的产品形象。
(二)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过度捕捞、药物的过度使用以及近海环境污染和工厂有害物质的排放,导致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同时造成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而导致水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2014年,大连市普兰店市渔民为了提升海参幼苗的成活率,大量使用抗生素等药物,不仅使水产品具有药物残留,更是导致近海生物几近灭绝。而海洋生态环境的平衡是水产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没有资源就无从谈起发展。近年来,出口水产品由于质量安全不达标而被退回事件频发,主要根源就在与过度捕捞等不合理利用海洋资源行为造成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
(三)产业发展缺乏创新意识,国际竞争力较弱
在水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大连水产品出口品种多为初级产品,出口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缺乏核心技术、机械设备较为老旧且创新意识薄弱,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近年来,东南亚一些国家也在大力发展本国的水产品出口贸易,这些国家在出口市场、产品特点等方面与大连几近相同,加剧了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大连市劳动力成本、生产原料成本也呈上涨趋势,提高了大连市水产品的出口价格,降低了国际竞争力。
(四)品牌意识薄弱
在国际市场上打响自己的品牌知名度,是一个企业能够立足于国际市场的优势之一。然而多数大连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只关注产品质量,而忽视了品牌打造,品牌意识薄弱,在品牌宣传方面投入也较少。
(五)技术性贸易壁垒制约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进口国为了维护本国相关产业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近年来,大连市主要的出口市场日、韩等国相继提高了进口水产品标准,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这对大连水产品出口造成了不小影响,由于技术性壁垒的限制,企业不得不加大在水产养殖、人才培训、机械设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使得大连水产品出口成本增加,难度加大。由于大连出口水产品的技术水平较低,受限制的程度也就更高。
四、大连市水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一)优化出口市场和出口产品结构
一是要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在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国际市场,降低由于出口市场过度集中所带来的风险。二是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改善出口产品层次较低现状,丰富出口水产品的种类。提升加工技术,使水产品更具经济价值,为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
(二)注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优质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控制过度捕捞与污染防治是解决海洋生态污染的主要手段。政府应出台相关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完善相关法律,以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机构加强监督与管理,严格控制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加大惩处力度。
(三)提升创新意识,提高国际竞争力
科技创新是企业具有生机与活力的源泉,研发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才能使企业更具国际竞争力。运用可持续发展的创造理念生产出新型水产品,是水产业能够持续繁荣发展的方式之一。而专业人才的素质更是创新意识、创新想法的源泉,应提高水产品生产商的个人素质与创新意识。
(四)加强品牌意识,推进品牌创建
进口商更愿意选择具有品牌知名度的合作伙伴,所以大连市水产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势在必行。可以通过积极参加国际展会等方式,加大在国际市场的曝光率,让更多进口商了解自己。加大品牌的宣传力度,而广告宣传也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提升品牌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是推进品牌创建的重要手段,因为产品的质量安全涉及企业在行业中的美誉度,而美誉度则是品牌创建中不容忽视的一点。
(五)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面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大连市水产品出口企业首先应该秉持积极的态度。加强质量监控,完善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使其与国际接轨。而大连企业自身也要提升技术水平,使出口产品避免技术水平的限制。同时要充分了解进口国家的相关标准,有针对性的突破技术贸易壁垒。全面推进水产业的环保进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大连水产品出口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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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功能层面。国土空间开发,要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陆海、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推进国土整治,控制开发强度,优化空间结构,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区域层面。要树立协调发展理念,推进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对区域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具有综合性、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作用,应以重点开发促面上保护,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在发展,实施点轴集聚式开发,辐射带动区域发展;扶持落后地区加快发展、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区域差距;推进交通通讯、供水供气、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城乡层面。要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优化发展和重点培育城市群,加快特色小镇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增强城镇吸纳人口能力,解决三个“约一个亿”人口问题;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以城带乡,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协调发展。
四是产业层面。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基础产业发展;推进各类园区的集中、集聚和集约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
五是陆海层面。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沿海地区人口集聚和经济规模要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保护海岸线资源,做到分段明确、相对集中、互不影响。港口建设和涉海工业发展要集约利用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以保护海洋生态为前提,以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保护河口湿地,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y,构建协同共治、良性互动的陆海开发格局。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建立并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划定“生存线”、“生态线”、“发展线”和“保障线”,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控;对涉及国家粮食、能源、生态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实行开发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安全供应和永续利用;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开发补偿制度,严格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
中图分类号:X1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03502
1 引言
位于海岸带的潮间带湿地属于海陆间缓冲带,为相当重要的湿地,其在海岸带生物多样化保护上有着相当重要的,无法替代的作用。红树林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发展对保障沿海地区的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研究调查,广东、海南等地区的红树林群落结构遭到巨大的威胁和破坏[1]。早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沿海城市都意识到红树林的价值,为挽救被破坏的红树林生态系统,我国先后建立了6个国家级和12个省县级红树林保护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有计划恢复和扩大红树林的面积,收效显著。笔者重点就红树林对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保护、恢复与发展的建议。
2 红树林对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海与海岸湿地发育于陆地和海洋间,为海洋与陆地彼此作用最强的地区,近海和海岸湿地生物多样化相当丰富,生产力高,而红树林沼泽分布于潮间带,湿地生态系统中红树林、潮汐沼泽和海草床可以通过植物体叶片的光合作用、根系对沉积物和天然碎屑的吸收存储大量的碳。并且,沿海湿地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吸收的大气二氧化碳(CO2),除临时储存在叶子中外,其余碳将在木质和土壤中存储更长时间。潮汐使土壤处于湿润或淹没状态,抑制了微生物作用,减缓了有机碳的分解速率,使其在土壤中长期保持相对稳定,在降解污染、改善气候等作用[2,3]。
2.1 可为众多海洋生物提供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
红树林湿地为海洋生物如底栖动物、鱼类、水鸟等的理想生活居所,红树林生产力高,林业凋落物为海洋近海湿地内生活的底栖生物、鸟类与鱼类等提供了丰富饵料,因而红树林垢浮游生物与底栖生物种类相当丰富,林下也为虾、鱼、贝、蟹类主要的栖息、繁衍的理想场所,实现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间接性地达到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之效果。
2.2 可降解有机物质与污染物,实现水源净化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海洋近海湿地水环境也遭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而红树林也被称作“地球之肾”在水源净化、生态保护中的作用相当大。红树植物抗污染机制较复杂,而其中较重要的一面即体内含有大量丹宁,让红树林在污染相对严重的环境里仍可生存。在红树吸收了重金属离子后,树体富含的丹宁分子可与其产生化学反应,促其失去毒性。红树林生态系统为红树林-细菌-藻类-浮游动物-鱼类等一系列生物群落共同组成的厌氧-需氧的多级净化系统,在这个净化系统里,红树林可借助吸附沉降、植物吸收等作用降解并转化污染物来达到改善水体质量的目的。同时,红树林还能清除掉污染里的大量氮与磷,当有害藻类进入红树林湿地后则无法适应该处环境,减少水产养殖损失,实现了水源净化[4]。此外,红树林复杂庞大的根系可吸收并降解水环境里的营养污染物质,将其储于体内建造自身,预防海水富营养化与赤潮发生,在海洋近海湿地水产养殖业的保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我的桂山岛、淇澳岛、担杆岛等易发生赤潮的地区更应种植大量红树林。
2.3 美化海岸环境,避免海岸侵蚀
红树植物生长环境较特殊,树形奇特美丽,有漂亮的花与胎生胚轴,各种各样的指状根、支柱根、膝状根等,能发挥其它植物没有的绿化美化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环境的功能,避免海洋近海湿地径流所带泥沙流失,实现促淤造陆,还可缓解海浪对海洋近海湿地的侵蚀。
2.4 可作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促进生物科学研究的进步
作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红树林对于物种的起源与进化的相关研究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据悉,通过有关药物学家、生活学家、化学家的系列研究、分离以及实验,已经从红树林得到一系列的红菌、真菌等微生物的代谢产物,这些代谢产物有着极其重要的药用价值。由此可见,作为人类重要的生物基因库,相信伴随生物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以及对红树林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入,红树林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凸显出来。
3 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与发展
3.1 将生态恢复理论运用到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中来 生态恢复注重的是以恢复地点的实际情况以及目标多样性原则来进行适应性恢复,并将恢复和保护进行结合,并最终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就有学者针对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展开了相应研究,多在理论上从苗木培育、造林方法、红树林宜林地的选择等方面展开,并在最后指出应该大力开展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以及恢复。首先,必须要对群落内外环境进行重点改造。例如虎门红树林如今已经被隔离成为了孤立的斑块,这样不仅仅是限制了其发展,甚至有被持续侵占的可能,所以就必须要注重对红树林周围环境的有效改造,要根据需要以及自然条件来进行合土地的合理利用。其次,利用乡土植物改造。在2003年,就有相关报道指出无瓣海桑等外来物种会从危害本地种生存、侵占红树林的生存空间、排挤本地种等方面对红树林产生危害。最后,对其生态环境的整体改良。以虎门红树林为例,其半红树植物较少,就充分表明了其生态序列的间断性。一个连续的群落系列毕竟具有更强大的生态功能,这样对于红树林的生存具有更大的意义。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要想获得良好发展,同样依赖于海洋近海湿地环境的整体改良[5]。比如海岸的绿化、海水、污染源的整治等等。
3.2 多途径开展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利用
首先,红树林作为一类特殊的资源可以作为生态旅游的内容加以合理利用,红树植物的胎生繁殖、支柱根、板状根、气生根和带状分布等是良好的科普教育的题材,若能进行广泛的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红树林,保护红树林。其次,充分发挥当地居民的力量。政府应当对当地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向他们普及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是他们充分意识到这项工作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自发地参与到红树林海洋近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工作中来。最后,还可以设置红树林巡查员,防止破坏红树林,监控有无病虫害的发生,入侵植物的发现,并对红树林的恢复情况做详细的记录,以便于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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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洋生态 生态建设 浙江
一、浙江海洋生态环境分析
浙江拥有海域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和海岛岸线长达6500公里,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20.3%;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3061个,占全国岛屿总数的40%。根据国家海洋局的《2007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浙江的海洋生态环境概括描述如下:
(一)海水环境质量
浙江近岸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6890平方公里,比2006年增加3460平方公里。其中,严重污染海域面积较2006年增加3850平方公里。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杭州湾、舟山群岛、象山港和乐清湾海域。
(二)沉积物质量
浙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综合潜在生态风险低。温州近岸海域沉积物受到铜、多氯联苯和滴滴涕的污染。
(三)近岸海洋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状况
2007年,我国继续在近岸海域实施了贻贝监测计划,监测的贝类主要有菲律宾蛤仔、文蛤、四角蛤蜊、紫贻贝、翡翠贻贝、毛蚶、缢蛏和僧帽牡蛎等。杭州湾和宁波近岸、三门湾和温州近岸两个观测点1997-2007年的数据显示。从近岸海域贝类体内的残留水平来看。杭州湾和宁波近岸的石油、总汞、六六六、多氯联苯显著下降,滴滴涕呈下降趋势,镉、铅呈升高趋势:三门湾和温州近岸的石油、总汞、铅、砷、滴滴涕、多氯联苯呈下降趋势,而镉升高、六六六显著升高。
(四)海洋大气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沉降通量
长江口海域的观测显示:大气气溶胶中总悬浮颗粒物含量及其沉降通量基本保持不变,铜、铅、镉的含量及其沉降通量均呈上升趋势。
(五)近岸生态系统健康状况
国家海洋局对18个生态监控区进行了生态监测,主要包括海湾、河口、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生物群落结构、产卵场功能以及开发活动等。杭州湾5000平方公里和乐清湾464平方公里的监测显示,4年中基本情况稳定。杭州湾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乐清湾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
(六)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浙江沿海嵊泗、岱山、象山、洞头的海水增养殖区都较适合海产业养殖。
温州南麂大沙岙和舟山朱家尖海水浴场水质均为优,健康指数分别为95和96。
嵊泗列岛名胜区度假区水质优良,年平均水质指数为3.5。水体无机氮含量超海水水质二类标准。海面状况优良。度假区综合环境质量优良,年平均休闲(观光)活动指数为4.3,很适宜开展各类休闲(观光)活动,尤以开展海滨观光和沙滩娱乐活动为佳。
(七)入海排污口和邻近海域环境质量情况
广西、江苏和浙江三省(自治区)超标排放的人海排污口数量占各自实施监测的人海排污口数量的比例居全国前三位。其中浙江监测的排污口数量为31个,超标的排污口为30个。
二、浙江海洋环境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
(一)排污超标,海域水质污染严重
2008年沿海中度和严重污染面积仍占近海海域面积的50%左右,海洋功能区主导功能水质达标率仅为27%:所监测的29个人海排污口中,89%存在超标排放问题,近岸海域仍为全国海洋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海水富营养化导致海洋赤潮频繁发生。杭州湾、乐清湾水体呈严重富营养化状态。氮磷比严重失衡,全部水域无机氮含量及部分水域活性磷酸盐含量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余姚黄家埠、浙江展茅镇污水处理厂、象山东方印染、新光漂染、乐清磐石化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温州工业园区7个排污口的水质级别为劣四类(展茅镇为四类),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差或极差。
(二)海岸工程的负面影响
任意采沙、海岸施工、筑堤建坝等活动使脆弱的海岸受到威胁和破坏。浙江海岸泥沙数量减少、水体交换能力减弱,导致海岸侵蚀和生物栖息地面积减少。浙江经济发达,海岸工程众多(单是2008年,省海洋与渔业局就批准了98项各类海岸工程项目),海岸施工频繁,需要进一步严格审批和环境动态跟踪。
三、浙江海洋生态建设的要素机制分析
(一)浙江海洋生态建设机制分析
海洋本身的特性要求海洋生态建设的系统性、全球性和动态性。具体说,就是以海洋生态系统的理念,以动态建设的方法对浙江海洋生态系统做动态监测和健康评价。以海域合作、全球合作的视野(特别是全球海洋生态系统动力学研究GLOBEC),并以此为基础做好建设性和补偿性的生态保护,通过恢复和加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使浙江海洋经济和海洋资源保护的平衡发展。实现浙江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二)海洋生态建设要素分析
第一,海洋生态系统的动态监测和健康评价。需要引入生态系统动力学(GLOBEC),进行跨学科和综合性的监测和研究,与东海毗邻省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建立区域、江海(长江、东海)、陆海联动的生态系统模型。在监测点的设置、海上自动监测能力、监测数据传输等多方面保证生态建设的实施。在生物生产力、生源要素的循环、生态过程等方面积累大量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好海域资源生态系统的健康评价,科学认定海洋资源的生态价值。
第二,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进行建设性和补偿性生态保护。补偿性生态保护方面,需要不断加强海洋渔业的生态意识,一手抓渔业经济产出,一手抓渔业资源保护。比如建设增殖保护区、控制捕捞强度、渔民转产转业、伏季休渔制度。加强渔政执法管理等等。根据《浙江省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2008年全省实施了35个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项目。2005,2008,2009年浙江省政府在象山、舟山、杭州主办了3次渔业资源增殖活动。开展大规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宣传工作,可以消除和缓解资源破坏等负面影响。更可以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在建设性的生态保护方面,有专家建议,以海洋生态工程解决海洋工程的生态问题。针对长三角地区近海的海洋工程建设强度大的特点,从单纯开发利用为主的海洋工程建设体系,转变为打造生态长江口和杭州湾生态区为出发点的,系统考虑环保、安全、可持续、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海洋生态工程体系。
如果说补偿性的生态保护可以起到抑制环境恶化,减少生境损失的作用;那么,建设性的生态保护,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优化产业结构。海洋旅游作为浙江省“做精做特旅游业”的五大品牌之一,是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在沿海及岛屿区,发展“蓝色渔业”,“垂钓及休闲观光渔业”是高效生态农业的重点产业之一。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域多,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涵盖了旅游资源国家标准中的8个主类。
浙江省现有的海洋旅游产品以观光为主,旅游要素组合单调。线路结构趋同化现象严重,尚未形成特色。
第三,恢复和加强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使海洋经济生产和资源保护的平衡。生态系统为人类的生存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为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 service)。美国生态经济学家曾将生态系统服务归纳为气体调节、气候调节等17大类。浙江是海洋大省。发展海洋经济是浙江海洋工作的中心工作。2008年,浙江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677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出1293.5亿元。只有实现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才能得到海洋经济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蓝黄战略;黄河三角洲;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黄河三角洲地处中国山东省的东北部,东临渤海,北依京津唐,与辽东半岛隔海相望。作为中国三大大河三角洲,与其他两大三角洲相比,黄河三角洲海水退潮最晚,成陆时间最短,生态环境最为脆弱。不仅如此,黄河三角洲地处渤海海域与黄河流域的交汇地区,这里是胜利油田所在地,是一个已进入成熟期的资源型地区,也是一个重要的国家级高效生态经济区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而且,不是县区又是环渤海经济圈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不言而喻。面对现实,必须牢牢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及其蓝黄战略带来的历史机遇,借助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流域崛起行将崛起的有利条件及其资源型城市建设的政策环境,不遗余力地加快黄河三角洲生态文明建设,力争把一个富裕、文明、环境优美的黄河三角洲推向新世纪。
一、不良的生态环境是制约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黄河三角洲地处大气、河流、海洋与陆地交接地带,由此形成了世界上最典型的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尤其在黄河入海口地区,一百多年来,在多种因素交互作用下,多种物质和动力系统在此交汇交融,其中,陆地、海洋、淡水、咸水以及天然和人工等多种生态系统在此交错分布,相互制约,具有大规模开发高效生态农业、培育生态型产业链、开展动植物良种繁育以及发展区域生态旅游等优越条件。但是,黄河三角洲的成陆时间相对较晚,整个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整个环境的承载能力偏低,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制约了蓝黄战略的快速推进。
第一,淡水资源比较匮乏,可利用水资源较少。黄河三角洲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不足600mm,而年均蒸发量高达1962mm,全年旱涝不均,春旱夏涝严重。整个地区可利用的水资源很少,目前黄河是最主要的淡水资源。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每当春季黄河便年年断流,水量时多时少,极不稳定。近年来,华北和西北地区由于气候干旱,严重缺水,导致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各省区对黄河水的提取量逐渐增加。黄河来水的减少,对黄河三角洲的水资源供应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虽然最近几年初步实现了黄河不断流的阶段性目标,但是这种不断流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还不能满足整个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显然,水资源短缺还将长期存在,并成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
第二,土壤沙化和盐碱化现象严重。黄河三角洲基本由黄河泥沙淤积而来,在淤积造陆的过程中,在“紧沙慢淤”作用下,在黄河故道区和决口地带形成了大面积的沙化土地,总面积达19.9万hm2。由于成陆时间晚,近代以来,黄河三角洲地区由于经常受到海水的倒灌与侵蚀,土地沙化和盐碱化的比重高达50%左右。由于多种原因,三角洲地区地下淡水水位明显下降,最终导致渤海湾地区海水渐渐向内陆地区补充,在此推动下,该地区土地盐碱化问题应运而生,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第三,浅层地下水矿化度高,植被覆盖率低。高矿化度(30g/L以上)地下水是黄河三角洲地区农、林、牧、渔业发展的潜在威胁。由于土壤和水质盐碱化程度较高,林木、牧草和农作物生长成本过高,不仅对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而且对生产发展乃至整个经济开发进程都有较深的影响。与其他两大三角洲相比,黄河三角洲植被覆盖率极低,不足12%;这里自然植被以草甸为主,真正可开发利用的草地不过4.4万平方公里,仅占土地面积的5.5%。植被覆盖率的低下,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大大削弱了对技术人才和资本投资的吸引力,使生产发展和整个经济开发进程都深受影响。
第四,河口具有摆动性,风暴潮威胁较大。黄河的河口不像长江和珠江,它具有较强的摆动性。黄河的这种不稳定状态对长期建设项目确实是一种潜在的威胁,由此从根本上制约着黄河三角洲的全面开发。与之同时,输水水渠的两岸由于长期渗漏会使地下水位慢慢抬高,进而造成大面积土壤的次生盐碱化和沼泽化。黄河三角洲是一片河流冲积而成的土地,东北两面临海,海岸线长350km,与拥有基岩质海岸的河口三角洲不同,极易受潮水侵袭,是我国风暴潮灾害频发地区之一。海潮、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时有发生,且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每次风暴潮的发生都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威胁,而且还破坏了沿岸的生态环境,淹没滨海低地、加速海岸蚀退、破坏地表结构、毁坏湿地植被、加剧海水入侵,并使滨海湿地不断损失退化,生态环境日渐恶化。
第五,环境污染加剧,湿地生态退化。黄河三角洲陆地形成时间较短,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相互衔接,生态系统的演替也很不稳定,人类活动对新生湿地的影响十分明显。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环境污染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区域内19条河流中有7条河流严重污染,5条河流重度污染,5条河流中度污染,只有2条河流轻度污染。受此影响,天然草场开始退化,土地盐渍化面积扩大,近海赤潮频频发生,生物多样性降低,物种及遗传多样性受到威胁。值得注意的是,黄河入海口地区浅海泥沙的输移和海洋沉积模式的改变相互作用,大的泥沙沉积在引黄源头,最终导致入海营养物数量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了海洋鱼类和其他生物种群数量结构的平衡及其海洋渔业的发展。结果,自2000年以来,黄河口地区的渔业资源严重减产,部分海域甚至出现了食物链中断现象,由此引起了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这是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性的突出表现,进而成为制约黄河三角洲乃至蓝黄经济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加快黄河三角洲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对策
作为黄河流域的地理龙头,作为蓝黄战略及其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河三角洲要建成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特色产业基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其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为此,必须立足现实,面向未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不遗余力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黄河三角洲乃至整个蓝黄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加快沿海防潮堤建设,逐步消除风暴潮的隐患。在此,要坚持高标准建设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新建和改造加固的堤坝至少按50年一遇防潮标准设计建设,尽快形成沿岸高标准的闭合防潮体系,切实发挥其作为防潮减灾、生态改良、滩涂增殖以及交通旅游与新产业开发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同时,还要充分考虑黄河摆尾问题,搞好规划论证,留出远景备用流路。
其次,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其一,大力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在此,要重点加强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以及湿地和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工作,维护区域生物物种的多样性,恢复或增强其生态服务等综合功能。继续在全区域范围内开展小流域湿地治理试点,实施沿海防护林带工程以及林网、水网、路网于一体的“三网”绿化工程。其二,继续搞好湿地监测和科学研究。要采用遥感动态监测、生态模型模拟和地学信息图谱分析方法,掌握黄河三角洲湿地景观动态变化规律与生态演替、土壤盐渍化的变化趋势,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其三,不断完善生态保护管理机制。要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建立生态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水平,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为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奠定长期的自然资源基础。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其一,必须加快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与引进项目的环保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的各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其二,加大工业治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强化新建有污染项目的总量指标控制;重点加强胜利油田勘探开发及炼制过程中的污染管理,确保油田污水和落地油零散排放。其三,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小流域的综合治理规划,对实验区境内所有的河流逐条进行综合治理。要积极协调河流上游污染治理,控制“外来污染”的威胁。其四,继续搞好入海口地区的沙化治理与降盐排碱工作,大力发展循环型高效生态农业,坚决遏制化肥、农药、农膜以及各种催生剂、添加剂的滥用;其五,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厕所改造以及沼气池建设进程,全面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与饮水安全,加快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最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环境教育,全方位提升企业及市民环境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四,合理引进与利用淡水资源。淡水资源是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急需接长的“短板”。为确保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减缓黄河断流的生态环境影响,应该对现有水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与利用。要认真研究缓解水资源危机的措施与对策,通过加强管理,开发与保护协调,实施生态调水,将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来缓解黄河三角洲地区的缺水矛盾。
此外,要加快结构调整,加速构建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作为资源富集但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选择高效的生态经济产业化发展模式,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便成为加快黄河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首选模式。为此,必须充分利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及其蓝黄战略提供的历史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建立促进黄河三角洲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构建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地热以及潮汐能等永续资源,大力培育和引进抗盐植物,植树造林、种草封土,提高林草覆盖率,减少地面降尘量,为黄河三角洲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 山东省人民政府.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2020)[M].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