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1 09:18: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经济学分析范式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经济学的理论范式
范式的概念和理论是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并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中系统阐述的。由于范式概念是库恩整个科学哲学观的中心,他试图以此来概括和描述多个领域的现实科学, 而不仅仅是对科学史和哲学感兴趣,因而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对范式概念作了多重的界定和说明。很多人没有注意到库恩思想的这一特征, 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引述库恩的某一解释来阐述自己的问题。因而不免出现某些偏差。英国学者玛格丽特。 玛斯特曼对库恩的范式观作了系统的考察, (1987)他从《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列举了库恩使用的21种不同含义的范式, 并将其概括为三种类型或三个方面: 一是作为一种信念、一种形而上学思辨, 它是哲学范式或元范式; 二是作为一种科学习惯、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它是社会学范式; 三是作为一种依靠本身成功示范的工具、一个解疑难的方法、一个用来类比的图象, 它是人工范式或构造范式。虽然范式的首要含义在哲学方面,这也是库恩范式的基本部分, 但是, 库恩的创见和独到之处则在于范式的社会学含义和构造功能。与一般科学哲学思维的抽象性相反, 库恩特别强调科学的具体性,并把具体性看作是科学的基本特性, 因为他认为, 一套实际的科学习惯和科学传统对于有效的科学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团结一致、协同探索的纽带, 而且是其进一步研究和开拓的基础; 不仅能赋予任何一门新学科以自己的特色,而且决定着它的未来和发展。这样一来,库恩也就把具体性作为自己哲学思想的核心, 在实际的“图象”、“模型”和“哲学”之间划了一条界限,使自己的思想与其他科学哲学区别开来。库恩的构造范式就是这种实际的“图象”和“模型”,它不仅使常规科学解疑难的活动得以完成,从而成为开启新学科的契机和手段, 而且在应用模型和形而上学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相互关系, 解决了从一般哲学理论转向实际科学理论的途径问题。我们以下的分析主要是讨论和运用范式的后面两种含义。
经济学的范式一般总是以经济效率为中心, (张宇燕,1993)以分工、交易和合作为内容, 以供求均衡分析、边际替代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利益矛盾分析为方法, 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 它是从不同的经济学理论中抽象概括出来的。然而, 不同的经济学理论却有不同的理论范式, 这些具体的理论范式虽然没有超出和脱离经济学一般范式的范围, 但以上各个组成部分的地位作用、相互关系、侧重方面、联结方式均不相同, 因而使得不同经济学理论的理论体系也大相径庭。
在以经济效率为中心这一基本观点上, 各种经济理论学说都是一样的, 区别在于强调得够与不够, 是否能贯彻始终。
新古典理论对此十分明确, 而且一贯到底。它其所以专注于资源配置的研究, 就在于寻求有效配置资源的方式, 它其所以推崇市埸制度, 就是因为市埸是一种有效配置资源的机制; 它关于在一定条件下的最大化的概念, 以及以此作为对一切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进行理论分析之基础, 正是以经济效率为中心的具体体现。翻开新古典经济学教科书, 效率观念和效率思想会深入到每一个读者的脑海之中, 融化在他们的思维之内, 成为他们的科学习惯和科学传统。
在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范式中, 效率中心也是看得出来的, 传统经济学其所以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目的, 所依赖的正是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 其所以特别强调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就是因为在它看来, 只有这样做才能减少和避免失衡和浪费, 从而获得和保持经济运行的效率; 传统经济学把创造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也说明了这一问题。孙冶方的《社会主义经济论》提出“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有用效果”作为“贯穿全书的红线”(1985), 是其中对经济效率中心表述得最清楚的。但是, 在传统经济学中,效率中心的思想和观念并不十分坚定, 也没有贯彻到底, 当传统经济学致力于政策解释、道德说教和价值判断时, 往往就离开了效率中心, 甚至用公平、平等代替了效率。
经济学的理论范式都离不开对分工、交易和合作的考察, 但这种考察在每一种理论中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亚当。 斯密对之进行了初步而全面的考察, 形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在《国富论》中, 斯密不仅说明了分工的好处和交换的意义,而且说明了分工和交换的关系, 所谓“分工受市埸范围的限制”, 就意味着人的生产活动以人的交换活动为条件, 进而揭示了分工和交换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动力和源泉; 斯密提出了“简单天赋自由体制”或称自由竞争、自动调节的市埸模式, 建立了一个进行经济分析的原始模型, 但又不把它作为一个假定的抽象概念, 无条件地、绝对地坚持它, 而是提出了种种限制和例外, 表现了对其他交易方式的肯定; 斯密通过“简单体制”找到了个人自由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互补性, 揭示了合作及其秩序的意义,不仅说明了人们之间存在着和谐一致的合作, 而且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克思继承和发扬了古典经济学的传统, 全面考察了分工和交换、生产和交往、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 恩格斯把生产和交换看作经济曲线的纵坐标和横坐标; 马克思特别注重于人与人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分析, 同时对“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全体自由人的联合”(1972)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从而以人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交互影响为基础, 描绘了一幅历史发展的图画。
新制度经济学坚持和发展了古典经济学的传统, 不仅坚持了康芒斯提出的交易和交易方式的概念, 用它来代替生产关系和交往方式之类的抽象概念, 以为经济分析的基本概念, 进而考察了除市埸交易以外的其他交易方式, 而且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 并将其纳入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分析之中, 对分工、交易和合作,即人类的全部经济活动作出了统一的解释。
新古典经济学偏离了古典经济学的传统, 形成了自己的理论范式。这集中反映在对分工、交易和合作的考察中。它分析了资源配置和生产费用, 考察了规模经济和技术选择, 还讨论了市埸结构, 也就是考察了分工的状况和经济性。所谓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 就是合理的劳动分工; 所谓规模经济, 就是分工及其基础之上的集中所到的节约和利益; 所谓市埸结构, 实际上就是分工结果在市埸上的表现; 而技术选择, 实际上就是进行分工的方式; 至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即生产费用,就是不同资源配置方式和技术选择方案的代价, 也就是作为生产方式基本形式的分工的成本。但是, 它没有也不能对分工及其程度的决定和发展作出解释。新古典经济学不仅研究了市埸交易, 而且以此作为全部内容, 同时对自由市埸体制作了绝对的、无条件的解释, 新古典的均衡就是市埸供求均衡和市埸自动实现的均衡, 新古典的最大化既是市埸交易的前提, 又是市埸交易的结果。尽管如此, 新古典经济学对交易的研究又非常肤浅和非常片面, 由于对交易的考察仅仅局限于市埸交易,而对市埸交易的考察又仅仅分析产品的交易和要素的交易, 因而在新古典理论中,既没有交易方式的概念, 也没有交易费用的分析。新古典理论也考察了合作问题,但是基于对交易问题的局限性, 其对合作的考察仅仅限于市埸中一拍即合的买卖关系和和谐的竞争关系, 也就是说, 在新古典理论看来, 人们之间的合作是无阻碍、无摩擦, 因而是无条件的。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特征不在于它分析了分工、交易和合作, 而在于这种分析的片面性, 即它只分析了分工、交易和合作的一个方面、一个部分、一种情况, 也就是只分析了它们的物质技术联系和物质技术特征。
论文摘 要: 本文通过调查了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以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面临的一些实际困境为例,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寻求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对策。
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研究,如果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指标,则可以将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分为“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他认为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15%以下为精英化教育阶段,当毛入学率达到15%时,高等教育就进入了大众化阶段。20世纪末,我国开启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在由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过渡过程中,其质量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以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例,结合硕士研究生的自身特征,对现状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对于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来讲: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群体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数学学科侧重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基本理论功底,掌握并熟练地运用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因而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需要经历模块化的高层教育后,进入系统专业化的精英教育。在现如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研究生学习从最初的“师徒”式学习到现在的“从游”式学习,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下降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通过对师范类院校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探索和寻求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江苏省徐州市多所大中专院校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硕士生管理工作者为调查对象,了解当前高等院校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现状。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份,有效问卷196份。问卷涉及导师对硕士生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管理工作者对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的看法、学生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数学学习的信念,以及学习后对未来的态度,等等。
一、调查现状
通过对回收问卷的整理和汇总,综合考虑问卷调查结果,我们发现,在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现状有以下特点。
1.教育理念过于传统。
素质教育在中小学已经全面展开,但似乎并未深入到硕士研究生教育里,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更是如此。硕士研究生教育虽然没有升学的压力,也不需要一味抓成绩、抓教学,但是在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教学工作中仍然缺乏学生是学习主体的意识,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可见,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理念还是比较传统的。
2.研究生课程设置过于单一化。
对于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来说,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研读文献,可以说,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还是很单一的,不注重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课程设置上过于单一化。
3.研究生学习过于被动。
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很多,不管是基础数学还是学科教学(数学),都是数学自身的特点,学习时需要自己主动,耐心钻研,冷静思考。然而,当前的大多数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仍是上课听讲记笔记,课后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没有养成主动读文献、听学术讲座的习惯,学习过于被动。
二、研究反思
1.硕士生导师的教育教学模式需多元化发展。
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不能仅仅为了去中小学当老师,而应该多元化发展。这里所说的多元化发展不是针对一个学生而言的,而是针对一个学院群而言的。如何才能做到多元化发展?这就需要硕士生导师的教育教学模式多元化发展。
2.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模块化和专业化高度融合。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过于单一。考虑到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也有必修与选修之分,我们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尝试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模块化。
3.引导研究生认清学习目标,主动学习。
数学学科的任一专业学习起来难度都很大,学生刚刚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就得认清学习目标,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特点,从一开始就制定完整的规划,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并努力向目标奋进。
参考文献
[1]张泽洪.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教师精英教育理论与探索[J].时代教育,2012(11).
[2]张玲,李化树.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J].文史博览(理论),2012(06).
[3]巩隽.试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人才培养[J].中国成人教育,2012(04).
关键词: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经济学范式特征看,新制度经济学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其价值观、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等“硬核”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一般均衡方法、个体理性分析方法、经典物理学与现代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把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放在制度变迁的演化中,通过制度的供给需求来分析制度的演化。在研究对象(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具体分析方法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受到了经济学的影响,同经济学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决定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统一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继承与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硬核”,借鉴与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进行经济学的科学综合,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一、经济学范式实质上是制度分析范式
经济学范式主要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世界观,另一方面是指方法论。从世界观的意义上讲,经济学范式所表明的是经济学家们共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标准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范式是指被经济学家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来看,它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其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信念与价值观,二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方法与具体分析方法,三是以生产方式范畴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四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结论。从其基本内容看,经济理论本质上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马克思明确地将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定义为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并将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视为真正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范畴在经济学说中包含着作为经济制度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作为上层建筑的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体系两个层面。前者可以看作是一种仅限于经济关系领域内的狭义的制度,后者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制度。以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涉及并从本质上剖析作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固定化和规范化表现形态的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的制度体系。
在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一幅社会制度变迁的浩大历史画面。马克思还具体地分析了生产方式发展引起社会制度变迁的机理:生产方式变化(物质生产方式变化——社会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上层建筑变化。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问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指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将经济学视为一种制度经济学,或一种关于社会制度分析的理论体系。经济学不仅科学地确定了以社会制度为内容的研究对象,而且建立了以各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学基本范畴与概念体系;不仅具体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而且科学地阐述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过程及客观规律。今天,我们要实现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就必须继承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在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的基础上吸收当代经济学的科学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进行科学综合,实现理论创新,努力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二、经济学制度分析范式应当现代化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我们不仅要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而且必须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吸收现代经济学发展的新成果,推动经济学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首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方法,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本框架的马克思经典范式是迄今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同西方经济学相比,它无论在世界观方面还是在方法论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科学性,无论是对社会经济变革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无可比拟的解释力与指导力。其次,我们之所以要实现经济学范式的发展、创新、现代化,是因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两类十分明显的“反常现象”:其一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大量“反常现象”,其二是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的大量“反常现象”。这两类“反常现象”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典理论提出了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学只有实现理论创新,才能对新的大量“反常现象”具有适应性,才能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在信息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在马克思经典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指导下,科学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形式所发生的新变化,提出新观点,建立新理论,形成具有现代特征的经济学。再次,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迅速发展,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经济学应充分吸收这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形成制度经济学范式。最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运用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特征和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并对其进行的科学解释,形成了引人关注的经济理论成果,这为我们进一步进行科学探索,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经济学范式经过创新发展已经取得一系列重大的理论成果,构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框架,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整合进来,是该范式今后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其自身发展趋势看,也需要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兴经济学门类进行科学综合。一般说来,经济学范式的运动表现为两种基本形态:一是纵向批判与继承,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经济学革命;二是横向兼收并蓄,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大综合(胡进,2004)。西方经济学范式的发展是一个“建立——革命——综合——革命——综合”的过程。经济学范式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纵向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自我扬弃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吸收其他学派的成果与方法的横向综合过程。从历史上看,经济学经典范式本身就是在广泛吸收当时经济学成果与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构建现代制度经济学范式,应当而且必须充分吸收和广泛借鉴当代经济学的积极成果与科学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义——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成为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坚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四是广泛应用数学方法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总的来说,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本身具有局限性并日益面临经济社会生活的挑战,但其实证分析方法、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一般均衡方法和数学方法有其一定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因而是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应科学借鉴和利用的。如果说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为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方法,那么西方经济学门类的发展则为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20世纪以来,新制度学派、西方马克思学派、结构主义和演化经济学等学派广泛发展起来,其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从总体上看,西方经济学各新流派的基本共性是在许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学的影响,坚持“制度——历史——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和多元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及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激烈批判。西方经济学新流派所提出的一些观点与主张,接近于经济学,成为构筑现代经济学大厦的重要理论来源。在现代西方经济学新流派中,新制度经济学是最值得注意和借鉴的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制度,或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拓宽到制度领域里。新制度经济学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很多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如,个人主义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供给——需求”一般均衡方法及经典物理学和现代数学的方法,特别是引入实验室实验和计量经济学检验的方法。二是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实绩与制度创新、制度变迁的内在联系。三是在分析框架的确定上深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及其理论的影响。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存在许多重要区别,但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共性及相通之处。第一,在分析方法上,二者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特别是动态的历史分析方法,因而这两种理论都具有历史感。“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第二,两种理论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稳定与创新中的作用,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变化滞后性。第三,在制度创新的动力问题上,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寻求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当代经济学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特别是吸收和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与成果,进行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不仅必要,而且也可行。通过现代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体系对西方经济学各流派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进行创造性的综合,不仅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且还能在寻求融合的基础上带来重大的理论创新,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的科学范式。
三、怎样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总体上说,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就是以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制度经济学理论,建立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崭新形式。制度经济学之所以能承担这一重要任务,是由于马克思制度经济学本身就是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它不仅具有涵盖或涉及各门社会科学研究内容的理论广度,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运用独创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来解剖制度本质和制度变迁内在历史逻辑的理论深度。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同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因为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它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远距离、深层次、长镜头般的制度分析框架,揭示了制度的真正起源和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的制度分析框架可以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规律及其基本趋势,这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的、动态的制度变迁观。但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历史任务所决定,对短时期内的具体制度变迁过程,这种研究就无法直接回答。制度分析框架既缺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深入的微观分析,又未能采用现代分析技术对理论进行精细化的处理和数理分析。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综合,某种程度上就是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是一项宏大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与创新工程,需要科学设计、正确推进。从总体上说,这一工程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一是构建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首先,要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建立的制度分析框架,即从制度的角度来整理和构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制度分析框架:通过对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研究,来揭示一定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这一研究是本质层次的,它必然涉及并要求从本质上剖析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体系,最终形成一个人类社会长期的、本质的整体制度分析的框架结构,以此作为一般制度分析范式的基础。其次,在制度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吸收新制度经济学一些相关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构建一个综合的制度分析的科学框架。二二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确立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代基本原理,提出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经济学的新观点。三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客观规律,确立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提出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中国化的新观点。
具体说,进行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应抓住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一)在经济学宏观根本制度的研究基础上展开对微观各项具体制度的研究,实现研究对象的制度经济学综合。总体而言,制度经济学属于宏观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试图解释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不同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客观必然及其各种主客观条件,并从现存社会制度内在的矛盾推演出未来理想的社会形态。它既体现人类尊重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又体现人类理性构建能力和对美好社会制度的追求”。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定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社会的根本经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是微观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等具体经济制度,这是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制度经济学将这两方面内容结合起来,一是要在生产要素所有制、劳动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与政治制度等根本制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国家制度等各种具体制度,即在分析社会形态内在结构的基础上分析人们的具体行为规则。二是要在分析各种法律、契约、政府和公司等正式制度的同时,研究各种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各种非正式制度。三是要在分析各种制度本身的基础上,分析各种制度的实施机制。这样,既可以从深层次上揭示制度的起源、本质和变迁的真实过程,又可以用更简洁、生动的语言和技术手段来分析社会经济制度的表现形式与运行方式,从而在本质经济学与表象经济学的统一上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
(二)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实现研究方法的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制度经济学的总体分析框架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这是揭示制度起源、本质和真实演变过程的科学方法,显然这是一种整体方法论。“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性、制度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五个基本方面。经济学中深刻地蕴涵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的理解”。同时,制度经济学还应采用个体方法论,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所采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这是因为个体分析方法在细致描述和刻画制度形成和变迁特征方面,在运用数理模型来描述和分析具体的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过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个体方法论能容易地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从而使制度经济学能使用现代科学的语言和描述方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总体过程进行更细致、更具体的描述,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制度及其变迁的内在逻辑。因此,我们应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方法论来补充与完善制度经济学。
(三)在阐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实现基本理论的制度经济学综合。在马克思看来,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扩张能力即物质生产方式的繁盛与生产的社会形式及其生产关系的适应能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应当而且必须将社会制度的变迁历史唯物主义地置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框架来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则把制度的变迁表面地置于“成本——收益”和“供给——需求”框架来分析,认为制度变迁主体对制度变迁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计较是制度变迁的动力。也认识到在人的动机背后决定人行为方式的客观力量。前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后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构建制度经济学,就是要揭示与阐明制度变迁两种动力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内在联系:当生产的物质发展要求生产的社会形式进行相应变革时,必定同时存在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制度变迁主体会通过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比较来努力实现该种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如果仅仅停留在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分析上,我们将难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制度形成的具体步骤、原因及制度变迁的具体方式和过程,更不能对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进行数理模型描述和定量分析。只有在阐明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并将这两种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揭示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
从总体上说,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的主要内容,既包括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的综合,也包括理论观点的科学综合。通过这些综合,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得到丰富、完善、发展与创新,形成制度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这一科学范式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制度经济学的“硬核”部分,如,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及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的制度分析框架,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及以此为核心的矛盾分析方法、整体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以及关于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基本主体和主要内容等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等。二是制度经济学的“保护层”部分。如,制度经济学的综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框架内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历史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运用“成本——收益”的均衡分析方法;在马克思矛盾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谈判——合作”的博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逻辑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数理——模型”的数学分析方法。又如制度经济学的新观点:制度变迁的动力是根本动力与具体动力综合作用的统一:制度变迁的范围是宏观制度变迁与微观制度变迁的统一;制度变迁过程是长期制度变革与短期制度调整的统一;制度变迁的主体是社会集团的集体力量与个人参与的统一,等等。
实现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是一种理论的创新和思想的深化,这种综合是经济学价值判断的综合和演变过程。它既是一种方法论的创新,理论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的拓展,又是一种关于制度经济学甚至整个经济学思想认识的深化。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框架和理论结构是科学的,它需要综合和补充的是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新的研究成果,它需要的是自身理论框架的进一步拓展和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发展为丰富和发展经济学提供了营养,经济学是一种开放的科学体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符合科学发展的正常模式。
四、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研究的基本结论
(一)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及西方经济学有重要区别。无论从世界观还是从方法论方面看,经济学是迄今为止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因此,应坚定不移地坚持经济学的基础地位与指导作用。同时,应把经济学研究纳入科学范式的轨道,努力实现其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
(二)新制度经济学尽管在其阶级立场、价值观和基本方法等基本“硬核”方面是错误的,但其研究对象和具体分析方法与成果等方面有许多科学因素和积极意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具有对立性而且具有互补性、相通性。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一、经济史是经济学的源
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楚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其他都属方法论,经济学理论是从历史的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但不能从这种抽象中还原出历史的和当时的实践,就象不能从“义利论”中还原出一个“君子国”一样。经济史是经济学的源而不是流,熊彼特对此有精辟论述,他说“经济学的内容,实质上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独特的过程。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的经济现象”,“历史的叙述不可能是纯经济的,它必然要反映那些不属于纯经济的‘制度方面的’事实,因此历史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让我们了解经济与非经济的事实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以及各种社会科学应该怎样联系在一起”;“我相信目前经济分析中所犯的根本性错误,大部分是由于缺乏历史的经验,而经济学家在其他条件方法的欠缺倒是次要的”。
二、经济史与经济学的辩证关系
“经济史是经济学的一部分”。但经济史与经济学并不是相互包含或溶为一体,而是相互提供方法论。所以说,经济史又是与经济学相互独立并平行的分支学科。经济史与经济学说史不同,经济学说史是经济学本身的发展历史,可以说它是经济学的流,而经济史是经济学的源。
在科学哲学意义上,经济学的方法主要是实证方法。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认为,任何科学或理论都来源于经验和事实,任何理论的假设或命题,都必须接受经验事实的检验,只有经验事实才能证明知识的正确性。这种方法的本质,简单说就是用经验和事实说话。而直接用经验和事实说话,正是经济史的根本特点和根本优势。经济史作为经济学的实证工具,具有多方面的优势:第一,经济史所提供的经验或事实是大量的;第二,经济史所提供的经验事实比经济学家所感知的现实经济世界要可靠得多;第三,经济学家可以利用经济史提供的经验世界,对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进行“试错”式研究;第四,经济史世界最适于经济学“溯因法”研究。科学研究离不开假说。一种假说是所谓“解释性假设”:即建立一个假说或理论,用来解释经验和历史,即阐释历史。但经济学假说是从大量经验事实中抽象出来的“公理性”假说,经济学从这个假说出发,对经验和现实进行推理性研究。从根本上讲,经济学的任何假设和命题,都必然来源于经验和事实。但经济学研究不可能完全从经验和事实的归纳开始,已有的理论成就,具体说就是符合经验事实的假设,同样是经济理论研究的起点。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然而,本来作为经验科学或实证科学的经济学,一旦以假设作为研究起点,就有可能走进形而上学误区,即经济理论的验证,不是依赖于理论对经验事实的相符性,而是依赖于自身逻辑的严密性。所以,经济理论的正确性,就取决于假设的正确与否。
三、经济史学的范式及其创新
经济史学家作为独立的学科,也应有自己的独立范式。但是,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和历史学的边缘学科,其范式必然介于两者之间,既有经济学范式的特点,又带有史学范式的特点。但经济史属于经济学而不属于史学,它与史学的共同点仅仅在于考察对象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叠,叙述方法上有一定的时序性,以及用史料说话,但在研究者的信念、观点和方法,特别是采用的理论模型上,基本上都是经济学的。就西方经济史学来讲,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历史主义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概念,以及熊比特的创新理论等等,都成为经济史学有别于历史学的信念、观点和方法。
但就中国的经济史学来讲,基本还是以史学范式为主导,目前的经济史家大多还没有习惯于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这一方面是由于从事经济史研究的学者大多出身于史学界,所接受的经济学训练比较少,在他们的头脑中还较少经济思维;另一方面,也由于经济学家大多不屑于经济史研究,忽视了经济史对于经济学理论发展的作用,所以,还没有用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来理解经济的历史。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学没有实现与历史学的良好结合,因而没有形成独立的经济史学范式。
对于经济史,经济学者和历史学者有完全不同的理解。对于历史学家来说,经济史是“经济的历史”,仅仅是历史中的经济部分,是用历史学方法研究历史中的经济问题,经济史不过是历史学科“类”中的一个“种”;而对于经济学家来说,经济只是要“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即从时间上解释经济结构和实绩的演变,是用经济学方法来理解和阐释的历史。所以,经济史作为经济学的部分,其范式应该与经济学范式更接近。换言之,经济史学研究,一方面要依靠史实说话,但另一方面如何整理史料,如何用史实说话,却要依靠经济学提供的观点和方法。现代史学方法论认为,史料总是有限的,仅仅依靠史料作不出真正的历史研究,而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史料,对历史的过程进行分析和阐释。这种史学方法论,与经济史学方法论是一致的。所以,经济史学范式革命的任务,就是采用经济学的信念、观点和方法,以及经济理论模式,实现经济史与经济学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转型经济学;研究主题;研究范式;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
中图分类号:17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02-0125-05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普遍出现了困难,经济发展速度持续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谋求用市场经济来代替传统的计划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普遍的选择。虽然基本目标一致,但各计划经济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却不尽相同,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经济绩效更有天壤之别。由此催生了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即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对经济体制的变迁进行动态研究,转型经济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几乎各个经济学流派都对经济转型进行了研究,我国一些学者则力图建立转型经济学独特的理论范式。这些研究取得了很多极富价值的理论成果,并提供了大量的政策建议。但是,一种统一的、被广为接受的转型经济学研究范式还没有形成。这将不利于转型经济学的学科发展。
一、转型经济学研究的主题
在转型经济学的发展和形成过程中,有三个重要概念,即过渡、转轨和转型。与之相联系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改革。厘清这几个概念,是理解转型经济学的前提。社会主义国家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率困境而推出的旨在改善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改革措施,是转型经济学的源头。国内外学者一般将改革与转轨、转型严格区分开来。如周冰(2004)认为,改革与转型或转轨首先在研究目的和理论定位上不同,改革理论的目标是直接指导改革实践和政策制定,而转型经济学是一种实证的纯理论研究,其目标是对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作出科学的阐释。其次,二者遵循的理论规范不同,改革理论研究的母体是经济学,而转型经济学从一出现就是以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世界银行(1996)指出,转轨涉及到社会和经济各方面深刻、系统性的变化;当改革能够渗透到社会最基本的游戏规则,能够对规范行为和指导组织活动的制度加以改变时,才发生转轨。波兰G・W・科勒德克(2000)认为,改革的焦点是调整与完善现有制度,而转轨是改变制度基础的过程,是由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替代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体制。
过渡、转轨和转型三个概念的核心内涵是一致的,都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但它们各自所突显的重点并不相同(周冰,2007)。“过渡”一方面表明逻辑的起点在计划经济、终点在市场经济这样一个两头明确的状态,而另一方面强调的是一种不稳定的变化过程。转轨也同样暗含了两端明确的意思,但转变的内容更狭窄,即经济调节机制从“计划轨”向“市场轨”转化。而转型强调的是这个变动过程的性质,属于制度结构和体制形态的改变,是从一种体制模式到另一种体制模式的转换,起点虽然还是计划体制,但终点则出现了动态和不确定的特征。目前这三个关键词在很大程度上还被混用着,核心的内涵还没有很大的争论。但从学科发展的角度看,转型是最能准确表达这一研究领域和对象的术语。
靳涛(2005)和周冰(2007)把转型的概念划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体制转型或者说是经济转型,指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这是最狭义的转型,也是转型经济学目前关注和研究的重点。第二个层次是社会转型或者说国家转型,是指在经济转型的基础上,加上政治制度转型。第三个层次是文明的转型,指社会或国家转型再加上文化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这是最广义的转型。显然,经济转型是整个转型研究的核心和基础,而且经济转型本身就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国家和中国的转型实践说明,对于成功的体制转轨而言,政治民主化或改革不是必要的条件,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协调一致的政策措施对转轨更有积极意义(王蕴,2005)。主张改革与经济改革不可分的观点实际上还没有理解经济转型的特有规律,将政治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起来的分析,可以作为第二个层次转型理论的主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文明的转型,显然不能局限在经济学领域,也不能局限于某种社会科学领域,而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
二、转型经济学研究的几种范式
1、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范式
新自由主义学派主要以现代货币主义、供给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伦敦学派、弗莱堡学派、新制度学派等为代表,其中,货币主义和新制度学派的影响最大。货币主义主张经济上的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这一工具的核心又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而政府的作用仅在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允许当事人的自愿谈判,不管权利初始界定如何,影响资源配置的外部性都会得到解决。他们的主张集中体现在“华盛顿共识”当中,认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稳定化”、“私有化”和“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
在“休克疗法”指导下的转型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而中国的转型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对此,他们又认为,转型取决于各国经济改革中的结构性因素和初始状态,中国的成功不具有普遍意义。如“休克疗法”的倡导人哈佛大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1994)等人认为,中国是作为一个农业国家开始改革进程的,而前苏联和东欧各国面临的则是经济结构的调整问题,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很可能引起利益上的巨大冲突。因此,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主要是特殊的内部条件,或者说是“经济落后”的产物。但是,中国的改革正面临着产权陷阱,改革前景不容乐观。
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所研究的基本对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问题,研究的是市场的运作,而不是研究市场的生成问题。而经济转型本质上是一个制度结构和体制形态的变化问题,这是一个深刻的社会性变革,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分析范式在这里都难以发挥作用。根据他们的理论,计划经济被打破之后,市场体系会迅速发挥作用,但实际上,新体制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2、新凯恩斯主义的范式
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继承凯恩斯关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保证市场经济有效运转必要条件的思想,强调转型过程中的政府应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不能像
“华盛顿共识”那样做一个最小角色的政府。斯蒂格利茨(1998,1999)系统地论述了“后华盛顿共识”的主张,该共识大大加强了政府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为使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政府必须采用多样化的工具。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政府的主要工具有控制通货膨胀、治理预算赤字和往来帐户赤字、稳定产量和促进长期增长、审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等。在竞争政策方面,主要有促进贸易自由化、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促进私有化、确定管理控制机制等。钱颖一(1999)认为,“后华盛顿共识由简单的转轨公式诸如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的看法转向关注制度建设,以及分析制度的影响”。文贯中(2001)进一步指出,“后华盛顿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将发展的目标定得更加广泛和长远,并且让政府在经济成长过程中起更加积极的作用”。“后华盛顿共识”把转型与发展联系在一起,强调政府在转型过程中的作用,同时也强调竞争的作用,认为私有化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
与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样,新凯恩斯主义也不是一个关于市场生成和发展的理论。虽然它强调了政府在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它着重于阐述政府的政策工具,而且依然是基于对市场内在缺陷的认识提出的,没有明确区分转型条件与市场条件下政府功能的实质性不同。德・维拉斯(de Vfies)和本・芳伊(BenFine)(2002)的研究报告也指出了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开出的转型方案,即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与新凯恩斯主义的“后华盛顿共识”并不能解决世界的贫困问题,更不能给世界带来繁荣。
3、演化经济学范式
演化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来自于达尔文主义,其奠基者凡勃伦与现代开拓者纳尔逊、温特都把达尔文主义作为其类比和隐喻的基础。凡勃伦是第一个将“演化经济学”作为专业术语使用的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成为演化经济学重要的灵感来源。经济演化思想在奥地利学派那里被广泛应用,经典例子是门格尔有关货币从物物交换经济中有机和自发地演化出来的理论,哈耶克等人则试图为个人自由和自发秩序的合理性提供强有力的论证。现代演化经济学发源于美国,以1981年博尔丁出版的《演化经济学》和1982年纳尔逊、温特出版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为标志,演化经济学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从动态演化的视角理解社会经济过程,已经成为分析和描述复杂经济现象的重要方法。
在演化经济学家们看来,为解释持久的经济变化过程,生产要素的投入只是必要条件,而充分条件则要来自于新古典经济学假定前提的变化,即新偏好的形成、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以及新资源的创造。换言之,它关键取决于“新奇的创生”。新奇的创生是永无休止的经济变化的原因,在演化经济学的框架中它被处理为经济系统内生的。演化经济学把创新放在核心地位,是演化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在研究纲领上的基本区别。
2004年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发表了题为《北京共识》的研究报告,他将“北京共识”概括为:“1、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如中国的经济特区);2、坚决捍卫国家和利益;3、循序渐进,不断精心积聚具有不对称能量的工具(如外汇储备等)”。他明确表示,“北京共识”的灵魂是“创新”和“实验”。贾根良(2006)认为,“北京共识”的精髓与演化经济学的经济政策观之间存在着惊人的联系。基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经济转型会发现,一项良好的经济政策制定必然要持有系统观和过程观,前者注重的是经济政策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嵌入性,而后者则强调的是时间的建设性作用,包括历史的沉淀、现在的选择、未来的不确定、新奇以及保持变迁的连续性等。在此基础之上,经济政策的演化观必然要坚持最小限度打乱原理、试验性政策学习和质量型经济政策等基本主张。
虽然经济演化理论对转型过程的研究非常有启发意义,但演化经济学范式也并不能成为最佳范式的选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基于演化经济学对转型过程的研究根本不能揭示转型的本质特征。演化经济学所考察的是经济系统的一个长程的、自发的、渐变的过程,它考察的是这种变化的动力、机制和方向。而转型则是较短时间内整个经济系统结构性的变化,它是急剧发生的。从历史长程来看,这种变化只是“系统演化路径上的分叉或者突变的那一个点”,“转型的结束正是一般意义的制度演化的开始”(周冰,2007)。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力量对比与矛盾冲突,尤其是政府在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演化经济学很难对这些关键的力量与矛盾作出细致、深入的考察。从演化范式的政策观来看,它还只是提供了一些制定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
4、制度变迁范式
制度及其结构决定了人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激励机制,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和经济组织演进的轨迹,历史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就要到制度变迁中去寻找原因。根据热若尔・罗兰的定义,转型是“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因此,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理论来解释、研究转型过程就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现象,在这方面的文献数量也最多。制度变迁理论最初是遵循新古典经济学“需求一供给”均衡的分析范式,其后多转向老制度主义的演化分析方法,最近则多用演进博弈论的分析工具。虽然制度变迁理论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还不能称其为一个独立的范式,但由于这一理论强调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而且对制度变迁的研究正契合于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体制改革的理论需要。因此,制度变迁理论在转型经济研究中也倍受推崇,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理论工具。樊纲(1993)最早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提出两种改革成本并将其用于对两种改革道路的分析。盛洪(1994)则基于制度变迁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认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寻求改革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问题。旧冯涛(1996)认为,中国经济改革始终贯穿着一条利益诱导、利益补偿、利益替代的战略主线,可以总称为“替代型”的改革战略。杨瑞龙(1998)通过中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分析,提出了“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的理论假说。周业安(2000)提出一个分析中国制度变迁的初步的演进论框架,并认为内部规则的逐步发育和强大的过程,是中国市场化的本质。黄少安(2000)基于对中国经济转型过程的研究,提出制度变迁的三个假说,丰富了制度变迁理论。刘(2004)则将转型方式划分为突变式制度变迁和演进式制度变迁。
在单项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很容易确定制度变迁的主体,从而可以进一步确定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动力、阻力等关键性概念。但是,转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变迁。罗兰所谓的“大规模的制度变迁”也并不是单项制度变迁涵盖范围的简单扩大。“转型指的是整体意义上的制度系统的结构和性质的改变,由于这种变化程度的剧烈和显著,以至于使得改变之后
的制度在形态分类的意义上不能再归入原来制度的同一类型,因此才称之为体制转型”(周冰,2007)。简单地用单项制度变迁的理论来解释整体性的制度结构的变迁,不仅难以得到对转型的全面理解,而且很可能会因遗漏转型过程中的重要变量而得出片面的结论。
三、转型经济学研究的前景
转型经济学的起点是计划经济,终点是市场经济,中间是转型过程。目前,对于转型经济学两头的研究有充足的范式资源,但对于转型过程,也就是转型经济学的核心研究领域,还没有十分恰当的研究范式和方法。因此,这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还没有对转型的本质进行一致的概括和抽象,众多的理论范式都企图“用一个子集的特征去规定全集的特征”(陈甬军,2000)。“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当前对过渡经济问题的研究和分析过于依赖已有的经济学范式。这种不加分析地把已有范式的不同分析性观点组成理论拼盘,对过渡经济学分析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必然导致逻辑混乱和各种观点之间的逻辑不一致性”(张新,2005)。因此,无论从经济转型层次,还是从国家转型层次,转型理论研究急需一种统一的范式。
国外对转型理论的研究仍然以新古典、新凯恩斯和制度范式为主,热若尔・罗兰的《转型与经济学》是转型经济学的第一部综合性著作。作者应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工具,阐明了他对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成功和失败的理解。但该书并没有提出转型的一般理论,更没有形成新的分析范式。
国内学者出于对传统政治经济学困境的思考,同时也出于对西方经济学的批判性吸收,对于转型经济学抱有极大的热情与期待,希望借此来构建我国的理论经济学,为经济学的发展作出贡献。有的学者从我国特殊的转型之路着手,虽然没有提出独立的转型研究范式,但却构造了自成一体的理论框架。如樊纲(1993)指出我国渐进之路的本质是增量改革;林毅夫(1994)从发展战略转变的角度来揭示我国转型的内在逻辑;张军(1997)从价格双轨制人手解释了我国改革的路径和方式;厉以宁(1996)则在发展经济学的框架内纳入转轨的条件,提出了转型发展理论;周振华(1997)则以体制转型为约束条件,研究了狭义的发展问题;胡家勇(2003)则认为,转型的实质是政府转型,从政府改革、建立有效政府的角度研究了转型。
[关键词] 法律的经济分析;效率;研究范式;经济的法律分析
[中图分类号] D90-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1-0190-03
[基金项目] 2006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法律经济学研究路径回归的研究――从‘法律的经济分析’到‘经济的法律分析’”(批准号:JJ06214)
[作者简介] 陈冬梅,井冈山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叶国平,井冈山学院政法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经济伦理;
邱 萍,井冈山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江西 吉安 343009)
一
法律的经济分析,即运用经济学的范畴、原理和方法对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率和未来的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是20世纪多学科融合交叉发展的最重要产物之一。20世纪60年代,贝克尔、科斯和波斯纳等一批重量级大师带着经济分析工具“大举入侵”法学。科斯于1960年发表了《社会面本问题》一文,其中创立的“科斯定理”被认为是法经济学产生的直接理论基础。影响最大者当为波斯纳,他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对几乎全部法律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分析。1973年出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最终确立了波斯纳在法经济学派的旗手地位。
法律的经济分析以经济学的假说为前提。其一是关于行为人的假设,即认为每一个个体都是“自利的理性最大化者”。“理性经济人”会为外部各种因素所影响并作出理性反应。法律作为外部有效激励要素之一,能影响“理性人”的行为。另一假设是“稀缺性”,即认为社会资源对于人的需求而言永远处于稀缺状态。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的理论核心之一,即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司法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事实上是在发挥着分配稀缺资源的作用。因此,所有的法律活动都应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即效率最大化为目的,所有法律活动基于此论断都可以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和指导。以这些假说为前提,学者再运用各种经济学分析工具和理论方法来研究法律制度规范和立法、司法过程等方面内容。基本分析工具主要由新制度经济学提供,大体包括: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边际理论以及最大化概念。
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出现实质是法学研究方法上的一场伟大变革,它的最大理论贡献是,运用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效益观念)去评判研究法律制度及其司法实践,从而提供了一种别具一格而价值重大的法学研究方法,摆脱了传统的就法律论法律的论证方法。在法律的经济分析兴起之前的19世纪,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法学走进了一个自我封闭、自我演绎发展的死胡同。学者把注意力集中在纯粹的法律现象及其意义之上,而将没有所谓的“法”的意义的其它社会科学理论、观点、材料都拒之法学研究之门外。这种自我封闭、专门化的做法给法学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正是为解决这一单靠法学自身无法超脱的理论困境而萌生。对法学而言,由于引入了经济分析工具,从而使法学研究和司法审判从法律教条主义中挣脱出来。
法律的经济分析既有规范性经济分析,也有实证性经济分析。规范性经济分析对法律进行定性分析,解决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它立足于效率,将效率作为衡量法律制度适当与否的根本标准,要求立法者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将效率置于自己的视野之外,同时也指导相关法律实践活动,使之朝效率目标迈进。对法律制度而言,追求某种程度上的效率不仅不会和社会的发展相矛盾,而且也是必要且可求的。通过对法律制度规范和法律运行过程的成本――收益分析,考查法律制度的影响或产生的结果是否满足“帕累托最优”或卡尔多――希克斯标准,来指出法律制度是否有效率,并在法律制度为取得预期目标而使用的方法无效率时,指出怎样制定更有效率的规则来实现效率本身和目标价值。实证经济分析是以经济学常用的方法对法律进行定量分析,突破了传统法学研究只能对法律制度作定性分析的缺陷,是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的最大优势之一。实证分析将法律和经济问题数量化,以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使人们的思维更趋于准确。实证分析已在侵权、契约、犯罪等法律问题的经济分析领域作出了较大贡献。
法律的经济分析改变了许多法律人员和政府官员的行为哲学。北美和欧洲很多著名大学纷纷设立法律的经济分析研究项目,一些大学创设了法律经济分析中心。经济学课程也成为各大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程。在美国,波斯纳、博克、温特等三位具有经济学倾向的法学家被任命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大多数联邦法院的法官都接受了有关“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提供的法经济学短期教程的正规训练,不少联邦法官已成为精通法经济学的法学专家。美国前总统里根在1981年通过12291号总统令,要求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章都要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标准。
引入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对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都有重大意义。我国法学研究长期以来集中于意识形态和公平、正义等社会价值的研究,忽视了法律和经济的内在联系,不对法律规范和法律运行的成本――收益进行探讨。我国立法、司法中高投入低产出(甚至不产出)的情形比比皆是,法律规范不能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率的分配,本应当为市场服务的规范成为了市场的障碍,立法、司法以及其他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借鉴西方国家进行法律的经济分析已是当务之急。值得庆幸的是,国内有识之士正在努力地推进这项工作,一部分具有良好法学和经济学素养的年轻学者在不断地成长,中国传统法学正在被变革。
二
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不断地陷入自身的理论困境之中。来自于法经济学阵营内外的各种批评从未停止过,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对作为经济分析之前提的“理性经济人”假设的质疑。决策者并不是绝对的理性人,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他掌握的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决策不能找到全部备选答案,决策者也不能完全了解备选方案的所有后果。第二,任何个人都有双重性,既具有理性倾向又具有非理性倾向。这两种倾向在个人身上的对立和并存,决定了完全理性的经济人是一种极端和个别的现象。韦伯将人的社会行动区分为4种类型:工具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行动和传统行动。作为法律经济分析基础的理性人行动只包括前两种,后两种行动被其排除在外。文化研究者也指出,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些非理性的传统行为方式,这些都不是理性导致的行为。习俗是理之外最重要的一种行为方式,甚至为达到一个既定的目标,理性也并非时时事事都是最好的手段选择,在很多情境中习俗行为优于理。在现实世界中,至今也尚未找到(应当说永远也找不到)一件与“理性经济人”完全吻合的事例,至多只是类似于或无限逼近。“理性经济人”作为分析的前提假设,只是作为一种“理想类型”而出现的,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必须将其限定于一定范围之内,一旦超越其合理限度,就会导致错误结论。
其次,对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所持的效率至上观点的批判。法律的经济分析通过成本、收益计算,以效率为惟一价值。学者宣称:在侵权、合同法、财产法等法律领域,法官确立的几乎每一项原则都可以用来表明是为了更有效率地分配资源这一集体目标服务的;在相当多的案件中,法官明确地把他们的判决建立在政策之上,而效率考虑是政策的一个根据。美国著名法理学家德沃金对效率论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说,“社会财富最大化”这种概念本身就是不清晰的,用其作为判断法律优劣的标准显然很不确定。况且,财富增值虽然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但不是唯一的有价值的目标,也不是价值序列中的首要价值目标。社会进步的指标还应当包括道德、自由、公平和正义,那种认为法律应将权利赋予能够最有效运用权利、创造更多财富一方的理论,严重损害了人所享有的“作为平等的人被看待”的权利。[1]与法律经济分析学者的论据相反,证据显示,就大部分情况而言,法官判决的依据的是公平而非效率。罗尔斯也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法律和制度只要不正义,就必须修改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用社会整体的名义也不能逾越。”[2]在整体的社会价值序列中,效率相对于自由与平等而言是一种次级价值,其作为一种价值只有在不与自由和平等等高位阶价值冲突的前提下才会受到重视。
在运用实证经济分析研究法律制度时,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实证的定量分析要求对法律制度或法律运行的目标价值进行量化计算。但实际上法律制度或法律运行的目标价值只在极少时候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复原为一定的货币单位来计算比值。因此,必须将量化的实证分析限定于合理范围之内,不得滥用。
第三,波斯纳主张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内涵”、“正统的法经济学从来没有,或者说几乎没有野心去改变经济学”[3]的论点遭到学者的严厉批评。作为法律经济分析的旗手,波斯纳为法经济学研究作出了杰出贡献,但他的这种主张让许多人误认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将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理解为法经济学的唯一范式,极大地缩小了法经济学的范围。以致于有人批评说:波斯纳的观点“表明法和经济学的关系是单向的:法学更像是恳求者,依赖于经济学向其提供的任何事务,但是却很少或者没有可以作为回馈的。”[4]针对波斯纳的主张,法经济学的奠基人科斯批评指出:“在法律制度运作中广泛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而法律制度对经济制度运转的影响并没有像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那样得到很多的讨论和检验。”[5]依照波斯纳划定的范围,这门学科将不再能够从其他学科领域吸收养分,熟悉的研究主题也已被挖尽。
三
面对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的困境,大量学者不断地探寻突围的路径。美国的塞洛库斯大学经济分析法学教授罗宾・保罗・马洛伊,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十分引人注目。他批评波斯纳的经济分析方法是“两面镜子的神话”。[6]
马洛伊借助符号解释学理论,以一种超越传统法经济学范围的方法探究法律与经济联系的意义与价值,提出“法律与市场经济”的概念作为理解法律与市场理论之间的联系的新方法。借助符号解释学理论,马洛伊认为,财富形成和社会繁荣的主要动力是创造力,所以在法律与市场理论研究中,须更多关注创造力的形成和激发机制,效率分析不应放在重要位置。对创造力起实质影响的是交换网络和模型。社会交换过程是动态过程,关乎文化的、历史的以及交换的背景,因而须将经济分析和文化政治以及历史的目标、条件结合起来进行评估。针对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主要使用经济术语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法律规则的理论性解释的缺陷,马洛伊指出法经济学是一个包容一切不同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的开放性创造过程。法经济学的研究在本性上应当是可比较的,它应当集中考察经济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在涉及社会安排选择时三者的关系,比较、评价和选择意识形态界定法和经济学的对话过程。经济分析法学作为一种比较研究,为认识法律安排作为特定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反映提供了一个机会,通过评价法律安排中不同意识形态的价值,了解我们现在的状况和法与社会的发展方向。[7]
借助符号解释学理论,马洛伊从外部突破了传统法律经济学的困境的壁垒,弥补了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反道德性缺陷。虽然法律关乎稀缺资源分配的基本观点不变,但不论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形态的结构及内容如何,它们均可以被适当地放在马洛伊的法经济学的模型框架中加以分析。马洛伊用他的理论向大家证明了法经济学仍具有不可比拟的包容力和发展潜力。
与马洛伊不同,科斯坚持从法律经济学内部寻找走出困境的方法。在科斯看来,法律经济学分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分研究现已高度发展,某种程度上,已不再那么令人激动了”。[8]就法律与经济这个主题来说,仅仅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重视经济的法律分析,分析法律制度对经济运转的影响。
与法律的经济分析相反,经济的法律分析是用法律的原理制度规则分析经济,法律成为分析工具而经济成为被分析对象。马克思说:法律不过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毫无疑问要反映经济基础,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间的经济意识形态的反映。但这种反映是能动的,影响着经济运行和增长。许多经济学家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居于各种影响因素之首位。那制度是什么呢?包括法律和其它规范,而法律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可以说,法律是影响经济运行的最主要制度。由此不难看出,从研究法律对于经济的影响来判断法律优劣的法律经济分析范式具有重要价值。
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经济的法律分析比法律的经济分析或许更为重要,任务更为紧迫。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产权、交易等一系列内容都要求有良好的法律加以规制,以保证市场的建立和良性运转。但很明显我国的法制还无力为市场经济提供全面保障,还需不断完善。同样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学研究在为市场经济服务问题上也缺位了,而且这种状况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改观。
参考文献:
[1]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 Posner,Richard A,1993,The Constitution as an In-stitution[J]. Columbia Law Review,34.
[4]奥利弗・威廉姆森.法、经济和组织学解析[A].吴敬琏.比较[C].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5]经济学消息报社.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专访录――评说中国经济与经济学发展[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
[6]马洛伊.朝向一种新的经济分析法学[J].塞洛库斯法学评论.1991,(1).
关键词:行为金融;信用风险;金融租赁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款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基于传统金融学理论许多金融机构和研究者对信用风险管理作出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计量模型和支持工具,但也存在明显缺陷。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兴起和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来研究信用风险管理。
1行为金融学的产生
20世纪50年代,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Morgenstem)在公理化假设的基础上建立了不确定条件下对理性人(rationalactor)选择进行分析的框架,即期望效用函数理论。阿罗和德布鲁(Arrow,Debreu)后来发展并完善了一般均衡理论,成为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从而建立了经济学统一的分析范式。这个范式也成为金融学分析理性人决策的基础。1952年马克威茨(Markowi)发表了著名的论文“portfoliosdeefion”,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标志着现代金融学的诞生。此后,莫迪戈里安尼和米勒(Modigliani-Miller)建立了MM定理,开创了公司金融学,成为现代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自上个世纪60年代夏普和林特纳等(Sharp-Limner),建立并扩展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至布莱克、斯科尔斯和莫顿(Black-Scholes-Merton)建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M),至此,现代金融学,已经成为一门逻辑严密的具有统一分析框架的学科。
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传统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20世纪80年代,通过对传统金融学的反思和修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MP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实际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1999年克拉克奖得主马修(MatthewRabin)和2002年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弗农·史密斯(VemonSmith),都是这个领域的代表人物,为这个领域的基础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外将这一领域称之为behaviorfinance,国内大多数的文献和专著将其称为“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发现,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会受到过度自信、代表性、可得性、锚定和调整、损失规避等信念影响,出现系统性认知偏差。而传统金融学是基于理性人假设,认为理性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是严格依照贝叶斯法则计算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决策的。即使有些人非理性,这种非理性也是非系统性的,会彼此抵消,从而在总体上是理性的;如果这种错误不能完全相互抵消,套利者的套利也会淘汰这些犯错误的决策者,使市场恢复到均衡状态,达到总体理性。
2行为金融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影响
2.1风险偏好
根据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于传统金融学理论下风险偏好是不变的,而是变化的,是会随着绝对财富等一些其他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改变的。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借款人是特殊的群体,他们借款的目的大多都是为了投资,也是众多投资者中的一部分,他们的风险偏好也会发生改变。风险偏好的改变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面临的风险,最终会影响贷款方面临的信用风险。
2.2过度自信
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人们在作决策时,对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投资者可能对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盲目投资的产生,盲目的多元化和贪大求全。
2.3羊群行为
企业决策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并涉及较多的技术环节,其决策往往由决策团体共同协商作出,主要属于群体决策,而群体决策有可能导致羊群行为(HerdBehaviors)的发生。羊群行为主要是指投资者在掌握信息不充分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而模仿他人决策的行为。在企业决策中,羊群行为的表现可能是决策团体中多数人对团体中领导者的遵从,也可能是领导者对决策团体中多数人的遵从,而且是一种盲目的遵从。决策中的羊群行为可能造成决策失误。
2.4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费朗哥·莫迪格里安尼(FraneoModigliani)和默顿·米勒(MertonMiller)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了题为《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的论文,提出了著名的MM定理,主要内容是: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即企业价值与企业是否负债无关,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问题。如果证券价格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未来现金收入流量的值,那么不管发行的是什么类型的证券,只要把公司发行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加在一起,一定等于这个公司未来利润的现值。无风险套利活动也使得资本结构无关紧要,如果两个本质完全相同的公司因资本结构不同在市场上卖出的价格不一样的话,套利者就可以将更便宜的公司的证券全部买下,然后在价格相对较高的市场上卖出。因此,公司的资本结构就不再是不相干的问题。不同的现金收入流量对不同的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投资者对于他们感兴趣的现金收入流量愿意付出高价。特别是由于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套利仍充满风险。所以,不同的资本结构,其公司价值显然是不同的,其信用风险必然不同。
3行为金融对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启示
【关键词】博弈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
自80年代中期开始,博弈论的广泛应用促使经济学经历了一次巨大变革,而且,目前这场变革还在加速进行。博弈论是数学的一个分支,1951年纳什的文章和1953年夏普里的文章都是发表在数学杂志上。但博弈论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经济学上的应用却最为广泛成功。经济学是研究资源如何有效配置以达到或实现既定目标的一门学科。但从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来看,这种观点将被另一观点所取代:经济学是研究人的行为,即研究理性人的行为。博弈论在短短10余年对经济学产生的如此深刻的影响是史无前例的。近年来,博弈论的思想和建模方法已渗透到了几乎所有的经济分析领域。而影响最大的便是微观经济学,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
80年代以后博弈论迅速地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其原因在于它建立起了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健全、逻辑合理和更加贴近现实的经济学分析体系。博弈论不但强化了经济分析的深度,而且拓宽了经济分析的广度,从而不但使经济分析以更加符合现实的方式揭示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而且也使信息经济学得以迅速发展。
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深深地影响了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成为经济学家的必备分析工具之一,多位博弈论专家也因对博弈论的贡献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博弈论获得了经济学的中心地位,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熠熠生辉,引人注目。
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如寡占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并形成了经济学新的分支――信息经济学。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对博弈论做出开拓性的三位博弈论专家纳什、泽尔腾和海萨尼。相隔十年,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再度授予在博弈论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两位专家――托马斯・谢林(Thomas C.Schelling)和罗伯特・奥曼(Robert J.Aumann)。博弈论广泛而深刻地改变了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为研究各种经济现象开拓了新视野,博弈论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取得了主流经济学的中心地位。
博弈论之所以被经济学家普遍使用,是与传统经济学的缺陷和经济学自身发展的要求分不开的。传统经济学在谈到人(或其他经济主体)的决策时,往往是假定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个人的效用也只决定于自己的选择,其他所有人的行为都归结在价格这个参数中;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垄断和寡头是特殊情况;信息是充分和对称的。然而现实中这些条件都是很难成立的。第一,充分竞争的市场是很少有的(例如,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钢铁生产厂家屈指可数,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彩电生产厂家也为数不多),由于存在产品差异、地域差异和信息差异,任何一个厂商总是处于某种垄断地位(正是这样他们才有利可图),所以与充分竞争相比,垄断和寡头倒很常见;第二,每一主体在做出自己的选择时不仅要受到其他主体的影响,而且自己的选择也往往影响到其他主体的选择(考虑一下1998年长虹大规模吸纳彩管的情形);第三,在市场竞争中信息几乎总是不充分、非对称的,获取信息经常是有成本的,有时成本还是相当大的。如果不考虑以上这几方面因素,经济学所讨论的决策其实仅仅是规划问题,是在没有竞争对手时的决策,所解决的也只是资源分配问题。现实世界中决策者要在面对有智能和充分理性的对手与之激烈竞争时做出选择。在竞争对手日益明显、竞争越来越直接的情况下,博弈论为经济学研究提供了一种不可替代的工具。另外,经济学现在已经越来越重视对经济个体的研究,而在各个经济个体之间,博弈是无时无处不在的。
博弈能够融入主流经济学,为主流经济学家所接受,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博弈论分析范式与新古典经济学不谋而合;二是博弈论符合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科学化趋势。
1.分析范式的趋同。即强调个人理性,也就是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经济利益主体各自追求效用最大化,最终达到一种稳定状态,实现均衡。可以说博弈论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关键链接就是理性人的假设。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一套有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特体系,而经济学不同于物理、化学等学科就在有它的理性人假设。对此,经济学家张五常曾举过一个很有趣的例子:如果我把一张百元钞票放到游行人的街道上,没有风吹,也没有警察,我敢打赌,这张钞票会不翼而飞,在人类发明的所有科学中,只有经济学可以推断,可以解释。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大厦便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即人类在其经济选择行为中是绝对理性的。这个假设意味着,每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在局限条件约束下争取最大化报酬。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市场既定价格,在收入约束下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厂商根据外生的价格水平选择利润最大化产量。各经济行为主体的趋利行为通过竞争,最终达到稳定状态,实现均衡,这包括从单个市场的局部均衡到所有市场的一般均衡。而博弈论研究范式是给出个人的支付函数及战略空间,然后看当事人都选择其最优战略以最大化个人支付函数时将发生什么,这与经济学效用最大化的方式完全吻合。博弈论从行为分析入手,坚持并突出了个人理性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作用。不论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因的“最小最大解”,还是后来的“纳什均衡”及其精炼,都是以个人理性为基础的,并对理性人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揭示了理性人行为背后心理作用的过程,加深了对个人理性的信念。博弈论通过研究拥有不同利益的主体在发生冲突时是如何进行理性决策的,并研究利益冲突的主体如何通过理性决策最终达到均衡,从纳什均衡到精炼纳什均衡再到贝叶斯纳什均衡和精炼贝叶斯均衡,博弈均衡概念的创立、精炼和完善及模型界的存在、性质与应用的研究是现代博弈论的主要内容。正是由于分析范式的趋同,经济学家很容易用博弈论工具对经济问题进行研究,使博弈论在经济学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
2.符合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科学化趋势。对于经济学是否是一门科学这一话题,历来争论不休,本文作者也不想就此展开论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西方学者一直致力于将数学、物理学等精密科学的分析方法应用于经济学,试图使经济学变成一门科学,他们把现有制度视为外在,只研究可以纯粹用目的和手段来刻画和判断的人类理,强调将复杂社会现象简约成某种可以向物理学那样可以准确把握的东西进行研究,试图将经济学变成一门科学。因此,经济学的分析和论证尽量仿效精密科学尤其是数学和物理学的做法,在研究方法上,除了无法回避的规范分析之外,主要是实证分析,大量采用了数学方法。作为一种数学方法的博弈论,其创立之初就是为了是对经济行为的分析更加精密、科学,《博弈论与经济行为》本身就是用深奥的数学理论写成的,对博弈论发展起过奠基作用的论文最初都是发表在数学杂志上。运用博弈论分析工具对存在利益冲突的理性人的选择行为进行定量分析,可以使经济学向科学化目标迈出一大步。
自从将博弈论引入经济学以后,经济学改变了传统经济分析地那种以个人孤立决策,其他经济活动者的行为影响则被典型地简化为价格信号为基础的分析方法,而侧重于经济活动中多个利益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分析,从而使经济分析更能反应经济系统的本质。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
[3]彭建刚.博弈论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J].经济动态,1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