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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举措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1-13 11:38: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险公司业务举措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保险公司业务举措

第1篇

一、推行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的意义和目的

1.有利于提升寿险公司行业形象。在保险营销员收付费阶段,由于保险营销员良莠不齐,公司内部管理不到位,行业内出现过保险营销员利用接触客户现金的机会伺机作案的现象,侵占了客户利益,损害了行业形象。推行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改善寿险行业形象,维护客户切身利益,促进寿险公司健康发展。

2.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推行银行转账可减少客户到公司网点办理业务的繁琐,节省客户的时间,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切实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保险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客户对公司的认识,从而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3.有利于提升客户服务品质。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对公司客户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需求不断增强,公司及时大力推广授权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依托于银行现代化的结算手段,通过运行前客户信息与保单相关信息的核对,不仅可事前规避划账错误风险,而且可有效提高资金结算时效,确保客户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利益,从而达到满足客户需要的目的。

4.有利于夯实收付费管理基础。收付费是公司后援运营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合同成立,持续有效以及保险公司、客户履行权利义务的必要基础,构成寿险业务管理链条中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衔接业务、财务的关键纽带。是遵循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执行前端业务或客户申请的收付指令,准确合规地进行资金收付操作,并在系统中正式记录保单实收实付信息的过程。授权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通过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书面协议,可从根本上确保客户按约定向我公司提供准确无误的相关客户信息,为公司后续收付费运行打下坚实基础,起到一劳永逸的作用。

5.利于有效降低公司经营管理成本。从柜面管理成本看,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柜面收付费管理工作量不断加大,人力不足的矛盾凸显,及时引导客户选择授权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办理保险收付业务,可有效提高公司收付费工作效率和质量,达到有效精简人力、化解人力不足矛盾、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目的。

6.有利于满足监管环境的需要。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资金风险管理,保监会下发了保监发〔2008〕97号文件,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加强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控,大力推广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并要求各家保险公司按季度向保监局报送《收付费方式执行情况统计表》,将其纳入保监局对各家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水平考核评价范围,这是监管部门基于风险监管理念而采取的一项制度化、标准化监管方式。

7.有利于释放保险营销员的展业潜能。全面推广授权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实现银行转账率100%,落实柜面零现金收付是公司对收付费业务的管理方向。推行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实现保险营销员零现金收付费,将保险营销员以现金方式代客户收付的行为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批量代扣代付,可以使保险营销员拥有更多的时间展业,从而有效提高个人业绩和产能。

二、推行银行转账收付费方式工作要求

1.销售部门负责及时组织向保险销售人员宣导授权银行转账方式的工作目标及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推动措施,强化组织落实;负责对销售人员落实授权银行转账收费推广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推动业务授权银行转账率的提升;负责授权银行转账签约推广工作的组织发动,要求销售人员利用新单展业和续期服务机会积极引导客户选择授权银行转账方式缴费,提升收费业务的转账签约率。

2.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强化对柜面服务人员的宣导与培训,提高其对授权银行转账收付方式重要性的认识。负责对新契约、保全、理赔等环节银行转账授权信息质量与合规性的管理监督与考核;负责区分不同业务对临柜客户进行授权银行转账收付方式的宣导,引导客户选择授权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费与领取保险金、赔款等;指导客户准确填写《保险费自动转账授权书》,加强授权信息与保单信息的审核,确保客户账户授权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合规性,提高转账成功率;核实、变更系统内的客户信息;及时核实转账不成功清单,根据不成功原因通知相关部门、岗位进行处理。

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加大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并积极搭建新的银行合作平台,为授权银行转账提供便利快捷的支持渠道,不断加快银行转账文件送盘与回盘结果反馈速度,为持续提升授权银行转账率做好渠道和后援支持。加强对系统各基层公司银行转账率执行结果月度分析,做好考核落实工作,为寿险公司各级领导提供可靠信息。

4.销售督察部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岗位对保险销售人员收费行为有效监督,确保销售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合规展业。

第2篇

保险行业的新一轮整合潮或将到来。近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透露,征求意见近两年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有望于2010年底之前出台。

届时,一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参股两家同类保险公司的所谓“双牌照”问题,将被明令禁止。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尽管目前没有明文禁止,但是监管部门通过与保险公司“私下谈话”的方式,实际已经执行禁令。这成为一些保险公司积极寻求整合的原因之一。

2010年2月1日,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的股权易主,成为第三家进行“双牌照”整合的保险机构。

业内人士指出,保监会正在起草《保险公司并购重组暂行规定》,在“双牌照”受禁的情况下,加快并购重组意味着另一些保险公司将被摘牌退市。一道“双牌照”禁令背后,实则为保险机构的新一轮机构调整拉开序幕。

曲折“双牌”

按照中国保险业加入世贸组织之初的规定,中国监管部门原则上仅同意外资机构在华以合资的形式设立一家保险公司,即一家外资机构只能有一张保险牌照。“当时主要是为了防止外资保险公司过度挤占中资保险的发展空间。”前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

然而随着国际并购潮起,中国保险市场的这一限制被“曲线”突破。

美国大都会在2004年与首都机场联手获得中美大都会人寿的牌照后,在2005年又通过收购花旗集团旗下国际保险业务,获得了在华的另一张保险牌照――联泰大都会人寿。

无独有偶,在华已经拥有首创安泰人寿的荷兰国际集团(ING)也通过收购美国安泰人寿,将太平洋安泰纳入囊中。

另外,法国安盛保险、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等也是通过国际并购在华获得了保险“双牌照”。这一系列举措都拓展了保险市场对双牌照的想象空间。

就在市场一路畅行之际,监管部门对“双牌照”问题申明了立场。2008年,保监会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已获准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投资的境外金融机构不得投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

2009年9月上述办法第3次征求意见,该条修改为“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

这实际上将的禁令,从外资保险机构延伸到了中资机构。在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涉及“双牌照”问题的机构都动作频频。

2009年末,ING把手中所持有的50%太平洋安泰保险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建设银行,交易目前已报监管部门审批。

与此同时,安盛保险把所持的泰康人寿15.6%股权摆上了出售的柜台。

2010伊时,纠缠美国大都会数年的“双牌照”问题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中美大都会人寿50%股权转让给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整合与退市

监管新规只是加速保险业整合的因素之一,除了这个因素外,拥有双牌照的保险公司“内部同台竞争之弊”,也成为加速整合的重要原因。

加拿大宏利金融在华曾拥有两张保险牌照,一张中宏人寿,一张恒康天安。但该集团早于2006年即谋求退出恒康天安人寿,多年来一直专注中宏人寿的经营,其转让恒康天安人寿50%股权的申请去年9月获保监会批准。

一位参与恒康天安股权转让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两家公司业务性质相同,只要布局全国就会出现豆萁相煎的局面,最终损害的是股东的利益,正因为这个原因当初宏利金融选择决定转让一张牌照。”

与此类似,美国大都会亦存在相应问题。

第3篇

自以来,我国保险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截至1997年保险市场上共有13家全国性保险公司,5家区域性保险公司,4家外资或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在北京已有10多个国家的23家保险公司设立了100多家办事处。保险市场的开放改变了过去由人保公司一统天下的格局,国外保险业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对我们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是问题的另一面则是面临与国外保险业的竞争,有竞争就有风险。

保险公司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①经营风险。它是保险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中因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的风险损失。这是我国保险企业最需要关注和化解的风险。因为我国的保险业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在风险管理上技术水平和手段都相对落后。②标的风险。它是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种类和数量较多,金额高低不等,标的本身风险大小不同,对这类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共同保险和再保险方式加以分散,保证其经营的稳定性。③利率风险。这是保险公司面临的基本风险。保险公司的利率是根据国家银行的利率来确定。银行利率的涨跌,影响保险公司寿险储蓄利率的上升或下跌。当银行利率高于保险公司的利率时,人们对寿险的需求减少;当银行利率低于保险公司的利率时,人们又纷纷购买保单;保险需求量增加。今后随着利率市场化,将对寿险业的冲击和影响更大。④市场竞争风险。它是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主要是卖方之间为了争夺顾客而降低险种费率,提高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返还比例,从而影响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准备能力,而且是一种潜在风险。以上四种风险中,标的风险和经营风险是保险公司的内部风险,利率风险和竞争风险是保险公司的外部风险。内、外风险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结果,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

投保人是保险业发展的支柱。由于一些保险公司的员工业务不熟悉,经营基础差,许多投保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由此败坏了保险业的声誉,加之保险是一种无形产品,投保人支付了保费以后,并没有马上受益,而仅是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是未来的责任,是一种“承诺”,并且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承诺是长期的,如养老保险,期限长达十年以上。而保险人能否真正承担其保险责任,实现其承诺,取决于它在未来是否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已有立法,对保险业的有效监督已受到投保人的关注。

自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来,保险市场群雄并起,为了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措施,尤其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发生,防止保险业的风险借鉴也不容忽视。在国内,因保险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大,承保额的剧增,对保险业的监督却比较薄弱,重审批、轻管理,监管的内容和方法较陈旧,主管机关的职责、权限不明确,以及一些保险公司通过不适当地降低保费或其他手段扩大保险业务,从而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说明保险风险仍是存在的,而且是不容忽视的。

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几经坎坷,在发展规模、水平、程度上都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为了保证我国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危机和防止竞争的自由化,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业务活动,加强对保险业的风险防范意义重大。

(一)加大人民银行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在1997年的“金融风险防范年”中,人民银行针对保险业监督工作,将监管重点放在清理整顿保险市场、监督准备金的提取、财务指标的落实及资金运用的风险。在今后的长期时间里人民银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首先,人民银行要依法监管。1995年10月实施的《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职能、经营、投保人和承保人的权益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监督,按法办事,对循私舞弊者依法严惩。其次,坚持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各项准备金及业务、财务、资金运用状况人民银行有权检查,保险公司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再次,人民银行为了保证各家保险公司在市场中公平、合理的有序竞争,做到各家保险公司在收费标准、纳税、税后利润分配政策三方面的统一。

(二)保险公司要不断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第一,不断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转变那种只注重保费收入,忽视公司经济效益和稳定经营的观念。要以风险防范的意识贯穿公司业务经营的始终,加强保单业务经营的制度化、手续化、科学化,做到保单事前的审核、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全面提高公司管理风险,转移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第二,加强市场调研,减少市场风险。这是各家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采用电子计算机系统,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为公司管理者制订营销策略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加强保险稽核工作,完善内部机制。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严格按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和办理分保业务,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坚决制止公司内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制订一套完整的财务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的规矩,使加强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第4篇

两周前带着继续学习基本功,学牢专业知识的心情来到xxx保险,在新的公司体验新的工作环境、接触新的同事、感受新的不同的企业文化、接受新一轮的挑战,让自己之前所学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得到锤炼加以巩固。

一、实习内容

实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xxx保险车险条款,录单及出单以及整个工作流程

1、接待客户,向客户介绍保险条款并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做出保险方案计算保险费。

2、负责填写投保单;先收集好客户的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新车则要提供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然后对照证件上的内容填写投保单,再用电脑进行录入。

3、经核保无误通过后,交强险打印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商业险打印保险单和保险卡,核对确定准确无误后,将保险单交到财务,再用专门的笔记本把客户的资料登记好。

4、把单证按类别整理并装订,最后送至档案管理室并按月份将其归类。

心得体会

二、 实习体会

(一)、通过进一步的对保险公司及行业的了解,也发现一些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经营理念上,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不高,部分业务质量较差,为完成保费任务不计成本地承保一些赔付率高、连年亏损的业务,经营效益水平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壮大。

2、在服务水平上,技术含量较低,仍然存在过分依赖关系和人情的现象。基层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关系网”拉业务,或者是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的“人海战术”开拓市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误导消费,坑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业务人员忽视消费者心理状态而采取死缠滥打的推销方式。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和“关系业务”的过度膨胀,使国民对保险的作用产生误解,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情绪和厌恶心理,不利于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基层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有的为了稳固与大客户的关系不讲原则地进行人情赔付或通融赔付,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进行人情赔付和搞假赔款,而对一些非关系客户另眼相待,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违背保险经营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3、在保险队伍建设上,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减弱,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基层公司领导班子为了各自一时的政绩和小集体的利益,短期行为突出,当公司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发生冲突时,过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职位,缺乏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的意识。在对员工管理方面,忽视了对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考核。对公司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忽视对员工的经营理念、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在“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下,基层公司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过分地注重自身的经济收入,没有把从事保险工作当作终身的事业,缺乏主人翁意识,缺乏爱司爱岗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措施

1、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基层保险公司要提高对加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内控管理自觉性,树立起管理是企业发展生命的观念。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高效率的管理机制,加强电子化建设,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具体讲,业务上要重点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核保管理和单证控制管理;理赔上要重点加强查勘定损管理和报价核赔管理;财务上要重点加强收付费系统管理;人员上要重点加强职业行为管理和考核机制管理。上级公司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管理工作的监控和指导,确保统一法人制度的顺利执行和政令的畅通,同时建立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加强对基层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约束。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培育有利于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加强保险队伍建设。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解决好人的问题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配备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导班子,是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组织保证和重要基础。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事物,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才能适应现代保险公司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培养符合现代保险公司发展要求的员工队伍。加强基层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倡导团队协作,倡导激励,宣扬先进,并通过分配结构和分配机制的改进,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

实习过程中,我们在学习车险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也要,多学习一些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意识。

第5篇

友邦(中国)遭遇的人才问题

友邦中国区域人力资源总监张彩兰女士指出,近十年来友邦(中国)承受了未曾有过的人才压力。也许,友邦遭遇的人才问题,正是所有外资公司在中国实行人才本土化过程中遇到的相同问题,友邦的人才战略对那些处于上升阶段的外资公司很有借鉴意义。

本地中高层人才供不应求。随着我国GDP的快速增长,大量外资公司不断涌入,友邦作为第一家进入中国的保险公司之优势已经慢慢失去。加上外籍员工薪酬待遇较高,员工成本较高;而且由于文化理念差异,这些优秀的外籍员工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这使友邦明确了自己对本地中高层人才的需求。

然而,本地保险公司日益重视人才,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引才、留才,很多国有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并没有像友邦想像的那样,对前往外资企业工作表示乐观。

员工缺少足够的稳定性。由于供求关系不平衡,优秀员工对友邦为自己能够提供的发展空间和前途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公司不能满足他的职业发展,很容易被其他公司挖走。加上行业内外资公司互相之间的商业“挖角”成风,移民、留学的员工增多,造成友邦自己多年培养的人才流失。

HR成本难以控制。近年来企业员工的福利费用不断提高,强制性的HR成本增加,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个人交付的费用都相应增多,但员工并没有相应地享受更多福利,这使友邦陷入为难境地。

另外,国内工资市场混乱,中资外资企业结构不同,市场的薪酬调研数据很不完整,咨询公司难以提供确切的资料。这使友邦很难确定参考水平,过低的工资容易导致招不到人才,过高的工资又会造成企业的恶性竞争,从而造成企业面对高成本的结局。

员工效益和素质达不到公司要求。国内保险业务增长快于人员成长速度,新招的员工缺乏经验,为了更快地跟上业务的发展,常常不得不“拔苗助长”。

张彩兰总监指出,在香港公司,一般员工花5―7年时间才能晋升为经理;但在国内,3~5年的时间就可以成就一个老员工,尽管还没有获得业务所需要的经验,但公司也只好将他提拔为经理。这些人很努力,但也非常辛苦,压力很大,因此他们也会要求公司相应地为其提供更多的培训、发展机会和回报。但公司也相应地要求员工创造更多的价值。这容易导致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期望差别越来越大,造成劳资双方关系紧张,从而给人力资源部门带来压力。

更迫切的人才需求。友邦曾把中国公司和同为亚洲分公司的越南、印度公司做过比较,尽管友邦在亚洲地区的越南、印度业务发展也很快,对人才需求同样有所增长,但远不及中国的增长来得迅速,因此在获取本地人才方面要比中国容易得多。

越南、印度等地同样存在人才供求不平衡、员工经验、素质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但是,中国的情况却最突出。这是因为中国公司的业务发展更迅速,规模更大,人才需求方面更迫切,也更困难。这些困难不仅仅表现为难以找到和吸引优秀、合适的人才,培养和保留人才方面同样面临很大压力。

符合友邦标准的人才本土化战略

阶段性人才战略

经历多年的困境,友邦(中国)为自己总结了一套人才本土化战略的经验: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战略去培养和发掘人才。

1.在公司建立最初,比如成立一个地方的分公司,友邦(中国)总部将把富有经验的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等外派到当地拓展市场,同时大量吸收那些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优秀大学生或有一两年工作经验的职场新人。尽管这些新人可能没有任何保险业务方面的经验,但友邦愿意花费精力和时间,将这些优秀种子培养成为一流业务好手。

2.业务发展阶段,友邦将需要更多的中层经理和部门主管人员。对于这一点,友邦早有考虑。因此在第一阶段,友邦会从那些优秀个人中选拔出企业忠诚度、能力、素质各方面比较高的员工,将他们培养成中层干部。

3.友邦分公司的扩张阶段将是外籍部门经理功成身退的时期,这时候,他们已经选拔并培养了合适的本土人才接替那些外派的高层经理。

友邦(中国)既有像在上海和广州那样处于成熟、稳定期的分公司,也有像北京这样刚刚成立的新公司和成立了三五年需要中层干部的分公司,在全国各地在吸引、保留人才,提升人才能力方面都面临着巨大压力。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人才战略对于友邦而言非常重要,也是他们历经失败得出的经验教训。

全面推行四大HR举措

为了适合快速扩张的业务需要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友邦在具体层面上采取了以下做法。

扩大招聘面

友邦全球招聘奉行的原则是: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是好猫都可以招进来;不管是外国人、海归、香港、新加坡还是中国大陆本地人,友邦都愿意为他们提供机会。友邦注重的是招进来的人才是否能够胜任公司要他担任的工作、是否能够融入友邦的文化、是否认同公司的价值观,只要这一条过了,其他的问题友邦都不介意。一般情况下,友邦更多地招收没有经验的本地毕业生,而招收有经验的外来的中层人员。

推行人才储备计划

友邦每年都有一个“预备主管”或者“预备经理”的培训计划,招考一些高学历、高能力、富有潜质的的年轻干部,为他们量身定做一个为期两年的培训计划,将他们栽培成为未来的部门经理、总经理。这些“预备经理”都是为了将来配合业务拓展的需要,或者独当一面,或者被派往友邦新设的分公司担任总经理、部门经理。

这些人可能会成为业务主管、市场销售主管、综合部门的主管,具体的培养计划都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每个人表现出来的不同潜质而定,培训计划也相应地根据他们不同的能力、学历、背景经验来设置。

另外,友邦还有一个针对一般内部员工的“核心员工培训发展方案”。每年人力资源部门都会邀请部门经理推荐那些工作表现比较杰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然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会同部门经理一起为这些优秀员工设计一个发展方案。这个方案除了注意提升他的业务能力之外,更注重的是培养员工的领导力,使他能够尽快进入管理层。

这些发展方案非常多元化,也是按照每个核心员工的工作经历、职业发展取向等情况来量身定做,通过轮岗制、让他负责新项目、到海外公司服务等方式,来为员工提供更多机会;让他表现和发展自己的管理、领导才能,让他更快地上升到胜任的职务。

多劳多得的奖励文化

1.与业绩挂钩的奖金。友邦非常注重薪酬激励在吸引和保

留人才方面起到的重大作用,因此除了基本工资、固定福利之外,友邦还设置了一些和个人业绩表现挂钩的分红计划,每年都会根据一些员工的达标情况和工作表现给出奖金。

2.递延津贴(DeferredCompensation)制度。友邦非常善于用物质奖励保留人才,每年除了一次发放的奖金之外,还设立了一个递延津贴(DeferredCompensation)制度。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根据当年优异的业绩表现得到提名,获得一笔奖金,这笔奖金将以延期发放的方式由企业保留,并且每年累计下去,等该员工服务满三年、五年、十年之后再一次性发放。如果员工在这期间离职,将很有可能无法拿到这一大笔奖金,离职成本增加。

不言而喻,越优秀的员工离职的可能性越大,但他的递延津贴的数目也越大,离职成本越高。友邦员工流失率不断下降,相信递延津贴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

3.能力为主的提升原则。友邦员工得到提升的衡量标准不是他的工作年限、学历背景、经历,而是能力。这使得很多新进员工能够凭借实力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快提升,并绝对有可能超过老员工。

4.拉近外籍员工和本土员工的薪资水平。友邦鼓励同工同酬,一切从岗位和能力出发,如果没有特殊的才能和贡献,海归派和本地大学毕业生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一视同仁。少数公司业务必需、而国内稀少,只能在国外招聘的高层管理人员,友邦才会为他们提供额外的福利。而很多友邦自己培养起来的本地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已经超过了在那些在国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提供海外实习及培训的机会

作为一个国际大公司,友邦能够为优秀员工提供到海外实习和培训的机会。国际公司基本上都有一套比较成熟和稳定的文化制度,所以如果员工能够到发展得比较成熟和稳定的地区和公司,比如美国、英国、新加坡、香港公司学习、工作,就会了解成熟的市场里管理、经营上的不同,甚至服务产品也更多元化,这样就能够学到更新、更全面的知识。

不可缺一的三大原则

在友邦看来,要吸引、保留人才,实现人才战略的本土化运作,有三个方面必须并行,不可或缺。

1.制定适合于自己的标准。招聘、选择人才的时候,必须考虑优秀人才是否适合友邦的文化价值理念,每一个公司都应该首先了解自己的文化,相应地设置一套明确的理论、系统、方法和标准识别优秀人才,看其是否满足公司的需要。

2.为人才考虑发展的需求,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每个人才都是为了在工作中发挥所长,得到工作的满足感。这一点单纯地凭借高薪并不能做到,而要让员工在公司中感到人际关系融洽、职业有所发展、能够参与到管理当中、自己被认同,同时在物质上给予对等的回报,才能有效地保留人才。

第6篇

关键词: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效率评价

一、农业保险精准扶贫

农业保险也被简称为“农险”,这是一种特别针对农业突发状况而为农业生产者设置的特殊类型保险,比如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天灾、疫病等意外状况,给农业生产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就可以对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和补助。农业保险所保障的范围很广,日常所提到的畜牧业、养殖业、种植业等等一些基本的农业都被包含在内,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业保险精准扶贫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农业保险这一举措,来帮助贫困地区的重点扶贫居民实现脱贫致富,同时还要对农业生产生活的可持续作用做出保障。以往的扶贫模式比较看重扶贫的“输血”功能,却没有对扶贫的“造血”功能引起重视,也就是没有发掘出可持续脱贫的能力。于是在农业保险精准扶贫的模式下,选择的扶贫对象基本都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们,首先给予他们一定的保险费用补助,让这些贫困农户都能顺利的获得农业保险对于意外事故的保障。对所选区域范围内的贫困农户进行科学、合理和精确的审核,然后将贫困农户进行分类,因地制宜的对它们进行扶贫,这种管理模式具有较高的精准度。具体应用起来就是根据贫困农户的实际情况,给予他们援助,将区域内部的扶贫信息整合到一起,合理分配扶贫资源,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让扶贫工作真正进行到每一家贫困农户当中去。

二、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效率的评价指标

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系统、全面、相关、可操作性的原则,针对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效率的评价指标问题,可以从投入效率还有产出效率这两个方面做出分析。投入效率指标,从投入角度入手,可以选择农户投保率、理赔额赔付率财政资金补贴支出还有农险承保覆盖率等作为评价指标,用这些评价指标来反映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实际掌握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比重、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赔付率和农险风险发生率的水平和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力度。产出效率指标,从产出角度入手,可以选择保障农作物产值占比、农作物单位产量、农险风险损失率等作为评价指标,这些指标可以良好的反映出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提高农作物收成还有降低农业风险问题上发挥的作用。

三、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建造工作

(一)围绕精准扶贫效率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也可说是整体性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在选择用于构建体系结构的指标时,一定要从整体出发,然后所选指标同时满足能在构建体系结构时发挥关键作用,有标志性;能符合体系结构构建的大方向;选择的指标最好保证拥有一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逻辑结构三项原则。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三项原则,构建出来的体系结构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体系结构才能体现出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内涵和精神。2.相关性原则。这项原则要求我国在构建体系结构时,一定不能偏离体系构建发展的大方向,思想上一定要有一致性。同时在选择指标时,应该对指标的外部环境做出实地考察,因为政府在进行绩效评价时都是遵照绩效评估理论的,都是从多个维度和层次出发,几乎将所有的相关指标都列入了评价范围。所以类似于农户人均农业保险保费支出占农户年收入比重和政府给予农业保险的资金补贴支出之类的指标都应该纳入的体系范围当中来。3.全面性原则。在构建指标体系的过程当中,围绕农业保险扶贫效率做出的选择,不仅仅需要考虑每个指标对体系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意义,还要把选取而来的各个指标进行结合后带来的整体影响,把这些情况都考虑全面,所构建出的指标体系就可以把国家制定出的扶贫政策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方向全面化的展现出来。同时还对在选取构建指标的工作中提出了新要求,选择的指标应该尽可能做到覆盖面广阔,还应该能够从多个角度,全面的对精准扶贫效率做出评价,比如可以从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三方面同时入手。4.可操作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构建绩效评价体系时,必不可少的关键性原则。无论构建出来的体系有多么周密、程序多么具有科学性、逻辑结构多么合理,不具有可操作性,整个体系都是不能使用的,即便不顾操作性强行运用到实践当中去,也是可以发现它根本不能帮助处理实际问题的,先前做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在收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所反馈回来的数据时,要挑选出那些具有代表性、能够明显对精准扶贫中农险效率做出反映的关键数据,重复多余的指标过滤掉就可以了。另外,在进行指标选取的时候,要考虑收集数据和获取渠道的高效性和低成本性,一般而言,指标数据的获取渠道都来源于各个财政和保险汇总年鉴的具有权威性的官网。在收集到这些数据以后,就需要对这些数据做出高效的利用,这要求需要对整个指标数值统计和分析的过程做出严格规范,还要保证统计口径和测算数据保持一致。做好这些工作以后,评价者就可以通过对评价指标体系做出的效率分析,来明确安徽省精准扶贫中农业保险的实际效率,以此来找出其中存在的绩效问题,及时解决,从而更好地改进安徽省农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不足。

(二)精准扶贫效率指标体系构建的具体内容

围绕保险公司设立农业保险业务的效率问题做出研究,实际上也是在研究设计此项业务在投入和产出之间进行比较的问题。因此,如果想评估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效率的指标体系,可以分两个角度来着手,一个是农业保险业务的投入,一个是产出。先来从投入角度进行一下说明,所包含的因素有资本、劳动还有技术等等。再来说一下产出,从产出这方面分析,不仅要对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宏观效应做出衡量,也就是衡量农业保险对全社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产生的效应,同时还要对农业保险对公司本身的微观效应做出衡量,根据这些评估结果,可以构建出的指标体系有以下几种:1.投入类指标。有关农业保险业务的投入,包含资本、劳动还有技术等方面。因此,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投入类指标进行分析,然后在对可得性数据进行考量,有助于选择一些具体的指标:第一,实物资本。保险公司的实物资本实际上就是固定资产,这是用来衡量一家公司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选择固定资产这项指标,能更好把我实物资本的投入情况。第二,金融资本。保险公司的金融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规模做出了反映,保险公司在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进行资本投入的过程中,应该考虑这个指标的情况,选择“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模式,是可以反应出金融资本投入状况的。第三,人力资本。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本可以被分为两个大类进行分析,其一是内勤人员,其二是人。目前我国民众的保险意识还不够强,向民众普及保险知识、增加保险需求和帮助保险公司业务实现发展都离不开人,他们的作用十分重要,然而我国的人群不够稳定,获得准确数据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可以选择用“员工人数”作为衡量人力资本的投入情况的标准。第四,技术因素。保险公司技术水平的高低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把握,一方面是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是精算技术。因此,可以把衡量保险公司技术水平的依据放在“硕士学历以上员工数量”上。第五,经营管理费用。除了以上四个角度,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离不开人所发挥出的作用,保险公司在销售保单和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工作中,免不了会产生维护、理赔之类的费用支出,这些费用支出也是生产投入的一部分。基于此,就可以选择“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这项指标来反映经营管理费用支出情况。2.产出类指标。保险公司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产出,不仅包括经营保险业务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带来的宏观效应,而且包括对保险公司本身产生的微观效应。因此,产出类指标可以从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农业保险交易额还有农业保险营业利润之间三种数据之间做出选择。第一种,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农业保险赔付支出能够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做出反映,这个指标反映的是赔款支出加上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其中赔款支出可以用来衡量保险公司筹集到基金后在当期分配给保险事故持保人的比重,这体现的是农业保险经济赔偿职能的轻重。具体的计算方法就是根据各个保险公司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将报表上的赔款支出与分保赔款支出减去摊回赔款支出的数额相加。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就是财务报表中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减去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所得的差额。第二,农业保险成交额。这个指标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每年的“已赚保费”,简单的来说,就是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所产生的收入额做出反映。第三,农业保险营业利润。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就是保险公司,那么它的营业利润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中获得的利润收入,这个数据可以用各个年度的“承保利润”进行表示。

第7篇

【关键词】农村 商业养老保险 经营策略

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的养老保障问题,特别是农村的养老问题愈发凸显其重要性。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对于提高保险业整体发展实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1]。如何有效推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快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应对老龄化趋势的有力举措

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的《2012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0年~2020年的十年平均每年新增596万老年人,年均增长3.28%,至2050年将达4亿老人。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为1.25亿,占全国老年人的64.4%;预计到2050年,这一数字有可能达到2.5亿[2]。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老龄化形势,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多种养老保障手段之一,具有效率高、灵活性强等特点,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农村社会管理,能够大大提高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有效减轻老龄化对政府管理和财政带来的巨大压力,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积极改革

我国农村地区农民传统的养老,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两种模式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导致农村家庭日益趋向“4-2-1”的结构,打破了传统的养儿防老机制[3];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不断集中,严重地削弱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功能,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由于生产资料的价格提升,生产成本提高,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越来越小;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耕地在不断的减少,依托土地作为单一的生存来源已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土地保障已不能担当起农民养老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农村大量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已直接面临老无所养、病无钱医的危险局面,迫切需要商业养老保险替代传统养老保障方式。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目的是保障广大农民的晚年基本生活需求,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体现了“广覆盖”“低保障”和“社会公平”的原则,但同时也表现出养老金数额低、保障能力有限等不足[4]。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不同性别、不同收入、不同地域农民的多层次、多样性需求.随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扩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投保多层次、多样性的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自身的保障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恰好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发展。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

我国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使农村潜在着广阔的保险市场,为商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如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的目标市场仍然集中在城市,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5],农村保险则是尚未完全开发的处女地,其市场潜力巨大。在技术层面来讲,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都有一定的优势,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促进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过准确的精算技术确定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将风险共担,不仅缓解了财政紧张的状况,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农村市场是商业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提高其养老保障功能迫在眉睫。当前各家保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创新经营理念开拓农村养老保险市场,也是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式,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困境

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过多年发展,其社会接受程度、产业覆盖率和业务量都有显著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农民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同我国农村庞大的潜在需求相比,还十分不对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

(一)政府总体规划不够,政策支持不明显

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对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整体思路没有向社会明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对补充养老保险介入过深,限制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提供与财政支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不足,关注点偏重于经营业绩;相关立法滞后,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行业的不规范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缺乏支持、补充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配套的政策,限制了体系的健全;县、村一级缺乏商业养老保险监管职能部门,市场监管不力,农民权益容易受到侵害。[6]种种因素导致商业养老保险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农村保险体系中定位不准,发展受限。

(二)农民理解认同度不强,购买意识淡薄

我国农村信息闭塞,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当新事物和新信息进入农村时,农民理解和接受相对困难,农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有限;农村以家庭家族为核心,养儿防老、风险自御,对天灾人祸“宿命论”等观念由来已久、根深蒂固,通过保险来抵御风险的意识淡薄[3];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可支配收入较少,少量闲余资金往往存入银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储蓄和投资认识不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务工,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接受和理解更加困难,购买更为谨慎。

(三)保险公司供给不足,产业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主体匮乏,产业规模较小,有限的保险机构在农村的数量、分布和工作人员数量更显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投保的有效需求;农村自然环境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布局不合理,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业务发展差异过大,尤其是西北、西南等落后地区农牧民商业保险几乎没有涉足。

(四)营销模式不合理、服务管理相对滞后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在设计上与农民的需求不协调,农民大多数既没有较高的储蓄资金来支付过高保费,也无需很高的保险赔付额,而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主要定位于城镇市场,少有推出适合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新品种,保险费率偏高,往往超出了农民的可接受范围,难以有效响应农民的保险需求。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农村市场上的营销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其营销、服务、培训体系均未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进行制定,导致养老保险业务难以在农村推广,相关售后服务、理赔服务跟进不及时,成为制约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7]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策略分析

面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保险公司可以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整策略。加快适应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拓展业务,以期改变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局面,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取得更大经济效益。

(一)产品开发策略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上,应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口结构、传统风俗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合于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保障产品。在产品的定位上,可根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情况,开发缴费期限灵活、保障范围较广的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通俗化的条款设计便于广大农村居民的理解,灵活的缴费方式有利于农村居民根据自身收入的情况对缴费的时间和缴费期限进行调整,保单贷款的实现可以帮助农村居民进行短期的资金借贷和拆借,多层级的保险金给付可以为农村居民实现养老保障需求方面提供多层级的服务。

(二)宣传和营销策略

在宣传和营销方面,要注重创新方法手段,不断适应农村市场,拓展营销网点,建立以乡镇为中心、辐射村户的营销服务体系,降低逐户上门销售的成本,提高业务覆盖率。同时要加大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和宣传栏、标语等更容易农民接受的手段,在农村栏目、老年栏目广泛宣传;注重在农村中培养良好口碑,通过农民口口相传提高认知和接受程度;加强针对城市中农村务工人员的宣传,培养其为家中老人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的意识。

(三)管理策略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管理和营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有必要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加强营销队伍管理、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于农村保险业务营销的教育培训方法。针对农村营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的现状,建立体系化的培训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要注重强化营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诚信意识,防止因个别业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对养老保险业务不信任的区域化影响。要提高营销人才的本地化水平,说方言、唠家常,从心理上更为亲近,也更能够依据营销对象的实际需求推荐所需业务。在销售过程中保险销售服务人员需要根据农民的实际经济水平,帮助他们选择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产品,设计合适的保单缴费水平和缴费期限,同时将保险条款以通俗化的方式准确的为客户解说,并简化单证的流程,帮助农民完成整个保单的投保。

(四)服务策略

商业保险公司要在保全、咨询、投诉等方面针对农村地区的特点,建立简单、完善、易接受和理解的服务体系。建立知识普及培训体系,通过为农民开设保险知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服务。加强保险营销人员和客户之间的联系,提高农民对保险业务的了解和信任。建设有农村特色的标准化、专业化的理赔服务体系,建立专业的理赔服务队伍,确保在理赔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快速、合理和人性化的服务。优化核赔、理赔的流程,扩大各层级营销服务网点的权限,确保保险理赔程序方便、快捷。

参考文献

[1]张建伟,胡隽.发展商业荠老保睑构筇萋层次农民荠老保障体系[J],2007(6):53-55.

[2]赵楠.保定市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河北大学[D],2013.

[3]赵延君.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勋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8(2):104-107.

[4]张兰萍.新时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J],2011(7):18-20.

[5]张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与需求研究.附件农林大学[D],2013.

[6]胡豹.商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J],2009(7):8-9.

第8篇

[关键词]再保险市场,供给,需求

再保险作为保险市场的“安全阀”和“调控器”,具有保障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逐步加快,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原有法定分保的取消和近期《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的颁布,中国再保险市场在发展速度和规模、市场化程度以及竞争格局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拟从再保险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出发,探讨影响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的因素,并从供需层面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我国再保险市场供给能力有限

一般认为,再保险供给是再保险市场中,各家专业再保险公司或经营再保险业务的直接保险公司在既定费率水平上能够提供的再保险产品总量。我国再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在发展程度、承保能力、产品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显不足,影响了市场的整体供给水平。

1.再保险主体缺乏,成熟度不高,技术服务能力落后

虽然中国再保险业的发端可以追溯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但是第一家严格意义上的再保险主体是1996年成立的中保再保险公司。而中保再保险公司几经变迁,发展成为目前国内惟一一家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中再集团下设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在中国加入WTO之前,凭借市场的封闭和法定分保的政策保护,中再集团是当时市场上的惟一再保险主体,基本垄断了国内再保险市场,这种垄断地位即使在2006年取消法定分保之后仍然十分明显。据统计,2006年至今中再集团及其两家主营业务的子公司仍占有国内再保险市场80%多的份额。

法定分保的要求和中再集团“一家独大”的局面反映出来两个问题:一是受政策和市场的挤压,试图经营再保险业务的直保公司和新的专业再保险公司难以在近期获得很大发展空间,虽已有6家外资再保险公司获准在我国开办或筹办再保业务,但市场份额小,目前尚没有另外一家中资再保险公司出现,这是导致当前国内再保险市场主体仍比较缺乏的历史制度原因。二是中再集团凭借自己的国有和垄断地位,在外资再保公司进入前基本上可以无竞争地获得再保险业务,因而不利于其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在国内再保险市场开放后很难迅速发展成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的市场竞争主体。

缺乏专业的再保险经纪公司是中国再保险市场主体缺乏的另一个表现。在成熟的再保险市场中,专业再保险经纪公司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航空航天等高技术企业的项目中为再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国内的保险经纪公司虽将再保险列入自己的业务范围,但主要以直接保险经纪业务为主。截至2007年底,我国尚未有专业的再保险经纪公司,这大大影响了国内再保险市场主体构成的完备性,当出现复杂技术的承保项目时,国内现有再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相应领域的专业经验,就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更为重要的是,现有再保险市场主体技术服务能力落后,这是影响再保险市场供给能力的关键因素。再保险被称作“保险的保险”,再保险公司不仅要通过分保为直接保险公司分散业务风险,而且在承保过程中还要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增值服务。然而,我国保险业发展程度较低,没有形成自主创新的技术发展机制,影响了国有再保险公司的技术水平。同时,再保险业的员工多数来自国内直接保险公司,未受过系统的再保险知识教育和培训,很难提供能满足直接保险公司多元化需求的技术指导。另一方面,我国再保险业商业化运作时间短,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国有再保险公司,明显缺乏服务意识,正处于从“坐等分保”向“上门服务”的经营模式转型期,整体服务水平较低。

2.再保险主体资本实力弱,承保能力有限

资本实力是影响再保险主体供给能力的重要因素,直接决定了再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再保险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度非常高的行业,从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来看,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被不多的再保险巨头所瓜分,这些再保险巨头的资本实力和承保能力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再保险市场的供给能力。就中国情况来看,处于垄断地位的中再集团的资本实力和承保能力基本上说明了再保险市场主体的情况。截至2006年6月底获得国家注资前,中再集团总资产近298亿元,约合38亿美元,其资本实力与国际再保险巨头相差甚远(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中再集团与国际领先再保险集团的资本实力差距是非常明显的。2006年中再集团的净资产水平仅仅相当于慕尼黑再保险集团的10%,瑞士再保险集团的11%,资本实力的差距决定了中再集团在再保险供给能力上是十分有限的,很难达到国际市场的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中再集团在2007年4月获得了中央汇金公司40亿美元的注资,大大增强了原有的资本实力,但是由于汇兑限制以及运用美元能力的不足,也很难在短时期内依托此资本形成有效的再保险市场供给。

3.再保险产品品种稀少造成再保险供给存在结构性缺陷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全球保险业的发展也呈现了新的特点,非传统风险产品正逐渐取代传统风险产品在再保险公司业务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当今国际再保险市场中的巨头们大都拥有了自身较为完善的产品组合,他们所经营的再保险产品几乎能够涵盖主要的风险领域,这些丰富的再保险产品平衡了市场的供给结构,为满足客户多样的再保险产品和服务需求奠定了基础。如瑞士再保险公司的产品组合共涵盖财产与损害类、人寿与健康类、商业保险类、融资服务类以及全球资产保护服务五个领域,具体产品包括高管人员责任险、环境责任险、巨灾再保险、火灾保险、航空险、农业再保险等险种。

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相比,我国再保险市场中的产品在单个产品发展程度和整体市场产品结构两方面都有明显的差距。以中再集团为例,该集团及两家主营业务子公司分别从事财产再保险和人寿再保险业务,产品结构以低端的传统财产再保险产品为主,险种集中在车辆险、财产险等分保项目,责任险等险种业务比例有限,比例分保合约比重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超额分保合约业务规模很小,特别是尚未推出巨灾再保险和农业再保险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再保险市场在产品供给方面的结构性缺陷,某些险种的缺乏使部分经济领域当中的风险暴露无法得到规避和保障。这样既无法充分满足市场中出现的再保险需求,再保险企业也不能分享高端再保险产品所带来的丰厚利润。

二、我国再保险市场潜在需求高涨,但现阶段总量有限,且存在结构性不平衡

(一)潜在需求分析

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再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不断高涨。主要基于以下事实:

1.中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再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增长的基础

直接保险的发展规模直接决定了再保险的市场规模。据中国保监会统计,2007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7035.8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97.7亿元,同比增长32.6%;寿险保费收入4463.8亿元,同比增长24.5%;健康险保费收入384.2亿元,同比增长2.4%;意外险保费收入190.1亿元,同比增长17.4%。全行业利润总额672.7亿元。同时,保险业“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全国总保费收入争取比2005年翻一番,突破1万亿元。如此的市场增长规模和增长速度为再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2.现代化产业和技术为再保险提供了更多的可保领域

近年来,航天技术、大型水利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巨额保险标的和可保风险,如三峡水利工程、众多奥运体育场馆和核电站,一个保险公司甚至若干保险公司都很难对此类项目进行承保,再保险公司的参与能够使直接保险公司的保单设计更加合理,并把巨大的风险分散出去。

3.社会意识的改善为再保险需求增长创造了舆论支持

进入2008年以来,我国境内相继发生了南方冰雪灾害和四川地震灾害,国家和人民承受了巨大的损失。国家、相关企业和个人普遍认识到,直接保险市场不能完全有效地抵御如此巨大的自然灾害风险,必须依靠再保险把风险分散出去,才能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社会保障作用。因此,关于建立巨灾再保险制度、开发巨灾再保险产品的呼声日渐高涨,这不仅加大了社会各界对再保险的重视,而且从客观上也增强了再保险市场的需求。4.国内直接保险企业所有权结构现状内生再保险需求

国内直接保险公司主要分为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两种形式。基于我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原因和保险企业的现实情况,国内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并不分散,机制风险相对集中,考虑到再保险可以作为保险企业有效的财务管理工具,众多直接保险企业在改善企业自身资本结构和转移相关风险等方面都有充足的再保需求。

(二)直保公司的“惜分”影响了当前再保险市场需求

然而在现阶段,如此高涨的潜在再保险需求却未能成功转化为实际市场需求。2006年我国保费收入达到了5641.4亿元,但总分出保费才338.97亿元,仅占6%。而国际发达保险市场这一比例一般为20%左右,某些特殊市场(如百慕大保险市场)甚至远远超过这一比例,中外再保险市场差距悬殊。

直保公司自留比例过高直接影响了市场保费分出量。2006年,国内几家大的保险公司保费自留比率均在75%以上,其中人保集团保费自留比例86%,平安财产79%,太平洋财产76%,国寿集团更是高达99%。与2005年相比,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比例除太平洋财产和天安保险外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见表2)。而早在1997年,香港产险公司的平均保费自留率就已经降到了65%以下,台湾产险公司平均自留率保持在55%左右。国内直保公司“惜分”的主要原因是风险意识淡薄和利益驱动的结果。一方面,一直以来偿付能力风险在国内市场尚未大规模发生过,直接保险公司风险意识不强,以为通过业务布局和产品品种的搭配已能分散现有风险,忽视再保险的风险分散途径。但2008年7月保监会通报12家直保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为各直保公司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直接保险市场尚处于“粗放”发展阶段,各直保公司普遍关注承保业务量,而对财务稳定性和长期利.润最大化尚不十分重视。在短期利益驱动下,大部分直保公司都不愿意把招揽来的保费分人再保险市场。

此外,在分出保费比例结构上,2003年至2005年全球保险市场分出保费中财产险再保险在总保费中的比例维持在30%至35%之间,寿险再保险的比例已逐年接近30%的水平,而责任险所占比例也保持在35%左右,形成了“三分天下”的结构特点。而2006年我国产险公司总分出保费291.42亿元,占直接保险公司总分出保费的85.97%;寿险公司总分出保费47.55亿元(不包括9.18亿元财务再保险业务),占直接保险公司总分出保费的14.03%。可见当前我国再保险市场需求存在结构性的不平衡,财产保险再保险需求占主导地位。

三、从供需层面上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相关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主体数量不足、资本实力薄弱、产品结构单一,我国再保险市场供给能力十分有限,同时在直保公司普遍“惜分”的情况下,市场中再保险需求虽然潜力巨大,但当前总量有限。因此,现阶段我国再保险市场尚处于需大于供的低水平均衡状态。

2007年7月1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并为实现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目标提出了九项政策措施,是引领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科学规划与构建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进入了崭新的新时代。依据《规划》精神,从供需角度进行分析,提高我国再保险市场供给能力、释放市场需求总量,保障再保险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可以采取近期和长期相结合的举措进行。

(一)近期举措

发展再保险市场的近期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尽快提高再保险供给能力和引导市场需求良性化发展。

1.充分调动再保险市场现有供给能力

在短期难以迅速增加再保险供给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市场主体的供给能力是有效的措施。中再集团作为国内惟一的中资再保险公司,在接受中央汇金公司注资后资本规模已经超过360亿元。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其承保能力大约在1440亿元左右,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基本满足再保险市场的需求增长。如何有效利用资本规模提高供给能力成为中再集团面临的挑战。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和集团化运作模式的确立。中再集团在2007年10月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在此基础上更好地改革内部管理机制、强化集团化管控,尽快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金融控股集团,是该公司提高自身再保险业务供给的必然前提。

2.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尽快建立巨灾等自然灾害再保险体系,扩大再保险可保风险的领域

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对再保险具有内生的需求,提供这部分风险的再保险产品有助于在结构上提升市场再保险供给水平。巨灾再保险等由于具有小概率、大损失的特点,单纯的商业运作难以为继。国际上普遍采用政府支持的方式。我国虽然也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仅是原则性的。巨灾再保险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利益主体,各级政府要发挥核心作用,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包括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的支持。

3.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直保公司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当前再保险市场需求水平

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部分直保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扩大保费规模,无视经营管理和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无节制竞相压低产品费率恶性竞争,这成为保险市场发展的隐患。随着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的完善,以及直保企业的日臻成熟,保险行业内将广泛树立风险管理意识,特别是今年6月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把偿付能力作为考量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客观上也为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直保公司在经营中,为了在偿付能力达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吸纳保费,必然借助再保险提高自身的承保能力,增加了再保险的市场需求。

(二)长期举措

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长期措施立足于市场再保险供给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和再保险潜在需求的逐渐释放,旨在保障再保险市场体系的健全与健康发展。

1.充分重视再保险在保险业和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再保险具有保险业“安全阀”和保险市场“调控器”的独特作用,发挥着为保险公司分散赔付风险、扩大承保能力和巨灾保障的功能,还能为直保公司产品设计、定价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是保险业和金融体系安全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这一点,才可能为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建立和持续健全再保险市场体系

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市场结构和主体数量是建立和健全再保险市场体系的关键。成熟的再保险市场中,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再保险经纪公司等都是有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不仅要通过多种形式增加市场中专业再保险主体的数量,提高再保险供给的绝对水平,而且要建立再保险经纪人制度,发挥其在业务中介、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方面的优势,有效促成再保险业务的完成,提高再保险供给的相对水平。

3.提高再保险业技术能力,特别是定价能力

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在风险的评估、危险单位划分、自留额确定、超额赔款再保险费率等方面更为复杂,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再保险公司具有比保险公司更高的技术水平。同时,再保险业又具有自身的技术特点,在竞争过程中,这一特点集中体现在再保险定价能力上。因此,我国再保险企业不仅要充分总结国内市场经验,分析相关业务数据,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而且要在同国外再保险公司竞争过程中不断学习,持续创新,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

4.培养再保险专业人才

我国再保险业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精算人才和产品研发人才十分缺乏。人才的培育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国再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人才的引进,通过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高端人才,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优化和提高现有人才素质,逐步形成再保险业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