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1 11: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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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 教学方法 手段 辩证扬弃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317-02
一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称该课)实效性的问题,已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对该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之现实的最优化的辩证研究,是解决实效性问题的重要一环。
科学地总结国内对该课题方面的研究,客观地讲,该课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国内外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如教学方法与手段现状的研究与改进举措、双边教学方法的研究、“两课”“知、情、意”的实效性的研究、教与学的主体地位的研究、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多媒体教学条件的配置与运用等方面的研究。
在上述研究中,指出了该课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方法呆板,教学手段落后。课堂上往往是:老师讲的多,学生听的少;一言堂多,群言堂少;学习书本的多,接触实际少;被动学习者多,主动学习者少;专注听课的少,课上做其余事情的多;更有甚者,老师不愿意讲,学生不愿意听。教学手段上,虽然采用了多媒体教学,但多数教者只是把书本内容简单地搬到电脑、屏幕上,内容不丰富,形式单一,图、像、网络联接等现代传播技术、条件还没有充分的有效利用。该课没能达到科学性、系统性、价值性、审美艺术性、选择性和实践性的辩证统一,没能做到“知”、“情”、“意”三者完美的结合。故此,大学生中相当一部分人存在着对该课学的好坏与自己关系不大的模糊认识,进而产生了厌学情绪、抵触情绪,逃课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现状,国内的专家、学者提出一些较有建设性的观点,如,为改变单一的课堂灌输现象增加专题讲授、实践考察、课堂讨论、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提出比较方法教学法,使学生融会贯通;提出优化教学手段,提倡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等。
然而,面对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意识形态的多样化,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大量信息传播形式的多样化、方便快捷性,该课的教学方法与手段面临新的困惑,现实的实效性、针对性之出路在何方?
若实现该课的实效性、针对性的教学目的,客观辩证地分析上述研究成果,不难看出:上述研究在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与实践方面,缺乏最优化的系统分析,缺乏该课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的评估系统及认证体系;缺乏实施认证的目标管理体系;缺乏良好的人文环境;缺乏反馈机制及动态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组合。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与运用是定性的多,而定量的少;随意性多,系统性、计划性、有目的的实施少;不符合教学规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多,符合教学规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少;寓教于生活的少,寓教于乐的更少;由于对该课在观念上、管理上不重视,对该课程的内容与教学方法、手段的理论研究深度也不够,系统性不强,实践上又缺乏规范性;同样,缺乏针对不同层次教育对象的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运用;缺乏对该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适用环境的选择;缺乏教学方法与内容结合方式的研究;缺少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系统有机的转换、更新;缺乏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技术含量的支撑;更缺乏课堂学习及课下研讨的浓厚求知欲的有效激励机制;缺乏思想政治课新知识新思想的有效的传播量;缺乏大学阶段与中学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内容与形式、在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的有效研究;故此,该课程以往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应用不深入,其教学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不高;教学的实践的实效性有较大的或然性;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应用在某一高校某一班级,某一阶段可以,但仅具有特殊性意义不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全面客观的辩证地总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实践,在辩证扬弃的意义上,针对其存在着诸多不足及缺陷,突出该课程各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研究的科学性、系统性、客观性、实践基础性、可操作性;坚持以哲学为指导,运用现代教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传播学理论、公共关系双向传播与沟通的理论与实务技能,以与时代相吻合的思想政治理论为核心内容,以现实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切入点,密切联系高校大学生的思想、心理实际,从解决大学生当前及长远的关注的问题入手,着眼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为出发点,以此达到“知”、“情”、“意”共鸣。继而,以实效性为目的针对授课对象、授课环境,客观、系统、科学的优化高校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在实用性、普遍性意义上得以推广,使受教育者由不愿意学,转变为愿意学,再转变为我要学;使受教育者从学习无用,转变为学习有用,再转变为终生受益等等。这是实现该课程实效性的最现实的选择。
辩证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这一问题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在于,是解决该课程实效性的重要一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培养时代所需的人才的需要,是培养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利于青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
辩证扬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就是要在克服其不足,保留积极成果的基础上确定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基本思路和方法。
这些内容主要之点是:第一,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的本质规定、原则、特征、切入点、归宿点;第二,以该课程的内容及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及需求,筛选、确定、排序教学方法及手段;第三,以该课程的教学环境、条件及学生的不同层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优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第四,以该课程的学期的不同阶段(如期初、期中、期末)及不同课程阶段(课前、课中、课后)系统设置教学方法及手段;第五,以该课程的知识性、系统性与多方面、多视角的网络、多媒体等现代传媒相结合来确定、优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第六,以该课程的全程教学的战略系统性与各个阶段教学战术的灵活性相结合,优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第七,以该课程传统模糊性的教学方法及手段,向科学的量化教学方法及手段过渡;第八,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的现实选择及具体模式:突出教师与学生主体的双向性,通过疑难问题专题式、座谈式、对话式、演讲辩论式、案例式、调研式、论文式、报告式、网络交互式等丰富和优化教学方法及手段。
辩证地扬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不仅是理论意义上的,更重要还是实践意义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现实的应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体系方案,方案指导思想是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上升理论,升华理论;各种方法手段交融交互运用,先后重轻有别。第二,建立系统的评估及认证体系,以保证最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有效实施。第三,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实施认证目标管理体系。第四,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提供人文实践条件,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习惯。
辩证地扬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研究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在于:第一,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是富有实效性的各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现实、具体的系统的统一;第二,建立该课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的系统评估及认证体系;实施认证目标管理体系;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第三,建立反馈机制,实施动态的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组合;第四,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是以哲学指导,以现代心理学、现代公关学、现代传播学、现代管理学等学科相交融,并以此为科学理论依据,对其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综合性优化;第五,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是具有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选择;第六,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是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对于受教育者是喜闻乐见的集知识性、理论性、欣赏性于一体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的选择;第七,掌握和运用方法与手段的人,必备实施最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条件,应是事业型、学究型、宣传型、讲演型、主持型、沟通型、辩说型等几者于一体的通才教师;第八,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必须是建立在现代科技、传播技术的新生产力基础之上,使之具有科学化、标准化、信息量大,感染力强等特色;第九,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应以哲学、数学的科学定性、定量为基本思路;第十,创立其有共性、个性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最优化组合的各种模式。
辩证地扬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手段研究,其基本思路和方法是:第一,从个性意义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入手,从教学的实践中概括和推导出具有共性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第二,从分散的、不系统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到系统的形成教学方法与手段规律性的运用;第三,从该课程的内容到形式,结合学生的心理特色,选择最适宜的导入点,如疑难的社会问题、关系到自身发展前途问题、价值取向等问题为切入点,并以此为契机进行教学方法与手段最优化研究与实践。
辩证地扬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其现实性的选择是:第一,依据课堂教学实际,客观、科学的区别分受教育者注意力、兴趣点的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实施其相应的教学方法及手段;第二,建立反馈机制,在一定的时段,对该学习方法的运用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其效果,以不断地加以修正,进而采用更为现实可行的、更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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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凤志,张澍军.关于加强“哲学原理”课教学内容针对性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9).
[4]徐朝旭.“两课”教学如何理论联系实际[J].高校理论战线,2001,(11).
近年来,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对城中村的改造以及对城市周边农村土地的征用,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新富群体——农民拆迁户。他们因拆迁而一夜骤富,或因领取了政府的巨额安置补偿款,或因拥有多套房产,从而跻身富人行列。
农民拆迁户得到大笔拆迁补偿款后,有相当一部分人没能及时树立忧患意识,开始移民“进城”买高宅和小车、乱花钱,甚至被人拉下水参与赌博。农民“拆迁富翁”进城对市区的房价产生巨大影响,并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群“拆迁富翁”如果一旦变成“负翁”,将对社会造成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如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和打理好拆迁款,如何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适应城市生活,已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现状及影响
中国农民长期生活在贫困线下,做梦都想出人头地,有朝一日做人上人。因富裕来得太快和太容易,许多“拆迁富翁”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社会价值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些人过起了游手好闲、斗富比奢的日子。这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1. 快速造福,对人们心理形成极大冲击,容易使人们心理扭曲,心理不平衡等,这就形成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思想因素。为了补偿款的分配,有些拆迁户亲人之间大打出手,导致家庭破裂,甚至对簿公堂。还有些“拆迁富翁”家庭的未成年孩子,因为家里一夜骤富,心态大变,出现比富、奢侈、厌学现象。
2. 冲动消费,潜伏返贫危机。很多人得到巨额拆迁补偿款后,盘算着如何花钱。“拆迁富翁”普遍对未来生活缺乏科学与理性的规划,有的人被设局拉下水参与赌博,拆迁补偿款被套取。
3. 价值观发生变化,一个人可凭借自己的知识、智慧和技能,创造实现富裕的梦想,但靠土地一夜骤富,已经颠覆了传统意义上致富模式和社会价值观念。
三、原因分析
1. 多年来在拆迁事件中由于处理方法不当,或者农民不愿意拆迁等多方面原因,造成流血、暴力事件的发生。这就促使政府转变拆迁方式,通过高额补偿金来息事宁人,达到拆迁目的,从而使一些农民通过拆迁迅速获得巨额财富。同时在高房价时代,农民由于拆迁而获得多套房产,进一步促成了“拆迁富翁”的形成与出现。
2. 补偿政策体制不完善,对“拆迁富翁”缺少引导正确消费观念的规划,造成了管理体制的相对滞后。征地拆迁进行利润返还后,再没有对农民有适当的引导和保障措施;在解决了“农民怎么才能富”后却忽略了“农民富了怎么办”的思考,对于引导如何农民进行正确消费,缺少制度和措施上的政策支持。
3. 社会重视程度不够,社会整体氛围以物质富有为衡量集体和个人财富的唯一指标,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缺少足够的重视,更缺少对他们进行理性消费的宣传和引导。
正因为上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农民拆迁户在补偿款挥霍完后将会从“拆迁富翁”沦为“三无农民”,即“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成为一盆如洗的“负翁”,成为社会安全的严重隐患,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阻碍。
四、相关对策
由于“拆迁骤富”颠覆了传统的致富模式,导致“拆迁富翁”存在盲目炫富与攀比心理,使“拆迁富翁”背离传统的生活方式。“拆迁富翁”他们除了种地,又缺乏其他基本的生存技能,如果进行挥霍消费就会坐吃山空,返贫的可能性极大。一旦返贫,必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包袱,影响社会的稳定。政府必须坦然面对,正确引导他们的消费观念,尤其是跟进拆迁后的管理体制,从而防止他们从“拆迁富翁”一夜又成“负翁”。
1. 合理支付补偿款,引导理性消费
对于一向种地谋生的农民来说,缺乏投资理财意识不足为奇,面对突然到手的财富,大多数人自然会手足无措。政府对转型农民应加强正确的消费指导,政策规划上要科学,可遵循“先生产后生活,先保障后消费”的原则来实施。一方面,出台并完善关于农民得到补偿款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补偿款可以分多次拨给拆迁的农民,尝试分期拨付拆迁补偿款,或者转换补偿形式,也可以把补偿款换成房子,农民日后还可以通过出租房屋为生。另一方面,出台适合农民特性的政策和投资项目。比如让农民自愿将部分拆迁款汇集到集体,共同投资项目,从而获得持久收益。
2. 帮助农民理性规划理财,积极参与再就业
对于政府来说,如何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引导他们进行良性消费,是一项长久不懈的民心工程。同样,让转型农民的资产能保值增值,是政府获得农民信赖的基础。农民拆迁户今后的生活,就依靠补偿款,但是农民往往被巨额“拆迁款”冲昏了头脑,不去工作,而是大手大脚花钱;无事生非参与赌博,拆迁补偿款被套取。因此,政府要在给拆迁户安置房的同时要帮助他们积极就业。
3. 建立健全预防应急机制和保障体制,规范农民消费理财观念
应建立健全预防应急机制和保障机制,引导农民拆迁户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避免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为确保失地农民能顺利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型,有些地区经过多年的探索,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具体的“四有”方案,即“就业有岗位、增收有资产、生活有保障、管理服务有组织”。其具体做法是:
将一部分拆迁补偿款作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劳动力一次性奖励,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通过用一部分拆迁补偿款办集体企业,将补偿费进行资产增收,资产量化、统一经营,把集体资产产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确保集体与农民的长期收益。让失地农民的财富有造血功能,是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人口论证;变化趋势
Abstract:During a project of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main city of Wuhan, it is discovered that there is a serious problem according to the master planning’s population projections. To fix the quantity of every preparation unit’s planning population for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n Wuhan and to give a reference for the similar problems in the future, we fully analyzed the demographic trends of every preparation unit during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project in Wuhan and take it as the basis of a feasible population planning system.
Keyword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planning population demonstration;trend
中图分类号:TU984.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8-0125-02
1研究背景
武汉市武泰闸A1501控规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出现的人口问题引发了我们对本次研究课题的思考,武泰闸A1501控规编制单元现状人口规模为10万余人,按照武汉市总体规划的方案要求,此地将由旧城区升级为一个次级生活服务中心,通过对项目的一系列分析可知,此地在规划期末的人口必然会较现状有所增长。
然而,上位规划对此处的规划预期人口规模仅为7万余人,会引发规划无法有效的解决编制单元的公共设施配套、基础设施配套、道路交通等问题。这使我们对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对该地区人口规模预测有效性进行了考量。
同时,目前国外的ZONING(区划)以及国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及细则编制中,并没有针对这一层面较为成熟的规划人口的制定方法研究。因此我们在此层面对规划人口论证方法进行了研究,力求突破,为控规的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2人口论证方法
2.1现状人口调研
现状调研是一切规划的基础,现状人口数据是制定规划人口的依据。因此,要通过详尽的现状调研获取最为准确的现状人口数据,为下一步的人口论证提供可靠的依据。
2.2合理的规划人口范围计算
控规中人口与土地的特殊关系
与总规中人口决定土地的模式相比,武汉市主城区控规中各编制单元的用地面积则是固定的,控规中的规划人口更多的受到用地制约。
因此,在控规中,一个合理的规划人口应该满足国家的建设用地规范要求,达到人口与用地之间的平衡,并且在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达到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目的。
解决方法
在用地受到限制的特殊情况下,我们采用由土地反推人的模式,引入土地承载力来计算各编制单元内可容纳的人口范围,以此作为合理的规划人口范围。
根据对现状土地不同的利用方法,将用地分为保留居住用地和待开发居住用地两类,针对分类采用不同的方式去获得更为实际的人口数值。
保留用地规划后人口数值可直接通过调研获得。
待开发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可通过下述公式计算:
公式:待开发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待开发居住用地面积/国家要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范围
(注:国家规范要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范围为18-28m2/人)
将二者进行加合,可得到不同编制单元合理的规划人口范围,以此为规划人口的进一步确定做铺垫。
2.3人口密度变化趋势分析
2.3.1宏观人口密度变化趋势把握
整体趋势
快速城市化背景下,武汉城市中心区(一环内)人口高度聚集,各种城市问题接踵而来,出现了人口密度过高,交通拥堵,旧城历史文化街区破坏严重,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缺少绿地和空地,环境状况下降等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武汉总体规划提出引导旧城居住人口向综合组团疏解,集中成片规模化建设居住区,疏散中心城区人口,实现市域人口合理分布的目标。
定位分类
武汉市不同的编制单元特征各不相同,上述各类影响因素的作用力也不同,根据不同编制单元在城市发展中的不同作用,将武汉市主城区的不同编制单元分为一环内城区与一环外城区两大类,每一大类中又包含旧城区与新区两个小类。
分类分析结论
针对不同的类别分析其特征,从宏观上把握不同地块人口的动向,为进一步的分析提供依据。由上述整体趋势的分析可以得出:
位于一环内的编制单元人口变化整体趋势为:缓解中心区人口压力,以向外疏散人口或者维持现状平衡为主。
位于一环外的编制单元人口变化整体趋势为:接纳中心区疏散人口,人口数量将会有所增加。
此外,旧城区的人口将向规划后的综合组团疏解。新城也将接纳高人口密度地区向外疏散的人口。
然而大趋势只是每个编制单元人口变化分析的一个背景因素,还不足以就此对每个编制单元的人口增减下定结论。需要对其包含的其他诸多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合理的人口变化结论。
2.3.2上位规划功能定位对人口密度变化的影响
武汉市总体规划以及分区规划中对不同的编制单元都有详细的功能定位要求。地块功能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各编制单元现状人口在规划后的动向,从而导致人口密度的增减。例如A1501单元在上位规划中被定位为白沙洲组团的次级生活服务中心,这一功能定位就决定了此处必将成为一处人口聚集的生活区,将会吸引编制单元内及其周边人口向此处汇聚。
因此,功能的定位是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人口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否能对它进行准确的把握,将直接关系到规划人口的合理与否。
2.3.3其他影响因素
人口在城市中的分布和流动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受到经济、交通、环境、文化、历史、政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其中,经济因素居于主导地位,特别是经济水平及经济布局的发展变化对人口聚散程度与趋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一定区域人口承载能力和人口集中的程度;其次,经济布局的空间扩展决定着人口集聚空间的拓宽,或者随着新的经济区崛起产生新的人口集中区。
交通因素对城市人口空间聚散程度的作用力,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与生活节奏的加快而显得越发重要,便捷的交通区位对城市中的人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交通便利的地方往往成为城市人口聚集的焦点。
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居住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人口集中的趋向和聚居程度。
此外,政治、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在不同的时期都对城市人口的分布和流动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
因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人口分析一定要结合不同的地块的特殊现状,对其经济、交通、环境、文化、历史、政治因素等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以此对不同的地块进行准确的综合层面的定位,并结合地块内现状人口状况,推测其内部及周边人口的流动方向(集聚或疏散或维持平衡),为进一步的人口预测做铺垫。
2.3.4 不同单元人口密度变化趋势分析方法
在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人口分析中,立足于不同的地块的特殊现状,将不同的编制单元按上述方法进行分类,在明确人口变动大趋势的基础上,依据上位规划的要求准确把握各编制单元的功能定位,并针对经济、交通、功能定位、环境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最终通过多重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其人口密度变化的趋势:疏散、集聚或是维持现有平衡。为下一步规划人口的确定指引正确的方向。
2.4控规人口计算
以现状人口为基础,按前述方法计算出各个编制单元合理的规划人口范围。在此前提下,综合分析影响人口的各项因素,确定各个编制单元人口变化的趋势,对不同编制单元的规划人口密度进行合理的定位。分低密度、中密度或是高密度三类进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取值:
低密度区可取26-29m2/人
中密度区取22-25m2/人
高密度区取18-21m2/人
(注:具体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范围内取定)
运用下述公式进行计算获取待开发居住用地规划人口数值。
公式:待开发居住用地规划人口=待开发居住用地面积/取值后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再将其与保留用地规划人口(本文2.2中计算得出的数据)进行加合,以此获得各个编制单元最终的规划人口数值,为一个相对合理的建议数值。
2.5人口发展时间
此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是基于武汉市总体规划和及各组团分区规划之下的下位规划,上位规划的规划年限至2020年,所以此次控规各类用地的落实时间为2010年至2020年。因此,各编制单元的人口也将在十年内达到规划人口值。
2.6规划人口合理性检验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了更好的落实上位规划的意图,在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达到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目的。
因此,我们需要用规划后的一些指标与现状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达到了最本质的目的,以此检验制定的规划人口是否合理。
这些指标包括: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人口密度、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重点为商业服务业)等。
3总结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人口制定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又反复的过程,是一个人口与用地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过程。规划师应以扎实的现状调研为基础,综合分析影响编制单元人口的各种因素,通过用地与人口多次的相互推导、相互检验,最终获得一个较为科学的数值。在这一过程中,能否做到详实的现状调研与全面的分析,将直接决定规划人口数值确定的合理与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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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侃桢,童本勤,程同升.南京主城人口合理容量研究.城市人口,2003.
关键词:抗辩式教学;案例设计
传统法学教育缺乏职业技能培养、执业实践训练的倾向日益突出,因而兼具实用性和实践性的抗辩式教学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相比而言,抗辩式教学的实用价值毋庸置疑。但是如何推进抗辩式教学在法学教学体制中的应用和设置、抗辩式教学需要哪些教学手段、如何整合现行教学资源等等具体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论证和研究。于此,本文以“案例教学”为索引,微观探讨抗辩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一、法学抗辩式教学中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
(一)案例教学是还原法律适用场域的最佳手段
在抗辩式教学的实际应用中,案例教学无疑具有重大作用。抗辩式教学关注法律执业实践训练、关注法律职业技能培养,这种面向司法应用、司法实践的培养理念,必须回答和解决实际发生的问题:法官、检察官面对疑难案件时,找出破解难题的办法;律师面对互相抵触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则,论证出维护公平和正义的适当规则。毫无疑问,我们不能把课堂带到真正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但是我们可以把发生在司法实践部门的问题,浓缩设计成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来还原和再现法律发生的真实场域,在课堂上,让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现实问题,最大化地激发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在真正的体验中锻炼和充实学生的能力。这就好像技工学校的学生,面对真正的机床,看到机器的故障,必须进行现场故障排除的检查和维修的训练一样。体验和感受,才能全面展现以问题为中心的思维能力和推进问题解决的创造能力。
(二)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导向的最佳教学手段
传统教学方式强调以老师为导向的一言堂式教学模式,老师在上面讲得津津有味,可是学生未必有所收获。问题不在于老师讲授了多少,而关键在于学生真正习得多少。也就是说,以往我们只用硬性的指标(如教学大纲、教学讲义、教学周历)去规定和关注老师的知识讲授,却忽视了最为重要的问题――学生的接受和理解。学生不接受、不理解,所有老师的讲授就是零,甚至是负效应。抗辩式教学,就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做了一个互换,这种模式强调以学生为导向,强调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其中,案例教学就是以学生为导向的最佳手段。
在案例教学的方式下,老师退出了讲台的中心,学生要主动学习和了解浩如烟海的法律规则,懂得查找运用这些资料的最佳方法,还要掌握相关方面的许多知识,特别是有关案例的法律渊源、历史背景和它涉及到的各种逻辑关系,只要能发现问题,并加以系统论述和批判,提出让专业人士信服的独到见解,就是案例课程最大的价值。学生的主动学习和老师的适当指导,就会导致:学生不在被束缚于老师教学大纲涵盖的知识重点范围内,不在被束缚于老师所提及和思考内容的范围内,而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不断地探索和发现。学习探索的范围也会最大程度地扩大和拓展,随着而来的是对自身能力和素质的不断反思和调整提高,而这正是职业能力和实践技能迫切需要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案例设计
案例的设计与指导是案例教学的最为重要的环节。因为如果案例不具有对抗性、不具有争议性、不具有典型性,就无法增加辩论的激烈性,进而无法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无法充分实现“以学生为导向”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因而案例教学必须进行科学设计和指导,否则只会事倍功半、费力低效。故笔者认为,下述原则是案例设计与指导要遵循的重要指南。
(一) 案例的设计应该关注法律思维的培养
当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中也存在案例教学。但这种案例教学的设计,是一种三段论式的设计方式,即为了证明某一个法律规则(大前提),找到一个实际案例(小前提),进而得出结论法律规则判断为合法或非法。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大前提),现有欲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出资1万元(小前提),那么这个投资人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呢?不符合(结论)。因为1万元没有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很显然,这种案例的设计毫无专业水准。对于没有受过法学专业训练的人,也可以根据逻辑推理,轻松得出判断。说到底,这种案例教学的失败之处在于,案例设计不须要分析思考、推理论证,说到底,这种案例不会锻炼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而如果案例设计,是一种发散式的设计,没有老师提前的归纳和总结下对案例的剪裁,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不仅仅是正确答案的获得,而是把相关问题的原生态模式展现出来,不限定分析的思路,不设定确定的答案,重要的问题在于:学生通过对案例中所涉猎的基本问题的分析和判断,独立地设定和探索思考和论证的角度,其所查阅和分析的资料范围可以远远地超出案例本身,案例只是提供讨论的论点和中心,而整个的论证过程完全是发散式的、创造性的。
(二)案例的设计应该关注辩论技能的培养
“由于法律规则本身的模糊不清、法律规则相互间的冲突和竞合,再加之具体案件中当事人证据的事均力敌,在很多案件中,律师都有抗辩的余地。”因此,在法庭诉讼活动中辩论就是不可或缺的技术能力。而辩论技能恰恰又是不经培训,很难拥有的技能。如果不掌握辩论技能,就无法找到对方的论证核心和重点,无法快速找到其论证的破绽和不足,无法形成有的放矢的回击。因此在这个看似简单的过程中,要充分掌握下列技能:破题――找到论述的核心和方向,破题不好只会南辕北辙;立论――确立分析了进路和资源,立论不足只会独木难支;论证――形成缜密的思维推理和准确的言语表达,论证不利就会全军覆没;驳论――快速找到对方破题和立论的破绽,形成有力回击。这些技能是在长期的辩论实践基础上积累起来的,而且毫无疑问,为这些技巧做支撑的是强大的知识储备、多角度的思考方法、深入的分析研究、高强度的言语表达训练。因此辩论是一门技术,又不仅仅是一门技术,它是学生必有的经历、必备的素质。
三、现行教学体制下案例课程的设置构想
(一)案例课程的评价标准应从结论走向过程
以往的案例课程评价标准是学生的结论。答案是合法,学生的答案正确,那么是否有论证过程并不重要,只要把相关法条列出即可。而抗辩式教学模式下,评价学生的标准,不是以结果为导向,也就是说,学生得出的结论并不重要,如果结论对了,但是没有对案例资料的分析整理、没有理论和实践资源的结合论证,那么这种结论只是空壳,学生并不能因此得到高分,相反,高分的获得必须建立在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论证基础上――对案例资料仔细地分析和整理,最大程度地扩大对所涉猎问题的查阅和研究范围,法律本身就是生活,因此真正深谙法律的人,应该是掌握更多生活知识的人。恰当地分析和论证所得结论的合理性。这样以过程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会激励学生的学习方法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法律人自身的法律思维。所以,以过程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与培养具有法律思维的人才目标相匹配。
(二)案例课程设置中必须增加辩论课程的环节
要将法学辩论活动开展成为一种日常式的、细水长流的存在,需要有一支成熟的、完善的法学辩论队伍去执行以上的目标。涉及到法学辩论队伍的架构与建设的问题。
(一)队伍架构体现专业度
由于法学辩论自身的特点,法学辩论队伍的架构不同于一般的学生社团,应该体现其专业性特征。首先,队伍的架构过程要时刻注重团队的专业性。要明确建队思路,不能盲目扩大、哗而取宠。其次,队伍的架构目标应以兴趣为导向性。法学辩论队伍的凝聚力一定是以兴趣作为前提,而不能为了团队发展的快速、活动开展的顺理,使得法学辩论队伍向团委、学生会“看齐”,成为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半官方”的组织。
(二)队伍建设体现明确性
法学辩论队伍的建设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队伍的组建。一支优良的法学辩论队伍,其内部结构必须分工明确,互为体系支撑又相互独立。作为其建设者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建队思路,要确知自己的建队风格,是小而精还是大而博;并且一定需要法学专业的依托,有了专业力量的扶持,可以少走弯路也可以精益求精。
2.人员的选拔。应结合学院活动,以比赛促宣传,以交流促选拔。以仰恩大学政法学院辩论研究会为例,该社团在人员的选拔上充分利用了学校传统的“新生辩论赛”,派出有经验的老队员跟赛辅导、组织培训,深入新生挖掘可造之材并从中遴选优秀队员;除此之外,该辩论研究会还面向本学院以外其他专业对法学辩论有兴趣的学生进行招募,做到了既挑选精英也兼顾大众,为队伍的持续性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3.活动的开展。开展活动是学生社团生命力之所在,法学辩论队伍既可以开展有法学专业特色的,如模拟法庭、案例辩论、法理辩论等活动,又可以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哲理辩论、时事辩论等赛事。开展法学辩论活动要注意两点:一是要精益求精,注重专业性,不能为了吸引观众抛弃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二是要注重受众群的培养,培育起法学辩论的土壤,使其可以开枝散叶,不能曲高和寡、自娱自乐。
二、法学辩论的培训模式
针对以上论及问题及现实反思,课题组结合团队建设与实践研讨对于法学辩论模式展开了有益思考。我们所说的辩论培训是一种系统的培训,其模式包括目标、方案和师资三个部分。
(一)明确培训目标
法学辩论目标旨在通过由社会性辩题到法学辩题的逐步过渡,从形式逻辑到法学逻辑,从一般对抗到区分身份角色,依次达到“掌握一般逻辑思维”“学会法学逻辑适用”“理解身份对抗的侧重点”三个层次性目标。第一个层次目标对象设定为大一年段学生。这个阶段的学生对辩论充满天然的热情和激情,并有充足的时间保证,可结合法律逻辑课程、各种辩论比赛等进行形式逻辑的基础训练。第二个层次目标对象设定为大二年段学生。这个阶段的学生对于辩论已经有了较多的积累和感受,应从法律逻辑方面给予更高的要求,以保证其继续从事法律辩论的积极性。第三个层次目标对象设定为大三年段学生。在熟悉法律辩论的基础上,理解角色分工和定位,为日后职业的选择和执业能力的培养做好准备。
(二)制定系统培训方案
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目标,培训应分三个步骤展开:
1.以一般辩题为载体,进行形式逻辑的训练。具体可以以目前法学院开设的法律逻辑课程为契机,讲述形式逻辑并展开辩论比赛。这个阶段最好在大一新生刚入校的第一学期进行,既可养成逻辑思维的习惯,又契合新生入校惯常举办辩论赛的时间。应拟定培训计划:固定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应将逻辑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相结合,并辅以文史、哲学、管理等知识,以增强队员的基本素养和人文知识沉淀,避免浮躁、功利、短视的培训效果。培训方式可综合日常训练、专题讲座、分组对抗、小组游戏等多种形式,融专业性、趣味性为一体,避免队员陷入枯燥的逻辑分析,丧失辩论兴趣。
2.以法律辩论为载体,进行法律逻辑的训练。法律逻辑基于形式逻辑的一般原理,但更具复杂性和多重性。培训中可选择的案例类型包括两种:一是结合实发案例,展开法理探讨。这种案例侧重法理精神的思辨,要求队员对于法学基本理论、部门法学的一般原则有一定理解。针对社会不同观点,结合实发案例展开分析、论辩,有利于队员更好地理解法理观点及其适用条件,反思部门法学存在的问题。另一种类型是针对实发或虚拟案例进行个案辩论。这种案例侧重观点的提炼和证据的适用,要求队员具备较高的案例分析能力和证据论证能力,能够深入分析案例所涉及法律规定,提炼单一论点(如刑事案例中一方的观点只能是有罪或无罪),分解分论点(如主张有罪但罪轻,应分别论证罪轻的理由),系统使用证据,层层递进展开论证。
3.理解身份对抗的不同要求。法学辩论与社会辩题辩论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基于双方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辩论要求。以刑事案件辩论为例,双方辩手都要做好立论和驳论两个工作,都基本从案件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是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证明体系,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到及刑罚幅度四个方面进行论证,但因分别定位为公诉人和辩护人(律师)的角色,因此其各自的辩论风格和要求也各有侧重。公诉人的立论是主张有罪(当然,对于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也会予以列举并进行罪轻量刑建议),要求队员必须用全面和系统的观点展开辩论,其辩论必须建立在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且具备完整证据的基础上。如果证据链条有缺失,则会被辩护方攻破防线。破论,要以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正确的论证方法将辩护人的观点从根本上驳倒或通过辩论降低辩护观点的可信度。辩护人的立论是主张罪轻(甚至无罪),要求队员必须结合案件事实并根据法律规定,列举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证据。驳论,则往往采用以点带面的做法,考察案件中证据间的矛盾、事实认定上的不准确、法律规定方面的漏洞等,从而否定控方观点。比如:从控方提审笔录同一询问人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个询问地点的矛盾,质疑提审笔录的真实性,建议法庭不予以采信等。
关键词:英国议会制辩论 英语教学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国内外各种英语辩论大赛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比较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赛事有:世界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东北亚英语辩论公开赛、全国英语辩论赛等。其中世界大学英语辩论大赛至今举办34届,是世界级辩论赛中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国际赛事。东北亚英语辩论赛则基本为中日韩台湾及香港地区等东北亚高校参与较多的比赛。外研社主办的全国英语辩论赛是国内最高赛事,举办近20年,国内号召力较强。以上三项赛事为代表的英语辩论赛均采用英国议会制辩论方式(British Parliamentary Style),辩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环境、医学、国际关系等众多国际性和地区性的话题。笔者作为指导教师带领所在大学辩手参加国内外辩论赛获世界大学生英语辩论赛(英语非母语组)亚军,东北亚英语辩论赛(英语非母语组)冠军,全国英语辩论赛一等奖等奖项。
二、英国议会制辩论模式简介
(一)辩论队伍组成
英国议会制辩论(BP debate)由正反两方组成,分别代表政府和反对党。每方由两个队组成:正方一队称为Opening Government,由Prime Minister和Deputy Prime Minister构成;正方二队称为Closing Government, 由Member of the Government和Government Whip构成;反方一队称为Opening Opposition,由Leader of the Opposition和 Deputy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构成;反方二队称为Closing Opposition,由Member of the Opposition和Opposition Whip构成。[3] 同一个方阵的两支队伍既是队友又是对手,所持立场需保持一致,但各队在规则范围内需以最有说服力的论辩为己队赢得比赛。这就牵涉到每个辩手的角色分工。如上文所述,八位辩手分别有自己特定的角色名,赋予各自鲜明的职责和分工。从结果上来看,每场辩论四支队伍由评委评出一、二、三、四名,而非胜方、败方;这是英语议会制辩论和中文辩论最大的区别之处。
(二)英国议会制辩论特点---质询(Point of Information (POI))
BP辩论的一大特点是质询。当对方成员发言时,若己方对其陈述的论证有疑问或反对,可在允许时间内起立打断发言人进行质询,发言者可选择接受或拒绝,不过一旦接受就必须回应。
三、英国议会制辩论进入高校英语教学的必要性
(一)高校英语教学现状及反思
国内高校英语教学已逐渐进入瓶颈期,单纯的英语语言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的实际需求。从以前批判的“哑巴英语”,到现在越来越重视英语的应用能力的培养。中国的高校英语教学在革新,在发展。可怎样才能真正提高大学生的英语能力,通过什么样有效的途径来培养?笔者认为英语不光是一门语言技能,而是跨文化交际的一个载体。培训英语技能的同时拓展知识面,增强大学生的思辨能力;将英语应用于更广阔的领域将会是一个较有效果的方法。而英语辩论引入课堂教学,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二)英语辩论对高校英语教学的启发
笔者通过在国内外英语辩论赛的亲耳所闻,亲眼所见,发现国内高校大部分辩手语音语调十分优异,较之日韩毫不逊色,甚至更好。可论辩论内容和表达方式,则各高校辩手参差不齐。大部分国内辩手因之前的培训过于看重语音语调的优美度而忽视了思辨能力的培养和知识的扩展。这样就很容易输掉比赛。英国议会制辩论是真正的脑力较量,很少或几乎没有考虑语音语调等英语本身的因素,这和传统的演讲比赛,朗诵比赛所关注的方面是不同的。因此笔者认为,学生大可不必被语音语调等局限(当然前提是不能差到让别人听不懂),而是要把重点放在语言的应用能力提高、知识面扩展及思辨能力培养上。
四、把英国议会制辩论引入高校英语教学的积极效应
英语辩论是一项高级英语技能,通过英语辩论,同学们不仅可以提高英语口语,更重要的是同学们可以拓展知识面,并磨练自己的思维方式,提高思辨能力。
(一)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笔者发现比赛中国内大学生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较缺乏自己专业以外的知识。一方面受自身学识的影响,另一方面受所在学校教育环境影响。对于法律、经济、军事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了解比较少,或理解不够深入。若将英国议会制辩论引入高校英语教学,大学生们势必能经常参与英语辩论,自然会增加各类知识的阅览和学习,否则难以开口,无法有理有据的辩论。
(二)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辨的能力。
辩论之难,一在语言,二在思辨。国内传统教育下的大学生们容易有人云亦云的习惯,不敢挑战权威,质疑专家。而英语辩论恰恰需要辩手们有勇于挑战,勇于质疑的决心和能力。这里的“挑战”和“质疑”不是盲目的反对和自以为是。而是在通过深刻严谨的学习、调查、思考后得出客观结论。并且能够从各个方面分析、理解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相信将英国议会制辩论引入高校英语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培养一批优秀的辩手,而是为中国的未来培养一批能够治国平天下的精英力量。
参考文献
逻辑严密,框架严整
立论中,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构建严密无懈的理论框架,从而使自己的立论坚实。严谨,无任何漏洞可寻,这是使辩论获胜的关键。如“万家乐杯”电视辩论大赛上,北京大学队与国际关系学院队的辩论题目是:“我国现阶段应该鼓励私人购买轿车。”这一题目的关键是“轿车”“鼓励”和“我国现阶段”这三个词。如何找准这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形成一条强有力的立论思路,这是能否构建严密的攻防体系的关键。最后,作为正方的北大队根据其内在的逻辑联系推导出了这样的思路:现阶段发展轿车工业是我国工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之一。由于轿车工业“三高一快”的特点,轿车工业被证明是经济起飞最有力的助推器,轿车的质量和产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高低的标志。我国也不例外.要想促进工业发展,必须发展轿车工业。其次,轿车工业要发展,关键在市场。如何扩大轿车市场,最便捷的办法是使轿车“飞人寻常百姓家”。所以,轿车工业同鼓励私人购买就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此基础上,他们再依据其必然的逻辑联系充分论证了“鼓励购买”的现实可能性和必要性,并充分考虑了对方立论中可能会提出的问题(即我国的公路交通的拥挤憎况,轿车的私人消费是否会是一种奢华的超前消费倾向),并对此一一作了周密合理的论述准备。由于北大队在立论中充分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来确立自己的论证体系,确保了该体系的严整周密,所以他们的立论在实践中既立得起,又防得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出其不意,“破”中求“立”
辩论,说到底是一种知识、智谋的较量,辩论的一方在立论时如能充分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谋,在透彻地分析辩题的基础上,突破对方立论的防线,巧妙地提出一个全新的概念,给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这样便能大大削弱对方的攻击力。如94长虹杯全国大学生辩论赛南京大学队迎战吉林大学队,吉大队作为正方的立场是:大学毕业生择业的首要标准是发挥个人专长。南大队作为反方其立论思路有很多,比如可以说“首要的标准是社会需要”,也可说“是收入丰厚”“是兴趣”等等,但所有这些都是因为太平常而可能落人吉大队事先准备好的猛烈进攻中。你说“社会需要”,他讲择业是主观行为,“发挥个人专长”正是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你说“收入丰厚”,他说:对方辩友在养育自己的祖国最需要的时候,以一己私利为先,向人民讨价还价,多么让人痛心和失望!如此,南大队将难以招架。最后,南大队经过缜密的思考,提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观念:大学生择业复杂多样,没有也不应该有一个统一的首要标准!并指出,没有证明大学生择业应当有一个统一的首要标准,就去强调这个首要标准是“发挥个人专长”,这无疑于在流沙上盖楼。此语一出,举座皆惊。由于南大队的观点从根本上动摇了对方精心设计的立论,吉大队毫无准备,顿时乱了阵脚,以致在规范性发言中几乎未对此进行反驳。南大队在以前所未有的创新勇气击破对方的同时,又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立论:大学生应以个人的自我完善和推动社会进步为择业方向。如此一来,南大队便很快占据了场上的主动,收到了十分明显的场上的效果。
另辟蹊径,李代桃僵
当辩论中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在立论过程中就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办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截然分开的。复旦大学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首先做了以下设想:如果让他们去辩正方的话,他们就会引入“社会影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后来在辩论时他们却抽到了反方的签,要阐述“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他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这样一来,他们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气力纠缠在他们提出的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李代桃僵”这一战术的意义就在于引入一个新概念与对方周旋,从而确保己方立论中的某些关键概念隐在后面,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
少下定义,多做描述
第一,立论.立论是整场比赛的基础之基础,通常我们都说,一个好的立论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立论又分为破题和建框架,那么我们首先来说破题,我个人比较推崇拆分合成法,即将题目拆分为若干关键词语,然后分别查辞书加以解释,通常每个词语的解释都不只一种,比如题目中有三个关键词语,分别有一,二三种解释,那么加起来的排列组合就有六种,取其中之一对本方最有利的组合即可。提醒一点,题目中的名词一般指明了讨论对象,而动词则告诉了我们讨论范围,比如我过去参加的省比赛的题目“推行殡葬改革,形式重于意识”,我们可以发现,“殡葬改革”点明了讨论对象不是别的改革!而“推行”则告诉我们讨论的时间范围是在“推行阶段”,至于前期的考虑策划和该政策的出台等等均不在讨论之列,这样一来就正好将意识的作用大大降低,毕竟推行是要通过对行式的推行来达到改革意识的目的,我们能做的能抓住的就只有将形式更多更好的推广,所以形式重于意识!
下面聊聊建框架。建立框架在辩论中起的作用就相当于人身上的骨头架子,无论我们有再多的名言警句,经典事例,都必须在框架之上展开。而建立框架的关键就在于各个关键词语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一点建议大家最好能找一本《法律逻辑》或者《基础逻辑》来看看,即使不是为辩论,就是对自己以后的工作都是有意的。
扯远了,回到正题目,逻辑关系种类很多,一种一种讲的话我就可以出书了,那我就来个反论(呵呵,这也是一种逻辑方法哦!比如说别人问你“什么是男厕所”,常规思维就是“男厕所就是……”,而反论则是回答“女厕所旁边的就是男厕所”),讲讲在立论的时候容易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