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动物疫病的预防

动物疫病的预防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1-29 11:10: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动物疫病的预防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1篇

关键词:乡镇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防治措施

1乡镇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的不足

1.1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建设不完善

动物疫情应急机制的建设很重要,通过建立这一机制能够有效的减少动物疫病造成的危害,但是很多年来国家一直对此不太重视,近几年来才不断在防治疫情机制方面做出来一系列研究,这项机制的建设主要包括疫情预备队的组建、应急方案的制定、指挥系统的建设等。

1.2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存在众多制约因素

大部分人对体系建设不够重视,即主观认识上就存在着制约因素。在当今社会,乡镇地区大部分以农户小规模散养的方式来养殖畜禽,这一方法让人们对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方面不太重视,只对动物疫病的风险有着一定的了解。所以养殖者自己都对动物疫病的危害持着轻视的态度,导致了整个社会对动物疫病抵御存在很大的困难。另外很多养殖者只重视畜牧业发展的数量,而忽略了其质量。正是养殖者们的这些想法,使得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太受到重视。还有其他一些制约因素,例如没有体现这一体系在公共卫生体系中的作用,动物疫病对人类安全能造成巨大威胁,所以说动物疫病是公共卫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像2004年的亚洲地区暴发的禽流感使得多少人失去了生命不正是体现了这一点吗。

1.3动物疫情测报及信息网建设不健全

在最近几年,动物疫病暴发的越来越严重,不但危害了人们的健康,也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为此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但这一情况也引起了一些国家的恐慌。所以可见加强动物疫病的预测工作的重要性,政府部门也应该建立相应措施,减少疫病造成的损失。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也是为了能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政府部门更应该对对动物疫病全面检测,一旦发现情况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1.4.动物防疫管理体制不顺。

当前,兽医管理体制对乡(镇)畜牧兽医站采取“县、乡两级双重管理、以乡为主”的管理模式,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考核均由当地乡(镇)政府管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工作督促等方面的工作,没有行政制约和考核管理权。

2.针对乡镇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

2.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镇)政府是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在畜牧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要把防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动物防疫职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实行动物防疫双轨制,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镇)政府要与各村民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防疫工作作为村委会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纳入考核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行政推动作用,改变防疫员孤军作战的局面。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乡、村两级要严格技术要点、严格目标任务、严格工作纪簟⒀细窠背椭贫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积极推行“整村推进”的动物防制措施,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降低疫病发生风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迈向新台阶。

2.2 兽医资源的整合

我国长期以来在兽医资源方面都没有进行很好的整合,从而使得动物疫情消息不通畅,导致了应变能力不强。虽然政府依旧每年对于动物防疫设施的建设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但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好这些设施的作用,还导致了资源浪费。根据我国现状,经济不太发达、农民仍旧不太富裕的情况下,我国应该及时的整合各项人力和物力资源,这样一定可以加强我国对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另一方面,这种方法也能使我国尽早建立兽医技术创新体系,研究出一系列高端方法和高效的试剂等。

2.3建设兽药质量检查体系

兽药能够治疗和预防动物疫病,有效的使用兽药还能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但是我国近年来却频繁发生各种动物疫病事件,“瘦肉精”中毒事件也一度引起了广大社会群众的关注,这一现象不但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也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为此加强对兽药的质量管制已经成为了政府急切关心的问题。我们应该在兽药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建立一座桥梁,确保兽药的质量问题,兽药经营企业作为兽药市场的主体更应该为养殖户提供优质服务,例如可以办培训班讲解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向人民群众讲解兽药法律等等。

2.4.加大动物防疫资金投入。财政部门每年要将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防疫工作要求保持适当增加,提高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确保与当地农民月收入基本持平。畜牧兽医业务部门要确保财政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物全部免疫供应;二是用于动物疫情普查、动物疫病监测的经费;三是畜禽养殖户因发生动物疫病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助费;四是启动应急预案扑灭动物疫情的专项应急资金;五是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补助和农村散养户的免疫注射费用。

2.5.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创新免疫工作方法,牢固建立免疫屏障。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按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畜牧兽医业务部门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方式及“两点三苗”注射方法。在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同时,做好常年补免补注,切实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率和免疫抗体合格率。

2.6.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动物防疫意识。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动物防疫知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科技进村、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动物防疫基础知识,使之家喻户晓。

2.7建立机构健全运转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与卫生监督体系。一要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由区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牵头,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组织实施,县乡财政部门落实防控经费,解决具体存在问题,各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完成免疫注射,并按照规定,做好免疫档案资料的建档,佩戴免疫耳标,填发免疫证明。二要深化产地检疫工作和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力度,畜禽产地检疫率、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三要完善疫情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动物防疫监测网络,健全预报预警体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疫情预测预警机制,以便及时快速向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本地区的动物疫情动态信息。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7-0089-01

由于近几年动物疫病不断爆发,以蓝耳病为主的传染病给中国约80%的规模化猪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约30%的猪场损失惨重,年出栏率低于50%;动物性传染病感染人引起人死亡的病例时有发生,如四川的猪链球菌病感染人引起人死亡的病例,禽的H亚型流感病毒变异,导致人感染死亡的病例频繁爆发;给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严峻考验。作为一名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工作者,结合罗田县的实际情况,做好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要全面开展基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全年流行病学调查的机制

(1)建立全年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建立以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和科研院校为依托,以各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机构为主体,以乡镇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和规模化养殖场为辅助的工作机制。

(2)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机构负责制定本区域的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具体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调查记录,收集资料,并做好调查记录的统计分类和汇总。乡镇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和规模化养殖场负责提供真实详细信息和资料;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和科研院校负责调查记录的总结、判断、分析。得出当地的动物疫病的分布和流行情况;并制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方案和措施。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机构根据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和科研院校制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方案和措施,及时调整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方向。

(3)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①走访乡镇服务中心及大场大户;在乡镇通过座谈、走访乡镇防疫员和兽医人员,询问当地的免疫接种情况及当地畜禽常见、多发的疾病发生情况及治疗情况并记录好每种疾病的发生时间季节、症状、病程长短及治疗用药情况。走访大场大户时要通过查看本场的免疫程序,了解免疫接种情况:通过查看用药记录和询问驻场兽医了解本场疾病发生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免疫接种情况的记录要包含疫苗的种类、注射时间、注射方法、剂量;治疗用药情况要记录好用药的种类、剂量、方法。要做到询问详细、细致,记录无遗漏、无差错。②调查情况汇总分类统计,首先把调查记录集中,按发病的季节、时间、个体大小、临床症状分类汇总;再统计各个地方的免疫接种情况和同季节、同症状疾病的治疗用药情况。要做到无遗漏、无差错。③调查情况的分析,根据发病的季节、时间、个体大小、临床症状及治疗用药情况,通过请专家查资料等手段诊断疾病种类;综合分析该地动物疾病的流行情况,预防情况,找出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2 建立长效动物疫病监测机制

(1)建立长效动物疫病监测机制首先是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免疫抗体检测计划,要实时了解本地免疫抗体水平。这就需要加大检测的力度和扩宽检测的范围;使免疫抗体检测常规化,各地基层兽医实验室要做到每个季度最低要开展一次免疫抗体检测。

(2)各地基层兽医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不能只单纯开展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抗体的检测,要根据各地的养殖规模、养殖水平和免疫情况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要做到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代表性;要根据每一个动物种类所制定的免疫计划实行免疫抗体检测;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当地的免疫情况和免疫水平,找出免疫薄弱环节,并根据掌握的情况随时的对本地动物种类的免疫情况进行调整。

(3)动物疫病监测既要开展典型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又要开展典型病例临床诊断和现场病理解剖;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的分析判断、从而诊断出动物疫病,为预防、控制、治疗提供有力依据。

3 制定科学合理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1)通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病监测,可以充分了解该地区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提供有力依据。

(2)根据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制定免疫计划,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从而达到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目的。

第3篇

关键词:动物疾病;传染病;预防;检疫诊断技术;预防免疫技术

中图分类号:S8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1-0207-1

我国是农业大国,动物养殖是我国一个很大的产业,现在农村中多数农民都会养殖一定数量的畜禽。在动物大规模养殖过程中,如果没做好动物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国家和养殖户都将蒙受巨大损失。

1 动物疾病的危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养殖业的发展过程中,有部分人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部分大规模养殖企业和有些生产者还不了解动物疫病防治的要求,不注意采取防疫措施,造成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动物疫病具有传染扩散的特点,一旦蔓延开来很难扑灭,需要长时间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加以清除。动物疫病防治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认识问题,近年来还出现了交叉感染的传染疾病,不仅让养殖户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使整个社会的安定受到了威胁。如球流行的禽流感。

动物疾病传染源复杂,疫病的患畜比例虽小但危害性很大。我国确诊定性的传染病有三百多种,各类寄生虫病有九百多种,其中有250种人畜共患病。虽然从国家到地方一直致力于搞防疫,可一些疫病却总是周而复始,仍没有彻底根除。检疫诊断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程序不断完善,检疫监督队伍的不断健全,仍然没能够完全控制动物传染病的出现,新的疫病也在不断出现,危害极为严重。

2 动物疾病预防的现状

近几年动物传染病预防取得了重大突破,很多流行疾病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养殖户对动物传染疾病的预防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部分养殖农户已经有了预防疾病的概念,会定期给养殖场消毒,接种疫苗。这对动物传染疾病的预防很重要。如今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我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强,疾病控制信息工作滞后,难以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重大流行疾病。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动物疫病跨境传播风险加大,周边国家疫情复杂,我国有效防堵动物疫病传入的难度增加;另一方面,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养殖条件不一,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差别较大,加之近年来禽流感、口蹄疫等病毒不断出现变异重组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我国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

3 积极的动物疾病预防措施

动物疾病的预防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第一个是检疫诊断技术,第二个是预防免疫技术。为控制动物传染病,首先必须有灵敏、特异的诊断技术和诊断试剂。因此要根据不同疫病的特点、不同诊断目的,确定相应标准化的诊断方法和诊断试剂,这样才能在动物传染病来袭时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我国已对多种重大动物传染病确定了诊断标准,如鸡白痢、结核病等。这些检疫诊断技术比较成熟,已在生产实践中得到验证,但大多数却尚未形成商品化的试剂盒,这不利于疾病的控制。因此,需要从速研制成高质量的诊断试剂盒,使其进入市场在生产上推广应用。除了试剂外,我们还要培养职业知识丰富的兽医,定期给基层的兽医进行培训、考核,同时,国家加大力度对兽医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职业道德的培训,全面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国际接轨。让他们熟知流行病的生理现象和应对措施,以便在疾病出现时采取正确的措施。

其次,在动物疾病战役中我们还要未雨绸缪,预防疾病的出现。建国以来,先后研制了几十种疫苗,如马传染性贫血弱毒疫苗、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等均居世界领先水平。而现在还有很多疾病的疫苗还未研究出来。因此,国家要加大疫苗研究力度,确保大多数疾病能得到有效的预防。同时,还应该改进疫苗的生产技术,现在市场上流通的疫苗大部分是失活的病原体,这些疫苗存在一定的风险,生产不当还会引起疾病流行。有些疫苗的活力不高,多次接种后仍不能产生抗体,因此,我们还应该改进疫苗的生产技术,提高疫苗的活力。此外,为了预防疾病,我们还应该将动物接种疫苗,这就要求政府和兽医部门的宣传。现在很多农民的疾病预防意思薄弱,不愿花钱接种疫苗。各级兽医部门和政府应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意识到动物疾病预防的重要性,让他们意识到一旦动物得病不仅他们自己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威胁到其他养殖户,甚至社会的安定。

4 总结

动物传染病是对养殖业危害最严重的一类疾病,它不仅可能造成大批畜禽死亡和畜产品的安全,影响人民生活和对外贸易,而且某些人畜共患的传染病还能给人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应对动物传染病的威胁,加强对动物传染病的研究以及加强人们的防范意识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紧迫。作为基层的兽医工作者,我们应该积极响应政策,积极应对各种动物传染病的流行。

参考文献

[1] 纪水莲,张志学.动物疫苗在动物传染病防制中的作用与局限[J].湖北畜牧兽医,2003,3.

[2] 张学东,杨宜林.对动物传染病研究的思考[J].中国家禽,2001,23.

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绒、骨、角、头、蹄等。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四条动物屠宰,依照本法对其胴体、头、蹄和内脏实施检疫、监督。

经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

军队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军队现役动物及军队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普及动物防疫的科学知识,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第九条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条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

(二)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前款三类疫病的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业生产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规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实施强制免疫以外的动物疫病预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

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的药品、生物制品和有关物资,应当有适量的储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第十五条动物饲养场应当及时扑灭动物疫病。种畜、种禽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第十六条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十七条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的,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因科研、教学、防疫等特殊需要,运输动物病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输。从事动物疫病科学研究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验动物严格管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第十八条禁止经营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三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九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第二十二条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第二十三条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和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二十四条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第二十五条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为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二十七条发生人畜共患疫病时,有关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疫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扑灭措施。

第二十八条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发生动物疫情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电信部门应当及时传递动物疫情报告。

第四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三十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第三十一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具体资格条件和资格证书颁发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动物检疫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实施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第三十二条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动物种类和区域范围;具体屠宰场(点)由市(包括不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屠宰场(点)屠宰的动物实行检疫并加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使用的验讫印章。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范围内的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屠宰检疫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依法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农民个人自宰自用生猪等动物的检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检疫,按照国务院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检疫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也不得重复收费。

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三十六条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应当先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检疫合格。

第三十七条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须经捕获地或者接收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方可出售和运输。

第三十八条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第三十九条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验讫标志出售和运输。

第四十条检疫证明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检疫证明的格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章动物防疫监督

第四十一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可以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抽检,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者重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方可托运;承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承运。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输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动物饲养场所、贮存场所、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其他定点屠宰场(点)和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四十五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他定点屠宰场(点)等单位,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或者运输动物病料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经营下列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补检,并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分别处以运输费用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转让、涂改、伪造检疫证明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转让、涂改检疫证明的,并处*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伪造检疫证明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单位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动物检疫员违反本法规定,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记过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资格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的处分。因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由动物检疫员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隐瞒和延误疫情报告,伪造检疫结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阻碍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5篇

关键词:畜牧养殖;动物;疫病

畜牧业是一项流传了几千年的传统产业,现如今仍有一部分人选择通过养殖来生活。随着经济的增长,人们的养殖业做的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其本身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在养殖过程中,由于养殖人员自身知识储备不够,建造养殖场时设施不完善,管理过程中制度不全面等诸多原因造成动物疫病死亡,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1畜牧养殖中的动物疫病

畜牧养殖是一件对动物生长的环境、动物日常的管理和养殖人员技术要求都非常高的技术活。而现在很多养殖人员为了生计大量养殖动物,但是本身缺乏养殖技术,疫病接二连三的发生,如果不及时控制还会蔓延,影响人们生活。

1.1动物疫病概念

由于动物自身存在的致病因素发作或者外界环境中致病因素侵入动物身体,导致动物机体出现损伤和抗损伤的过程,从而出现器官等功能不能正常工作,最终可能会引起动物死亡。

1.2常见疫病类型

1.2.1普通疾病

动物疾病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普通疾病。分为内科、外科和产科三大类。内科疾病主要指动物机体内部器官系统出现的各种疾病。外科疾病主要指动物在运动中受到的外伤和四肢病、蹄病等。产科疾病主要指流产、难产等。

1.2.2传染性疾病

传染病是由于病毒、细菌等病原微生物潜伏在动物机体内,经过一定时期开始侵袭动物机体,可以通过动物之间的直接接触或者间接接触传播,传播范围较广。一般传染病处于潜伏期时很难被发现。所以这是一种不易预防的疾病。

1.2.3寄生虫病

寄生虫病一般分为节肢动物寄生在动物皮毛、原虫和蠕虫寄生在动物体内两种情况。而且寄生虫一般繁殖较多,在动物身体上吸取其营养,经过较长的发育周期成熟之后开始侵袭动物机体。一般由于食入的饲料、饮入的水源含有寄生虫或者虫卵造成,可通过直接接触传播。

2畜牧养殖的动物产生疫病的病因

2.1动物生长环境的客观因素

动物长时间处于一个环境中,会由于熟悉环境中的方方面面产生一定的依赖,如果改变其生长的环境,动物会因为生长环境的改变出现无法正常进行新陈代谢的状态,从而造成体内各方面机能出现失衡。或者环境中出现一些对动物生长的不利因素也会造成相同的结果。而且,通过分析可以知道在造成动物疾病的因素中环境因素占了很大比例。

2.2人为原因造成的动物疫病

在畜牧养殖过程中人为造成对动物的影响也很多。比如,在养殖动物的过程中,动物需要生长在适宜干净的环境中,由于饲养员不及时清理粪便等废物,会滋生寄生虫,影响动物健康。还有养殖人员在准备饲养动物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养殖场设施安排不合理,影响动物生活。还有一些养殖人员不懂药理知识,不及时给动物打预防针,或者在动物生病过程中打针药量不够等,都会影响动物疾病控制。

3畜牧养殖的动物疫病的控防对策

3.1加强对动物的饲养与管理

饲料直接被动物食用,所以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动物健康。在配备动物饲料使,应根据当前动物的生长状态有针对性的科学调配。这样的饲料不仅营养丰富让动物生长的更好,还可以提高动物的抵抗力,较少疾病发生。而且配备饲料的环境也非常重要,一定要在干净、干燥的环境下调配饲料,避免动物食用不干净的饲料出现疾病。

3.2加强安全检疫工作

对于刚引进的动物,一定要先进行疾病检查,并隔离观察一段时间。对于正在养殖过程中的动物,要进行定期检查并注射疫苗。而且,尽量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养殖区或者外来人员在进入养殖区时要穿上无菌衣服。在外来车辆设备进入养殖区时要消毒检疫。而且,每年疫病发作时外界环境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所以加强观察,在快到往年发病率高的月份时,提高警惕,做好防疫措施。

3.3保证养殖环境健康

养殖场最好选择在地势比较高的地方,这样不易积水,而且周边环境要适宜,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区。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养殖场内空气流通性好。有效的排污系统也可以保持场内干净卫生,及时清理粪便,减少细菌滋生。而且要制定严格的卫生制度,经常对出入口、栏舍等重要部位消毒,饲养人本身也要注意卫生情况。

4结语

在养殖动物的过程中,造成动物疾病的原因多种多样,在遇到动物生病时不能总是依赖药物去解决,而是应该从养殖的各方面入手调查,发现造成疾病的根本原因,并从源头解决。改善养殖场的环境,改良养殖技术,增强人员水平,注意预防,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养殖畜牧的安全健康。

作者:左世霞 单位: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麻万镇农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刘安全.探析畜牧养殖的动物疾病病因及控防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2):281.

[2]崔宏宇,张建虹.探析畜牧养殖的动物疾病病因及控防对策[J].当代畜牧,2014(17):32-33.

[3]杨晓春,石皓东.畜牧养殖的动物疾病病因及控防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5(14):185.

第6篇

关键词: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

1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养殖业的生产过程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不仅可以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减少死亡,增加养殖场(户)的经济效益,而且生产出健康的畜禽,提供更好的动物产品。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外因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包括气候骤变、候鸟的迁徙、养殖场周围有动物疫病的流行等。如:闲杂人员入场、病死动物在场区内乱堆乱放、规章制度不健全、病弱畜禽不隔离饲养等,都容易引发传染病的发生。而内因主要是动物机体抵抗力低下。2010年韩国连续3次发生H5N1型禽流感疫情,超过10万只家禽被扑杀;同年的11月29日至12月31日,韩国共报告172例口蹄疫病例,超过58万头猪、牛等家畜遭扑杀。2005年11月我国辽宁省黑山县发生的H5N1型禽流感疫情使得全县的养禽业化为乌有;2016年湖北省孝感县又发生了H5N6型禽流感疫情,扑杀家禽3800多只。一次疫情的来袭,不仅仅可以使一个养殖场瞬间化为乌有,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政府还要花费巨大的财力,组织人员、采购物资用于疫情的扑灭。所以说,做好日常的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2动物疫病防控对食源性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性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的好不仅可以使养殖企业(户)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同时,生产出优质健康的畜禽及其产品,也确保了食源性动物产品的安全。有些养殖场在动物防疫环节为了节省支出,不注重疫苗的免疫注射,结果造成畜禽发生疫病,甚至出现死亡。特别是禽流感、布病、结核病、炭疽等一些人畜共患病,还会给人的生命带来极大威胁。2011年蒙古国一奶牛场发生的炭疽病使42人发病,经过紧急治疗,未发生人员死亡,但也使全场600余头奶牛被捕杀。2003~2012年发生在东南亚等国家的禽流感造成608人确诊病例,359人死亡,达到谈禽色变的程度,对于家禽产品无人问津,使当地的养禽业遭受重创,养殖数量急剧下滑。在我国一些地方的不良商贩走街串巷或暗中与养殖场联系,专门收购病死畜禽,用低廉的价格收购,通过加工成火腿、香肠或制成羊肉卷批发销售,获取暴利。这些大量低廉的病死畜禽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所以,只有提高养殖场(户)对动物疫病的了解和认知,建立快捷有效的动物疫病防控机制,才能杜绝有害畜产品的产生。

3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食源性动物产品安全

自2005年开始,政府注重到全国各地因畜禽产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伤人害人事件,在1997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陆续出台了相应配套的法规规章,着力加强了基层防疫检疫队伍的建设,2007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了进一步修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实施和监督,每个养殖场(户)都有基层分站人员定期进场指导,帮助建立防疫档案和相适应的动物免疫程序,建立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2008年河北省为进一步提高养殖场(小区)动物疫病科学防控和依法监管能力,制定了《河北省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重大动物防控为中心,以畜禽养殖场(小区)动物疫病防控和投入品的监管为重点,力争畜禽养殖场(小区)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其他动物疫病基本控制,力争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有疫不扩散,不因重大动物疫情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社会公共卫生事件,方案实施10年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目前,依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已实现了动物产地跟踪;饲养场免疫动物佩戴二维码动物免疫标识,时时将免疫时间、免疫病种等动态信息上传至农业部信息网;对出售的动物,检疫人员逐头(只)检疫,随时传输检疫动物的基本信息和有无违禁药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使用情况。2015年,全国的规模养殖场(户)已实行了信息月报、厂址卫星定位。这些软硬件的提升,既能够及时处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又能进一步做好监督监管工作。同时,国家加大对规模场的投资力度,帮助建立粪便处理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奶牛进场进小区养殖、奶牛场花园式建设等。环境及卫生条件的提升,再加上日常严格的管理,大大改变了动物生存条件,减少了疾病发生的风险。

4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建议

第7篇

1. 羊疫病的检查

首先是对其外貌进行检查,判断羊的立卧姿势,若羊活力下降且精神萎靡,头部与耳朵开始下垂,则表明羊很可能出现了急性热性病。而若羊形体消瘦,且粪便不成形,则表明其可能患有急性腹泻。若羊在圈舍中不停转圈,则可能感染了脑炎疾病。总之,在检查羊的外貌时,应将羊出现的异常情况作为判别标准,以判断是否出现疫病。其次是常规检查,比如可以检测羊的体温,若羊的体温低于正常温度,则可能贫血或者出现中毒问题。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羊的眼结膜,一旦其颜色出现变化,则可能预示着患病的征兆。最后是检查免疫器官,其中最为主要的便是检查羊的淋巴结,^察其大小、硬度以及痛觉等,若发现羊的淋巴结出现肿大,则表明羊的淋巴附近存在大量的炎症细菌,可能感染了某种传染疾病。

2. 羊的疫病介绍

首先是炭疽病,此病主要由炭疽杆菌引起,属于急性败血症传染病,甚至可以出现人畜交叉感染的问题。其传染源主要是患病的羊群,且可以通过体液、排泄物等传染细菌。同时,受污染的水源一级蚊虫的叮咬也会传染此病,且此病一般高发于春夏季节。感染细菌后的病羊会出现站立不稳、突然抽搐以及呼吸困难等问题,且剖检病死羊可以发现其口腔、鼻腔等处存在深红色的血液。其次是肠毒血症,主要由D型魏氏梭菌引起,感染后细菌会在病羊内的胃肠道大量繁殖。患病前期,病羊会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后期病羊会突然抽搐,并立即倒地死亡。最后是螨虫病,主要由寄生在羊表皮上的螨虫引起,且不同类型螨虫导致的危害程度也有所不同。其中疥螨的危害最为严重,会破坏病羊的表皮组织,且使得羊只出现食欲不振、脱毛严重等问题,以致最后消瘦而死。

3. 羊疫病的防治措施

3.1炭疽病

为了有效预防炭疽病,养殖人员应定期为羊群注射相关的免疫疫苗,最好每年注射一次。当发现炭疽病后,还应立即隔离病羊,并采用深埋或者火烧的方法处理病死羊。而后,养殖人员还应彻底打扫卫生,并利用药物进行全面消毒。对于患病的羊群,养殖人员应在严格遵照相关用药要求的基础上,利用青霉素或者炭疽血清进行治疗。

3.2肠毒血症

在饲养过程中,养殖户营科学管理饲料,确保为羊群提供干净卫生的饲料。且还应严格控制水源,防止出现污染。一旦发现肠毒血症的病羊,应立即实行隔离措施,并及时利用抗血清以及抗毒素进行治疗。

3.3螨虫病

为了有效预防螨虫病,养殖人员应定期打扫圈内卫生,并严格控制饲料与水源。同时,还应对羊圈以及饲养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比如饮水槽、饲料槽等。并定期为羊群洗澡,保持其毛皮的干净卫生。除此之外,当发现患有螨虫病的病羊后,养殖人员应及时利用药物进行治疗,可以选择敌百虫或者硫合剂,也可以选择中药治疗方法,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照药物的使用要求,按照既定步骤操作。

结束语

第8篇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应急体系,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理,维护野生动物种群的稳定,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则

坚持“早、快、严”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依*科学、依法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分类指导、管理规范,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三是《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七是《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八是《江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指对人类和野生动物造成巨大危害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主要包括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口蹄疫、血吸虫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狂犬病、结核病、囊虫病、钩端螺旋体、旋毛虫病、弓形虫病、乙型脑膜炎病以及其他突发性的传染性疾病。

2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1领导机构

江西省林业厅及各设区市林业局分别设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

2.1.1省级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由省林业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林厅办公室、林政处、计财处、省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林业工作总站、木材检查管理总站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和制定全省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责成各设区市林业局制定和实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负责全省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向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报告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应急和处置情况;部署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的有关信息。

2.1.2市级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

市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市级应急领导小组”)由各设区市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其他组成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省领导小组组成形式确定。

市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建立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应急预案,并负责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决策、指挥和处理工作,向当地政府和省林业厅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预警、应急和处置等情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省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由该局局长担任主任,由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和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有关负责人任成员。

省级应急办公室作为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联络、后勤保障等三个组,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政府、国家林业局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命令、指示和各设区市林业局对有关疫源疫病报告、信息;传达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拟定应急预案、记录应急过程、评价应急行动、起草应急工作总结;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及信息交换,组织应急工作各种保障措施的落实;建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系统和应急资料库;负责与省防治重大动物疫源疫病指挥部进行沟通;完成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可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

2.2.1现场处置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现场处置组由省级应急领导小组从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和各有关监测站抽调人员组成,受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调度和派遣,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调查、处置等工作。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现场处置机构。

2.2.2信息联络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信息联络组负责与现场建立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联络机构。

2.2.3后勤保障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后勤保障组负责联系组织供应现场处置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调配和运输,确保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运转和现场处置的后勤保障。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后勤保障机构。

2.3参与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市政(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畜牧、卫生、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运输、宣传等部门有义务参与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工作,请各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物资供应、经费支持、责任处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2.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

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作为专业机构,应按照划分区域和监测重点,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命令参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2.4.1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九江、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新余、萍乡、鹰潭7个设区市范围内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鄱阳湖区越冬候鸟。

2.4.2遂川鸟道鸟类环志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吉安、赣州、抚州3个设区市范围内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遂川、大余通道迁飞夏候鸟。

2.4.3抚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全省野生兽类、爬行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赣东地区华南虎、果子狸、獾等。

2.4.4宜春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全省野生昆虫和两栖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措施

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们爱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提倡不滥食野生动物。积极倡导群众自发地学法、守法、用法,及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运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减少疫源疫病传播的途径,降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率,维护野生动物种群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督促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做好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场所的清理、消毒工作,减少疫源疫病依赖各种载体进行的传播。

3.2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广泛、准确地掌握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信息,当接到各级林业部门、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的有关信息时,当地应急办公室应尽可能地了解疫源疫病发生的地点、种类、性质、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初步判定疫源疫病的真伪,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向事故发生地林业局预警信息,邀请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判定疫情真伪,部署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源疫病的扩大和蔓延。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疫源疫病发生后,立即启动当地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当地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省级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省林业厅决定是否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是否上报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现场处置

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处置组人员及有关监测站点人员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应尽快到达疫源疫病发生地点。在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之前,当地林业部门应立即责成有关责任人做好事故控制、现场保护、群众安全和对有关人员及野生动物的监控工作,防止疫源疫病的蔓延和传染。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后,应协同当地人民政府、林业局和动物防疫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清理、取样等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现场处置工作迅速、快捷、有效。现场处置组应遵循统一领导、果断处置、积极稳妥、确保安全的原则,必要时应建议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包括现场封锁,未经批准检查,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不得在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责令围观者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撤离。现场处置组应如实记录疫源疫病发生的地点、过程、鉴定情况。现场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

对感染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人和动物个体,当地林业部门要协助动物防疫部门进行严密的隔离,对疫源疫病发生现场要进行认真消毒,所取样品立即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对发病的个人、野生动物发病原因要予以深入研究,找出其传染源及传播途径。根据防疫部门制定的灭疫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实施。

4.3通讯联络

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各有关方面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络畅通,各有关部门应以固定电话联系为主,其他无线联系方式为备用,现场处置组可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对于涉及面较大、影响较为广泛的疫源疫病,必要时采用保密电话联系。

4.4信息报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时,都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动物防疫部门报告,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为责任报告单位,自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启动之日起,至应急处理正式结束为止,各责任报告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应急信息的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类型、发生地点、时间、覆盖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关报告处理结果,报告疫源疫病的总体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社会影响和有关遗留问题、参加应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工作情况。

4.5应急结束

疫源疫病得到有效控制,造成疫源疫病发生和蔓延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应急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

应急结束应由疫源疫病现场处置组和疫源疫病发生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并说明解除应急状态的理由,报上级应急办公室或领导小组后,由上级应急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对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地点进行监测、监控。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对疫情疫病发生、应急的全过程的分析、评价和总结。责成有关疫源疫病发生单位、人员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

6.2装备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疫源疫病发生时所需的一定的装备和物资,保证疫源疫病发生时能迅速赶赴现场,保证参加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源疫病的传染几率。

6.3科研保障

加快相关疫源疫病的防治科研工作,保证疫源疫病发生时能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治理。

6.4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有参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责任和义务。疫源疫病发生后,各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服从指挥机关的调遣,完成指定的任务。

6.5培训和演练

各级应急机构应加强对本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疫源疫病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门人才。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6安全保障

建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社会保险机制,对参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

7附则

7.1制定和解释部门

江西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