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1 10:38: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环境治理工程 验收监测 问题 对策
对于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结果来说,其既反映了实施治理的技术单位与被治理企业共同签定的经济合同实施的难易程度,又对企业后期环境管理提供了必要的科学依据[1]。本文着重就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存在问题及相应改进对策进行了分析。
1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现状问题
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既是环境监测站环保行政管理的依据,又是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并且还是治理项目经济合同的兑现依据[2]。然而,在实际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有:
(1)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结论方面缺乏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由于在监测技术设计方面先天不足,并且企业运行成本过高以及相关企业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配套落实不到位等,导致现有的环境治理工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能满足治理要求,而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报告中则均以“合格”为最终结论,进而使得未达到要求的环境治理工程能够通过验收。并且,验收单位与治理施工单位间存在着兑现合同,致使环境监测造假行为日益严重,最终无法有效控制。
(2)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中过多的重视设施处理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而缺乏对工程评价内容的真实反映,例如排污总量监测、排污成本控制以及排污现场运行记录等。一方面,环境治理企业通过延长污染物停留时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加大药剂用量等,改变验收监测过程中的工况,进而维护自身利益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污染物处理设备缺乏有效维护与管理,例如部分企业废气处理设备、电镀废水处理设备等腐蚀严重,而无法满足污染处理能力;此外,部分废水处理设施在停电、过冬后失效而停用现象较为频繁,这就要求验收监测在冬季为宜。
(3)在对排污收费标准制定过程中单纯的以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结论为依据不够科学。大多数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在最优条件下的排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监测排放合格只能认为是处理设施可以达到的水平,其意义与常规管理的随机周期样监督监测本身存在差异。因此,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不能作为排污收费的表征依据,排污收费还是应依据企业排污申报和监测部门的监督监测报告等。
2优化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对策
针对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存在的问题,可通过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进行优化,具体为[3]:
(1)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相关规范与标准,同时适当提高监测频率,以确保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质量。目前,国内针对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相关法律法规以《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为主,并配套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基于此,应充分结合环境治理工程实际情况,在严格按照各种监测规范执行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增加监测频率,保证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质量。
(2)环境监测站待环境治理工程正常运行后,与提供治理技术单位和治污企业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对治理工程作出全面、准确、公正、客观的评价。一方面,应针对污染物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性能满足污染物处理要求;另一方面,应通过引进先进的污染物处理技术,实现对处理工艺方法的优化,提升污染物处理质量与效率;此外,加强环境治理工程管理,逐步提高环保部门的服务意识,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3)对于环境治理工程运行实用价值来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费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费用的核算较为容易,但是其运行费用核算,如管理人员费用、设备的折旧费、水电费及药品试剂耗量费用等,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基于此,企业在环境治理工程核算中,应以治理单位核算为重要依据,企业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配套相应的治理运行费用。
(4)对于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来说,其结论应坚持客观、公正性,不应只报喜不报忧。环境监测站和环保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的重要性,根据不同情况要在监测报告中给予明确结论。环保企业应根据监测报告结论,通过优化污染处理技术工艺或者更换污染处理设备等,按照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相应的整治。
(5)环境监测站在完成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基础上,应制定出相应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帮助企业完善环境治理对策。首先,在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层对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的重视度,并配套相应的管理费用;其次,通过加强日常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环境治理业务素质,完善环境治理设置,进而确保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管理质量与水平。
(6)在环境管理中,以污染源监督检测和验收监测两方面为主,二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对于验收监测来说,其作为污染源监督检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验收监测应与污染源监督监测结合起来,验收监测结果可以作为一定时间内排污收费的依据,应充分开发应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成果。验收监测报告的工程评价和监测结论可在企业建立日常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和自测制度的基础上,作为企业环境管理的目标和依据。
3结语
总而言之,尽管我国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在整体上验收监测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并且对于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一定危害性。基于此,应加强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改进与优化,通过增强环境监测站、提供环境治理技术单位与治污企业间工作协调性,在环境保护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马国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环境污染与防治,1998年12月,第20卷,第6期:24-25.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减排措施
中图分类号:Q95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畜禽养殖业减排仍处于探索阶段,技术条件和管理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加之畜禽养殖业污染较为分散,实施减排难度大。本文主要介绍了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现状,针对畜禽养殖业遇到的主要问题,从着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政策引导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为下一步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提供参考。
一、农村畜禽粪便污染现状
1、环保意识淡薄,乱排乱堆现象严重
环保观念不强,没有意识到对人们生活的危害。粪便随意堆放,对人身健康、人居环境、村容村貌等造成严重的危害。畜禽粪便的乱堆乱放,不仅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水质和大气,还传播疾病。据估计,每堆积1万t畜禽粪便至少要占667m2(1亩)土地,降低土地利用率。畜禽粪便不经处理还田后,其中含有的添加剂、重金属等造成土壤污染。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在雨季,粪便中有毒、有害成分随雨水流入河水或下渗到地下,使水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村民饮用地下井水,这直接污染了村民的饮用水,危害人体健康。此外,粪便在堆放过程中产生臭气中含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氨气、甲烷、醇类等多种有害气体,对人和动物有刺激性和毒性,影响正常呼吸,也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粪便堆放产生的恶臭气体招引大量的蚊虫,而粪便本身也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这些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导致各种传染病的传播,甚至还可能波及到人。
畜禽粪便的随意堆放,造成农村“脏、乱、差、臭”现象,严重影响着村容村貌和农村经济发展。畜禽粪便污染问题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与社会问题。它阻碍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农村建设进程。
2、缺乏统一规划,对养殖场的布局、规模控制不严
目前,由于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养殖场业主的项目申报审批制度不严格,也没有对项目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畜牧和环保部门对养殖污染处罚力度不大,没有对养殖场的布局调整采取有效措施,也没有重视养殖小区的建设,使得养殖场分散,四处污染,难于控制。
3、养殖污染扩展快,危害多
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能够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或者其排放的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和处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但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属中小规模,有的靠近村庄农田和河流。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较多,有的养殖场未批先建,布局不合理,建址随意,人畜混居,也未开展“三同时”。一些养殖场原本远离城镇、居民区、水源地,随着城镇开发建设或养殖规模扩大,现在由“远亲”变成“近邻”,成为新的污染源。大量污染物未经治理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带来很大污染且呈逐年扩展势头。
畜禽养殖分散化、高度密集化,使得产生的废物难收集、难处理,且废物产生量超出农村处理和合理使用的能力。畜禽养殖业废水如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连续、过量的施用,则会给土壤和农作物生长造成不良的影响,引起作物徒长、返青、倒伏,使产量大幅降低,推迟成熟期,影响后续作物的生产等。因畜禽养殖污染导致周边农作物绝收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给区域环境容量带来很大的压力。
另外,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畜禽的多发性疾病,常在饲料中添加抗菌素和其他药物,这些药物随饲料进入动物消化道后,短时间内进入动物血液循环,最终绝大多数的药物经肾脏过滤随尿液排出体外,药物残留进入环境后,可能转化为环境激素或环境激素的前体物,从而直接破坏生态平衡,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措施
1、规划优先,建立多元养殖模式
因地制宜规划、组织和进行农业生产与养殖业相结合,合理安排生产结构和产品布局,大力推广“猪(禽、牛)―沼―果”等成功的生态模式,推广沼气工程,获得社会、生态、经济的综合性效果。通过建设生态养殖示范点的形式,逐步引导养殖户走种养结合的生态型达标排放养殖道路。按照标准化设计,采用集中联户供气措施,对养殖场周边的农户进行沼气供给无偿使用。同时,沼液用来灌溉周边的农、林、草地,生产的草又用来饲养畜禽,既节约饲料,又可提高畜禽肉品质,达到生产发展、环境美好、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实现养殖小区粪污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生态效益。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畜禽养殖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养殖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畜禽污染的严重性,提高畜禽养殖场(户)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要本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使广大畜禽养殖户明白自己肩负着治理环境、消除污染的责任,也促使畜禽养殖户及早注意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使其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切实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和义务。
3、增强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力度
环保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治理污染工作,实现污染物排放达标。对于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于未批先建、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完成,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建立有效的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逐步将规模化养殖场的环境治理工作做好。
4、提倡清洁生产,推广实用的技术
改善饲养条件,加强先进生产技术应用,依靠生物技术,减少添加剂使用量,减少饲料饲喂量与排便量,做到畜禽粪便的减量化。通过干清粪工艺、干湿分离、微生物发酵等处理技术“变废为宝”,把畜禽粪便处理后就地还田,作物有机肥料可改善土壤结构,增加作物产量,同时杀死粪便中的病原菌,减轻粪便对环境污染、充分利用农业资源最经济的措施。此外,对于规模化牛场,可以将粪便集中起来,转化成沼气、燃料等能源或进行有机肥、饲料生产。农民是最大的肥料消费者,利用畜禽粪便制肥料成本低,也发展了农村循环经济。
5、资金扶持,建立治污奖励机制
政府应建立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同时积极帮助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确保争取的国家和省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落实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政策措施;对积极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用地、信用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扶持。各级环保、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畜禽养殖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结束语
本文阐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发展情况,针对养殖业发展污染现状,指出症结所在,在实际操作上提出了一些建议,不仅能使小养殖户排放的污染物得到治理,而且小区管理者在将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将养殖污水发酵产生沼气的同时,达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还能使环境压力得到更大的缓解。
参考文献
[1]王云.宣城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农业源减排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3,02.
关键词:洛伦兹曲线;工业GDP;基尼系数;污染负担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9-0022-08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国都面临着环境污染与治理问题,采取有效的环境政策是促进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工业废气排放的治理是世界环境问题的主要内容之一。大气环境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一旦大气环境受到破坏,人们的身体健康就会受到损害,而且是任何人都无法躲避的,工业废气的排放与增加会直接带来大气环境的破坏,成为威胁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比如,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大气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和市民的普遍重视,霾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神经系统都有影响,尤其是会使呼吸系统患病率显著增加[1]。各地区都在试图多途径、多种措施来加强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体制的建设[2]。针对治理大气污染工作,各地方政府和企业不断通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汽车尾气治理和新能源交通工具使用推广,等等,希望能够在环境污染的防治方面取得进一步的成效[3]。减少工业废气排放,降低工业化污染,已经成为政府、企业和市民普通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工业废气排放与控制现状
工业废气的排放量在工业化发展中会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国通过改善环保排放装置、对污染企业进行整顿等措施严格控制工业的废气排放,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图1所示,2002—2010年,包括工业二氧化硫和生活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自2002—2006年一直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但2007—2010年排放总量呈现了下降趋势;2002—2010年,工业烟、粉尘的排放量呈现了整体下降的趋势,说明对烟粉尘的清洁控制技术水平较好,从整体来看,在这一阶段,我国废气排放量的规模有所下降。
从近两年废气排放量的变化来看,2010年我国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519 168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 185.1万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 864.4万吨,工业二氧化硫去除量3 304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603.2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225.9万吨,工业烟尘去除量38 941.4万吨,粉尘排放量为448.7万吨;2011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 217.91万吨,比上年增加了32.81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1 278.83万吨,比上一年增加1.03万吨。从数据分析上看,我国在控制废气排放上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2011年比2010年二氧化硫和烟(粉)尘的排放量有所增加,这说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同时在增加,污染物的减排任务也随之增加,环境保护问题更应受到重视。
随着经济的继续向前发展,能耗及工业总产值在逐年增长,工业废气的排放总量将会进一步增加,甚至是成倍增长[4]。因此,我们需要从多角度、多方面来研究和探讨降低单位工业总产值带来的废气负担率,对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各地区废气排放量的变化及负担状况,研究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废气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废气排放的环境洛伦兹曲线
按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经济增长会导致环境污染不断加深,当经济发展水平超过特定水平之后,经济增长,产业技术进步或调整,会使得环境污染呈现降低的态势[5]。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6]。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必然使得各地区的废气排放与控制水平存在差异,我们必须要对不同地区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分析。
对我国工业废气排放量的波动与分布特点进行进一步分析,研究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对完善环境治理政策,提出相关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研究各地区废气排放是否平均,首先选择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进行实证分析。洛伦兹曲线原本是用来描述社会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一种曲线,在这里引用洛伦兹曲线的研究方法和基尼系数指标来分析各地区废气排放的负担状况与存在差异的原因。二氧化硫、烟(粉)尘是工业废气排放的主要物质,也是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假定各地区在生产过程中在GDP方面的贡献率会带来一定量的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用各地区的工业GDP占全国工业GDP的比重表示各地区工业生产贡献率,用各地区二氧化硫和烟(粉)尘的排放量占全国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排放量的比重表示各地区工业生产带来的气体污染负担率。将各地区的工业生产贡献率与大气污染负担率进行比较,用以衡量各地区污染气体排放带来的环境损失与生产贡献之间的差异。
(一)指标选择
各地区工业生产贡献率Ia=各地区的工业GDPa/全国工业GDP
各地区的废气排放负担率Max=各地区废气排放量Pax/全国废气排放总量P
废气排放负担率与生产贡献率之比Qax=Max/Ia
x=1,2,分别代表烟(粉)尘和二氧化硫;a=1,2,3…31,表示31个地区。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和清洁技术提高会有助于实现工业废气的减排[7]。基于此特点,如果Q小于1时,数值越小,意味着该地区工业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增加率越高于废气污染的增加率,表明该地区具有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因工业排放导致的大气污染程度较低,或者是该地区的控制污染技术水平较高,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受到很大程度的控制;反之,如果Q大于1,则代表该地区工业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率低于废气污染的增加率,表明该地区的生产会带来更多的废气排放,环境效益的损失大于经济效益的增加,若Q值越高,则表明该地区需要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或者通过强化保护大气环境的措施,提高清洁技术水平,控制工业废气的排放。
(二)绘制环境洛伦兹曲线
洛伦兹曲线通常是一条下凸的曲线,用以表示不平均的程度,下凸程度越大,代表越不平均[8]。如图2和图3所示,45度的对角线是表示绝对平等线,即各地区废气排放水平不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废气排放负担相同;横轴和右侧的纵轴所组成的折线是绝对不平等曲线,表示废气排放仅由一个地区释放,也就是基于工业生产的大气污染物的负担是由一个地区带来的;左侧的纵轴表示各地区不同气体排放量在全国中的比重,即各种废气排放的污染负担率,横轴表示各地区工业生产贡献率,即各地区的工业GDP在全国工业GDP中的比重。图中四条弯曲的曲线是将不同地区工业生产贡献率与气体污染的负担率确定的散点连接而绘制的,每条曲线与对角线组成的面积用A表示,曲线与折线之间的面积用B表示,用A/(A+B)的数值即基尼系数来分析气体污染物的排放水平,该数值越大,则表明气体污染物的排放越是集中在少数几个地区,反之,则表示各地区的气体污染排放负担相同[9]。
由于实际中数据是离散的,为更准确地计算基尼系数,需要准确绘制洛伦兹曲线模型[10]。根据图2和图3中散点分布特点,经过模型的筛选与最优分析,最终选用二次曲线模型,对废气排放负担的环境洛伦兹曲线进行曲线估计,如表1所示,给出了两种气体污染的环境洛伦兹曲线的回归模型检验报告,从拟合优度、模型检验结果和各个参数值来看,模型均具有统计学意义,拟合优度很好。
建立的回归方程为:
通过定积分进行计算,获得不同气体排放的基尼系数A/(A+B)的比值,2010年数据为:0.09 7(二氧化硫),0.266(烟粉尘);2011年数据为:0.241 7(二氧化硫),0.3280(烟粉尘)。一般情况下,如果基尼系数小于0.2,认为绝对公平,0.2~0.3,表明相对平均,0.3~0.4,表示较为合理,0.4~0.5,认为差距较大,0.5以上认为高度不平均[11]。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的基尼系数小于0.2,表示各地区因工业化生产带来的二氧化硫排放负担的差异不大;烟粉尘排放的基尼系数处于0.2~0.3,表示相对平均。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的基尼系数处于0.2~0.3,表示相对平均;烟粉尘排放的基尼系数处于0.3~0.4,表示较为合理。由于得出的基尼系数较小,说明从各地区的工业发展生产水平来看,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分布是较为均衡的,废气的排放负担并不是由于一个或若干地区的工业集聚造成的。各地区工业生产所排放的烟粉尘,相对于二氧化硫的排放而言,各地区的差异要更明显一些;而从2010年与2011年废气排放的基尼系数变化来看,数值呈现增加的态势,说明我国各地区在废气减排工作上的成效存在速度上的差异,或者说各地区工业生产带来的废气排放负担率的差异呈现扩大的趋势,一些地方的废气减排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各地区废气负担状况比较
为进一步分析2011年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的差异,仅考虑各地区工业生产贡献的前提下,将各地区由于生产贡献带来的废气污染负担状况进行比较。表2给出了2011年各地区生产贡献率与废气排放负担率比较状况,其中北京、天津、和甘肃等17个地区的各种工业废气的污染负担率都小于生产贡献率,显示出较高的工业生产水平或较低的工业废气排放水平,这表明在这31个地区中有1/2强的城市在工业生产中废气的排放水平低于全国的平均标准。河北、山西、山东和河南等9个地区,存在工业生产的贡献率小于废气排放的负担率的情况,气体污染负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数据分析上看,河北最为明显,烟粉尘的污染负担率是工业贡献率的3倍,二氧化硫的污染负担率是工业贡献率的近2倍。这表明,河北的工业废气排放亟待有效措施加以控制,而导致河北省废气排放负担较高的原因,更大的可能应该是重工业结构和较低的废气控制技术水平。该地区的工业结构亟待优化调整,清洁技术水平亟需提高[12]。
为进一步研究各地区工业废气排放的共性与差异,对数据做进一步的聚类分析。选择、山东、河北、云南和江苏作为初始类的中心点,这几个地区包括了31个地区中从高至低的不同的大气污染排放水平,但这不一定是最好的代表,需要再进行迭代过程寻找更好的类中心点代替初始类中心点。如表3所示,第一次迭代后,5个中心点分别变化为0.287、0.000、0.381、0.130和0.249,第二次迭代后,5个类的中心点变化均小于指定的收敛准则0.01,达到聚类结果要求。
表4为最终的聚类中心,可以看出,第1类的指标数据最低,包括的地区有6个: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和青海,这些地区各项指标的数据较低,表明由于生产水平较高,生产贡献率远大于气体污染物的排放负担率,或者是该地区工业废气污染的排放率本身较低。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各地区的大气环境负担率进行分析,还要考虑到其他影响因素,例如北京、天津和上海这三个城市即使工业生产所带来的贡献率高于大气污染导致的环境损失率,但是引入土地面积、人口等因素,可能导致的结论会有所不同,比如:从单位土地面积上分析,北京地区所承担的气体污染负担可能是很高的,在此,我们仅考虑工业贡献率与废气污染负担程度。第2类、第3类和第5类的各指标数据较高,一共包括8个城市:山东自成一类;河北、山西归为第三类;广东、河南、内蒙古、辽宁、江苏归为第五类;其余17个地区归为第4类。在我国31个地区中,仅有不足1/3的城市的工业生产贡献率小于工业生产导致的废气排放负担率,这与各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和各地区废气排放的控制程度有关。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废气排放量的变化与工业化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于各地区的工业生产水平不同,所处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上的阶段也是存在差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废气排放的控制效果远大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所承担的废气负担率也相对较低;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随着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废气排放的增长速度高于工业贡献的增长速度,该地区的工业废气排放负担较重。对于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存在的差异,需要针对各地区工业发展的差异特点及原因采取针对性的策略,以期更有效地帮助这些地区提高控制废气排放的效果。
四、地区工业废气排放负担存在差异的原因
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存在差异,究其原因应该有多方面的因素,既有技术因素,也有产业结构和制度差异等方面因素。从地区控制污染的差异性政策的制定方面来看,我们必须要对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梯度差异的根源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将造成地区废气排放负担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各地区工业发展水平差异导致能耗水平不同,污染物排放负担会存在明显差异。从表5“2011年31个地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统计分析”来看,北京能源消耗指标最低,为0.459吨标准煤/万元,31个地区的总体均值为1.040 93吨标准煤/万元,中值为0.903 50吨标准煤/万元;而前面分析的废气负担较高的8个地区:河北为1.300吨标准煤/万元,山西为1.762吨标准煤/万元,内蒙古为1.405吨标准煤/万元,辽宁为1.096吨标准煤/万元,河南为0.895吨标准煤/万元,广东为0.563吨标准煤/万元,江苏为0.600吨标准煤/万元,山东为0.855吨标准煤/万元,除河南、广东、江苏和山东以外,其他地区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既超过了各地区的平均水平,也大于中值水平。这说明这些地区的废气负担较高的原因之一,是与这些地区的工业生产力或生产技术水平有关,同样水平的工业生产贡献所消耗的能源数量高于平均水平,自然地,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也会高于各地区平均水平,该地区的废气排放负担超出各地区的平均水平。不仅如此,废气污染负担较高也会导致治理环境的投资增加,从2011年各地区完成的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投资按金额由少到多的排序结果来看,辽宁为第13位,广东为第23位,江苏、山西、河南、河北、内蒙古和山东投资总额排名依次为26~31位,31个地区中山东省治气废气投资额最高,为244 688万元,由此可见,在评价各地区工业贡献时,必须要考虑环境成本;在工业发展中,工业废气总排放量既与工业总产值相关,也与能耗值相关;我们需要平衡经济效益与环境成本,尽可能使两者之差最小化,努力实现“环境优化增长”代替“环境换取增长”的发展方式。因此,各地区产业的生产由于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能耗水平存在区别,最终使得工业废气排放方面会出现梯度的差异。据此,在控制废气排放方面,废气排放负担较高的地区应该通过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改善用能结构和改进技术等方面,努力降低能耗值,从根源上控制废气污染排放量。
2. 地区的产业结构差异会使得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存在差异。工业分布数量高的地区,工业废气排放负担可能会较重。我国地区发展一直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产业结构的变化呈现出工业化进程中不同阶段的一般特征,在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它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已经成为经济的发展主体;在工业水平低的地区,第一产业比重会相对较高;而工业化发展水平处于中间位置地区,第二产业的比重相对较高,相应地,这些地区的工业废气排放负担也会相对较高。把2011年各地区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工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按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结果显示:广东排名第11位,江苏排名第16位,山东排名第20位,河北、辽宁、内蒙古、河南、山西排名第22、25、28、29、31位(详见表6)。这些排名越靠后的地区,工业贡献更多的是依靠第二产业的发展。而有些地区,如安徽、江西、重庆等,虽然第二产业的比重较大,但是废气排放负担没有呈现较高的现象,是因为这些地区在污染产业生产中使用的清洁技术较高,或者是环境污染的控制效果更好。因此,有些地区工业废气排放负担较高的另一原因,就是工业比重相对较高,污染物排放较多,甚至可能是污染工业的比重较大导致该地区废气排放负担较重,而且,这些地区对工业废气污染的控制效果较差。
3. 环境政策存在地区差异,导致高污染行业向环境成本低的地区转移,使得地区工业废气排放负担存在差异。地区环境成本的差异会影响污染产业的地区分布,污染产业的选址会倾向环境成本低的地区,因此,差异的环境标准成为影响地区污染产业分布的重要原因,也成为影响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各地区的治理废气排放的政策与标准存在差异,会导致高污染行业实际成本存在地区差异,这必然使得产业由高环境成本的地区向低环境成本的地区转移。而对于环境成本高的地区,其污染状况会因完善的环境政策而受到抑制,产业的布局也会有所改变,例如,国家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减少酸雨、灰霾现象;浙江、江苏两地就对环太湖区域实行了差别化环境政策,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从源头上压减排污总量。这些差异化的环境政策必将导致相关地区的某些工业废气排放受到限制,而相对于没有实施严格管制措施的地区,某些污染较重的产业会继续存在甚至增加,最终导致该地区工业废气排放负担加重。
综上所述,工业废气减排工作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各地区大气污染负担率与生产贡献率比较中,进一步证实:不同地区的工业生产贡献所带来的气体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存在差异的;而对于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中,研究发现:地区废气负担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或者是由于地区产业生产技术水平不高,或者是因为第二产业比重较高且污染控制水平较低,或者是因为污染产业分布较多等原因所导致的。而像北京、上海等经济水平较高、生产力水平比较高的地区的工业生产所带来的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比率要比落后地区的明显低很多,这说明,提高生产力和清洁技术水平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水平。
五、控制工业废气的对策建议
经过前面地区废气排放存在差异的实证研究与原因分析,对于我国废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们既需要制定各地区都适宜的共性管理政策与措施,也需要针对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废气排放存在差异的内在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差异性的管理措施。对于废气排放负担较高的地区,我们主要是通过多种措施与途径,尽快提高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气体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气体污染物的排放负担。为更好地提高我国废气排放的控制水平与取得较好的环境保护效果,提出以下建议:
1. 不断提高地区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清洁技术与促进清洁能源使用。第一,从长期来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各地区都会面临工业废气排放负担加重的压力,为了实现长期有效地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数量,通过提升废气处理的清洁技术和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可以更好地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收益。第二,从当前各地区的工业废气负担存在差异的原因来看,无论是对于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的有些地区废气负担较重,还是由于自身生产技术水平较低、能耗较高导致的工业废气减排压力较大,提升清洁技术可以改善废气排放状况,促进清洁能源使用可以从根源上降低污染排放水平,从而有效地降低有关地区的废气污染负担。因此,对于清洁技术的提升与清洁能源的使用,需要各主体共同努力。从政府方面,需要从宏观角度,对废气排放进行控制与管理,帮助企业从环境管理方面促进清洁技术的应用;从企业角度,需要加强清洁生产指导,促进企业节能增效;从市民角度,需要提升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加强清洁工程的自觉监督意识,积极参与到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中来。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与提升清洁技术,是解决未来能源保障和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对策,依靠清洁技术与清洁能源,可以有效降低废气排放负担,摆脱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 加快污染负担率较高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的步伐。有些地区废气负担较高的重要原因是与该地区的产业结构相关联的,而地区生产水平的差异,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和各地区的产业布局有关,而产业结构调整一直是各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工业化阶段进入中后期,各产业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产业结构转换能力应该逐步增强,在各地方区域发展中,需要更加重视最佳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存的产业结构。地区工业废气排放负担的差异及原因,进一步说明了废气排放负担较高的地区应该在工业结构、技术设备和生产技术发展水平等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对于废气排放负担较大的地区应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努力提高废气控制技术水平,加快重工业结构的调整,依靠技术支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的步伐,围绕工业结构合理化发展的要求,注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3. 按地区发展差异,制定差异化管理方案,分步骤、分主次地对环境污染加强综合治理控制。由于地区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地区废气排放负担存在差异,针对各地区的特点应该制定差异化的管理方案,有针对地解决地方污染物控制难题,提高减排成效。比如,对于工业废气污染负担较高的地区,可以以治理工业废气为主要方面,继续完善工业污染源的控制,强化管理措施与方案;对于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地区,工业废气在大气污染源中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并不是处在第一位,机动车排放带来的污染影响明显高于落后地区,可以建议这些地区先以控制机动车减排工作为主。除此之外,从差异化的地区环境政策来看,我们还要注意,不仅要做到降低目前有些地区的污染水平,还应该防范因环境成本差异将导致的污染产业转移现象,杜绝因污染产业转移,导致相关地区新污染负担增加的现象,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防”与“治”两手一起抓。
4. 加快推行排污权交易,深化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环境成本内在化,才能有效消除污染产业的外部非经济性,体现环境公平。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环境成本内在化的一个重要的政策途径。排污权交易是当前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之一,促进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可以更有效地提升废气减排效率。排污权交易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利用市场规律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各个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微观主体在政策、法规的约束下对排污指标、排污权有偿进行转让或变更,它化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从经济学的视野解决了社会问题。为适应环境政策的发展步伐,我们需要在市场规则、排放交易系统建设和环境管理制度方面,尽早做好进行排污权交易的相应准备。一是制定严格的废气控制排放标准。对于有些地区超总量指标排放必须进行严惩,保证废气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加快建立污染源排放的统一监管机制和连续监测系统,可以进行联网并强化管理;三是应建立废气排放权交易中介和排放配额跟踪平台,合理制定排放总量指标的分配方案。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可持续,人类生存的可持续,必须要不断完善有关法律体系、严格标准及执行制度,这样才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更有为效的成绩。
5. 严格管理污染源流向,加强监管工作,强化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由于污染事实发生时,因果关系调查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样性,一旦发生环境公害,我们再去研究它的因果关系,很难从法律上将之轻易地定性为某个微观主体的责任,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危害很大,治理污染时间周期很长,环境治理成本巨大,所以,对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而言,应以更为有效地预防为主,这是实现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为了尽可能将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到一定范围内,国家或地方政府应该对污染源进行有效地管理和登记,比如:对农药成分进行限定,对农药的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进行登记;对生产中可能带来负外部效应的企业进行登记与监管,严格管理企业中能带来污染的化学物质流向,及时进行申报,等等,努力降低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针对污染源的产业分布状况与特点,加强反污染措施的安置。对于一国环境的污染,只有有计划地对不同产业采取差异性的措施,才可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总之,每个工业化发展的国家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环境污染和退化的问题,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是巨大的,所以,每个国家都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尽可能降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代价。我们可以通过切实地采取环境污染预防措施,来尽可能地降低经济发展的环境成本,保护和改善环境。对于我国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需要针对主要问题从多个角度提出有效方案。针对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需要我们根据各地区环境污染治理的阶段与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各地区发展的差异化管理方案,促进我国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段佳.霾未走远 提防烟尘再风浪[N].科技日报,2013-02-05.
[2]张铭贤.积极推进华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N].河北经济日报,2013-03-04.
[3]傅年丰.合肥市多措并举治理大气污染[N].人民政协报,2013-03-01.
[4]郑敏敏,肖秀钦,陈庆华,张江山.福建省工业废气排放量的因子分析与灰色预测[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4):4-7.
[5]刘铁鹰,李京梅.中国工业废气排放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区域分异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1,(8):42-48.
[6]Gene M. Grossman,Alan B. Krueger. Environment impact of 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Z/OL].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N0.3914.1991[2013- 04 - 01].http:///SO13/papers.cfm?abstract_id= 232073,pp1-57.
[7]林永生,马洪立.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与技术效应——以中国工业废气为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29-135.
[8]张晶,封志明,杨艳昭.洛伦兹曲线及其在中国耕地、粮食、人口时空演变格局研究中的应用[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7,(11):63-66.
[9]谢健.洛伦兹曲线与基尼系数的估计方法[J].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4):19-22.
[10]牛晓其.理想洛伦兹曲线拟合及其方程特性[J].安徽师范学院学报,2009,(2):19-22.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
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进行项目效益审计首先要了解项目本身,如果项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实施,还要了解项目分解情况。在了解了项目之后,还应清楚该项目的目标,在审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是否实现项目目标为重点。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则审查不能实现的原因;如果达到了目标,则审查成本是否超过了预算,以达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项目效益。
(二)微观环境绩效审计
的环境绩效审计一般包括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它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的审计
首先要审查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诸如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是否合理,可以根据边际的原理,当制订的排放标准或排放费只有使得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等于污染的成本时,该排放标准或排放费才是有效的;其次,审查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有无偏差,对企业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考虑政策规定是否达到目标,总体效果如何,从而可以把发现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提高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2.企业环境管理的内控系统的审计
首先,了解企业现行环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其次,了解企业在内控系统下的环境目标以及一些污染指标的定量数据,如排放到空气中、土壤中的废弃物的数量是否超过了指标的上限;最后审查一些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等等。
3.企业环境管理效益的审计
对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的效益表现为两种形式:社会效益和效益,该项审计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审计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审计,其指标既有财务的、又有非财务的;既有综合的、又有具体的指标。主要包括:(1)环保投资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自己投入环保设施及重要资产上资金的真实性、投资行为的持续性的审查核实,以促使有关单位与部门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与到位;(2)环境成本费用审计:审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到环境管理中的成本与费用指标;(3)环境损害费用审计:评价和审查企业由于对环境产生了破坏而受到的惩罚支出,该项目的金额越大,表现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环境管理经济收益审计:评价与审查企业由于产品的绿色化、环保产品、“三废”再生品、资源替代品等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企业由于加强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损失的减少等内容;(5)环境管理综合效益审计: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仅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所在的社区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环境管理综合效益的审计包括对治理污染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减少环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财务指标和软指标的评价,也就是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价。
六、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一)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这是世界各国开展政府和公营机构绩效审计最普遍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检查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使用其授权和公共资源,督促社会公众和组织遵守环境法规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审计。其主要对象是政府负责的保护或改善环境的项目以及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授权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实施该类审计时,审计机关应该注意对环境项目的选择,考虑经营风险、重要性和可审计性等方面问题。
(三)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实施,检查或确认政府、组织在缓解、削减环境影响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已经达到目标,有无造成过多成本等。
(四)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环境审计被看作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连续监控过程,环境审计中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以及环境规划决策的性的评价都属于环境绩效审计的范畴。
(五)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虽然我国的审计机关并无对政策制定进行审计的权限,但是可以反馈一些与政府规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关的信息,例如排污费的计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事实上,经过反馈的审计信息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当前我国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国际上环境审计的趋势,但是我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存在一些体制上、观念上和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对于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如何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主要着眼点还是仅仅限于环境投入和环境法规政策的执行上,对于环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入产出的对比状况却没有更多的考虑,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因此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提高对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发展不充分。环境绩效审计以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为基础,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在我国环境财务信息不真实和环境管理违规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缺乏相应的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保证环境信息的真实可靠和环境工作的规范性才能为环境绩效工作的展开提供基础。
(三)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准备不足。环境绩效审计作为一项实践性的工作,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储备,才能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准备。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尚处于萌芽阶段,对于各种基本问题,如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范围、标准、等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加强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对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实践开展意义重大。
一、概念界定:排污权交易与激励机制………………………………………1
(一)排污权交易…………………………………………………………………………1
(二)激励机制……………………………………………………………………………2
二、排污权交易的内在激励机制…………………………………………………3
(一)经济激励……………………………………………………………………………3
(二)制度激励……………………………………………………………………………4
(三)技术激励……………………………………………………………………………6
(四)信誉激励……………………………………………………………………………6
三、案例分析: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7
(一)排污权交易实施前太湖流域的水环境分析………………………………………7
(二)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的实施——从激励机制的视角……………………………12
(三)太湖流域排污渠阿交易的激励效果展示…………………………………………20
四、推进太湖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23
(一)法律激励……………………………………………………………………………23
(二)制度激励……………………………………………………………………………23
(三)政策激励……………………………………………………………………………25
(四)经济激励……………………………………………………………………………25
(五)技术激励……………………………………………………………………………26
五、参考文献……………………………………………………………………27
一、概念界定:排污权交易与激励机制
(一) 排污权交易
1.排污权交易的内涵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政府管理机构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则根据排污许可证向特定地点排放特定数量的污染物;二是排污许可证及其所代表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的排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买卖交易的。
2.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
科斯提出,如果产权界定清楚,交易成本足够低,双方就可以坐下来谈判,从而使外部效应内部化,达到帕累托最优。因此,使环境资源成为一种商品是恢复价格机制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环境问题的解决并不都涉及到直接的政府行动。只要环境资源产权界定清楚,就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让环境行为主体自己去解决问题。
3.排污权交易理论的提出
著名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的排污权交易理论是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他认为,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市场机制的失效,造成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单独依靠政府干预,或者单独依靠市场机制,都不能起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解决外部性,把污染控制在令人满意的水平。环境是一种商品,政府是这种商品的所有者,可以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在市场上公开标价出售一定数量的“污染权”,每一份污染权允许其购买者排放一定单位废物。政府不仅应允许污染者购买这种权利,而且如果受害者或者潜在的受害者遭受了或预期将要遭受高于价格的损害的话,他们为了防止污染,政府也应允许其对污染权进行竞购。在竞争中,一些能用最少费用来处理自己污染问题的公司则都愿意自行解决,使外部性内部化。然而,污染权将不会被完全使用,因为一些环境保护社团可能购买一些污染权利来保证水质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政府则可以用出售污染权得到的收益来改善环境质量。政府有效地运用其对环境这个商品的产权,使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的配置和外部性的内部化问题上发挥最佳作用。
4.排污权交易的流程
排污权交易的一般做法是,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地区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如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分配等,由此形成的价格作为对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是政府主导下的一级定价;之后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排污权能合法地买卖。由此形成的价格,相对应的是市场主体的二级定价。
(二)激励机制
1.激励的内涵
激励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引申为刺激、诱导、给予动机、引起动机。《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中“激励”一词是激发鼓励之意。从中外词源的对比理解中可以找到共性,即都有改变内心想法,也就是所谓的动机之意,通过对动机的作用进而影响行为。
对于激励的内涵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予以定义:斯蒂芬•罗宾斯认为:“激励是通过高水平的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意愿,而通过努力能够满足个体的某些需要为条件。”①孔茨认为:“激励包括激发和约束两方面含义,奖励和惩罚是两种最基本的激励措施。”①胡君臣认为:“激励是激发、鼓励引导人的某种特殊方式作为的一系列动机。”
综上所述,激励的内涵是通过各种因素刺激,引发激励对象对未来的某种期望,使之产生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内在动力,从而为实现目标把外在刺激内
化为自觉行为。
2.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的内涵
《高级汉语词典》中“机制”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二是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结合激励的内涵,可以总结出激励机制的含义是以制度的形式来规范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二者间的联系,以此来引导激励客体的行为和观念,以实现激励主体的目标。
就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而言,排污交易作为激励媒介,政府(主要是环保部门)作为激励主体,企业(污染源)为激励客体,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可以做如下定义: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确立,政府向企业传播激励标准进而引导其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实现共同改善环境的目标。
二、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
(一)经济激励
1. 总量控制的内在激励机制
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是一对天然的矛盾。在排污权交易出现之前,政府在两者之间往往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如果让企业进入,意味着提高GDP的同时污染了环境;如果禁止新企业进入,地方政府经济就无法发展。同时,政府在决策的时候也缺乏一个标准:究竟什么企业可以进入,什么企业应该禁止?笼统的依据环境友好资源集约显然会导致决策不公和政府寻租。
但是排污权交易机制解决了所有难题。只要总量不再增加,企业就可以自由进入市场。如此看来,新企业可以通过采用控污技术和设备减少自身的污染量进入市场,也可以通过和其他企业交易排污权进入市场。由此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新兴工业企业必然代替传统的“三低一高”的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提升了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成本控制的内在激励机制
图1:排污权交易的内在激励
如图所示,假设Q1 Q2= Q2 Q3,MACb MACa是A,B两家企业的边际治污成本,MAC0为最优边际成本。当价格为P时,A的排污数量为Q1,B的排污数量Q3。假设A企业必须减排Q1 Q2污染量。但是A的边际成本比较高,如果自己减排的话成本太高。在排污权交易机制的作用下,可购买B企业的排污权Q2 Q3。如果完全由A企业减排的话,它所付出的成本为多边形AD Q1 Q2;交易排污权之后,A企业只需要付给B企业BD Q1 Q2的排污费既可,这样A减少的成本为ADB的面积。
而B企业的话,排污成本为多边形EC Q2 Q3,同时A企业付给它EB Q2 Q3的收益作为补偿,由此它可凭借自己的控污技术获得BCE的利润。
由此可见,排污权交易机制自身为企业提供了成本和利润的经济激励机制。
(二)制度激励
1.正激励:行政制度激励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非凡的治理能力。之前使用最多的是排污收费。虽然说排污收费也有一定的约束性,但更多的是对每个企业进行达标监测。但即便所有企业都达标,随着新企业的进入企业数量的增多,污染总量依然会增加,对环境的污染依然会更加严重。
在排污权交易体制下这一问题可迎刃而解。因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宗旨是总量控制。在排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如果有新企业进入,政府如果认为事先的容量限制比较合理,就可以让排污权的价格随市场供求的变化而浮动;如果政府认为容量控制不够到位,只需要买入一定的排污权,进而减少市场上的排污权供给,再由市场的供需来自动调整排污权价格既可。由此看来,政府关注的只是宏观的排污权总量而不是微观的单个企业的控污情况。可以说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果。排污权交易体制,为政府的行政制度创新提供了积极的激励。
2.负激励:寻租激励
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政府扮演的是一个监管者的角色,并不参与市场交易,排污企业是交易的主体,两者之间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在市场交易中,作为环境管理权的委托方,政府也有自己的利益,也会对自己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权衡。
排污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如果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过高,企业在综合权衡之下可能就会向其他企业购买排污权。但是如果在法律并不严明或者法律执行力不足的情况下,企业也有可能同政府有关部门官员串谋,通过寻租的方式来牟取自身的利益,最明显的是在排污许可的初始分配和排污监管过程当中。
排污权交易的初始环节需要政府对排污许可进行分配,在这一环节首先要保证政府分配的公平性,如果政府的分配信息不公开,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排污企业就可以采取行贿的手段获得更多的排污许可。
同样,在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执行过程当中,排污企业离不开政府的监管,政府监督包括排污企业污染浓度是否超标、排污量是否超过排污许可、企业之间的排污权交易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在法律缺乏执行力以及缺乏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政府监督不力以及企业的行贿行为,从而使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如图所示,横坐标代表排污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纵坐标代表排污企业的边际成本(包括购买治污设备的边际成本等)或边际收益(包括政府的奖励、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的获利等)。在排污权交易实施的起步阶段,由于企业需要购买排污权、购买治污设备等,企业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另外,企业投入大量财力与物力,但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应与环境效应并不明显,企业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此时排污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利润”是负的。在这一阶段,容易滋生寻租行为。如果排污企业进行寻租,环境保护当局是清正廉明、秉公办事也没问题。
如果相反,同时企业的治污成本大于寻租成本且寻租行为可行,那么污染者向环境保护当局的寻租活动就会成功,此时企业就会选择向环保部门官员行贿而不是通过安装环保器材或是向政府购买排污许可来达到污染治理的目的,污染者就可以以较小的寻租成本获得较大的收益而把污染者造成的外部成本转嫁给受污染者。此时,排污企业的边际成本减少,边际成本曲线MC1下移至MC2,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完善程度由M2移至M1,较寻租行为发生之前有所减弱。
图2:排污权交易的寻租激励
(三)技术激励
传统的环境治理办法,不管是行政规制,还是收取排污费,企业也会相应的提高技术减少排污量,但这是以达标为限。一旦到了控污标准,企业为追求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就不会再想办法提高技术减少污染。
排污权交易制度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使得排污权也作为企业产出的一种成为企业提高利润的一种手段。为使收益最大,企业必定提高控污水平和控污数量,直到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为了多减排获得回报,企业试图提高技术水平增加控污数量的积极性就自然被激发了。
(四)信誉激励
1.对企业的信誉激励
排污企业获得排污权后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获得排污权的企业若能按规定排放、提供准确的排放数据,就能树立自己的信誉,从而减少监督机构因不信任而增加检查和监测的次数,或避免因超排而被取消自己对容量资源的所有权。获得排污权的企业还会有积极性协助管理机构监督其他企业按规定排放,因为其他企业如果随意实施超排,就必然导致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贬值。通过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负责任的企业将获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
2.对政府的信誉激励
产权自身能够为排污企业提供良好的激励,在这一过程当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并不冲突,通过排污权交易带来的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增加民众对政府的依赖,增强一国政府的国际声誉。如果政府能够有效利用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将在国内和国际成为建立环境领域负责任政府的品牌工程。
三、案例分析: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
(一)排污权交易实施前太湖流域的水环境分析
太湖流域面积 3.69 万平方公里,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域,北依长江,南濒杭州湾,东临东海,西以茅山、天目山为界,行政区划分属江苏、浙江、上海、安徽三省一市。年平均水资源量 176 亿立方米,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5。2007 年,流域总人口 4917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3.7%;GDP 总量 28648 亿元,占全国的 11.6%;人均 5.8万元,是全国人均 GDP 的 3.1 倍。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域水污染、水资源短缺问题逐趋严重,已成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①
1.河网有机污染严重
尽管太湖流域污染物成分复杂,但河网水体基本以有机污染为主,且污染极为严重。以2008年为例,流域河流水质评价总河长3028.7公里,水质状况较上年略有改善,全年期85.2%的评价和长水质劣于Ⅲ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石油类、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如表所示:
表1:2008年太湖流域河流全年期水质类别比例 单位:%
2.富营养化程度严重
2008年太湖营养状况总体评价为中度富营养。其中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带为轻度富营养,占太湖总面积的18.8%。其余湖区为中度富营养,占81.2%。①
太湖富营养导致蓝藻水华依然严重。这是2008年9月太湖蓝藻分布的航拍图:
2008年9月副热带高压势力仍较为强盛,气温持续偏高,加上上半月降水偏少,太湖中蓝藻水华频现,浓度较强,面积也较大。从9月3日和18日的两张太湖遥感监测图上可以明显看到:太湖北部、中部和西南部地区有大范围明显的蓝藻水华信息,信息覆盖范围约太湖总面积的一半,特别是梅梁湖、贡湖水域几乎全被蓝藻覆盖。
3.省界河流水质较差
太湖流域 34 个省界河流断面中,水质类别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的断面所占比例为 26.5%,Ⅳ类为 20.6%,Ⅴ类为17.6%,劣于Ⅴ类为 35.3%。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的项目主要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苏沪边界断面 7 个,仅太浦河汾湖大桥达到Ⅲ类,其它基本为劣于Ⅴ类;苏浙边界断面 15 个,仅靠近太湖、太浦河的断面有 4 个达到Ⅲ类,其它多为Ⅳ-Ⅴ类;浙沪边界 12 个,靠近太浦河的断面有 4 个达到Ⅲ类,其它基本为劣于Ⅴ类。①
4.农业、农村污染日益显现
表2:各城市农用化肥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吨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江苏省化肥施用量在全国仅次于河南和山东,化肥施用量稳中有升。近年来,随着长三角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大幅度增加。尤其是化肥数量,直接导致太湖流域总氮总磷超标和水体的富营养化。虽然在工业污染方面加强防治工作,但显然农业面源污染成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薄弱环节。
()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的实施——从激励机制的视角
2008年8月14日,财政部、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联合在无锡市举行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仪式。
此次水污染物排污有偿使用选定的范围是影响水质的关键性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包括无锡蓝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沿太湖的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5家排污企业当场与沿湖5市环保局签订了申购合同。①
1.排污权交易实施的内在激励机制
(1)经济激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展,市场化的概念被引入环境领域。太湖流域经济相对发达(人均GDP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1倍),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也走在全国前列,因此,为太湖构建排污交易平台奠定了经济和体制基础。
其次,太湖流域经济发展迅速。新兴的经济主体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需求十分旺盛,而污染严重的企业在现有的治理技术下有削减污染物的潜力,可向排污交易市场投放“富余”的排放指标,太湖流域排污交易前景广阔。
(2)法律激励
我国目前可依据的法律虽然不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但是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的法规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做了法律上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细则》《江苏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放指标申购核定暂行办法》《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太湖流域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苏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3)现实激励
从表中可以看出,太湖流域实施排污权交易,在行业、地区、规模和所有制成分之间,都存在成本的差别。有差别就存在交易的可能性,通过交易可以实现提高效益的目的。而通过排污权交易对于排污总量的控制,又可实现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而且参与交易的范围越广,数量越多,其治污投资总额就越少,节省的治污成本就越大,效果越明显。
2.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的外在激励机制
(1)经济激励——排污权的初始分配
①初始分配的变革
江苏太湖流域的初始分配采用有偿的方式。2008年初太湖流域开展COD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沿太湖的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5家排污企业当场与沿湖5市环保局签订了共计购买817吨COD排污指标的申购合同。这5家企业以每吨4500元的价格(首批申购80%的优惠价),向当地财政部门支付295万元的使用金。
按照新拟定的暂行办法,2008年11月20日前,已通过环评审批,年排放化学需氧量在1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指标按2250元/吨征收;年排放化学需氧量在10吨以上的接管企业(按污水厂出水浓度核算)、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含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指标按1300元/吨征收;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0吨及以下,其废水接入试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排污单位,应负担有偿使用费,化学需氧量指标价格为1300元/吨。①
可以看出经济激励机制在太湖流域的完善的过程。从一开始的无偿到有偿,改变了污染免费的历史。由此就排污权经济激励本身来说,迫使企业将污水排放计入生产成本的范畴,在自行治污和购买排污权之间进行权衡,在意识和技术层面形成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不管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宏观上整个太湖流域都能达到总量控制的目的。
改进之后的太湖排污权初次分配设计,采用梯度式的收费方案,化学需氧量指标从1300元到2500元不等,将必然成为企业改进控污技术的经济动力。由此企业的购买成本将包括在不同污染水平下的排污权交易价格综合权衡之后作出治污抑或交易的抉择。应该说,改革之后的初次分配制度设计更为合理,激励力度更大。
②对新改扩企业区别对待
A 正激励效应
原先太湖流域采取统一的一刀切的办法,按4500元/吨的化学需氧量收费。但是最近太湖排污权交易方案有了重大调整。部分内容如下:
2008年11月20日及以后,通过环评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包括接管企业)新增化学需氧量指标,按4500元/吨/年征收,所有接管企业都必须直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申购排放指标。
这意味着,对2008年11月20日前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排污权交易对半收费。而之后通过环评审批的仍按照原有方案收费。②
这是提高排污权准入门槛的举措。对新改扩企业的排污收费达到原先的两倍之多。除了环境资源日渐稀缺的市场考量之外,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可以想见能够进入市场的企业,第一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可以支付两倍的排污费用,第二有过硬的排污设施和排污技术。用经济激励手段,借助市场的力量优化排污主体的质量和数量,原则上也迫使更多的企业出于风险的考虑尽快购买排污许可证,对控制污染改善环境,以致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都是大有裨益的。
B 负激励效应
在已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地区和领域,真正的交易市场并没有形成。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从2002年9月起率先在全国推行区内企业排污权交易,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企业直接拿出排污权进行交易。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由于总量控制越来越严格,重新获得排污权越来越难,考虑发展需要,不会轻易让出仅有的排污权。太湖流域试点要研究如何避免这种有场无市情况长期出现,如果没有大批的企业间交易行为,就不可能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项制度就可能变相为新的排污收费。
(2)政策激励:目标控制激励
用5年的时间,有效控制太湖护体富营养化程度,实现水质明显改善。再用8~10年的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使太湖护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恢复太湖地区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到2010年,太湖地区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3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08万吨,总氮排放量控制在2.78万吨,总磷排放量控制在0.59万吨,在2006年基础上分别削减32.52%、33.37%、30%和30%;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70.1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太湖一级保护区(沿湖5公里和入湖河口上溯10公里两侧各1公里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实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置;主要入湖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要求。到2015年,太湖地区主要污染排放量全面控制在环境容量许可范围内。①
我国真正的排污许可额度没有从最终受纳水体,也就是太湖流域本身的环境容量去反推,虽然有了目标总量的控制,但终究是目标总量,也就是结合我们既有的污染水平,比如2006年的基础上,去统计核算。而目前,有两种依据,即目标总量或容量总量。如依据目标总量比较简单,根据“十一五”削减目标来定地区排污总量,再分配到企业。再比如根据2006年的排放情况来确定排污总量。
但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大部分超过环境功能区标准,根据目标总量的排污权分配难以实现以最优成本改善环境质量的最终目标。对照美国在排污权交易的做法,太湖流域排污技术的核算是不系统不科学的。美国的TMDL核算体系,最大的特点是从水体可以容纳的污染物的现值出发,然后对所有单位给予排污许可和认证。尊重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是排污权设定的基本原则。目标总量的设定,将直接关系到政策激励的力度和效果。较科学的态度应是依据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基础测算的水环境容量,而且是要基于同一个小流域范围内的环境容量,再分配到尾水汇入该小流域的企业,现状排放总量大于环境容量的区域,就不能再新增总量,新建项目必须有老项目腾出总量才能交易。选择容量总量为依据,就要尽快研究出太湖地区水环境容量。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了全国水环境容量课题研究,已有初步成果。当务之急,是要结合其他部门意见,抓紧研究成果的修改、完善、报批工作,据此分解到各小流域,确保地区总量分配有科学依据。
(3)制度激励:目标管理制度
①问责制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制度。省政府对照国家《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每年与流域五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签订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逐年分解落实重要目标任务,保障规划目标与年度目标相衔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逐级考核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受省政府委托,省太湖办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负责检查、考核下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下发《督察意见书》,责令及时整改。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对项目资金安排、相关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等开展年度专项审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太湖办、环保厅做好《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年度绩效评估,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报告省政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保证太湖治理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奖惩制度,将《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工作扎实认真、完成任务较好、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又无恰当理由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失职渎职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每年公布上年度太湖流域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①
从文件中可以看到,太湖流域已经将水治理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通过设立硬性指标形成正负激励,根据层层负责的原则落实基层责任,自此环境保护再也不是无关痛痒的所在,环保部门所做的绩效评估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各部门各公务员的个人利益。但是文件中只是说追究责任,给予批评,对细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负激励机制虽然初见端倪,但是力度是否到位将关系到制度激励的效果。②“河长制”
2008年,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将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①
“河长制”是中国现有体制下,如何让行政首长真正对环境负责的突破和创新。实践证明,通过制度激励,“双河长制”把各级党政领导真正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把治理成效同政绩直接挂钩,促使各级党政领导更深刻地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最大程度地整合了各级政府的执行力,真正落实了各级领导具体的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③监督监测制度
为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相继在太湖监测管理处成立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文勘测队”,“太湖监测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太湖流域水情分中心”和“太湖流域水资源信息采集分中心”。②
通过对水环境的监测,掌握监测数据,将数据上报至监督管理局之后,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归类,以法律为依据以实施为准绳的原则下,由太湖水政监察支队决定对企业的奖励(正激励)抑或处罚(负激励),从而使得排污激励真正落到实处。可以说,对排污交易监督体系的构建,是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在太湖流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4)法律激励
针对当前太湖流域一些排污企业违法超标排污情况,江苏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整治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突击检查行动。为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省政府决定对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18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16家企业责令限产限排,对1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这次专项突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6家,现场采样150家。③
对违法企业突击检查的执法活动,是落实太湖排污交易制度的具体行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法律激励的内核。现有法律中没有开展排污权交易的依据,仅在一些规范性文件提及。排污权交易的推行,不同于其他指令性工作,必须依靠市场规律办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要制定与排污权交易制度匹配的相关法律法规。而立法是要以实践为基础,经过不同利益群体的磋商,是个艰难的过程。可以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给予该地区特殊的政策,像当年的经济特区一样,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及时制定地方规章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
(5)技术激励
太湖水环境的监测将用上时下最为先进的传感网技术。2009年11月19日,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迎来重量级合作对象――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在双方达成的共建传感器网络信息技术无锡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中,“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传感网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为研发中心的首个项目。②
可以看到,因为江苏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水平,通过和研究所或者相关高校的通力协作,江苏太湖的监测技术已经走在前列。只有过硬的技术,方能保证监测的效果;而只有监测得到的可靠数据,才能更好的提高监督工作的信度和监察工作的力度。唯有如此,激励机制方有用武之地;高效的监督才能通过激励机制,使违规者受罚,治污者获益。
3.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的改进:排污权交易银行的初步构想 (四)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的激励效果展示
自从2007年蓝藻爆发以来,江苏的控污治污工作就一直没有停止。如引江济太,零点行动等,很难说环境质量的些许改善是因为排污交易激励机制所起的作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排污权的市场化激励进程将伴随着太湖流域治理的全过程作为体制性的示范,反映在每个小数点的升降中。
1. 太湖流域河流全年期类别比例变化
从图中可以看出可喜的变化,劣于Ⅴ类和劣于Ⅲ类水质呈现下降趋势,相应的Ⅱ、Ⅲ、Ⅳ、Ⅴ类水质比例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2.太湖水质主要指标年均值统计
从图中看出,包括2012年指标在内,各污染成分指数,尤其是高锰酸盐指数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3.省界河流水质
从图中看出,虽然历年来省界河流水质变化不大,但还是表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
4.太湖环境系统建设情况
从图中可以看出,不管是投入的资金还是科研人员数目,江苏省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四、推进太湖排污权交易激励机制
(一)法律激励
目前江苏制定的法律中,多数是关于定价、排放限值的规定,而政府的监督机制存在法律缺口。监督机制是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的基础和关键。只有明确了监督机制,排污权交易的正负激励机制的实行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治污企业得到奖励而违规企业将受到惩罚。可以说,一切激励机制以法律的建立完善为前提。而在目前法律未成形、未成系的前提下,激励机制的实行无法让人信服。
其次,在法律系统方面,既然采用流域的视角来构建排污权交易平台,法律就不该单单适用于江苏抑或浙江等一个行政区划。在太湖流域工作协调小组的推进下,建立环太湖流域的统一的法律体系,将更好的加强管理,统一激励机制也有利于公正和提高企业的预期,减少交易成本。
(二)制度激励
1.初始分配制度
这是目前争议最大的地方。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有三种方式: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和无偿分割。资料表明,浙江嘉兴采用的是无偿分割而江苏则采用定价出售。同属太湖流域就出现如此大的政策差距,对企业公平性的影响可想而知。
我认为,环境作为一种资源,在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正越来越体现出其稀缺性;而同时,人类在治理环境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使得今天的环境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根据“祖父条款”确立的美国排污权无偿交易制度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因为无偿交易,使得一些企业囤积排污指标,限制同类企业的竞争;企业垄断并由此引发的政府寻租等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倾向于采用定价方式出售排污权。不仅如此,只有采用有偿分配的方法,让企业实实在在的感觉到环境不再无偿,触及到以利润最大化为最高目标企业的根本利益考量,激励机制的实施才算落到实处。
因此,建立有偿、公平、统一和科学的初始分配制度是必要的。对初始排污权的定价目前还处在拍脑袋决策阶段,究竟4500元的初始定价从何而来我们不得而知。确立合理的价格是很重要的。因为价格若是太低,则企业感到无关痛痒,负激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价格定得太高,则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定价成了橡皮图章,企业我行我素;另一种可能是,企业宁可缴纳排污费用接受罚款,也不愿意缴纳排污权交易费用。不管哪种结果都无法达到激励的效果。
这一问题或许通过排污权交易银行可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通过市场调节,由企业确定可以协商的初始价格,通过谈判的方式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或者,汇集买卖双方,对排污权进行拍卖,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对于有偿分配所得金额如何分配,同样需要相关的分配制度。因为整个太湖流域已经成为一个整体,有偿分配所得资金计入总行的绿色账户当中,和罚款(经济负激励手段)一起作为资产的一部分,如何更好的分配和利用这笔资产,防止可能的寻租危险,显然需要游戏规则的设置。
2.监测制度
监测制度作为监督和监察的基础,在排污权交易的激励机制中尤其重要。监测的结果将作为监察的信息依据,而监察则作为排污权交易激励的最后一环,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
就监测体系来说,虽然具体的监测技术不是本文的研究范围,但多中心的监测模式却是有益的选择。对排污主体的监测,政府部门主要是个环保机构显然是主体,但因为目前资金限制和制度法律发展不完善,在整个排污交易市场上,作为排污主体的企业可以展开互相监督和牵制。在太湖流域,居民深受水污染之苦,因此设立排污日提高公民控污意识,加强对排污主体的监督,通过排污银行的信息公示,加强企业和公民的互动,形成司法部门、政府部门、企业、公民共同参与的多中心监测体系是可行的太湖控污方案。
此外,对任何排污权交易系统来说,最重要的是进行准确的连续排放检测。这样可以使人们对配额的价值有一个比较高的信任度。只有连续监测才能验证控污技术的减排量。
制约连续监测应用的主要因素是连续监测的成本。只有较大规模的污染源才具有可行性。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和需求数量的增加,连续监测设备的成本规模效应将普及相关的技术和设备。因此,第一阶段,限制大型污染源;第二阶段,推广至中等和小型的污染源。
目前,太湖系统已经有了相当部分的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保证监测系统的持续运转防止企业偷排行为是完善监测系统的题中之义。可行的做法是和生产系统联系起来,在污染源生产的过程中就安装监测设备。
(三)政策激励
1.较少的强制性政策
执行强制性政策将减少企业选择的余地。例如,强制安装治理设施,干预企业的选择和决策,破坏竞争机制等。从原先的行政规制发展到现今的排污权交易,就是强制性政策逐步弱化的过程。提倡建立流域划分为基础的交易体系,从政府主导过渡到市场主体,政府作为既得利益者将成为制度改革的阻力。因此,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需要适度的改革,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变微观管制的命令型政府为宏观调控的服务监督型政府。
2.稳定的政策环境
对规则的不确定性,将不可避免的导致市场的猜测和谨慎。在排污权交易领域,最主要的体现在于排污许可证的期限问题。可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长期的排污许可证的设计方面,排污交易的价格不应一成不变。经过精密的计算,借用现值原理,可确定一个合理科学的排污权增长利率。一旦利率确定,长期排污许可就能提升企业的信心和对政策稳定的预期。
(四)经济激励
1.排污权交易自身的激励
在上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作为激励手段的一种,排污交易本身就是一种经济激励机制。通过排污权在企业之间的交易,各企业将在排污和治污之间依据自身的成本高低作出选择。这样,指标富余的企业通过交易获得利润和收入,指标稀缺的企业将通过交易降低了治污成本,可以说供求双方在经济上达到共赢。
2.资金投入
通过资金的投入,本身就能起到激励的作用。资金投入的多少,反应了相关方的重视程度。
治污的过程必然是个资金投入的过程。而资金的来源无非有三个:政府,企业和公民。政府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严重的污染面源和点源投入资金和技术;对治污水平较高的企业给予奖励;企业除了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治污成本之外,对在排污权银行存在控污信用透支的企业,必然会有一部分负激励(罚款)专项资金;同时在有偿初始分配过程中企业的资金也流入了排污银行账户。在排污权再分配的交易市场上,政府可以根据交易的资金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税”,既可掌握交易的市场动态,又作为治污资金进入银行绿色账户。可以看到,在治污的资金投入方面,不管是不是初衷,企业都成为控污的主体。
(五)技术激励
在水污染的治理中,技术投入至关重要。从初始分配的价格确定,到交易市场的制度设计,再到在线连续监控系统的构建,不仅要求理论的,更要实证的分析和考察。因此,建议太湖流域和高校联合,比如江苏的南京大学,浙江的浙江大学等等,成立太湖水资源课题组。高校丰富的人才储备将成为太湖流域治污控污的后盾。
通过激励体系的构建,我们看到政府、企业、公民甚至高校科研队伍、司法部门都被纳入太湖流域污染治理的框架之中。在各部门相互联系和制约的情况下,形成以排污权交易银行为中心、太湖流域工业企业主体、政府环保部门主导、立法司法保障、公民积极参与、高校科研项目支撑的环太湖多中心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邓海峰. 排污权:一种基于私法语境下的解读[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2]王小龙. 排污权交易研究:从环境法学的视角[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3]吴键. 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管理制度创新[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4]宋国君. 排污权交易[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环境与科学出版中心. 2004.
[5]张郁. 基于排污权银行的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模式探讨[J]. 水资源保护. 2009(3):72-75.
[6]赵敏,张志分. 浅析太湖流域交易机制的构建[J]. 生态经济. 2009(10):147-152.
[7]吴世宾. 热流中的冷思考: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水污染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及对策[J]. 社会科学家. 2008(6):84-87.
[8]刘俊肖. 我国排污权制度探讨[J]. 北京: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注释:
① Stephen P. Robbin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Ninth Edition), 2004, P166-170.
① 孔茨:《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9页。
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上海市水务局:《2008年太湖健康状况报告》。
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上海市水务局:《2008年太湖健康状况报告》,第5页。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008年太湖健康状况报告》,第9页。
① cs.xinhuanet.com/cqzk/05/200808/t20080818_1558564.htm
① info.pf.hc360.com/2009/02/260833106403.shtml
② info.pf.hc360.com/2009/02/260833106403.shtml
①《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① 苏政发〔2009〕36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① info.ep.hc360.com/2009/09/15094061826.shtml
② hydroinfo.gov.cn/swxw/200212/t20021231_77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