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5 09:57:2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急诊医学专业的特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中西医急救教学;医教改革;教学模式;教学启示
一、背景
中西医结合《急诊医学》是医学学科领域中的一门新兴的跨专业学科,以研究急危重症病人的院前救治和输送、心肺脑复苏、危重病人的监护救治与评价、
灾害医学和急性病的诊断治疗为主要任务,国家卫生部于1983年已承认急诊医学为独立学科。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对急诊医学的需求迅速提高,全国已有2000家县级及县以上医院设置了急诊科或急诊室。因此,需要大批从事急诊医学事业的人才,这就要求医学院校建立一个完善的急诊医学教育体系。全国中医院系统急诊医学发展相对较慢,对急诊医学专业人才或熟悉急诊医学,熟悉中西医急救技能的医护人员需求十分旺盛。
中医院校开设《急诊医学》课程相对较晚,而且,中医院校开设的医学类相关专业较多,如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医学、护理学等,这些专业均涉及《急诊医学》教学问题。我们尝试改革现有传统《急诊医学》的教学方法,在拥有现代高端模拟人的条件下,创建中西医结合急救技能实验室,适当压缩课堂教学时间,大幅增加实习、见习、实验等动手时间,加强学生的临床中西医急救技能训练与培养,探索一种适合中医院校各医学类专业的《急诊医学》实验教学新模式,努力使学生掌握临床常用中西医急救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应急动手能力。
二、构建中西医急救教学体系
(一)抓好基础课程的教授:按照“突出重点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进行基础课程改革,打造宽厚的学科基础。进行模块化教学与实践,包括心肺脑复苏模块、各种恶性心律失常模块、气管插管模块、静脉穿刺模块等。按模块式讲授、综合实践、高端模拟人进行考核。
(二)改变传统教学方法:采用“简短理论讲授――分项急救技术练习――综合模拟演练――录像分析总结”的国际流行模式进行培训。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建立急诊医学教学数据库,在平时临床工作中,拍摄实物标本、典型病例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影像学检查,对一些成功病例急救过程进行录制,收集大量医学图片素材,让学生学到更多急救知识与技能。
(三)充分利用高端模拟人:现代教学设施给急救医学的教学和普及教育带来了新希望。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高端模拟人,设定不同的程序,设置出不同示教病例,尤其见习、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危急病例或难以遇到的病例,提高学生临床识别处理能力,并加深对相关疾病的认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高级生命支持模拟人在急诊医学教育中体现出其优点:其一,不影响患者的安全和隐私;其二,允许错误的判断及不正确的技术操作;其三,可重复地操作和模拟不同的病情,练习侵入性操作时没有任何危险;其四,可以使用各类临床仪器及设备;其五,学生可反复进行操作练习;其六,带有检测和考试系统,有利于评估训练效果;其七,可以模拟临床难以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并学习应急处理。高端模拟人可对临床干预、教师控制以及复杂的预设的病例作出响应,以有效地练习诊断和治疗;具有自主呼吸、气道控制、语音、声音、ECG和许多其他临床特征,预先设定的病例提供标准化的培训,自定的病例和老师实时控制让培训能符合个别学生的需要;具有灵活的模拟人平台,有多种模块提供广泛的培训,包括CPR、ACLS、NBC(核生化)、创伤、出血控制和在现场急救、搬运和院内设定;逼真的正常和异常心音,呼吸音和肠鸣音,加强模拟培训的逼真性,并让学生们练习临床上不可能反复演示的罕见和危重的病例,提高学生诊断与急救动手能力。
设定包括临床罕见病例的示教病例,充分发挥高端模拟人在急诊教学中作用;有效结合中医院校教学特点,利用高端模拟人,设定中医急症示教病例。编写综合临床急救模拟病人案例,发挥模拟教学的综合性、先进性、情景性优势,架构学生从书本到临床的桥梁,为实习及未来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突出中医在急救特色教育:研究如何在中医院校学生中实施急诊医学教学工作,重点是加强实践动手能力,训练学生掌握集中思维理念,快速对各种急危重症作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教学中突出中医在急诊急救方面的特色,更加直观地将中西医急救技能展现给学生,尤其是中医在急救方面的优势介绍给学生掌握。突出中医在急诊方面的特色,除辨证论治用药外,还采用实验教学,将中医常用综合方法(针灸、火罐、推拿等)用于临床急诊急救。在教学中突出中医在急诊急救方面的特色,选定实习、实验及见习内容,包括高端模�M人在急救教学中的应用、中西医急救综合手段、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抢救监护器械的使用等。
(五)改革教育模式:推广新的急诊医学实验教学模式,重点解决中医院校急诊医学课程现有的不足,尤其是中医内容少、缺乏针对性、实验动手时间少、与其他课程内容相冲突等,增强学生的综合急救应急能力,研究中医药急救技术在社会的推广及应用。解决急诊教学课程与其他临床课之间的重复问题,通过与其他教研室沟通,重点讲授具有急诊特色的内容,压缩现有理论课时。讨论制定我校《急诊医学》应授课的内容,包括必要的中医急诊与西医急诊知识;所需的总课时;课堂授课与实习,大幅增加见习实验课时比例。训练学生快速对各种急危重症作出快速正确的反应,更加突出急诊动手能力的培养。
充分利用中西医结合急救技能实验室,使学生的实习、实验环境进一步改善,显著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急救应急能力。建立一套适合中医院校各医学类专业的《急诊医学》教学模式,培养一批高水平《中西医结合急诊医学》专业临床教师,增加同学实习、实验及见习的时间。发挥模拟教学的综合性、先进性、情景性优势,架构学生从书本到临床的桥梁,为实习及未来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讨论
中西医急救教学方兴未艾,拥有极好的研究发展前景。中西医急救人才紧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急救医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并且将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
《急诊医学》是医学学科领域中的一门新兴的跨专业学科,以研究急危重症病人的院前救治和输送、心肺脑复苏、危重病人的监护救治与评价、灾害医学和急性病的诊断治疗为主要任务。《急诊医学》现已成为与内、外、妇、儿各二级学科并驾齐驱的独立学科,其临床作用日益凸显,无论是培养新时期合格的医学专业人才,�是出于对急诊医学自身发展的考虑,急诊教学是医学生学习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这就要求医学院校建立一个完善的急诊医学教育体系。
医学教育非常重视实践操作,学生需要掌握的临床技能项目很多,每项需十几遍甚至几十遍的练习和教师指导纠正才能真正掌握。传统的急诊医学临床教学方法是使学生通过观察和重复教师或高年资的以上操作来进行的,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愿意让学生练习的病人越来越少,由于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为了规避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许多医院也不敢贸然让实习医生在病人身上操作。传统的临床医学教育模式已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如何提高学生的急救动手能力是目前医学生培养面临的一大难题。
改革现有《急诊医学》教学模式,合理分配好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课时,利用高端模拟人,加强学生识别诊断与急救动手能力训练,并加深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的记忆,弥补课堂教学与临床实习、见习的不足。利用高端模拟人程序的设计,新建包括中医急症的病例库;课堂理论教学与高端模拟人实验教学的课时分配;高端模拟人示教教师队伍的建设。
另外,各院校的《急诊医学》大量的授课内容与相关专业如西医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内科学、儿科学等存在重复,中医急症内容或与中医内科学重复,造成教学资源浪费。急诊医学大部分院校都是由内科、外科改行,缺乏受过良好培训的急诊专职临床教师,一些重要的急诊医学内容几乎完全按照其他专业的授课形式。传统的教学方法在目前的高校中仍然占据着统治地位,积累和学习前人留下的知识遗产成为了高等教育的全部内容,课堂教学缺乏急诊医学专业特点。如何开展急诊医学的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一直是医学教育的热点,也是难点。
【关键词】:急诊外科;诊疗思维;诊疗方法;漏诊;成长
一、目前国内综合性二级医院急诊外科运转模式
我院同全国大多数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一样,抢救创伤患者时没有固定的专科医师【4】。因此,急诊外科医师能够熟练救治多发伤、复合伤等急危重病例就非常重要和关键。
二、低年资住院医师在急诊外科轮转时的必备功课
1思想上充分认识急诊外科工作的性质与特点
低年资住院医师,大多参加工作时间短,临床经验缺乏,对于急诊急救工作的认识往往不到位,存在认识不足的情况。概括起来说,急诊外科工作特点是:(1)“急”:病情急,时间急、患者及家属心情急;(2)“累”:急诊高峰期常在节假日和晚间,上班时间不固定,遇有重大抢救还得延迟下班;(3)“险”:急诊外科病人情况错综复杂,甚至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2熟悉医院急诊就诊环境、急诊就诊流程
初次就诊病人常因不熟悉就诊环境及相关就诊流程而造成诸多不便并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所以必须熟悉急诊环境及相关就诊流程以减少矛盾纠纷。
一般普通外科的诊疗程序是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书写病历、开化验单、开申请单、开处方并做处理,而急诊往往由于病情紧急、时间紧迫,通常进行乱序甚至是倒序执行。
3 掌握外科基本操作、急救技能,培养临床诊疗思维
急诊外科涵盖了大外科的各种急症处理,无菌操作是一定要掌握的。创伤是急诊外科/急救的最重要的疾病谱。
4 理清并掌握“急诊外科患者”的诊疗思路、处理原则【11】
主要表现在四点:(1)掌握轻重缓急的原则,这主要是针对出现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掌握的基本原则;(2)掌握分清主次的原则,处置单个患者时掌握主要矛盾,不能因小失大,导致救治失败。(3)部分患者来势凶猛,病情危重,需尽早明确诊断,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4)病情处置中要有全局意识和原则。其后的三个内容是问、救、检同时进行。开放伤容易发现,闭合伤往往比较隐蔽,为了不遗漏重要伤情,Freeland等建议急诊外科医师应牢记“CRASHPLAN”,用以指导检查,其意义是,C=Cardiac(心脏),R=-Respiratory(呼吸),A=Abdomen(腹部),S=Spine(脊柱),H=Head(头部),P=Pelvis(骨盆),L=Limb(四肢),A=Arleries(动脉),N=Nerver(神经)。最后将抢救、治疗用药详细记录,保存完整的医疗资料,以防发生医疗事故时有证据。
5 掌握急诊外科常规诊疗方法
(1)急诊外科基本诊疗方法
1)维持心跳呼吸:呼吸心跳停止伤者立即胸外心脏按压、进行心肺脑复苏,固定颈椎,必要时气管插管进行机械通气;2)基本生命体征监测:血压、心电监护,一定时间内的病情需正确记录并密切观察,并做好相关科室、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协作,从而提高救治成功率。
(2)急诊外科疾病谱的流行病学研究
学者白峰等回顾性分析了其综合性二级医院2007年-2012年共5年间的急诊外科就诊患者资料,研究分析报道指出,急诊外科以外伤患者居多,最多的是暴露于动物或者机械性力量下,包括被狗咬伤或者抓伤,被蜂蛰伤、人群或重物机械挤压、推挤或者踩踏等(构成比26.89%)。
(3)常见交通事故创伤患者的处理
(4)高处坠落伤者的处理
高处坠落伤除了自伤和意外坠落之外,多数属于建筑行业的工伤。伤情一般与坠落高度、有无阻挡、着地部位、就诊时间有关。
6 急诊外科漏诊的常见原因分析
医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差、诊疗活动不规范是急诊外科漏诊的首要原因,主要表现为询问病史不详细,不问既往史,其次是体格检查流于形式,不规范。
7 注意临床经验、疑难病例(个案病例)资料积累,提高医学论文撰写水平
总之,低年资住院医师在急诊外科工作学习期间,要高度重视急诊专业的学习与发展。形成独特的急诊外科职业性格和特点,从而真正满足现代急诊医学的要求。
【参 考 文 献】
1 王一镗. 加强急诊医学教学的基本建设及祝全国第一个大学本科急诊医学专业的诞生【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2,11(4):272.
2 陈中伟,杨立山. 我国急诊外科的建设及发展模式的思考【J】. 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11(7):6541-6542.
3 秦卫东,刘明华,王松. 重视急诊外科专业发展,提高创伤急救水平【J】. 医学信息,2011,4(24):43-44.
1.急诊医学临床教学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现代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需要,各种急救手段和设施不断涌入临床,急诊医学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学科之一。如何培养大量能够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新型急救医师队伍是急诊医学发展的一个紧迫任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急诊医学临床教学中的难题日益突显:一是急救技能多为救命技术,在无法在患者身体上实施的;二是由于急诊医学临床教学病例一般多为急危重症患者,在临床中没有时间和机会应用于教学,因此不能满足临床教学需要;三是急诊病人具有特殊性,在最短时间内需要进行抢救生命的处理。在抢救过程中教师没有时间进行详细的示教和讲解,学生动手的机会很少。由此可见以上诸多因素减少了学生进入实际临床的技能训练机会,从而制约临床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在此背景下医学模拟教学因此产生,医学模拟教学是以模拟临床实际情况为前提,同时以高科技为基础,以实践教学、个体化教学和情景教学为特征,其优点是具有医疗环境无医疗风险,因此必将在医学教学方法上掀起一场革命[1]。
2.高端模拟系统在急诊医学临床教学中的应用
2008年我院投入使用了麻醉学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设置了模拟ICU、模拟手术室、气道管理技术训练室、急救技术训练室、创伤学技能训练室、血管穿刺技术训练室、体外循环技能训练室、多媒体教室以及中央监控室等功能单位。为了更好的发展急救技术,我院建立了急救技能培训室,从而使医学院校临床各专业高年级学生、住院医师、以及专业急救医护人员都可以进行相关训练。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具体的急救抢救训练项目包括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训练、各种模型和抢救器材的急救训练、ECS院内模拟培训系统。首先院前急救一般是以创伤急救为主,因此可以进行基础心肺复苏、急救五大技术--通气、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以及气管插管、电击除颤等内容的训练。所有的专业医护人员特别是医生、医学生、护士在院内急救技能的理论学习是以ECS院内模拟培训系统软件为基础,通过以计算机为本的自我学习系统进行相关的训练。急诊医学教研室对急诊医学的学生开设了急救技能实验课程,内容包括徒手心肺复苏、电除颤及起搏术、气道开放技术、急救呼吸机的应用、创伤急救、深静脉置管等五大技术,可以使学生得到基本的技能训练,同时设计模拟病人,并且通过模拟病人组织学生参加急救工作的演练。在教学工作中,采取模拟演练,现场亲身体验,观看我院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抢救室、急诊ICU的抢救录像资料并对急救案例进行分析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讨论
Abstract: Emergency department as a rising management discipline in recent decades get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How to effectively enhance and improve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management work has become a focus of emergency department. Starting from the importance of emergency department management,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management situation of emergency department, on this basis, introduces the strategy and method to strengthen emergency department management.
关键词: 急诊科;管理;门诊病历;医患关系
Key words: emergency department;management;outpatient records;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4-0276-03
0 引言
急诊是指急速的为重症急症病人进行检查和诊断治疗的行动。急诊科是近几十年来新兴的一门医疗学科,具有应急性、风险性、综合性和不间断性的特点,是医院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急诊病人提供诊断和必要的治疗。急诊科的主要任务是对危机声明的疾病患者组织抢救,对无生命危险的急性病人进行救治,在实践中还要开展科学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医疗水平。急诊科是医院的第一线窗口[1],是医院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也是医院外在形象的第一道风景线。急诊科以接纳高危重症病人为主,需要配备高质量的医疗急救设备和高素质的医疗急救人员。目前各大医院都在努力完善急症科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专业队伍,改造急诊科的就医环境,使得急诊科的水平逐年的提高。但是也有一些医院存在着一味的扩建和扩充,而与其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不相适应的现象,医疗质量、医疗作风和医疗安全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2]。
1 急症科目前的管理现状
急诊科作为医院对外服务的第一线,必须加强各方面的管理。目前有不少医院在急诊科的管理上存在各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急诊科医生的医疗水平相对不高 急诊科接诊医生的素质高低是决定是否发生急诊医疗纠纷非常关键的因素,接诊医生素质较高,相应的治疗质量就高,服务态度好,医疗纠纷就少;反之,如果不能保证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则会产生较多的医疗纠纷。而目前由于急诊科的工作强度大,使得急诊科的年轻医生不能安心就诊,并且认为门诊工作不重要,有些刚分配来的实习医生仅仅将急诊科作为一个跳板,实习完之后就跳槽到其他部门,导致了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动性较大,医疗水平参差不齐,不易管理,造成了刚有急诊经验的医生流失,而新来的实习医生医疗水平不高的现象。另外,由于急诊科平时的繁忙工作,使得急诊科的医生很少参与学习新的医务知识和参与科研,导致急诊科一直以来就是科研的薄弱环节。在急诊科中很少有高级职称的医师,或者很少有、有科研课题或者科研成果的高级医师,缺乏高水平急诊医学的拔尖人才,导致急诊科的医疗水平整体不高。
1.2 急诊科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急诊科医生的收入与付出严重不成比例,医院在政策上对急诊科在人力、物理、财力和奖金分配方面都没能重点考虑,无法有效的调动急诊科医生的积极性。急诊科本身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很少制定中短期或者长期的工作规划,并且因为病人的各种不确定性而没能规范急诊工作程序。对于急诊科的医生,也因为工作强度大而很少对急诊医生进行培训或者再教育。急诊科的登记制度也相对没有完善,更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质量监控制度,无法对急诊医生从质量上进行监控。缺乏处理成批伤员的应急预案和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准备,典型的案例是SARS病毒的流行,由于对SARS的认识不足导致出现了重大的损失。再比如没有注意防范院前抢救工作中的隐患,急诊的抢救过程应该做到早期、迅速、准确、有效。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规范制度对病人进行详细的询问,如病人发病时间、发病症状以及已经进行的处理方法,对病人进行合理的体检,在最短时间内有预见性的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做出诊断。运转过程也需要有严格的操作规范,防止出现未向病人或家属交待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的情况,120急救车上必备的各种物品如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麻醉针等必须保证运行良好;急救车上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等等,这些都需要有严格的规范来保障治疗的顺利实施。
2 加强急诊科管理的策略研究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医院内部医疗结构的调整,急诊模式也必须要适应现代急诊急救的医学发展方向,更好的满足急诊患者的医疗需求。为此,医院需要研究各种加强急诊科管理的策略,是急诊科的发展跟上当今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更好为人民服务。笔者经过实践和分析,主要总结了以下方面:
2.1 从急诊科自身建设出发,努力提高医护人员水平 为了使得急诊科的医生能够了解各种综合性和广泛性的疾病,必须定期对急诊科医生进行岗位培训,使之具有更广泛的医学知识。对于急诊科的医师,要加强鉴别诊断,学习掌握各种专业技术和使用各种医疗设备,如气管插管、呼吸机使用和电动起搏器等。对于护理人员则要进行各自分工和配合协作的训练,进行各种操作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成批伤员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练,发现和解决各个岗位整体配合上的问题,增强救治的有效性,减少可能产生医疗纠纷的因素。
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急诊医学专业人才,尽快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急诊医学培训教材,建立急诊专业人员培养渠道,搞好急诊医学的培训基地,全面提高医疗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肯吃苦、勤思考、勇攀登精神的专业技术医疗团队[3]~[4]。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急诊科医生道德素质的培养,要有责任心,能够将心比心地善待病人及家属,把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认真细致的给予治疗,把急诊工作当成自己神圣的使命;要有敬业精神,对患者保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同时还要掌握接诊艺术,能主动与病人及病人的家庭进行沟通,取得病人和家属的理解与信任,争取病人及其家属的合作。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衡量一个医院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5]。
2.2 加强急诊科制度管理,规范诊疗制度 加强急诊科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2.1 应用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提供了一种制度,一种规范的操作程序,通过内审、外审发现医疗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并及时改进,由此规范每一个医务人员的工作环节,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树立好的社会影响力,从而减少甚至避免了各种医疗纠纷的产生。另外,作为医院的管理者,从自身也应该提高素质,培养自己在个人气质、文化素质以及道德修养,充分理解领导岗位赋予他的职责和权益,领导者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将所管理的团队健康稳步的发展。这也是提高管理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2.2.2 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与急诊科配套的监督机制,比如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制度,设立监督电话供患者随时对医生不满意的行为进行投诉等措施,可以比较快捷而有效的规范急诊体系,能够比较有效的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的奖惩。
2.2.3 规范诊疗制度。急诊科主要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包括:急诊科主任职责,急诊科医师职责,急诊科护士长职责,急诊科护士职责,要求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诊科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危重病的抢救程序[6];急诊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病历书写制度,急诊报告制度,医嘱查对制度,急诊抢救制度,病案管理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医师负责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指定为了急诊科医务人员一个工作的准绳,任何救治工作都必须遵循这些制度,一旦有违背制度的行为,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严厉的惩处。同时也要营造以人为本的管理概念,将管理方法从机械检查型向耐心指导型转变,从发生问题后领导的严厉训斥道分析原因的温情讲解;院领导要能够换位思考,设法帮助急诊科解决在管理问题上的诸多不合理现象。管理过程不能是居高临下的发号施令,而是平等对待,关心医务人员的所思所想,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的引导,增加批次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从而使急诊科的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身心愉悦的投入到工作中,以一种快乐的心态积极的工作,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7]。
2.2.4 修改急诊科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少劳少得的原则进行合理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根据对医院的贡献和患者的评价决定每个人的薪酬水平,这样既可以公平的进行薪金分配,也能够充分的动员所有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5 改变现有的急诊科体制,设立适应医疗制度改革的急诊管理模式。传统的急诊科只是作为医院的“支援型”单位,很多医师都是刚分配来的实习医学专业的学生或者从别的科室临时抽调来的医师,临时性的观念很强,医务人员没有强烈的岗位意识。这导致急诊科的领导缺乏工作的长远规划。为了改变这个现状,使急诊科成为医院的一个重要科室,就必须尽快建立各种专业的急诊室、抢救室、急症ICU、急症手术室、处理室以及各种急诊检查手段等,以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使急诊科从“支援型”模式向“自主型”模式进行转变,抽调高水平的医师组成专职的急诊团队,创建新型的急诊专科,是急诊科成为和其他科室同等重要的医院组成部分。
2.2.6 特别注意要重视急诊科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是急诊科具有更强的生命力的前提,必须保证每年对急诊科医护人员的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和学习新的医疗知识。使急诊医生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专业疾病的急救级数,建设一支一专多能的急诊医生队伍,逐步和建立的专业科室共同独立承担全部急诊任务,这样可以更快的解决患者的会诊问题,有利于患者的早期治疗。
2.2.7 建立网络信息化管理。21世纪是互联网世纪,网络不仅可以快速准确的完成各种实时操作,还能为急诊科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快捷的信息查询和表单打印,能够帮助管理者快速的完成各种复杂的统计工作,详细记录患者就诊的整个过程,能够在急诊科的发展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3 小结
本文简单介绍了当前急诊科的管理现状,明显存在着急诊科医生水平不高和急诊科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详细的分析了各种急诊科的管理策略,包括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完善诊疗制度等七个方面的措施。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逐步实施,急诊科在医院的重要性将会与日俱增。
参考文献:
[1]杨云芳,王一,高玉培.急诊科管理和建设的经验与探讨[J].医院管理,2004,2(09):860~861.
[2]方曼曼,皇甫明放,谢长勇.急诊科管理模式和方法探讨[J].医院管理杂志,2010,17(12):1126~1127.
[3]黄晓琴,叶素蓉.急诊科管理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J].福州总医院学报,2006,13 (04):239~240.
[4]刘雪白.综合性医院急诊科管理的几点体会[J].中国实用医学研究杂志,2003,2(06):712~713.
[5]曾素琴.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 加强急诊科管理[J].基层医学论坛,2009.5(Vol 13):1~1.
我国的医学研究生教育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培养目标是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结合本专业的实际,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临床医学研究生的核心课程包括公共课、公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这种课程设计存在着不合理之处。
1.1核心课程建设存在的不足
公共课是每位医学生的必修课,主要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外语等。这种课程的设计不尽合理,一是开设的课程太少,二是内容不能与时俱进。不同临床专业的研究生可选择不同的公共专业基础课,如急诊医学、临床检验理论与应用,影像医学理论与应用,临床药理学,医学统计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这些课程的开设与临床多个学科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是作为当代的医学研究生必选的课程,但有的学生为了完成学分,只选一些考试好过的科目,因此没有达到学习和掌握知识的目的。应该指定什么样的亚专业必须学习,包括一些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基础课,这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学计划中有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基本效仿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的课程设置体系,课程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对临床医师所必需的临床技能和职业态度相关内容的培训。要知道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学生的临床技能为主。另外,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的模块体系与临床医学本科生教育雷同,大部分公共必修课程在本科生阶段已经学习,而且由各教研室自行组织实施,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涉及临床医学前沿进展的课程内容少之又少[1]。
1.2核心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从以上可以看出,研究生的核心课程的建设应该从根本上变革,以适应新时期国家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最终保证我国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质量,保持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首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强调“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按照一级学科培养要求设置学位课程,加强课程之间的联系,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其次,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学科之间开始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现代医学模式要求打破学科间的壁垒,加强学科间的交叉与横向联系,开设跨学科课程,增设反映当代医学科学前沿,富有启迪创新思维的高水平课程和综合性专题讲座,逐步形成能体现医学学科发展主流,符合高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课程体系[2]。应该把与医学各二级学科相关的、联系密切的学科都列为公共的必修课,康复医学就是这样的学科,把没有用的课程拿掉,把能反映当代医学发展的科目逐年随时补充进来,只有这样,医学研究生的核心课程建设才能逐步完善,适应当代医学模式的发展。这样可以使研究生们宽基底、全面地掌握现代医学的新技术,新进展,从而在其毕业后从事临床专科工作时,能够拓宽自己的思路,开阔视野,从而为临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康复医学教学的现状
现代康复医学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引入国外康复医学理论和技术。根据国际标准,我国康复技术人才的需求量约30万左右[3]。但目前经过专业训练的合格康复人才极少,懂得康复医学知识的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就更少了,主要原因可能是在本科生阶段,虽然各学校都开设了康复医学课程,但康复医学教学学时少,教学内容却很多,治疗病种涉及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多个临床科室的多种疾病,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不可能逐一讲解,给教学带来诸多不便,又因学生此阶段大部分处于考研准备阶段,上课出勤率不高;同时,学生没有见习期、实习期,不能很好地体会康复医学的作用和意义。目前,在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康复医学教学仍处于空白状态。目前,各学校还没有把其列为临床研究生的公共课或公共基础课,值得深思。
3康复医学课程纳入核心课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30多所本科和大专院校开设了康复治疗专业[4],并且康复医学课程已纳入医学院校本科生、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的必修课程,但没有进入研究生的核心课程,这一缺陷亟待完善。因为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无论是医学哪个专业的研究生都应懂得完整的医学体系的概念。临床、预防、康复、保健“四位一体”构成全面的医学,没有康复医学不能算是完整的医学,缺乏任何一门医学都意味着医学模式的缺陷。因为我们的研究生将来必将走向临床工作岗位,如果只掌握了本专业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在治疗患者时,视野就不够开阔,思维只局限在自己的专业,不能把患者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这样就会造成延误病情恢复,延长患者康复时间,增加医疗支出等后果,影响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同时,如果不掌握现代的康复治疗技术,那么将来在临床工作中就会缺少一项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措施,不掌握现代康复理念的医学硕士也算不上是一名优秀的硕士,而康复医学能真正的体现当代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因此应该把康复医学课程列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核心课程建设。
3.1与国家卫生政策和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相一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健康理念上的更新,人们不再满足于治病救命,而在于病后如何高质量地生活,大众对卫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WHO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中提出了“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一套保障所有大众都能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5]。而康复医学正是这种体系得以实施的保障。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工作1998年正式启动。同年颁布实施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即要求研究生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相应的第1阶段、第2阶段培训结束时的临床工作水平要求[6],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出复合型、应用型的临床高级专门人才,而康复医学课程的建设培养了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临床工作中必须具有把患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并且能灵活运用康复医学的独特评定和治疗技术解决患者功能障碍的问题,从而提高患者的整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并最终回归家庭和社会。是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课程。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颁布,我国正式创建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师制度之路。这就要求临床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在成为专科医师之前必须具备全科完整的医学体系和思维能力,减少因专科无限细分而导致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专科弊端。研究生对全科医学和康复医学了解后,将来在临床工作中就多了一种选择。
3.2康复医学的地位和作用康复医学与预防医学(第一医学)、临床医学(第二医学)、保健医学(第三医学)相并列,被称为第四医学,在整个医学体系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不仅要治好病,疾病治愈后人的整体功能也应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不仅要生存,而且要生活得更好,从而使接受过康复治疗的患者能在社会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少临床各科的疾病虽经医生抢救保住了生命,但大部分患者遗留有各种功能障碍,而早期的康复介入完全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使他们回归家庭和社会,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康复医学在整个现代医学中的这一独特地位,是其他学科不能取代或不能完全取代的,因为康复医学诞生的土壤就是临床医学的局限性。康复医学通过功能训练,采用代偿或替代的途径增强患者的实际运动能力和生活质量,是临床医疗十分重要的扩充和延续。康复医疗的作用主要体现在[7]:①解决临床医疗所难以解决的问题;②减少临床治疗的负荷和提高疗效;③康复医学显著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能力和心理状态,提高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主动性,残疾者的权益得到保障。④康复医疗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整体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⑤康复医学为开发和保护潜在的社会劳动力资源开辟了新途径;⑥康复医学为节约社会开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做出贡献;⑦康复医学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⑧康复医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部分。
3.3康复医学与临床多学科之间的联系康复医学在广义上属于临床医学,但它不是临床医疗的延续和重复,而是临床医疗的重要补充,康复医学的诞生源于临床医学的局限性。康复医学发展初期以骨科和神经系统伤病的康复治疗为主;后逐渐展开对心肺疾患、器官移植、肿瘤患者的康复治疗。随着康复概念的更新和全面康复思想的传播,康复医学范围逐渐扩大,与临床学科的关系也日益密切,由以功能障碍为主要治疗对象逐渐转向早期即介入康复治疗,如急性期和ICU病房的床边治疗、骨科择期手术患者手术前的训练等。康复医学有与临床其他学科相融合的趋势,康复治疗已经成为各临床学科整体治疗方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越来越受到医生和患者的青睐。在疾病的早期介入康复治疗、使康复医疗与临床医疗一起构成整体治疗方案有其重要意义。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功能是医学永恒的主题。过去的那种以疾病为中心的生物医学模式已经不符合现代临床医学发展的要求。医学最终要解决的是患者的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从广义的康复医学概念来看,康复医学与临床医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各种疾病经临床治疗后都有一个康复过程,特别是一些破坏性较大的疾病,如截肢、烧伤、脏器移植、关节置换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各种精神和功能上的障碍。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可以认为整个临床医学治疗的后一阶段都应包括康复医学的治疗部分。因此,临床学科的发展能够促进康复医学的发展;同样,康复医学的发展也推动了临床各学科的发展。因此,康复医学与临床各学科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因此,把康复医学纳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核心课程是必要的,符合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全科医生的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新的医学模式的要求,为培养具有现代意识的全面的高级临床医学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4康复医学核心课程建设
4.1内容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是具有现代康复理念、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的高级临床医师。因此,其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计划要紧紧围绕临床各科疾病的评定和康复治疗技术的内容。所以,在教学内容上应以教材建设为核心,注重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增加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临床综合分析能力及操作技能。杜绝重复性内容的讲授,每年的讲课内容都必须进行新知识、新理论的补充,全面更新、优化课程内容,形成以临床各科疾病综合化为特色的教学内容体系,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本课程的重视程度。具体来说:总论部分可强调康复医学的基本概念,各论部分可从“典型病例”入手,如脊髓损伤康复、颅脑损伤康复、颈肩腰腿痛康复等与临床各科密切相关的疾病,引出对不同疾病的康复评定及康复治疗技术的讲解,同时增加“康复治疗”实物图片,以激发学生们的兴趣,让学生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掌握更多康复医学知识,为以后的临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2教学方法
4.2.1PBL教学康复医学的内容涉及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多个学科,其学科特点决定了它的教学不适合应用传统的医学教育模式。近年来人们开创了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即PBL教学(problem-basedlearning):即“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PBL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中心”,在教师的整体把握和指导下,学生充分运用现代化学习手段如图书馆、文献检索系统、互联网、多媒体教学资料等进行自学,强调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及潜力,从而大大提高学习效果,也使学生获得了终身学习、更新知识的能力[8]。与传统的教学相比,PBL教学法具有3大优势。首先,PBL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代替教师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使学生养成一种积极的学习习惯。其次,PBL教学应用的是整合的思路和方法,包括跨时纵向整合和跨科横向整合。它以病例和问题作为线索,模糊了学科界限,突出了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横向思维意识,更好地适应现代临床医学的要求。再次,学生在小组讨论的过程中也培养了学生将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一般能力和技巧,包括团队协作精神、联合攻关的能力、主持能力、倾听能力和文献使用能力等[9-11]。康复医学的课时较少,理论22学时,实习8学时,由于实习时间太短,比较适合PBL教学。在学生入科实习之初,我们根据不同的亚专业将学生分成小组,分别给每个小组提出问题,如“如何设计偏瘫的最佳治疗方案?”,“颈椎病的最佳康复流程如何确立?”,“脊髓损伤的临床路径如何建立?”等与临床相关的问题,然后让学生们去查找文献,结合临床患者,利用团队的集体智慧,在教师的指导下,在出科的前一天进行总结,最后得出满意的答案[11-12]。
4.2.2注重直观教学方法,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康复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临床专业研究生毕业后针对的更多是临床诊断、治疗和功能恢复等方面内容,临床医生要做早期的康复诊疗,减少残疾的发生,因为他们在临床第一线,他们最懂得患者的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因此,临床医生是最有成效的康复专家。康复医学的很多治疗技术是全体临床医生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如早期对肢体良肢位的摆放,转移技术,步行训练等等,这些技术在其他临床各科患者中都将被广泛地应用。因此为了让学生们掌握这些技术,可将丰富多彩的康复治疗器械图片、具体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过程、康复评定方法做成电子教材、电子课件,以声像形式直观、形象地讲授出来,并加以任课教师的即时讲解、分析和师生共同探讨,形成互动[13],使学生对讲授的临床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够形象、深刻地理解。如果能够在课堂授课时随堂安排实践课,提前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将有利于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4.2.3寓科研思路于临床康复医学教学中教师应该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能力,时刻注意把好的科研思路传授给学生,使他们的思想和智慧受到启迪,因为临床专业的研究生在基础课结束之后马上就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同时要准备自己的毕业论文,而康复医学课程所涉及到的评定和治疗内容是研究生科研思路培养的最好途径。例如对于骨折的患者我们能否突破传统的观念,让患者早期即开始负重并做功能训练呢?我们可以先做一个骨折的动物模型。在制动期我们让动物早期负重、开始功能训练,同时设立制动组。然后对两者在骨折愈合时间、关节活动度及肌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从而为骨折患者术后早期负重和功能训练提供理论依据。康复医学课程涉及大量的国际评定量表,其信度、效度都很高,因此为临床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提供了大量的科研素材,康复医学涉及的病种比较全,因此各亚专业的研究生都可共享这些量表,为自己的毕业论文服务。科研的思维从教学开始,在临床实践中形成,在临床工作中得到应用,这才是我们培养21世纪优秀医学人才的基本思路。科研能力培养的目的是增强学生较强的科研意识,严谨的科研态度,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我们的医学人才应该是顺应时展的具有良好临床、科研、教学思维的“三位一体”的优秀人才,这是我们的目标,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定会实现[14]。
4.2.4教材建设现代复医学在我国的发展只有20多年的历史,本科生康复医学教材第一版1994年由南登昆教授主编并出版,修订后的第二版已纳入卫生部规划教材系列。其他还有《运动疗法技术学》、《理疗学》、《言语治疗学》、《康复医学评定学》、《社区康复学》、《作业疗法》等。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本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编写的参考教材。纵观其他学位课程,已有一些为研究生编写的教材出版。该套研究生教材应在本科生教材的基础上,扩大广度和深度,并能反映本专业的最新进展和趋势,把临床各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康复治疗技术写进本书。教材建设,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
4.2.5建立有效评估机制应将康复医学考核内容定位在基本概念、基本技术以及评定方法的选择与解释上,这与提高医学生的临床操作能力及临床思维能力的教学目的相适应。具体可采取与平时成绩、实践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定形式[15]。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患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调度机构的调度,在将急、危、重患者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以及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交接活动。
本条例所称调度机构,是指受理院前医疗急救呼叫、调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提供服务的机构。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是指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条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
本条例所称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是指具有急诊抢救能力,接收、救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患者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领导,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的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本行政区域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需要相适应。
第六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人力社保、民政、公安、交通、教育、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关工作。
第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执业范围、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持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配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做好转运急、危、重患者的交接工作。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配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自觉维护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秩序。
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医疗急救公益性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提高社会医疗急救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地方课程专题教育内容,在专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适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支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
第十一条 鼓励医学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急救和急诊医学相关研究,提高医疗急救和急诊医学科学技术水平;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使用先进医疗科学技术。
本市倡导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 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编制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统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的布局,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应当符合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
现有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设置不符合规划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划组织调整。
第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的建设应当符合统一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名录、地址、急诊抢救能力等信息,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统计、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在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公共安全应急需要的情况下,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人员和急救车辆,应当接受政府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第十七条 调度机构应当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和其他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十八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执行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急救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专用呼叫号码为120。
999为市红十字会履行救护、救助、救灾职责的呼叫号码。市红十字会可以协助政府提供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市红十字会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应当按照全市统一的规划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遵守统一的服务规范,并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拨打、占用急救呼叫号码和线路。
第二十条 调度机构应当根据人口规模、急救呼叫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专线电话线路,保证急救呼叫电话畅通,并配置专门的调度人员24小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
调度人员应当掌握医疗急救知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接诊能力,及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询问并记录患者信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进行分类登记处理。对急、危、重患者,按照就近原则迅速派出院前救护车;对非急、危、重患者,告知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急、危、重患者的具体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患者及其家属或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配合调度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患者病情、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急救人员应当及时接听派车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出车;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询问病情、指导自救;按照医疗急救操作规范对患者实施救治,并将患者及时转运至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收费问题延误救治。
第二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情况,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的原则,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决定送往相应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一)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
(二)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急救人员不得为谋取本单位利益或者个人利益,违反患者转运原则。
患者转运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患者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前,调度机构和急救人员应当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沟通,将患者有关情况提前告知拟转运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做好接诊准备。
患者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后,急救人员应当与接诊医生、护士交接患者病情、初步诊疗及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规定填写、保存病情交接单。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协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设置专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度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时沟通院前医疗急救相关信息。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首诊医生判断转运安全性,并联系接收医院,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转运至其他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第二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不得擅自停业、中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因故停业、中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至少于停业、中断服务前两个月向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该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受影响。
第二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做好医疗急救信息的登记、保存、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实现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共享互通。
第二十七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人口状况、交通状况和院前、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合理确定院前救护车配备数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建立院前救护车定期查验和报废制度,保持车况和车载医疗设备、物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 院前救护车应当统一喷涂院前医疗急救标识和呼叫号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具和警报器,不得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的其他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配置、使用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设置、使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院前救护车应当安装计价器,并在明显位置粘贴价格公示,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及价格举报电话。
第二十九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患者家属和现场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医师应当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临床类别急救医学专业;
(二)临床类别非急救医学专业的医师,应当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急救医学专业系统培训或者专业进修,并经考核合格。
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其执业范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护士,应当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驾驶员、担架员应当经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组织的急救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以聘用医疗救护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辅医疗救护工作。
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聘用医疗救护员,应当审核其职业资格,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聘用。
本市医疗救护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聘用、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产生的医疗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第三十四条 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患者及其家属因自身原因拒绝接受调度机构已派出的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支付已经发生的院前救护车使用费。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人员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其正常工作。
第三十六条 院前救护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受法律保护,并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二)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消防车通道、应急车道;
(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四)在禁停区域或者路段临时停车;
(五)免交收费停车场停车费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市卫生计生、交通、公安交通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为院前救护车管理和通行提供保障。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遇有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应当采取停车、减速等方式主动避让;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患者确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实施救治后,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申请经费补助。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向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进行公益捐赠的,依法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队伍建设。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社保等行政部门,制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引进、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相适应的医护人员岗位轮转机制和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激励、保障机制。
第五章 社会急救能力建设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急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急救规范和社会急救能力建设要求,编制统一的社会医疗急救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活动,应当执行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
第四十三条 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急救知识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等职责。
鼓励医学行业协会、医学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开展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活动。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学者、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等对单位和个人开展的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的,可以拨打急救呼叫电话,并提供必要帮助。
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鼓励个人学习医疗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可以招募、组织志愿者开展医疗急救公益性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等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参与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所需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和保障,开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四十六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宣传普及急救知识、统筹利用社会急救资源,提高社会急救能力。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设置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医疗急救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医疗急救保障等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在预防、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医疗急救能力。
鼓励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四十八条 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学校、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安全保障需要配置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药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医疗急救需要,分级分类制定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药品配置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将医疗急救服务保障内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参加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服务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调度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及时作出处理;需要公安、交通、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等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配合。
第五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拒不配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调度机构及其调度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急救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不按照规定转运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不按照规定与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交接急、危、重患者信息或者拒不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停业、中断服务前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院前救护车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其他活动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配置、使用院前救护车或者使用假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收缴,并处罚款。
第五十八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不按照规定配备急救人员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扰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恶意拨打、占用急救呼叫号码和线路的;
(二)阻碍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通行的;
(三)侮辱、殴打急救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急救人员实施救治的;
(四)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六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职责行为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对患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