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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2-13 17:47:4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1篇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偏大,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实践证明,要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展矿山安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矿山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矿山生产的运行方式、管理形式和监督体制等走上正轨,才能使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根本好转。安全审计作为一项专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独立审计活动,有助于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助于督促企业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助于督促企业生产责任事故赔偿及时到位,有助于督促企业安全投入及时、足额等。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借鉴相关学科知识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安全审计的关键。

一、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安全审计有别于常规的财政、财务审计,安全审计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度量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工具。为了提高这一测度工具的信度与效度,构建该评价体系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在中国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审计工作还仅仅处于探讨阶段,笔者认为与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相比较,强调重要性原则对实践工作的开展更具有指导意义。同时,重要性原则也是在指标设定过程中对安全审计工作重点、成本与效率的综合考虑。当然,随着中国安全审计工作的发展与完善,该指标评价体系将进一步改进,以满足全面性原则的要求。

(二)责任性原则

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准确考评被审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和个人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即所衡量、评价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其结果应是审计对象的职责范围,是其应当全部或部分负责,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的,是其通过主观努力可以改变的结果和过程。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及外部不经济性等特点,进一步造成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所有这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是矿山事故易发、多发、频发,重特大事故集中、长期以来尚未得到切实有效遏制的根源。责任性原则是保证安全审计评价结论切实有效必须遵循原则之一。

(三)简明性原则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应选择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清楚反映问题的指标。由于安全审计评价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评价指标虽然要求全面,但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所选指标变量过多,一方面资料难以获取,另一方面综合分析过程也很困难。同时不便于决策者应用,而且大大增加了安全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冗余度。如果所选指标变量过少,就有可能不足以或不能充分表征系统的真实行为或真实的行为轨迹。所以指标的设置要围绕评价的目的有针对性地加以选择,每个指标的含义要求明确,代表特征要求清楚,无相互交叉重叠现象。

(四)相关性原则

评价体系应与矿山安全审计的目标紧密相关,评价标准能够反映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能揭示被审计对象的具体安全生产状况及被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程度。相关性原则与简明性原则具有内在一致性要求。

(五)动态性原则

安全审计评价是一个随着审计项目的发展而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变化而变化的动态过程,客观上要求设置的指标体系具有动态特点,既能反映该审计项目的历史状况和现状,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又能对未来的变化发展做出评价。同时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六)地域性原则

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所处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水文地质等条件不同,对安全的影响因子也不同,因此应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针对所研究地区及其主要问题选择评价指标。矿山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尤其注意遵循地域性原则。

二、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维度定位

根据建立矿山安全审计评价体系的目标与原则,从范围层次上划分,安全审计评价标准分为总体评价标准和具体评价标准。所以在试图建立安全审计评价标准时,也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考虑,先确立总体评价标准,再逐步完善具体标准。在指标体系架构中,不仅在矿山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效用管理以及外部效应三个维度进行了体系的构建(如图1所示)。并且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内控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处理、安全投入等五个层面进行了体系的设计。当然,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动态的、可扩充的,审计人员可以随时按照实际情况增减,以增强其科学性、有效性,但主要指标需保留。

(二)评价权重的分配

评价权重的分配涉及到各评价维度的权重分配以及每一维度内各评价指标之间的权重分配。在构建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要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各项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权重值应根据该指标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影响程度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指标权重的确定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大类,主观法主要包括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等,客观法主要包括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和数据包络法等。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应该是主观分析法和客观分析法相结合的过程。此外,指标体系的构造过程可分为指标体系框架的构建和指标筛选两个阶段,即指标初选和指标完善的过程。该过程可以概述为:分解总目标、构造层次结构、建立预选指标集筛选指标、最终确立评价指标体系。

在构建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要确定定量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并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凡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应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对该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型企业近年来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确保定量指标的基准值代表了行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平均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评价权重的分配会因不同阶段、发展重点、矿山生产特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对情况各异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我们不可能确定一成不变的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也不存在统一的指标权重,即使同一评价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有所不同。尽管卓越的绩效评价系统对每个组织都是独特的,即按每个组织的需要和特点“量体裁衣”,但是反映社会满意度的指标,应该在安全审计评价体系中占据绝对的比重,社会评议信息应是评价结论的主要证据资料。

三、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安全审计内容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紧紧围绕安全审计内容设定。考虑到中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以及政府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主张矿山安全审计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五部分: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时只需考虑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法律法规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企业能否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次,企业能否做到持续、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也符合性测试重点之一。

2.安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运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安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保证整个业务处理系统控制目标的实现,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协调以及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进行评价。从而判定矿山企业各种安全内控制度的履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及时自查修订完善。为进一步确定安全审计的重点提供决策依据。

3.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审计

在安全设施“三同时”审计中,应该重点审查和评价与被审计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的下列内容:(1)被审计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的遵守情况;(2)安全设施项目风险的识别、评估及应对措施;(3)相关安全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和有效性;(4)有关安全资产、安全负债、安全支出项目等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递情况。

4.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为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赔偿提供决策依据。工伤事故赔偿审计主要集中在两点:(1)赔偿标准是否合法合规。(2)赔偿额度是否足额、及时。这一点往往也是事故双方争执的焦点。有第三方出具相应审计意见,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切实保障受伤员工合法权益。

5.安全投入情况审计

安全投入情况审计是安全审计的重点。众所周知,安全投入不足是造成中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有效监督。近几年,中国为扩大矿山企业安全投入资金来源及数量,建立稳定的安全保障资金渠道,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制度。由于安全投入效益的隐蔽性、滞后性、不确定性及其他原因(经济效益不佳、领导不重视、短期行为等),一些企业(尤其小型矿山企业)往往在安全投入方面“勤俭节约”。企业为了应付针对安全投入状况的检查弄虚作假。通过安全投入审计,能够有效监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投入足额、及时。

(二)分级设立评价指标

矿山安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花很大力气进行研究和实践。在这里我们先构思一个指标框架,许多指标还有待于讨论和完善。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评价指标和二级评价指标两个层次。一级评价指标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指标、企业安全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指标、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和安全投入情况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是一级评价指标的具体化。具体内容(见表1)。

安全审计的综合评价,应该以评价年度各项二级定量指标的实际数据和各项二级定性指标的专家评分为基础,按照各二级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值计算各单项指标得分,再综合得出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总分值。

单项指标评价分值=权重值× (1)

当>1时,按1计算。

二级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都采用百分制测评。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分平均值。

第2篇

xxx,男,汉族,19**年10月出生,xx祁县人,毕业于xx矿院,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xx市经济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现任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xx省煤炭协会常务理事、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20*年被评为xx省煤炭科技专家、优秀煤炭科技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多年来,他认真践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荣获xx市劳动模范、省安全生产立功个人、200*年连续三年省政府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九十年代,xx市作为省会城市、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技术结构重型化,形成产品结构的重型化和不合理,造成全市调整产品结构步伐艰难,xxx同志在摸清全市技术机构的底数情况下,对xx市的工业技术结构进行了现状分析,提出了xx市工业技术结构调整的思路和对策,撰写的《xx市工业技术结构现状评价》、《xx市工业产品结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全市工业技术结构的调整、促进工业技术结构的优化、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获得了省市科技二等奖、一等奖;近几年,xxx同志先后主持编写了建国以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小煤矿安全知识读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xx市煤炭工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的《以人为本安全为天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出了当前安全监管的有创新且行之有效的做法,发表于《中国安全生产报》,先后被《xx安全监管》、《鲜红的党旗》等杂志转载;由于现行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矿山安全保障的规定过于笼统,对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难以操作,导致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20*年,他组织制定《xx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保障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促进xx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目前,《xx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大批准实施。多年来,通过他带领安监局全体同仁努力工作,推动了xx市煤炭行业及全市安全生产逐年好转,创历史最好水平,得到国家局、省政府的表彰。

第3篇

关键词:现状;困境;成因;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02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所表明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但在实践中,安全与生产就常常出现矛盾。实际上,安全是人类生产生活中始终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从宏观上看,安全生产状况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实力、形象和声誉,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影响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从中观上讲,安全生产代表一个行业的发展状况。从微观上看,安全生产与每个企业的稳定、发展,与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命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密切相关。因此,安全生产工作既是经济工作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这就是安全生产倍受各国政府以及社会所普遍重视的根本所在。而在我国,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安全生产的任务与压力还较为沉重,面临着困境,亟待我们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与困境

近几年,虽然国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署了多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国安全生产的总体状况趋于好转,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但由于我国生产技术水平还不够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强,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仍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具体表现为事故频发,伤亡严重,经济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大。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与世界许多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例,美国与我国煤炭产量相当,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仅0.03,一年死亡30多个人,波兰是0.23以下,印度是0.5以下,俄罗斯是0.7以下,南非是0.23以下,而我国即使是设备和条件都有一定基础的国有重点煤矿,目前百万吨死亡率也高达1.27-1.47。安全生产状况不好,不仅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损害了我国的国际政治形象。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煤矿事故频繁,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成效并不明显,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依然不断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不仅严重威胁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削弱了我国煤炭工业在世界煤炭市场中的竞争力,阻碍了我国煤炭工业的继续发展,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遏制住这种上升趋势,找出伤亡事故发生的共性机理和法律控制对策,则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安全生产事故成因分析

(一)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

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着两种错误的安全生产观,主要表现为:一是悲观的事故难免论,认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是随机的、必然的,不论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论调的结果就是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造成职工安全知识缺乏,企业安全隐患积累,最终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二是片面的经济发展论,认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很正常,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一味追求经济指标,往往忽视了安全。三是消极的条件限制论,认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过多,安全设施缺乏,积重难返,因此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得过且过,以现有设备应付,不顾工人安全、健康,从而导致生产环境日益恶劣,伤亡事故不断发生。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受到体制、人员、经费等制约,监管者作用难以发挥,执法力度不大;政府干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情况较为普遍,时常出现以权代法的现象,表现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上,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弱化了法律权威;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往往是一篙子可以打倒一船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难以到位。

(三)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不完善

由于法律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的情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等的关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安全生产设备等的投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等落不到实处。

(四)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缺乏,素质能力不高

职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大量的事故调查结论表明,目前我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至80%是由于职工“三违”行为造成的。之所以存在“三违”现象,除了安全制度不健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之外,与许多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低下有关,这也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之一。

(五)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较差

由于外部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主观上受利益驱动,部分企业把削减成本的突破口选在安全成本上,舍不得投入经费,使企业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装备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得不到保证,导致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应急处理能力差,使一些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

(六)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总的来说,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保护法律体系初步形成,高位阶的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与大量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相配套,共同对安全生产法律关系起到调整作用。但这与安全生产法律保护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不完整。我国虽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可至今尚没有一部关于安全生产保护的基本法律,也没有建立起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且规范多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与劳动法等民事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衔接;二是执法不严,法律调整效果不明显。在安全生产执法实践中,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不明确,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管理、多头处罚、为罚而罚的现象多有发生。此外,地方政府不当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等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也常会遇到,使得安全生产执法难以全面、彻底,法律效果难以体现;三是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贸易壁垒日渐增多。就当前我国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而言,还与一些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和发达国家安全生产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这既不利于树立我国产品的形象,也会给少数国家以我国在职业安全卫生上的低成本投入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为由,对我国产品采取措施限制产品进入市场。所以按照国际通用规则和惯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法治化、国际化,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而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三、安全生产法律对策

(一)实施法定标准,强化安全投入

要想扭转安全生产领域的被动局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安全投入是前提。实际上,安全投入是生产投入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在经济领域,投入是为了获得更大的产出,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所以,正如系统工程论认为的那样安全投入和生产投入是紧密联系的,加大安全投入是为获得更大的产出。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处于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总是想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其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并不是自觉的。尤其是在煤矿的安全投入上,其投入不仅需要资金量大,而且在短期时间内见不到多少效益,企业往往不舍得、也不可能在安全方面有较大的投入。因此,必须从安全投入是一种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由国家法律强制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投入,从根源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唯有如此,才能克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物质装备、人员短缺等方面短板,弥补监督和管理执法体系薄弱、安全监督检查在力度和广度上很难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缺陷。

(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中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所谓“严不起来”,包括了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外部监督、行政执法、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因为缺乏全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者、安全生产者进行有效地监督约束,以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缺乏安全责任心,没能把安全生产摆在应有的高度,加强管理,保证投入;安全生产管理者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安全生产者“违章”严重。解决好“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这两个难点问题,必须依靠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构建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因为,法律最具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科学性,它规范明确,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利用社会保险制度,分散经济损失,对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最大程度救助被害人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发挥工伤保险制度作用,是事后减少安全事故损失的重要途径。工伤保险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负伤、致残、致死或导致各种职业病使受害者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当事者或者其近亲属法定标准的补偿和帮助。用人单位按行业危险程度、安全水平等因素分档筹集专项资金参加社会保险,待事故发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赔偿,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减轻企业负担,更好的救助受害职工。二是区别对待,发掘商业保险制度作用。对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危险程度、事故发生频率等情况选择特定工种进行投保,由企业与职工共同承担投保资金,通过风险利益共担,使伤亡事故的预防成为整个社会责任,受害职工在经济上得到补充赔偿,企业也减轻经济负担,保险公司能主动介入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三是注重社会财产保险,分散经济损失。特别是对煤矿企业易发生事故的主要生产环节,对灾害性事故频率和灾害后果进行安全评价。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职工要在生产过程中,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法定程序,依法监察,秉公执法,不惧权势,不循私情,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各方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参考文献:

[1]郝家林,邱成,徐德蜀.中国职业安全的现实问题[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2).

第4篇

一、主要做法和效果

**年以来,我市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框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建立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组织网络

我市把《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充实和调整市安委会领导成员,乡镇、部门也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定责任追究制、应急救援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初步形成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氛围

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和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市上下形成遵守《安全生产法》、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执行《安全生产法》措施扎实有力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每年年初分别与乡镇、园区、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要求各乡镇、园区与所属企业也层层签订,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点行业和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生产检查,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的安全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把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学校、网吧等行业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的立即停产,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程序,并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日常巡查频度和密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年以来,市政府下大力气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全市仅矿山等行业的安全投入就超过了一千万;二是建立完善安全抵押金制度,制订了《玉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意见》,对煤矿等五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征缴风险抵押金,目前已征缴154万元。三是在建筑、危险化学品、水电等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三年达标规划,至目前,全市已有34户企业达到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四是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修订了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后勤保障、应急救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年9月22日、10月20日我市先后发生了液化气罐车侧翻、气体泄漏事故,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功地化解了险情,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我市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以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仅**年至**年两年间,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

(一)《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调查中发现,有的单位负责人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部署,轻落实,缺乏抓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有的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将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有的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轻投入,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有的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企业主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迫作业的违法行为不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新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不力;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还不够,安全生产学习、宣传还存在盲区。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够到位

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生产轻管理的问题,监管执法不够严格,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监管措施不够到位,安全隐患仍然突出。有些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够到位,监管责任不够清晰,造成执法时互相推诿或推卸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各乡镇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但安监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时间还不够。有的乡镇在领导、支持、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方面还不够到位,有依赖上级主管部门的思想。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安全教育培训上投入不够,工作措施不够到位,甚至无视法律法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安全生产行为时有发生。

(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不完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部分企业由于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粗放,且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缺乏正确的认识,只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对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不足,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装备都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安全生产基本投入差距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存在较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

三、对策和措施

(一)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市政府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轨道,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力度,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深怀对人民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安全生产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着力提高监管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的安全素质、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二是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依法经营、认真履职、严格守法、保证投入。三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防范风险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执法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等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要发挥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不留情面,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停产,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关键措施,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基础工作是制定和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而完善了制度和机制后,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狠抓落实。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要对已经建立起来的责任制要加大监督落实力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政府要加强对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调查研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监管工作要从事故查处为主转向预防和控制为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放、关口前移,从薄弱环节、具体岗位抓起,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相关的方针政策,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摸清化工企业的底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化工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化工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系指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单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动员各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区内化工企业,积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专门区域内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化工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化工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化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化工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化工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整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督导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化工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四)认真研究,加强许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的条件和措施,为制、修订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奠定基础。各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同时,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

四、步骤和安排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分准备部署、调查摸底、整治检查和考核总结等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

*年5月中旬前,各地制定其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6月20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动员工作情况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二季度整治工作情况。

(二)调查摸底阶段

7月至8月,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化工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9月,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向市局报送对化工企业和化工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相关登记表格,《*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季度整治工作情况。

(三)整治检查阶段

1、*年6月至*年3月,化工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局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整治工作。

12月21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报送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的工作情况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四季度整治工作情况。

(四)考核总结阶段

1、*年4月中旬前,各地安全监管局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考核和总结工作。并做好迎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考核工作。

*年3月21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总结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化工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可根据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或者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化工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第6篇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七年,我乡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把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实。要以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灾后重建、复产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为推进我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保证。

及时成立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村组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指导乡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我乡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落实经费,组织、指导该项活动的开展。

二、不走过场,切实注重实效

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及百日安全整治活动期间,乡属各单位和企业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活动主题,结合灾后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应急常识和本部门、本企业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职工培训、讲座、送安全知识下乡、执法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以及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竖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使活动真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抗震救灾和企业复产期间,组织相关人员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次生灾害应急常识,解答群众、企业涉及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等,使安全知识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针对本单位实际,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通过集中组织学习、组织进行个人和单位自查、开展安全大讨论、发放安全教育资料、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增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好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在厂区张贴安全题材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三是在班组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违纪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好“我为安全献一计”活动。四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灾后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各企业应进行岗位安全自查,根据自身生产状况,集中排查、治理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下大力消除身边的事故隐患。针对目前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要加强对灾害部位的监测、监控工作,全力保障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在出现险情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三)全面营造社会安全宣传氛围。要在机关、学校、交通道口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条幅标语,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紧贴生产经营单位、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容易麻痹大意的安全基本常识,着重围绕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进行宣传。

(五)结合“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六)组织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推动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监队伍安全知识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安监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

(八)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举报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行为的查找和举报,发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瞒事故的查处力度,并予以曝光。

(九)组织企业就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注重重大隐患整改、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瓦斯抽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第7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整顿煤矿生产和经营秩序;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在实施煤矿安全应急救援时,对全市煤矿救护队伍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证照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服务内容:

1、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初审;2、对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初审及初步验收;3、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级)进行验收;4、对煤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四级)任职认可。

三、服务对象:

全市煤矿企业。

四、服务承诺:

1、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煤监工作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2、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公正、公开、公平。3、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4、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九条纪律”和省安监局的“十不准、十严禁”的要求推进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5、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全面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6、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隐患排查,并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7、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专项整治、“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职业健康检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

五、主要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1

从政格言:用心服务,依法监管,确保安全。

第8篇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按照与市旅游局签订的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消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研究制定并层层签订了县旅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并定期组织严格考核,督促企业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调整充实了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布署工作,做到以下七条: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内安全大检查。

2.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和县安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会报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向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组织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3.深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反馈整治工作信息。

4.认真排查本系统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对县政府及县安会督办的事项及时落实并做好反馈。

5.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6.按照规定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事故统计报表。

7.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认真制定《县县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有关文件传达下发各相关企业。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集中宣传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本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我局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加强防范,周密部署,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及时将县政府办的有关加强节日安全的通知传达下发各有关企业。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心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节前节后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