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2-14 10:03: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食品安全问题对策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第1篇

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均十分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无不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积极开展与大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在涉及农村食品安全的不同环节和区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和盲区,还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与监管执法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做到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努力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一、主要问题

1、在农业种养殖环节。目前,在农村发展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基地与规模化绿色饲养基地由于受思想观念、技术水平和监测条件的限制,不能保证对农药、化肥以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全过程质量监控,重金属、农残、药物残留等主要指标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超标现象较为严重。源头污染控制与安全监管要求不相适应。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多属家庭作坊式小加工厂,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生产环境与生产条件相对较差,很难保证生产出合格食品。个别不法食品生产加工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以及伪造、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象仍时有发生。

3、在食品流通环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一些个体经营户,因经营规模小,品种少,对索证索票认识肤浅,日常进货只论价格不重质量。还有,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将一些过期、变质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给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4、在食品消费环节。农村餐饮店采购原材料索证索票意识淡薄,不注重规范采购渠道,不愿建立购进台账,索证索票制度,更未全面推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还有农村自办宴席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大多数在农村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得不到有效延伸。农村虽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但形如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办(站)的基层协管机构,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定岗定编问题,没有运行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得不到扎实深入地开展,多数仍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二、治理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农村举办庙会、赶集、文化下乡演出等活动机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消费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识假打假、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要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食品制假售假线索和安全隐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从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严格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强化质量保证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乡两级政府,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签订管理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还要与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同时要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因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农村食品监测保障能力。大力改善农村食品监测条件,尽可能配齐必备的监测、检验设备;并提供必要的检验经费。建立以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抽检为保障的“三方互动”的监测体系,并不断拓宽抽检领域,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通报监测结果,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作用。上级政府必须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保障,保证乡镇食品安全协管机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相关部门也应延伸工作职能,设立派出机构,主抓末端安全监管。同时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点多面广,村干部群众威信高,农村情况熟悉的优势,尽可能聘请村支书和村长为本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或信息员,在村民组设立农民投诉受理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要结合农村实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多采用通俗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有线广播、宣传画,为农民群众提供食品消费信息,引导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同时要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六)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引入信用奖惩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违反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有意制假售假的失信企业除依法严惩外,建立失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通过舆论媒体予以曝光。尤其是对那些质量卫生状况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坚决取缔;同时对管理规范,诚信发展的乡镇食 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强扶持与引导,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形象,争取做大做强。

第2篇

关键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秦皇岛市现有高等院校13所、中职院校29所、中学170所、小学464所,各类在校生约49万人1。近年来,通过政府和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务仍然艰巨。本课题组深入秦皇岛市10所各类学校(高校5所,中学3所,小学2所)及周边进行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76份,回收率94%,其中有效问卷370份。并通过现场观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目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有了深入的了解,对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梳理。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食品卫生状况有待改善

在对校园内食堂、超市、小卖店和摊位等经营单位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由于经营单位私营化、商业化现象严重,一些业主以赢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运行中尽量减少有关设施设备的投入,降低成本,导致食品卫生条件难以达标。如食堂经营方面,食品加工操作间数量普遍不够,且面积狭小;洗碗池、洗菜池不分,污水排放渠道较为混乱;有些没配专门的消毒橱柜,餐具经工作人员简单清洗后重复利用,有些没有防蚊虫设施等。问卷调查中,34%的学生认为校园食品卫生状况一般,有待进一步改善。而校园周边的早市、夜市饮食摊点多在马路边经营,流动操作,没有固定清洗消毒设施,餐厨废弃物随意处理,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施,食品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二)无证无照经营依然存在,取缔工作存在困难

一是校内食堂、小卖部和摊位存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且这些经营单位大多为学校职工亲属经营,与学校也存在复杂关系,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但又难以管理;二是校园周边无证照流动经营摊贩屡禁不绝。这些经营者多数是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经济条件差,往往靠经营小吃或食品摊点维持生计,虽经工商部门多次说服和引导,但仍无力达到获得证照的条件;三是无证照经营主体随意性、流动性较大,监管面临很大挑战。校园周边摊点食品经营时间基本是在学生上学前和放学后,此时也是执法单位未上班或下班的时间。若安排固定人员每天现场巡查,基层人力单薄难以实现,而临时性的突击检查只能起到短期效果,再加之流动摊贩设施简易,来去迅速,善于跟执法人员“打游击”,给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题。

(三)进货渠道存在混乱,食品质量令人担忧

调查中发现,学校自有食堂整体上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配送制度,确保食材来源的公开、透明和严格准入。但校内私营食堂和小吃摊位的经营者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在进货过程中往往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对食品质量和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收,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保证;二是校园周边的食品摊点,由于流动经营的比较多,食品原材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难以掌握,生产日期、厂家、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很难判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三是校园和周边的超市、小卖部和食品摊位由于经营规模较小,有的食品存放无序、堆码随意,存在交叉污染,同时,许多包装食品经常露天摆放,风吹日晒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变质,很难发现。

(四)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调查发现,90%的经营者属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水平较低,未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如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大多经营油炸食品、麻辣烫、烧烤、奶茶等,经营者由于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以为食品加工出来只要口味好就可以了,根本不在乎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的操作。而部分学生自制力较弱,食品安全意识不高,贪图便宜和好奇心重,对食品的选择只凭借个人喜好、感官感受,忽视了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安全识别的程度较低,极易受到不合格食品的侵害。调查中,有46.1%的学生明知校外食品安全较校内难以保证,仍然每周要在校外就餐3次以上,此外,有22.8%的学生在校外就餐时曾出现过身体不适现象。

(五)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力量不足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负有职责的部门较多,涉及农业、工商、卫生、质检、城管、食品药品等部门,如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种养殖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饭店等现做现卖商品类进行监管,质检部门从生产领域源头把关,城管部门只负责是否占道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等。但从分段监管角度看,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网络没有健全,监管存在很多盲区和薄弱环节,存在职权交叉或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同时各部门监管人员有限,难以及时巡查到位,监管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一是详细调查摸底,对校园及周边的各类食杂店、饮食店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做到情况实、数字准、经济户口资料齐、真实有效;二是采取疏导和取缔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具备前置审批资质的无照经营户,发放办照通知书、并说明办照的相关手续,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另一方面对不具备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按照前置审批要求整改取得相关证照方可继续经营;三是督促各学校进一步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增强防范问题食品的技术支撑,购入专业的检测设备,对进校食品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测,提高学校抵御问题食品的能力;四是对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规范。建议从实际出发,建设食品摊点统一市场,建立流动食品摊点的简易许可制度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管理制度,构建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等。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要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并对校园食品所处状态进行更有效监管;二是要建立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并要继续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下架退市;三是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一方面,查验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并对索要的材料进行逐项登记,对食品质量进行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查验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查看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检疫是否符合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加强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可定期组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以如何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培训结束时,进行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食品经营者培训证书》。

(四)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专题知识竞赛、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校报以及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等形式进行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食品科学常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食品质量识别办法、食品营养知识的介绍和向学生展示假冒伪劣食品,提高学生鉴别能力,指导学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格商品。并提醒学生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无QS标志等,在发现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形成社会监管合力

一是建议由政府牵头,组建由综治、食监、工商、卫生、质检、教育、城管、公安、文化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综合监管机构,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赋予其更高的权威,开展联合统一执法,全过程负责食品质量监管,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二是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机制,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经营情况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有效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三是借用社会力量,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舆论曝光度,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平台作用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示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一旦发现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总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真正的解决,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才有了充分的保障。(作者单位:1.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燕山大学党委办公室;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秦皇岛市2013年度社会科学重点应用性研究课题(201306090 )阶段成果;秦皇岛市第二届“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征文(12SY207)成果。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如"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的曝光,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食品安全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影响到了食品的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甚至还关系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赖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受到大家的重视。因此,分析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1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主要从以下几点体现。

1.1环境污染严重 环境污染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当有害物质通过食物到达人体后,就会引起人类身体的病变或者中毒,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健康。

1.2微生物污染食品 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

1.3农产品当中的农药残留 市场上的蔬菜、水果等含有的农药、化肥、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也会影响食品安全。

1.4新技术、新资源的研发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霉制菌、益生菌等技术在食品当中的应用,转基因食品的开发,已经成为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1.5产假作伪现象严重 一些食品工厂在制作食品时,利用病死畜肉品、过期产品、变质产品,或者非法添加非食用产品,比如甲醛泡制海产品、用硫磺熏制白馒头,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等[1],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我国的食品安全。

2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1中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工作滞后 目前,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是CAC,它主要是对数量繁多的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和食物污染物进行评估所制定的标准。目前,国际上的许多发达国家,采用国家标准达标度都在80%以上,而我国执行的标准大概在40%左右,和国际上的许多国家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2.2食品安全管理执法力度偏低 我国目前执行的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这两部法律对于违反食品规定的处罚都不够严格,例如,《食品卫生法》中有这样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其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这些都说明,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执法力度太低,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2.3执行过程缺乏规范性、连贯性 目前,我国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时,往往是在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后,再进行检查和处理,整个执法活动显得缺乏规范性和连贯性。当执法活动结束后,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重新泛滥,这种缺乏规范性和连贯性的执行方式[2],使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3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三方面的努力。首先,卫生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评测标准,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减轻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影响;其次,食品企业要采用合适的食品加工工艺和技术,进行食品加工;最后,应加对加工人员的强宣传教育,确保消费者食品贮存和烹饪过程的卫生,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1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相关标准 相关转基因食品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难点。国家应该加强对相关转基因食品研究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我国目前放射性食品生产的条例,制定国家转基因食品标准。在转基因食品放入市场进行流通时,相关流通单位应该注明其是转基因食品。

3.2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有着明显的短期,这是国家多次强调,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泛滥的重要原因。国家相关部门,如卫生组织部门、国家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和农业单位,应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且隶属国家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长期规范,从源头上遏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促进食品安全。

3.3构建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食品部门应该加强和各司法部门的组织协调与配合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部门的执法能力,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执法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保证国家的食品安全。

3.4加强对农药的管理 农药,尤其是剧毒农药,往往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来源。而加强农药的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第一个各方面是,加强对农药生产过程和流通渠道的管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作用,坚决抵制一些剧毒农药的生产和流通;第二个方面是,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教育,向农民普及农药知识,提高农民对农药的鉴别能力,让农民安全的使用农药。

3.5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首先,要加强和工商、技术监测、兽医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以提高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其次,要注重和水产、农业、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加强对蔬菜、禽畜、水产品的卫生质量监测,进而保证食品安全[3]。再者,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作用。食品卫生部门要注重创设有效的奖励机制,使消费者在消费了假冒伪劣食品之后,敢于举报,共同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质量。

3.6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咨询和专业讲座,向社会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保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保健素养。

4 结论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生命健康、制约食品出口、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针对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和流通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构建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并且注重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进而促进我国食品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陈小芳.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生产力研究,2012,(11):137-138,231.

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354-01

国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粮食的统购统销,到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先试行后确定,与之配套的有各种法律、法规;如:各类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各种食品卫生标准,无数个地方、行业、企业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十分系统、健全,并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全球化的需要不断地完善、修订。目前中国食品工业已形成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四级标准构成的标准化体系。中国已制定了1 050项食品国家标准,1145项食品行业标准和近万项食品地方标准和几十万项食品企业标准。目前中国食品工业已形成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四级标准构成的标准化体系。我们有上百万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检测队伍。前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官员、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鲁宾先生透露,美国FDA曾在4个月内扣留了634批从我国进口的食品,原因是杂质、农药残留及食物添加剂含量高、标签不清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我国农产品出口,也给国家形象和信誉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传统的茶叶出口大省浙江,近年来也因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国际市场上频遇红灯,使众多茶农叫苦不迭。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会有五六百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

一、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化肥和农药造成的污染严重

长期过量使用化肥,破坏土壤中的成分和结构,使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土壤肥力下降,而这又可能使农民加大化肥的使用,造成恶性循环,不仅增加农民负担,还加剧了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污染。1983年以前,有机氯农药被大量使用,六六六、DDT等高残留的农药多年累积的使用量高达400多万t和50多万t,致使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超标,以至于在它们被禁用近20年后,食品中仍能检测出有机氯残留。有机磷农药后来被发现其在某些环境条件下也会有较长的残存期,并能在体内蓄积。有机磷农药在蔬菜上的残留最为严重,影响了我国蔬菜的出口竞争力。2002年上半年,农业部对50多个蔬菜品种、1293个样品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22%样品不合格。北京市对市场果蔬的抽样检测后发现有18%果蔬的有毒物质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

2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

一些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食品等。一些企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在面粉中超限量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酞”;在腌菜中超标量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等等。

3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

在我国食物卫生危害中,食物中毒仍是最普遍、最主要的危害。而食物中毒中细菌造成的中毒事故占绝大多数,达到98.5%,化学物质和自然毒分别只占0.7%和0.8%。可见食品的卫生管理重点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因此,近年食品卫生管理中HACCP方式和预测食品微生物学受到格外关注。我国这方面的问题多集中在粮食贮存运输环节、卫生管理薄弱的食品加工点和一些餐饮摊点。

4是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如利用中草药、转基因食品等新资源;化学合成添加剂等新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新型包装材料;大孔树脂吸附纯化、食品辐照等新的食品加工工艺。研究人员对这些新工艺在食品加工中的性能还未全面了解和掌握,因此可能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问题。

5假冒伪劣食品中的危害物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化学合成物掺兑的酱油、食醋;粗制滥造的饮料和冷食品;用工业酒精制造假酒等,给误用的群众带来了生命威胁,危害严重。

二、解决食品安全的对策

1制定政策,完善法规

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现今我国虽然有了《食品卫生法》、《质量安全法》等法规,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准人资格;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急性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要追究领导责任。

2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绿色食品的生产

提高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技术,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合理的使用农用化学产品,减少它们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引导人们对绿色食品的消费,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绿色食品的生产。为解决食品安全性问题给人们带来的严峻挑战,近10余年来,我国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迅猛。目前,全国有1057家企业开发了2000多个绿色食品产品,实物生产总量超过1000万吨。而2001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启动,对于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3加强食品质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要对食品安全质量实施强有力的监控,一要下大力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快食品原料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加快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动植物疫病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定,使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能有相应的标准可遵循。二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现有检测检验资源,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测工作,同时在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的检测。

参考文献

[1]陶纯洁,朱燕平,工旭峰.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应用浅析.粮食与食品工业,

2006,13(5):14-17.

[2]孙秀发.我国食品安全现况及相关问题探讨.食品安全与绿色食品.

第5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信息沟通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13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爆发。“毒奶粉”“瘦肉精”等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无一不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自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随后发现国内多家知名乳粉生产企业的乳粉及部分液态乳中也含有三聚氰胺。[1]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今天我们还能吃什么”已成为社会各界对我国食品安全卫生现状的共同忧虑和无奈。这些频繁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已成为公众健康意识的警钟。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成为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食品安全是一全球关注的问题,不仅因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还因为它对国际贸易有很大的影响;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也在不断的改进和探索之中:包括目前我国不断地引进国际上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的出台和完善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和处罚不断加强。

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标准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目前仍然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消费者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表现出了极大的不信任,究其原因,除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标准等仍与西方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之外,还与我国目前落后的食品监管模式、方法分不开的。

1食品质量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是食品质量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的保证程度,消费者最终食品,不得出现由于食品原料、包装或生产加工、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存在对人体健康问题,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食品监管模式

第一,西方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整体性政府理论和信息激励模式理论。整体性政府理论是由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提出的,即主张从分散走向集中,从破碎走向整合。整体性治理模式强调政府、企业、社会行业组织通过充分沟通与合作,达成有效协调与整合,从而有利于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政策的执行。信息激励模式理论是由美国学者伊波利托和谢夫曼提出的,即通过增强食品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间的透明度和信息共享而实施的间接激励措施,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监管体系健康有序运行。[2]基于以上理论,英国建立了食品标准局进行垂直管理;美国实行的则是“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即使是由其他部门协调监管,其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也是畅通有效且监管职能明确清晰。[3]

第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段监管的方式,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分别监管食品的初级生产、生产、再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不同的环节;这种人为的将食品链割裂的监管模式,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完整地应对起现代食品的风险链条[4];在食品监管中,我国把一切监管权力都赋予了政府行政部门,似乎食品安全就是政府的事情,例如把QS标注为质量安全其实就体现了政府行政部门对公众的质量承诺,但仅依靠政府行政部门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分段监管、在监管中过度依赖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我国食品监管的最大弊端。

目前,我国对监管模式也在积极进行改革;体现在组建食品药品管理局,逐步取消分段监管模式,按照食品链进行监管;QS由质量安全到生产许可,再到生产,这不仅仅是几个字的区别,也体现了我国监管模式的转变。

3食品监管方法

31健全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但却没有把食品安全建立在全部食品产业链基础上,所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广度不够,在具体标准和法规的制定上也不够协调和系统。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非常多,但却没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5]。

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标准的制定上则过多的依赖政府行政部门和企业的参与,很少引入公众参与;我国应尽快改变这种制定方式,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标准的制定时引入公众的参与。

3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监管部门与公众信息沟通的唯一途径和方式就是将检测合格与不合格的结果告诉公众;而我国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和风险又缺乏判断和认知,所以每次结果公布都会引起公众的恐慌。食品监管部门不应是决定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的部门,而是保证把食品的“科学信息”如实地传达给公众;最终由公众做出判断。

虽然我国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平台,也了一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数据,但与建立真正的信息沟通机制还相差太远。目前,我国较为迫切的是消除公众的食品安全恐慌,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进行风险交流;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科学解读食品安全问题[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应在法律范围和权限范围内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以满足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要[7]。

33将监管的重心前移

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时,长期的做法是依靠对终产品的检验,对食品安全体系的监管相应缺乏;虽然我国对QS体系几经修改,但在监管中依靠终产品检验的方式并没有根本转变。

目前国际上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虽然依然重视终产品的检测,但监管的重点已从依靠对终产品的检验逐渐转移到对体系的监管上,并把监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食品链,即对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各个影响食品安全的环节都要进行监管;把对终产品的检测仅仅看作对体系监管的验证。所以我国监管的重点不应放在终产品检验上,而是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体系的监管,即通过对食品安全体系的监管从而得到安全的产品。

4结论

第一,我国应彻底改变目前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模式建立以食品链来划分的食品监管模式,并将监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食品链;第二,积极推进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将监管的重心转移到对体系的监管上;第三,尽快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虽然中国政府明显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控制和管理力度,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伟我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2]刘乾凝,徐红梅,史亚军,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研究方向[J].贵州农业科学,2013,41(2):166-169

[3]潘湘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经济学思考[J].学习与探索,2013(6):123-125

[4]刘亚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误区与突破[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3):106-111

[5]袁海燕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15):301-305

[6]孙宝国,王静,孙金沅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与思考[J].中国食品学报,2013(5):1-5

第6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 经济转型

我国当前处于经济转型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改善民生正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于如何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之一。

我国每年因食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并不多,根据表1数据可见自2006年以来死亡人数从596人大幅度降低值2011年的137人,国务院为什么仍然要在2010年2月6日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因为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每年都有牵涉到全行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引起了民众的高度关注和恐慌焦虑。因此,食品安全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是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问题,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充分重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经济转型背景下的食品安全现状

首先,根据表1数据,自2006年以来,根据农业部对兽药残留、蔬菜农残、水产品、生猪瘦肉精抽查合格率数据可以发现各项指标合格水平逐年上升。而卫生部统计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中毒后死亡人数则逐步递减,这说明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我国食品安全部门一直在努力,也取得了较大程度的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逐步向好。

数据来源:根据农业部监测数据、卫生统计年鉴整理

其次,从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来看,近年来也取得一定进步。一是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已公布了269 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内容涵盖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修订公布了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14 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稳步推进。全国已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1196 个,覆盖了100% 的省份、73%的地市和25%的县(区)。建设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8 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参比实验室。三是法律体系初步完善,2009年2月28 日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 为了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又先后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但是,另一方面来看,期间重大食品事故仍然频发,并呈行业性爆发特点,民众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成效产生质疑。2006年多宝鱼禁用鱼药残留事件,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10年3月专家透露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至300万吨,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2012年的皮鞋酸奶和毒胶囊事件,每次事件可以说都对公众食品安全信心造成了巨大冲击。《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2》的调查结果表明,70.02%的受访者认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会影响他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关于受访者对未来食品安全状况改善的信心,有23.71%表示难以改善或者肯定没有好转,30.85%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改善信心表示态度模糊,因此总体来看54.56%的民众还是对食品安全改善缺乏信心。因此,一旦有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发生,在当前网络自媒体发达的背景之下,食品安全问题有可能引爆强烈的社会不满,进而对政府的监管能力表示怀疑,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

二、经济转型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近年来每年都有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说明食品安全监管确实还存在较大问题和缺陷,仍然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改革。但在食品安全体系及基础设施都已基本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源已经不是缺乏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问题,而是在当前中国所处的经济转型阶段,如何才能让已有的食品安全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监管效能,促使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自觉生产出安全可靠的食品。

笔者拟从如下四方面来分析经济转型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现行食品标准还需进一步清理与整合

标准是企业决定如何生产产品的依据。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有多套国家食品标准的国家,同一产品多套标准导致企业无所适从,食品监管过程中矛盾丛生,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今后只有一套国家级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质量的指标不再纳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计划在2015年以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

当前整顿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清理整顿过程中,各部门、各专家之间因利益或观点不同导致看法不一,常产生分歧、难以达成一致;其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要与国际接轨也经常产生争议,因为有些指标我们目前比国际水平还高,与国际接轨的调整引起公众指责标准倒退,有些低于国际标准则是企业或者专家认为应有中国特色,符合生产生活实际,如何选择亦经常存在分歧。其三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模式是列举式,导致每一个产品就要相应编制一套标准,标准数量繁多且适用困难。

因此,在经济转型期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清理应符合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操作性与科学性兼顾,同时要积极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和管理经验。另外我国标准制定应从纵向产品标准转向采用横向通用标准为主,减少单个产品专用标准的制定,将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集中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微生物限量等通用标准方面。

2.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导致管制效率不佳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当前主要是由卫生部、农业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监部门5个部门负责,其中卫生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其他四个部门分别负责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管制。好处是体现了食品安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制理念,缺点是监管职能分散,权力配置不清晰,部门间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降低管制效率,管制成本大幅增加。整体来看,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但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虽然调动了5部门力量来齐抓共管,但实质上也没有哪个部门真正对食品安全最终结果负责,这就导致权力被分散,无法形成绝对的权威管理,食品安全监管事故仍然频发。

因此,今后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通过立法上从源头上确定不同监管部门的职权划分,以便快捷高效地实现监管职能;其次我国当前的管制模式是综合管制模型,如果要提高管制效率就必须要有专门机构来集中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管制,应设立国家和地方的各级食品安全统筹协调机构来作为常设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这需要相关行政法规做出规定并赋予该机构以法定地位。

3.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足

以往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重心放在城市,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严重不足。按照目前监管体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只设到县一级,人员也很少,监管能力普遍不足,缺乏检测技术和设备,至于广大农村则更是处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和空白,加上农村由于教育和经济原因严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致使不法商贩专门盯上了农村,把大量三无、过期甚至危害健康的问题食用品流向农村,对广大农民造成侵害。而在经济转型时期,要构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村是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不能抓紧了城市的监管,却疏于对农村食品安全设防。其次农业生产活动是所有食品原料的源头,不解决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最终会影响到城市食品安全。我国农村严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可以说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终极根源。

解决之道是,首先从观念上加强对农民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政府提供经费和信息支持,通过教育培训转变他们的食品安全观念、农业生产理念。其二,农村的生产方式转变离不开规模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规模化经营、农产品的标准化,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必然选择。当然,实现解决农业集约化经营有个前提,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流转,土地经营权集中到种田大户或者农业企业手中,规模化才能实现。其三,农村生产方式转变还需要有一个亟待解决的瓶颈,就是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尽快解决,近年来“镉大米”的出现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国家应当在财政中尽快安排一部分用以建设农村清洁和垃圾处理系统,以及加强对乡镇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整治。消除了污染,才可能实现环保可持续的生产,提供高质安全的食品原料。

4.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不够

2012日年9月,雀巢大中华区总裁狄可在达沃斯论坛发言提到;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是世界上最严厉的,尽管很少有人知道。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比美国更为严厉,但遗憾的是没有被很好地执行,存在问题的食品企业没有依照法律受到惩处。导致了目前的堪忧的食品安全现状。可谓一针见血,道出了国内食品安全现状堪忧的症结所在。因为企业的道德底线不是自动产生的,企业逐利的本性决定他们是通过违法成本是否值得来决定要不要遵纪守法。

例如,沃尔玛连锁店销售假“绿色猪肉”案,罚款269万元,在国内已算罚款大单。但比较一下国外,2009年9月,辉瑞制药因非法推销药物被美国司法部罚款23亿美元。269万和23亿美元相比较,谁的执法威慑力更大、更能产生警示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接下来的十二五期间,只有对典型案例、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保证严厉执法,令违法企业倾家荡产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真正重典治乱,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震慑后来者知法犯法的牟利企图。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和安全信用体系。通过追溯对食品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通过追溯系统对产品进行强有力的召回,并根据相关信息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同时,还应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严格责任,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对渎职者最高可判刑10年。

如能对以上四方面问题加以重视和解决,相信在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会进一步得到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 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2[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22-136..

[2] 邹小南,谭红,李占彬,何锦林.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问题与对策[J].食品工程,2009,01:37-39.

[3] 吴才毓.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综述[J].现代经济信息,2009,09:146-147.

[4] 陶跃华,张晓峰.从“三鹿奶粉事件”浅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0,04:362-365.

[5]康莉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及借鉴[J].企业经济,2013,03:189-192.

第7篇

一、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效能的提高。

(一)监管人员的素质存在差距。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一些监管人员存在畏难情绪,不能耐下心来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只背条文,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差;不能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时调整知识结构,对于食品安全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巡查时走马观花,难发现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重视执罚、忽视管理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较薄弱。监管区域广,工作量大、难度大。有些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由于人员、经费不足,执法人员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进行检查,尽管大部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单凭食品协管员的人员力量,要开展对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力量远远不足。

(三)监管部门食品检测设施不足。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监管人员仅凭眼观、手摸对市场进行检查,对简单的食品标志不清、不齐,过期变质,相关证照不齐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同时,由于受工作经费限制,有的应该检测的项目由于检测经费不足,能省则省,导致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产品和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监测和及时发现处理。

(四)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不完善。基层的信息化建设还应进一步完善,不能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从容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隐患迅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一是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二是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虽然很多群众能意识到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买东西也会“货比三家”,但往往是比价格、色泽、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三是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为了几元钱的食品,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六)食品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一是很多食品经营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重视索票索证,哪个供货商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往往不多过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不查验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相关的检测报告等,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出现问题无从寻根求源。二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有的生产经营者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还为了有利可图或获取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以上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是造成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现象频频发生和市场混乱、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相互对立的两者之间只有在获得足够的有关食品特性的共同信息时,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由于食品安全质量特性,食品市场买卖双方同样面临着对食品安全信息了解的不完全性,但相比之下,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比消费者对食品的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相关食品安全性的信息了解更多。在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拥有信息优势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会自觉不自觉地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提供虚假、遗漏、过时或误导的信息,甚至采取不道德的手段生产那些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给顾客。消费者在知情权和选择权等信息占有上总是处于劣势,对于所选食品的安全性难以做出正确判断,有可能导致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失灵,以致出现低质量的劣质食品驱逐高质量的优质食品的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市场秩序混乱。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食品安全问题中存在的外部性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食品市场上的正规厂商对消费者和非正规厂商产生的正的外部性,另一方面是非正规厂商对于消费者和正规厂商产生的负的外部性。外部性是非排他的,因而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设置价格来管理,从而导致了市场失灵。具体来说,由于正规厂商没有因为产生外部利益而得到补偿,而非正规厂商没有因为产生外部危害而付出代价,其结果是如果仅仅依靠市场的价格机制,不法食品供应商的行为可以损害他方,而无须考虑招致损害的机会成本,同时还可以得到正规厂商带来的边际收益。正规厂商的情形则相反。价格机制的失灵也就是市场的失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就成为必要条件。

(三)消费者在与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冲突中处于弱势。市场经济规律作用条件下的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必然会有一些企业要不择手段地损害消费者利益。相比较之下,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拥有强大经济力的组织体,单个分散的经济力薄弱的消费者难以与之抗衡,再加上法律知识缺乏,当其利益受到损害后,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者大多数消费者心存“侥幸”的念头,都想让别人先来提讼,自己免费享受,最终结果是可能谁也不去反映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自身权益。因此,需要由国家承担保护消费者的职责,通过立法、行政等给消费者提供帮助,保护其弱者地位,维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建立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的对策

(一)完善法制建设,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为此,应加快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建设,通过法律手段约束政府、企业、消费者和中介组织等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达到有效防止食品市场的失灵而带来的问题,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工作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在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实施“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科学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我国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认证认可体系,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社会信誉高、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食品认证机构,并加强对境外相关认证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管理;四是建立劣质产品召回制度,为查处和销毁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备,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基层的经费投入,配合相应的食品检验检测仪器,组织编程人员开发食品安全监管软件,与农业、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网上及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实现信息共享。

(三)持之以恒地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介绍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常识和食用的危害,说明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广泛向农村小作坊、小卖部、小餐饮业主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质量承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第8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问题;对策

食品安全在全球化的今天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不可避免地面临食品安全危机的严峻局面。我国也爆出过如“地沟油”、“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有些事件已造成公众危机,降低广大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政府形象,所以,该如何提高我国政府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已成为急需解决的课题之一。

一、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概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即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食品事故,该类事件具有多样性、突发性、不确定性等特征,会产生相应的社会影响,需政府采取紧急处理行动避免事态的扩大,为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维护国家社会持续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是治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它涉及多个层面,如从突发事件的最初预警,分析事故原因,组织解决事故计划,调配相关部门人员及后期群众安抚处理等。上述步骤中后期群众安抚处理是整个应急管理的核心,尤其在事件发生后会逐渐显露突发事件的各种表现形式,所以就要求对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整理,并对该事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最后给予解决措施。

二、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问题

1.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目前多数食品安全危机应急管理所设立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如《食品安全法》中虽然规定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程序、职责等必要内容,然而在规定内容上则缺乏具体的实施实则,较为抽象,尤其严重缺乏应急情况下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通常大部分食品安全危机应急管理的立法忽视了对应急处置权利的控制及因应急权利造成的损伤。此外,没有严格执行现有的食品应急管理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及执法不严等。如千方百计的隐瞒重大食品安全危机事故的死亡人数,没有及时将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信息公布于众,难以落实和实现法律规定的危机期间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救济的权利。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常在发生食品安全危机不是借助法律层面操作,则惯性的采用行政命令方式,一定程度影响了行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应急管理预警机制不完善

食品安全预警是根据食品安全隐患建立的有针对性的功能体系,它包括量化分析、监测、追踪及信息通报,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出警报,提醒相关管理人员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早期控制与预防。目前我国存在的一个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则是没有科学评估新涌现的食品加工技术及新原料对食品安全危害、影响的风险,仅仅把监管对象局限于已知的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此外,我国的监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然而各职能部门没有有效整合和统一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缺乏足够的信息互通,一定程度上很难发挥其在预警机制中的作用。

3.缺乏信息公开与沟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众获取各类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为网络,但在信息公开与沟通方面却普遍落后。主要表现在:⑴食品安全信息质量不高,过多的披露政策性信息。⑵缺乏单独的食品安全信息专栏,公众无法获得准确及完整的食品安全信息。⑶缺乏食品安全信息资源检索能力。再加上政府网站缺乏合作协调机制,根本无法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影响信息力度。

三、加强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对策

1.加强立法保障,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我国应根据食品安全危机应急管理的需求和基于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具体有以下方面:首先修改和完善现有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前提建立在遵照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原则的基础上,使其减少交叉,相互衔接。对于在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应急管理实践中有效的,但在行政法规中没有形成明确的管理制度,应根据上述要求逐渐形成法律,进而提高法律效力。其次在立法过程中要维护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要尽快研究分析没有得到规范的盲点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对应急管理的社会环境条件进行改善,以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高公众的认同度和配合度。

2.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的首要条件为预警,目的在于有效避免和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降低危害损失。是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上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管理。首先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要以预警机制为基础,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预警工作的开展。其次,政府部门应建立包括预警信息管理、收集及监测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主要在于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通报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信息透明制度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危机,公众的生命安全则被摆在首位,所以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协调政府、社会力量及公众之间的关系,将社会公众对危机舆论转到正常方向,缓解社会紧张情绪。

四、结语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应给予全方面和多层次的探究分析。该如何掌控食品安全危机的发生体现了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制定其对策时,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加强立法保障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建设,提高应急管理信息透明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