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9 11:24:0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调研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生态环境;非政府组织;监督机制
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非政府组织
传统的工业型城市在带给我们种种便利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我们的生存环境,使我们饱尝环境恶化之苦。在今天,为了人类的持续繁荣,我们需要一种人与自然相和谐、人与人相和谐的新的城市形态,这就是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内涵十分广泛,包括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制度多个方面,具有全面性与复杂性,因此,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主导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由具有民间性、专业性等特征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概况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是由我国著名探险家黄成德所创建的贵阳市首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环保类非政府组织。该组织的组织目标和宗旨是传播并实践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开展环境保护项目和公众环保教育推进城市与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组织结构以理事会为核心,下设环保教育部、生态项目部、公众环保活动部、气候变化应对部四个部门。该组织同时也进行生态环境调研,城市生态修复等活动。在技术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得到包括地理专家李栓科和生态学教授刘济明等多名专家的支持。在组织外部,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北京地球村等组织长期保持着合作关系。
三、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一)参与生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经过实践,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需要修改为《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在此过程中,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凭借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素质,以及在过去的活动中,执行《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经验,对法规的修改有了充足的发言权,因此受市政府的邀请参与到了《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修改过程中。结果,根据成立以来的实践经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所提出的包括“政府对基层自治组织和环保非政府组织的项目实行社会服务购买”在内的十四条修改意见被采纳。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代表非政府组织参与到了生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去。
(二)以第三部门的身份监督企业与政府,防治环境问题。由于政府监管的漏洞和寻租活动,危害生态环境的企业不能受到及时、全面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以“第三者”的身份弥补了现有监督体制的不足。在其与清镇好一多乳业公司的诉讼案中,其取得了法院的委托,对好一多乳业实施了第三方监督。
另外,某些环境问题的发生,政府监管不力是问题根源,而对于政府的监督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以其独特的组织身份起到了监督政府的作用,其对修文县生态建设局对垃圾场监管不力的情况提起了诉讼,这不仅增强了对政府的监督,也抑制了环境问题的发生。
(三)对生态环境进行调研,给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政府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面临信息不足,这时,由非政府组织辅助提供信息,有助于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组织目标就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因此在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信息,这种信息资源可以为政府决策所利用。比较典型的,在黔灵山规划改造过程中,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凭借自身的专业力量,对黔灵山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将报告提交给市政府,为市政府的决策贡献了宝贵的信息资源。
(四)促进公民参与,增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推动力量,开展实际活动保护生态环境。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以开展实际活动的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它凭借自身的专业技术,定期组织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对遭到污染的河流、湿地等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以实际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另外,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需要各方力量的参与,需要形成政府+非政府组织+公民参与的治理模式。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不仅依靠组织自身的力量,还通过开展活动广泛促进公民的参与,使公民也成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推动力量之一,其开展的贵阳市绿色江河全民保护行动项目,就是一个典型的依靠公民力量的环保活动,在这个项目中,它动员各家庭、个人、组织等登记认领一条河流,并在认领期内负责河流的监督保护,这种活动不仅有效应对了生态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公民对于生态问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公民对自身的参与能力的信心,使公民更多的参与到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增强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推动力量。
(五)促进本土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的非政府组织成立与发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不仅包括城市的建设,还包括乡村的统筹发展,在乡村中,成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的非政府组织有良好的效果,可以促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的长效化。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在自身活动的同时,也促进本土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的非政府组织成立与发展,其通过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使居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联,促使本土非政府组织成立。在成立之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提供给其培训、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促进其发展与活动。在贵州从江县小黄村的侗族地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成功促使第一个侗族地区本土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在其与本土非政府组织合作的过程中,有效促进了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 赵黎青.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02).
[2] 郭先登.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问题[J].山东经济,2008(05).
论文关键词 检察院 服务 保障 生态文明
一、科学谋划,增强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然后由于缺乏环保意识,很多地方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不够,以至于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不仅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也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话题。在十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将环境保护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为子孙后代着想”。顺应发展和人民期待,我院主动思考、科学谋划服务和保障的具体举措,出台了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促进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格局的新部署,我院及时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美丽厦门·活力海沧建设纳入工作总体部署。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文明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
我院充分发挥打击与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刑事犯罪,着力查办和预防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的刑事犯罪,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2008年以来,我院共对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提起公诉35件38人。结合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案件的查办,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环保监管领域制度不健全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监管制度完善; 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等问题,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督促执法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依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严肃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我院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社会舆论强烈、政府重视程度高以及广大群众反映的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突查,对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的、等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查办,从而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环保项目审批、工程和设备招投标、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以及执法监督等环节中、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渎职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等职权的贪污贿赂犯罪。2008年以来,我院共查办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
三是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成立生态保护专业化预防调查小组,结合厦门市海沧新城开发、海沧区新安村古厝历史风貌维护等项目,与相关责任主体共建预防工作室、共签预防协议,建立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预防调研、宣传教育、建议落实等5项制度,共防风险。我院还联合厦门海投国际航运开发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廉洁共建共防单位到福建省重点工程——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工地开展“植树造绿·美化海沧”检企环保公益活动,并与区环保局、厦门外轮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开展了“绿色海沧·美丽海湾” 环保主题法制宣传,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发放环保购物袋、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宣传、推广和普及环保知识和环保理念,提高公众参与保护生态文明的意识。
三、不断健全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司法机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合力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多个部门,为了解决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避免各自为战的情况出现,我院与法院、环保局、公安系统等相关单位开展全面的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一方面,完善机制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与区环保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就加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的有效对接。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派驻检察员等制度,创新检察引导、联动执法的一站式环境维权新模式;并与环保、法院、
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信息专送通道,设立专线电话和邮箱,对涉及生态文明方面的信息实行共通、共享、共用,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将有严重污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其中,进行重点监管。 另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升联动执法成效。针对行政处罚、治理效果不理想的侵害环境事件,积极与环保局、公安、法院等联合执法,共同调查取证,消除各种阻力。、近年来,我院联席公安、法院、环保等召开会议16次,研究专门性问题9个,完善法律咨询和重大案件情况移送通报等制度,提前介入公安侦查7次,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突出联动执法实效。 四、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体会与设想
近年来,我院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回顾近年来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体会和设想:
(一)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大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是实现“中国梦”的重大举措,保护生态环境是造福于中华民族、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最近几年,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很多地区出现饮水安全事故、雾霾天气、土壤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在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舆论中引起很大反响。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健康与生活质量,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具有重要影响。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扞卫者,落实执法为民宗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同样肩负着重大责任。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责、落实为民宗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政治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全面履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大有可为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了其不仅要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而且也能够在服务和保障中有所作为。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批捕了一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蓄意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立案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严惩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贪贿、渎职犯罪;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监管缺失、制度漏洞等,积极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通过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彰显,服务大局工作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检察机关具有更加宽广的工作空间,应当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三)检察机关将进一步选准切入点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检察机关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综合应用打击、预防、监督、宣传、教育等手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刑事犯罪行为,对污染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大气资源等行为严厉打击,加大偷伐、偷狩等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查办人民群众反应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将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切实推进督促、支持、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保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与有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凝聚合力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走法治化的综合治理道路。因此,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等的协作配合,共同创新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多元化保护格局。在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中,努力打造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信息平台,建立相关行政调查案件的通报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情况,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资源;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增强环保联动执法力度;加强联动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
(五)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努力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国徒步旅游的兴起与发展
19世纪60年代便有了尼泊尔的远足旅游,从此徒步旅游在国外便得到了广泛的欢迎。从1998年初开始,徒步运动才在北京、广州、昆明、上海等大城市崭露头角,之后在国内各地也逐步兴起和发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大型徒步大会不少于30至50起(比如;北京谷桃花节徒步大会、广东肇庆国际市民七星湖徒步大会、桂林漓江徒步)。
二、桂林阳朔县徒步旅游线路及其特点
(一)路线及特点
在查阅众多资料情况下,总结出桂林阳朔的四大徒步旅游线路:漓江(冠岩至兴坪段)、漓江下游(阳朔大桥至普益)、遇龙河、古石城。这些徒步旅游线路处于桂林独特的山水美景之间,具有风景优美,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良好的特点。阳朔境内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包括中国最美的五大实景山水演出《印象?刘三姐》,遇龙河漂流等等。阳朔地区植被种类丰富、农产品繁多、果园交错,属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1.目前徒步旅游不大受欢迎
小组在暑假期间对阳朔徒步旅游进行了考察,沿途很少见到游客徒步旅游,例如杨堤到兴坪段,大部分人都是直接从杨堤坐竹筏到达兴坪,在兴坪镇上才进行徒步,考虑到或许是季节性原因,主要还是阳朔徒步旅游线路的民俗风情、娱乐性的深层次开发不足,宣传力度不足,以及政府对徒步旅游的不太重视,甚至条例上明确规定杨堤至兴坪河段沿岸限制并规范开发徒步游线路和项目。
2.徒步旅游的基础设施不完善
桂林作为国际旅游城市,近几年来,城市发展迅速,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但是仍有较多不足。第一,硬件条件简陋,道路年久失修,徒步旅游线路较长,沿线休息亭较少。第二,旅游线路交通方式单一,地点标志不明确,徒步路线标识不清。第三,垃圾桶放置较少,尤其是竹筏上缺少垃圾桶。第四,安全设备简陋,线路上缺少安全救护设施,有的竹筏上救生衣破烂、发霉。
3.徒步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生命诚可贵,安全问题是旅游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在调研后我们发现了一些安全问题。首先,渡江的随意性过大,存在渡船违规载客,渡船上救生衣等安全设备缺失。其次,没有一条标准的徒步道路,徒步道路基本是一些田间山间小路和没有护栏的河堤。最后,在徒步过程中想体验诸如游泳登山漂流的游客无固定地点,更无安全救护设施。
4.获取徒步旅游信息的渠道单一
在徒步之前,在网络上搜索阳朔徒步旅游,找到的信息基本上都是过去一些徒步旅游爱好者的日记和相关攻略,而且更新缓慢,徒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信息都已经过期,严重影响了徒步旅游的顺利进行。桂林旅游网等网站都缺少徒步旅游信息,各大旅行社也没有专门的徒步旅游引导活动,缺少徒步旅游的书籍资料。
5.徒步旅游组织及相关部门不完善
阳朔徒步旅游目前基本处于无序、随意的无管理状态。管理体制不完善,收费不合理,徒步渡江也要收取整段游玩的游船费用,导致徒步成本过高,这些都抑制了徒步旅游市场的发展。并且政府与村民利益有矛盾,存在夜晚渡河、偷渡等问题。
6.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旅游经营者片面最求经济效益,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用一次性筷子,经营脏乱差。徒步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也是只顾个人享受,不顾对沿途风景的保护,河滩甚至江面上都漂着各式各样的垃圾。调研小组在调研过程中开展过环保宣传并拾捡地上的垃圾,但仍能看到身边不少人随意丢弃垃圾。
三、桂林阳朔县徒步旅游项目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阳朔徒步旅游的认知度
首先,加大对徒步旅游的宣传,宣传徒步旅游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其次,深入阳朔徒步沿线的民俗风情、娱乐性的开发,加大对阳朔徒步线路的规划,为线路上提供相关保障。最后,政府应当重视阳朔徒步旅游的发展,积极参与到徒步旅游的建设中来,借鉴学习国外的经验方法来促进徒步旅游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避免“一刀切”直接斩断徒步旅游的发展。
(二)增加徒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修缮道路,规划出一条官方的有保障徒步线路。修建游泳登山漂流专区,放置安全救护设施、垃圾桶,并且构建绿色出行,在线路上添设公共自行车系统。还可以修建徒步旅游的中转站,规划好路程,以避免徒步爱好者随地搭建帐篷、野炊烧烤。
(三)加强徒步旅游的安全保障
相关部门可加大安全知识宣传,竖立安全告示警示牌,指导徒步旅游者前往正确安全的地点进行徒步,提供一些紧急救助服务。当然徒步旅游者也要注意培养安全意识,主动学习相关安全防御措施方法,自觉遵守规定,切勿一味追求新鲜刺激,开展较为危险的活动。最后,培养旅游从业者的职业素质,建立船主的安全责任体制,在行船过程要及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四)创建以网络为主要信息媒体的信息体系
相关网站构建徒步旅游信息网络,宣传徒步旅游线路及其特色,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详细的地图和各类介绍徒步旅游的书籍资料等等。徒步协会继续举办徒步大会,扩大徒步旅游的影响力。
(五)构建和谐的徒步旅游管理系统
政府可借鉴国内外徒步旅游发展经验,结合桂林自身的实际情况,分析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徒步旅游发展方式。在保护好漓江的生态环境下,促进徒步旅游的发展,规范收费,与当地村民协商,确保竹筏经营符合相关规定。
(六)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
关键词:生态文明;高校;大学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5-0187-02
一、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课程目标
1.增进生态文化意识
所谓生态意识,是体现人们对环境破坏的严重性和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的哲学范畴,从狭义上讲,生态意识是指人类重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型认知意识和价值行为取向[1]。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人们的行为受观念、思想和意识支配和指导,而观念意识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教育和学习实现的。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由于生态观念和意识的缺乏,往往导致一些破坏生态和谐的行为。人们在追求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了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将其内化为生态文明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2.培育生态文明主体
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优化个体的非理性因素,把深层的理性认识与个体的非理性因素相结合,以增强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学习我们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理性思维,但往往理性思维会受到非理性思维的影响,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每个人接受的日常教育和自我学习程度不一致,以及个人欲望、情感、信念和意志的不同,从而个体对生态环境以及生态文明的意识和价值观念是层次不一,各有不同的。因此,提高个体非理性因素,优化个体欲望、情感、信念和意志在生态保护意识上的观念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一系列的丰富的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情感认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形成正确的意志和信念;通过不断的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和自我监督使得大学生的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相符合,进而增强生态文明的意识。
3.促进生态文明知行转化
生态文明素质教育的过程实际就是“以教育者价值传授与引导为前提,以受教育者价值认同与接受为基础、价值内化与价值建构为关键、价值行为外化为标志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过程。”[2]生态环境的保护首先依赖于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形成。生态文明教育是有目的地将社会所要求的生态价值观念灌输给其社会成员,并通过社会成员自身的内化,形成生态文明意识。这种观念上的改变既是社会实践的反映,同时也是社会实践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实践要求个体将内在的生态文明观念外化为个体行为,实现知与行的转化。知于行是相互统一的,知是行的基础,行是知的目的,这为知行转化奠定了基础。
二、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课程内容
1.生态危机观教育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传承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对大学生的生态科学基本知识的系统普及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了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有感性化和表面化的倾向。由于对现状缺乏认识,使他们不能清楚意识到生态恶化的事实,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生态现状及危机教育是迫切需要的,并且应当使之自觉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所以不断加强大学生对生态文化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现状的教育,是大学生态文明教育的首要前提。
2.生态自然观教育
生态自然观是一种新的自然观,是根据系统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形成起来的,是生态文明的哲学世界观。生态自然观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古往今来,人们对自然界按照人的意识进行过度的改造,没有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使得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少,但同时也招来了自然界对我们的强大报复。要改变这种“以人为主”的错误生态观念就必须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自然观,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另一个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正确认识人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善待自然界中的生物,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促进人类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3.生态价值观教育
与传统生态价值观即以人为中心的单一经济价值观相对应,一种新型生态价值观要形成。从以人的价值衡量尺度,向大自然索取财富,转化为理解大自然价值的双重属性。传统的价值观对自然的过度索取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要建立一种新的生态价值观,就必须要让大学生认识到人不仅要有物质需求,精神需求,还要落实自身生存发展,休养生息,享受自然美、安全、健康、舒适、愉快的生态需求,不是仅仅追求经济价值,而是要追求经济、精神与生态价值的统一。
4.生态伦理观教育
一个人只有当他把所有的生命都视为神圣的,把植物和动物都视为他的同胞,并尽其所能去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生命的时候,他才是道德的[3]。从生态伦理观看来,生态文明是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核心,以构建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伦理为责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协同发展。生态伦理观要求人以更加明智的态度对待自然环境,反对野蛮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重视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伦理观要求人们在人口的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和消费方式各方面,要以环境的生态承载力作为生态行为的道德底线,遵循适变,简约和平衡的原则。
三、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课程实施
1.开好生态文明教育必修课
在高校必修课程中,将生态文明教育相关课程列为必修课。公共基础课程如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基本原理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课程中,不应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类对自然的改造,而应扩展到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正确对待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专题以及相关法律的规范与建设教育等一系列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的内容,这样不仅可以使学生接受较为全面系统的生态伦理和法制教育,形成未来所必须的生态道德素养,而且也丰富了公共基础课教育的内容,也有利于生态文明教育的开展。
2.编写生态文明教育教材
教材的编写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搜集归类梳理以及比较分析,同时编写提纲应按照学生的认识心理与教材编写原则进行认真的讨论、仔细的推敲。在内容上,应当把乡土地理、乡土历史、乡土文明、包括社会方方面面的内容整合在这个教科书中集中的体现,表现出综合课程的理念。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的课程管理,作为地方以及学校的教材地编写,要能很好地与当地生态的整体发展主题同步,在教材建设上进行因地制宜地创新。
3.构建生态文明教育课程评价体系
要做到切实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教学质量,就必须制定一套相应的、完整的生态文明课程评价体系,从多元的角度出发,定期对被评课程进行评价判断。具体来说要着力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评价主体具大的广泛性。评价的参与人员要尽量来自不同的主体,既包括理论课教师,也包括相关课程专家、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其次,课程评价对象的立体性。应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等多环节进行评价。最后,评价方式实现的多样性。结合不同高校自身的情况区别对待,灵活采用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诊断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
四、生态文明教育课程的延伸
1.提高生态文化意识
生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当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加强校园生态文化的建设应当主要从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方面,作为校方应当积极承担起自身的责任,运用校方各方面优势资源以及管理权力,将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通过成立校园文化办公室,使其拥有专业的机构部门处理校园内部的生态文化问题,以及及时传达上级的精神和指示。其次,校方应善于利用各种环保纪念日,组织大学生自己动手编撰宣传资料,引导大学生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加大生态文明教育的影响力度,提升整个大学生群体的生态文明理念,使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也可以聘请一些环保专家定期在学校举行环保知识讲座,普及生态知识、传播生态理论,帮助学生塑造良好的生态文明观,树立敏锐的生态意识。另一方面,作为中坚力量的大学生本身,要主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我修养,做到主动学习生态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实践,将爱护生态环境融入到学习、生活每一个角落。
2.注重日常实践
实践是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沿着正确方向成长的必经途径[4]。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感知、领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普遍性。从而让课程理论真正走进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在实施环节上,应当充分开发校园生的丰富资源。首先,在高校的日常管理中,应当引导大学生养成节俭和适度消费的生活习惯,注重个人生活资料的环保性;其次,要充分利用大学生的创新性和主体性,积极开展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知道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中主动融入和宣传生态文明意识;最后,开展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假期调查,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进行生态环境的调研,成为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人公。在大学生的时间中能不断接受教育,进而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
3.完善社会支持体系
要完善生态文明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一是要加强社会生态文明舆论的积极引导和社会实践生态情感体验相结合。社会生态文明舆论积极引导包括生态文明教育专题宣传活动与各种传媒影响,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教育、报刊文摘、影视传媒、网络媒介等活动途径,普及对生态文明法制、生态文明科学、生态伦理和生态文化等的理论认知,以强化全社会对生态文明素质教育的理论自觉。二是要完善各方关于生态文明教育的有效协调工作,便于生态文明教育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生态文明事业方面的资金投入,建设更多高质量的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公益场所,如主题公园或者展览馆等,同时大学生对生态园区进行调研,可安排专门校车进行接送,相关接待地区应实行免门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安排人员进行相关讲解与指导。此外,不同校区之间可加强交流,针对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的问题定期举办相关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做到资源共享共建,从而建立起校园之间的联合基地,扩大活动的影响范围,使生态文明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孙丽,孙大为.论大学生生态意识的培养[J].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2]路琳,翟栋.德育过程中的文化整合[J].郑州大学学报,2010(3).
关键词 科学施肥;农业生态文明;土壤;水;大气;江苏盐城
中图分类号 S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6-0259-02
党的十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建设农业生态文明就是使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生态系统的最优化和良性运行,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基础内容,尤其在江苏,人口稠密、农业资源相对稀缺,建设农业生态文明显得特别重要。
科学施肥作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能增加农作物的产量,改善农产品的品质,改良与培肥土壤,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态文明的建成。反之,化肥的过量和不合理施用,致使氮、磷、钾的流失风险加大,水体富营养化,能源浪费,污染生态环境,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为此,研究施肥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找到不合理施肥对土壤、水、大气产生影响的痕迹,为辅助政府决策和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供数据支撑,为建立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盐城提供技术支持。
1 肥料在盐城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1.1 盐城农业发展离不开化肥
世界各国尤其是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国家,其农业大都以化肥为肥料主体,通过增施化肥来达到粮食增产的目的。盐城市粮食增产中化肥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盐城市每1 kg化肥养分可增产粮食6 kg,化肥施用总量从1982年的18.17万t增长到2013年的59.29万t[1],人多地少的市情决定了盐城市化肥消费量还将进一步增加。
1.2 建立美丽盐城离不开化肥
资源与环境是建立美丽盐城的基础,物质生活丰富,人民生活小康,生态环境良好是基本要求。这些都离不开肥料,它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资料,是农作物生长的“粮食”。在农业生产体系中,土壤肥料发挥着纽带作用,关乎盐城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要合理利用土壤肥料,使农业达到可持续发展,建立农业生态文明,进而建成美丽新盐城。
1.3 科学施肥能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科学施肥可以改良和培肥土壤,提高土壤肥力,从而提高农作物抗倒伏、抗病害等能力,使农作物根茎更粗壮。肥料资源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但是耕地数量刚性减少,因此,只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提高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只有科学施肥,才能保证生产得到更好的发展,促使农业生态文明建成。
2 盐城市施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1 肥料施用与土壤生态环境
2.1.1 土壤酸化和板结。土壤酸度受化肥影响较大,甚至会导致土壤酸化[2]。硫酸钾在石灰性土壤中会生成硫酸钙,因此长期大量施用硫酸钾,土壤中的钙会逐渐减少,土壤板结[3]。省市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2013年盐城市土壤pH值平均7.67,与第2次土壤普查的7.93相比,下降了0.26;耕层土壤容重平均值为1.29 g/cm3,比第2次土壤普查时增加0.03 g/cm3。
2.1.2 肥料中含有对土壤有害的物质。肥料不可避免的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国标虽对含有的部分有害物质含量做相应的规定,但长期施用,土壤有害物质必然会富集。长期施用化肥导致的土壤重金属累积及其对粮食品质和土壤污染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4-5]。虽然监测数据表明,盐城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是与2006年相比,土壤环境质量指标铜、铅、镉、铬、砷、汞分别提高了26.07%、22.20%、 -0.93%、19.23%、3.00%、32.43%。此外,市场上假肥料屡见不鲜,部分含有过量有害物质。盐城市在委托检测磷肥样品中曾测试到含有过量三氯乙醛的肥料样品。幸亏发现及时,如施用轻则减产,重则绝收,甚至对下茬产生危害[6]。问题化肥导致的事件在山东、河南、河北、辽宁等地曾多次发生,受害品种包括小麦、花生、玉米等10多种农作物[3]。
2.1.3 土壤次生盐渍化。土壤中的硝态氮含量随施肥量的增加而增加[7]。调研数据显示,盐城市化肥的不合理施用主要表现在化肥总施用量过大以及氮、磷、钾比例失调,其中氮肥施用量占绝对优势,氮肥又以酰胺态氮、铵态氮为主。与大田作物相比,在设施栽培中土壤盐渍化现象尤为明显。温室大棚内土壤水分蒸发快,大量施用化肥,容易使保护地硝酸离子大量剩余与迅速累积,加速了土壤盐积和次生盐渍化。监测数据表明,盐城市非保护地栽培土壤含盐量为0.03‰~1.32‰,平均值为0.30‰;保护地栽培年限1~2年的大棚土壤含盐量为0.94‰~2.06‰,平均值为1.21‰;3~5年的大棚土壤含盐量为1.56‰~4.72‰,平均值为2.46‰,6~9年的大棚土壤含盐量为2.32‰~6.07‰,平均值为3.87‰,10年以上的大棚土壤含盐量为2.18‰~8.98‰,平均值为3.71‰,随着大棚使用年限延长,土壤含盐量呈现逐年积累趋势。
2.2 化肥施用与水环境
2.2.1 水体富营养化。美国环保部门研究指出,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导致氮、磷等营养元素大量进入水体,其占比分别为29.1%~67.5%、25.0%~45.9%,从而导致水体富营养化[8]。以盐城市区饮用水源(蟒蛇河)为例,蟒蛇河中叶绿素a 2.30 mg/L,总磷0.11 mg/L,总氮1.97 mg/L,透明度0.11 mg/L,高锰酸盐指数5.1 mg/L,综合评定其营养指标42.1,属中营养状态[9]。蟒蛇河上游几乎没有厂房,主要污染源头为龙岗镇排放的大量生活污水以及河沿岸农田肥料流失[9]。
2.2.2 污染地下水。地下水硝酸盐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为化肥的长期大量施用[3]。氮肥进入土壤后,经硝化作用产生硝酸根,除了被作物吸收利用外,其余的硝酸根不能被负电的土壤胶体吸附,因而随降雨下渗而污染地下水[10]。施用氮肥不仅增加了土壤表层硝酸盐含量,同时也容易造成大量的硝酸盐被淋洗到深层土壤,形成对地下水的潜在威胁[11]。盐城市44个监测井的地下水良好的仅占23.5%,主要污染因子为亚硝酸盐氮、氨氮、铁等。与2001年相比,地下水质下降2个级别,农田施用氮肥对地下水的污染很普遍。
2.2.3 影响作物品质及食物链。施用氮明显增加土体各土层中的硝态氮含量,增加植物体内硝态氮含量,当累积达到一定的程度后会使其产品品质明显降低。硝酸盐有2种形态的化合物,分别是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它们对植物基本无害,但对动物和人的机体有较大的毒性,特别是亚硝酸盐,其毒性要比硝酸盐高10倍[12]。人体摄入的硝酸盐有81.2%是来自蔬菜,而施入土壤中的各种氮肥又是蔬菜累积硝态氮的主要来源。周浩[13]从盐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地采集了42个品种265份蔬菜样品。检测样品中硝酸盐污染严重的占23.0%,高度污染的占19.6%,中度污染的占11.7%,轻度污染的占45.7%。硝酸盐含量由高到低依次为根菜类>嫩茎叶花菜类>薯芋类>鲜豆类>葱蒜类>茄果类>水生蔬菜类;而亚硝酸盐含量均相对较低[13]。
2.3 化肥施用与大气环境
化肥特别是氮肥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其作用机理是氨挥发导致大气中氮含量增加[3]。硝化及反硝化释放N2O到大气中造成温室效应,氮肥的施用对其他温室气体CH4及CO2的释放也有影响。盐城市的调研结果显示,采集的125个样品,农村大气环境全部满足2级标准要求。得到的结论与相关研究报道不一致,可能与研究对象不同有关。但不能否认施肥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仍应重视。
3 科学施肥促进盐城市农业生态文明建立的对策
3.1 规范肥料市场秩序
确保肥料没有问题是科学施肥的前提。假冒伪劣肥料不但对农作物的生长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会破坏土壤结构,不利于农作物生长。肥料是假的,再好的施肥技术都没有用。因此,国家应加强对化肥产销的宏观调控,依法规范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管理行为,严格肥料市场准入和生产经营管理。此外,根据盐城市土壤现状,贯彻“控制氮肥、减少磷肥、补充钾肥,增施有机肥”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市场调控,提高有机肥的补贴力度,减少氮肥和磷肥行业补贴的力度。
3.2 积极开发应用各类有机肥资源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积极推广有机肥积制技术,提高有机肥的质量和使用比例,将各项有机肥生产与使用的政策更加具体化。如: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提高人畜粪便利用率、发展经济绿肥如粮肥、菜肥、饲肥兼用、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以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3.3 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根据土壤性状、肥力状况及不同作物的需肥特性,对大量元素肥和中微量元素肥、有机肥和无机肥进行适量配比平衡施用即为测土配方施肥,其是一种科学施肥方法,不仅可提高养分利用率,还可促进农业高产、优质和高效。测土配方施肥应以粮、棉、油为重点,全面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的技术指导体系和产销供应体系,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科学施肥的技术水平,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盐城市农业可持续发展。
3.4 积极推广应用具有环境友好特性的新型肥料
复合化、高浓度、专用化是当前肥料的发展方向。当前,盐城市应积极推广应用具有环境友好特性的新型肥料,如缓效肥、高浓度专用复合肥、控效肥,有利于提高化肥利用率的各种无害添加剂,药肥、除草肥等多功能肥料,以及与土壤施肥配套的叶面肥、滴灌肥等。
3.5 建立行之有效的平衡施肥推广运行体系
平衡施肥作为维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可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作物单产,减少肥料污染。农业主管部门应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建立起长效的推广运行体系。按照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研为基础、农民为对象、推广为纽带为基本原则,通过各环节的有效配合与互动,推进盐城市农业施肥体系向着企业有效益、农民得实惠、土壤环境得到良好保护的和谐发展目标迈进,最终实现农业生态文明。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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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消费和适度消费、可持续消费、绿色消费既一脉相承,又有所区别。生态消费是一种更宽广的视野和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健康的消费方式。这主要表现在:
其一,消费过程是生态型的。可持续发展只考虑到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没有考虑自然本身的内在价值,没有指出人类在生态系统中应承担的责任,而生态消费则把人的伦理视野引伸到自然界,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员,应尊重自然界本身,在消费品的使用过程中,不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
其二,消费的量和度上存在差异。绿色消费只关注消费的产品对人体和环境是否有害,而没有关注人们实际消费的量是否合理,是否超过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绿色消费是通过提倡消费者提高使用绿色产品的积极性,进而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的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消费欲望,而只是调整了人们的消费对象,没有克服过度消费。
其三,生态伦理在消费活动中的价值反映。适度消费可以度量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可以了解社会一定时期的消费状况是消费乏力还是消费过度,但它只用社会经济系统来评价,存在着先天不足,它只限侧重于消费的量和度上的研究,无法反映生态消费所提倡的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中心的消费理念,解决不了人类在消费活动中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而生态消费提倡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这就更好的体现了生态消费的内涵,同时也是消费过程中生态伦理的价值反映。
二、发展生态消费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理论意义
第一,构建了生态经济学与消费经济学之间的桥梁。生态消费概念的提出,表明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几乎与世界同步,这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内容和体系。生态消费问题的研究,很好地结合了生态经济学与消费经济学,将二者有效联系了起来,它摒弃了消费经济学的局限,不再仅仅从人与人的关系层面研究消费问题,而从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研究消费问题,为促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提供了理论支撑的蓝本。对生态消费的重新界定,对人类的生态消费行为做出的新的规范,有利于我们从更深的层面去重新认识消费经济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和隐蔽现象。通过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行为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就更加具体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
第二,重新界定了消费概念,丰富了生态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内涵。以往许多经济学家和许多学科都是从生产的视角来研究生态问题,而相对忽视了消费方式对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实际上,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两大支撑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生产,也离不开消费。消费是人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过程。生态消费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对生态消费研究的迫切性,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提上日程,丰富了消费理论的内涵,为研究生态经济学和环境学提供了重要的参评依据。
(二)实践意义
第一,倡导生态消费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经历了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阶段,全面协调相统一的生态消费观,注重提高消费质量和改善消费结构。它认识到了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环境自身的承载力,主张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和改变传统的消费结构,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融入环境损害、资源消耗和生态效益的考量,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第二,倡导生态消费,有利于推动社会生产的生态化。生态消费观反复强调生态消费模式对生产方式的影响。它指出,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必须对资源和产品有节制的加以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建立以生产方式促发展的生态管理模式,即形成节能环保的产业结构,实施节能技术,实施无污染技术的清洁生产。
第三,倡导生态消费,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生态消费模式要求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种可持续要求既满足当代人的各项基本需求,又不影响后代人的基本需求,同时,它还包括当代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消费鼓励合理消费和平衡消费,它否定了消费主体所一味追求的攀比性的消费和无节制的物质享受。生态消费的倡导,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国民的身心健康,从而实现人的物质、精神、生态三种需求的同步发展,最终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我国发展生态消费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分析
(一)发展生态消费面临的挑战
其一,生态科技的落后是发展生态消费的瓶颈。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从生产促进消费这一重点环节着手。由于西方国家有大量资金用于科技生态研发,在全球化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它们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一些产业转移到欠发达国家,而这些产业大都属于生态科技研发落后的产业,是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对自然环境的极度破坏换来发展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再次,欠发达国家自身的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也不够,经济社会总体上难以构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这些生态科技落后的产业的存在,是发展生态消费的绊脚石,也是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主要问题所在。
其二,不良消费行为盛行,对生态消费的宣传力度不够。长期以来,我国对生态教育的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和连贯性的教育体系,加上在全球化市场背景下受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主义的影响,还有一些生产经营者对西方过度消费模式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渲染,导致我国目前不良消费行为盛行,主要表现在盲目的从众心理引发的消费、一味的求异心理引发的消费和虚荣的攀比性心理引发的消费。另外,消费浪费的现象也随处可见,过度包装、一次性消费品随处可见。这种毫无节制的消耗自然资源,把消费当成人生最高目的和价值所在的物质享受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
其三,不够重视消费方式的差异化,错误定位生态消费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居民收入不平衡,少数人占有绝大部分财富。如果市场提供的生态产品和服务超过了社会的平均购买水平,那么滞销的产品相当于就是无效供给。对于生态消费品,制造商的生产、中间商的经营和政府的相关政策的制定,都要从分析市场行情入手。由于我国地域、民族、文化存在的各方面差异,客观上导致消费结构的差异,盲目的平均分配生态消费品,会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难以顺利的实现消费品的买卖行为。在现代化文明的发展阶段,生态消费作为一种大众消费,它不是贵族消费也不是精英消费,而我国目前生态品市场普遍存在着脱离大多数人的实际收入水平而导致的市场目标不准和群体选择不正确的倾向。
其四,生态消费制度的缺失,极大约束了生态消费的发展。目前我国生态消费的建设方面,存在制度缺失的现象。主要体现在:第一,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包括生态环境补偿税、绿色税和稀缺资源消费税在内的环境税法。消费税收难以达到有效限制不合理消费行为和鼓励生态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第二,有关规范人们生态消费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立法制度对于一些生态消费的内容和有关责任追究方面,是存在空白领域的。虽然我国初步形成了消费者义务法律制度、消费税收制度和产品环境标志制度等一些互为补充的法律框架雏形,也有一些警告、罚款、禁止等公告性的告示,但都不足以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法律实施细则而作为执法部门执行工作的依据。第三,我国目前的环境标准考核办法只在极少比例上采用国际上正规的标准。
(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美丽中国,我国发展生态消费的对策分析
第一,大力发展生态科技,更新产业发展模式。生态产业是生态消费的支撑点,要以高科技为依托,抓住新一轮产业和科技发展的大潮,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为代价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过渡,重视绿色导向,发展生态产业,大力推进生态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将生态技术扩展到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建立以包含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和其它生态产业在内的现代生态产业化体系,建立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生态化在经济转型中的牵引作用,建立全国性的生态产品研发体系和销售网络,将消费者传统的消费模式引导到适度的生态化的消费模式上来,倡导人们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态消费方式。要以生态消费体系为主要切入口,推动低耗能的生产体系、不断创新的技术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和持续循环的环境体系的建立完善,这对于我国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美丽中国具有基础性的重大意义。
第二,重视生态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生态消费本身就体现为一种文化,生态消费观念一旦形成就会转变为指导消费行为的武器。为消除社会上不正确的消费观念,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联合起来,对消费者、生产经营者进行生态消费教育。要从环境伦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晓之以理,说明浪费性奢侈性观念的危害。要逐步把生态消费观的内容纳入基础教育的课程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同时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各种信息渠道和尽可能的手段,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生态消费的宣传工作,并且将这种活动长期深入的坚持下去,从而使消费者从根本上认识到生态消费的重要性,自觉树立生态消费观念,有效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行为,推动生态消费的发展,实现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建立美丽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准确把握市场行情,构建生态产品市场网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效的引导机制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对产业的建立和发展意义重大。政府应走在生态消费的前列,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大力疏通流通渠道,有效监管,引导广大民众安全消费和适度消费。另外,企业在构建生态产品市场网络时应从两方面着手:(1)准确定位目标人群,努力树立生态产品的良好品牌形象。一般来讲,生态产品多以知识分子家庭、高收入人群、特定老年群体、孕期妇女为市场主体,应将这些人群作为重点目标,通过他们的影响带动作用,逐步开拓生态消费品市场。(2)加强流通渠道建设,结合专业化和大众化这两种方式来共同构建生态产品流通网络。例如通过专卖店和市场化这种多渠道相结合的方式来组织生态产品的流通,秉着有先后皆顾及的原则逐步打开生态消费品市场。这些从微观角度来看,是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立美丽中国的有效补充。
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关系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意义重大。生态产品是生存之本。生态产品与我们的生存环境休戚相关。大自然是整个人类的生命支持系统,正是它产出的生态产品哺育了人类,促进了人类的起源、生存与发展。人们须臾离不开空气、水源和食物等生态产品,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条件和基础。生态产品是生产之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一方面,生态产品为生产活动提供了原材料和能源资源等必需品,保障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产品可以显著提升生产竞争力,有利于把资源环境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刺激相关产业加速发展,创造新的绿色增长点。比如南京的高淳区,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持把“山清水秀生态美”作为最大资源,着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国际慢城,走出了一条绿色崛起之路,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9%和17.7%,很好地验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是生活之要。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由“盼温饱”转向“盼环保”,由“求生存”转向“求生态”。人民群众在期待安居、乐业、增收的同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净,期待拥有优质的生态产品,期待享受良好的生态红利。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重生态”摆到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同等重要的位置,率先颁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率先划定生态红线,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扎实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制度创新等“七大行动”,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准数下降20.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提高6.5个百分点;478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Ⅲ比例上升3.7个百分点,劣Ⅴ比例下降4.2个百分点,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达86.5%。与此同时,对照“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迫切期盼,良好生态产品供给已成为突出“短板”。雾霾天气、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不安全等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空间受到挤压,自然系统遭到破坏,生态产品品质和供给质量不断下降。一些地区领导对政府应当提供生态产品公共服务的职责认识不清,对生态产品产权价值重视不够,缺少相应措施;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违法排污、损害生态产品的行为时有发生;全社会呵护生态产品的意识有待提升,无节制、无约束消费生态产品等现象依然存在。
新时期,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既顺应中央的改革趋势,又契合江苏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扩大有效供给,更加注重形成绿色化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我省“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把“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作为今后发展的目标要求。总的看,无论是“补短板”、“促供给”,还是“绿色化”,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都是应有之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基本、优质、高效、永续”的标准,努力扩大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为基础,促进生态产品基本供给。生态空间是生态产品的“主产地”、“富集区”,必须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坚持保护优先,守住“三条红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保障生态产品基本供给。一要严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区是生态产品最重要的“原产地”,要强化生态红线刚性约束,建立生态红线保护监管平台,严肃查处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和擅自调整边界等行为,完善生态补偿及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不断提高生态产品的产出能力。二要划定并严守城市开发边界红线。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防止城市生产开发活动过多挤压、侵占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产品的产地安全。三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升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为农业生态产品留下更多良田,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占用率显著下降,产出效率明显提升。
坚持治污为核心,促进生态产品优质供给。生态产品好不好,关键要看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要紧紧立足需求端,坚持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煤、控源、禁烧等举措多管齐下,推动空气环境全面好转,确保到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淮河、南水北调沿线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治理黑臭河流,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70%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实施城镇环境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好交通拥堵、噪声污染等“城市病”,加快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建成1万个左右的美丽宜居乡村。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严禁开山采石,推进丘陵、荒山、滩涂植被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持续推进绿化造林,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增值为目标,促进生态产品高效供给。保障生态产品供给,必须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融合,坚持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两端发力,促进自然资本大量增值,提高生态产品的产出效益和供给效率。一是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既能为环境减负,又能为生态增值;人们对优质、高端生态产品的绿色消费需求,也会极大带动相关产业的良性发展。因此,我们既要推动“产业生态化”,又要推动“生态产业化”,真正促进“生态”与“产品”高度融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要强化结构调整“调绿”的鲜明导向,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建立生态产品的绿色供应链。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要充分依托环境禀赋,把生态产品作为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提高生态产品“附加值”;生态资源优势不明显的地区,也要善于挖掘生态财富,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刺激旅游、房地产、养老、生态农业等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实践证明,能源资源消耗越少,生态产品的产出效益就越高。能源资源节约力度越大,对生态产品供给的贡献就越大。要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努力以最小的资源能源代价产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三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革命可以倒逼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供给侧改革,促进生态产品供给更加绿色。要加强资源短缺、环境脆弱的省情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珍惜生态产品、爱护生态产品的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问题;原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快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实现国家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的紧迫要求,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已成为我国一个热点问题,目前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已有不少研究,一些学者梳理了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针对中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1]有学者认为我国快速的城镇化建设对生态环境带来了一些问题,[2]但也有学者认为城镇化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生态退化、乡镇企业污染等环境问题。[3]许多学者针对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诸多建议。何隆德(2014)认为可以借鉴澳大利亚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建立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治理环境、实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生态化、强调尊重自然规律等成功做法;[4]谢枝丽、宋长英(2014)则提出环保管理的关键是要强化政府的参与和干预;[5]马源春、高广阔(2015)认为改革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要在构建生态环保预测机制、经济惩罚机制、综合评价应用机制以及“无悔”的环保政策等方面作出努力。[6]也有学者基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视角提出从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保管理。[7]不难看出,学者们从生态环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政府职能等角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这些成果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问题的研究。本文通过对湖南省的一些生态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进行深入调查,对我国环保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和原因分析,并针对相应的问题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环保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环保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立的环保管理新常态,仍有较大差距,深度推进我国环保管理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价值激励严重不足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作为“理性经济人”,有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追求,同时做出最大努力。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重发展,轻环保”,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投入偏少,一些生态主体功能区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经济牺牲,其生态收益与经济发展损失不匹配,以致地方政府对环保管理存在价值激励严重不足,出现环保政策偏差。一是生态补偿不足。2015年,中央政府对省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为17元,例如,湖南省江华县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才每亩每年15元,这个标准低于公益林的管护成本(约每亩每年35元)。二是权责不对等。法律法规没有对中央和地方事权进行清晰界定、划分,地方政府肩负有环保管理的职责,但缺乏提升环保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和与之相匹配的财力。
(二)环境执法能力不足
一是环保管理职能分散。环保职能分散在环保、土地、农牧、矿产、林业、水利、交通、国土、农业管理、海洋、港务和渔政等近40个部门,执法主体林立、责权分散、效率低下。二是环保机构不健全。例如,截止2014年,湖南省乡镇级设有环保机构842个,但大部分无法正常运转,大部分乡镇政府仍没有环保管理机构,缺少专职环保人员。三是环保经费短缺。由于排污费的足额征收很难到位,基层环境监管部门的业务资金大大减少,且难以保证办案资金来源。一些县市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满足环保机构的业务经费需求,用于环境监管工作的经费更是寥寥无几,许多环保局依靠大量征收污染费解决办公费用。四是环保执法人员不足。以湖南省环保系统为例,按照国家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中部省份省级环境监察人员应当达到40人、环境监测人员应当达到100人,而2013年底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与应急中心合署办公,在岗才29人,目前执法人数少、任务重、执法难、难执法,极大影响了监管、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公众环保监督缺位
一是公众无法获取准确环保信息。政府、企业对环保信息的公开率不高,公众难以获取真实有效的环保管理信息。二是公众缺少合法参与途径。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关于环保公众参与的条例或其他形式的法规,公众参与环保监管,缺乏规范化、制度化途径。一旦遇到具体的环境问题,公众无从知道该用何种方式参与,更难以把握采取什么样的参与方式最合理、最合法,公众在环境监督中被边缘化。三是社会组织难以发挥作用。环保社会组织没有完全独立,资金来源对政府有依赖,在表达意见的过程中没有独立的话语权,对政府环保权力的制约大打折扣。
二引致环保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环保管理深度推进面临瓶颈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四个。
(一)“先发展后治理”观念作祟
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关系时,地方政府往往把先发展后治理的发展道路视为解决当地经济社会问题的不二选择。对湖南的一些县市调研发现,一些县市在实际做法中仍将干部绩效考核与GDP挂钩,刺激地方官员为促使所辖地域经济增长最大化不断寻找机会。一些县市为能引进项目落户,放松环保要求,甚至以招商引资为名简化程序、减少环保考核权重等形式干预当地环保监管。
(二)部门之间利益掣制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府部门趋利现象明显,“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对本部门有利可图的互相争夺,无利可图的往往没人愿意负责,互相扯皮推诿。环保各项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不仅难以形成资金集中使用和严格监管的合力,反而加剧了不同部门间的利益冲突,造成环保管理的“公地悲剧”。
(三)环保管理政策滞后
污染防治政策文件不够具体明确,一些必要的条款处于空白状态。污染防治的立法政策软弱,缺乏强制性和引导性。环境收费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环境违法处罚标准明显过低,无法对环境污染起到震慑作用。
(四)环保监督机制虚化
上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之间主要是行政业务指导关系,部门的财政权也由地方政府掌管,为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提供了土壤,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拦路虎”。公众参与环保缺乏有效协调机制,遇到具体环境问题,公众无从知道该用何种方式参与,难以把握采取什么样的参与方式最合理、最合法,公众在环境监督中被边缘化。
三破解我国环保管理体制问题的对策
破解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问题是一项长期艰难的挑战,只有构建起政府、管理部门、市场与公众等“四位一体”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实现“四个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增强参与主体环保管理的积极性,健全利益共享与成本分担机制
一是创新生态保护财政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由属地政府负主责、省政府明确一个对口部门为主指导督办、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的多方协同机制,对做出重大环境贡献的县市乡进行适当的奖励,省市不再考核其生产总值。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管理制度等。二是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制度。对具有明确的保护者与受益者的领域(区域),在生态重点区域设立碳排放交易所,推动横向碳排放以及在交界省份之间实施碳排放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还可以通过共建生态园区、在电价、水价中征收生态补偿基金等形式来实现,实施各类排污指标的有偿使用和交易。三是探索推进生态产品金融化。进行生态旅游项目经营权、林权等优质运营性资产抵押、收费权融资等,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直接融资。依托生态资源的市场资产定价,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二)增强环保管理体系协调性,推动横向环保职能整合与事权划分
一是实现环保管理主体多元化。环境管理的主体由单纯依赖政府管理发展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共同参与,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将全国所有排污单位的监管在中央、省、市、县四级环保部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级执法检查的层级责任、执法检查频次及程序,对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检查。二是实现环保管理决策多元化。明确各职能部门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范围,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协调机构,加强统一监管。加强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建议设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实现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信息互换互通,形成议事会商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开展联合执法。三是探索建立区域共治的联动执法机制。针对省级行政边界区域权属复杂、监管薄弱等特点,建立边界相邻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建立区域监测网络和应急响应体系。
(三)增强环保管理执行力,加强环保执法能力与设施平台建设
要按照“控总量,优结构”的思路,调整机构编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调剂,逐步解决生态环境建设与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构建中央、省、县、乡(镇)四级环境执法监管网络,确保每一个乡镇有环保机构,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二是充实各级执法队伍。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观念,提升管理者知识结构。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充实环境监管力量,配备专业环保人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专设水资源法警、森林资源法警,培育和引进一批节能和环保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加强环保设施平台建设。加强污染物排放等监测网络、预报预警、应急管理等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支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四)增强环保管理监督力,推进环保信息公开法制化与规范化
一是整合各部门环境监测和信息网络。建立统一服务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环境监测和信息网络平台。二是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加快制定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政府在制定重大环境法规政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时,以及批准建设项目之前,应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对排污量超过一定标准、环境风险大的企业,强制其公开环境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企业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以及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公开,主动向社会通报。三是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途径。建立环境保护“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重大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环保微信工作体系。四是培育、规范环保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保决策,鼓励和支持其参与重大环境决策,对政府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等。
作者:范东君 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绿色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团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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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海兰,安和平.贵州民族地区人口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47-51.
[3]肖金成.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J].区域经济评论,2014(5):124-126.
[4]何隆德.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措及经验借鉴[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48-52.
[5]谢枝丽,宋长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政府干预手段探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