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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诚信经营承诺书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16: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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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诚信经营承诺书

第1篇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主要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员。

二、考核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求援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当年村级工作责任考核。要求每季召开一次广播会、出一期黑板报,并将内容上报。(10分)

2、制定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及市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10分)

3、配合抓好辖区内“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对辖区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场所做到底子清,并开展每季一次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报告。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10分)

4、做好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巡查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生产。做到一企一登记,每月一次巡查。(10分)

5、配合市工商部门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市经贸部门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开展每月一次巡查,督促开展诚信经营。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监管站报告,并协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分)

6、配合市经贸部门抓好生猪屠宰,引导、督促辖区内养猪户送猪“进场屠宰”,制止私屠滥宰,努力提高本地的生猪定点屠宰覆盖面,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上级下达目标。(5分)

7、与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达到100%,建立卫生监督巡查机制,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巡查建档工作,做到每季一次巡查。督促餐饮业、食堂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掌握辖区内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动态信息,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家庭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到每月一报。(10分)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村药品市场“两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一规范(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支持有资质的相关企业在本辖区内发展规范的药品供应网点或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督促本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全面完成“规范药房”或“合格药房”创建工作。(5分)

9、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违法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情况(无证无照等),并及时上报有关监管执法部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辖区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0分)

10、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10篇,超额完成的给予酌情加分。(10分)

11、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每次会议自觉签到。完成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三、奖励分

1、开展的特色活动将给予酌情加2—5分

2、信息超额完成的给予酌情加2-5分。

四、倒扣分

1、会议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扣0、5分,请假扣1分。

2、报表未交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

3、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和其他重大安全工作中,要求参加而未参加的,扣2分。

4、责任单位区域内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分。

5、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无故不参加的扣10分。

7、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知情不报、隐情虚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

三、奖惩措施

年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将对各村(社区)落实考核内容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按照考核情况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并给予相应的元、元、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域内发生一起因食品安全引发死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2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以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督执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在市区和县(市)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

(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全部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无公害蔬菜抽检合格率98%以上,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无公害标准化覆盖率95%以上,全市蔬菜抽检合格率96%以上。

(三)辖区内农药、肥料生产厂家、销售门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农药、肥料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四)按照“四有”标准(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仪器),全部建立县级检测站。

(五)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实行市场准入的主体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监督抽查率100%。

(六)对规模养殖场、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奶站、市区和县(市)城区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部落实监管责任人,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率100%,对涉嫌犯罪的向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100%,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进货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生产企业产品检测合格率100%,经营单位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

(八)奶站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持证率100%,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分户留样率100%,质量自检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

(九)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购入饲料和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无公害畜(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单位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畜禽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100%;产地检疫覆盖面100%;定点屠宰厂检出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规模饲养场(小区)、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率、审核合格后发证率100%。

(十一)出栏生猪瘦肉精批批抽检(速测);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二)实行准入的牧渔产品市场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肉品经营市场经营户全部持证、挂牌经营,抽检合格率95%以上。

(十三)对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单位、批发市场畜产品开展质量抽检,认证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其他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检测不合格查处率100%。

(十四)加强水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在水产苗种繁育和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全部建立投入品使用制度,无公害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五)实现对果品生产经营者的全员宣传教育;生产上彻底禁用五种高毒农药,全面加强对果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贮果冷库及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

的监督抽查,对无公害生产基地抽检合格率100%;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自检率100%,力争上市果品全部合格达标。

(十六)建立科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源头监管

1种植业农产品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将实现农业标准化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相结合,以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品牌带动,加速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实施。

着力实施“百村千户”工程。按照“一定、二约、三健全”(“一定”即确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建设标准;“二约”即县农业局与无公害标准化样板村进行质量承诺约定、村与蔬菜种植户进行质量承诺约定;“三健全”即健全档案、健全检测机制、健全监管机制)模式,重点建设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和1000个示范户。设立1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推广十项关键无公害技术。

整顿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组织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完善检测制度,强化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综合区域站的作用,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监管抽检力度。市级检测中心每年从生产基地抽样50次,1000多个样品;从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单位抽检400多批次,10000多个样品;县级检测机构每月至少全部覆盖一次;乡级综合区域站在蔬菜生产全过程实施跟踪检测。对规模生产基地、重点区域和关键季节增加检测频率,确保产地准出。

2牧渔产品

完善标准体系,抓好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推行标准化生产,通过示范推广,带动广大养殖户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强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共安全和品牌形象;强化对养殖场(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严厉打击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和使用违法物品的行为;加快奶牛小区新建和扩建步伐,引导散养户进入小区饲养,今年6月底前实现“养殖入区、挤奶进厅”目标;搞好奶站标准化建设,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管理,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对证照合法、手续齐备、管理规范的单位,予以备案,落实监管责任人,签订质量承诺书;对无证经营,以及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取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严厉打击假劣投入品和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销售、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苏丹红和抗生素、β-内酰胺酶(解抗剂)、孔雀石绿等违禁品的违法行为。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布病五个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坚持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构筑起坚强的免疫屏障;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继续加强对鸡新城疫、炭疽、猪伪狂犬、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大力推广速测技术。当前重点推广猪“瘦肉精”速测技术,积极探索其它指标速测技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3个县(市)区全部开展生猪出栏前猪尿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工作。

规范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四关”。规范产地检疫,严格凭免疫证、动物标识、档案出具检疫证明;规范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屠宰检疫程序检疫合格后出证;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节假日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对肉类储存、销售环节的检疫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偏僻农村散户和零售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病死畜禽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净化肉类市场,让消费者吃上无疫病的放心肉。

加强奶站监管。认真落实奶站十项管理制度和一项技术规程,即监管责任人制度、质量监管员制度、卫生消毒制度、质量监测抽查制度、日常检测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五禁止”制度、分户留样制度、冷藏运输制度、营运交验管理制度和挤奶操作规程,发挥监管责任人和驻站监管员的作用,抓好以上制度和规程的落实,加强奶站各环节监管,规范奶站经营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推进乳品企业经营管理奶站,鼓励乳品企业通过买断、入股、租赁、托管、监管、签订合同等形式直接经营管理奶站,使奶站真正成为乳品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实现一体化经营。

加强生鲜乳和饲料、兽药质量监测。根据《河北省奶站生鲜牛奶质量监测抽查制度(试行)》规定,加强奶站生鲜乳质量抽检。全市所有奶站市级每月抽检20%,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皮革水解物和抗生素。加强对奶站生鲜乳的质量抽检,下半年开始,县级对本辖区所有奶站每月抽检一次。市级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小区)每季度集中抽检一次,重点是蛋白饲料和奶牛饲料,其中对奶牛小区自配料抽检比例不低于10%,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对兽药生产企业每半年集中抽检一次,全年抽检两次,重点抽查企业主打品种,检测项目根据兽药品种确定。县级要根据当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抽检计划,加强饲料、兽药质量抽检,保证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

3果品

推行果树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12项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规程和各项技术标准,全年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推广面积达到210万亩,结果树标准化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建立无公害标准化果园100个、建成高标准果树标准化核心示范区10个。严禁使用国家违禁农药和投入品,防止源头污染,建设生态型果园,全部实现无公害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产品,加快无公害果品产地环评认定力度,年内达到160万亩,无公害果品、绿色果品、有机转换果品达到10个以上。

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推行规模化生产,克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管理弊端,规范生产过程,推广“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标识”的管理模式,减少人为生产污染,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

依法加大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从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到餐桌消费的全程监管,实行经常性调度检查,每季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网格化”管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严格市场准入

继续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积极推进县(市)城区内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全面落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

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自检和委托检验机制,配备检测人员,完善检测手段,开展自检工作,做到批批检测,严把准入关。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加大对实行市场准入主体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市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市级检测中心全年抽检400多批次,10000多个样品(定量检测2000多个、速测8000多个);对县城区内四类市场,县级检测站每月全部覆盖一次。

进一步完善质量追溯制度。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重点生产基地等建立完善、翔实的生产管理记录,并积极推行产地编码、产品条码制,增加可追溯性。对每一个不合格农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并根据追溯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抓好市场畜产品质量安全六项管理制度(试行)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质量检测制度、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制度的落实,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场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市区内65个经营畜产品的重点市场、40家超市畜产品质量抽检,每季度随机抽检20个;加强对畜产品产地认定单位、产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质量抽检,每半年抽检一次。抽检品种为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鸡蛋,检测项目为:猪肉检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磺胺二甲嘧啶;鸡蛋检测磺胺二甲嘧啶。对市区内7个水产品批发市场、1个配送中心的鱼、虾、蟹、贝、鳖五种鲜活水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各县(市)和矿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抽检计划,加强对县(市)城区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畜禽产品的抽检,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监管、检测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县级有机构、有队伍、有人员、有设施、有保障,尽快达到规范运作,提高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农产品重点乡、村、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批发市场及所有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都要配置专业设备,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制定完善的检测制度,实现果品监管、监测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强流通、消费环节监管

严格农产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产品经营单位自律机制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农产品经营单位按照有检测人员、有检测仪器、有检测场地,有检测制度“四有”标准,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对上市农产品实行批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进场销售。同时,落实完善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信息公示等制度。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完善自律机制,建立自检、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允许加工使用。

加强对学校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卫生、工商、商务、质检、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强化办公室综合组织和协调指导工作职能,保证监管机制正常运转和工作正常开展,确定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市财政每年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畜牧水产、林业、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组建相应的监管机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所监管品种和监管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依法行政,强化“三种责任”。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落实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农产品负直接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要依法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经营过程及成品中不得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生产记录、购销台帐、主动召回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落实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负责对农产品和果品种植、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加强对生鲜乳和奶站的监管及畜禽定点屠宰的检疫工作;落实对农业投入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监督查封、销毁不合格农产品;负责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自检机制,建立索证索票、违规经营强制退出等制度。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消费环节的农产品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索证索票、自检制度,确保原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四个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生产者要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把好源头生产关。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服务“三位一体”手段,加强制标、宣标、贯标,推进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生产基地(经营单位)自检为基础、以县级检测为主导、以市级检测为重点,构建完善的检验检测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在机构人员、仪器、经费上给予支持,理顺机制、创造条件,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级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要依法落实好监管主体责任,工商、商务、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好本监管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搭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第3篇

多年来,鸡西农商银行秉承“扎根在农村,发展在农村,希望在农村”思想理念,以普惠“三农”的满怀豪情,用独具特色的金融服务,在支持和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大潮中,在惠农便农的服务中,矢志不移,勇往直前,成为全市助推“三农”发展的中坚力量和主力军,在鸡西这片黑土地上播下了“合作共赢”的种子,收获了沉甸甸的果实。截至目前,全市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达41亿元,三年来,累计投放涉农贷款166亿元,涉农贷款投放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稳居第一位。先后荣获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省级文明单位、鸡西市“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鸡西市支农工作先进单位、鸡西市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等30余项荣誉。

打造服务工程,恪尽助推“三农”发展之责

“农商银行是咱农民自己的银行。”这是鸡西当地农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经营中,牢牢把握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把广阔的农村金融市场作为发展的根据地。他们充分发挥120个机构网点遍及城乡的“本土”服务优势,积极采取“需求早调查、资金早计划、贷款早投放”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满足“三农”信贷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助推器作用。

进入四季度,他们开始积极组织资金,提前准备了100亿元的备春耕专项资金,用于满足明年春耕期间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每年1月份,为尽快把贷款发放到农民手中,充分满足春耕期间农户的生产资金需求,鸡西农商银行专门成立备春耕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取消节假日休息,抽调机关人员充实到放款一线,延长工作时间。各级领导班子深入一线,走村串户,调查农业生产情况,帮助农民寻找致富门路,采集致富信息,提供信贷支持。同时,还专设备春耕绿色通道,对农户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贷款,实行限时服务,确保信贷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不误农时。

惠农服务,助农发展。他们坚持开展“阳光信贷”工程,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办贷条件、流程及时限等,让农户对办理贷款的流程更明晰,使客户办理业务更放心,为辖区内老百姓打造出了一个健康、透明、高效、便捷的金融环境,为老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提高贷款便利程度,简化贷款手续,放宽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约期。全力实施“阳光信贷”。将贷款政策、贷款品种、贷款条件、办贷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众、贷款农户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信贷服务透明度。严格执行《信贷从业人员廉洁执业承诺书》制度,对所有承诺人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全力推行公开承诺制度,自下而上研究细化农户贷款20项公开承诺内容和非农贷款22项公开承诺内容,利用鸡西广播电台、《鸡西日报》等媒体、自有的581块宣传板、181个大屏幕等载体宣传,覆盖全市46个乡镇、459个村屯,客户知晓面达到了100%。

打造创新工程,担当助推“三农”发展之任

多年来,“以贷兴农,以农促贷”的服务观和利益观在干部员工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为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资金需求,将支农工作做实、做细,他们按照“传统业务品牌化,新兴业务普及化”的工作目标,在稳定投放传统信贷业务产品的同时,结合地域经济特点,持续增强信贷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形成了“先行先试,边探索边推进”的经营发展模式。

着力推进信贷产品创新。实施粮食产能提升、龙头企业带动、百湖建设、富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六项工程”,o紧围绕服务“三农”,满足客户“多元化、差异化”需求,创新研发了“丰收时贷”,“互助惠”、“致富圆梦”、“企明兴”四大系列32个金融信贷业务品种,达到“品种全覆盖,服务全覆盖”。其中:“致富圆梦―微型创业贷款”,获全国最佳微型创业金融产品创新奖和荣获“黑龙江省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双十佳’特色产品”;“商赢时贷”和“消费时贷”信贷产品被评为黑龙江省银行业2015年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十佳特优特色金融产品。

大力推进担保和抵押方式创新。探索开办农村房屋、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继续推进与担保公司合作广度和深度,针对有良好合作基础的担保公司有效扩大担保倍数;针对农业生产大户,采取农户+专业合作社+农业收购,加工企业的方式扩大授信面;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积极推动企业财产、家庭财产等保险业务,丰富“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种类,不断提高客户抗风险能力。他们还站在“两大平原”战略部署的高度,在农户互保贷款的基础上,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了大胆尝试,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可作为抵质押物的财产进行组合,共同充当抵押物,这是在当前土地经营权尚未建立系统的评估机构及尚未确权的前提下进行的大胆尝试。并对原农户联保贷款五户联保变为两户互保贷款,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户因找不到联保成员而影响贷款使用的情况发生。目前,涉农贷款品种主要有农户互保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互保+粮食补贴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互保+农村房照、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互保+粮食补贴资金+农村房照等。近年来,累计投放此类贷款近100亿元,极大地满足了辖区内农户生产、生活资金需求。

打造转型工程,融入助推“三农”发展之路

顺势而为,把握机遇。他们在省联社党委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战略指引下,勇于摆脱传统的思维定势,用工业化思路和市场化思维,冲锋在支持“四大”、“八化”和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最前沿,努力实践着支农惠农的新转型。他们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大“十领域 百千万工程”的支持力度,以积极的姿态和不间断的信贷服务紧跟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将信贷支农重心向支持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倾斜;业务范围和着力点向新兴产业、绿色产业、“三农”、优质中小企业和社区商户等重点领域拓展。并根据机构地域确定了支持重点:地处农业县域的机构重点对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城镇化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等领域进行支持;地处城乡的机构主要对龙头企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农业科技、设施农业等领域进行支持。

注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支持“一县一品”。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种养殖大户的发展壮大,兼顾基地和农户,形成产业带动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按照“择优发展种植业、快速发展养殖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路,信贷资金向“三农”倾斜,着力满足肉鹅、肉兔、生猪、水产、水果、粮油、蔬菜、等项目资金需求。通过信贷支持,加快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经济作物,增加农民收入。近三年来,累计支持全市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33,072户进行支持累计发放贷款近14亿元。

第4篇

一、实施“三改”,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改革了审批制度。3月份,该局依据《**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注册“一审一核”暂行办法》,对一般企业登记事项由审查、受理、审核三个环节多人办理程序改为一人受理、一人核准登记程序;对各类分支机构的注销、企业名称变更、企业住所(经营地址)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变更,不涉及变更登记的备案、补发营业执照、企业迁出证明的出具以及企业登记档案的移送等简易事项,改为一人完成审查受理、核准的程序;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个体工商户,除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外,当日办结发照,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审一核”制。

二是改善了登记服务。该局不断改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的服务,设置了“党员示范岗”、“点名预约服务岗”、“服务监督岗”,建立了局领导定期在窗口坐班制度。开辟了市场主体准入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布了工商登记咨询电话,在**红盾信息网上设立了“办事指南”,推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制。启用了**省工商局登记软件,名称、受理审查、核准登记、执照打印、档案录入等业务全部按程序在电脑上进行操作。放宽了对经营范围的审查,放宽了企业集团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审批项目均不作为前置审批项目。7月份,为方便农村乡镇申请人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该局还委托基层分局、所受理、审查,报送市局核准,由基层分局、所直接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三是改进了监管方式。改进了对市场主体查处方式,把握监管执法重点,采取查处与规范相结合,重点打击涉“安”、涉“农”、涉“名”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国企改制过程中因政策不配套产生的、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发生的、外来投资企业和外来客商因合理原因而导致的一般违法违章行为处理从轻;坚持宣传在先、检查处理在后;预警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处罚决定在后。对新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半年内首次发生登记管理方面的一般违法违章行为,对首次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并在限期内改正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为了方便企业,该局还实行了企业网上提供资料,网上登记,网上年检。

二、围绕“三农”服务经济社会,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监管是本职,服务是宗旨。该局结合**是个农业大市的实际,紧紧围绕“三农”发展,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监管中体现服务,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农民增产增收,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红盾护农。元月份,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何刚同志任组长的**市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所有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引导农资经营户建立、完善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健全、规范了全市427户农资经营户的台帐和档案。3月份,依据农资经营户证照、制度、店面、经营及服务等五个方面的规范情况,对42户“农资诚信经营户”进行了表彰。4月份,在**市龟山乡开展了“农资经营优质服务示范区”试点活动。5月份,**市铁门岗乡19户农民群体投诉施用了劣质化肥后,65.2亩棉苗相继枯萎、死亡,该局成功地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32600元。注重与农机、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无照、虚假宣传、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8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共组织化肥抽检9批(次),开展种子留样备案72份,取缔无照经营14户,查处案件25件,查扣假种子320公斤、不合格化肥82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多万元。

二是商标兴农。该局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采取宣传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培育相结合的方法,大力推进精品名牌战略的实施。指导**市盐田河板栗协会申请了“盐田”商标注册,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商标”发展模式,推动了农村产业经营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为了做大做强**市福田河镇产业,该局开辟了注册商标的绿色通道,实施“三帮一免”工程,帮助他们进行商标查询、商标设计、申请注册,而且全部实行免费服务,多次陪同企业上北京、跑武汉,先后注册了“福甜”、“金丹”、“崎山缘”、“福哈哈”、“福然”等系列商标,牵头和指导该镇加工企业及部分种植户成立了福白菊产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福白菊”证明商标,使“**福白菊”开始销往广州、武汉、黄州等地。今年,该镇种植面积已扩大到2万亩,预计年产量达到2000吨,系列产值将超过4000万元,为当地4.7万农民致富奔小康开辟了一条金色大道。

三是订单帮农。该局专门制定了《**市工商局服务“订单农业”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统一布局、规模发展、科学种植的原则,确定了以宋埠大棚蔬菜等专业市场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以福田河、乘马山野菜等农产品品牌效应带动“订单农业”,以城市消费拉动“订单农业”的思路,不断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的新格局。先后印发“订单农业”宣传单3万份,举办2期合同培训班,加强对涉农企业经营主体资格和订单合同条款的审查,不断规范农村经纪人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活动,从严查处农产品收购市场上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压级压价、渗假使假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在该局的积极努力下,**市“订单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订单地域涉及到全市21个乡镇中的1068个村11000多农户,订单销售的农副产品扩大到粮棉、蔬菜、桑蚕、板栗、茶叶、等多个产业,订单金额达3亿多元,为建设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开了良好的局面。

三、铺设“三网”加强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局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加强综合执法网络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努力维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铺设综合执法网。该局不断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将监管执法中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广告监测、商标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户口管理等综合信息系统之间实现了无缝整合及资源共享,初步建设成了以信息化手段为技术支撑,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利用这个综合执法网络平台,5月份,该局一举取缔了“上海卡轩娜化妆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36名。6月4日零点30分,组织14个基层分局、所在全市统一开展清理网吧的“零点行动”,出动执法车辆17台,执法人员146人,对全市网吧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入户检查。元至7月份,共开展广告监测6次,监测广告18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6件,罚款4.12万元。还对78个商品进行了抽检,查处了一批涉农、涉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铺设食品安全网。该局进一步完善了“两图一书”监管模式,分别与14个基层分局、所签订监管责任状,基层分局、所与全市3519家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规范、完善了食品经营户的台帐。3月10日—15日在全市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周活动。5月份,对全市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清理,开展了商品质量抽检,查处无照经营、制售问题食品案件61起,没收注水牛肉113公斤。先后在元旦、春节、“两考”期间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3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9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经营店516家,取缔小食品摊点27家,查处无照经营户12家,没收23个品种食品价值5000余元,确保了学校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截止7月底,全市共建立“消费者放心示范点”44处,对全市食品经营户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8月份,该局又联合**市卫生局和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建设食品“安全岛”的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着力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食品消费环境,共同构建和谐校园。

三是铺设消费维权网。为加强农村维权网络建设,该局在全市农村20个乡镇建立了消费者委员会分会,231多个自然村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工商法规咨询服务站,使农民消费者做到了投诉不出村。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络,形成合力维权。不断规范和完善消费者申(投)拆举报工作相关制度和调处程序,实行处理投诉分流制、投诉信息反馈制、投诉处理督办制、重大疑难案件移送制、投诉披露制,做到了网上投拆有人受理转办,消费者直接投拆有人接待。2月中旬,武汉客商万某住宿被盗,经该局调处后,酒店赔偿万某2700元。6月份,该局联合**新闻媒体共同开辟了“维权园地”和消费警示专栏,联合中国联通**分公司开通了手机短信投诉平台。8月份,联合**市公安、消防、物价、卫生等单位开展了对城区21家酒店宾馆的联合巡查活动。元至8月,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案件169件,成功调处161件,调处率95.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四、推行“三制”注重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该局不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质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努力提高系统全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建立执法责任制。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员工作暂行规定》要求,配齐配强了基层14名法制员,对法制员和基层法制工作实行百分量化考核责任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市工商局行政执法“五制”(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公示制、考评制、监察制)、《**市工商局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市工商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办法》、《**市工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市工商局基层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及时完成了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和上报工作,使我局的执法监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