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保护植物多样性的措施

保护植物多样性的措施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14:39: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护植物多样性的措施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保护植物多样性的措施

第1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吃住行等物质条件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提升,尤其是近年来城市中雾霾的出现,不仅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更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已成为城市的发展战略。在城市园林绿化过程中涉及到植物多样性,在城市园林规划中必须得到重视。

一、城市园林绿化概述

城市绿化是在改进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融合天然的生态游憩空间和安稳的绿洲的基础上,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技能,学习地带性植物群落的品种构成、构造特点和演替规则,以植物群落为绿化根本单元,科学而艺术地再现地带性群落特征的城市绿洲。从城市绿底系统视点思考,绿地的规划、布局应重视城市景象构造软弱和薄弱环节的补偿,思考功用区、人口密度、绿地服务半径、生态环境情况和防灾等需要进行规划,按需求建绿和扩绿,并从市民生存空间和天然进程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出发,重视绿地的镶嵌性和廊道的贯通性,将人工要素和天然要素整合成绿色生态网络;从绿地群落视点思考,应适应天然规则,使用生物修正技能,构建层次多、构造复杂和功用多样的植物群落,。

二、城市植物多样性与园林绿化的关系

1、生物多样性是衡量生态园林的重要指标

由于当今世界上生态环境的破坏,城市园林绿化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其主要的发展趋势是生态园林。虽然,生态园林是人工生态系统,但其主体仍然是自然界中的生物群落或模拟的自然生物群落。依据种类多样性导致群落稳定性的生态学原理,生物多样性是有助于城市生态园林的稳定、生态系统的平衡,是城市园林绿化自然化的基础,是提高园林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因此,城市园林绿化应充实园林的生物多样性。由上述可以看出生物多样性是衡量生态园林的重要指标。

2、植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前提和保障

生物多样性包含遗传基因、物种、生态系统3个层次的研究,其中有关物种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在城市园林中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内容是植物植物多样性,即增加植物种类和数量。作为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植物是生命之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植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水土,促进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植物多样性是群落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的基础,因此,植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前提和保障,植物种类和数量是城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指标。

3、植物多样性是城市生态园林的基础

城市的建设,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并且,城市环境的异质性,时空上条件的多变性,导致不同地段光照、湿度、土壤等生态条件的很大差异,仅用少量的植物难以适应不同的生态条件。较少的植物难以维持生态环境的稳定,并且,景观多样性、绿化面积的增加需要多种植物。因此,植物多样性是城市生态园林的基础,有助于适应城市园林绿地条件的复杂性。

三、基于植物多样性的城市园林绿化的具体措施

1、城市斑块中的植物多样性

在城市中,斑块对植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包括城市公园、花园、广场等空间。首先,增加城市园林斑块的植物多样性。在选择植物种类时,优先选择本地的植物种类,再根据不同斑块的生态条件不同,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并充分考虑外来植物与本地植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选择抗逆性强的绿色植物,注重景观的观赏性。其次,建设多样化的城市园林斑块类型。斑块类型多样性是景观多样性的1个方面,斑块类型的增加带来植物多样性的增加。园林根据主体和基础不同可分为生产型、观赏型、抗逆型、保健型、知识型和文化环境性6大植物群落,不断增加斑块类型,随之增加群落数量,提高植物多样性。最后,建设城郊大型森林斑块和环城绿化带。斑块面积不仅影响植物分布,还会影响能量和养分的分布,面积越大,植物多样性越高。

2、城市廊道中的植物多样性

廊道影响斑块之间的连通性,分为绿道、蓝道、灰道。绿道主要以绿色植物为主,植物应以乡土植物为主,以地带性植物类型为设计依据,合理配置乔、灌和草本植物,立体设计,上、中、下3层植物分布。蓝道以河流、水渠为主,在增加植物多样性时,要注重保护河流的生态功能,营造有利于湿生植物的繁衍环境。

3、对退化生境的恢复重建

对退化生境的恢复重建,主要是针对城市中的山地、丘陵地区。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一些山地、丘陵的原生生态系统得到破坏,因此,应当进行生态恢复重建。应当选择有恢复可能的次生生境,通过封山育林恢复植物群落结构。另外,还有工业废弃地的恢复难度较大,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业区的潜能,建设新的工业区,或进行植物种植,尽可能地降低工业区带来的不利影响。

4、建立健全有关法律保护植物多样性

法律是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并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体现了有关部门对该类事件的重视,因此,应建立健全有关法律保护植物多样性,防范破坏。一方面,公民可根据法律进行保护植物的相关行为,自身不破坏植物,并监督他人的行为,共同保护植物多样性,严惩破坏植物多样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城市建设人员可有法可依,严格控制用地,科学规划,保护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植物多样性。

四、城市园林绿化之中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与方案分析

针对城市园林绿化之中的生物多样性工作进行加强,需要从多个环节来同步的进行。首先需要建立起承载城市生物多样性发展的一个绿地结构,其次,还需要合理的、科学化的、有效的引入自然群落的基本结构,进而形成一个良好的群落功能。

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以及生物的多样性保护是不断的完善自然环境功能的基础环节。在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当中,一个最基本的内容就是重新修建并且逐渐的恢复城市物种和生物形态的多样性,促进城市美观和景观的发展,并且在空间范围之内对城市的生态环境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协调,使得城市的绿化建设可以显示出地方的特征。另外还需要全面的满足城市外部形象建设的要求,体现出自然性的美观,这一点是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项目。城市绿化应贯彻生态优先准则,同步参与城建项目规划和建设过程,而不是工程建设的最后补漏和修饰。尽量保留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把城市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完善城市绿地规划布局。建立城市居民与环境协调有序的结构。

另外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也可以为城市之内的诸多野生动物提供大量的栖息地点,这一点对于有效的开发和建设起现代化的自然环境保护观念和保护的理念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针对城市的绿化改造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能够仅仅的局限在大型的郊区地点,还需要通过不断的绿化工程,使得城市内部可以适宜野生动物的居住,使得其成为可能,最大程度之上挖掘出城市的原始环境和生态方面的巨大潜力,运用丰富的水土资源为动物提供栖息地点,最终建设出良好的生态环境。在植物选择和群落构筑上,模拟潜在植被,避免因栽植少量的植物,而破坏野生状态的自然多样性。综合上述的分析,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可以全面的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进步,促进生态环境的平衡、良好以及和谐的发展,构建出一个更加健康以及繁荣的自然环境。

结束语

总之,城市植物多样性与园林绿化有重要联系,植物多样性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和保障。植物多样性有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对城市居民、城市发展有重大意义。在实际的城市园林绿化中,应遵循植物多样性的原则。

参考文献

[1]郭丽萍.生态园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探讨[J].中国西部科技,2008,(06).

第2篇

关键词:植物; 多样性; 保护

中图分类号:Q94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2017403

1引言

伴随着全球自然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森林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功能日益凸显,健全的森林生态系统对自然环境的修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植物多样性丰富程度是反映森林生态系统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主要包括4个层次的内容: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1]。漕涧林场辖区地处被认为是世界3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交汇带上,即喜马拉雅地区、中国西南山地、印度―马来的交汇带上[2],林区内山高谷深,坡度较陡,隐域环境众多,植物多样性丰富,还有许多地区的植物多样性还未得到充分认识。为更好的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对林区植物多样性进行深入调查和抢救性保护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

2研究地自然概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漕涧林场位于云南省大理州西部云龙县境内,在大理、保山、怒江三地州交界处,东经98°58′~99°15′,北25°29′~26°04′之间,林区最高海拔3655.9 m,最低海拔2300 m,辖国有林面积21731 hm2,是中国地势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带的边缘位置(图1),林区河谷切割深刻,全为山地,气候冷凉,最冷月为1月,年平均温度8.8℃,雨量丰沛,年平均降雨量1500~2000 mm之间,属温凉性气候带,利于植物生长,森林覆盖率84.85%。

2.2生态区位概况

漕涧林场林区位于横断山脉南缘滇西纵谷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区末端,澜沧江和怒江的分水岭上。林区西隔怒江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望,东临澜沧江与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林区位置见图2,分属怒江和澜沧江流域,印度洋和太平洋水

系,处在喜马拉雅地区、中国西南山地、印度―马来等3个被公认为世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交汇带核心区,林区生态区位尤为重要,林分结构完整,植物种类丰富。

3植物多样性保护背景

3.1林区植物多样性现状

漕涧林场林区范围内森林植被类型多样,从海拔2300 m的集体林交界处到海拔3655.9 m的山顶,植被类型包括:Ⅰ暖性阔叶林(2300~3000 m)、Ⅱ暖性针叶林(2300~2800 m)、Ⅲ温凉性针叶林(2600~3000 m)、Ⅳ寒温性针叶林(3000~3655.9 m)、Ⅴ竹林(2500~3655.9 m)[3]。云南省范围内分布的野生植物种类中有1/3以上物种在林区内有天然分布,目前已查明的木本植物种类达74个科283种,其中大量分布的有杜鹃花科(Ericaceae)植物分布31个种、蔷薇科(Rosaceae)植物分布29个种、樟科(Lauraceae)植物分布17个种、槭树科(Aceraceae)植物分布10个种、壳斗科(Fagaceae)植物分布9个种、山茶科(Theaceae)植物分布9个种、木兰科(Magnoliaceae)植物分布8个种、松科(Pinaceae)植物分布8个种、五加科(Araliaceae)植物分布8个种、忍冬科(Caprifoliaceae)植物分布8个种、冬青科(Aquifoliaceae)植物分布7个种、桑科(Moraceae)植物分布7个种。林区内分布有滇藏木兰(Magnolia campbellii(Hook.f.et Thoms)D.L.Fu)、长喙厚朴(Magnolia rostrata W.W.Smith)、云南红豆杉(Taxus yunnanensis Cheng et L. K. Fu)、云南榧木(Torreya fargesii Franch.var.yunnaneasis(Cheng et L.K.Fu)N.Kang)、水青树(Tetracentron sinense Oliv)、十齿花(Dipentodon sinicus Dunn.)、领春木(Euptelea pleiosperma Hook.f.et Thoms)、延龄草(Trillium tschonoskii Maxim)、云南黄连(Coptis teeta Wall)等多种国家Ⅰ、Ⅱ级保护的野生植物,其中被划入《中国植物红色名录》的受威胁植物种类在林区有40种之多[4],这些濒危物种在林区内均长势良好。漕涧林场林区位于世界杜鹃花科植物的中心分布区域,林区内集中分布有31个杜鹃花科植物品种,云南的名花,即山茶花、杜鹃花、玉兰花、报春花、百合花 、龙胆花、兰花、绿绒蒿,在林区内都能寻到踪迹。林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多样的森林类型,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繁衍场所,林区鸟兽资源较为丰富。

3.2林区植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

漕涧林场林区与被誉为“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地区”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仅一江之隔,由于过渡地带独特的自然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形成了林区内物种分布的奇特布局,各种珍稀濒危植物在林区呈“斑块状”分布在林区各个位置,形成各自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近年来,由于气候干旱,火灾频发和交通便利,林区人为活动频繁,畜害严重等各种因素,导致部份物种出现分布范围缩小,自然更新困难,群落逐渐衰退的趋势。为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稳定,对林区植物多样性进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还是实现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的前提,也是林场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保证。

4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方法和保护措施

4.1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方法和关键步骤

4.1.1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方法

在研究区内对林分群落结构和植物种类进行样地调查,在每个林班内沿海拔梯度选择样地,每100 m海拔区间内设3个样地,针对乔木群:在20 m×25 m样地内设置5个2 m×2 m灌木样方和5个1 m×1 m草本样方;针对灌木群落:在10 m×10 m样地内设置5个2 m×2 m灌木样方和5个1 m×1 m草本样方;针对草本群落:在10 m×10 m样地内设置5个1 m×1 m样方做草本调查[5];灌木和草本样方位置均设置在样地4角和中心位置。通过群落调查,对样地中乔木进行每木检尺,详细记录乔、灌、草种类和数量,以重要值为基础,计算出各个群落的多样性指数。

相对多度=(一个种的个体数量/全部种的个体数量)×100%,

频度=(某物种出现的样方数/样方总数)×100%,

相对频度=(一个种的频度/全部种的频度之和)×100%,

相对优势度=(一个种的基面积之和/全部种的基面积之和)×100%,

重要值=相对多度+相对频度+相对优势度[6],

多样性指数: S=出现在样地的物种数,

Pielou指数(均匀度指数):J=(-∑PilogPi)/logS,

Simpson指数(优势度指数):D=1-∑〔Ni(Ni-1)/N(N-1)〕,

Shannon-Weiner指数(H′):H′=-∑PilogPi。

式中,Ni为第i个物种的重要值,N为群落(样地)中所有物种重要值之和,S为物种i所在样方的物种总数,既丰富度指数。运用Sigmaplot软件对多样性指数进行回归分析,统计分析植物种类及分布范围,找出种群分布及群落演替规律,分析导致种群退化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加以保护。不同种群保护方法见表1。

4.1.2植物多样性保护关键步骤

第一步:设施和硬件配置。要更好的保护好林区植物多样性,对珍稀植物的跟踪观测和苗木扩繁培育必不可少,配备相关的观测设备和育苗设施等硬件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

第二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热爱林业工作,有多样性保护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定期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关键。

第三步:植物多样性调查与规划。对林区植物多样性进行系统调查分析,并合理规划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是做好植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

第四步:构建植物多样性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建设是系统开展遗传、物种、生态及景观多样性研究的基础,也是实现植物多样性规划与保护的重要途径[7]。

4.2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4.2.1种质资源保存

采集种子对植物遗传资源进行存储,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对植物的多样性进行保护。采集植物种子,依托设施齐备的科研院所进行种子保存,是植物多样性保护最经济最直接的方法。

4.2.2加强宣传教育

植物多样性保护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加强全民的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科普活动,宣传植物多样性保护和人民生活的密切联系,强化群众的保护意识。加强监督和法律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让植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扎根在群众心中。

4.2.3就地封育保护

针对林区范围内更新情况正常,种群生长稳定的珍稀保护树种,通过封山育林和划定保护区域的方式,采取就地保护,主要植物种类包括:滇藏木兰、贡山厚朴、水青树、十齿花、领春木、小果垂枝柏、苍山冷杉、云龙箭竹和槭树科、杜鹃花科等植物种群。

4.2.4建园迁地保护

针对林区内种群数量较少,易遭受人、畜破坏的珍稀植物种群,以及观赏价值、药用价值较高,易遭到人为采挖的植物,结合林场管护站点分散在林区的便利条件,采取建园迁地保护的方法,通过育苗种植扩大种群数量,在分布区管护站附近集中建园进行迁地保护。主要植物种类包括:云南黄连、延龄草、云南大百合、绿绒蒿、黄花独蒜兰等植物种群。

4.2.5濒危植物人工繁育保护

针对林区内野外种群数量稀少、更新困难的濒危植物种群,通过人工育苗繁殖,进行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种植,扩大野外种群数量,提高种群稳定性,主要植物种类包括;红豆杉、榧树等保护等级较高的植物。

2017年6月绿色科技第12期

5结语

植物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维持生态系统基本功能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由于植物多样性自身面临的生存危机,在现代林业生态建设中,植物多样性保护已经成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前提。根据林场多年来的保护经验和成效分析:加强基础调查数据收集、建立植物多样性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林区环境特征采取常规方法和探索新技术相结合的保护方法,针对林区植物多样性动态跟踪分析和濒危物种评估结果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是做好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改变观念、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才能推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才能最终抓好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植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孙志勇,季孔庶.植物多样性研究进展[J].林业科技开发,2012(4):2.

[2]陈丽,董洪进,彭华.云南省高等植物多样性与分布状况[J].林业科技开发,2013,21(3):359~363.

[3]庞承昭,瞿仰全,吴健全.云龙县漕涧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R].云龙:云龙县林业局,1989.

[4]孙卫邦,文香英,周元,等.云志本山常见植物(国际合作)[R].云龙:云龙县林业局,2009.

第3篇

关键词:乡土植物;植物多样性;应用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植物选用的突出问题有植物种类普遍偏少,缺乏多样性;地域性特征不明显,城市之间景观雷同;引进外来物种缺乏前期试验,存在盲目性;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尚未足够重视等。因此,了解乡土植物与植物多样性的关系有利于植物多样性的建立与保护,有利于建立稳定的生态系统。

1乡土植物的概念

广义的乡土植物是指经过长期的物种选择与物种演替后,对某一特定地区有高度生态适应性的自然植物区系的总称。而人们通常把当地土生土长的,经过长期种植,能很好地适应当地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自然分布,自然演替,已经融入当地的自然系统中的植物统称为乡土植物[1]。

2植物多样性的意义

多样的生态系统及物种构成使城市的园林绿地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而单调的生态系统及物种构成使城市园林显得相对脆弱,一旦发生具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园林可能失去它应有的形态及功能。据悉,近年我国北方某城市由于发生大规模植物病虫害,使该市的主要树种杨树受到严重影响,城市几乎失去绿色。

植物的多样性可以塑造景观的多样性,不同的植物其形态、质地、色彩均有差异,多样的植物可以营造更加丰富的景观,从而满足人们不同的审美需求,满足城市不同的环境要求。园林植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塑造城市的特色,进而显示城市的风貌和特征,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及土壤条件的地域性植物种类,从长远来看可以彰显地域文化。我国已有以植物简称的城市,如榕城、蒲乡等[2]。

3乡土植物与植物多样性的关系

3.1乡土植物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植物多样性的建立及保护

植物群落的相对稳定是建立在植物多样性基础上的,缺乏植物多样性会导致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甚至会造成毁灭性灾害。而乡土苗木的发展在群落稳定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和适地适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乡土植物在千万年的进化中,非常适应当地的土壤条件、气候环境,便于栽种、易于成活、成本低廉;并且乡土植物与周围的环境构成了稳定的生态系统,对病虫害有很强的抵御能力,共同维护着当地的生态安全,是植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广泛的挖掘乡土植物资源,加大其在城市景观中的应用力度,将会大大有利于城市植物多样性体系的建立,可保护和延续许多在自然界面临生存威胁的植物种。

3.2植物多样性与园林地方特色的关系

园林是一地域性很强的艺术门类。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差异悬殊,土壤变化也十分明显。就植物生存的生态类型来看,有荒漠、草原、寒温带针叶林区、温带针阔混交林区、常绿阔叶林及热带季雨林、雨林等各种不同类型,在这些区域里,既要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种苗,又要努力提高植物种类多样性。首先,城市园林绿化的骨干树种和基调树种应是当地的特色树种。乡土树种苗源多、易成活,能够降低绿化成本。采用不同种类的乡土植物有机组合搭配,不仅起到了绿化、美化作用,还能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较好地反映该城市所在地域的植被特征,使城市形成鲜明的个性特征。其次,在城市绿化的灌木及草坪地被植物选择中也应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开发利用地方物种,不应一味地从外地引进。再者,在引进异地植物时要注意把握好度。虽然外来植物在丰富绿化材料中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尤其在植物材料比较缺乏的地区,其作用更为显著,但是过分引进外来植物会造成本地物种的减少,常此以往,民族特色及地方特色将消失殆尽。此外,在植物配置时要充分体现当地植被群落特征。园林设计师应充分了解当地植物群落的结构特征和演替规律,在园林中选取典型的群落进行艺术再现,从而在整体上反映地方风貌。这样,每个城市,至少每个地域的城市在园林植物的总体选择上形成明显的地方特色,并且通过城市绿地的多种生态条件和城市小气候对当地物种进行广泛的栽植,从而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不同地域的城市绿化植物则形成一个相当丰富的物种群体。

多样的园林为多样的植物在城市中提供了生长繁衍的场所,园林事业主观上的利用植物在客观上对植物起到了保护作用。植物在城市中既能发挥其美化功能,又能保存下来,实现了园林建设与植物多样性保护的和谐统一。

第4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

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第5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第6篇

论文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环境立法 改革完善

随着近年来我国环境的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面对的环境状况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要认清楚自然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推动环境立法的有序进行,做好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环境与生物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内涵

生物多样性定义众多,内容广泛,包括了动植物资源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等多个方面。它是地球生物资源丰富性的具体体现,反映了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生物多样性也是生物之间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构成。其中的物种多样性是指自然环境中存在的生物形式多样;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是指生命体内决定性状的遗传因子及其组合的多样性 。

(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众多的生产和生活原料,维持生物多样性能够保证食品物种的丰富和材料来源的丰富。同时,生物多样性还能保持土壤肥力,保证水质以及调节气候,从而保障和改善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维持还有益于保持地球物种的丰富多样,保护地球生命物种的基因库。防止濒危物种带来的生物基因库匮乏。

二、环境恶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生态环境退化,物种多样性锐减

由于长期的经济发展 ,不合理过度开发利用引起我国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森林面积减少,草场退化、沙化,湖泊湿地减少,河流干涸以及水体污染等多种原因造成生态环境的整体恶化。同时加上滥捕、滥猎,导致我国动植物数量急剧减少,濒危物种逐渐增多。

(二)遗传基因多样性受环境影响而降低

大量的动植物资源丧失,必然会导致遗传基因的减少,从而导致遗传基因多样性降低。长期的保护不利和过度开发,我国众多地区的动植物资源明显减少。以野生水稻为例:早期调查中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由16个减少到现在的3个,分布面积也大幅缩小。

(三)环境恶化造成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丧失

环境恶化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尤为明显。大量的人类活动改变了生存环境,草场变耕地,山林成农田水泊,导致原来的生态系统发生重大变化。生态系统的剧烈变化也会导致系统内的生物构成和生存方式发生变化。此外,许多自然生态系统被改造成人工生态系统,造成了生态系统单一,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也导致生物物种多样性大量丧失 。

总之,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索取,我国现存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生物多样性迅速丧失。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物种的减少,最终会威胁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社会发展。由此,我们需要加强环境保护,为生态多样性的丰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环境立法的意义

(一)环境立法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

生态环境的迅速恶化使得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而生物物种安全涉及的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工作与环境保护关系紧密。这就使得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成为实现其他目标的基础 。

(二)环境立法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持,是社会长远发展的必需要素。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生产需求,对环境的破坏增加,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加剧,导致濒危物种灭绝的速度加快。长期偏重于经济发展,忽视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得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严重受损,无法满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要求。只有通过相关的环境立法,保持良好的生存环境,从而为众多的生物存在创造条件,并以此为基础,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生物资源,保障人类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三)环境立法是健全我国法律保护体系的需要

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使得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建立一个健全合理的法律保护体系,能够从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同时使具体的保护工作能够有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填补了法律空白,也提高了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四、加强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立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发展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思想。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自然资源的消耗需要有长远的规划和发展预期,需要有符合发展规律的发展思想科学合理地进行指导。

(二)环境立法坚持物种平等原则

任何物种在自然生态环境中欧冠都有其独特地位和功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无论物种的生命形式和功能大小,都应该得到尊重。人类与其他物种在生态环境中应该是互相平等相互联系依赖的关系,我们要尊重其他物种存在的合理性和平等性,不能自居高等,要通过科学细致的环境立法,保护物种共同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物种间的平等协调发展。

(三)环境立法要结合地区实际状况

自然生态环境是个复杂的系统,在不同的地理条件下呈现出多样的地域特点,衍生的生物链、生物物种也各不相同。例如我国高原地区存在其他地形下没有的独特动植物资源,沙漠环境中的生物物种和生态链也与平原地区差别很大 。因此,要针对各地区的独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研究本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四)环境立法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可参与性

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作用很大,从而显著改变了环境中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因此,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主要就是控制好人类活动的不良影响以避免产生生态破坏。在制定环境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特性,以明确地法规制度控制当前活动对生态环境不良影响。同时,从方便居民活动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地区居民发展特点的环境保护法律,从而引导居民科学合理地开展日常活动达到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如果制定的法律与当地的实际状况不符,保护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都会降低,限制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环境立法要注意吸收借鉴先进成果

相较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我国的环境立法工作比较滞后,存在很多不足。对于国际上已经取得的环境立法工作成果,我们应该积极引进运用以完善自身的立法工作;对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教训也要相应地吸收借鉴,防止类似问题的产生。此外,引进相关人才,促进经验技术交流也是加强工作中切实可行的方法。但是在吸收借鉴当中,我们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实条件,不能盲目照搬,要重视理解消化 。

五、环境立法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环境立法存在的相关问题

1.环境立法目的不明确难以适应发展需要。现行的环境立法工作比较注重对于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忽视了生态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立法目的不明确造成了后续的环境法律制定工作重心偏离,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从而影响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效果,导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不力。以往法律片面注重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而不是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这样的认识需要改变,要从宏观上树立系统保护、全面保护的长远保护思想。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现行的法律条款制定的时间较长,已经落后于现实发展需要。陈旧的法律规定不符合当前的工作条件和实际状况;部分法律只有大略的规范,缺乏明确可依的具体条文规定,造成具体实施困难。此外,一些地区性的环境保护法规与国家性的法律不协调一致,甚至产生矛盾。这就造成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难以开展,取得的保护效果不明显。

3.环境立法在多领域存在法律缺位问题。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个别的环境问题进行法律规定,没有系统性地对整个生态环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整体协调规划,造成一些重要领域的法律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比如对进来突显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和基因库保护问题都缺少系统合理的法律规定,导致相关工作不到位。

4.法律执行机制不完善。体制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使得我国的法律执行效率低下。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等问题,而且相关检查部门、执法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协调管理不善,权责划分不清晰且缺少必要的执法条件,这些问题共同作用导致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难以实现,对产生的有关问题找不到责任人或者处罚不当,妨碍了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改进环境立法工作的措施

1.纠正环境立法的目标偏离,完善法律规定 。从环境立法目标认识上,加强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视,制定全面规范的法律条文切实指导相关工作的实行。对不符合生态系统保护目标的陈旧条文及时修订,使得制定的法律条款能顺应自然生态发展的现实需要。针对实际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法律以指导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填补法律上的空白。

2.制定明确清晰的法律条款,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粗略笼统的法律规定严重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使得环境保护法律执行困难,影响了法律规范纠正作用的实现。规定清晰、权责明确地法律法规,能够提高实际运用中的执行效率和实际效果,更好地促进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3.健全法律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执行落实。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需要健全的管理执行机制来落实施行。因此,环境立法工作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管理机构,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执法,使得制定的法律能够有效执行、违法者得到追究惩罚,从而提高环境保护的效果,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7篇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探讨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治 宜宾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探讨 张掖市湿地生态系统植被生物多样性保护探讨 探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扶贫开发 园林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小城镇人居环境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探讨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依据范围和措施探讨 湿地生态旅游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的探讨 论沙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济分析 生物多样性――淡水的保护神? 森林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的构建 生物的多样性及其保护研究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企业路径 浅谈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 用影像保护生物多样性 浅谈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 基于保护植物多样性的营林技术初探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5] 张国庆.生态论与经济生态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2(10):28-29.

[6] 张国庆.生态论:复杂系统研究[J/OL].(2013-03-27)[2013-05-27]..

[8] 熊继宁.系统法学导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9] 张国庆.系统企业学[EB/OL].(2013-05-21)[2013-05-27]..

[13] 张国庆.生态健康评价及生态系统管理方法[J].现代农业科技,2012(11):245-246.

[14] 张国庆.生物灾害学[M/OL].(2012-05-25)[2013-05-27]..

[15] 张国庆.灾害学概论[EB/OL].(2012-03-16)[2013-05-27]..

第8篇

    植物与植物间存在着竞争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植物对阳光、水分、土壤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要因地制宜,这样才能降低成本,同时保证能达到预期效果,在形成稳定合理的群落结构的同时,形成良好的视觉效果。

    各种原理在植物配置中的应用

    1)生态适宜性原理。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后,植物对当地的阳光、水、温度、土壤等有极大的依赖性。要在环境中生存下来,植物要有高度的适应性。在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态条件进行了解和调查,针对性的选择适宜在当地生长的植物。同时,要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不破坏生态系统。首先,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本土生长的植物是经过长期的优胜劣汰和自然选择后生存下来的,是最适合在当地生长的植物。充分利用这些现有资源,不仅可以提高植物的成活率还可以降低成本,除此之外,还可以保护珍稀物种,保留当地特色。其次,土壤的设计也很重要。我们知道,土壤是植物赖以生存的介质。我们要对植物的生态习性进行分析,明确哪些植物需要那种土壤,然后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我们可以将不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移走,对污染的土壤应用科学方法进行处理,这样植物才能很好的生存下来。另外,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植物的生长更是离不开水。一般情况下,植物生长摄取的水分来字土壤,很多城市的绿化带是要定期进行浇灌的。但是,水资源也是十分有限的,所以我们可以建立水循环系统,甚至可以利用植物的特性进行水的净化,这样就可以保证水的长期供应。2)生物多样性理论。生物多样性理论包括多个方面,这里我们主要介绍物种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理论。首先,是物种多样性。研究表明,当植物的群落结构越复杂时,生态系统越稳定。物种多样性既包括物种种类的总和,也包括群落的多样性。在园林设计中,要设计多物种组成的植物群落,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也使系统更稳定。其次,是景观多样性。在园林设计中,实现景观多样性的前提是保证物种多样性。要有大面积的森林来发挥生态功能,满足物种多样性的需要,还应该有一些小的植物群落起到保护作用。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将观花与观叶植物相结合。这样,当花期过后,仍然可以观赏树叶,延长观赏期。另外,还要注意不同高度和颜色的植物层次的搭配。

    生态园林产生的效益

    1)具有观赏价值。在生态园林中,多种植物群落组合在一起,面积大,色彩丰富,形状各异,相比单个区域的植物或绿化带,更能带来震撼的视觉效果。在生态园林中散步,无异于置身大自然中,可以舒缓人们工作压力所带来的紧张情绪。2)生态效益。城市绿地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在生态园林中,植物的种类更多,层次更丰富,这无疑在一定的面积上增加了植物的层次和数量,叶面广,增强了光合作用。同时,由于物种多,增加了系统的稳定性,大面积的植物可以最大限度的净化城市空气,还可以防尘防污染,降低噪音。综上所述,随着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日趋严重,人们日益认识到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生态学的理念也深入人心。园林建设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生活,还能起到稳定生态系统的作用。因此,在园林设计中,我们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努力为人们打造一个适合居住和生活的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