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7 14: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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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85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尤其是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公路需求迅速增长。尽管近年来城市道路及车辆拥有量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公路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依然日益突出,表现为交通阻塞、车速降低、停车困难、废气和噪声危害严重。城市公路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城市的发展。公路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主要集中在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污染。
公路施工噪声主要是由于建筑机械造成的,产生的噪声通常都会超过国家施工噪声的临界值,会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因此,针对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噪声,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公路给人们出行带来便捷,但公路施工会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分析公路施工中形成的噪声原因、噪声的辐射特性,并从降低噪声源的激振强度、切断噪声的传播途径或在传播途径上削弱噪声等方面提出了防护措施。
一.公路施工噪声的污染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公路施工噪声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特别显著的噪声作业作为特定施工,一般有以下5种作业。1.使用打桩机、拔桩机或打桩、拔桩机作业;2.使用铆钉机作业;3.使用凿岩机作业;4.使用空气压缩机作业,设有混凝土搅拌设施或沥青混凝土搅拌设施的作业。
虽然这些特定施工作业,在规定区域施行作业时对噪声大小、禁止在夜间或深夜操作、每日操作时间限制、作业期间的限制、星期日及节假日禁止作业等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施工噪声是一种临时性污染,因其声强高,又往往是露天作业,再加上不少建筑单位为了赶工期而夜间施工,所以对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造成的污染相对比较严重。
三.公路施工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它是一种感觉性公害,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和多发性的特点,由于其危害性大,噪声又被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有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永久性的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国内外现都已把职业性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强噪声除了可导致耳聋外,还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机能等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强烈的噪声还可导致神经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声易造成心理恐惧以及对报警信号的遮蔽,它又常是造成工伤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
四.公路施工噪声污染的控制与对策
公路施工噪声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并结合各地区的实际,对公路施工噪声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前,在工程投标时,应将施工噪声的管理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科学规定工程期限。工程开工15日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区的环保局办理施工场地噪声申报登记手续。2.施工时,应在施工工地显著处悬挂施工工地环保牌,注明工地环保负责人及工地现场电话号码,以便公众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向周围排放的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若超标排放,则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放费。
对夜间施工有特殊规定: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在居民区、医疗区、科研文教区等噪声敏感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规定,确因施工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在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经市建设部门预审,所在地的区环保局批准后实施。并且,经批准的夜间施工工地,应在夜间施工3天前,公告工地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值得注意的是,对施工的工艺、装备也有规定限制。此外,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拒报或者谎报施工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夜间进行明文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由环保部门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在新闻媒体曝光,直至建议建设部门吊销施工单位的许可证。然而,由于施工工地的流动性,施工周期的阶段性和施工过程中的突击性,形成了施工噪声的自有特点,增大了其控制难度。施工噪声的控制可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
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环保迎泽分局专门成立了施工噪声检查小组,由一名副大队长全权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位于居民稠密区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另外,针对目前有些施工单位抢工期,夜间施工的现象,成立了夜间巡逻队,加大了夜间检查频次,尤其是在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快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随着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建筑施工扰民的不断增多。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公路施工噪声扰民事件,也是加强公路施工噪声管理的重要方面。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要求施工单位多查找自身的原因,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施工噪声污染严重,又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应根据噪声法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主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程申报的审批力度。
针对公路施工实际,要着重抓好施工工程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工作,切实将公路施工噪声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在施工中,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必须到环保部门登记注册,实事求是地申报工程建设的阶段性情况,使环保部门了解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人口居住情况、工程规模、工程期限和容易产生噪声的工程设备的安置地点,从而预测施工噪声可能对居民造成的影响。同时,要对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进行严格的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协调好与周围居民的关系,张贴施工告示,以求得居民的谅解。
3.建立社会舆论的监督制度
施工场界周围的居民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不但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且可以增加建筑施工单位作好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和压力。
4.施工企业积极降低和减少噪声。
(一)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叫喊,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二)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三)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5. 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
5.在公路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施工单位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治理噪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都在加紧公路工程的建设,但是公路施工不能以噪声扰民为代价。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使整个施工过程在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下,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文明工。
五.结束语
我国的公路建设经过初始的发展期后,目前,已经进入了集中发展阶段,为保证公路的可持续发展,在设计、规划和建设交通系统时,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必要的措施,以降低公路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参考文献:
[1]孙章.城市轨道交通概论[M]中国铁道出版社
[2]叶霞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M]中国铁道出版社
关键词: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城市声环境的质量是反映一个城市的品位和文明程度的高低的重要标志。在噪声污染中, 建筑施工噪声由于靠近人类居住和生活区、分布范围广、时间持续较长、强度较大,已成为当前环境噪声污染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在城市人口稠密地区,建设项目工程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已经对人的正常作息、思考、交谈等行为造成重要影响,由此形成的矛盾、冲突及投诉等问题也日渐增多。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公众一个宁静安逸的生活环境,探讨建筑噪声治理措施及防治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噪声的概念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工程噪声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建设工程中所发生的特别显著的噪声作业为被指定特定建筑作业,有以下5种:
(一)使用打桩机、拔桩机或打桩、拔桩机作业;(二)使用铆钉机作业;(三)使用凿岩机作业;(四)使用空气压缩机作业;(五)设有混凝土搅拌设施或沥青混凝土搅拌设施的作业。例如在基础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沟道、平整和清理场地、打夯、打桩等作业;在主体工程中,有立钢骨架或钢筋混凝土骨架、吊装构件、搅拌和浇捣混凝土等作业;在施工现场,有自始至终频繁进行的材料和构件的运输活动;此外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坍、人的呼喊等。为有效实施对建设工程噪声的监管,必须先熟悉掌握建设工程的噪声控制标准。
二、建设工程噪声污染的特点分析
首先,建筑噪声污染具有间歇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在建设工程中会伴随着各种设备和器械的运作,例如完成桩基的时候,必须一锤一锤的进行,平均每个桩基完成的时间需要 10 min 左右,又如搅拌机运行一次的时间在8 min 左右,再者就是运输车辆的来往和同行,以上这些都具有间歇性。其二,建筑噪声污染的强度较大。基于工程噪声属于能量和物理污染的一种,同时具有相互叠加性,这样就使得工程现场的各种噪声不断的增加,并逐渐形成强度较大的噪声污染。第三,建筑噪声的污染源具有复杂性的特点,主要是因为导致噪声产生的因素具有多样性,或人为、或机械、或排放强度、或工艺水平、或工程阶段等,使得防治难度增加。第四,建筑噪声污染还具有范围广的特点。由于以上提到的造成污染源较复杂,并且强度较大,再加上建筑物普遍较高的特点,使得造成污染的范围也具有广泛性。
三、建设工程噪声污染源的现状调查
一般情况下工程机械是导致建设工程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根据对工程现场的各种机械的工作状态进行调查研究, 得出的各种工程设备在工程现场的声限值如表 1、 表 2:
四、建设工程噪声污染的相关原因分析
(一)建设工程现场的环境监测和工程监管不足。由于相关的管理者和职能单位在工程过程中未将自身的责任严格履行,使得工程噪声发现不及时或者是超标排放,进而产生严重的噪声污染,并恶性循环,这是导致当下噪音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
(二)工程单位缺乏环保责任意识。由于工程单位负责人以利益为先,在法律意识上严重匮乏,这就导致了工程不分昼夜的进行,工程的随意性较大,进而对周围的居民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干扰。
(三)工程设备不新。部分工程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开支,依旧使用的是较为陈旧的设备,再加上工作的不间断性,使得这些机械设备都超负荷运转,并伴随着超强的噪声,导致建设工程现场的噪声污染严重。
(四)工程场地的布局具有不合理性。由于建设工程部分都是露天工程,在声屏障的设置上并不具有规范性,甚至是没有,这样就使得不能够做消声、吸声和隔声的处理,进而降低噪声的衰减性,向四周环境直接扩散,并作用于敏感点。
五、建设工程噪声的防治对策
目前在城市污染的众多种类中,建设工程噪声的污染已经越发严重,并成为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主要污染,目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有效的改善当下的噪声污染现状也是大家共同探讨和研究的课题,就目前而言,要想做好建筑噪声污染的相关控制工作,必须对污染源进行快速控制,并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规范性,笔者认为应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处理:
(一)对项目审批严格把关。在建设工程现场,部分机械设备是处于相对固定状态的,如升降机、吊车等,因此在进行项目审批的过程中,必须对工程单位提出要求,就是合理的布局设备,使其距离噪声敏感区较远。或者是对临时性封闭结构做加盖处理,将不良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除此之外,就是重视运输车辆造成的噪声污染,并要求车辆将消声器安装,对于工地进出大门的选择,应该尽可能靠近主干道,将对人们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加强工程现场的管理。要想对噪音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就必须对项目的特点、工程条件、规模以及性质等进行综合性分析,进而对工程作业时间和机械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选择, 并针对污染源做好相关的预防和控制,保证工程噪声污染的最小化,同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造价体现在总工程造价中,引起工程单位的足够重视。
1、对作业时间合理安排。作为建设工程而言涉及的作业主要包括了支模板和混凝土浇筑等, 这类项目在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强度非常大,尤其是在夜间工程的情况下,会显得更加的突出。因此,必须对工程作业的时间进行严格的管控。例如,在人口密集区,工程的时间可设定在 6: 00 ~22: 00, 其他时间必须停工。或者将项目工程的时间与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对于必须连续操作的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2、将人为噪音降低。按照相关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的文明,必须将相关的噪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加强工程者素质的培养,将人为噪声尽可能降低。
(三)对生产技术积极的改进。一是将现场外部作为生产作业的主现场,将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尽可能地减少和降低,由于制作成品和半成品时会产生噪声,能够完成于车间和工厂的尽可能在工程现场外部完成,例如混凝土的搅拌、加工金属材料以及木材等,以实现非现场作业为主。二是保证工程现场维护结构全封闭性,加强使用新型的隔音围护,将工程噪音尽可能地消除和降低。三是对作业技术进行积极的改进,将先进的材料和设备引进,将作业噪声最大限度的降低,或者是选择配备有消声的机械设备,或在工程现场搭建作业棚,有效的预防和降低噪音的扩散。
(四)重视并加强工程现场的噪声监测。为了对工程现场的噪声污染情况进行及时的预防和控制, 就必须对噪声的波动情况进行实时的掌握,并由专人负责现场的噪声监测和管理, 当噪声值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下,则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控制,避免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五)合理的选择设备。对于工程现场较为陈旧的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修,当噪声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情况下,则予以淘汰,并将先进的设备和工程工艺引进,保证工程噪音的最小化。
(六)加强教育宣传。以新闻媒体为媒介,增强居民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并以法律武器来对现场工程现场的环境情况进行维护,并将投诉热线开通,使相关部门及时的掌握噪音情况并做出处理。
结语
目前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崛起, 使得工程噪声污染也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必须从工程单位、工程现场以及全民参与这几个方面着手,对设备、工艺、管理、监测等进行规范,保证工程的文明和科学, 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降低城市噪声污染。
参考文献
[1]徐晓东,段学新.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噪声防治对策探讨[J].绿色科技,2013, (4).
[2]赵庆亮.浅谈公路建设噪音的影响及防治措施[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9).
[3]董哲.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探讨[J].煤炭工程,2012,(S2).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是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建筑物、绿化带等建设布局。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支持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推广。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质量的义务,并有权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制定实施标准的措施,防止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督促、指导、协调其他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履行其职责;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情况的监测和检查;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市和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对机动车辆噪声污染和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建设项目的隔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加强居民住宅区的声环境管理,协调解决居民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公开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并在接到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的举报、投诉后,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本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划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路、城市道路、地铁、高架桥、轻轨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 建设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当考虑周围噪声源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影响,在已经存在噪声源的环境进行建设的,应当同时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 新建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及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本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等经营单位,应当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十六条 工业、商业企业使用固定设备和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依法向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应当按照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治理。
第十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城市市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设施,加强环境噪声监控。
第十九条 在中、高考期间,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对建筑施工和住宅楼室内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作出作业区域、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从事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生产设施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环境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范围内设置工业设施或者从事机械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二条 因工程爆破等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必须提前5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安机关应当提前将拟发生偶发性强烈噪声的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国家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装隔声、消声设施等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在建筑施工中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第二十五条 在下列区域内,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一)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确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将连续作业的原因、内容、时间及联系方式、投诉渠道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提出要求,并对其落实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建设公路、城市道路、高架桥和轻轨道路等交通工程项目,确需经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装隔声设施等防止交通噪声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
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有效使用,不得改装、拆除或者闲置。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自行安装报警器。
第三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汽车定置噪声限值标准,定期公布需要进行噪声检测的机动车车型种类。
机动车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车型种类,依法对机动车辆排放噪声情况进行检测。
机动车噪声检测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不予颁发定期检验合格证。
第三十一条 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凡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使用气喇叭等高噪声的声响装置。
第三十二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市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城市市区内划定机动车辆禁鸣区域、路段和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禁行的路段、时间,并设置禁鸣警示标识,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三条 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公交车候车站、客货运输场(站),应当合理选择位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
各类营运车辆不得采用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乘客。
第六章 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四条 在住宅楼内和楼下开办的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等经营项目,经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治理,其排放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单位,依法限期治理。
第三十五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市和区、县(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 设置在住宅楼内的电梯、供水、供热、空调、通风等公用设备,其排放的噪声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者公用设备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三十七条 位于住宅区内的娱乐、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营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影响周围环境。
第三十八条 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宣传、礼仪庆典等商业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
在公共场所进行文体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或者实施产生噪声的行为,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避免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条 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室内噪声,防止环境噪声污染。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及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业、商业企业使用固定设备和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事项的,按照管理权限,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高考期间未按规定在住宅楼室内进行装修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进行工程爆破等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国家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业、关闭。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禁止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20xx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辆擅自安装报警器或者在市区内使用气喇叭等高噪声声响装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营运车辆采用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乘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宣传、礼仪庆典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未遵守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文体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或者实施产生噪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15日起施行。
环境噪声污染的来源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噪声污染有其自身的特点。噪声是暂时性的,噪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便消失。环境噪声源分布是分散性的,噪声影响的范围是局限性的。我国根据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在数值以内的称为环境噪声,超过数值并产生干扰现象的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1)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
(2)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噪声;污染控制;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51-0226-02
一、引言
我们生活的环境时刻充斥着许多污染,有些是有形的,人们很容易观察到;有些是无形的,只能感觉到。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它所产生的一系列的后果已经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噪声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是仅次于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废弃物污染第四大危害。它如“幽灵”一般,时刻弥漫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为“隐形杀手”。世卫组织还指出,噪声污染既能影响到人们的听力,还会影响到人的心脏、大脑,严重者会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记忆力衰退等症状。随着机械车辆的盛行以及人们生活空间的缩小,噪声污染已将延伸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噪声污染控制也成为目前环境控制方面的一大课题,而噪声污染控制教学担负着培养相关人才的重任,其作用不言而喻。
二、噪声的种类
噪声污染的种类依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比如地处大都市繁华地段的居民区,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就是机动车发动机的声响以及喇叭发出的非常刺耳的杂音;机械生产车间的噪音主要来自于机器轰鸣带来的响声;校园内的噪音主要来自于校园内的车辆以及喇叭等;宿舍内噪音的构成主要由于同一宿舍或者同一楼层间学生的生活作息不同造成,比如看电影、听音乐放外音,休息比较晚的同学洗刷产生声音的对于其他同学来说都可能是噪音。总之,典型的噪声主要是由某些机械在不恰当的时间内产生的不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声音。
三、噪声污染的防治以及噪声污染教学的必要性
噪声污染的危害已经逐渐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如何防止这种噪声污染是我们人类所要面临的一个紧要课题。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噪声产生的因素。噪声产生的因素包括噪声源、噪声的传播以及噪声的接收,三步缺一不可。上述我们分析了噪声产生的原因,并指出噪声源主要是某些机械。去除噪声源本身,就相当于不让我们人类使用大型机械或者车辆,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只能从改进现代机械、限制噪声的传播以及限制噪声的接受方面对噪声对产生的危害进行控制。
2.噪声污染防治人才的培养。噪声的防治专业是新兴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人才培养问题关系到噪声污染防治队伍的建设,关系到人们未来生活质量的提高;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对于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基于本专业的特点,可以考虑在理论、实践以及创新环节加强该团队的建设。
四、“互联网+”在促进噪声污染防治教学方面的应用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从最初的纯粹技术发展为了一种理念。它正在慢慢改变我们的思维模式,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噪声污染的防治在新生代下也应该加入互联网因素,最大程度的利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为实际防治措施的制定发挥作用。
1.噪声防治课程的特点。噪声防治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比较多的学科,侧重于利用已有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解决的一门学科。因此设置课程时,我们既要考虑理论知识的难易程度,还要考虑学生的实践环节。尤其是实践环节的开展,对于学生掌握已学理论知识异常重要。学生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的比例会非常大,如何去解决错综复杂的实际问题将是考察员工是否适合本岗位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对教学质量评判的一项重要参考。
2.“互联网+”在课程设置方面的应用。“互联网+”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大数据的分析能力,它能够在已有的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某种算法对其中的数据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找出具有相关性的两类或者更多的对象。然后人们再基于这种相关性的认识制定相应的措施。一门学科课程设置的好坏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培养质量上。尤其对于噪声污染防治这种新兴的学科,课程设置实际经验小,按照传统的课程设置的模式不能够有效的对该课程进行有效的设置。这时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强大的数据收集以及数据分析能力解决这类问题。
主要步骤为:(1)设立网上调查问卷,并且细分为高校教师组以及以企业组;问卷内容会考虑到接收调查的背景有些诧异。教师组的问卷内容主要以理论内容的设置相关联,企业组主要以实际的问题为主;问卷的目的主要是征集不同背景的专业人士的意见。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背景以及实际教学体验为主,对相应的问题进行选择;企业组只要立身与实践,从一个过来人的角度,提出对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方案。网上调查问卷的范围应该尽可能的广,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尽可能多的样本。(2)电话或者网络访谈。这一步主要是为了弥补调查问卷设置的局限性。因为调查问卷选择项目的设置不可能面面俱到,并且很多问题本身也不是使用简单话语就能解释清楚的,所以开设了访谈这一项。访谈的对象主要是富有经验的教师以及新时代的青年教师、企业兼具管理和技术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新入职的毕业生。(3)网络收索国外教学效果突出院校的课程设置。(4)数据库的建立。将上述三类方式获得的数据首先进行数据化处理,然后存入数据库;该数据库是动态的数据库,会不断的进行知识的跟新;(5)数据的分析。这是解决课程设置难的问题的关键步骤,应该从数据结构的分析、算法的设置以及数据的表达形式方面对数据库内的数据进行处理,得出与噪声污染防治实际项目的开展关系最为密切的积累课程,用于指导高校内课程的开设。
3.“互联网+”在教学过程的应用。“互联网+”在理论教学方面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数据化课堂在收集教学资料以及理论知识的展示方面具有很好的效果。首先噪声污染控制是一门兼具理论与实践的课程,它所涉及到的理论主要包括声学基础、大学学物理、高等数学等,所有这些课程都是比较枯燥的,如果添加现代化的“数据化”技术,不仅可以将许多枯燥的概念以栩栩如生的形式加以展示,更可以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识,从而促进其在实际问题中的有效利用。其次“互联网+”也是一种强大的数据收集工具,可以随时收集噪声污染控制相关的及时信息以及相关的研究进展,以此保证学生随时可以扩充自己对噪声污染控制的认识。(2)“互联网+”技术可以有效的提升噪声污染控制实践环节的教学效果。噪声污染控制的关键环节在于噪声的时时监测以及噪声数据的及时分析。一定区域内噪声的时时监测可以帮助我们收集该地区噪声产生的原始数据,这种数据的叠加有助于帮助我们分析获得噪声产生的原因、发生规律等,这种数据收集的能力在“互联网+”之前的时代是存在很大局限的,因此互联网关于数据收集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学生加强对噪声污染产生的原因以及发展规律的感性认识;其次“互联网+”还有助于噪声污染波动函数的建立。大数据分析就是“互联网+”在实际中的有效应用,它可以在收集到的大数据基础上,得出某一地区噪声变化的波动函数,这种函数不仅可以有效的对之前噪声产生的过程进行“公式化”描述,更可以对该地区噪声的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这种工具的应用可以有效的解决噪声污染控制教学实践环节“实践性”确实的问题。
4.“互联网+”在教学评价中的作用。“互联网+”在教学评价中的应用的主要特点就是:(1)及时性。智能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对于教学的互动提出了很好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是“互联网+”时代下常规模式。学校可以根据本课程的需要,开发相应的APP平台,学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入该平台,然后利用这种平台提供的效能与老师可以在线进行交流;教师还可以通过该平台展示噪声污染控制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学生还可以利用该平台对老师的教学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价,这种评价的时效性特别好,老师可以以这种评价作为自己改善教学效果的依据。(2)客观性。上述的APP平台中除了具有在线交流的功能外,另外一个就是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能力。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在线交流信息可以随时被其进行分析整理,并且进行进一步的“数字化”处理,通过后台的数据分析获得学生对老师的总体效果的评价。由于这种评价数据的获得是在分析二者交流过程中关键词基础上获得,并且由于数据量的庞大,因此这种分析的客观性更加明显。
噪声污染的危害已经得以重视,它的特点就是污染的规律很难把握,污染的发生很难控制,这种实际的困难对于噪声污染控制的教学环节也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如何改善教学效果是一个大的课题。“互联网+”模式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就可以有效的解决这类问题。该思维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将原本模糊的噪声污染数据加以收集并且借助其强大的分析能力进行数据的整合,挖掘出某一地区噪声污染的规律,并且可以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这种思维分析的另一方面的应用就是用于改善噪声污染控制的教学环节,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加入这种思维可以有效的改善教学质量,并且还能更好的升级教学内容。
参考文献:
[1]刘裕明,古丽,陈慧英,等.教学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5(1):60-65.
【关键词】公路环评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全国公路交通网络越来越完善,为人们出行与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随着公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了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给周围居民的生活、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为此,针对公路环评项目中噪声污染情况,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成为了公路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公路噪声危害
公路噪声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会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比如,引发内分泌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噪声能够降低学习与工作的效率,影响产品质量,在特定的环境中,还会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目前,公路噪声对房地产、商厦、工厂等方面的经济效益、生产效益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还会对公路周边的土地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有关研究显示,公路噪声每提升1分贝,土地价格就会下降0.08~1.26%,平均下降约为0.9%。相反,如果公路噪声下降1分贝,就可以提高土地约0.9%的价格,针对土地批租而言,这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据。
二、公路环评项目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声屏障技术
声屏障技术降噪主要就是借助声屏障材料吸收与反射声波,是一种物理降噪方式。根据降噪目标值的差异,声屏障技术主要包括吸声式技术、隔声式技术、组合式技术;根据景观设计需求,可以将其设计为直立型、弧面型、折角型、全封闭型;在应用声屏障技术的时候,可以选用透明的卡普隆板、复合安全玻璃,不透明的彩色涂塑钢板等。在选用声屏障材料的时候,如果选用透明材料,非常容易出现反光、眩目等现象,并且需要经常清洗。在明确声屏障技术应用类型的时候,主要对受声点敏感度、自然环境、当地经济条件进行充分考虑,合理选用声屏障技术类型。一般而言,声屏障技术主要在桥梁路段或者封面路基路段两侧超标敏感点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应用,降噪量在5~15分贝之间。通常情况下,一个3米高的声屏障,能够降低8分贝的噪声,可以确保一定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符合设计标准。我国很多高架公路均采用声屏障技术降噪,比如,上海的逸仙路、青岛的双流路、延安的中路高架路等,选用的是透明吸声型屏板、防酸雨彩色涂塑钢板,面板上设置了很多百叶窗孔,内充填吸声介质,高度约为2.5米,降噪量在10~18分贝之间。
(二)隔声窗技术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隔声窗隔声量需要超过25分贝,但是在一般居民楼上安装之后,因为受到墙体自身孔隙等隔声薄弱环节的影响,导致其整体隔声效果并不理想,通常隔声量为15分贝。一般而言,隔声窗价格是每平方米100~300元之间。隔声窗只能对室内环境予以保护,主要适合在噪声超标量多、室内环境需要重点保护的情况中应用,比如,学校教室、楼房高层部分、夜间降噪等。
(三)绿化降噪技术
绿化降噪技术主要指的就是降噪林带,其主要就是通过树林的吸声、散射作用与地面的吸声作用,实现降噪目标。在实际降噪中,需要选择适合的树种,明确植株宽度、密度等,提高吸声效果,保证降噪目标的实现。比如,通过灌木丛或者多层林带的种植形成绿化林带实体,或者修出高出路面1米的土堆,并且在土堆上种植绿化林带,达成降噪效果。大部分降噪林带的噪声衰减量每米为0.15~0.17分贝之间,比如,茂密阔叶林的噪声衰减量每米为0.12~0.17分贝之间,树冠全频带噪声衰减量每米为0.15~0.18分贝,草地噪声衰减量每米为0.07~0.10分贝之间。根据相关研究显示,当降噪林带宽度超过10米的时候,能够降低4~5分贝的噪声。其主要原因就是:投射到植物叶片上74%的声能会被反射,26%的声能会被消耗。针对稠密树林而言,当视线高度超出4.5米,深度为30米的时候,能够降低5分贝的噪声;深度为60米的时候,能够降低10分贝的噪声,树林最大降噪值就是10分贝。降噪效果和林带宽度、高度、种类、位置等有着十分严密的关系。在实际布设中,一定要充分考虑不同植物的降噪效果,通过合理搭配,实现最大的降噪效果。
(四)低噪声路面建设
多孔隙沥青混合料低噪声路面是一种新型路面结构,通过对多孔隙沥青混合料降噪机理的研究,得知通过连通孔隙率的方式,达到降低轮胎和路面之间的吸声效果与泵吸效应,连通孔隙率越大,降噪效果越好。在铺筑路面的时候,选用大孔隙沥青混合料,可以实现预期的降噪效果,具有防溅水、防反光、噪声低等特点,值得在实际建设中推广应用。除此之外,多孔隙沥青混合料低噪声路面的耐久性较好,具有很强的抗车辙性能,要比普通密级配沥青路面的性能更好,建设使用价值更高。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公路建设与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污染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为此,在公路环评项目中,一定要结合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落实低噪声措施,建设低噪声路面,合理运用声屏障技术、隔声窗技术等防治措施,确保公路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符合设计标准,从而实现公路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冯继勤,贾佳.浅谈公路环评项目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J].新材料新装饰,2014(10).
[2] 李森,孟占利,王彦琴,等.高速公路高架桥噪声污染防治探讨[A].2010年全国声学设计与噪声振动控制工程暨配套装备学术会议论文集[C].2010.
【关键词】城市噪声;城市交通;城市轨道交通
近年来,随着对城市工业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城市噪声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健康。城市噪声主要是指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交通噪声是一种非稳态、不连续的流动声源,影响范围广,时间长,危害程度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辆迅速增长。从1992年起车流量每年平均以16%的速度增长。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一、 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分类
(一)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污染已成为各国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据测定,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为80~90,在城市快速道路上高速行驶的车流噪声接近100。
道路交通噪声计算,要根据交通量、平均行车速度、重车百分比、道路坡度和道路路面材料等因素得到一个基本的噪声计算值,然后计算由于传播、反射、吸收和屏障等影响所产生的修正,最终得到交通噪声评价值。现在还用一种叫机动车噪声污染分析处理系统的。该系统包括系统机动车噪声源强分析模块、路段噪声分析模块、交叉口噪声分析模块、环境噪声预测模块、环境噪声评价模块。其功能是:根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供的交通信息数据,分别处理路段两侧和交叉口周围的噪声强度等级,综合背景值,做出噪声预测。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做出换环境污染指标(噪声污染指数)。将处理结果进行储存和更新。
(二)城市轨道交通噪声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日益增多,目前的交通状况已不能满足要求,发展轨道交通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轨道交通由于其运量大速度快、乘坐舒适、安全、稳定、占地少及空气污染小等诸多优点,在城市交通建设中独占鳌头。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主要有地铁,地面包括有轨电车、高架轻轨、城市铁路等形式。城市轨道车辆由于运行在城市中,其运行速度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鸣笛、且新的钢轨一般用焊接长钢轨,所以城市中的轨道交通噪声主要是以下四种:轮轨滚动噪声、牵引电机噪声、齿轮转动噪声及空压机噪声。地铁交通除列车运行噪声外,还有风亭及冷却塔噪声。高架轻轨噪声除轮轨噪声、车体辐射噪声、动车组牵引电机噪声外,还有桥梁结构噪声,与地面轨道交通相比,其噪声辐射面大,影响范围广。
(三)城市公路交通噪声
城市中对外公路交通噪声是指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时所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在现代生活中是很普遍的、最难避免的噪声源,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越来越受到道路设计者和使用者的重视。
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轮胎与路面之间的摩擦碰撞、汽车自身零部件的运转(如发动机、排气管等)以及偶发的驾驶员行为(如鸣笛、刹车等)都是产生噪声的原因。交通噪声是宽频带的,即含所有可听范围频带的能量。交通噪声分析应考虑车辆产生最大噪声的交通条件,和最干扰公路两侧居民的交通条件,通常选用昼高峰和夜高峰两个时段来分析交通噪声的影响。
二、 城市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城市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针对交通噪声的声源、传播及受声点3个关键环节,有多种措施可降低交通噪声对受声点的影响,在此我们称之为降噪措施。
(一)针对声源的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路面。一般来说,汽车行驶在沥青混凝土路面比行驶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噪声要低1~3。近年来欧洲许多国家相继开展了对低噪声路面的试验研究,外露集料表面的低噪声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降噪特性可与传统的沥青路面相媲美,而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降噪效果更为明显,可降噪2~8。因此,使用低噪声路面可有效的降低公路交通噪声污染。运用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鸣笛,某时段内禁止大型车辆在敏感路段通行,调整交通信号使交通流顺畅因而车辆不需经常停顿等交通管制手段对城市道路的降噪效果较为明显,也易于采用,但这些措施不宜于野外公路,以免明显降低车辆速度和道路使用的方便性而影响野外公路的使用。
(二)针对噪声传播途径的降噪措施
在公路与受声点之间设置声屏障。声屏障是一个降低公路噪声的重要设施,也是道路设计者经常采用的降噪措施,对距公路200范围内的受声点有非常好的降噪效果。声屏障是一个明显干涉声波传播的阻挡物或部分阻挡物,它可以阻挡声的传播而形成一个声影区,其降噪效果随声程路程差的增大而增加。声屏障的形状和材料种类多种多样,可以用土、砖、混凝土、木材、金属和其它材料来构筑,修建声屏障除考虑其降噪作用外,还要注意其经济实用,并与其所处环境相协调做到视觉满意。
(三)针对噪声受声点的降噪措施
在公路受声点之间种植绿化林带。有关资料表明,非常稠密的树林(在声源与受声点之间没有清楚的视线),且树林高度高过视线4.5以上时,树林深入30可降噪5,如树林深入60可降噪10,树林的最大降噪值是10。种植林带除具有降噪作用外,还兼有绿化美化环境的功能,但会大幅度提高公路用地范围,当公路经过荒山丘陵地区时,该方法较为实用,由于我国耕地紧张,所以当公路途经耕地时,该措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增大公路与受声点之间的距离。在公路选线时,应充分考虑公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尤其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中规定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的学校教室、医院病房、疗养院住房和特殊宾馆等噪声敏感点,应先估算其噪声声级,如通过设置声屏障无法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就需考虑调整线位,增大线位与敏感点之间的距离,降低敏感点的噪声声级。
(四)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噪声
城市轨道交通的噪声防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主要应从声源降噪和传播途径降噪两方面考虑,特殊情况下对受声点加以防护。噪声防治应从降低噪声源开始,尽可能降低列车动力系统噪声。首先从车辆构造设计上加强防振、吸声措施,采用阻尼车轮及盘式制动,车辆踏面整修和车辆两侧架设防声裙等。其次,在轨道及桥梁结构上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如用超长无缝钢轨代替标准钢轨,以减少车轮对钢轨的撞击引起的噪声和振动,可降噪23;在承台上设置弹性聚合物砂浆垫层和配有弹性扣件的整体道床,以利吸收振动波,该整体道床与普通整体道床相比可减振降噪10;定期打磨钢轨,增加钢轨的平顺度,降低车轮与钢轨的摩擦、冲击、不均匀磨耗引起的轮轨振动与噪声,可降噪35。
三、 解决方案
以上我们了解了几种城市交通噪声,虽然各自都有解决的方案,综合来说,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 对噪声严重超标的车辆应限期治理,车辆的年检应增加噪声检测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该报废的必须报废,不得延用,加快旧车淘汰;
2.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 合理布置临街建筑物,可采用设置吸声墙面、隔声门、窗,实行立体绿化,或使临街建筑物为商店、楼亭等,尽可能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 建设现代化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要对交通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提出严格要求,明确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根据国家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屏障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与此同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5. 增加城市绿化面积,降低空气污染度为使城市居民远离交通噪声,要致力于在道路两侧修建斜坡,加宽沿街住宅的缓冲绿化带,并利用有限地带开发立体绿化,增加植被面积,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在降噪和净化空气污染物中的作用。
四、 结语
面对21世纪,面对信息时代的到来,面对城市化的挑战,面对我国薄弱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我们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不仅要进行合理的交通规划建设,还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交通“公害”之——噪声,从而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须,贺聪. 公路交通噪声的诸问题[J].环境科技,1995,(5).
[2] 姚白鸥. 城市交通噪声及其控制[J].城乡建设,1982,(9).
[3]雷晓燕. 铁路轨道结构数据分析方法[M].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8.
关键词:噪声;污染;创新
中图分类号: TB53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当今国内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早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多次的交通环境调查显示,噪声污染的控制均不甚理想。很多大城市现状调查结果显示。道路两侧的居民地带受交通噪声污染都十分严重。历时一年时间的调查,对全国的518条次干路以上公路两侧的众多建筑物进行了大量的考察。其中,包括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数量达6300多座。调查结果显示,各等级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污染程度是不同的。高速路两侧的建筑受影响程度尤为严重,可以说交通噪声污染对其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非常大[1]。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分析
2.1机动噪声
2.1.1动力噪音分析
机动车辆是产生噪音的最主要因素,发动机噪音的控制对于汽车噪声的控制非常关键。进气噪声,发动机的噪音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发动机的空气动力噪声,会随着发动机转速的提高而大大增强。
2.1.2轮胎噪音分析
轮胎噪声也是道路交通噪声的重要噪声源,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由于轮胎噪声本身的噪音机制比较复杂,对各种设备的先进性和方法性要求非常高。当在正常情况下,车辆行驶较快的时候也会发出很大的噪声;当路面潮湿,且车辆速度行驶较慢的时候,噪音尤为明显。
2.2非机动车噪音
非机动车辆的噪音主要来源于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刹车声。据监测,这种声音能使声值提高5dB还要多,防治交通噪声污染不能停滞于建设,要从初期开始注意,就应该提前注意噪声污染,把它放到一个特殊的角度来看,从实际中看到使用的任何一种降噪的方法,其在技术环节上也都没有达到是很完美的境地,在使用中使用的地点和方法和需要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在降噪的过场中,应该从公路所在地的实际出发,在公路建设的同时注意到环保建设[2]。
3.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方案创新
3.1噪声源的控制
3.1.1改进汽车动力机械设计
汽车产生噪音的主要因素有空气动力、械传动。从结构方面划分为发燃噪声、底盘噪声、各个设备噪声、车身噪声等。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的汽车噪音污染因素之一,进气噪声和本体噪声等引起的噪声等多方面的。对于发动机振动的调节也对于汽车噪声的控制非常关键,要合理改善发动机机制;降低底盘噪声,也就是排气系噪声和传动系噪声的一个措施;降低机器中各个电器设备噪声,包括风扇噪声以及汽车电动机发出的各种噪声;降低车噪声,这里很大程度是指汽车行进中的汽车噪音,现在车速快速提升,改善车身噪声的方法也就是:对车身改造为更好的流线型,在此情况下就可以光滑过渡;用弹性元件连接车身与车架使得稳定性增加;室内软化程度增大,可在顶棚及车身内蒙皮间加入吸声材料等。
3.1.2修建降噪路面
降噪路面,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沥青路面。目前,有科学家发明了两种混凝土,即空隙型混凝土和细槽型混凝土。第一种是沥青里的强胶粘剂在这里是用来使石子更好的连在一起,但也可能使得灰尘和脏物被牢牢地粘在上面,使得质量降低。而空隙型混凝土没有胶粘剂的问题,这样无形中使得它的使用期限会比开孔型沥青更长。另一种混凝土是经过特殊处理细槽型混凝土。与前者的生产过程不同,它是先做出普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然后再用刷子打磨路面,把上面的添加物去除。此过程结束之后,路面也就会变得比较平滑,在视觉上很平整。这样就可以在这样的表面上会出线一道道纹,以起到一定的减噪效果。
3.1.3运用交通管制措施
在大中城市要建设环城道路,以此来减少城市高峰期的车流密度。为了减少交通密度,还可控制在用车的总数量,提供公共交通优先行驶,减少小型机动车的使用。但这种方法只是表面的,治标不治本。如果从深层度上解决,限速和限制超车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在社区等要保持安静的地方要设置限速或者禁止超车标志,这样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噪声。也可以设置专门的车道,这样可以通过减少车辆频繁停车、加速时刹车所产生的噪声。在平面交叉路口实行环行路况或采用最佳的交通信号并实行自动控制,保证车辆匀速行驶,减少机动车的停车、启动、加速的次数,这样也对降低交通噪声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2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
3.2.1种植降噪绿化林带
种植树木在道路的两侧,能够非常有效的防治交通噪声。在植树的过程中选择恰当的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这样可以更好的将声波吸收,以此来起到降低噪声效果。这里有一个很专业的依据就是,当树木带宽度大于10m时,结果会使交通噪声下降4~5dB。由于声音投射到植物叶片上有四分之三被反射到各个方向,大约有四分之一被叶片的微震所消耗。这样形式最突出的优点即为: 对环境有益而无害。局限性是:大量占地,需要大量的时间等待树木增长,这样以便于更好的遮挡噪音[3]。
4.结语
总而言之,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受大了社会普遍的关注,控制和解决世界性四大环境公害之一的噪声污染对人们的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发达国家的公路建设发展的过程来看,大量的资金是投放于路网建设形成规模后,对环境的保护和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后期治理的费用是难以想象的。通过对降噪使用的方法进行各方面的比较,在多方案比选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既可以给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也是得到社会的认可,达到很好的效果。在政府对交通噪声的控制的不断加强的大好背景下,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安静和谐,在我们全人类的建设下,将会呈现出一个祥和而又快速发展的地球。
参考文献:
[1]汤文倩.浅谈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2(5).
[2]赵延保.汽车车辆噪声污染的危害与控制[J].论文集粹,2011(5).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新时期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存在轻视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工程成本和进度的问题,在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我国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对附近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进而导致居民与企业之间出现纠纷。因此,对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具有现实意义。
1建筑施工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
1.1噪声污染
在工程建设中,会使用到多种建筑设备,而设备在工作中会产生噪声污染,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1.2废水污染
在工程施工中,会产生泥浆、生活废水、养护用水以及清洗水等施工废水,一些建筑企业将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以及下水道中,不仅对附近水域带来污染,同时也会堵塞水道,引发次生水污染等问题。
1.3废气污染
施工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对附近空气带来严重的污染,产生扬尘的主要原因为:细集料的使用、存放以及运输,建筑垃圾以及土方挖掘,场地平整,空中废料抛洒以及运输车辆进出等。如果在干旱大风天气下施工,扬尘现象会更加严重。同时,车辆尾气、油漆稀释剂、施工机械以及食堂大灶等,都会产生有机废气。
1.4废物污染
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废弃材料、废弃拆除物、废弃土方以及废泥浆液等。一些建筑企业没有对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只是在施工现场随意堆集,在施工结束后也没有及时清理,当遭遇暴雨天气后,废物流入到河流中,容易造成河水污染。
2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的相关防治措施
2.1提高企业重视程度
首先,企业要组织所有员工开展环保教育,定期举办环保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所有员工的环保素质;其次,企业要严格按照环境体系的相关要求,编制施工环保指导书,并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施工作业;最后,企业要加强施工管理,设立施工环保小组,完善施工环保考核体系,将施工绩效与环保工作挂钩。
2.2防治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设备数量较多,其同时作业会产生噪声污染,当各种噪声不断叠加后,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建筑企业要采取以下措施,合理控制噪声污染:首先,在施工现场砌筑围墙,针对敏感噪声进行保护,如果施工现场噪声过大,要安装降噪声围帘;其次,对人为噪声加强控制,严禁出现大声喧哗以及过度敲打等情况,提高施工人员的降噪意识,在搬运货物、物体装卸以及拆除模板过程中,要对噪声进行有效控制;再次,结合不同阶段的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的施工器械远离学校、医院以及居民区,并且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在居民休息时间段内,尽量不进行施工作业;最后,使用具有消声设备或者低噪声的机械,加强对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防止由于设备故障而产生噪声污染。
2.3防治粉尘污染的主要措施
首先,企业要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科学的组织方式,有效控制粉尘污染,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要对挖土方的数量、阶段以及顺序进行有效分析,减少土方回运和外运的数量以及次数,进而降低扬尘对空气的污染;其次,硬化施工运输路线,并且组织人员定期对路线进行压尘洒水,对施工现场堆集的粉料进行科学处理,并且在施工现场安装除尘设备;再次,严格管理运输车辆,杜绝使用尾气超标的车辆,车辆不能出现超载行为,对于承载散装材料的运输车辆,要设有遮蔽装置,对车轮以及车帮进行及时冲洗,防止出现夹卷以及遗洒等情况;最后,如果是高层建筑,要严禁进行高空抛物,防止灰尘污染附近环境,企业要尽量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在施工中减少对空气的污染,施工现场尽量采用液化或者电能等清洁能源。
2.4防治废水污染的主要措施
首先,建筑企业要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在流过沉淀池后,再经过市政污水网进行进一步过滤,严禁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和下水道中;其次,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要一同经由市政污水网,再经过污水处理后进行排放,严禁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以及附近雨水管网中;最后,建筑企业要对各种设备和车辆的油、机油以及燃油等进行科学管理,各种废弃油脂要进行集中处理,严禁排入到附近河流、市政水管网以及随意处置。
2.5防治废物污染的主要措施
建筑工程在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废弃物,在施工结束后,一些被废弃的材料被随意堆放,如果遭遇暴雨大风天气,可能会冲进附近水域中,对附近水源造成污染。因此,建筑企业要通过以下措施,对废物污染进行有效防治:首先,建筑企业要规范自身的运输行为,不能随意处理施工垃圾,在工程施工结束后,要组织人员对施工垃圾和建筑废料进行清运,并且拆除工棚等施工建筑物,恢复施工现场的自然景观;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要对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对油漆工、钢筋工、焊工、电工以及木工等产生了物料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和利用,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
3结语
总而言之,针对建筑施工所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建筑企业一定要制定科学的防治措施,遵守我国环保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坚持工程质量与环境保护并重,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保护当地自然环境,为我国社会的稳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徐小忠,李小燕.浅析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对策措施[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22(3):79-80,78.[2017-09-04].
[2]王跃进.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J].山西建筑,2012,38(19):217-218.[2017-09-04].
[3]邵明波.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和防治措施研究[J].现代装饰(理论),2012(12):63.[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