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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然资源的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2-31 10:49: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保护自然资源的方法

第1篇

本世纪以来,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和进步。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过快、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发不合理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地威胁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在这种形势下,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走过的历程,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的道路,这就是本世纪70年代末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观点。一般地说,可持续发展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其中,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可持续发展强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五个方面的综合协调。这就是说,加快经济发展决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2.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

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了今后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在未来和下一世纪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

3.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观点教育的建议

我国中学生物教学,历来十分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义务教育初中生物教学大纲(试用)》在“教学目的要求”中明确要求学生“热爱大自然,认识保护自然资源、控制人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中明确要求学生“初步认识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持生态平衡、控制人口和保护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意义”;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中写入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等多个知识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编写的人教版初中生物教材,在植物、动物等部分十分注意渗透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笔者认为,中学生物教学有必要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加强可持续发展观点的教育。

第一,义务教育初中生物教学大纲和普通高中生物教学大纲分别是在1992年和1995年编订的,尽管上述大纲都十分重视和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教育,但是由于可持续发展这一提法在当时尚未见诸报刊,所以上述大纲自然无法提到这一概念。根据新的形势,在修订教学大纲时,建议在前言的适当部分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观点,使所有的生物课教师都能够从生物学科的特点出发,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中学生物教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任,从而更加重视开展生态学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教学。

第二,在人教版初中生物教材修订时,建议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渗透可持续发展观点的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在编写的高中生物必修教材,已努力把大纲的精神和规定,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观点及其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在绪论、生物与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章节中。这样可使学生从更高的层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物科学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国家各行业的建设乃至子孙后代的生活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从而更加自觉地学好生物课。

第2篇

所谓生态旅游,是指旅游业、自然保护、区域振兴三者融合的一种协调统一模式。这种旅游模式的合理运用与科学管理涉及了多部分的合理配合,主要参与者包括旅游者、经营者、政府、居民。行政部门等多方面的协调配合。在生态旅游中,所谓的社区参与是指旅游业与当地居民的民风民俗、自然生态相融合社区作为开发旅游的主体,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本文主要针对生态旅游中社区的利益得失对社区生态旅游管理要素进行研究,从而达到真正的生态旅游,丰富旅游理论的目的。

关键词:

社区;生态旅游;旅游管理

生态旅游作为高层次的旅游形式,是旅游业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产物,是传统旅游模式的持续发展,而社区参与旅游则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发展的工具,也是一种生态保护的发展战略。通过社区与旅游相结合的形式,使得居民参与到旅游发展中,形成社区居民与旅游业的利益相关体,充分利用社区的生态资源,促进资源开发与旅游相互发展,所以在旅游过程中重视社区参与和资源保护,是支持生态旅游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社区与生态旅游的关系

社区指的是在某一区域中人们结成的多种社会群体,经由从事各种社会活动构成的相对完整的社会形势体。而生态旅游是指在未被破坏的原始自然区域的旅游方式。而所谓的社区角度下的生态旅游就是将社区群体融入进生态旅游中,是一种与以往不同的生态旅游模式,其发展目标主要是在发展旅游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很多时候旅游等人为活动会破坏或剥夺自然环境和居民部分生活权利,所以恰当的处理生态旅游发展和社区居民的关系,是社区视觉下生态旅游管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在社区视觉下的生态旅游管理,不仅仅要关注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应关注社区、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达到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生态等持续有效地管理。

二、社区参与生态旅游的内容与作用

社区参与生态旅游这一说法最先由莫非所倡导的,并且在他的著作《旅游:一个社区的方法》中详细介绍旅游业及社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从社区角度所开发与规划生态旅游。由于社区活动离不开居民的参与,所以在社区角度下的旅游管理只有确保经济、社会、政治等多领域的活动,才能充分的保证居民充分享受生态旅游带来的利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社区作为生态旅游的主体参与到生态旅游的开发经营规划和利益分配才得以促进旅游和社区的持续发展。基于社区的生态旅游是真正意义上的,主张最大限度的维持自然资源,保护当地文化可持续性的旅游模式,社区从主体的角度拥有生旅游管理的权利,为游客提供保留最原真的服务,保障大部分的受益人为社区居民,从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社区持续发展生态旅游。从其基本特点来看,是一种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旅游模式,不以牺牲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达到通过旅游业发展增强人们保护意识的目的,使人们参与到旅游中,使得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在生态旅游概念中,社区不仅仅是一个参与者,更是生态旅游内涵的一部分,生态旅游的重任就在于保护自然资源和为当地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从而使当地居民成为主体受益者。而社区视觉下的生态旅游经过社区的管理与参与,通过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建途径及合理的运作,恰恰是实现生态旅游目的的最佳途径。

三、社区视觉下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性

1、生态旅游发展社会经济

在社区参与生态旅游过程中,当地居民进行具有特色的生态旅游经营与管理,从中获取利益,改善居民生活水平,谋取社会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旅游促进社会发展。除此之外,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居民再就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发展生态旅游,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文化水平及修养,促进基础医疗、保障、教育设施的完善。

2、社区参与促进旅游业发展

传统的旅游业在逐渐发展过程中,人们已经认识到其不足之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吃、喝、玩。更多人越来越注重回归自然,对生态的保护自然也日益被人们重视。新形势的生态旅游应运而生,在旅游的同时,体味当地生活特色,民族文化氛围,从而增加旅游吸引力。生态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当地自然景观和当地民风民俗民族文化两大类。在旅游中融入这些特色,丰富旅游形式,通过传统节日庆贺,当地传统手工艺表演,带给游客亲近自然的感受。当居民参与生态旅游的发展,增加本土文化的魅力,展现当地特有的民风民俗,从而提高旅游者对其自然环境等的兴趣。与此同时,将社区与生态旅游相结合,不仅仅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在很大意义上,也解决了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旅游发展依赖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旅游密不可分。从而缓解自然资源保护的压力,增强人民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了解保护自然的价值,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总结

生态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社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不同阶段遇见的发展与保护的难题需要我们寻求办法去解决,在旅游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需要人们寻求新的解决办法。社区视觉下的生态旅游管理恰恰是此问题最好的发展途径。在政府社区人民的参与下,完善旅游的同时,发展社会经济,促进环境保护,以社区为主体激发群众环保意识。是游客满意的同时达到维护社区环境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倪晶晶.对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模式的几点思考[J].滁州学院学报,2016,03:79-82.

[2]何晓铭.基于社区参与在生态旅游管理中的作用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16:89-90.

第3篇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科学发展观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1994年税制改革后属于资源税应税税目的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类资源产品,并对应税资源按资源等级实行幅度税额计征的办法。应该说,新的资源税制在调节级差收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统筹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现行资源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资源税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已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资源税制的立法精神滞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现行资源税制体现的是调节级差收入这一立法精神,没有充分表达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更没有体现运用资源税促进合理开采利用资源、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精神。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占有率非常低、资源形势紧张的情况下,资源税制如果不能体现利用税收杠杆促进合理开采自然资源、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精神,则开征资源税的目的就难以达到。

(二)资源税地位不突出,税收功能难以发挥

现行资源税制由于税基窄、课税体系不健全等所带来的税收调节功能的缺陷已日益突出,特别是资源税收入偏低,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对其重视程度相对而言就不高,制约了资源税作用的发挥。从下表可以看出,1994年税制改革后,全国税收总收入以年均16.77%的幅度增长,到2003年达到了20461亿元,而全国的资源税收入年均增幅仅为7.00%,到2003年收入也仅为83.94亿元,资源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0.41%,占地税收入的比重也仅为1.32%。全国资源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0.89%下降到2003年的0.41%。可见,资源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明显偏低,限制了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三)资源税覆盖面太窄,难以充分发挥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

现行资源税制在税目的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仅列举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类资源,而对土地资源、水资源、林木资源等均没有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覆盖面过窄的资源税制,难以发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从而使大量自然资源受到野蛮的掠夺和无情的破坏,资源开发中“重利用轻环境”的现象突出。

因为资源是商品价格构成的基础,应税资源的后续产品价格比非税资源后续产品的价格相对就高,不合理的商品比价必然导致对非税资源的掠夺式开采。如浙江省由于未对建筑用砂、石开征资源税,难以利用税收对砂、石资源开采加以限制,再加上砂、石开采管理上的问题,致使许多河道采砂陷入无序开采,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再如浙江省丽水市为经济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该市现有持证开采的矿山341家(不包括河道采砂),其中甲类矿种以地下开采为主,乙类矿种(砂、石、黏土)基本是露天开采,目前共有废弃矿山200多处,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就有1.2处,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大大加重了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任务。

(四)税率设计不合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一是税率明显偏低。现行资源税税率设计于1993年,是按照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当时的产品价格来设计的,既没有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之因素,也没有考虑同一自然资源在不同开采时期的品位等级可变性特征,且单位税额明显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场价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资源税额自1994年以来却一成不变,因此,国家并没有因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二是对确定适用税额的权限过分集中。现行资源税制采用了分级核定的办法,即对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确定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目、税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但是矿产开采单位和个人开采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及负担能力却在不断变化中。一般来讲,资源条件3-5年(或更长一些)会出现一次较大的变化。而资源税条例除确定了7类应税资源的幅度税额外,还对全国的原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铅钨锡镍资源的大的开采企业,以及部分非金属矿原矿的适用税额,做出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自1994年以来变化不大,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灵活的选择,也难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三是未能充分体现组织收入的功能。现行资源税实行的是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即按应税资源产品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办法,如每吨原油的单位税额在8-30元之间,每吨煤炭的单位税额在0.3-5元之间,然后再在此范围内按不同区域、不同等级确定具体的单位税额,这只反映了优质资源与劣质资源的单位级差收入,未能考虑自然资源的环境价值和财政价值,对资源输出大省(区)而言是极不公平的,因为资源大省(区)并未能从资源输出中得到相应的税收收入,而对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却需大量的投入,产出投入比例失衡,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五)税费并存,削弱了资源税的地位

我国目前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除了实施必要的税收调节之外,还辅之以大量的费,处于税费并存的局面,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所涉及的税费就有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且土地出让金大大高于土地利用所涉及的税收收入;对同一矿产品的开采也存在税、费重复征收等问题,如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既涉及到资源税,也涉及到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等。税费并存、以费挤税的局面,严重削弱了资源税的地位作用。

二、资源课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使用,除按正收一般的直接税(如所得税)和间接税(如增值税)外,不少国家还对其征收一些特别税费,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矿区使用费

一是根据产量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矿区使用费;二是按矿区面积征收矿区费;三是以租金、特许

本文原文权使用费等形式对某些矿产和石油开采征收使用费。如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国家。这些国家征收的矿区使用费类似于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等,具有对国有矿产资源开采以收费形式进行补偿的性质。

(二)特别收益税

部分国家对资源开采实现的利润,在征收普通公司所得税的同时,另征特别所得税,主要体现在石油资源。如:安哥拉对石油生产企业,除按40%普通税率征收一般公司税外,还征收石油税,其基本税率为50%,并另征15.75%的附加税(合计税率为65.75%);挪威对来自油气生产和石油管道运输的所得课征50%的石油收益税,且不能在公司税前扣除。

(三)资源开采税

目前,有不少国家或地区对资源开采活动按资源开采量或价值征收属于间接税性质的开采税,税率往往因不同资源类型而不同。如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对不同的自然资源分别开征开采税,对石油征收石油开采税,对天然气开征天然气开采税,对煤、矿石、盐、硫等征非石油矿产开采税。其中除石油开采税实行从价定率征税外,其他的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这同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基本相同,只不过我国对应税资源均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没有实行从价定率征收。

根据我国是个自然资源较为稀少,尤其是人均自然资源占有率非常低这一特点,应该在开采消费自然资源的环节征收资源税,并且对不同的资源采用不同税负的方法。

三、资源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通过扩大资源税覆盖面,调整计税依据,合理设计资源税率,确立资源税制的应有地位,充分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纳税主体,抑制资源无序开采

现行资源税制将纳税主体界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此规定,在采矿领域,应认定不管是何种单位还是个人,谁开采即由谁缴纳资源税。而现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则明确由采矿权人缴纳。纳税人与纳费人的界定不尽一致,容易导致开采人与采矿权人在资源税纳税义务的确定上相互扯皮。从法律角度来考虑,应将纳税主体界定为所有权人即采矿权人,谁拥有,谁缴纳,便于资源税的日管和法律责任的追究。(二)拓宽税基,扩大资源税的覆盖面

借鉴其他国家实施资源税制的成功经验,按照资源税的税种属性,应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应予保护的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地热资源等自然资源,但考虑我国全面开征资源税还有一定的难度,可采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扩大资源税的覆盖面。

一是尽快开征水资源税。水为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有400多个供水不足,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00多个,年缺水总量达60亿立方米。就我国的现状而言,一方面,部分地区水资源缺乏;另一方面,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浪费严重。据此,我们认为,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水资源税,对所有开采或取用各种天然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等)的均纳入征税范围,按照开采量或取用量在开采或取用环节征收,在税率的设计上,应考虑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的实际,可确定较大的税率幅度,在幅度范围内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税率,同时,取消目前的水资源费,通过税收真正起到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二是尽快开征砂石料资源税。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建筑砂石料开采量、使用量居高不下。由于对砂石料开采管理不严格以及税收调节不到位等,致使砂石料无序开采,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并造成大量税收流失,国有资源的价值难以体现。我们认为,开征砂石料资源税已成当务之急,可将所有在陆、江、河、海开采的建筑用砂、石料纳入砂石料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合理设计税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发挥应有的税收调控作用。

三是适时开征土地资源税。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鉴于我国现行对土地课征的税费过多、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状况,可将现行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归并为土地资源税,并在现行土地开发利用税费负担的基础上,合理设计土地资源税的税率,扩大土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以土地资源税来调控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调整计税依据,明确资源税的属性

资源税是对开采利用国有资源而征收的一种税,只要有开采国有资源的行为发生,只要开采了国有资源,均应缴纳资源税。而我国现行资源税是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中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的,这显然很不合理。因为自然资源被开采后,无论纳税人是否从开采资源中获得收益,自然资源实际上都已经被“利用”,鉴于此,应本着简化税制的原则,将资源税计税依据从现行的按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改为按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产量计征。这一方面更能体现国家对国有资源的调控和保护思想,进一步明确资源税的属性;另一方面促使纳税人能从自身利益出发,合理开采自然资源,尽可能减少所开采资源的积压和浪费,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以更好的开发利用。(四)提高税率,充分体现国有资源的价值

1.要充分体现资源的稀缺度和政府对该类资源开采的限制程度。对不可再生的稀缺度高的资源,政府对该类资源的限制程度就强,在税收上就应设置较高的税率;反之,对一些可再生的稀缺度不大的资源,政府对该类资源的限制程度就相对弱一些,在税收上可设置相对低一点的税率。

2.增强资源输出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比较而言,资源输出型地区的经济相对不发达,如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基本是资源输入地,而西部地区基本是资源输出地,要提高资源输出地的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就应该运用税收政策来提高资源输出地的财力,提高资源税税率是一种最简捷的办法,这也是符合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政策的。

3.提高资源税收入比重。某一税制的地位高低,除了税收立法层次高低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还是组织收入量的多少、在收入中所占比重的高低,这也是地方政府所关注的。现行资源税不被看重,同资源税税率过低,且10年不变,组织收入的功能弱化是相关联的;而要提高资源税制的地位,提高资源税收入比重,就必须提高资源税的税率。

4.调整资源开采的级差收入。资源市场遵从的是优质高价、劣质低价的价值规律,因此,在税率设计上,也应体现优质资源税率从高、劣质资源税率从低的原则。

5.反映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按照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资源的有害物质含量越高,在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就越大,国家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就越多,而这种投入必须通过以税收的形式来筹集资金,因此该类资源的资源税税率就应越高,反之则设计相对低的税率。

根据以上原则,在扩大资源税覆盖面的基础上,对原油、金属类矿产资源、矿泉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稀缺度高的自然资源应从高设计税率,其他类资源可相对从低设计税率,以体现国有资源的价值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稀缺度的调控度。在具体的税率设计上,考虑我国幅员辽阔的实际,一方面要拉大税额幅度,由地方政府(省级)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税额,有利于资源大省在资源输出中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提高总体单位税额,实行差别税率,对稀缺或环境破坏力强的资源,应确定其资源税的税负不能低于10%,一般资源的税负不低于5%,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清费立税,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通常收费的理论依据是公共部门为社会成员提供特定服务和特定设施而收取的经济补偿。但从目前应税的资源产品税、费负担情况看,过多的收费必然导致资源税功能的弱化,且许多收费从其性质看,是属于税收范畴,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收取的,如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等。因此,我们认为,应从清费立税、减轻负担、强化税收功能的角度出发,全面清理现行开采利用国有资源的各类收费项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行费改税,目前可将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归并进矿产资源税,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等,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六)规范减免,保护资源合理开采利用

从保护资源、合理开采利用资源的角度,应严格资源税的减免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造成资源开采者重大损失的,报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批准予以减免一定时期的资源税外,其他一律不予减免。同时,国家应下放减免税权限,不作具体的减免税项目规定,对需减免的资源税项目,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作出具体的规定。

第4篇

关键词:景观规划;自然辩证法;持续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TU98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0902

1引言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以及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其目的就是促进自然、人、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景观则是人类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道德的反映,合理的景观规划能够让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如何运用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指导景观规划设计是当代景观规划师应该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2自然辩证法的基本要义

自然辩证法的要义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自然观,即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研究;二是自然科学观,即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研究[2]。

2.1自然观

自然辩证法的自然观,要求不断地概括和运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人们关于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和对自然界的总观点,包括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信息观、系统观、规律观以及自然发展史和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划分、联系、交错、转化,等等。通过探讨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在自然界各种过程中的丰富多样的表现及运用,可以把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提高到同自然科学的新发展、新思想相适应的现代水平[3]。

2.2自然科学观

对自然科学的性质、理论结构、方法、基本概念、成长条件、发展规律、社会历史作用以及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关系等的哲学思考。辩证唯物主义自然科学观认为,自然科学源于社会实践并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科学的概念、定律、原理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科学的发展受社会制度、阶级及其思想体系的影响,但具有相对独立性;自然科学可以转变为直接的生产力,是推动历史前进的革命力量;自然科学是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辩证唯物主义是指导自然科学发展的唯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4]。

3自然辩证法在景观规划中的应用

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在景观规划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分别是系统观、辩证观和科学观。

3.1景观规划中的系统观应用

现代系统观认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一个总体过程,要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地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把握住对象的内、外环境的关系,以便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对象[5]。

3.1.1自然的自组织和能动性

自然是具有自组织或自我设计能力的,一个系统在向外界开放,吸收能量、物质和信息时,就会不断进化,从低级走向高级。Gaia理论告诉我们,整个地球都是在一种自然的、自我的设计中生存和延续。自然系统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远远超出人为设计能力。与其如此,我们不如开启自然的自组织或自我设计过程。如景观设计师Michael van Valkenburgh 设计的General Mills[6],设计师拟自然播撒草原种子,创造适宜于当地景观基质和气候条件的人工地被群落,每年草枯叶黄之际,引火燃烧,次年再萌新绿。整个过程,包括火的运用,都借助了自然的生态过程和自然系统的自组织能力。

3.1.2边缘效应

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生态系统或景观元素的边缘带,有更活跃的能流和物流,具有丰富的物种和更高的生产力。如海陆之交的盐沼是地球上产量最高的植物群落之一。森林边缘、农田边缘、水体边缘以及村庄、建筑物的边缘,在自然状态下往往是生物群落最丰富、生态效益最高的地段。然而,在常规的设计中,我们往往会忽视生态边缘效应的存在。在城市或绿地水系的设计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是水陆过渡带上生硬的水泥护衬,本来应该是多种植物和生物栖息的边缘带,只有曝晒的水泥或石块铺装。除此之外,人类的建设活动往往不珍惜边缘带的存在,生硬的红线把原来地块之间柔和的边缘带无情地毁坏。因此,结合自然的设计就需充分利用生态系统之间的边缘效应,创造丰富的景观。

3.1.3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含意,即:生物遗传基因的多样性、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多样性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健康和高效,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基础。设计结合自然就应尊重和维护自然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是保持和维护乡土生物与生境的多样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绿地的设计应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最重要的设计指标。每天都有物种从地球上消失的今天,乡土杂草比异国奇卉具有更为重要的生态价值,五星瓢虫和七星瓢虫是同样值得人们珍爱的,勤于除草施肥、城市绿地管理者的形象不应只是打药杀虫的小农[7]。通过生态设计,一个可持续的、具有丰富物种和生境的园林绿地系统,才是未来城市设计者所要追求的。

3.2景观规划中的辩证观应用

辩证思维是现代科学实践的思维形式,它要求我们看事物要一分为二,有利和不利的一面都要看到。

景观设计与辩证观有着密切的联系,景观设计不能是缺乏文化含义和生态的唯景设计。景观设计应该是具有美感且以生态思维为核心的可持续性设计。设计中应强调对生态过程的组织,强调艺术的表达与再现。

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出发,生态设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框架,帮助我们重新审视对景观、城市、建筑的设计以及人们的日常行为和生活方式。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要借助于景观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地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与方法。从景观生态功能的完整性、自然资源的内在特征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出发,通过对原有景观要素的优化组合或引入新的成分,调整或构建合理的景观格局,使景观整体功能最优。

3.3景观规划中的科学技术观应用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景观生态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景观空间格局和生态过程的相互作用,土地规划和评价是其主要研究内容,我们可以利用景观生态学来拓展景观生态设计的实现途径,提高景观设计的质量。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空间分析和空间模拟上的强大功能,为研究景观生态学的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基础。

3.4景观规划中的可持续发展观应用

在社会变迁发展过程中,城市发展与自然演变的矛盾渐显突出,景观设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是必然趋势。可持续发展在景观设计中主要体现在:尊重传统文化,尊重自然发展规律,尊重当地环境,利用当地建材、植物来进行设计和修建。以自然和生态为中心的设计才能达到现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8]。景观规划设计中,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以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节约保护自然资源两方面考虑。

3.4.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的大环境下,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是景观可持续发展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景观设计立体化思维主要有:景观在有限的空间里尽可能多地提供人的活动场所;合理进行植物配置,提高景观的绿化用地效率;处理好景观中人的活动用地与绿化用地之争,设计中做到活动空间与绿化交叉设计。

3.4.2节约、保护自然资源

在自然资源日益减少的今天,要实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势在必行。在景观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节约和保护资源。荷兰伊兰德斯河口的“贝壳工程”、美国华盛顿洲的圣海轮斯山国家火山纪念馆的景观设计等,都是可持续发展的景观设计观念在实践中探索的实例。

2013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林丽芳,等:自然辩证证法在景观规划中的应用研究园林与景观

4结语

自然辩证法在景观规划中有着深入的体现。在景观规划设计时,规划设计师应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探索景观的内在自然规律,充分考虑艺术与科学的有机结合,寻求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参考文献:

[1]姜颖.浅谈自然辩证法在建筑中的应用[J].硅谷,2009(18):125.

[2]董光璧.究竟什么是自然辩证法[J].自然辩证法研究,1986,2(4):58~61.

[3]俞孔坚,李迪华.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4]关士续,申仲英.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5]李志刚.景观设计要遵循自然辩证法[J].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7,24(3):60~62.

[6]俞孔坚,李迪华.城市景观之路—与市长们交流[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5篇

可持续是21世纪的主题。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资源利用和管理的现状出发,认真中国的国情,改变现在的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此必须加强自然资源的和实务,改进现有递耗资产会计。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递耗资产会计

一、问题的提出

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现状

18世纪产业革命以来,人类的文明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但其代价是资源过度开发消耗和污染物质肆意排放,最终导致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为此,人们开始进行积极的反思和探索,终于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关各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确定了可持续发展观。其核心之一是强调当代人之间及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在资源分配与利用上的公平性。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如何管理开发和利用我国自然资源,以保持国民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我国过去几十年来执行计划经济体制,以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这样就形成了靠资源高消耗、高投入带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现在我们正在改自然资源无偿配置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如从1994年4月1日起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但这并未最终彻底改变资源配置手段。随着我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将自然资源配置手段由计划手段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市场调节为主,已是大势所趋。

2我国自然资源会计核算的现状及自然资源会计范围的拓展

加强对资源的会计核算,是变自然资源的计划配置为市场配置的必要手段。而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自然资源的会计核算,有些作为递耗资产(如矿产资源、油田、气田、森林资源等)进行核算,并且这些核算只是停留在一些简单的介绍性论述,很少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可操作性的实务探讨,另外一些自然资源则根本没有进行会计核算。自然资源按其是否可以再生分为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是假定在任何对人类有意义的时间范围内,资源质量保持不变,资源蕴藏量不再增加的资源,也称为可耗竭资源。尽管可耗竭资源中有些是可以回收的资源,如金属资源,但可回收的资源依靠回收利用而得到补充的数量是很低的,所以可耗竭资源是无法逃脱被耗竭的厄运。可再生资源是能够通过自然力以某一增长率保持或增加蕴藏量的自然资源。有些可再生资源的可持续性受人类利用方式的,在合理开发利用的情况下,资源可以恢复、更新、再生,甚至不断增长;在开发利用不合理的条件下,其可再生的过程会受阻,使蕴藏量不断减少,以至耗竭,如森林资源。有些可再生资源的蕴藏量和可持续性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如太阳能。为了改革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现状,保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将所有可耗竭自然资源和其可持续性受人类利用方式影响的可再生自然资源纳入自然资源会计体系。目前自然资源作为递耗资产来进行会计核算,而且递耗资产被定义为:递耗资产是指通过开掘、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或难以恢复、更新或无法按原样重置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油田、气田、森林资源等。该定义内涵过窄,主要包括可耗竭资源,而较少涉及可再生资源的部分,所以应进行拓展。可将递耗资产(或称为自然资源资产,下同)定义为:递耗资产是指通过开掘、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或难以恢复、更新或无法按原样重置的可耗竭自然资源和其可持续性受人类利用方式影响的可再生自然资源。

二、自然资源会计的理论前提——自然资源具有价值

自然资源具有价值,其理论依据是它凝结着人类的劳动及其客体的特征效应。具体说:

1、人类认识、勘探、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要付出大量劳动

自然资源不管是可耗竭资源还是可再生资源,在进入社会被利用之前,人们需要对它进行研究和全面认识,必要时还要进行实验,才能弄清它的具体使用价值。人们认识了自然资源的各种使用价值及其勘测和寻求后,还要继续寻求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这些都得付出大量的劳动。可再生资源的原始部分如天然林、天然草原,已不是远古的天然资源。如果说几百年前的天然资源没有人类劳动参与的话,那么现在完全没有人类劳动参与的天然资源已寥寥无几。现在绝大多数自然资源,人们都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经营管理,我国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有关的自然资源的保护。可再生资源的人工再造部分中凝结大量人类劳动就显而易见了。我们将它凝结的人类劳动称为自然资源的“现实社会价值”。

2、自然资源的客体特征反映了它具备价值的前提

自然资源具有价值,还因为它自身的客体特征——自然资源的效用性、稀缺性及所有权垄断性。自然资源的效用性是指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这本身就使它具备了价值的前提。如前所述,递耗资产中的可耗竭资源,随着人类开发利用而相应地减少,最终被耗竭,因此,这部分自然资源具有稀缺性。递耗资产中的可再生资源,尽管其蕴藏量不能完全确定是否被最终耗竭,但是其可持续性与人类使用方式直接相关,如果使用方式不当,也会导致其耗竭,就是按适当方式使用,其再生的周期一般都较长,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森林资源。因此,我们可以将这部分再生资源看成是稀缺资源。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资源所有权的垄断性,即谁拥有了稀缺的资源,谁就拥有了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从这点上说,自然资源具有“潜在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的价值是由凝结人类劳动创造的“现实社会价值”和自然资源本身蕴藏的“潜在社会价值”两部分构成的。

三、自然资源会计的理论基础——自然资源权益价值理论

从投入角度看,自然资源的价值是各有关部门和各个经济实体(主体)投入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投入人财物,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和管理权。

2、有关管理部门投入人力、物力,行使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权。

3、各有关自然资源的经营者,取得自然资源使用权,行使自然资源的经营权。另外,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还投入地质勘探资金和人力,行使探矿权。

可见,各投资主体(自然资源的价值主体),如国家、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经营者,在分别行使自然资源法定所有权、行政管理权、生产经营权过程中都投入了一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从各个侧面组成了自然资源的整体价值。这是从投入角度分析了自然资源的价值性和主体性。此外,还应结合产出,将价值主体和权益结合起来。自然资源权益是自然资源同主体结合所附着的权利和要求,这种权利和要求在经济上得到体现,就形成了自然资源的权益价值。它包括:

1、自然资源所有者享有所有权收益。我国规定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法律上赋予这种所有权具有垄断性,使它有别于一般经济所有权。自然资源所有权是一种法定所有权,其实质是领辖所有权,即国家行使主权,保护着国家一切领域及管辖地区的安全,只要在国家领辖区域发现的一切自然资源,就应该为国家所有,这种所有权具有垄断性。法定所有权享有的收益是“地租”形式的收益。而不像经济所有权那样凭借资本金份额获取投资收益——资产收益。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自然资源相关的地租有:绝对地租(自然资源所有者凭借对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的垄断而取得的收益);级差地租Ⅰ(由于自然资源本身的质量等级不同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的优劣,而使资源条件好的经营者能获得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级差地租Ⅱ把同等数量的资本连续投资在同样自然条件的资源上,会产生不同的生产率,生产率高的会取得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垄断地租(开发利用某些稀有珍贵自然资源,由于它极其稀缺,造成市场上严重供不应求,可以按照远远高于其他价格的垄断价格出售而形成超额利润)。在社会主义国家,这些权益归国家所有的包括“绝对地租”、“级差地租Ⅰ”、“垄断地租”三部分。对于矿产资源来说,我们将它分别称为“矿区使用费用”、“资源级差费”和“特别资源”;对于其他自然资源,如对于森林资源我们称之为“林地使用费”、“资源级差费”和“特别资源费”;草原资源可称为“草地使用费”、“资源级差费”、“特别资源费”等。这三部分内容统称为自然资源所有权价格,它构成自然资源买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2、自然资源管理者享有管理权收益。自然资源管理者行使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作为管理者享有的收益,自然资源的管理者应向自然资源的经营者收取以下费用:资源保护费(自然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发生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等费用);资源替代费(资源管理部门应该组织资源替代方面的科研工作发生资源开发替代费用)。这二项费用统称为“资源补偿费”,都是由国家分期向自然资源经营者收取的。

3、各有关自然资源经营者享有经营收益。各有关自然资源的经营者为取得自然资源经营权,必须向资源所有者(国家)及有关方面交纳相关的款项,如矿山企业从地质勘探单位购买矿产资源发现权,同时向国家申请采矿权时支付矿产资源所有权价值。取得资源经营权后进行经营,取得经营收益。其经营收益包括基本收入(体现为工资)和风险收入(体现为奖金)。 此外,还有些自然资源的其他价值主体拥有相应的权益,应享有相应的收益,如矿产资源的勘探单位享有矿产资源的发现权收益。

以上自然资源的权益理论可归纳为自然资源价值主体所拥有的产权及享有相应的收益表

四、自然资源会计

目前,对自然资源的核算大多只注重资本化为递耗资产的折耗核算,而对递耗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有关税费交纳的核算涉及较少。本文所述递耗资产的核算包括:(1)自然资源会计确认——自然资源价值资本化;(2)自然资源会计计量——自然资源价值计量;(3)有关费用交纳的核算;(4)折耗的核算;(5)增值的核算;(6)会计报表中的反映。

(一)自然资源会计确认——自然资源价值资本化

《经济大辞典》给资本化定义为:资本(capitalize,capitalization)在会计工作中是指:(1)将一笔支出不是记作当期的费用而是记作资产,直到由此产生的利益或款项收到时,才将其转作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2)新增厂房、改良工程的成本以及另外一些能提高固定资产功效、增加收入或降低未来成本的其他支出,记入固定资产账户的会计处理;(3)企业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形式将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东的股本的方法;(4)将一项资产或一个企业计划中的未来收益贴现为现值的方法。

自然资源资本化取该定义的(1),即自然资源的资本化是指自然资源的经营者要取得自然资源的经营权就要向资源所有者(国家)支付一笔款项,如矿产资源是要支付采矿权整体价值,森林资源则要支付资源所有权权益价值,对经营企业来说,应将这项支出记作一项资产——递耗资产(或自然资源资产),然后随着资源的开发和使用,分期转入产品的成本中去,从其收入中不断得到补偿。经营企业到得递耗资产的方式不同,其资本化为资产的数额也不同,其帐务处理也不相同。主要有如下方式:

1、购买式。即经营企业(或其他投资主体,下同)直接向资源所有者(国家)购买资源的使用权,这种方式下,所支付的买价和购买时的相关费用全部资本化为递耗资产。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递耗资产 (支付的价款和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支付价款和相关费用)

2租赁式。即经营企业以租赁方式向资源所有者租赁取得资源的使用权。这种方式下,应以以后每期支付的租赁款的现值和作为资本化为递耗资产的数额,而所支付租赁款总额与以上现值和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费用分期摊销。这种方式下,资源资本化时作分录:

借:递耗资产 (以后各期支付租赁款的现值和)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资源租赁款

3债务式。即经营企业以欠债方式向资源所有者借得资源使用权。这种方式下,由于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未真正转移,经营企业只是暂时拥有了资源的使用权,借期届满时,要偿还资源使用权。所以,资本化时,可作分录如下:

借:递耗资产 (资源的价值)

贷:长期应付款——国家

(二)自然资源会计计量——自然资源价值计量

既然自然资源具有价值,而且自然资源的价值具有主体性,各价值主体拥有相应的权益,这些权益又要在经济上得到体现。因此,作为自然资源资本化的递耗资产的核算,首先就应该计量其价值,实现自然资源的价值主体的各自的权益。这些在当前递耗资产会计核算中尚未涉及。

由于递耗资产是自然资源价值的资本化,递耗资产的价值其实就是自然资源的资本化价值。因此,递耗资产的价值计量可以看成是资本化为递耗资产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计量。自然资源的价值计量方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价法。下面分别以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为例来说明可耗竭资源与再生资源价值计量方法。

1矿产资源的计价

(1)成本法。矿产资源价值中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矿产资源资产底价、环境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探耗费补偿费和矿产发现权权益补偿费。

(2)收益现值法。矿产资源为高品位的资源可为经营者带来超额收益。确定矿产资源价值时,可在底价的基础上加上超额收益的折现值。

(3)市价法。在市场上找出矿种相同、成因类型相同、类型大致相似的参照矿产资源资产的价格为参照,来确定矿产资源价值。

2森林资源的计价方法

(1)成本法。是根据定额标准中重新培育同样质量、数量的林木所需的成本,再加上税金和利润构成林木的价值。

(2)收益现值法。将资源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作为资源价值的计量方法。计量价值程序如下:

①根据森林经营知识,预计采伐时的森林蓄积量,从而求出:

原木产量=森林蓄积量×(1-林木损失率)×原木出材率

②根据物价指数和通货膨胀系数,预测采伐年度各等级的原木价格,求出:

采伐时的收益=∑各等级原木产量×各等级原木单价

③预测采伐年的采伐成本,求:

采伐时的净收益=采伐收益-税收-采伐成本×(1+采伐成本利润率)

④采伐净收益现值=采伐净收益×折现系数

⑤森林资源价值=折现采伐净收益-折现的营林投入费用

(3)市价法。是指以市场现行原木价格作为价格标准,据以确定林木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程序如下:

①根据森林经营规程计算资源蓄积量,求:

原木产量=资源蓄积量×原木出材率

②调查不同等级原木的市场价格,计算:

总收入=原木产量×原木单价

③估算采伐成本,计算:

林木资产价值=总收入-税费-采伐成本×(1+采伐成本利润率)

3可持续下自然资源价值计量模型

以上自然资源主要的三种计价方法,各有利弊。成本法的基础是劳动价值论;而且成本资料易搜集,尤其是在缺乏完善的资源资产市场情况下,更显其优越性,但它没有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只考虑投入而未考虑自然资源的产出,这与价值不太相符。收益现值法体现了资源性资产的特点,考虑了资源的状况和供求关系的,易于被接受,但一些数据需要预测,主观性强。市价法考虑了供求关系和资源状况,比较客观公正,但比较难于找到相似的资源,且易受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另一个重要缺陷是未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为此,笔者拟建立可持续发展下自然资源价值计量模型。由前面论述可知,自然资源的价值包括“现实价值”和“潜在社会价值”两部分。前一部分对于可耗竭资源来说,主要是投入某处自然资源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对于可再生资源而言,则是人类投入原始再生资源和人工再造资源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后一部分则为自然资源带来未来收益的货币表现.

(三)有关费用交纳的核算

不管以什么方式取得资源的使用权,经营者在经营自然资源——资本化为递耗资产时,都应向政府交纳“资源环境补偿费”。在交纳时,这些费用直接列作期间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另外,以不同方式取得资源使用权,还应支付相关款项,如租赁式,每期支付租金时,应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资源租赁款(每期支付租金的现值和支付期数)

财务费用(每期支付租金-每期支付租金的现值和支付期数

贷:银行存款(每期支付租金)

再如债务式,每期支付的款项可以看作为借款的利息支出。即将借得资源使用权和贷款相似,也可以在管理费用下列专门明细帐核算,笔者认为采用后者更利于该款项的控制。所以每次付款时,作为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由于购买方式一次性地买断了资源的使用权,所以不存在每期支付有关资源使用权方面的费用的。

(四)递耗资产折耗的核算

递耗资产折耗的计算基数是递耗资产价值,即上述资本化的价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余额。递耗资产折耗的计提方法主要采用工作量法(或产量法),即用预计可采掘或采伐的总产量除计提折耗的基数,以确定单位产品的折耗费用;然后用每期实际采掘或采伐的产量乘以单位产品的折耗费用,计算出每期应提折耗额,并计入当期销售成本和存货成本中。提取折耗分录如下:

借:折耗(或折耗费用)

贷:累计折耗

如果本期采掘或采伐的产品全部售出,则期末将折耗费用全部转作销售成本,如果本期采掘或采伐的产品中只有部分售出,则将售出部分的折耗费用转作产品销售成本,而将其余部分转作存货处理。

借:产品销售成本(已售出部分的折耗费用和有关生产费用)

存货(未售出部分的折耗费用和有关生产费用)

贷:折耗费用

有关生产费用

(五)增值的处理

自然资源资本化为递耗资产后,可能会因为整个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而减少,造成现有自然资源的自然增值,可再生资源的人工再造使递耗资产增值。其会计帐务处理如下:

借:递耗资产

贷:未实现增值

增值后,各期计提折耗时,应按原取得成本加上新增价值计算。在累计折耗等于递耗资产原有成本后,每年按当年实际产量计算的属于递耗资产增值部分的数额转销:

借:未实现增值

贷:留存收益(或收益)

(六)会计报表中的反映

,递耗资产是列入固定资产范围之内的,不予单独列示。这是与过去计划下,资源按计划无偿地配置给经营使用,经营企业只花费取得成本,而不必支付资源的所有权权益价值相适应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经营者要取得一项资源的使用权,不仅要支付取得成本,而且要支付资源的所有权权益价值。这样,一方面递耗资产价值数额较大,往往占经营企业资产总额的较大比重,另一方面为了加强对递耗资产的开发和利用,促使各经营企业有效地、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我们有必要将其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递耗资产项目列在固定资产项目下,其列示方法与固定资产基本相同。递耗资产的折耗费用,最终要进入产品销售成本或存货成本中,所以不用单独在报表中另行列示.

[1]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一卷:48-61

[2]朱学义论产权理论与企业效益分配[J]劳动,1995,(11)

[3]沈振宇矿产资源资本化[J]有色金属,1999,(2):2-5

[4]钱阔,陈绍志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38-41

[5]钱嘉福西方财务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312-314

[6]罗先和财务会计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5179-183

第6篇

摘要:江苏位于中国华东地区,经济比较发达。本文从江苏地区的城市化角度出发,阐述了江苏地区的资源特征,城市化的特点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自然资源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源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 江苏 , 城市化 , 资源,差异,立法 , 研究

Abstract: the east China area is located in China"s jiangsu province, more economically developed. This paper, from the Angle of urbanization in jiangsu provinc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sources in jiangsu provinc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rbanization and the city development appeared in the proces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and for urban development problems appeared in the process of resources and put forward some solutions.

Keywords: jiangsu, urbanization, resources, difference, legislation,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 [P96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地区的城市发展一直保持着较快速度的增长,江苏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主要得益于本省经济的发展。进入90年代以后,该省城市化程度无论其发展的规模还是速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城市的自然资源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主要表现在江苏的可用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人地矛盾突出,居民用水紧张等。因此,有必要对江苏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自然资源问题进行研究,并找出原因以及解决其问题的对策,为促进江苏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一、江苏省自然资源概况

1.土地资源

江苏全省拥有耕地面积7153.1万亩,占全国的3.8%,人均耕地0.95亩。

2.水资源

江苏水资源十分丰富,降雨年径流深在150-400毫米之间。地处江淮沂沭泗五大河流上游,境内河渠纵横,水网稠密;长江横穿该省南部,系最可靠的水资源。

3.矿产资源

平原地区广泛分布着深厚的第四纪松散堆积物。江苏省地跨华北地台和扬子地台两大地质构造单元,有色金属类、建材类、膏盐类、特种非金属类矿产是江苏矿产资源的特色和优势。目前已发现的矿产品种有133种,探明资源储量的有65种,其中铌钽矿、含钾砂页岩、泥灰岩、凹凸棒石粘土、二氧化碳气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

二、江苏省城市发展特点

江苏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隶属于华东地区,面积大约在10.26万平方公里左右,包括1个副省级城市,12个地级市,23个县级市,23个县。江苏自古以来便是鱼米之乡,现在更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

1.城市化发展的区域差异显著①

在江苏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地区差异现象。江苏经济的南北差异是省内城市化发展差异的基础①。其表现为经济水平呈现出大致由南往北逐渐递减的现象,苏南,苏中,苏北的城市化发展水平也有着阶梯状递减的特点。同样在苏南内部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地域差异,主要表现为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因此,江苏省城市化水平的推进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其自身的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区域发展政策。

2.城市发展与区域发展协调度低

长久以来,江苏的南北发展差距一直较大,因此江苏省提出了“加快发展苏北”以及“南北两地一起发展”的策略。这个策略包含着南北城市的协调发展以及南北内部城市的协调共生发展的两层含义。但是,由于整个国家城市发展方针的限制,特别是对城市发展规模的控制,造成了江苏南北两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不能适应江苏的整体经济开发的战略:苏北的大中城市数量与其土地面积不成正比,城市密度偏小。苏北无论其城市的发展基础还是城市化水平都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准。特别是苏北内部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心城市,很难带动周边腹地的发展。

3.江苏沿江地区的城市发展速度比较快,有着城市空间集聚的趋势

近年来,江苏的沿江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工业项目投资,使得该区域配套的基础设施不断发展完善,使得沿江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之间的空间距离不断缩小。城市规模的扩大又使得人口和产业向该区域集聚的数量越来越多。因此,江苏沿江城市发展的速度强劲,发展前景广阔。

三、江苏省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自然资源问题

1.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日益明显

城市土地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②,但是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城区面积的扩大势必要侵占土地资源。江苏的城市人口由1989年的1374万增加到2009年的4294万,增加了两倍多。1989至2009年间,江苏地级市的市区面积由11602 平方公里 增长到23592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599.5平方公里。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江苏省的耕地面积由1989年的562.4万公顷减少到2006年的478.037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每年以4.96万亩减少。因此,可以看出江苏的土地资源短缺情况显露无疑。

2.严重紧缺的矿产资源

城市化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工业化需要人口,资金,技术等要素的聚集,而城市化就是在这个聚集的过程中产生的。众所周知,工业化的发展需要消耗矿产资源,由此带来的矿产资源紧缺问题就不可避免了。根据江苏工业的物资消费量,可以看出江苏工业消耗的矿产资源主要是煤矿,1989年至2009年间,江苏地区的工业全年的煤炭消耗量由4732万吨增加到22323万吨,消耗量增长速度达到惊人的372%.。而位于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其煤炭消耗量在1995至2006年间的增长速度为274%.。可见,更高程度的经济发展与城市化水平对于矿产资源的消耗量也是更多的,从而带来的矿产资源紧缺问题也是更严重的。

3.水资源的耗用

水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命活动的主要物质基础。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模对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变迁和影响作用也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③,其中尤为突出的就是水资源问题。根据1989至2009年江苏地区市区用水量与相同时期的城市化水平的分析比较可以得出,两者有着明显的线性关系,相关系数为0.782。这个充分说明了在一定时期内,随着江苏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于水资源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

四、自然资源问题的成因

1.人口的过快增长

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于城市的发展。人口的过快增长必然给自然资源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它也是自然资源产生危机的重要原因。根据1979至2010年的江苏统计年鉴可以得知,江苏2009年的城镇人口为429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6%。其中,在1979年至1994年的前十五年间,城镇人口由801万增加至1733万,增加了116%;1994年至2009年的后十五年间,城镇人口由1733万增加至4294万,增加了147%。而同时期的煤炭消耗增长量分别为235%和323%,由此可见城镇人口增长的同时,煤炭的消耗量也随之增加,两者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2.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由于很多人对自然资源认识上存在着某些误区,因而不加节制的开采这些自然资源,使用量超过了资源本身总量的限制,从而对自然资源基础――生态功能产生了比较严重的破坏。反过来,自然资源更新能力的削弱又限制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使得人类不能持续利用它们。如果两者之间的关系失衡了,那么可更新资源就变得和不可更新资源一样了,自然资源的短缺势将变成一种时代趋势。

3.环境污染造成的自然资源短缺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中大量的生活与生产污水排放到自然界的水体当中,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了污染。水源的污染不仅影响城市的发展和人的身体健康,还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减少。江苏地区的水资源也同样面临着这种问题。近年来,江苏省水文系统监测评估了全省范围内92条河湖的224个河段,有139个河段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有78个河段分布在淮河流域,61个河段分布在长江流域,分别占全省污染较重河段的56%和44%.。全省有139个河段受有机物的污染较严重,有64个河段受重毒物污染。在全省224个河段中,没有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的河段有184个,有10个河段不符合农业灌溉标准,分别占调查河段总数的82.1%和4.5%。江苏的水资源中,达到一级标准的比例为0.88%.,二级标准的为76.7%.,三级标准的为11.67%,四级标准的为10.5%,五级的为0.26%。其中,三级到五级标准的水资源属于受污染较严重的并且不能直接饮用的类型。由此可见,江苏的水资源污染情况是比较严重的。而江苏的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又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如果不重视本省的水资源污染问题,那么江苏的水资源人均可使用量势必会继续下降。

五、解决方针

1.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存在着很多不足,而且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有些法律规范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因此,必须对有些过时的法律法规进行重新的修订。法律在的制定过程中应该明确各部门其相应的职能以及管辖范围,尽量避免各部门因职责不明确而导致管理混乱的状况的发生。以水资源的问题为例,很多地方存在着“多龙治水”而分工不明的现象,对水资源的保护效率产生了不良影响。相关部门在进行法律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应加强对于执法不严现象的打击力度以及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培训。与此同时,也要时刻监督自然资源保护部门的执法行动。同时,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量,改善人口与自然资源的严重不匹配的状况。

2.提高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

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是资源物质效应的全面和充分的体现。是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延长产品生产链,实现资源利用效应最大化的途径④。自然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足的问题在江苏地区的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中显得尤为突出。江苏地区的矿产资源具有成分较为复杂,伴生矿多的特点,但是受限于冶炼和选矿的条件,当前有的矿产不能回收或者仅仅只能回收部分组分,这样就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浪费。比如说铁矿,其主要金属的回收率在75%.至90%.之间,然而,与它伴生的硫、钻等金属矿产回收率在55%至75%之间。在有色金属矿山中,伴生的银、铜等矿产往往得不到回收。对此,江苏地区应该一方面加强对于伴共生矿的利用与研究。大力发展对于废料,尾矿的全面利用,还应该成立技术攻关小组,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促进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3.改进对于生产和生活废水的处理技术,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随着城市化以及工业化的发展,生产以及生活所产生的污水、废水越来越多,其中有很多污水排放到周围的水体中,对周围的水体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这使得本来就紧张的水资源变得更加匮乏,因此要改进废水的处理技术,使之变废为宝并为人们所利用就变得至关重要。我们要对城市所排放的废水进行集中的处理,利用高科技手段净化污水,把它当做城市的保洁用水,绿化城市,也可以当做工业用水,这样既可以减少城市的水体污染,又可以缓解水资源缺乏的局面⑤。

参考文献

①汤茂林,姚士谋江苏省城市进程与现状特征研究 经济地理 1999年第19卷04期

②李明月,赖笑娟基于BP神经网络方法的城市土地生态安全评价 经济地理 2011年 02期

③刘耀彬,王桂新 城市化进程中的水土资源“增长阻力”分析――以江西省为例生态经济 2010年第10期

④王恒生关于提高青海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的思考青海民族学院学报 2008年第34卷第1期

⑤甘卫星, 朱光婷城市化的环境危机及其对策 环境保护 2010年 11期

第7篇

关键词:生态;管理;经济体制;林业

中图分类号:F307.2 文献标识码:A

1 为了更快达到从对天然林的砍伐到对人工林的砍伐的目标,我们要加大对生态建设的脚步。

目前,我国林业建设正处在一个改革期,需要完成从主导木材生产到主导生态建设的一个巨大转变。要充分适应现在社会的多样化需要,要能够改善现代社会的生态情形,更要能够满足我国对生态安全的需求,因为现在林业的首要需求就是满足我国国土的生态需求。

在我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市场下,为了实现从主导木材生产到主导生态建设的一个巨大转变,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战略,引导我们进行改革实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气候不同土地来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划分好每个功能区域,运用不同的方法对林业生态进行改革创新建设。在改革林业生态建设的过程中,要选取利于生态纯熟的技术,以满足林业的首要有求,即对国土生态的安全需求的前提出发,提高林业生态建设中的质量,并且利用先进技术和新发明的手段利用信息技术安全有效的对发展进行进一步推动,对研究成果加以宣传和推广,让使用者明晰此方法的操作流程,必要时候,对使用地区进行划分,采用技术指导方式更好的宣传和渗透新技术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从主导木材生产到主导生态建设的一个巨大转变。在关系方面,我们要根据政策指导严格明确各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一个新的林业生态建设的模式,使之更加有效、便捷。

为了完成生态革命的改造,国家需要出台法律措施,用强制性手段减少经营者对天然林木的砍伐,保护自然资源;其次,我们需要大力培育人工林,这样又需要时可以砍伐人工林而不是去破坏自然资源,实现从砍伐自然林到人工林的一个转变。第三,调整我国的林业模式和机构,做到真正保护自然林,实现转变。第四,充分利用我国特有的资源,比如:劳动力富裕,面积大,林业市场机会大,分析好我国特有的经济模式,根据不同的功能进行资源分配,鼓励对林业建设的投入,用最少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多的生态效益。

2 树立正确的观念

2.1 正确的以人为本的观念。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要在满足自身建造过程中所需要的经费和权益外,增大林业工作人员的工资,提高员工工作环境,保护广大员工的权益,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高知识高素质的人加入对现代林业发展的建设和规划中来,特别是对一些贫困地区的林业发展更要如此进行,保证再贫困地区工作的人员也能步入正常小康水平的范围。

2.2 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要做到可持续发展。不能为一己之私,不能盲目制定计划滥用自然资源使得自然资源枯竭,破坏了环境,让后代无法正常维持生活。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一员,要努力在充分开发资源的基础上,留下足够后代延续下去的自然资源,不能鼠目寸光。

2.3 坚持和谐发展的观念。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一样,我们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如果人类对自然进行无休止的开采,致使自然资源枯竭,环境遭到破坏,毫无疑问的是,人类此行也会将自己送往终结之路。再林业生态建设的问题上,不管是哪个环节,我们都要尊重自然,遵循大自然的循环规律。我们应该制定一项评价指标,从综合角度出发,适当的回复植被,此举也是减少经济投放的措施,因为自然资源一旦被破坏,我们还要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去恢复,定期恢复植被也表现了林业发展的务实性。

3 利用国家的经济支持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管理

从建设投入上看,林业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资,也需要企业、单位、其它投资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投资投劳,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建设工程管理和行为主体上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计划、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环保、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的通力合作和参与;从建设收益上看,生态的改善事关整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触及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由于生态建设不仅是社会公益性基础工程,而且正是宏大的系统工程,具有投入高、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在投资上具有很大的外部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使他人收益却不会因此得到补偿,社会收益或成本大大高于行为者的个体收益或成本,正面的外部性总是削弱私有部门的投资热情,需要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进行干预,经济的外部性才可能被内在化。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建设的公共物品属性、经济外部性和社会性,决定了需要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和依法组织管理,以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保障生态建设。

政府应把以林业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纳入政府组织生产公共物品的范畴,将生态建设和林业行政管理以及执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4 建立健全生态机制

要培育生态服务市场,推动生态效益货币化、资本化。生产或消费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应当计入成本,予以折旧。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应当包括环境成本,环境成本包括资源开采和获取的成本,环境损坏和恢复的成本,以及当代人占用后代人资源的“用户成本”。

要发展高效益的木材加工业,以加工业发展拉动森林培育,增加“经济人”的利益驱动。应以科学合理的采伐利用引导造林、营林业的发展。森林发达的国家往往是林业加工业发达的国家,如芬兰、瑞典、加拿大等。实践证明,造林和管护不与人们的经济利益追求相一致,消极的保护和被动的建设,往往是低效益甚至是负效应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国人口多,经济欠发达地区面积大,人为破坏资源的因素多,生态建设任务重,难度大,没有强有力的政府行政机构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难以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因此,国家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生态建设的客观要求,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市场运作的机制,调动全体公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政府在生态建设中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加快生态建设。转换国有森工企业经营体制,发挥国有林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参考文献

第8篇

一是价格障碍。由于初次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在我国矿业生产中,存在着矿藏资源价格过低和矿业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现象,而在原材料回收、加工、再生环节中却要付出较高的环保成本,由此造成了原材料价格显著偏低,再生资源价格没有优势。因此,在自由市场条件下,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很难自发形成。

二是成本障碍。目前我国的环境容量尚没有作为严格监管的有限资源,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支付的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这就使废弃物排放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如果不能将这种外部成本内部化,循环型生产的效益就不能显现,成本也很难收回。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消除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需要尽快调整和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构建完善的环境税体系。

一、我国当前环境税费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税收政策方面,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太少。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一次性产品(相机、剃刀、塑料袋等)以及煤炭等。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同时也无法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从而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现有涉及环保的税种中,由于规定不健全,税率过低,征税范围狭窄,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例如,自然资源的范围很广,可分为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物资源、植物资源、海洋资源等。而我国目前资源税征收范围仍主要限于不可再生的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大都没有征税。这使非税资源的价格由于不含税收的因素而明显偏低,以非税资源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也偏低,从而导致对非税资源及其下游产品的需求畸形增长,使自然资源遭受严重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在施行的是排污收费政策,由于收费的非强制性且费额很低,不足以弥补污染物的负外部性,也起不到对排污的约束作用;同时,污染物收费依据为单因子收费(即在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时,按含量最高的一种计算排污量),这种收费依据反而给企业一种规避收费的方法。

二、环境税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及意义

环境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环境目标、调节纳税人行为、筹集环保资金而征收的税收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保护环境、资源为目的,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及浪费资源的行为而征收的专门性税种,它是环境税收的主要内容;二是在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而采取的各种税收调节措施,如对纳税人治理污染、综合利用资源采取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对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加重税收负担。

1.环境税符合循环经济要求。

通过对自然资源征税达到减量化。环境税征收直接针对行为或产品对环境污染的破坏程度,而不是针对行为或行为的受益标准。这样一来,一些高环境成本而低效益的行为或产品就没有了生存空间。由于环境税专门设有保护自然资源的税种,这样使厂商投入的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受到约束,促使厂商控制投入的数量,提高生产效率,做到循环经济要求的减量化。

通过对废弃污染物征税达到再循环。向废弃污染物或污染产品课税,将促使厂商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废弃物进行多次循环使用,进一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通过对厂商给予税收优惠达到资源再利用。环境税对环保企业和节能行为进行优惠,不仅给厂商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的激励,而且使厂商有更多的资金在企业内部继续挖掘利用废弃物、变废为宝的渠道,在企业内部形成循环经济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环境税筹集资金,建立社会资源循环体系。环境税为政府筹集了资金,政府除了使用部分资金治理环境之外,可以用其扶持相关产业,例如对原材料回收这种“力气大,收益小”的行业进行财政支持;同时逐步在社会上建设生态园,将相关行业、相关企业构建在一个生态园当中,为资源的相互利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循环提供更大的便利条件,实现由单一企业的循环经济链向全社会循环经济的升级过渡。

通过环境税促使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征收环境税,提高资源的价格,使污染者必然要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成本,以求重新获得竞争优势。另外,相互的竞争使整个产业朝着资源和能源生态化适用的方向发展,使先进的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技术迅速传播。

2.课征环境税可以扫除制约循环经济的两大障碍。

在处理价格障碍时,环境税由于有专门针对自然资源的税种且税率较高,同时对于再生资源的使用具有明显的税收优惠,将纠正自然资源与再生资源的使用价差,促使厂商在使用资源时从自然资源更多地转向再生资源,扫清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障碍。

在处理成本障碍时,环境税由于以污染物或污染产品为课征对象,可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收回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并且促使厂商减少污染物排放,扫清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成本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