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2 10:36:4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传承人对非遗传承的意义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 吕家河民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中图分类号:J607;G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7)03-0036-04
吕家河民歌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是我国民歌王国中一朵不可多得的山野奇葩,也是中国汉族民歌中弥足珍贵的半坡遗址。它直接反映了当地的历史文化与社会风俗,是劳动人民交流情感、传播知识、娱乐消遣的工具[1],也是认识武当山地区民风民俗的宝贵资料,具有人文研究价值。鉴于当前吕家河民歌传承发展状况和民歌挖掘整理以及理论研究工作的实际,本文希望通过对吕家河民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的分析,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吕家河民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传承、保护与利用的新途径。
一、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的现状
1.民歌传承人与梯队发展情况
吕家河民歌被发现以来,当地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先后对老歌手的唱腔、唱词、古词、声韵进行录音、录像,建立了电子档案;争取了政府支持,对生活困难的老歌手,政府尽量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低保,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传承人2人,市级非遗传承人1人。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从官山镇中学选拔了12名毕业生到十堰市艺术学校进行培训,学成归来后,以12名学生为骨干组建了吕家河民歌艺术表演团,成为官山镇吕家河民歌的传唱者和守护神。
2.民歌挖掘与整理研究情况
通过邀请北京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在吕家河村设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与前来实习采风的师生开展“高校师生到田园,农民歌手进校园”的互动交流,帮助挖掘整理经典民歌,先后出版了《吕家河民歌集》、《吕家河民歌研究》、《武当后花园南神道探秘》、《武当南神道民间叙事诗集》、《吕家河民歌村民俗与研究》、《民歌与安魂》、《武当官山文明》、《武当后花园――官山》等书籍和《吕家河民歌・风光》VCD光碟、《武当南神道民间传说》系列丛书。为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非遗传承人年龄老化,传承无序、方式单一
吕家河有非遗传承人4人,其年龄均在70岁以上,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记忆力逐渐衰退,传承活动受限。老一辈中没有女性传承人,新一辈中男歌手多于女歌手,四位传承人都只有三、四个徒弟,弟子尚未全部传承传承人的民歌,并达到一定高度。传承人均为文盲,不识字,在长期口传心授中,由于观察理解能力有限,仅仅靠头脑去记忆,比较困难,容易张冠李戴,发生遗漏等。据了解,愿意学习传承吕家河民歌的大都是本地人,有的是家庭内部传承,有的是拜师学习,新一代传承人文化水平也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音乐培训,传承人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
2.非遗传承投入有限,民歌传承缺乏经济保障
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了民歌传承后继乏力。对民歌传承人经济补贴有限,传承人为了生计仍然还要从事其他劳动,以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这严重影响了新一代传承人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信心。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产业支窝现夭蛔悖导致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为生活生计外出务工,其工资收入远高于民歌所在的地方政府支付给非遗传承人的工资收入,青壮年劳动力无心于民歌传承与保护的工作,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难以支撑民歌传承与保护这项工程持续的经济支出,民歌传承缺乏经济保障。
3.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歌传承缺乏相应的环境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娱乐方式。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与运用,交流的工具变得更加现代化,交流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一些生活生计问题,并实现物质交换和情感交流,吕家河民歌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受到冲击和破坏,政府、民间组建的歌会渐趋没落乃至消失,吕家河民歌也逐渐丧失了生存的环境。另一方面,电影、电视、网络的普及与运用,彻底颠覆和改变了人们娱乐方式,人们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各取所需快捷便利下载各类娱乐节目观看、欣赏,这些娱乐节目彻底取代了人们对民歌文化的需求与传唱,民歌传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社会环境。
4.民歌传承意识薄弱,自觉传唱意识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持续工程。吕家河民歌传承与保护需要一代代非遗传承人持续不断的努力,更需要一届届政府执政者持续不断的扶持;需要“运动式”的宣传与投入,更需要持续性的推介与关注。对吕家河民歌的调查中发现,经常传唱接受过采访的村民、有过学唱民歌经历的中学毕业生对吕家河民歌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了解的,除此以外,其他的村民对吕家河民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无所知的,更不必说了解吕家河民歌传承与保护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了,民歌传承意识薄弱,自觉传唱的意识不足,致使民歌传唱失去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5.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民歌传承缺乏整体规划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感召下,上级政府设计了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包括GDP、年人均收入与增长比例、各产业增速与增长比例、招商引资项目数、引资总量与增长比例等等,这些考核指标难免以偏概全,这种考核指标设计的导向,必然形成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轻人文社会环境软件建设的现象,即便是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背景下,地方主政者仍然摆脱不了重经济建设、轻人文环境建设的急功近利行为倾向,其结果导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变化无常,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朝令夕改,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缺乏整体规划与布局。
6.民歌表演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时代性
传统农耕时代,人们在从事农事时身着各式农事服饰,头顶、肩扛、身背各种种子、种苗或农具,在田间地头个唱、对唱、齐唱,其歌唱内容既有体验农耕生活的辛酸劳累,也有体验采摘、收获、加工与品尝的收获喜悦,又有体验爱情、友情与亲情的喜怒哀乐,其内容涉及面广,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吕家河民歌表演在村里的民歌堂内进行,场地所限,设施简陋,表演辅助乐器少,服饰简单,作为旅游消费品对游客来说缺乏吸引力,商业化表演程度低。部分民歌的内容与现代社会的生活脱轨,缺乏时代性。吕家河民歌内容涉及历史故事、神话传说、社会生活等,现在生活方式的改变,一些民俗逐渐消失,娱乐方式渐趋多样化,吕家河民歌逐渐淡出了村民的生活。
三、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传承,发展规律是进化[1],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就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2]。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必须正确处理好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关系,确保在传承中得到更好保护,在保护中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保护与利用中更好地发展与传承,使吕家河民歌得以继承发扬光大,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坚持投入与合作并举,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目标
(1)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程中,政府必须履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有计划地持续进行财政投资,加大对各级非遗传承人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各级非遗传承人经济待遇,增强新一代传承人对非遗传承、保护的信心,确保各级非遗传承人、接班人能够全心致力于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发展目标。
(2)坚持政府与民间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在目前乡镇经济实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民间可以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开展伙伴式的合作,特许权可以是出让土地经营权、项目经营权等,通过签署合同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实现政府与投资各方的互利共赢,这是解决上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乡镇财政又难以支撑非遗传承与保护工程持续投入,实现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发展目标行之有效的途径。
2.坚持发展经济与保护利用并举,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
(1)坚持政府与民间合作,借助社会资本,大力发展乡镇旅游
官山镇地域辽阔,山青水秀,南接房县、神农架,北邻六里坪经济开发区,东眺武当金顶,西望伏龙山,十房高速公路横贯全境,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前山学武观庙,后山听歌休闲,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得益彰[3],这种旅游产品的差异互补性非常适合发展乡镇旅游,即:建设官山镇综合性生态农业观光园区。农业观光园区既要相对集中,又要功能区分明确、相对独立,实现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生态观光、体验和参与、综合服务五大功能。将民歌文化与乡镇旅游对接,根据各功能园区功能,结合吕家河民歌唱腔、唱词和声韵特点,演绎编写出符合各功能园区的新吕家河民歌,传承与发展吕家河民歌,在传承与保护的基础上赋予吕家河民歌新的生命、新的含义,这既是对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也是对吕家河民歌的发展与利用,唯其如此,才能达到发展经济与非遗传承、保护、利用并e,促进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之目的。
(2)坚持既有景点与规划景点统筹协调,逐步凸现民歌文化价值
对于文化遗产,既要保护,更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开发利用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这样才能逐步凸现民歌文化价值。地方党委、政府要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准确定位民歌村乃至官山镇经济发展方向与目标,统筹规划,制定吕家河村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的长远目标,坚持既有景点与规划景点的统筹协调,把武当南神道、大明峰等项目开发建设与吕家河民歌村旅游景区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民歌村民歌与武当山旅游产业的对接,以及官山镇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错位发展,让游客体验到“走武当大峡谷,游武当南神道,观武当后花园,听吕家河民歌,事田间地头活”的休闲度假情趣[3],让民歌村民歌成为游客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凸显官山乡镇旅游在武当山旅游经济圈的互补优势,使吕家河民歌适应“大武当”旅游发展的需求,成为鄂西北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闪亮明珠。
3.坚持民歌普及与队伍建设并举,促进民歌、民歌文化发扬光大
(1)持续开展民歌“四进”活动,不断扩大与强化民歌传承群众基础
扎实开展以民歌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观光园区为主的“四进”活动,形成人人学唱民歌,个个能唱民歌的良好氛围,使吕家河民歌得以代代相传,生生不息[4]。利用节假日、旅游重要节点举办民歌大赛、青年民歌手大赛、民歌演唱会等,不断发掘新人,鼓励年轻一代学民歌、唱民歌,把现存的曲调都唱熟唱会,把学唱民歌、会唱民歌与文明家庭、劳动模范、青年能手评选结合起来,强化民歌传承保护人文社会环境,扩大民歌传承群众基础,为各观光园区乃至“大武当”区域内景点景区源源不断培养输送民歌歌手。
(2)持续开展传承人队伍建设,培养民歌传承保护接班人
为确保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后继有人,每年要有计划选拔一批对民歌演唱有兴趣、传承有潜力、保护有信心、学成回得来、工作留得住的中学生赴省、市音乐学院进行民歌、乐理和导游知识培训,签订培训与就业协议,提高学生在读、在训期间的费用补助标准,让就读、参训人员安心学习、潜心学习,学成归来后要有计划实行结对拜师,师从各级非遗传承人,把非遗传承人演唱表演的技艺传承与门下弟子民歌演唱表演与整理挖掘的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快速培养新一代传承人、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把各级非遗传承人的演唱风格传承下来,使之成为吕家河民歌的传承者、保护者、守护神。
4.坚持媒体推介与营销包装互补,逐步扩大民歌村、民歌的社会影响
(1)实施全方位媒体推介,强化民歌村民歌的影响
吕家河民歌被发现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先后组织多家国内有影响的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多个国外媒体对吕家河民歌进行宣传、推介,但这些宣传推介缺乏力度和深度,且推介形式单一。信息技术时代,媒体推介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灵活多样快捷之特点,既要加强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周刊(杂志)宣传,更要重视新型媒体如互联网、手机、户外路牌和灯箱广告等宣传;既要加强重点节日、节点的“狂轰式”的宣传,更要重视持续性的全方位多踊的推介;既要面上应景之类报道,更要重视点上的深度报道,这样才能产生持续的效果。
(2)实施营销包装策略,强化民歌村民歌对游客的影响
营销包装是产品营销的一种策略,讲好民歌村与民歌的“故事”,向社会推介民歌村民歌,需要对民歌村民歌进行适度的包装。必须准确定位民歌村民歌功能,按民歌以及民歌所衍生的产品服务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在定期持续实施媒体推介的基础上,不断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延伸民歌村民歌产品及其服务,适时向社会宣传推介,让消费者走进民歌村,购买民歌文化系列产品,体验传统农耕时代的农事,学唱吕家河民歌,在学唱与体验中逐步扩大民歌村民歌在鄂西北生态旅游圈乃至秦巴地区的知名度,使吕家河民歌逐步走向全国。
四、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信息时代,由于人们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的环境随之也发生巨大变化。吕家河民歌虽然得到了国家、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吕家河民歌列为国家级文化遗产,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仅靠地方政府经济投入难以支撑民歌传承与保护,民歌的文化普及、宣传等工作难以落实到民间,致使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只停留在肤浅的认识层面上,本文通过对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剖析,探讨出民歌传承、传统文化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其主旨在于:寄望于各级政府、民间组织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正确认识、处理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关系,使吕家河民歌得以继承、发扬光大,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陈良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信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1.
一把紫陶百年史 一片冰心在传承
“挑瓦货,走江外。”这句流传下来的老话在当今依然适用。在过去,陶器被称为瓦货。江外指云南红河州绿春县一带。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建水紫陶就是云南瓦货的代表。
建水紫陶能名扬大江南北和其制作、烧成技艺有关。在制作技艺上,建水陶保留了传统的手工制泥工艺。经过24道程序之后的泥才可以拿来制作陶器。
“烧陶的温度在制陶行业中是属于特别高的。烧成温度基本可以接近1200摄氏度。高温烧制而成的陶器敲击起来,声音特别清脆。”云南建水紫陶烧制技艺传承人田静说。人如其名,从说话的语气中就可以感受到多年研制紫陶带给她的平静心态,语调柔婉,语速不急不缓。
经过高温烧制,建水陶比低温陶更容易以最初的形态流传下来,“低温陶使用一段时间可能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热胀冷缩,自然就容易坏掉。高温陶和低温陶在本质上最大的区别是它能更长久、更安全地保留下来。”田静说。
建水紫陶有近千年的历史,一把紫陶壶蕴含着当地人对自然的敬畏。“以前跟着师傅去山上盘泥巴(取土)的时候要带着一点祭品。到了山上先拜一拜山神,感谢给了我们这么好的材料可以带回家(做陶)。”田静说,上山盘泥巴是件很慎重的事情,“这种敬畏天地的精神还是应该保留下来的。”
田静在1996年就拜了建水当地的制陶老手艺人为师傅。后来,她考入了景德镇陶瓷学院(现为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习陶瓷造型设计。毕业以后又回到了建水跟随师傅学习。田静现在自己也带徒弟,已经收了70多个学生,有些学生只有十七八岁。
田静最看重徒弟对制陶这门技艺的敬意:“做我的学生的话,对制陶感兴趣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制陶的过程中更要对陶产生敬意。”许多徒弟都跟着田静学了很长时间,最长的有9年。“从我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跟着我学习,一直到现在我和她都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们还是师徒。”田静说。
现在的紫陶已经开发出了壶、杯、盆、碗、碟、缸等多个种类,正如田静所说:“将文化遗产融入到现代生活中。”田静制作的建水陶在制作方法上有所改变,这也是很多老手艺人不能接受的。她曾经劝说老艺人:“以前咱们都穿马褂、旗袍和长衫。为什么今天不穿了呢?因为时代不同了。”“做有时代特点的紫陶茶具”一直是她所提倡的,陶器要和这个时代的脚步尽量做到合拍,“我们不是创新,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让建水陶走进更多人的生活”。
虽然做陶器很苦,但是田静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名陶艺家。田静说建水人的文化代码就在这紫陶的一代代传承中。“传承的价值就是人文关怀。无论我走多远,回到家乡以后,我一定要吃一口烧豆腐。不管走多远,我还是会惦记那碗米线。为什么我看到建水陶的时候会感觉亲切得不得了?全世界都有陶,但是建水陶就是建水人的文化代码。我们的基因密码也在陶里。这是我们真真正正的魂。”
作为建水紫陶烧制技艺的传承人,田静觉得自己是在“续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到了我们这一代)要把这个根续上。我是把这条根续上的人。根没有了就什么都没了。所以我觉得无论哪一种非遗文化都应该传承下来。”
“希望有更多的高校学生、老师能考察产区。这些接受过传统技艺系统教育的学生能进驻到地方工作。这样既能有高校的理论设计做指导,又可以结合当地的传统技艺。”田静说,她对下一代继承人充满了信心,“下一代非遗传承人的作品应该可以走向国际的。”
木版年画里看历史 老手艺的新发展
年画作为传统民俗的载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中国近代以来,木版年画的兴盛地在杨柳青。而作为中国木版年画的起源地,开封虽不璀璨夺目,但这里的木版年画更加原汁原味。
1980年出生的李力是开封木版年画博物馆副馆长。5年前,他从父亲任鹤林老先生手中正式接下传承开封木版年画的重任。
“各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大抵起步时间趋同。改革开放以后,各地传统美术的恢复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我的父亲也经历了那个时代。”提起开封木版年画的发展史,李力娓娓道来。
20世纪70年代末,李力的父亲从兰考文化馆回到开封,参与开封朱仙镇年画出版社的恢复组建工作。在经历了80年代“以丰养欠”的艰难生存之后,出版社在1989年再次“停摆”。“已经是总编辑、副社长的家父怀着对年画的执着,毅然决定自己成立工作室,延续挚爱的事业。这一年,我9岁。”李力说。
相较于杨柳青木版年画成熟的产业链条、完善的人才储备,开封木版年画无论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数量,还是从业人数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是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与日俱增,这并不阻碍开封木版年画重新走上上坡路。
然而很快李力发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般完美。
他发现,包括自己父亲在内的许多对艺术抱有严谨态度的老先生们,在面对着质量粗糙的作品充斥市场、鱼目混杂的从业人员以非遗的名义把控群众对传统技艺理解等现象时,显得着急、无奈。
名义上,开封木版年画市场的从业群体有15家企业。但真正意义上能够掌握技艺的师傅数量也就是个位数,他们的徒弟也不超20名。也就是说,在李力眼中,半数左右的企业缺乏专业水准。而随着人们对非遗作品鉴赏能力的提高,有关部门对于非遗市场的乱象也有所察觉。
为此,他呼吁人们要反思简单粗暴式开发非遗。他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就是让更多人了解木版年画,激活我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不了解就没有喜欢,没有喜欢就没有技艺传承,没有技艺的传承何谈文化传承?”
今年已有67岁的任鹤林老先生,在近期参加文化部组织的高级研修班时,与班上许多有名望的老前辈达成共识:目前国内年画的质量问题不容小觑,将看似无法总结的技艺标准化迫在眉睫。
一、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面临的困境
据笔者调查,截至2014年12月,江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0项(含扩展项目),其中音乐类(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非遗项目34项;省级非遗项目488项,其中音乐类非遗项目192项。另外,江西还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4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14名。从表面上看,江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数量可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容乐观,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
1.传承人年龄较大,后继者青黄不接
非遗项目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传承方式,这就注定其传承不能顺利进行。据了解,江西原有3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如今只剩下34名,流失的两位是婺源傩舞传承人胡振坤和瑞昌竹编传承人宋增礼。在现有的34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中,22名传承人已年过六旬。其中,号称“歌师”的兴国山歌传承人徐盛久已年近九旬,仍然活跃在表演一线。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在31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故17名。尽管在世传承人年龄偏大,但后继者却是青黄不接。如莲花茶灯舞是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漆石生已经63岁,而该项目的下一代传承人仍无着落。如果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在培养后继人才方面进展缓慢,将会产生断代现象。
2.传承方式单调陈旧,多数学徒有名无实
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不管是学歌、学舞、学戏,还是学乐器,都要通过长期的训练和舞台表演的检验。这就要求师徒们在传与学上花费相当大的精力,且学徒们要具备扎实的文艺功底。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第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按照规定,传承人要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通过办学方式的传承几乎无实例。一些艺术造诣深、名气大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采取古老的师徒传承方式,能够带到真心学艺且文艺底子扎实的学徒。但是,有些传承人,特别是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没有资金补助和市场效益,时间和精力都不能保证,师徒关系大多仅流于形式、有名无实,更无法保证学徒质量。
3.年轻人无心学艺,非遗传承前景堪忧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江西经济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文化方面,受现代文化多元化冲击,传统文化逐渐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音乐类非遗项目濒临传承无人、技艺失传的危机。据了解,赣南采茶戏是国家级的非遗项目,由于观众少、市场不景气,许多县剧团撤销或改为歌舞团。同样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婺源徽剧团,好不容易培养出一批年轻演员,但面对收入低的现实,很多演员都转行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尚且如此,省级非遗项目的情况更是雪上加霜。据笔者了解,莲花茶灯舞动作轻盈多姿,茶歌优美动听,茶灯制作精良,服装色彩鲜艳,富有浓厚的赣西特色。但是,很多年轻人对此并不感兴趣,也没有人主动学舞。缺少年轻人参与的音乐类非遗项目,最终将消失在文化历史舞台上。
二、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
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出现种种问题,有政府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相关部门履职缺位的原因。据笔者调查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江西是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底子薄、财力紧,对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普遍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使用、轻投入,重短期效益、轻机制建设等问题。如有的地方把申报音乐类非遗项目当成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地方甚至把非遗项目当成向上级部门讨要经费的“摇钱树”,导致申报工作与传承保护工作形成较大反差。据了解,省财政每年拿出400万元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但市、县一级财政几乎没有配套资金。
在传承人传承活动及生活补助方面,2012年,江西有21人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财政补助,每人获得财政补助1万元。这些经费对于数量众多的音乐类非遗项目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特别是对于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来说,获得财政补助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2.传承方式争论不休
对非遗项目的传承方式,各方争论不休,至今仍无定论。有人认为音乐类非遗项目必须坚守身口相传的传承方式,也有人认为可以在传承的基础上适当发展。笔者以为,国家规定采取收徒、办学方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其实就为“继承派”和“发展派”提供了不同的传承思路。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一味强调固守传统的传承方式,把包括高校等在内的社会资源排除在保护传承工作之外,试问非遗保护工作能够走多远?回顾中国音乐发展史,如果不是刘天华把二胡引进高校课堂,二胡能有今天的地位吗?如果不是创办了一批黄梅戏校和剧团,黄梅戏能有今天的发展吗?类似的例子不可胜数,所以“继承派”和“发展派”的争论可以休矣。诚如樊祖荫教授所言:“学校应在传承民族语言、传承民间艺术和培养专业人才三个方面发挥不可或缺和替代的重要作用。”只要有益于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各地高师院校就应大胆尝试。
3.有关部门履职缺位
按照规定,国家级和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定期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文化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传承人的传承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或者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经核实后报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批准,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可实际上,这些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
这些年来,除了传承人自然死亡外,各地并没有取消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资格的例子。据笔者调查,除了九江学院、省职业艺术学院、井冈山大学等少数高师院校在保护、传承非遗项目方面做了有益尝试之外,江西绝大多数高师院校都忽视了这一方面的工作,更不用说培养下一代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了。
三、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的对策
音乐类非遗项目涵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四个门类,数量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做好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对于引领、发展江西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坚持依法传承
把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据笔者了解,《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在研议、制定中,该条例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应对照相应的法规落实职责,严格依法申报、依法保护、依法传承。特别是在拟定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规划,以及经费分配等方面,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力求公开公正,依法透明。
2.加强经费保障
省、市财政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逐年增加国家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经费支出。当务之急,首先是把国家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经费纳入省、市财政专项预算,积极为传承人提供养老和生活补贴,保持传承人传承、保护经费来源稳定;其次,积极建立社会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旅游收费分成、社会资金赞助等,拓宽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经费的来源渠道;再次,邀请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参加大型活动表演、走进高校开设讲座等,以提高传承人的劳动报酬,增强他们表演和传承的积极性。
3.完善保护机制
首先,完善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落实非遗保护情况会商机制,对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职能部门应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其次,建立落实国家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人资助办法,完善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最后,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濒危音乐类非遗代表作灭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构建完善的专利来源披露制度
专利来源披露制度主要适用于有关回族医药的创新和改造的产品专利。专利来源披露制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和强度来源披露制度,如此分类主要是为了明晰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的条件及法律责任。可以说,专利来源披露制度是保护传统知识防御性措施中的重要举措,与惠益共享机制、事先知情同意机制等共同构成防御性保护的有力屏障。根据披露内容性质的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披露义务仅仅是一种鼓励,即政府鼓励申请人在专利说明书中公开有关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详情。(2)履行披露义务是专利审查中形式上的举措,仅仅带有自愿性,无特定法律后果。(3)披露义务是强制性的形式要件,要获得或维持专利权,就必须遵守这一要件。(4)披露义务是强制性实质要件,影响专利申请的实质有效性,即不披露专利来源,就不能获得专利。以上(1)、(2)不要求强制披露,(3) , (4)则要求强制披露。传统医药大国印度采取的是中度来源披露制度,作为强制披露的一种,其需要在专利申请时提供与专利相关的传统知识的详情,却不需要证实来源信息的真伪,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专利申请人的欺诈行为提供了可能性。为弥补这一不足,印度将传统医药知识专利申请具体分为如下两个步骤:一是申请,二是批准,即对基于本国传统知识所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提出的专利申请,需得到国家生物多样性局的批准。因此,虽然采用中度来源披露制度,印度的传统医药在某种程度上仍得到了较强的保护。具体到我国的立法,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在披露要求的范围上,回族药品专利的专利申请人应披露两方面信息,即传统回族医药的来源和地理原产地(前提为申请人己知道)、从我国主管部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机构获得事先知情同意证书和与国家主管部门或其他的资源提供者缔结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协议。
第二,在披露要求的启动上,确立一种宽松意义的启动机制,尽可能扩展传统回族医药与请求保护发明之间的联系,将更广范围的与传统回族医药相关的科研发明纳入此种机制。这表示只要是申请保护的发明与传统回族医药有关或利用了这种资源,都能够启动披露要求。这种启动机制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作为拥有丰富生物多样性国家的利益诉求,也能反映回族医药专属区的利益诉求。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生物技术研发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这种启动机制主要是针对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在当前并不会对我国传统回族医药的利用构成障碍,也基本不会增加我国专利申请人的负担。
在制度建设方面,印度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2004年12月26日,印度最新专利法修正案对己有条款作了反映遗传资源、保护传统知识的修改和补充。在第8条中,对专利法第三章专利申请第10条专利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即在第10条第(4)款(c)项后增加(d)项,要求在申请书摘要中提供发明的技术信息。分项又提出,在涉及公众所无法获取生物材料的保藏要求,明确要求当在发明中使用生物材料时,在说明书中公开来源和原产地。另外,第18条对该法第五章专利授权异议第25条专利授权异议所作的修改,即第25条第(1)款规定了在专利局依照该法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并公告后四个月内,任何利益相关人都能够提出异议的条件。最新专利法修正案在原法条基础上又增加了与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相关的两项,其中一项内容涉及传统知识。其规定,如果该项发明可从印度或其他地方的当地或本土社区可获得的任何口头或其他知识推知,则任何利益相关人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异议。
二、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传统回族医药
(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回族医药保护之困境
1.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的认定出现困难。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传承人对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发展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传统回族医药进行保护的前提和关键。但若保护传承人,继而更好地保护传统回族医药,就必须首先合理认定传承人。然而我国在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的认定方面,有时会出现一定的困境。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在有些情况下是很容易确定的,但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某项回族医药传承具有了一定的群体特征,传承人的认定就会出现一定的困境。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回族医药传承人的法定标准比较模糊,这导致在有些情况下,传承人的认定比较随意甚至不合理,从而会使传统回族医药的保护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2.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渠道不畅和传承方式扭曲。在当代的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由于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而丧失了对人们的吸引力,尤其是对年轻人来说,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无疑比之带有明显历史厚重感的传统生活方式要有吸引力的多。相形之下,当地政府也不会投入太多,因为没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政府对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也不是很积极主动。因此,在当代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即便传承人被政府认定并予以保护,但传承渠道却不畅通,从而导致因没有传习人而人走艺亡。有些地方对传统回族医药只重视开发而忽视保护,他们为了经济利益,对传统回族医药进行了夸张的现代性改造与包装,使其失去了遗产传承的历史价值内核。
3.政府保护传统回族医药与民间自然传承的关系难以理顺。我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都要求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行动,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也不例外。但在保护实践中,一方面,有些传统回族医药因丧失了自然传承的动力而处于濒临灭亡状态,进而无法获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另一方面,有些传统回族医药则出现了政府过度保护的情况,导致传统回族医药丧失其民间自主传承的特性,并改变了传统回族医药传承的本来面貌。
4.民众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意识淡薄。目前,虽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包括传统回族医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从总体上讲,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笔者对宁夏本地高等院校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在校大学生对传统回族医药只是了解一些,对回族医药的保护方式几乎一无所知。而对普通社会民众的抽样调查结果则情况更糟,很多民众甚至没听说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名词。许多人甚至认为,回族医药就是中医药,两者没有任何区别。可以说,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淡薄,这对传统回族医药的保护和传承非常不利。
(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保护传统回族医药
1.明确传承人认定的法律标准。如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回族医药是一种无形财产,从J险质上来讲是一定人群的一种成果,也是一定文化圈内居民的生活方式。因此,必须通过明确传承人认定的法律标准来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进而更好地保护传统回族医药。在传承人确定过程中,应区别对待,对于某种个性化较强的回药制作工艺或技能,应通过制定一定的入选传承人条件和标准的法律文件来确定其传承人。对于群体性的传统回族医药,如果能够确定其代表人物,则可以确定在这一群体中的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人物为回族医药传承人代表,但必须对该区域内所有相关人群进行相应的资金上的资助或群体性的权利维护。而对于一些很难确定传承人的传统回族医药,则可以不必确定传承人,或者通过开展一些定期的活动,来强化回族民众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认同。
2.以法律手段确定回族医药传承人的权利义务。为了保证传承渠道的畅通和确定合理的传承方式,必须以法律手段明确回族医药传承人的权利义务。首先,对一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而又濒临灭绝的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人和传习人予以法律保护。从目前来看,导致传承渠道不畅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由于有些回族医药无法给传承人带来经济利益,致使他们生活窘困,从而使该类回族医药丧失了对人们学习和传承的吸引力。所以,对该类回族医药必须以法律形式保障传承人和传习人的经济利益,政府部门应给予传承和传习的专项资金,以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保证其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在保证回族医药传承人和传习人权利的同时,同步规定其应尽的相应义务,即传承人必须保证回族医药传承的原滋原味,不得因经济利益或其他原因而使传统回族医药在传承过程中丧失其基本的价值内核,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确立政府干预与传统回族医药民间自然传承适度平衡的法律保护机制。传统回族医药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政府采取适当和理性的行为方式。这就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明确政府行为的原则和限度,以保证回族医药保护和传承过程中,政府干预与民间自然传承的适度平衡。其中,政府在回族医药保护中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回族医药的保护和传承进行间接的引导或调解,而不是直接以行政手段对回族医药的具体传承活动进行直接干预。因此,在制定相关法律过程中,必须合理调适政府干预与回族医药民间自然传承的关系。
4.完善回族医药保护制度,增强对回族医药的法律保护意识。不论是按照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还是按照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无法完全解决这两个问题:第一,在有的回族医药所有权人己经不明,而该类回族医药被不当利用或开发的情况下,政府管理机关是否有权力(权利)提起诉讼?第二,不当利用或开发者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回族医药是回族活的历史的一部分,回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这就要求加强全民族保护回族医药的意识,包括领导层、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普通群众,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要给予高度关注。从国家层面来看,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传统回族医药保护的立法指导J恩想,根据国情和各类回族医药保护的特点,在己经制定出回族医药保护的法律法规基础上,逐步增强其可操作性,并保证各类法律法规的切实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的宣传力度。从高校和科研机构角度讲,应加强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研究,医学类高校还应以适当方式开设回族医药遗产保护和传承课程,逐步承担起对传统回族医药培养传习人的责任。从普通民众角度讲,应认识到传统回族医药对回族乃至中华民族繁衍发展的重要意义,培养对传统回族医药的自豪感和保护传承传统回族医药的使命感。
(三)传统回族医药知识文献化及建立相关数据库
1.建立与回族医药相关的注册制度。印度许多传统知识是通过口头传述世代相传的。为了抑制生物盗版活动,防止各种形式的侵权,他们开始采用书面形式,推行生物多样性的民众注册。其中,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喀拉拉邦(Kera-la)和恰蒂斯加尔邦( Chhattisgarh)己经开始了此项工作。到1998年,印度己建立了60个类似的登记机构。他们注册登记知识主要有三种,即关于自然事实的知识、有关物种、物种的用途及相关技能的知识以及传统生态知识。登记时,他们不需要区分是否是商业或产业秘密,但必须提供明确的、充分的权利人信息,以便权利人在他人使用该知识但未承认其所有权和知识价值并让其分享相应利益时提出请求。学习借鉴印度的经验做法,我国也应建立与之类似的有关传统回族医药的注册登记制度。
2.设立传统回族医药数字图书馆。印度对欧洲专利局以纳木树为基础的专利提出了异议,对美国专利局的姜黄专利提出了异议,均获得了成功。印度药品和疗法系统部(ISMH)和印度国家科学普及局(NISCOM)合作建立了传统知识数据图书馆(TKDL),包括传统疗法知识以及900多种瑜伽姿势。200多位调研者利用8年多时间搜集了23万多种传统药物,并建立了传统药物数据库,其中邓志新数据库有英文、日文、法文、德文以及西班牙文等多个版本。目前,印度政府己经授权联合国、美国专利局(USPTO)以及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员,使用印度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若有人向这些专利局提出与印度传统知识相关的专利申请时,他们就可以使用印度传统医药数字图书馆,以确保提出的专利申请没有侵犯印度己存在的传统知识。不过经过政府许可,印度公司以及国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订立合同获得传统医药数字图书馆3 ~4年的使用权。可见,印度建立的传统医药数字图书馆是一个开放式的数据库。不过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领导者认为,其他国家专利局官员访问数据库时负有保密义务,即应该仅限于搜索和检查专利,不能披露信息给第三方,以防国外公司从数据库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或者改进其配方进而申请专利。
基于保护传统回族医药的现实需要,应加快设立传统回族医药数字图书馆。首先,建立传统回族医药知识保护名录及标志清单。2011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强调,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第二,启动传统回族医药抢救工程。鼓励各级政府、民间各方积极申报并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通过对回药、方剂、传统疗法等建立保护名录,为传统回族医药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提供依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己有大量传统医药知识载入书册,这为传统回族医药的数字化建设提供了示范。如《中国药材百科全书》包括了近5760种药方《中国药材》论述了近1000种药办《中药材新摘要》确认了6000多种药用植物《中草药彩色图解》提供了5000多种医药产品,《中草药彩图集》提供了350000多副中药材。但由于中医药体系庞大难以一一统计到位,很多药材名称并不规范且难于统计,使得这项基础性工作进展颇为艰难。回族医药由于年代久远,有许多己经难以统计。因此要完成这项浩大而艰巨的任务,不仅仅是宁夏自治区的事情,更需要中央有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调动可利用的科研团体和专业人士参与保护名录的建立。
3.成立传统回族医药知识管理委员会。传统回族医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回族医药传统知识权利登记、回族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的建立以及相关标准制定等具体事宜。在传统回族医药知识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以区域划分为基础,成立地方性的传统回族医药管理机构,同时作为传统回族医药集体管理组织,必要时可代替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行使相应的收益和救济权利。
4.建立统一权威的传统回族医药知识数据库。中国目前己建立了数百个开放式的中医药数据库,主要由国家部门、科研院所及相关大专院校建成。如国家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建立的中医药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中医药信息网、中国药学文摘数据库、中医药报刊文献数据库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五信息技术重点应用性研究项目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系统( CTC MPD)于2001年8月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传统知识工作组的检索测试,收录了1985年至今公开的全部中国中药专利,收录的专利文献记录量己达19000余件,中药方剂近4万个,是目前世界上惟一进行深度加工标引的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从印度姜黄案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建立一个权威统一且有文献记载的传统医药全球性数据库,将有利于各国专利局在对来源于传统医药的发明授予专利前,检索其是否己构成了现有技术。宁夏自治区也可以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传统回族医药知识数据库。
三、传统回族医药知识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机制
1.传统回族医药蜜蜂数据库的建立。印度建立的传统知识蜜蜂数据库(the Honey Bee Data-base)是一个让发明者登记注册其发明的工具,它包括土著知识的归档、实验和推广,目前约有1万个包含与传统知识有关的发明者的姓名和住址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该数据库的建立,使得人们既可以改良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的与传统知识有关的发明从而增加其价值,也可以与发明者和传统知识提供者进行利益分享。通过该数据库的传统知识蜜蜂通讯(the Honey Bee Newsletter) 这个传媒,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的发明被推广到75个国家以上。我国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建立传统回族医药蜜蜂数据库。
2.建立投资基金会。印度建立专门的投资基金会,以促使传统医药知识产业化。依据印度《生物多样性法律》以及《生物多样性法细则》的有关规定,设立专项分享基金的惠益共享机制[Cpl,这些都是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法律制度。
关 键 词:艺术基因 民族瑰宝 “挤出”和“边缘化” “本原性”与“个性”
2006年中央电视台在第十二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首次把“原生态”民歌作为一种演唱方法同美声、民族、通俗组合并纳入此赛,这一创举无疑为中国歌坛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生活注入了一支兴奋剂,掀起一阵从未有过的波澜。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通俗歌曲以一种无法遏制的势头跻身到中国文化生活。而“原生态”的出现出乎所有包括歌者本人和大多数声乐专家、学者意料之外,同时也给世人带来了更为巨大的惊喜。
那些身着民族盛装带着满身泥土气息的插秧姑娘,那些来自大山深处、带着很少进城的腼腆、靠喝二两酒壮胆上台的山中汉子,那些来自西北边陲草原、生活在马背上的彪悍歌手,给我们带来的不是“经典”“规范”“科学”的歌唱技术,而是妙不可言的天籁之音。在这些来自天堂般的声音面前,谁都可以看出,即使对民族声乐再有成见的艺术家,如果还用“经典”“规范”“科学”的老标准去评价中国的民族声乐,将会显得多么幼稚与可笑。
然而,在狂热的惊喜之余,我们应该发现和领悟些什么呢?为什么在经历了数百年、数千年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之后,在人们对自身的民族文化感到自卑自弃而去远渡重洋、学习诸多外来文化之后,却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自己的文化宝库里,发现了被遗弃着的如此绮丽的瑰宝呢?这些“瑰宝”发掘出来之后,是任其自生自灭,还是从此重见天日,传承开来?它们的前途究竟如何?它们的美学价值、当代社会价值、传承价值与方法等等是否在此刻该由我们这一代声乐工作者与研究者给予重新思考与定位呢?
“原生态”,一个从生物学“引进”的名词,用来描述如今出现的声乐现象确实非常恰当。它有点像熊猫、金丝猴。我们应认识到,“原生态”作为一种概念越来越直接地被用于文化生活时,它有着被“挤”出来的意味。
在整个社会进程中,文化永远伴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演进过程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先进的物质文明的代表者所附属的文化,也往往被作为一种文化的时尚、先进文化的象征受到推崇,久而久之把原本自己优秀的文化束之高阁,从而慢慢失去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化。因此,物质文明的进步除了带给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足之外,文化则表现为时尚、流行、过渡、整合、统一,从而形成“规范”并作为“先进”的文化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予以传播与传承。那些被“挤”出的文化形式就不断地被置于边缘化的地位,停留在边远的物质文明不发达的地域,以一种旧有的传承形式,艰难地存活和传承下来。这就是“原生态”文化为什么总是在一些边远的山区与边陲地区能够顽强地生存下来的原因。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物质文明的潮水把文化带到一定的巅峰时期,人们就开始清醒地意识到艺术的真谛应是发掘人之本原的文化,是充满个性张扬的文化,趋同的“规范”确实适合传播与传承,但也正因为此,完美的技术性使艺术丢失了宝贵的“本原性”与突出的“个性”。而恰恰正是这些“本原性”与“个性”,才真正代表了各种种族的独具特色的“文化记忆”与“文化基因”,因此不知过了多少代,人们才终究意识到它的珍贵来。
作为肩负了对中华文化的展示、传播、倡导、导向重任和功用的中央电视台,创办此次大赛对于唤醒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怀恋,展示现时文化和外来文化形式在我国的发展盛况,通过中华各民族本原文化同现时文化和外来文化形式的对比,从而坚定了人们对中华文化形式的自信心与自豪感,无疑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它使声乐艺术界长期以来对中国民族声乐的“不科学”“不规范”等自卑观念给以重新思考的可能;使人们对声乐艺术最原本的初衷,与歌唱对于人类最原本的功能,及更深层的美学意义给以重新思考与定位的可能。因此此举的意义是深远的。其实,在此次大赛前,著名民族声乐演唱家宋祖英的歌声首次在维也纳的金色大厅“余音绕梁”;本次大赛大奖得主李怀秀、李怀福,作为民族声乐“原生态”在美利坚歌坛引起反响;头缠羊白肚毛巾的山西民歌歌手阿宝几遭冷遇几次复出,终使歌坛刮目相看的现象都是此次大赛的序曲。
看了这场大赛使笔者不禁想起《行走的刘索拉》,刘索拉远渡重洋,深入到黑人贫民区以坚忍不拔的探索精神学习蓝调的壮举,而我们现在再重新聆听她的演唱录音时,会使我们仿佛在冥冥中领悟到中国“原生态”的神韵。正如刘索拉自己在后来意识到的那样:“到了美国,学了蓝调以后,特别奇怪,一下子就看到了中国音乐的好处。”[1]这是否对我们研究中国音乐的学者们在如何看待中国民族文化、民族声乐的问题上,在如何发掘、研究、继承民族文化和民族声乐的态度和方法上提供了一些可贵的启迪与参考?
在珍宝出土以后,它在现实社会的实用价值、研究价值、美学价值、传播价值、传承价值与方法,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与思考。正如上文所说:“原生态”声乐不仅仅是一种歌唱形式,它渗透着一个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它有着所有其他任何所谓“规范”的声乐形式都无法代替的历史价值和美学价值。但正是这一独特性,也使它成为了被历史和社会多次“优胜劣汰”被“挤出”和“边缘化”的文化形式。其实,各种文化形式都是社会进步的反映,地处中原的广袤土地上绝对不是从一开始就盛产大型戏剧和复杂的戏曲艺术的,它们也曾经流传着大量的凝聚着本地文化的民歌小调。然而它们的民歌哪里去了?是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在不断地吸纳、兼容、整合的过程中,被那些“规范了”“复杂了”“完美了”的各种演唱形式演化和取代了。但是这种取代绝对不是美学价值、历史价值意义上的取代,而是传播、传承当代社会要求意义上的取代。“取代”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这种取代包括我们现在看到的所谓“原生态”在内,仍然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进行着,因为“在实际上,任何自然能力,一旦进入社会的轨道中,就无法再保持其‘纯粹性’或‘公正性’而负责感受和思维的内在自然能力”[2](尤其是以身教口传的传承形式传播的文化形式)。社会“人”的性质无法改变,时代的变迁对于传承载体的影响就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取代”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原生态”并不“原生”,它是相对的。
在这种“取代”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现在的很多艺术形式也在不断地“原生态”化,如民间现在仍在艰难地流传着的说唱艺术,甚至被誉为民族瑰宝的戏剧艺术,不管你承认与否,它们都在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马克思对于历史年代与艺术之间的不平衡性曾有过极为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古希腊作为“历史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的最完美的地方”“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希腊艺术和史诗“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其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攀的范本”。[3]然而,社会并未因出土的无比珍贵的远古陶器而放弃了正在使用的塑料制品和不锈钢制品一样,我们在怀恋着完美的“希腊艺术和史诗”的同时,以更加兼容并蓄的态度大踏步地谱写着我们的当代生活并探索着未来。谁能保证我们现在的电影,它是不是未来的“原生态”文化形式呢?
因此,笔者认为“原生态”声乐形式的磅礴于世是我们当代人对于艺术返璞归真的需求,是当代人对于艺术追求人格、人性、民族个性的需求,是中国人在经济腾飞,物质文明的发展阶段找到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然而我们也会清醒地认识到,“原生态”作为我们民族的自豪,它是我们文艺百花园里的一枝放射着特异色彩的奇葩,它能够在如今百花争艳的形势下脱颖而出,说明了它具有着无法取代的顽强的“艺术基因”和生命力,它会以这种特殊的、顽强的“艺术基因”的生命力,长久地放射出诱人的异彩。但正由于它独特的个性,它不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东西。所以我们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她:
一、 以最先进的科技手段研究并保留它的现状,以最忠实的态度发扬和传承它的原貌,决不能以“丰富”“规范”“发展”的初衷而使它“谬种遗传”。
二、认真研究和甄别实质性的“原生态”,找出“艺术基因”,去其糟粕,扬其精华,不可以某种经济动机而葬送传承的初衷。
三、在研究了“原生态”艺术的同时,把其精髓和“艺术基因”吸纳入我们歌颂当代生活的作品中。胡松华演唱的《赞歌》、才旦卓玛演唱的《的光辉》、黄红演唱的《小河淌水》等作品都透射着“原生态”的魅力。
四、把“原生态”介绍给全世界。我国拥有56个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使我们有丰富的“原生态”资源。它是我们的“民族瑰宝”,它充满着山野气息、泥土芳香。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们在天籁般的歌声中感悟人生和生命,畅想自然和宇宙。它处处显示着我们与世人不同的民族声乐的艺术个性和独特魅力。我们坚信,我们民族的富强和顽强的民族魅力会吸引全世界更多的像刘索拉这样的探索者、学者和我们一道去学习、传承、发扬光大我们的“原生态”,使这一“民族的真正成为世界的”。
参考文献:
[1]《行走的刘索拉》刘索拉著,昆仑出版社,2001年,第220页
整个10月,胡润都处在紧张的状态中,忙着筹备颁奖晚宴,忙着推销自己的新书《中国富豪这十年》,还特意找了牛文文和吴晓波作序,他很清楚当中的意义_“我在中国发榜整整10周年了”。接受采访的前一天,他的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也学会了中国人的思维习惯,打电话给朋友说,我老胡家有后了。10年时问,中国富豪在变,胡润的个人生活在变,奢侈品也在改变富豪的生活方式。lO年前,他刚开始做榜时,中国富豪都喝人头马,之后是轩尼诗,现在全部改喝皇家礼炮了。“有些人并不一定能分得清干邑和威士忌,但都知道什么让自己更有派。”
中国肯定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地,胡润认为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有钱人多,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人是最喜欢送礼的人群。“在欧美,人和人之间很少送礼。中国人多,人际关系更复杂,商业制度不完善,多送礼品对自己有帮助。送有品牌的奢侈品是最保险的行为,它不要求送礼人和受礼人对礼物内涵有鉴赏能力,只要认得牌子就可以了。”
富豪们的新玩法
中国的千万富豪,有的统计说有30万人,还有说法是50万人。无论真实数字是哪一个,当把这个数字乘以胡润统计出来的3600万元富豪消费指数时,可以发现,只要中国富豪集体发力,上万亿的内需就被拉动了。
胡润百富榜并没有全部囊括中国的富豪,他更善于从公开的财务数据中计算企业家的财富,但对于藏在股市和证券市场内的隐性富豪,他没法调查,这让他错失了一些人物,他自己也承认这是份不完整的榜单。“企业家的钱是一分一分挣回来的,股市炒家的钱来得更容易,两种人对金钱的态度不同,但消费方式不会有太大的区别,真正的区别体现在不同的地域之间。”
胡润做过一次不同地区富豪的消费调查,发现东北富豪最喜欢LV,其次是宝马。全国公认豪气的东北人一直是国内珠宝和手表消费的主力军,首选珠宝品牌是香奈儿;最国际化的是北京富豪,每年都给自己留了固定的旅游假期,一半以上的人都去过法国,他们的踊跃投票也让法国成为全国富豪最热衷的国际旅游地。“在旅游方面北京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多数人会购买头等舱机票。北京人实在,觉得钱多了就该好好待自己。”出乎预料的是山东人,在全国范围内都呈横扫势头的宝马没有得到山东人的认可,他们更喜欢雷克萨斯。
“中国企业家的平均工作时间是每天12小时。”这种工作强度在他看来也影响到消费观,胡润曾经在上海看过一个售价10万元/平方米的公寓楼,“什么都是现成的,带衣服入住就可以了”,他最终没有下手购买,但迅速有老板们拍板下了订金。“便捷是很重要的,它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这是为什么中国人更认同知名的奢侈品牌。”
如何投资奢侈品
“很多奢侈品都有投资的功能,但中国富豪买得最多的是艺术品、画、洋酒。画更多是油画,因为国画更考人的修为,也有人收藏白酒,但作为品牌来说,洋酒更有吸引力。”这些有投资意识的富豪在胡润看来也是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异类,这当中最大的原因在于很多奢侈品没有二级交易市场。“艺术品要好一点,它有各种拍卖行,但从数量上也是不够的。所有的投资都源自交易,市场不够,参与的人就不会太多。”
【关键词】国学经典;教育价植;阐释尺度
国人对抗强势的、以普世价值而目出现的西方文明的利器,如今己成显学。各高校都把“经典阅读”作为大学通识课程的重要内容,并拟定了阅读书目,采取多种措施组织研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研读国学经典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的意识,对经典的阐释也缺乏基本的规范。因此,如何认识国学经典的教育价值,如何把握经典阐释的尺度与方法,是大学生经典阅读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
一、理性认识国学经典的教育价值
对于“国学”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但目前学界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国学是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与学术的总称。所谓“国学经典”,就是指“国学中最优秀、最精华、最有价值的典范性原创著作”。国学经典中包含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内容,对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学生人文素养
功利化和实用化是目前高等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弊端,这也导致很多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对传统经典知之甚少:不知道何谓“经史子集”,不知道何谓“四书五经”,不知道何谓“诸子百家”,缺乏基本的人文素养。国学经典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历史积淀,其中蕴含着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和文化资源。对国学经典的阅读和学习,一方而可以使青年学子把握传统文化的精髓,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从而真正认同传统文化,成为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另一方而也可以使青年学子从中汲取营养,春风化雨般地滋润他们的心田,从而提高个体的人文素养,丰富自身的文化底蕴。
(二)修身养德,立身做人
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国学经典的教育作用也主要体现在修身做人上。如以《论语》为代表的儒学经典,其“仁爱”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川,至今仍闪耀着人类普遍意义的光芒。儒家教育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教人如何做人,如何做一名君子。儒家经典中对君子人格有很具体的描写:好学善问、严以律己、慎言敏行、温厚宽容、见利思义、崇德向善、勇于改过、安贫乐道等等。君子人格的形成,需要不断进取、不懈努力,这与大学生研习国学经典的目的是一致的。国学经典不是习题集,不是看完就可以扔在一旁的,它需要反复咀嚼,不断与学习生活的实践相结合,时刻反思,日渐完善。经典阅读有助于人心人性修养的提升,是实现国学经典修身做人的教育价值的重要途径。
(三)弘扬民族文化,坚守民族精神
国学经典对于我们来讲可谓是先天性的、与生俱来的,如同一个人的遗传密码,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它是不可选择的。国学经典是我们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基因,你只能接受它、呵护它。所以,我们主张对于国学经典,应保持恭敬、诚恳、宽容和鉴赏态度,去解读、领略、学习和传承。正如樊浩先生所言:“传统,尤其是源头性传统,因其不可‘解释’,首先应该是人们认同的对象,而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理性反思的对象。这种对民族传统以一种温情的态度予以体认,就是对民族精神的坚守,这应成为现代人基本的文化共识。只有从这一共识出发,我们才能在古典智慧的观照下追寻现代性问题的解决之道。
二、以多维的视角确立经典阐释的尺度
经典阐释是现代人与前贤的对话活动,我们主张秉持历史主义的态度,既对作品的意义进行解读,同时也对作品的“无意义”进行合理的阐释。我们拒绝那些抛弃文本的随意解读、任意发挥,必须为经典文本确立一个“合法阐释”的边界。
(一)用历史的尺度阐释经典
第一,通读元典。“文本”是阐释构成的基本要素,没有“文本”自然也就没有所谓阐释的问题。考之当下的经典解读,学养深厚、考据严谨扎实者凤毛麟角,功底浮浅、人云亦云者众。古人治经,有一种解读方法叫互证法,值得当今学人借鉴。如以《论语》来解读《论语》,以《老子》来还原《老子》的方法,避免了断章取义和望文生义。因此,通读元典是提高阐释水平的基本路径,也是阐释的基本维度。
第二,通晓阐释史。要确立经典阐释的历史维度,很重要的一点是知晓中国学术和思想发展史。就儒家元典阐释历史而言,汉代经学和宋学是两座高峰,董仲舒和朱熹分别是这两座高峰的关键人物。读懂了汉代经学和宋学就大致读懂了中国经学阐释的历史,读懂了董仲舒和朱熹这两位大家则基本明白了中国经典阐释的方法论。一个缺少史识的经典阐释者,难免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只有通晓中国经典阐释的历史沿革,才能洞见经典的来龙去脉,才可以烛照个人视野的盲区,探寻到经典最真实的教育价值。
(二)用现代的尺度阐释经典
克罗齐有一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以此比拟经典阐释活动,亦可以说:一切经典阐释都是当代阐释。经典阐释的现代尺度既非对传统的因循沿袭、亦步亦趋,也不是对传统的彻底否定、全而颠覆,而是寻求与传统的积极对话。这种对话的前提是对经典的充分理解和尊重。我们无法为当代人的现代阐释设置上限,但却可以为一切信马由疆式的过度阐释设置一个拒绝的边界。
第一,拒绝曲解。经典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过大浪淘沙后留存下的伟大作品,很多文本记载的是我们先民早期的“族群记忆”以及整个人类共同而临的永恒的生存问题。很多曾经困扰我们祖先的问题,今天同样困扰着我们。正是这些展现了先民们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经典文本,为读者的个性化阐释提供了可能和凭借,但也导致了经典常常被曲解。为此,一方而我们要拒绝戴上“有色眼镜”,即不能贴上政治的、阶级的、宗教的标签去解读文本;另一方而要防比用“上纲上线”的方式猜度文本,我们主张用平等的、历史的态度来解读。
第二,拒绝媚俗。经典重读、重释、新解是每个时代都不可避免的,这正是经典永久生命力的体现。我们不应反对经典的通俗化,但应拒绝经典的媚俗化。经典的通俗化意在巧用现代人的观念、技术打通走近古典文本的道路,比如经典的卡通化,采用新颖的结构、炫目的画而、通俗的语言,降低了获取古典知识的门槛,拉近了读者与经典的距离。而经典阐释的媚俗化,则是市场经济时代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对经典的侮辱,比如时下有人为了迎合部分读者的口味,所写的新解古典诗词,只见风月不见情怀,只言揭秘不言诗意,对这些我们应嗤之以鼻。
第三,拒绝恶搞。在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以历史、经典为恶搞对象的影视、网络作品大量出现,它们通过戏谑经典、冒犯权威、襄读神圣而获得一种低俗的狂欢化效应。尽管经典可以常读常新,正如卡尔维诺所言:“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世界现实是多样的、多刺的,而且层层叠叠,就像朝鲜蓟。对我们而言,在一部文学作品中,重要的是可以不断地将他剥开,像一颗永远剥不完的朝鲜蓟,在阅读中发现愈来愈多新层而。”川但是,经典的多元化解读不能“无边界”,文本的“不确定性”绝不是“无底线”,那种恶搞经典,消遣历史的恶作剧,是对经典的扼杀,是对庄严崇高的放逐。
关键词:文化育人;科教城;文化建设;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1-0144-03
大学城/科教城是中国高等教育规模化发展阶段的产物,它们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对扩大和持续高新技术研究的需求。当前,致力于内涵提升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也同样是大学城/科教城建设发展所面临的课题。本文以常州科教城为研究对象,从文化育人的视角探讨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问题,以有助于营造促使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科教城文化生态环境。
一、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目的
文化是人对自身生物性和大自然的加工成果,是对人的生物特性和自然界的改造和调整。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在改变自身与大自然的过程中,必然会依据人的标准和尺度去改变对象,使之合乎人类的意志,由此决定了文化的本质属性是“以文化人”和“以人化文”,是“化人”与“人化”相统一的一体化进程,故而在一定意义上,文化意味着教化与传承,文化育人是文化之本质。
根据美国学者C.恩伯和M.恩伯的观点:“文化可以被定义为被一个集团所普遍享有的,通过学习得来的观念、价值观和行为。”[1]由此定义可知,作为特定团体成员所共有的行为规范体系,文化必然与生活于其中的人群密切联系,是该团体成员特有的生活样式。由于文化是人类的社会性产物而非生物本能,只能以社会机制而非生物遗传方式进行纵向传递与横向传播。对个体而言,获得文化的方式是通过参与团体的生活,以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方式学习、模仿集团所共有的概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使之成为自己的行为模式或生活方式;对团体而言,通过一定的制度规范、组织机制,把表现为概念、价值观、行为准则等社会行为规范的文化成果传递给其成员,以此制约和影响个体的行为模式或生活方式。总之,无论是个体还是团体,最终都通过习得或传递文化而使个体行为发生改变,使之合乎所在团体的行为规范,显示出文化所特有的教化育人功能。
文化育人功能体现并融入高等教育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实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也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共同体加强园区文化建设,发挥园区文化育人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理论与实践支撑。以常州科教城为例,园区内现有5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所综合性本科学校,7万余名大学生,550多家研发机构和高科技企业、1万余名科技人员。科教城的地理位置与空间布局,使得园区内的高等院校与研发机构、高科技企业以集群化方式比邻而居,高校师生与科技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共同生活、学习、工作在相对紧密的空间内。由于园区远离城市闹市区,相对封闭与独立,园区内人员构成相对简单与同质,在客观上为形成一个由高校、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同构成的文化共同体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科教城所倡导的“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校所企共赢”理念,推行产学研合作模式、构建资源共享平台等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校师生与科技、生产、经管等方面人员之间的交往、信息交流、观念分享,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创造了情感认同的条件。
显然,地利与人和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所谓园区文化是在园区内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相互影响、汇聚和交融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多层面、多主体的特色文化。科教城作为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的定位与使命,决定了育人是科教城文化之本,是科教城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和根本目的。相比起院校文化、科技文化和企业文化对人的影响,科教城园区文化能够超越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企业文化对人才培养的局限性,在更广视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影响着园区内生活的每位成员,从而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二、凝炼园区文化主题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先导
虽然科教城的创建,从空间与人员构成、物质与情感方面为构建科教城园区文化共同体奠定了基础,可是,文化积淀过程的长期性、文化育人机制的复杂性以及科教城创建历史的相对短暂性,无不要求科教城建设中仍需要增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意识,将文化建设置于科教城园区建设之首位。由于文化是特定社会群体成员所共享的观念、价值观、行为模式,其中,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也是践行文化育人的基础,“任何一个社会群体,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都有群体成员共同拥有和信奉的价值观。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是文化的产物,都有自己接受和遵循的社会群体的价值观。任何社会群体的形成,都是由于社会个体的文化认同,由于一种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一个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而走到一起的。”[2]因此,明确园区文化建设的主题,使之成为园区内所有成员公认的价值目标、行为模式,则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先导。
作为集国家高职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于一体的常州科教城,具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高新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两大目标追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责不同,使得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建设目标不同,其文化建设的定位与侧重点必然各有不同,在园区文化建设中必需通过构建统领这三方面文化建设的科教城园区文化主题,以形成统摄园区内各文化建设实体的核心力量。反之,没有科教城园区文化作为园区内各种文化的凝聚与提升,园区内各单位就只是在地缘上的接近而无法在精神层面上产生共鸣与相互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科教城园区文化育人的力度,也不利于科教城园区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建设发展。所以,科教城文化建设工作应由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在明确园区发展目标定位的基础上,融汇园区内各单位文化建设的现有成果,寻求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之间的共通之处,将其提炼升华为体现科教城特色、具有园区各单位文化共识的文化建设主题。
从当前中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常州科教城建设目标可见,“创新”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因而可将其作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的主题。“创新”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是民族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将“创新”作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的主题,符合科教城内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共同价值诉求,以此统领科教城文化建设,将使常州科教城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上层次、上水平。因此,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工作要在科教城管委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之下,由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教学、科研、生产的实际,借助多种形式、方法、手段与载体,把“创新”的理念融入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建设实践之中。
三、提升院校文化品质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重点
院校文化是高等院校内部形成的为其成员共同遵循并得到同化的价值观体系、行为准则和共同的作风的总和。高等院校作为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的社会职能,决定了育人是院校文化的本质,育人功能是院校文化的本体功能,其中,“‘文’是育人的核心内容,‘化’是育人的基本方法。”[3]同时,高等院校所承担的传承优秀文化和创新思想文化的社会职能,又决定了高校文化传承创新与高质量人才培养是一个相互融合的过程,而不论是文化传承创新还是高质量人才培养,都需要有优秀、深厚的文化积淀为基础,因为“文明守卫、人文化成、价值批判和引领社会”是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与核心重点[4],要求高校必须以人类先进的思想文化成果为核心内容,坚守并提升文化建设的品质,并以此培养出高素质、高质量的创新人才。因此,追求并打造高品质的院校文化,既是院校文化建设的重点,也应成为科教城文化建设的重点。
从院校文化的育人本质出发,高品质的院校文化应是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由此要求高等院校在院校文化建设中,首先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在继承、弘扬、吸收和借鉴一切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的定位与目标,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校风校训。对于绝大多数院校而言,这点显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深入研究大学生选择、接受、认同校训中所包涵的价值观的心理机制和教育机制,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精神文化等形态,通过规章制度、校园环境、师德建设、课程教学、课外活动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持之以恒、全方位地渗透和影响,力图使理想的人才培养目标变成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实际。其次,中国高等院校的文化建设中应格外重视人文精神的涵育与弘扬,尤其对于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而言,加强对学生人文知识的传承,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将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教育的主要工作无疑应该与学生的生存技能有关,为他们提供改造物质世界的本领和能力,但教育的本质属性决定了高等教育更应该致力于提升和丰富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因为走向社会的高校毕业生不能仅是掌握某一方面技能、技术的“才”,他/她更应是一个有着丰富思想、意识、情感的“人”,所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大学,不仅要培养出大批的科学家、工程师、律师、会计师和计算机专家,更应该塑造出睿智的灵魂,培育出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崇高的道德情怀的健全人格。”[5] 有助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院校文化,其品质之高正在于其具有丰富的人文精神内涵。
四、强化科技文化育人意识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特色
文化建设既是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宣传与弘扬群体共有的行为模式,使之为群体成员接受、认可并落实在其行为中;同时,文化建设又是文化的整合过程,即不同群体文化之间相互吸收、融合为新的文化的过程,故而从某种意义上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的实质上是园区内各种文化的整合,即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间相互吸收、融化、调和而趋于一体化,逐渐形成富有科教城园区特色的园区文化体系的过程。对于常州科教城文化建设而言,彰显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中所包含的育人因素,强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育人功能,应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特色所在。
常州科教城内现有数百所科研机构与高科技企业,它们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技企业,都是由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所组成的特定“共同体”,在从事科技研发和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自然会形成具有科技研发与经营管理活动特点的、为大家所共同遵循的价值观、道德观、团队精神、行为准则,它们以有意无意的方式渗透到团体中每个成员的思想意识、行为习惯之中,构成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主体,通过单位形象、制度规范、管理模式等表现出来,影响、激励、规范着团体中的每个成员。所以,虽然不像高等院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但文化所特有的教化属性,使得科研机构的科技文化、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文化同样具有育人功能。
文化所具有的“有而无在”、“整体性”、“差异性”等特点[6],令文化是以看不见摸不着但能够体验得到的方式,全方位、持续地作用于生活在特定文化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在不知不觉中化育个人。但是,由于每个人天赋、经历和需求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导致对文化影响的感受、体验及赋予意义和价值存在着差异,使得教化的效果因人而异。文化的这些特点使得文化以无形的方式化于育人心,这既是文化育人所特有的强大威力所在,同时也是文化育人的作用容易被忽视、漠视的原因所在。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论,加强科技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理应有意识地强化文化的育人功能,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科研人员、企业经管人员的素质,也会通过文化的传播与分享作用,对科教城中的大学生产生教育作用,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科教城的兴建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高科技企业聚集一处,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了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装备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资源共享的平台。加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形成有助于高素质创新人才成长的思想观念、价值导向与行为模式,将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营造良好氛围,也将为提升科教城文化品位、塑造科教城品牌形象提供持续不竭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美]C.恩伯和M.恩伯.文化的变异[M].杜彬彬,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49.
[2] 袁贵仁.关于价值与文化问题[J].河北学刊,2005,(1):8.
[3] 韩延明.强化大学文化育人功能[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0,(1):21.
[4] 王冀生.中国大学应当自觉地承担起文化传承创新的重大历史使命[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