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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专业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02 10:36:4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对外经济贸易专业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对外经济贸易专业

第1篇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收项目:女子篮球;招收计划:5人左右。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中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13日。

2、邮寄报名材料:将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并填写完整、盖章齐全)和所获奖项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A4标准),在2013年12月1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字样。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体育部网址:sports.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初审结果、测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初选及测试安排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和体育部审查核实,由专家评委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测试的考生名单。2014年我校将重点招收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或特别优秀的二级运动员。

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2月23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及时上网查看,我校将不再另行通知。对于未进入测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测试工作时间: 2014年1月7 -8日

2、测试内容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测试和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文化课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包括运球上篮、投篮、见线折返跑、三对三攻防、全场五对五等。凡参加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录取方式

录取方式一:

1)进入测试的考生经过测试后,由评委、招生办公室和体育部共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预录资格,并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确认函》。

2) 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还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取得本省特长生认定资格。

3) 我校所有认定考生均需经过“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省招办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4) 收到《确认函》的特长生,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定,达到我校体育特长生录取标准的择优认定,认定后签订协议,按教育部相关的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录取。

录取方式二:

对极少数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一旦通过我校的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我校将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办理免高考录取。

五、录取专业及学制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进入金融学(金融管理方向)专业,学制五年。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报名网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体育部网址: sports.uibe.edu.cn

第2篇

关键词:示范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学历教育;电子贸易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一、项目背景

目前,我国电子贸易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将急需大量电子贸易人才。为规范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电子贸易,2005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同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信息时代的电子贸易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7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信息办下发《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07]1194号),重点引导工程的核心内容之一即为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工程。内容围绕支持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标准建设,为从事贸易活动的企业提供单证处理、贸易申报、物流信息处理、贸易结算、跨境电子单证交换等电子商务服务,促进银行、保险、检验检疫、贸易管理、口岸物流、交通、海关等国际贸易相关机构间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2011年10月18日,国家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第375号),要求发挥电子商务优势,推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稳步发展。应用电子商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动主要贸易单证的标准化和电子化进程,支持地方建设“单一电子窗口”平台,促进海关、检验检疫、港口、银行、保险、物流服务的电子单证协同,提高对外贸易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海外市场,减少渠道环节,树立中国品牌形象,开展国际合作,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

自2013年10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2013]89号),经过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通知旨在解决近年来我国迅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下,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健康快速发展。

为突破目前国内电子贸易人才奇缺的瓶颈,进一步规范电子贸易行业人才持证上岗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特批准中国电子商会成立电子贸易培训管理办公室,推出“国家电子贸易人才培养工程”教育培训体系。

“国家电子贸易人才培养工程”,即“ETO人才工程”(Electronic Commerce Trading Officer,中文名称:电子贸易执行官)。国家电子贸易人才培养工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由中国电子商会电子贸易培训管理办公室(民政部备案号:民社登(2005)第362号)实施。

国家电子贸易人才培养工程于2006年10月24日在北京大学百年大讲堂正式启动。中国电子商会在2005年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签订联合培养高级人才试点的基础上,于2009年9月在国内正式推出高级人才的资格认证。目前,国家电子贸易人才工程涵盖“注册电子贸易师”、“注册网络营销师(1.金融理财方向:电子金融与证券专题、电子保险专题;2.奢侈品方向)”资格证书,证书分为“1.注册级、2.高级”两个层级。

注册电子贸易师资格证书培训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与国家级行业协会引进的第一个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2005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就开始与中国电子商会进行非学历教育培训尝试性探索,达成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共同培养电子贸易高端人才的框架性合作意向。作为中国电子商会注册电子贸易师指定教材和课件制作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从2005年12月份开始,组建专业核心课程《电子贸易》的教材研发及远程教育课件的制作名师团队。2008年《电子贸易》第一版及2009年《电子贸易》第二版均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二、项目宗旨

为国家造就和培养出一大批电子贸易梯队型人才,在企业初步或完全实现信息化的基础上,以面向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为导向,通过校企联手,致力于构建一个集电子网络应用研究、人才培养、企业实训等为一体的大规模、高质量的综合性电子贸易人才快速孵化平台。

三、项目成效

几年来,学校组织参加项目学习的远程学员累计达5000多人次,课程实践性强,得到学员和企业的认可。

四、项目优势

(一)打造电子贸易专属师资库,强强联合,有效整合行业资源,发挥品牌师资效用

一是融合国家级行业协会优势资源平台。中国电子商会成立于1988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是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电子信息产业流通领域中最大的行业协会,是经国资委、商务部确定的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是商务部首批审定的有外展权的单位,是国家首批4A级协会。

二是共享国家级重点学科精品师资库。电子贸易是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的交叉学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际贸易专业素有其“旗舰专业”的美誉,是国家级重点学科。电子商务专业旨在培养从事国际电子商务策划和规划、电子商务系统设计和技术管理等现代服务行业领域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集结电子贸易精品课程群,探索独具特色的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构建高质量开放式学习平台,注重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的个性化人才培养

一是打造学校一级教学管理模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开办远程教育之日起,就确立了学校一级教学管理模式。学校一级教学管理模式就是由学校远程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相关院系具体落实,远程教育学院归口管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其中,学校成立远程教育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校教务处、相关院系和远程教育学院组成。运行机制是:学校教务处统一下达远程教育教学任务书,远程教学的工作量计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远程科研的工作量计入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具有教学任务的相关院系确定主管远程工作的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负责落实;远程教育学院负责日常管理事务。经过多年探索,基本形成了网络教育专业精品课程群一体化建设特色,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的个性化人才培养特色,资源、技术与服务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特色和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与共享特色等。

二是坐拥便捷、高效的远程教育开放式学习平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由北京经华智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由其开发的平台在质量、性能和体验上均具有良好示范性,其健全的模块化应用、清晰的业务逻辑和敏捷高效的开发维护为学院“7+1”教学模式的执行及双语教学、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特色的实现提供了根本保障。

(三)搭建国家电子贸易人才培养基地,引进行业龙头会员企业商业实战技能。有效利用平台资源,摸索国际化联合培养经验,加快推进项目国际化进程

一是拥有广泛的行业高品质会员单位成员。在国内,中国电子商会设有13个地方商会和12个专业委员会,拥有直属会员、分会会员、专业会员5000多个,会员企业遍及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2006年中国电子商会会员的销售额达到12,000多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电子信息行业销售总额的三分之一。

第3篇

本专业培养掌握各类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含矿井建筑)、道路、隧道、桥梁建筑、水电站、港口及近海结构与设施、给水排水和地基处理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具有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基本技能。学生毕业后可在外向型企业、外贸公司、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

3、财务管理

专业特点:企业的“心脏”

就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近几年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为80000-85000人,近几年全国就业率区间为75%-80%。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后大多数都是从事会计类职业,一般要花大量实践工作才能得到运用。现在中国企业主很难真正理解财务管理的作用,还是一手抓,对于资金的管理没有一整套管理来运作。

毕业后如果能够考取相应资格证书,会在求职中为自己增加竞争力。很多用人单位对资格证书是认可或有上岗要求的。从事会计岗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银行证券等领域需要理财规划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证,在房地产从事评估专业的需要工程评估师等资格证。

第4篇

邱兆祥,1941年6月出生于湖北省利川市,196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原为湖北大学)财政信贷专业,曾先后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改名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学院(现改名为北京语言大学)、中国金融学院等多所高校执教,现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管理世界》学术指导和《金融与保险》、《证券导刊》、《经济日报·财富专刊》、《现代商业银行》等刊物的学术顾问,现担任《经济研究参考》(国家财政部主办)、《财政金融文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主办)、《现代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主办)等刊物的学术顾问。此外,还兼任西南财经大学、暨南大学等多所高校博士生导师。曾担任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委员会(简称“经团联”)学术部主任、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现担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心经济学家咨询团成员等。

二、研究领域

多年来,邱兆祥教授活跃于我国经济金融学界,对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发表了不少很有价值的独到见解,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除在国内重要报刊发表四百多篇学术论文外,还在十多家出版社出版著作二十余本,内容涉及到马克思的货币金融理论问题、学科分类与经济金融学科建设问题、金融中心建设理论问题、我国改革和发展中的民营银行和国有银行改革等前沿性热点问题,以及反对学术腐败问题,并且是这些有关领域内发表论著最多的经济理论工作者之一。

三、主要论著

1、《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银行理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

2、《人民币区域化问题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

3、《经济科学的数学化趋势浅议》,《经济研究》,1986年第7期。

4、《试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体化的趋势》,《研究》,1987年第2期。

5、《关于经济科学学科分类问题的探讨》,《研究》,1989年第3期。

6、《试论马克思货币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金融科学》,1990年第1期和第3期。

7、《从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奖看中国经济理论研究》,《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12期。

8、《论创新是经济学者的基本价值观——兼论“独创”是成就大师级经济学家的必备条件》,《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6期。

9、《论现代经济科学的发展趋势》,载《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

10、《对我国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思考》,载《著名经济学家读中国经济改革》,工商出版社,2001年。

11、《耕耘与探索——邱兆祥经济金融理论文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

12、《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经济金融学科建设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年。

13、《在学术高地上攀登——金融理论问题探索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年。

14、《对在我国发展民营银行问题的若干思考》,《经济参考报》,2003年9月17日。

15、《论经济学家的人文精神》,《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9月17—18日。

16、《关于国内大城市争当金融中心的若干思考》,《金融时报》,2008年9月1日。

17、《经济学博士生的创新能力从何而来》,《光明日报》,2009年8月12日。

18、《论学术创新与人才培养》,《人民日报》,2011年10月27日。

19、《非宁静无以致远——对我国金融理论研究现状的思考》,《光明日报》,2012年5月4日。

第5篇

第二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业务的地域范围,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49%。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符合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全体中方投资者中出资数额最多且占中方全体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第九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最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第十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第十一条设立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合营各方投资者的资格证明或者有关确认文件;

(四)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对前款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属于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在18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在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中方主要投资者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申请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文件,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并书面通知后,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是,自审查认可通知之日起至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日止的期间不得超过1年,且该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批期限之内。

第十三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或者有关确认文件;

(三)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署意见。同意的,转报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签署同意的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营各方的名称和基本情况、拟设立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合营期限等。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业务预测和发展规划、投资效益分析、预计营业时间等。

第十五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投资项目需要经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前,将申请材料转送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批。转送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的,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审批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六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属于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的,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报送拟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同、章程;属于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报送拟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同、章程。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的拟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同、章程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手续。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跨境电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电信出入口局进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提供虚假、伪造的资格证明或者确认文件骗取批准的,批准无效,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6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研究方法课程;三位一体;课程体系构建;创新创业与科学素质

[中图分类号] G64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4-0127-03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每个人具备基本的科学素质是开展创业和创新活动的前提基础。[1]根据秦大河院士的提议,《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筑牢创新驱动发展基础》将2020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0%纳入“十三五”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公民科学素质与创新创业之间的关系,而科学素质对于人们处理实际生活问题及社会事务的作用不可低估。作为肩负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研究型大学来说,将成为创新创业人才科学素质培养、求真精神塑造的重要基地。[2]

对于研究生教育而言,其科研训练的过程可以说正是科学精神培养的过程。美国著名高等教育专家伯顿・克拉克(2001)在其著作《探究的场所――现代大学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指出,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首要的成分,教授的作用在于把科研和教学结合起来――科研活动十分恰当地成为一种教学模式。学生的作用就是把科研和学习结合起来――科研活动转变为一种学习的模式”。[3]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科研训练奠定基础,因此旨在提升研究生科研水平的研究方法类课程,尤其是在学术型研究生科研训练过程的早期开设此课程成为必要。[4]本文将以国际贸易学研究生培养为例,阐述国际贸易实证研究方法课程体系的构建如何满足学生的科学与求真精神的培养。

一、国内国际贸易研究方法类课程开设的现状

与国内国际贸易学专业普遍开设此课程相比,通过整理“中国教育在线”网站提供的“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招生专业的数据可知,2012年全国共有748个[748个专业招生而非748所院校,例如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实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与丹麦合作)”分别招生,记为两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国际贸易与经济”、“贸易经济”两个专业下分别招收本科生,也记为两个。因此与冷柏军教授提出的“我国高校中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的学校超过580所”不矛盾。]国际贸易相关专业(大多数院校的专业名称为“国际经济与贸易”;部分院校称作“贸易经济”、“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贸易”等,此类也计入统计。)招收本科生,其中普通本科高校设置的该学科的招生专业518个,占全国普通高校数量的24.23%。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冷柏军教授统计,截止到2010年,开设国际贸易学专业硕士的高校达到120所,培养国际贸易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高校和科研单位达26所,国际贸易研究方法类课程仍相对较少,仅有少数国际贸易学排名靠前的学校如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开设此门课程。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例,其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在2004年针对博士研究生开设国际贸易实证研究,该课程开设较早,当时在全国具有唯一性,主要讲授某一国际贸易理论和与研究领域对应的实证文献及相应的实证技巧;国际贸易学专题课程分专题讲授国际贸易经典理论及最新发展前沿,可使学生掌握国贸领域文献体系以及切入感兴趣的研究领域;计量经济学、应用多变量分析、时间序列分析、数理经济学等课程作为数量基础课模块开设,为学生掌握实证工具和方法奠定基础;另外,还开设经贸论文写作,为学生介绍科研伦理、写作规范以及研究结果的呈现。

二、“三位一体”的国际贸易实证研究方法课程体系

国际贸易实证研究的过程可以类比为蜜蜂的采蜜和酿蜜,阅读文献、收集数据等准备资料的过程好比“采蜜”,研究的目的是写出好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这个结果好比已经酿出了上好的蜂蜜。采蜜不是蜜蜂的目的,蜜蜂的目的是蜜,而蜜蜂要酿出好的蜜就必须采到好的蜜。因此要“酿”出好的研究报告,前期“采蜜”的基本功就是必不可少的。采蜜-酿蜜-上好的蜂蜜产品是“三位一体”的过程。

类似地,国际贸易实证研究方法是国际贸易学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程,知识体系同样为“三位一体”(见图1),即系统地为已经具备国际贸易与计量基础的研究生介绍进行国际贸易实证研究所必需的写作规范、文献基础与计量工具。通过国际贸易实证研究方法的教学,让学生掌握国际实证论文的基本规范、相关文献搜索及阅读技巧、国际贸易数据搜集技能、国际贸易实证研究常用方法的基本原理,提供给学生将进行实证研究的方法,包括计量、调查、投入――产出分析、模拟以及实证的一般均衡的方法,用于培养研究国际经济学(主要是国际贸易)的理论的能力,并介绍每一种研究方法的STATA软件及其他常用软件的应用。该课程的先行课程包括国际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

第7篇

福建商学院招生专业共计有25个,分别为有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工程、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通信工程、艺术设计学等

福建商学院(FujianBusinessUniversity),简称“福商”,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可追溯到成立于1906年的“福州青年会书院”和“福建官立商业学堂”;前身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

    本报讯 “花旗杯”第五届首都大学生保险知识竞赛日前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六所高校的代表队参加了此次大赛。竞赛为首都高校保险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通过大赛,也使中国保险行业的后备人才展现了自己独特的风采。

    六支参赛代表队分别来自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工商大学。由中国保险业专家和学者组成的6人专家小组担任了竞赛评委。在经历了必答题、抢答题、DV片找错题、地雷题和案例分析题等环节的激烈角逐后,中国人民大学代表队最后脱颖而出获得了本届大赛的冠军。

    由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发起组织的首都大学生保险知识竞赛始于1999年,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五届,先后共有七所高校约2000多名师生和保险行业人士参与。2002年起,花旗集团开始赞助此项竞赛活动,为首都高校保险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它已成为首都各高校保险专业学生自己的一个节日。同时通过大赛,也为中国保险行业储备人才和培养生力军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