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3 18:01: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乡村治理与发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 科技素质 城乡和谐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的收入得到较大提高。但由于农村劳动力科学文化素质较低,严重制约了经济进一步增长,并不利于城乡和谐发展。因此研究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与城乡和谐发展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的现状
1、农村劳动力整体科技素质偏低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的基本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促进了农业经济的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有了普遍提高,但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总体素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2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文盲、半文盲占7.59%,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0.63%,初中程度的占49.33%,高中程度的占9.81%,中专程度的占2.09%,大专以上的仅占0.56%。而且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西部地区以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为主,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33.10%,文盲、半文盲率超过16%。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第五届亚太地区媒体与科技和社会发展研讨会上指出,科学素质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提高农民素质的重点在于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我国8亿多农村人口、4.8亿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3年,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农村劳动力的94%以上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型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生产对劳动者的初级技术要求。这种状况必然会影响着现代农业建设,影响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2、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较科技素质较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不断增长,已逐渐成为许多农村家庭提高收入的重要基础,同时也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劳动力支持和保障。
目前在城市和沿海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约有8000万,这些人以青壮年为主,除约1500万人是带家属在城市居住以外,还有约6500万人仅以有限的收入维持生活。虽然,他们中绝大多数上过学,接受过不同程度的文化科学教育,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较,无论从整体素质还是科技素质上都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就业状况,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科学素质和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就业难度将越来越大。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往往只能从事一些偏体力劳动和科技含量要求不高的工作,其收入状况也就较差,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科技素质低的现状。也正因为这些因素,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城市生存发展往往遭遇各种困境。
3、目前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低素质特点明显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虽然在城市的竞争与发展中处于劣势。但应该说,无论从科技素质还是综合素质而言,他们都是农村劳动力中较高的。他们的流失使农村整体劳动力素质处于更低的水平。
在很多农村地区,青年人除了个别生病残疾的只好在家外,其他或是上学、当兵、经商、学手艺,或是出外打工挣钱。真正务农的青年寥若晨星。在干农活的几乎是中老年人,青年人在农忙时回来帮一下,就非常不容易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年老的父母和半成年的子女是农业生产的半劳动力,就是由这些半劳动力来耕作不多的田地,收获不多的粮食,维持日常温饱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从现实情况看,农民整体素质偏低,既表现在科技文化素质上,也表现在思想道德素质上。大多数人还没有意识到,只有通过农村经济的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差距。同时由于现有从事农业劳动力的现状,使新的农业科技技能无法推广,大多数农业生产还停留在传统的模式中。
二、劳动力科技素质对缩小城乡差距的影响
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现代农业建设,影响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影响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至于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偏低已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与城市差距的缩小。
1、无法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劳动效率
由于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科技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意识到只有通过科技的发展,才能提高劳动效率,才能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现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低素质状况,使许多现有的科技手段和成果无法运用到生产劳动过程中去,而只能沿用以往的落后生产方式,这既难于提高劳动效率,又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成本的提高。因此,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迄今还明显落后于农业先进国家。
2、无法利用新科技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
当前许多农村还在沿用千百年来的一些传统模式,其中一些内容不能适应现在市场经济的环境。比如,一些效率较低的耕作方式;只管生产不重视流通渠道;生产发展与市场脱节等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运用新科技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目前农村劳动力较低的科技素质很难完成这种转变,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制约。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目前,在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还存在着科技创新尤其是自主创新水平有待提高,农业科技投资总体偏少,农业科研单位分工不明确导致科技资源配置浪费较大,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备、转化率较低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支撑能力的充分发挥。
3、缺乏科技意识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科技意识的提高,对科技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一方面是有些科技成果无法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益,影响了农民们对科技发展重要性认识。另一方面,有些农民认为科学技术发展是科技工作者的事情,与己无关。同时一些传统观念甚至使他们对科技还有一定的抵触。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而对生产方式、精神文化方式的转变造成了许多不利影响。同时制约了农村整体民主意识的提高。
三、通过科技素质的提高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科技素质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提高农民素质的重点在于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通过科技素质的提高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1、建全农村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要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认真解决农村青壮年文盲和青少年失学现象;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大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更多的农村学生能够接受更好的文化教育。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富有特色的农村教育体系。
(1)着力发展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推广,切实提高广大农民掌握和应用农业科技的能力,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目前,可以通过组建农业科技专家巡回服务团和服务小分队、开通服务热线等形式,大力推动科技人员下乡入户,增强其科技致富能力;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针对农民不同层次的需要,广泛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扶贫性、创业性教育。
(2)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等培训工程的实施规模,增强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3)继续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业转岗培训,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他们进入城市后的竞争力。
城乡和谐进程中,农村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劳动力保障。通过提高进城打工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综合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收入空间,改善生活状况。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以青年人为主,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也不大可能都进城里打工。正是这些每年新增几百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真正生力军,主力部队。他们绝大多数人上过学,接受过不同程度的文化科学教育,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关键是要落实在这些的青年人身上,他们的言行就可以直接影响其家里的人或身边的人。他们是土地的新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希望所在。这也就是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所说的,就是要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大批“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让新型农民早日掌握、运用科技致富,让致富的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2、运用科技手段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城乡和谐发展要通过农业现代化及与城市化的相互协调来实现。而要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关键就是要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人文素质在内的现代农民素质。只有建设一支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才能快速抢占当今世界农业技术应用的制高点,顺利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才能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新农村建设才有后劲。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我们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因此,如何尽快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体系,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科学配置农业科技资源,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特别是自主创新步伐,使农业科技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强大的支撑力,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并急需解决的课题。
实现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就必然会使城乡之间步入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城乡差距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最终实现城乡和谐。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乡村教育 治理困境 突破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在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发展面临着学生大量外流、学校大量撤并等诸多挑战,如何保障乡村儿童就近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是乡村教育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1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的现实困境
1.1治理价值取向的偏失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村逐渐走向了衰落,乡村教育也相应地发生了改变,逐渐沦为了城市教育的翻版,出现了“乡村教育城市化论”的价值倾向。该观点认为,伴随着“新派”教师充实到乡村教育中,城市取向的教育理念、“现代化”的教学设计和方法使得传统的乡村教育逐渐丧失了乡土本色;大量乡村学校、教学点的撤并,使得乡村学校存在的空间场域发生了位移,随着大量乡村学校向城镇的集中,乡村学校存在的本土之根和文化场域受到了剧烈的冲击;伴随着现代性知识对地方性知识和乡土知识的控制和侵占,城市取向的知识选择机制导致在教学知识体系中,乡土知识被无情地淹没和遗忘。因而,无论是知识体系、课程设置、教学过程,还是整个校园环境都与城市教育别无二致。乡村教育的城市化论取向以“城市教育是现代的,代表着人类的未来发展方向,乡村教育是落后的,是需要着力改造的对象”为前提假设,本身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忽视了乡村教育的历史基础、乡村社会的客观事实以及乡村教育的本体价值。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现代文明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也滋生了破坏性的后果。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觊觎,人类主体性的丧失、精神世界的荒芜等使得人类开始反思现代文明的价值,并在传统文化和乡村文明中寻找治愈现代性后果的处方。人们逐渐认识到了乡村文明的独特价值和文化底蕴,以及乡村教育之于乡村社会乃至人类世界的重要意义。因此,在乡村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中,出现了“乡村教育特色论”的价值取向,即认为城乡教育的发展历史和现实背景是不同的,乡村教育具有不同于城市教育的天然资源和独特优势,乡村儿童的生长空间和个体经验也不同于城市儿童,因而乡村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应有别于城市教育,乡村教育发展必须以坚守传统乡村文化为前提,审慎利用现代文明和技术。
1.2治理主体的单一化
一方面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无论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还是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让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商议和合作的意识,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群体并未进入管理者的视野,遑论参与乡村教育治理。另一方面,作为乡村教育的真正实施者、受教育者以及利益直接相关者,教师、学生和家长亦没有作为真正的主体参与乡村教育治理,这不仅缘于其缺乏一定的治理能力和支持条件,更在于其从未意识到自己的教育主体地位,也尚未萌生过参与乡村教育治理的主体意识。为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单一化管理和垂直式管理成为了乡村教育治理的客观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讲,乡村教育治理主体的单一化有助于相关政策的传达和执行,自上而下的政策下达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有利于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然而,由于主体的单一化,势必造成视域的狭窄和思维的封闭,导致对现状的掌握和问题的剖析不够全面和深刻,从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产生负面的后果。
1.3治理力量的碎片化
1.3.1乡村教育治理力量条块分割,较为分散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乡村教育管理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的制定、监督和评估,各类乡村学校则是在制度框架范围内,按照教育部门的政策和文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乡村社会组织很少参与到乡村教育活动中,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则成了乡村教育治理的现实“他者”,远离乡村教育治理实践。因此,由于乡村教育治理主体的缺位,导致了乡村教育治理力量的碎片化。
1.3.2乡村教育治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持续性
乡村教育治理不仅需要系统的顶层设计和完整的框架体系,而且要求相关政策的执行具有衔接性和连续性。然而,由于治理力量的碎片化,导致在乡村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现象和问题导向的线性思维,缺乏对乡村教育治理的整体性考量和系统化设计。
1.3.3乡村教育缺乏协同、商议与合作
这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态度,导致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各类教育主体的视域仅仅局限于自己的一隅,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仅仅关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类学校组织则将重心放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上,社区机构则几乎不参与乡村教育治理。此外,在乡村教育资源的配置与利用过程中,由于各类教育主体缺乏协同和互动,导致教育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如撤点并校运动之后,大量村小和教学点被停办,留下了大量闲置的教育资源,而这些资源对于乡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但是,由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各级管理机构的分割和教育组织的封闭,导致这些闲置资源并未获得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的突破路向
2.1乡村教育治理理念现代化
(1)乡村教育治理的法治和德治理念是乡村教育治理理念的前提和基础。一切乡村教育治理必须遵循国家宪法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促进法治和德治的有机融合,发挥法、理、情的整体功能。
(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元治”理念,主张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简政放权,减少对乡村教育治理和改革的过多干预,为乡村教育治理创造更多自主的空间。同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发挥“元治”作用,对乡村教育治理及其未来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引领乡村教育治理方向;协调乡村教育主体之间的利益和冲突,实现主体之间利益的最大化;加强对乡村教育治理的宏观监测和评估,提升乡村教育治理的整体质量。
(3)多元主体的“共治”理念旨在突破过去单一的政府控制理念和“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方式。通过发挥政府、学校、社会组织、教师、学生以及家长之间的协同作用,提升乡村教育治理力量;借助多元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合作互动,优化乡村教育治理方式,增强乡村教育治理效果。
(4)乡村学校的“自治”理念,旨在强调乡村学校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主张给予乡村学校充分的自,“让学校摆脱对政府的依附性,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凸显学校的主体性,增进学校办学的专业性,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促进学生的发展”。
(5)专业组织的“他治”理念,重在突出在乡村教育治理中,适当地引入第三方机构,借鉴其专业的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教育治理效果。由于第三方组织不是利益的直接相关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具备专业化的能力,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其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2.2乡村教育治理目标现代化
(1)角色定位目标。只有正确的角色定位才能形成合理的角色认同。乡村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村落教育和乡镇教育。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享有平等的权利。基于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的角色目标在于城乡教育的平等、均衡与公平发展。尽管乡村教育和城市教育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其本质是一致的,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在教育治理过程中,应该正视乡村教育治理的角色,尊重乡村教育治理规律,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发展。
(2)时展目标。当前,我国乡村教育治理以全球化为时代背景,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现实场境。在此基础上,乡村教育治理的时代目标在于抓住全球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时代契机,以西方发达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教育发展的经验为借鉴,充分利用现代文明技术,推进乡村教育治理现代化。再次是价值定位目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有助于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实现国家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一是有助于构建和完善乡村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乡村儿童健康发展;二是通过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交流、互动和资源共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与公平发展;三是通过乡村文化进学校、进课堂等形式,传承、传播和创生乡村文化;四是疏通乡村学校与乡村社会的有机联系,通过二者的有效互动,促进文明乡村社会、新型城镇化以及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在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乡村教育治理目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需要构建符合乡村教育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道路,在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中彰显乡村教育的战略意义,提高乡村教育在国家教育发展布局中的战略地位,使之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从而在政策上为我国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3乡村教育治理主体现代化
(1)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领导者、设计者和决策者的作用,旨在通过对乡村教育发展现状的评估和对乡村教育发展趋势的研判,制定乡村教育发展政策,监测乡村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担当着乡村教育“元治理”的角色,重在对乡村教育治理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把握。
(2)乡村学校是乡村教育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政策执行者和效果展现者。乡村学校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依据有关教育政策和实施纲要对学校的发展做出具体的规划;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乡村学校健康发展。
(3)广大教师和学生是乡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教育的活力所在,是乡村教育治理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教师是乡村教育的实施者,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教师,相关教育政策的执行需要教师的亲力亲为。学生是乡村教育治理的直接受益者,乡村教育治理的核心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精神成长。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广大师生的现实状况、利益诉求,发挥师生的积极能动作用,促进相关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4)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是乡村教育治理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由于广大家长具备不同的素养和能力,因而是乡村教育治理的重要组成力量。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家长的积极作用,如组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家校合作,增强乡村教育治理的整体力量。
(5)社会组织因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专业能力,因而是乡村教育治理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如通过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对乡村教育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有助于更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乡村教育治理的效果,诊断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策略。
3结语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我们应该把乡村教育问题摆在一定的战略高度加以设计和谋划,乡村学校的规模可以小,但乡村学校的水平不应该差;乡村学生的数量可以减少,但乡村学生的发展不可以忽视。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面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保证乡村学生拥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为乡村学校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不断提升乡村教育的质量。
参考文献
关键词:乡村治理;主体分析;价值研究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就提出了乡村治理的概念,而概念的提出也使得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开展[1]。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学界针对我国乡村治理的模式和结构等问题进行了深刻而又全面的了解,其取得了非常深入的研究成果,不过,长时间乡村治理在理论研究中还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在不断深入的考量乡村运行以及设计等相关因素的情况下,还应该研究来自主体自身因素影响。
一、乡村治理主体作用发挥模式研究
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乡村治理的主体还有很多类型有多重的界定以及多样化的表现,在问题的实质上绝对不能一概而论的讨论乡村治理主体的研究究竟是何人。其存在的影响因素范围涉及广,而究竟应该以乡镇政府还是村委会为治疗主体,也是问题的关键,在该问题上,必须尽可能的考虑作为治理基础本土资源。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乡村不管是在经济的发展水平亦或是地方文化问题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非均质性。也正是考虑了此种均质性问题,我国很多研究学者都把村庄作为治理研究的关键突破点,根基于详细样态村庄,而乡村治理主体的发挥作用模式也有着多样化的发展,也有学者从村庄的基本秩序进行分析,区分出集中可能存在的乡村治理类型,即原生秩序型、乡村谋和型以及次生秩序型、乡村治理无序型。本文作者通过分析发现,应该从社会视角等问题为出发点,立足于村庄的秩序形态。
(一)乡村主导行政型
次种类治理结构还是传统意义上统筹治理结构,在充分代表体现社会和国家关系乡村关系中主要表现在强乡弱村,此种类型的乡村财政往往主要来自于工商业收入或者我国财政转移支配收入。因为乡镇在某种程度上说具备建立的分配型的财政制度能力,所以乡村关系中往往处在优势地位,而所谓的村集体并没有大量的受益来源,此种类型的主要结构模式往往必须来自于工商业重镇以及部分国家大量的财政转移资金。
(二)村庄主动自治型
此种类型的治理结构往往能够直接反映出该地方村民的自治实践成果。在充分代表和体现社会以及国家关系乡村上则主要表现乡村和谐以及若乡强村的格调中,该种类型的村庄往往具备非常强烈的自主生产能力,经济的发展程度能够直接体现出来,部分村庄的集体经济往往较为发达,很多村庄有着来自于村庄自己所创立的企业,或者部分土地出让的收入。也正是因为村庄集体的财力相对较弱,而乡镇乡镇相关政府对村庄的直接控制以及影响力就会更加的薄弱,主要体现在村强乡弱方面。
(三)乡村治理无序型
在此种治理结构方面,所谓的无序主要体现在没有统一的发展趋势,而在乡村的关系中则有可能体现在乡强村若等方面,而后面的各种体现则为一种常态性。因为乡镇在某种程度上没有较为稳定的外部经济来源以及来自特殊的政府拨付,往往会面临各种债务危机,在和村庄的关系上往往也只能维系一种最为基本的智能。另外存在本身因为地理环境或者人才的流失等因素,往往日益破坏。在此过程中乡村的治理运行类型只是一种形式,不能真正意义上的取得乡村治理达到繁荣的目的。
二、我国乡村治理的主体行为关系和研究视角
就乡村治理主体问题而言,需要正视的问题就是,乡村治理主体完全不相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对于该问题研究,为分析乡村治理模式和绩效评价内在的机制,现阶段对于乡村治理主体的各种界定也完全不相同,所带来的治理主体行为关系也各不相同。就高角度而言可以从村委会以及村党委会等组织,把宗族当成乡村治理的主体实施研究,在分析乡村治理主体关系的过程中大多数的重点考察为两队关系,即乡村以及两委关系,实际上该关系的本质还是社会和国家之间的深层次关系,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说党领导权和村民自治权有一定关系,不过在现阶段政治格局中还是能够归于社会以及国家关系。现阶段,我国很多地方就乡村治理提出了自己不通过看法,围绕宏观主体之间的乡村关系以及两委关系研究,目前存在的观点往往从制度主义出发,从法律制定以及政治体制设计等相关角度实施研究,同时就问题提出了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2]。
就微观行为者的个体角度而言,其对乡村治理主体实施界定也有一定的区别,正常情况下均把乡村治理的主体界定是普通的村民以及村干部,而同时围绕次三层的群体行为关系探讨重点分析乡村治理实践,普通村民、村干部以及乡村精英之间是怎样影响的。很多研究人员往往从选取田野的调查方式入手,从个案进行分析。在研究重点领域往往也是从乡村治理方面实施研究。
三、我国乡村治理的主体关系模式向着多中心治理发展
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治理理论内涵主旨为一种多种的公共或者私人的个体与机构的管理方式总和,该方式主要强调多中心的参与以及多主体的信任合作,这是此种治理模式的全新要求。我国相关研究人员最早就使用了乡村治理一词进行替换,同时被泛化使用的乡村政治发展中的村民自治一词,此种转变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涵盖了对治理模式的追求以及认可,同时也必须承认我国乡村社会政治的实践局限性,在传统理论研究以及实践的操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情况下仍然为乡村治理传统单一的治理方式,要不就把乡镇政府、要不就将村委会默认为治理的主要客体,而未从市场、社会以及国家的宏观层次进行界定,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民族以及国家建构的统一大趋势下,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一定的外力推动,如果仅仅依靠单一的企业或者政府模式,往往不能直接的避免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的现象[3]。在我国民主建设的基础试验场乡村社会里,相对较为单一的统筹与治理模式走向多主体的治理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我国围绕乡村治理主体逐渐凸显。不可否认的是,乡村治理必须以农民组织作为主要的资源,以农民群众为主要力量的新农村建设治理模式出发。
结语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加之民主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也一定会日益突破为单一范本的解说空间,另外乡村治理的研究也一定要从现阶段以静态治疗为主向着动态治理转变。要以乡村治理作为主要客体的研究向着多元化的立体研究迈进。把乡村治理真正的放置于宽广与开放的市场经济下,这是我国乡村治理主体的基本关键性问题。(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任艳妮.乡村治理主体围绕治理资源多元化合作路径探析[J].农村经济,2011,(6):19-23.
论文关键词 乡村治理 公共服务 政府主导
在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离不开对社会公平的关照。受制于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的发展落后于城市,在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中,通过为农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扩大的公共服务需求,以缩小城乡差距是现阶段乡村治理的重点。
一、乡村治理的涵义
关于乡村治理的涵义,张润泽,杨华认为“乡村治理是一种综合治理,它把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元素都统摄进来,以更广泛、更宏大的视野观察农村生活,而不囿于单纯民主化治理的村民自治。”贺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或中国乡村如何可以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乡村治理这个词有两个偏向性的所指,一是强调地方自主性,一是强调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能力。”可以看出,乡村治理的基本含义就是是对乡村进行治理,以达到乡村社会善治的目的,解决乡村社会的问题。
从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我国广大农村建立起了“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乡政”指的是乡一级政权(包括镇政权),是国家依法设在农村最基层一级的政权组织;“村治”指的是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政权和村民委员会的结合,形成了当前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的一种新的政治格局或政治模式。这种乡政村治模式一头牵着国家,一头牵着社会,在乡镇一级上既有国家行政权力对社会的嵌入,同时也体现社会的自治和民主。这一模式中,村民自治是基础,乡镇政府是村民自治的指导力量。
在治理主体问题上,学者一般都认为有多个主体参与乡村治理。除了政府以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权威机构都是乡村治理的主体;在治理理论的框架内,各主体的积极参与、协调合作才能更好地实现治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多个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定位,多主体的治理结构可能出现责任模糊,缺乏权威等问题。实践中,社会的加入突破了政府的单一权力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的权威,同时鉴于我国的其他治理主体发育尚不完全,力量比较弱小,获取资源的能力和权力基础都较为薄弱,只能部分承接政府的职责。因此,天生占有大量资源的政府,在其他主体功能不全的情况下如果将自己的责任推给市场或者社会,可能导致更大的“政府失灵”,这对乡村治理来说是不利的。
二、政府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定位
(一)地位和职能
现阶段,政府主体的地位要高于其他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其职责在于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实施有效的公共管理。在治理理论普遍流行,要求政府进行职能转变的今天,分权、放权、市场化、缩小政府规模等词汇大行其道,好似只要政府让出权力,良好的治理就随之而来,但事实上,这很有可能是一厢情愿。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在于“还权赋能”。将权力还给社会不仅要求社会自治能力的提高,还要求政府自身能力的提高。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政府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方面要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归还企业、地方、社会的权力,变统治为管理,另一方面要培育社会力量的发展。因此,职能转变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社会能力和政府能力都不足够的时候,片面地放权给社会是不合实际的。其次,在社会转型期,强大政府对政治稳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现今,我国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不同群体和阶层的利益分化、利益冲突明显,各种社会力量登上舞台争取利益,释放政治参与热情,只有强大政府和制度化的政治体系才能农业税取消之后,农村发展已经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时代,政府的重点放在了为农民提供服务、促进农村发展上,这在客观上需要一个有效的政府。现阶段,利益矛盾错综复杂,社会发育尚不完全,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领域还不能“缺位”。我们在需要一个“小政府”的时候更需要一个有效的政府。
(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实施和保障
公共服务有助于经济增长。迟福林指出,公共产品短缺反映了特定历史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直接受制于公共产品短缺,公共产品短缺使多数人的实际福利不能随着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制约了消费主导新格局的形成,制约了服务业主导新格局的形成,制约了人力资本主导新格局的形成。因此,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趋势,应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转型。
各层级的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上存在角色差异,中央政府是宏观制度框架的供给者,地方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乡镇政府是落实公共服务的主体。中央政府公共服务的辐射范围是全国性的,主要通过重大政策和制度来实施,比如社保制度、教育医疗制度等。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辐射范围相应缩小,主要是保障和提高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基层乡镇政府则主要负责执行。保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切实履行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力加以保障。在基层财政没有独立财政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分担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成本,在不同政策中承担不同责任。
三、建立多主体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事务多,需求多样,客观需要多主体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协调合作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政府和其他主体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中应该依据各自的资源状况、提供能力、效率以及公共服务的不同层次、内容承担相应的供给责任。
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指的是政府是公共服务的安排者、引导者,而不是直接的生产者和包揽者,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提供惠及全社会的公共服务,兼顾效率和公平。通过公共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对整体性的公共服务进行安排,如对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事务安排。二是“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公共服务资格认证、登记制度审计制度和公众投诉等作出制度安排。”三是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府际间责任和资金分担机制。多主体积极参与则是动员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和群众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吸收各种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以弥补政府或者市场作为单一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可能带来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在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政府主体和其他主体是协调合作的,政府居于核心主导地位,要切实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现状,政府应先从以下方面着手。
1.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中,呈现出明显的非均等化,这种不均等表现为地域性差异和城乡差异,经济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较高,而相较于农村地区,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也明显好于农村地区。这种差异带来了相对的剥夺感,也未达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的,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统筹城乡发展,重要的是要把新农村的各项建设建立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基础之上,强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2.培育社会力量的发展壮大,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社会力量是政府力量的重要补充。社会组织、自治组织最贴近人民的需求,能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培育社会力量的发展壮大,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政府要为各种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他们的有序发展提供制度空间和政策引导,保证社会组织的规范运行。政府可通过制定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为社会组织提供合法性,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给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资源支持,帮助社会组织的能力发展,扶持它们在公共服务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在各种社会组织中,要特别注重农民自组织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和提升,鼓励农民自由地进行利益表达和利益获取,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才是农村治理发展的前途所在。
3.关注农民需求,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目前,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存在重视短期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忽视长期产品的生产与供给,硬件多,软件少等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改善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容易得到满足,而在教育、医疗、科技应用、市场信息提供等方面获得较难,出现了供需不协调的状况。其原因在于公共产品和服务自上而下的决策没有同自下而上的农民需求相结合,因此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调查分析能力,发挥基层组织同群众紧密相连的纽带关系,同社会组织力量和市场力量实现信息共享,把准农民需求的脉搏,统筹安排资源配置,更好地提供服务。
[关键词] 美丽乡村 农村 景观 水环境
[中图分类号] X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3)03-0222-02
水是生命的发源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人类定居点的选址很大程度上考虑了水的因素,欧洲的塞纳河,非洲的尼罗河,西亚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孕育了一座又一座城市,我国的长江、黄河流域内的大小聚落、城镇的形成与发展无不与水紧密相连。有水之地是生物向往之地,人类择水之而居,逐渐形成了街道、形成了村镇、形成了城市。
水体、水域、水系等组成的水环境是地球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乡村景观外貌、塑造乡土风情的重要因子
一、水环境对乡村景观的作用
乡村水环境大致包括溪流、堰潭、泉眼等自然要素和库塘、堤围、码头、桥梁、航道等人为要素及其包含的水体,水环境是人们生活、生产和居住的必要水文条件,是乡村空间结构形态和民居建筑样式的重要依托,是形气息、景观风貌的主要因素。
1.水环境是乡村景观的主要内容
乡村景观是由农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和开放性空间等物质实体构成的空间整体视觉形象以及民俗文化、生活方式的感觉形象组成。在形象感知过程中,水环境与乡村聚落、人的生产生活活动息息相关。水是乡村景观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使千百年来的乡村景观人为改造或自然演化,水环境和大地、动植物、民居建筑一样是基本的作用对象。
2.水环境是乡村景观的重要依托
依山傍水,择水而居,是人的理想生活环境,人们一般是选择有水的地方作为定居点,然后建立村镇,陆续有了居住、生产、生活等物质条件,包括为改善物质条件形成的乡村景观。景观的形成过程是人们对水环境利用和适应过程,即以水系划定空间布局、设置街坊巷里、构建民居样式。即使我国北方缺水少雨的山西平遥、河北暖泉也是因为有一眼井泉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古镇。
3.水环境是乡土风情的文化载体
水环境是乡村空间布局的决定因素,民居因水而立,街巷因水而成,突出了水系的流动性和延续性,孕育了独特的乡村水文化物质景观。人们择水而居,饮用、洗涤、农田灌溉的利用过程,体现了乡土文化的非物质景观。有些水环境负有宗教、娱乐功能,为人们提供休憩、游览场地,是一幅独特的乡村图画,给人以开阔、平静、享受的高雅自然的文化意境。
4.水环境是乡村景观生态化发展的必备条件
水,以气体、液体和固体的形态变化、循环。由于水的变化、循环,需要传导、吸收和释放能量,使得孤立、破碎化的乡村景观之间可以进行能量交换,包含人在内的物种可以在各景观之中流通、流动,自然、人文生态过程可以保持自由运营,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得以维持与展。
5.水环境是乡村景观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乡村景观是生物过程、非生物过程以及人文过程的载体,这些过程得以存在和延续,需要建立在一个健康的、不断再生的景观环境基础之上,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平衡、雨洪水利用和调节、营造局部小气候、有机物重新分布、有害物质降解、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水功能作用力,促使乡村景观环境不断自我更新、自我修复,水环境是自然过程和人文过程的生态支持系统。
二、乡村景观建设中几种水环境治理误区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人口密度小、工业化程度低、环境容量富余的格局被打破,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为满足精神享受,农村引进了一些不和谐理念用于景观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农村水环境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1.借机侵占水域用地来修路、造地和盖房
这几乎是近年来乡村环境整治的普遍现象。在乡村景观建设过程中,束窄河道、填塘占滩、埋管代沟通常是向水域争取土地面积的手段,这类错误的水环境治理方式改变了乡村原有的水系结构,增加水环境安全压力,加速水土流失,原先独特的水景变得平庸无味,溪流、水塘的生物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和降解减毒能力大大削弱,有些农村占用水域的现象特别严重,甚至已经超越当地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临界点。
2.以传统工程水利手段进行水环境治理
以单一的水利工程建设为主,满足人们对防洪避险、饮用水安全、汲水灌溉、航道疏浚等水利功能需求,而水体自身的需求却被忽视。为快速泄洪排水将溪流截弯取直、高筑硬化堤岸,沟壑采用两面光、三面光的渠道形式改造,为获得更多的更稳定的水源,大肆修建“傻、粗、散、小”的山塘水库,圩区堤坝表面进行硬化,过度强调堤坝防渗性能阻碍地下水均衡流动。人们控制水而不是尊重水的心态显露无遗,水环境治理方式低级,生态环境和文化景观遭到严重破坏。
3.盲目引进异地水环境景观样式
有些农村为了营造景观效果和片面追求业绩,效仿城市水环境治理模式,造人工水景,修滨水空间,甚至引进国外乡村风情与水文化,或者引进外来植物,引进外地建筑材料,大兴土木,造成建设中的“奢侈浪费”、“生搬硬套”行为,忽视自身有价傎的材料、设施和景观特质,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人文景观,破坏水环境的综合功能。
4.过度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旅游业
有些农村进行水环境治理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提升乡村景观环境质量,而是发展乡村旅游业,为自己增加收入。随着旅游者大量涌向农村,使得农村人口增多,机动车增多,与旅游配套的工厂商店酒店增多,造成农村水质受到污染,空气质量下降,动植物的栖息环境受到干扰,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受到很大改变,农村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遭到冲击。
三、乡村景观建设中的水环境治理理念
在全球一体化特别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水环境治理不再是单一的满足防洪排水需求,应在保证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保护水环境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创造人水和谐、多姿多彩的乡村水环境景观。
1.尊重自然,尊重水,保持水环境的本来面貌
农村水环境是经过了漫长自然演化而形成的,是人、动植物、微生物与之适应的结果。一条自然的溪流,有曲折、深渊也有浅滩,一条坊间沟壑,是自然与生物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场所,是补充地下水的通道,池塘不仅是防洪排涝的缓冲区域,也是调节局部小气候的天然水体。修筑高坝、改变水道毁掉一条河流,伐木开荒、垦殖耕种加剧农村水土流失,地表水泥硬化阻断地表水地下水交换等等,是破坏乡村水环境自然综合功能的愚昧性水环境治理行为。因此在水环境治理时,不应仅注意局部利益或工程的单项经济效益而忽视水环境的原有功能,破坏原始生态平衡,否则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
2.控制污染,保证水环境的健康
水体及其相关的生物群落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人们对水环境的利用与开发,必然改变水体的时空分布和水质状况,使水环境的生态系统受到干扰,如滥施农药化肥,乡镇企业违法排污以及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乱排乱堆等。因此在农村水环境治理时,应当消除点污染,减少与控制面污染,通过宣传教育增加人们环境保护意识和进行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减少对原有水环境生态系统的破坏、维护水环境的多样化,使水环境生态系统与周边生态系统有机联系,并通过综合措施对已遭到破坏的水环境进行修复和维护。
3.加强水土保持力度,发展生态农业
水土流失是近些年来农村水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农业、林业、土地资源过度开发,植被破坏,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除草剂,土壤功能退化,涵养水分能力降低,洪涝灾害频发,加速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恶性循环。因此,必须合理、适度开发农村有限的资源,实行生态防治技术和生态施肥技术,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如生态治理中的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封山育林等,农业生产上推广高效节水,提高水、肥利用率。
4.营造人、动植物和微生物的亲水氛围
水孕育了生命,孕育了乡村文明,人从视觉、听觉、触觉、体觉等途径感知水的存在,满足人与生俱来对水的生理心理需求。为人畜安全,用围栏将水隔离,为乡村管理,填坑埋塘,为防洪排水,水沟溪流渠化,阻碍人包括其他生物与水的物质交流、能量交流、情感交流。因此,水环境治理不是把水系约束在一定的位置之内,把水隔离,而是要重视生物的亲水性需求,满足听到水、看到水、接触水的需求。
5.尊重乡土水文化,突出地方特色
村镇大都是依水而立,因水而繁荣发展,水环境是乡村历史和文化积淀最深的地方。与水有关的桥梁、埠头及水利设施要修复和保护,体现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适当对乡村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民俗风情进行挖掘整理,融入水环境保护建设中,使历史文脉得以传承和延续。乡村景观建设中,应就地取材,包括当地建筑材料、本土生物,提升景观品味,更自然,更具亲和力。
四、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中水环境治理的探索
安吉县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山区县,多年平均降雨量1548.9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98亿立方米,建有各型水库81座,总库容4.35亿立方米。河流以干流西苕溪为主,一级支流有南溪、龙王溪、浒溪、里溪、晓墅港、浑泥港和西溪共七条,各条溪流串联着县内大小城镇村落。2001年安吉县确立“生态立县”战略方针,2008年全县拉开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序幕,2011年又率先提出风情小镇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打造13个环境优美、功能配套、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的风情小镇,用“美丽”二字将乡村、小镇、县城串成一线。
开展乡村景观建设,如何结合好水环境、水文化、水景观,重点是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创新突破,规划引领,差异多维。
1.精心布局,统筹规划,把握水环境治理的方向
根据每个村镇所处的自然地理位置、人口环境、水资源状况、水环境设施等一系列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对,确定水环境治理内容。如地铺镇因为这几年的城市化扩张,水环境面临越来越大压力,必须抓紧时间合理规划、合理开发,把穿境而过的干流西苕溪和递溪、浒溪、龙王溪三条支流进行河道生态化治理,充分利用每条河流的特点,对河道实行差异性的河滨空间景观建设,形成一条条滨水旅游观光带,以城护河,以河美城;划分城东区、西区、西北区三个水环境功能区域,根据地理、水资源以及环境保护程度,以清淤、生态护岸、绿化、搞活水体等不同手段治理每个区域内的水域环境,景观生态化效果明显。
2.以人为本,保证农村水环境安全
从2005年开始,安吉县把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措施来抓,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更多的资金补助,实施农民饮用水提升工程,到2012年为止,全县已经有29万的农村人口喝上了水质水量稳定的自来水,占农村总人口的83%,涉及全县所有乡镇的206个行政村,缓解了用水矛盾,保证了用水安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支持,全县大范围进行农村改厕、垃圾集中处理行动,改善了农村卫生环境,水质污染、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减小。
3.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
农村河道是农村重要的水环境之一,是人们亲水活动、休闲游览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灾害频发、污染物相对集中的水域。目前,鄣吴、景溪、上墅、昆铜、章村等村镇的河道生态治理工作已展开,有的已经完成,基本采取保护自然与保证安全相结合的治水理念,如鄣吴河道的水势一直较稳定,坡降较小,护岸工程以块石垒砌护脚、原生植物护坡,辅之于少量的亲水廊道;景溪、章村的河道水势变化较大,尤其是在汛期,河道冲刷严重,急水险滩段护岸方式即以浆砌大块石护脚、矮小直立式挡墙和干垒卵石护坡,河势平稳段则以干叠大块卵石护脚,植草护坡。
4.保护与合理利用农村水环境原生态工程
安吉县由于地势与气候的原因,平原、丘陵地区农村散布大批小水塘、小水坑,尤其是以良朋、高禹、梅溪、溪龙等乡镇较多,这些坑塘是农民灌溉的水源地之一,有着调节局部小气候、拦蓄地表径流和泥沙、存贮消化氮、磷等营养物的生态作用。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全县禁止填、挖各类坑、塘,禁止人畜排泄物、生活垃圾直排入塘,以适度清淤、生态护岸等治理脏、乱、臭现象,保证水面和水量,充分发挥生态调节作用。
塘浦村的乌象坝始建于清光绪年间,承担六万多亩的农田灌溉和村民的汲用,2005年受麦莎台风影响右坝头局部冲毁,维修加固方案以沿用原坝形为主,坝高、坝长及取水流量、淹没范围均未做变更,其他如梅坑桥的安丰坝、孝丰的石语坝等均做了原生态加固;双一、五鹤、报福等村镇的古井、泉水进行清淤、外表修复等保护措施;鄣吴、船村的穿村小溪有洗涤、灌溉之用,仅对原干砌石护岸进行修整和沟底清理,以及增加少量的亲水埠头、休闲小品等。
5.挖掘乡村水文化和营造水景观
在美丽乡村和风情小镇建设活动中,通过对全县的水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乡村一部分较为突出的水文化、水风情影像,一些保存完好的水景观原封不动保留,一些年
久失修的水景观进行保护性修整,采用旧材料、旧工艺、旧理念做到“整旧如旧”,体现古色古香的韵味,如深溪、石岭河道亲水空间和递铺驿站广场、井村姚家大院;在河道、坑塘、水井、湿地等水文化积淀较深地方,新建一批滨水景观廓道、广场,如景溪河道修闲长廊、鄣吴昌硕文化广场,徐村湾、新丰村池塘水文化景观。
五、结语
水环境治理与水环境景观建设是美丽乡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水环境治理就是保护自然、利用自然,保护生态、建设生态,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人水和谐的理念,按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指导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把农村水环境治理得更符合自然规律、更具有本地特色,打造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乡村景观。
参考文献
[1]张丙印,倪广恒.城市水环境工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乡村;水污染;治理
1前言
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缺水是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表现为水源型缺水,而在工业分布地区表现为水质型缺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质型缺水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普遍,水环境污染是导致水质型缺水的主要原因。因而,在我国进行水污染治理显得尤为迫切,本文试图从乡村水污染治理层面研究治理方法。
2乡村水污染产生原因
2.1生活源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是构成广大农村地区水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加,主要是洗涤用水和厨房污水。对于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相应的污水处理配套措施尚不完善,这些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地下或附近河流中。大量生活污水的累积,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及地下水,村民饮用水安全受到影响,同时其身体健康也会受到影响。
2.2农业源污染
农业用水污染主要由牲畜粪便、农药化肥引起的。对于牲畜粪便的污染,因水体本身具有自净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对水体造成的污染程度较低。但对于农药化肥等引起的水污染,水体自身的自净能力跟不上水体被污染的速度,使得残留物在水体中无法得到治理,长此以往,整个河湖的水体污染现象将越来越严重,治理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2.3工业源污染
随着广大农村城镇化、乡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集体或个人、外来投资者创办的各类工业企业越来越靠近广大乡村地区。这些工业企业的发展在促进广大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尤其是在水污染方面。工业废水排放是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未经处理的废水被直接排放到江、河、 湖泊中,而其中含有大量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
3乡村水污染治理目标
3.1水质目标
乡村水污染的治理目标是通过对被污染的水源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及综合治理,期望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饮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达到国家指定目标,地表水、地下水在被开发时能够得到有效合理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2环境目标
目前我国乡村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农药使用、乡镇企业排放污水、以及可见的塑料制品,这不仅导致水质受污染,同时也使水面环境受污染,通过治理,以期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
3.3经济目标
农村经济相对于城市经济而言较为落后,经济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因而在治理乡村水污染问题时,不仅要达到水质目标和环境目标,同时也要考虑措施的可行性和乡村地区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在治理过程中能够带来经济效益。
4水污染治理方法
总结国内外水污染的处理方法,主要可归纳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这三种方法可综合使用。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一些低成本的治理方法,如生物转盘、综合热能装置、高效固液分离器、高效清漏筛过滤、厌氧污泥床等方法,选用这些方法既可以达到治理被污染水体的目标,也可以节约成本,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
5对策
5.1加强宣传力度,保护乡村水资源
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水污染治理,其多年的水污染治理实践,尤其在宣传力度上,为中国水污染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为此,中国政府也可以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意识,使其认识到节水、保护水资源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让公众成为防治水污染的主角。并通过国家在制度、资金、技术、平台、管理队伍等方面给农村以支持,农村内部通过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共享规范等措施形成自主治理。
5.2加强立法,设立防治制度
农村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村水资源,导致农村居民没有保护水体的意识、一些乡村工矿企业严重污染污染水资源不受约束。因而完善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具体措施迫在眉睫。在环境保护法中应增补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内容,设立农村生产污染防治制度、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制度等,对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出全面系统规定,从多个方面防治农村水污染。
5.3加强科技在水污染治理中的作用
公众参与、农村自治以及制定法律法规等措施,都是从防范角度而言减轻农村地区水污染状况,对于已经被污染的水体,则必须依靠具体有效的方法来治理。科技的进步,使得水污染治理的效率有所提高。因此,一方面国家和政府需要加大在科技方面的投入,培养高科技人才,另一方面需要引进高科技设备,合理有效治理被污染水源,做到防和治相结合,保护农村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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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变革已进入具体准则创新阶段。在此阶段,当地经过自立性准则创新在重点范畴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成为了推进变革向纵深发展的主要方法。在2003年开端施行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计谋基本上,于年月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变革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针对“城乡二元体系体例”这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条理矛盾,开展了一系列以自立性准则创新为特征的先行先试探究,在体系体例转轨新阶段中,为全国变革创新发明了很多有价值的经历。这些变革探究,归结起来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探究。所谓新型城乡关系,就是经过准则创新,构建持续发展一体化新机制,完成城乡之间人口自在迁移,要素自在活动,公共效劳平衡掩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探究,是一项触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经由30多年变革开放,当前我国总体上曾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式的新阶段,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曾经成为新期间统筹城乡发展的计谋基本。“实验区”经过系统推进城乡规划、财产发展、市场体系体例、基本设备、公共效劳和治理体系体例一体化,以乡村地盘产权准则、户籍准则变革为中心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进行了勇敢测验。
二是对优化城乡功用和形状的探究。的统筹城乡发展是在1.24万平方公里、以平原为主体的区域内进行,没有山区、丘陵的天然阻隔,城市与周边地域的经济社会联络相对严密,城市和乡村人口根本相当,统筹城乡的变革和探究更多地表现“城”与“乡”若何完成功用与形状的交融,然后构成一个“城乡一体”的大都会区。在此布景下,在以“三个集中”提拔城乡空间集约应用程度的基本上,提出了“全域”的理念,明白了构成人口、资本、情况协调发展的总体功用分区,确定了一批指导财产有用堆积的计谋功用区,对全域进行统筹规划,统筹布置全域局限内的要素活动和财产结构,以此推进城乡功用和形状的合理重组与更迭。
三是对农业、乡村发展的探究。农业、乡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只要从发展机制和情况上改变了农业、乡村的相对弱势位置,才干提拔农业、乡村的自我发展才能;在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疾速发展的还,完成农业、乡村本身的同步发展,然后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城和乡的“统筹”发展。“实验区”经过对农业、乡村发展的基本性准则进行变革和创新,以县政府指导的方法构成有益于农业、乡村发展的市场情况,将乡村地盘产权准则变革、乡村金融创新、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式创新相结合,构成了推进农业、乡村发展的县政府与市场的合力。
四是对社会治理变革创新的探究。当时阶段,我国体系体例变革的目的曾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经济体系体例变革,而是更深条理的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具体革新;变革的前史任务不只仅是改变经济体系体例,更主要的是改变经济发展方法和构建调和社会。“实验区”相同肩负着对体系体例变革新范畴进行探究的工作,在对乡村地盘产权、户籍准则、金融体系体例等深条理范畴进行探究的基本上,“实验区”将变革的触角进一步深化到了底层管治、社会治理等“深水区”,对构建城乡群众共创共享变革发展效果的社会治理进行了探究。
经过七年的探究理论,“实验区”不管在推进统筹城乡的变革自身,照样探究有益的区域发展形式方面,都获得了一系列值得一定的成效和经历。首先,年至今,地域生产总值先后跃上2000亿元、3000亿元、4000亿元三个“千亿元”台阶,年到达了4502.6亿元;城镇化率由56.8%提拔到年的64.9%,年均进步1.35个百分点;与此还,乡村基本设备和公共效劳程度分明提拔,城乡收入比一直不变在2.6:1左右,城乡居民间的公道化水平分明进步,对构成效率与公道统筹的区域发展形式作出了有益探究。其次,构建了人口、资本、情况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形状,总体上构成了卓有成效的城乡统筹发展的体系体例框架。再次,以构成市场化的资本装备机制为中心,起劲找到县政府与市场有用结合的均衡点,还以各类方法最大限制调动广阔群众参加变革的积极性和自动性,初步构成了县政府市场联动、大众普遍参加的变革动力机制。
(一)目前大龙山镇的环境现状随着近年来经济的迅猛增长,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乡差距也呈缩小的发展态势。但就环境的角度言之,农村与城市相比,差距依然明显,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业废弃物等亟待治理,也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安庆师范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庆黄梅戏学校、安庆技师学院和宜秀区政府等行政教育单位整体搬迁至大龙山镇,这里已经成为安庆市的高教园区和宜秀区的政治、文化中心;随着新城明都、大地凤凰城、宜秀山庄、大龙山水等房地产项目的动工建设和相继开盘,这里正逐步成为安庆市的高端住宅区;随着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和商贸物流项目的引进建设,这里又必将成为安庆市的环保经济区。不知不觉中,大龙山镇村民赖以工作或生活的这片美丽乡村已经由传统的以农耕为主的城郊小镇演变成如今的安庆北部城市组团。不可否认,城市的改建扩容带来了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纵横铺陈的宽广马路、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和喧嚣涌动的繁华人气。但是,也应当看到,城市管理、环境治理等现实课题孕运而生,譬如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流乱排、车辆乱停乱放、路边乱挖乱种、商铺乱布乱摆等种种不文明现象。这些与乡村“三美”(即“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已经严重影响了安庆新城的美丽。由此观之,大龙山镇的环境治理是美好乡村建设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也是一项惠及镇区居民、造福子孙万代的宏伟事业,使命崇高,任务艰巨。建设“美好乡村”需要大家携手共同完成,树立起坚定的信心和迎难而上的决心,积极开拓进取,以期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回收的基本状况本次实地调研的重点对象是大龙山镇中心、燎原、总铺、桃元等4个社区的居民。对大龙山镇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采取了问卷和现场走访等形式展开调查,力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广大村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的心理需求和良好愿望。调研采取随机入户访谈、匿名填写问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000份,有效回收率为94%(为便于调研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均以10人作为制图的标准单位)。同时,就调研对象的性别、年龄、村庄、职业、文化程度等也进行了综合考虑,做到重点突出、总体均衡。
(三)统计数据的整理与分析1.居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看法从调查中了解到大龙山镇的居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知之甚少,大部分人也只是了解一点或只是听说过而已,占总调查居民的83%。而对对美好乡村建设非常了解的也仅占10%(见图6)。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被调查居民认为美好乡村建设在经济、生态、文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方面(见图7),当然居民也认为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变化最大的是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方面(见图8)。另外,对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调研主题,90%的居民认为既要抓经济发展又要重视环境保护,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仅3%的居民认为要先搞好经济再发展环境;7%的居民认为应当在环境优先的前提下发展经济(见图9)。总体看来,大龙山镇的美好乡村建设与经济、环境等关系较为紧密,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才能更好地推进建设进程,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2.居民对乡村环境问题的看法根据调研资料获悉,大龙山镇的环境问题有些不太乐观,总体仍呈现“脏、乱、差”的局面。从图10可以看出,居民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环境卫生的改善,占到调研总量的50%。从图11可以看出,只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龙山镇各社区的环境总体质量较好,80%的调研对象认为环境总体质量一般、较差甚至非常差。3.居民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偏低问卷与访谈的调查数据结果均表明: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环境知识获取的渠道较少,无法熟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造成了他们环保意识总体偏低,环保活动主动性较差,导致村民环保参与能力不足。依据图12所示,只有1%的调查对象非常了解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17%的居民有某种程度的了解,另外76%的调查对象停留在听说过或者一点都不了解的状态,不仅环保知识极度匮乏,而且参与环保活动的意愿也处于偏低水平。同时,从图13所示,约有24%的调查对象表示愿意参加政府开展的环保公益活动,另外还有75%的调查对象表达了不会或者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思想倾向。座谈中还进一步了解到,居民参与环保活动的动机主要出于个人利益需要,出于环保责任促动的甚是寥寥。居民参与环境保护的上述态度,无疑成为当地环境卫生改善与生活环境质量提高的又一“拦路虎”。4.乡村环境问题是诸多因素合力导致的,且治理中障碍性因素亦是交叉错置调查结果显示,造成大龙山镇环境问题复杂的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见图14)。其中,生活垃圾与污水排放占29%,乡镇企业废弃物任意堆放占36%,农药化肥、塑料等占12%,畜禽养殖的污染物占10%,城市转嫁的污染物占36%,噪音、粉尘、震动等污染占2%。不仅如此,对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获知,在940位有效调查对象中,认为科技发展水平低阻碍环境改善的占13%,居民文化素质低、环保意识较弱的占18%,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占13%,当地政府管理不善、环境宣传力度偏弱的占6%,交通滞后因素占11%。另外,缺乏专业人士指导和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分别占16%和22%(见图15)。此即表明,大力发展教育,提高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提高当地居民的文化素质、环保意识以及加强政府主导、扩大环保宣传治理力度、加强执法等措施势在必行。5.居民生活垃圾种类多且处理方式欠妥调查发现,居民生活垃圾主要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方面。依次所占比例为38%、35%、6%、21%(见图16)。另一方面,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复杂多样,其中废品回收占25%、填埋地下占19%、堆放地表占35%、倒入低洼地段或河道路旁占24%、焚烧后堆肥占4%、其他占3%(见图17)。由于缺乏环保专业人士指导以及自身环保意识偏低等因素限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着不规范、随意化的现象。例如,部分当地居民将生活垃圾直接堆放地面或倒入河洼之地,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成为环境质量改善的制约性因素。6.污染环境的潜在因素凸现,生态破坏呈恶化态势随着大龙山镇及其周边乡镇发展驶入快车道,一方面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引发的资源、环境等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材料需求量也急剧增加,又进一步加大了环境压力。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各类相关的工矿企业数量不断上升,如水泥厂、发电厂等。而且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不善或者管理不到位,企业缺乏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附近居民对各种污染物的漠视态度等等,使得各类污染以企业生产地为中心,如野火般向周边蔓延。这些都是造成污染环境的潜在因素,是人居环境变差变坏的又一原因。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解决扩建中所需要的空间、土地等资源,也采取砍伐树木、挖走山体等极端方式进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生态植被,导致部分水土流失和生态的破坏。
二、大龙山镇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大龙山镇基于自身实际,针对美好乡村建设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是“一年起好步,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覆盖”,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把大龙山镇打造成居民的美好家园、市民的休闲游园、客商的兴业乐园①,而其间环境治理是重要突破口。要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集镇环境整治等各类工程的推进,突出抓好环境整治工作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路通起来、树栽起来、垃圾收起来、沟塘清起来、秩序管起来”的目标,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就大龙山镇的环境治理,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增强村民环保责任意识上述分析获知,大龙山镇的绝大部分居民认为其居住的环境存在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在改善中逐步提高。然而,美好乡村建设对于大部分村民而言并不十分熟悉,其中的利弊得失也只是凭个人主观感觉、好恶而定。当前,大量陋习仍然在居民生活中挥之不去,并且成为乡村环境治理中难有根本成效的最大障碍。譬如固体废弃物乱弃乱放,秸秆焚烧还田的现象屡禁不止,极端行为甚至将农业生产中有害的残留物不作处理而直接倾入池塘、河道等低洼之地。这充分表明,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尚需要大幅提高。就此,大龙山镇需要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彻底改掉村民的一贯陋习,提高他们环境环保责任意识。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宣传作用不可小视。宣传部门要利用好报纸、网站、宣传栏、横幅、简报等各类宣传载体,加大“美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强化村民对“美好乡村”建设和乡村环境保护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自助自愿投工投劳投资,建设美好家园。对广泛宣传“美好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或先进经验,要加大宣传,积极推广,以营造“美好乡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值得一提的是,乡村环境治理中亦可以学习和借鉴日本、韩国等周边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环境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系统中[1]。通过建设环境教育设施、编制通俗环保读物等多种方式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管理。同时,实行环境行政管理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动员工会、妇女组织、青少年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等都是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的有效方式。
(二)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法规制度,有效规范、约束村民行为当前,乡村中绝大部分居民的环保素养仍然不够高,对环境知识获取的渠道少而单一,无法深入了解各类环境保护法规制度,造成了他们环保意识偏低,环保活动主动性较差,参与能力不足。如此状况,无疑给当地环境质量改善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带来了压力。也就是说,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加强环保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规范并有效约束村民行为是“美好乡村”建设中迫在眉睫的任务。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切实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实现农村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就大龙山的环境实景而言,建设乡村文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民生,也迫切需要加强乡村环境的保护工作。乡村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法规制度、变革农村环境法律理念、健全农民环境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等为重要途径,推动乡村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三)遵循“拆迁与整治并举”原则,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治理针对影响当地环境的因素复杂及居民生活垃圾多样、整体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并结合潜在因素的影响,乡村环境治理任重而道远。首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文化休闲广场、生活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服务功能。争取实现所有建成中心村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全覆盖,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等通村到户,并逐步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卫生改厕等全面覆盖。其次,美化绿化村庄,开展以“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为主要目标的整洁行动。在村庄整治的行动中,建立并完善违法建设的三级防控体系,依法拆除违法乱搭建筑物,对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秉持“能拆则拆,不拆则改”的原则,使其更换新颜、展现新貌。同时,积极开展以村庄道路、家庭院落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公共场地的美化绿化工程。再次,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村内、村外生活垃圾,清除河道、沟塘内废物渣土;治理村内柴草、杂物乱堆乱放,村道两侧的私搭乱建;加强村庄环卫专业队伍建设,采取“户集、村收村运、镇处理”的模式,实行垃圾集中处理。每个行政村垃圾处理要有保洁队伍、环卫设施、经费保障、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努力将所有村庄建设成村容洁净、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美好乡村。最后,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控制畜禽污染,鼓励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大型畜禽养殖工厂,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
(四)规范、引导基层政府财政使用,加大乡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影响美好乡村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经济来源不充分是重要制约因素。各项建设的有效展开需要到位的资金,否则再美好的规划、设计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乡村环境整治要见到实效,资金投入尤为重要。为此,市、区、镇三级政府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记其绩”的原则,整合财政、发改、住建、国土、农业、环保、水利、交通、体育、文化等部门涉及的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农村环境的治理活动中。环境治理中,要从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绿化美化等广大村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着手,本着“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乡村环境整治。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应当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待环境整治工程验收合格以后,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再次注入适当资金,以提高社区单位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乡村各项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在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涉农资金的用途,加强环境治理资金的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