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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8: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1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探索及具体要求分析

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我国在区域发展以及区域内的城乡发展等环节,都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平衡状态,这对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是一种极大的阻碍,尤其是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严重地影响着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城乡规划建设一直是我国国家建设中的重点。本文下面就分析一下我国城乡规划的探索及具体要求:

首先,就城乡规划的探索来讲,我国从改革开放时期开始,就非常关注这一事项,一直到现在已经取得了诸多的进步。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一种城乡之间独立发展的二元规划策略,未能注重二者之间的统筹与协调,《城市规划法》以及村庄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的《管理条例》规定还在很深的程度上影响着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实施。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编制与出台才打破了以往的规划建设僵局,将建设工作推向了新的台阶。

其次,就城乡规划建设具体要求而言,它主要分为科学整合与系统协调两个方面。科学整合是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各区域呈现之间要构筑以核心城市以及中心城镇为辐射点的整个大空间整合的规划,同时着力保证小城镇中的中心城乡获得优先突出的地域与交通的整合,从而推动区域城乡整体空间、小城镇城乡等各方面的一体化城乡网络的建成。系统协调则是要求城乡规划发展必须与区域发展的计划相互协调,尽量达到对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建设与应用,全面推动区域发展中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在城乡协调规划中的渗透。

二、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

1、城乡规划建设法律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虽然在2007年针对城乡规划建设出台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城乡规划是以时展为指引而处于流动状态的工作,各种新的规划发展的需求层出不穷,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具有详细的不断完善的新型规划方案及专项法律保障。这就使得我国现存的法律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从而制约了呈现规划建设各个方面的协调统筹平衡状态的实现,因此,要想真正地推动城乡规划的优化建设,国家还面临着法律体制等方面的极大挑战。

2、城乡规划建设缺乏科学合理指导

我国当前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时,普遍缺乏一种全局整合、长远利益的目光,简单地应对某个城市或者乡村地区的开发需求进行随意的开发建设,普遍不能真正地将每一项开发工作纳入到长远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从具体方面来讲,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以区域和城乡科学整合、协调发展等为依据的具有针对性的系统长远规划方案所引起的,国家相关的城乡规划的负责部门无法严格地依照科学合理的指导方针对每一项开发工作做出详细的审核与有效的指导,从而使得城乡规划建设落入了一种对空间布局不够合理、规划区域功能较低、产业与人口密集程度搭配不均的状况中。

3、城乡规划发展的协调平衡不足

我国进行城乡规划发展牵涉到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只有全面地将这些问题统筹起来实施协调的建设,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城乡规划在整体方面实现协调。但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直接地阻碍了各种规划因素协调性的不足。同时,我国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往往将重点置于城市发展方面,对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城市各种投资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发展活力不够、基础经济活动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这就使得乡村在城市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更加地落后于城市水平。

三、我国当前解决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问题的对策

1、全力推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国家当前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以《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要想推动城乡规划实现良好发展,就要将此法作为中心和基础来逐步推动本法律的更新完善以及其他相关辐射法律法规的大力健全,为我国逐步萌生的新的规划需求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具体来讲,国家要利用多种渠道及方式来向所有的城乡住户进行《城乡规划法》的普及性宣传,指引当前的城乡建设人员按照必要的审批工作要求以及相关制度等来进行具体的建设。同时,国家还应当鼓励城乡居民针对法律的不足来提供完善建议以及创新见解等,着重推动其他相关法律对《规划法》的补充,全面推动我国城乡规划系统合理实施。

2、完善城乡规划机制与体系建设

首先,国家在目前推动城乡规划合理有效的实施,还必须致力于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各项项目审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保障机制等的建立,确保城乡建设的各项活动在开展之前能够得到国家相关负责部门对于各种条件的审核,保证各项建设符合国家城乡规划的整体建设方案。同时,还要积极地加大周围群众对于各建设活动的监督,追究非法建设活动的法律责任,将各项建设全面纳入城乡规划的大体系。而且,国家要为某些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基础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动民间力量对于国家规划建设工作的帮扶。其次,国家还要以全局与部分、短期与长远、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等方面的统筹兼顾为原则,来调节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具体的体系。

3、加大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投入

国家当前开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大事,也是保证我国立足于国际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对于城乡规划建设中各项工作的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要极大对于建设工作的各项资金投入。国家除了为城乡规划建设进行财政拨款之外,还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等策略来调动其他力量的参与,并努力拓展筹集渠道,致力于补偿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国家在进行规划建设投入时,关键还要针对当前乡村建设不足的问题,来加大各项投入对于乡村发展的适当倾斜,以缩小城乡建设的差距。

四、结语:

城乡规划建设是国家各项事业的重中之重,国家一定要努力加大对于此工作的研究,着力针对其建设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并从各项基础保障方面为规划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参考文献

[1] 周仲平. 城乡规划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 城市建设,2010(33)

[2] 王婷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好城乡规划建设[J]. 城建档案,2009(12)

[3] 王波,姚宏伟. 村镇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2(16)

第2篇

摘要: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规划编制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缺乏对实施机制研究,规划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等原因造成。要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中的可操作性,本文提出了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强化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引入公众参与,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等对策来提高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对策

1.引言:

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编制出可操作性强,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师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规划的有效实施,也需要从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创造促进其实施的环境条件。从规划师自身角度而言,如何从改进规划编制的方法出发,制定出科学性强、透明度高,广泛反映社会意愿的规划,来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规划从业人员所认真思考的问题。

2.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缘由

“城市规划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并不是为了“纸上画画”去编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诸实施,它是一个从编制到管理、再到实施和反馈的连续过程”。[1](马武定)这一论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规划的本质,也揭示了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关系。

规划与实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只有实施才能体现价值。不能实施的规划不能算是合格的规划。同时,实施可以反馈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以便于更好的编制规划。然而,由于存在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很多情况下规划与实施的脱节,规划成果成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可操作性成为规划工作者的软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2.1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

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一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2.2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使规划缺乏弹性。

事物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都要求规划方案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然而,目前“静态蓝图式”的规划模式,使规划人员往往忽视对实施路径和建设时序的考虑,不能帮助实施者对规划实施的路径、时序做出较为明确和清晰的把握。现实情况稍微有点变化,规划就无法应对,导致规划应变性差,操作性不强。

2.3规划方案的唯一性,使规划缺乏科学性

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然而,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一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也就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2.4、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闭门造车,缺乏民意基础。

我国规划师往往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甚至受计划经济时代自上而下观念的影响,视为技术官僚和技术精英。在内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设形态,空间形态的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对规划受外部各种变化的力量所作用的连续进程这一点,漠不关心。对民意诉求和社会各界其他的意见吸纳不够。使规划不能体现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础。

2.5对实施主体认识的缺位,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

目前,规划阶段对实施问题研究的偏少,跟广大的实施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也是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规划人员往往偏重与规划编制组织主体的沟通联系,在城乡规划领域内规划编制组织主体一般是规划建设部门,但是在现行的体制背景下,建设规划部门不是一个综合、全局的部门,她仅仅被赋予了一个专业部门的职权,只承担了规划实施一部分职能。这种工作方法导致规划与相当多的实施主体的沟通不足,在规划编制阶段没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问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思路

3.1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加强规划“广度”。

规划中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了规划的“广度”,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牵扯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因此规划强调多视角的切入,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思路,强化多目标的统筹。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较为全面的视角考虑。

3.2以人为本,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

公众参与是多元主体思想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过程,为不同利益主体对话,协调乃至最终走向合作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2]。。公众参与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规划过程中的失误。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能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获得的权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之上的。导致城乡规划编制的侧重点也往往偏重在建设规划部门归口,对其他部门职能利益考虑不全,规划的实施也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应有的支持。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撑

规划编制具有技术与政策的双重特性,规划成果既是蓝图,也是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也是建立目标,指导实践的公共政策过程。为了体现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实践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进行体制创新。配套政策是城乡规划发挥效用的制度基础,也是规划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主要体现。从政策层面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制度、标准、政策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3.5、强调成果表达方式易读性和规划管理的便利性

规划成果的表达更具有易读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强规划的公众参与性,加强规划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个方面。因此,在规划成果表达上从不同层次公众能看懂、读懂的角度,把规划的主要过程和规划设想表现在成果体系上,使规划从现状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及规划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强化规划与实施的互动,从实施过程中反馈问题,给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增强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结语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随着城乡规划实践的深入,规划编制的类型越来越多,规划编制工作充满了更多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做为一个城乡规划设计人员,责任感促使我们要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更多探讨规划的可操作性。把规划的可操作性作为主线贯彻规划编制的始终,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把握规律,寻找共性,服务社会,体现城乡规划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References):

第3篇

些对策,期望为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可行的参考。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然而一味的寻求发展速度,忽视规范化管理,往往会事倍功半,不利于城乡健康稳步的规划和发展。城乡规划管理档案作为为新农村建设、规划、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其在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同时受到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土地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的影响,缺乏健全的管理模式,此外由于乡镇档案管理的条件有限,没有规范化的管理设施,缺乏专业素质高的专门档案管理人才,使得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存在杂、乱现象。不规范的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而,新形势下认清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对策显得极为迫切。

1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现有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相对偏低,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性缺失。据调查,城乡对于规划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的管理城乡规划档案。《城乡规划法》第七条规定: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规划一旦经过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落实,不能随意篡改规划内容。但事实上,一定地方的领导仍旧存在认识错误,凭着主观臆断,随意更改已经通过审批的规划内容,导致不合理规划频频出现,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宣传不到位,使得规划档案不能真真的惠及大众,人民对档案规划的管理的参与度普遍低。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模式与方法落后。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很多要求和标准都根据相关的实际情况得到进一步提高。但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方面仍旧处于一个初期发展阶段,在专业人员配备、技术支持等方面不尽人意,很多地区的规划档案仍旧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缺乏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传统的档案管理的技术性和功能性都相对简单,信息技术外包能够满足其需求。但是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规划档案管理系统对技术和功能的要求很高,相关的标准不能满足其需求。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人才素质层次不齐。目前,城乡规划档案管理缺乏强大的信息技术,不能支撑起规划档案的信息化各项内容,同时专业的管理人才匮乏。规划档案涉及到城乡建设的方方面敏,资料繁多,没有现代化的档案信息管理技术,会使得档案管理杂乱无章,容易导致查无所处,容易流失。此外,由于对其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力度不够,专业的技术性档案管理人才匮乏。目前,很多城乡通过教育培训的方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但事实上,教育培育在提高基本的档案管理方面具有作用,但在档案系统建设、维护等信息化管理方面仍旧效果不理想。

2 新形势下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改进策略

新形势下,要解决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现有问题,并提升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成效,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城乡规划档案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勘察设计、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等,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城乡规划档案的有效利用。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经济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的今天,城乡规划档案资源的价值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城乡规划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逐渐受到城乡规划部门、开发商、建设施工单位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强化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改革与创新,提升城乡规划档案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充分发挥相关档案资源的价值,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应加深对档案资源价值和作用的了解,认清新形势下自身工作的重要性,适应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事业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节约经费,提升效率。近年来,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改革逐渐步入正轨,使得城乡规划档案部门经费相对紧张,为了弥补经费不足的现状,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通过共享资源信息的途径减小档案收集、归档和管理成本,并缩短档案建设周期,进而提升经费的有效利用率;其次,可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技术和资源, 积极提供好服务,降低有关成本,缓解城乡规划管理档案工作经费不足的压力。

健全制度,改进方法。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就档案分类、收集、归档、共享、利用等各个事项作出全面的规定,并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工作验收和绩效考核制度,使新形势下复杂的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均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要转变以往“重藏轻用”的档案管理观念,重藏轻用的观念,从传统的以档案接收带动事业发展的模式,向以信息服务带动事业发展的新模式转变。强化信息化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以不断提升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确保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此外,应根据档案管理方法的改进及时开展人员培训工作,使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及时适应信息化环境下的档案管理工作方法和相关要求。

第4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对策

1.引言:

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编制出可操作性强,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师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规划的有效实施,也需要从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创造促进其实施的环境条件。从规划师自身角度而言,如何从改进规划编制的方法出发,制定出科学性强、透明度高,广泛反映社会意愿的规划,来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规划从业人员所认真思考的问题。

2.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缘由

“城市规划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并不是为了“纸上画画”去编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诸实施,它是一个从编制到管理、再到实施和反馈的连续过程”。[1](马武定)这一论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规划的本质,也揭示了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关系。

规划与实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只有实施才能体现价值。不能实施的规划不能算是合格的规划。同时,实施可以反馈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以便于更好的编制规划。然而,由于存在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很多情况下规划与实施的脱节,规划成果成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可操作性成为规划工作者的软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2.1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

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一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2.2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使规划缺乏弹性。

事物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都要求规划方案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然而,目前“静态蓝图式”的规划模式,使规划人员往往忽视对实施路径和建设时序的考虑,不能帮助实施者对规划实施的路径、时序做出较为明确和清晰的把握。现实情况稍微有点变化,规划就无法应对,导致规划应变性差,操作性不强。

2.3规划方案的唯一性,使规划缺乏科学性

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然而,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一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也就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2.4、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闭门造车,缺乏民意基础。

我国规划师往往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甚至受计划经济时代自上而下观念的影响,视为技术官僚和技术精英。在内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设形态,空间形态的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对规划受外部各种变化的力量所作用的连续进程这一点,漠不关心。对民意诉求和社会各界其他的意见吸纳不够。使规划不能体现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础。

2.5对实施主体认识的缺位,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

目前,规划阶段对实施问题研究的偏少,跟广大的实施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也是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规划人员往往偏重与规划编制组织主体的沟通联系,在城乡规划领域内规划编制组织主体一般是规划建设部门,但是在现行的体制背景下,建设规划部门不是一个综合、全局的部门,她仅仅被赋予了一个专业部门的职权,只承担了规划实施一部分职能。这种工作方法导致规划与相当多的实施主体的沟通不足,在规划编制阶段没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问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思路3.1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加强规划“广度”。

规划中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了规划的“广度”,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牵扯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因此规划强调多视角的切入,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思路,强化多目标的统筹。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较为全面的视角考虑。

3.2以人为本,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

公众参与是多元主体思想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过程,为不同利益主体对话,协调乃至最终走向合作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2]。。公众参与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规划过程中的失误。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能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获得的权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之上的。导致城乡规划编制的侧重点也往往偏重在建设规划部门归口,对其他部门职能利益考虑不全,规划的实施也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应有的支持。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撑

规划编制具有技术与政策的双重特性,规划成果既是蓝图,也是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也是建立目标,指导实践的公共政策过程。为了体现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实践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进行体制创新。配套政策是城乡规划发挥效用的制度基础,也是规划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主要体现。从政策层面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制度、标准、政策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3.5、强调成果表达方式易读性和规划管理的便利性

规划成果的表达更具有易读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强规划的公众参与性,加强规划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个方面。因此,在规划成果表达上从不同层次公众能看懂、读懂的角度,把规划的主要过程和规划设想表现在成果体系上,使规划从现状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及规划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强化规划与实施的互动,从实施过程中反馈问题,给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增强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结语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随着城乡规划实践的深入,规划编制的类型越来越多,规划编制工作充满了更多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做为一个城乡规划设计人员,责任感促使我们要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更多探讨规划的可操作性。把规划的可操作性作为主线贯彻规划编制的始终,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把握规律,寻找共性,服务社会,体现城乡规划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References):

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评价;有效性;可操作性

在监督、检测城乡规划成效的过程中,实施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适时的反馈信息,评价规划系统的组成部分,这是城乡规划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环节。但是,现阶段我国在开展城乡规划实施评价过程中,却存在诸多困难,这直接导致实施评价变得很难落实,而因合理的实施评价带来的城乡规划的有效成绩也很难体现,面对这一问题,我们进行如下分析。

1.城乡规划实施评价实施过程中的困难

1.1.多重标准的价值判断

城乡规划面对的最主要的问题便是空间利益的协调。对价值的抉择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因此实施评价也是如此。实施价值应当建立在价值观层面上,正如应当站在城市的整体结构上来规划具体的策略一样,不同的价值理念直接影响了个体、团体、阶层、机构的选择,以及他们对实施城乡规划的态度和想法。这些都是导致面对新出台的规划政策,不同的人所持有的态度不同一样,他们可能面对不同的问题有的接受、有的排斥,这也是导致城乡规划中面临很多问题的原因。

1.2很难评价的规划业绩

在实施评价时,往往会制定各式各样的定量和定性指标,来客观体现我国城乡规划过程中可能经历的过程及结果。有了这样的评价,自然也不难看出,城乡规模的实际值与预测值具有很大的误差存在,有时我们的想法与实际操作中暴露的问题不一样。在这样的环境下,无论评价结果时好时坏,均与规划的真实业绩无法实现绝对的公平、公正,而实施评价过程中,尤其是以主观因素影响的可能性更大。

2.评价内容体系构建重点

在对城乡规划进行评价时,难免要涉及到发展的目标、内容等问题,这关乎整个城乡规划实施的客观性。特别是城乡规划实施评价涉及的目标方方面面,内容具体而庞杂。要想使实施评价的内容具有完整性且重点突出,就一定要从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

2.1实现公关政策属性

城乡规划属于公共政策,它关乎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层次,也是一个地区未来发展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何种途径,并且调节其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将实现目标过程的具体行为规范化,从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城乡规划具体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市民处于弱势地位,尽管他们手中有一定的权利,但具有很强的局限性,特别是当规划实施时,自身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因此,作为实施评价的内容,一定要有效保证公共政策的实施,这是体现城乡规划能否实现公共利益的关键。在实施评价时,可以就是否解决公共问题、是否保障了公共利益等内容进行考量,包括是否合理利用资源、是否保护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具体的规划环节,如编制、管理、实施等各个环节,实施评价可以将公众参与程度及监督程度等内容作为评价的内容。

2.2有效利用和优化空间的发展情况

在很多城乡规划的实施评价中,都将一个地区设计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重要内容。尽管城市综合发展中离不开经济增长水平的体现,并且这一指标用以量化和比较。但是,现阶段很多城乡规划都是将物质性规划作为主要内容,如果过分强调经济指标,反而有悖于城乡规划的初衷,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了城市空间发展。基于此,我们在实施评价时,可以将利用和优化物质空间的情况作为评价重点,将其中存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作为规范实施的关键,结合城乡规划的空间布局、空间结构、城市功能等内容展开,看看当地的城乡规划是如何体现空间资源的价值,如何管理和治理空间的。

2.3重点评价近期建设情况

通常一个地区的城乡规划年限较长,设计的规划内容非常具体化,有的长期规划甚至可以长达二十余年。因此,长期的规划会使评价的时效性降低。在实施过程中所呈现的状态很可能与最终目标相差甚远,两者不具备可比性。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城乡规划实施期间发生巨大的变化,城市发展的背景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存在偏差的发展背景会随着实践的推移逐渐拉大,不科学地比较不同背景的发展结果影响整体规划的进度。在实施评价时可以将近期的建设内容作为主要参考对象,以相同的标准量化近期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更具操作性,所评价的结果也更具有效性。

3.提高城乡规划实施有效性的改进对策

3.1明确实施评价的目的

在城乡规划中实施评价可以考察规划实施的绩效,将其中的运作机制量化。在考量城乡规划实施结果的同时,可以及时将该规划的有效性和自身存在的优缺点明确化,及时为实施者提供修改的可靠依据。在对城乡规划进行持续监督过程中,考察制度运作的背景及相关程序,不断改进规划的运作机制,提高其中的有效性。作为制定和规范城乡规划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重视实施评价的目的,将实施评价的结果作为进一步改进城乡规划的有力参考,为今后改进城乡规划的进度提供决策依据。

3.2规范实施评价的内容

在城乡规划正在按照编制进展的过程中,可以将规划付诸行动,考察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是否沿着既定的规划编制合理开展工作,其中包括规划空间是否与实施结果相一致,实施结果是否符合规划目标、是否解决政策问题等多个方面。将过程检测进一步规范化,针对不同时期的检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涉及的制度背景及具体运作情况进行评价,考察在规划延续的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划实施政策进行,运作的制度是否合乎情理,是否配合利益主体的规划实施等。

3.3拓展实施评价的方法

将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有机结合,可以全方面考量规划实施的绩效,由此可以形成具有高度理论及概括性的评价结论。在实施评价时,可以首先按照定量的方法,进行计量经济模型,这一结果作为今后的实证存在,再结合技术分析,将成本及效益进行评估,并结合多元回归、投入产出分析等方法,将具体案例结合方法论展开评价,在此期间可以使利益的相关者进行互动,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

4.结语

合理有效的城乡规划实施评价是在平时研究中得到不断深入和积累的。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经验的实施,都应当将编制、管理等环节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优化。我国的实施评价起步晚,时效性差,评价结果受主观认知影响,缺乏具体的方法论等。本文结合近期对城乡规划实施评价的现状,提出优化实施评价的具体方法,以期今后可以实施更有效、可操作性更强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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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方式;手段

由于我国近年来城市规模面积不断提升,城市的边界地区存在着大量乡镇地区,这部分地区承着农业生产的功能。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农业生产的耕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占。因此为了在城市面积扩张的同时推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各地政府对城乡地区的设计规划要有统筹安排,要促进城乡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推动祖国发展走向现代化。

1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概述

在国家发展水平到达一定阶段后,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城乡之间的交流越发密切,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经济文化之间的交流、人口的流动以及政府部门主动的介入,都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行的动力。如何处理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与较为落后的农村经济是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工作的难点所在。

2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问题

2.1 农业生产用地缺乏规划

近年来我国农村可用耕地面积和农业种植效率不断缩小,许多农村对农业用地的使部分用规划缺乏科学指导,种植的农作物经济效益低下、种植效率缓慢、难以为农民提供足够的经济利益,这就使部分村镇为了提高农业用地的经济效益将其改造为城市建筑用地,导致农业生产用地面积不断缩减,并且部分城乡政府对占用的农业耕地补偿规划工作不重视,导致农村的农业生产受到了影响。

2.2 城乡规划管理缺乏稳定性

在进行城乡规划的统筹安排工作时受到各地政府颁布的政策变动的影响,会导致投资方和设计规划方案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政府和投资方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使得城乡规划方案经常变动缺乏稳定。还有部分地方政府在规划初期缺乏专业人士进行科学的指导,许多规划方案由当地领导个人感觉规划具体内容,导致方案缺乏足够的稳定性。

2.3 建设投入资金匮乏

目前,中小城镇由于地处偏僻规模狭小等原因,难以获取足够的发展资金完善基本设施建设。从金融经济角度,中小城镇当地的金融经济基层组织相互兼并以节约开支成本,国家对各地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又偏向了大中城市。因此中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土地价值的提升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缺乏资金投入,难以获得融资是阻碍中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3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实施的方式

3.1 整合目前规划体系

对当前管理城乡规划工作的体系进行整合优化,建立起全新的辐射区域较大的规划管理体系,以保证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对当前这一体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对当前的城乡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主要针对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各地政府要主动承担其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现对规划管理地区的统筹安排。通过解放城乡地区的生产要素,推动城乡地区高速发展。

3.2 维护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离不开当地各项生产要素的帮助,通过对乡镇企业的转型升级,将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工业三废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物破坏乡镇周边的生态环境。在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要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当地居民的利益,保护当地的特有文化和生态环境。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处。

3.3 使用现代科技监测城乡规划动态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地政府在开展工作时也要与时俱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帮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要重视先进科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能够起到的作用,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辅助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管理。

3.4 培养专业城乡规划管理人员

由于大城市能够为专业的城乡规划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工作待遇,中小城镇极度缺乏专业的规划管理人员,并且当前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素养,难以承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因此要重视起人才培养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对当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培训,通过专业的培训课程提高其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招收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到中小城镇进行工作,加快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推进速度。

3.5 政府机关应加强引导,努力搞好乡镇企业改革

政府部门要承担起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政府部门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对当地的乡镇企业等相关机构提供一定的指导帮助,推动各地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例如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为有前途的乡镇企业提供部分资金贷款的支持等,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使各乡镇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4 结语

在当前形势下为保证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贯彻实施,保证城市和农村之间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就需要帮助建立起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联系,强化城乡之间的交流协作,使城市能够带动周边乡镇地区经济发展,周边地区的发展再反哺城市。改变原本城乡规划管理的二元结构体系并且帮助城市和乡镇之间相互推动协调发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必然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因此要不断对当前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进行创新完善,根据各地实际的发展情况开展工作。

第7篇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空间外拓、广州“中调”战略、白云新城、城乡规划

Abstract: the current China entered into the accele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period,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 lot of places, especially the big city city space layout rapid outward expansion, therefore how from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perspectives urbanization brings space of city development problems, is put in our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workers face a new topic. Taking guangzhou as an example, studies the type the develop outside urban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elaborated the guangzhou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outh extension, north, best western union, they moved eastward" space outgoing expand strategic at the same time, both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old city, take "in the" space development strategy to strengthen the external expansion in the city in the process of strain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ability, improve the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is scientific and coordination.

Keywords: urbanization, the city space extension, guangzhou "in the" strategy, the white clouds new town,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现在己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新时期,如何解决人口、资源、环境与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是否能从战略高度科学地选择适合城市空间发展的战略模式,是新时期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决策。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空间布局向外迅速拓展,因此从城乡规划层面研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有前瞻性地和科学合理地解决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空间拓展问题,是我们城乡规划工作值得研究和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城市空间外拓的必要性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目前中国的城市发展已经不再停留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层次上,而是向着更高的“全球城市”方向发展。上海、北京、广州等位居区域性城市体系中的首位城市,很多都制定了国际化战略,并在城市竞争之中获得优先发展,取得优势地位。中国现正经历着由最大的生产地向最大的消费地转变,以及由低附加值的原材料输出地向输入地转变的历史阶段,广州作为中国门户中心城市,需要从更高发展角度审视和定位,并就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空间拓展战略方面作出应对,以适应未来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随着广州腹地的拓展,广州需要一个城市空间用于承托作为国际性区域城市和地区门户城市所必需具有的高端生产职能。因此,随着旧城用地的日益紧张和土地资源的稀缺,广州城市空间向外拓展逐渐已成为城市发展必然方向,因此从城乡规划角度研究广州外拓型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解决城市化加速发展过程中的城市空间问题是极具必要性和现实性的。

二、城市空间外拓模式分析

中国现在已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市区用地日渐紧张,伴随城市设施用地需求的增加和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旧城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容量逐渐趋于饱和,承载力下降,城市空间布局不得不向外拓展,因此城市需要考虑其空间拓展战略问题。城市空间拓展往往呈现出“成长”―“蔓延”―“分离”三个阶段。“成长阶段”:以中心城区为服务、就业中心,城市空间向逐渐扩大;“蔓延阶段”:居住空间沿交通线蔓延生长,并在城市边缘集中,居住与就业、服务分离,城市效率下降;“分离阶段”:新城吸引新的服务与就业集聚,居住与服务、就业平衡,居住对主城服务的依赖被削弱,新城中心与主城中心以及其他新城中心间联系被强化,整体城市效率提升。

然而不同城市或同一城市不同时期,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应有所不同。中国北部城市、西部城市、中部城市、南部城市和东部城市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不同;国际性区域城市、地区性门户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不同;山地城市、平原城市和沿海城市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也不同。因此,采用哪种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要根据城市性质、规模大小、城市定位和城市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合理而体现地方特色地去选择不同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当前及未来的发展需要。广州作为中国沿海门户城市、中国南部中心城市,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应从其现状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出发,科学地选择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空间拓展战略模式。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广州市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空间向外迅速拓展。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早在2000年,广州市就在城乡规划上明确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通过编制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模式。但考虑旧城区的协调发展,在2006年,广州市又在原“”的基础上,从城乡规划角度提出既要坚持“调优、调高、调强、调活”,又要注重旧城协调,因而增加了“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将“中调”战略研究,作为全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进一步对中心城区的功能进行优化、提高和完善,逐步强化广州作为国际性区域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在2010年,“一主三副”的网络城市格局基本形成,空间拓展目标基本实现。2010-2020年,空间发展战略将实现向强调“优化与提升”的品质战略转移。

三、城市空间外拓的对策和实施途径

我们认为不同城市的城市空间外拓的实施途径和对策应有所不同,要因地制宜,要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只有合理、科学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模式,才能满足城市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使城市保持健康而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增强城市的竞争能力。

3.1广州城市空间外拓过程存在问题对策和途径分析

虽然城市空间外拓是很多城市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也是城市近期和远期可持续发展的硬件保障,但城市空间外拓过程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也存在一些涉及新旧城区平衡和综合协调发展的问题。现以广州为例探讨中国南部沿海中心城市的城市空间外拓过程存在问题对策和实施途径。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广州市在2000年就通过编制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战略,使广州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持续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从历史分析和规划检讨角度,我们觉得“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战略,虽然在城市空间外拓上取得突破性发展,但旧城区的协调发展力度不强,以致综合发展效果不明显,忽视了旧城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2006年9月,国内很多城乡规划权威专家在中国城市规年会上,提出广州的空间发展战略缺乏“中部规划”,防止“老城”变成“空城”的问题,后来得到广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将“中调”的空间发展战略列入广州城市发展战略,并明确了“调优、调高、调强、调活”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具体内涵:调优:即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在老城区继续推进“退二进三”产业调整战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合理调控老城区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营造良好的绿色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区公共服务功能;调高: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在有限的空间里实行以质取胜,靠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功能,集聚高级化的生产力要素,集中发展总部经济和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精品城区;调强:即强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支撑能力和城市管理的控制能力;调活:即增创体制机制优势,激发发展生机和活力。不断深化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使老城区发展焕发蓬勃生机和活力。同时“中调战略”的成功实施,需要与原有的“”空间发展战略充分结合,形成互动,从而实现全市建设发展的全面优化与提升。

3.2 广州城市空间外拓过程的“中调战略”落实案例和城乡规划研究

广州实施“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战略后,有效解决了城市空间外拓和城市密集城区的用地矛盾等一些存在问题,但从某个角度来看,却忽视了旧城区的协调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致旧城区的活力不强,发展水平不明显。为此,如何破解城市空间外拓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旧城区协调发展问题,是我们科学实施城市空间外拓战略的有力支撑和保障。现以白云新城规划设计为例探讨广州城乡规划和城市空间外拓过程中的问题解决途径。我们认为,广州在2008年实施“中调战略”就是针对城市空间外拓中的存在问题而提出的有效解决办法和政策措施。广州实施“中调战略”的重要空间载体地区是白云新城地区、琶洲-员村地区、白鹅潭周边地区和新轴线南段地区。广州城市空间外拓和“中调战略”的落实,可通过这四个地区的规划建设,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实现产业优化和转型、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提供实践经验。

广州“北优”拓展了北部腹地,“西联”与佛山深度整合,“中调”则更在于强化作为区域领导的中心职能。在城市由单中心向多中心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处于多个战略方向结合部的白云新城地区确能为中心城区“调优、调高、调强、调活”,提升服务功能、集聚高级化生产要素提供重要生长空间,并作为“北带”战略的引擎地带,拓展腹地。白云机场的北移拉开了广州北部空间骨架,创造了更多用地扩展的机会。然而,当前白云新城地区正面临蜂腰地带交通拥堵、城市边缘地带蔓延扩展等瓶颈的制约。通过城市规划,推动城市向多中心转变,缓解城市蔓延,提升地区效率,是问题关键。白云新城核心区紧邻广州城市中心区,处于城市中心至花都、从化和新白云国际机场的主要通道上,南北的人流和物流需要经此集散。白云新城地区作为广州未来城市建设的重点地区,将规划建设成为广州市新的商贸、文化、居住区。我们在城市发展战略制定的城市目标和定位指导下,通过区域、市域、“中调”北部地区三层次研究,提出白云新城地区的发展定位为 “国际性的管理服务中心与总部基地、世界级的文化交流场所、广州市引领生活风尚的高尚居住社区”;整体用地布局以 “北商、南居”为原则,中部结合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开放性空间;东、西两侧用地充分结合现状布局;规划结构分为:一带、两轴、四片区。

四、结语

在当前城市化加速发展过程中,城市空间布局向外迅速拓展,外拓型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是很多城市都需要加以考虑的问题。广州作为中国南部核心城市也面临类似情况。如何研究外拓型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下的城乡规划,探讨解决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空间拓展问题,是值得我们城乡规划工作者探讨和思考的新课题,科学的城乡规划研究,将有利于促进外拓型城市的发展。

第8篇

内容摘要:公众参与是城乡规划管理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科学规划、民主决策的集中体现。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起步较晚,但以其公开透明、公正的特点,受到了公众的普遍赞誉, 推动了公众参与政策快速发展。本文从目前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具体体现,并从公众自身、行政管理、规划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有效性的途径、措施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众参与 城乡规划 有效性

公众参与作为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与国外比较,我国的公众参与工作开展较晚,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资源利用等与公众利益联系紧密的领域内,随着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阳光政策的推行,公众参与的意义和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接受和认可。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中,就明确表示“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要求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原则。

从公众参与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偏低,公众对规划的决策、实施、管理的影响作用很有限,不能够真正发挥公众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维护自身的利益与权益。本文旨在总结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提高有效性的参与途径,发挥公众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 公众参与是指政府之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通过一系列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途径直接参与到政府公共决策中。是城乡规划管理与公众之间的一种信息双向交流,使规划建设项目能够被公众充分认可,得到公众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提高规划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是指在公共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完成公众参与活动和实现公众参与目标的程度。它包括参与对象的有效性,参与途径的有效性,参与内容的有效性,参与结果的有效性。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体现

(一) 弥补规划的不足

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是自上而下的,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设计,由宏观分析到微观布局,规划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和价值观,经过严密的推理分析,制定出科学的规划目标,交给决策者组织实施。这个过程往往是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对独立的状态下完成,限于个人能力和信息数据的限制,规划往往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公众是公共资源和利益的获得者,公众参与可以将利益主体的诉求、社会的需求、市场的变化等信息反馈给规划设计和决策人员,弥补精英规划的的不足,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二) 有利于规划的实施

因为城乡规划管理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存在梗塞,城乡规划的目的和意图不能顺畅的传递给公众,影响了对规划的理解和接受,就出现了群众上访、阻挠规划实施的事件发生。因此,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满足公众的参与意愿,将大大加深公众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城乡规划的实施。

(三) 影响规划的决策

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决策是关键,但现行的决策体系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如行政领导决策,缺乏民主,容易导致暗箱操作,滋生腐败,损害公众的利益的情况发生。因此,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城乡规划的决策系统,发挥公众在规划决策中的影响力,保护公众的利益,保障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虽然公众参与的地位和作用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不断的提升,但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参与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分析认为既有规划管理工作的缺失,也有公众自身的不足,也有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一) 征询内容不合理导致参与有效性降低

规划管理部门征求公众意见的目的性不强,形式单一,导致有效性不高。目前主要以发调查问卷和成果展示的形式征询意见,这就要求在设计问卷内容上要有针对性,语言组织上要相对通俗易懂,表述上要清晰、准确,要考虑到不同的利益主体对规划内容的关注度,才能保证公众全面深入的参与到规划中,提供更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但这项工作还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完善阶段,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模式,很多调查内容公众看不懂,弄不清,答不上,影响了参与效果。

(二) 公众参与意识淡薄使参与有效性降低

公众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参与意识薄弱。目前,公众参与绝大多是被动式的参与,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层次不够全面,导致意见结果不能够代表更多的利益主体。公众还没有形成自觉的参与意识,考虑不到城乡规划对自身利益的长远影响,在意见征询过程中,漠不关心和敷衍了事。那些未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的意见,就不能反映真实的情况,就会使参与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 公众参与制度滞后致使参与有效性降低

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的保障,虽然《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环节中公众听证的规定逐渐明确,但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是规划管理部门根据规划项目的需要,采取相对灵活的征询形式和方式,公众一般是被动的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的某个环节中了解规划内容,发表各自的意见与建议,对于公众意见的采纳和信息反馈不及时,公众的利益和作用无法在规划的整个过程中得到保障和发挥。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缺少一套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没有制度做保障,就无法形成固定的程序和模式,无法保证公众参与过程的合法性。

(四) 公众参与的途径不畅使参与有效性降低

目前的公众参与的途径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展示获取信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反馈意见,在单一的参与途径中,信息的传递是单向的,缺乏必要的交流和沟通,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缺少专门负责公众意见收集、整理的部门,使公众意见不能够及时、顺畅的的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决策部门,大大降低了公众参与的效果和作用。

(五) 规划技术成果过于专业使参与有效性降低

城乡规划成果的特点是专业性强,内容繁杂,普通的公众很难再短期内全面的了解规划的内容、目的和意图,公众参与过程中无的放矢,或者参与仅限于表面的形式,无法探究规划对未来利益的影响,违背了公众参与的初衷。如果能够把专业的城乡规划成果以通俗的语言和形式,使公众所容易接受,能够被普通民众看懂、读懂,这样公众才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六) 阶段性的公众参与使参与有效性降低

目前规划公众参与主要集中在规划成果阶段,公众参与的内容更多的是对规划蓝图的点评,公众利益无法在规划的编制过程、决策过程、实施过程中得到保障和体现。规划成果往往是经过长期、多次的方案论证和修改的结果,集中体现了各级行政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即使公众有不同的想法和建议,也很难改变规划,也就不能影响规划的决策,公众只是单纯作为公共政策的对象而已,或是其参与成为公共政策寻求合法化外衣所不得不走的过场。公众只有在与他们的生活最贴近的层面上才能最有效地“参与”规划,因此阶段性公众参与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参与,自然也就发挥不了相应的作用。

提高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

(一) 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公众角度)

加强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的规划参与意识,培养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公众对参与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的认识,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让更多的市民、单位、团体参与到更广泛的城乡规划中来。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行政部门为主,公众更多的是执行,没有形成自主的规划参与意识。因此,今后的工作应让公众认识到,城乡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事关自身利益和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公众是规划实施后果的承担人和受益者,通过积极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来切实保障自身的利益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加强宣传,普及规划知识。大力宣传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方式、途径,普及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等基本规划知识,提高公众参与的深度,可以通过专题讲座、规划展览、旁听行政会议、网络论坛等形式,使公众能够长期、有效的关注城乡规划,了解规划的最新动态,逐步提高公众参与的能力。

(二) 加强制度建设(管理的角度)

建立长效的参与制度和机制。目前公众参与还没有成为城乡规划的必备环节,公众参与还没有得到法律保障,公众参与的程序、形式、范围等还缺乏法律依据,公众参与属于新兴繁荣的事物,尚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完善阶段,尽快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体制,是公众参与制度发展的关键。根据城乡规划的特点,出台一套可行有效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管理办法,使公众参与真正的落到实处,有法可依,保障公众的程序合法、公众的意见得到合理处理,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政府或少数官员的主观决策,避免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

规划信息的公开。长期以来,规划都是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的,部分规划内容还处于保密状态,导致公众获取的规划信息是片面的、片段的,严重影响到了公众参与的效果。公众对规划享有知情权和发言权,因此,定期公开规划信息,加强规划信息的和交流,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和开放性,让公众能够相对便捷的获取信息,并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提高信息的有效识别。从规划的前期论证到后期的规划监督,都需要及时公布规划信息,准确的了解规划的进度和动态,公众才可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只有流畅和便捷的信息交流,才能让规划编制和决策人员接受和理解公众的意见,增进相互的理解,才能使参与顺利的进行。

(三) 完善参与的形式与内容(技术的角度)

拓宽参与途径和方式。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同,参与程度不一样,参与效果有差别,针对不同的规划项目,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拓宽公众参与的途径,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现代媒体,通过图片、影像、现场讲解等形式,开辟专门的网站、接待管理部门、专用场所(规划展览馆),从规划的科研、编制、决策、实施、监督的各个阶段,全面开展公众参与,自始至终的贯彻公众参与的理念。

简化城乡规划技术成果。在公众的眼中,城乡规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甚至具有一定的神秘感。阳光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规划技术成果的简化和转换,用最少的图纸和文字表达规划内容,用通俗的语言和表现形式来传递规划信息,让公众突破心理上的障碍,参与到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来。

公众参与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其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保证规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就要从各个途径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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