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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对策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14:54: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粮食安全对策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粮食安全对策建议

第1篇

关键词:粮食生产安全;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7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安全现状

1.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数量安全现状

黑龙江省有自然肥力丰富的黑土层,有丰富的水资源和耕地资源。每年生产的粮食不仅能够自给,还能够向其它省份大量输送。近年来农业生产连年丰收,粮食作物总产量持续增加不断创历史新高。2011年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更是喜获特大丰收,实现了“八连增”目标,总产达到创纪录的1114.1亿斤,成为全国粮食总产和商品量双第一的唯一省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2.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质量安全现状

粮食生产质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黑龙江省拥有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有利的自然环境,是全国最大的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基地。2011年全省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546个,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安全、有机、健康的粮食产品。

二、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安全存在的问题

1.土地压力日益增加

耕地资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保持一定的耕地面积,提高耕地可持续生产能力,是维系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给土地带来的压力也是逐年上升。多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黑土层逐年变薄,土壤质量也逐年下降,黑土耕地的肥力更是逐年流失,植被的大量砍伐和破坏使水土流失现象也是越来越严重,综合生产能力相比于黑土层开垦之初是逐年下降。

2.农业灾害频繁,投入保障措施不完善

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障。黑龙江省农业灾害发生比较频繁,影响粮食生产的旱涝灾害和风雹灾害等,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具有随机性的特点,而黑龙江省粮食生产的基础保障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抵御随时发生的早涝和风雹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黑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还不够完善,对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预测不够精确,靠天吃饭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3.农田生态威胁加重

黑龙江省粮食生产主要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近年来黑龙江省调整粮食作物结构,水稻、小麦和大豆的种植面积增加,导致农田生态、生物多样性减少,种植业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失衡。农田生态承载能力日益下降,生态系统中自然形成的生物链被打断,生态环境越来越脆弱,导致粮食生产安全受到潜在的农业生产灾害威胁。

4.农业生产环境恶化

近些年来,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大量的工业废气排放到空气中、大量的工业废水排放到河流中,严重污染和破坏了农业生产环境,同时,化肥、农药和农膜的大量使用使耕地中残留的化肥、农药和农膜越来越多,耕地的质量严重下降,水污染也呈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三、保障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

1.加大力度保护耕地,减轻土地压力

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减轻土地压力已成为黑龙江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首要任务,黑龙江省应加大力度保护自然肥力丰富的黑土耕地,恢复和保持土壤肥力,建立土壤水库,增加土壤耕层蓄水能力。增加农田地表覆盖率和覆盖期,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和流失,以逐步恢复土壤的生产质量。同时要加强开发与利用中低产田,综合开发与治理盐碱地,走边治理边保护的路子减轻土地压力确保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2.减灾防灾,加强投入保障措施

加强粮食生产投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投入。

二是加强农民投入。

三是加强社会投入。

3.保护农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粮食生产的可持续性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黑龙江省应加强保护农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生物的多样性,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使资源的持续利用与经济的高效增长形成有机整体。恢复原植被、原生态环境,保证生物的多样性,让农田生态系统恢复原有的生物各类。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与治理

全面实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要严格控制工业废气、废水的任意排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施用化肥,提倡施用有机肥,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加快研制开发和推广生物肥与生物农药。

四、结论

综合以上观点可知,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在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黑龙江粮食生产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质量方面都在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是黑龙江省在粮食生产安全方面也存着一定的问题,第一,土地压力日益增加;第二,农业灾害频繁,投入保障措施不完善;第三,农田生态威胁加重;第四,农业生产环境恶化。本文结合黑龙江省自身粮食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相应问题的建议,有助于黑龙江省在原有的基础上能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粮食产品,为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解宗方,张伟.粮食稳定增产的政策保障――以河南省为例[J].农业经济,2011(11).

[2]闫雷,吴春丽,李国泰,秦智伟.中国粮食安全与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的思考[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3]郭巍,宋戈.基于粮食安全的黑龙江省耕地压力动态变化定量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9(02).

第2篇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险经济

经济

建设现代化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经营形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这就需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克服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产率。可是建设现代化农业又必须坚持,保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要解决这个矛盾就是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此,要探寻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之间的关系,笔者针对东台市的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研究设计和现状分析

本次调查一共调查了9个镇里的44村。从各村的情况来看,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的大的政治背景情况下,各个村在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方面都取得了相应的进步。

(一)合同规范化

签订合同是指土地流转双方用书面合同来确定流转的权利与义务。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村委会作为转出方和转入方的中间人,制定相关土地流转合同,然后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当地农户自己亲自签下合同。在有效回收的435份问卷中,通过签订合同流转土地的农户有289户,占66.4%,但也有通过口头协议流转土地的农户93户,占21.3%。签订合同的农户占大多数,土地流转中发生的纠纷大大减少。充分领会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做出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实行目标考核

东台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工作列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以表彰和奖励,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农经工作会议上,各镇都递交了目标责任状,农办每季度对全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情况进行考核。使得各镇都全力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进程。且为保证土地合法流转,坚持对土地流转过程进行逐一审核,定期检查,凡发现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的,一律予以制止,责令恢复原承包经营关系。并且制定了扶持政策,东台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安排了转型资金用于扶持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对流转土地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经营的组织者都有奖励。鼓励农村种养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办农业园区。

(三)土地规模经营形式多样化

有土地股份合作社、蔬菜经济合作社、食用菌栽培、品牌蔬菜及农产品、花木园区、蚕桑核心方、农产品深加工等,都有利于发展农业规模种植,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使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更加合法更加有序,带来了“农民成‘股民’,土地变资本”的可喜变化,同时这些成为股民的农户还可以到种植园进行务工获得两次收益。以东台市梁垛镇梁垛村为例,共吸收688个农户入股,设计七个村民小组,入股土地653.797亩,占总承包面积38.6%,折成股份653.797股,且每股分红保底1000元,另视经营效益追加分红。同时,这部分土地的农户中又将有285个劳动力转移到务工经商等第二、三产业中去,到时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力比例将达到86%。并且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业经营实现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高效益、集约化发展。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信息流通不畅

在有效回收的调查问卷435份中,有43户,占9.88%不知道土地流转这一政策,只是在电视上看到,并不知道这一政策已经落实到本乡镇,信息流通不畅,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并且对于有意向想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所以笔者要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争取让每家每户都对土地流转有所了解。对于本村土地较少的乡镇,政府应提供外面土地承包的信息,鼓励本乡镇的农民到外地进行流转,促进劳动力的转移。

(二)农业保险不完善

在走访过程中,笔者了解到有些农户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后,大面积的土地却没有上保,原因是即使上了保险,遭遇旱灾或是水灾,给予的赔偿不是很多,而且还有诸多限制。因此在调查访问的农户中有149户没有给农业买保险,占38.0%。农户说与其买保险交了那么多的钱,不如不买保险,自己来承担损失。可是结果可想而知,一旦遭遇严重一点的天灾,农户的能力跟本不足以抵挡。所以政府在农业保险方面可以给予农民优惠,减少限制。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农民谋利益。

(三)少部分耕地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后变为非农用地

这些耕地大部分被道路的修建、城镇、工厂、搬迁占用。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城镇郊区和偏远乡镇。政府对土地用途监管不严,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力度不大,使得部分农村土地存在着土地流转后用于第二、三产业开发的现象。有121户将土地流转为工业用地,占30.9%。由于第二、三产业的经济效益比农业的高,且承包土地的价格是按照农业用途为标准的,而当土地用途发生变化时,土地的承包价格要高得多,因此农户对这部分差价得不到合理的分配,从而产生纠纷。即使部分耕地不转为非农用地,这些耕地也会被用来种经济作物。然而粮食安全对经济的影响是全世界举目共赌的。从2007年年初世界食品涨价指出,这场经济影响就波及全球。且对国家来说,粮食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如果流转的土地都用来修建道路,建造工厂,种植经济作物,那么粮食安全问题必将令人担忧。2011年中央1号文件也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也就是说,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

(四)在进行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中,60岁-70岁的农民值得关注

在走访调研的435户中有93.9%的农户家中有60-70岁的农民,因为这些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以后,由于年龄上的限制,即使出去打工,也几乎不会有工厂会顾用他们。所以他们几乎不会想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这样就成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阻碍。笔者建议政府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引到周围土地规模经营上去,可以提供给他们短工做。例如,每天去蔬菜大棚里除草,有时可以打农药,每天有固定的工资,按天计算,月底结算。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60岁-70岁农民的工作问题,这样他们也会很乐意地流转自己的土地。这不仅促进了土地流转,而且为当地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五)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阻碍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

基础设施的完善,可以吸引更多的种植能手、养殖大户、龙头企业来当地进行农业规模经营。可是据笔者所了解,国家在农业基础设施上没有给予相应的拨款。如果农村要建设基础设施,这部分资金就要由村委会或者镇政府承担,可是村委会一般不可能拿出大部分资金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这就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建议国家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给予相关的补贴,为农村进行农业规模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六)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假流转现象

有些村为了达到上级政府规定的土地流转的任务,进行了假流转。一个农户的土地流转给另一个农户,而这个农户又将流转过的土地再流转给原来流转给他的农户,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假象,土地流转的面积在增加。但是事实上是土地之间不是在进行流转而是在进行交换,且交换的是同一块土地。这严重地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而且会掩盖土地流转的弊端,因此,必须要进行整改。需要上级政府加强监管,确保土地流转合理有序地进行;需要各级乡镇自觉自发地进行土地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需要加大对农户宣传土地流转的优势,让农户能自发地进行流转,并切身地感受到进行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好处。

          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

(一)进一步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经营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行为,形成了管理程序化,增加了透明度,加强了农民的知情权。鼓励农村中大户等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建立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开发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龙头加工企业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品,牵头组织农民开展合股、合作、协作,建立原料基地。支持专业市场、合作组织、农民经济人、种养大户等市场主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按股保底分红。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体制规模试点,探索合作的新形式,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合作组织参与土地流转。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奖励力度,引导土地向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农业园区集中

在三仓镇新五村,笔者了解到当地的农户即使在外地承包大面积的土地,也没有得到奖励。并且在农户贷款上,部分农户在寻找担保人方面仍存在困难,且每年都会有农民因还不起贷款而自杀的现象。所以各个当地政府应根据政策从财政对“三农”投入中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园区。强化金融信贷支持,不断创新农村信用担保方式,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连片发展高效规模设施农业。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奖励,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鼓励政策作为推动土地流转的催化剂,应将之落实到位。通过给农民补贴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三)解决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

当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之后,他们自己的就业问题一时难以得到解决。但是可以让解放出来的劳动重新回到土地,为那些进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农户打工,这样不仅解决了60岁-70岁农民的工作问题,这样他们也会很乐意地流转自己的土地。不仅促进了土地流转,而且为当地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并且还应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以产业的集聚带动人口的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城镇转移。

参考文献:

1、邓宗兵,罗倩文.农业信息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对策[J].现代化农业,2004(1).

2、盛利,关欣,蒋婧.中国粮食安全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9(9).

第3篇

1我国农村人口安全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球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的日益严峻,除了国家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人类传统的安全观以外,国家的土地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日益得到广泛关注。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0%,因此,农村人口安全问题必须得到更广泛的重视。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人口问题除继续控制人口数量外,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迁移流动等问题也日益突出。2003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张维庆主任在“人口、社会与SARS”学术研讨会上,明确指出了“人口安全”的概念:“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不因人口问题而受损害,能够避免或化解人口方面可能出现的局部性或全局性的危机”。农村人口安全是在人口安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关系到我国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的非传统安全。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面临一系列的人口安全问题。即农村生育率问题、农村人口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就业结构不合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等。

2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国农村人口安全的积极意义

2.1建设新农村,有利于加快人口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我国是农业人口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稳定目前的总和生育率,维护我国农村人口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城市化不仅仅是农村人口进城的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农村人口控制和发展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新农村不仅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还同时统筹发展城乡社会经济。随着城乡合作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有利于城市地区扩大社会再生产。通过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定向流动,为农村人口安全提供了合理的人口结构,特别是劳动力的结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2建设新农村,既有效控制农村人口数量,又能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控制人口数量是确保我国农村人口安全的前提条件。建设新农村不仅有利于降低农村地区的生育率,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的人口增长,还可以促进农村人口改变传统生育观念,我国的农村人口基数较大,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政策对农村人口数量的控制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科学文化素质,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相比相差很多。建设新农村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上,加强农村人口的素质教育,有效控制农村人口增长,使农村人口安全得到保障,这对扩大农村地区社会再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也有促进作用。

2.3建设新农村,有利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推广和完善

随着农村人白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其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转变。我国农村人口达8.69亿,其中60岁以上农村人口大约有6083万人,其绝对数是城镇老年人口的两倍。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关系到广大农村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大问题。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是确保我国农村人口安全的关键所在,也是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所以除了继续发挥农村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这两种关系方式功能外,还要运用社会养老制度为农民提供一种新的养老方式,并通过制度创新,来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途径。

3我国农村人口安全对建设新农村的影响

农村人口安全是农村地区经济、社会以及制度变迁等变化的基础。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培育新农民来建设新农村。为了确保我国农村人口安全,使农村人口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全面发展,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村人口安全是建设新农村的前提条件。“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要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从农民的自身作为开端。不管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还是建设新农村,都要以确保农村人口安全为基础。建设新农村的目的是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农村人口自身问题的解决,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前提。建设新农村是党和国家为了解决农村问题制定的总方针和总路线,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需要农村人口安全作为前提条件。

我国农村人口安全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动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为城市建没做出了巨大贡献,一直都是城市建设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因此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原动力之一,更是现阶段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建设新农村,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更需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智力资源,如何提高农村人口的智力资源也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确保我国农村人口安全,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不仅能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还能为新农村的今后发展及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先进的智力资源,也为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国农村人口安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着眼于新的实践,以新的理念和举措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999年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2030年前后达到老龄化高峰。我国老年人口中,农业人口、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口占了很大比例,许多老年人既缺乏经济积累,又缺少知识储备。目前我国城镇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比例达到6.42%,而在农村这一比例已达7.5%。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比城市更快,将成为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人口安全将为我国农村地区解决人口方面的诸多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4对策与建议

(1)把建设新农村与解决“三农”问题联系起来

建设新农村是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互相依赖、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1980年代以来,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基础薄弱、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村问题主要表现是大多数农村地区特别是内陆农村自然条件差,城乡社会经济差别较大。农民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生活水平很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实现非农化产业转移和地域转换。农村人口安全是在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快人口非农化过程、增加农民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上,使城市发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未来农村地区的小康社会。 

(2)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建设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前提。缩小城乡差距,避免出现两极分化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奋斗的目标之一。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保证城市与乡村地区的交流,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协调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发展,这样才可能在提高我国农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巩固和确保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安全,实现农村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3)重视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农村人口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智力资源。农村人口素质问题主要是指文化素质,即基础教育水平。建设新农村不仅要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更要加强农村人口的民主法制观念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村地区的教育体系,提高农村人口受基础教育的年限,是提高我国农村人口素质的有效途径。首先要转变观念,加强农村人口的文化和技能培训;其次是对农村人口的文化技能进行培训;此外,还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在法律常识、生活美学、道德概论等方面的教育;并且同时采取优惠措施,积极鼓励和吸引投资,为农村地区引进各种人才,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

(4)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强以人为本的农村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