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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弊端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13 16:32:3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家庭养老的弊端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家庭养老的弊端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是指6o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7%。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o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43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97%以上。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而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保障体系残缺,农村养老问题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家庭养老作为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在养老保障上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急剧变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并呈现出诸多缺陷。目前养老方式开始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转型,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我国农村养老发展必然的趋势,也是解决当前农村养老问题的理性选择。

1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1.1调查对象

安徽省长丰县阮巷、罗塘、水湖、双墩四个乡镇;蒋庄、兰桥、黄岗、邵集等十几个村;四所敬老院、一家老年公寓年龄在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走访部门有:长丰县民政局、统计局、卫生局等。

1.2调查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内容涉及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日常物质消费、受照料、健康等状况以及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等问题,此次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616份。

2我国农村养老现状分析及成因分析

2.1农村养老现状分析

40.09%的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满足日常生活所需,31.8l%的老人依靠子女供养,5.84%的老年人依靠政府补救度日,在所调查老年人中仅有1.46%享有退休金。

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物质消费状况主要包括饮食、衣着、住房、医疗、精神娱乐等指标。从饮食状况分析,54.3%的老年人对日常饮食状况较满意,24.0%的老年人对日常饮食状况不满意;从居住状况分析,被调查老年人基本上都有相对固定的居住场所,35.6%的老人与一个子女同住、59.8%不与子女同住,少数老人在子女家中轮流居住;从医疗角度分析,在老年人消费支出中,医疗费用的支出比较大,其中20.1%的老人的收入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

调查发现,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很大一部分老年人需要适度的护理和照料。据长丰县民政局资料显示,在所调查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子女外出打工的老人占到所调查老人总数的56.3%,加上家庭结构的变化,农村老年人的受照料状况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形势。有子女照料的老人仅占78.07%,其中独居老人占23.53%;无人照料的老人在所调查老人中高达21.93%,相当一部分孤寡老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宁愿独居,也不愿进入乡镇社会福利机构养老。

2.2我国农村养老状况成因分析

我国老年养老保障模式从形式上分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模式。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经济条件也不尽人意,时常感到孤独寂寞,再加上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因而老年人迫切需要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但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由于城乡迁移、核心家庭的出现及产业结构调整,将引发家庭照料提供者的减少,家庭对老年人保障的能力与愿望的减弱,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日益暴露出严重弊端,与我国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住要原因如下。

2.2.1农村劳动力弱化,家庭养老受到冲击。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中,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城乡经济发展的长期不平衡,农村人口特别是大量青壮年人口向城市流动和迁移加速,一方面造成农村劳动力严重弱化,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不高;另一方面电促使大家庭结构向小家庭转变,老年人与其子女、晚辈共同生活的家庭逐年减少。最终导致农村养老保障严重匮乏,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给家庭养老方式带来巨大冲击。

2.2.2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基金筹集模式存在缺陷。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介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的一种保险品种,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标准进行筹集,但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效益不好,政府没有对农民提供相应的补助,造成农民自己筹集资金的养老模式,同时也.没有调动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就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状况看,仍然存在着征收成本过高、制度覆盖面过窄、基金筹集困难等弊端。

2.2.3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衰竭,供给能力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又分为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农地征用,必然造成建设用地不断增加,耕地减少不可避免的情况,削弱了基于土地基础上的家庭养老的功能;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主要形式有五保户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我国各地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直接影响集体养老的普及和规模化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集体经济整体实力不强,且有下滑趋势,又导致了集体养老功能的弱化。

2.2.4家庭养老存在局限性,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滞后。家庭养老的局限性严重的干扰了农村正常的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宁和稳定,给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文明带来了负面效应,我国目前社会养老呈现滞后状态,因此必须积极探索选择新型社会养老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观念的变化,农村家庭规模逐渐变小,农村老龄化趋势逐渐加剧,家庭赡养的功能在逐渐退化,家庭养老已逐渐成为制约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我国的农村养老必然会经历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我国农村养老的发展趋势,也是解决当前农村养老问题的现实选择。

3加快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转型的建议

3.1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经济落后是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最根本原因。不论老年人的心理、养老还是医疗问题,都需要经济的支撑。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农村的经济。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村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以市场机制加上政策倾斜解决人地结构矛盾;另一方面要适当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强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再次要加大对农村公益养老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3.2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设立“夕阳绿色通道”

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是对老年人医疗保障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在此过程中,各地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满足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需要。针对老年人去指定医疗点看病不方便.报销门槛较高这一问题,政府应建立特殊的医疗报销制度,扩大报销范围,放宽报销条件,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等,切实从老年人角度出发,建立“夕阳绿色通道”。

3.3制定相关奖惩制度,健全农村老年人心理保障体系

除了道德层面的宣传外,各级政府还应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给予处罚,对孝敬老人的子女给予表彰,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氛围。此外,政府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老人维权机构,使老年人维权途径更为方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开展多渠道的农村老年人健康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宣传积极乐观的生活度态度,并建设老年人心理咨询机构,加大对乡村卫技人员心理治疗技能的培训,做到及早发现和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

3.4推进保障模式的创新,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

在政府主导下逐步建立参与式发展的机制,加快调整个人帐户整体规模,使之更加方便农民,减少农民享受的成本,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灵活多样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好处,让制度受到农民的欢迎。首先,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制建设,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其次,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养老保险隐形债务。同时尽快建立基金分级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稳定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建立个人自筹养老基金,实现社会保障金筹措方式的转变。

3.5实行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体系

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公民敬老的教育应从小抓起。营造敬老养老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尊敬老人,关心老人的教育。各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老年人娱乐场所,增加娱乐设施,组织娱乐活动,丰富娱乐生活,开展老年福利事业,促进老人身心协调发展。将家庭养老的责任与义务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养老机制,应该是国家、集体、家庭和个人相结合,形成以经济为基础,以保险基金为前提,以家庭保障为中心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体系。

3.6实现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转型

家庭养老对农民而言是普遍的,但随着经济发展,农民保障需求的不断上升,给农村家庭带来愈加沉重的养老负担。

传统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已经不适应目前我国人口急剧老龄化的趋势。但是目前我国经济实力有限,要把农村养老完全抛向社会是不现实的。解决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协调统一,在继续支持和鼓励家庭养老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创造条件实现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模式的转型。

第2篇

保险对农村养老的意义就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比较而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其明显的优越性和先进性,特别是对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半数以上,这就意味着我国有很大一部分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中。我国从20世纪末就逐步踏入人口老龄社会,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其中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有99283174人,占全国人口14.98%,占全国老年人口(60岁以上)的比例是:55.92%。“同时,根据调查,城市老年人口领取退休金和基本生活费的比例接近60%,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不到40%,而农村老年人口领取退休金和基本生活费的比例只有10%,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超过85%,并且只有极少数农村老年人口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可见,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存在很多问题,导致了农村老年人口很难实现“老有所养”的基本保障目标。目前,困扰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主要突出体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1、收入方面

根据我国农村的具体情况,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主要经济来源为自己劳动、家庭供养、养老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在这四种主要的经济来源中,所占比率为“自己劳动占41.2%,家庭供养占47.7%,领取养老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占4.5%和4.6%。”以养老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基本生活的经济来源较为可靠和稳定,但这一部分在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主要经济来源中所占比率较低,且领取时有一些相关的规定和限制条件。而依靠自己劳动和家庭供养所得到的经济收入稳定性和可靠性较低,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会干预到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来源,但这一部分所占比率接近90%,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直接影响着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

2、支出方面

我国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的养老支出主要包括这三个方面:正常的生活开支费用、看病费用、购买生产资料的费用。正常的生活开支费用和购买生产资料的费用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所占比率相应较低。尽管有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但农村老年人口的看病费用所占比率较大,农村老年人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对于疾病的认识较为滞后,又加之农村医疗条件和医疗设置相对薄弱和匮乏,农村老年人一般要等到病得特别严重的时候才会选择就医,这样一来,造成医疗费用的成倍增加,甚至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也不能挽救生命,可见,农村老年对于看病费用的支出是相当巨大的。

(二)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农村养老的积极意义

正因为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政府在推行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先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在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但新农保的实施过程中对农村养老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作用受到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固有矛盾。在此背景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孕育而生,解决了新农保的弊端。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农村养老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具体体现为:

1、社会公平得到了突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覆盖到一个保障范围之内,且所有的参保规定、待遇规定、领取条件等一系列的养老保险保险制度都将城镇和农村统一到一个框架下来。这样彰显了政府对社会各阶层的保障的公平理念。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待遇领取时,废除了“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的规定,使农村居民在享受养老保险时更加的公平。

2、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参保金额统一起来,原来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从缴费到领取待遇都明显高于农村居民的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打破了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将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领取相统一起来,划定同一个标准。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而言,可以选择更好档次的的缴费标准,相应的国家也可以增加补贴金额,最终农村老年人口所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也会有所提高。

3、社会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到一个制度框架下,有利于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统一筹集起来,进行统一的管理、投资、监管和给付,这样在一定程度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也有利于集中力量办社会保障的大事。除此之外,城乡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也得到了整合和规范,农村原先的养老保险机构进行精简并购,更有效率。

4、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得到了促进

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是自己劳动和家庭养老,无论是自己养老还是家庭养老都要求农村人口在年轻时实现劳动力产出的最大化,为家庭提供更多的经济收入。因此,很大一部分农村人口会涌入城镇工作,为今后的养老做相应的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打破了农村居民只能在农村缴纳养老保险的制度,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能自由选择在城镇和农村缴纳养老保险,这样解除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对缴纳养老保险地域限制的后顾之忧。

5、家庭养老重担得到了缓解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国家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是为了让城镇和农村的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特别是农村居民在年轻时,经济收入较好的时候选择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时就可以得到国家相应的补贴,在年老后领取养老保险时也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负担。

6、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了养老的待遇水平,集中了城镇和农村社会的力量来应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特别是对农村老年人,在原有的基础上国家新增了7个档次,满足了不同需求的农村老年人对于养老保障要求。有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解除了农村老年人养老的后顾之忧,使的老年人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二、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农村;失地农民;养老

正如2000多年前春秋时期的管仲所言:“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正政也。”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探究农民失地后的养老问题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一、失地农民现状

城市化是时展的趋势,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新时期新区土地征用环境下,大大小小的城市周围,把原本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征用为其他各种商业用地或公益性用地,成了一大司空见惯的事件,但这样的事件却使得一些祖祖辈辈在土地上“有依有靠”的农民从“有产阶级”变成了“无产阶级”,大量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唇齿相依的土地,从“地地道道”的农民——有土地的农民,变成了“不地道”的农民——失地农民,一个特殊是名称。失地农民成为一个不同于农民(纯粹意义上的“农民”),又有别于城市居民的特殊群体。

发展经济学经典理论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由二元结构向一元化转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市民化是其实质。长期以来,由于农民拥有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来自于土地的收入成为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家庭保障的经济基础。而今,失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失去了饭碗。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业,由于受年龄、文化、技能等条件的限制,很难实现再就业,而是立即成为“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群体,由此出现“难就业、难创业、难保障、难发展”的“四难”窘状。

“失地农民问题实际上暴露的是中国的土地制度问题。”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袁崇法指出,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是财产,但现行的征地补偿方法并不能把它当财产来看待,这就是最大的矛盾。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农民希望更多地用市场机制来解决,这样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财产权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利益能够得到保障。但是现行的征地办法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占用方式,具有强制性、垄断性,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利益分配体系之外,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失地农民养老等问题由此产生。

二、当前我国针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政策存在严重弊端

当前,我国各地现行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征地费入股安置、保险基金安置、留地安置、调地安置、低保安置等。虽如此,我国现今多数地区现行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仍存在着严重弊端,主要弊端如下:

(一)安置方式单一

在失地农民安置模式中,虽存在多种安置方式,但以货币补偿为主,据有关机构数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货币安置方式所占的比重在85%以上”。货币补偿,简单易行,因而,成为目前多数地区对失地农民普遍采取的安置方式,即失地农民在一次性全额领取安置补助费后,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虽然货币安置操作简单,农民心理上容易轻易接受,但一个明显的缺陷是不利于失地农民尤其是大龄失地农民在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待遇。

(二)失地又失业问题严重,养老更无保障

据调查,在失地农民当中,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一是大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现在没有了田地,由于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限制,转业十分困难。二是失地前完全依靠土地为生的纯农民。对于他们来说,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三是生活在远郊和偏远地区的失地农民。相对于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的就业机会和就业选择性要小,隐性失业现象极为普遍。据有关机构调查显示,2005年底河南省被调查的7.2万劳动年龄段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已获得就业安置的2.65万人,仅占36.8%,其余的都是自谋出路,就业转失业比例过高。失地农民因失业而引发的养老危机更加凸显,就业本无保障,养老又从何谈起?

三、我国失地农民养老的对策建议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失地农民;养老

正如2000多年前春秋时期的管仲所言:“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正政也。”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探究农民失地后的养老问题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一、失地农民现状

城市化是时展的趋势,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新时期新区土地征用环境下,大大小小的城市周围,把原本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征用为其他各种商业用地或公益性用地,成了一大司空见惯的事件,但这样的事件却使得一些祖祖辈辈在土地上“有依有靠”的农民从“有产阶级”变成了“无产阶级”,大量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唇齿相依的土地,从“地地道道”的农民——有土地的农民,变成了“不地道”的农民——失地农民,一个特殊是名称。失地农民成为一个不同于农民(纯粹意义上的“农民”),又有别于城市居民的特殊群体。

发展经济学经典理论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由二元结构向一元化转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市民化是其实质。长期以来,由于农民拥有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来自于土地的收入成为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家庭保障的经济基础。而今,失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失去了饭碗。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业,由于受年龄、文化、技能等条件的限制,很难实现再就业,而是立即成为“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群体,由此出现“难就业、难创业、难保障、难发展”的“四难”窘状。

“失地农民问题实际上暴露的是中国的土地制度问题。”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袁崇法指出,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是财产,但现行的征地补偿方法并不能把它当财产来看待,这就是最大的矛盾。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农民希望更多地用市场机制来解决,这样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财产权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利益能够得到保障。但是现行的征地办法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占用方式,具有强制性、垄断性,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利益分配体系之外,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失地农民养老等问题由此产生。

二、当前我国针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政策存在严重弊端

当前,我国各地现行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征地费入股安置、保险基金安置、留地安置、调地安置、低保安置等。虽如此,我国现今多数地区现行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仍存在着严重弊端,主要弊端如下:

(一)安置方式单一

在失地农民安置模式中,虽存在多种安置方式,但以货币补偿为主,据有关机构数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货币安置方式所占的比重在85%以上”。货币补偿,简单易行,因而,成为目前多数地区对失地农民普遍采取的安置方式,即失地农民在一次性全额领取安置补助费后,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虽然货币安置操作简单,农民心理上容易轻易接受,但一个明显的缺陷是不利于失地农民尤其是大龄失地农民在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待遇。

(二)失地又失业问题严重,养老更无保障

据调查,在失地农民当中,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一是大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现在没有了田地,由于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限制,转业十分困难。二是失地前完全依靠土地为生的纯农民。对于他们来说,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三是生活在远郊和偏远地区的失地农民。相对于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的就业机会和就业选择性要小,隐性失业现象极为普遍。据有关机构调查显示,2005年底河南省被调查的7.2万劳动年龄段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已获得就业安置的2.65万人,仅占36.8%,其余的都是自谋出路,就业转失业比例过高。失地农民因失业而引发的养老危机更加凸显,就业本无保障,养老又从何谈起?

三、我国失地农民养老的对策建议

有关失地农民安置政策的缺陷直接导致农民失地后养老问题的凸显,并且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问题既是失地农民自身养老需求欲望的直接反映,也是农村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构建的需要。基于农村家庭养老的可及性与可实现性,加强家庭的赡养功能是良策。政府一方面要加强政策性的支持,加强宣传尊老的传统美德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倡行孝道,通过政策调整和宣传教育,增强家庭养老的社会认同感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也应在以下方面努力,多方举措,力促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

(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化养老事业

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增免税减税政策,增强社会慈善意识。改变过去主要靠国家和集体投入这种单一的投资渠道,在农村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自我养老为补充的养老资源来源的多元化格局。形成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多渠道投资,多种所有制养老机构共同发展的局面。充分利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家庭养老的三种形式(类似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方式),来实现失地农民养老问题及养老筹资的社会化。

(二)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失地农民提供卫生服务

大力发展农村卫生服务,把老年卫生服务列为农村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不断提高老年卫生保健的经济保障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卫生保健服务,拓展老年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领域,加大对大病和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和老年人的帮困力度。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政府政策性保险制度的运行应主动放宽政策,优化政策,加大举措,积极吸引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广大农民投保,让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港湾。

(四)建立针对失地农民的新型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失地农民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失地农民养老问题在我国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会突出存在。因此,有必要探索建立一套完善的针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四、结束语

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曾说,“在我看来,在发展水平仍很低下的情况下如何对付老龄化问题,是本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因此,作为养老问题重要组成部分的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不容忽视,失地农民养老问题已经不仅是失地农民单纯的个体风险问题,更是一个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社会问题。做好失地农民养老问题工作,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鲍海君.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征地管制变迁的田野调查——以浙江为例[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陈亚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以重庆为例[m].人民出版社,2008.

3、梁鸿,赵德余.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4、王作安.中国城市近郊失地农民生存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第5篇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政府责任;人口老龄化

一、课题研究背景及目的

中国面对已经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如何适应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事宜。“未富先老”形势下的老龄化问题,也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当下也是我们所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三部分组成。①主要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已成为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当务之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城市老龄群体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出与发展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获得了很大的提高,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死亡率也在下降,老年人的平均寿命有所提高。另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加速了我国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据有关数据统计,201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7亿,2020年,更将达到2.48亿。可见,我国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养老问题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面对迅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以及“未富先老”的特殊国情,原有的养老服务业以及政府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作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求。老年人的需求不但数量上增长迅速,而且逐渐呈现出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点,而养老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所以面对日渐加剧的供需矛盾,应该采用何种养老服务模式,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已经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面临着物质上的缺乏和专业人员的缺乏,如何以更加充足的养老服务数量和更加优良的养老服务质量来缓解当前严峻的养老问题是当务之急。②

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困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是我国未富先老国情的要求,也是中国式养老由补缺型走向普惠型的必然选择。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刚处于起步阶段,它必然面对很多困难和不足,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发现,不断完善。③政府是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政府责任的实现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关键,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层面的问题;二则是在实践层次的一些问题。

(一)制度层次

政策立法的不足;政策立法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立法投入不足。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作用不容忽视,在成熟的实践经验中,会产生一些政策,而后政策才有可能上升为法律,在这之后,政策和法律又可以作用于实际中的操作,让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过程更加合理和完善。

中介发展的滞后;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过程中,中介组织发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评估机制的缺乏;中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新型的模式,在许多方面都不够成熟,在评估机制方面更是不到位。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来对这一新型模式的效果进行判断,尚未建立制度化的评估机制。

(二)实践层次

资金投入的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来源单一的难题。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并没有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体系,各级政府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公共财政政策,因此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角色还未能准确到位。

专门人才的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着专门人才缺乏,培训力度相对不够充足的问题。

养老服务的单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强化和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现实的养老需求。

大众认识的局限。大众在思想上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中国人的养老观念受传统文化的束缚比较多,更多的人崇尚家庭养老,认为能够老在家里是一种福气,安土重迁,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因此,对子女的依赖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现代社会中随着现在独生子女家庭和丁克家庭的出现和不断增加,以及生存成本的逐年加大,家庭养老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难以满足老年人现实养老需求的模式。④

四、加强政府责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责任主体,因此在推广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要不断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和软硬件基础设施提供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还可以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大作用。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区居家养老具有传统养老模式所没有的优势,也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它不仅继承了我国传统家庭养老的优势,居家养老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而且节约了社会和财政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又缓解了就业压力。⑤因此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我国在“未富先老”的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安玉雪.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服务体系[J].中国集体经济,2010,3.

[2]何谦,陈汉平.浅议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与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07,3.

[3]张福顺.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五点政策建议[J].社会福利,2009,6.

第6篇

关键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状;对策

一、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养老需求

随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全民社保的不断推进,退休人员对养老的模式也有了新的要求。作为人们空间和心理上的新的组织形式,社区养老自然而然地成为满足人们需求的新载体。

据此,笔者对厦门市某街道7个社区的老人及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的生活状态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的7个社区总人口29918人,社区老年人总数3859人,占社区总人口12.9%。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2927人,其中:50岁以下的占0.4%,51~60岁的占32.5%,61~70岁占44.6%;71~80岁占16.7%;81~90岁占7.7%;91岁以上占0.9%。60岁以上的退休1948人占7个社区60岁以上3859老人中的50.5%。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7个社区老年人口已达总人口的12.9%,根据人口老龄化的标准,7个社区的人口已步入老龄化并且60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半是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在参与本次调查的人中,约有九成老人选择在自己家里养老,与子女们生活在一起。而他们给出的理由多是“不愿离开自己熟悉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目前尚能自理”、“家里人能够照顾”等。在此次调查中,赞成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达95%。另外据统计7个社区有68人重病、33人特困、15人孤寡、7人独居共123人占退休人员总数的4.2%,这部分人倾向社会养老。

随着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率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被纳入了社会化管理。据厦门市近十年的数据统计,退休人员的死亡率是1.59%,新增率6.8%,也就是说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正以每年5.21%的速度增加,可以看出,把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解决好就把中国城市一多半的养老问题解决了。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作为对居家养老的替代,社区居家养老以所在的社区为载体从物资供养、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籍、法律咨询等方面为老人提供社会化服务。以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政府主要是在专(兼)职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装备的购置,无偿、低偿、有偿的补帖等方面进行了资金投入,而服务则是由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机构提供。具体如下:

1.以社区为依托构建社区养老平台

调查的7个社区都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从服务网络、服务队伍、服务制度、服务设施上部署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已向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投入了六十多万元;7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现有专(兼)职管理人员51人,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12支,共有成员133人,各类志愿者(义工)队伍12支,共有成员574人。

2.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

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33家服务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提供医疗保健、家政保洁、代购代缴、配餐送餐、家具维修、应急救助、精神慰籍、上门理发、衣物缝补、文化教育、日间照料、法律咨询等多种切合老人实际需求的服务项目;为老人建立了档案,明确社区内享受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标准和服务提供方式,以规范对助老服务的管理;通过“街道——社区——卫生院”进行共建,建立老人健康档案;与辖区内的诊所进行共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珍、义珍、上门送药等活动;各社区还设置了一部老年人应急求助电话,实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都有人员对社区老人的救助进行帮助。

3.取得的社会效果

截至2011年底,厦门全市13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的无偿服务的对象547人,低偿服务对象567人,有偿服务201人,共对31257人提供各种免费的文体娱乐活动及心里援助法律咨询健康讲座等,享受志愿者服务的老人79770人。此次调查的7个社区主要是对71人进行了无偿、低偿、有偿服务,还提供了一些免费活动和志愿者服务。

三、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足

调查也显示:社区养老服务还是初步的、粗放的,更多的还是停留给享受无偿、低偿对象发放补贴上。提供的其他服务非常有限,还无法完全通过社区来满足。通过走访和了解,笔者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1.社区建设发展滞后

首先,由于我国社区建设起步晚,尽管社区养老服务站已经挂牌,但大多数是工作人员少、经费不足,而且专职管理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志愿者服务队伍看起来人多,但专业人员少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这不仅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也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在调查中,很多老人也都反映说,“社区居家养老好,但享受到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太少”。

其次,由于很多社区在规划建设时,开发商出于对利润的过度追求,没有考虑社区管理场所也没有预留活动场所,使得目前在社区里很难找到合适办理社区养老基础设施的场所。再加上社区养老服务站经费紧缺,就目前很难深度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养老服务流于机构管理

据调查得知,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精力主要集中在机构管理建设上,忽视了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往往流于机构管理。另外,以社区为平台组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太大,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设参与程度低,无法通过加强成员之间的互动来形成大家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7篇

〔论文摘要〕随着老年人口数童的增加,城镇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因为老年人的生活空间主要在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推动居家养老良性发展.有利于促进和谐杜会的发展。

据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1%的抽样调查,福建省常住人口为3532万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671万人,占47.30%,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306万人,占8.67%,由此推算出居住在城镇的65岁及以上的人口约为144.738万人。福州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77.7万,占户籍人口的13.95%。千百年来,人们认为养老是家庭问题,“养儿防老,,是社会传承的“孝文化,’,但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作为一个老龄化社会,当人们老有所养遇到问题时,养老便逐渐演化为社会间题,它不断对我们传统的养老模式提出挑战。目前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目前福州老人主要的养老方式,但由于个体差异等各方面的原因,这种方式逐渐暴露出种种弊端,这些弊端需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来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这不仅从根本上明确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主要问题,而且也为开展和加强我国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类型、形式和内容

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民族传统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也就是说老年人可以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政府不必花过多的资金建设集中的养老机构和设施,只是在老年人所生括的社区范围内实行各种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购物、清扫、护理等日常的生活照料。

(一)居家养老的类型

一是独立型的居家养老,老年夫妻独立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即老年空巢家庭,或是单身老人独立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即老人单身家庭;二是与子女合住型的居家养老,即传统的多代同堂家庭。

(二)居家养老服务形式

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托”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客

社区照顾。社区照顾应分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和社区养老机构照料服务,其中,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居家老人照料服务又分为上门照料和“日托”照料,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上门照料服务的内容应包括家务型服务和护理型服务,服务对象应涵盖具有有效需求的健康老人、部分不能自理老人和长期卧床不起老人。

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是老人实现自身价值、寻求精神寄托、获得心理满足的需要。对于绝大多数老人来说,社区是他们参与社会的重要窗口和桥梁。社区应当为老人提供参与社会的途径和舞台。

社区活动。社区活动包括各种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不同规格的社区老年学校,各式各样的社区老年文体活动,以及社区专门为老年人举办的各种活动。

社会支援。一些社会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社区服务的名义在社区里开办的各种为老年人所需要、所欢迎的项目和连锁服务。

二、发展居家养老的意义

(一)居家养老的社会意义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成家压力的增加,年轻人外出闯荡的越来越多;经济、住房等条件的改善,老年家庭空巢化呈明显上升趋势,传统合住比例在下降;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许多城市居民的家庭结构呈倒金字塔形,“4:2:1”(4个老人、1对夫妇、1个孩子)家庭增多,传统家庭的养老模式和观念受到很大冲击。预计到2030年,每4个中国人中就会有1位老人,而每对中年夫妇将要负责照顾4位老人。有关资料表明,50年代初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即将进人老年,预计到2010年,60岁以上城市老年家庭中的“空巢率”将达到80%以上。且未来的“空巢”老人家庭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将无法完全尽到赡养的责任。虽然大多数老年人都喜欢家庭养老,有儿孙绕膝、精神上能经常得到子女的慰籍,享受天伦之乐,但这种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子女心有余而力不足。并且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参与社会活动的减少,心理上的孤独感也会越来越强,他们需要得到子女的关怀、理解和精神安慰,老年人这种心理和感情上的需求,是任何福利机构难以满足的。据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福建省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而这样的小家庭,即核心家庭要全部胜任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是不可能的,老年人的家庭观念比较牢固,地缘文化观念浓厚,重视街坊邻里的情感维系.他们对社区有较强的认同感、依赖感和归属感。因此倡导“居家生活,社区养老,社会服务”的养老理念,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方式。

(二)居家养老的经济愈义

机构养老虽然能使老年人得到较好的照顾,但大多数老年人并不愿意去养老院,况且社会福利单位床位非常有限。据福建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末福建省总人口3535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30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7%。而全省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700张。那么大规模发展机构养老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也不符合中国国情。在福州,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一直占主导地位,作为老人来说,“养儿防老”是天经地义的,老人辛苦一生,最乐意的是在晚年时能够子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因此有的老人认为子女把自己送人养老院,就是遗弃自己。而有的子女虽然工作负担重,但是也不愿将老人送人养老院,就是担心别人说自己不孝。另一面,一些早年退休的老人退休金较少,进养老院的费用也是一个家庭考虑的重要因素。当前政府财力杯水车薪,但又要必须解决“未富先老”的现实困难,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就在社区,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社区养老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方式。

三、居家养老发展过程存在的困难

(一)资金问题

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人老龄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即使福建省人均GPD在2005年已达2237美元,高于全国水平,但与发达国家多是人均CDP在5000美元以上进人老年化社会有相当的差距,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人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

2005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10.0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21.88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88.2万人。

社会养老的很多环节都需要资金,由于社区缺乏自我造血功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活动经费以及设施建设费用难以筹措。因此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发展居家养老的资金应建立多元的筹措和运行机制。改革资金来源的单一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居委会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资金问题。政府要造就一个良好的环境,用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和保障,使投资渠道畅通,象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一样。如上海浦东罗山市民会馆就是全国第一家引进社会团体一: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投资、独家管理的社区服务机构。

(二)服务人员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基本上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就业相对困难的人员,服务内容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素质有待提高。这支队伍儿乎没有接受过专业化、正规化的培训。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组成诸如“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孤老残疾保护网络”等志愿组织。他们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务是无偿的和非盈利性质的。据了解目前福州市社区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普遍不足,绝大多数社区根本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也就谈不上具有志愿者队伍。

四、促进居家养老良性发展的具体举措

(一)建立老年家庭档案

街道和社区责成人员负责为空巢家庭建立档案。社区服务根据空巢家庭的要求实行包干制或定期服务制。社区服务的内容可以是多样的,比如便民服务的一般项目,特别应增加如修脚指甲、陪同看病等专门为老人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应该安装有远程中央控制和服务的电子呼叫系统。没有条件的地方,街道或社区应组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可以是健康的离退休老人、学龄孩子或其他社区内的志愿者。联系人与空巢家庭定期保持联系,有问题则按街道和社区提出的应急办法处理。即使安装了电子呼叫系统的地方,也最好建立联系人制度。如果街道或社区需要送饭的老人比较多,可以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食堂或饭馆给老人营养配餐送餐。

(二)建设老人活动站

养老院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多的老人的老年生活只能在社区进行。近年来,福州市社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小区设置了简单健身场所和老年活动之家,但离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社区标准还有相当差距。老人们在经济有了保障的同时,更渴望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增进生活的情趣,扩大社交的范围,使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如福建福州台江上游社区老人活动站是社区老人的聚集地,很多老人习惯在这里聊天、看报纸、打麻将。社区老人基本上是本地人,熟悉很多风土人情,喜欢唱闽剧,社区老人自发组成乐师团,老人们自由地登台演唱。老人活动站给老人提供了一个愉悦的场所,使老人之间交流多了。

(三)设立服务呼叫中心

有条件的地方可安装电子呼叫系统。如北京市潘家园地区,从1999年在这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呼叫网络管理中心”,为所辖1800户居民提供包括生活用品配送在内的各种服务。青岛市的南区,创建了”社区综合服务呼叫网络”系统,将俗称“一点通”的服务终端设到居民家中,由服务中心根据居民随时提出的需求提供上门服务。由于这种“一点通”的使用特别简单,因而尤其适合独自居家、行动有障碍的老人使用。

(四)设立“时间储蓄”

社区服务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所花费的劳动,以时间为单位记人个人服务储备账户,等到自己年老需要接受他人服务时,就可以从自己的服务时间储备账户中支取等值的服务时间。’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松榆里第一居委会自发筹办”时间储蓄”,组织低龄老人义务照顾高龄老人,并为服务者发放《服务卡》,用于记载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今后,可持卡在本居委会范围内享受相等时间和质量的服务。南京市鼓楼区1999年出台了(鼓楼区社区助老服务储备制度》。该制度规定,凡具有本区常住户籍的16周岁以上社区居民可申请加人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领取《助老服务储备卡》,凭卡在管理机构的安排下为老人无偿提供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抚慰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服务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记人储备卡。服务者可在自己年老时支取服务时间储蓄,也可将服务时间储蓄转让给65岁以上的直系亲属。上海市虹口区和静安区先后出台的(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章程》及《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这种以互助服务为基础、以低收人老人为对象的社区服务新方式无疑是一种适合国情、适合国人尊老敬老传统的社区养老重要补充形式。”时间储蓄”在更大范围内动员了社会资源,节约了社会成本,不失为一种中国特色的社区养老新选择。

(五)设立各种与老年人相关的组织机构

设立老年婚姻介绍所。在伴随社会家庭小型化趋势,娜寡老人日益增多,老年人求偶需求也会增加。老年人再婚其实就是自我养老意识的一种体现。设立社区老年婚姻介绍所,帮助鲜寡、孤独、离异的老人求得生活伴侣,互相照顾、互相关心、安度晚年,也应是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不可缺少的内容。老年人一旦自立自强,可以大幅减轻儿女的压力,间接节约社会资源。

开办社区老年学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函授等多种方式,或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办老年书画班、音乐班、舞蹈班、电脑班、外语班等,以满足老年人求知、自尊的需求。

设立老年人才市场。老年群体是一个蕴含着极大开发价值的人才资源群体,尤其是离退休的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老年人中的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市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优势再就业,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

开展老人法律援助。开展社区老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庇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诸如丧偶、离异后的再婚问题;无子女及亲人瞻养问题;老年人受虐待问题;家庭财产分割问题等等,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使其安度晚年。

五、服务队伍社会化

建立一支由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伍。以专职人员为主休,兼职人员为辅助,青年志愿者为基础,形成庞大的服务队伍;充分动员社区公众和年轻型的老年人参与自愿助老服务;增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和代际间的互助意识。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和发展;要从专业院校选用相应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专业工作人员队伍;还应分批选送在职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或培训机构学习老年服务知识和技能;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实行劳动准人制度,提高专业工作者队伍的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以上专业化措施,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人才保障。超级秘书网

设立助老服务员岗位。服务于家庭养老的人员必须在养老机构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才能进人家庭服务。从社会角度来看,就是加强居家养老护理队伍的建设,必须和普通的家政服务相区别。让养老机构在社会养老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支持。目前福州市选取了西湖社区、杨桥社区、庆城社区三个社区作为助老服务项目的试点,政府出资聘请下岗工人为社区内的老人服务。社区聘请”公共护理员”,每人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和街道各负担一半。助老服务员必须热爱老人和社会养老事业,能够认识到养老事业虽然面对的是夕阳群体,但却是朝阳事业,能够安心工作;助老服务员必须接受相当程度的专业训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包括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管理者的能力,接受心理咨询的能力和医疗护理专业的能力。助老服务员可以在家办公,为社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联系提供小到送餐到户,大到医护上门的各类服务。社区助老服务员现在还只是免费为孤寡老人服务,她觉得对于一些家庭比较富裕的老人,今后可以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助老服务员目的是给老人提供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社区服务员。

发挥社会志愿者的帮扶作用,通过志愿者的行动来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关注老龄问题。除青少年志愿者,杜区组织还可以把社区低龄老人、低保人员纳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

第8篇

摘要:本文由民办养老院中“冷血护工”的出现引出话题,探讨中国养老模式的发展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养老、院舍照顾已逐渐不能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因此本文提出社区照顾这一养老模式的新取向,分析社区照顾的优势,并且进行它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分析,而香港地区社区照顾的成功推行为其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养老需求 院舍照顾 社区照顾

引言

近段时间,一则郑州某老年公寓护工逼老人喝尿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那名行径恶劣的护工顿遭舆论的口诛笔伐,被网友冠之以“冷血护工”称号。在谴责该护工道德素质败坏的同时我们要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这绝对不是一个个案,而是养老院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民办养老院作为中国老龄化社会到来中应运而生的产物,其在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福祉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护工虐待老人案例的频发,暴漏出民办养老院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也折射出中国养老服务需求与社会供给之间的不平衡现状。这触发我们思考,什么样的养老模式才是当下中国特殊国情下最适合的选择。

一、现阶段中国养老需求面临的形势分析

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26亿,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0%,这表明中国已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中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1]。而根据预测,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将推进到30%以上,占到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2]。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老龄人口基数之大,增长速度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另外还伴随着高龄化、“未富先老”等明显特征。这构成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态势。伴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上养老需求紧随之急剧增加。

二、当前中国院舍照顾养老模式的现状及弊端

院舍照顾,包括公办养老院、民办养老院及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与照顾,是目前中国主流的养老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其适应了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改变和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等趋势。最主要特点就是能够相对集中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1.当前中国院舍照顾的现状

就目前中国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状况来看,与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之间严重失衡。据统计,中国现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仅39546家,养老床位只有149.7万多张,收养老人1102895名。仅就床位数来讲,刚刚超过老年人总数的1%,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70张的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养老需求与社会供给之间的强烈反差,这是与中国不发达现状共生共存的一个尖锐问题。

2.院舍照顾的弊端

尽管院舍照顾成为目前中国社会主流的养老模式,但是其也有自身的限制和弱点。首先,院舍照顾成本较高,一方面,养老院投入成本高,包括建筑费用、设施费用、人工成本、日常维护及其他一些必要的费用;另一方面,老人获得照顾的成本也较高,因为老人入住需缴纳一笔不菲的床位费。其次,院舍照顾容易给受照顾的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后遗症,如自我照顾能力被削弱,对护工的依赖性增加、自我形象的削弱等[3]。再次,由于院舍照顾的服务标准和与管理规范通常是按照老人一般的需要去定制,这种统一化的服务难免照顾不到个别老人的需求,使部分老人的服务要求得不到回应。最后,老人与家庭及社区的接触较少,老人的家庭情感需要得不到很好的满足。

三、探讨中国养老模式的新取向---院舍照顾向社区照顾转变

社区照顾泛指在社区层面上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照顾及支援,既包括正式的社区结构与资源,也包括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去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照顾[4]。

社区照顾注重“在社区内的照顾”、“由社区照顾”和“与社区一起照顾”[5],同时强调“正式的与非正式的照顾互相配合”。社区照顾是养老模式发展的新趋势,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及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发展的较为成熟。

1.社区照顾的优势

社区照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由于社区照顾是在老人生活的社区为老人提供服务,能够帮助老人实现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心理需求,可以享受亲情,实现感情的寄托。第二,社区是老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缘和亲缘优势,能够极大的节约服务成本。第三,社区照顾能够整合各种资源,一方面充分发挥家庭成员、邻里及志愿者等在照顾老人中的主要作用,另一方面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与协助,为老人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服务。第四,社区照顾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考虑到中国尚不富裕,资源相对短缺,社区照顾在缓解政府负担,为老人提供人性化服务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第五、社区照顾有助于推动社区建设。加强社区老人照顾,有针对性的开展老人服务项目,在满足老人需求的同时调动了居民积极性,有助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2.香港地区推行社区照顾的成功范例

香港不但广泛接受了社区照顾的概念,而且有意去实现这种理念。近几年,应对香港人口的不断老化,香港社会福利署除了投入大量资源增加长者服务外,更在服务模式上做出更新及重整,务求使资源的运用更具成本效益,使更多有需要的老人受惠。除了为体弱的老人提供院舍照顾的服务外,安老服务发展的重点是以社区和家居为本的照顾服务,力求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不同服务需求的老人尽量在社区安老。例如,1999年首次推出以合约方式运营的“家居照顾及膳食服务”,在传统的家务助理服务范围之上,为长者提供基本的护理服务;2001年进一步推出合约制的“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为体弱的老年人设计个别的家居和日间中心服务,满足他们的个人照顾和护理需要,使他们无需入住安老院舍;2003-2004年重整现有的长者社区支援服务,包括把所有的长者综合服务中心提升为“长者社区中心”,把超过半数的长者活动中心提升为“长者邻舍中心”,二者都着重发展老年义工、外展、教育和护老者支援服务等等。 这一系列的服务措施不仅满足了香港在过去数年间老人服务的急切需求,更重要的是为在支援社区居住的老人建立起非常稳固的基础设施,为未来急剧增加的老人口做出了适当的准备。

3.社区照顾养老模式在中国推行的可行性分析

社区照顾模式对社区内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以及政府的作用有相对较高的要求。一方面,社区照顾模式中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家人、朋友、邻里及志愿者等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很多时候他们不是缺乏照顾老人的态度和热情,而是缺乏相应的专业的照顾知识及技能,缺少必要的一些物质及经济方面的支援[6]。另一方面,全面性的社区照顾需要不同种类的服务与设施,例如对医疗、场所、教育、财政、专业辅导等方面的需要,仅靠一个社区的力量很难实现,必须有政府的相关政策倾斜与资源支持做后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社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全面的政策配套及资源支持似乎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启动和跟进。

因此,与院舍照顾相比,尽管社区照顾有经济性及人性化等许多优点,但是由于社区照顾模式主要建立在完善的社区建设及社区服务的基础之上,和政府的老年福利政策的安排之下,因此,目前中国全面推行社区照顾养老模式的条件似乎还不太成熟。

4.香港经验对中国社区照顾的启示

借鉴香港地区社区照顾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着力解决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通畅社区照顾在中国实施的道路,是现阶段中国解决养老需求问题努力的方向。我认为,香港经验对中国社区照顾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推行社区照顾是中国解决急剧增加的养老需求的有效途径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及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养老的功能呈退化之势。而院舍照顾存在的如供给不足、缺乏个性化及人性化服务等诸多弊端使院舍照顾渐渐遭遇尴尬境地。家庭养老、院舍照顾已经不能有效地满足中国社会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因此,养老需求的激增是实施社区照顾的主要推动力。

第二、正确处理保有传统养老模式和推进新的养老模式的关系

家庭养老、院舍照顾及社区照顾这三种养老模式之间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互不相容的对立,而应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即在保有家庭养老、院舍照顾的基础上,努力创建服务内容综合化、照顾形式多样化、覆盖范围全体化的社区照顾体系,形成家庭养老、院舍照顾及社区照顾三种养老模式并存的新局面。

第三、完善中国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社区照顾的成功推行依赖于完善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因此,应该重视社区自身的发展,把社区发展作为制度化的政策加以实施。加强社区的医疗、场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及专业知识的运用,重视对社区内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相关照顾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且建立社区与外界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机制,方便社区能够整合社会中的各种资源为老人提供周到详尽的服务,特别应重视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在相关政策及资源方面的扶持对发展社区照顾是至关重要的。总之,在完善社区硬件及软件设施的基础上,一方面培养激发社区的内生力量来发展社区照顾,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外生力量来保证社区照顾的全面有效的实施。

参考文献:

[1]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

[2]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6.

[3]夏学銮.《社区照顾的理论、政策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