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5 1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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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体验;旅游产业;旅游产业链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06―0019一07
随着近年来旅游市场需求的快速成长,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由于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碳减排承诺等原因,旅游业被再一次提到了新的高度。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并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但是,旅游业的边界到底是什么?旅游现代服务业到底又是什么?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界定。本文拟从旅游体验的角度来分析旅游产业价值链,讨论旅游产业的边界与现代服务业特征。
1产业链的概念与内涵
自1985年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在《竞争优势》中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的概念以来,产业链(industry chain)、供应链(supply chain)等概念相继产生,其中产业链是产业价值系统的简称,但由于理论研究的缺乏,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常常混为同一概念。在国内学术界,虽然产业链一词实际应用不少,但理论研究并不多。学者们尚未就产业链的特性、本质、结构、形成机制、治理模式等理论基础性问题形成共识。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产业链的界定大致可以分为3类:
第一类是从产品生产的角度定义。产业链是指在一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最初的自然资源到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的生产链条。产品生产角度强调关键产品的中心地位,产业链涵盖了商品或服务在创造过程中所经历的从原材料到最终消费品的所有阶段,即围绕核心产品,一种或几种资源通过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等承担着不同的价值创造职能并相互联系的环节,不断向下游产业转移直至到达消费者的路径。
第二类是从战略联盟的角度定义。产业链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同一产业部门或不同产业部门某一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及相关企业,以产品为纽带,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关系,连接成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链网式企业战略联盟。战略联盟的角度强调产业链的整体优势,认为产业链的本质在于以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或竞争潜力的企业为核心,与相关产业的企业以产品、技术、资本等为纽带结成的一种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战略关系链,将一个企业的整体优势转化为一个区域和产业的整体优势,从而形成这个区域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整体发展。
第三类是从产业关联的角度定义。产业链是产业依据前、后向的关联关系组成的一种网络结构。产业关联角度强调企业甚至产业间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在这种各产业依据前、后向的关联关系组成的链式生产结构中,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过程、生产阶段或经济业务按次序联结起来,产业上游到下游各相关环节间的供需链、企业链、空间链和价值链4个维度有机结合。
以上3种定义方式虽然角度各不相同,但本质上都认同核心产品或产业在产业链中的链核地位以及产业链中不同产业间的前、后向链式关系。然而芮明杰等认为,随着模块化时代的到来,产业链的形态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业链中知识关联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产业链在本质上是以知识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功能网链。因此,对于模块化时代的新兴产业,则应更多地从知识分工协作角度定义其产业链。
2旅游产业与旅游产业链
关于旅游产业或者旅游产业链,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早在20世纪,美国旅游学专家托马斯・戴维森(Thomas Lea Davison)曾提出旅游不是产业,认为将旅游定义为产业是贬低了旅游的真正意义,并曾因此引起学界的争论。但随着旅游市场需求与供给的不断壮大,实际上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大多数都承认旅游业是一个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只是对什么是旅游产业,尚存在两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是直接将旅游产业与旅游业等同起来,统一定义。如王大悟和魏小安根据联合国《国际产业划分标准》对旅游业的内容进行了界定,并认为“旅游业是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行、游、食、住、购、娱等各种需要,以提供旅游服务为主的综合性产业”。旅游产业包含了所有生产或提供满足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需要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产品和劳务的部门或企业,它们广义上提供各种组合旅游产品而狭义上只提供核心旅游产品,旨在完成旅游生产和服务。
另一种观点认同上文提到的对旅游业的普遍定义,但认为旅游产业比旅游业包含了更加广泛的内容,两者不可等同。申葆嘉提出,旅游业主要是指以住宿业、餐饮业、旅行社以及人工建造的游乐园为主的接待诸行业的复合体,而旅游产业既包括了营利的旅游业,还包括了许多发展旅游所必须的社会非营利因素。罗明义则进一步将旅游产业分为旅游核心部门、旅游依托部门和旅游相关部门3个层次,包括了所有满足人们旅游需求的旅游产品、旅游消费和旅游供给,而旅游业主要是指第一个层次。
旅游产业的界定存在争议,旅游产业链的戈Ⅱ分也存在以下3种方法:
基于旅游者需求的旅游价值链界定。旅游者的需求拉动了旅游产业要素的形成,因此,旅游产业链的界定也常从旅游者需求角度出发。如李丹枫等认为,旅游产业链是指旅游消费者从获得旅游信息并决定进行某次旅行、经过空间移动,到最终实现旅游体验这一系列的活动过程中,因吃、住、行、游、娱、购等旅游消费涉及的企业分属不同的产业类型而形成的一种产业链接关系。何建民提出,对于常规旅游来说,旅游价值链包括了目标顾客的选择、定位、产品设计、价格制定、渠道选择和形象推广等。这类概念都强调产业链始于旅游者空间移动,止于旅游者旅游消费体验的实现,是吃、住、行、游、购、娱6要素相关企业的集合。这种界定方法使旅游产业的边界相对较窄,通常被称为狭义的旅游产业,但便于统计与操作。也正因如此,目前国家旅游局主导的旅游产业统计口径也基本上采用这一界定方式。
基于旅游产品供应的旅游价值链界定。通常认为旅游产业是由生产旅游产品与服务的旅游企业集合构成的,因此,不少关于旅游产业链的定义从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供应角度出发,如坦佩尔和冯特(Tapper&Font)将旅游产业链定义为一条包含了所有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供应与分配的链条,旅游价值链因此可分为赢得订单(win order)、分配前的支持(pre-deliverysupport)、分配(delivery)以及分配后的支持(post― delivery support)4个阶段,以实现旅游产品的端到端无缝连接,或者将旅游产业链定义为包含了旅游供应商、旅游开发商、旅行社和游客4个部分的单链。路科从供应链管理思想出发,认为目前旅游业的运作是以旅行社为核心、各相关行业企业为节点而联结成的服务于旅游者的供应链模式。张辉把旅游的生产与销售涉及众多的企业活动,从获取旅游目的地的各种旅游要素暂时使用权开始,到旅游产品的组合以及产品的分配和销售的整个过程定义为旅游产业链或旅游产品链。在应用研究领域,玛丽安娜・希贾拉(Marianna sigala)认为旅游供应链包含产品一生中的所有方面,如原材料、材料处理、制造、分配、零售、顾客使用和最终抛弃。詹姆斯・墨菲(James Murphy)和史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认为约翰・门泽尔(John Mentzer,et al.)等人对供应链的定义适合描述烹饪旅游的供应链,即:直接参与产品、服务、资金和/或信息从源头到顾客、从上游到下游的流动的3个或更多的实体(组织或个人)组成的一个整体。裴德罗・拉文托斯(Pedm Raventos)描述了在旅游产业链中航空公司、酒店及其他供应商与旅行社的供需关系。部分研究则根据各自研究的内容,直接从各行业通用的供应链定义中选择了较符合自身要求的内容。此类旅游产业链的界定方法强调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但并不强调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起点与终点,旅游产业链的外延比较宽泛,与通常大家所说的广义的旅游产业概念基本相当。
基于空间移动范围内旅游产品供应的旅游价值链界定。基于旅游者需求的旅游产业链界定划分了旅游产业链的起点与终点,使旅游产业研究具有可操作性;基于旅游产品与服务供给的价值链强调了旅游产业链的多元性,但又陷入概念泛化的困境。于是又有学者将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价值链终点限定在“特定旅游目的地的分配和营销”内,相应的旅游供应价值链定义为:“参与了从旅游产品/服务不同部分的供应(如航空业、住宿业)到最终旅游产品在特定旅游目的地的分配和营销这个过程中不同活动的旅游组织所组成的网络”。或者将旅游供给限定在旅游者空间转移过程中,如“在旅游者到目的地的空间转移及旅游消费过程中,为其加工、组合并提供旅游产品,以助其完成到达目的地的旅行与游览,此间所形成的以旅游企业为核心的各种产业供需关系”。
以上3种旅游价值链或者旅游产业链的界定方式都各有优缺点,第一种界定方便操作但局限了旅游产业链的边界;第二种界定放大了旅游产业链的边界,但由于“什么是旅游产品”仍难以界定,旅游产业链的边界问题也因此仍未解决;第三种界定方法使旅游产业链理论上的边界清晰,但它与第二种界定方法存在同样的困境。传统的旅游产业链定义比较关注产品的生产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物质流动,但芮明杰等认为,这些都只是产业链的外在表现形式。产业链在本质上是以知识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功能网链,通过知识的分工和知识共享创造递增报酬,为顾客创造价值。因此,旅游产业链的定义本质上应该从知识的分工协作人手,以不同的价值创造来划分产业环节,并将各环节以网状结构联系起来。
3基于旅游体验的旅游价值链分析
旅游产业链界定的困难缘于对旅游现象本质界定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引起的旅游产品定义的不确定性,使旅游产业链的界定或者过于宽泛或者过于局限。根据谢彦君的分析,旅游体验是旅游世界的“硬核”,如果在旅游世界中抽掉了旅游体验,就等于抽掉了旅游现象的基本矛盾,抽掉了旅游现象的内核。没有旅游体验这种根本需要,旅游产品就没有必要生产出来,旅游资源将依然以其自在的状态存在着,不存在专业的企业生产旅游产品,狭义旅游业自然也不存在,而它的缺位将使广义旅游业成为没有内涵的空壳,它们的存在仅具有非旅游的意义。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链以有形产品之间的关联形成链式结构所不同的是,旅游产业链有“模块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知识关联形成的网状结构。在旅游产业链生产分工的背后,技术的差异只是表象,实质上是围绕体验创造、生产与销售、提升的知识分工。
基于这一出发点,以旅游体验这一旅游的“硬核”为中心,按照知识分工和价值创造,可以对旅游产业价值链作如下划分(表1):
旅游体验产品设计。从旅游资源到旅游产品的第一步是旅游体验产品策划与设计,这类企业包括以旅游目的地资源整合和设计为主的旅游规划与产品策划、营销等咨询服务公司等类型企业群体,其技术含量高、价值创造空间大,但是在以往的旅游产业价值链划分中却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旅游体验产品物质环境制造。策划与设计好的概念产品需要物质载体来表现,相关的硬件建设也因此成为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这一环节,再好的旅游资源都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不能作为一种经济资源,也就更不能服务于游客的旅游体验。一些专门进行景区建设、酒店建设等旅游环境与设施施工建设的专业企业群体,他们的旅游属性被其建筑行业特征掩盖,而使其在旅游产业价值链认知中长期被忽视。
旅游体验产品信息传递与中介服务。凝结了概念与设施硬件的旅游产品需要向远在异地的旅游者传递信息并进行销售,相应的中介服务企业群体也因此产生,他们包括各类旅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网络传播等信息传播企业群体以及专门进行产品销售的旅游网络在线销售公司、旅行社企业等等。行业内广受诟病的旅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与这部分产业发育不完善有紧密关系。
旅游运输服务。旅游体验产品的消费依赖于消费者的移动而不是产品的移动,因此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群体产生,这里主要指从客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不包括旅游地的本地交通。旅游体验产品运输可以看作是旅游体验产品中的一部分,它将游客从旅游目的地外运送到旅游体验地,其价值不仅仅在运输功能的实现,服务也为这一环节的价值创造提供了发展空间。
旅游体验产品生产与消费。服务业的最大特点是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到达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者开始享受各项旅游体验服务的时间与地点,同时也是旅游企业进行生产的时间与地点,这些企业包括为旅游者在旅游地提供必要的吃、住、行、游、娱等服务企业群体,这部分企业通常被认为是核心旅游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的组成部分。
旅游体验的二次消费生产与服务。根据谢彦君的解释,旅游消费只包括愉悦的旅游体验要求的基本消费,而旅游者消费则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全部消费,包括的范围通常比前者大。前者属于旅游体验的初次消费,而旅游者在旅游地的购买行为则可以理解为旅游体验的二次消费,它属于旅游者消费中的非基本消费部分,是完善和加强游客旅游体验的重要内容,和这部分生产与消费紧密相关的是一些旅游商品制造与销售服务企业。
旅游体验产品精加工。随着目的地游客类型不断升级,旅游体验产品的精细化、个性化程度需求也 不断提高,相应的生产与服务企业群体不断产生与发展,这些企业群体包括知识与技术附加值较高的旅游服务体验产品,如融养身、保健、康疗与旅游休闲观光为一体的高端接待服务企业等。
旅游体验产品的物产消费服务。随着旅游体验的个性化要求程度不断提高,部分体验对物产的依赖度也不断提高,专门为此类企业提供物产供应的旅游企业也不断成长,如将酒店体验产品与分时度假相结合,将度假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出现的一些新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群体。
旅游体验产业链整合服务。随着旅游产业链不断延伸,旅游企业对金融、保险、信息等服务业的需求也不断增大,同时也不断融合,一些专门的旅游信用卡、旅游保险、旅游数字化服务企业不断成长,使旅游产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4旅游产业链的基本特征
以旅游体验为核心划分的旅游产业价值链,涵盖了旅游体验产品的设计、配套环境的制造、体验产品的营销与中介服务、生产、消费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流程,每个环节对旅游体验产品所赋予的价值各不相同,其分布呈现出一条旅游产业价值链的“微笑曲线”(图1),具有以下特征:
模块化的网状产业链结构。新兴产业链越来越多地具备模块化与网状结构的特征,模块间既有投入一产出式的传统线性关系(如图1左侧的旅游体验基本构成部分),也有因知识的关联与整合形成的非线性关系(如图1右侧的旅游体验价值提升部分),总体来看则是一种网状结构。图1中线性的描绘只代表了各环节创造价值的高低,并不代表各环节间有必然的上下游关系。但是网状消费的外部性有可能产生其他环节运行的临界点,如体验产品的设计没有完成时,设施建设难以进行;旅游体验的基本生产和消费没有达到一定水平,对体验产品进行精加工和高物质附加也不现实。在这种网状的旅游产业链中,模块间横向和纵向的关联交织其中,知识与价值的高低紧密相连,形成旅游业的“微笑曲线”。
基本价值与追加价值的新认识。谢彦君从观光娱乐的视角提出,除旅游观光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产业都是提供旅游产品追加价值的产业,都处于附属地位。那么从旅游体验的视角,凡是直接参与旅游体验生产和消费过程的产业都属于核心价值产业,而对于旅游体验进行价值再创造的产业则属于产业链中的追加价值部分。图1中从“二次消费”处划分,左边部分(包括二次消费)是旅游体验的基本构成环节,体现的是旅游产业价值链中旅游体验的基本价值;右边部分则是旅游体验的价值提升环节,体现了旅游体验的追加发展价值。这部分现今发展还不成熟,但从其价值地位来看,其成长空间大,创造价值高,极富发展潜力。
制造业和服务业特征的融合。纵观整个产业链条,囊括了旅游体验产品从设计到销售再延伸到精细化的旅游服务的全过程,既与制造业的产品生产一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物流运输、加工制造、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相类似,同时又包含了二次消费服务、产品精加工、物产消费服务、产业链整合服务等有着明显服务业特征的过程。一方面,旅游活动的广泛性与复杂性,使得旅游体验生产与服务所涉及的行业众多,其中不乏制造业相关的企业,使得产业链形态具有制造业的特征。另一方面,旅游的服务特性决定了产业链的服务业特征明显,因此,旅游产业价值链虽然形似制造业的“微笑曲线”,但又有自身独特的内容,比如,产品营销只是信息的中介服务而不是产品的直接销售、运输服务是消费者的运输而不是单指物质产品运输、产品的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等等。
产业复合与价值分布趋同。产业链中的企业群体有相当部分具有复合的行业属性,如旅游规划计划企业同时属于咨询行业,旅游景区建设企业群体同时属于建筑行业,旅游运输企业群体也属于运输业,旅游房地产企业属于房地产业,旅游金融企业属于金融行业等等。但恰恰是这些复合产业部分所创造的价值更高,处于产业价值曲线的两端,而传统的单纯的旅游业即吃住游等企业却只能处于价值曲线的底部,表现出产业复合程度越高,价值创造也越高的特征,这也充分说明了旅游产业的综合关联性特征。
5基于旅游体验的旅游产业链认识的意义
更清楚、全面地了解旅游业的各方面产业特性。长期以来,将旅游业局限于吃、住、行、游、购、娱的范围内,旅游业被认为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但一些客观上已经成为旅游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服务业如旅游咨询服务、旅游电子商务服务等却没有被纳入旅游产业的范畴,基于旅游体验视角的产业链认识有助于加深对旅游业的理解,为旅游业建设成现代服务业指明方向。
一、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并不是毫无关系的,二者是有机融合在一起的,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才能够实现快速发展,笔者通过长期的研究与实践认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与发展必须在界定两大产业的基础上才可以实现。
所谓的旅游产业其实是指以旅游资源为依据的、以旅游设施为条件的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游览服务的一个行业,这种行业又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为无形贸易。与之相对的是文化产业,由于各国对文化产业内涵的理解不尽相同,现阶段,我们通常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所下的定义当作文化产业的内涵。也就是说,文化产业其实是指以工业标准为依据的,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构成文化产业。由此可见,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从本质上来说,旅游行业属于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又为旅游业提供了旅游资源。所以说,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二者是相互渗透、相互统一的。现阶段,国际市场上,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不约而同的走向了逐步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融合模式
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二者的融合模式主要分为三种,这三种模式分别是:延伸性融合模式、整合型融合模式以及渗透性融合模式。
(一)延伸型融合模式是指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是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这种模式下的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能够实现两大产业的共赢。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可以像旅游产业的价值链延伸,而旅游产业的价值链也可以像文化产业的价值链方向延伸。
(二)整合型融合模式。该模式是指解体旅游产业同文化产业的价值量,然后将解体的两大产业链重新组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整合型产业。众所周知的整合型产业链包括世博园、园博园等等。
(三)渗透性融合模式,该模式是将文化产业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或是将旅游产业价值链当中的一个环节,逐步渗透到对方的价值链环节当中去,从而实现,两大产业的融合与发展。例如,大家熟知的动漫业与旅游业的结合其实就是典型的渗透性融合模式。除此之外,典型的渗透性融合模式还包括产业渗透模式等等。
如果我们将三者放在一起进行评价的话,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延伸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受政府的支持,且所需要的资金相对较低,因此,我们很容易实现,在这三者里面,最难以实现的就是渗透型产业模式。难度适中的是整合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各地区在进行旅游产业以及文化产业融合与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融合与发展。
三、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途径
(一)技术融合。想要实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与发展必须以技术为基础,在不同的产业之间进行技术创新,有利于形成不同产业间的技术融合,从而实现工艺流程以及生产技术的改变。所以说,实现技术融合有利于实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资源开发技术是旅游产业的技术,而文化产品创作则是文化产业的技术,因此,若想实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结合,就必须是实现资源开发技术与文化产品创造有机融合,打破二者之间的壁垒。从而实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二)资源融合。文化产业的资源与旅游产业的资源之间存在较大的重合性。例如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一方面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另一方面也蕴含着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这些资源就分别是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这两个产业的生产要素。在实现技术融合的基础上,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还应当实现资源有效的融合。只有实现资源的有效融合文化产业资源与旅游产业资源才能够得到极大的发展。
(三)市场融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旅游市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新颖时代的文化产业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因此,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可以通过不断的创新整合市场资源,创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共同的品牌来实现,通过市场融合推动我国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与发展。
(四)企业融合。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技术、资源等相关方面的综合体现。正因如此,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应当以市场为其融合与发展的载体。随着我国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那,我国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通过融合形成了一大批优秀的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具有文化产业的特点,另一反面也兼具旅游产业的优势。这些优秀企业的产生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结语
关键词: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5-0036-02
一、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概念及产业边界
(一)旅游产业的概念及产业边界
关于旅游产业的概念,至今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认为,旅游业是服务行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旅游产业比旅游业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它是以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基础,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吃、住、行、游、娱、购提供服务,满足旅游者精神,物质需求的综合性产业。从目的地的角度来看,旅游产业包括五大部门,即旅行社业、住宿业、旅游交通、旅游景点、目的地管理部门。
(二)文化产业的概念及产业边界
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和行业分类指标体系的差异,国际社会对文化产业内涵理解不同。目前采用最多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下定义,即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构成文化产业。
我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该分类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五层。第一层分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第二层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10个大类,即“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第三层依照文化生产活动相近性分为50个中类;第四层是具体的活动类别,共计120个小类;第五层是对含有部分文化生产活动的小类设置延伸层,共计29个。
可见,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具有明确的技术边界、产品边界、市场边界。但旅游行业中专门开发利用文化资源为旅游服务的经营企业,其本质属于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中主要生产供旅游者参观、游览、鉴赏和购买产品的企业又发挥着旅游的作用。在行业渗透、学科交叉的当今,两者之间就更难分彼此。因此,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与旅游产业间更易发生渗透、交叉、融合等现象。在各国,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都不同程度地走向了互动融合的道路。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
根据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联动的程度和方式的不同,可将两大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分为延伸型、整合型、渗透型3种。
(一)延伸型融合模式
根据产业融合理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活动本身存在互补性,可以突破原有的产业边界,实现两大产业共赢。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可向旅游产业延伸,凭借文化产品的强大吸引力提升旅游产业的创新能力。例如,大型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既是国内外知名的演出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同时又是世界旅游组织目的地、最佳休闲度假推荐项目,成功实现了文化产业向旅游业的延伸。
也可将旅游产业向演艺、影视广播、传媒出版等文化产业延伸,如影视基地、动漫基地等文化产业园区就是旅游产业向文化产业延伸发展的典型。文化产业园区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文化的传播和推广,在功能上实现了文化产品的开发、投产与交易,同时由于场地开发和布景的需要,使产业园区又同时存在旅游景点的性质,通过文化表演活动吸引游客前来参观旅游。
(二)整合型融合模式
该模式是将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价值链解体,然后将两者的核心环节进行重组,形成一条全新的价值链,构筑出新型的整合型产业。常见的整合型产业融合包括以世博园、园博园为代表的会展活动和以国际旅游文化节、国际艺术节为代表的节庆活动。以会展和节庆作为产业融合的纽带,凭借节庆展会的设施平台吸引大量客源,借助举办地的各种旅游资源,以各种文化创意体验活动或项目为表现形式,打造出全新的文化旅游产业形态。通过两大产业资源的整合、产业活动的重组,既可提升举办地的旅游形象,吸引游客,又可有效地传播、销售文化产品,推动两大产业的联动发展。如日内瓦的“国际会议之都”、南宁“东盟博览会之都”、海南“博鳌国际会议中心”等。
(三)渗透型融合模式
该模式是选取文化或旅游产业价值链中的某个环节,使之渗透到对方产业价值链环节中,从而形成文化旅游产业或是旅游文化产业等新产业。动漫业与旅游业的结合就是渗透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例如,2006年,浙江天畅网络科技公司与凯恩旅游集团合作,将旅游景点植入《大唐风云》网络游戏中。景点借助该游戏的传播渠道得到了更好的宣传和推广,使旅游产品更加具备市场吸引力。而游戏本身也因为真实景点的加入增添了观赏性和体验性,并借助景点的知名度为游戏获得更广阔的市场。
此外,文化主题公园也是渗透型融合模式的代表。该模式代表项目为迪斯尼乐园、宋城等,即通过产业渗透的方式,借助产品的文化内容优势以及广泛传播所获得的市场优势,通过技术创新的手段将其产业活动扩散到旅游业,打造出“文化主题公园”这一新兴的休闲旅游新业态。
从开发难度上看,受政府政策推进和资金门槛低等影响,延伸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最易实现;受技术创新和资金需求限制等影响,渗透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最难实现;而整合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则介于二者实现难度之间。不同地区应针对自身历史文脉、经济发展现状、旅游发展状况、产业条件等来选择适宜发展的产业融合模式。
三、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
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主要基于技术融合、资源融合、市场融合和企业融合几个方面。
(一)技术融合
产业融合建立在一定的技术基础之上,技术创新在不同产业间的扩散导致技术融合,而技术融合改变不同产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使不同产业的成本结构变得十分相似,消除了不同产业间的技术性进入“壁垒”,使不同产业形成共同的技术基础。旅游产业中的旅游资源开发技术与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产品创作与制作技术的结合即为两个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基础。旅游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快,而旅游产品的创新离不开技术手段的支持。文化产业的技术优势明显,它的引入和融合会带来旅游业科技含量的提高,促进旅游产品结构的优化。例如,利用 “创意”开发技术,可以开发影视旅游、演艺旅游、旅游游戏软件等具有关联性的产品,在丰富文化与旅游产业原来各自经营内容和形式的同时,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二)资源融合
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具有较大重合性,沉淀深厚的历史文化遗址和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工艺、饮食等既是文化资源也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资源作为两个产业的共同生产要素,可以在技术融合的基础上,通过 “创意”开发技术得到有效整合利用,既能保护有形文化资源,又能传承非物质文化,还能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实现产业发展和文化保护的双赢。例如,当前发展如火如荼的古城古镇与古村落等,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形成了丰富的文化体验游、休闲游、度假游、社区游等产品形态,不仅极大地丰富和创新旅游商业业态的内涵与外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社区文化的复兴与传承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与经济保障,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文化效益与社会效益。可见,在技术融合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文化产品,成为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的重要路径。
(三)市场融合
旅游业的市场范畴庞大,空间拓展能力强,新颖时尚的文化产业则深受青少年群体的追捧和热爱,市场空隙的存在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找到了现实需要的路径。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市场融合,主要通过市场营销的创新整合、共同品牌的培育、资本整体运营管理等方面来实现。
一方面,文化产品的传播渠道、方式与旅游产品营销相结合,将使文化产品的消费方式和旅游产品的销售模式发生改变。例如,互联网与旅行社相结合,形成旅游产品的在线销售;传统的文化演出经过全方位的改良后开发成实景演出,吸引到的消费者不仅是当地居民,更多的是外地的旅游者。另一方面,旅游产业也可共享文化产业的市场,进行旅游产品的营销与推广。如文化产业中的出版发行与版权服务以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旅游业不仅可以共享其文化产业的市场群体,同时可以借助其平台进行旅游的营销与宣传,如近年发展火热的影视旅游、小说情境游等皆是如此。
(四)企业融合
企业是产业的主体,技术、产品和市场融合最终的执行和实施都是在企业层面。因此,企业成为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的载体。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导致出现了从事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文物博物业、娱乐业、动漫业等业务的大量企业,这类企业的业务融合了两大产业的特点,并可利用同一的运作平台,有力地推动着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这类企业的融合发展不同于传统的企业纵向一体化发展,而是向横向一体化、混合一体化转变,从而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产品附加值,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旅游产业集群;区位商;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面积六分之一,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新疆旅游资源丰富,其旅游业起步于1978年,据统计,到2001年新疆国内旅游人数达854.69万,国内旅游收入71.8亿元人民币。接待海外旅游者27万人次,创汇9 800万美元。二十多年来,全区接待海外旅游人员和创汇数额年均增长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新疆的旅游业经过不断的努力,已经摆脱了过去那种“艰苦式旅游”的阶段,宾馆、餐厅、酒店的服务接待设施档次越来越高;旅游景点的建设开发也越来越完善,在满足游客欣赏景观的同时还能为他们提供更舒适、方便快捷的配套服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疆旅游经济中的各配套行业已经出现了产业化聚集的现象。基于前人对产业集群的研究,本文借鉴一般产业集群理论,以新疆为例,对旅游产业集群的识别进行探索,并为新疆制定旅游业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一、旅游产业集群的概念界定
美国哈佛大学迈克尔·波特教授把产业集群定义为:“在特定产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机构,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1]借用产业集群概念结合旅游产品的特性,可以将旅游产业集群界定为:旅游产业集群是在旅游目的地区域范围内相对集中,以旅游核心吸引物为基础,围绕旅游六大要素,同时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有交互关联性的旅游企业和部门,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形成的旅游经济集聚现象。旅游产业集群关注的是特定市场和活动的经济联系,集群可以跨越地理和行政界线,依赖于旅游价值链所有参与者共同努力,形成某种“一揽子旅游产品”。旅游产业集群具有以下特征: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特征,关联性特征,经济外部性特征,动态特征等。
1.新疆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分析
区位商法是用来判断区域内是否存在产业集聚现象的主要方法之一。
区位商公式:LQ =EijEiEkjEk
式中E i j指i地区产业j产值,E i指i地区总产值,E k j指国家k产业j的产值,E k指国家k的总产值。LQ大于1,意味着给定区域的产业相对专业化;大于1.12,即表示高水平的专业化。在产业集群识别中,LQ大于1,就可以认定产业集群形成[2]。
根据区位商公式,我们把全国和新疆的相关资料列入下表,并计算出新疆的旅游业相对于全国的区位商。
由计算结果可知,新疆相对于全国的旅游产业LQ值,从2001—2006年分别为1.24,1.30,1.44,1.30,1.34,1.29各区位商均大于1.12。这表明新疆旅游业产业在全国范围内相对专业化且水平较高,旅游业的空间集聚显着。根据从2001年到2006年的LQ值数据可知,2002年和2004年的LQ值均为1.30;2006年LQ值相对于2005年降低0.05;这种区位商数值的不变或下降,似乎显示新疆旅游业的空间聚集程度有所下降,但实际上是因为伴随新疆经济产业结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项产业也随之发展且产值不断增加。各项产业产值的增加从而导致总GDP基数变大,使得旅游业区位商发生如上变化。
由表2可知,从2001—2006年(除去2003年非典特殊时期),新疆国际旅游收入稳步增长,且位于整个西北地区第二位。从旅游产业集群角度分析,其主要得力于新疆自然性因素和民俗文化的吸引力。新疆旅游资源具有不可移动性,是吸引旅游者的原始动力。相比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新疆属于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且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情,使得其形成了绝对比较优势,吸引了大量的企业集聚,从而加强了新疆旅游产业的空间集聚性。新疆旅游企业空间集聚性,表现为核心旅游企业及相关支持性组织的密度不断增加。
2.新疆旅游产业的空间相关分析
地理集聚性是所有产业集群的空间特征,是集群效应产生的前提。旅游企业及其相关支持组织的数量增加使得新疆旅游产业的空间集聚性不断加强。
由表3可以看出,新疆五个主要旅游城市(地区)的旅游产值逐年稳固增长,且首府乌鲁木齐均保持首位,这是由于旅行社、酒店、旅游商店等都主要集聚在首府的交通主干道,概括为“两带”“两块”。首府乌鲁木齐地处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位置,区内现有12个航空港,有24条国内航线以及到阿拉木图、塔什干、莫斯科、新西伯利亚、伊斯兰堡等国际航线。同时其又是第二亚欧大陆桥连接欧亚的纽带,可以说,新疆完整的公路网络以首府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且首府旅游企业和支持性部门以及公共基础性部门之间,形成了网络结构复杂的庞大旅游产业协作系统。乌鲁木齐作为重要枢纽对于全疆旅游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结论及启示
综上分析,新疆旅游产业初步显示以下特征。
1.新疆旅游产业集群的形成和不断加强,会将有直接联系的技术、人力资源、各种配套服务机构等吸引过来,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和资源优势互补,降低成本。并且随着产业链的延伸,将吸引更多相关产业甚至不同的产业,提升新疆旅游产业集群的竞争力[3]。
2.随着新疆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张,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影响,国内外游客不断增多。促使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的有机结合,促使新疆旅游企业及相关支持性组织合理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协作。
3.新疆旅游产业企业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互动关系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有利于构成各旅游企业持续的创新动力,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创新活动,推动产业升级,得以使新疆旅游产业进入全国这一行业的前沿地带。
产业集群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各级区域政府所公认的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载体[4]。但我们认为,新疆旅游产业集群的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化为竞争优势,无论其自身功能的发挥,还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都没有显示它应有的分量。
因此,新疆旅游业在发展政策的制定上,一方面,应遵循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分工和企业的专门化;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面对集群负面的外部作用,应施以政策引导,而不是亲自指挥以至于扭曲市场,更不应由政府选择将某个或某几个企业做大做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新疆旅游集群的不断加强,从而带动整个新疆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47-148.
[2]张陆等.旅游产业内部的行业层次结构问题研究[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1,(6):21-24.
产业集群概念最早是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920)一书中提出的,其后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及旅游产业集群的概念。国内学者麻学峰(2005)、尹贻梅(2005)、聂献忠(2005)等人分别从旅游业角度、旅游企业角度及旅游资源和旅游要素的角度对旅游产业集群概念展开研究。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对旅游产业集群定义如下:以一个特定区域的旅游吸引物为核心,以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为目的,在业务上相互联系、相互竞争的旅游企业、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在地理空间上的趋向和集聚的现象。
一、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是进一步加快杭州城市旅游圈旅游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旅游产业集群大体上包括3个基本层次:由旅游吸引物构成的核心层,由食、住、行、游、娱、购等相关旅游企业构成的紧密层;为提供支持作用的供应者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院校、旅游科研机构、旅游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等构成的辅助层。
杭州城市旅游圈内4座城市地处长三角旅游金南翼,交通、区位优势突出,科教实力雄厚,产业基础较好,旅游资源丰富,互补性强,旅游业起步较早,发展速度较快。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旅游产业的规模优势,是杭州城市大旅游圈旅游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有助于杭州城市大旅游圈的形成与发展
杭州城市旅游圈的形成,必须有旅游产业的聚集,并形成规模优势。旅游圈内的4座城市地缘关系紧密,文化同根同源,旅游资源特色明显且互补性强,在旅游发展上具有共生性的特征。通过建立合作的专门机构,加强旅游规划,开发各地特色旅游产品;共同开展对外宣传促销;4市间客源互动;进行旅游教育培训的合作,推进旅游企业对接,加强共同市场的管理,规范旅游秩序等措施,进而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必然能加速杭州城市旅游圈的发展。
(二)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有利于转变杭州城市旅游圈旅游产业的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杭州城市旅游圈内的旅游产业表现为粗放型增长方式。从经济组织的角度讲,表现为分散布局和分散发展,缺乏群体规模效应,资源共享利用率低。通过集群式发展提高资源共享程度,通过群体规模效益和共生效应降低基础设施成本,能有效促进生产手段和技术水平升级,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有助于培育杭州城市旅游圈旅游产业集群的核心能力
旅游产业集群核心能力是集群内旅游企业对知识累积、学习能力、社会网络、协同能力、创新能力的有机整合能力。经过1年多的发展,杭州城市旅游圈的旅游开发和发展初见成效,但是同发达国家城市旅游合作圈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最重要的原因是核心能力不明显。通过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可以加快杭州城市旅游圈旅游产业核心能力的形成,提升旅游产业的竞争力。
(四)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有利于提高杭州城市旅游圈的竞争能力
旅游产业集群为圈内旅游企业的竞争与合作提供了双重机会。首先,竞争对手的存在迫使企业不断革新技术、创新旅游产品、改进服务质量。其次,旅游产业结构在竞争与合作中得到优化。竞争使旅游产业内部的分工更加专业化,合作使旅游企业间形成的产业链更加紧密。再次,促进旅游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展开竞争。集群内旅游企业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 必将对提升杭州城市旅游圈的竞争力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五)建立旅游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解决杭州城市旅游圈“三农”问题
旅游产业的核心产品具有不可运输性和旅游产业具有关联性的特征决定了旅游产业集群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农业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等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提高农民收人,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农、牧、副等产业的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
二、建设杭州城市大旅游圈旅游产业集群的对策
杭州城市旅游圈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其优势不在于同一领域“弱”、“小”、“散”旅游企业的单纯聚集,而在于整体竞争优势的形成。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可概括为: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政府来推动,文化是底蕴,人才是关键。
(一)优化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环境,确保杭州城市旅游圈产业集群健康有序发展
1.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杭州城市旅游圈旅游产业集群在实际推进中存在以下障碍:其一是体制障碍,类似“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地沟通协调力度不够;其二是政策,一些城市怕被弱化,存在有意无意的“克隆现象”,最终造成非良性竞争。为此,杭州城市旅游圈必须在体制上创新。
2.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诚信是旅游产业集群得以形成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旅游企业之间交易与合作的基础。因此,要积极宣扬诚信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同时建立完善的信用规章制度。
3.创建良好的融资环境。由于旅游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其发展主要靠自身资金的积累,通过银行获得贷款难度较大,因而其竞争力提升受到严重制约。为此,除银行信贷外,在政府的倡导下,可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旅游企业进行扶持,使旅游企业和本地机构共担风险和投资,同时也分享收益和回报。
4.营造良好的投资政策环境与硬件环境。打造圈内一小时半交通圈,同时加快“数字杭州城市旅游圈”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延伸区域旅游产业链,推进旅游企业战略重组,培育大型旅游骨干企业集团
杭州城市旅游圈目前规模大、实力强的旅游企业集团数量少,这一现状使得旅游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旅游品牌竞争优势。为此,我们应当根据圈内经济特点和旅游资源的集中程度以及产业链的关联效应,加大对旅游支柱产业的投入,加快组建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旅游企业集团,以提升杭州城市旅游圈的旅游产业竞争力。
从旅游产业集群的核心层和紧密层发展考虑,应立足旅游产业最基本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联合打造杭州城市旅游圈统一品牌,在市场运作的基础上,高层次、大规模地实行相关旅游企业的战略重组,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形成由大型旅游骨干企业集团主导和规范市场的格局。
(三)通过品牌旅游产品开发,形成有影响的旅游产业集群品牌
1.以特色旅游产品,打造旅游产业集群品牌。杭州城市旅游圈应根据市场需求,充分挖掘各地文化内涵,开发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产品的品牌化,努力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从而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名牌。
2.以主导、高品质和系列化的旅游产品,打造旅游产业集群品牌。杭州城市旅游圈应重点打造会展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三大旅游品牌,共同策划和推广杭州与周围3城市的精品旅游线路,以组合品种多样的高品质系列化旅游产品,带动旅游产业集群整体品牌的形成。
(四)建立旅游人才支撑体系,实行旅游人才开放政策,为杭州城市旅游圈提供合格人才
旅游产业集群在发展过程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才。为此,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杭州市的科教优势,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支撑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同时,实行人才的开放政策,鼓励人才的合理流动,为周边城市培养和输送不同层次旅游人才。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国际国内一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大力引进具有先进知识、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先进理念、经验的管理人才,以保证圈内人才的需要。
【关键词】旅游业;业态创新;途径;价值
目前,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重大战略调整期,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战略调整的重中之重。如何促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发展和升级换代,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把我国从旅游大国建设成为旅游强国,是现阶段我国旅游业面临的重大任务。
一、我国旅游产业变革与业态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我国旅游产业的功能作用、形态特征、组织结构、发展动力、发展模式等方面都必将面临深刻变革。在产业功能上,旅游业的生产将日益凸显,服务进一步深化;在产业特征上,旅游产业由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产业内部分化和产业外部融合趋势加强;在产业结构上,由单一结构向多元复合结构转化,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合理;在动力机制上,由内生性发展转向内生性和外生性并举,供给推动和需求拉动双力并展;在发展模式上,由政府主导型向多元合作型迈进,由“引进来”转向“走出去”。在我国旅游市场体系日趋成熟、旅游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旅游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旅游产业能级不断提升、旅游产业运营机制更为完善的同时,中国旅游业的多样化发展趋势也进一步加强,新兴旅游类型或旅游新业态也开始大量涌现,它们在原来传统旅游业的基础上经过产业问不断发展、演变、融合、创新,进而逐渐成为构建整个“大旅游业”的新生力量和主力军。
二、业态与旅游业态创新
1.业态。业态的概念最早应用于零售业。业态一词来源于日本,大约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有学者将业态一词的英语翻译为“Type of Operation”,将业态视作经营方式的另一种说法。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超级市场为代表的新业态发展起来,业态一词开始用来分析中国商业。按照2004年实施的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GWI/18106-2004)的定义,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2.旅游业态。旅游业态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和研究领域,同样没有比较权威和统一的界定,但在旅游产业实际发展过程中,旅游新业态的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简单地说,旅游企业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出某种的形态,也就是旅游业态。根据零售业态的概念以及旅游业的特殊性,可以简单的归纳为:旅游业态是指旅游行(企)业以产品创新为竞争内容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组织方式和经营形态的结合。
3.旅游业态创新。从旅游业态的基本内涵可以看出,旅游业态概念本身就包含着创新的理念和思想。旅游业态创新是指通过围绕着旅游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流通等各环节上的具体方法和过程的创新。最近,国家旅游局提出全面推动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实现我国旅游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扩大规模和提升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经济功能向发挥综合功能转变。所以,旅游业态创新是实现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新业态的多样化是经济活跃、社会繁荣、科技进步和时展共同作用的结果,目前众多特色各异的旅游新业态的出现,不仅是当今旅游业发展成熟的一个标志,同时也必将在广度与深度上进一步推动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
三、旅游业态创新的一般规律
旅游业态创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业态融合是旅游业态创新的最主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如会展与旅游业的融合而成的会展旅游业、工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而成的工农观光业、信息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电子商务业,文化休闲业和旅游业融合而成的文化休闲旅游业,等等。这些新兴业态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并成为投资商的热宠。
总结旅游新业态产生和发展一般规律是:旅游新业态特征,先是表现在旅游各行业内部的发展和整合,然后扩展到旅游行业之间的交叉渗透(如和航空业、酒店业的融合),继而开始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如与会展、金融、信息网络、文化创意经济的融合)等行业的紧密关联;同时,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国家大力推行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教育等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联动。所以,在具体范围上,旅游新业态产生的领域是不断扩展与拓宽的,经历了行业内到行业问再到产业问融合的过程;在具体层面和创新重心上,旅游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也是不断转移的:第一层面,旅游各行业内部的发展和整合,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是产品,是对旅游产品品种、类型、价值的创新;第二层面,旅游行业之间的交叉渗透,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是业务,是对企业不同业务进行有机关联和有序整合;第三层面,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各个行业的紧密关联,业态创新围绕的重心是资本和技术,是对资本运转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最后,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教育等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联动,在这一层面,业态创新的重点是市场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可见,旅游业态创新的过程是:从产品层面的创新转移到业务层面创新,再到围绕资本和技术层面的创新,最后发展和落脚到战略层面的统筹兼顾,即价值实现方式的创新。
总体来看,旅游业态的发展是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不断交错的发展过程。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同时递进、并行发展;在空间维度上,表现为不断延伸、逐步扩展。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新业态的出现,并不完全取代原有业态,而是对原有业态的补充、更新、拓展和整个旅游产业的提升。这无疑对于当前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促进产业转型有着重大意义。
四、业态创新的主要路径
旅游业态虽然是旅游产业的表现形式,反映在旅游业各个行业层面,但旅游企业才是业态创新的真正主体,所以应从旅游企业本身来研究业态创新机制问题。笔者认为,它应包括市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创新、组织创新、供应流通渠道创新、制度创新六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旅游业态创新的重要领域。
1.市场创新。市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市场包括需求、供给两大部分和要素及产品两个市场。当前我国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出境旅游方兴未艾、入境旅游持续升温,反映出我国目前旅游需求的旺盛势头。在这一阶段,人们对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旅游需求将会快速增加,这使得现代旅游业对高智力人才、高信息科技、高知识资本等要素市场的需求也将明显增长。毫无疑问,巨大的旅游需求潜力必将为市场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产品市场创新方面,新型和专项旅游产品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旅游产品市场的创新活动,如商务会展旅游、水上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演艺影视旅游、购物旅游、科技旅游、都 市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等。确切地说,旅游产品创新不但是旅游市场创新的主要方面,也是进行旅游业态创新的核心环节。一个新型的旅游产品的出现往往会引发旅游新业态的产生和发展,某种意义上高端旅游供给甚至会引发更深层次的市场需求。总之,市场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产品创新是核心内容。
2.技术创新。现代经济理论已经证明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技术创新成效显著的企业,其成长速度将大大超过一般的企业。技术创新是一个全过程的概念,既包括新技术的发明创造,也包括对新技术的应用和实施。其中,信息技术对旅游业发展影响巨大。旅游业是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产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经济的兴盛,对传统旅游业带来深刻的影响。世界旅游发达国家在资源整合、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营销模式、咨询服务、电子交易等领域已经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从而引发了旅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产业格局的变革,带来了产业体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并从产业供给链和过程形态上改变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式。在现代信息社会,信息本身不但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要素、新资源,而且催生了新的企业组织形态和旅游产品新的生产方式,即旅游新业态的出现。诸如新型旅游中间商的产生、大型旅游集成商的形成、数字虚拟旅游的出现、分时度假业的发展、在线预定业务的剧增、移动电子商务的盛行,等等。所以,技术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关键环节。
3.经营方式创新。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全新的变化。一方面,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大型跨国旅游集团的迅速发展,特许经营、合同管理、战略联盟等经营方式使企业获得了大规模的网络化扩张: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旅游企业的虚拟化经营成为可能。所谓虚拟经营,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由多个具有独立市场利益的企业集团通过资本纽带媒介生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或者临时性的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行业分工的逐步细化,致使经营方式的专业化越来越普遍,一个主要表现就是服务外包的产生和快速发展,在旅游行业即是旅游专业服务公司的出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重视,生产职能外包催生了大量的生产服务需求,现代企业的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使旅游业为生产者提供第三方会展、商务等专业服务成为可能。由此可见,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重要途径。
4.组织管理创新。组织机构是企业赖以运转的基础,而管理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灵魂。组织创新包括组织机构形式的创新、组织过程的创新和组织体系的创新。纵观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化历程,从直线制、直线一职能制、事业部制再到矩阵制结构,这种组织机构形式的变化实质上反映了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和再造,而企业业务流程的再造同时也是组织过程创新和组织体系创新的核心,这些企业内在的变化必然会在企业的外在形态上反映出来,对旅游企业来说往往昭示着旅游新业态的产生,如经济型酒店这一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就和经营的连锁化和网络化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密不可分。在管理层面,管理的创新往往意味着创造一种新的更为有效的资源整合范式,即“新的有效整合资源以达到企业目标和责任的全过程式管理”,这包括了管理理念、管理组织、管理职能、管理目标、管理手段和模式等诸多方面的新变化。当今企业要获得新生和发展必须依赖于组织管理等方面创新,而创新的真正关键不在于能够拥有多少资源,而在于是否能够运用自身组织管理的能力协调、整合、利用外部资源。此外,从宏观上来讲,我国旅游管理模式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现代公共管理与服务转变,也为我国旅游企业管理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组织管理的创新是业态创新的重要支撑。
5.流通渠道创新。流通业态的概念是从零售业态发端的,是流通领域中常用的一个概念。流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而现代流通理论即是基于广义流通的概念,指所有商品和服务的流转活动,除了商业之外还包括厂家自营的流通、服务等内部业务。这和旅游业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根据业态的基本理论,业态的产生主要在流通领域,但是由于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即生产和消费的具有同时性和即时性,其流通环节被大大缩减。因此,旅游业态产生的领域由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供给领域即生产和供应这一环节中来,而仅非流通领域,这就为旅游新业态的出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包括诸如在线旅游服务商、中央预订系统提供商、旅游分销系统提供商、旅游商务情报提供商等多重渠道。所以,供应流通渠道的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纽带。
6.制度创新。制度是企业顺利运转的产权规范,“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物关系以及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关系的重要规范与准则”。制度创新虽然不能够直接产生业态创新,但却是推动和保障业态创新的重要条件,是业态创新的催化剂和助推器。制度创新,包括产权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运行体制创新三方面的内容。旅游企业特别是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产权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推动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组织体系合理化、产权权责明确化以及积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旅游行业的发展和旅游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依赖于宽松、完善、规范的经济制度,旅游业态的创新更是需要一个有利于自由发挥潜力展现自身活力的制度规范。制度创新是旅游业态创新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五、旅游业态创新的价值和意义
旅游业事实上是一个由若干不同性质的行业松散组合起来的集合体。所以基于旅游产业本身的特殊性,有学者认为,“业态不仅包括对企业经营方式的基本描述,而且包括对产业组织形式和经济效益的基本认识,旅游业态的内涵不仅指旅游行(企)业经营方式本身,而且包括了旅游产业的构成、生存状态及其发展历程。”这一观点较好地阐述了旅游企业、旅游行业和旅游产业问的关系。从概念分析来看,旅游产业、旅游行业、旅游企业是纵向上的一系列概念,而旅游业态是这三个概念横向上的内容。因此从这一层面来看,旅游业态创新的价值和重要性又远远高于企业本身,它对整个旅游行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旅游卫星账户 旅游业增加值 旅游统计
旅游卫星账户是由世界旅游组织、欧盟统计委员会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合作开发的一种新的国际旅游统计标准,于2000年3月得到了联合国的正式批准。四方共同颁布了指导各国开发旅游卫星账户的官方文件:《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
旅游业增加值(Tourism Value Added, 简称TVA)是反映旅游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一个重要指标。国内有些资料在论及旅游业发展时,将旅游业总收入、旅游创汇和旅游业增加值三项指标并列,用以说明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
目前,国内关于旅游业增加值的测算方法,已有不少主张,许多文献做了深入的论述。笔者在此提及的旅游业增加值的测算方法,是按照《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进行的。
旅游卫星账户的定义
针对旅游卫星账户,各国的学者和有关国际组织曾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论述。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商业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专业教授、《旅游研究》的编辑Charles R. Goeldner提出:“旅游卫星账户是一种系统化的、统一的方法,它的目的是提供分析旅游消费的框架,把旅游需求消费与生产旅游产品的服务产业联系在一起。”2000年3月,联合国统计司(UNSC)、世界旅游组织(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洲共同体统计处颁布了《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它指出:旅游卫星账户“是一种新的统计工具,使概念、定义、总量、分类和表格达到国际国民核算的标准,这将允许区域、国家或国际集团之间进行有效的比较,且也能使这些估计值与其他国际公认的宏观经济总量和编织方法进行比较”。
旅游业产品和活动的分类
旅游卫星账户必须对旅游供求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所以在统计供给和需求时,必须使用相同的定义和分类方法。加之,为使有关结果具有国际可比性,所采用的关于旅游业产品和服务的定义、分类和评估原则必须一致。有关的分类可概括为图1。
《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强调:“任何想编制本国产品清单的国家或编辑人员,都应从旅游业特定产品暂定清单中选择产品”,“任何想编制其本国旅游业特定活动清单的国家,应参照适用旅游组织为了数据的国际可比性而编制的《标准国际旅游业活动分类》。”表1和表2是《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中列出的旅游业特征产品和旅游业特征活动清单。
旅游业增加值的测算
旅游业增加值测算的思路
按照《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中的定义,旅游业增加值是“由旅游产业和经济体的其他产业为响应境内旅游消费而产生的增加值。”
旅游业是综合性的产业,其效益体现在与其相关的产业中。它不仅仅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旅游业。按我国的统计制度规定,代码为74110的旅游业“指为社会各界提供商务、组团和散客旅游的服务,包括向顾客提供咨询、旅游计划和建议、日程安排、导游、食宿和交通等服务”。而旅游活动中消费所形成的增加值还包括在住宿业、餐饮业、铁路旅客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旅客运输业等当中。这样,就必须将这些行业中由旅游产生的增加值分离出来,才能完成旅游业增加值的计算。
《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即“旅游卫星账户的基本结构是以一个经济体内旅游所产生的产品需求与其供给之间存在的基本平衡为基础”。按照它的推荐意见,旅游业增加值的测算思路是:通过需求信息的汇集,测算出境内旅游消费;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生产账户,得出国内生产者的产出合计;考虑进口及国内产出、进口产品税减补贴等因素,得出国内供给;将境内旅游消费与国内供给进行比较,其目的是从供给中将旅游业所占份额剥离出来,结果是得到一个表示旅游者消费在每种产品的供给中所占份额的旅游业比率;通过计算每种产品的旅游业份额,可以汇总出每种活动的旅游业份额以及美中活动中的中间消耗的旅游业份额;计算产出中旅游业份额和中间消耗的差额,可以计算出此种活动的增加值,将所有活动的增加值相加,就能得到旅游业的增加值。
《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的工作内容
旅游卫星账户中采用了10个表格。这10张表基本上概括了创建旅游卫星账户的人员需要做的工作。这10张表包括:表1、按产品和游客类别分列的入境旅游消费;表2、按产品和游客类别分列的国内旅游消费;表3、按产品和游客类别分列的出境旅游消费;表4、按产品和游客类别分列的境内旅游消费;表5、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的生产账户;表6、按产品分列的国内供给和境内旅游消费;表7、旅游产业的就业情况;表8、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的旅游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表9、按政府职能和政府级别分列的旅游业公共消费;表10、非货币指标。
按照旅游卫星账户的建议,表8和表9可作为第二阶段的编制目标。本文着重讨论表1至表6。这几张表大体可以分成三个部分:需求部分:表1、表2、表3和表4;供给部分:表5;对比部分:按产品分列的国内供给和境内旅游消费的表6,这也是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核心。
从以上表格情况可以看出,旅游业增加值的测算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将来自需求方的调查数据和来自供应旅游商品的产业,即供给方的数据,一同放入一个针对旅游的投入产出框架当中,使旅游相关的供求之间实现合适的平衡。
需求方面
需求方面的资料汇总是为了得出境内旅游消费的数据。表1、表2和表3这些有关需求的表格中的数据必须通过调查得来。但是,因为这些调查不是主要针对建立旅游卫星账户来设计的,所以每个相应的微观数据库都需要经过一系列处理,才能估算出在旅游上的花费。
《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中指出表4的“最后一列指的是境内旅游消费(现金加实物),它是提供编制一国旅游消费最广泛的计量的总量,而且是求出旅游业增加值和旅游业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基础。”
供给方面
供给方面有关数据汇总是为了得到:国内生产者产出总计(按基本价格)。表5是一张供给表,是旅游业特征产业和其他产业(即与旅游业有联系的产业和非特定产业)的生产账户。
这个表中的数据要从国民账户制造和使用矩阵的数据库中求出,即要将已经存在与国民账户中的信息“转换和划分为”面向旅游业的信息。当然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抄录,比如关于包价旅游、旅行社服务等等,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数据的处理。表5的表式设计采用了便于与旅游消费进行比较的形式,表5和表6在表式上有不少相似之处,表5上部列出的产出(按产品细分,按基价估价),然后列示中间消耗。这两个价值之差就是按基价计量的增加值。
这样,表5最重要的结果是得出该表最后一列所示的国内生产者产出合计(按基本价格)。
测算旅游业增加值
旅游业增加值可以通过表6的填制求出。
表6列示了按产品分列的国内供给和境内旅游消费,有关需求和供给的情况都集中表现在表6中。
我们可将表5种有关产出的数据填入表6中,并将表5中已得出的国内生产者产出合计转换为表6要求的国内供给(按购买者价格计量的),影响此转换的因素有“进口”及“国内产出和进口的产品税减补贴的价值”两项。
这时应将表4中的境内旅游消费的有关数据填到表6当中来,这样供需的情况就十分明确了。由于国内供给中不全都是供旅游者消费的,旅游者消费只占供给的一定比例,我们用旅游需求来代替旅游消费,这样就可以引出表6中的旅游业比率这个概念。旅游业比率“表示旅游者消费占每种产品国内供给的份额。”
沿着表6的横行,比较国内总供给与逐项产品的旅游消费,得出按活动和产品划分的境内旅游消费占供给的每个构成部分的份额,进而确定中间消耗构成部分的旅游业份额。
《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在提及关于旅游业增加值的测算时,指出“根据与可归于旅游者消费中间消耗产出价值的差额,可以测算旅游者消费产生的增加值”。而且“将对应于所有活动的国内旅游消费的增加值相加就得到旅游业增加值。为了得出境内旅游消费所产生的国内总产值,应该在旅游业增加值上加上减去产品补贴的税收和与旅游产品相关的进口。”
与旅游业增加值相关的若干概念
旅游业增加值和旅游产业增加值
关于增加值,在目前国内相关文献中可以看到三种提法:旅游增加值、旅游业增加值和旅游产业增加值。有主张旅游业增加值与旅游产业增加是一致的,也有文章认为旅游增加值与旅游业增加值是相同的概念。
在旅游卫星账户中,和旅游有关的增加值有两个。一个是Tourism Value Added (简称为TVA),我们将之译为旅游业增加值;另一个是Value Added of the Tourism Industries (简称为VATI),我们将之译为旅游产业增加值。
这是两个以增加值为基础的与旅游业有关的指标。如前所述,旅游业增加值(TVA)是“由旅游产业和经济体内的其他产业为响应境内旅游消费而产生的增加值”。它不包括向非旅游者提供的服务中所产生的那部分增加值。然而,它的编制要运用对增加值比例的估算。它是一个真正以旅游卫星账户为基础的指标,但是它的测算要求使用一些估算:它不能直接从统计信息当中得出。旅游产业增加值(VATI)是完全建立在供给方法的基础上。它是所有旅游特征活动的增加值之和。它的测算不受境内旅游消费的控制。它没有考虑一个事实,即并非所有的特征活动的生产都提供给了旅游者,它就没有将旅游者获得的非特征活动的生产考虑在内。
为了进一步阐明旅游产业增加值(VATI)的定义及与旅游业增加值的区别,我们引用《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中两段准确的论述。“旅游产业的增加值只是合计所有特征生产者的总增加值,而不管其产出的全部是否提供给旅游者……。” “将这种计量与旅游产业的增加值比较,后者将包括餐馆产生的全部增加值,因为这些活动作为旅游产业而列入,另一方面,尽管旅游业增加值将包括餐馆中供应旅游者的饮食所产生的增加值,但将不计对应于这些餐馆供应非旅游者的饮食所产生的增加值,它也不包括餐馆在任何其他次要活动中产生的增加值,例如向当地企业供应伙食,向第三方出租场地等等,也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不提供给旅游者的产出中产生的增加值。”这两段引言讲清了旅游业增加值与旅游产业增加值的区别。
直接增加值和间接增加值
对于在直接增加值之外,是否还需使用间接增加值,存在颇多争议。
直接增加值是与构成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相关联的。伴随着直接增加值产生的必须投入的国内投入的生产,又产生了增值,又需要有国内投入发生,这样就出现了间接增加值的概念,即间接增加值包括所有这一系列在经济体中通过提供这些国内投入而产生的增加值。
在遵守某些条件及用来划分商品和活动的分类方法的前提下,测算间接增加值,在数学上是可行的,所有活动的间接增加值必然比起直接增加值高。
绝大多数情况下,以及比较绝大多数活动时,使用的是直接增加值,而不是间接增加值。旅游卫星账户不推荐使用间接增加值,主张只测算直接旅游增加值。
计算旅游业增加值,决不是建立旅游卫星账户的唯一目的。旅游卫星账户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其向我们清楚地揭示了旅游业内部各种信息,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我们相信旅游卫星账户作为一种新的国际旅游统计标准,将指导我们完善旅游业统计体系,并会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环境教育 旅游 休闲 体验经济
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可持续性问题
旅游与休闲产业常被视为是无污染的产业与经济活动,因此,在许多地方,尤其是乡村地区,常被视为拯救地方经济发展的万灵丹(Lane,1994;Butter,1998;Lesley,2001)。在“以量至上”的价值观影响下,传统大众旅游模式一直是国内旅游发展的主要形态,致使旅游产业开始面临可持续性的挑战。绝大部分的旅游活动均以旅游地为空间载体,随着旅游地快速开发给旅游地带来巨大利益,各种环境问题、旅游产业运行欠佳等课题不断涌现。如何提升旅游业综合效益与优化、升级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加速旅游休闲产业转型与升级是我国旅游产业未来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依据主体性分析,旅游产业可持续性问题包括经营管理、消费市场与监督管理等三层面,初步归纳当前课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导致旅游业管理落后、旅游资源粗放开发与环境管理失衡造成严重破坏及污染、市场机制影响下地方性的失落、旅游产品多样性与内涵不足影响旅游质量等常见现象。我国同时拥有丰富旅游资源与巨大客源市场,是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条件,但未来当游客们的环境意识觉醒后,对旅游产业的可持续诉求将增强。因此,重新审视旅游产业的发展课题,尝试不同的解决途径实有其必要性。
导入环境教育对旅游休闲产业转型与升级的重要性
许多学者对“环境教育”进行了定义,但其主要精神不脱离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伯利西会议(Tbilisi)中对环境教育的定义“环境教育是一种教育过程。在过程中,个人和社会认识其环境,及组成环境的生物、物理和社会文化成分间的交互作用,得到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并能个别或集体地解决现在和将来的环境问题(UNESO, 1977;杨冠政,1998)”。因此,环境教育是着重个人与社会、自然环境间相处与互动的学习过程的教育。
近年国内环境教育的学术论述快速积累,但多为教学理论或在社会教育的实践性等导向,与旅游相关的研究则多与生态旅游有关,限制了环境教育的运用层面。分析环境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核心价值,可发现其特质包括:环境教育既可融入多学科领域之中,亦可在各学科中析出有关环境教育学习中所需的知识与涵养;环境教育具有“教育有关环境(education about environment)”、“从环境中学习(education in/from environment)”与“为环境而教育(education for environment)”的发展概念(Palmer,1998)(见图1);环境教育是一种生活伦理、哲学与生活态度的培养过程。故环境教育的发展形式之一即为“透过环境中的学习发展环境知识与技能,以影响态度改变,进而达到‘为了环境’的教育目的”。
旅游与休闲产业是一种符合体验经济理论的产业。体验决定经济价值的取向,消费者购买体验是在花费时间与金钱享受一连串的体验积累。故唯有让消费者享受到满意的产品与服务,使其拥有独特价值经验,才能摆脱简单的价格竞争。当前我国社会迅速发展,人们在充满物质生活的空间压力下,对旅游与休闲的需求与质量要求快速提高,导入环境教育后的旅游产业有助于提升其体验经济的价值,相关的优势初步归纳为:
在旅游地资源上,增加环境可持续性机会:透过环境教育第二项特质中教育“有关”环境,于环境中学习的基本精神与目标,可促进旅游规划者积极了解场所特质,进行具有地方独特性与场所精神的合理开发。
在旅游市场上,影响产业升级与转型:透过环境教育导入可改变旅游产品内涵,通过环境资源的分析进行新的旅游产品设计,亦可间接带动旅游产业服务与管理人员的创新培养。
在游客层面上,直接或间接影响其环境行为与态度:好的旅游活动规划可以提供良好的环境体验,既可达到环境教育的目的,亦是体验经济所诉求的核心目标。
在经营管理上,促进旅游地资源维护与合理利用:旅游环境教育的学习者也包括旅游或解说导览人员、开发者、规划者、经营管理者与旅游地的原住民、社区团体等。长期开展以环境教育为目的的旅游规划与概念培养,能间接促进经营者与地方社群对旅游地环境资源的维护与管理态度。
环境教育途径下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可能模式
前旅游产业的基础在特殊性的环境资源,当旅游发展思维过于注重在景区的人工开发,而忽视地方与自然环境的连结性,造成旅游资源的流失。本文认为,环境教育与旅游产业的结合途径除生态旅游模式外,亦可以转化深度环境体验概念或活动做为旅游产品或融入旅游规划。尽早理解旅游环境资源中自然与人文资源的复合性质,充分分析与运用于旅游管理、产品设计与相关产业上,才是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解决途径。应利用环境教育导入的契机重新审视发展途径,提升传统大众观光质量或促使其转型。本研究结合我国台湾地区当前发展经验,基于消费对象、发展方法与优点分析、相关案例的归纳,提出三种可结合环境教育途径的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模式为参考。
(一)以学校、教育团体为对象的教学旅游模式
此旅游模式以学校机构、学生或其它相关的教育人员团体为主要的旅游对象,优点在于对象属性较单纯,可针对不同的学龄层或教育工作者等对象,针对旅游地资源进行有关环境知识学习的教学旅游设计。运用旅游地环境资源独特性,亦可促进旅游地规划与经营管理者对相关游憩机会的新思考。在此模式下需要注意:充分掌握旅游地的环境资源,进行合理地、不造成负面观感地规划开发;利用旅游地中自然或人文环境资源,进行适地性的教学活动是重要的发展方式。
在台湾地区较成功的案例中,以台湾林务局运用森林游乐区的环境资源发展的自然教育中心系统为代表。此案例藉由政府机构管理的环境资源,聘用专业的环境教育人员进行教学活动的开发并活化公共财的利用。除提供学生在优质户外环境中的学习机会,也由较好的环境体验过程促进教育者与学生对环境保护的了解。2010年台湾通过《环境教育法》后,经环境教育场所设施的认证,许多民营的休闲农场、社区或企业组织的休闲园区亦加入市场化竞争并提供专业教学人力、产品开发等,间接提升旅游的质量。
(二)以一般社会大众为对象的乡村旅游模式
导入环境教育途径的乡村旅游对象主要是面向一般社会大众群体。此模式依托乡村地区的优美农业景观、特色产业文化或具有传统风情的人文聚落做为旅游资源的独特性,以增进游客认识并关怀不同地区的特殊性。同时,也影响经营管理者开始提高旅游空间的质量与多样性,促进当地居民建立地方感。经由此过程后也才能有机会促进所有旅游相关权益者对旅游环境的可持续能有初步认同。在此模式下,需要关注的是进行旅游规划、开发与产品设计时,应对乡村景观的成因与传统聚落文化的根源进行充分调查与了解,摒弃规划者与开发者独断的旅游想象,反映出区域的特殊性与地方性,提供消费者更多样的旅游体验选择。
近年台湾地区发展了许多地方企业经营的产业文化馆或由乡村居民、社区经营的休闲园区、农场。这类场所利用其现有的优美景观或旅游设施,导入环境教育概念的旅游产品或改善场所环境设计。如台湾苗栗县苑里镇的有机稻场,即是台湾知名粮商在NGO团体的环境教育专业人员阶段性辅导下,以当地优美的稻作农村景观发展稻米文化的环境学习中心。来访的游客遍布台北、新竹、台中等都会区,而凭借此类环境学习中心的营运,亦可间接达到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形象建立。
(三)以深度旅游为目的的生态旅游模式
生态旅游是一种已具有环境教育精神的旅游模式,一般选择生态旅游的游客多数为有较高环境素养的社会人士。针对此类消费者为对象的旅游模式应重视环境资源的维护与管理,发展具高质量、原真性的自然环境或人文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规划概念。为维持高品质的旅游环境,此类消费者虽属小众,但为符合使用者付费精神其多愿付出高额的旅游费用购买旅游产品。因此,国内应重新审视当前对于生态旅游的相关规划与开发模式,改善已异化的生态旅游地。尤其是重要的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应加强环境维护与承载量管理,建立与当地住民良好的互动,才是维持生态旅游可持续经营的有效途径。
生态旅游是一种在规划发展上较严苛的旅游产品,即便在较早导入环境教育途径的台湾地区亦仍在努力发展,例如近期国家公园与林务局两个政府单位利用辖区内管理的国家步道资源进行生态旅游产品开发,鼓励邻近步道的社区组织带动居民共同投入营运与领队、解说人员培训。另外,也有NGO的环保团体与掌握丰富环境资源的政府相关机构合作进行生态旅游产品开发或场所营运的尝试。
结论
综上,在旅游规划中导入环境教育目的或内涵,对于促进旅游与休闲产业的发展具有正向影响。但是当前国内对于导入环境教育的旅游规划多仅聚焦于生态旅游的规划结合方面,使得环境教育的运用层面受到限制。此外,在导入环境教育途径的过程中,尚有其它瓶颈需要首先处理,例如对于环境教育融入旅游或生态旅游的研究过于倾向教导、训诫方式。环境教育虽名为教育,但必并仅使用一种教育手段。环境教育的过程除环境知识层面的建立,亦需要透过体验过程影响其环境态度与行为的转变。因此,持续传统教育方法中教条、口号的训诫方式并不是较好的取向。另外,具有环境教育素养的相关专业或管理人员在现阶段也较为缺乏,应尽快厚实、创新旅游产业相关人员环境教育发展能力的培育才是相关的解决之道。
此外,旅游产业发展必须同时关切经济的可行性,经济发展也不应超出生态可承载的范围,以及地方社区的社会伦理,如此才能兼顾经济成长、环境保护,及自然与文化资源保育的可持续目标。因此,公、私部门推动旅游与休闲产业的转型或升级时,应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利用环境教育的导入,重新积极整合自然、文化与人类环境,以确保旅游地环境质量、旅游产品的多样性、消费者的满意度与经营管理者友善环境的态度皆能正向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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