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6 16:17: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居家养老的劣势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对于我国老年人进行的室内活动而言,多限于一些棋类、桥牌等脑力劳动项目,事实上,对于较多时间都呆在室内的居家老年人,除了设计必须的室外健身器材外,还应设计一些适合老年人力度与柔韧度等生理特点的室内运动健身产品。对老年人而言,适宜的运动主要有:中小强度有氧运动、适当的肌肉力量运动、灵活和柔韧性锻炼等[3-4],因此,应当多设计功能与使用都合理的个人运动健身产品,以便帮助老年人在室内外随时进行适当运动,保持健康。比如,可设计具有步行、慢跑与骑车多重功能的并配有可佩带的各项指标测量表的小型健身器,帮助老年人做合理有氧运动。再比如,设计可与电视机等连接的安全易用的趣味游戏瑜伽球,帮助老年人在娱乐的同时锻炼关节的柔韧性,改善动作协调性和平衡能力,提高各种动作的灵活能力,并使他们生活自理,避免摔伤,提高生活质量。辅助健康饮食及规律的产品老年人的饮食,不仅需要定时定量、少食多餐、粗细搭配,还要注意达到“三多三少”,即“蛋白质多、维生素多、纤维素多、糖类少、脂肪少、盐少”[5]。针对老年人的这种健康饮食要求,可以设计与布置能辅助健康饮食的产品,来改善老年人的饮食方式,即设计出能实现单个或多个健康饮食要求的各类功能产品,以满足居家老年人日常健康饮食的生活需要。比如,针对定时定量与少食多餐,可以设计具有定时提醒功能的单人份量(或双人份量)容积的烹饪家电产品。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规律,能促进人的健康。由于家庭或工作等客观原因,许多居家老年人在之前并没有机会或条件形成健康的个人生活规律,但事实上,由于生理机能的原因,他们却是特别需要通过良好生活规律来保持身体健康的人群。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可以设计一些产品来适当安排居家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规律,改变以前的不良生活方式,并由此提高自我健康状况。比如,设计佩带式的具有简易图标提示的计划安排提示器,以帮助提醒老年人按时安排生活中各类项目。
造成老年人生活中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一是老年人自身的内因,二是外部环境造成的外因,因此,从老年人居家安全角度考虑设计,则需通过无障碍设计和疾病安全预防产品等,为老年人尽可能创造安全的居家生活条件与环境,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辅助安全的活动及使用无障碍产品由于视觉、听觉、触觉、记忆力等方面的劣势,老年人在产品的操作与使用方面存在着不少障碍[6]。进行居家老年人无障碍产品设计,首先应研究他们使用的过程和面临的障碍,如此,就可围绕不同重点进行设计,针对性地解决他们使用上的障碍。比如,有根据视力衰退,或者听力衰退,又或者是嗅觉、触觉衰退等需要进行特殊设计的产品,还有根据身体萎缩或者运动能力衰退等进行特殊设计的产品[1]。,将镜片设计成上平下凸2个部分,以更好地适应他们的使用需求。在实际设计中,既可进行造型或尺寸上的调整,以符合老年人的身体情况,也可将产品的使用方式进行改变,以符合老年人生理特性以及产品使用过程。省力菜刀的设计,通过使用方式的改变,可以帮助老年人更省力更方便地使用菜刀。辅助安全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产品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的主要表现特征之一就是身体抵抗力的下降,这会造成各种急慢性疾病增多,并且,不少疾病发作以后往往使居家老年人的人生安全及生活自理等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从设计角度来看,针对他们的产品不仅要能提高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还要能对各种老年人疾病进行有效地预防与控制,以减少或避免疾病的发作。这里主要考虑2个方面:一方面,对老年人身体健康与疾病状况进行动态信息掌握,随时进行测量,以便记录健康状况,进行简易体检。便携式健康监测器的设计,是一种结构简单、体积小巧的便携式健康监测器,它对身体状况进行监测,可以帮助确定老年人的身体处于安全状况。另一方面,对老年人疾病进行控制,尤其通过各种相关药物辅助设备的使用,将老年人的各项身体指标尽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药瓶的设计见图4,是一种瓶盖能够发亮进行提醒服药的产品,它可以提醒那些需要定时服药的老年人,帮助这些健忘的人不要忘记吃药。此外,针对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产品,除了从健康、安全方面开展之外,还可考虑从急救方面来进行设计,因为,这也是居家老年人经常会碰到的状况。有研究表明,老年人发病或发生事故多数出现在家中,并且在之后进行的急救过程中,能准确判断病情及伤势,及时进行有效急救处理的,可提高抢救的成功率[7]。但事实上,在我国很多人都比较缺乏急救知识,大多数家庭也没有相应急救设备。针对这种现状,可设计使用简单、功能明确、针对性强的急救产品,以方便多数非专业医护人员急救时使用,减少他们急救处理不当造成的负面影响。比如,针对“脑溢血颠不得、心脏病动不得、中风慢不得”[8],这些不同的急救要求,可设计相应类型的急救产品。像头部有气垫缓冲和制冷剂制冷的担架,能模拟人工呼吸的呼吸面罩等。通过设计巧妙、功能性强的急救产品,可减少急救复杂程度,使急救过程变得简单、专业、安全、有效,即便是非专业医护人员,也能快速掌握操作。
从安全、健康等方面围绕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以及他们居家养老的整个生活状态与过程进行分析,是从设计角度来探讨居家养老问题,并对居家养老所涉及的产品进行研究,如此一来,便可有效揭示出老年人居家养老与产品设计之间的关系。基于这样一个研究过程与结果,能针对性的设定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所需产品与环境的内容与方式,确定出非常适合居家老年人生活的产品类型与形式,并尝试通过设计的手段使他们的生活变得更为舒适、便利、安全和快乐,进而体现对居家老年人的设计关怀,实现设计更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舒余安 熊兴福 黄婉春 单位:南昌大学
【关键词】卧牛山养老院 经营模式 SWOT分析 策略
一、引言
安徽省巢湖市属于合肥代管的县级市,该市总人口约88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7.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0%。根据国际惯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比率超过10%时,便反映该区域正处于老龄化阶段[1],由此可见,巢湖市正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人口老龄化对巢湖市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让老人安享晚年是老龄化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以巢湖市“老吾老”卧牛山养老护理院(以下简称卧牛山养老院)为例,运用SWOT分析,对其经营模式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促进其更好发展的策略。同时,研究成果对其他类似养老机构也具有借鉴价值。
二、卧牛山养老院概述
巢湖市卧牛山养老护理院成立于2014年11月,位于巢湖市湖光社区,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是巢湖市首家公办民营养老院。该院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设有多种房间户型供老人选择,总床位308张。卧牛山养老院秉承敬老护老、博爱奉献的理念,是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临终关怀及候鸟式旅游养老于一体,该院功能齐全多样,可满足多种康复护理要求。它开创了巢湖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养老新模式,为当地老人安享晚年提供了新的选择,促进养老产业的良性发展。
三、卧牛山养老院经营模式的SWOT分析
(一)卧牛山养老院所具有的优势
1.运营管理成本相对较低。卧牛山养老院属于非盈利性组织,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由资金,没有商业贷款,加之不需交纳所得税,因此,用资成本相对较低。房屋租金在民营养老院运营成本中占据较大比重。政府部门承诺在卧牛山养老院运营的前三年减免房租,三年后依然给予优惠的房租政策。从而减轻了养老院的成本负担。此外,相较于公立养老院而言,卧牛山养老院需要依靠自身运营所获得的结余维持正常运转,必然注重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成本管理问题,采用适当的方法和途径加以解决。如采用吸引社会力量捐款捐物的方法,来有效减少开支,降低成本。
2.拥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源。卧牛山养老院与巢湖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社、巢湖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等多家单位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定期举办各种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巢湖阳关社会工作服务社定期为该养老院入住老人无偿提供娱乐、医疗护理和心理辅导等服务。相对于老人平常较为单调的生活,这些活动极大的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卧牛山养老院通过这些社会团体的宣传报道,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吸引越来越多的老人入住,同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社会资源,为养老院募集日常所需要的物资,从而降低养老院运营成本。
3.注重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及服务热情。养老院的员工每天所面对是一群需要照顾的老人,因此,养老院员工提供的服务是重复、难耐而又枯燥的,并且有些服务还需要有较为专业的医疗护理知识。通常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较低,工资待遇差,员工工作热情不高,流动性较大。为了向入住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卧牛山养老院在员工入职时就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护理专业知识。工作期间,养老院还定期安排专业人士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采用多种手段激励员工,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及服务热情。
4.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如果养老院能够让子女及时了解父母在养老院的生活情况,那么其必然将受到入住老人子女的青睐。为此,卧牛山养老院提供了一系列便捷的信息渠道满足他们的需求。养老院工作人员专门为入住老人子女建立微信群,只要他们有需要可以在群中上传老人即时生活照片。为了让入住老人子女实地了解老人生活状况,卧牛山养老院还经常邀请他们来养老院互动。通过上述方法,入住老人亲属能够放心让老人入住卧牛山养老院。
5.注重满足入住老人物质和精神方面需求。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卧牛山养老院在成立之初就投入大量资金购入各种设备满足入住老人的需要。院内设有定点餐厅、爱心超市、医务室、多功能活动室、后院花园走廊等,为入住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满足部分老人的需要,养老院还分别在一楼和四楼建立了佛堂两间。这些细致入微的安排,不仅满足了老人的物质需求,更体现了其注重老人的精神生活。
(二)卧牛山养老院所存在的劣势
1.对意外事件处理预案准备不足。卧牛山养老院的服务对象均为老年人。他们的行动能力较差,甚至部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极易产生各种意外,如意外跌倒摔伤,突发疾病死亡等。入住老人发生意外伤亡,必然会形成责任风险。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意外的善后多附带赔偿,使得本身处于举步维艰的养老院雪上加霜。虽然卧牛山养老院意识到此类责任风险的存在,但对于处置意外事件并没有形成合理的预案。一旦意外事件发生,必然处于较为被动的位置。
2.投资回收周期长不确定性大。尽管卧牛山养老院主体建筑是由政府部门建造,但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养老院经营者又一次性投入500多万元用于添置各种硬件设施以及对原有设备的改造。养老院聘请的医疗专家和相关管理服务人员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同时,养老院所提供的餐饮服务费用也不容小觑。因此,经营者投入了大量资金。然而,卧牛山养老院处于初创阶段,入住价格较低,入住率不足25%,目前基本保持收支平衡,投资回收期长。加之未来的不确定性(如与政府合同到期后是否能够续约),经营者处境较为艰难。
(三)卧牛山养老院所拥有的机会
1.国家大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近年来,为了鼓励民营养老院的建立与发展,安徽省及合肥市颁布了多项对社会民办养老院的运营进行补助的办法。如《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规定,“社会养老服务业”中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超过50张、集中居住)正常运行第2年起,若入住率超过60%,则按入住床位数,给予1000元/床的补助。”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民营养老院建成初期的资金困难并促进养老院能够长远发展。
2.巢湖市民营养老市场起步晚尚未形成竞争。虽然巢湖市开始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但养老机构主要仍以公办为主。尽管公办养老机构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由于其倾向于公益性,突出其社会效益,忽视了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率,从而未形成市场竞争。随着社会资本的进入,养老机构在强调其公益性的基础上必然会注重对利润的追求,也就会产生竞争。但目前巢湖市存在民营背景的养老院较少,竞争尚未形成。卧牛山养老院可以充分利用先发优势,抢占巢湖市养老产业的份额,并制定地区性的产业规则。
(四)卧牛山养老院所面临的威胁
1.行业竞争者鱼目混杂。全国范围内来看,随着民营养老院不断的建立,养老院之间必然会形成竞争。部分竞争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在鱼目混杂的市场中从事一些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养老院的宣传与实际相差较大,甚至出现工作人员虐待入住老人的情况。尽管巢湖市民营养老院刚刚起步,但是这些现象也存在。如果养老行业总体给人留下负面印象,那么这将对卧牛山养老院的发展构成巨大的威胁。
2.居家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养老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但就总体而言巢湖市老龄人口中绝大多数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观念,特别是那些身体健康的老人更青睐于居家养老。传统养老观念也使得巢湖地区养老院的入住率一直处在较低水平。目前,巢湖市仅有的几家民营养老院里老人入住数不及总床位数的三成。根深蒂固的居家养老观念对于卧牛山养老院的发展存在制约作用。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公办民营”养老院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才刚刚起步。随着该模式的展开,如何确定入住老人和养老院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理利益成为了双方关注的问题。虽然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法规来引导民营养老院的发展,但这些并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有关民营养老院方面的立法有待完善[2]。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养老院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四、卧牛山养老院发展策略
(一)SO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以提升养老院影响力。老人对于养老机构的选择更多是侧重于选择那些软硬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卧牛山养老院可以充分利用其丰富的社会资源,通过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将自身软硬件的优势展现给社会公众,以吸引潜在客户关注卧牛山养老院。如在巢湖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为养老院老人举行联欢会时,将其中的精彩节目录像并剪辑后传入影响力较大的网络平台。在剪辑的过程中加入有关卧牛山养老院基础设施和老人平常生活情况的图片,提升其社会认知度。
2.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以力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民营养老院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巢湖市乃至整个合肥市民营养老院的数量有限。同时,有关民营养老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并未建立健全。随着养老产业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必定会逐渐完善。卧牛山养老院可以积极牵头在巢湖乃至合肥组建相关行业协会,规范相关行规;积极参与有关民营养老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将有利于自身的条款写入相关法律法规和行规中。如在巢湖市范围内对民营养老院软硬件条件做出进一步的规范,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也提高了巢湖市民营养老院总体软硬件水平。
(二)WO策略
1.购买养老责任险以降低运营风险。由于老年人自身生理因素的原因,养老院在日常运营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意外事件。此类事件最终大多以养老院进行赔偿而结束。赔偿金额较大。而民营养老院本身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这样的赔偿对民营养老院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甚至是导致民营养老院倒闭的重要因素。若养老院购买了养老责任险,则保险公司将承担养老机构在运作过程中因自身的疏忽使老人受到意外伤害的责任,从而降低了意外事件对养老院造成的打击[3]。
2.长期合作化不定为肯定。卧牛山养老院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另一风险就是经营期的不确定性。对卧牛山养老院软硬件进行添置与更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其投资回收期较长。目前卧牛山养老院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期限是5年。显然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旦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其投资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如何缓解软硬件投资与投资回收之间的矛盾?延长经营期限成为一项较好的选择。因此,在确定能够收回投资的基础上,卧牛山养老院与政府部门签订长期合同,以减少养老院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是十分必要的。
(三)ST策略
1.提升服务满意度以吸引老人入住。对养老院服务的满意度直接关系到养老院的社会声誉,更重要的它是老人及其子女在选择养老院时最关注的地方。通常老人会在硬件设施、软文化和组织形态等三个要素衡量对入住养老院的满意度[4]。因此,卧牛山养老院应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入住老人的满意度。卧牛山通过合理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现有设备进行改扩建,以更大限度满足入住老人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方面的需求。在软文化方面,老人入住养老院最需要的是生活的照料,卧牛山养老院应尽量满足老人的饮食习惯,帮助老人适应集体大家庭的生活,解决老人内心的孤单与寂寞。在组织形态方面,公办民营性质下的养老院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使养老院的收入既能满足老人的日常需求,又能保证维持养老院的正常运转。
2.引导养老方式转变以吸引潜在入住者。尽管居家养老依然是中国绝大多数老人首选养老方式,但是独生子女政策的落实动摇了这种方式的基础。当老人需要子女照顾时,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不仅面临工作方面的压力,而且还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照顾老人。在探讨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优劣时,这样两个事实不容忽视:一是大部分老人晚年生活并非时刻都需要受到子女的照顾;二是“责任伦理”使得老人在养老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子女所面临的负担[5]。无疑社会养老比家庭养老更有优势。卧牛山养老院可以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向潜在入住者宣扬社会养老观念,让他们意识到老人不必和子女生活在一起,机构养老对自己和子女都是有益的,卧牛山养老院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四)WT策略
制定危机处理预案以防患于未然。尽管卧牛山养老院在平常运营中注重对于入住老人的照顾,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运营的存在的风险不可避免。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这个养老院无法正常运转。因此,卧牛山养老院有必要制定危机处理预案,以降低意外事件带来的风险。首先在老人入住养老院时,对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行为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养老院和入住老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6];其次,卧牛山养老院需要加强日常管理,制定详尽合理的照料方案提升员工危机应变能力;当危机事件发生时,养老院在明确自身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与老人家属进行协商以利事件的解决,对于解决过程中出现的负面信息,应通过媒体公开事情经过以缓解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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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根据有关文献及二次数据分析,对中国农村养老历史和现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框架和发展思路,指出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是养老保障体系的两个基本内容。为促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形成,经济支持方面应以强制储蓄积累为主,生活照料方面家庭应是关键,政府的责任是建立统一的政策框架。
1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思路
养老保障是城乡居民都应该享受的一种基本公共产品。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双轨”制,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居民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必然趋势。要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和着力点是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构建制度化、可持续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风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我国将在2010年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在此之前正是人口负担相对较轻的“黄金时期”,也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容错过的有利时机。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养老保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按照现代社会保障的科学理念,恰当地处理好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土地保障与基金保障、划类保障与普遍保障三大关系。
2文献回顾
目前,在农村养老的模式选择方面理论界仍然存在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农村未来应当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还是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派认为,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而社会养老派则认为,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随着核心家庭增多、土地的收人和保障功能被不断削弱、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日益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削弱,农村家庭养老面临未曾遇到过的挑战。尽管目前还存在种种不如意的地方,但从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角度看,农村养老方式的转型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2.1国际上养老保障的主要模式
根据养老保障提供主体来划分,存在正规养老保障和非正规养老保障两种保障方式。非正规养老是指由家庭成员(包括老年人自身、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朋友等)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或照料服务,非正规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要特征,强调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作用,所以又称为家庭养老。正规养老是指由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机构为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或照料服务,正规养老以社会保障为主要特征,强调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源在养老中的作用,又称为社会养老。在老龄化社会中,采取何种养老保障模式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选择,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也存在多种不同的保障方式。
2.1.1经济支持是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基础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养老保障计划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案。一是普遍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保障模式很好地解决了保障覆盖面的问题,也基本解决了老年人的贫困问题,但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会造成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并不是一种可行的养老保障方式。二是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缴费制度筹集养老金,保障金的给付水平与缴费水平相关联。其中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现收现付制和储蓄积累的基金制。不同形式的保障制度面临不同类型的风险。现收现付制主要面临人口老龄化、失业率上升和政治压力;基金制能够很好地化解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影响,但在长期通货膨胀和金融市场不完善环境下,能否有效运行却值得怀疑。因此,许多国家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试图建立一种多支柱体系,实现养老金来源的多元化。三是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国家帮助最贫困群体的一种方式,老年人往往是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但确定社会救助标准是决策者常常面临的难题。一方面能够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状态,另一方面要避免影响人们养老保险缴费的积极性。四是家庭保障。在绝大多数国家,不论是否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多数人仍然会在不同程度上承担抚养家庭中老年人的责任。在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律义务,政府也采取了税收、补贴等政策,鼓励家庭继续发挥养老作用。
2. 1. 2照料是指帮助老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各种援助和协助照料不但要帮助老年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而且要满足老年人的社会和情感需要。如moroney认为:“照料是照料者和被照料者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包含情感、态度、知识和技巧,在这种关系中,被照料者受到照料者的尊敬和帮助,以提升他们的福社和促进他们的发展。”家庭照料、机构服务和社区服务是三种基本的照料形式。从居住方式来看,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是老年人两种基本的生活方式,而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体系包括非正式照料系统和正式照料系统。
2. 2中国农村老年保障历史和现状
资料分析表明,历史上中国养老保障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1949年以后,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呈现鲜明的城乡二元性。农村养老保障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初的家庭保障,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保障,80年代至今的以家庭保障为主、保障多元化三个时期。
从经济支持的角度讲,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包括家庭供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退休养老制度、商业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基金、五保供养、土地承包经营等收人。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家庭供养为主,但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社会保障覆盖率低,地区差异大。从农村老年生活照料体系现状看,中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家庭照料、社区照料、服务机构照料等。从整体上讲,中国农村老年养老服务基本上处于自发、自助状态。家庭照料为主,但缺乏对照料人的支持。2000年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人中约67%与子女或孙子女共同生活,与配偶一起居住的占25.3%,单独生活的占7. 6%,只有不到1%的老年人生活在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中。
2. 3各种因素对农村人口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
通过对二次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性别、年龄、家庭年人均收人、社区经济条件、社区人际互助及尊敬老人观念等7个变量对农村人口养老模式选择呈现非常显著或比较显著的影响。
2. 3. 1性别和年龄对养老风险的影响比较显著从性别看,女性更担心养老问题,在担心养老问题上,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是7: 10。从年龄看,年轻人更担心养老问题,年龄越小越是担心养老问题。这与农村中女性经济条件处于劣势、计划生育政策、家庭规模减小及养老方式变迁的背景不无关系。
2.3.2文化程度、家庭人均收入和社区经济状况3个变量对养老观念的影响也非常显著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越倾向于认为养老只能靠自己;家庭人均收人水平越高、社区经济条件越好的农民越担心自己的养老风险;社区人际互助关系越差,社区内农民对自己的养老越表示担心。按滕尼斯的社区理论,经济发达地区较多地具有现代社区性,不如传统社区那样拥有良好的人际互助关系。文化程度越低、家庭收人越低和人均土地面积越多的农民越指望亲戚能提供养老支持;健康状况越差、家庭人口越少、尊敬老人观念越强的农民越期望社区提供养老保障。而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似乎只是富裕农民与传统观念较少农民的期望:农民的家庭收人水平越高、“养儿防老”和尊敬老人观念越弱、对老年人基本权益保障期望值越高的农民越期望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男性比女性、年轻的比年老的对政府提供老年救助更抱乐观态度,文化程度越高越不期望通过政府救助来解决养老问题,越是相信老年人基本权益有法律保障的农民越相信政府会为老年生活提供救助。
陈彩霞认为,在集体经济被削弱、集体组织涣散的农村地区,集体供养制度难以保证被供养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社会养老保障虽是今后发展的方向,但对今后一二十年内要进人老年期的老人发挥不了太大作用。王义才认为,目前我国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人,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行计划生育后,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在保障能力和保障可靠性上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养老风险较大。必须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王梅等认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持了相对完整的传统格局,自我供养和子女供养是两种主要形式,但经济供养水平很低。
3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设计
在中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无论是经济支持还是生活照料,都呈现出资源供给的多元化趋势,只是由于缺乏系统化的、制度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各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和利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对养老资源的制度化和公共产品化,在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设计上,政府的责任是建立适合经济发展水平的制度框架,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保障社会化是制度设计的基本取向,保障主体多元化是重要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体系是最终目标。
3.1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
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是老年人的两项基本生活需求,经济支持体系是基础和前提,养老服务体系最直接的作用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包括经济支持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两个相对独立又相互支持的子系统。
3.1.1多层次经济支持体系多层次的农村养老经济支持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层次,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将成为未来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经济收人的主要来源,储蓄积累养老保险是适合当前中国农村的保障模式。第二层次,土地经营收人。土地是广大农村居民另一个相对稳定的收人来源,土地经营收人也是农村居民进行养老储蓄的主要来源。第三层次,家庭资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家庭仍是养老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但家庭中老年经济供养的代际交换形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即由子女直接向老年人提供赡养费,转变为个人储蓄积累缴费。此时,家庭资助将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当老年人达到当地基本生活标准时,子女和亲友的资助可以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二是当老年人不能达到基本生活标准时,可以考虑由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承担强制性赡养义务。第四层次,其他收人来源。鼓励其他各种形式的养老投人,如个人储蓄、商业保险、各种形式的养老基金以及社会捐助等。第五层次,社会救助。主要形式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1.2多支柱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我们的设想,未来中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将是涵盖家庭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的多支柱体系。
家庭照料是老年服务的主体。居家养老仍将是中国今后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它符合多数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意愿,便于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可以保持老年人生活的相对独立性,养老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在养老模式的选择中,应首先考虑保持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
社区服务是家庭照料的重要支持和补充。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服务成本相对较低,服务方式可以更为多样化和个性化。社区服务有两个重要职能:一是为居家老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为家庭照料人提供支持服务,维系和增强家庭照料功能。
满足特定需求是机构养老的发展方向。在养老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养老机构的目标应该针对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群,如农村“三无”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在养老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机构养老发展的规模和目标,将有限的公共资源投人到最需要的地方。
4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路径
4.1农村养老经济支持体系的发展思路
4.1.1启动强制储蓄积累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完全自愿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福利的增长。个体在经济决策中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认知盲点,国际经验也表明,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人者很少愿意定期缴纳保费,1999年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出现的大量退保现象也支持这一判断。面对日益临近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以及潜在的养老保障风险,我们建议尽快推行强制性农村养老保险。对这一方案的可行性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国力的增强,政府有能力承担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成本;农民收人增加,初步具备了养老保险缴费能力;2010年前的一段时期,中国人口负担相对较轻,改革成本较低。强制性储蓄积累可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分阶段推行。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4.1.2确定个人、集体和政府相结合的缴费方式缴费方式采取个人交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增加政府对低收人群体进行补助。以个人缴费为主。保费可以以税收的形式征缴。针对大多数农村居民生产的周期性和收人不固定的特征,为农村居民提供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等多种灵活的缴费方式,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方案。集体可根据其经济状况予以适当补助。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承担对低收人人口的缴费补贴。贫困人口的缴费差额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支付,并由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根据补助人口的规模、收人水平等因素,协商分担比例。
4.1.3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一管理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存在基金规模小、增值渠道不畅、管理机构众多、监管成本过大等问题,不仅会带来更多的市场风险,还会使各县的保障水平逐步拉大距离,不利于农保基金的宏观平衡。因此,农保基金的管理必须适度集中,以省级为单位统一管理,同时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将基金的投资运营与一般经办业务分开,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4.1.4以年龄为基准确定养老保险计划的目标人群,合理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缴费和领取年龄,缴费年龄调整到18岁以上的未在学人口;领取养老金的下限男女都定为60岁,不宜降低女性的领取年龄。当前未缴费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应与基金分开,设立专门的养老计划,避免空账问题的产生。
根据各县级单位的家庭人均收人的一定比例,设定一个固定的缴费基数。为适应农村居民不同的承受能力和保障水平,对于低收人贫困人口,一种方案是以其家庭当年实际收人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足;另一种方案是完全由政府代为缴纳。
4. 1. 5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除继续对现有的五保户和符合优抚条件的老人提供救助外,还应当对生活在贫困家庭的老人提供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主体,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各省可以设立不同的保障线,发达地区可以高一些,贫困地区可以低一些;养老保障水平要参照当地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生活支出来确定,同时要考虑到与养老金支付水平的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4. 1. 6保障农村居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广大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利。首先要确保农民对土地使用的处置权利,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杜绝土地流转中的侵权现象。其次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转让和征用中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补偿标准和分配方式,使失地农民切实得到补偿收益和妥善安置。
4. 2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
中国老年服务体系的发展应以服务需求为中心,在保障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老年服务。
4. 2. 1机构养老服务开发养老机构的基本目标人群是农村五保对象,失去自立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自愿人住的健康老人。在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基础上,确定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规模和基本服务内容。目前农村机构养老的主要内容仍是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在当前农村敬老院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规模和服务需求,可增设老年公寓及其他养老机构,逐步建立农村机构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养老机构在确保满足“三无”老人基本服务的前提下,扩展服务范围,向其他老年人群及需照料人群提供服务,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收取费用。
4. 2. 2社区养老服务开发政府部门应在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在每个村设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其基本职责是:对老年家庭的定期走访和生活状况评估,监督和支持家庭照料人履行赡养义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和老年互助;依托乡镇敬老院和卫生机构,提供院外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4. 2. 3家庭照料服务开发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子女的赡养义务更多地体现在生活照料方面。家庭照料作为主要的养老服务方式,在中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对照料人的支持服务是家庭养老模式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保证。对于家庭照顾服务的开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完善。继续倡导子女赡养老人,明确赡养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的义务,并通过签定《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明确财产继承、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权益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相结合。在农村社区内成立家庭照料者支持中心,为家庭照料者提供资源、信息咨询,组织照料者进行沟通交流和互助活动,并向社会传达照料者的声音,以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4. 2. 4服务提供机构的开发与配置中国农村养老服务提供机构主要是敬老院,而且以政府举办为主,远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从近期来看,由于中国目前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政府机构还处于培育阶段,因此,政府还应根据需求继续增加新的养老设施和服务机构。从长期来看,实现服务提供者的多元化是大势所趋,非营利性机构、营利性机构和慈善机构,将逐步成为养老服务项目的主要提供者。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政策规划、资源配置、制定服务标准和监督实施。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孝道文化;社会变迁;养老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3-0103-06
2013年7月1日,备受争议的包含“常回家看看”等“软约束”条款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有地方法院①根据该法做出了包括“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重大传统节日至少看望两次”等带有明显道德性和伦理性内容的判决条款。然而,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等这些原本属自然伦理的道德行为在法律的干预和强制下能否达到其预期的效果呢?面对“银色浪潮”的汹涌来袭,亟须社会各界对法治化语境下如何平衡协调孝道传承问题予以审慎和理性对待。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以老年人群体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百分比作为划分标准而进行的定性或定量研究。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一般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上,作为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按照此标准,我国在1999―2000年间就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如果说20世纪是人口暴涨的时期,那么21世纪则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指出,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人,2020年将达到2.43亿人,2025年将突破3亿人。届时,我国不仅是一个老龄化社会,而且是一个高龄化社会,这必将对我国的社会伦理和法律制度、经济结构及增长、国民收入分配、劳动生产率和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2.老龄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无法逃避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挑战,社会需要用新思维和新创造来正确对待。老龄化不是孤立的存在,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必将带来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的变动,从而直接对生产消费品的产业结构产生影响,它是与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相互作用的。老年人曾经作为社会变迁和发展的历史主体发挥过积极作用,也是老龄化时代到来的直接动因,但由于老年人群体拥有优越于青年群体的固态智力②,所以理应成为这种时代变化的受益者。
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老龄化呈现势头猛、规模大、程度高、发展不均衡和“未富先老”的先天不足等劣势,面对人口红利消失、老龄化公共政策体系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滞后、城乡二元化结构背景下农村老龄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群体人口不断增长带来的社会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等现实问题,人口老龄化不仅对我国的人口养老能力、社会资源支撑能力、社会保障体系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形成严峻挑战,而且也大大侵袭着以孝道文化为基本理念的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的传统文化土壤。
联合国《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指出,尊敬和照顾年长者是全世界任何地方人类文化中不变的价值因素之一,它反映了自我求存动力同社会求存动力之间的一种基本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决定了人种的生存和进步。因此,妥善对待老年人群体是社会正义的要求,是群体反哺的必然逻辑,只有从人口、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多方面立体考察和实质应对日益突出的高龄群体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才能有信心迎接未来的挑战,实现联合国《世界人口老龄化(2009)》报告所提出的确保世界各地的人们在日益老去的时候有安全和尊严相伴,并且在参与社会生活时还拥有作为公民的全部权利的目标。“生存还是毁灭”的“哈姆雷特式悲剧”让我们有必要认真对待传统孝道制度的现代法治语境构建。每一个人都是社会有机组成的重要部分,只有理性适应这种动态的社会发展范式,将老龄化问题融入社会常态发展轨道上,与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良性互动的共存发展局面,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合理转化为社会新的发展机遇,才能真正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
二、社会变迁与孝道文化传承的失范
社会变迁对生态环境、个人人格、社会发展模式、社会价值重构和制度建构等都会带来巨大影响。现代有关社会变迁的理论主要有现代化理论、发展理论和以中国为代表的转型理论。③可以说,20世纪以来的社会变迁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性质上区分开来,而随着这种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变迁,必然使社会群体在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占有方面产生明显的“结构紧张”④,在包括个人主体地位评估、社会归属感认知和社会角色扮演等方面出现伦理或道德的失范可能。当前,中国的孝道文化在面临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这一重要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下不仅受到功利主义的价值冲击,而且因为工业文明所内含的社会分工使得人们以传统家庭、家族为中心的人际依赖往转变为现代以个人发展为中心的人际相对独立性的交往,家庭本位让位于个人本位,传统家庭功能被大大弱化,让包括孝道伦理等的传统代际文化传承在空间上陷入了无法延续的困境。这种时代转型变迁对传统中国文化的冲击必然造成各学科的研究范式危机。
1.社会变迁导致孝道文化土壤日渐贫瘠
第一,社会变迁对家庭和亲属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经济的特征是“靠天吃饭”、“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状态是那时候的典型生活方式写照,孝道理念所倡导的“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是代际循环的主要衔接信条。然而,工业革命的出现将人类世界彻底改变,以机器社会化大生产为典型特征的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将传统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生产生活方式冲击地支离破碎,人的社会解放被引导为人类在一个物化世界中通过物、私有财产这个中介而获得的解放。⑤伴随该种经济发展与进化逻辑,工业化时代带来的另一个巨大的社会结构特征是“社会分工”。同时,这种社会分工也经由传统的机械团结走向了有机团结⑥,加之迅速增长的人口破坏了原有的“人口―土地平衡”,这种以市场经济为主要调控方式的社会机制导致了包括以劳动力为主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传统村落和社会共同体方面带来的冲击就是传统的以家庭、院落和宗族为纽带的社会结构逐渐崩溃,而新的社会共同体尚未形成,老龄化的席卷与“四二一”家庭模式的现实,导致“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成为农村、城镇甚至城市中难以接受却无法否认的社会存在,让以封闭性区域和民间法约束为传统要件的孝道文化土壤渐显贫瘠,这种青壮群体缺位、老幼尴尬共生的孝道传承断层现实让自古以来的家庭养老机制功能渐显孱弱甚至失效,并极大地挑战着崇尚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国人道德心理底线。
第二,社会转型和现代化的变迁导致人格变迁⑦。美国学者英克尔斯指出:“根据我的经验……我们在人们身上发现的东西,基本上反映了他们所在社会制度的性质……事实上,大多数研究个人变迁的人认为,个人变迁更多是由制度的现代性所引起的。”⑧现代工商业社会有其独特的经济形态与社会结构,长久生活其中的人深受这种时代环境的影响,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价值观念、思想形态及行为模式,这些人格特征被他视为对现代化的反应。杨国枢在《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本土化研究的调查研究》一书中提出,个人传统性有五个因素:遵从权威、孝亲敬祖、安分守成、宿命自保和男性优势。而个人现代性也是五个因素:平权开放、独立自顾、积极进取、尊重情感和男女平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道理念所极力推崇和维护的五大因素受到了现代制度文明所倡导的新五大要素的挑战。可以说,集体无意识的民族文化是国人道德基因的形成本源,但在近现代西方思潮大力冲击传统文化的背景下,传统文化对工业化文明时代的影响渐趋式微,导致现代国人普遍带有传统性和现代性并存的特质,这既符合社会转型的特征,也与现代化社会的改革相一致。
2.现代社会老年人群体需求与权利保障制度现状
第一,老年人群体的权利诉求。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各方面的特别关爱和帮助。根据的需求理论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可知,人的需要不仅分为高级需要和低级需要,而且是分层次的。我国在总结摸索老年人各种需要的基础上,概括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这“六有”⑨需要。具体来说,曾经经历青壮中年的老人在步入老年时代时,其身心状态、承受能力、适应能力和抵御能力等都必然同步减弱,如果要保证老年人群体的生活幸福指数就必然需要以反哺或倾向性保障的理念予以特别对待。然而,人的需要不仅是物质的,而且还包括精神的,它既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又与个人自身条件具有密切关系。相比较国外老年人的3M需求,即物质需求(Money)、医疗需求(Medicare)和精神需求(Mental),我国老年人需求主要包括了经济保障需求、健康和日常照料需求、自由生活和发展需求、社会交往和亲情关怀、自我实现价值需求甚至养老模式方面的需求。
第二,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实施的现状。一是家庭保障模式渐趋式微,多元养老保障模式并存。家庭养老模式一直是中国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主要解决方案,但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直接冲击,各种老年人照护机构所构成的老年人照护体系随着时代变革开始形成,从目前国内现状看,主要有老年人福利院、敬老院、老年人服务中心、养老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和托老所等主要形式。概括来说,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是目前我国较有代表性的三大主流养老模式。除此之外,还有互助养老、异地养老、以房养老、护理学院经营养老和旅游养老等多元养老模式并存的复合养老模式。多元化养老模式的相继产生和发展虽迎合了部分老年人养老的多元需求,但由于大部分老年人更希望获得包括经济保障和精神慰藉等一般或基础性的养老需求满足,这也导致了目前多元养老模式存在的悖论――与三大主流养老模式所带来的明显福利主义色彩不同,多元养老模式更多是在深挖老年人群体市场,以老龄产业为导向建立起来的。从目前我国老年人财产占有、收入水平和老年人实际需求看,多元养老模式对我国整体养老问题的解决较难产生实质性影响。“农村家庭代际支持仍是以老年人的需求为中心,‘养儿防老’的儒家孝文化在中国农村仍盛行。”⑩由于我国民众的个人资金承受能力有限,大多数的老年人养老问题还是以居家养老,即由自己的子女甚或亲属养老为主要模式。从制度层面讲,我国社会整体保障制度的实际落实和具体完善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现有养老保障制度呈弱散状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六大方面。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组成,从我国当下社会养老保障的现状看,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养老保障体制尚不成熟,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无”和“五保”供养补给制度等组成,快速的老龄化现实导致现行养老保障制度体系薄弱且分散。具体来说,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甚至“亚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地区间、行业间不均衡发展等现实,导致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难以统一和规范。从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看,我国目前纳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人群比例低于国际最低标准,且呈现统筹层次低、养老保险收支严重不平衡和养老保险转轨成本高等特点。同时,现有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医疗保障制度问题多多,存在社会补贴和救助制度权威性不够以及社会化养老机构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国现有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是以政府、社会和个人三维一体共同构建的一道社会秩序安全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老年人权益的关注和照护,为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以养老权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规范的大部分条款均非专门针对养老目标实现而规定的,对有关如何养老这一系统性工程大多停留在实有权利的理论层面,可操作性不强,对老年人经济收入、居住方式、人际交往、医疗健康、社会参与和生活满意度等方面细节调整和规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更是鲜见,与西方成熟国家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如英国的3U模式(Universality、Unity、Uniform)相比,我国现有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仅分散而且效力层级不高。
三、现代法治语境下孝道制度体系的建构
毋庸置疑,无论社会如何改革和变迁,包括人的生老病死等自然规律是人力所难以抵抗或改变的,那么,面对不可能逃避和忽视的老龄化时代迅速到来这一全新的严峻课题,如何建立或设计一套现代制度体系,既可以较好替代传统社会孝道伦理互助机制,也符合现代文明价值理念要求,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创新性意识和创新性思维。
1.孝道制度法治化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然归宿
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调整方式,市场经济是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是以资本主义制度改革所创立的民主制度、权利本位和契约自由等重要的法权关系为前提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崇尚法治,社会分工的精细化迫使人类群体的区别分类,以此满足市场经济的不同需求,这种越来越高的规范性社会控制要求社会调整手段的法治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
在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时代背景下,西方文化和价值观传入中国,经济成为社会的“阿基米德”支点,这一切将中国传统宗法组织和儒家伦理冲垮,旧有的乡村构造也不断遭到破坏。而当血缘关系分解并且让位于氏族共同体、邻居团体和政治团体的结合体时,便产生了这一问题:政治团体的法律程序将在多大程度上介入同一血缘团体或同一共同体的成员之中。随着社会的文明化程度加强,以血缘关系为表征的社会调整模式逐渐走向衰亡,代之以从人类团体的内部秩序中发展而来的法治型调整模式。虽然对传统孝道存有争议,但沉淀至今的却是其永不磨灭的具有人性普适性的人际互助本能品德。如何建立一个不分年龄和性别并使老年人能充分、不受歧视而平等参与的现代法治社会,对于增进老年人群体的生存尊严至关重要。基于此,政府需要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的体系建设,明确以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等主体的老年人养老责任体系,满足老年人急迫的现实养老需求,实现《联合国老年人原则》提出的“照顾”、“尊严”和“参与”等目标。要在政府主导下,以立法的形式,整合社会各类服务资源,确保服务提供的效率与效益,以实现生态文明社会共存共生的良性发展。
2.构建现代法治语境下的老年人养老保障多元制度体系
在当代中国,如何协调好传统与现代制度价值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转型时期社会老龄化这一新的时代挑战,不仅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借鉴西方国家已有的成熟经验,更应结合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包括二元社会结构等制度现状和传统文化的本土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障多元制度体系。
第一,孝道制度法治化理念的多元化逻辑必要。“老年人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保障系统,具有多层次性质的范畴较多,且诸层次之间还有伦理选择的问题。”相比较西方较为发达的工业文明,我国进入工业化文明的时间略晚,尚存在传统与现代历时性和共同性并存的问题。传统孝道制度的柔性传承和现代法治的刚性调整表面似有悖论冲突,也对如何构建平缓对接传统孝道理念的现代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从我国当前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实力现实,并结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制度看,当前我们宜以“经济―政治”为分析框架,以安东尼・吉登斯所提出的“第三条道路”为基本指导理念,采取“‘补缺型社会福利’为主、‘制度型社会福利’为辅”,多种福利制度为补充的原则进行积极立法或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在政府、社会和个人责任分担方面,应以特别补贴为例外,以家庭和市场为基本保障原则,以权利义务对等为基本准则,贯彻“家庭养老为核心,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保障理念,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辅助的综合型养老模式。只有在个体无法满足其生存、照护和交往等基本需求时,国家才作为三维体系重要组成之一的部分扮演应有的角色。当然,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福利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如果将来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到一定程度后,就应积极转换这一理念,从“补缺型社会福利”为主的理念转为“制度型福利”为主的理念,实现自助、互助和国家保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和政策,建立一套不断增加老龄人甚至全社会整体福利的全民福利制度体系。
第二,将孝道从家庭伦理提升为社会伦理,为孝道制度法治化提供可能。孝是超阶级或跨越时代的,孝道文化不仅在塑造国民性格和民族心理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在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和国民道德素养的形成等方面均发挥了正能量传递的功能。随着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领域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阶段,理性认知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的价值,批判性地汲取有利于和谐社会关系建立的内容,创新传统孝道在现代伦理道德体系构建中的契合理念,对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意义重大。从政府的角度讲,一方面,应积极构建孝文化宣传和建设工程。要以家庭和社区为主阵地,以传统纸媒和现代网媒为中介,加强大型道德建设活动(如中宣办和中央文明办举办的包括宣扬“孝道文化”在内的“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自上而下的道德教化和自觉的道德践履。同时,应从娃娃抓起,强化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形成幼时灌输、长大躬行的伦理道德回归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利用其权力主体地位,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有关可以入法的孝道伦理道德规则予以肯定和落实,使传统孝道的继承和发扬真正走上法治化轨道。从社会和个人的角度讲,需要正确认识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生活方式,理性看待“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传统孝道观念,将养老院、敬老院和照护机构作为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的正常对接,合理矫正市场经济浪潮下的时代价值定位,强化个体的自律性,加强舆论监督和精神奖励,将孝道传承作为社会肯定性评价和个人正能量价值的重要因素,将孝道从家庭伦理提升为社会伦理的范畴,为养老社会化做好文化理念的铺垫。这不仅会避免遗弃、虐待老人等类似影射人性丑陋面案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还能让社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尊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互助新气象。
第三,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复合型养老保障制度模式。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障社会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和形成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基金筹资模式。我国现行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主要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这三大支柱组成,三者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平面体系。但由于我国地区和行业的不均衡发展现状,导致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并不完善,尤其是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西方其他国家相比差距巨大。基于此,必须将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评价指标的选择与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步伐结合起来,将国民享受社会保障经济待遇的程度、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问题及社会成员的覆盖程度一同纳入社会保障水平体系,构建起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综合指标体系。在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现行养老保障制度模式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实际,处理好国家、社会和个人在现行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中的责任分担问题。同时,需要区别和正确认识工业化风险和自然进化风险所形成的问题应对策略。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既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阻碍,同时也为我国养老保障完善提供了缓冲的契机。传统的孝道仍然在继续发挥着代际互助的功能,并不会将所有的问题完全推给政府或社会。我们需要结合私人养老金计划、老年人医疗制度改革、老年人产业制度促进、老年人照护制度完善和老年人补贴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措施,并加强放开“单独”家庭二胎政策、推迟退休人员年龄制度、规范自愿型“以房养老”或“反向抵押贷款方式”政策的改革,采取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策略,最终建立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以最终有利于我国以审慎的态度和多元化手段共同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冲击。
第四,建构以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元养老保障法律制度体系。新的法律制度的出台是对一定社会现象出现和相应政策出台的终极呼应,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养老保险制度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先有社会保障的立法,后有社会保障项目的实现,已经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一条基本规律。”以宪法为前提,构建以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不仅是对老年人群体这一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的彰显,是社会“积极福利”理念的理性实践,更是落实宪法和法律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统一的必由路径。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中都有关于老年人权益的条款规定,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各地方也相继颁布了包括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养老援助服务、低保人群贷款缴纳养老保险、居家养老补贴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总体来说,目前有关养老保障问题的立法不仅分散不统一,而且效力等级不高,构成养老保障制度核心组成的有关统筹层级,资金的筹集、运行和使用,区域和行业不均衡现状导致的制度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均频见纸端。这种形式上不统一导致的权威性不足和现实上不公正导致的实质硬伤,不利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长远计,国家需要从基本法的层面制定包括《社会保障法》在内的统一性法律法规,有效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威性,合理划分政府、社会和个人三维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实质改革现行养老制度在地域、行业和部门间各类标准不统一的现状,形成以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法》为龙头,《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法》、《养老金法》、《养老金监管法》、《老年残障和健康保险法》、《老年人保健法》和《老年救济法》等基本法为骨干,其他养老保障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保障制度体系,以促进社会公平和建立全面保障目标之间的平衡。同时,针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应重点关注那些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老年人,尤其是生活在农村中的老年人,他们在养老金的享有领域处于边缘地区,在生活和疾病等威胁方面缺乏充分的保障,因此,可以学习借鉴“加拿大援助计划”和“新加坡公共援助计划”经验,加大对该类群体在社会补贴和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体系方面的健全和完善。
在我国这样一个既没有任何现成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又面临着较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更加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却正处在从传统到现代转型时期的现实国情阶段,必须在对自身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既要谨慎对待“民粹主义”倾向,又要高度重视和积极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一史无前例的重大挑战,科学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目标,用时间和空间的多维视角,从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努力构建一套现代法治语境下有效传承和创新传统孝文化理念的制度体系,形成社会群体间的自我动态协调的立体生态系统,以在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增强政治共同体信仰、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群体权益的同时,不断促进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