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4 17:05:2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内蒙古矿山开发环境侵权现状
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迅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相伴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据内蒙古国土资源部门统计,随着矿业开发的迅速发展,全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一是治理区域点多面广。二是危害严重,治理形势紧迫。三是污染严重,危及民生。这些问题造成了对矿区周边居民和单位的人身、财产和健康的危害,侵害了他们的环境权益。
根据一般的认识,环境侵权是指违反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法律规定,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他人合法环境权益损害的行为。侵权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但是都以污染和破坏环境为中介或前提。“侵权”是传统民法的概念,因而环境侵权从本质上来看属于民法范畴。但是环境侵权和一般的民事侵权在侵权主体、客体、行为以及侵害后果上都有不同之处。环境学家金瑞林先生认为,环境侵权具有主体不平等、侵害对象广泛、侵害行为具有合法性、连续性和不确定性,侵害程度和范围为严重的社会性权益侵害。环境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在立法规定环境侵权的救济方式时,除了采取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救济方式以外,还必须专门制定或“修正”其救济形式。
二.现行环境侵权救济途径研究
(一)各国现行主要环境侵权救济方式
对于环境侵权行为的救济方式,世界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上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环境侵权救济的渠道主要包括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有的国家还专门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来处理环境侵权诉讼问题。以美国《清洁空气法》(CAA)为例,该法在第304条a款中规定:任何人可代表自己,提起一项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任何人,指控其已违反了或正在违反本法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制,或是环境保护局及各州所颁布的有关上述标准及限制的命令;或者环保局局长,指控其不能履行本法所规定的,不属于环保局局长自由裁量领域的行为或义务。
(二)我国环境侵权的救济方式
一旦环境侵权纠纷发生,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其有着多层次、多渠道的解决方法。这些方式可以被归为两类。一类是公力救济,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权利实施救济,包括司法和行政救济,其中最重要形式是民事诉讼。另一类是借助民法通则和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进行私力救济,如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行政机关调解处理等。环境侵权的民事司法救济方式是其中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一般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最终的解决途径。如《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这一救济方式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可以及时救济环境侵权受害人的损失,打击侵权加害人,提高办案效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最终达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目的,体现了法律社会其他方面的相互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尽管在环境实体法律方面做出了不同于传统民事法律的特殊法律规范,但是在程序法律方面,在救济途径和方式上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由于环境污染的特殊性,环境侵权案件的诉讼往往历时数年,且举证的科学性很强,对受害人的民事救济极为不利。这就要求有关环境侵权的民事诉讼也必须要有相应的、不同于普通诉讼法的程序法规范来保障,否则,实体法对受害人及其环境权益所提供的保护就难以实现。
三.内蒙古矿产开发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坚持从制度上保证、措施上完善,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效果,不仅解决了部分重点区域历史上形成的地面塌陷、占用破坏土地和地质灾害等问题,而且使新出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局面。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出台了《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把保护与治理地质环境列为开采企业的法定义务,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了管理权限,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第二、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制度,矿山建设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还要求采矿权人必须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与开采活动同步进行,把防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
第三、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通过强制企业存储保证金的措施,约束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第四、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制度,以规划、规模、环境准入和资质准入为重点,实行规模集约开发,避免了乱采滥挖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全区关闭地方煤矿825处,淘汰落后产能4200多万吨;非煤矿山完成整合区域47个,关闭非煤矿山1000多个。使一批真正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到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为开展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工作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煤炭开采;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监测机制
中图分类号:X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3-0129-03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上升,煤炭作为主要能源之一,开采规模大幅增加,对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而煤炭地质环境状况及其保护与煤矿生产安全密切相关,不合理的煤炭资源开发会造成环境的严重破坏、重大地质灾害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规范煤矿生产活动、避免大规模煤炭资源开发引起的地貌、土壤、植被、水文、空气等的环境破坏,保证煤矿生产活动安全,加强煤炭地质环境保护是当务之急。
1 煤炭开采引发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煤炭资源的大量开发及其生产活动、生产过程操作的不合理性,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其破坏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环境污染、资源破坏以及地质灾害:第一,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大规模、长时间的煤炭生产所引起的煤层、矸石等有害物质向周围环境大规模迁移与扩散,导致煤矿周围环境的空气、水质、土壤和辐射等指标发生恶化。第二,资源破坏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量煤炭生产产生的岩移以及抽排大量水,改变了原有煤炭资源分布和煤矿所在环境的地下水、地表水储存和循环的状态。一般情况下,都会造成所在环境的水位下降、地表水大量缺失以及由于岩移导致煤层、煤炭资源受损、流失等。第三,地质灾害问题。煤炭资源开发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表地质灾害和井下地质灾害两种。地表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岩移诱发山体滑坡、崩塌,甚至泥石流等;井下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采动压力诱发冒顶、矿井突水、瓦斯突出等突发性灾害。煤炭资源开发引发的周围地质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矿区周围居民、职工的正常生产、生活,也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当前我国煤炭地质环境现状
我国大量的煤炭资源开发,导致大面积的地下采空存在,影响着矿区山体斜坡与地面的稳定性,出现地面下陷、山体开裂、崩塌等地质灾害,严重地破坏了自然地貌、水土保持,已经开始影响地区环境的完整性。据2011年不完全统计,我国由于煤炭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900多处、陷坑4000多个,面积达1150万平米以上。而我国仅煤炭企业每年产生的固体废物就多达700万吨,治理比率却不到10%。另外,由于露天矿的开采产生的废渣堆置等,破坏、侵占耕地近28万亩,并且每年以1.2万亩的速度在增加;由于煤矿开采产生的矸石山多达7000多座,每年的堆积量都在不停地增加。加之煤矿开采需要耗费大量的水,由此产生的废水排放量更是占到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0%以上,处理率不足7%,绝大部分废水被直接排入江、河、湖、海,造成严重的水质环境污染。煤矿开采产生的大量废气、粉尘、废渣,更是对空气造成破坏性污染,主要是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导致酸雨事件也不断产生,因酸雨导致的土壤污染面积已经占到我国国土面积的30%;由于煤炭开采导致的植被、水生态问题更是突出,90%以上煤炭开采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下水位下降、山体滑坡及地面塌陷。
3 我国煤炭地质环境问题对策与建议
3.1 指导原则:综合治理
目前,我国的煤炭地质环境管理基本上处于被动局面,总是先污染后治理。因此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必须以可持续发展观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科学投入力度,在煤炭地质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评价、环境治理、地面沉降检测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制定与实施上下功夫,逐步使煤炭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治理、投资者受益”的原则,监督与指导具体环境治理;通过对煤炭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改善煤矿生态环境,带动当地农牧经济发展;通过对煤矿开发、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治理,消除地质灾害环境的破坏,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生活条件;通过综合治理的实施,探索总结煤炭资源开发、治理与保护经验,走绿色煤矿、低碳开采建设之路;促进人口、资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3.2 具体措施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1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1.1矿区地质环境概述淮南矿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矿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计产煤5.262亿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淮南矿区位于淮河两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区一县和阜阳市的颖上县。矿区处于淮河冲积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20~26m之间。区域内水系均属淮河流域。论文百事通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区域地势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矿区内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济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经人工开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辉河等。
矿区内淮河防洪与农田水利设施多,农田水系纵横交错,基本形成适宜农业耕作的水利网络。绝大多数耕地夏季种稻,冬季种小麦。
淮南煤田煤层赋存于淮河及其冲积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层厚20~483.5m,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增厚。属水体下开采的矿区。
矿区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分布不均,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水源充沛,补给条件较好,目前矿区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矿区开发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扰乱水系,损坏耕地、村庄、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坏。矿区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地面塌陷、固体堆积占地与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变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矿业集团所属9座矿井、工业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设施占地2624.2公顷(39363亩)。
9座矿井矿区总面积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开采塌陷面积达62.10km2,占矿区总面积20.59%。其中又有约17.7%为积水区,即积水累计总面积达10.97km2。积水范围随降雨量大小而变化。
随着煤矿开采的延深和规模扩大,塌陷范围逐渐扩大,据1997年以来的统计,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区增加了24.8km2,年增长率为5.15%。
开采塌陷区尚有15个村庄正在或有待搬迁。
开采塌陷区内,地形、地貌改变破坏了水系,影响河堤长度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响铁路线长度7.41km。
1.3固体堆积物
1.3.1煤矿开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选煤厂也有相当的矸石排放,电厂排放粉煤灰。造成固体堆积物占地和环境污染。
据初步统计,目前现存矸石山(场)23处,占地63.9公顷(906亩),固体堆积物总量为1898万m3。
1.3.2淮河以南的矿区,煤层倾角较大,多煤层联合开采,全部煤层开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达18m。塌陷盆地积水深浅不一,农民进行粗放式养鱼。可耕地的质量下降,造成农业减产减收。
淮河以北广大矿区,煤层倾角平缓,基本属单一煤层方式开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区盆地,最大下沉量达4.5m,地下水埋深较浅。因此,盆地中间积水,积水范围大小受降雨量控制,变化比较大,盆地的边缘下沉量小呈缓坡地仍可耕种,但不宜种水稻,造成农业减产,盆地的边缘带与积水区之间,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为弃耕绝收地带。论文百事通
1.4地质环境改变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1.4.1对大气的影响煤矿生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气是一种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瓦斯气向大气牌坊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给空气造成污染。
1.4.2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积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业减产,造成农村搬迁。
1.4.3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导致市容脏乱差,影响市民生活,制约城市发展。
1.4.4对煤矿企业的影响为了减少村庄和城镇搬迁,降低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不得不改变开拓布置方式,甚至放弃准备煤量,影响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2.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2因害设防、综合治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2.4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3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设想
淮南矿区地处华东,是富饶的淮河平原,是我国重要产粮基地,土地十分珍贵。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地质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规制约。因此,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的恢复引起了各级部门和煤炭企业的重视。塌陷区回填复垦是煤炭企业、地方政府和矿区农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不良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淮南矿业集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变害为利,企业、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紧密合作,中和开发现代化生态企业,建设小康型农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煤矿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土地的破坏十分严重,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共同关注的问题。
《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和《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法规,都要求矿山开采保护地质环境,实现治理恢复“占补平衡”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我们将吸收有关兄弟单位回填复垦试验的成功经验,结合淮南矿区的具体地质环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示范工程项目。主要项目有:谢李示范工程,塌陷区回填后作为城市绿化地、改善生态和小气候;张集示范工程,结合农村搬迁、小城镇建设、改变农业结构相结合,由单纯的种植,变为种植和水产养殖、农鱼产品加工相结合的农业结构。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矿山开发利用 现状 环境破坏 环保意识
1.欠发达地区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1.1矿山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每年都要从地表和地下开采大量的矿产资源。矿场要占用土地,采矿中产生的大量矿渣和尾矿堆放要占用大量土地,矿业人员的生活废弃物也要占用土地,导致了原有地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再加上一些矿业主只顾自己眼前的经济利益,不重视或不对环境进行保护,更加剧了环境的破坏。如在我国西部赤水河流域内的遵义县,据调查统计,引发地质灾害情况的矿山企业有143个,发生地质灾害95起,地质灾害为中小型,影响户数630户,影响人数3150个;污染影响水源92起,潜在经济损失4800万元[1]。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1.2矿山环境破坏引起的纠纷问题。
在矿山开采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会引起矿山与矿山之间,矿山与村民之间,以及矿山与政府之间的纠纷。以遵义县为例,从全县矿山环境抽样调查看,矿山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导致矿山企业和周边群众矛盾加剧,这些矛盾主要是矿山开采造成水土流失、水资源枯竭、泉眼消失、人畜饮水困难。如遵义县乌江麻窝煤矿与小高坡、木江山村民组水资源纠纷;息烽安黔煤矿与养龙村苗田组水源纠纷;枫香祝家煤厂、永辉煤厂采煤导致水源枯竭,几百名群众到煤厂要求解决人畜饮水问题;泮水宏发煤厂开采煤造成马蹄镇堰田村民组15户人家房屋拉裂、地面塌陷、水资源枯竭;团溪213矿、尚嵇采点、三岔矿产经营部等因挖铝土矿,矿山环境严重遭到破坏,治理非常困难,植被栽种成活率低,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严重。
1.3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相关政府部门严把矿山审批关,但由于矿山地域分布广泛,矿山建设仍然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不能及时在建设过程中提出需要注意和完善的各种措施。管理不到位使得部分矿山的开采废弃平台未能及时回填或复垦;部分矿山存在防渗设施未完善、挡土墙偏低、雨水收集沟未建设和固体废弃物堆放不规范等问题。
2.矿山开采产生的环境污染。
2.1矿业领导和矿业人员环境意识薄弱。
一些矿业领导及职工对环境价值认识不够,只顾短期的矿业利润,不重视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因为要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就要加大矿山开采的成本,所以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就不愿意心甘情愿地治理矿山环境,甚至抱着侥幸的心理和政策对着干,先污染再说,使我国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矿山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2.2矿山环境保护监管督查难度大。
我国环境保护起步较晚,欠发达地区更加滞后,加上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向纵深发展操作不利。地方环保部门人手不够,群众参与矿山环境环保的氛围不浓或者机制不健全,矿山分布又广而分散,导致矿山环境监管督查不能及时到位,使矿山环境进一步恶化。
2.3恢复矿山环境的资金不足。
对矿山开采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治理或者在开采中采取的预防相关环境问题的措施,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资金。由于矿业领导或者矿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在规划中用于环境预防和治理的专项资金占比较小,更有的小矿老板根本就没有考虑这笔费用,致使矿山环境治理资金严重不足,进而影响了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3.增强矿山开采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促进矿山环境的治理。
3.1加强环境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长期以来,在发展中首先要解决大众的吃饭问题,在对公民科学素养的教育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1998年底,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课题组公布的分析数据[2],如下表1所示。
从表中数据分析得出:我国1998年公众达到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比9年前的欧共体国家相差21倍,比8年前的美国相差33.5倍。1992年至1997年的6年间,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而我国公众科学素养水平基本没有提高[2],这与我国这段时期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长太不相称。由于我国公民的科学素养普遍较低,对环境的价值缺乏科学的认识,环保意识不够,因此出现了在矿业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低治理”[3]的普遍现象,部分矿业人员消极对待政府关于矿山开采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规定,心存侥幸,和政策对着干,想蒙混过关,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这种现象应当广泛深入地对矿业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3.1.1加强对矿业领导和职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教育
对矿业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懂法、用法和执法。
3.1.2通过一级培训提高领导或个体矿主的环保意识
由政府或者环保部门举办环保培训班的形式,强制要求矿业领导包括个体矿主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采矿业领导保护环境的意识。
3.1.3通过二级培训提高矿业职工的环保意识
矿业领导或者个体矿主接受一级培训后,又对其职工进行二级培训,和职工一起探讨在矿山开采中保护环境与恢复生态工作的重要性,改变他们对待环境的态度,使矿业领导能在矿山开采中严格执行“三同时”[4]制度,把矿山开采和相关的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5],使矿业工人能够在矿山开采的过程中自觉地保护好环境。
3.2健全矿山环境环保的法律法规。
长期以来,我国非常重视矿山环境的治理,对矿山环境保护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缺乏系统的矿山管理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可根据国家的矿山环境管理法制定具体的规章管理制度,使矿山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促进矿山环境的治理。
3.3加强地方环保队伍的建设,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监管督查力度。
据调查了解,欠发达地方环保队伍编制不够,如遵义市环保局的人手严重缺乏,据部门领导说:“就是全体人员常加班加点都难以应付当地的投诉、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所以,要加大矿山开采中环境环保的监管督查力度,必须增加环保部门的编制,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对滥挖滥采和未按开采方案进行开采坚决依法打击,对只顾采矿,无视矿山环境并使之遭到破坏的矿业,给予停产整顿。
针对环保部门人手不够的问题,可以发动当地群众参与矿山环境的保护。可先通过培训,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让他们懂得环境保护同样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深刻领会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子孙后代。这样不但可以暂时缓解环保局人手不够的问题,而且群众的监督比较广泛,还可以协助环保部门加大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管督查力度。
3.4当地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收取矿山环境保护防治基金。
尽管矿山环境治理原则是“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但实际上常常会因为资金不落实、考核评估体系不够健全、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够强而落空。所以建议以当地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预先收取一定数额的环境保护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对于在采矿中已经对其影响的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的矿业,待矿山开采完后,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其预收的环境保护防治基金,还可以退还一定的利息,甚至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较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政府就用预收的基金来恢复治理其破坏的环境,并对其进行罚款,罚款用于矿山环境治理。
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中既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又要保护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开发、矿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建设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共同体,如果因矿山开采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不但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会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为避免矿山开采时对环境造成影响,必须坚持开采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对废弃矿渣和可能因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加强对矿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参考文献:
[1]遵义市矿山整治调研资料(2006年)[Z].
[2]《科学课程标准》解读[M].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36.
[3]陈甲斌.我国矿山环境问题分析及其治理探讨[J].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导刊,2004,(2).
[4]黄德林,汪琳.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VOL18,(5).
[5]张月娥,刘大银等.环境保护[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1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可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方针,采取水环境综合整治、造林绿化、发展生态农业、水污染防治等措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使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保障流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目标
坚持“山、水、林、草、田、园、路、村、堤、污、河、沟”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建成以丹江堤防工程为屏障的防洪保安体系,以丹江湿地为依托的生态平衡系统,以沿线河道绿化为核心的绿色长廊工程,以核桃园等经济林建设为主体的景观林带项目。农业生产和种植结构进一步调整,河道“六乱”问题彻底控制,沿江重要区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健全,工业污染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逐步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初步形成丹江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新格局,实现流域沿岸景观优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使丹江流域成为集景观、生态、经济为一体的核心示范区。
三、治理重点
(一)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丹江堤防工程建设,形成完善的防洪保安体系。加快退耕还林口粮田建设,为流域提供粮食安全保障;加快水保生态建设,切实抓好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新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核准制度,所有水电站应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对沿河重要地段,进行有计划的清理,保持河道平整通畅;加大对河道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滥挖、乱毁乱排、乱占乱建、以及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丹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大造林绿化。坚持“封造并举”,加大植被保护和植树造林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重点加强河流两岸景观林带、坡耕地退耕还林和核桃园等经济林建设,积极促使水系两边向景观化方向发展,努力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三)发展生态农业。加大标准口粮田建设力度,改善生态环境。搞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推广秸杆还田技术,有效减少化肥用量,优化农业生产环境。开展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工程,减少农药用量,减轻环境污染。积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项目,努力实现“村容整洁、山青水秀、人水和谐”,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四)治理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抓好沿岸重点城镇污水集中排放处置和垃圾集中堆放处理设施的建设。切实优化工业布局,严格控制沿河工业园区的污水排放。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新技术应用,建立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使工业“三废”超标排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丹江流域水质常年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
(五)推进城镇化建设。对流域沿线集镇、村庄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品位,形成具有特色的集镇风貌,推动商丹一体化进程。加强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组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加快流域城镇化建设步伐。
四、实施步骤
丹江流域综合治理期限为2010年至2020年,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10年7月)
成立市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宣传发动。
(二)制定规划阶段(2010年8月―2010年9月)
2010年8月份,丹江流域涉及的商州、丹凤、商南三县区政府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份,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县区、各部门专项规划,编制《丹江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0―2020年)》,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
(三)综合治理阶段(2010年10月―2020年10月)
各部门及涉及县区按照《治理规划》要求,围绕各自职责,分年度开展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市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每年12月份,市领导小组开展年度任务落实情况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工
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综合治理目标,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全力抓好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
水务部门要抓好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堤防工程建设和退耕还林口粮田建设,抓好丹江干流小水电开发项目建设和管理。
林业部门在推进丹江流域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抓好丹江沿线河道绿化、荒山造林绿化、主要部位的景观林带补植补造工作。
环保部门抓好沿岸工业企业排污控制,规模化养殖业排污监管。
农业部门要抓好无公害农产品、逐步减少农药、化肥量施用,积极推广规模化健康养殖,配套建设大型沼气池,做好牲畜排泄物的集中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扶贫部门要加快农村居民改水、改厕、改厨步伐,加快扶贫重点村、连片开发和扶贫移民建设。
安监部门要抓好丹江沿线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矿山企业水保治理工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和水源污染事件发生。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通村水泥路的维护与提高,按“十二五”规划优先考虑水泥路通村达组,加大道路沿线绿化美化。
旅游部门要抓好沿线醒目地带标志牌设置和标志性景观建设与规划。
工信部门要加强丹江沿线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
卫生部门要加强丹江沿线卫生防疫和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丹江流域治理项目的财政投入。
发改部门负责丹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立项、整合、上报和资金争取,抓好尾矿库综合利用,加快生态示范村建设。
建设、规划、城管和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沿线集镇、村庄统一规划,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置,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辖区内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水务、公安、国土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大丹江流域河道“六乱”治理和毁田采砂、占地堆砂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设障行为。
商州、丹凤、商南三县区政府是本辖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进度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本辖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
山阳县政府要参照本方案提出银花河流域综合治理方案,争取列入丹江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量大,涉及问题多。市政府已成立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涉及县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机构,迅速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步调一致,协同作战。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组织和日常督促,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紧密衔接,制定规划。各涉及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摸底,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各自专项规划,县区与部门专项规划既要与总体规划密切衔接,又要突出专业特色。规划制定过程中要与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紧密衔接,与“7.23”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规划内容具体清晰,阶段目标详细明确,突出可操作性、实效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做好项目策划包装,不仅要完成高质量的总体规划,还要形成有档次的宣传片和规划沙盘,争取列入全省项目盘子,以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各县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督促检查机制,沿线乡镇要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把有关部门、单位、乡镇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一、今后三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讲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协调共赢,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治旧控新,监建并举。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要求,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能力。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积极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环境保护中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着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环境保护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履行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依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落实排污单位的治污责任。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支持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今后三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到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下降15.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15%以上。其中,到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60%以上。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等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增量、减量和变量等"三量"台账。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减排。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把关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减排。加快推进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和防治,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县城要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推进云山水厂建设。,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分别达到85%、95%和100%。
(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到年,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以上;基本完成磐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1、继续推进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突出加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2、加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监管。理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各类污染物处理系统。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到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7家。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物能循环利用。
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
5、加强放射源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环境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企业和消耗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可持续淘汰。
(四)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到年,县城实际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率达8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年;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实施脱氮除磷改造和尾水生态处理工程;加快推进收集管网改造,尽快提高县城污水截污纳管的集中处置率。启动磐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开展新渥·冷水污水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鼓励其他集镇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磐安东北台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实施台口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
3、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编制并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4、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基本建成县城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机动车制造、销售至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污染。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到年,完成"示范整治"村庄150个,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8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新建3-5个畜牧生态养殖示范点。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到年,完成20个示范村建设任务,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集镇和规模村庄实行"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和偏远山区农村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到年,完成20公里农村河沟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6、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到年,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
(六)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到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5%以上;完成120公里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和6000平方米省道边坡复绿;"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6%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土地整理、复垦要科学规划,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到年,确保全县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
2、继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备用金制度和"以奖代补"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到年,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3、进一步推进"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文溪和县内其它重要骨干河道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推进乡镇防洪堤建设。到年,完成"清水河道"建设30公里。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和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4、积极开展交通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到年,力争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交通长廊。
5、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封育、改造、补植力度,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到年,基本建成2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加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能力。继续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七)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巩固提高省级生态县的创建成果,力争在年前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1、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努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八)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上传数据准确率达90%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推进环境监测机构和执法监察机构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水平。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体系的覆盖面。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落实十一项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磐安县制造业产业导向目录》和《磐安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引导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禁止准入区,要依法落实保护性措施,禁止实施破坏性建设项目;对限制准入区,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建设规模,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重点准入区,要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对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确保环境功能达标。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三)注重强化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四)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规划建设各类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危险固废、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健全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分类收集系统。到年,县城建成固体废弃物收集中心,配套设立社区固体废弃物回收点。加快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标准化,继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五)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继续加强县环境监控中心的技术和装备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管网络。强化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和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土壤、主要农产品基地的环境质量监测。增加对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空气殊污染因子的自动监测。继续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扩面工程。新建、扩建项目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作为环保"三同时"的重要内容。加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
(六)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决策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以保护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强化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的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应急技术储备。
(七)推进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努力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快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广废水回用、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着力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完善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体系,扩展和提升"省特色中药材资源合理利用及人工繁育技术平台"合作项目,推进珍稀濒危物种自然生态系统等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
(八)扶持环保产业发展,提升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积极推行项目代建制和特许经营制度。
(九)健全环境保护激励机制,用好用足各项经济政策。把环保信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与高污染行业的扩张。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对超标排污单位,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严格执行加倍收费。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治理、改造、搬迁、转产或关闭。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作为三峡工程所在地和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之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既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把“创模”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赢”。
一、*“创模”的主要做法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涵盖了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创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坚持“重民生、重过程、重特色”和“务实、真实、扎实”的“三重三实”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一)完善创建工作保障机制,夯实环境保护群众基础。成立以市委书记郭有明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创建工作。科学编制“创模”规划,详细制定“创模”实施方案,将各项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实行综合考评,“一票否决”。多元化增加创建投入,几年来累计投入环保资金近50亿元,为“创模”提供了强大资金保障。开通12369环保热线,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创模”专栏,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环保监督员,编发《市民环保手册》,组织开展“创模”知识竞赛、“创模”摄影大赛、“创模”进社区等活动,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环保公众监督机制。组建“青年环保志愿者”、“巾帼环保志愿者”和“环保小卫士”等环保公益组织,使“创模”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构建了扎实的环境保护群众基础。
(二)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积极构建“两型”社会。通过扎实开展节能减排等工作,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一是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十大节能工程”和“百家企业节能工程”。通过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建成了一批节能企业,单位能耗普遍下降。全市化工、建材、冶金三大高耗能产业节能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部分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为2.08吨标煤,比上年下降10.7%。截至2007年,共完成减排项目129个,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度削减率分别达到15.5%和6.2%,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削减任务。二是把推广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有机结合,把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规范企业环保管理的有效手段,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三是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势,科学实施水电能源开发,*市域内已经建成葛洲坝、清江隔河岩和高坝洲等400多座水利水电工程。抓住西气东输机遇,积极建设天然气利用项目,目前*主城区各单位和家庭已用上天然气。四是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以“创新中循环,循环中增效”为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宜化集团、兴发集团成为全国循环经济先进企业,有7家企业被认定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开发区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三)把三峡库区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水环境治理。一是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十五”期间,全市实施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47个。今年,又启动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42个。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了黄柏河流域、香溪河流域、柏临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力度,对长江*段所属110余艘船舶的排污口进行了铅封,禁止其向长江排污。开展库区水质预警和同步监测,建立健全了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监测机制。二是编制《*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对各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严格监测。三是开展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充分利用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机遇,实施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了由400多个地质灾害观测点组成的监测预警体系。全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效果良好,多次得到国家、省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水平。一是提高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水平。*城区已建成4个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达到26.8万吨,集中处理率86.5%,在湖北省率先实现了大于80%的目标,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了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制定出台了《*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污水处理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管理。全市城区建设了两个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732吨,无害化处理率89.88%。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和垃圾堆肥项目建设,促进了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逐步实现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配套建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使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开工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五)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龙头,着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大力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十五”以来,实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全市共搬迁、关停并转城区落后生产能力、污染严重企业近百家。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99家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2007年,全市关闭小造纸厂15家、小水泥厂14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全市已建和在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75台套,基本形成涵盖所有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平台。三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湖北省率先启动了淘汰燃煤锅炉行动,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的目标。逐步对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实行油改气,加快推进机动车燃料改造。目前城区已有4个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投入使用,486台公交车和1300辆出租车完成改造。修订完善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大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市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环保、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噪声监管机制,噪声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在城区实行机动车“禁鸣”,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污染。
(六)注重“创模”辐射延伸,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大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64.07万亩,天然林保护1274万亩,植树造林23.65万亩。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建设与管理,初步形成了保护类型齐全、分布范围合理的“受保护地”管理网络。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与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提高了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环保工作试点。把生态家园建设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整体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全市建沼气池农户已达26.58万户,占总农户的32.4%。加强小城镇和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宜都市、远安县成为全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试点县市”。三是积极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当阳市、远安县已进入“国家生态示范区”行列,远安县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国家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
(七)增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市、区(县)、企业三级预案体系。建立应急环境监测中心,配备多功能应急监测车,应急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出台了《*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理。对医药、化工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有效地防治了环境污染引起和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二、*“创模”的主要成效
(一)“创模”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模”以来,*市经济持续增长率达13.4%,人均gdp由1.36万元上升到2.04万元,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与“创模”初相比,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0.26吨标煤,降低11.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5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均削减17.89%。
(二)“创模”提升了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持续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宜居、宜旅、宜业的特色魅力更加明显,为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打下了坚实基础。2007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034万人次,首次突破千万人次大关;旅游总收入72亿元,占全市gdp的8.8%。同时,“创模”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和对外开放形象。*先后与国内外100多个城市和地区建立经济合作关系,缔结友好城市。招商引资呈现出改革开放以来最好势头,南玻多晶硅、首钢高磷铁矿开发等一批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落户*,成为*市经济发展的强大后劲。今年初,湖北省和深圳市在*市联合兴建了“深圳工业园”,为*市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搭建了良好平台。目前,已有一批项目正在启动。
(三)“创模”推动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流域综合治理,各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和保护,水环境明显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规定标准,饮用水源水质长期保持在国家ⅱ类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提升。2007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4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4.2%,比2004年的64.5%上升近30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声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中心城区的区域环境噪声4年来全部达到ⅰ类标准,与2004年相比,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年均值下降2.4分贝。
三、对*“创模”的几点思考
(一)良好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是“创模”的核心。正确认识和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创模”取得成功的核心要素,同时又是“创模”的重要目的。在*,“环境至上”理念形成共识,贯穿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全过程,*市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创模”的推动下,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重点工业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目标责任书,对各地进行人居环境质量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问责制,将环保纳入综合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作为从源头控制污染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查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和跟踪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资源整合、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为了加快矿区污染治理,彻底改变矿区污染严重的状况,从治理矿区历史遗留的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和工业污染源等问题入手,开展了采选冶全方位的环保治理。云南省政府启动沘江污染防治规划(2003~2008年)前,已完成环保治理投资26099万元:其中矿山环保治理投资12036万元;选矿环保治理投资4636万元;冶炼环保治理投资9427万元。
1矿山环保治理
兰坪铅锌矿由于早期多年无序群采,导致资源和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滑坡、塌方、泥石流事故频繁发生。为了防止地质灾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金鼎锌业不仅对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投入巨资解决,同时对新项目的设计实施了配套的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工程措施。配合兰坪县国土资源局在汇水集中排放的南大沟、练登沟及跑马坪北大沟构筑了32座拦砂坝和谷坊坝,实施了14670m3毛石砼挡渣墙,分级拦挡泥沙,阻止泥沙进入沘江河。2003年到2008年,在露天采场、工业矿堆场、废渣场修筑了截洪、排洪沟渠17684m,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及水土流失引发的地表水污染。改造建设了架崖山、跑马坪、白草坪矿段的排废场、贫矿堆场、贫矿堆场堆石坝,杜绝了矿山开采过程中固体废弃物乱排放现象。植保措施。资源整合后,南场、西坡、白草坪3个矿段铅、锌储量已基本枯竭,而群采遗留的环保问题却十分严重,公司对以上3个矿段进行了大力整治,关闭了15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坑口,并经与兰坪县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决定,采取封山育林来恢复地质生态环境。对开发中的矿山露天采场始终坚持“开发一片、规划一片、终了一片、恢复一片”的方针。制定了1700亩复垦绿化的规划,到目前为止已投入671万元资金,分三期在矿山指挥中心周围边坡、1#排废场、4#工业矿堆上部边坡、彝族山剥离终界区域、矿区新主干公路、2756台阶道路边坡、粗碎站场内及周围边坡等进行植被绿化,植树恢复植被420万m2。矿区植被有了根本性的改善。
2选矿环保治理
除一选厂外,其他三个选厂都是矿区资源整合过程中金鼎锌业接收的资产,资源整合前众多小选厂环保设施不完善,选矿废水直排对沘江河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金鼎锌业接收了金凤选厂、金桂选厂、永汇选厂后,共投入环保治理费用3837万元用于环保改造,建设了尾矿泵站、尾矿输送管道等。改变了选矿废水直接排放的现象,减少了沘江河的污染源。根据怒江州环境监测站、兰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哨上尾矿库溢流外排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3冶炼环保治理
水处理。金鼎锌业一期10万t/a电锌项目(含6万t/a)设计时就确定了生产废水零排放的目标。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为7200m3/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并全部回用于流程,整个生产系统无污水外排,每年可节约水量75.98万m3。2008年9月,该湿法冶炼铅锌污水综合处理“零排放”工程被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为二八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气处理。硫酸厂尾气SO2排放浓度393mg/m3,远低于允许排放浓度960mg/m3;二冶炼厂锅炉烟气SO2排放浓度502mg/m3,远低于允许排放浓度900mg/m3。达到了《兰坪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SO2、COD)总量控制及削减实施方案》中SO2总量控制及削减要求。渣处理。对冶炼固体废物严格按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合理堆存。配套建设有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的“三防”渣库。渣库建设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渣库的设计、运行管理及将来的封场均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执行,渣库废水经管道输送回用到锌回收车间,不外排。
4环保治理成效
2003~2008年,通过大量的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矿区泥石流、滑坡等灾害事故的发生得到了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有序堆存,矿区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5.2%,植被覆盖率达25.24%;选矿废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冶炼废水实现了零排放;工业废气中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兰坪铅锌矿环境污染治理状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
沘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启动了沘江水污染防治工程,对公司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公司围绕省政府沘江水污染防治规划措施要求,强抓落实,把环保工作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根据《云南省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第一阶段(即2009~2011年)要求公司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及矿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两大工程。公司及时成立了沘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云南省沘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期内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及矿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工程的组织、计划、落实、实施工作。在原有治理的基础上已完成治理投资5655.94万元,在建治理措施投资11673.5万元。
1已完成的治理项目
(1)投资360万元,采用氧化锌吸收脱硫新工艺,对10万t/a电锌冶炼厂循环硫化床锅炉烟气排放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SO2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
(2)投资1000万元,对各生产厂厂区排水沟道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进行整治,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选矿废水统一收集后送哨上尾矿库沉降,尾矿库溢流水达标排放;冶炼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投资149.26万元,建设了两个地下矿山(跑马坪、蜂子山)矿坑水回用管线、泵站及高位水池,将矿坑水输送到选厂作为选矿生产用水,最大程度利用矿坑水。
(4)投资100万元,在矿山已实施的防范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整治基础上,对矿山排废场、剥离局部终了境界及矿区公路沿线、荒山、荒坡进行植被绿化,绿化面积7万m2。
(5)根据《云南省沘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公司投资183万元于2009年8月开展了各选厂以工信委主导的“节能、降耗”为主题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10月相继对采矿、冶炼、硫酸各生产厂开展了此项工作,近期申报清洁生产合格企业。2010年8月,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云环发[2011]86号)要求,开展了采矿、选矿、冶炼、硫酸生产系统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清洁生产潜力环节进行改造,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不断降低能耗,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并力争在2011年内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工作。
(6)投资631.5万元,对渣库进行全面整治:一是对渣库安全性整治,构筑渣库两岸边坡防护挡墙、增设和完善截排洪沟,降低雨水对渣库坝体的影响。同时对渣库坝体强度及其基岩、坝肩的强度进行校核,进一步验证渣库的安全稳定及可靠性。二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确保堆渣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进入土壤及水体。三是将渣库渗滤液集中收集后输送到锌回收车间,对渗滤液中锌金属进行回收利用。
(7)投资2950.58万元建成与一期10万t/a电锌项目相配套的浸出渣锌回收车间,减少废渣产生量,有效降低浸出渣中重金属含量,提高了资源回收率。
(8)投资31.6万元对沘江河麦干甸至公司办公楼段淤泥进行清理。
(9)投资250万元对三选厂尾矿库实施有效合理闭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所需的工程项目及闭库安全验收评价,现正申请省安监局组织验收。
2正在实施的治理项目
(1)投资2818.5万元正在建设与哨上尾矿库、温庄尾矿库相配套的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
(2)投资170万元正在建设跑马坪矿段矿石堆场雨棚,实现雨污分流。
(3)投资260万元正在建设一期10万t/a电锌项目运渣公路12000m2的雨棚。同时委托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渣库清污分流及配套改造方案。
(4)拟建3#工业矿堆场大坝,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年内完成大坝的建设工作。
(5)为确保矿山废石合理、有序堆存,投资1100万元正在建设弯山梁子沟10万m3排废场大坝。
(6)投资7325万元正在建设温庄尾矿库,建成后将作为哨上尾矿库的替代库,为现有选矿生产系统服务。
资源整合对沘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1)公司采、选、冶各生产系统通过大量的环保隐患治理整改,沘江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旱季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
(2)在矿区通过建设拦砂坝、谷坊坝、挡渣墙、截洪、排洪沟渠等工程措施后,目前矿区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基本得到遏制,地质灾害事故次数明显下降。
(3)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一片、规划一片、终了一片、恢复一片”的指导思想,实施植被恢复绿化,并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矿山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4)根据清洁文明生产要求,开展实施了选、冶系统“清污分流”工程措施,有效实现了选、冶厂内清污分流。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