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9 17:34: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垃圾处理的重要性与意义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procurement, combined with the key elements and control points of the purchasing process, improvement is done from the establishment of procurement performance indicators system, procurement performance indicators algorithm design, assessment rules formulation and evaluation process informatization. The power supplies procur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is built to quantify and monitor the whole process of purchasing work, and improve the procurement process,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material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关键词: 采购绩效;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指标算法;评定细则
Key words: purchasing performance;indicator system;evaluation method;indicator algorithm;evaluation rules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1-0005-03
0 引言
随着我国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基础建设需求的不断加快,如何筹集建设基金,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成为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关键,迫切需要其他投资模式,而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项目作为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融资方式[1],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越来越受到青睐。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PPP模式在我国众多基础设施项目又取得进一步的应用[2]。对PPP模式优化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BOT项目相同,PPP项目具有投资高、风险高、资金回收慢的特点,因此特许期的长短对其运营效益具有直接的影响[3]。目前,很多政府和项目公司仍然根据以往项目的经验谈判确定特许期,忽略了一些因素对特许期决策的影响。因此,本文从项目的特性入手来测算出合理的特许期,对于保障PPP项目的成功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现状与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关于特许权期方面的研究,一般将特许权期分为两类[4]。一类仅指特许运营期;另一类认为特许期涵盖项目从私人机构移交给政府之前的整个期间,即特许期包括建设期和经营期。本文采用第二种定义。
从已收集和查阅的文献来看,目前,常用的特许期决策方法主要有净现值法、博弈论法、蒙特卡罗模拟法三种。如S Thomas Ng等学者运用静现值法 NPV (Net Present Value)构建了PPP模式特许经营期的动态输出模型[5];学者李启明和申立银建立了确定特许期的净现值决策模型,为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的特许期提供了理论基础[6]。学者孙建平,李胜等结合现有研究建立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收益风险评估模型[7]。学者余茜,张云宁采用符合实际情况的概率分布对项目收益净现值进行蒙特卡罗模拟求得特许期[8]。传统的蒙特卡罗模拟方法忽略了相关性的处理,这样做误差较大,学者王军武、张声东、张露为此讨论了因素相关性蒙特卡罗随机模拟模型,使模型的建立更具科学[9]。
以上学者对不确定因素下的PPP项目特许期决策问题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但是既有研究大多未充分考虑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对特许权期的影响。本文采用蒙特卡洛技术和净现值(NPV)法建立新的确定PPP项目的特许期理论决策模型,为PPP项目特许权期的确定建立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方法,具有较好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2 PPP 项目特许期决策模型中的变量及其分布
为了进一步深化现有的特许期决策方法,需要结合垃圾处理发电 PPP项目的特点与运营规律,对影响特许期确定性因素和不确定性因素加以分类。本文主要选取垃圾处理量(Q)、运营成本(C)、运营收入(I)等三个不确定因素作为变量,下面分别别分析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两种因素。
2.1 确定性影响因素
①特许价格:垃圾处理价格一般由项目公司在投标时与政府协商确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济来源主要分为垃圾处理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和上网发电收入三部分。
②建设期:本研究许期的界定范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期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2年,其取值的变化影响相对较弱。因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期可以取为固定值。
③折现率:在垃圾处理PPP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中,折现率一般取行业的基准收益率,可以将其视为一个常量。
2.2 不确定性影响因素
①垃圾处理量:垃圾日处理量是计算项目运营中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基础数据。一方面受经济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设备的维修也会导致垃圾处理量发生变化。
②运营收入: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运营收入包括垃圾处理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和上网发电收入三部分。在垃圾处理费保持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垃圾处理收入的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垃圾处理量的不确定性。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垃圾热值均会存在差异,上网发电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计算项自的上网发电收入部分,需要通过模拟进行预测。
③运营成本:垃圾焚烧发电 PPP项目运营成本的构成较为复杂,主要涉及原材料费、能源动力费、灰渣运输费、职工工资福利费、设备维护及管理费等方面,通过分析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运营特点和类似项目的运营成本数据,可以预测出拟建项目的运营成本概率分布。
3 模型建立
3.1 垃圾处理量
一般情况下,在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与项目公司协商最低处理量Qmin,若项目公司第t年垃圾处理量Qt低于Qmin,则政府按照Qmin给予项目公司垃圾处理费,否则,则按实际处理量Qt给予项目公司垃圾处理费。公式如下:
Qt=Qmin Qt
3.2 运营收入(I)
运营收入(I)主要由垃圾处理费收入、上网发电收入和运营成本三个变量确定。
①垃圾处理费收入(IT1)。
根据政府和项目公司双方约定的每吨处理费P1,以及年垃圾处理量QT,可得出第t年垃圾处理费收入IT1的公式如下:
垃圾处理费收入
IT1=P1×QT(2)
②上网发电收入(IT2)。
根据政府和项目公司双方约定的每千瓦电费P2,每吨垃圾可发电的瓦数p以及年垃圾处理量QT,可得出第t年垃圾处理上网发电收入IT2的公式如下:
上网发电收入
IT2=qP2×QT(3)
由上可知第t年总的运营收入
IT=IT1+IT2(4)
3.3 运营成本(Ct)
根据第t年的垃圾处理量Qt,以及处理每吨垃圾所需费用C1(原材料费、能源动力费、灰渣运输费)职工工资福利费Ct1以及年设备运营与维护费用Ct2可知第t年运营成本C为:
Ct=C1×Qt+Ct1+Ct2(5)
其中,Ct2=at2+bt+c(6)
3.4 特许期T的模型建立及求解
构建NPV函数,其中CIt为建设期第t年投资额,TC为建设期,T表示特许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NPV|表示建设期的项目投资的累计折现值,NPV|T=n表示整个特许期内项目投资的累计折现值。i为折现率,IRRmin项目公司可接受的最小内部收益率,IRRmax项目公司可接受的最大内部收益率。
4 模型求解
4.1 已知条件
天津某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为1200吨,计划在2016年正式投入运营。项目总投资约为5.4亿元,建设期为2年,预计项目建设期两年内投资相等。日处理生活垃圾可达1200吨,按照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吨垃圾发电量的标准,结合对天津市经济水平以及垃圾特性的调查研究,预计本项目每吨垃圾发电量为275千瓦。
同时,政府与项目公司谈判约定:①垃圾处理费为每吨垃圾90元,垃圾发电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②当政府提供的日均垃圾处理量低于1200吨时,政府将按照1200吨的标准支付垃圾处理费;③项目公司期望的内部收益率水平IRRc为10%;④免税收。
4.2 影响因素的确定
综合以上信息可知特定性影响因素有:
①总投资I=5.4亿元;建设期TC=2年;垃圾处理费P1=90元/吨;每千瓦电费P2=0.65元;IRRmin=9.3%;IRRc=10%;IRRmax=10.5%。
根据上述资料可知每吨垃圾的发电量服从整体分布,每吨垃圾可发电的瓦数p均值为275,标准差 27.5。
②确定年收入:
根据以上公式,可确定年收入
R=(P1+qP2)×QT-CT(8)
4.3 运营成本数值模拟
根据垃圾处理厂PPP项目特点,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每吨垃圾处理所需费用、职工工资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管理费 5 项,其中,前 3 项按照实际处理污水的吨数计算,后2项按照每年支出的费用进行估算。通过对天津市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的综合分析,预测出各项成本的概率分布如表1。
本案例中数值仿真模拟中所用工具为Crystal Ball软件,软件对不确定性影响因素的概率分布进行定义,运用Crystal Bal 对各项运营成本Ct进行蒙特卡洛模拟,模拟次数为10000,Ct概率统计及预测结果概率分布见图1和图2。
从图1可以看出Ct是偏度接近0,峰值接近于3,可近似认为其服从于正态分布。并且其服从Normal(4125.14,289.22)。由此可知每年运营成本大致为4125.14万元。
4.4 NPV的模拟
为了模拟出经营期各年 NPV的数值,需要对现金流入和流出两个变量分别进行计算与模拟。上面对现金流出量已经经过了模拟,那么根据公式(2)、(3)、(4)分别对现金流入量进行预测,再运用Crystal Bal软件,以IRRc=10%作为折现率,运用公式(6)对各年的NPV进行蒙特卡罗模拟,模拟次数设定为10000次,计算t=1,2,3,…,30时的折现现金流,进而可求出在置信水平为95%时t取不同值对应的NPV如表2所示。
4.5 特许期决策
由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在IRRc=10%的水平下,NPV|t=17=61317万元 62370万元。算出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期约为年。在不考虑各类影响因素变动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应大于或等于17.8年,已知建设期2年,那么项目的特许期应大于等于19.8年。
5 结论
特许期是PPP项目特许权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并且一般投资大、周期长,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通过蒙特卡罗模拟得出的项目建造总成本现值NPV和特许期T的均值、标准差等重要的数学特征值,可以用来合理地确定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关于特许期、风险分担机制等重要条款,达到风险与收益协调。本文基于政府与项目公司风险分担的原则,在特许期决策模型中,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运营收入、运营成本与NPV 的预测模拟,求解出合理的特许期,并且演示了该模型的求解过程。由此建立了测度特许期的数理分析框架,从定量研究的角度强调了特许期决策对保障PPP项目成功运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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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次的学习,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垃圾不能与我们同生存,我们调查到许多人手里的垃圾随手就扔,跟本就没想一想回给我们带领这样的后果,只是为了一时的方便。
乱扔垃圾是一种恶习,除了影响公共卫生,还造成苍蝇.蚊虫等滋生,危害百姓健康,同时还存在安全隐患,这种不良习惯的人图的是自己的方便,却给别人制造麻烦,这是自私的行为,是会令人生厌和不受欢迎的。
我们现身为一名高中生,早已能分辨是非。在我们学校里,有的同学乱扔纸屑,果皮,早餐后的袋子,他们随手就扔,也不想想我们这么美丽的校园经过这一扔多坏雅趣,我们要勤俭,做一名环保的志愿者。我们学校应多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要设计一个环保标记,挂在醒目的地方。尽量减少用塑料袋包装物品,并杜绝用一次性快餐盒,现在很多同学都到学校外面用一次快餐的盒子打饭回学校吃,这是不健康的,我们要呼吁社会增强环保意识。
由于同学们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以及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还不明确。所以学校可以利用课间操或中午的时间,通过广播播放有关垃圾分类和垃圾保护的节目。以培养同学们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放的意识;也可以在学校组织有关垃圾分类的征文活动,还的文章在校会上读。这样,垃圾分类工作就具有广泛性。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水平还比较低,虽然近十多年来我国陆续兴建了一批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率由0.9%提高到了43.7%,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发解决,但我国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刚刚起步。无害化处理设施都集中在大城市,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矛盾还非常突出。由于缺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小城市生活垃圾只能是以自然堆积,填坑,简易填埋,投入江河湖海,露天焚烧等处理方式简易处理。我们应教育城市居民提高对城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送,分类处理利用。难度大,但必须这样做,不然城市垃圾无法解决。
关于垃圾等问题的政策执行中存在着管理混乱的问题,涉及百姓贴身的环境问题。垃圾清运的时间每天是较为固定的,今后政府还进一步规范扔垃圾的时间,居民按要求定时扔垃圾可以减少垃圾杂桶中的滞留时间,我们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城市上海垃圾的处理,不然给城市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都带来麻烦和不利。
关键词:特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6.009
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城市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的问题,如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而在这些问题的表现及其解决上,特大城市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本文以天津市为例,通过深入调研,旨在系统分析当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而提出解决对策。
一、特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天津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大力加强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起,天津市多方筹措资金,集中建设了一批垃圾处理设施。截止“十一五”期末,天津市在垃圾处理环节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共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场9座(卫生填埋场7座,焚烧发电厂2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6座、小型垃圾转运站223座,总处理能力为5900吨/日,[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十五”末的80%达到“十一五”末的93%。[2]这些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成及运行,有效地提升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但是,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在取得重要成绩的同时,在垃圾收集、运输等中间管理环节,垃圾处理的终端环节,以及垃圾管理的宏观环境方面都还存在很多问题,阻碍着垃圾管理水平的继续提升。
(一)中间管理环节的问题
1.分类收集难以有效推行
分类收集是垃圾管理的发展趋势。2010年6月,国家环保部、住建部、发革委联合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全部密闭化。同年7月,天津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意见》中提出,拟在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选择条件较好的居民区开展试点工作,首先对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进行分离,实现餐厨垃圾处理和运输密闭化。[3]但是,这项工作当前却面临着很多障碍。
首先,尚没有适合国情的、科学可行的分类标准。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垃圾中的大部分可再生组分已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自发回收,剩下需要处理的主体是餐厨垃圾,有机组分高。对于这样的垃圾如何回收,国际上通行的“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准并不一定适合于中国,而如何构建适合国情的垃圾分类标准,尚在讨论中。
其次,尚需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体系。垃圾分类收集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管理环节,而是一整套管理体系。例如,需要确立简单易行的分类标准,需要居民严格进行初次分类,需要足够的收集和运输不同种类垃圾的车辆、设施和技术,需要处理不同类型垃圾的技术和设施,以及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而收集、运输、处理车辆和设施的建设,又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一定的时间。在这些方面,天津尚处于试点阶段。
再次,尚需培养和提升居民的分类收集意识和知识。在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中,居民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的初次分类是基础。但是,长期以来居民并没有分类收集的意识和知识,这成为阻碍分类收集制度建设的严重障碍。
2.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不到位
搞好对垃圾管理的日常监管是做好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2009年,天津市通过“大部制改革”将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进行日常监管的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并入了市容园林委。2012年1月成立了专门对垃圾处理环节进行监管的“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①。但是,当前垃圾管理中仍然存在监管体制不顺的问题,并由此导致监管不到位。
首先,多头监管与监管力量不足并存。按照现行体制,生活垃圾中间管理环节的日常监管权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但该部门不仅执行生活垃圾的日常监管权,还要执行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以及省级政府授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4]由于受到人员编制等的限制,真正用于生活垃圾日常监管的力量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原来的市容环卫部门虽然有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监管力量,但没有“执法权”,不能有效制止垃圾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此外,由于各方面原因,各区县的城管综合执法局普遍存在缺编严重,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②。这些体制上的问题严重妨碍了生活垃圾日常监管执法效果的发挥。
其次,对“体制外”垃圾收储主体的监管仍是空白③。在中国的生活垃圾管理中,除了一般意义上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之外,还活跃着一支“体制外”、市场化的垃圾收集储运“大军”。这支“大军”从居民和企业手中低价买进可回收的垃圾,再将其作为“原材料”转卖给相应的生产企业。客观地看,这一生活垃圾收集储运模式有利于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但问题是,这支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垃圾储运“大军”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由此产生了非法收集、倾倒、处理生活垃圾等一系列问题。
3.餐厨垃圾收运难
在中国的各类城市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是种类比较特殊、产量比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垃圾。由于下述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餐厨垃圾存在着收运难的问题。
首先,投入和硬件设施建设方面的不足制约了餐厨垃圾的收运能力。餐厨垃圾主要来源于餐饮企业和居民,成分主要是有机废弃物。由于性状不同于其他垃圾,需要特殊的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但是,由于受到财力限制,这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了收运能力有限。
其次,利益驱动导致餐厨垃圾收运难。当前的现实是,餐饮企业将餐厨垃圾交给正规的垃圾处理场,得不到“收购费”;如果交给上述“体制外”收储主体,则可以得到一点“收购费”。这导致很多餐饮企业更愿意将餐厨垃圾交给“体制外”的收购主体,从而造成了餐厨垃圾的收运难。
再次,监管不到位导致“体制外”收储主体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根本遏制。受到利益驱使,“体制外”收储主体收购的餐厨垃圾,一部分直接成为猪、鱼等的饲料,生产“垃圾猪”、“垃圾鱼”。另一部分甚至作为“地沟油”的原料,经过处理之后,又回流到了餐桌之上。由于上述监管体制上的问题,当前对餐厨垃圾的监管很不到位,“体制外”收储主体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二)终端处理环节的问题
垃圾处理是垃圾管理的终端环节。天津市在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硬件设施的同时,垃圾处理环节仍然存在下述三大方面的突出问题。
1.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技术有待进一步提升
首先,无害化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主要与经济发展和非农业人口增长有关。随着小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大量农业人口转变非农业人口,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也会有较大幅度提高。据天津市环保局预测,到“十二五”末全市生活垃圾产量将达到402万吨/年,较“十一五”末增长190万吨/年。而“十一五”末天津市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50万吨/年左右,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存在约150万吨/年缺口,现有处理能力明显不足。[5]
其次,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以卫生填埋为主,造成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问题不容乐观。市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双口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需要升级改造;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出水水质不达标;汉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量过低;大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冬季不能正常运转;蓟县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6]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达标难度大,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民营垃圾处理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仍然不够
虽然近年来天津积极构建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模式,但当前对民营垃圾处理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仍然不够。例如,由民营的晨兴力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的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批复的垃圾处理费为55元/吨,远远低于垃圾处理成本,这造成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亏损严重。此外,位于津南区的小站餐厨垃圾处理厂(民营)也面临着土地使用权长期无法办理,临时租用垃圾中转场地造成收运不便、非特许经营单位扰乱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秩序、作业车辆没有完全享受购置税免征待遇、设备长期“吃不饱”等诸多困难,企业资金已无力承受,举步维艰。
(三)宏观环境问题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一些“宏观环境”方面的问题也在影响着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提高。
1.认识问题
首先,对垃圾管理重要性和严峻性的认识不到位。第一,政府部门对垃圾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很大程度上,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甚至决策层,并没有对垃圾管理给予应有的重视,往往抱着只要“不出事、不曝光就行”的心态对待垃圾管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是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经济调节机制不健全(表现在优惠政策、市场准入等方面)等问题的重要原因。第二,公众普遍缺乏对垃圾管理的认识。由于没有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和收费制度、宣传不到位,以及受到整体文明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制约,长期以来中国公众对垃圾管理普遍缺乏认识,甚至对垃圾还需要“管理”和“收费”感到不可理解。在很大程度上,这成为垃圾中转站、处理场等设施选址难、收费难、分类不自觉、包装过度等问题的重要原因。
其次,对生活垃圾管理“特殊国情”的认识不够。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最大“国情”,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主体可以分为“正规军”和“非正规军”两大类。“正规军”主要是公有公营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企业,以及经批准的民营企业。“非正规军”则是体制外的生活垃圾收储主体。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两大部分实行不同的运营方式,导致了生活垃圾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具体而言,“正规军”实行接近于国际通行的垃圾管理运营方式,政府对垃圾管理给予财政补贴④。“非正规军”则从居民等生活垃圾产生者那里“购买”垃圾,并将其作为原料直接投入相关物品的再生产。可以说,这一特殊“国情”既有一定的优势,又带来了特殊的问题。其优势是,两大类主体共同参与垃圾管理,增强了垃圾管理的力量;“非正规军”对于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客观上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其特殊问题是,正是“正规军”和“非正规军”在生活垃圾管理运营方式上的“矛盾”导致了生活垃圾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如需要探索特殊的垃圾分类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实行难、监管难度大等。
2.垃圾收费制度实行难
实行垃圾收费制度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垃圾分类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建设部2007年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天津市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天津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但是,由于下述三方面的原因,多年来并没有真正实行。一是缺乏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二是公众没有缴垃圾处理费的习惯,对收费不支持、不认可;三是垃圾管理“非正规军”的存在阻碍了收费制度的实行。由于没有实行垃圾收费制度,垃圾处理的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出,这无疑加大了政府财政负担,影响了垃圾处理能力的提升。
3.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往往成为垃圾管理的薄弱环节
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还存在着发展战略不明确、不彻底、不和谐等问题,[7]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在天津市所属的各区县中,除了市中心内的六区外,都有一定的农村社区,且农村社区的总量远远大于城市社区。据统计,目前天津市共有1448个城市居委会,3782个农村村委会。[8]当前的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的垃圾管理主要还是依靠村民委员会的自我治理,随意堆放问题严重,得不到及时处理,成为垃圾管理的薄弱环节。
4.规范性文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近年来天津市在生活垃圾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解决了很多领域“无法可依”的问题。但是,相对于先进国家、先进地区,以及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而言,相关法规仍然存在问题。首先,一些颁布实施的法规存在规定过粗、过时的问题。例如,《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法规,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修订。其次,规范性文件的执行不严格。受生活垃圾管理现状的制约,生活垃圾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总体并不严格,甚至一些规范性文件颁布之后并没有真正施行。例如,2001年市政府就颁布了《天津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但由于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并没有实行起来。
二、特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的解决建议
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的解决上,特大城市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可以说,天津市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是困扰其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问题。本文基于天津市的调查和分析,结合中国其他特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的普遍问题,提出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尤其是特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建议。
(一)理顺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机制
目前中国特大城市在生活垃圾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这一问题成为其他问题的重要渊薮。因此,解决特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的问题,提升垃圾管理水平,首先应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对此,本文的建议如下:
1.理顺市容园林系统的职责配置
2008年开始的以“大部门制”为特征的政府机构改革之后,特大城市基本上都建立起了以市容园林系统牵头负责的生活垃圾监管体制。但是,与天津市类似,这一监管体制普遍存在着体制不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应进一步整合市容园林系统内部生活垃圾管理部门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关系。为了便于管理,在市容园林委内部,二者最好各由一位副主任主管,以利于及时交流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共同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针对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人力不足的问题,应实行原垃圾管理日常监管力量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间的“互助执法”和“联合执法”。所谓“互助执法”,是指原垃圾管理日常监管力量监督和发现违法行为后,由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行使执法权。所谓“联合执法”,是指由原垃圾管理日常监管力量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共同组成执法队,进行生活垃圾监管。
2.理顺生活垃圾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除理顺市容园林系统的职责配置外,还应进一步理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市容园林等生活垃圾管理相关部门的关系。具体而言,应在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容园林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垃圾管理中存在的跨部门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一体化政策。
3.探索各区县间的生活垃圾管理新方式
这主要包括,相邻区县的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可以就垃圾管理建立“合作论坛”,共同探讨垃圾管理合作事宜。相邻区县可以就生活垃圾管理中的运输、处理等事宜签订“合作协议”,甚至进行一定程度的“管辖权让渡”,即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这些事宜交由“更便利”的区县来管理。欧美等先进国家的经验证明,运用“合作协议”、“管辖权让渡”等方式,可以减少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二)规范生活垃圾管理相关主体的行为
中国的生活垃圾管理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应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这一特殊性,构建适应国情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主体间合作网络,并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
1.进一步规范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探索适合国情的垃圾分类和收费制度
在垃圾分类和收费制度建设上,应充分考虑中国垃圾管理的特殊国情,充分发挥垃圾产生主体――居民的积极作用。中国城市居民具有勤俭持家的传统,长期以来形成了以能否“卖钱”为标准的垃圾分类行为。客观地看,这一标准具有“以可否回收为标准”的雏形。对于主管部门而言,应尊重、强化并规范这一标准以及相应的垃圾分类行为。主要措施是:制定并向居民发放如何“以可否回收为标准”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画,指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于可回收的部分,应充分利用既有市场化的回收力量,做好回收工作。对于不可回收的、以财政补贴来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部分,可以探索建立并逐步实施合理的收费制度,以进一步培养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增强政府的垃圾管理能力。在收费标准上,可以先实行较为“笼统”的标准,如按月按户向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再实行更加“量化”的标准。
2.对不同性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给予共同的“国民待遇”
无论是对财政投资运营的垃圾处理企业,还是对民营资本投资运营的垃圾处理企业,都应该一视同仁,实行共同的国民待遇。对于餐厨垃圾处理等亟需加强的领域,相关管理部门还应该从土地使用、建设审批、银行贷款、财政补贴等诸多方面加强扶持力度。当然,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企业垃圾处理行为的监管。
3.加强和规范“体制外”垃圾收储处理主体的生活垃圾管理行为
将“体制外”垃圾收储处理主体纳入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并加强和规范其垃圾管理行为,是当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亟需进行的一项工作。具体而言,市容园林部门应联合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开展“体制外”垃圾收储处理主体的调研和登记审批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管理主体发放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则严格取缔。在此基础上,市容园林、工商、环境、卫生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其垃圾管理行为的监管,纠正和制止其不规范行为。
(三)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的宏观环境建设
除了上述措施外,当前还应该特别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宏观环境建设,强化政府和公众对生活垃圾管理的认识,营造生活垃圾管理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1.政府应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重要性及特殊性的认识
生活垃圾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管理形势日益严峻,政府应强化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投入,不断改造和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政府还应重视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特殊性,改变单靠政府自身力量来进行生活垃圾管理的传统认识,规范、调动和发挥各类主体的积极作用。
2.发挥大众传媒、社会组织等的积极作用,营造生活垃圾管理的舆论氛围
先进国家在现代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大众传媒和社会组织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针对城市居民普遍对生活垃圾管理认知度较低的问题,市容园林等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合作,制作和播放生活垃圾管理节目,以提升公众对生活垃圾管理的认识。同时,也应注意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以及致力于环保的新兴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营造生活垃圾管理的良好氛围。
3.城市居民应增强生活垃圾管理意识,积极配合政府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正处于建设的初期,实行垃圾分类和收费制度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城市居民,应关注生活垃圾管理问题,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与政府共同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作为垃圾中转站、处理厂附近的居民,也应对政府的垃圾处理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对于垃圾运输、处理中可能影响到自身生活的方面,应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提出诉求。
在当前以及将来的一段时期,中国仍将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必将更为突出。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精细化、完善化的必然要求。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培养和传播相应的意识和知识,需要构建并完善适应国情的体制机制,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的多方合作。目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建设处于亟需提升的阶段,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这项工作必将得到重视和改进。
说明:本文系天津社科基金项目《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市容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TJGL11-05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2批面上资助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的府际合作研究》(项目编号:2012M520576)。
注释:
①例如:《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2000年9月13日)、《天津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2001年5月24日)、《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03年8月5日)、《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3月12日)、《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2月23日)。
②调研发现,这一问题的形成原因如下:受到财政限制,区县综合执法部门更愿意使用“协管员”进行执法,但“协管员”本身并没有真正的执法权。而综合执法系统实行“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这又妨碍了市综合执法局对区县综合执法局日常工作的监管。
③这里的“体制外”垃圾收储主体主要指处于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监管体制之外的垃圾收储主体,不包括民营但处于监管之下的垃圾收储主体。
④在国际通行的生活垃圾管理运营方式中,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费用,除了政府财政补贴之外,还有相当部分来源于向居民等垃圾产生者收取的“垃圾处理费”。
参考文献:
[1]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建设和城市绿化“十二五”规划[Z].2011.
[2]天津市环保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Z].2013.
[3]天津市容园林委.天津市内六区及滨海部分居民区拟试点,生活垃圾将干湿分离[EB/OL].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网站,2010-7-9[2014-09-20].http:///system/2010/07/09/010051674.shtml.
[4]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Z].2002.
[5]天津市环保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Z].2013.
[6]天津市环保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Z].2013.
关键词: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现状;应对方法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生活垃圾的增多。据七部委联合的《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中所述,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1.71亿吨,虽然因城镇所处的地区不同,不同城镇的人均日垃圾产量不同,但毫无疑问的是,城镇垃圾的总清运量在不断攀升,垃圾处理问题愈发严重。
垃圾分类回收,这是从很久以前我国就开始倡导的一个垃圾处理基本要求。对于垃圾分类进行归纳回收,这是为了将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良好的分类,以便对不同的垃圾采取相对应垃圾处理方法,从而达到高效的处理效果,减少填埋和焚烧垃圾所消耗的能源,同时最大限度的回收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资源,减少垃圾浪费,控制垃圾污染。
愿望是良好的,前景是美好的,但我国现在仍处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起步阶段,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规定,我国所做甚少。如今,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主要要求体现在公共垃圾回收方面,最显著的即垃圾桶出区分可回收、不可回收两个较大的分类,将公共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区分,而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却鲜有明确规定,多以倡议、宣传为主。为了了解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情况,作者对此展开了一个走访调查。
以作者所在城市,河南省濮阳市为例,作者走访了市区内近四十个大小不同的居民生活区。首先,对于日常生活垃圾回收,各个小区均设有明显的垃圾回收处,确保了垃圾不会随意丢弃,保证小区内部整洁。但所有小区无一例外均未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垃圾回收区内部没有划分不同垃圾的堆放区域,所有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同一区域。
通过对垃圾的观察,市民在丢弃垃圾时也并未对垃圾分类,塑料制品,餐饮垃圾,玻璃废弃物甚至电池均以直接或袋装的方式丢弃在垃圾回收处。在进一步的对前来丢垃圾的市民的询问调查中,绝大多数的市民表示有垃圾分类处理的概念,日常生活中也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但实际日常垃圾丢弃时没有分类处理。90%的市民表示未分类的原因在于无明确分类垃圾堆放地点,个人分类丢弃无显著效果等。
而市政府垃圾回收系统方面,通过对市区内的垃圾回收中转站的走访,我们发现,中转站其主要功能在于对各个小区的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垃圾压缩并转运至垃圾填埋厂或焚烧厂,出于成本方面考虑,对于垃圾集中回收均是以垃圾车按时按区域直接进行回收,并无垃圾分类方面的措施。垃圾填埋厂及焚烧厂由于距离缘故未能实地走访,但对比郑州市的垃圾处理情况,作者有理由相信,工厂内无条件、也无方法实现对于垃圾的分类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难以分类回收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垃圾分类处理观念存在问题,认知不够深刻
对于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我国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的观念,政府和人们都存在不足。90年代,国内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混乱,作者小时候所在小区就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无人处理的情况,气味难闻,扰乱了正常生活秩序。近年来随着政府统一规范的发展,集中处理已成主流,乱堆乱放早已过去,市民乐于接受现状的变化,对于垃圾集中处理的情况鲜有了解。而由于中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对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这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但成效不是立杆见影的工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2 垃圾分类处理外部条件缺乏,分类难以实现
垃圾分类处理需要的除了意识,还有外部条件的支撑。走访的市民均表示未能垃圾分类是由于无分类环境所致,市民即使分类堆放,集中回收的城市垃圾收集系统也会将垃圾统一回收,失去了分类堆放的意义。政府方面,由于城市区域大、人口众多等因素,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着各种困难,需建立一系列完整的体系,这对于发展中的政府是不小的开支,也使得垃圾分类回收实现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
3 垃圾分类处理法律规范空缺,无可依据标准
我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仍处在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末,我国才开始建立相应完善的垃圾回收系统,实行垃圾袋装化,撤消垃圾箱采取“垃圾不落地”的回收方式,初步完成了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距离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还远远不足。现阶段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垃圾分类,自2009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是一部专门应用于垃圾分类的法规,但仅仅限制了电子产品,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条例也存在着政策不清,实践难以执行等诸多问题,相比于日本《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大量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甚至是打开垃圾回收袋确认垃圾分类情况,不符合就打回原地拒绝回收的严格要求,我国相距甚远。从立法方面垃圾分类就无从谈起,实践更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4 垃圾分类处理学术研究较少,技术标准不足
日本垃圾处理系统的完善,这个很多人有所耳闻。日本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限定近乎于苛刻,每种废弃物应归于何种垃圾,每种垃圾应当何时堆放在何地,处理什么样的垃圾应缴纳多少垃圾处理费用等等规定数不胜数,有效的解决了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问题。这都是学者、政府通过长期研究、讨论得出来的便于实施且切实针对国情的解决方案。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风土民情不同,垃圾产生情况也不同,照搬一个模式显然是不显示的,但我国对于垃圾分类方面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大多数学者讨论更多的是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的解决处理方案,对于垃圾处理这种污染产生源头的分析明显不足,急需人们更多的关注。
其实,垃圾分类难以实现的原因还有很多,不过都证明着我国在这方面仍需长期的努力,针对这些情况,我个人而言提出了一些方法。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让垃圾分类回收有法可依,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实现进程。其次,政府应起到责任作用,垃圾分类毕竟是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需要政府的引导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与支持,保证整个工程的完整开展。然后,建立合理的产业体系,使得垃圾分类回收成一个产业,充分利用市场优势推动产业发展进行。最后,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基础工作开展,让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处理习惯,从源头做好处理工作。
众所周知,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对于垃圾的回收利用一直是可持续发展规划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对于生活垃圾这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有限,焚烧,填埋是主要措施。近些年来,出于土地,环境的考虑,国内也出现了垃圾发电,垃圾堆肥等有效的回收手段,但由于垃圾未能分类,在垃圾发电的过程中,垃圾焚烧会产生二恶英等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堆肥的过程中也易产生沼气不纯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这些垃圾处理方式的发展。因而建设良好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做好垃圾处理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2013年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2014-06-05)
[2] 任连海. 城市典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分类;环卫工作;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urban sanitation work highlights the growing importance. This paper, from the analysis of urban garbage classific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the success of local and national garbage classification model; On the basis of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our country's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re analyzed and summed up, and fou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promoting our country city garbage classification work to provide useful reference and the model.
Keywords: garbage disposal; Garbage classification; Sanitation work;
中图分类号: R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环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职能部门一直在不断探索其科学的管理模式与方法。目前,我国的垃圾历年堆存量达60亿吨。绝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仍以露天堆放、填埋为主,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可见,垃圾处理的方式需要研究更加科学的模式与途径。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城市垃圾分类的应用前景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作以下探讨与分析:
1、城市垃圾分类的前景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乏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成功范例。目前,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都先后采用了这一方式。
在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方面,台湾和德国是两个城市固废高效处置的典范国家和地区。台湾地区垃圾处理先后经历了“填埋为主”、“焚烧为主,填埋为辅”、“资源回收”和“零废弃”全过程4个阶段,在2009年,居民垃圾量减少率超过了67%,资源回收量超过45%。[1]台北这个拥有260万人口的城市,已经提前近30年实现《旧金山绿色都市宣言及城市环境协议》中“垃圾零填埋”的目标。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分类收集系统现有5种:路边循环收集系统,垃圾倾倒中心,付费回收系统,抵押系统和商业回收机构。德国制造者和流通者共同设立DSD企业(双向回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而在国内,广西横县在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工作上敢于创新,成功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公众积极参与”的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新路子,为破解“垃圾围城”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2]。2000年9月,广西横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在县城受垃圾污染最严重的老街——西街、马鞍街两段小巷正式启动,236户试点家庭得到了政府发放的两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一个桶放吃剩的食物、水果皮、蔬菜梗等生活垃圾,另一个桶放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垃圾,走出了一条“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途径。
2、我国城市垃圾分类的发展现状分析
城市垃圾分类的提出,正式在我国进行试点工作是于2000年至2004年,在北京、上海等8个主要城市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理的试点工作,要求社区居民按分类垃圾桶标准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各种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但现实情况是“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仍是“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2.1管理体制不完善
从城市垃圾管理模式来看,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在垃圾收集过程中,多个单位或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角色,相互间因利益关系而难以协调,导致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缺乏连贯性。管理体制方面的欠缺,导致了垃圾分类工作无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2.2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城市垃圾分类,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但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居民参与度很低。我国目前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试点也多半由于居民参与不高而黯然收场。当然,这也与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宣传远远不够有着直接的联系。
2.3缺乏配套的收集和处置环节
垃圾分类的成功进行除了在初端要完成有效的分类外,还需要中端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末端的分类处理、分类回收利用。我国目前进行的垃圾分类往往就是简单地在小区和街道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环卫部门却没有形成对应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垃圾处理场也没有能够根据垃圾的不同分类来对垃圾进行针对性处理。
2.4政府重视程度与资金支持不够
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其工作量较之以往成倍增加,人员的增加、设施的配套、设备的运行,使本来就较为紧张的资金更为紧张。政府方面也未出台相关的硬性政策来确保此项工作的实施。因此,垃圾分类工作只能因为资金的短缺而流于形式。
3、加强我国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对策
3.1加强政策的引导和立法
对于政府职能部门而言,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加强政策制度方面的建设与引导。要尽快完善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理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垃圾分类的经费的投入,以稳定不断扩大的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增加、更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新技术研究等需要。
3.2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公民参与度
由于城市垃圾分类在我国推行时间还不长,居民的行为习惯养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舆论的引导。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人们正确看待分类收集的优势及垃圾再生资源循环。让大多数居民对分类知识有清楚了解,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切实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可通过电视、手机短信、报刊、公益广告和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教育。可在学校开设环保课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教育等。转变人们的观念后,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分类收集。
3.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础建设
政府部门在增加垃圾分类回收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分选设施、收集设施、运输设施等基础性建设。可按不同的垃圾分类设计建立便宜的垃圾分类收集箱、收集桶、收集分选房。同时规范分类标志与标准,垃圾如何分类、哪些为可利用垃圾、哪些为不可利用垃圾、哪些是有害垃圾应及时向居民做详细的介绍。在设计过程中注重标志语言清晰可辨,如德国将生活垃圾分为蓝、黄、灰、绿4种不同颜色,分别对应的是废纸、废包装物、有机类垃圾和生物垃圾、花园里修剪的杂枝乱草等。
3.4加强科技手段,促进垃圾分类推广
目前的垃圾分类工作侧重于宣传、引导、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及运作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和强化,如进一步推广此类垃圾分类模式,势必需要更多的人力支持和更为精细的管理,有相当难度。在现有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必须有所突破和创新,以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及推广问题。如研制居民垃圾辅助分类投放系统,利用计算机控制和信息等技术,模拟现在人工监管的实名制方式,进行垃圾分类监管;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减轻垃圾监管员的工作压力,简化垃圾分类管理环节。同时改变目前垃圾房半开放的状况,减轻垃圾房散发的不良气味,减少蚊蝇,消除拾荒者对垃圾房内垃圾的侵扰,提高垃圾房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水平。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垃圾分类由于在我国的实践时间不长,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就需要我们积极面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与途径。从城市自身的特点出发,采取因地制宜的战略,制定执行符合当地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模式。从而使得我们的城市环卫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营造更美好的城市环境!
参考文献:
[1]卢英方,田金信,孙向军.部分国家城市垃圾管理综述[J].建筑经济.2002(05)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保
中图分类号: C912.8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4.031
作者通过下乡调查和走访,对农村的生活环境、居住条件有了更进一步认识,感触最深的是农村还不富裕,农村的生活环境污染特别严重,目前农村的生活环境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生活垃圾随处可见
生活垃圾,如塑料袋、塑料瓶、电池、衣服、鞋、废弃电子产品、草木灰、炉灰渣等随处乱扔,有的村屯虽然设有垃圾箱,但农民也不使用。哪方便扔哪,房前屋后随处可见,村路两侧到处都是,特别是河沟内农药瓶、塑料袋、衣服、鞋、废弃子产品等杂物满沟都是,严重污染了水源质量和生活环境。
2 农药瓶、袋等用后随处乱扔
农民使用完的农药瓶、袋等有毒物质到处乱扔,随着雨水冲刷,有的冲进了水库、有的冲到河流,造成了严重的水资源污染,给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威胁。还有的公路、铁路使用草灌净,用后如果下雨,雨水冲到水田地里,造成水稻大面积死亡,给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损失。
3 小型企业污染严重
近些年由于城市加强了企业污染排放管理,有的小型企业为了逃避管理和处罚转移到了农村地区,从而造成了农村空气污染,有的企业污水排放不达标,造成了农村水源污染。有的垃圾场建到了农村,由于废弃处理不达标,给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给农民生活环境造成重大危害。
4 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养殖粪便到处都有,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儿,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的空气质量。
5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改善农村环境的措施
5.1 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环境
环境保护最终目的是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只有环境得到保护,经济发展才能良性循环,只有保护环境经济发展才有意义。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首先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经济实力,只有农村富裕了,农民有钱了,才能让他们有能力关注环境卫生,参与保护环境、治理环境工作。
5.2 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环保意识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好处及重要意义,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教育活动,到环境污染地让学生亲眼观看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通过青少年文明素质的提高,带动家长,影响社会。
5.3 加强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
要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力求短期内见成效;要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垃圾处理系统,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市处理的方式,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要加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在农村集中居住地增设保洁员,按时清扫,保持清洁干净,营造良好生活氛围。
5.4改进农药包装,用后回收统一处理
农药包装物采用可以降解的材料进行包装,避免二次污染。同时探讨农药包装物如何回收,建议是否可以借鉴啤酒销售方式,农药包装物留押金,押金可以多一点,防止农民不在意,农民使用后限制一定时间内退回到销售商,押金返回,然后由当地商统一返回到厂家集中处理。
5.5 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用量
目前农业生产农药、化肥使用量较高,建议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或生物农药,多采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生态环保防治方法,这样不仅减少了高毒农药使用,同时降低农药使用量,保护了生态环境,减少农药残留,净化空气。化肥使用要采取测土配方施肥,严格控制化肥使用量,避免肥料流失浪费,造成土壤板结。要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翻深松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以获得高产。
5.6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王灿发说过,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执行了二三十年,结果环境还是越来越恶化。环境保护需要新的法律制度创新,亟待确立环境保护优先、风险防范、不得恶化、社会责任四个原则。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宁静权、欣赏优美风光权等,人人都应该享有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利。法律作为一种刚性约束和制度保证,能够有效克服人为干扰的随意性,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
关键词:私营部门;城市公用事业;市政经济
城市公用事业是指为一个经济社会的所有或大多数公众提品或服务的行业,包括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热、供气、公共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部门。它的发展为保持经济健康发展,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十分重要。统计显示,GDP增长1%,公用事业需要增长1%。我国城市化的加速推进造成了对城市公用事业的巨大需求,但是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单靠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引入私营部门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与投资。
私营部门是指非政府出资的经济成分,是与公共部门相对而言的。在我国,私营部门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还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人所有部分。我国城市公用事业中引进的私营部门主要是指来自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具有成熟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工艺的外资企业,或者有外资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私营部门企业参与到我国的城市公用事业中不仅可以解决政府投资的资金瓶颈,还能够带来技术和管理理念,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更好的服务于公众与社会。但是私营部门参与我国的城市公用事业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拟对私营部门参与我国以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三大市政公用事业的现状进行具体分析,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私营部门参与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包括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在内的市政公用事业体制目前还是“双轨制”。政府对大部分“国有国营”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实行的还是行业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政府仍然负担盈亏责任,企业也有经济核算但并不严格,价格调整参考企业成本最后以政府行政指令为准;而对于引入了私营部门参与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则实施监管,监管原则上必须以法律和特许经营合同为依据,以经济手段为主,价格调整必须依合同约定。
市政公用事业吸引私营部门参与,总体上将减少政府成本,提高公用事业效率和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改善政府收入。从政府视角来看,减少财政负担,集中精力和资源提供纯公共物品,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服务效率,并且能进一步地融资。
(一)供水行业
我国供水行业在三大行业中是首先接受私营部门参与的,始于1992苏伊士在广东省中山市的第一水厂。开始是仅限于单元水厂的开放,随后部分管网也有限地开放,发展到今天水务行业的整合成为一大趋势,不管是哈尔滨的水污染事件,还是太湖的滇池、淮水流域的污染使得整个流域管理行业管理成为必然。
水务投资的区域从也从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发展,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甚至小城镇发展,主要的模式根据法国经验的核心就是方式的灵活变化,我们平时常说的BOT、TOT、BT都是由合作当中的不同的经营因素(建设B、运营O、拥有O、移交T、转让T、租赁L)构成的,只是不同合作方式下政府和私营部门所承担风险的程度不同而已。
(二)污水行业
由于行业的特点,污水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比供水行业要缓慢,直到2002年9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了《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了一整套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运营管理市场化政策。
目前对于污水处理设施的私营部门参与实行“厂网分开”的原则,一般只停留在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与经营,污水管网仍由政府投资。私营部门参与的方式与供水行业相类似,无统一模式。
(三)垃圾处理行业
垃圾处理与其他公用事业相比,其公共物品属性更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尚未与垃圾产生量挂钩,收费标准低难度大,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运行成本较高,建设投资大,投资回报期长。垃圾处理的技术选择与垃圾成分、城市土地资源情况、财政实力等诸多因素有关。因此,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生活垃圾处理虽然与污水处理基本上是政出一门,也同样适用市场开放、投融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与资产管理、收费、特许经营等政策。但实际上,由于上述原因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投资风险,市场化项目的推进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三大行业中垃圾处理的私人部门参与程度最低。
二、私营部门参与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的贡献
(一)私营部门参与促进了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的飞速发展
自“七五”以来,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总额在逐年上升,尤其是“十五”期间增长了两倍,而中央财政投入占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的比重却从“七五”期间的23%下降到“十五”末的1%,这说明公用事业资本运作的市场已经日渐成熟,私人部门参与的力度在不断加强,这缓解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使政府能够整合资源集中资金用在更需要资金的事业上。
(二)私营部门参与公用事业提高了公用事业服务质量与运营效率
以比较成功的中法水务参与重庆市供水行业为例,2002-2007五年间克服了人员工资每年两位数的增长和电价的连年增长,将管网长度从272公里增长到768公里,供水量翻了一番,而产销差从30%降低到22%,在国内已经达到不错的水平。同时服务质量也在逐年提高,并在2005年实现了用户零投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公司经营管理良好,所有的这些业绩是在五年内从未上涨水费的基础上完成的,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而政府也从日常繁琐的监控工作中解放出来,只要进行必要的行业管理就可以了,而不必像以前那样与国有的自来水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也不会为其人动、财务状况和投融资项目而忙碌,政府就可以完全放开手脚只行使其政府的政策指导功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财政用到更急需的公共服务中去,提高政府的整体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私营部门的参与加强了原国有公用事业公司的忧患意识
引入了竞争机制,促使国有企业改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用事业服务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和法规不完善
公用事业改革当中,政策和法规缺乏其系统性和协调性,临时性的政策和文件比较多,给私营部门不论是外资还是国内企业以及投资者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是说很多地方没有适合的法律依据去可循。即使有了政策和法规,各地方政府在执行方面理解方面也不同,这又给企业造成不同的困难。
(二)政府监管不到位
政府监管对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是非常重要的,政府监管应该包括市场的准入、价格的监管、服务的监管,也应该包括履行合同的监管和社会监管,政府应为维护公众利益的代表,在社会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政府应承担社会监管的责任。
如今存在各部门监管不到位或职能交叉、混乱的现象,参与公用事业改革及运作的部门包括国资委、市政委、环保部门、物价部门及水利部门等的出发点及侧重点不同,产生许多实际矛盾。各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及执行力度差异较大,个别地方政府不执行或片面理解执行,并且很多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各个部门都有不同的职责,碰到问题时,很多部门是互相踢皮球,使私营部门找不到方向。
(三)合同履约不充分
合同一旦签订就要严格履行,某些地方政府和合作伙伴还没有意识到合同合法性和可延续性的重要性,甚至有些地区存在单方面修改合同的情况而使合同失去其本身应有的意义,投资人因合作合同的执行蒙受经济损失
时,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有效的反映和解决。
(四)现有价格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地区自来水价、污水费和垃圾收费差异较大,且总体偏低,所以还不能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满足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需要。价格机制不仅仅是一些要上市的公用事业公司需要,要对投资人交待,要让股东相信一个企业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机制才能维持其可持续性发展。
四、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为我国公用事业改革中的私营部门参与创造更为公平、公开和透明的环境促使其健康而可持续地发展。
(一)完善政策法规,建立规范、稳定、诚信的发展环境
作为一个法制社会,我国公用事业的改革应以立法为先导,依法规制,以减少改革的盲目性,降低交易成本。为此,可以借鉴国外私营部门参与主要是法国的经验,以法律制度作为公用事业改革的准则,统一各项法规的制定,明确各部门的责权划分,避免政出多门,让企业无所适从的现象,促进公用事业的有效竞争,保护消费者公益。
(二)完善政策体系
政府应持续完善有关政策体系及指引、扮演整体调控的角色,并为各省、制定统一的发展策略,通过加强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政府的行业监督力度,在保证国有资产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也应保障投资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三)成立独立的第三方流域和行业监督管理的民间机构
该民间机构应对水源保护、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含渗滤液处理)等全程的管理与监督,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监督公用事业服务(供水和污水及垃圾处理)的质量,保证企业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四)加快推进城市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
公用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因而公用事业的价格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公用事业私营部门参与过程中政府应该建立并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使价格市场实施有力的管制,并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和私营部门的利益:
首先,明确定价的基础――平均成本。按平均成本定价,一方面防止因垄断而产生的高价,确保消费者的公益;另一方面保证了公用私营部门的正常利润,使企业愿意经营。倡导成立一个由政府、企业、专家组和公众共同组成的成本核算委员会,在技术上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利用中介组织定期调查公布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价成本及构成,建立水价和成本比较体系,增加成本的透明度;同时建议国家价格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标准定额体系,为企业核算材料、消耗成本提供参考,使成本有据可查,可以进行比较。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制度。对于公用事业,差别价格制度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定价制度,差别定价制度一方面调节了供求,另一方面保障了经营者的利益。但是,由于公用事业关系到社会所有公众的利益,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在差别定价时如何考虑富人与穷人的交叉补贴,怎样制定合理的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级次是需要长时间的考察取证。
最后,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价格听证制度的实行是对消费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的一种肯定,为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公用事业私营部门参与过程中应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为公众、企业和政府三者提供一个协商、对话的机制与平台,以便达成一个为各方所认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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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小安.我国准公共产品垄断与竞争性供给改革[J].经济体制改革,2006(5).
[关键词]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
在日常生活中人类每天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其数量远远高于可再生资源。由于排出量相对较大,成分复杂多样,具有一定的污染性、资源性和社会性,这就需要我们做相应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的处理。如果没有做出妥善处理,一方面这些垃圾会侵占大量土地,污染环境,影响环境卫生,浪费资源,进而破坏生活安全,影响社会和谐。而另一方面,垃圾中又可能含有多种有用物质,可视为一种资源,如果能将其中的有用物质回收利用,不但能有效解决当今资源短缺问题,还可有效的的降低垃圾的排放量。因此,垃圾问题一直是社会发展中所关注的一个焦点,妥善处理垃圾问题是人类迈向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1-3]。
大学校园就是一个“小型社会”,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师生人数的增加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校园生活垃圾数量也不断增加。以我们学校为例,目前在校学生人数已达到15000余人,教职工近800余人。大学校园垃圾收集与处理问题成为管理部门和全校师生必须面临的课题。每天的教室、宿舍、食堂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会影响校园的美观,污染校园环境,又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处理起来又费时费力。学校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校园绿化和垃圾清运,设立垃圾箱上百个。
一、校园垃圾的处理与回收利用现状
(1)每日产生垃圾量大,种类多
对于我们学校而言,1.5万余人,学院占地面积1306亩,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每日产生大量的垃圾。以一个容纳600名学生的宿舍楼为例,每日至少产生500个以上的废弃塑料瓶,以及大量的一次性方便筷子、餐盒及其他的生活垃圾。至于学校的食堂、教学楼和办公楼,同样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其中食堂以厨余垃圾为主,垃圾产生量最大,而教学楼、办公楼所产生的垃圾量相对较少且最具回收价值:像一些废书,废报纸,及废弃的办公用纸等。
(2)环保意识薄弱
回收及循利用意识不强,缺乏能源危机感在校园里经常就会发现用了一半就扔掉的书本,八九成新的书籍,随手丢弃的饮料瓶(特别是在每年的毕业季,被扔掉的物品数量更多),这些被当做垃圾丢弃的东西,其实很多都是有用的资源,并且也是最容易被分类回收并可以被再次利用的。可是在大多时候,人们却将其丢弃了。
(3)学校对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重视程度不够
学校为保证能具有一个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除了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外,其它区域都交给了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保持。虽然大多数的师生支持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工作,但校园里没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只有传统的垃圾箱。对校园保洁人员来说,他们虽说在垃圾处理前会进行简单的分类处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物质。但有时也会出现处理不及时,垃圾之间的相互污染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的情况。
二、校园垃圾的处理与回收利用的对策
(1)全面推广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实现废物利用最大化
学校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学校每年重点工作的一项,分派给相对应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如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度计划,并对相关各部门、学生等进行监督、考核。
当然,这就需要:首先应完善垃圾分类额硬件配置,如设立一定数量的可分类的垃圾容器,这样既可方便方便投放垃圾,对保洁员的工作也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其次,对于有害垃圾(主要为废弃电池、废弃温度计和灯管),我们可以采取以班级、办公室为单位进行回收的方式将有害垃圾回收集中处理。第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垃圾对校园环境的二次污染。
(2)大力进行环保宣传,提高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意识
在完善了垃圾分类的硬件配置后,针对人们环保意识薄弱,缺乏能源危机感,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宣传。广大师生和在校工作人员,既是垃圾的制造者,同时也是受害者,更应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可以通过引导人们进行垃圾分类来有效的治理垃圾公害。学校应该将垃圾分类回收纳入到素质教育体系中去,通过教育改变师生的卫生习惯意识,使垃圾分类行为真正融于日常生活,成为人们是一种生活方式,成为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让垃圾分类走向正规。
最终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使校园垃圾尽可能的变废为宝、物尽其用,实现资源化管理。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推行校园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垃圾公害,更具有超越事情本身重大的意义,这就是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片,不断提高公民意识,号召公民积极参与。当变废为宝、物尽其用的低碳经济真正发展起来,低碳环保才能真正进入人们的生活[4-5]。
参考文献
[1]徐志高,尹忠芹,汪佳其,尹家奇,高金芳.三峡大学校园垃圾分类回收现状及回收机制的建立初探[J].绿色科技,2011,1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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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雪芹.高校大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参与意识研究[J].科技视界,2013(32):17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