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5:09: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金融的重要性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农村金融性质辨析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金融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和市场交易不断深化合乎逻辑的结果,遵循的是一条内生金融成长的道路,市场机制是缓慢形成的。在农村地区,由于居民储蓄能力低下,而且长期以来资金在农村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农村没有形成市场化意义上的金融,随着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经济和城市金融的发展很迅速,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开始受到重视,人们开始关注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农村金融体制变迁过程中表现出的特征。
①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回顾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历史变迁,每一个发展阶段无不折射出政府强制性的制度供给,而较少反映微观金融主体的诱致性制度需求。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变迁模式使得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并不能总是满足当地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农村金融主体出现脱农、隐蔽脱农和潜在脱农的现象。②变迁过程的渐进性。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中国在认识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后,纷纷开展以市场经济为目的的体制改革,即转轨改革。这种改革模式是渐进增量式,即出于帕累托改进的良好愿望,一般都是在不损害原有制度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同时,逐步引入制度增量,待新制度取得成长并为旧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后,在推动旧制度的改革,从而使制度变迁的社会成本最小。渐进式改革的结果是我国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出现了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在此大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也遵循着这种模式,形成体制内与体制外的所谓的“二元结构”。
二、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1)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建设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农村金融的发展一直是各级政府支持三农发展的首要工作之一,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而愈发迫切。从 2006 年的中央一号红头文件起,各级政府便把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作为首要经济工作,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对农村进行有效扶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到正规的农村金融市场,突破农业经济发展资金的现实约束,同时规范化农村信贷和农业金融服务,避免因正规农业金融资源的缺乏而变相增加农村经济融资的困难。
(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第一,农业银行专制后,出于自身盈利需要,逐渐淡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收到限制,只是一个供应和管理粮食收购资金的银行,用于农村信贷的资金相对较小。第二,农村资金通过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机构流出农村地区,导致农村地区资金总量缺乏,可用贷款总额减少。第三,缺乏资金回流机制,农村地区资金大量外流后,却没有吸引资金流入农村的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日益萎缩,资金缺口严重。
<2>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目前,农村金融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体系,市场竞争主体缺乏,仅仅依靠农村信用社还不能构成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金融产品的回报率较低,金融机构和信贷公司对农村金融市场投资较少,大部分投资机构和信贷公司选择在城市投资,没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领域。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
(1)信贷利率较低,吸引资金能力不足。农村金融受到“粮食重要、农业落后、农民收入低”等传统思维的影响,认为金融应该给“三农”以较大的利率优惠和政策性信贷资金,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市场信贷利率普遍低于政府信贷利率,农村金融产品的收益较低,商业资本缺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动力,流入农村的资金极少。
(2)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的银行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农村金融市场具有特殊性,受信息成本高、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因素,监管的难度要高于城市金融市场,现有的监管体系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
一、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生产要素流动,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能够丰富金融品种,满足农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是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手段;能够加强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甄别、预防和控制,是控制农村金融风险、推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容。
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伴随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政策的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不断加深,农村金融服务规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升,为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城乡二元分离结构、农村资本流动性差、农业的弱质产业特点、农村金融获利空间小等因素的制约,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在服务机构、品种、资金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服务机构缺乏
从表面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包含了各类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银行。但事实上,大部分商业银行伴随商业化进程的加快,逐步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减少了信贷投入,越来越边缘化;农业发展银行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逐渐处于萎缩状态,支农功能严重弱化,支农业务单一;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以吸收存款为准,大量资金外流城市,加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需矛盾。
(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
目前,与城市中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相比,农村金融机构仅提供存、贷、转、汇、兑等基础服务,主要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金融产品单一,中间业务品种较少,很少开展保险、担保、证券、委托理财、信托贷款等金融业务品种,难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同时,伴随乡镇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票据融资、项目理财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现有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需求。
(三)金融放贷严重供不应求
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资金回笼慢,回报效益低,投资风险大。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和风险管理的实施下,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减少了农村放贷量,上收信贷审批权,提高了贷款的门槛,有的甚至将贷款投向经济发达的城镇和非农项目集中,加大了农村贷款的难度。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大部分农民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不得不放弃贷款。
(四)发展环境不健全
首先,目前农民的信用意识淡薄,信用商品化程度不高,在现实中债务人恶意逃债的现象经常发生,恶化了信用关系,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农村信用信息开放度不高,征信建设刚刚起步,金融机构和、企业农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难以掌握真实情况。其次,国家带有政策性色彩的金融支农贷款,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在风险可控、利益最大的金融经营理念下,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被严重降低。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策略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也要加强政策对“三农”的倾斜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作用,形成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合力,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调整准入政策,推动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决定,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准入条件,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培育成立农村保险和信贷担保组织。同时,积极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工商注册、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激发其支农惠农的积极性。
(二)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优势,形成服务的合力
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的作用,各有业务侧重,拓展延伸功能,全面提升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攻击能力,形成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合力。发挥农业银行的骨干作用,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利用在县域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功能,利用营业网点多、与“三农”联系紧密的特点,丰富业务范围,创新服务品种。
(三)拓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推进服务内容的多元化
针对农村经济的弱质性特点,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金融机构要细分农户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服务战略,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加大保险、担保、、租赁、保管、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新型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内容。同时,伴随土地银行业务的发展,可以探索“土地信托”业务,发行土地债券,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
(四)创新农村信贷方式,推进农村借贷的便利化
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支农惠农的政策,在防范借贷风险、保证资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不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满足农户和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改变相对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适当下放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农户和企业贷款效率;要创新农村担保物范围,探索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创新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五)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服务发展的规范化
首先,要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共同注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公司,建立担保公司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担保公司对农户和乡镇企业借贷的支持能力。最后,政府要快建立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征信重要性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农户和企业信用档案,解决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困境。再次,政府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立法,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
关键词:农村金融;监管措施;建议与构想
Abstract:Rural finance is a weak link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The backward rural financial system can not effectively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and the building of new socialist rural areas.So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improve China's rural finance supervision.
Key words:ruralfinance;supervision;conception
在我国广大的农民群体中,既有一定规模化生产的农民,也有生存取向的农民,彼此之间差异巨大的金融需求,使得农村资金的融通极为复杂,再加上农业本身所具有的赢利性低、自然风险高和市场风险大决定的农业产业弱质性特征,导致农村金融交易成本要远高于城市,也决定了农村金融无论在组织体系还是在市场运作方面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二十多年的金融改革虽使我国城市金融发展取得瞩目成就,但农村金融依然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等问题还十分突出,落后的农村金融体系已不能有效地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或传统农业的改造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也给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带来新的课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金融监管格局。
这些严格要求的分业经营和多元化监管有它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监管效率低下,监管的内部消耗成本太高,限制了金融业业务发展和创新的空间。二是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信息难以共享,难以形成高效监管合力。各监管机构之间基本上处于各自监管的状态,监管的政策措施相互重叠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法应对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等情况。三是在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风险或退出市场等方面,可能会由于中央银行救助过度,导致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能力风险”和“道德风险”,或为金融机构提供监管套利的可能性;另外,由于求助不足,可能会影响整个金融稳定。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还不深入
目前县域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仍然停留于信用户、村、乡、信用社区建设层面上,“政府主导,人力助推,部门联动”的金融生态环境创建机制在农村地区缺失。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金融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深,个别执行和职能部门地方保护主义较重,还存在干扰金融部门信贷投放等日常业务的情况。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失信惩戒机制缺失,农村企业和居民整体信用意识不高,农村金融发展壮大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护环境还未形成。
(三)我国现有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监管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
首先,监管法规滞后,配套法规不完善,内容过粗、过于简单,有关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督法律、法规比较陈旧,普遍缺乏科学定量。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工作人员在实际执行中,不易把握尺度,可操作性不强。其次,我国监管人员与被监管对象之间有的存在着利益关系,而现行法规中,缺乏对监管执行者的监督,从而无法保证金融监管的公正、合理。最后,我国金融监管仍然难以摆脱行政式监管的惯性影响。
(四)农村民间金融游离于现有金融监管之外
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式信贷机构的4倍。对于农民来说,非正式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超过了正式金融市场。而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农村信用社、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小额信贷等,其中仅有农村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处于我国金融监管之下,其余金融形式都缺少相应的监管。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总体缺乏规范,存在较大风险,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实行的是“隔离”政策,使得大量资金从暗中注入农村金融市场,更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对农村金融安全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二、发达国家农村金融监管的借鉴
(一)完善的农村金融外部监管协调机制
1.美国“多元复合式”的协调机制。美国农村金融合作体系由联邦中期信用银行、合作银行、联邦土地银行及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三大系统组成,由农业信用管理局(NCUA)领导,并与该局领导下的私营农村商业信贷银行、国家农村政策性信贷银行共同承担着美国农村融通资金的任务。其组织模式属于典型的多元复合式体制模式,三大系统都有一套自主经营的体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为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美国采取了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专门设立了比较健全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包括监管机构、行业自律协会、资金融通清算中心和互助保险集团,这四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各自独立、职能各异,但目标一致,形成共同的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的监管体系。
2.德国“综合监管型”的协调机制。德国银行系统集中程度低,在各地都有很重要的银行,是金融混业经营的代表。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管局两个有权监管主体对银行业的监管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紧密合作。联邦银行在德国9个州都有分支机构,利用自身网点优势负责每天向联邦金融监管局传送各银行集中的数据,为联邦金融监管局更好行使监管职能提供依据,但它并不直接参与监管工作,也不具有行政处罚权。而联邦金融监管局在各州没有分支机构,很难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需要与联邦银行合作履行其监管职能。德国主要依托联邦中央银行和行业审计的监管体制和风险防范与保护系统,保证农村金融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3.日本“相互配合型”的协调机制。在日本,对农村金融实施双重监管:一是政府金融监管厅,对各种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以实现整体风险调控;二是全国和地方农林水产部门配合金融监管厅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包括农林水产省下设金融科对农林中央金库的监管,农林水产省在六个大区设置农政局对辖区内县信联的监管,以及都、道、府、县农政部对辖内农协合作金融部的监管。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援制度,形成三级保护网
发达国家金融体系普遍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援制度三级保护网。作为第二级保护网的存款保险制度已经非常完善。美国联邦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存款统一实行强制保险,具体业务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经营的储蓄协会保险基金承担,并承担对投保金融组织的监督;德国政府对信用合作的存款实行自愿投保,不强制保险,其保险机构是行业组织的;日本的信用合作存款保险是国家强制的,保险机构是官民合营的,由政府、农林中央金库、日本银行、信用联社和渔业信用联社联合组成农水产业保险机构。作为第三级保护网的紧急救援制度各国的具体实施办法不同,对于濒临破产的存款银行,一些国家由中央银行直接提供特别的低利贷款(如美国和意大利),一些国家由银行管理当局和其他商业银行联合建立特别机构提供资金援救(如法国和比利时),一些国家由存款保险机构出面提供资金(如日本),更多的是由一个或几个大银行在官方的支持下提供支持。
(三)发挥农村金融内部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
1.美国农村合作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在美国,各种信用社协会或合作金融多达几十个,其中有历史悠久、全国闻名的信用社全国协会(CUNA),有专门为联邦注册信用社服务的协会(NAFCU),还有专门为社区信用社和校园信用社服务的协会(CCUC)等。同时各州中还有自己的信用社联合协会。这些行业协会从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行为规范,进行自律管理。
2.德国信用合作与其他合作社相互融合的行业自律体系。德国全国信用合作联盟(BVR)是合作银行的行业自律组织,基层地方合作银行、地区合作银行及中央合作银行,以及一些专业性的合作金融公司,都是信用合作联盟的会员。德国11家由各类合作社缴纳会费共同组织成立的区域性合作社审计协会,负责一年一次专门对各类合作社机构进行审计,其也是各类合作社在地区一级共同的行业监督组织,发挥着重要的行业监督作用。
3.集监管和服务于一身的日本农协。日本政府于1947年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规定农协是为社员服务的合作社组织,其不以赢利为目的,坚持以农村社区和社员为服务中心,机构体系根据立足基层、方便农户、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农村存款,服务对象原则上限定在作为会员的农户和农业团体。为了保证合作金融安全、健康地运行,设立了农村信用保险制度、临时性资金调剂的相互援助制度以及政府和信用合作组织共同出资的存款保险制度、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和农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等制度措施。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的构想
(一)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实现依法监管
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的持续成长更需要法律的调节和健全的法制环境,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法规,改变无法可依的状况,已成为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强烈要求。改革开放以来,还没有一部针对农村金融、可以作为农村金融监管依据的法律。要实现有效监管,需要制定更多的专业性法规、条例,以及具体的监管办法、规定和实施细则等,从而实现从一般性行政监管向健全法制、努力建立信用体系方面改变,最终实现依法监管。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采取有效性措施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的金融法律意识,使其积极支持国家集体金融的工作;教育居民依法借贷,积极同违法借贷行为作斗争,真正地营造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信用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中专业机构的监管职能
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是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农村信贷市场监管的重要保障。要积极地协调地方政府和基层人行目标的非一致性,避免因地方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现象的发生。
我国政府应建立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税收体系,实行低税或免税的政策,通过政策性银行为农村金融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加大对农村金融的补贴和援助。 对那些数额较大的民间信贷,应经当地公正机关公正,加强审核把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我国农村经济规模小且经营分散,又尚未大规模建立农业保险,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农村金融会遭遇巨大的系统风险。在我国金融机构内部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外部金融监管基本到位的情况下,应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全国商业银行建立强制的存款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援制度,形成三级保护网。
(三)严把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关”,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水平
金融监管部门应把好贷款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关,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资本充足率等符合要求。在全国同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选取较好的内控制度,修改补充后形成有代表性的管理模板,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起涵盖信贷、结算、储蓄、现金、保卫等风险点的内控制度。建立对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辅导制度,由金融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过渡期指导,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尽快形成内控制度健全、经营管理完善、风险控制和运作良好的经营机制。
(四)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促进形成银行业的活力和合力
我国于2005年年底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金融工作委员会,现有的以中国银监会和各省级政府为主的监管构架就多了一个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促进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对于构筑健康的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意义重大。引导协会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同业公约及规章,将那些监管部门不宜管,而被监管机构又需要的工作,尽量交由协会负责,促进形成银行业的活力和合力,实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与国家监管机构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五)从维护金融安全监管向安全与核心竞争力并重转变
金融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为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营造有利的内部和外部环境,而不是约束农村金融的发展壮大。为监管而监管,不讲效率的监管,隐含着最大的风险,会影响农村金融业的长远发展。
总之,完善金融监管从其广度而言,应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社会监管等四个层次的体系;从其深度而言,应是涉及风险防范、效益获取、法律规范、操作简捷高效等方面的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努力完善新的金融监管理念,采用新的金融监管方法,才能收到金融监管的预期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要求的中国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参考文献
[1] 常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6.
[2] 陈四瑞.外国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
[3] 田俊丽.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缓解农村信贷[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6.
【关键词】农村金融 风险成因 防范对策
目前,农村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在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中,怎样控制金融风险,是政府部门的经济决策及管理机构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风险成因
我国农村金融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笔者将对其做详细分析。
(一)宏观因素
第一,农业生产特点。农村的生产经营状况与自然条件关系密切,一旦出现冰雹、冷冻、病虫害、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其生产就会遭受巨大损失,农业生产的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常常损坏严重,农业出现大规模减产或者绝收,农业机农民产业化投入就可能化为乌有,甚至连生产成本都收不回来,极有可能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所以与农业有关的各种风险都可能迁移到农村金融上。
第二,信息滞后。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漫长的特点,并且农产品在市场上的需求弹性较小,而市场形势则瞬息万变。在农产品生长过程中,市场需求量会发生很大变化,与之相关联的农产品价格也会出现很大波动,买卖难易程度也会交替出现。所以,农产品需求量的不稳定性提高了农业企业及农户的收入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大家的认可,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竞争的核心就是对先进信息的敏感度。在农村这一特殊环境中,如果农业企业及农民不能精准了解市场需求状况的话,即使农产品产量很高,也不一定就有好的收成,甚至有些企业或者农民在丰收的情况下还出现了亏损。由于农业市场变数较大,所以农业企业及农民的收益缺乏一定的稳定性,银行贷款出现违约事件的几率也较高,这就使农村金融运营中存在较大的不安全性。
(二)微观因素
第一,资本金不充足。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其资本风险是因资金储备过少而缺乏风险承担能力、负债及存款偿还能力,造成了农村金融安全性较低,极易出现安全风险。资本金是农村金融机构能运营状况的重要影响因素,其具有无需偿还及承担风险的特性,如果资金全部来源于资本金的话,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就完全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如果资金中负债与资本金分别占一半的话,那么则由存款人及金融机构各承担50%的金融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是农村信用的中介,势必要借助向大众负债的形式进行融资经营,所以农村的金融机构所拥有的资本金情况对其经营风险有重大影响,资本金足量的话,在发生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就可用资本金偿还风险带来的损失,进而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信用社中,存在很多呆坏账,极大地侵蚀了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再加上其他不利因素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比重过小,使其在经营中存在很大风险。
第二,贷款制度不完善。因贷款制度在执行中存在偏差造成的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贷款审批制度没有很好落实。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审批制度,对基层领导的约束不够有力,调查发现挪用贷款情况普遍,并且挪用事件在早期很难被发现。②不能准确评估农户信用等级。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对申请贷款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时,多采用走访形式,这就使得调查人员获取的信息具有很大片面性,并具有很多的人情成本,造成提携诚信度低下的用户被调查为高信用等级,这就给回收贷款增加了很大难度。③农村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高效的沟通机制,使得多头冒名的不良贷款创造了机会。
二、有效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笔者探究了几种应对措施,供各位研究者参考。
第一,提高资本金比重。因为资本金比重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有很大影响,所以有关部门应提高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力争从根本上降低其风险性。解除并正视农村金融发展历史中遗留的包袱。比如,农村信用上中绝大多数不良资产,都来源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及中国农业银行等,并且,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不畅的很大原因,也是不良资产比重过大引起的。所以,提高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改革农村金融机构,就可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改革的核心是明确界定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权,创新管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出现的几率。
第二,完善农村金融安全体系。针对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其必须建立以风险与收益衡量为核心标准、转化风险与防范风险有机结合的管理制度,构建内部风险预警制度,适时跟踪贷款人的改制及经营情况,依据监测情况,尽早发现风险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防范风险。金融监管机构对风险的控制与管理从事后向事中、事前转变。政府应组织农村金融监管机构与税务、工商等机构对逃避债务的用户及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信用与金融秩序。
第三,加强风险监管意识。风险管理意识,是提高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前提条件。所以,应积极构建与农村金融机构有关的各个员工、岗位、部门的激励及风险考核机制,使各个方面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风险预警机制包含:收集、分析、整理农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资料,使监管机构能随时借助信息系统评估与监测农村金融风险,力争提早发现潜在风险,并积极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创新风险与信用管理理念。农村金融管理机构借助各种宣传或培训平台,提高对农民信用理念及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以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与信用度。加强对金融机构员工进行风险管理教育,并将风险管理内容当成金融机构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力争把风险管理理念内化为员工的工作习惯与自觉行动力,争取每个员工都能为金融评估环节及风险监测做出最大贡献。
总之,由于农村金融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其在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也有着特殊的成因。为切实降低农村金融风险,有关部门必须全面分析对风险成因的影响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使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民及农业发展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林炜.农村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分析[N].赤峰学院学报,2013(06).
[2]刘学武.北京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民营银行开闸后,有关民营银行发展的讨论成为金融领域的一个焦点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银行的发展要注意普惠金融,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国有银行当前在普惠方面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当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偏远农村地区、城乡贫困群体、中微小企业缺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民营银行对于实施普惠金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广大的农村村民提供了平等的享受金融交易的权利,如果民营银行抓住普惠金融的政策,就能够有效地帮助贫困群体脱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民营银行可以在农村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服务经济发展,加快金融创新,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等,同时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长足发展,使二者达到共赢的局面。
一、民营银行及其市场定位
民营银行的定义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不同层面来理解:第一是从产权角度来解释,认为民营银行是资本来源于民间资本,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第二是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出发,按照市场化的机制经营管理,认为民营银行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第三是从资产结构角度出发,强调民营银行服务理论,将民营银行的定义概括为主要是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银行。
如何把民营银行经营得更好,是当前民营银行应该考虑的主要问题。在当前银行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民营银行作为刚起步不久的新兴金融模式,规模较小,要想快速发展应当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本文认为民营银行产品和服务应当具有差异化、品牌化和特色化的经营理念,使得民营银行有自己的市场定位:农户、中小微企业。
民营银行作为灵活运作的金融服务机构,在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和中小微企业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在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今天,农村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但是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较少,民营银行可以抓住这一契机,准确定位,拓展农村金融市场,获得竞争优势,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民营银行与农村金融市场现状分析
1、民营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民营银行在中国发展起步较晚,但是近几年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加大,民营银行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国的民营银行有批准经营成立的,有正在筹建过程中的。表1和表2介绍了我国建立的民营银行和部分审批筹建的民营银行,这都预示着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出现了新进展。
从当前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主导,民营银行的市场份额较小。民营银行的金融市场占有率中仅占5%,地方政府和企业控股的银行占到35%,国有银行的比例高达60%。
图1列举了部分民营银行的2014年资产规模。民营银行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持续健康发展,资产规模都在不断增加,民营银行的发展打破了国有银行的垄断,不断增加的资产规模,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2、农村金融市场现状分析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也随之增加。多种银行进军农村金融市场,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仍然较低,巨大的市场潜力却吸引着更多的银行开拓农村金融市场。
(1)农村金融市场潜力巨大。近几年,国家不断提出支持“三农”的优惠政策,农民致富创业和农村地区逐渐发展的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将会更多,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规模潜力巨大,农村金融市场吸引着更多的银行进入。
如图2所示,从2008―2014年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人均纯收入稳步快速增加,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金融市场也蕴藏着巨大潜力。而相对的农村地区现有的金融服务机构的规模却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有3.5万亿元的农户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总数的6.5%。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偏远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所以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2)不同类型银行进军农村金融市场。为了推进工、农、中、建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银行大量裁撤、合并农村金融网点,减少了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不同类型的银行都在不断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以求能够快速占领农村金融市场。邮政储蓄银行、农行正在不断进军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是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新兴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金融市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潜力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也吸引众多国外银行来参与竞争。例如2007年12月13日在湖北由外资银行成立的中国第一个村镇银行就是汇丰银行,因此汇丰银行成为中国最早、开设网点最多的外资机构。随后,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渣打、花旗、澳新银行等都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中设了村镇银行,不断开拓农村金融市场。
(3)潜力背后的金融风险。农村金融市场背后同样也存在着金融风险。首先,由于广大农户缺乏金融意识,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发展不足,所以银行在推进农村金融市场上也存在着风险大、业务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风险。其次,在农民信用意识建设方面,缺乏有效的宣传,农民信用意识淡薄也使得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金融风险。最后,由于当前农村金融设施落后,金融网络设备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广大农户的交易金额较少,民营银行服务农村金融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
三、民营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1、民营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天然优势
民营银行作为机制灵活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在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上具有独特优势,首先表现为交易成本的优势。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是农户交易额较低,交易不集中,较为分散,国有银行在服务农村金融时,一般都是按照大客户服务程序进行,相对地就会增加交易的成本。而民营银行在服务农村金融市场上,由于其运行机制灵活,组织架构、管理层次较少,所以就会节省交易成本。
除此之外,民营银行的创新能力也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民营银行可以根据不同的农村地区,推出不同的服务项目,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特色,设立专门的扶持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针对性较强的民营银行。一般而言,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可提升民营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服务的业务范围,增强民营银行内资金实力,更重要的是可以解决当前小微企业、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
2、民营银行是优化农村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实现途径
现有的国有银行在开拓农村金融市场方面投入不足,大力发展民营银行,凭借其灵活的机制,可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较快,金融服务机构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存在有效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的现状,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对其资金供给存在明显的障碍。民营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并进参与竞争后,农村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会实现最优。推进民营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是为了不断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优化现有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四、民营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民营银行发展缺乏宽松的政策环境
当前,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金融机构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民营银行的发展是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的重要表现。虽然国家放宽了民营银行的设立条件,但是民营银行的设立审批程序依然复杂,民营银行在中国发展的规模较小,配套环境不完善,导致民营银行发展较为缓慢,在开拓农村金融市场方面民营银行缺少宽松的政策环境。
目前,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科学的金融监管体制,要使民营银行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改革目前的银行监管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得不到农户的信任,和传统的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在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拓展相关业务。另外,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业务和经营服务的范围受到限制,比如相关部门对民营银行的资金规模、可以借贷的数额都有明确的限制,导致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没有宽松的环境发展自己,也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
2、国有银行垄断下民营银行发展困难
1996年民生银行的成立,打破了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现阶段,我国的银行体系呈现金字塔结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构成了当前的金字塔状的银行体系中,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行占市场份额的60%,大型国企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控股的银行占35%,民营银行的市场份额仅有5%。
当前,国有银行的竞争本身就比较激烈,而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无疑加剧了银行之间的竞争。民营银行的设立都是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没有形成规模的市场效应,这也就说明民营银行无法在全国性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资源调配。
按照我国规定的存款利率只能上调10%,现在更多的农户把余款存入理财产品。如何吸引更多的储户,带动民营银行的效率,提升业务量,将是民营银行面临的重要问题。
3、民营银行存在信誉风险
民营银行在中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与传统的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在信誉上存在信用风险的问题。信用是银行生存发展的根基,民营银行要想不断扩大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影响力,良好的信用是民营银行吸收农户存款、扩大资产规模效应首要条件。
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誉问题直接影响其业务的拓展,但是民营银行的信用建立是一个长时间的问题。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发展规模不大,而且农村地区对于民营银行的了解不是很深,认为民营银行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圈取更多农户的钱,导致民营银行的信誉不是很高。和传统的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不能较好地得到广大农户认可。广大村民没有对民营银行树立信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开展业务。
4、农户信用缺失影响民营银行发展
民营银行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农户信用等级的影响,农户信用水平的高低影响到民营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展速度。一些农村地区虽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是部分农户依然存在着信用水平较低的情况,例如贷款不能如期还款。
本文收集了2010―2013年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如3表所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现阶段农户信用体系不健全,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导致农村商业银行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方面存在困难。
近几年人民银行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有1.3亿人建立了信用等级,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人口有7.5亿,我国农村地区信用等级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用等级水平的评定,有利于民营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对于民营银行和农村金融市场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此外,农民进行贷款时可以抵押的东西不多,固定资产较少且变现能力不足。在当前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问题严重影响民营银行的发展。
五、民营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对策
1、构建合理的民营银行发展政策环境
民营银行的发展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必要举措,当前民营银行发展,要建立适合其发展的各种政策环境。
(1)构建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环境。构建良好的金融监管环境,优化民营银行发展的金融环境,加强国家对于民营银行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消除民众对民营银行的所有制歧视。民营银行要想发展,就要不断开拓业务范围。国家应积极扶持民营银行的发展,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例如税收优惠、补贴制度,给予民营银行拓展农村市场足够的支持力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除此之外,国家层面要加强立法建设,使得民营银行的发展有法律的保障,为其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民营银行监管水平。强化中央银行、证监会和银监会的金融监管力度,可以成立专门的金融监管局来对平时的金融市场业务进行监管,尤其是加大对于民营银行的监管力度,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达到有效对民营银行进行监管的目的。
完善监管的方法,提高监管体系对于民营银行的监管力度。这就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于民营银行监管数据的透明化,使民营银行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监管体系的可行性。
2、增强实力,打破国有银行垄断
民营银行按照新的运行机制,按照企业的组织架构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活力。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民营银行发展的组织保障,是扩大其规模的必要前提。当前的金融市场是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民营银行作为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增强民营银行的实力,就要求民营银行在风险控制、人员匹配等各方面都要达到一定规模,使得民营银行有实力和国有银行竞争。打破当前国有银行一花独放的局面,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竞争力。
民营银行的发展要合理定位,要抓住当前国家扶持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局面,进军市场潜力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农村经济、中小企业,找到自己的定位,加快发展,和国有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相互竞争,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3、推进民营银行信誉建设
民营银行作为经济改革发展的新生力量,承担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农村金融市场,作为刚刚开发的金融空间,拥有着巨大的潜力,吸引着多种银行进入竞争。信誉作为无形资产,是一个银行生存发展的根基。民营银行的信誉建设关系到银行生存发展的根本,在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之中,如果民营银行有了较高的利润率,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储户就会相信银行,银行自然就有了较高的信誉。要建立一套法规制度,加强监管机构对新建民营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的监管;善于寻找制度创新,通过寻找试点银行进行制度创新,然后逐步推进,就可以创建一批良好信誉的民营银行。
4、加快农户信用体系建设
农户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民营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性支撑。建立信用体系制度,可保证民营银行顺利开展业务,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不断开拓自身业务,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活跃性,达到更好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的。
首先,要加强农民信用意识建设,不断加强宣传,科普个人信用建设的重要性,使得信用观念深入人心。其次,继续普及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建立个人信用经济身份证,记录个人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形成农户的日常信用记录。最后,加强国家在信用方面的法律建设,加强立法,使得居民信用建设有法可依,减少民营银行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时的后顾之忧,不断为民营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支持。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层次分析法;测度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1-0121-05
由于外在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以及自身经营体制的缺陷,以村镇银行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运行中会出现一些问题:组织形式的微型化使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经营范围的区域性加剧了其风险的集中;业务运行的有限性使得信贷供给不足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等都会影响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加其脆弱性。而维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已成为关系到今后中国农村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国家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背景下,正确认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问题,并对其进行合理测度已是十分必要。
一、文献回顾
金融体系脆弱性包括信贷市场脆弱性和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在对金融体系脆弱性测度的指标体系的选取方面,学者们分别从宏观经济变量、微观审慎指标入手,或者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1995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启动了“金融部门评估计划”(FSAP),该计划通过宏观审慎指标和微观审慎指标的综合使用:对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进行判断。欧洲中央银行(ECB)从银行系统的稳健性、影响银行系统的宏观经济因素以及危机传染因素三个方面对脆弱性进行了研究。由于信贷市场在金融市场的重要地位,金融脆弱性在银行业表现得最为明显。Demirguc,Kunt和Detragiache在对45个国家银行体系脆弱性的研究中,建立了4项条件,认为只要满足至少一项条件,就被界定为发生了银行危机:银行系统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10%;挽救银行的成本至少占GDP的2%;银行业问题导致了银行大规模的国有化:发生大规模的银行挤兑,以及采取紧急措施,诸如冻结存款、延长银行假日或政府颁布保护存款的法规。由于定性研究的应用效果并不理想,不利于推广,近期的研究则越来越多地采用量化分析法,代表性的有Frankel和Rose(1996)提出的Probit模型和Logit模型,Sachs(1996)提出的横截面回归模型以及Kaminsky(1997)提出的信号分析法。
国内学者主要关注的是对银行体系脆弱性的测度,在脆弱性测度指数的构成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一般采取单一指标法和加权指标法。宏观经济指标和微观审慎指标。核心指标集合和补充指标集合。早期对银行脆弱性的测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不良贷款率等单一指标方面,但由于单一指标的片面性,无法全面地反映出脆弱性的程度,目前,国内更多的学者采取第二种方法,从宏观经济和微观银行的角度选取有代表性的指标集合进行研究。刘卫江(2002)从宏观经济数据着手,选取通货膨胀率、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投资与消费的周期性波动来测度银行体系的脆弱性。陈华,伍志文(2004)在借鉴西方国家指标选取过程中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选取城乡储蓄存款变化率、银行对非政府部门贷款增长率、CPI指数等3个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同时选取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企业资产负债率等20个指标作为补充,对我国银行体系脆弱性的程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测度。此外,范洪波(2004)、张桂霞(2007)、袁德磊,赵定涛(2007)、张筱峰,王健康,陶金(2008)、万晓莉(2008)、陈守东,杨东亮(2010)等分别从各个角度对脆弱性指标进行了衡量。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的判断与测度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子系统,是内生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并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建立的服务于“三农”的区域性小型金融组织,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规金融组织,具体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但由于在当前新型农村金融发展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情况下,村镇银行无论是贷款总量还是机构的数量都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他种金融机构形式尚处于筹建和非常初级的运营阶段,所提供的贷款数额也非常少,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村镇银行,并未对其它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进行深入的研究,实际上这也是后续研究的一个方向。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的定义
一般认为,现代金融机构的微观功能主要包括资产定价、流动性提供、风险分散和转移以及价值创造,这是决定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所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一种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其微观功能同样体现为流动性提供、资产定价、风险分散和转移、价值创造,四种功能组建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彼此关联,缺一不可。只要有一个功能受损,就会影响到其他功能的正常发挥,阻碍资金配置渠道,从而降低其抵抗外界冲击的能力。当外界非均衡状态出现时会导致风险积聚,增大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因此,本文定义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是指在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情况下,相互适应的金融机构功能的稳健性遭到破坏导致风险积聚,这种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丧失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无法得到正常发挥的状态。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测度的指标体系设计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最终会反映在一些金融变量上,因此科学的综合指标的设计和选取是合理度量其脆弱性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现有对金融脆弱性的研究关注的是信贷市场和金融市场,很少有学者对金融机构的脆弱性进行度量。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微观功能的四个方面入手,建立一套衡量其基脆弱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1.流动性提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提供是指提供和保持资金流动性的能力。当流动性不足时,意味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其资不抵债。在指标选取上,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存款与贷款比率、资本净额、核心资本净额都可以反映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
2.资产定价
一个强大的金融市场离不开一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流动性与效率性相统一的资产定价机制(吴晓求,。正是因为市场定价机制的存在,才能够给众多的金融产品提供流动性依据和价值发现功能。从国际金融机构的发展来看,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即在于资产定价。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其资产定价的功能主要体现存贷款利率的决定上,由于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所以其资产定价的功能更多的体现为贷款利率水平的决定。在这里,选取农户贷款的
平均利率水平、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作为其变量。从理论上来说,银行贷款的利率越高,一方面意味着同样基数的贷款收益越高,但另一方面也会增大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关于贷款风险,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风散和转移功能中已做考量,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农户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和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越高,意味着村镇银行收益率越高,银行脆弱性越小。
3.风险分散和转移
金融机构的核心功能之一是优化风险配置。传统金融机构是以承担风险方式为主配置风险的,现代金融机构则是以转移和受托管理风险方式为主配置风险。Merton首先提出了金融机构的风险配置说,认为金融机构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最低的成本向社会提供有效配置风险的功能。他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几乎以零成本进行金融资产交易,而个体的成本却很高。个体对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的不足使得金融风险转移和管理的功能向金融机构集聚,这也是当今金融机构广泛开展风险管理的原因所在。因此,作为风险的集散地,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既影响着自身经营的稳定性,也影响着其配置风险能力的发挥。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其业务定位和农业、农民的弱质性,更容易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因此对其风险配置的能力的要求更高。具体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加权资产、拨贷比、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都可以反映其风险管理的能力。
4.价值创造
Berger and Miller(2005)认为金融机构的价值增值功能应当成为金融机构理论的核心,因为价值增值是现代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其职能不仅仅是被动的存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中介,它们还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资产转换和金融创新,转换金融风险、期限、规模、地点和流动性,同时创造出适合当地涉农企业和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来增加存货双方的价值。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其价值创造能力在财务报表上最终体现为盈利能力的指标。具体地,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指标来衡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价值创造能力:利润总额、净利润、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所有者权益增长率。
综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测度的指标体系。 (三)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测度模型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是一种将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概括而言,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测度模型包括三个步骤:
1.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在深入分析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的基础上,将有关的各个因素按照不同属性自上而下地分解成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等若干层次。
2.确定所有指标的权重
层次分析法中,一般使用Saaty等人提出的成对比矩阵法确定所有指标的权重。对于同一层次下的不同指标,首先依照不同指标之间的重要性程度建立起判断矩阵。
其中代表第1个指标与第,,个指标对构建上一层指标的重要性程度之比。在这种情况下,Satty提出成对比较阵求权向量的特征根法,即用的最大特征根的归一化后的特征向量(记为)作为权重向量。
值得注意的是,成对比较阵通常不是一致性矩阵,但为了能用它的最大特征根的特征向量作为权重向量,其不一致程度应满足一定的范围。定理表明,阶正反矩阵的最大特征根连续地依赖于。因此比n大得越多,的不一致程度越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用2-n的大小来衡量的不一致程度,定义一致性指标为。
为了确定不一致程度的容许范围,Saaty等人引入了随机一致性指标R/:对于固定的n,随机地构造正互反阵它的元素从1.9和1/9.1中随机取值),然后计算的一致性指标。如此构造相当多的用它们的的平均值作为随机一致性指标彤,通过查表即可得到。
我们将一致性指标a与随机一致性指标彤的比值成为一致性比率CR。
则意味着通过了一致性检验,此时最大特征根的特征向量即可以作为权重向量,否则要重新赋权,知道通过一致性检验。
下面以四个二级指标(流动性提供、风险分散和转移、价值创造、资产定价)的权重确定过程为例,演示以上权重的计算过程。
首先由农村金融专家为每两个二级指标做出重要性的比值评价,得到成对比较矩阵。
计算出以上成对比矩阵的最大特征根为4.008 2,对应的归一化后的特征向量为(0.314 7,0.503 2,0.113 5,0.068 61。
所以通过了一致性检验,因此0.3019,0.4125,0.2270,0.058 5即分别表示了“流动性提供”、“风险分散和转移”、“价值创造”和“资产定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的影响权重。
其他指标的计算过程是相同的,权重结果如下:
二级指标的权重:流动性提供0)1=0.3019,风险分散和转移0)2=0.412 5,价值创造0)3=0.2270,资产定价0)4=0.0585。
“流动性提供”下指标的权重: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0)12=0.302 9,存款与贷款比率m13=0.3336,资本净额0)14=0.081 7,核心资本净额0)15=0.153 9。
“风险分散和转移”下指标的权重:贷款损失准备0)21=0.122O,风险加权资产m22=0.290 6,拨贷比0)23=0.1124,不良贷款比例m24=0.2473,拨备覆盖率m25=0.2277。
“价值创造”下指标的权重:利润总额m31=0.0374,净利润0)32=0.0983,成本收入比m33=0.2344,资产利润率0)34=0.1694,资本利润率0)35=0.1694,所有者权益增长率0)36.291 1。
“资产定价”下指标的权重:农户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C04=0.4,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0)42=0.6。
3.测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在完成了指标体系的确立和指标权重的计算后,即可利用层次分析法评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了。在本文中,指标共有三层,因此需要计算三层指标的分数。首先按照行业的水平将第三层中所有的指标都分成1~10十个档次(如“资本充足率”从10%到80%均分为10个档次,其他指标类同),然后按照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赋予得分。则第二层指标的得分计算为最上层指标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得分。
三、以湖南省为例的新型农村
金融机构脆弱性实证研究
由于村镇银行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绝对主体地位以及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湖南省9家村镇银行,对其脆弱性进行了测度,数据来源于湖南省银监局。
从三级指标算起,第家银行的指标“。得到的分数”。
有的指标与新型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是反向变化
的,即指标数值越低,金融机构的脆弱性越强(如利润率)。
按照以上规则,计算出每个三级指标的得分S,然后按照为计算得到第二层指标的得分,最上层指标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得分为:,二级指标和整体脆弱性评价计算结果见。
结果表明,村镇银行的脆弱性主要体现在流动性提供和资产定价方面。究其原因,在流动性提供方而,村镇银行自成立之初,就存在规模较小、实力有限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从实践运行来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普遍低于其他同业金融机构。同时,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广大农户对其认识不够,与大银行相比,村镇银行信誉度不高,普遍存在吸存难的问题,增加了其流动性风险。在资产定价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对利率的管制,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村镇银行的资产定价功能主要体现在贷款利率的决定上。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联合下达文件《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及我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高利贷的司法解释规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可以在人们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0.9至4倍这个区间范围内浮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村镇银行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更小,当贷款利率无法覆盖因农业和农户本身的弱质性和波动性所引发的全部风险时,将出现风险敞口,导致其脆弱性。
四、结语
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微观功能的四个方面入手,设计了一套衡量其脆弱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进一步建立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的测度模型,对湖南省9家村镇银行的脆弱性进行了实际检验。结果表明,村镇银行在流动性提供和资产定价方面的脆弱性体现得最为明显。因此如何提高信誉解决吸存难的问题以及针对不同贷款对象的开发新业务是解决村镇银行脆弱性的关键。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需求;供给现状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0-0047-02
一、河南省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大中原经济区建设以来,河南农村经济活动主体越来越多样化,使得金融需求主体也越来越多样化。目前,河南对农村金融服务有需求的主体大致如下。
(一)农户的金融需求
1.普通农户。此类农户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一般比较讲求信誉。其借款的主要用途,一是用于生产经营;二是用于医疗费用、子女教育、建房、婚丧等刚性消费支出;对于资金的需求农户首先选择亲戚朋友间无息借贷,其次才选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又因为缺乏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担保物,往往贷不到钱,没办法就会选择贷款成本较高的民间借贷。这类主体的贷款频率较高,又有一定的季节性。
2.种养大户。此类农户主要从事种植或养殖业,具备一定的规模水平。这类农户一般具有一定的资本规模,他们在经营初期、更新品种、扩大规模以及进行流动资金周转时就会有贷款需求,并且其规模相对很大,而且这类农户不仅仅需要存贷款服务,而且对资金支付结算、汇兑业务也有一定的需求。
3.新型农场主。新型农场主是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批新型农民,他们通过土地流转制度,创办家庭农场,打破原来一家一户的小块土地的种植,把土地整合起来,使用现代机械化对土地进行耕作,对于这样的农户来说,大面积的土地种植需要大量资金作后盾,单纯依靠自己的积蓄很难完成这样大规模的耕作或者种养殖。新型农场主急需大额贷款,周期性贷款,能够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同时实行降息贴息的方式来发展壮大农场规模。
(二)农村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村教师,农业科技工作者,乡镇企业职工等的金融需求
该类需求主要是生活方面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不过需求总量较小。
(三)农村个体工商户的金融需求
此类主体数量很大,他们在农村市场上促进农副产品的购销,提供农民生产资料和日常生活用品,大大活跃了农村商品市场的流通,属于农村中的富裕群体。他们对金融的需求服务多样化,存贷款、结算、汇兑、现金使用等等,需求资金量大,贷款期限呈现期限短、频率高等特征。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金融需求
该类主体与前三种主体相比数量相对较少,但需求总量较大。该类经济组织的需求金额一般较大,期限长短不一。能够提供一定的抵押品,正规金融机构也乐意给这类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以满足其需求,但是和城市主体相比规模较小,相对分散,风险水平高,因此大的商业银行也不愿意为他们提供贷款。随着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这类主体的金融需求今后将会快速发展。
(五)对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的需求
2014年对河南省农业保险需求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251 户农户中,28.3%的农户认为没必要,仅12.4%的农户认为有必要购买农业保险,还有59.4%的农户认为无所谓。现阶段农业保险需求针对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大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农业保险需求是农村最基本的保险需求。
二、河南省农村金融供给分析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的成立宗旨,主要承办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专供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等业务,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成了专门的粮食“收购银行”;随着农村粮棉油市场的逐步放开,其政策性金融功能慢慢淡化,支持三农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主要是面对涉农企业,所以从农户的资金需求角度,很难通过政策性金融获得生产性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只在全省的47个县设有支行,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很低。
(二)农村商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
河南农村地区,商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邮政储蓄和河南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以前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造成农村资金大量流失,在农村无法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农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受自身利益最大化驱使,放弃农村,进军城市。由于资金的趋利性、加之农村缺乏规模经济的客观实际,河南农业银行不愿将资金投入到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以及规模小而分散、缺少抵押担保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目前,河南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主要是面对农村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工程和大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
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目前本地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互助合作金融机构,其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农村信用社是河南省农村地区存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新型金融组织的供给
2010 年以来,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及贷款余额快速增长,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有力地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发展,村镇银行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当地“三农”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民间金融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供给
民间融资是产生并生存于民间的资金融通行为,被称为“草根金融”。对于河南不少地区的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据调查,河南约有85%的农户都曾经有过民间借贷活动,而且借贷用途越来越广泛,民间融资已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
(六)农业保险的供给
20世纪末,河南省一度走在了国内农业保险的前列,创造了农村互助统筹保险模式,但这种模式并没能延续下来。目前,河南省的农业保险的经营仍没有有效的经营发展模式,大部分保险业务都是有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南农业保险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需求主体总体金融意识淡薄,财务资金管理运用欠缺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越来越多样化,但是其主体还是从原来比较落后的经济水平和知识水平下发展过来的农民或者是农民企业家,无论他们的文化水平,还是对金融知识,金融产品,金融体制的理解都相当肤浅,很难有效利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对金融法、保险法、银行法等法律财税制度意识淡薄,更谈不上能够很有效的遵守和运用,信用水平相对较低。
(二)农村金融市场各类金融主体供给不足、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对农民及农村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及其消费支持力度不够,他们在农村地区收益有所减少,风险却有增无减。正规金融提供的有效供给不足,服务网点设置不足、功能不全并且业务覆盖面窄,服务产品在农村地区比较单一,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同时金融创新不足,效率低下;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缺乏新意,市场份额发展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民间金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
(三)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体制建设滞后
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或者信息平台,同时,金融法规以及财政税务制度不够完善,现在还没有针对农村金融的农村金融法以及农村商业银行法,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农业保险的发展先天下滞后,不能有效服务于农村的保险需求。
四、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培养和健全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环境
良好的基础环境是农村金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首先要做到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抵抗风险的水平,积极降低涉农金融服务的风险程度;其次就是尽快完善农村财产权利制度,积极创新农村抵押担保制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最后通过完善对农村养老、教育以及医疗等支出的保障,建立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紧张的现状。
(二)完善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推进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更好的服务
1.采取措施提高农村需求主体的金融信用意识
面对农村地区金融主体的现状,当地政府和金融主体联合起来,从整体上提高需求主体的金融意识,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农民讲座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关于金融服务,金融工具、金融贷款等各项金融服务,让农民深入了解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功能,引导农户选择合适的融资和投资方式,为农村需求主体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更大的便利。
2.培养和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河南省农村金融主体中农村信用社占据重要的地位,根据这种情况,农村金融改革首先从农信社开始。第一,支持和推进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步伐,提升农信社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服务水平,从而尽快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引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
第二,鼓励农村金融市场向多元化发展,开拓农村金融融资渠道和多样化的农民融资方式,引领各种金融供给主体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如建立村镇银行等,鼓励有条件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金融多元化的体系构建。第三,各类金融供给主体积极主动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提供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根据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现状,按照农民、个体工商户、中小微涉农企业主体特点,积极推出符合不同生产经营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继续加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制度建设
首先,建立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培养现代化的市场主体,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建立顺畅的农村金融资金流动渠道,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其次,大力推进有关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完善,使农村金融市场在创新、开发、提高等方面都有顺畅的体制和有力的制度做支撑。最后,建立失信惩罚体系,加强金融司法力度,彻底解决金融债券诉讼执行难的现状,通过外力消除金融失信,建设优良健康的农村金融环境。
参考文献:
[1] 彭宇文.中国农村金融供给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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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白龙 湖北郧县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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