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5:09:0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研究的主要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课程标准研究的取向研究
取向是指研究者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问题、对象和方法等所持的较为稳定的信念和价值倾向。根据课程标准自身的特性以及教育研究中的主要范式和方法论,可以将课程标准研究取向分为历史取向、实证取向、质化取向、社会批判取向和技术取向。(一)历史取向历史取向的方法论基础就是教育研究中的历史研究,历史研究关心的是“过去”,并用所搜集的历史文献尽可能准确地复原历史,并进行适当的概括、推论、解释和预测。历史取向的研究关心的问题是多样化的:课程标准制订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主要探讨特定课程标准的社会背景、历史地位和意义;课程标准所持教育理念及其由来,主要分析探讨特定课程标准中所倡导的教育理念以及这些理念的渊源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课程标准制订的过程,主要是以时间为线索,研究并划分特定课程标准制订所经历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标志性事件,尝试还原课程标准制订的历史过程;不同利益群体在课程标准制订中扮演的角色,主要关心课程标准的研发制订中,特定利益群体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历史研究取向关注的问题是其他研究取向和方法无法代替的,其价值无可辩驳,它可以收集到比运用其他研究方法(人种志方法和个案研究除外)更为丰富的资料,能够引导人们去关注历史,描绘较为清晰的课程标准图景。但是,历史取向研究有其局限性,例如,受制于一些客观因素不容易收集到一些重要的历史资料;对于历史资料的阅读、分析和概括容易受到研究者自身价值观和态度的影响,无法避免主观偏见;等等。此外,由于研究中不能进行严格控制,更多依靠研究者的技巧和综合能力,故历史研究被认为是“所有研究中最难做的研究”[3]。(二)实证取向实证取向不大关心课程标准本身,也不去挑战、质疑课程标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是将注意力转向研究课程标准在实践中的命运,关注实践中关于课程标准都发生了些什么以及课程实施者对于课程标准的认识与体验。实证取向依据的方法论主要是实证主义。实证主义主张将课程研究的内容分解为一些基本的成分来进行研究,将自然科学中的精确性和数量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研究者一般会运用问卷调查、访谈、实验等手段来收集研究资料,用数量化的方法来处理和分析数据,进而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4]实证主义的研究取向主要关注以下问题:课程标准的适应性,主要探讨课程使用者对课程标准及其衍生物的认识、理解、态度,以及课程标准是否适应具有不同特征的地区、学校和学生,是否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和生命力等;课程标准的实施过程及其课程实践中发生的改变,主要探讨课程标准在不同层次如何被转化和遵循,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精神和要求,教师的教学是否将课程标准转化为学生的实际发展,学生的学业成绩达到课程标准的情况以及课程标准带给实践的变化情况等。(三)质化取向质化取向的研究者采用基于解释学、现象学、批判理论等质的研究方法来挖掘处于动态实践中的课程标准及其所产生的意义。与实证主义不同,质的研究往往采用人种志的方法,试图收集更为多样和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主要是文字、图片,而不是数字),从整体上描绘课程标准在实践中的图景。研究者的重心不在于能否得出普遍性的结论,而在于关注人们习以为常的日常课程实践,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围绕课程标准,学校、教师、学生或者教育行政人员都做了些什么,他们是怎么做的,产生了什么结果,他们的体验和感受是什么,他们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意味着什么,他们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和生活的;隐藏在日常课程实践背后的清晰或者不清晰的规则是什么,这些规则对相关人员的行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四)社会批判取向社会批判取向依据的方法论主要是批判理论。批判理论的几个关键假设是:思想受到由社会和历史建构而成的权力关系的影响;事实从来不能与价值隔离开来;概念和事物之间的表示与被表示的关系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经常受到社会资本的生产与消费的影响;任何社会中都会有某个群体较别的群体而言拥有特权,让处于从属地位的群体承认特权群体地位是必然的;主流的研究活动都在复制当前社会的阶级、种族和性别方面的压迫。[5]32-33社会批判取向将课程标准的制订视为一个各方利益集团博弈的政治过程,充满了政治性,权力、社会资本、语言等都会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塑造,中间可能存在某种不公平和不民主,需要批判意识来重建。批判取向研究主要关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介入课程标准制订的政治力量及其对制订过程的影响,主要探讨在课程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哪些政治力量对制订过程施加了影响,是如何影响的以及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这种结果是否体现了民主和公平的社会理想。二是课程标准所体现的阶层、性别,主要分析课程标准的内容体现的是哪个或者哪些阶层的思想和立场,如何看待和处理性别问题的,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等。三是课程标准的文本中用来进行文化再生产的语言及其特征,主要研究课程标准的表述中所用的语言是哪个阶层的语言,这些语言再生产的社会特征有哪些等。四是课程标准对哪个群体最有利,主要分析课程标准对哪些社会群体,诸如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和教师,谁将会从课程标准的实施中得到比别的群体更多的利益和好处,这些利益和好处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批判取向的研究运用的主要方法是最近发展起来的批判的质性研究,具体的方法有批判的对话分析、批判的语言分析和批判人种志等,其中运用较多的是批判的对话分析。它是“着力于分析社会权力关系的一系列话语分析方法”,“将对话———言语和写作中所用的语言视为一种社会实践”,认为“任何语言文本、所说和所写的任何部分同时都构成了表征、关系和身份”[5]53,需要进行批判分析。批判理论及其影响下的课程标准的研究,能够引导相关人员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审视课程标准的制订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不断思考和解决课程标准制订中的民主和公平问题。但是其具体的研究方法仍然不够成熟,过度依靠研究者自身的批判意识,出现研究中主观性太强、内部效度降低等不利情况。目前,教育研究中出现了实证取向和质化取向结合的趋势,很多研究者期望能在用语言和图像深度描述课程标准实施的过程和结果的同时,运用实证的方法得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结论。(五)技术取向与其他研究取向不同,技术取向的重心不在于课程标准制订的历史,不在于制订过程中的社会政治过程,也不在于课程标准在实践中的表现,而是关心课程标准本身的结构、内容和制订的方法技术等实质性问题。技术取向研究关注的主要问题有:课程标准的结构与内容,主要探讨课程标准的形式,即课程标准应由哪些部分组成,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如何;课程标准的表述,主要研究课程标准用什么样的语言、风格和修辞来表述,才有利于标准被接受和运用;课程标准制订的过程与方法,主要探讨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理、步骤、策略以及相应的技术和方法。技术取向的研究中,研究者也会收集相关文献资料,主要依靠个人的直觉和形而上的思辨能力进行分析、概括和归纳,建构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或者模型。该取向的优点在于能超越课程标准的具体内容,关注课程标准的形式;其不足在于容易流于主观,导致研究的效度降低。以上课程标准的五种研究取向各有不同的理论基础,都独立成型且得到认可,各自都对应着不同的问题场域。不同研究取向之间并不是排他关系,而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只有五种取向相互补充和融合才有可能还原课程标准的真实面貌。
课程标准研究取向展望
十年来,国家课程标准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从研究取向的角度来审视,就会发现繁荣背后仍然存在一些隐忧和不足,这与研究者的意识程度以及课程改革所处的阶段有很大关系。当研究者对研究取向的意识水平逐渐提升,能够合课程标准研究取向的回顾与前瞻理选择和综合运用研究取向的时候,课程标准研究取向的发展必然会出现新的趋势。(一)学术共同体协同理解建构研究取向此次课程标准的修订过程中,每个修订组都由学科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部分院士、原课程标准组的部分人员、一线教研人员和教师组成,这些来自不同学科背景和不同研究取向的成员组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他们在对话交流中不断理解和建构课程标准研究的取向。研究取向的成熟需要学术共同体成员的不断协同创新,并建构课程研究取向。总体来看,目前课程标准研究取向的理论体系仍然比较零散和抽象,这对研究效度的提升不能提供实质性帮助。不同的研究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经验,站在不同的价值立场和方法论范畴来不断展开协商和对话,从而共同建构出新的或者更加完整的课程标准研究取向。(二)研究取向走向系统化课程标准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一种倾向或者价值选择,而且是一种由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和步骤构成的行动体系。研究取向发展成熟的基本标志就是有系统的理念和操作程序,缺乏操作系统的研究取向无法保证研究的信度与效度,更无法推进相关领域的研究。未来的课程标准研究取向将会在现有理论架构的基础上,由研究者共同体用自己的创新意识和经验来丰富每一种研究取向,并使其走向精致化,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三)研究取向与课程实践紧密关联研究领域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本领域内研究主题和方法的多样化,而且只有多样化的研究才能让研究领域保持创新和活力。当研究者对研究取向的意识程度逐渐提高,他们会更加关注课程标准的实践过程,并借助研究取向审视当前课程标准的研究进展,发现其中还需要进一步澄清和拓宽的领域,理解课程标准的制订与实施的复杂性。此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者运用实证取向下的调查方法充分了解全国各地使用各科课程标准的情况,并将调查的结果作为课程标准修订的基础。“理论可以提供一个框架,研究者以此为起点来追寻研究的问题……理论还能较好地鉴别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空白点、弱点和不一致点。”[6]借助这些课程标准的研究取向,研究者就可以有意识地检视和明晰自己的研究取向、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让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之间保持协调一致,推动课程标准研究走向繁荣和深化。
作者:苏贵民
关键词:新闻话语 中国新闻 发展趋势
当今社会信息高度发达,传媒对于人们的影响十分巨大,甚至有人认为我们生活在传媒创造的环境之中。Lippmann认为人们生活在“两个环境”之中,即“现实环境”和由媒体构建的“拟态环境”。[1]“拟态环境”理论是传媒研究的重要议题。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人们把该理论的应用发挥到极致。媒体影响人们的主要渠道是新闻报道和网络评论,在网络上大众对于某个新闻事件的评论往往能够决定事件的发展方向。话语分析始于语言学科,随着后结构主义的兴起,人们越来越重视语境的作用。话语分析则满足人文社会科学对于语境的诉求。在话语分析中,话语被界定为语言表述的社会现实。因而,话语分析是从语言入手对于社会事件本身的关注,它逐渐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范式。国内对于新闻话语的研究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然而,现有的文献资料显示:鲜有学者对中国新闻话语进行梳理,并且讨论其研究现状。这个基本认识构成了本文的选题基础。本文澄清新闻话语分析的概念,分析了现有话语研究的现状,指出其发展趋势。
一、新闻话语
作为新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新闻话语分析就是采用话语分析的方法研究新闻报道。话语分析于1952年由Harris提出,[2]采用该方法分析新闻始于英国的批评话语分析的相关研究。过去,研究者仅仅关注新闻背后的社会不平等现象。[3][4][5][6]话语分析的实质是从表述社会事件的语言入手探讨人类社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话语分析的基本原则是二元互补,即认为话语是语言表述和社会事件过程的结合体。作为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重要研究范式,话语分析广泛地应用于诸多学科。学者们借用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采用灵活多样的研究方法,关注更多的新闻话题,涉及新闻的各个层面。
新闻话语的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转向话语分析的必然结果,不同的学科求助于话语分析研究本学科的议题。从话语分析的角度研究新闻报道已经成为新闻研究的一种趋势。新闻话语分析不同于传统的新闻研究方法。传统上对于新闻的研究侧重传媒的生成、传媒效果等议题,仅仅关注新闻事件本身,忽视新闻生产过程中人的作用。从话语分析的角度分析新闻则可以弥补传统研究的不足,因为话语分析是以人在社会中的叙事为主线展开。如果从话语分析的角度研究新闻报道,研究者可以关注新闻事件,也可以关注新闻的表述方式,也可以关注新闻报道的过程。话语分析的本质是以人为中心关注社会问题,新闻话语就是从人的视角研究新闻报道的各种议题。
二、中国新闻话语研究
新闻话语研究是结合新闻研究和话语研究的结果,是一个新兴学科的分支。国内对于新闻话语的研究仅有10多年的历史。本研究搜索了中国期刊网上的相关文章,并对其进行综述。设定检索项为“篇名”,检索词为“新闻话语”,检索了1993年到2012年核心期刊的文章。经过逐个阅读,剔除不合格的文章,形成本文的分析对象。
1. 中国新闻话语研究现状。根据研究目标,本文把收集到的文章分为三类:关注新闻背后意识形态的研究、关注报道过程的研究以及关注新闻语言特征的研究。
第一类研究主要关注新闻背后的意识形态(ideology)。应该澄清本文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源自于英文,是一个中性词,其含义近似于“思想观念”。该类研究的基本假设是新闻报道意识形态的外在表现,其背后存在固有的思维模式。新闻报道中体现的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是新闻话语研究的一个重要研究议题。该类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其中一类研究新闻报道内容中体现的意识形态,另一类则是研究表述过程体现的意识形态。对于前者的研究比较多,涉及话题比较多。例如,范红介绍新闻话语的编码过程以及三种主要的霸权建构方式,来说明掌握新闻话语权的阶层是如何将其思想意识形态“自然而然”地嵌入新闻话语中的。[7]张涛分析了19世纪后半期排华时期,美国媒体讽刺话语中的孔子形象。方田[9]从圆明园兽首拍卖报道看主流媒体的民族主义话语建构。[8]侯福莉、王淑花分析了英语新闻语篇中的“杂声”,认为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带有报道者的立场和态度。[10]蒋晓丽、雷力对比分析了中美报纸对于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报道,认为两国报纸对于该事件的报道取向不同。[11]后一类研究带有浓厚的语言学色彩,其本质是研究语言表达式选择过程中体现的立场和态度。例如,曾庆香分析了西方媒体对于拉萨暴乱的报道,认为在该新闻话语中存在固有的意识形态。[12]董又能采用系统功能语法的理论分析了英文新闻标题,认为其中包含一定的意识形态,采用批评性话语分析方法。[13]单胜江研究了新闻语篇,提出新闻语篇批评性话语分析应注意的问题。[14]严怡宁分析了俄罗斯、巴西、印度主流报纸的涉华报道,探讨其中存在的认知和态度。[15]
第二类研究关注新闻报道表述的研究。该类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分析新闻报道所涉及的表述技巧。该类研究的目的是寻找新闻写作中存在的固定表述模式,该类研究有助于提升新闻写作水平。该类研究主要分为以下类别:研究新闻中的互文性、研究新闻报道主位信息、研究新闻句式结构、研究修辞策略以及对于新闻报道中元话语的研究。新闻互文性的研究主要处理新闻报道中不同信息来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关注不同说话者所说内容之间的关系。例如,赖彦采用批评话语分析的三维度的理论分析了新闻标题的话语互文性,并且探讨了其认知机制。[16]吴摘鸣根据van Dijk的宏观结构分析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于新疆和暴力事件的报道。[17]毛浩然、徐赳赳从“形式互文”的角度考察了“邓玉娇事件”单一媒体和多元媒体在形式互文性的表现方式。新闻报道主位信息方面的研究主要应用系统功能语法的理论分析新闻报道中句子的信息结构。[18]例如,翁玉莲运用系统功能语法,探讨新闻评论语篇的信息结构功能。[19]翁玉莲采用系统功能语法的主位理论对比分析新闻消息和新闻评论中的主位分布取向。[20]在新闻话语中,经常出现一些固定的句式,对该类句式的研究也是新闻话语研究的一个主要议题。例如,赖彦基于《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的语料,讨论新闻话语NP1+NP2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同位结构的形式类型、语义关系、句法作用和话语功能。[21]肖灵分析了新闻话语中词汇层次的ABB式词语。对于新闻报道中修辞策略的研究也是新闻话语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研究修辞策略,新闻可以表达对新闻事件的立场和态度。[22]
第三类的研究关注新闻报道过程。该类新闻话语的研究在传媒研究中经常使用,主要包括两个类别:以人为中心的新闻报道研究和以报道过程为中心的研究。以人为中心的研究主要从新闻制作者和新闻事件的参与者的角色出发探讨新闻报道过程。例如,曾庆香、黄春平、肖赞军讨论了新闻中记者并非话语的主体,权威的新闻来源以及刻板印象的操纵者才真正是新闻的话语主体。[23]曾庆香、刘自雄从话语理论探讨了新闻源对新闻话语的生成所产生的影响。[24]吴敏苏分析《面对面》节目主持人王志的主持话语,阐述了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应遵循的原则。[25]
2. 中国新闻话语研究特点。首先,涉及不同学科,方法多样。话语分析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重要研究范式,包括新闻话语研究。话语研究的基本特点是把话语当做用语言表述的社会现实过程。新闻话语研究涉及语言学、文学、政治、经济、历史等不同学科,同时也受这些学科的影响,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采用语言学中的系统功能语法理论,一些专家分析了新闻报道中的语言现象,考察语言背后的思维模式。采用文学的分析方法,马景秀、侯福莉、王淑花分析了新闻话语。借鉴政治学研究方法,范红、黄敏和尤泽顺分析了新闻话语中反映的政治议题。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张涛分析了19世纪后半期美国媒体讽刺话语中的孔子形象。
其次,平面媒体研究比较深入,而立体媒体的研究则较少。报纸和杂志出现的较早,其表意方式主要集中于书面语言,相对而言比较有利于分析。中国新闻话语的显著特征是对于报纸新闻话语的研究比较完善,方法比较多样;但是对于电视、互联网等的立体媒体研究则相对比较单薄。例如,陈俊、王蕾、蒋晓丽、雷力等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报纸新闻话语。这些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也多样,包括主位分析、句法分析、形象构建、修辞技巧等等分析方法。对于立体媒体的研究主要讨论媒体话语的生成过程,其研究比较薄弱,方法也比较单一。立体媒体新闻话语的研究的主要问题为:(1)主要讨论电视新闻话语,没有涉及其他立体媒体的话语;(2)研究目标仅仅局限于新闻话语的生产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比较单一,具有经验主义的特征。
再次,关注新闻背后的认知思维过程。话语分析的最终目标是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项事宜,其本质是揭示用语言表述出来的社会事件过程的各种问题。就新闻话语分析而言,其重点是解释新闻报道背后的新闻事件。因而,围绕着新闻话语形成三种主要的研究分支:新闻表述、新闻故事和新闻的形成过程。这三类研究的主要特征之一是采用话语分析的方法揭示新闻报道背后的思维模式和认知过程。
三、中国新闻话语的发展趋势
基于现有新闻话语研究的现状,本文认为中国新闻话语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 新闻话语会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受到关注,继续成为新闻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虽然现有的新闻话语研究具有一些问题,今后一段时期之内,它依然是传媒研究的重要议题。新闻话语关注的对象是对现实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社会事件,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研究新闻话语就是研究人在现实社会中的生存状况。通过新闻话语人们不但可以关注社会事件本身,而且可以研究该事件对于人的生存状况的影响。新闻话语分析的本质是应用话语分析的方法分析新闻报道,既可以关注新闻事件的表述,也可以关注新闻事件本身,也可以关注新闻报道过程。同时,由于人文社会科学中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具有加强的趋势,为其研究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这些决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新闻话语将持续受到关注,成为相关领域研究的重要议题。
2. 立体媒体话语的研究将大幅增加。随着人类社会文明进程的加速,新兴媒体迅速膨胀。电视、互联网、4G手机等等新兴媒体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影响越来越大,使这些新兴立体传媒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这些立体传媒可以承载更多和更直观的新闻信息。然而,现有的新闻话语研究主要集中于平面媒体的新闻话语,对于立体新闻话语的研究则明显不足;仅有的立体媒体新闻话语研究方法比较简单,分析不透彻。同时在学科融合的大背景下,人文社会科学中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比较迫切,不同的学科之间相互借鉴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些使研究新兴的立体传媒的研究成为可能。例如,多模态研究方法的兴起,使得对电视等视频的研究成为可能。这些新兴的立体传媒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分别从画面、声音、文字等不同的方面展现新闻事件过程,这些不同的表意符号需要综合研究。新闻话语研究的这些特点奠定了立体传媒研究的基础。
3. 继续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在学科融合的大背景下,话语分析成为人文学科的重要研究范式,是语言转向的归宿,落实语言转向的具体任务。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采用话语分析,考察本学科的研究议题;另一方面,话语分析也受众多学科的影响,借鉴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思路。新闻话语以具有新闻价值的报道为分析对象,其话题多种多样,涉及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不同的学科领域。因而,新闻话语分析的话题涉及不同的学科类别,影响其分析方法和研究思路。同时,现有的研究中已经出现了相互借鉴的特征。例如,借鉴功能语法的理论,学者们研究了新闻语篇的主位以及信息。
结 语
新闻话语的研究对象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新闻话语的研究反映了社会主流媒体对于某个特定社会事件的认识。新闻话语是人们采用表意符号再现社会事件。传统的传媒研究以新闻事件为核心进行研究;新闻话语研究的出现,为新闻研究提供了更多视角,包括新闻表述研究、新闻事件研究以及新闻生产过程研究三个类别。新闻话语是以人为核心表述的新闻事件,必然受人的影响,反映特定的意识状态。对新闻话语的关注,就是对现实生活中主要事件的关注。采用话语分析的方法,研究者们可以考察新闻报道中的语言使用、新闻事件过程以及报道过程,因而受到包括传媒研究在内的不同学科的喜爱。新闻话语在今后的发展中,必然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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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科实验室;方法创新;功能定位
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的研究开始受到关注。这些学者认为文科实验室的重要性主要针对教学的需要。在这一方面,有一部分学者进行探究,如陈晓梅(2008)、杨红伟(2006)、杨志安,吴炜,高亮(2009)、赵红,李著成(2011)等。但是这些研究观点表明,当前,文科实验教学与高校的学科建设没有挂上钩,这种倾向容易使实验教学水平降低,实验教学难以融入最新学科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应该重视文科实验室的方法论创新功能定位。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创新与高校文科实验室功能定位
与理科实验室一样,文科实验室不仅仅承担教学功能,还可以承担重要的学科建设功能,可以为学科建设服务。高校在设计和规划文科实验室建设时,应该要计划让实验室为科学研究服务。学科建设与实验室建设应该相互促进,主要原因是:
一是主流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有明显的变化趋势,社会科学教学必须依赖于实验学科建设与实验室建设。社会科学许多领域逐步融入了统计学、数字模拟以及其他可重复、可模拟分析技术。许多社会学科都力图在大量社会事件流、人群和各类社会主体的活动和意识中寻求某些发展规律,尤其是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这些学科与其他文科较差领域,都在进行大量的调查、数据收集为基础的模拟分析,力图找出各类社会现象与社会事件间的联系。这种方法论本身就是一种基于控制的实验方法,这一类研究方法所取得的令人信服的成就,不断推动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创新,使得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迅速扩展,也使使社会科学研究摆脱了过度依赖于从逻辑到逻辑的演绎方法和模糊直觉判断方法。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科学实验方法的主要创造和推广的承担者,适应这一趋势是十分必要的。文科院系要拓展学科建设领域,可以从社会实验科学领域取得突破,并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科学教学教育改革。
二是社会科学实验已经成为系统的方法论,社会科学实验本身演变为一门方法论学科,其本身的发展就是一门新学科的发展,这就使得实验室必须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研究方法论示范中心。调查方法论、统计方法论、计量经济学、仿真模拟等技术日益推广到社会科学各领域,方法论学科发展异常迅猛,并取得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认同。文科实验已经成为一门方法论学科,并将逐渐成为社会工作、研究工作人员的必备知识与素质基础。而方法论教学必须以基础理论教学、方法应用示范等想结合,并配备大量的应用背景材料,如数据、案例以及研究方法示范材料等,让学习者反复练习和体会。文科实验室的软件材料的不断升级,是实验教学使用学科发展趋势的必要措施,因此,文科实验室建设的效率、教学使用效率的提高必须依赖于实验学科建设,依靠教学者的方法论创新、体会和研究过程中材料的补充、完善,使得实验室成为真正的创新示范中心。
三是带领学生通过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将理论与方法论教学内容嵌入到具体的科学研究过程,是传授方法论、基础理论的生动的教育教学方法,能让学生深刻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和方法。大型的社会科学研究,需要团队集体活动,组织学生在大型研究项目下开展实验工作,既可以提高研究效率,又能让学生体验研究、考察社会的具体方法与组织过程。在一些知名高校,已经尝试以实验中心为依托,组织学生团队、教师研究团队服务于大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累积了科研与实验教学力量。
因此,高校文科实验室应该肩负双重功能:一是实验教学功能,二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示范功能与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功能。大多数研究文献大多重视对于社会科学实验室的教学功能的重视,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围绕教学功能的完善、实验室使用效率与教学领域的扩展问题进行考察,但是,对于研究示范、服务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功能还认识不够。
二、文科实验室功能定位偏误的原因
出现对文科实验室功能定位偏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1.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推广与创新不相称。相当一部分高校的文科院系,并不十分重视社会科学领域内研究方法的推广。体现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对于理论来源、内容的介绍,而忽视理论成果是如何取得的。体现在科研评估中,只重视研究结论,不重视方法论创新。这样的教学与科研方式,只会造成对知识的机械理解和简单迁移,不能够让研究者、学生得到方法创新的体验。方法论可以迁移,方法论的迁移与知识的迁移是有区别的,方法论的迁移有对研究背景与问题背景的控制,知识迁移只是前提的认定与演绎的结合。掌握方法论,可以掌握、控制高效率创新知识的途径。不重视方法论创新评估和推广,实际上就没有重视人们对于研究效率提高的贡献,也就无法认识实验室在研究方法创新、示范、研究方法推广中的重要意义。
2.文科实验师资薄弱。当前文科实验学科的师资的主要问题是,理论学科教学者有相当一部分在方法论创新研究上投入不够,方法滞后,不重视实验方法在自身研究活动中的运用。而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大多偏向于实验设施的技术管理,不是文科实验内容的设计者。其结果必然是实验室教学内容的确定非常随意,教学效率低下。实验室肩负的创新方法论创新功能、推广功能也就无从落实,既无法设计这种功能,也无能力承担这种功能。
三、文科实验室双重功能互动机制的建立与改善
文科实验室双重功能的重要性,尤其是方法论创新与示范功能对教学功能的驱动与促进作用,说明现有文科实验室建设理念必须更新,并有完善的机制作为新观念落实的保障。
1.加快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创新规划的要求。这一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实验基地、中心建设,发挥这些基地与实验中心在方法论创新中的示范作用。依据这一规划精神,文科院系应当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来确定实验室在方法论创新上的功能定位,并贯彻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中。
2.重视方法论创新在科学研究评估中的地位。理论与思想创新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如果没有方法论创新的支持,思想来源和证明往往显得十分困难。重视方法创新在科学研究评估中的作用,就会促进高校在进行文科实验室建设规划时嵌入方法论创新实验的功能。这也是克服高校在文科实验室教学内容与要求上的随意性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应用方法论有了解,有需求,有体验,才有可能设计出合适的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促进实验教学效率的提高。
3.加强师资培训。尤其要加强文科教师实验技能的培养。可以采用的方式是以实力雄厚。实验室建设成功,实验室双重功能已经发挥作用的大学实验室为平台,加强大学教师关于实验教学为主题的访学活动和师资培训活动。其次,加强方法论、实验学科学术交流。可以将方法论实验作为学科建立起来,并加强学科建设规划与建设方法交流。其三,文科教学院系要组建方法论与研究实验开发团队,进行研究方法与研究实验的创新与推广,以提高整个院系研究方法的创新能力,并负责开发试验教学课程,慎重确立教学内容。
4.加强文科实验方法、教学课题的科学研究立项与资助。加强对一实验分析、模拟分析方法为特色的实验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自主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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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志安,吴炜,高亮.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的实践与对策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3(28):257-259.
关键词:宪法,宪法学,社会,价值,体系
一。宪法现象与宪法学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现象产生、存在与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作为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学首先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宪法学性质决定了宪法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研究对象、范围与方法,同时直接体现宪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宪法现象是宪法学存在的基础,客观上反映了宪法学的社会功能与基本特征。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宪法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现象都可纳入到宪法学研究范围。宪法现象通常具有四个要素,即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与宪法秩序。通过宪法规范的功能形成人类社会的宪法制度,而宪法制度的运行需要社会主体对宪法的理解与信任,最后通过各种社会不同力量的合力,建立和谐而稳定的宪法秩序。
宪法现象是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包含着事实与价值、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运用综合性的知识给予解释和说明。由于知识的分化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各国宪法学都面临着如何合理地建立解释宪法现象的体系问题。宪法现象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实际上给我们提出了不断更新宪法研究方法的客观必要性。在解释宪法现象时,学术界经常采用的基本思路有两种:一种是从宪法看社会,另一种是从社会看宪法。按照第一种思路,人们习惯于在宪法规范中体验其宪法的价值,并把主观的宪法价值落实到客观的宪法世界中,主要依赖于对宪法的规范性的分析。但研究方法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有可能限制人们观察宪法问题的思维空间,以过于实证主义化的眼光分析多样化的宪法问题。按照第二种思路,人们有利于在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中体验宪法价值,具有丰富的评价宪法现象的资源与方法,提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使宪法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但这种思考方式客观上也有其局限性,如容易以社会现实的价值代替宪法规范性价值,无法有效地维护宪法的法的特征。那么,怎样在宪法规范性价值与现实性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针对宪法问题存在的特点,学者们努力在宏观上建立宪法学研究方法体系的同时,也要通过宪法学分支学科的建设,丰富解释宪法现象的方法。如在宪法实践中已发挥学术影响力的宪法社会学、宪法人类学、宪法政治学、宪法心理学、宪法史学、宪法哲学、宪法经济学等学科既是研究方法的新变化,同时也是整个宪法学体系的发展。[2]宪法学作为完整的知识体系,主要由本体论与方法论组成,而方法论是评价宪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宪法社会学在学科性质与功能体系上,能够满足宪法现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为人们从社会角度客观地分析宪法现象提供了有效的研究方法。
二。宪法社会学的目标
宪法社会学是为了解释和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冲突而产生和发展的,反映了宪法学研究中的价值与事实关系的原理。宪法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间并不长,但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学说早已存在。如18世纪中叶出版的杜克的《宪法与社会》是运用法社会学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代表性著作,标志着宪法学研究思路的转型。在法国,列恩杜基在《宪法概论》一书中从社会连带意识中寻求宪法正当性的根据,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宪法进行了实证的研究。在日本,美浓部达吉在《日本宪法》中最早以社会学的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并以宪法的社会基础为出发点,提出了比较和历史的研究方法。当然,当时的宪法社会学和宪法解释学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宪法社会学的研究借用了大量的解释学方法,但毕竟提出了以社会为基础分析宪法的思路,使宪法的存在获得社会的评价体系。宫泽俊义教授吸取了法国宪法学的研究成果,严格地区分了法的科学与法的实践的界限,广泛采用了历史科学的方法。在二战以前的宪法社会学研究中铃木安藏教授做出的理论贡献是比较突出的[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尾高朝雄教授在日本法社会学的刊物《法社会学》第一期上发表了系统的宪法社会学论文,正式确立了宪法社会学的概念。
宪法社会学的目标是科学地认识宪法现象,体现科学主义的精神。宪法社会学的科学性既表现为接近宪法现象的基本态度,同时表现为认识方法的合理选择。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中,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有助于人们客观地分析多样化的宪法现象。在分析规范、现实、价值、事实等各种关系中,宪法社会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指标与规则,丰富了宪法世界。因此,有的学者把宪法社会学称之为“社会学的宪法学”或者“社会学的接近方法”。根据日本学者的解释,宪法社会学是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一门学科,[4]其知识体系的基本任务是:把宪法作为一个社会变动过程来认识,实证地研究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宪法关系、宪法运动等宪法现象与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成为经验性科学。
因此,从经验的角度看,宪法社会学概念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宪法社会学概念强调宪法现象与社会其他现象之间的联系,突出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二是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下,作为社会科学的宪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宪法学能够建立一定的对应关系;三是宪法社会学是一种动态的体系,具有历史性;四是宪法社会学概念的核心是宪法的实践功能,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评价体系发挥其学术影响力。
三。宪法社会学的功能
宪法社会学在整个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起着知识整合和知识创新的功能。
首先,宪法社会学为客观地理解宪法学研究对象提供了知识与方法。作为宪法学研究对象的宪法不仅指宪法典,而且包括现实的宪法制度与具体运作过程。宪法学研究对象的确定不仅受宪法制度本身发展水平的限制,同时也受社会变迁与时展的制约。在不同的宪法文化背景下宪法学所关注和研究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从现代各国宪法学发展情况看,研究对象的确定方法与具体标准体现了时代特征。如日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宪法意识、宪法规范、依据宪法建立的宪法制度;法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政治权力、国家、宪法体制、民主主义制度等,有关政治制度部分在宪法学研究领域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美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中宪法判例与现实宪法的论述居于主导地位;韩国宪法学研究中宪法规范的实证性研究与宪法的现实运作过程成为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等。不同社会背景下宪法学研究对象所呈现出的多样性反映了宪法社会学的基本理念,也就是在宪法与社会互动中观察宪法现象。
其次,宪法社会学是建立与发展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政策学的学理基础。在宪法学知识和方法论体系中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政策学反映了解决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与体系,成为宪法学发展的基础。从狭义上讲,宪法学始于宪法解释,同时也终于宪法解释,通过一系列的解释规则、过程与程序,并通过宪法政策(学)展示了对理念的关怀与学术生命力。离开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思维与思想资源,宪法解释学的发展会遇到理论或方法上的障碍。[5]宪法社会学对宪法解释学发展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从宪法社会学角度分析宪法解释中面临的问题,可以扩大解释学的社会基础;
(2)宪法社会学为不同形式的宪法解释提供各种知识与社会经验基础;
(3)有助于建立宪法解释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互动关系,以社会发展的眼光分析信息化时代面临的社会问题;
(4)有助于克服宪法解释学在知识整合方面可能出现的过于技术性和实证分析的局限性,扩大解释者的视野,推动知识的整合和创新;
(5)以宪法社会学为基础的宪法解释学为解释者提供解释方式的多样性,使人们获得接近宪法现象的更丰富的途径;
(6)宪法社会学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宪法解释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建立本国特色的宪法学理论体系奠定基础。
宪法社会学在宪法政策学建立与发展过程中的理论支持也是不可忽视的,宪法政策学的发展依赖于宪法社会学知识、规则与具体的研究方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包含着一切宪法问题,有的是宪法典中规定的,有的是与宪法典有关的,有的是宪法典与现实之间相互关系中产生的问题。不过,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宪法问题,宪法学所面对的宪法问题是综合性的,由此决定宪法学本身具有“综合性科学”的属性。宪法政策(学)是为了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并为宪法制定与修改指明方向的知识体系与方法。它提供了依据宪法价值评价与认识宪法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宪法社会学对宪法政策(学)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宪法政策以宪法问题为对象,而宪法问题则来自于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背景;
(2)宪法社会学知识对宪法制定与修改目标与过程提供广泛的影响;
(3)宪法社会学所追求的知识的科学性对宪法政策的制定与具体实施提供依据;
(4)宪法政策学对宪法问题的基本认识是一种体系和综合性的认识,其认识的基础来源于宪法社会学的经验与理性。宪法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宪法政策论与宪法社会学知识处于相互补充与互换的关系之中。
第三,宪法社会学有助于协调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之间的关系,使人们对宪法问题的解释与认识达到客观与理性。在宪法学方法体系中,解释学发挥特殊的功能,但解释学本身是否具有科学性,以及解释方法的性质等问题是值得探讨的。令学者们感到困惑的是,如何在宪法实践中合理地平衡宪法问题的认识与解释之间的关系,强化解释活动的客观性。宪法科学与宪法解释有严格区分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价值互换的广泛空间。解释的过程就是发现价值,形成价值秩序的过程,至于解释的客观性的维护则取决于解释者的判断与意志。传统的宪法学理论过于强调实践价值与理论价值之间的界限,而没有充分考虑实际生活中规范与现实之间协调的条件。如在纯粹法学的影响下,宪法学界形成了“解释―科学”两元论的体系,把实践活动理解为“法解释”,把理论解释为“法科学”,人为地割裂了认识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宪法社会学方法的产生一方面提供了认识与实践之间价值互换的认识工具,另一方面推动了宪法价值向社会现实转化,提高了宪法规范的有效性。
再次,宪法社会学为各种知识之间的对话与交流起着纽带与平台的作用。在宪法学与法学内部各种知识之间、宪法学内部不同知识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学科共同体中宪法学才能得到发展。当然,学术共同体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宪法学专业性价值的丧失,也并不意味着宪法学要成为大众化的科学。以宪法价值为核心建立的各种知识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丰富宪法学研究方法,强化宪法学的解决宪法问题的能力。
四。宪法社会学基本框架
宪法社会学是以宪法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的,体现了宪法与社会关系的有机统一。其基本的研究框架包括一般理论、宪法动态过程与宪法评价等部分。其中,核心的部分是研究宪法动态过程,建立宪法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机制。由于各国宪法学面临的宪法问题不同,宪法社会学研究内容与范围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日本学者上野裕久教授的《宪法社会学》一书的基本框架是:宪法社会学导论、宪法制定过程、宪法变动与宪法功能等。在宪法社会学导论中作者主要探讨了宪法社会学性质、课题与方法等基本范畴问题。在宪法制定过程中,重点探讨了特定社会背景下宪法产生的具体过程。在宪法变动过程的研究中,主要研究变动的形式、过程与原因等问题。
从目前宪法社会学发展的趋势与研究成果看,其基本框架包括如下内容:
(1)宪法产生与社会条件的关系。宪法——国家—社会是揭示宪法社会学逻辑基础的基本依据;
(2)对不同国家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进行实证分析是宪法社会学的历史基础。在说明国家权力与制宪权关系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影响制宪过程的事实、制宪者思想、制宪模式等因素;(3)宪法实施过程的社会学分析。宪法社会学为人们提供了分析宪法动态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有助于转变宪法实施问题的观念,确立宪法价值现实化的规则;
(4)违宪问题的系统研究。违宪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应从社会的眼光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违宪责任、违宪主体、违宪制裁与程序等;
(5)宪法意识的研究。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中社会主体的宪法意识是评价宪法社会功能的重要内容,构成宪法社会学的心理基础;
(6)宪法功能综合研究。通过宪法社会学理论的分析,建立政治宪法—经济宪法—文化宪法—国际宪法相统一的功能体系;
(7)宪法功能评价指标与体系问题。宪法社会学研究重视社会对宪法功能的评价问题,要求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8)国际化时代宪法价值观的演变与功能问题的综合研究;
(9)宪法学统计与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
(10)宪法学教育方法与形式问题的研究。
概括地讲,宪法社会学是以宪法与社会关系的分析为基本出发点,以宪法运行过程的动态分析为基本内容,以宪法的社会效果为评价体系的动态的知识体系,反映了宪法学理论与方法的基本发展趋势。
五。宪法社会学方法论
从某种意义上讲,宪法学的发展历史就是宪法学方法论发展的历史,科学而多样化的研究方法的开发与运用是宪法学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宪法学研究方法一般分为基本研究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基本研究方法包括历史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与综合分析法。具体研究方法有功能分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价值分析与判例分析等。不同形式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中,宪法社会学既构成独立的研究方法体系,同时也起到整合各种研究方法的功能。如综合分析法要求人们在分析宪法现象时,从综合的角度分析不同性质的宪法制度,确立综合的研究思维,在统一的知识结构中合理地运用宪法学知识。功能分析法侧重于宪法发挥社会效果的分析,要求研究者从动态中把握宪法发展规律。价值分析法主要从价值论的角度分析宪法制度的内在结构及其运行过程,是对宪法实践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方法。
在宪法学研究中大力引进宪法社会学方法是宪法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更新传统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以保证宪法现象的分析具有客观性。在传统的宪法学理论中,我们虽强调了研究方法转型的必要性,但始终没有在方法论上取得比较大的突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缺乏统一性,没有形成方法论上的学术共识,缺乏遵循方法论规则的学术自觉。由于方法论与社会现实之间出现冲突,人们难以以成熟的宪法理论解释社会现象,无法准确地把握宪法问题与法律问题之间的界限。比如,在宪法学教学中,我们介绍了大量的西方宪法的理论与方法,但这些理论与经验的社会正当性基础与适应性问题并没有得到学术的严格验证。对宪法与、宪法分类、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与原则、基本权利的分类、宪法公共性与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系、宪法与、人权第三者效力、宪法与民族等基本宪法理论问题上,有时我们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是不完整的,往往满足于制度或规范的分析,未能从宪法现象存在的特殊社会矛盾与冲突中寻找原因。
实际上,影响宪法制度发展与演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运用制度的人的功能是不可忽略的,经过社会实践检验的“社会的力”始终是影响宪法发展的重要背景。社会生活的差异决定了宪法体制的多样性,同时形成了多样化的宪法理论。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价值的普遍性并不否定各国实现理想的具体方式与过程,人类生活的多样性是所具有的道德品德。因此,从宪法社会学的角度,向民众说明生活的特色与多样性是必要的,不应片面强调文化与生活的一致性,更不应该以牺牲社会生活的个性为代价,保持所谓的普遍性价值。
在宪法社会学理论看来,宪法现象的分析是在一种体系和规范中进行的,宪法所体现的是规范价值与生活方式,规范宪法与现实宪法之间的合理平衡仍然在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空间内实现。如采用宪法社会学方法,可以寻找实现宪法规范的社会基础与力量,建立评价宪法发展的综合体系,即以宪法学者的理论研究、宪法问题判断者的智慧、宪法教育的形式、公众的宪法意识与社会的宪法支持等为基础建立宪法价值的综合评价体系。这些相关因素的有机作用构成推动宪法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这种意义上讲,宪法社会学是以“体系分析”为基本框架的“体系理论”,承担着对宪法体系进行社会学分析的任务。对已建立的宪法体系的合理解释、宪法体系内部各种要素的实证分析、宪法运行动力的发现等都需要宪法社会学的思维与方法的积极运用。在宪法社会学理论比较发达的国家,宪法裁判功能的分析基本上依赖于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信息与方法,甚至对宪法解释者判断依据与具体背景也要通过宪法社会学理论来进行分析。
宪法社会学接近宪法现象的理论思维是“原因——结果”的方式,即透过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说明产生某种现象的原因,并以宪法价值评价其社会效果。当人们发现产生某种宪法现象的原因时,可以根据已提供的经验,得出某种结论。如果人们所发现的原因与结果之间缺乏必要的逻辑关系时,我们应在原因或结果中寻找相互联系性,对其性质进行合理的判断。如前所述,宪法现象是复杂而多变的社会现象,一种原因有可能产生多种结果,也会出现原因与结果之间冲突的后果。从宪法社会学的角度看,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形成合理平衡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共同体对宪法价值观的普遍认可;良好的宪法文本的存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审判制度的存在;健全的宪法教育等。规范与现实之间发生冲突就说明维持平衡的某些条件受到了破坏,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分析和观察。我们需要运用宪法社会学的思考方式与具体经验,分析宪法实施中到底出现了哪些问题,哪些因素阻碍着宪法的实现等问题。
宪法社会学作为宪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为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研究方法的相互结合提供了方法论基础。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研究方法乃是现代宪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尽管其内容与运用过程发生了变化,但在整个宪法学体系中的影响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在人类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规范研究方法并没有失去存在的意义,价值分析作为宪法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宪法问题的分析。但是,规范研究方法也面临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容易把价值问题绝对化。为了客观地分析宪法制度运作的规律与规则,有必要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经验研究,以推动宪法学成为具有说服力和解释力的理论或方法。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反映了现代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趋势,拓展了宪法社会学知识的运用范围。特别是经验性研究主要通过宪法社会学知识实现,如宪法社会学的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功能分析、定量分析等直接为宪法学的经验研究提供背景与认识工具。
六。结语
通过宪法学发展的思考与反思,宪法学界形成了下基本的共识,那就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创新宪法学理论体系,建立宪法学基本范畴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研究领域的扩大是通过研究方法的创新实现的。通过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分析,学者们提出了更新研究方法,改变思维模式,从方法论上解决研究方法问题的许多新思路,并赋予宪法学新的形式与内容。作者认为,在我国,创新宪法学研究方法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加强宪法社会学的研究,扩大宪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提供理论与方法论基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积累了丰富的宪法发展经验,为宪法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经验与社会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在宪法学研究过程中运用哪一种方法,从基本发展趋势看,有理论内涵的研究成果,都贯穿一条主线,即把宪法学理论研究与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统一起来,使研究方法获得坚实的实践基础。目前,宪法学研究方法正处于转型时期,宪法学界要重视宪法社会学功能,需要以宪法社会学为基础建构新的方法论体系。
注释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2]日本著名宪法学家小林直树对宪法学体系的分类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他把宪法学分为广义宪法学和狭义宪法学。广义宪法学分为理论宪法学和实用宪法学。理论宪法学又分为一般宪法学、宪法学理论、宪法史、宪法学说史、宪法思想史、比较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实用宪法学分为宪法解释学、宪法政策学。
[3]铃木教授是日本宪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最早提出了“宪法学”和“科学的宪法学”概念,强调宪法学与社会实践的相互联系。
关键词: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
中图分类号:[TU-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8-0063-02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可持续发展日益受到当今社会的重视,世界上许多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都积极开展对可持续性发展的理论和战略研究,迄今已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功[1]。通过文献研究发现,目前研究者的研究方向集中在建设项目的社会评价和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等评价方法方面。如:李桂霞[2]通过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LCEA)的方法探讨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问题;郑小晴[3]对建设项目可持续性评价首次引入了生态足迹方法和能值分析方法。然而,在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方面的研究还很少,因此,设计出一套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能够涵盖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的框架体系,以期为建设项目的可持续社会评价指标和方法的研究起到一个基础性作用。
2 社会影响要素的选取原则及研究方法
2.1 选取原则 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根据项目的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项目涉及面极广,且需体现可持续发展,因此,社会影响要素的设计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要抓住公共因素,选取那些从社会的角度影响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
2.2 研究方法
①通过收集和阅读资料,调查和分析国内外研究状况,借鉴国内外在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评价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主要采用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
②利用数学方法筛选出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最终设计一套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框架体系。主要采用研究方法有:实证研究法、数理统计法、层次分析法(AHP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关联法[4][5]等。
3 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框架体系
3.1 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内涵 从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角度整体考虑,社会影响要素与经济要素、环境要素、技术要素及管理要素共同组成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要素框架体系。本文仅从社会影响的角度阐述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指在分析建设项目尽可能公平分配的基础上,对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影响。
3.2 社会影响要素框架体系 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框架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如图1。
3.2.1 建设项目社会效应要素 建设项目社会效应要素可以分为项目对社会环境产生的效应、对区域发展产生的效应和对项目所在地人民产生的效应。具体如表1所示。
3.2.2 建设项目与社会的互适性要素 建设项目与社会的互适性要素包括项目的目标与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是否一致,项目是否与当地居民的需要相适应,当地相关群体对项目是否满足并能否积极支持项目的实施,项目与社区是否协调,关注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和项目的可持续性等问题。通过分析此类要素,促使项目与社会相互适应,保证项目生存的持续性和项目效果的持续性,促使社会适应项目的生存与发展,以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体如表2所示。
3.2.3 建设项目社会公平要素 建设项目社会公平要素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关于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以保证土地和空间等资源的配置公平性;二是关于其他相关利益获得的公平性,以保证建设项目的相关利益分配公平,使各方协调发展。具体如表3所示。
3.2.4 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要素 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要素主要包括人文方面的社会风险和制度方面的社会风险两个方面,从项目与当地人文的融合度和项目的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程度来评价项目。具体如表4所示。
4 结论
虽然不同建设项目、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都会遇有不同的社会因素和社会问题,项目之间特征差异明显,但是每个项目都与其社会环境有关。项目建设过程和项目建成运行期间,都对整个社会产生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城市建设项目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与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社区和人类自身的发展都密切相关。因此,各种建设项目都必须满足一些最基本的社会目标才可以批准实施。公平、公正、消除贫困、持续发展等普适的价值标准是社会发展的目标,本文所建立的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要素框架体系就是围绕这些目标而构建的,避免在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社会评价问题上出现盲目性,为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基础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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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姿屹(1981-),女,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员,硕士,主要从事管理学研究,(E-mail) 。
摘要:21世纪以来,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新时期。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研究质量。为此,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来判断研究成果的价值和质量,鼓励高质量成果产出,进而引导和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全面发展。文中以《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为指导思想,以定性和定量评价、分类评价为评价原则,以创新性、科学性和社会性为评价标准,构建以质量为导向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框架。
关键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评价框架
中图分类号:G64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2)01-0157-05
21世纪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较快发展,各类研究成果数量增速迅猛。与此同时,在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低水平重复现象比较严重,理论脱离实际比较普遍,应对重大社会问题的能力不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条件保障也不能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的需要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不再是经费问题,更多的是研究质量的问题。在2006年6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简称《质量意见》)中突出强调了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来判断研究成果的价值和质量,以此鼓励高质量成果产出,进而引导和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全面发展。客观地评价哲学社科研究成果,对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的持续发展,乃至学术生态的演进,具有“指示器”和“风向标”的意义[1]。 2011年1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简称《评价意见》)指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1)注重理论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质量评价导向有待进一步强化;(2)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分类评价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3)科学合理、诚信公正的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4)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的评价方法亟待根
本扭转。 《评价意见》中强调要“切实强化评价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正确把握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将创新和质量导向贯穿于科研评价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因此,围绕质量标准进一步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文中以教育部出台的两个意见为指导思想,对社科评价问题进行探讨。
一、 以质量为导向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原则
哲学社科研究成果是人类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自身、社会及自然的理性思考,其研究成果多是以社会现象、社会规律、社会实践价值和意义的判断和评价形式而存在,相比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表现出其内在的广泛性、复杂性、社会性和历史性等特点,因此,以质量为导向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原则应充分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研究成果价值进行客观的评价,以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
(一)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根据《评价意见》,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的复杂性,准确把握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合理运用恰当的评价方式,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国内高校目前普遍采用的评价方法有两种: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其表现形式分别为引文分析法和同行专家评价法。
引文分析法主要是利用各种数学和统计方法,把学术成果发表和出版的等次、被转载和引用的频度、获奖情况、社会反应等作为成果质量的重要指标。引文分析法“易于操作和实施,作为成果评价的一种初级形态和补充手段,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曾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但该评价方法存在的缺陷不利于社会科学学术的发展:其一,强调研究成果的量化指标,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灵活性和多元性特点不相符;其二,某些社科成果在短时间内难以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该类成果的引用率自然很低,但并不能说明其学术价值就低[2]。
同行专家评价由同一个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涉及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性质上的非量化的价值评价。其特点是“基于研究成果本身的内容,尤其从创新性、原创性、科学性、系统性等维度进行把握判断,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采集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学术成果质量高低的核心指标”[3]。同行专家评价在中国还是一项很不成熟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法,在评价过程中缺乏公认的评价标准而易于形式化。首先,评价的主观因素。同行评价更多是依据个人的经验,同行评价专家的视野、偏好、能力等主观因素对定性评价的实际效果有着潜在的制约作用。其次,评价的保守因素。具有创新性的前沿性研究往往具有打破传统学术思维的特征,很可能得不到局限于常规思维的评价专家的理解和认同。第三,以学科为基础的同行界定。以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为基础产生的研究成果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在评价过程中,难免会产生“非共识”现象,导致不公正对待。
《质量意见》中指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既要有数量、规模指标,更要有质量指标。当前尤其要强调质量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要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现状,改变简单以数量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因此,以质量为导向的哲学社科研究成果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互相补充,在面对复杂评论对象和评价问题时,给予综合的考察和评估。
(二)分类评价
不同类型的研究活动和不同形式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表现形式和侧重点都有所不同,不能笼统用某种评价标准去评价不同的研究成果。《质量意见》中指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国际性与民族性、继承积累与自主创新的统一。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各个具体学科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要有切合实际的评价尺度,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同成果形式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价。”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按其研究内容主要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类。基础研究主要以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证据等原创性的成果为目标,其效应是隐性的、间接的。应用研究则是基础研究成果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延伸,是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产生具有
切实社会效益的技术、方法、措施,因此,在进行评价的时候,基础研究应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研究成果要在思想理论上有所创新,传承文明上有所贡献,学科建设上有所推动,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应用对策研究应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研究成果要在提升国民素质上有所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上的支持,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类不同的研究成果,应根据其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价。
二、建立促进高质量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
《质量意见》和《评价意见》中均强调要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切实推进理论与实际结合,把是否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使用新资料、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形成新对策等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基于此指导思想,笔者在查阅诸多文献之后,总结了以下几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评价标准。
(一)创新性
创新是科研的生命,只有创新才能在科研成果中总结出新的经验、规律,探索新的思路、方法,建立新的理论、学说,提出新的方案、对策,为新的实践及时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质量意见》中亦指出,创新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创新程度是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核心要素。因此,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首要原则是要考虑其创新性,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采集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
创新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选题方面有创新;(2)开拓材料范围或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扩大认识对象的范围;(3)修正前人错误的或不完全正确、不全面的认识;(4)提出科学发展阶段同步的新见解;(5)技术手段、研究方法有创新;(6)革新著述方式[2]。无论是对基础理论的进一步研究或积累,还是对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创新主要体现在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视角等方面,因此,在对科研成果的价值进行评价时,首先要考虑其基本的创新性[4] 。
(二)科学性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而具有自身的研究特点和规律,其学科特性注重基础知识传承、资料积累。这使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项目周期、成果产出皆具有长期性特点,因此,其评价标准必须具备科学性,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规律。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具有开放性、多元性和个体性的特点,如音乐、美术、体育和新闻学等,因此,应根据其研究规律,制定出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色的科学评价方法。
(三)社会性
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一定要有自身的社会现实意义。“只有符合人类社会发展需求的科学成果才能被人们理解、接收、掌握、应用,才能有生命力。”[5]也就是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不仅要体现其在学术领域的价值,而且更应强调社会科学成果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结合。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应注入社会视野元素,在更宽广的领域“将社会科学发展目标与国家目标进行有机结合,对国家亟需研究和解决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能够提出独创性的见解或可操作性的建议”[6]。
三、 建立基于质量标准的哲学社科研究成果评价框架
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进行科学的评价,其目的是为了客观反映出成果的真实价值。武汉理工大学李志平认为,社科成果就好比产品,引文分析法和同行专家评议法只是从生产者角度对产品价值分别进行技术层面和主观层面的评价,其评价结果“可以近似看作是整个生产领域的学术价值”,然而,“从客观上讲,社科成果的价值是体现在需求方面和社会使用后的价值增加”[7] 。基于这一观点,李志平提出了社科成果四维评价方法。 该评价方法巧妙地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并融入社会价值评价,使得评价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
如前所述,高校社科成果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类,根据其研究性质的不同,评价的侧重点也有差别。基于之前总结的研究成果质量评价标准,结合社科成果四维评价方法,文中按照对社科成果分类评价的基本要求,建立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框架。
(一) 基础研究成果评价框架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成果的首要任务是探索人类社会现象的发展规律,为认识和改造人类社会提供理论和方法。“基础研究成果耗时耗力多,对学科发展贡献和价值较大,创新性、科学性是最主要的价值体现。”[8]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模型框架如图1所示。
该框架图由4个维度组成:同行评议、引文分析、货币价值和效益价值。同行评议和引文分析维度是通过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价值评价。同行评议维度基本上沿用同行评议法的思想,根据基础研究成果的性质,把成果是否具有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等创新性要素,是否体现哲学社科学科特色作为评价的标准内容。引文分析所体现的价值是从定量的角度,通过引文深度、引文广度和创新学科三部分衡量成果的价值。“引文深度是指本学科的引文次数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引文广度是指非本学科的引文次数所体现出来的价值,然后将创立新学科的价值单独拿出来作为一项。”[7]
货币价值和效益价值维度体现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需求价值。货币价值来自学校、政府等定向性很强的货币资助,虽然投入的货币金额和社科成果的产出并无很明显的因果关系,但从某种程度上讲,“既然一方可以出这么多的货币,货币数量至少可以反映社科成果的价值”[7]。基础研究成果往往极具理论性,对高校学科体系和科学理论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因而,其货币价值主要体现在学校自主科研和政府财政经费资助上。效益价值是社科研究成果的产出效益,基础研究成果的效益价值主要表现在学生新增收益和学校新增收益等方面,这也充分体现了基础研究对高校学科建设的支撑作用。
(二) 应用研究成果评价框架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主要反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生产切实社会效益的技术、方法、措施为目标。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模型框架如图2所示。
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维度与基础研究成果评价相同,也是由同行评议、引文分析、货币价值和效益价值组成。不同之处在于,同行评价的内容包括政府采纳、社会反响、技术专利、措施方法等实际应用型要素。应用研究成果的价值一般通过成果转化并服务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来体现,其效益价值表现为政府新增收益、企业新增收益、其他新增收益等,其货币价值也主要来自政府拨付、企事业资助和社会团体赞助等。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四维综合评价模型体现了定性与定量评议相结合的思想,并将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融合,充分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质量评价标准的创新性、科学性和社会性。根据分类评价的原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按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类别分别建立评价模型,强调了不同类别的研究成果应侧重的评价要素,分类评价更加符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原则和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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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ilt an evaluation frame for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products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based on quality perspective
CHEN Zi-yi
(Office of Social Sciences,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30, P. R. China)
Abstract:
新东方学校 哈尔滨 150086
[摘要]在进行具体的社会研究工作时,社会科学方法论对其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与传统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相比,具有非常大的区别。在实践的过程中,传统的社会科学方法论逐渐的被抛弃。在本文中,介绍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内涵及原则,并阐述了其哲学基础。
[
关键词 ];社会科学方法论;哲学基础
前言
社会现象是指以社会学科作为研究对象,从主体的参与性看,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有很大的区别。社会现象具有极强的复杂性,这是由于社会对象中包含人的因素,人都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在研究社会对象时,研究自然的实证方法论并不能完全适用,而研究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同样不能完全适用,因此,为了更好的研究社会对象,就需要利用将二者结合起来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内涵
在中,包含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二者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社会科学方法论主要解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的重大关系问题,比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世界历史与民族历史之间的关系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解决社会问题时,拥有多种多样的方法,比如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社会主体研究方法、归纳与演绎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的方法等等。实际上,社会科学方法论属于一个完整的理论架构体系,具有开拓性、创造性及开放性,因此该方法论在发展的过程中,会积极地吸收和借鉴人们在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有效、合理方法。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人类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在对人类历史进行认识和理解时,何种社会科学方法论都是基于客观现实,因此,这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人都具有主观能动性,这会影响到人对社会客体的把握,因此在社会中并不存在完全客观的社会客体,然而在对社会客体进行研究和把握时,又必须具有客观性,因此,为了使社会客体具有更好的客观性,就必须要坚持认识论的实践标准,同时,还要坚持历史观的生产力标准及价值观的人民利益标准。
(二)主体性原则
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会追求自身内在的真善美,而在这真善美中就包含了主体的维度,这种主体维度有利于在认识和评价社会历史客体时,准确性更加全面。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人民群众是伟大的创造者,在对历史进行认识和评价时,要坚持群众史观,不能出现个人英雄主义倾向。
(三)整体性原则
社会是一个发展的整体,因此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实际上,整体性原则就是系统性原则。在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要站在系统性的角度,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与自然之间达到和谐统一;在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同样从系统的角度出发,使人民群众都能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在研究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时,通过系统性的研究,在顾全大局的基础上,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四)具体性原则
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在运用这种方法分析问题时,还要根据实际的时间、地点及条件调整具体的分析方法,正确的认识社会。
(五)发展性原则
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当中,因此在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时,也要运用发展变化的观点来看待问题,并正确的分析问题,对于静止孤立看问题的的方法要坚决予以抛弃。
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
(一)本体论
所谓本位论,是指研究“存在”的本质问题,也就是在我们之外,是否有一个独立的、“真实”存在的外部世界。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对于存在的性质和特征问题,是本位论涉及的主要问题,由此形成了两大对立派别,分别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二者之间一直争论不休。唯物主义强调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和客观存在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唯心主义则强调外部世界是一种主观表象,是不在人们思想之外独立存在的。在确定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取向时,由本位论决定。
(二)认识论
对于现实世界,人们是否能够认识、人们该以何种方式去认识,这个问题就是认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识论是一种理论。在认识论中,有两个比较核心的问题:一是人们是否能够认识现实世界,二是人们是否可以利用直接观察来认识现实世界。对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答案,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并引起了争论。现在,已经有很多的学者将两种立场放置在一起研究,从而有效地对客观及主观的不同成分达到了兼顾。
(三)本体论与认识论之间的关系
二者之间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而联系是指二者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一般来说,本位论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认识论则是被决定。
结论
综上所述,在研究社会科学问题时,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以确定合理的研究方法,并且对研究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具有五大基本原则,分别为客观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具体性原则及发展性原则。本位论及认识论为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了哲学基础,使得该方法论体系构建的更为完善,并能够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使研究结果变得更为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朱荣英.论西方哲学方法论之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当代意义[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3-9.
关键词:科学研究;跨学科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6-0026-01
1 概念简述
1.1 创新的含义。
创新的英文单词是"Innovation",解释为"革新、创新,新观念、方法或发明"。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创新解释为"抛开旧的,创造新的"。
199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表的《技术创新统计手册》中,对创新做了这样定义:"技术创新包括新产品和新工艺,以及产品和工艺的显著的技术变化。如果从市场上实现了创新(产品创新),或在市场工艺中应用了创新(工艺创新),那么就说创新完成了。因此,创新包括了科学、技术、组织、金融和商业的一系列活动"。
1.2 科学研究的含义。
科学研究有很多种定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用"研究与发展"(Research and Development,即R&D)来表示科学研究的概念。任何领域的科学研究,无外乎就是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类。
1.3 跨学科研究的含义。
跨学科学科是涉及到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有专门从事涉及到两个以上学科领域的研究主体,运用一个或多个学科领域方法和理论,主动融合或被动移植到其他领域,形成一个涉及多学科领域但又区别于其他领域,具有自己独特对象、理论和方法的新学科。由于靠单学科理论与方法解决不了问题,那么跨学科研究的对象必然具有复杂性特征;各种不同学科领域、部门的研究主体在一起解决科技、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的需要,因此跨学科研究必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创造性特征。
2 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20世纪以来,边缘学科、横断学科、综合学科的不断涌现和软科学的兴起,不仅揭示了现代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融合的趋势,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跨学科研究方法,这些方法不但加强了科学研究思维和活动,更加成为新的科学创新活动中的行动指南。
跨学科研究的方法从研究的客体(指研究领域或学科的概念、原理、方法或技术)来看,主要有移植融合型研究;从研究的主体(主要指科学家或科学家集团)来看,有合作型研究;从研究的社会因素(主要指重大社会需求和社会问题等)来看,有目标需求型研究。
2.1 移植融合型研究。
所谓移植融合型研究,是指单个研究者或某一门学科的研究群体将某一学科的概念、原理、方法或技术移植融合到另一门学科领域,解决另一领域的复杂性问题的研究。
科学概念、原理、方法和技术的移植和融合,并没有明确的转移方向。一般地说,移植和融合首先发生在比较成熟的学科转向新兴的学科转移,从较熟悉的领域转向不大熟悉甚至是陌生的领域移植和融合。但这种移植和融合不一定就是绝对单向的,有时甚至是互动的。现代跨学科研究中移植融合的方式总的来说有基础科学向基础科学的移植和融合,基础科学向应用科学移植融合,应用科学向应用科学的移植和融合,简单成熟领域(或学科)向复杂陌生领域(或学科)的移植融合。
①基础科学向基础科学的移植融合,包括基础学科内部,如人文社会科学内部的移植融合,也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转移。
②从基础科学向应用科学的移植融合,应用科学一般包括医学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和农业科学三大学科领域,这些学科的发展在现代科学体系中的发展速度己经走到了前列。
③从应用科学向应用科学的移植和融合,应用科学之间的移植一般是技术的移植,包括医学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和农业科学三大应用领域的移植和融合也会产生相应地跨学科学科。
④简单成熟领域(或学科)向复杂陌生领域(或学科)的移植融合,在自然界的各种运动形式中,相对地说,机械运动是最低级、简单的一种运动形式,是发展最早的一门学科。在19世纪之前,力学远走在其他学科的前列,这自然吸引科学家们将力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向其它学科转移。这种转移首先在物理学的各个领域中获得了成功。形成了天体力学等一系列可以看成是力学与物理学的跨学科学科。
2.2 合作型研究针对研究主体而言,是两门以上学科的研究者合作进行研究的一种形式。跨学科研究由于其跨学科性,研究者独立地进行研究就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补充所需要的知识,这无疑是延长了科学创造前的知识准备时间,从而也就延缓了科学的进程。尤其到了现代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重大的科学问题和发现单靠独立的研究主题是无法想象的,实际上也是无法完成的。
科学家群体或集团通过知识互补的合作研究是跨学科研究的一种重要的研究形式。研究主体的合作型研究有多种具体形式,可以是从事方法性学科研究主体与对象性学科的研究主体合作,也可以是从事基础性学科的研究主体与应用性学科研究主体的合作,还可以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合作等等。
2.3 目标需求型研究。
目标需求型研究,就是调动不同学科及其研究力量集中解决一个有目标的社会需求或迫切和社会问题的合作研究形式。诸如环境问题、生态问题、粮食问题、能源问题等等,都涉及到许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为了解决上述社会问题,只能有目的地将多学科以及从事各门学科研究的研究者组织起来,协同作战,才有可能取得研究的进展和突破。目标需求型研究也包括两种形式:
①社会或政府目标性研发的合作。当科学技术作为国家的事业,作为一种建制列入国家计划并给予财政拨款时,社会或政府目标性研发的合作就开始了。②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急需解决问题的合作研究。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也是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要研究环境问题,了解其变化规律,以及如何保护环境与改善环境,就涉及到很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例如,研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物机体的影响,需要用医学、化学和生物学的知识和方法;研究防止污染对人体的损害,需要用医学、化学和生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对污染的治理,又需要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及一些技术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只有将各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及各种仪器和技术手段联合起来使用,才能对环境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的探索,也正是由于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合作研究环境问题,才形成了一门新兴的跨学科学科――环境科学。
3 结论
科学发展到今天,不同学科间研究方法的互相借鉴-我们称之为科学方法的跨学科运用,已成为现代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科学工作者己从无意间发现和借鉴研究领域之外的方法发展到对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主动出击和大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