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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30 15:29:5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

第1篇

【关键词】信贷 资产 证券化 风险 成因 管理

一、引言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欠流通的金融资产但未来有现金流的信贷资产经过重新组合形成资产组,且在此前提下发行证券。这是在金融改革的形式下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型资产负债管理的形式。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商业银行针对企业贷款证券化以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作为一个新型的产品种类总是一种“双刃剑”,即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在运行中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

二、风险表现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由于参与主体众多,结构比较复杂等,在各主体发挥作用的时候诱发的不确定因素使交易主体获得的损失与收益是不能预测的。所以要到达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要对其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了解不同的成因,进而才可以控制风险,达到最佳收益。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与参与主体联系非常紧密。也称为违约风险,特指信贷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到期不能履约,使交易过程中其他参与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任何一方违反合约规定对资产证券化运行过程中所造成的风险。包括债务人信用风险、发起人信用风险与受托人信用风险等。在信贷资产业务中,发起银行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资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转移给不同参与者,从而形成了风险的分散与对冲机制。在现行国际上,信用风险的测量主要:KMV模型、信用度量模型、CreditRisk+模型和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

(二)提前支付风险

也称为早偿风险,这是一种很特殊的风险,主要是债务人在确定的还款周期内超出还款约定所规定的还款额度偿还本息。按照抵押贷款余额在确定的还款时间内偿还的多少,分部分早偿和完全早偿。造成提前支付的行为的因素很多,有利率、贷款年限、总体经济环境等。而提前偿还的行为必然会影响资产池的现金流:

1.提前还款发生会引起前期本金偿付额的增加。

2.偿还的本金额也由原来的逐渐增加变为逐渐减少。

3.早偿使原本的利息总数达不到预期的,影响了信贷资产现金流流通,造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后期现金流不足或没有现金流的现象。这会导致特殊目的的投资人无法对投资人支付计划的本息。

4.早偿的发生也会使特殊目的的投资人提前收回本金,但不能再及时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进而造成一定的损失。

为了能减少提前支付风险造成的损失,就要能准确地测算早偿风险。目前作为早偿风险的基本测度指标有:条件早偿率(CPR)、单月死亡率(SMM)。

(三)结构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影响证券化交易的信用质量的优劣。它是一种在基础资产与信用增级过程中产生现金流分配给投资者的方式,交易结构的可靠性越强,向投资者分配现金流效率越高,反之亦然。所以,交易结构的可靠性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作用很大。结构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资金混用和再投资、信用损失的分配方式、回购条款和利差等。

(四)法律风险

由于在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时,涉及的参与主体很多,且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力义务交错相织是一个复杂的运行过程。这不仅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需要法律来规范的过程。但因为法律在某些时候的不确定性、法律条款的更改、法律漏洞的出现导致了银行在运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得不到良好的保障。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有关于税收、利率、监管以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供的法律制度,产生的风险概率很大。

(五)发起人、债务人与证券投资者以外的交易参与人风险

发起人、债务人与证券投资者以外的交易参与人风险也称为第三方风险,一般含有服务商、信用增级机构、提供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保管资产池的管理机构等。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利用信用链的延长实现风险的分散与转移,而每一参与方组织形式与运作规模的低效率,使得它提供的服务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独立,进而众多的参与者都可能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效果。结果就造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不断放大化。

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资产证券化既是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也带动了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虽然我国的投融资体制、信用机制、资源配置方式、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金融结构因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我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当前,应借鉴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系统的进行分析研究,解决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所遇到的问题,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体系。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环境的科学完善是资产证券化有效运行的良好保证

1.改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配套制度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因涉及的参与主体多且作用不同,所以诱发了多项法律制度对其进行规范,使得金融系统可健康发展。因此,不仅要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还要将与之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证券法、公司法等)协调发展。充分避免专门的法律制度与配套法律制度相冲突。

2.建立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规范信用评级制度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对投资者选择有很大的影响。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客观合理的报告结构投资者较容易信任。所以我们要整合现有信用机构,先发展一批具有权威性、信誉性等的信用评级机构,再带动整个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要达到此效果,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为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业务活动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其职业行为的独立性。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还处于发展阶段,所以要借鉴国外先进的信用评级技术,吸收信用风险识别理论模型,逐步的完善适合我国的信用评级体系,不断的提高信用评级水平。

3.在信贷资产的源头上控制信用风险

依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含义来说,要使其能顺利发行、流通,就必须要选择具有一定信用标准、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这样才能及时避免信用风险的传播与蔓延。目前,在我国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代表的抵押类贷款,已经达到了良好的规范,所以它的违约率就相对较低、契约也达到标准化等等,所以可优先选择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不断积累成功经验为其他资产业务的发展提供基础。

4.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依据信息披露的重点建立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信息库,给投资者与监管者提供便利的查询条件。并且要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关规定,制定信贷资产发行人、资产管理人与保管人等信息披露的范围、时间制度,信息的完全流通使得投资者在做选择和评判的时候有充分的考量价值。

(二)构建强有力的金融监管体制框架

2005年证监会批准首单产品到现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已初步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业务开展也从试点转为常规。监管和自律法规体系是监管部门重点完善的领域。现在,已形成了从证券公司监管到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再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的一套初步法规体系。

1.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标准、流程及政策在不断完善。信贷资产在我国不断的发展,逐渐达到成熟,所以监管部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降低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准入门槛,缩短了审核周期,也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对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2.在监管部门督促下逐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对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要严格的规范内部管理人员与具体操作部门管理机制,明确其业务操作、交易管理与风险控制等岗位职责。

3.监管部门还加强了对获批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持续检查。证监会制定严格有效的非现场及现场检查制度是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持续检查的制度保障。对各参与主体的持续履约状况,相关账务往来和原始资料等等进行实地检查。

4.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执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的自律监管,对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建立标准化、完整化的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信息库,便于投资者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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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涂永红,刘伯荣.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蕫龙训.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控制[J].中国金融,2012(19).

第2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受托机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056-02

我国从2005年开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截至2008年1月18日,已发行了10个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分别是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档、B档、C档)、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档、B档、C档)、东元2006-1优先级重整资产支持证券、信元2006-1重整资产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又称凤凰2006-1)、浦发2007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2007年工元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2007年兴元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通元2008年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实际发行的总规模达到385.75亿元人民币。目前已推出的10个产品由4家受托机构发行,分别是中诚信托、中信信托、外经贸信托以及华宝信托。

随着试点工作的成功,监管层有意加快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广泛开展,将有更多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发起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将有更多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参与到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来,这要求信托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受托机构的风险管理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以便顺利地完成受托任务,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一、资产证券化理论概述

(一)概念与沿革

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把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与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动的金融产品(证券)。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就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不动产贷款协会(GNMA)所发行的不动产抵押基础债券(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MBS),到80年代中期开始盛行于美国,现在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上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其中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市场在美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国债的第二大证券市场。 在欧洲和亚洲,资产证券化也正在得到日益广泛的使用。随着金融市场自由化与国际化的发展,这种信用体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确立起来,正在改变全球的金融机构和信用配置格局。因此,“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上最重要、最具有生命力的创新之一”(Leon T. Kendall)。

(二)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欧美市场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基本上可以分为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和房屋抵押贷款证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MBS)两大类。在ABS 中可以分为狭义ABS和CDO(抵押债务权益)两类,前者包括信用卡贷款、学生贷款、汽车贷款、设备租赁、消费贷款、房屋资产抵押贷款(home equity loan)等为标的资产的证券化产品,后者是近年内迅速发展的以银行贷款为标的资产的证券化产品。

目前,国内试点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的开元系列产品是以“两基一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雪领域的信贷资产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ABS),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东元2006-1以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信元2006-1是以不良资产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ABS),工元2007、浦元2007、兴元2007是以优良信贷资产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穴ABS?雪,通元2008是以多个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形成的资产池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穴ABS?雪,而建设银行的建元2005-1、2007-1则是以多个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形成的资产池为基础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穴MBS?雪。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受托机构的风险管理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风险的主要类型

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

1.信用风险

由于委托人或人的违法、欺诈从而使作为信托财产的信贷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包括作为信托财产的信贷资产在入库起算日不符合信托合同约定的范围、种类、标准和状况;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及各类专业服务提供商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等情况。

2.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债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债券的价格与收益率,由于信托财产在收益支付的间隔期内,将信托财产收益投资于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3.选择各类专业服务提供商面临的风险

在选择其他资产证券化业务运作当事人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失误或客观条件的限制,选择了不适当的信用增级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由于具体操作人的失误、决策程序不当或管理水平不高等因素给受益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造成的损失。

4.流动性风险

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可预期和不可预期的净现金流出有关。流动性要求的重要性在于,某些资产如果即刻卖出,其套取的现金价值可能会低于其当前账面价值,从而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通常影响信托财产流动性要求的因素包括:投资于所规定的各项金融产品的品种、比例和期限等。

5.法律风险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行为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6.道德风险

有关业务人员不遵守职业操守,从事违法、违规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受托机构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1.信用风险的控制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信用增级,采用内部信用增级和(或)外部信用增级的方式提供。内部信用增级包括但不限于超额抵押、资产支持证券分层结构、现金抵押账户和利差账户等方式,外部信用增级包括但不限于备用信用证、担保和保险等方式。

其他机构提供信用增级,应当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信用增级的条件、保护程度和期限、条款及其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在信托合同中,对于委托人欺诈、受处罚、违约等行为给受托机构带来的损失明确处理、赔偿办法;在与其他运作当事人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明确由于人欺诈、受处罚、违约等行为给受托机构带来的损失的赔偿办法。

2.利率风险的控制措施

科学衡量信托财产面临的利率风险。可参照期限缺口法、持续期分析法、净现值分析法和动态模拟分析法?熏分别运用持续期方法和计量建模方法对贷款提前偿付等带来的利率风险进行衡量,进一步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有效应用各种避险工具防范利率风险。

3.选择各类专业服务提供商面临风险的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受托机构选择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要求其提供内部风险控制说明报告,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内部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4.流动性风险的控制措施

通过投资政策及其调整,保证风险管理执行在投资策略中,将资产配置于不同市场、不同品种,着眼于投资全过程进行管理。同时,紧密关注市场投资环境的改变,通过量化指标(如设定变现率)来进行流动性管理。

5.法律风险的控制措施

法律风险的控制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选择、监督、评估、更换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其他专业服务提供商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3)在信托财产收益支付的间隔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信托财产收益投资于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合规、合法性监督。

4)其他合规、合法性监督等。

6.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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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1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贷款人在不能达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相关要求,导致商业银行在正常运转过程中产生巨大的损失,此类现象与参与者的各方主体间的关系较为密切,任何一方参与或者任何一方违约都可能导致在交易过程中带来预想不到的风险。此类风险不仅影响这贷款人的自身信誉,同时会为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在商业银行信贷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信用风险。(2)法律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信贷资产证券发展时期,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问题,以此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还处在较为薄弱时期。相关的法律条文不明确,部分法律条款存在一定漏洞,导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商业银行在整合、组改飞速发展的同时,面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的主体众多,关系错中复杂,有必要建立完整的法律法规来明确相应的关系。(3)信息风险在商业信贷过程中,信息风险尤为重要。首先在商业信贷前期贷款人应向相关部分提交相关证件,此证件在审核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信息风险。部分贷款人在提交证件过程中,提交虚假信息,此类现象将严重影响商业信贷的真实性。其次在信贷使用过程中,少数人存在不按时还款现象,不仅影响贷款人的信用记录,通过将严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2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与影响

从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发展历史来看,值得借鉴的是:第一,资产证券化帮助美国盘活存量,解决了房地产融资问题。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长期贷款盘活变现,解决了资金矛盾问题。第二,利率市场化是资产证券化兴起的催化剂,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后,银行的吸储难度增加,资产负债错配问题进一步放大,流动性风险上升,但同时又必须给美国人民提供贷款以解决住房问题。第三,相关信托法律法规的创新完善为资产证券化的大规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法律法规的演变丰富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方式和结构,同时新的产品出现又推动了立法的不断完善,促进了产品的快速发展。

3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对策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我国商业信贷产生的现象,我国将健全相关法律。并将其相关领域的法规也要有所涉及,金融行业的革新,不但有利于信贷资产证券的发展,同时更是一项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2)加强风险管理体制。信贷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主体比较广泛,在发生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相关问题,将对我国金融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同时我国金融行业将得不到良性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在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同时,相应的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属于中长期的融资产品,其风险往往是伴随着市场及政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制尤为重要。(3)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的网络系统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至关重要,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系统以及查询相关信用等级对于我国金融行业尤为重要。事业单位利用某种措施使企业或者个人对信用评级有种认识,同时应当建立相关的管理部门,制定一个全国行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并利用科技技术手段对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和评定,形成一个完整的查询体系。(4)加强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场管理体制,由于利率与通货膨胀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的良性发展,同时信贷资金与信贷价格也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行业产生一定风险。加强市场的监督体制改革,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市场整改体系,有利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健康发展。(5)规避操作风险。商业信贷是发展过程中操作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操作过程中应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避免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人为失误现象,将影响着我国商业信贷的发展。

4结语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的成果,在金融行业形成一道独特市场潮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看到了风险失控后的巨大风暴,因此我国在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同时也要加强风险的管理措施,确保我国金融行业能更快更稳的发展。本文通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信用风险分析、法律风险分析及信息风险分析,进而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市场管理体制、规避操作风险及规避提前偿付风险,以期为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商旭.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金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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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论文摘要: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积极实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手段,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此主要指不良贷款资产,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连本金都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等银行资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主要商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

一、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证券进行融资,包括债务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

二、我国银行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借助资产证券化,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了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大大增强了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和全部资本比例应该分别达到4%和8%。这一监管要求银行为了提高和维持资本充足率,要么增加资本金,要么降低持有的风险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银行大量的风险资产,诸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商业抵押贷款等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使银行的风险资产减少,从而达到了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

(三)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已经从如何有效配置风险层面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以贷款为主,而贷款中蕴藏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在一个金融市场不太发达的市场环境中,信用衍生工具使用较少,银行信贷资产很难像证券那样进行及时的价格评估,更不能转移给第三方。商业银行还缺乏有效的、主动的风险管理手段和风险管理工具。鉴于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将银行静态的、难以分割交易的资产,以标准化合约的方式,分散成小额的可交易资产,然后打包在金融市场上发售的活动,它为我国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实践先于理论。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国内已经有多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其中涉及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地产开发收入支持证券、出口应收账款支持证券以及不良资产的证券化等方面。

已发行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已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则品种较多:如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浦东建设BT项目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需要完善的资产证券化法律环境体系比较而言,我国现行的与证券化相关的法律很不完善,物权法刚刚出台,住房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中,房地产登记政出多门,破产法及证券法也无法满足证券化需要,证券化本身特有的会计、税收、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空白,证券化涉及的一些法理问题也需进一步梳理,这些都是我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法律障碍。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其中初步体现出了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涉及管理模式的规范、机构的资格认定、业务流程的设置等一系列机制。但是,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设应该具有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律,而且一个完善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应包含: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评级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和制约,这些都需要建立起适应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环境体系。

(二)注重资产证券化过程控制,防范各类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流程的复杂性、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多样性,因此需要加强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控制,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1、切实做好信用提升。信用提升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得到投资收益的信用保障,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顺利发行资产化证券,就要求提高企业资产的信用级别。信用提升有内部信用提升和外部信用提升两种。内部信用提升是指特定的交易机构(SPV)保留当担保资产的债务人违约时有直接追索的权利、SPV作超额储备担保、SPV发行优先和从属证券;企业的外部信用提升主要有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更高信用级别的商业银行出具信用证、第三方购买从属类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切实做好信用提升,它是吸引投资者,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环节。

2、证券评级严把关。资产证券化评级的核心因素是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同时要求被评级的资产需与发起人的信用风险相分离,即证券化资产必须真正实现真实销售以实施破产隔离。评级机构对评级的证券要保持经常性的信用监督并制度化,定期公告证券的信用等级的变化,使投资者及时了解所持证券资产的状况。

3、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信息公告制度。作为资产证券化市场,其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行政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三)调整资产结构,加快金融创新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现有的融资制度和社会融资需求条件下,在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领域,仍存在大量获利机会。信贷资产证券化出现以后,商业银行需要重新思考资产结构的调整策略和资本配置策略。最理想的状态是,在转型过程中,既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又不放松许多传统业务的发展机遇,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实现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风险和盈利之间的综合平衡。

(四)鼓励创新,推动资产证券化品种的多样性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与产品的多样性不无关系,产品的多样性增加了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在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巨大的需求和供给潜力。鼓励创新,推动各项资产证券化,增加市场上资产证券化的品种,有利于资产证券化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鼓励创新,增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品种。

参考文献:

王晓珉,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模式探讨,苏州大学,2007年4月

林治海,银行资产证券化:借鉴与创新,东北财经大学,2004年12月

第6篇

自200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部分银行相继开办了该项业务,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为保障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健发展,切实加强风险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调资产质量,循序渐进推进证券化业务。各行要根据自身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情况循序渐进发展证券化业务。鉴于目前市场情况及投资者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应强调资产质量,证券化资产以好的和比较好的资产为主;如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由于其风险特征完全不同,各行要切实做好违约风险和信用(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信息披露工作。

二、确保“真实出售”,控制信贷风险。一是发起行要切实落实证券化资产的“出表”要求,做到真实出售,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二是发起行要准确区分和评估交易转移的风险和仍然保留的风险,对保留的风险必须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三、强调“经济实质”,严格资本计提。参与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银行要严格遵循资本监管的有关要求,对于风险的衡量应依据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准确判断资产证券化是否实现了风险的有效转移,对于因证券发起、信用增级、投资以及贷款服务等形成的证券化风险暴露都要计提资本,确保资本充足和审慎经营。

四、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在发起资产支持证券时,发起行应建立针对性较强的证券化业务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应涵盖业务流程与管理、基础资产选调流程、证券化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等。要确保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总体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相关风险。二是在履行贷款服务功能时,贷款服务银行要明确信息提供、资金划付等工作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提高系统功能完备性及稳定性,优化信息系统支持,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时间截点,确保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的义务。

五、科学合理制定贷款服务考核机制,防范道德风险。贷款服务银行应建立健全证券化资产管理服务的内部规章和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充实人员,规范服务管理行为,建立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将证券化贷款管理尽职情况纳入对相关人员的考核范围,确保管理水平达到交易文件约定标准,切实防范贷款服务道德风险。尤其是对于证券化后出现借款人违约的贷款,要切实加大催收力度,提高催收要求和处置效率,实施动态监控,降低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六、规范债权转移相关工作,防范法律风险。一是发起行应聘请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承销商、会计顾问、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确保业务各个环节、步骤的规范运作。二是发起行应与相关司法以及监管部门充分沟通,确保交易结构设计以及实际操作依法合规。三是发起行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与债务人的沟通工作,防止债务人对证券化业务产生误解,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方便,防范证券化业务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第7篇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历程及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试行资产证券化主要存在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主要集中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不良资产证券化。入池资产的选择范围较小,品种单一,属于较简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MBS产品多样,类型繁复,既有简单易行的抵押过手证券,又有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担保抵押证券,还有发展成熟的剥离式担保证券。

(一)市场法律障碍较多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专门的法律,大部分法规都是临时性的,法规颁布级别不高。而要妥善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问题又是能否成功证券化的关键,证券化资产的合法性、赢利性和流动性,投资者的风险控制都需要强大的立法作为保证。其次《公司法》、《证券法》对发行债券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定,但目前的SPV很难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缺乏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意识

尽管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商业银行解决贷款期限错配风险并充实资本金,但仍然会增加银行经营的系统性风险。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本身就具有虚拟性、杠杆性、复杂性、连锁性以及系统性等特点,但其“双刃剑”的作用会使银行风险管理的难度加大。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刚刚走上起步阶段,商业银行目前关注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如何利用该创新工具转移信用风险上,忽视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基础十分薄弱,缺乏监管经验和相关法律、会计制度保障等现实情况。

(三)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

资产证券化涉及到多家中介服务机构,其中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然而,在我国资信评估业还属于新兴行业,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证券评级业整体运作不规范,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甚至可能为了推行证券化肆意美化资产,随意提高其信用级别。资产评估和资信评估业还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对它们的要求,必然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接受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二、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一)加强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

风险与盈利是共存的,再二者的博弈中,商业银行为自身发展就需要需求一个针对自己来说风险相对较小而盈利相对丰厚的交点,这是一个复杂艰难的选择。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不仅包括其作为发起人的风险也包括现代金融环境中作为投资银行的风险。我国应强化资产证券化活动的系统性监管:要从基础资产的产生到资产池的评估,再到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目前,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行驶监管职能,不利于对资产证券化活动进行系统性、全过程监管。银、证、保三家机构应建立协调和对话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就监管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对策,使资产证券化活动各环节的监管到我,防范风险于未然。

(二)加强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及监管

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资产证券化得以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政府应当根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及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出台一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并对现有的与实施资产证券化有障碍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还应该改革税法,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予以税收优惠,豁免特殊目的公司和信托机构缴纳实体所得税,避免对投资者、发起人和特殊目的实体的双重征税,对于发起人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因折扣销售而产生的损失应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为今后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8篇

本文就目前各商业银行信用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信用卡应收账款规模也在逐步增加的形势下,各银行既要保障信用卡收益,同时需要规避信用卡业务所产生的风险,且需要大量资金继续发展信用卡规模,这样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便成为各商业银行新生的融资渠道。此种方式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防范坏账风险,但是实现方式较为复杂,且问题及困难也较多,因此要想很好的开展信用卡资产证券化就要解决眼前的问题及困难。

【关键词】

信用卡;资产证券化

目前随着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规模扩大及迅速发展,各大商业银行信用卡资产规模也在逐步扩大,截至2012年末,全国信用卡授信总额为3.49万亿元,同比增长34%;期末应偿信贷总额11386.69亿元,同比增长40.1%;同时信用卡资产占用了大量的信用贷款额度,占用银行大量资产规模,且面临的信用卡资产风险、违约风险逐渐增大,对各大银行存贷比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如何能将信用卡应收账款带动起来,使之具有增值能力,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便应运而生,但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与产品与其他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同,会因持卡人消费额度大小的变动而影响资产规模,因此在银行内开展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讨论就越来越重要。在发达国家中信用卡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获取低成本融资、有效控制不良资产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1 信用卡资产证券化的原因及必要性

资产证券化是以固定资金做为基础资产建立资金池,并进行证券化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不仅能够降低金融机构各方面风险,还能够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开展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可以带来多方面的提升:

1.1 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已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由2%提升至4.5%,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由4%上调至6%,中国监管机构对各大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提高至5%。同时对于系统性重要银行及非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有了明显提高,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非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信用卡应收账款做为风险资产是100%的计入风险,应收账款越多加权风险资产就越大,这样便会严重影响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资产证券化后便能够有效的将风险加权资产转移,就可以达到提高资产充足率的效果。

1.2 低成本获得融资,提高资产流动率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将信用卡应收账款证券化出售给投资者,可以获得流动资金,且证券投资交易可以获得收益,并可以将难以变现资产变为现金,以提高银行资金流动性,应对流动资金的紧缺。

1.3 防范坏账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随着信用卡业务及应收账款规模的扩大,银行防范信用卡冒用及盗刷风险,银行卡逾期情况也随之越来越严重,进行资产证券化后,银行可将违约及盗刷风险转嫁给投资者,将风险损失降至最低。

1.4 方便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信用卡作为银行贷款业务之一,占据了大量贷款额度,且各银行为了扩大各自信用卡规模,大量发行信用卡,因此存在大量的睡眠卡,这不仅导致大量的额度占用,而且增加银行的负债规模,进行资产证券化后,所占用的信用卡额度就可以完全释放,从而降低银行的存贷比,且监管机构对存贷款比例也有规定,此种做法既可达到监管要求的存贷款比例的规定,也方便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2 信用卡资产证券化的开展方式

2.1 选择优良信用卡资产,构建资金池

各商业银行可根据自己信用卡资产情况、信用卡产品特点等选择优良的信用卡资产进行风险测算及价格评估,构建资产池作为证券化的资产基础。此时要选择质量优良的信用卡资产,这样才能保证投资者的收益,才能更好吸引大量投资者投资,且基础资产一定要具有一定规模,选择资产时还应选择还款信用好及收益稳定的应收账款。

2.2 将证券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发行证券产品

信托公司购买银行基础资产后,发行信托计划,然后将发行资金支付给银行作为转让费用,接着就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利率、期限结构等方面的设计。证券估价要根据历史数据,测算未来的现金流量,并根据未来的现金流量可以对浮动利率进行适当调整。信用卡资产由于循环信用额度期限短及持卡人消费、还款时间的不同,可以将现金流量分为循环信用期和还本付息期,循环信用期内收到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利息等各项费用,剩余资金则可以购买新资产确保现金流的稳定性。还本付息期时,将收到的资产和利息一起支付给投资者,此期限可分为12个月,可以一次支付也可分月支付。

2.3 信用增级及评价

信用增级是通过信用增级方式来提高证券的信用级别,增加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是资产证券化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其既可以弥补发行者所提供条件与投资者所需要的条件间的差距,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并降低发行成本;信托公司必须对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证券的信用级别;信用评级是对根据基础资产的质量、风险等要素进行评价,并考核基础资产的利润率、支付率、损失率等;信用评级对证券发行具有重要影响,商业银行可以先进行内部评价然后再参考外部评级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2.4 承销商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并上市交易

在信用卡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选择优良承销商,因为承销商熟悉机构投资者,可以更有效率的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债券。由于信用卡资产证券相对风险较低、期限较比灵活,个人投资者也是很好的选择,也可以根据情况在证交所上市。

2.5 选择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资产证券化需要制定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对证券资金进行托管或者由银行自己管理,银行自己管理应设置专门部门负责,管理资金账户的现金流情况,并进行资金支付,如果上市还要配合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相关事宜。

3 开展信用卡资产证券化时面对的问题及风险

3.1 信用卡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问题

3.1.1政策支持不足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2005年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第一期开元信贷支持证券,由此开始试行,因此发展较晚,信用卡大力发展也在2005年以后也较晚,因此在政策及市场方面均存在盲区,还不很成熟。而且信用卡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由于还款期不同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证券化过程比起其他固定资产更加复杂,故需要我国提出更多相关法律及政策支持及管理。

3.1.2市场机制不稳

发达完善的市场机制是推行信用卡资产证券化的前提,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规模大,但运行机制不稳定,因此需要国家给予政策支持,提高市场对证券资源的调配能力,信用卡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人不能仅仅追求利润,也要保障广大投资人的利益。

3.1.3 专业人才及评价机构较少

设计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专业人才,即对各银行银行卡业务有一定了解,还要熟悉风险管理及资产证券化知识的专业人才,在我国此方面精英人才为数不多,而且我国缺少有资质的评价机构,信用增级和评级机构运作也不是很规范,信用评估不细,也没有统一的组织形式和运作规范,透明度低。

3.2 信用卡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风险

3.2.1基础资产风险

信用卡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信用卡应收账款,由于信用卡目前面临众多风险因素,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此基础资产会因众多风险因素影响其收益及现金流,也就会对证券化产品产生影响及风险,故加强此方面风险管理则为重中之重。

3.2.2提前支付风险

信用卡因还款期限不同而造成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同,信用卡持卡人可提前归还信用卡欠款,不会受到利息的惩罚,贷款人因许可此种可提前支付的权利而承担风险。

3.2.3经济周期风险

我国经济周期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衰退、萧条、复苏、繁荣,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也会因为经济周期国家采取的经济政策而受到影响,在经济复苏阶段,国家为了刺激经济降低利率,资产规模会随之扩大,风险也将会增加,而经济萧条时资产规模也会相应缩水,出现信用危机。

3.3 化解信用卡资产证券化问题的解决方法及建议

3.3.1选择合适的基础资产

选择合适的基础资产时,应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资产进行数据分析,剔除坏账、不良及卡片状态异常等账户,应选择为信用卡带来收益且消费频繁按时还款的账户并且将受益及产品特点相同的信用卡产品汇集一起做为基础资产,因此选择基础资产前的数据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3.3.2选择合适的信用增级和评价机构

根据银行自身情况选择最佳的专业化信用增级及评价机构,信用增级及评价在建立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选择专业机构就尤为重要,可以保障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业务顺利进行。

3.3.3选择恰当的经济时机

为配合宏观经济政策,信用卡资产证券化需选择合适的经济时机来开展业务,若国家需要抑制内生动力时,那就不是很好的经济时机。因此要选择政府鼓励居民消费扩张经济时来开展此业务,这样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及收益。

3.3.4聘请专业人才

各银行应聘请资产证券化专业人才处理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业务,这样才能保证产品顺利推进。

3.3.5完善政策法规及市场秩序

国家应在政策法规及市场方面给予支持,构建良好政策框架,创造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并为发行人及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以保障信用卡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开展。

4 结论

资产证券化作为新兴融资方式,在未来金融市场上一定占有重要地位。信用卡资产证券化更是作为新产品、新思路、新概念出现在市场上,此产品对信用卡规模的扩大,收益的增加具有重要作用,且对各商业银行利润增加,降低风险具有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与此同时风险也必然存在,因此不仅需要完善我国现有法律政策及法规,还要多吸取国外先进的经验,总结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及市场的政策法规,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更顺利的开展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业务。

【参考文献】

[1]刘格菘.《信用卡证券化:快速发展可期》 金融时报,20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