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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31 16:36:2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区别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会计要素。

第2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区别 联系

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是当前会计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推动了财务管理方面的发展,进而不断的促进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共同进步与发展。但是,新时期的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我们就应及时的找到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性,进而不断的完善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以此来有效的推进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概论

通过对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概论的分析与了解,我们可更及时的找到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区别,进而有效的推动两者的共同发展。下面,就针对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概论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

随着会计事业的不断快速发展,新时期的会计系统主要分为两类,即: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两大类。其中,预算会计主要适用于政府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以及财政单位。而企业单位会计主要适用于工业、农业以及交通、商业等各个领域。其中,预算会计主要行使不断的监督社会在再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分配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职能。而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不断的反映与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领域以及流通领域等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动状况。因此,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之间的区别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之间的区别也日益明显。而通过对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之间差异性的认识与了解,可更高效的促进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单位的共同发展,进而不断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下面,就针对事业单位与企业财务会计单位之间的区别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的会计系统主要分为: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两种类型。其中,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而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而有效的采用不同的会计责任制度,即:收付实现制以及权责发生制等两种会计责任制度。此外,由于我国事业性单位的营业性质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大部分的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中,采取的会计责任制度主要为: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盈利性的事业单位而言,其可采用一定的权责发生制,进而有效的促进事业单位的快速稳定发展。但是,在会计事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企业会计只能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而对相应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受社会经济发展体制以及社会分配制度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在运行方式以及运行结果上都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进而就导致其两者的会计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进而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具有一定的区别。其中,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和支出等五大类。而企业财务会计的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以及费用和利润等六大类。

(三)会计等式的区别

受会计构成要素的影响,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等式还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其中,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其属于一种静态的会计等式。而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其属于一种动态的会计等式。其中,企业会计等式主要反映了企业资产的主要归属地以及会计要素之间的各种数量关系,而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主要反映了单位在执行相应的业务工作中的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为了有效的促进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共同发展,我们应有效的认清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之间会计等式的区别,进而有效的促进两者的共同发展。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区别

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在会计的核算方法以及内容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其中,企业财务会计设置的会计科目较为细致和全面,而事业单位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却较为简单,且数量较少。其中,在会计核算的内容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事业单位不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即使存在一定的盈利性业务,也只是进行一定的内部成本核算,而成本核算是企业挝换峒扑必需具备的内容。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不断的分析与研究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区别,对于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有效的改善当前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首先认识与了解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概述,进而认识到企业财务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构成以及会计等式和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而有效的结合两者存在的差异性,从而不断的促进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薛红民.浅谈事业单位会计同企业财务会计的区别[J].中国经贸,2013,(20):204-204

第3篇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体制改革速率的逐步加快,会计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与重视。在企业及事业单位中,会计工作的质量同其未来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事业单位及企业来讲,二者在生产、经营模式等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所以,会计工作也各有不同。以下简要针对二者的会计区别进行分析,供参考。

1 目前会计的两大分支

因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会计系统也出现了相应的改变,衍生了很多分类。会计工作的重点意义在于为人们日常对财会进行管控提供辅助。结合会计工作的核算因素及应用范围,大致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两大分支,即企业会计及非企业会计,也就是预算会计。对于企业会计来讲,其适用范围为工业、商业、农业等企业中,以此来反映并监管生产期间各环节资金的运转情况。而预算会计的适用领域为:行政机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以此来体现并监管社会再生产期间分配领域、福利领域、精神领域等事业单位的资源及政府的财政情况。一般来讲,事业单位并不会直接提供相关物品,同时他们也不是生产物质的机构,其重点在于进行各项为民众及社会提供服务的活动。在再生产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同事业单位最为明显的区别在于他们的生产及运营特点不同。在事业单位中,如果其想要进行很多社会性质的工作期间,一般由个体或者机构负责筹资,同时这些筹资并不期望得到回馈,如果个体或者机构停止,则一般资金不会进行回收,在进行工作期间,这些行为都是无偿的,极少项目能够回收少量资金,但项目也不是全快性质,很多都是国家负责供应。所以,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工作期间,更重视的是社会方面的收益,所以,所有的会计工作都是基于此进行活动的。

2 事业单位会计同企业会计的区别

2.1 核算基础的区别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预算会计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所应用的核算基础出现了差异。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是建立在单位自身情况的前提下,分别应用权责发生制及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进行辅助业务及专业活动外,还需要进行一些非独立核算的运营活动。所以,事业单位在核算及监管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时,是建立在收入实现制前提下,而对运营型的收支业务应用权责发生制。对于企业来讲,需要应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的基础,以此来开展会计计量、确认、报告等工作。

2.2 要素组成的区别

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来讲,其要素可以被划分成五方面内容:负债、资产、收入、支出及净收入。而企业的会计要素则被划分成六方面内容:即负债、资产、收入、费用、利润及所有者的权益。二者在负债及资产方面实质内容基本相近,对剩余的要素进行区别,内容如下。

2.2.1 收入的区别

在企业及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中,都存在收入一项,尽管名称一致,然而在实质方面仍有较大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的收支指的是单位或者国家依据法规标准获取的无偿性资产,主要由上级部门、财政机构、其他单位获取。由于事业单位的经济主要来源为上级部门的拨款,因此具备非偿还的特性,其目的在于补偿支出,并不是为了收益;但是对于企业会计要素中的收入来讲,其指的是在企业平时业务中产生的,会造成所有者的权益增长的,同所有者的投资不相关的经济总流入,企业的收入要素一般是依靠销售商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获取的,目的在于为企业增加经济收益。

2.2.2 支出和费用的区别

在事业单位中,会计要素中的支出一项指的是为拓展业务及其他活动而产生的各项资金损耗及应用在基础项目建设方面的开支。事业单位中的支出具备财政资金再分配的特性,同时依据预算为所属单位进行拨款,目的在于耗费。企业中的费用指的是企业为了提供服务、售卖商品等在平时活动期间所流出的经济收益,其会降低所有者的收益,同所有者的分配利润并不存在关联的总流出。企业中的费用目的在于获取更多的资产及运营收入。唯有企业在生产、运营期间为获取经济收益而支出的各项资金,才被称为费用。

2.2.3 利润的区别

对于利润来讲,其是企业会计要素有的内容,指的是在一段时间内,企业会计运营的结果。在事业单位中,并不存在利润的要素,这是由于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性的组织,并不涉及盈利的情况,因此,也就不会存在利润。就算事业单位进行了一定的经营行为,在期末后,也都将资产转移到“结余”一项中。

2.2.4 净资产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的净资产指的是非盈利性组织及政府所拥有的资产净值,其产权较为单一,是预算会计独有的特点。而企业会计中与其相对应的内容为所有者的权益。其指的是各方面的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另外,其也是同债权人的利益相关联的定义,二者共同组成了权益定义。很明显,在预算会计内定的净资产并不具备上述所有人的权益特点。所以,在预算会计内,应用净资产的名称来区分企业会计所有者权益的名称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同时也极为合适。

2.3 计算等式的区别

事业单位会计的计算等式为:支出+资产=收入+净资产+负债。该等式属于动态等式,体现了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间收支结余的情况,反映了净资产的增值状况。由于事业单位中的主要资金来自上级部门的拨款,因此,需要对费用的各项支出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因此,需要应用动态等式进行计算。另外,资产的负债表也同样可以应用该等式作为基础。

企业会计的计算等式为: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企业会计的计算等式属于静态等式,体现了会计各个要素间的数量对应关系,揭示了企业各项资产的归属情况,并且表明了企业同所有者互相独立的特性。另外,该等式也是编订资产负债表的重要理论基础。

2.4 核算内容及方法的区别

对于预算会计来讲,部分核算内容同企业的会计工作有明显的区别,具备自身特有的性质,以下简要针对进行分析。

2.4.1 固定基金的区别

在事业单位中,想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需要加设“固定基金”及“固定资产”两个账户,在固定基金账户中,其是事业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通常由上级管理机构及财政部门下拨款项获取,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投入获取。事业单位的经济支出具备不可补偿及消耗的特性,因此,并不需要计算其折旧费用。但是对于企业来讲,其固定资产在应用期间在不停地损耗,需要利用折旧的形式将其转移至期间费用或者产品的成本中。

2.4.2 专属基金的区别

专属基金指的是事业单位遵照相关标准设置或者提取专属用途的资金,包含员工的福利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等,通常都已经明确规定了各项的应用范围及用途,除了在财务标准别规定以外,通常不可以占用或者挪用。

2.4.3 投资基金的区别

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对外的投资通常需要同投资的基金相适应,不但需要加设“对外投资”的账户,同时还需要加设“事业单位―投资基金”的账户。

2.4.4 通常不核算成本

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中,通常并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就算进行了成本核算工作,一般也只是成本内部核算。

第4篇

一、资产负债表要素

在资产负债表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资产、负债是所在组织(营利组织一企业、非营利组织一财政、行政和事业单位)共有的会计要素,而净资产是预算会计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有着不同于在企业会计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不使用“拥有或控制”这一企业会计常用的确认标准,而使用“占用或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和使用的非经营性或非盈利性的特点(除开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和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单位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单位用其业务收入去购买。

第二,预算会计中资产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资产的限定性,是指资产的提供者(包括拨款人和赠与人)对所提供的资产规定一定的限制,拨款人和赠与人通常是以通过法规、行政命令或协议等方式对其所提供的资产附加限制,接受资产的非营利组织必须给予以遵守。从时间角度看,限定性有暂时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与此相对应,其他资产可归为非限定性资产。资产的限定性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方面。

第三,非营利组织的负债主要表现为流动负债。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信用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等流动负债;由于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得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同时银行也一般只对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长期货款,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因而非营利组织基本不存在资本结构问题及利用杠杆作用问题,但是这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第四,预算会计中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采用“净资产”称谓,这与国际通行的用法一致。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这个差额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具体地说,与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比较,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要素,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非营利组织不存在现实的所有者,其净资产不体现企业那样的所有者权益。

2、出资者,如拨款人、捐款人,是非营利组织净资产名义上的所有者,他们不要求出售、转让或索偿其所提供的资财,也不要求凭借其所提供的资财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3、实际上,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也无法为其资财的提供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4、现实中,非营利组织的一些资财提供者通常对其所提供资财的使用、维持规定某些限定,即非营利组织的某些净资产具有限定性。同资产的限定性一样,对净资产的限定也可分为暂时性限定与永久性限定。

二、收入支出表要素

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关系为:收入-支出=结余。其中,收入要素与营利组织的收入要素有着显著的差别,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结余”没有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有以下特殊性:

从性质看,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营利;提品或劳务等活动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决定,甚至无偿提供或免费服务。即非营利组织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通常取得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拨款一方面是为非营组织的存续发展,另一方面含有补贴性质。即有些拨款属于对低价格、低收费服务的一种弥补。从口径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大口径的而完全不同于营利组织小口径收入概念。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仅包括业务收入,还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性的各类拨款等。

从限定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关于这笔款项有规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这笔接受的捐赠收入就属于限定性的收入。

第二,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在设计上,需要与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时支出与企业会计的费用相比在许多方面有特殊性。

从功能和目的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

从口径看,与收入的大口径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是大口径的。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狭义费用),还包括资本性支出。

从限定看,与限定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的区分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可分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这也是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使然。

从确认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的确认有的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费用的确认基本采用权责发生制。

从成本核算看,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项目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单独核算处理,这并不否认支出要素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结余是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期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口径与企业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口径有着明显的差别。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与企业利润相比,有着明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如下:

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与支出通常也有差额,这个差额并不表现为利润(或亏损),而表现为结余(或负结余)。但非营利组织并不追求这个余额,而是客观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2、在性质上,非营组织的结余表现净资产的变动,其属性为净资产,而企业的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3、企业利润存在分配问题并且(正)利润必须履行纳税义务。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非营利组织正结余不需履行纳税义务,负结余实质上是对净资产的冲减。

4、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而企业利润表现为贷方余额。

5、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结余是限定性收入与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是非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

正因为如此,结余是否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立会计要素,存在不同观点。

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如同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构成企业“损益表”的基础一样,收入、支出和结余三要素构成了预算会计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结余,可以作为“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以系统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而且关心非营利组织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当然希望能提供有关结余的信息。超级秘书网

不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其一,结余的本质属性为净资产,其作为独立要素的经济意义不大。其二,对非营利组织来说,重要的是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结余作为一个要素,平时无法反映出收支结余情况的真实结果,即没有实际的内容。其三,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那么连余额的方向性都无法确定,作为要素是不合适的。

当然,最终结余没有作为独立要素。而实际上,不将结余作为独立会计要素并不影响预算收支以及结余的核算和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分析。

三、结束语

预算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之一,是财务会计在政府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中的运用。但与企业财务会计相比,预算会计有着诸多明显的特殊性。从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出发,探讨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会计要素、会计基础、会计报告等的基本理论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预算会计要素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预算会计要素具有的特殊性做出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引起会计理论工作者对预算会计基本理论的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1998年开始实施

2、荆新: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

第5篇

【关键词】 会计 核算 内容 分析

引言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确立了五个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要素构筑资产负债表,所以也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和支出两个要素构筑收入支出表,所以也称为收入支出表要素。下面就对预算会计要素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 关于负债表的三个要素

在资产负债表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资产、负债是所在组织(营利组织一企业、非营利组织一财政、行政和事业单位)共有的会计要素,而净资产是预算会计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有着不同于在企业会计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1.1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不使用“拥有或控制”这一企业会计常用的确认标准,而使用“占用或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和使用的非经营性或非盈利性的特点(除了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和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凡是行政单位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单位用其业务收入去购买。

1.2预算会计中资产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资产的限定性,是指资产的提供者(包括拨款人和赠与人)对所提供的资产规定一定的限制,拨款人和赠与人通常是以通过法规、行政命令或协议等方式对其所提供的资产附加限制,接受资产的非营利组织必须给予以遵守。从时间角度看,限定性有暂时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与此相对应,其他资产可归为非限定性资产。资产的限定性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方面。

1.3非营利组织的负债主要表现为流动负债。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信用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等流动负债;由于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得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同时银行也一般只对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长期货款,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因而非营利组织基本不存在资本结构问题及利用杠杆作用问题,但是这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1.4预算会计中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采用“净资产”称谓,这与国际通行的用法一致。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这个差额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 结余核算要则

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关系为:收入-支出=结余。其中,收入要素与营利组织的收入要素有着显著的差别,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结余"没有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具体分析如下;

2.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有以下非凡性 从性质看,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营利;提品或劳务等活动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决定,甚至无偿提供或免费服务。即非营利组织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通常取得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拨款一方面是为非营组织的存续发展,另一方面含有补贴性质。即有些拨款属于对低价格、低收费服务的一种弥补。从口径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大口径的而完全不同于营利组织小口径收入概念。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仅包括业务收入,还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性的各类拨款等。

从限定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关于这笔款项有规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这笔接受的捐赠收入就属于限定性的收入。

2.2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在设计上,需要与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时支出与企业会计的费用相比在许多方面有非凡性。

从功能和目的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

从口径看,与收入的大口径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是大口径的。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狭义费用),还包括资本性支出。

从限定看,与限定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的区分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可分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这也是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使然。

从成本核算看,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项目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单独核算处理,这并不否认支出要素的内涵与外延。

2.3结余是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期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口径与企业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口径有着明显的差别。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与企业利润相比,有着明显的非凡性,主要表现如下:①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与支出通常也有差额,这个差额并不表现为利润(或亏损),而表现为结余(或负结余)。但非营利组织并不追求这个余额,而是客观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②在性质上,非营组织的结余表现净资产的变动,其属性为净资产,而企业的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③企业利润存在分配问题并且(正)利润必须履行纳税义务。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非营利组织正结余不需履行纳税义务,负结余实质上是对净资产的冲减。④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而企业利润表现为贷方余额。⑤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结余是限定性收入与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是非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

正因为如此,结余是否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立会计要素,存在不同观点。

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如同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构成企业“损益表”的基础一样,收入、支出和结余三要素构成了预算会计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结余,可以作为“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以系统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而且关心非营利组织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当然希望能提供有关结余的信息。

不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其一,结余的本质属性为净资产,其作为独立要素的经济意义不大。其二,对非营利组织来说,重要的是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结余作为一个要素,平时无法反映出收支结余情况的真实结果,即没有实际的内容。其三,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那么连余额的方向性都无法确定,作为要素是不合适的。当然,最终结余没有作为独立要素。而实际上,不将结余作为独立会计要素并不影响预算收支以及结余的核算和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分析。

第6篇

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国库集中支付 教学思考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是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企业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主,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正是由于两大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基础的不同,使得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有不同的核算思路和核算特点。大部分高等院校设置会计学专业课程时,一般以工业企业会计处理为主线,银行会计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等行业会计作为工业企业会计的重要补充,以使会计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更加完整。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体系相对独立,其服务对象比较特殊,账务处理特点突出,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将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前沿知识贯穿于教学过程中。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课程特点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可以细分为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预算会计是我国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总称,也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重点。

(一)与企业会计差别大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有共同的理论基础,两者在会计对象、会计职能、会计假设以及账务处理程序等方面都是相同的,但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尤其是预算会计部分,其会计核算基础发生了变化,加之受到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影响,整个会计处理的思路都发生了变化。有些会计科目与企业会计名称相同,但是使用方法却完全不同,例如行政单位中的应收账款科目,应收款业务形成的同时形成负债,行政单位并不是真正的债权人,导致应收账款与存货和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不同,没有对应着资产基金科目。

(二)涉及知识面广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会计主体包括各级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四个行业会计集中在一门课程中,涉及到不同的会计主体运行方式与会计处理的知识衔接,以及不同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处理方法差异较大,在教学中要不断地转换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体系,既要了解四门专业会计之间的联系,例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财政拨款与具体使用人的关系,又要了解不同专业会计之间的区别,例如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作为预算单位,会计科目有相似的地方又有很多特有的科目。

(三)与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息息相关

自2000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开始试点,到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等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出现的新业务和新方法,对预算会计处理科目及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省级以上政府可以自行发债,产生了“债务收入”会计科目;行政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产生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新科目;事业单位在现行预算制度下,年底结转和结余的处理,都与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紧密联系。这也要求在教学过程中,紧密结合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最新制度,介绍新会计科目及会计处理方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四)新会计制度密集出台

继修订并颁布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3年1月1日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4年1月1日实施)后,2015年10月财政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自此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全部出台了新制度。2015年10月23日,为了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政府会计体系,构建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6年7月6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的制度也开始进入实质化的实施阶段。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遇到的难题

(一)W生对财政管理体制了解较少,对会计对象运行机制比较陌生

学生对目前财政体制及其改革了解甚少,对于各级政府、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也比较陌生,导致学生对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内容了解很少,例如政府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四大部分,相应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主要收入的会计科目与之对应,在学生不了解背景的前提下,需要花大力气先介绍各级会计主体的组织特点、运行方式、预算与收入及支出的关系等专题,才能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因及核算内容,这也加大了授课难度。

(二)学生对该课程的应用性持不确定态度

会计学专业从基础会计开始,到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再到财务管理、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主要围绕工业企业这一营利性组织作为会计对象展开课程设计。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对象为非营利组织,与前后课程的延续性不强。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就业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招考,学生就业的职业规划中更多地偏向于企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组织了解较少,在课程教学中,学生对课程未来的应用性持有不确定态度,这也增加了学生对课程学习的怀疑态度。

(三)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知识

该课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也较高,不仅要了解现行会计制度体系与旧制度相比有哪些变化,还要求教师及时把握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及其推进,及时更新与会计制度有关的相关知识,这样在授课过程中,才能够具体解释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因及原理,具体展现预算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及原因。例如,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体现了“双分录”和“虚提折旧”等账务处理特点,不仅需要教师知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还要掌握会计制度设计的思路。另外,在该课程的教学中,不仅要求教师掌握会计知识,还要求教师具备财政法律制度、财政学、预算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四)缺乏实践性教学资料的支撑

由于会计主体的特殊性,目前我国对于各级政府的财政公开还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预算和决算也没有对外公开,在教学过程中无法像企业会计一样可以获得上市公司的很多财务数据,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目前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资料更多的是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网站搜集到部分预算和决算数据,作为学生了解预算与决策的资料,以及进行财务分析的依据。教学模拟软件中,也很少有针对该门课程专门设计的实践性资料。

(五)最新的会计制度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我国政府财政财务制度都处于密集改革期间,改革成果非常丰富。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陆续实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已经在各项新会计制度中得以体现。但是目前会计制度体系仍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在新制度体系中已经体现了“双分录”的会计处理特点,一方面体现了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体现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变化情况,例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处理、行政单位中购买存货资产的处理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多年来我国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仍然存在偏重于体现预算执行情况的特点,重满足预算管理的要求,偏重于预算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的核算,轻财务会计的核算,轻资产、负债的核算,不能如实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的实际情况,在政府报告中缺乏对资产负债情况等“家底”的体现,政府财务报告不完整。深化改革还在继续,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关注最新的制度和变化。

三、完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建议

(一)在教学内容上,加入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最新动态

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会计科目的设计上,还体现在原始凭证、会计分录、财务分析等内容上,及时在教学内容中加入财政体系改革前沿的内容,对于知识的拓展及延伸非常有效。例如,了解目前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推进,帮助学生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及操作细节;加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预算会计科目体系中明细科目的规范;加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可以增加今后实践性教学资料的获取渠道。

(二)在教学手段上,拓宽学生就业视野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一大难题是学生对课程缺乏科学的认识,甚至有学生最初就认定自己不可能到非营利性组织就业,态度上的不认可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实际上这既是一个学习上的误区,也是一个就业上的误区。课程学习要以就业为导向,但是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同样重要,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学习思路,会帮助学生构建系统全面的会计知识体系。另外,学生的就业不能仅局限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同样可能成为将来的就业单位,在教学中,适当加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型及社会管理及服务宗旨的介绍,加入对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介绍,引导学生了解目前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办法,可以拓宽学生的就业思路,也可以使学生正确认识课程的重要性。

(三)在教学方法上,多用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表现尤为突出,比较分析法可以帮助学生通过对比掌握该课程知识体系的特点。在基础理论教学部分,尤其是会计要素和核算原则部分,对比企业会计,找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析“利润”要素与“结转与结余”要素的区别,更能够帮助学生理解“非营利组织”的单位性质与会计要素之间的联系。在实务操作部分,尤其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不仅要单独掌握两个会计主体账务处理的特点,还要比较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区别,例如行政单位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通过财政拨款,设置了“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来源渠道较多,除了财政补助外,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补助收入,本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通过“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通过对两个科目的比较,可以分析两者的细微差别。再如,行政单位“资产基金”科目和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两个科目都属于净资产科目,而且都体现了对应资产的所有权,但是从科目名称本身的内涵上就可以判定两者之间存在差异,“资产基金”对应着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而“非流动资产基金”只对应非流动资产。

(四)在教学设计上,理论教学与专题教学相结合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如何让学生更加深入更加直观地了解账务处理的背景及原因,需要教师采取专题教学为辅。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在不同的模块加入不同的专题,对于理解课程大有裨益。例如,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教学中,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具体方式中,加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发展及流程”专题,既可以让学生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背景及意义,了解对各预算单位会计处理的影响,又可以让学生了解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流程图,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和收入的核算打下基础。在“债务收入”科目讲解过程中,加入“新《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券”专题,让学生了解旧《预算法》下地方政府不能自主发行地方债券到新《预算法》取消这一条款的变迁,以及地方政府发债模式从“代还”,到试点省市“自发代还”,再到“自发自还”的三个阶段,才能让学生了解“债务”作为“收入”核算的原因。在行政单位会计教学中,加入“公务卡制度”L猓在事业单位会计教学中,加入“事业单位分类及改革”等专题,既可以大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同时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刻地了解预算会计特殊业务核算的特点。

(五)在教学延伸上,实施开放式教学

《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明确要求,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除了财政部已经的四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外,《政府会计准则第××号――政府储备物资(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新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构建,必然对该课程的教学思路、内容和方法都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开放式教学,既要向学生介绍现有会计制度下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分析现有会计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核算特点,又要分析现有会计制度中仍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体系存在部分局限,指出随着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将在政府会计中并存又互补,为今后补充和完善知识体系留下敞口,方便学生及时对接新准则体系。

四、结束语

随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关新会计制度的陆续颁布,并仍处于不断完善的特殊时期,该课程的教学具有特殊性,需要教师既有综合性知识,又有专业性知识,同时还要时刻了解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对教师提出了较高要求。在今后的教学中,应持续关注相关准则和制度的改革动态,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设计,指导学生更好地掌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理论及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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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义令,顾立霞.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5.

第7篇

关键词:预算会计;教学改革;独立学院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6.081

1引言

预算会计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对预算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地反映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预算会计是运用会计核算原理和方法,研究会计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家财政预算中的运用。通过《预算会计》的学习,能够使学生将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应用到财政资金的管理领域,全面掌握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预算会计区别于财务会计,表现了政府预算与财务会计的综合运用,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本文立足于分析独立学院税收学专业《预算会计》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适合独立学院的教学改革措施。

2独立学院《预算会计》教学现状

2.1课程设置不合理

《预算会计》是学生在学习了财政学、政府预算、基础会计学等学科的基础上开设的,正是由于学生具备了一定的财政学基础和会计学基础,大部分高校都对《预算会计》设置为专业选修课,课时数设置也较少,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如我校设置该学科的学时数为36学时,其中28个学时为理论教学,8个学时为实训学时。从学生的反映来看,该学科是一门课时少的专业选修课,认为会计两个分支中,企业会计才是主流,大部分同学就业时,进入企业就业的较多,进入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能性较小,导致学生忽视了学习《预算会计》的重要性,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导致学生不愿意投入的过多精力去学习。

2.2教材内容滞后、教学内容存在缺陷

首先,目前市场上关于《预算会计》的教材种类繁多,部分教材质量低下,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精品教材则又相当少,大部分教材都偏重于理论性阐述,介绍案例和实验操作的教材非常少,教材内容和实际操作相脱节,已经不能满足实验教学的要求。其次,教材更新滞后,目前所使用的《预算会计》教材,编制依据仍然是1997年财政部颁布的预算会计制度,教材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不能反映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进程。如我国开启新一轮的财税改革,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在新形势下,新预算法的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新预算法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而现今《预算会计》教材中,财政总预算会计仍然使用一般预算预算收入科目,而非使用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最后,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由财政总预算款、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以及参与预算会计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组成。因此,各个组成体系则构成了我国《预算会计》教学内容,但在教学实践中,往往由于课时不足,教学中只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基础理论进行介绍,而对参与预算会计执行的国库会计和收入征解会计的介绍则相当少,往往是一笔带过或者是要求学生课后阅读,这不但不利于学生系统地学习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也造成了教学内容不够完整,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结果。

2.3教学方法和考核形式单一

教学手段上,大部分独立院校都采用多媒体方式教学,教学方法上,仍然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即“老师讲、学生听”。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将导致教学方法非常不灵活,教学活动基本以教师讲授为主,而忽视与学生的交流和互动。除此之外,缺少案例教学、分组讨论式教学和演示教学等实践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单一将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难以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最终导致独立院校无法完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考核形式方面,我校将《预算会计》设置为专业选修课,考核上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考核成绩为辅,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平时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平时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出勤率。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题型以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业务分析题为主,缺乏对实践能力的考核。另外,学生在期末考试来临前,都抱着临时抱佛脚的心态,为了应付考试而临时突击,考完后学生又将书本知道忘得一干二净。平时成绩的考核,很多老师都无法公正的给学生打分,平时分也给得很随意,导致学生平时分差异很小,不能真正的体现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

2.4实验教学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由于总体教学时数不足,必然导致教师忽视实验教学。除此之外,大部分独立学院也没有充分重视实验教学,如有的学校对教师开设实验教学,则教学课酬减半,这也将导致教师没有积极性投入到实验教学中。如我校税收学专业开设的《预算会计》课程,课时大部分都用于了理论教学,且删减了大量的内容,比如对会计报表的编制的学习就简单的一笔带过,而对实验教学则更加忽略,即使开设了实验教学,往往也是手工实验教学,忽视计算机实验教学,在实验教学中,实验内容也过于简单,教学的要求较低,往往是要求学生根据财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某年某月的经济业务,要求学生根据业务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缺少对经济业务及记账过程的审核、监督与分析这一过程。通过简单的实验教学,往往只是培养了学生根据简单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能力,而忽视了培养学生分析、解决账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以及根据账务处理分析财务状况的能力。从学生学习的反映来看,由于教学时数不足,造成学生掌握《预算会计》基础理论的程度不够透彻,账务处理的能力也较弱,最终不利于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

2.5师资队伍实践经验不足

《预算会计》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深厚的会计理论知识,熟悉我国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往来,还需要有超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还要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但是,目前独立院校财政、会计专业教师都是研究生毕业后直接从教,虽然学历很高,但缺乏实际从业经验和实践操作知识,另外,大部分独立院校都难以与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独立院校在经费上没有安排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导致年轻教师没有机会通过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自身实践经验。因此,在理论教学中,无法通过理论加案例的教学方式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不能使学生更好的理解理论知识,在实验教学中,教师只能通过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对实践操作的理解来指导学生,导致实验教学呆板、不符合实际。

3促进独立院校《预算会计》教学改革的对策建议

3.1优化课程设置、增加课程学时

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构成了我国两大类会计体系,预算会计应和企业会计一样,在课程设置体系中应同时占据重要地位。而我校税收学专业分设税收政策与税务管理方向、企业纳税管理与税收筹划方向,预算会计也只设置为税收政策与税务管理方向的专业选修课之一,企业纳税管理与税收筹划方向并未开设此课程。本文认为不管是何方向,预算会计都应该是税收学专业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因此,应将《预算会计》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同时将课时提高至54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8课时,实验课时6课时,以保证有足够课时让学生充分掌握基本理论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2选择合适教材、优化教学内容

在教材选择方面,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教材,教材内容应包含预算会计体系理论和实验模拟内容两部门。在辅助教材方面,教师应注重收集和整理与预算会计有关的案例分析题,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还可以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基础理论教学内容方面,教师在课时充足的前提下,应该全面的讲解预算会计体系,使学生能够充分掌握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及核算方法。另外一方面,《预算会计》的教材中都会介绍预算会计基本核算方法,其中部分内容与《初级财务会计》等会计课程涉及的内容基本重合。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可对这部分内容有所删减,安排学生在课后自主学习,以保证学生有足够课时学习本课程的核心内容。在实验教学方面,可以邀请具有预算会计实务经验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参与高校辅助教学,提高实验教学效果。

3.3丰富教学方法、优化考核方式

目前大部分独立院校《预算会计》的教学方式单一,教师应该丰富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分析法、分组讨论式教学和对比教学法。首先,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对预算会计基本理论的理解,也会提高学生学习预算会计的能动性,因此,教师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去引导学生深入思考问题,将预算会计理论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其次,采取分组讨论式教学,可以让学生主动的参与到课程教学中,调动每位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还可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最后,学生学习《预算会计》课程之前,学生一直在学习与企业会计相关的《初级财务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因此,教师在授课时可以采取对比教学法,比较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之间概念、核算对象、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方面的不同点,加深学生对预算会计知识的理解。

考核方式上,独立院校基本采用期末考试和平时成绩加权平均计算总评成绩,在期末考试方面,鉴于《预算会计》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这一特点,以试卷考试作为期末考试显然不太科学,因此,在期末考试中,应同时采用试卷和软件上机两种考核方式,同时考核学生对《预算会计》基础理论、实践操作能力的掌握程度;在平时考核方面,强化平时分考核,不仅应该考核学生的出勤率和课堂表现,更应该增加对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考核,教师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学生的平时考核进行统计。

第8篇

关键词:预算会计;会计要素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1 资产负债表要素

在资产负债表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资产、负债是所在组织(营利组织一企业、非营利组织一财政、行政和事业单位)共有的会计要素,而净资产是预算会计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有着不同于在企业会计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不使用“拥有或控制”这一企业会计常用的确认标准,而使用“占用或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和使用的非经营性或非盈利性的特点(除开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和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单位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单位用其业务收入去购买。

第二,预算会计中资产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资产的限定性,是指资产的提供者(包括拨款人和赠与人)对所提供的资产规定一定的限制,拨款人和赠与人通常是以通过法规、行政命令或协议等方式对其所提供的资产附加限制,接受资产的非营利组织必须给予以遵守。从时间角度看,限定性有暂时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与此相对应,其他资产可归为非限定性资产。资产的限定性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方面。

第三,非营利组织的负债主要表现为流动负债。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信用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等流动负债;由于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得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同时银行也一般只对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长期货款,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因而非营利组织基本不存在资本结构问题及利用杠杆作用问题,但是这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1.1 非营利组织不存在现实的所有者,其净资产不体现企业那样的所有者权益。

1.2 出资者,如拨款人、捐款人,是非营利组织净资产名义上的所有者,他们不要求出售、转让或索偿其所提供的资财,也不要求凭借其所提供的资财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1.3 实际上,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也无法为其资财的提供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1.4 现实中,非营利组织的一些资财提供者通常对其所提供资财的使用、维持规定某些限定,即非营利组织的某些净资产具有限定性。同资产的限定性一样,对净资产的限定也可分为暂时性限定与永久性限定。

2 收入支出表要素

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关系为:收入-支出=结余。其中,收入要素与营利组织的收入要素有着显著的差别,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结余”没有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有以下特殊性:

从性质看,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营利;提品或劳务等活动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决定,甚至无偿提供或免费服务。即非营利组织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通常取得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拨款一方面是为非营组织的存续发展,另一方面含有补贴性质。即有些拨款属于对低价格、低收费服务的一种弥补。从口径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大口径的而完全不同于营利组织小口径收入概念。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仅包括业务收入,还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性的各类拨款等。

从限定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关于这笔款项有规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这笔接受的捐赠收入就属于限定性的收入。

第二,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在设计上,需要与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时支出与企业会计的费用相比在许多方面有特殊性。

从功能和目的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

从口径看,与收入的大口径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是大口径的。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狭义费用),还包括资本性支出。

从限定看,与限定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的区分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可分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这也是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使然。

从确认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的确认有的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费用的确认基本采用权责发生制。

从成本核算看,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项目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单独核算处理,这并不否认支出要素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结余是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期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口径与企业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口径有着明显的差别。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与企业利润相比,有着明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如下:

2.1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与支出通常也有差额,这个差额并不表现为利润(或亏损),而表现为结余(或负结余)。但非营利组织并不追求这个余额,而是客观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2.2 在性质上,非营组织的结余表现净资产的变动,其属性为净资产,而企业的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2.3 企业利润存在分配问题并且(正)利润必须履行纳税义务。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非营利组织正结余不需履行纳税义务,负结余实质上是对净资产的冲减。

2.4 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而企业利润表现为贷方余额。

2.5 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结余是限定性收入与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是非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

正因为如此,结余是否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立会计要素,存在不同观点。

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如同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构成企业“损益表”的基础一样,收入、支出和结余三要素构成了预算会计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结余,可以作为“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以系统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而且关心非营利组织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当然希望能提供有关结余的信息。

不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其一,结余的本质属性为净资产,其作为独立要素的经济意义不大。其二,对非营利组织来说,重要的是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结余作为一个要素,平时无法反映出收支结余情况的真实结果,即没有实际的内容。其三,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那么连余额的方向性都无法确定,作为要素是不合适的。

当然,最终结余没有作为独立要素。而实际上,不将结余作为独立会计要素并不影响预算收支以及结余的核算和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分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