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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2-23 14:51: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共卫生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卫生建议

第1篇

一、重庆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8.2万平方公里的面积,是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总面积的2倍多,人口3200多万,却有2/3的人口在农村,40个区县中有近一半为贫困县,直辖之初的农村贫困人口高达366万。这是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并存,二元经济结构突出的真实写照。

西部大开发和重庆直辖以来,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重庆是地处西部大城市与大农村的结合体,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发展基数低,与东部沿海发达省市相比差距较大,突出表现在工业化滞后、城市化滞后、农村发展滞后。重庆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现状表明,农村卫生工作起点低、难度大,存在着就医难、买药难、医疗水平较低,服务设施落后等系列问题。

1、公共卫生环境脏乱差,威胁农民健康

农民健康知识差,预防、保健措施不力,加上医疗费用上涨过快过猛,致使部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在重庆市的部分郊县农村,特别是三峡库区周边农村,饮用水不清洁,厕所简陋,污水横流,老鼠、苍蝇、蚊子很多,公共卫生环境很差,给各种细菌、病毒的滋生和疾病的传播制造了条件,对农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和隐患。

2、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较低,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据对主城区之一,沙坪坝区西部七镇卫生院调查,七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共119人,大专学历5人(占4.2%),中专学历57人(占47.9%),中专以下学历和无学历57人(占47.9%);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人(占2.5%),初级专业技术职称96人(占80.7%),无职称20人(占16.8%);临床医生共计57人,配置数为0.37人/千人,护士16人,配置数为0.1人/千人,远低于医护人员最低配置标准1.73人/千人。全区乡村医生11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名(占7.6%),大专学历3人(占2.5%),中专学历58人(占49.2%),中专水平及以下学历57人(占48.3%)。

按照镇卫生院医生、护士配置最低标准1.73人/千人计算,仅沙坪坝区西部七镇卫生院就差临床医生194人,护士235人。目前沙坪坝区农村有的镇卫生院人员严重老化,有的镇卫生院无一名护士,还有一些镇卫生院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仍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低,从而导致医疗质量较差。

3、镇卫生院医疗装备差,履行农村卫生机构职能难度大

目前,重庆市农村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相当陈旧落后且缺乏必备设备,部分镇卫生院设备未达到规范化镇卫生院装备标准。由于装备差,镇、村卫生机构无法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和完成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任务,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医疗、保健需求。又以沙坪坝区西部七镇卫生院为例,沙区农村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相当陈旧落后且缺乏必备设备,没有一所镇卫生院设备达到重庆市规范化镇卫生院装备标准。沙区七镇卫生院无一台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只有2家设有急诊室,3家设有急诊病房,无一家设有妇产科,未配置一辆救护车。

4、镇卫生院亏损面大,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再以沙坪坝区为例,截止2003年末,沙区西部七镇卫生院连续4年亏损的就有5个,占总数的71.2%,2002年西部七镇卫生院全部亏损,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发展举步维艰,甚至濒临倒闭。西部两个中心医院和各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危房,危房面积共达3000多平方米,且无资金加以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离退休人员负担重,绝大多数镇卫生院靠政府财政拨款勉强能够维持生存,但无力发展。

5、三级防保网不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薄弱

镇卫生院的职能是向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同时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向农村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保健等服务。村卫生站的职能是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承担预防保健任务,普及疾病预防和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由于体制转换加速了农村卫生医疗投入的减少,使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正出现全面危机。近年来,国家严重投入不足,三级防保网不健全、不牢固,突出体现在农村地区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其中又以村卫生站这层网底组织最为薄弱。农村税费改革往往切掉了正常的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费,大部分地区乡镇片面强调有偿服务,使公共卫生事业私人化、有偿化。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日益减少、乡镇企业改组改制,消解了昔日“以工补农”、“以工助医”的投资机制,原来承担农村卫生保健责任的乡镇卫生院终于走上改组转制之路,许多职能难以继续有效履行。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农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片面地认为发展生产是大事,卫生工作是小事,对卫生工作认识不足,导致农村的公共卫生工作长期处于少人管、甚至无人管的局面。

二、提高重庆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在我国,农村公共卫生是预防疾病、保证不同社会群体均等享有健康基本保障的基础性工程。加强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建设,健全农村预防保健网络,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创新,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建设

公共卫生是关系社会群体身体健康的卫生服务,无论是关系到重庆市2300多万农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性,还是从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及成本效益等方面看,都应作为重点领域加强。

所谓理论创新,就是根据农村公共卫生的外部效应性和公平性原则,政府应当在理论上、观念上纠正认识上的两大误区,对应地创新和完善两大理论――公共卫生产品服务的“外部效应性论”和“卫生正义论”,借以确立政府在配置公共卫生资源中的主要渠道、主要杠杆和主要尺度的地位,强化政府的投资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农民相对而言是一个在抵御疾病时承受能力低,因病置于困境的脆弱性高的群体,又缺乏支付获取公共卫生服务自筹部分经费的能力,健康教育水平远低于其它人群。农民的健康问题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阻碍农村奔小康、走向现代化整体进程,而且会因人口流动而波及周边、影响全省甚至全国。政府对公共卫生投资的主渠道责任来自于公共卫生服务产品本身的“外部经济特性”。

政府是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产品进行公共财政投入的主要杠杆。一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性,农民不主动参与生产和消费公共卫生产品;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产品具有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来确定其价格;三是公共卫生产品生产需要高成本、高技术和生产规模大的要求,需要有足够的生产技术、生产资金的投入,这需要公共部门的介入,用积极财政手段来加以投入。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县、乡两级卫生机构建设单位。增加对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和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定额补助经费,保证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农村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差的状况,确保各项农村卫生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2、正视现实,适当控制医疗服务规模

如果对农村医疗服务规模,尤其是乡村医疗服务规模不加以适当控制,效率继续下降,医疗成本继续加大,看病贵的问题将会继续加重。因大量卫生投资用于医疗机构扩大规模建设,也不可能实现加强公共卫生和提高服务质量及卫生扶贫的资源结构调整。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机构,撤除并不合理的重叠机构;二是按照重庆市区县人口的医疗服务需求量与短期内可转化的潜在需求量,确定区县医疗服务总床位及人员的规模控制指标;三是按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相关因素,确定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床位及人员规模。为此,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以搞好预防保健为主,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医疗诊治和承担一定卫生事业管理的综合服务功能,尤其是一般乡镇卫生院应成为本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向医院发展。为促进乡村卫生机构按综合服务功能做好各项工作,建议对基层卫生组织按公共卫生的经济政策实行补助。

3、重视专业培训,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观念、职业道德和全科医学知识水平,充分利用好现有人才。实施农村全科医生培养计划,鼓励现有乡村医生接受学历教育。严把农村卫生人员准入关,新进农村卫生人员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到2007年力争1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9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医学中专学历,2010年前100%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大力引进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改善农村卫生人员队伍现状。

4、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1)推进农村卫生机构干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竞争和约束机制,增强农村卫生机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乡镇卫生院的院长要在全县(市)或更大的范围内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并加强对其的培训、管理和监督。改革后的乡镇卫生院的职能要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重点做好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决不能本末倒置。

(2)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强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推进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执法力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加强预防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切实履行农村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农村卫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针对农民弱势群体实行医疗救助,目的是解决少部份人群大病负担过重的问题。通过建立“大病风险/救助基金”,对因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特困农户给予资金救助。

5、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对农民的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

第2篇

自*年起,县委、县政府已着手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硬件投入和功能转换准备。到*年底,县财政共计投入近一亿元对全县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分别对全县120家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同时,逐步解决了制约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换的瓶颈问题,落实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日趋完善。

但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转换,一些新的问题随之产生,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并有效化解。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导致新的“大锅饭”现象产生;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均等化配置易产生医疗资源浪费;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待遇相对偏低,无法吸引住优秀人才;四是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拨款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五是目前由于缺少一套完善的、切合本县实际的考评体系,造成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本县医疗和防病工作发展。

为此建议:

一、切实防止新的“平均主义”现象的发生。以前的乡镇卫生院,由于机制、体制的问题,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冲击,加上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医院主要靠医疗行为盈利补贴,为求生存,医疗行为存在明显趋利性,争病人、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现象时有发生,是导致老百姓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换以后,政府对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了职工的正常收入,保证了医院的正常运行,切断了医疗经济效益与职工收入的关系,但在职工思想上也会逐渐产生做多做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想法。继而可能出现推诿病人,工作质量下降,引起新的看病难现象出现,因此,亟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二、医疗资源的配置要充分体现物尽其用。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换,政府在经费上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后,又继续加大投入,对全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备、设施进行标准化的配置和更新。建议在设施、设备配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技力量、业务量和业务范围、服务人口和服务面积,对购置设备的使用效率作可行性评估,以避免均等化配置造成设备使用率低下,形成新的浪费。

三、对编外人员,财政应适度提高其工资标准。由于医院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出于生存考虑,减员增效,大量缩编,加上医疗行业本身的高风险,低收入,全县各家医院都存在着人才紧缺现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尤为明显。全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不同程度使用一定量的编外人员,以缓解医务人员紧缺现象。在现行体制吸纳该类人员进编有较大困难的情况下,建议县财政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充分考虑该类人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技术含量,适度提高其工资标准,以稳定该类人员在海岛安心工作,解决*地区医务人员的紧缺现状。

四、完善政府拨款方式,提高社区工作效率。社区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政府简单地把经费下拨到社区,将造成很多弊病,尤其是对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由于公共卫生服务不同于基本医疗服务,前者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不同于后者简单的数据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性质、工作的方式、考评的模式完全有别于医疗服务,建议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拨款以卫生部门的年终考核成绩,结合不同社区项目性工作开展进行拨款,这样更有利于社区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3篇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调查兰州大学和甘肃中医学院09级的学生500人,共9个专业,回收问卷470份,最终保留有效问卷451份,有效率为90.20%。

    (二)研究工具。采用医学生应急能力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医学生应急能力评估、医学生突发事件现状、医学生对应急能力教育政策评估三部分。

    (三)数据处理。采用Epidat 3.1录入,spss 16.0处理数据。

    二、结果与分析

    (一)医学生突发事件认知及应急能力自评

    1、调查结果显示,有37.69%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学生群体突发事件对自己的影响程度一般,仅有45.45%认为影响程度在较大以上,另有16.85%认为较小或无影响。

    2、有28.16%自评对突发事件的了解程度为一般(了解的比较少),60.53%自评对突发事件比较了解,另有10.86%认为自己对突发事件非常了解。

    3、对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41.68%认为自己能力在比较强以上,能够大部分或全部自己解决,有16.19%认为自己的应急能力比较弱或弱,只有小部分认为不能自己解决。

    (二)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现状

    1、在自评可以正确处理的突发事件中,出血事件能处理的人最多,达68.51%。能处理骨折、昏迷、气道梗阻的人分别只占19.51%、16.41%、9.53%。

    2、只有8.65%的被调查者认真留意过宿舍里的灭火器类型及其使用方法,51.45%不曾留意或者认为使用时再看也不迟。

    3、有34.81%的被调查者不清楚哪些灭火器不能用来扑灭初起火灾。

    4、当人群突然开始惊慌跑动时,有228人会随着人群方向加快速度,并观察情况,占50.55%;另有183人会停下来观察情况,40人会快速跑到人群的最前方。

    (三)医学生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教育的看法及意向

    1、对于突发事件的宣传方式,教育类电视、参观科普教育类基地、讲座、有奖竞答等形式受到欢迎,分别占42.57%、36.36%、35.25%、31.26%。

    2、有45.84%认为出现自救能力低的原因是因为灾害离我们很远,不必杞人忧天,另有30.23%和22.06%认为是由于没机会接受这方面训练和社会、学校不够重视。

    3、有86%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学校很有必要开设自然灾害教育选修课的必要。

    三、讨论和建议

    (一)医学生忧患意识低,医学生应急能力需提高

    本次调查表明,医学生对自己的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自评很高,但是实际能力薄弱,对于灭火器类型使用方法及人群骚乱等基本常识掌握程度不很令人满意,有一半左右的人注意过宿舍的灭火器的使用。另外,有45.84%的被调查者认为灾害离自己很远,甚至存在被调查者认为灭火器等应急器材使用时再看也不迟。医学生的忧患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作为医学生,对于脚腕拉伤、骨折、出血、触电、食物中毒、烧伤等急救能力相对不足,而且煤气中毒、气道梗阻、昏迷等危重体征急救方法掌握更加不足,关于急救能力医学生应该进一步加强,才能做好未来现场医疗急救人员的优秀生力军。

    (二)当前高校灾害教育有一定收效,教育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教育方式应趋于多样化

    调查显示,当前高校对于医学生的应急能力教育起到了一定收效,但是仍不能满足学生的应急知识需求,86%的同学认为目前学校在不影响其学习的情况下,很有必要开设自然灾害的选修课,而对于突发事件的期望宣传方式的选择中,则展现出了多样化,教育类电视、参观科普教育类基地、讲座、有奖竞答等形式均受到被调查者的普遍欢迎,提示我们以后对于灾害教育的方式应趋于多样化。在灾害教育中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第4篇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5篇

(第一季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我院于2018年2月10日----2018年10月30日为辖区居民开展了第三轮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整个体检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免费提供,自愿参检,城乡均等,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为居民提供健康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我院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体检方案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多次召集村卫生室负责人作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工作。在村主要道路入口悬挂宣传横幅,在村委会张贴标语,通过村干部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宣传。单位办公室提前印制体检表格,采购试剂,校正体检需要用的医疗设备。制定好工作流程,落实人员分工。安排好分片体检日程并提早发放公告通知居民群众。

二 体检实施阶段,积极组织培训。为了抓好体检质量关键环节单位抽调了各个科室业务技术精湛,服务态度优良,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在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一个多月来体检队成员放弃了休息,为了方便群众积极主动深入村委会设点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并利用下班时间做好当日体检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体检当中同时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作用与意义宣传,对首次体检的居民为其建立好健康档案。对于体检中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传染病等居民群众利用公卫卫生网络为其建立好专档管理,以方便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充分利用春耕生产即将开始和牧民即将转场的节点,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加班加点为居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截至3月30日,我乡已体检人数1651人,完成任务的45%。新发现高血压病人5人,新发现糖尿病病人3人,通过今次体检工作让广大居民群众对国家医改政策更深入了解,意识到公共卫生项目中健康档案的建立对居民健康的促进作用。通过健康体检能帮助居民群众做到“未病先防,小病先治”以及对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三 存在困难 虽然我院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体检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实际工作中大规模的集中统一体检对于一般乡镇卫生院必定要抽调大量工作人员,对于本来人员就不够充足的乡镇卫生院来说肯定影响了正常医疗业务的开展,高强度的体检工作也会使职工疲惫不堪。对于现有的医疗设备来说每天高负荷,超常规的运转,必定加速设备老化,影响机器寿命,增加维修支出。

四 建议以后体检工作抽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体检队,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帮扶,以缓解乡镇卫生院人员与技术不足。延长体检实施时间,相对减轻体检强度。增加体检项目,以满足居民群众的健康要求。同时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性能更优越的医疗设备,提高乡镇卫生院体检工作质量与效率。

                       

第6篇

关键词 卫生检疫;动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1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274-02

动物卫生检疫是维持公共卫生整洁的重要一环,也是执行国家动物保护相关法规、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的动物检疫系统在经历诸多疫情的检验后,检疫的完善程度有了显著提升,畜牧业也有了非常显著的发展。但在现阶段,我国各地动物卫生检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1 动物卫生检疫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工作难以完全开展

我国重新修订后的《动物防疫管理办法》等和动物相关的管理法推出之后,这些法律法规的推出为动物监督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对于一些动物卫生检疫相关细则、行业规定并没有及时出台的相关法规,这导致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必要的措施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在操作的过程中难以到位,并使一些心存恶意的不法商家趁虚而入,从而导致市场之中流入一些低质量甚至无质量的动物产品,这对执法部门和城市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1]。

1.2 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

目前,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已经基本完成兽医体系改革,但是还存在执法队伍的发展不均衡情况,例如执法队伍中缺少相关的法律人才,新的工作人员没有经验、缺乏学习精神等。这些问题都会间接影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会使群众失去对执法人员的信任,导致整个动物卫生监督的工作阻力越来越大。而执法队伍中老成员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思想也会影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再加上目前监督执法方式比较单一,服务性差以及疫情调查水平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导致动物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难以提升[2]。

1.3 群众对动物监督执法的了解程度不够

部分群众对有关单位禁止销售一些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及一并销毁这些动物产品的行为表示不解。一些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群众对动物是否经过检验、检验是否安全等问题关注甚少,以至于群众在购买动物产品时忘记或者忽略查看动物的有效检疫证明、检疫标示。这导致当前的动物市场缺少群众主体的监督,未通过检验的动物产品可以流通市场,也导致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提升方面遇到了巨大的困难。

1.4 各地执法团队发展不平衡

目前,基层地区的动物执法工作人员在进行动物监督工作时出现的工作失误较多,对罕见的动物类型疫情预防意识较差。特别在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县级市之中,疫情监控设备落后,在疫情发生的现场内无法第一时间取证。此外,为了保证当地的经济和税收,相关检疫团队往往对已经违法的企业仅仅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停业整顿等方式来进行惩罚,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卫生方面的潜在威胁。这在一定程度上让违法者有了喘息的机会,还使当地的食品生产、畜牧养殖等产业长期得不到有效规范的管理。

2 建议与对策

2.1 加强法律队伍建设

动物卫生执法中的监督人员应当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当事先制定各项工作指标,这些都是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疾病,确保动物产品安全的关键。而建立高素质动物监督队伍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责任意识,规范检疫人员的个人思想和行为意识。二是要提高执法水平,除了要掌握相关法律条令,还要通过知识考核的方法层层选拔执法人员,轮训各阶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三是要注意在法律队伍中进行专家性质的人才培养,对有潜力的人才要进行重点培养,使其在这一领域内成为领头人物。四是要对那些、大摆的害群之马进行清除,让执法队伍永远保持活跃,提升执法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从而使执法队伍可以方便地进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2 加强人员管理

执法部门要优化监督执法人员结构,提升畜牧、法律、兽医以及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比例。首先,要全面达到“三有”工作目标,即执法队伍“有学历,有编制,有资质”,在财政方面实行全额拨款管理,充分体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其次,要制定协管员管理方法,明确协管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岗前培训,形成配合有力、工作有序的动物检疫队伍[4]。最后,逐级建立并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电子档案,使其成为真正的执法人员,加强协管员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处理能力,从而使执法队伍可以更加方便地开展后续工作。因此,建立健全考试考核计划体系不仅可以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团队的在编人员和协管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还可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服务环境等,从而努力创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的执法团队。

2.3 加强技术推广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不断加强技术推广。例如猪伪狂犬病活疫苗抗体阴性仔猪,在出生后1周内滴鼻或肌注免疫;具有猪伪狂犬病活疫苗母源抗体的仔猪,在45日龄左右肌肉注射,每头份2 mL,每6个月注苗1次。经产母猪,每4个月免疫1次。后备母猪,6月龄左右肌肉注射1次,间隔1个月后加强免疫1次,产前1个月左右再免疫1次。种公猪每年春、秋各免疫1次。

2.4 加强动物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

由于县级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缓慢,所以在进行大力推广动物监督工作时可以通过媒体新闻、组织演讲等方法拓展群众的了解程度。在整治不合格动物养殖或食品生产厂家时要做到透明化报道,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动物卫生检疫的重要性,从而在以后工作中做到群众和执法团队的积极配合,进而最大限度地打压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此外,还要设置群众监督举报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对动物市场形成进行监管。再通过宣传和推广发动群众自发地加入到动物卫生监督的工作中来,从而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动物卫生监督的重要性,这样可以方便执法队员进行更加细致的动物卫生检疫工作。

3 结语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作为当前我国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之一,是公共食品的一个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并已经与社会形成了紧密相联的关系。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法、加大力度打击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将动物卫生隐患完全杜绝,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朝着更加科学、更加全面、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进步。

4 参考文献

[1] 段张秀.浅析动物卫生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5(6):25.

[2] 张俊雁.基层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甘肃畜牧兽医,2015(2):15.

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强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订*年*镇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体系建设

要以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联络员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和队伍的作用。

镇教育卫生办将强化对卫生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区卫生局要求,完善防保科建设并落实公共卫生专职人员的配备,确保公共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镇财政将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和扶持力度,确保卫生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确保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不少于30元”、“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年人均不少于15元”的要求;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爱国卫生、精神卫生、血防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财政投入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40号)精神,将制订切实可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方案,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房,通过三年时间使我镇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级规范化率达到80%,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达到150平方米。

继续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分片包干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随访服务”。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结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辖区内人群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高血压、糖尿病随访管理率达到80%,加强对9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的健康服务,逐步推行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功能,以真正实现“六位一体”功能。

四、积极推进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

继续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工程和妇女健康工程,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组织安排本地参合农民体检,确保完成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50%的工作目标任务;同时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余杭区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办〔*〕56号)要求,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妇女病普查,确保完成*—*二年妇女病普查累计率85%的目标任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各村(社区)的沟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质量并及时统计分析体检结果和上报工作报表。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今年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提高农村居民自来水饮用人口的普及面。供水部门要继续完善工作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水质消毒、检测等工作,提高供水质量,防止水源性污染而造成的传染病流行,并开展每季一次的水质监测,消毒设施到位率100%和余氯合格率达到96%。

要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做好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人员,加大投入,清除农村露天粪缸,建造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好垃圾房、清理清运垃圾,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大力整治农村卫生环境,使全镇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累计达到97%,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4%。

六、进一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积极实施*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健康进万家”活动。继续组织健康促进讲师团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及时将健康资料发放到户,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加快推进健康促进单位创建,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年内争取完成达标、验收。

继续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工程,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开展宣教活动,在农村居民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不断引导教育农村居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参与意识,全镇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

七、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牙防、防盲等工作,要按照相关的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以保障和促进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无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霍乱、结核、血吸虫、艾滋病等重点传染防病治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区有关要求,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8%(流动人口达95%)。

第8篇

1、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创新和转变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化的落实,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

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四、实行更加严格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