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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的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2-27 14:41: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全管理的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1篇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

根据系统安全理论和公共危机理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尽早发现其潜在的危险因素,消除设备的隐患。据此,分析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可以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1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政府部门要想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一套内容完整、职责明确、层次清晰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中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特种设备的种类多、分布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往往需要与多个部门相互沟通与协作。江苏省作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特种设备数量众多,重大危险源也比较多,虽然在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之前,已经制定并颁布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但是体制不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仍是普遍存在的。并且针对同一类型的特种设备,不同行业的法规、标准中也存在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地方。因此,若想管好特种设备的安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规范,健全法制监管体制,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与义务。

1.2管理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队伍是执行安全管理行为的主体,他们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对特种设备危险性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江苏省目前共有97个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在岗持证人员336人。与江苏省目前拥有的特种设备数量相比较,这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需要。而且每年特种设备的数量以约10%的速度在增长,相关管理人员数量的增长更是无法与之相匹配。特种设备管理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如果是仅仅依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是远远不够的,首先人力、物力、财力上都不能满足安全管理的要求,更不能有充足的精力来预测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3管理手段不尽合理

特种设备系统安全理论中的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各种知识和科学手段,分析相关研究中的历史资料和调研事项,对设备运行的发展趋势或者可能的结果进行事前的预测和估计,以期制定出科学的风险控制方案,提高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我省目前采取的主要的事前预测和危险分析手段,是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不定期的开展各项隐患治理活动。这两种管理手段就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受到一定的不合理因素的制约。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是依据不同类型设备各自的特点,按照相关的法规、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的设备进行的周期性的检验。但是,由于不少法规、规范制定的时间比较早,其具体的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使用技术。常常会导致检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检验过度或者是检验不足的情况。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江苏省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活动都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但是隐患治理更多的仍是依靠人的作用。需要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短时间内对特定区域内的某种特种设备或者某些隐患进行大规模的普查。因此存在诸多缺陷,例如:进行检查时需要的大量人员更多来源于非特种设备安全部门,这些人的专业能力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发现事故隐患;隐患治理活动大多集中于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段进行检查,由于活动缺乏持久性,造成监督检查的缺失,很可能导致已经消除的事故隐患死灰复燃,重新威胁设备的安全性;隐患治理活动中很大一部分是专项治理活动,这些活动仅仅是针对某种设备或者是某些类型的事故隐患,尽管这种方式更有针对性,更易于发现问题,但是相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全局来说,这些活动仅仅是消除了很小一部分的隐患,并不利于了解特种设备整体的安全状况,不利于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

2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管理的对策

影响特种设备安全性的风险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针对这个特点,我们应该从落实管理责任、完善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着手,提高特种设备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结合江苏省特种设备的实际状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2.1落实管理责任 完善法律法规

管理因素对特种设备的风险等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明确管理责任,完善法律法规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其需要履行的管理义务以后,有利于特种设备的相关管理人员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更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他们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

近几年,随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特种设备愈发受到政府和百姓的关注,各个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也应该更加清晰、明确。我们可以做好以下几点。首先,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不取代国家质检总局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应从全国安全生产的大局出发,发挥指导、监督和协调的作用。其次,既要发挥综合管理部门的作用,也要发挥其它安全主管部门的作用,这样才能更好的协调一致,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第三,实行综合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这样既可以面面俱到,又可以重点突出,集中解决反响最强烈的问题。第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发挥自身特有的专业技术优势,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全过程的检验检测,努力提高制造和使用单位的管理质量和水平。

2.2 运用风险评价来提高管理水平

治理事故隐患是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或者加以控制,可以有效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是成本最低、最经济的管理方式。要想克服隐患治理活动中的诸多缺点,保持其持久性是主要方法之一。使用风险评价的方法将有助于隐患治理活动的持续进行,这是因为:使用风险评价的方法,可以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人员优势和专业优势;可以明确需要重点检验的设备和部位,从而可以节省隐患治理所需要的时间;可以了解设备整体的风险状况,有助于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持续的追踪和整治,有助于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其管理措施。

第2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 内部控制 审计稽核 风险管理

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是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物质基础。它的安全运行是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支撑点,不仅直接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首要任务。但从实践来看,养老保险基金在征缴、存储及支付等环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向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 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征缴环节存在瞒报缴费基数与人数、收缴率不高等情形

部分参保单位对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参保缴费积极性不高,或因单位效益不好,而把少报、漏报应保人数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手段,以此减少缴费。少数参保单位随意变更参保人数,不及时到经办机构申报,造成应缴基金和欠费数据不准,欠缴、漏缴养老保险费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甚至长期恶意欠费,逃避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些情形的存在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的积累和征缴率的提高,造成很多负面影响。

(二)存储环节存在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收益率低、保值增值困难的缺陷

按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只有定期银行存款或购买国债两种, 并按银行现行利率和国债利率获得利息收入。地税部门或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征收上来的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后,除预留2个月基本养老金支付金额外,其余金额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表面上看,这样做可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很低,很难规避利率变动和通货膨胀所带来的贬值风险,更谈不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实际工作中是财政部门管理基金专户,经办机构只有建议权,购买国家债券所占比例、定期存款年限的长短、转存是否及时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基金的收益。

(三)支付环节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及违规列支基金现象

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目标是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将养老金及时足额支付给参保离退休人员。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社会稳定和谐的考虑,存在超范围支付、不合规支付养老金的情形。另一方面,部分参保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及其亲属受利益驱动,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还时有发生。

在未实行社会化发放前,退休的申报、养老金的发放等工作均由单位来承办,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采取虚报离退休人数和退休金额度等手段, 从社保机构骗取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以后, 由于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多、规模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受人员少、信息渠道狭少的限制,对离退休人员的生存健康等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的跟踪了解, 致使领双份退休金、死人继续领退休金的现象屡禁不止, 增大了养老保险金的给付风险。

二、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堵塞基金管理漏洞,降低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主要表现有: 借用职权、内部流程和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操作以谋取单位或个人的私利;不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简化业务操作程序或隐瞒、虚报情况;由于系统设计不良或操作失误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手段普遍不足。最基本的岗位分离、职责分工、交叉核验的管理制度都较为缺乏,领导者一人专权的管理制度更易导致基金管理的随意性。缺乏细致而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各种违规操作时有发生,从而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效能。为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应对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完善,对内部各科室、各岗位、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自查和互查,以促使内部管理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

1、实行风险等级管理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重点应将各业务环节从审核项目、审核方式、审核资料、经办程序、留存资料等方面进行细化,找出风险点,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针对高等级风险,实施重点控制。

2、严格业务审核程序

实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参保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原始表格,均需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章,并注明经办日期。

3、规范业务操作规程

严格按照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申报、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稽核监督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4、强化业务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各项工作,对养老保险业务中的原始资料以及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留存、归档、立卷,并做好电子数据信息文档的备份工作,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最基本的原始资料信息保存安全完整。

5、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快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养老保险整体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从而保证各项统计指标的准确性。

6、拓宽基金投资渠道,提高收益率

从目前的现实看,社保部门受其职能、资本运作专业化人才和资本市场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其管理下的养老保险基金很难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选择专业化基金投资机构能在兼顾安全的同时优化基金资产组合结构、获得较高的收益,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而且专业化基金投资机构运作的透明度高,便于更好地监督。社保部门的主要职能应该是专注于基金征缴、管理工作,对基金投资机构进行监督。

(二)加强外部审计稽核,确保基金收支准确到位

一些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挤占、挪用、瞒报、冒领、欺诈等手段,逃避或减少缴费,侵吞、蚕食社保养老基金。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实地稽核。

1、稽核应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

针对参保单位瞒报应保人数和缴费基数以减少缴费的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一是核查单位人员编制,确定其应参保缴费人数;二是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得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及发放信息,核定其缴费工资基数;三是加强与编委、工商部门的合作,请求其在法人单位年检时协助严格把关。凡未参保或欠缴保费的,经办机构一律不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编委、工商部门不得给予年检。依此促使单位应保尽保,履行参保手续,促使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避免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2、稽核参保单位缴费能力

对于长期恶意欠费的参保单位,需要依法加大稽查力度,弄清其实际缴费能力,以便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基金征缴。在稽核过程中,要重点审查被稽核单位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存款余额表以及其它相关会计帐证等资料。通过核查单位收入支出财务报表或损益表,分析参保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通过审查银行存款帐户和库存现金帐户收支余金额的大小及收支业务发生的频繁程度,判断其实际缴费能力。在核实其确有缴费能力后,及时下发《催缴通知书》,对催办后逾期仍不缴费的单位,应提请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对拒不缴费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高基金征缴率。

3、稽核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近几年,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退休人员迅猛增加,加之工资大幅度的调增,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模越来越大,给地方政府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造成很大的支付压力。面对这种压力,必须严把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核关,通过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者的资格、待遇水平的核查,防止冒领、骗取养老保险金,减少养老保险基金的无谓损失。应采取的主要方法有:一是严把离退休人员入口关。在人事部门审批退休后,认真核查其退休前是否参保,是否足额缴费,是否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资格条件;二是严把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关。加强与公安户籍部门、民政殡仪部门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联系,及时获取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信息。每年开展一次生存认证,把一些老弱病残的离退休人员作为重点稽核对象,实行登门认证,稽查是否存在死亡不报冒领养老金现象;三是要严把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核准支付关。在收集齐人事部门审批的退休表、待遇调整表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复核,进一步核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发放金额,做到养老金发放准确、及时,实现管理服务零差错。

参考文献:

[1]武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2,(3)

第3篇

关键词:林区 用电安全 管理

电的发明与应用,促进了人类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作为一个具有多项高、险、复杂工种的特殊行业一电力工业,不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国民经济中最主要的能源产业。然而,如果电力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不当,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匮乏、注意力不集中,安全管理不到位,都会给人们的生命带来危害,给人们的财产造成损失。因此,搞好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探索遏制事故发生的规律和方法,则应成为林业地区电力发展方面的中心议题。可见,在加快发展林业地区电力生产的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尽量减少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设备异常和未遂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等出现的各种措施是势在必行的。

一、搞好宣传,提高林区上下全体民众安全用电的意识

供电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指导,完善供电设施上相关的标识、标志,而林区有关部门则有义务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居民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对于监管辖区内所发生的因用电引发的事件、事故,应协助供电部门进行处理。为提高人们对安全用电的认识,林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供电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全方位的宣传。应广泛开展针对本林区地理特征、实际情况和居民用电特点,通过开设电视专题讲话、利用广播报道等大型媒体;通过张贴规范用电、不合理用电导致危险事故的墙报、板报、标语;通过向企业、社区、居民下放关于《安全用电注意事项》的宣传画、小册子、宣传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对安全用电常识进行宣传教育的工作。也可采用现场安全用电辅导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用电意识和依法用电的自觉性,从而尽量避免和减少触电伤亡、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责任制,实现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力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必须对作业操作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颁布的专业性安全、劳动和消防法规,执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或修订的一整套电力行业标准,以及各地区、各企业实际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管理技术等,通过这些简单详尽、操作性强的规程、规范、条例和规定,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在其所从事的工作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从而对全体人员进行有形的行为控制,确保电力人员的安全行为具有科学的规范。同时,还要对以往的事故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以减少事故的多发性和重复性。另外,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由上至领导到下至个人,逐级定期签订行政的、强化的、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或职责)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严肃处理,让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教育并能够从中汲取一些教训,避免、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安全用电设施及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针对林区部分地段用电设备陈旧老化致使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有关企业、单位要加大用电设施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安全用电设施,维修和更新用电设备。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及电气设备,电气设备设施及附属装置要规范、可靠。对已经老化的设备应予以更换,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加强维修保养以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提高家用漏电保护器的投用率和安装率,从而切实确保用电设施安全运行,全力减少触电伤亡事故。另外,要切实配足配齐持证E岗的电气工作人员,并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熟悉设备、现场情况及掌握运行规程,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四、排查隐患,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林区供电部门要对林区内的输电线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并深入林区各接线口和农户家中对居民用电线路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高压线路、交叉跨越、拉线、电线杆、防护区和农户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输电线路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的,或遇有5级风以上天气时应停止供电。同时,林区各用电单位、部门也要经常自检自查用电线路,全面排查各类林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林区防火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并切实实行、加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不得拖延、谎报、隐瞒事故情况,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以利于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整改。另外,各单位应制定并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随时排查应急救援物质的储备情况,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一旦有事故发生,应急物质、措施能够快速、及时地落实到位,以便进行科学有效的处置,从而及时控制和排除危险,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尽量缩小事故的影响。

五、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林区要实施防天灾、防火灾、防人身伤亡的一系列技术措施,严格对发电、供电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和定期的、状态的预防维修或技改。要有计划地从财政支出部分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将林区内部分线路、设备缺陷情况按照严重程度分为轻重缓急,逐步予以消除。而对于负荷密集,增长过快,从而导致现有供电能力已不能满足要求的地段,则可考虑增设台区,加装负荷控制装置,防止各类用电容量同时启动使电网遭受冲击、烧毁供电设施。在作业环境上,对于事故隐患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一律停工整顿;对于不按安全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就进行施工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厉惩处。

为了确保林区安全用电,电气工作人员首先要做到正确设计、合理安装、及时维修和保证检修质量。其次,应加强岗位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除此之外,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在安全用电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过期不整改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这样才能促进林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城市建设高质量、高速度以及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特点

1.1 建设环境比较复杂

市政工程建设的环境比较复杂:多层次作业,建设人员比较多,动用的机械也很多,这就给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2 承包关系复杂

市政工程由于建设复杂,难度较大,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往往会出现多层次分包的情况,不同的部门和行业都介入到市政工程建设之中,导致无法使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增加了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难度。

1.3建设队伍比较复杂

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比较多,自然建设队伍也比较庞大,流动性大、部分专业技术差,不同文化习俗和技术品质给管理带来了难度,会使建设队伍人员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观念薄弱。

2、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一些市政项目附属工程和隐蔽工程建设质量不高

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回填土和软土地基处理不到位,导致路面出现破损或裂缝;混凝土路面施工维护不到位,导致路面建成后,容易出现脱皮和起砂的现象,更严重的情况是钻芯取样试件出现蜂窝现象;另外,由于不够重视市政工程的附属工程,往往导致人行道基础处理比较差,致使人行道道砖铺砌块出现塌陷与松动的情况。盲道下坡道与路口衔接高度差比较大,不符合高度差小于2cm的设计和规范要求。

2.2 监理不到位

从监理单位的属性来看,监理单位的属性特点决定了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以及品行端正的综合素质。并且还要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缺少其中的一方面,在实际的施工质量控制中,就很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现在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很多,但是监督的质量层次不齐,而且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缺少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有的监理人员不是想着如何提高工程质量,而是挖空心思搞一些歪门邪道,导致违规现象和腐败现象增多。当前监理单位数量急剧增加,加之监理市场低收入和低水平层次竞争激烈,致使许多中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内部管理较差,严重欠缺质量安全管理的正常程序、制度、手段。现场监理机构的权利有限,且责任大,能力小。

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监理的力度往往不够,手段匮乏。而在实际工作情况下,常规的工序验收制度是监理对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基本条件。另外监理往往会受到业主的干扰,导致监理无法正常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而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又常常把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推卸给监理。事实上,工程质量的把关主要在于承包商,工程质量是干出来,而不是监理出来的,监理的主要责任在于监督管理。更有甚者,有些业主竟然认为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达标主要在于监理没有尽到其应尽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理确实很难真正抓好现场的施工质量。

2.3施工现场对地下管线设施保护措施不到位

施工现场对地下管线设施保护措施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建设单位没有提高完整的、正确的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建之前,没有对施工现场做仔细地调查;管线单位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4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存在安全隐患

一些施工现场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的小型施工场地,施工用电极不规范,仍然存在使用木配电箱的情况,有时还会出现闸刀无保险盒的现象;另外,一些施工机械常常带病作业、检修不及时或者违规操作,这些现象都给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留下了隐患。

3、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对策

3.1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从工程立项到工程完工的各个阶段,都要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规范,包括相关部门的各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其次要完善招投标的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投标的程序,并建立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等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办法。最后完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奖罚制度,包括对工程管理单位、对个人的奖励与处罚的管理制度。

3.2提高市政附属工程精细化程度

附属工程是市政主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市政优秀工程就必须着重于市政工程建设的精细化,针对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通病以及极易被忽视的质量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提高市政附属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达到市政工程整体性协调性和实用性之目标。

3.3 加强质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质监站的主要责任就是对市政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加以适当的引导或指导,引导施工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施工。根据市政工程的特征,质监站要制定出有效的指引计划,并根据不同的施工单位类别制定监督方案,组织监理人员开展监督质量的工作。在工程质量的监督过程中,可以实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资格登记、信息公布等办法,强化对各方质量责任、行为与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 另外也要加强监督技术的更新力度,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方法。对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加大处理,保证工程质量合乎标准。

3.4 建立施工质量安全培训机制

建立施工质量安全培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施工人员分成两类,一种是必须培训人员,另一种是适当培训人员。必须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新进入的员工,这些员工需要经过“三级”质量安全教育,分别是公司教育、项目组教育以及班组教育,并且只有考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公司中转岗、待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工作之前,需要再次接受公司的质量安全培训,其中换岗的职工应进行新工种的质量安全教育。适当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原有工人。这些人应当每年都要接受一次以上的质量安全培训。专职质量安全人员。这些人需要接受适当的培训,而且必须要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剔除出队。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上岗前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5管涵沟槽等施工要作为安全生产自控的重点

一些涉及到煤气管线和高压电线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应和相关部门专门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安全应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地下通道和桥梁工程,由于其施工环境复杂多变,技术要求很高,因此施工单位应以吊安装运输安全和高空安全作业以及机械操作和桩基础施工安全为自控重点。

4、结束语

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人民的生活质量,虽然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随处可见,但是工程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却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要加强质监站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刘畅.关于加强市政工程管理及措施的探讨[J].科学之友.2009

[2] 黄知元.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J].现代商贸工业.2010

第5篇

企业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牵涉到企业业务的各个层面,在进行资金安全性管理时,要从企业的实践出发,遵循“客户价值保障”、“整体流程最优化”、“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安全性管理原则。

1.1 客户价值的保障

为客户创造价值,相当于为企业创造价值,客户可以说是企业唯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而企业资金业务的最终服务对象是业务相关的客户,因此在对企业资金的安全性管理,要将客户价值放在首位,一切不能够保障客户价值的资金管理计划,都不能够予以采纳。资金安全性管理中对客户价值的强调,务必打破各个部门的界限,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资源,以减少部门之间的无效劳动,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不必要资金的支出量,并以最快的速度响应客户的需求。

1.2 整体流程的最优

针对传统分散型的资金安全性管理流程,企业资金安全性管理不能仅仅关注本部门任务的局部效率,还需要兼顾整个流程的效率,安全性管理强调整体流程的最优化原则,在进行各个部门任务布置时,综合顾客、竞争、变化的“3C”需求,在组织运作的前提下,建立起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譬如企业采购、生产、策划、营销一体化的任务流程,各项资金的审批,都要综合每个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判断提交审批资金申请是否切实满足整个任务流程的安全运作。

1.3 信息技术的支持

企业资金安全性管理离不开信息的有效传递,而保证信息采集、加工、传递、共享的及时性,需要借助信息技术的支持。企业资金安全性管理中,包括客户、供应商等在内的内外部资源整合,只有强化信息技术的应用,才能更为精准地传达客户的需求,或者将企业采购需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方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水平,以及对企业内外部资金业务变化的响应速度。

2. 企业资金安全性管理的方法

在遵循企业资金安全性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分别从投资项目业务、业务工作流管理、网银提收付业务等方面入手,研讨企业资金安全性管理的方法。笔者结合相关的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2.1 投资项目资金的安全管理

企业投资是创造盈利条件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赖以生存发展的资金业务流程基本模式。投资项目业务流程资金的安全性管理,由决策层、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合作项目公司负责执行。首先是设计项目公司建议和表决设立项目公司,在投资项目商榷后,开始对企业的情况进行汇总,同时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初步确定项目资金安全性管理的可行性研究方向。尤其是业务部所提出的企业情况,要有充分的研究和探讨过程,进而通过表决提出实施和改进的要求。该步骤可按照投资项目业务资金安全性管理所需,进行重复地设计。其次是方案与计划的设立,企业投资项目过程中,包括资金投入量、投入方向,以及资金使用各种规章制度等,在项目资金安全管理方案中要体现出来,至于与资金使用相关的商品开发和销售安全管理等,则体现于年度经营计划。在这些方案和计划当中,对于最高管理层所提出的目标要求,各个部门都要将计划实施情况,定时汇报给项目管理部门,譬如财务部门需将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安全情况上报,以便项目管理部门结合业务需求做出相应的资金安全性管理计划调整。最后是业务改进,关于业务改进的要求,包含企业高层提出的改进要求和细化分解的决议要求,但市场调查是必不可少的步骤。结合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改进计划、目标要求、经营动态反馈、经营改进建议、董事会决议要求、决议要求情况反馈、汇报执行建议等,实施全方位的市场调查。关于市场调查,笔者认为有必要不定时反馈细化目标的执行情况,以此作为产品开发、销售计划、成本控制等过程中资金安全管理的依据。

2.2 业务工作资金的安全管理

在投资项目付诸实施阶段,包括资金的收付、转账、存取等都是业务工作资金安全性管理的对象,但考虑到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多变性,其中某些职能部门对资金安全管理需求方向处于不断变化态势,必须适时通过业务工作资金的安全性管理,进行相应的调整。关于业务流程资金的安全性管理,笔者认为可借助业务工作流程相关的资金管理模型,在进入用户界面后,启动应用服务层,然后分别在XML、工作流执行、管理与监控的工作流运行环境中,直接进入数据访问层,进而完成进程定义数据、工作流数据、业务模型数据的存储。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业务流程资金安全管理需求出现变化后,需要结合工作流程、人员变动和资金管理的变动态势,进行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流的重新定义,期间可充分发挥ERP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遵循既定原则和标准的前提下,完成业务工作资金的安全性管理。

2.3 网银提收业务的安全管理

网银提收业务是企业资金信息化管理的结算中心模式之一,在该结算中心中以Web服务为核心的网银提收业务流程,安全性管理的方式首先要实现收银方银行账户余额的安全增加。某些付款企业资金使用无度,经常出现账户余额为零的情况,很多企业认为这种现象表明资金处于盘活运转状态,但事实上,并不排除资金回收问题所致。而网银提收业务流程增加银行账户余额,目的是以余额作为权衡资金流入与流出是否正常的标杆,无论是资金周转不灵,还是资金回收困难,都可以通过账户余额的数据流总结出来。其次是业务入账的提醒通知,银行将收账通知单发至企业结算中心,后者按照通知单的账面款项,办理入账业务,同时核销收款台账和应收票据。期间,企业各部门被允许以指定网上银行渠道,查询部门内部的业务到账情况,以及在接到结算中心的内部收款业务传票后,进行原始记账凭证的登记。最后是网银提收付业务流程,在提收业务流程方面,表现为:银行收款后,以收款通知单和电子收款信息方式,生成收款到账凭证,然后核销收款单据台账,并将收款通知单下发给企业结算中心,结算中心以收款通知单为依据,进行出纳、财务等收款记账;在提付业务流程方面,表现为银行付款后,以银行付款通知单和电子付款信息的方式,办理业务入账,如果存在透支,进行透支处理,如果不存在透支,则在核销相关单据台账之后,生成库存应付票据。

第6篇

一、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法》于1998年颁布实施,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相继确立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并初步实现了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虽然有这样一部专业的法律在规范施工,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在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以下不足:

1、经常性安全意识淡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妥善处理速度、效益、稳定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不能持之以恒地抓好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时过分强调生产进度指标,而漠视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往往是事故发生后才突击抓安全,日常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加上部分工人自身素质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从而也会淡化安全意识,违章指挥与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具体表现有: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无法很好地解决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二是我国安全防护技术、用具和机械设备与国际水平相比还相对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程度较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普遍偏低,缺少足够的职业技能型劳动者,无法有效地对施工队进行规范管理。

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建筑法》、《劳动法》等一些有关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与之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完备,而且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较为抽象,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这都造成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例如,目前一些地区和城市仍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现有的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职能定位不明确等,致使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在一些建筑企业无法真正贯彻执行。同时,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也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市场规模,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二、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作业过程复杂等施工特点决定了建筑项目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建筑施工过程由多项施工工序和复杂的作业过程所构成。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将不同功能的施工机械、多样的建筑材料、大量多工种的作业人员和各种各样复杂的施工工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进行生产组织,而且工作人员的作业面和工作平台在地下、地表及高空不断改变,劳动强度较大,安全管理环节多。复杂的作业结构和作业过程是导致建筑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2、工程项目的生产是动态化过程,施工环境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在整个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当中,涉及的要素较多:施工环境、施工人员素质、工程进度、地质条件、天气状况、交通情况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大环境、治安状况等各方面因素对建筑安全生产都有较大影响,各种不同因素相互干扰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施工环境。安全管理需要对项目生产中的一切人、材、物、环境等进行动态管理与控制,复杂的、不断变化的施工环境要求对安全管理措施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稍有疏忽项目安全管理便可能出现漏洞,这也是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项目分包运作模式造成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目前,建筑市场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业务主体对建筑安全管理缺乏足够重视。总包单位只关心具体的对外分包业务,工程分包出去后,认为安全生产与己无关,忽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分包单位承揽到业务后,只关心业务的经济效益,不愿对安全生产过多投入,缺少应有的防护措施和装备,大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缺乏约束力,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三、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组织工作对策建议

1、立足源头,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为普及安全第一、注重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案例研讨,总结经验教训,促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级领导和全体管理人员,树立高度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变被动抓安全生产为自觉主动地抓安全生产。尤其是要引导基层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形成正确的安全生产观,这是搞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所在。

2、禁止挂靠施工,加强市场监督。首先,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其次,政府主管理部门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再次,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消除这类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人员非法承包工程,以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3、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施工人员素质。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农民工素质参差不齐,为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应勇于承担起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应该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输出劳务人员进行初级培训教育,通过劳务公司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劳务队伍,使农民工了解基本的安全政策法规,掌握一定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

4、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手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建筑安全管理评价系统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对安全技术管理方面,首先是要强化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使得员工不发生失误或者即使发生失误也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在施工现场,可用不同的形状、尺寸或颜色的标识物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连锁装置强制性地防止误操作,采用误动自锁装置使人失误无害化等等。其次采用冗余设计技术,提高系统可靠性。例如在危险岗位由双人操作,或人机并行,采用备用系统等。

第7篇

随着张家港港规模的不断扩大,到港船舶以每年近20%的增长率不断增加,自2006年开始每年吞吐量超亿吨,带动了张家港市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也逐步带动一些新的行业,如:船舶、船舶修理、供应、交通、废油水回收,导致在长江张家港段从事非法经营的“小货郎”船、加油船、废油回收船、电焊船等“三无”船舶大量的出现,并呈愈演愈烈之势,这些船舶随意停靠、违章航行,严重影响了水上安全。为预防和减少各类水上安全事故、保障船舶和人员安全,切实维护张家港港口的良好形象,消除各类“三无”船舶对港口营运带来的危害势在必行。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三无”船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存在水上时间长;二是船舶安全状况差;三是经营范围广;四是作业手段多;五是管理难度大。

“三无”船舶的现状

“三无”船主要分布。目前张家港港内存在“三无”船100多艘,主要分布在福姜沙南水道从事小买卖、收旧及私自载客等活动。部分“三无”船,采取游击战术,流窜于沙钢港区和福南水道之间,沙钢厂方码头值守松懈时,大量盗取码头废钢,严厉打击废钢偷盗时,又回到福南水道。大部分“三无”船已在双山岛租用民房作为暂住地。部分船主已在本地生根落户,长期居住。

“三无”船船舶状况。“三无”船属于“三无船”(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一般为安徽境内芜湖等地内河木质船体,船长8-10米,船宽1.6-2米,除船头、船尾部分外设置拱形遮蔽,作为货物存放及人员休息场所,船尾设置挂桨机作为船舶动力,一家几口基本吃住在船上。航行时了望困难,也没有船舶通常使用的高频电话,“三无”船之间通过手机联系,普遍缺少必要的航行安全设备、航行安全技能、救生设备。

“三无”船经营活动范围。一是挂靠码头、系浮筒、抛锚船舶特别是吸附外轮舷侧,从事烟酒食品买卖;二是作为私渡船从事船舶的人员交通;三是船舶废旧物料回收;四是为船员活动提供便利,影响极坏。

“三无”船经营作业手段。为了牟取更大利益,作业手段也由刚开始的交易谈判发展到部分船舶使用绳索飞钩,擅自攀爬登上外轮,抢夺盗窃外轮船舶物资,或与外轮船员勾结,盗卖船舶器材物资、转运走私物品等多种违法手段。

“三无”船舶的来源

“三无”船的船主绝大多数为外省籍人员,主要来自安徽芜湖、无为等地,无固定生活来源和住所。在80年代初,港口对外开放后,就有“三无”船从事用烟酒食品换取钱物获利。在经济效益示范效应带动下,逐步带动原籍人员加入,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三无”船已形成目前相当规模。活动内容也由当初的纯货物买卖,扩展到货物买卖、以货易货、私渡载客获利,甚至登轮强买强卖、索要抢夺、偷盗船舶物品,以求谋取更大利益。

“三无”船舶管理的难度

“三无”船其特性造成了监管上的难度:海事管理机构无法从发证等源头着手管理;由于船体小,机动灵活,海关、公安、边防无从下手管理;船主在发生事故后,往往采用撒泼、哭闹等手段,难以管理。

“三无”船的管理一直是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无”船也是张家港港区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府曾组织开展数次专项打击行动,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后续的管理安置等措施未跟上,特别是未能有效解决港内水上相关人员交通,及船舶物资便捷供应等配套措施,未能落实“三无”船人员疏导安置等政策,因此港内“三无”船依然大量存在。“三无”船船主绝大部分属于外省籍人员,难以从源头上深入管理,已经形成“打击――沉寂――反弹――再打击”的循环态势。

“三无”船舶的危害

1、典型案例简介

连续多年来,每年都有“三无”船翻沉、落水、死亡事件。如长江张家港段福姜沙南水道53号黑浮北侧近岸边,一小“三无”船与一小货船碰撞,小“三无”船被撞成三截,船上4人全部落水。张家港海事局接报险情后立即组织展开水上搜救行动,救起了2人,2人失踪。后经全力搜寻,于2日后发现2名失踪人员尸体。

2007年7月12日19∶36时在长江56号浮一小“三无”船因风浪较大,船舶摇晃剧烈,船上一名50多岁的妇女由于站立不稳而不幸落水,当时指挥中心立即派两艘海巡艇和几艘过往船舶进行了大量搜索,但由于事故报告不及时而延误搜索,其老伴在情急之下,纵然跳入江中寻找,结果也沉入江中,造成了两人死亡的悲剧。

2005年10月18日18∶14时一“三无”船载客4人由北向南自双山开往港区渡口,航速较快,开航前未船舶动态、开航后未显示灯光信号。驶至约江宽1/3处时,发现“张港6号”在船艏前5-6米稍偏右位置处下驶,“三无”船立即左转避让,由于距离过近,航速过快,18∶15时船尾与“张港6号”船艏发生碰撞,“三无”船继续驶出约50米后沉没,船上人员落水,后均获救。

2、“三无”船的严重危害

“三无”船已经对通航安全、人员安全、水域清洁安全、港口安全等方面构成了严重危害。这些船舶随意在港口、航道、码头、锚地船舶中间穿行,当发现经营目标后,犹如蚂蟥一般吸附在目标船舷旁,在危及船舶和人员自身安全的同时,严重影响水上通航环境秩序。“三无”船船体小、船质差、强度弱,经受不住风浪的影响或外力的撞击,船上无船用通信设备,一旦发生险情,自救能力弱,通信不畅容易延误最佳救援时机,易发生船毁人亡事故;船上未配置防污染和救生设备,发生事故易造成水域污染事故;驾驶人员未接受过任何航行安全方面专业知识培训,盲目、强行穿越于船舶间,经常引发紧迫局面,扰乱正常通航秩序;登上外籍船舶强买强卖、索要抢夺、偷盗船舶物品,勾结船员从事违法勾当,有逐步向群体性、非法性抢夺、盗窃船舶财物等涉黑性质转变的趋势,严重影响张家港港作为国际化商港的形象和声誉,容易引发重大涉外事件。

“三无”船舶的安全管理建议

鉴于“三无”船给张家港长江水域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和负面影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国际大港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保障港口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取缔“三无”船。

明确主管部门为地方政府,由当地政府出面牵头,由当地港口管理局具体组织相关单位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公安艇、海巡艇及现场执法人员进行大规模拉网式的彻底清理行动,将“三无”船集中到内河港池或船闸内进行统一清理。

大力宣传、营造气氛。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做到专项整治与宣传工作齐头并进。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打击超载船、“三无”船的氛围。

落实后续配套措施,由港口局商定港口服务船舶及船舶主管单位,服务船舶经登记注册,纳入公安、边防、海关、海事日常管理工作,由服务船舶提供港内食品、日用品供应及人员交通服务。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或经济扶持,确保港内服务船舶满足港口发展需要。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订相关措施,服务船舶许可规定文件,作为今后管理港内服务船舶管理依据。在港及过往船舶不得同水上从事货郎、收旧等“三无”船舶交易。在打击取缔“三无”船舶的同时,对为“三无”船舶提供停泊、作业、经营的码头、设施、船舶给予责任追究。

第8篇

关键词:蔬菜安全;问题;管理

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蔬菜作为最基本的生活消费品之一,其安全问题关系到整个国民的健康。然而近年来却发生了许多食品安全事故,如“苏丹红”鸭蛋事件;劣质奶粉造成的“大头娃娃”事件;“福寿螺”致病事件;日本寿司细菌超标事件;“米猪肉”事件;“嗑药”的多宝鱼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等。从这些骇人听闻的重大事件和案件中,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让人极为堪忧。而蔬菜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尤其是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关注与自己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蔬菜质量安全。近几年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城乡居民的普遍关注。

1 蔬菜安全的含义

我国涉及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概念和标准分为五类。按照安全可靠性的标准从低到高进行排列分别为:放心菜、无公害蔬菜、一般产品、绿色蔬菜和有机蔬菜。一是放心菜,这种蔬菜不会造成人们食用后急性中毒的情况,其对应的检测标准是快速检测方法,这种检测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测定有机磷等类似农药,另外对含硫的蔬菜不适用。二是无公害蔬菜:这种蔬菜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农业行业无公害相关标准,并经产地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经有关部门认证并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的蔬菜产品。三是一般产品,这种蔬菜没有特指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产品,目前已制定了许多国家或行业标准。四是绿色食品,这种蔬菜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五是有机食品,这种蔬菜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蔬菜的“安全”是相对的安全,一些含有微量有害物质的蔬菜也可能是安全的,只要其农药的残留量、重金属含量、硝酸盐含量等对人类有毒物质的残留量均控制在一定标准之内,只要不危害人们的健康,这种蔬菜就是安全的。

2 蔬菜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执法监督管理的制度落实不够

有些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不够,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有些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不够强,对违法经营的处罚比较困难。如:有些集贸市场、餐饮酒楼检测制度落实不够规范,有些市场甚至没有坚持天天自检和及时公示制度,或者检测抽样没有科学性和代表性,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仍然存在。

2.2 农药污染容易忽视

到目前为止,防治治蔬菜病虫害主要依靠化学农药,虽然在一些专业合作社也有使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高毒、高残留农药屡禁不止,有少数农户把用于防治水稻的农药用于蔬菜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人口的增加,多数农居缺乏排污设施,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成为蔬菜地灌溉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2.3 蔬菜未过安全期就上市的问题依然突出

特别是在蔬菜病虫害频发的高温季节,部分农民虽然在蔬菜生产中没有使用“双高”农药和禁限农药,但将未过安全期的蔬菜采收上市,导致市场蔬菜检测农残超标。另外,由于周边地区没有禁止销售和使用“双高”农药和一些农户菜棉、菜稻混种,导致由于棉、稻田农药进入蔬菜产区而出现农残超标。

2.4 对非法经营的马路蔬菜市场取缔不力

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城区和郊区还普遍存在一些非法经营的马路蔬菜交易市场,这些地方交易的蔬菜品种有很多是农民自产自销的,而且没有经过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使监管出现“真空”。

3 加强我国蔬菜安全的建议

3.1 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企业组织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直接影响到产出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影响到国家有关蔬菜安全管理政策如蔬菜标识管理、蔬菜安全的追溯和承诺制度的实施效率。政府应发挥中介组织的力量,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蔬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提高蔬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2 对生产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首先对蔬菜生产企业,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进行分级培训,加强引导、规范,指导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服务水平。其次要对菜农进行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信托各地实施的农业培训项目,将他们培训成从事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主力军。同时,将培训与生产许可证结合起来,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使用安全蔬菜标识。

3.3 加强技术研究和推广,充分发挥技术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作用

政府应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在蔬菜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组织、调动和协调相关科研资源,增加预算和投入,加强蔬菜安全管理前沿问题研究,如加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应尽快在全国建立健全农药残留监测体系,提高、强化农药残留检验手段,在现有速测技术的基础上,研制新型农药、有毒有害物质的速测技术,提高蔬菜中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灵敏度和精确度;积极研究和推广蔬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技术;研究和推广生产与流通中蔬菜保鲜的方法以及对污染、化学危险品泄露的评估方法等。

3.4 建立信息服务网络,促进食品质量信息的有效传递

建立良好的质量信息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蔬菜生产、经营者文化素质低,生产经营规模小,而蔬菜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标签管理、企业信誉机制等难发挥作用,为使公众具有在权衡风险及益处后由其自身进行选择的权力,政府的信息服务重点是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信息,及时向蔬菜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有关生活、农资、市场、生产技术及病虫害预测预报等多种信息服务。

3.5 加强对农药使用和残留的管理

健全和完善农药使用、监督管理的法规标准,减少管理漏洞农业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施药,在短期作物中禁止使用高毒残留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对病虫害进行综合防治。禁止和限制高毒性、高残留农药的使用范围,有致癌性的农药应严格禁止使用。研究制定施药与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建立健全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研发高效、无毒、无残留、无污染的无公害农药,逐渐淘汰传统农药,从根本上杜绝农药残留,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张航. 我国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和依法监管的措施探讨[J]. 中国果菜.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