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16: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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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08〕28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方便、价廉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二、明确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主要目标
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体、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技术监督为支撑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要求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2010年,全县农村药品“两网”的村级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的“规范药房”覆盖率分别为90%和100%。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农村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区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定期巡检;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管信息通报制度、稽查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对农村药品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准确率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应工作要求的专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履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职责,有关部门相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选配协管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人事局共同完成。乡镇提供1—2间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在每个行政村确立1—2名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三)提升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定期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四、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一)推行农村药品集中配送。鼓励有一定经营规模、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配和异地设置配送中心等方式,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农村涉药单位集中配送药品。
(二)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大力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鼓励直营连锁或加盟连锁网络建设,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向农村延伸,支持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依托商务部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部门“新网工程”中的商业网点向农村推进,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五、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障农村药品安全的责任,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主体框架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顺利开展。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农村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要大力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加强药品“两网”建设是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医药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我县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促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大力推进药品“两网”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二、明确药品“两网”建设目标
药品“两网”建设以促进我县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补充、技术监督为支撑的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药品供应网络。
(一)阶段性目标:对全县医疗机构“星级药房”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药房”建设、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开展跟踪检查,进一步深化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切实发挥农村“两网”保障药品安全作用。
(二)中长期目标:2015年前,在全县逐步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药品安全监督网络高效运行,药品供应网络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督网络
(一)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县政府对全县的药品安全监管负总责,将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各镇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加强统一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社会化监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和完善基层药品监管信息报制、稽查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对药品推行数字化、全方位动态监管;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继续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由镇政府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合工作任务要求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药品安全协管员,履行药品监督协管工作职责;酌情在每个社区(行政村)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及时收集、报告基层药品质量安全信息。
(四)提升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定期对药品监管人员、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督网络的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四、积极推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一)积极稳妥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省和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基本药物流配送、购销使用、定价报销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公开招标采购,进一步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二)健全完善适应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药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鼓励连锁网络建设,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向社区、农村延伸。进一步规范药品采供渠道,着力提高农村、城市偏远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能力。
(三)深入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严格依法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加强对认证合格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对药品采购、储运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环节的监管,促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
(四)加强药品零售和临床用药药学服务。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药品零售企业深入开展药学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正确、合理的用药咨询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药品使用管理机制,促使医疗机构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使用药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制度,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收集和报告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药品“两网”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县政府对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负总责,加强对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目标考核,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药品“两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药品“两网”建设顺利开展。大力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推动我市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违法广告行为,建立健全广告业诚信机制,不断净化全市广告市场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广告监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今年以来在全市各类媒体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美容(减肥)等虚假违法广告。市局广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各媒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严把广告关;监测指挥中心要加强重点类别广告的日常监测,及时召开监测分析会议,确定案源,交由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查办。各分局、县(市)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单位的广告承接登记、广告内容审查及广告档案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依法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工作重点
_、违法的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的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或健康专题节目(栏目)的医疗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广告;宣传或变相宣传治疗性病、艾滋病的广告;含有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及其性能等内容的广告;以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的医疗广告。
_、违法的药品广告。在大众传播媒体的处方药;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的药品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
_、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及保健用品广告;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保健食品广告。
_、其他违法广告。含有不切实际承诺的招生广告;利用无法查实的疾控中心、诊疗中心名义开展健康普查活动的广告;借用正规旅行社名义宣传的违法旅游广告;使用医疗、药品广告语言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未经审批擅自的房地产广告、户外广告;违规的印刷品广告。
四、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_月_日开始,_月__日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_月_日—_月__日。市局将分批分类召开广告行政指导会,根据广告监测指挥中心监测结果,上半年违法广告监测通报、广告审查提示,对虚假广告且屡教不改的广告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各分局、县(市)局重点查处本辖区内违法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涉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完成市局交办的医疗广告案件,并跟踪监督医疗广告行为。
第二阶段:_月_日—_月__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将根据监测结果,集中确定案源,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统一联动,严厉打击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_月_日—_月__日。重点整治药品广告。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根据监测结果,将违法药品广告交由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立案查处,做到对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单位的全方位查处,切实规范药品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五、工作方法
为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全面、精确打击违法广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统一监测、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力量,建立健全监测指挥系统,形成《重大案件监测报告》,拟制《违法案件转办通知书》交由各单位查处。各单位接到《违法广告查办通知单》后,按照相关要求,对广告主和广告设计、制作或单位进行查处,并在要求时限内将处罚结果报送市局广告处,形成全市广告监管分进合击的联动效应。市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提高对违法广告的执法力度,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_、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抽调专门力量,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_、坚持依法行政。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打击与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制度。市局将在××红盾信息网、××广告网上设立违法广告公告,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和整改情况予以警示、曝光。要坚持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
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大春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X工商明电〔200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的自觉性,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按照我局《关于深入开展“2006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X工商X办〔200X〕XX号)的要求,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各局要立即开展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等,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企分开的要求,认真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和乱挂靠、乱挂钩的农资经营企业。
(二)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各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农资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凭证式合同,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特别要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各局要立即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化肥、种子的质量定向监测工作。根据春耕生产特点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农资质量监测计划,提高抽查密度。特别要加强对销售农资商品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农资批发市场的监测工作。要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及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布,消费警示,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合格,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村。市局将把各局对农资商品的监测结果进行统计总结,并作为各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的评比指标。
(五)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各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农资广告市场,确保农资产品广告真实可信。
其在任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相对平稳态势,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凡是接触过许银法局长的人,大都会有一个感受,就是“该同志工作尽心尽责,有思路……”确实如此,虽然只是一名县级安监局局长,但要采访他,记者却也是与他预约了多次,都因他“公务繁忙,事必躬亲”,直到近日才约好见面时间。
当天上午10点,当记者如约赶到福建省惠安县安监局时,该局的林伟文副局长说:“许局长前半小时接到一个群众举报,他说赶过去了解情况,让您稍微坐坐。”
约11点05分,记者终于见到了许银法局长。顾不上擦把汗,见面的第一句话,他就说:“刚协调消防、教育、公用事业局等部门,处理了一个群众举报,该举报涉及到人员密集场所的群众安全。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不去不太放心啊……”
“责任心”,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
“从2002年4月任惠安县安委办主任兼安监局长至今,我认为,抓安全生产工作,有没有工作思路,归根结底还在于‘责任心’。可以这么说,‘责任心’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喝了口茶后,许银法感慨而言。
许银法告诉记者,几年的安全工作他己养成了一个习惯:床头放着笔和笔记本,每晚睡前回顾当天所做的工作:对好的做归纳,对不足做反思。有哪些事情需要注意的、哪些工作急于处理的及时记录下来。经常双休日也在考虑下一周要开展的工作。每周一上午组织局班子成员开早会,对上一周工作做剖析交流和总结;对本周工作做部署,做一周工作的对接。
在场的林伟文表示,许局长经常和局里同志说:抓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责任,即尽心做事;二是本分,即良好做人,就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这份工资,工作要“对号入座”,要尽心尽责。
记者了解到,许银法到任后就经常琢磨如何抓好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持向书本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向专业同志学,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这几年,他着力抓了两件事情:一是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何抓宣传教育?因为人的安全意识强否,直接影响到其日常对待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也因此进一步影响到直接抓安全。而安全生产知识、防范能力的提高,也需要通过抓宣传教育来落实。商家都懂得宣传的重要性。“王老吉”饮料为什么家喻户晓,不就是宣传后产生的正面效应吗?工作中,他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企业主等的安全意识。二是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只有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才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多举措,“交心”抓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工程’,各级领导、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以及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等,都需要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抓起,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许银法说。
他说了一个小插曲:有一次,看了一份材料介绍,美国杜邦公司的研究表明,安全事故96%来自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再有从某些事故调查发现,有些人连基本的安全知识都不太懂!从而导致了某些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的发生。“这些都给了我一个启示:安全生产工作,怎么宣传、如何教育非常重要!如何使之落实呢?责任也很重要!”
在惠安境内国道324线上,十几米高的广告牌上,写着清晰的“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应当、八项要求’等宣传内容。许银法手指着该广告牌,说这样一个广告牌,一年下来最少也要十万费用。我们局经费少,怎么样能够让它成为安全宣传教畜的“阵地”呢?为这事,我费了心思,总是觉得要是能利用广告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警句等相关知识,该多好啊!于是,我决定试着先从“交心”开始。惠安宏艺广告公司是泉州市颇有实力的一家综合性广告公司。总经理庄鸿义先生为人正派、豪爽,是我朋友的老乡。我就抽空和他打球,聊天时多谈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事故案例,最后成了好朋友。当进一步了解到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后,庄总经理主动提出,将公司闲置的广告牌都登上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看对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没有宣传效果……如果有经费,就给适当的材料费,不然也无所谓。在庄总经理的支持下,该公司在惠安县城乡街道、主干道、公交岗亭等醒目位置的80余幅固定公益广告牌,全部写上了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方面的内容。
在许银法的积极倡导和身体力行下,近年来,惠安县政府安委办、县安监局积极致力于全县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通过推动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军营;深入乡镇、企业、学校举办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讲座:订制安全生产宣传纸杯45万个;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对“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进行正、反面跟踪报道,对乡镇、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以及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对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2008年9月28日,惠安县被、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这是当年全国极少数获奖的县级单位。
为此,今年7月10日,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泽銮为组长的福建省政府安委会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组,在督查惠安县的工作时,陈泽銮赞赏道:“惠安县通过多形式的宣传,群众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提高了,安全隐患也减少了。你们的宣传教育有办法、有思路、有成效,很好!”
抓隐患,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
“隐患离事故的发生,往往仅差一步!这就更需要时刻都有责任心!”许银法在工作中,不时这样提醒局里的同志们。
通过深入企业、乡镇检查、调研等工作,许银法感到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为了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令人头疼的隐患整改“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问题,在他的带动下,县安监局通过工作实践以及多方征求意见,在县领导的重视下,2006年9月22日,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惠安县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系统、工作片、村居等为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无缝隙排查,然后于每月5日把隐患台帐上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对收集到的隐患进行汇总,并根据危险程度和规模,把隐患分为一级(红色)、二级(黄色)、三级(蓝色)程度,定期以通报形式发出预警,并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未完成整改的,须书面报告原因,以便协调解决。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设立隐患有奖举报制度,一经查实就立即解决。由县监察局、安监局联手组织开展督查行动,对全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工作敷衍了事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该《暂行规定》从当年起实施以来,成效比较显著,切实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该县林万明县长肯定道。
“实践告诉我,除了要有责任心外,还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服务促进监管的工作指导方针,促使企业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许银法认为。
首先是做好对在建企业办理安全许可证的超前服务。向企业提供办理许可证相关手续的资料,帮助联系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缩短其办理证件的时间。针对危险化学品监管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我们聘请了泉州市的危险化学品专家,对我县生产、储存、使用量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会诊”,做到“专家检查、企业整改、政府监管”相结合,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整治实效。
辖区内的泉州华邦树脂有限公司因各种原因停产一年,近期恢复试生产,为了保证试生产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许银法要求,县安监局在试生产前邀请专家对该公司安全状况进行重新评估,生产开始后派局里的干部进驻工厂24小时值班,协调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一)通过召开会议、宣读文件、查询资料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二)明确分工,注重配**。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好各部门职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
(三)依据规定,建立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市局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广告清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提高广告清理的有效性,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制度。
二、认真排查清理,力求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广告监测系统,对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广告进行监测。同时,对通过广播电视、印刷品、户外等媒介的广告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二是进行实地检查。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实地检查。重点到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进行抽查。通过近两个月的检查,我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72人次,开展排查活动43次,共检查各类企业共200余家。共检查印刷品广告2273份,发现涉嫌非法私募基金广12起,利用QQ聊天诱导客户入金进行贵金属、原油期货炒作8起,农民合作项目开发变相集资4起,并对利用公司赠送礼品名义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涉嫌非法集资的违规广告活动进行追查。
三是活动进展成效。对活动中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论证认定。下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责令停止违法广告18条次。对违规企业进行了约谈、责令6家企业进行停业整改。其中,重点对3家投资管理公司涉嫌违规情况进行了初步认定,目前正在进行有关证据收集等工作。
关键词:手机广告 人文关怀 人本广告观 手机实名制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上网已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网络接入方式,手机不再仅仅是简单的通信工具,而是成为集通信与信息传播功能于一身的多媒体信息终端,作为第五媒体,它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占据并将继续占据重要的地位。手机广告作为新的广告形式,具有高度的个性化、互动性和即时性,用户管理资料的高效率性,信息制作和上的便捷性等优势,突破了传统的电视广告、报纸广告和网络广告等单纯依靠庞大的覆盖范围来达到营销效果的局限性,已成为“精准广告”最为重要的依附载体。然而,同样因为随身性和个性化,手机在日常生活中也承担着传递和保存个人隐私的作用,使得用户对手机广告的敏感度极高。比比皆是的垃圾广告、虚假广告,已成为引发手机用户反感情绪的导火索;被动地借助手机传递的商业信息更被视为对私人空间的侵犯,招致信任危机;低劣的广告格调,不够灵活的广告表现形式,欠缺吸引力的广告内容,直接成为用户拒绝手机广告的理由。手机广告是具有发展潜力的“蓝海”,还是侵犯个人隐私的罪魁?本文基于手机用户立场,将人文关怀的思想融入现代广告文化学之中,借以寻找解决手机广告上述问题的最优方案。
手机广告彰显人文关怀的内涵与意义
作为现代营销手段之一的广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的极大丰富,市场竞争的加剧,已不知不觉地从简单的产品信息传播,变成了关注人的发展,培育消费理念的文化传播。以人为中心,在创意与表现中以人为本,渗透人文关怀已经成为广告传播的共识。作为一种与用户贴近度最高、最具动态化特征的广告形式,人文关怀不但是手机广告应具备的品格,更是手机广告打动用户的重要手段。
人文关怀,从哲学层面上讲,主要是指对人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的关注、探索和解答,它是与科学理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主要是指对人的价值、人的个性、人的尊严、人的地位、人的发展与人的自由的关注、看护和尊重。①笔者认为,手机广告的人文关怀具体指在满足手机用户商品信息需求的同时,在手机广告传播活动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关切人的生存状况,关注人的精神需求,尊重人的个性意识,维护人的尊严与价值,为手机用户构筑一个和谐的消费空间,使其达到物我合一的消费状态。其重要意义在于以下几方面:
益于化解用户许可营销的难题。手机是唯一可与个人身份直接关联、精准传播到个人的媒体,同时,因为随身性和个人化,手机在日常生活中也承担着传递和保存个人隐私的作用。如今,3G技术的成熟已为手机广告的实现形式提供了多种可能,要想更好地把广告一对一地向目标用户进行发送,化解用户许可的难题显得迫在眉睫。只要用户觉得广告有用、感兴趣,自然就不会觉得手机广告打扰到他。手机广告彰显人文关怀,基于对用户的尊重,了解他们是怎样的一群人,了解他们的喜好、兴趣点,了解他们的心理与需求,进而建立起融商业行为和文化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广告模式,充分发挥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以真诚的人文关怀消除用户对手机广告原本的抗拒心理,使受众对品牌产生强烈的共鸣。
益于展示当代广告主的人文风貌。广告是企业进行形象宣传、产品展示的重要传播方法。手机广告彰显人文关怀,还表现在对物质产品文化内涵的有效挖掘上,即运用人文精神来创建企业文化,提升品牌价值,这将益于在手机用户心目中树立广告主企业的良好形象。
益于提升手机广告媒体的公信力。手机广告媒体的公信力是指在广告传播活动中,手机媒体赢得用户信任的能力,它包含手机媒体的诚信行为与手机用户的信任评价。手机广告传播中倡导人文关怀,关注的是人对人的价值、人对社会的价值、人对自然的价值,其核心内涵是修正人的价值取向,体现人类对社会的终极关怀,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易于赢取手机用户对手机广告媒体的赞美、认可与信赖。
手机广告彰显人文关怀的具体措施
将人本广告观视为手机广告的指导理念。20世纪90年代,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将广告的受众本位思想推向极致,它把消费者提高到至关重要的位置,主张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的传播目标,并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手段,达到整体传播效果。这一飞跃使现代广告逐渐脱离了单纯推销商品的特性,朝着人本主义的方向迈进。显然,与传统的物本广告观以促销商品为根本目的不同,人本广告观的终极目标是在有益于社会和人类的基础上来满足人的真正需要,具有视受众为生活者,注重全方位沟通、对话和共鸣,注重强化品牌,注重艺术品位,注重社会责任感,关注文化构建等方面的特质。②这种广告理念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深切的人文关怀,它应是手机广告彰显人文关怀所遵循的广告理念。
将人本广告观视为手机广告的指导理念,必须要体现出对消费个体的理解与尊重,即选择精准的时间和地点、对精准的用户传递精准的广告内容,既切合用户的需求,又实现了与其良好的互动,从而生成一个以手机用户为主体的更为公正亲和的话语体系,构建理想的手机广告互动沟通经营模式(如下图)。
在该模式的“互动沟通”环节,用户通过主动搜索、黏性沟通,表达消费需求、回应商家服务、建立购买意图;而广告主则可以借助得到的反馈信息和客户访问记录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指导手机广告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渗入用户的日常生活。这种理想的手机广告经营模式实质上是在追求广告主与手机用户的一种多维交流、情感关怀和文化共鸣,借助互动沟通形成用户对广告本身的良好态度,进而激发其购买行为并引导建立品牌忠诚。
手机广告各行为主体的人文追求。手机广告各行为主体切实意识到广告彰显人文关怀的重要性,并将其贯穿至广告传播活动及广告表现中,将是人文关怀得以实现的现实基础和内在保障。
1.广告主――彰显公益理念,打造企业形象力。广告主是手机广告的最终领导者,他们的行为表率将为手机广告的人文关怀提品质量保障和信誉支持。正如日本茨城大学根本昭二郎教授在《广告传播新论》一书中所言:“‘企业的社会贡献’(Philanthropy)开始成为企业界相当普遍的一个概念,‘philanthropy’可以翻译为‘慈善,博爱’,然而,它不单是一种捐赠行为,而且是一种为解决社会问题而积极采取的范围相当广泛的公益活动。”具体来说,“即企业理念由‘追求营利型企业’向‘优良公民型企业’过渡”③。据此,手机广告应该彰显公益理念,多融入一些充分体现对人的尊重和关怀的公益主题,在充分发挥经济作用的同时,承担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使手机用户在情感的体验和心理的满足中增加对广告主的信心,也提高了企业自身的形象。2007年底,全球最大连锁快餐店麦当劳联手口碑网在中国展开合作,共同推出了手机电子优惠券。从下载优惠券到吃上物超所值的美食,完全实现无纸化操作,可谓名副其实的“绿色”电子优惠券。同时,用户依靠手机口碑网的无线本地搜索功能,还可以查找到麦当劳快餐店的地址、订餐电话、网友点评,以及餐厅周边的其他消费场所信息,并能通过手机对消费过的场所进行点评。这一手机广告巧妙融入了生活服务信息,不仅切合了用户的需求,还引导更多的消费者加入到绿色消费的行列,使得麦当劳的企业形象深入人心。
2.无线广告公司――开辟人性化的创意新思路。广告活动是从研究受众及其行为开始的,而最终广告目的也是确立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特定形象,并诱发受众购买行为。手机广告的策划与创意更应该人性化。无线广告公司不应只是简单地扮演媒介公司的角色,而是要在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平台上为广告客户提供一个整合营销和媒介策略的服务。同时,在广告创作中应开辟人性化的创意新思路,聚焦用户,以用户最能接受的形式,提供其最关心的信息内容,建立全方位的用户接触和用户记忆,使手机广告的人文关怀进入到实践环节。
3.电信运营商――严于律己,促进行业规范的形成。电信运营商拥有庞大的用户资源以及可以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优势,在手机广告产业链中处于核心的位置。要促进手机广告业务走向人文关怀,电信运营商一方面应主导制定行业的统一标准,协调、整合好产业链各环节、各要素,确保手机广告业务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必须要形成一种责任意识,科学把关,严于律己,注重自身信用形象的塑造。2002年11月,在江西省血液中心O型血告急的紧要关头,中国联通南昌分公司挺身而出,向手机用户发送征集献血者的公益短信。10万余条手机短信换来无数热心群众为血库捐献的4万毫升O型血液,作为一项特殊紧急的公益事业,既对社会有重要意义,又塑造了运营商自身形象,更加赢得了广大用户的好评与信赖。
4.第三方监测机构――以技术保驾护航。独立公平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是手机广告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作为技术平台,其核心功能主要是为广告主的利益提供保障,为整个手机广告生态系统提供良好的业务发展环境。专业的第三方监测机构通过系统开发,多维度、多方面地采集用户信息,进而细分用户需求,保证了广告主在制定手机广告投放策略时实现广告信息的“准而不扰”。同时,还可为广告主提供广告效果及市场效应的实时监测数据,帮助其及时调整广告投放计划,规避手机广告风险。因此,第三方监测机构应不断完善自己的技术能力和运营模式,在充分挖掘手机媒体广告价值的同时,充当起手机广告人文关怀的坚实防线。
加强对手机广告的法律监管。加强对手机广告的法律监管,是促进手机广告彰显人文关怀的又一重要措施。手机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除了鼓励和扶植其发展外,还应注意对其的监管和规范。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减少垃圾信息,保障通信安全,根据工信部的安排,手机实名制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谓手机实名制,是指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制度,是通过电信运营商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进行登记,加强用户的实名制管理的一项制度。初衷虽好,但也有一些隐忧。在现有尚不成熟的法治环境中,手机实名制如果不能辅以配套的监管措施,不能在摸索中完善相关立法,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虚假广告、垃圾短信等问题,反而可能加大用户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由此可见,实名制的落实需要用户的配合,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最终保障手机广告传播的安全、健康、有序。(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DL11CC02)
注 释:
①谢家婧:《商业广告人文关怀缺失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②吕尚彬、兰霞:《人本观广告的崛起》,《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
③黄升民、杜国清:《公益广告:企业理念的重构与表现》,《国际广告》,1997(5)。
[关键词] 网上售药监管;RFID技术;监管创新;启示
[中图分类号] R954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06(a)-0157-03
Regulation on online drug sales in America and enlightenment to China
LU Yi
Pharmaceutical Department of Shenzhou Hospital Affiliated to Shenyang Medical College, Shenyang 110002, China
[Abstract] Illegal promotion and sales of adulterant and inferior drugs have brought severe threat to people''s health. Related people have paid much attention on these problems. It has become a global subject to regulate online drug sales and protect people''s health. Here compares the situation in the USA with China and draws much experience, On the basis of comparison, the paper gives some suggestions on guarantee people''s security to medicine.
[Key words] Regulation on online drug sales; RFID technology; Regulatory innovation; Enlightenment
互联网售药以其方便的购买方式、便捷的交易平台、顺畅的流通渠道、透明的价格比对等优势,成为人们求医购药的新方式。在人们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互联网售药出现的掺假药、过期药、非法销售处方药、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让消费者苦不堪言。各国政府都很重视对互联网售药的监管,但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本文应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通过中美在互联网售药方面监管比较,对完善我国的相关监管措施提出建议。
1 我国网上售药现状及难题
目前,我国只允许网上药店销售非处方药(Over-the-counter, OTC),通过审批的可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OTC的网上药店数为34家[1],但实际从事网上药品销售的网站远不只这些,销售的药品也不仅是OTC。
很多商家自建网站,在网上大肆宣传、兜售虚假药品,其网站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XX医院”“XX医疗机构”等名称误导消费者,以特效药或新成果等名义吸引消费者。
对网上售药监管的核心之一即发现违法信息,一些网站只获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的资格却直接撮合网上交易。截止2010年底全国仅获得审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为2519家[1]。2007~2010年,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数保持增长之势,在2010年更是显著增长,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82.8%,如图1所示。面对如此多的网站信息以及未经审批提供药品信息的非法网站,监管人员核实起来着实不易。很多网上药店采用邮寄药品的支付手段,可以不设仓库、不记账,当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时,无从查起。
2 我国网上售药监管
2.1 立法状况
我国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相关的法规文件实施时间见表1。
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开办了中国第一家网上药店,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网上药店被“刹车”[2]。1999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FDA)出台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允许部分省市进行网上销售非处方药的探索,其中规定“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网站从事药品交易的零售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非处方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网上药品信息需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禁止直接撮合网上交易。《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标志我国对互联网药品交易市场的有限开放。其中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是连锁零售企业,并且只能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
我国实行集中式监管,SFDA和各省市药监部门是主要监管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在各自领域内对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监管。
3 美国网上售药监管
3.1美国网上售药现状
美国是最早使用电子商务的国家,网上药店发展迅速。据2005年一项美国官方统计,美国的网上药店已达1 400多家。截至2005年,网上售药的销售额已高达439亿美元,约占美国全年药品销售的19.1%,截至2006年6月,美国的网上药店已形成平均1 700亿的市场规模[3]。
在美国网上药店可以销售处方药。需要购买处方药的顾客不仅可以通过邮寄、传真向网上药店提交处方,还可以提供处方医师的电话号码,由网上药店直接打电话查询。此外,患者还可以提供自己的保险账号,网上药店会与顾客原来买药的药店联系以获取处方。网上药店在美国日渐繁盛的同时,也滋生了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无有效处方销售处方药、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美国国会一直尝试规范网上药店行业。
3.2 立法状况
3.2.1 联邦立法 联邦立法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2008年,布什总统签署了《2008 Ryan Haight网上药店消费者保护法》,修改了管制药品法,增加了对网上售药的规定。法案规定禁止无有效处方通过互联网销售、分销、发送处方药中管制药物。医生在为患者开处方之前至少与患者见一次。该法还规定利用互联网为管制药物做广告属违法行为。按《Ryan Haight网上药店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一些违法行为将受到20年监禁惩罚[4]。
3.2.2 州立法 2008年以来,阿拉巴马州、阿肯色州、特拉华州、佛罗里达州等州对网上售药也进行了各自的规定。网上药店的立法进一步完善。各州对网上药店的规定比联邦法律更为严格。在佛罗里达州,未经许可向该州任何人销售药品的网上药店按二等重罪论处[5]。
3.3 政府对网上售药的监管
3.3.1 联邦政府监管 多个联邦机构有司法管辖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负责执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FDCA),是联邦政府管理药品的主要机构,也是互联网售药主要监管部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网上药店产品、服务及商业实践中的虚假宣传及误导性宣传进行监管,使对网上药店的监管从药品这一源头开始,保证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所获得的信息真实可靠。美国海关(US Customs Service)和美国邮政服务公司(US Postal Service)负责管制药物的进口和国内药品的邮寄。
3.3.2 州政府监管 州药房委员会和总检察长负责网上药店有关活动的监管。州药物和药房委员会受国家立法授权,对所在州进行药事活动的药师和药房是否符合许可要求进行监管。
3.4 合作监管
3.4.1 国内合作:行业协会监管 为了加强对网上售药的监管,解决公众对网上售药安全性顾虑的问题NABP于1999年制定了行业自律计划,即网上药房认证计划(VIPPS)。要获得VIPPS认证,网上药店必须符合所在州以及药品销往州的认证和检查要求,符合现行药房行业标准,而且必须经过现场检查。获得认证的网站在其网页上都有VIPPS超文本链接标志,消费者能登录NABP的VIPPS网站查询药店认证信息。虽然VIPPS认证是自愿的,但很多企业都主动进行认证,在一些州还规定必须通过VIPPS认证才能经营网上药店[6]。
3.4.2 国际合作 FDA与多国政府合作打击网上非法宣传、销售药品的行为。2006年,FTC和FDA联合行动打击治疗糖尿病欺诈互联网供应商,该项行动是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合作行动的一部分。利用网上搜寻的结果,FTC向84个国内欺诈性广告和7个面向美国消费者的加拿大网站发出警告信,将其余21网站移交给其他国家政府处理[7]。此项行动对打击跨国违法网站的气焰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3.5 主要监管行动
3.5.1 互联网药品销售行动计划 1999年7月,FDA在“互联网药品销售行动计划”中针对医疗欺诈、未获许可的药物、假药、掺假药或不合格药品以及没有有效处方销售药品的情形做了规定并且至今仍在执行以提高管理局处理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的能力。该计划包括对公众进行宣传;进行专业推广,建立伙伴关系,加强国际合作等。FDA还成立了案件分析小组或称“分流”团队,由来自监管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Regulatory Affairs,ORA)内的执法办公室(Office of Enforcement),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DER),首席律师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Counsel,OCC)和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Policy)代表组成。在执行过程中,FDA从内网监测设施、州、其他联邦或国外执法机构、消费者、议会和媒体处获得的潜在违规网站线索。该过程更能确保决定及时做出,同时在采取行动时获得最大威慑作用。该团队正在并将继续监管与互联网有关的执法活动。
3.5.2 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管 搜索引擎是进入网络世界的门户,搜索引擎监管的力度不足加剧了网上购药的风险性。谷歌等所有主要的搜索引擎,都通过刊登网页广告获利。一般情况下,与搜寻结果相关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网站列在主页上。搜索引擎在网上销售或拍卖搜索列表中的位置,这就决定了在关键词搜索时赞助链接的特殊位置。FDA约谈多家搜索引擎商,与其达成合作。2010年,谷歌宣布只链接经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药品广告信息[8],政府与搜索引擎企业合作是解决网上非法售药行为的一大进步。
3.5.3 监管新技术的运用 RFID(Radio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它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采用RFID技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需要对所有药品进行唯一编码,用于标识药物流通过程中的货盘、运输包装、销售包装等,该编码形成了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环节的电子履历。RFID技术被称为是防止假药最好的技术。2004年,FDA发表题为“对药物运用RFID技术可行性研究和引导计划”,该计划包含的产品将限制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产成品上,并且只用于产品库房控制、追踪、记录、航运及接收产品时的检验和产成品鉴定。FDA相信RFID技术的使用在保障人们长期用药安全和美国药物供应的完整方面至关重要。2010年12月,FDA宣布将该计划终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目前,FDA正在和行业及学术机构合作评估RFID技术暴露的电磁能对各种药品质量的影响[9]。从以上可以看出,美国立法的重点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一切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在职能分配上,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执法行动时,采取多部门合作,国际合作,执法范围、强度大。在打击互联网销售假药环节上,注重采取先进技术手段,关注长期效应。
4 美国网上售药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4.1 完善立法
我国对互联网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低。例如,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规定未取得交易资格证书从事网上交易服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移交信息专管部门给予处罚。相比而言,美国对网上售药违法行为处罚则严格的多。我国这种以罚代刑的处罚方式对违法犯罪起不到威慑作用,建议完善互联网售药相关法律责任,增加对非法链接广告处罚的条款,建议链接违法广告的网站承担连带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处罚力度。
4.2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我国目前的监管相当于美国的联邦和州监管,行业协会的力量并未发挥出来。行业协会加入到打击非法网上售药行动中来,对网上售药行业准则加以把关,对网上非法售药行为加以监测,则违法行为又多了一项障碍,人们的用药安全又多了一层保障。
其次,执业药师对药品的质量、储存方法、服用方式、联合用药注意事项等都起着严格的审查作用,将来开放处方药销售市场时,执业药师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制定行业规范,加强执业药师队伍管理是行业协会的重要任务。
4.3 加强国际合作
网络具有虚幻、无边界的特点,违法分子有进行跨国活动的倾向。据有关部门报告,很多在网上兜售药品的网站服务器设在国外,给查处违法犯罪带来很多障碍。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三国联合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其经验值得借鉴。我国目前没有清晰的与国外合作的方案,建议我国监管机构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一起治理互联网售药违法犯罪跨国活动。
4.4 创新监管方式
两国监管机构都认识到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复杂性以及对搜索引擎监管的重要性,建议我国监管机构建立一个独立的广告库,将所有经过审批的网络药品广告收集在库,单独进行监管。所有想了解和购买药品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经药监部门认证的安全浏览器进入数据库,浏览药品信息。
美国利用社交网站Twitter药品信息和监管信息扩大宣传力度的做法值得借鉴。我国监管部门也可利用手机报、人人网等媒介最大程度的将监管信息传达给消费者。监管新技术是互联网售药监管不得不谈的内容。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环境,对互联网售药的监管不同于对传统售药途径的监管,若不采用先进监管技术必定事倍功半。RFID技术是美国和欧洲比较推崇的监管技术,正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我国应对其发展给予关注,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出适合我国的监管技术。
综上所述,互联网具有复杂、多变、开放的特点,互联网售药监管是全球性难题,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断绝假药来源。我们可以借鉴发展较早的,诸如美国等国家的经验,应用监管新技术,将假药排除在供应链外以逐步断绝假药来源。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EB/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