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6 16:20:5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集合投资、分散风险、专业理财为特征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在世界上的发展历史已经超过100年。证券投资基金不仅仅有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对发展企业直接融资,调整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1.募集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的第一步就是基金的募集,不同国家对基金发起人的资格和限制要求不同,在我国基金的募集和设立必须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和批准。在美国,公募基金的设立实行注册登记制,就是说基金发起人只需要向证券监督机构提交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通过申请登记注册成功,便可设立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这种审查制度监管当局只需要对报送材料进行形式上审查,而其内容上的实质性审查则由独立的中介机构来进行。在我国实行的是审批制,也就是由证券监管当局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在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后,还要满足《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对申请设立募集基金的条件的具体规定,才可以进行基金募集申请。在设立投资基金之前,还要对设立基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制定基金方案。基金方案应该包括设立基金的类型、基金的运作方式、基金开放时间和地点以及基金的规模和存续时间等情况。
2.发行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方式按照发行对象和发行范围的区别,可以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公募发行的发行形式包括包销、代销以及自销。包销是指由证券机构先行将基金全部买入,再按照发行价格出售给投资者,如果发行期内未能将全部的基金售出,剩余的基金份额则由证券机构持有,可见包销对证券机构的风险要求较高。代销是指由证券机构进行基金的销售,但是不承诺在发行期内将全部基金售出如果在发行期内无法达到预计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结果就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失败,证券机构并无义务和责任保证销售完全。自销方式就是省去了证券机构的中间环节,由基金公司自行销售。公募发行具有安全性、经济性和公平性的特点。在基金的发售过程中计划周密、过程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结算方式明确、收付款结算准确,并可以通过证券机构的专业化销售降低操作成本,另外由于公募发行是公开的,时间地点信息完全,也防止了舞弊行为的发生。投资基金的私募发行是指基金的发起人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或者投资机构发行基金的方式,私募基金的规模较小,发行成本较低,监管政策也相对宽松。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营主要涉及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持有人和投资基金的服务机构。他们之间既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又有相互制衡和监督的性质。基金发起人也就是设立和组织基金的法人,如果是契约型基金,发起人也就是后来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而在公司型基金的组织形式下发起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主体,公司的股东是基金持有人。基金的持有人是基金的投资者和受益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具体的投资操作以及基金公司的日常管理,也就是说基金的所有权归投资者而经营权归属管理者。基金的资产保管和清算是由基金托管人进行负责,为了有效的监管资金资产,保证资金运行的高效率,基金管理人只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操作。在资产管理和资产的保管上是严格分开的,可以说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公司的经营者而基金托管人要对基金资产进行监管和控制,这也是对基金公司的法律约束。基金公司的治理强调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和相关者治理。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是由管理风险的和防范风险的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法律、投资风险的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
内部治理要遵循合法性、全面性、审慎性、独立性等原则,在监察稽核部直接对董事长负责的情况下,进行日常内部治理工作。主要通过基金管理稽核、财务管理稽核、业务稽核等手段来确保公司运作以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化。另外基金公司的内部治理还应包括详细的保密制度和具体的保密措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都有保守投资决策秘密的义务和法律约束。对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可行性报告、上级部门下发的报告等要对外界保密;对于仍在进行中的谈判、公司的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统计报表和清算资料等需要把知情人限制在相关部门内部;对于涉及公司核心机密的经营状况、管理控制密码信息、预投资计划和投资组合则仅能限制在少数人了解的范围内。基金公司的外部治理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可以通过市场上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评价来约束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减轻或者避免道德风险,还可以通过兼并或者收购来转移基金管理权,显然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和决策得到市场的青睐,则说明投资行为得到市场的认可,反之,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自己的投资行为没有较强的自律性,必然会遭到市场的轻视。
1. 私募基金的概念辨析与投资范围
私募的概念与公募相反,是指不通过公开招股,而是通过私下在特定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来筹措资金的方式。私募基金即指通过私募的形式设立,进行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的基金。
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私募基金可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两种投资基金的共同点是均需要在特定阶段持有企业股权。而两者的不同点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投资后一般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的在于控制或影响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收益,待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并不直接经营工商业业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重点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衍生工具投资等资本运作,其更加重视价差交易等交易性机会,而不是长期投资。简而言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根本不同点为:前者帮助企业成长,通过资产增值实现财富的创造;后者则实现的是财富的转移。
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其投资范围涵盖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之前各个阶段(包括孵化期、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以及预IPO期等)的权益性投资,也包括对不良债权及不动产的投资。但按照投资阶段侧重点和风险偏好程度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创业投资或者风险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重振资本、预IPO资本(如过桥资金)、不良债权基金和不动产投资基金等。从上述分类中可以看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属于产业投资基金范畴(多数产业投资基金亦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范畴),风险投资基金则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范畴。
2.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公司型私募基金以公司形式进行注册登记,公司不设经营团队,而整体委托给管理公司专业运营。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大部分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手中,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其优势是治理结构较为清晰,缺陷是面对双重征税处境,即以公司名义缴纳各种经营税费并以个人名义缴纳所得税。
契约型私募基金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安排,又称信托型私募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和投资者(受益人)三方通过信托投资契约建立。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作为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受益人,对基金运营及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投资者组成的是持有人大会而非股东大会,对投资决策没有太大的影响力。其优势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信息透明度较高,缺点是运作程序较为复杂。
有限合伙型是全球私募基金采取的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规则促使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实现统一,实现激励相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前两种类型基金存在的道德风险,并降低投资者在投资失败后需要承受的损失。在这种架构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掌握管理和投资等各项决策权,同时也对其管理的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投资,通常占总认缴资本的1%-5%,一旦出现损失,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弥补损失缺口;其盈利来源主要是基金管理费和相应分红,其享受的平均收益率为20%以上;而基金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主要承担出资义务,不承担管理责任,只负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3. 私募基金的运作程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大概包括三个步骤:一是通过项目筛选购买公司股权,具体包括项目初选、审慎调查和价值评估,并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相关投资协议。投资方通常从管理层素质、行业和企业规模、成长性、发展战略、预期回报和3-7年内上市可能性等多角度考察投资对象,通常私募基金只有在预期回报率不低于20%的情况下才会投资一家企业,且对新兴市场预期回报率有特殊要求。二是进行投资方案设计。投资方案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和退出策略等方面的设计或改造事项。三是选择合适的渠道实现股份退出获利。退出方式包括公开上市、股权出让或者管理者回购等方式。相对而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则相对简单,包括选择投资策略,构建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组合等。
4. 私募基金的主要特点
与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主要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一是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投资手段更加多样化,投资方式更加灵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非上市成长性企业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则以证券市场各种投资品为主要投资对象。由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关系往往较为密切,且能够有效影响管理人的投资策略选择,因此在监管相对宽松的背景下,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手段更加丰富,变化也更多。而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限于监管和基金合同等契约的要求,操作往往受到更多的限制。
二是与资本市场关系更加密切,资本市场是其实现退出的主要通道。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的退出形式往往较为简单,基金到期后自动清算。而私募基金(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需要通过所投资企业上市或者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资本退出。
摘 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及金融改革的不断发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在经济发展和广大投资者投资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理清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对于投资者投资和金融市场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发行 上市交易 申购和赎回 收益分配变更终止
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类型,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相比,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投资者地位不同:股票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有决策权;债券持有人是债券发行人的的债券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基金单位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体现的是信托关系。风险风险程度不同:股票的风险一搬大于基金,基金的风险一搬大于债券。收益情况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债券的收益情况是确定的。投资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地投资方式,基金的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不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是由专家负责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对象的选择。价格取向不同:基金的价格主要取决于资产净值;而债券价格受利率影响,股票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联系: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他们的投资都是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证券也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国际基金、对冲基金、ETFs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LOF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
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优秀的经营业绩和很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有关的其他设施。(5)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基金的发行是指将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是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基金的发行包括确定发行对象、发行日期、销售形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额、发行地点。
(一)封闭式基金的发行
1.按照发行方式和发行范围的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公募是指以公开的形式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行基金的方式,发行的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是指基金发起人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基金的的方式。
2.封闭式基金的发行费用,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按实际认购基金成交金额的1%收取。
3.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其计算起始日为该基金批准成立之日。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80%的该基金可以成立。
(二)开放式基金的发行
1.开放式基金的发行有代销网点柜台发行和网上发行两种途径。代销网点柜台发行是指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购买基金单位。网上发行包括银行网上发行、基金公司网上发行、证券公司网上发行和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2.按照投资者支付时间的不同,发行费用分为前端费用、后端费用和或有递延销售费用。
3.在发行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开放式基金方可成立:(1)在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2)在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3)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不符合上述条件,该基金不能成立。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
(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发行并完成资金募集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即可宣告成立并上市交易。封闭式基金分额上市交易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开放式基金的的交易行为分为五种: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变更。申购和赎回是最基本的交易行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1周至少要有一天为开放日。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变更和终止
1.基金收益的来源包括股利收入,利息收入,资本利得,资本增值和其他收入。
2.基金收益的分配是指对基金净收益的分配即扣除各种基金费用后的余额。我国证券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一次。
3.基金的变更是指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基金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之后,对基金各当事人影响重大的基本事项更改的行为。
4.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基金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办理基金的清算、解决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分配,终止基金运作的行为。
参考文献:
关键词:集中度;竞争行为;产业绩效;证券投资基金业
引言
提升行业竞争力是当前面临最紧要的任务。而提升行业竞争力的核心在于产业自身的发展政策、策略是否合理、恰当,因此需要认真剖析基金业产业变迁及其背后的推动政策,尤其是始于2012年的新一轮金融创新,给基金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产业内部原先竞争关系正迅速被打破,这也加剧了系统研究对其产业结构变迁进行的紧迫性。许多学者对于基金业产业结构进行过研究,国外Bullock[1]早在1959年提出用赫芬达尔-赫斯克曼指数对基金业集中度进行分析。LeeGremillion[2]用该指数对1982—2004年行业集中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行业发展较为良性的观点。国内在产业内存在问题、产业结构、产业政策等方面研究较多。王平[3]等总结了公募基金业目前发展的困境,指出产业政策应放宽各类限制,促进行业与其他财富管理行业的公平竞争。朱焕[4]、宫振中[5]、颜睿[6]从产业结构---产业行为---产业绩效等出发系统研究剖析了证券投资基金业并提出了提升产业绩效、完善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而屈年增[7]结合我国基金业的成长实际提出了中国基金业创新与成长的三阶段论等等。从以往研究看,尽管已经在该问题上有了研究,但系统研究的时间跨度并不长,主要集中在2006—2010年左右,实际上行业大的裂变除了2007—2008年那轮外部牛市外,最核心变化始于2012年的金融创新;其次从研究对象看,更多的单从中国看,缺乏比较对象与量化比较。为此,在沿着传统产业经济学研究框架基础上,本文系统分析与总结了2008年以后的中国基金业产业结构-行为-绩效,并将其与美国情况进行对比,进而剖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产业结构变迁的内在原因。
1证券投资基金业规模结构分析
产业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产生产业绩效,因此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市场结构的分析居于核心地位。证券投资基金业规模结构表明大、中、小企业的比例是否合理,是否适应规模经济的要求。考虑行业特征,以基金份额为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较为客观合理。
1.1集中度指标的衡量
(1)绝对集中度绝对集中度能较好地反映产业内生产集中的状况,显示市场的垄断和竞争的程度,因此是使用较为广泛的集中度指标。通常用在规模上处于前几位企业的生产、销售、资产或职工的累计数量(或数额)占整个市场的生产、销售、资产、职工总量的比重来表示。其计算公式为:绝对集中度指标的测定相对比较容易,但它主要反映特定产业中几家最大企业的集中程度,而存在不能反映企业规模分布对产业集中度影响的缺陷,且不能看清产业内全部企业规模分布状况。(2)相对集中度相对集中度是反映产业内企业的规模分布状况的市场集中度指标,常用洛伦茨曲线表示,可以反映某一特定市场上所有企业的规模分布状况。洛伦茨曲线表明的是市场占有率与市场中由小企业到大企业的累计百分比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1.2证券投资基金业集中度分析
就我国基金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基金产业组织结构的演变,是受到制度因素和市场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由于在行业发展初期,监管部门对基金行业牌照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基金公司数量的增加,基本上取决于监管部门发牌照的速度,从而一定程度的影响了行业竞争秩序和产业组织最初形态的形成。目前,公募基金公司牌照逐渐放开,牌照的稀缺性和内在价值逐渐下降,意味着进入公募基金管理行业的制度壁垒大幅降低。行业竞争环境发生了微妙变化,逐渐由原来的“制度引导”向“市场引导”靠拢,市场因素对行业竞争格局的影响力加大。而从我国基金业赫芬达尔指数看,我国基金业的H指标从最初的1000以上逐年下降,近几年维持在350左右,与美国的数据较为接近,呈现了中性的行业竞争格局。考虑到我国基金公司数量远小于美国,所以目前的行业竞争格局大于美国,市场持续有新的进入者。按时间段展开分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自成立来主要历经三个阶段:(1)2000—2007年初始高度集中度阶段2000年,国内基金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的“老十家”阶段,基金公司数量较少,市场集中度较高,前5大基金公司的规模总和基本能占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2000—2007年间,基金公司数量以平均每年6家的增速增多至2007年末的57家。这导致行业竞争格局加剧,导致老基金公司的规模占比逐年下降。前5大公司集中度由2000年的58%急速降至2007年的32%,而前10大公司集中度由2000年的100%急速降至2007年的50%。(2)2008—2012年停滞阶段从2008年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监管部门对公募基金行业牌照的审批基本停滞。2008-2010年期间,基本没有新基金公司成立,后在2011年逐渐放开,到2012年增加至70家,这期间由于行业管制依然较大,加之资本市场行情较差,行业竞争力相比银行理财、信托公司等有所下降,这期间行业集中度变化不大,基本维持在前5大公司占比30%左右,前10大公司占比50%左右的水平。(3)2013-至今行业进入发展新阶段2012年金融创新尤其是新基金法后,基金进入门槛降低、投资范围等大幅扩宽,新产品创新不断,基金行业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天弘基金因其推出的货币基金产品,广受市场青睐,其货币基金规模达5700亿元,占整个基金管理规模15%,推动公司排名至第一位,使得前5大基金公司规模达到40%,前10大达到了57%。1.3美国基金业成熟度高,集中度趋于提高对比美国基金业情况分析,大型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占整体行业规模的比例在持续走高。最大的5家共同基金管理公司近10年所占市场份额从32%上升到40%份额;最大的10家基金公司资产规模从44%上升到53%。近三年一直维持着较为稳定的格局。美国共同基金资产管理行业门槛较低,长期的充分竞争态势使得任何公司占据市场统治地位的机会微乎其微。比如,1985年最大的25家基金公司,到了2012年仅存15家还排在前25位。截至2012年底,美国共同基金的赫芬达尔指数为4651,显示美国共同基金业保持了中性的静态行业集中度。总体看,尽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与美国行业集中度差异不大,但由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一样,美国作为一个成熟市场,行业经历了长期的市场洗礼,行业早已处于稳定的阶段,2005年后呈现强者愈强的局面,规模靠前的基金公司市场占比逐步提高。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竞争行为变迁
2.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竞争行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成立较短,产业受政策管制,因此其发展本身有着是市场与政策共同的烙印。从竞争行为的变迁看主要可以分解三个阶段。(1)1998—2007年基金供给实际不足,竞争行为围绕监管机构在此阶段,公募基金行业刚刚成立,产品严重同质化,基金经理投资风格逐渐向价值投资转化,在新基金成立、基金新产品成立及投资范围均受到明显行业管制。因此尽管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但基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在于研究业绩实力和产品销售能力,而是获取产品发行批文的能力,尤其是2006、2007年,资本市场进入到牛市,市场赚钱效应明显,基金产品获得了市场青睐,一旦获得发基金机会,将可以完成天量募集。因此这阶段中行业竞争并不充分,获取竞争机会主要是更好的与监管层的沟通上。这是行业发展的最初阶段。产品竞争优势、基金经理能力、渠道等均不是最核心的方式。(2)2008—2012年,基金公司竞争行为围绕渠道展开2008年开始资本市场迅速走熊,基金公司遭到大规模赎回,而之后几年行情相对平淡,由于2007年行业大年,因此基金公司普遍扩张较快,因此市场转熊后,成本压力凸显,,加之由于货币环境变化及投资者预期转变,其他财富管理分支如银行理财、信托等行业快速扩张,分流大量投资资金,因此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扩张公司规模几乎成了所有基金公司的目标,而缓解这种压力主要靠营销来扩张,因此对营销渠道的竞争就非常激烈。2013年成立的基金平均支付了近40%的管理费给销售渠道,而2008年成立的基金在2013上半年仅支付了平均13.3%的管理费给销售渠道。基金公司在销售渠道上的竞争方式主要是通过不断发行新基金,在新基金的合同中签订更高的客户维护费比例实现。从下图可以看出,基金公司对渠道的竞争的激励。(3)2013—至今,非价格竞争行为将显著提升2012年开始金融创新尤其是新基金法后,基金公司发展进入新阶段,基金公司成立标准放宽、产品发行注册制、投资范围大幅扩张、基金公司激励放开、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模式、互联网新渠道拓展……行业发展进入了崭新阶段,明显分化,基金公司发展定位差异化明显,竞争行为将逐渐向非价格行为转化。天弘基金凭借货币基金互联网创新,在短短一年内突破5000亿,成为行业规模最大公司,银行系基金公司利用其子公司业务范围优势与信托公司展开竞争,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可以展望未来基金公司将显著分化。
2.2美国基金业竞争行为变迁
美国的基金业市场是典型的市场推动类型的市场,竞争充分且激烈。竞争行为不断变迁,从费率创新、渠道创新走向产品层面创新以及企业差异化竞争策略改变等等,这一系列的改变不仅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长,对消费者、美国基金业竞争力的提升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区别于国内基金业竞争行为看最大的不同有两点(1)美国共同基金业销售渠道较多,渠道并不强势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共同基金销售渠道中,接近一半是通过雇主发起的固定供款计划,除此之外,券商和独立的基金咨询机构占比较高,分别为13%和11%,银行占9%,而基金直销占比约8%。从数据看来,各渠道分布较为平均,没有出现某一类型机构垄断的局面。(2)竞争策略差异化基金公司由于长期的激烈竞争导致行业内层次较为明显,各基金公司为了谋取更为有利的竞争优势,往往有着差异化的战略定位与执行。主要有公司层面规模经济竞争策略、精品店模式竞争策略和专注单类产品竞争策略。①公司层面规模经济竞争策略。一般是资产管理规模在1000亿美元以上的基金公司,按照我们上文对基金公司大、中、小型的定义,采用这类策略的都是大型基金公司。这类竞争策略充分发挥了公司在销售渠道、产品线完善、品牌响亮等优势。②精品店竞争模式。是指基金公司将旗下优秀的基金或者外部优秀的基金组合起来,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精品基金组合.与这类策略相关的是基金公司的兼并吸收,随着整个行业的兼并吸收进程推进,采用这类策略的基金公司越来越多。③单类产品竞争策略。采用这一策略的基金公司则专注于一类产品,按照麦肯锡的定义即公司2/3以上的资产是专注于一类产品。这类策略往往要求基金公司在专注的产品上业绩突出,或者是最先创新的市场先行者,在细分的产品领域有竞争优势。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效及其与市场结构关系分析
3.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效分析
由于数据的可得性,统计了64家基金公司2010年以来的经营情况,如表3所示。2011年对2010年显示的平均营业收入有所增长,是因为样本数据中多了华夏、易方达、嘉实等几家大型基金公司,提高了平均营业收入水平。而2010年有数据的基金公司在2011年的营业收入整体下滑了10%,与当年的市场背景相符合。净利润下滑幅度更大。2012年市场出现了反弹,2013年整体震荡,基金行业经营业绩整体平稳。2014年股债双杀,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撤出股票市场,基金行业经营状况急剧恶化,净利润连续出现了2年大幅下滑。从利润率表也可以看出,自2010年以来,各家公司的净利润率普遍出现下滑。所以,整体来看,在经历了2007年的爆发性增长之后,最近几年基金公司的经营情况呈逐渐下滑之势。
3.2市场结构与绩效的关系
(1)模型构建使用Smirlock(1985),Evanoffand、Forti-er(1988)和Molyneux(1994)用来研究美国和欧洲银行业市场结构与绩效相关性的模型,其中:R表示市场绩效的测度,CR表示市场集中度,MS表示企业的市场份额,e表示随机误差。采用基金公司的年度净利润率表示其市场绩效R,市场集中度指标用当年的基金市场H指标表示,而市场份额MS用各基金公司的规模占全市场比例表示,其它影响基金公司绩效的因素暂不作分析,计入随机项。(2)数据来源考虑数据可得性,所选择的样本为规模较大、市场占比较高、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的10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为华夏、博时、易方达、南方、广发、银华、富国、汇添富、景顺长城和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数据为2007—2010年,有效样本数为40个。(3)结果与分析以市场集中度H和市场份额MS为解释变量,净利润率R为被解释变量,考察市场结构与绩效的相关程度,RSquare值仅为6.4%,解释程度十分低。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一方面数据覆盖面问题,影响回归结果;另一方面,从数据来看,2007年和2008年出现了市场的大转折,在随后的几年基金公司平均净利润率持续下降,从2007年平均35.4%下降到10年的28.8%,这种变化并不由市场结构导致,而是由于证券市场涨跌所致。所以,在没有考虑二级市场表现的背景下,研究基金公司绩效的模型会产生较大偏差。因此这也符合实际情况,也即是由于基金公司严重的同质性,行业发展情况更多的受制于资本市场涨跌以及行业政策的影响,产业结构对其影响并不大。
4结论
“或迟或早,这一天终归是要到来的。”在同多位公募基金总经理甚至监管交流后,中国公募基金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以及监管者对此深信不疑。而眼下,运行多年的公募基金的牌照垄断溢价正在消失。
随着监管层降低公募基金业务的门槛,公募基金变革在所难免。在中国大资管行业中,公募基金管理的规模是最少的,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信托资管规模8.7万亿、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7万亿,保险资金运用的余额7万亿,而基金管理公司资管规模仅3.6万亿。
而更激烈的环境则是,由于监管层打破了原有各守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格局,公募基金的变革在所难免。
从外部来看,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都在积极参与财富管理业务,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从内部来看,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将不断增多,业务更加多元,行业格局面临调整,竞争压力也将不断加大。
基金公司下一步怎么走?一份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的英国资管机构调研报告悄然跃出水面,而“并购”亦成为了报告中的关键词。
81家基金公司大资管时代转型
6月1日,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在业务范围及投资标的等方面或将有较大突破,基金管理公司正在面临着一个全新的竞争环境,在面对机遇的同时面对的却是重大的挑战。
如果说,2012年是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年,那么2013年则是突破年。
“转型”即成为今年基金行业中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基金投资和基金销售作为基金行业的两条肩膀都面临重要转型,基金投资面临从传统公募产品投资向“大资管”转型,基金销售也面临从交易通道式的产品销售,向以客户为中心、多产品理财配置的投资顾问模式转型。
南方一家基金公司高层认为,2013年将是决定各家基金公司结构性格局的关键性一年,今年逐鹿的结果,将影响整个行业的未来三五年发展。
对于目前的81家公募基金公司如何转型把握机遇?大公司早已做好了准备。比如,博时基金表示,产品创新和国际化等是其谋求转型的关键。嘉实基金则认为,要努力做到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效率是慢的,但是这样产出的结果是好的。”其实,大家都在寻求差异化,从而实现财富管理的多元化发展。
目前公募基金公司所面临的资产管理行业也是与银行、保险、投行、证券公司、信托及私募等共同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拥有更多自由空间的同时,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可以说,竞争策略是各基金公司需要思考的问题。
5月31日,新基金法正式实施前一天,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下称“中基会”)举办的一个会议上表示,“必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定不移地推动基金公司创新。”同时他强调,“既要坚定不移地放松管制,又要旗帜鲜明地加强监管,使监管工作紧紧跟上行业和市场创新的步伐。”
中基会建议行业并购
据Wind资讯的统计显示,2010、2011和2012年的三年间,市场上基金总数分别为704只、914只和1174只,呈现逐年上升的势头,每年新增的基金数量超过200只。
基金公司所面临的挑战,一方面因素来自于市场依然不景气;另一方面则是投资者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导致投资资金由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较高的偏股型基金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较低的债基、货基、理财基金几个较低风险品种转移的趋势,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收入不断下滑。
数据显示,尽管基金产品数激增,但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收入却从2010年的296.00亿元,下滑至2012年的259.04亿元,跌幅高达12.48%。而且基金公司之间的管理费收入相差更达百倍以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大小基金管理公司,都担心被瞬息万变的时代潮流所抛弃,大的公司担心被超越,小的公司则担心被兼并或者被注销。除了同业竞争激烈,还要面对银行、券商等方面挑战,81家基金公司应如何面对“大资管”时代的生存压力呢?
“鼓励资产管理行业收购和并购。”今年上半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下称“中基会”)参加了英国另类投资管理协会在英国伦敦召开的2013年全球政策与监管年会,并对英国资产管理行业进行了考察,考察报告中,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和想法。
考察报告指出:“从海外经验看,另类投资机构多为精品式运作,传统公募起家的资产管理公司开展PE、对冲基金、房地产投资等另类业务多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来开展。建议研究允许国内公募基金公司通过并购与兼并的方式涉足私募股权、对冲基金等另类投资业务。”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化;投资战略;决策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在实际的投资过程中,采用的是共同进行风险承担以及利益共享的方式,这一基金类型也被称为“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进入门槛低,服务专业,且积累性强,即使投资成本较低,也可将投资分散于不同证券,这样就极大的分散了投资风险。因此,正确投资基金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1 积极开发130/30等数量化投资模型
对国内从事证券基金投资业的基金公司等及时顺应金融形势,尽早开始研发130/30等科学有效的数量化投资产品,从而满足公司旗下众多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为了追赶世界先进的潮流,加快中国金融创新,从根本上增强国内基金业的企业竞争实力,研发130/30空头扩展模型等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化投资模型势在必行。随着国内经济形势高速发展,金融市场形势亦是日新月异。目前,中国证券基金投资业中的卖空改革已经在逐渐开启,在此形势下,相关资产福利业也应抓紧时间,抓住机会,积极开发出符合中国国情和投资者实际需求的基金产品,抓紧研发空头扩展模型等数量化投资模型,以更好的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实际需求。在数量化投资模型开发过程中,应该注意“拿来主义”,不能一味的照抄国外数量化投资模型,开发时首先要考虑实事求是,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做到既学习了外国的先进经验,又兼顾国内市场现实。从而开发出符合中国实际的数量化投资模型。现实中,130/30数量化投资模型只是众多数量化投资模型中的一种。
2 合理应用数量化投资策略
投资者及受理委托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者应用正确数量化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可分散减小风险,增加收益。并基于此进行更加科学高效拟合金融市场实际收益率模型和数量化投资策略的开发。基于数量化投资策略不断创新发觉全新投资策略的特点,伴随广大投资者针对这一投资机会的广泛追捧开发,此动量策略的存在的情况会逐渐消失,弱势有效这一中国股市缺失的状况会逐渐改变。数量化投资策略模型只是理想状况下的数字模型,在实际投资中投资者及基金管理者还应注意定期检验,不能生搬硬套模型及应用公式,应根据市场形势,谨慎研究确定投资策略,才能在金融趋势改变时有效规避风险,增加收益。在金融市场中,基金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及现实情况,基于相应合理化科学化的数量投资策略,基于数字化投资的有效性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才能有效提高证券市场投资效率,规避风险,增强投资收益。同时应注意听取专业人员根据经验所得出的合理人工判断,拒绝照搬模型公式的错误做法,杜绝全部投资由模型决策,密切注意规避数量化投资策略的趋势改变、相似性及肥尾性。
3 开放卖空政策
国家政策对金融市场存在巨大影响。为了从根本上提高中国证券金融市场效率,对金融市场发展起到积极意义,国家政策要给予支持,譬如对卖空政策采取加大开放政策。如此才能逐渐改善中国证券市场卖空限制大,除指数基金外,其他投资者参与卖空所受禁锢较多,公募基金甚至不能参与卖空,信息表达不充分,远远没有达到弱势有效等诸多限制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不完善方面政策开放属社会实验,对政策所针对方面的影响不言而喻。在政策制定方面目前国内的相应管理层做的还是很好的。譬如,根据当前形势,相应管理层便会制定并开始试行各种转融通业务。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对广大证券金融公司而言,便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内部交流与合作的方式,将自身原有的或者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募集而来的证券和资金进行出借,为需求方提供所需的资金和证券,帮助其更好的开展各种经营活动。 对广大证券基金类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此类活动,可有效整合金融市场资源,解决眼下难题。通过复杂严禁的实施设计方案,保证市场的良好发展。
4 降低融券费率
为了提高中国金融证券市场效率,缩短相应价格恢复平衡所需时间,提高中国金融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建议相关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譬如对券商降低融券率的政策持鼓励态度。但在一定的条件下,130/30组合的收益率会出现极大的改变。例如,在融券费率处于10%和5%水平的时候,融券率会对130/30组合的收益率产生十分显著的影响。为了避免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好影响,相关管理层在制定政策时要注意规避券商间通过不顾成本盲目降低融券费率等不良手段抢占市场的恶意竞争。鼓励科学的正当竞争。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中,各证券公司的融资利率基本相同,截至2013年3月19日,业务遍布全国的较大证券公司中,国信、国泰君安、广发、海通这四家公司年融券率和融资利率均为8.6%,相比之下,华安、上海、江海、华泰四家的融资利率虽然也达到同样的水平,但在融券率方面,却呈现出显著高于大证券公司的情况,达到10.6%。综上所述,小证券公司采用较高档,融券费率规模大的公司则采用相同的较低档,相比之下,大证券公司具备较大优势。若小证券公司要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建议其利用融券费率存在较大降低空间的优势制定相关政策。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研究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化投资战略决策,可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对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数量化投资相关问题的理解水平,了解130/30策略对基金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阮素梅,于宁.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概率密度预测――基于神经网络分位数回归模型[J].华东经济管理,2015(2):105-110.
一、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储蓄及资本供给
资本储蓄从个体上讲是资本所有者将暂时不用的钱财积存起来的经济行为,从整体上讲是社会资本的累积和聚集过程。资本储蓄是社会资本供给的基本源泉,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强大支撑力,形式上表现为储蓄资本。在一个经济体中,资本储蓄是资本投资的基本前提。资本储蓄的主体分为家庭、工商企业、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外资也按主体性质并入),其中家庭称为个人储蓄者,工商企业、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称为法人储蓄者。资本储蓄的层次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资本储蓄者是最终资本供给者和原始资本所有者,二级资本储蓄者是派生资本所有者。一般而言,家庭、工商企业、政府机构属于一级资本储蓄者;金融机构可以是一级资本储蓄者,如投资银行等直接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二级资本储蓄者,如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间接金融机构,但金融机构以二级资本储蓄者居多。
在一个社会中,家庭作为重要的一级资本储蓄者,是社会资本储蓄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储蓄资本的典型盈余者、最终供给者和原始所有者,只有将其拥有的储蓄资本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才能实现所期望的保值增值和其他相关利益。另一方面,家庭作为社会再生产环节的价值追求者,往往无力通过自身的投资来获得满意的投资报酬,需要依赖社会专业资本投资者的投资来分散投资风险。否则,家庭的储蓄资本就不能对社会形成有效和合理的需求,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就会下降,社会财富就会减少。
二、资本使用者的资本投资及资本需求
资本投资从个体上讲是资本使用者以放弃或者延迟当期消费为代价的经济行为,从整体上讲是储蓄所形成社会资本的使用和增值过程。资本投资是社会资本需求的重要引擎,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巨大推动力,形式上表现为投资资本。在一个经济体中,资本投资是资本储蓄的根本保证。资本投资的主体分为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外资也按主体性质并入)。资本投资的层次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资本投资者由一级资本储蓄者转化而成,二级资本投资者由二级资本储蓄者转化而成,三级资本投资者是最终资本需求者和实际资本使用者。一般而言,家庭、政府机构属于一级资本投资者;金融机构可以是一级资本投资者,如投资银行等直接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二级资本投资者,如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间接金融机构,但金融机构以二级资本投资者居多。工商企业可以是一级资本投资者,也可以是三级资本投资者,但主要归属于三级资本投资者。
在一个社会中,工商企业作为唯一的三级资本投资者,是社会资本投资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投资资本的典型短缺者、最终需求者和实际使用者,只有将其拥有的投资资本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才能获得所追求的投资回报和其他相关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工商企业作为社会再生产环节的价值创造者,往往无力通过自身的储蓄(工商企业也是资本储蓄者)来获得进行扩大再生产所必需的大额资金,需要依赖社会全体资本储蓄者的共同储蓄来增加资本供给。否则,工商企业的投资资本就会得不到足额和及时的满足,工商企业的生产能力就会下降,社会财富就会减少。
三、资本管理者的资本融通及资本供求调节
资本融通从个体上讲是资本管理者将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储蓄和资本使用者的资本投资从而将资本供给和资本需求衔接起来的经济行为,从整体上讲是社会资本的转移、配置和均衡过程。资本融通是连接和调节社会资本供求的强大力量,是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孵化器,形式上表现为金融资本。虽然资本融通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可无可有,但在发达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如果没有资本融通,社会资本供给、社会资本需求的实现以及社会资本供求平衡的调节就会成为泡影,现代经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就会不堪设想。现代意义上的资本管理者分布于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和基金业等诸多金融机构(如表1所示)。
四、社会资本运营离不开储蓄――投资转化机制
社会资本供给和社会资本需求的均衡发展,社会经济的有效增长,仅有资本储蓄、资本投资和资本管理远远不够,要在社会资本供求之间建立一种将资本储蓄转化为资本投资,从而将最终资本供给者即原始资本所有者转变为最终资本需求者即实际资本使用者的体制和模式,即储蓄―投资转化机制。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分为直接储蓄―投资转化机制和间接储蓄―投资转化机制。
直接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是指资本所有者将自身储蓄的资金自行投资的体制和模式,其特点是在最终资本供给者与最终资本需求者之间不需要资本管理者作为中介,最终资本供给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将一级资本储蓄直接转化为一级资本投资,从而将资本直接提供给最终资本需求者(工商企业)使用。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最终资本供给者(一级资本储蓄和一级资本投资)最终资本需求者(三级资本投资)”的两层资本运营模式。如证券投资是一种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无论证券投资者是投资于上市的证券还是未上市的证券。
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是资本所有者将自身储蓄的资金委托他人投资的体制和模式,其特点是在最终资本供给者与最终资本需求者之间需要资本管理者作为中介,最终资本供给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将一级资本储蓄转化为一级资本投资,构成资本管理者(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储蓄,资本管理者再将二级资本储蓄转化为二级资本投资,从而将资本间接提供给最终资本需求者(工商企业)使用。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最终资本供给者(一级资本储蓄和一级资本投资)一资本管理者(二级资本储蓄和二级资本投资)一最终资本需求者(三级资本投资)”的三层资本运营模式。如基金投资是一种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无论基金投资者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还是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再如信用投资也是一种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如表2所示。
五、社会资本运营离不开金融市场
资本所有者为了实现其投资目的,需要资本管理者的中介服务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一级资本储蓄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作为社会的原始资本所有者和金融市场的最终资本
供给者,通常采用的投资工具有股权工具和债权工具,通常采用的投资方式按投资者委托的金融机构是直接金融机构还是间接金融机构。分为直接(自行)投资方式和间接(委托)投资方式。所以,一级资本储蓄者进行资本投资依赖的金融市场分为四类(如表3所示)。
资本使用者为了实现其融资目的,需要资本管理者的中介服务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三级资本投资者(工商企业)作为社会的实际资本使用者和金融市场的最终资本需求者,通常采用的融资工具有股权工具和债权工具,其按融资对象分为公募(非定向)融资方式和私募(定向)融资方式。所以,三级资本投资者进行资本融资依赖的金融市场分为四类(如表4所示):
六、社会资本运营离不开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资本管理者,引导社会资本从一级资本储蓄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最终流向三级资本投资者(工商企业),从而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经济效率较高的产业和地区,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金融机构分为卖方金融机构和买方金融机构。
卖方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者的异同是:第一,两者作为金融市场的中介,在资本供给者和资本需求者之间搭设桥梁,提供信息,促成交易。区别在于商业银行承担的是间接金融中介职能;投资银行承担的是直接金融中介职能。第二,两者作为金融市场的资本投资者,以赚取必要的投资回报为目的。区别在于商业银行既可以作为二级资本投资者(也是二级资本储蓄者),以发放贷款、融资租赁等为投资对象,也可以作为一级资本投资者(也是一级资本储蓄者),以买卖证券等为投资对象;投资银行只能作为一级资本投资者(也是一级资本储蓄者),以买卖证券、企业并购等为投资对象。第三,两者作为金融市场的卖方,通过出售中介服务来谋取利润。区别在于商业银行出售的主要是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盈利形式为存贷利息差;投资银行出售的主要是经纪业务和承销业务,盈利形式为佣金和。第四,两者作为金融市场的资本管理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资本运营风险。区别在于商业银行要特别关注信用风险;投资银行侧重于控制在包销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一定的证券发行风险。
观点二:《基金法》四大亮点;
观点三:《基金法》开启“大资管市场”;
观点四:《基金法》为统一监管留下接口。
观点一 发改委监管VC/PE是资源浪费
发改委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694号)》,说到发改委来报备的VC和PE,不能够参与二级市场交易,不能够申请公募牌照,我认为这样做会割裂资本市场。
第一,一个机构管私募的基金管得好了,如果愿意管公募基金应该是可以的,法律允许的。不应该出台一个部门规章来禁止它。
第二,任何一个私募管理基金想在资本市场上活动,截然分开是未上市还是已经上市的,对于资产管理来说,并不是有利的。如果要是监管分家的话,我们应该允许在法律范围之内,既符合证监会管的范围,也符合发改委管的范围的这些企业,自己作出选择,不要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说你不可以干这个,不可以干那个。
对于私募基金来说,重要的不是投向,重要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要合理地界定好权利、义务,这是非常重要的。VC和PE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如果因为监管当局的原因,不允许去参加这些活动,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利。
VC/PE是资金的集合,是一个金融工具。这个资金的集合投资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的公司股权。发改委的通知和证监会的私募基金管理办法的争论,就冲突在灰色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这块。就我个人的观点,他们都是证券,起码它是一种金融投资行为,所以说如果把VC/PE的监管权同时都给证监会的话,市场上就不会有任何的矛盾,监管统一。
为了尽可能减少修法遗憾给市场带来的伤害,我认为应该建立金融事务统一由金融监管机构来监管的职能分工原则,这对市场来说是最好的。对于行政管理当局来说也是最好的,能够节省监管资源。
如果在国务院职能分工当中,明确由发改委来管理VC和PE,发改委从上到下要建一套系统,这是对监管资源的浪费。发改委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更多地来搞好宏观,而减少对小事情的干预,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如果不能够实现在金融事务上的统一监管,我希望今后的监管当局,应该更多地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权,为市场的发展多添剂,少加阻力,让市场选择的过程最后来形成一个更好的格局。
观点二 《基金法》四大亮点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有四大亮点:
第一是把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的范围。
第二是为非公开募集的管理人从事公募管理业务和公募管理人从事非公开募集业务打开了通道。第九十七条说,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
第三是加强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拓展了基金的组织形式,公募基金根据合同约定,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其实就是可以设立理事会,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推举出理事会来,有独立理事、专职理事,通过他们来代表公众践行监督。非公募基金,我们用描述实质的方法来明确了基金可以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以合伙制企业的形式存在,而规避了合伙制基金和公司制基金带来的认识上不统一,普通合伙人可以有一个董事会。
第四是可以避免基金层面的重复纳税问题。第八条中规定了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税的规定代扣代价,在基金上不产生税收。
观点三 《基金法》开启“大资管市场”
《基金法》修法通过之后,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实施之后,实质上就铺开了中国大资产管理的市场。
第一、许多机构能够进行公募基金业务,促进机构投资人的发展。证监会今年2月28号第十号公报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根据这个规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都是属于能够敞公募业务的范围之内。
第二、基金管理制度设计以市场自律管理为主,会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建设。证监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协会登记自律管理。办法界定了合格投资者的条件,也界定了向证监会备案的条件,提到了单支基金规模超过1亿元以上,和基金份额超过50人的,应该通过行业协会到证监会备案。这个备案是真正的备案,是事后备案。
第三、用基金方式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证监会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让证券公司可以用私募的方式来设立一个专项投资计划,以有现金流的资产作为基础产品的证券发行。这个就避开了现在在资产证券化过程当中,多个监管当局之间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从证券公司发起私募的资产证券化,能够比较快一些。
第四、是大资产管理市场促进众多服务机构的发展。《基金法》修法之后,专门有一章来规定各类服务机构。首先是托管机构,打破了只有银行能够做托管者的界限,可以有其他的监管当局认可的机构来做基金的托管者。在基金的销售业务方面,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按照办法,也不完全都要通过银行的网络了,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以作为基金的销售方。基金的服务机构,公募的要注册,如果完全是私募的,基本上就是备案。
观点四 《基金法》为统一监管留下接口
本次修法为统一监管留下了接口和空间。《基金法》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把VC/PE包括进来,各国的VC/PE都是在统一的证券监管的豁免条款下生存的,没有单独立法,就是豁免。豁免可以不管你,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不豁免你。这一次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加强了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包括股权基金。
怎么来留下接口呢?
《基金法》第95条第2款,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这就包括了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权。
《基金法》授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拓展证券的范围。《证券法》当中把这个权利给了国务院,实际上国务院管的事情太多。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就说,国家要尽量少管,职能相同的事情应该归到同一类机构去管。证券市场金融产品其实是很复杂的。在这种具体的产品上把权利给证监会,有利于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如果怕证监会权利太大做事不好,不能从限制它的权利这方面着手,而是应该建立严格的问责制。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争权的时候人人都争,争到了权利之后没有问责,出了问题不作为和乱作为没有人去管他,我们应该从这方面去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