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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的好处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09 17:12:5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科技进步的好处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科技进步的好处

第1篇

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刺激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国务院也颁布与实施了一些财政税收政策。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科技产业开发区的高科技企业,按15%的税率征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同时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企业的技术成果、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所得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税;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税;减免期满后,仍为先进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半征税。并且,我国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明确规定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可入成本,增长超过10%时,另加50%税前扣除的优惠。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刺激了企业进行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但就目前来看,现行优惠政策基本属于税收优惠,体现在税率降低和税额的定期减免,其他相关措施不足,没有形成一系列多角度、多渠道的优惠政策。

一、现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第一、税收优惠对象选择上不尽科学。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一种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即只是针对高科技产业区、经济开发区。这种做法有悖于平等竞争原则,区内、区外的企业享受的政策优惠差异较大,在同等技术条件下区外企业享受的优惠较少,不利于企业间公平竞争。同时这也给企业避税创造了条件,区内外政策不同导致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税收征收管理。

第二、现行所得税制在鼓励科技进步方面存在着一些限制性因素。主要表现在直接性优惠过多、间接性优惠不足,特别是内、外资企业适用的两套不同企业所得税制与高科技企业所得税优惠产生交叉,并且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体上多于内资企业,存在着技术水平相当条件下的内外资企业的非公平竞争问题。

第三、我国流转税体制方面也存着不利于鼓励企业科技进步的因素。由于我国是世界上仅有的实施“生产型”增值税的两个国家之一(中国与印尼),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中不得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价款,这对于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科技企业而言,是一部分额外的税负,相当于多付了一笔“投资税”,从而影响了企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的进行。另外,由于现代科研的前期投入资金量大,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等不得在进项税额中抵扣,这又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负。

第四、现行税收征管工作的滞后不适应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需要。如我国对高科技企业税收征管大多专门设立税务机构进行属地管理,这固然有利于对高新产业区的企业统一管理,但对于其它非产业区的高科技企业而言,则带来了税收征管上的困难。同时税务机关在具体征管过程中把关不够,一些名义上的“高新科技企业”也在科技工业园注册、经营,这实际上只会带来国家税款的流失。因而,对于高科技企业的认定及完善其相关认定标准,是税务机关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国际上科技税收优惠的一般做法

经济发展需要科技支持,为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刺激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世界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有:

第一、准备金制度(ReserveFundSystem)。所谓准备金,系为减少企业投资风险而设立的资金准备,主要有技术开发准备金、呆帐准备金、退休准备金等。这是税式支出的一种形式,即企业所得中用于一定用途的所得可作为准备金处理而不纳税。这其中以韩国的“技术开发准备金”较为有影响。它规定企业为解决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资金需要,可按收入总额的3%(技术密集型产业4%,生产资料产业5%)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在投资发生前作为损耗计算。这种做法适用的行业很广,并且该制度对资金使用范围和未用资金的处理有一定的限制:准备金必须有提留之日起3年内使用,主要用于技术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改造、技术信息及技术培训和研究设施等方面。

第二、加速折旧(AcceleratedDepreciation)。即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以后逐年减少,税负相对于后期较轻;尽管总税负不变,但相对于“直线法”折旧,企业享有递延纳税的好处,这就相当于给予企业一笔无息贷款。

第三、盈亏相抵(LossCarryoverandCarryback)。系指准许企业以某年度的亏损抵销以后年度的盈利,以减少其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冲抵以前年度的盈余,申请退还以前年度已纳税的部分税款。一般而言,冲抵或抵销前后年度的盈余,都有一定年限。如日本是前1年,后5年;英国则是前3年,后无限。由于现行高科技企业投资风险大、市场变化迅速,这种盈亏相抵的作法有对其有极大的刺激作用。因为企业发生亏损时,其亏损额可以从以前或以后年度的盈余中补偿。因而,这种作法受到一些新兴高科技企业的极大欢迎。

第四、投资抵免(TaxCreditforInvestment)。即对购进生产性固定资产设备的企业,允许其在税前扣除设备价款一定比例的金额,以减轻其税负。这种抵免有利于鼓励企业更新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如英国税法规定,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资本性支出可以100%从税前的营业收入中扣除,并且购买知识产权和技术秘诀(Know-how)的投资,按递减余额的25%从税前扣除。美国税法也规定,公司可以将当年的研究试验费用“资本化”,通过待摊费用的方式逐年计入成本。这样通过开发费用的税前列支,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负。

三、对我国科技税收政策的若干建议

我国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应在吸收借鉴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直接性优惠与间接性优惠并重;通过完善相应税制,制定以税收、投资、金融为主的多渠道、多角度的优惠措施,使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和进行技术改造。为此,针对前文中提到的有关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若干建议:

首先,科技进步离不开科技投入的支持。没有科技投入的增加,科技进步只能是一句空话。因而要把增加科技投入、加强研究开发作为国家产业发展战略来抓。我国企业投入能力弱、投入水平低、自有投资资金严重不足。发达国家企业R&D投入占整个投入的比例大多为50%—70%,日本为80%,韩国也为80%,而我国企业R&D投入比例不足30%.因而,借鉴国外的“技术准备金”制度,运用政策杠杆,促使企业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是一项具有重要推动和激励作用的政策措施。韩国政府在振兴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广泛采用了这一制度。这一政策取得了极大成功,使韩国经济发展实现了腾飞。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与七八十年代的韩国比较相似,因而我们可以吸收借鉴这一做法,规定企业可以从其税前营业收入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技术开发准备金在税前作为损耗计入成本费用列支。同时严格规定这笔资金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其在一定年限内使用(3—5年),否则对年限到期仍未使用的准备金,计入企业应税所得,并加收一定利息。这样,促使企业积极使用这笔技术开发准备金,并在规定年限、指定用途内使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次,税收优惠要扩大其范围,特别是向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倾斜。因为新兴的高新科技企业在初期一般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不足。另外,以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较具规模的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可谓少之又少。因而,可以考虑给技术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一定期间的税收减免。同时也可借鉴国外的风险投资机制,设立“创业板”市场,并对购买高科技企业风险基金的所得减免税款,支持中小企业投资、融资。最近,我国台湾省出台了“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将租税奖励的范围扩大到一般公司和中小企业。其中,列举了一些人才培训支出抵减。建立国际品牌支出抵减等措施。为此,我们可以考虑在如今的知识竞争条件下,对企业的无形资产投入予以一定数额的退税。这样,对于固定资产较少,享受不到加速折旧好处的新兴高科技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打了一针“强心剂”,有利于其壮大发展。

最后,结合我国目前税制存在的问题,可以尝试对有关税种进行改革,这主要有:

1、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所得税不易转嫁,因而可以选择对企业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范围作出相应规定来实施税收优惠,这可视为一种事前鼓励。针对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适时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措施,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中明确对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其次,税收优惠要趋向于间接性。直接性优惠主要体现在对凡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的,自开办之日起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可考虑对一些生产水平的高科技企业,在规定的减免期满后,再延长若干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填补我国高新科技空白项目的高新科技企业可实行“五年全免”的税收政策。间接性优惠主要体现在允许企业在税前按期扣除当期营业收入若干比例的费用。可考虑按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中小企业可适当提高)扣除技术及人才开发费用。同时对其购置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按购置价款的一定百分比(国产设备可适当提高)实行加速折旧。另外,考虑到科技开发风险较大、外部性强,对于企业的中间试验费用,可以对其按一定比例在税前列支。这样增强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积极性,降低其失败的风险损失。

2、增值税方面。由于现行生产型增值税范围仍未覆盖到全部商品与劳务,加之不少的减免税条款,并不能保证增值税“链条”环环相扣,存在着重复课税因素。因而,我国增值税收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已是必然的趋势。在此之前,可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对高科技企业购进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可作为进项税额扣除,同时可将自行研发或购买的“特许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等所含税金按一定比例予以扣除。这样地消除了重复征税因素,有利于企业投资购买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第2篇

为什么选择剖宫产?

佳宁:不想尊严尽失

我感觉产房真的是让女性尊严尽失的地方,因为疼痛,她们那种丧失理智的哭喊,那种扭曲的表情,那种千奇百怪痛苦的姿态……你不能责备她不顾尊严,不是痛到极致,谁会变成这副模样?!而且,一些医生和护士的态度实在不敢恭维,让人在不得不承受肉体痛苦的同时,还要忍受精神上的折磨。所以,我最终选择了剖宫产。

高荞:能少痛点就少痛点

几千年来的医学成果,改变了多少沿袭已久的治疗方式,让人减轻了多少痛苦,以前没有的无痛分娩、无痛人流,现在不都有了吗?既然注定了女性要承担繁衍后代的重任,那么为什么不能选择一种痛苦相对小的方式来生育,能避免的痛苦为什么不去避免呢!

雨欣:落在自己身上就是100%

我听说过不少生孩子出意外的事情,虽然也知道这仅仅是不多的意外事故,仅占千分之几万分之几甚至更少。可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落到自己身上那就是百分之百。好不容易下决心要个孩子,又经历了十月怀胎的不易,还是保险点儿为好。

青睐剖宫产的几种心理

在此次参与我们调查的2200多人中,76%强的人选择采用剖宫产的方式分娩。而且选择剖宫产的人当中,近半数的人是自己选择而非医生建议的。虽然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么高的剖宫产率,但是我国城市产妇剖宫产率高已是不争的事实。究竟是什么心理,让都市年轻妈妈们如此“钟爱”剖宫产,真是要赶那“下腹留有一道刀疤”的时髦吗?

“无知无畏型”

都市新妈妈,尤其是白领一族,有条件接触到各类新信息,因而更愿意接受新事物。在她们看来,剖宫产是对女性生产的一种解放,是医学科技进步的结果,所以,她们以很欣然的态度,选择了这一种相对来说痛苦较小的方式生产。这从我们调查结果中,近半数的人认为“剖宫产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就能看出来,她们既然认为这是一种科学的进步的分娩方式,当然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了。

难道她们就不知道剖宫产容易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吗?虽然绝大部分新妈妈都接受过高等教育,但这并不表示她们对医学知识很了解,在我们的调查结果中,有近半数的妈妈不太清楚剖宫产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也许是“无知者无畏”,也许是在她们看来,剖宫产只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手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所以,才有这么多的妈妈愿意在肚子上开一个口子。

“虚心接受型”

人总是会不自觉地受媒介、旁人的影响。尤其是对于中国的孕妈妈而言,绝大部分都没有生育经验,所以,对生孩子就更惴惴不安了。她们所谓的经验,也都是从媒介上、从朋友同事的口中得到的。

看到电视、电影里,一到女人生孩子,就是声嘶力竭地哭喊,一头一脸的汗,生不如死地挣扎,这让那些没做妈妈的人气先短了。再听听周围的过来人形容的种种生产的不顺,更把生孩子当做一道“鬼门关”了。尽管医生在极力宣传自然生产的好处,也难以阻止准妈妈们义无反顾地奔向手术台的脚步。另外,从众心理也会影响新妈妈的决定:“周围的人都是剖宫产,我自己生是不是另类了?!”

“保险型”

现在生个孩子,可不像我们的父辈那么简单了。撇开经济、教育这些原因不说,单是社会大环境,生孩子对于都市年轻女性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坎儿”――自己好不容易打拼出一片天地来,怀孕生子就意味着事业有一段时间的中断,每天都有新变化的快节奏的工作,需要新妈妈在再次重返工作岗位重新适应,这还算是好的。如果你发现,生完孩子后自己的岗位已经由新人代替,那损失可就大了。所以,才有这么多的白领女性对生孩子犹豫不决。

正因为下决心这么艰难,可想而知,准妈妈们最怕的,就是生孩子时出什么意外,这意味着十月怀胎功亏一篑。加上白领妈妈们整天坐在办公室里,锻炼少,又一拖再拖,生育年龄推迟了,对自然生产的信心不足,保险起见,“干脆一刀下去算了”!

来自妇产专家的建议

什么情况下需要剖宫产

历来,妇产医生都提倡,能自然生产的应尽量自然生产,但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医生会建议采用剖宫产――

产妇方面:

产道异常,如骨盆狭窄、畸形;

重度妊娠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综合征;

大于35岁的高龄初产妇;

临产前子宫收缩无力或先兆子宫破裂;

产前严重大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等;

产程过长,超过30个小时;

产妇患有急性疱疹或阴道性病。

胎儿方面:

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胎足先入盆、持续性枕后位等;

产程停止,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

胎儿宫内窘迫、缺氧。

剖宫产可能产生的“后遗症”

产妇方面:

剖宫产时的出血量比正常分娩的出血量要多得多。

因为剖宫产毕竟是一次开腹手术,所以,在恢复的过程中,容易造成腹腔粘连、梗阻,伤口感染,或在腹部及子宫上留下瘢痕,以后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时,会造成医疗上的困难。

如果再次怀孕与手术时间相隔不远,有可能出现刀口破裂,也会给人流手术带来困难和危险。

剖宫产后不能很快进食,容易引起乳汁分泌减少、推迟,不能及时给宝宝喂奶。

剖宫产产后恢复比自然分娩慢。

胎儿方面:

第3篇

关键词:瓷板画;传统与进步

一、科学进步对艺术文化的发展以及影响

科学与艺术一直都是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相辅相成的。在二十一世纪近五十年来,科学的飞速进步远远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两者的关系一直都是互相促进,在网络的浪潮中,急速的推进了人类在各个方面的发展进程,但也冲击着各种各样的领域,艺术领域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外,科技的进步在许多方面对艺术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科技的每一次进步都对艺术传统文化的变革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但也对艺术的发展进行了推动性的作用。在整个艺术发展的历史上,医学进步和解剖学的深入,对素描和雕塑艺术产生了及其重要的变革,现如今又出现了3D打印技术,几何和透视学说的研究也为绘画艺术提供了符合人体视觉的理论基础,材料化学的发展为油画家们创造了更加丰富的色彩层次和更多的创作空间,光学的应用还研发出摄影艺术的诞生,在如此多的方面,我们足以看出科学对艺术发展起着巨大的的作用。自二十世纪以来,科技与艺术的相结合变得更加猛烈,数字科技更是为艺术创作展现了更加宽广的空间。上世纪末电脑的出现使图形艺术成为新的艺术表现形式,然后迅速的出现了电视艺术,电影艺术,平面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和大众传媒体系,图形计算机的出现被称为第三次图像革命。早在公元前的古希腊时代,希腊人突破了宗教神学的束缚,逐渐开始探索事物的本质,在科学,艺术,中创造了辉煌成就,成为当时欧洲的科学文化政治中心,奠定了现代科学艺术科学的基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科学与艺术的一次成功联姻将人们突破了封建的神学的突破,在古典规范和科学的引导下,追求艺术和文学的复兴,依靠艺术的表现形式来表现人性的善恶美丑,让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人类面前以艺术的形式为人服务创造,然后使自然科学的精神复苏。伟大艺术家达芬奇,不仅仅是艺术家还是科学家,为了尽可能的去表达真实,而研究了几何学,透视学等,还是当时的机械工程师和建筑师,科学知识的力量奠定了他艺术的成就。

二、现代科技对瓷板画艺术的影响

第4篇

高技术产业是指那些知识、技术密集度高,发展速度快,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效益,并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对相关产业产生较大波及效果等特征的产业。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看,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整体经济的带动作用较为明显。正是由于高技术产业具有高成长性、高收益性、高渗透性和高扩散性,各国在促进经济增长中都优先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为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给予了相关的政策支持。与此同时,高技术产业还具有经济外部性、高风险性和高投入的特征。这直接决定了政府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必须发挥作用。

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些特殊性也决定了政府支持(包括税收支持)的必要性。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仍处于初创阶段,发展差距较为明显。具体表现为:第一,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研究开发能力尤其是对核心技术的开发能力较差,难以为国内企业自身发展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第二,高技术产品的附加值低,产品竞争力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较低层次。这些因素也决定了政府在对高技术产业提供税收优惠过程中应体现中国的特色。

从理论上说,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外溢性也需要政府提供税收优惠。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些环节具有明显的外溢性,这要求政府必须提供税收支持。第一,研究与开发活动本身具有外溢性。基础研究是高技术企业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石,它可以实现一般知识的积累和提高,但一般来说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从提出建议到付诸开发阶段需要数年时间。与此相比,研究与开发投资的社会收益率却远远大于私人收益率。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外溢性更明显地存在于市场经济机制发育不完善的国家,这主要与这些国家知识产权等法律制度和执法环境的不完善紧密相连,此时只有通过政府的政策干预来弥补。第二,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主体即高科技人才本身也具有外部性。科学技术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是科技人才的竞争。高科技人才的形成需要大量的教育投入,教育投资尤其是基础教育带有明显的公共性。此时也必须由政府出面进行一定的政策干预,这主要包括对企业员工培训投入进行适当的税收支持。第三,技术创新的规模与风险是其重要特征。某些高技术产业的规模对于任何一个私人企业都显得过于庞大。此时政府可以对私人部门采取优惠措施或直接参与投资。同时,研究与开发投资的收益比起传统项目更加具有不确定性,也使得私人部门提供的研究与开发投资不足。

二、不同的税收体系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同

(一)不同的税收体系适应于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

税收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制结构上,良好的税收体系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从世界范围看,主要有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间接税两种税收制度被广泛运用,其中很多国家综合运用了两种税收制度即实行混合税制,但其侧重点各有不同。

针对高技术产业而言,很多国家为了鼓励本国的科技发展与创新,都给予所得税优惠,而难以在增值税上有所表现,这基本上是与所在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紧密相连的。而在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难以直接给予企业增值税优惠。因为增值税是一个中性税种,它的征收和抵扣是一个紧密相连的链条,如果从中间环节给与优惠,就会割断整个链条,引起税收的不公平。而事实上,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相比,税制本身已经包含了很大程度的鼓励投资的因素。所以,从世界范围看,虽然各国的税收体系不尽一致,但是除了生产型增值税这一税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一些抑制作用外,整个税制体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还是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

(二)税种的设计将直接影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针对某一产业进行的税种设计将直接影响该产业的发展。如美国资本收益税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美国风险投资资本的数量。正是美国的风险投资资本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源泉。意大利的高技术产业比较薄弱,与其税收政策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意大利的研究投资税,是对研究投资征收的税种,其对制药、精密机械、精细化工和新材料、电气部门的税率分别为20%、15%、10―15%、12%,研究投资税的征收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增加财政收入,但也增加了研究投资的成本,直接阻碍了这些产业的发展。所以说,要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就必须保证税收收入的增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三、国外运用税收政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及启示

(一) 国外运用税收政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特点

1.各国政府鼓励高技术产业的重点均放在了研究与开发阶段

从上述列举的几个国家看,它们把鼓励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都放在了研究与开发阶段。此外,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奥地利以及荷兰等很多国家也都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研究开发支出。总体来说,虽然其政策措施有所不同,但目的非常明确,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是以法律的形式来实施

发达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体现在相关的法典中,而且对优惠对象都有非常明确的定义。

3.税收优惠方式简便易行、注重效果

从发达国家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方式看,主要有费用扣除、加速折旧、税额减免、投资抵免等,而且具体的优惠标准及幅度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样操作上简便易行,而且效果明显。

4.加强税收优惠项目的预算控制与效益考核

为防止税收优惠支出过多过滥,很多对高技术企业实施税收扶持政策的国家,都非常重视税收优惠的预算控制与效益考核,即将税收优惠所减少的税收收入作为一项税式支出来加强管理,设立税式支出统一账目,规范税式支出预算。而对具体资助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并对其所形成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进行预测与考核,连同税式支出成本的估价,一同附于年度预算报表之后。

5.充分利用多种力量,加强税收征管,降低征收成本

(二)对我国的启示

在全球化过程中,高技术作为一国参与国际竞争实力的最重要体现,它对一国经济的带动作用取得了各方的共识,所以各国对与高技术发展有关的税收优惠一直没有改变,但政府的税式支出政策更侧重于规范化运作以及效率的提高。此外,随着高技术成果不断向市场转化,其风险因素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各国政府为此也出台了鼓励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与国外的实践相比,我国最应引起重视的就是如何在税制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上最大程度地保证税收优惠的有效性。

1.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决定了高技术企业的税负相对较重

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以及理论分析可以看出,国外的税制结构基本上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政府对研究与开发投资给予的基本上是所得税税收优惠,目标明确,效果突出。我国的税制结构选择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其中流转税收入居于绝对优势地位(2003年流转税占国家税收总量的69%),在流转税中增值税又是最主要的税种,增值税约占我国税收总量的40%。我国的增值税选择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的重要特征是不能对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等投资品进行抵扣,而这对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技术企业十分不利。高技术产品的增值率高达60%以上,而对技术转让费、固定资产购入等却不能抵扣,这在一定意义上加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从我国的所得税看,它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偏低,而我国大量的税收优惠措施基本上是在所得税体系框架内给出的。从总体看,这种对所得税优惠的措施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所以,对高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应从整体税制的特点出发,统筹兼顾,总体安排。概括地说,我国鼓励高技术企业的科技投入,其重点应放在率先在对科技型企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其高附加值产品的抵扣范围,进而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

2.统筹设计研究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的研究开发税收政策还仅仅是一些税收优惠措施的简单相加,各政策措施之间协调性差,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且在技术进步税收政策的设计上主要针对产业化阶段,而对企业在研究开发阶段的风险基本未涉及。事实上,很多企业由于投资前几年无盈利,根本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好处。从实践看,这些针对研究开发活动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取得应有的效果。为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根据研究开发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全面系统地设计促进研究开发的税收政策。具体包括:专门针对研究与开发各个阶段和环节,即实验室阶段、中试阶段和产业化阶段的税收政策;对鼓励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的税收政策等等。从税收优惠的形式上,应扩大税基式优惠的范围和幅度,只要企业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满足税基优惠的前提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而不再考虑其研究开发活动是否取得了收入和利润。

3.调整税收优惠对象

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高技术企业,而高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在各个地区也有所不同。这使得一些企业的非技术性收入也享受了优惠待遇。另一方面,一些经济主体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项目或行为难以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从国外的经验看,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税收优惠措施并不是专门针对高技术企业本身,而是针对有利于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项目和活动。由于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活动覆盖整个经济领域,从边际效用的角度考虑,针对科技进步的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措施更有利于达到效用最大化。而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看,这既有利于促进一国科技实力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也对从事科技进步的项目一视同仁,符合公平的原则,真正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4.建立我国的税式支出预算,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管理与评效

我们应改变侧重于出政策,轻管理而不问效果的局面。彻底清理税式支出的种类,通过税式支出预算进行成本与收益的测算,进而决定所采用的税收优惠方法。此外,应加强税式支出后的效果评价,提高税收优惠的效果。

四、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从国内环境看,未来的税制改革应该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总体有利。在遵循整体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下,针对高技术企业的特点,借鉴国外的经验,还应对高技术产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工具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根据税收减免的性质划分,大体包括税额式减免和税基式减免两种方式。税额式减免主要包括直接税收减免、优惠税率等形式;税基式优惠主要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投资扣除等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税基式减免更偏重于引导,强调事先优惠,与企业直接行为无关,控制能力差。而税额式减免则偏重于利益的直接让渡,它强调的是事后优惠,只有符合政府要求,才能享受此种优惠,税收引导和控制能力强。未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偏重于税基式减免,而相应减少税额式减免。针对高技术产业而言, 则是大量减少直接优惠手段,更多地采用间接优惠手段。

从国际环境看,我国还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更好地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从直接生产环节优惠向研究开发环节优惠转移;从生产贸易企业优惠向创新和产业化支持体系优惠转移,建立对商业性研究(产业基础研究、产业应用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和创新孵育体系的税收优惠体系。

(一) 颁布特别法案,规范科技税收立法

我国现有的科技税收政策,都是通过对一些基本税收法规的某些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形成的,散见于各类税收单行法规或税收文件中,使人们对政策难以掌握或全面掌握,认识上不易清晰、明确,感到透明度不够,而且很多的优惠政策缺乏长期稳定性。为此,国家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法》,从总体上考虑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财税政策,形成专门的《财政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税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明确财税政策的目标和优惠受益对象,研究激励政策发挥作用的机制,研究和判定予以鼓励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标准。

(二)在高技术产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

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应考虑在高技术产业也试行增值税转型。在增值税的抵扣中,应充分考虑高技术研究投入巨大而原材料消耗少等行业特点,在增值税改革中应增加增值税抵扣政策,即充分考虑高技术产业的人力资本投入。在高科技企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应同时允许抵扣外购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技术设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加大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此外,企业研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开发的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创汇、高关联度且对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产品,其缴纳的增值税,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定期“先征后返”的照顾。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对产业基础和产业应用研究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研究开发方面的补贴是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允许的。按照协议规定,国家对基础性研究的资助不在限制之列,对产业(基础)研究和前竞争开发(产业应用)活动不超过合法成本的75%和50%的补贴为不可补贴。为此,建议将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定位于产业研究和前竞争开发R&D阶段,采取拨款和贷款贴息为主、税收减免为辅相结合的支持政策体系。税收政策作用的范围应不限于列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自主开发,还应包括所有行业的企业对高新技术的自主开发,不仅包括高新技术自主开发,还包括这些自主开发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

(四)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未来所得税的改革中,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国民待遇原则是大势所趋。在这一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的整体税率将有所下调,这有利于提高我国国内整体企业的竞争力。而具体到高技术产业,应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改变对不同高技术企业给予不同优惠的行为,有针对性地选取关键环节(项目或行为)给予较大幅度优惠,完善现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1.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应以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优惠标准

现行很多优惠政策都把亏损企业排除在外。建议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扩大研究与开发费用扣除适用范围。不论内、外资企业,也不论新、老企业,不论国有、集体、民营企业,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对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各类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初始年度,均可实行据实税前列支。

2.加速折旧优惠

建议,明确规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新设备、新工具可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同时,可考虑对技术先进的环保设备、国产软件的购置和风险资本的投资实行“期初扣除”的折旧方式,允许在投资当年就扣除50-100%。这有助于提高投资回收速度,也有助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形成。

3.适时提高高技术企业计税工资的标准

(五)建立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应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将税收优惠的重心转移到创新孵育体系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体系方面,建立起比较符合国际规范和WTO要求的税收优惠体系。如给予创业企业的税收优惠和倾斜政策。

1.制订对所有创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新兴企业都提供税收优惠,但一般通过对小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方式来实现,这样既能促进科技型创业企业发展,而且还弱化了产业和区域的专项性。我国下一步要对现行的高新技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加以改革,使之逐步扩大到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所有小型创业企业,不以园区内外为限,不以产业技术含量为界,使其成为普遍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2.对中小创业企业可以考虑放宽费用列支标准

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允许企业特别是有科技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按其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以弥补科技开发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对科技开发基金的用途和管理进行规范,规定准备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和技术培训等与科技进步的方面,对逾期不用或挪作他用的,应补缴税款并加罚滞纳金。

3.建立对风险投资的税收倾斜政策

首先,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对其长期实行较低的所得税率;其次,对法人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利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居民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最后,对企业投资高新技术获得利润再用于高新技术投资的,不论其经济性质如何,均退还其用于投资部分利润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

(六)加强科技人才培养,稳定科研队伍,为高新技术发展所需人力资本提供支持

1.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人才培养的税收支持

制定鼓励民间办学、鼓励社会捐资办学的税收政策。对社会各界向教育培训机构和科研机构的捐赠准许不受最高捐赠限额限制,均据实于税前列支。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的政策,主要是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鼓励个人加大对教育的投资。进一步修订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基础扣除中,充分考虑现代家庭对教育的投入因素等。

2.优惠政策适度向个人倾斜

重点是完善高新技术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调动科研开发人员的积极性。

(七)逐步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率

第5篇

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国际社会普遍高度关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走势。一些学者以经济全球化损害多数国家和民众利益为由,断言经济全球化将会出现逆转。而主流观点认为,只要妥善应对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发展将是可持续的。

历程和前景:发展动力大于阻力

从历史上看,近2000年来世界出现过四波经济全球化浪潮。第一波经济全球化浪潮发生在2000年前的罗马帝国时期,通过建立交通网络、形成共同的语言、法律和货币等,促进了从英国到中东贸易的发展;第二波全球化浪潮出现在500年前,哥伦布等航海家开拓海上通道,推进了欧洲、美洲及东亚地区的贸易。这些贸易后来为英国、荷兰的贸易公司所控制。在此期间,因一些欧洲国家内部出现反对声音,国际贸易扩张势头受挫,经济全球化一度陷入低潮;第三波经济全球化浪潮发生在1870年至1913年间。国际贸易再次大幅增长,金融资本和劳动力加速流动。新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动力。轮船、火车、电话、电报被广泛应用,大大降低了运输、通讯成本。比较优势理论日益受到重视,许多国家政府开始接受国际贸易不是零和游戏而是共赢的理念,开放政策对国际贸易、资本和劳动力流动产生重要作用。科技发达和资本充足的欧洲特别是英国成为国际贸易和货币体系的中心,而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国家则成为其外围。制成品、金融资本及熟练劳动力等从“中心”流向“外围”,自然资源和农产品从“外围”流向“中心”。随着两次世界大战和大萧条的发生,经济全球化陷入低潮并出现倒退;第四波经济全球化浪潮出现在二战后特别是冷战后时期,并持续至今。

与前三次经济全球化浪潮相比,第四波经济全球化浪潮发展具有新的特点。第一,全球范围配置生产要素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世界商品出口占全球GDP的比例超过20%,国际直接投资占全球GDP的比例为21%,而1913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8%和5%。随着中国、印度、前苏联国家及东欧国家等新兴市场经济体逐渐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的规模正在空前扩大;第二,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劳动分工和资本流动已突破“中心”与“外围”的格局。过去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换回大宗初级产品,现在新兴市场经济体有能力生产并出口包括高技术在内的制成品。更重要的是,国际资本流动出现重大变化,十九世纪世界最大经济体英国拥有经常项目盈余并对外输出资本,而当今世界最大经济体美国拥有巨大经常项目赤字,并从新兴经济体输入资本;第三,国际资本市场更加成熟。目前全球资本流动总量扩大,资本流动形式也在增多。过去国际证券投资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购买政府债券等少数领域;而现在的投资者拥有涉及众多部门的债券、股票及其他衍生金融产品;第四,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企业生产过程布局达到了新的水平。高新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不仅使发达国家企业将制造业生产过程转移海外,也将服务业部分业务流程外包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经营成本。服务外包使可交换的服务范围扩大,从而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浪潮不会出现逆转,主要得益于科技进步、政府实行开放政策、新兴市场经济体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等三大因素。科技进步的直接结果是运输与通讯成本大幅降低。航运、水运技术的改进以及通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不仅进一步降低运输和通讯成本,而且改进了全球供应链条的管理,加快了货物、资本、技术及人员等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越来越多的国家实施开放政策的直接结果是全球经济自由化程度日益提高。二战结束初期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及后来制定的一系列经贸规则为全球化发展奠定了机制基础。近几十年来,贸易自由化持续发展,多边贸易谈判多次达成协议取得进展,较大幅度降低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支持全球化发展的政策。目前世贸组织成员已近150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从1980年代30%降至目前10%;新兴市场经济体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直接结果是人口众多的东亚和南亚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为经济全球化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二战后的历史证明,向世界经济输送廉价、勤奋和较高素质的劳动力是通往繁荣的道路,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已走过这一道路,如今中国及印度等新兴经济体也沿着这一路径发展,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中、印经济在全球化进程中成功转型,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可资参考的发展范例。

经济全球化发展正遭遇不少阻力,主要体现在三对矛盾:一是经济全球化与政治本地化的矛盾。生产要素在全球迅速流动,但自由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受制于国内政治力量特别是选民的意向。全球化发展需要国家政府的支持,而政府决策需要国内政治支持,缺乏民众支持的开放政策和全球化是不可持续的。目前美欧一些国家受国内政治气候影响,贸易政策正处于十字路口上。西方国家社会和政界对经济开放的反对声增大,其经济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俄罗斯及一些拉美国家实施经济国有化举措;二是全球自由贸易机制与双边、次区域优惠贸易安排的矛盾。美、欧在农业补贴方面的分歧导致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而美国却热衷于双边及次区域自贸协定谈判;三是从理论上讲,经济全球化将使所有国家和群体都得到好处,但眼下的现实是不少国家及群体并没有受惠,他们的态度对全球化发展不利。总的看,迄今为止,经济全球化从战争、大萧条、疾病恐慌、自然灾害、金融危机、股市泡沫破灭、恐怖袭击及能源危机等重重磨难中挺了过来,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可预见的未来,第四波经济全球化浪潮仍不会重蹈倒退的覆辙。

影响和问题:利益不均

从总体上看,经济全球化正对世界经济及各国经济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经济全球化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有利于减少贫困人口。据世行统计,1980年以来,全球人均收入增长近1倍;1990年以来,世界有4.5亿人摆脱绝对贫困状态;发达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丰厚利润,出口扩大,生产率提高,消费物价降低,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以美国为例,近几十年来,按2003年价格计算,经济全球化使美国每年GDP增加约1万亿美元,人均收入增加2800至5000美元。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增大,美国进出口贸易占GDP比例从1970年的12%提高到2005年的24%;近十多年来,出口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年均为25%,支持美国内1200万个就业机会。外国对美国直接投资每年为美国创造600万个就业机会。近几年,美国还从其他国家输入数千亿美元资金,以弥补其“双赤字”。除老牌跨国公司外,许多西方中小企业也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获得大发展的机会。芬兰诺基亚公司得益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从一个乡村小型公司发展成全球首屈一指的移动电话制造商;发展中国家通过参与经济全球化,获得了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市场、资源等,从而加快了经济增长步伐并提高了民众生活水平。据世行统计,发展中国家GDP年均增长率从1980年-2000年的3.4%提高到2005年的6.6%,其中东亚和南亚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增长,GDP年均增长分别从8.5%、5.4%提高到9%、8.1%。不少国家还利用经济全球化机遇提升产业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成为世界重要技术产品出口国,其跨国公司也在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投资设厂。如韩国1960年代仍是个穷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使其经济快速增长,目前韩已进入工业发达国家行列。

第6篇

流媒体取代DVD/蓝光碟片的老大位置越来越成为可能,这种服务能让用户用自己的计算机、Xbox360、机顶盒、宽带电视等设备直接收看到想要看的影片,同硬件设备绑定的流媒体服务也成为更多商家的选择,这些发展的好处最关键地在于提供给消费者选择权。

自主的选择权是一种上帝的感觉。对约定俗成的改变是一种对信仰的颠覆。

流媒体的权利

视频网站等流媒体发展的最大争议就是版权问题,百度等网站均曾被卷入版权纠纷,而现在下载影音作品已经渐成明日黄花。美国的NPD集团发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流媒体来直接在网络上收听广播,而这些免费的产品,因为广告的植入,从另一个角度补偿了网站的收入。免费的流媒体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

流媒体终于寻找到权利和利益的结合点。

随时随地发现新的影音作品,成为用户青睐流媒体服务的关键。流媒体的魅力不仅在于提供免费合法的音乐,同时也提供更优质的音乐声效。

流媒体的“最后一公里”是需要更统一的文件标准和更加商业化的运作、3G终端的整合营销。广告业务上的补偿让流媒体服务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视频、音频网络服务与唱片公司的维权斗争。

流媒体的“云营销”

流媒体在网络与产业激荡之后将会越来越完善。在数字时代科技进步的推动下,在线视频的成本一年后就会打个对折,流媒体提供者们试图寻找更多营销方式来博得利益。捆绑广告、植入广告、煽动消费者……据说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往往是一瞬间,背后有着非理想、文化偏见、教育经历以及许多潜意识的影响。多少显得有些神经质和难以琢磨。

对消费者来说也从原来享受服务支付的正价格,发展到现在的“零价格”“负价格(商家支付)”,而后者把营销从原来的买卖双方扩大为一个平台,可能用现在比较流行的云观念来说,是一种“云营销”。

通过“云营销”,你在这家获得了免费的服务,在那家却给予了一定的支出,而这整个收入和支出在“云”的世界里已经得到平衡。

同样,在3G时代,通过手机就可以随时直入“云端”,我们也期待整合后的流媒体服务所带来的更多惊喜。

流浪歌手的明天

流媒体绕过媒体力量,直接拥抱了大众。内容提供者们处于很尴尬的位置,进则诋毁自己的劳动,退则放弃自我的传扬,真正的进退维谷,真正的“流浪歌手”。

五月天的阿信说:大家已经厌倦了冠冕堂皇的时代……五月天通过YouTube营销自己的音乐思想。更加实时和互动扩充了他们的歌迷基础,甚至敢于公布没有剪辑的MV原始素材,体现歌手放松、真实的可爱。

从张悬的《宝贝》到苏打绿的《小情人》,越来越小众的流行文化告诉流行时尚界不再会有天王时代,“小众”对应“窄告”,观众的口味远比中秋节的月饼多得多。

第7篇

1.目前,各类外墙保温材料存在不同的缺陷和不足。如挤塑聚苯板(XPS板),保温效果好、强度高、耐潮湿,但价格贵,施工时易燃;岩棉板防火、阻燃,但吸湿性大,保温效果差;聚氨酯发泡材料防水性好,保温效果好、强度高,但价格贵等。更有些材料的使用会使得围护结构在部分点出现热桥缺陷,严重的还会导致墙体有些部位出现返潮、发霉等。

2.供热用热的问题

我国近年来在供热体制上进行了深化改革,供热用热与市场接轨,形成了商品化潮流,价格也与市场调配相结合,但是到目前还没有确定合理的、统一的热产品价格。加之技术等方面的限制,使供热企业只关注其费用收回情况。而用户关心的除了用热的质量,还关心费用高低等。因此供热用热的局面一如往常,没有形成根本的改变,节能的效果也不甚明显。

二、针对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的应对策略

1.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推广,逐步完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

国家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政策上也有一定的支持。对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建筑节能的展开。同时要发动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供热等部门共同致力于节能的建筑开发与建设,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目前,各种建筑技术、新型建筑材料不断革新出现。对此,相关技术部门应及时关注技术发展革新内容。并结合实践,对既有的标准规范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提供准确的依据,从而确保建筑节能的高效。

2.控制体形系数,限制窗墙面积比

在建筑方案设计中,控制单体建筑设计,尽量减少建筑体型曲折多变、墙面凸凹不平、进深较小、飘窗较大等,有效控制体形系数;并限制窗墙面积比,特别要对北向的窗墙面积比采取强制性措施,从而减少住宅能耗。此外,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为建筑节能的建设提供条件,为降低体形系数提供方便。

3.开发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和保温材料

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把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先进适用成套技术的研究、生产和推广应用提上重要议程,加快对建筑节能的研发工作,开发各种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如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施工快捷且替换容易,还保证了工程安全和质量。

4.强化监管与验收制度

强化监管主要包括对进场的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管、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等多方面内容,确保高质量的建筑节能材料应用到施工中。尤其是新型材料,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方可投入使用。

5.深化供热系统的改制

加快推进供热系统带的分室调控与按户收费的技术与管理,可以使用最先进的用户末端通断控制方式进行调节和管理。

6.太阳能与建筑的一体化设计

太阳能取之不尽,现代新能源技术与建筑的结合可以通过太阳能与建筑的一体化设计来实现。通过现代施工技术将太阳能系统的各个部件融于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中,与建筑的屋面、墙面、阳台以及窗户等进行科学的整合。在发挥建筑屋顶和相关的围护结构在其本身功能的基础上实现收集能源和利用能源的功能,利用建筑本身实现能源的生产。此外,在科技进步的带动下,积极推广应用其他可再生和可持续利用能源技术,如地热技术、风能技术等。从发展趋势来看,这类能源是体现环保、安全、经济等多种优势的能源。与建筑设计恰到好处的相结合,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节能效果的实现。

三、结语

第8篇

一、视觉传达设计与其他设计的共存性

设计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设计源于生活,生活又体现着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是我们对于生活信息的一种表达,一种思想上,思维上的一种表现。设计教育也是如此,视觉传达设计是是一门多元素化、多学科交叉,多软件混合运用的设计门类,它本身所包含的学科设计就有视觉流程设计,视觉导向设计,展示设计,符号设计,计算机图形设计,CI设计,多媒体设计,广告设计,图表设计,印刷设计,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网页设计等等。它本身所包涵的元素的多元化,内容的广泛化,这是此学科在发展中所存在的劣势,“泛,广,散,大而不专”。但是这也是它对于教育发展的优势所在。视觉传达学科的多元化令到它有着“统领”这特点,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进步而产生、发展与成熟的。比如说,一套整体的CI设计是一套非常复杂、周密的设计系统,其中包含大量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共同参与与规划、设计、制作的庞大体系,但是当一个完美的鼻子加上一个完美的嘴巴的结果并不等于一个完美的脸庞。原因在于局部的完美关系的组合并不等于整体的完美的关系。在这时视觉传达它会拿来一些东西,并要拿走一些东西(即使是某部分的完美)还要求视觉传达拿来不拿走一些东西,这是对视觉传达设计师一种既专又不专的要求,专在于整体,在于把握;不专在于局部。

它在与其他学科、艺术形式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过程中,是一种“实质”与“数量”的互补关系,由于视觉传达设计元素、设计形式、表现手法的多样性,视觉传达是作为互补过程中的“整合剂”“加速剂”和“减化剂”的身份出现,这里的统领不是原有意义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与其它学科不存在谁控制谁,谁要求谁的少的关系,是左脑与右脑,左手与右手的关系,少了谁都不是完整的“人”,但是更不能多了谁。

二、视觉传达设计对于数字化设计和非数字化设计发展的促进性

1. 非数字化的视觉传达设计

在设计学习,工作的路程上,数字化设计的发展以势不可挡的趋势走进我们。数字化设计迎合着科技进步的发展向前迈进。越来越多的软件的出现,让创作手法已偏向于电脑,手绘板等。非数字化设计的发展也渐渐在向后消退,越来越多的学生对于手绘的能力也越来越有限,对于点,线,面,图形意义的理解越来越浅薄。当我们在欣赏日本的田中一光、福田繁雄,波兰的Wieslaw Walkuski等这些著名平面设计师的作品时可以发现现,虽然不是在同样的时间、地点进行创作,但他们却都有着相同的特征,那就是扎实的手绘功底,以及从他们独特的个人的思维以及视角诠释的设计作品。在以前数字化还没有高度发展的时候,设计师们在进行创作时都是从头到尾一个人包干,通过自己去探索主题,制定计划,用颜料绘画来创作作品,而且其中过程是不容许失误的。这是非数字化时代视觉传达设计师大部分状态,在整个创作过程上都是处于独立创作的状态。而数字化创作者在这方面就缺少了这方面的优势,可以说在这方面有着一定的限制。所以视觉传达的学习者,设计师是独立创作这方面的优势群体,无论是在创作概念或者是制作过程都是出于掌控思维,散发思维的状态。这对于开始迈向数字化的设计有着弥补缺陷的好处。

2. 数字化的视觉传达设计

当然数字化设计的好处是绝对不可以否认的,这其中最突出尤其是视觉传达的学习者,社会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学习关于视觉传达的知识,掌握了PS,AI,CD这样的数字处理软件,期望能就此走入视觉传达的设计世界。因为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比如某些假设的设计课题,或者参加一些学术性的没有商业性的比赛来进行学习。他们因此拥有了对创作概念上的主控性。在教育方面也是如此,在校学习的视觉传达专业的学生,和很多处在不同学习阶段的设计师们对一个同样的比赛命题进行创作,出现了很多学术上,技术上方方面面的交叉整合和交流,正因为有了他们在创作概念上的主控性,最后才有了那些缤纷多彩的设计。

以上二类视觉传达设计师虽在创作方式上有所不同,但数字化和非数字化的设计师有一个本质上的相同点,就是他们都是独立的创作者。他们对于设计创作的思维独立性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新对于设计创新的重要性

创新是设计本质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作为“为传达而设计”的视觉传达设计,它的创新是对设计理念和思维的创新。意思可以理解为对传统发展的创新和改革激进式的创新。视觉传达设计所体现出的各种多元化设计正在被渐渐改革,各种运用的法则正在被打破,比如民族性,国际性,绿色化等设计风格正在改变,这种理念的改变也正是促进着人们视觉思维的发展,眼界的发展,让学习者,设计师接受信息化时代设计的洗礼,接受创新的洗礼。这是一种视觉语言的改变,平面化设计创作是最容易影响人的思维系统,让人以直观的形式理解设计的进步,设计螺旋式上升的创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