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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13 14:46: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第1篇

[关键词]海洋石油开发 海洋环境保护 环保技术研发 环保理念

[中图分类号] P76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31-1

0引言

随着我国海洋石油开发工作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海洋石油产量迅速增加,促进了海上运输、近海港口建设等海洋经济的发展,但是其给海洋环保带来的威胁和风险也与日俱增。据统计数据显示,在“十一五”期间发生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中仅溢油污染事故就有四十一例。这些事故使海洋环境中的生物走向灭亡,影响了海洋生态平衡,同时也给海洋石油开发单位带来不可估量的的经济损失,严重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例如,2011年8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康菲石油公司的渤海湾溢油事故致使渤海湾沿海地区的海洋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康菲石油公司也因应事故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仅经济赔偿款就高达10亿元。因此,必须重视海洋环保工作,使在海洋石油开发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能维持海洋生态平衡。

1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分析

1.1海洋石油开发的历史

世界上的海洋石油的开发始于19世纪后期,而我国是在20世界50年代末才进入海洋石油开发领域的。1979年以前,在技术和资金的限制下,我国海洋石油开发呈爬坡之势。1979年后,由于外资的引进,我国的海洋石油开发迅猛发展。如今,我国的海洋石油开发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某些技术领域已经走在国际前列。

与陆地石油开发相比,由于海洋环境的变化多端,不确定的威胁因素太多,海洋石油的勘探开发会碰到更多的技术难题。因此,必须研发一些高效经济的技术来面对这些难题。多缆多震源勘探技术、高分辨处理技术、小曲率半径水平钻井技术、极地海域钻井技术、数控成像技术等技术是我国常用的一些勘探开发技术。

1.2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环境造成的问题分析

对于污染物,海洋可以通过稀释、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从而达到自净的效果。但是海洋自净化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污染物浓度过大,海洋无法将其消化吸收,海洋环境就会因无法自净而遭受污染。在海洋石油开发中常出现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因排入海洋的污染物过多而造成的海洋水体污染;二是海洋生态平衡被打破,最突出的体现是海洋生物的生境受到威胁,甚至使有些海洋生物由于生存环境的破坏而走向灭亡;三是有些海岸工程建设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使海岸环境和海岸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的影响,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1.3海洋石油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因全世界都重视海洋,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非常重要,上述的海洋环境问题对人类生产和生活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海洋环境保护不但有利于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可以减少治理海洋污染问题的巨大费用,提高海洋石油开发的综合经济效益。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人员务必做好在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海洋保护工作是建立在充分的现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的,在充分了解海洋环境存在的问题之后,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以调整海洋石油开发和环境生态间的关系。

2应对策略分析

2.1海洋石油开发的环保技术研发

海洋石油污染一方面来自于海上石油生产设施和海运航线上的船舶,另一方面来自与沿海工业生产的污染物排放。要做好海洋环保工作,必须防患于未然。因此,科技研发人员在海洋石油开发环保技术的开发上投入了很大的力量,研发出了一些高效的环保技术,为海洋环境保护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下面介绍一些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常用的环保技术。

海上石油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会排出含有有害物质的钻井排弃物,如泥浆和钻屑等,这些废弃物如果直接排放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主要是“隔油―浮选―过滤”技术和“聚结―浮选―活性炭吸附―砂滤”技术。这种技术主要去除处于游离态和机械分散状态的油,除CODcr的效果不明显。水力旋转技术、聚结粗粒化技术和生化技术是现今研究的热点技术。水力旋转技术主要通过与大罐沉降、过滤工艺相结合,实现原油预脱水和污水除油。它有着净水除污效果良好、处水量大、操作简单易行等优点。开发各种高效旋流器是高技术重点的研究方向。进行污水处理时一般需要加入药剂,但污水药剂有可能对海洋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应该研究不需外加化学试剂的污水净化技术。聚结粗粒化技术很好地克服了传统污水处理技术存在二次污染的缺点,主要利用粗粒化材料亲油疏水的特性来进行除油。该技术的设备占地面积小,基建费用较低,但由于其出水油含量较高,需要利用其他处理技术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生化处理技术是通过可降解石油类物质的微生物如高效原油降解菌、嗜热功能菌来,对污水降解处理。该技术主要用于常规方法处理后的污水的程度处理。该技术的环保性能更好。

在海运航线上的船舶方面,科技人员积极研究了船舶污染防治技术,通过在船舶中使用油水分离器,很好减轻了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2.2完善监管监督机制

首先,加强海洋环保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从而使海洋污染问题准确及时地被发现。其次,强化海洋环保的立法和执法力度,使海洋石油的合理开发得以实现。再者,对于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要将陆地污染物排放量和海上污染的指标尽可能地降低,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区,从而提高其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2.3环保理念宣传

目前,许多人的海洋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因此,要使海洋环保工作的顺利实现,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应该通过宣传海报、电视广播、宣传展板等形式,让人们树立起海洋环保理念,强调海洋环保是与个人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让人们自觉保护海洋环境。

2.4增强从业人员环保意识

对于海洋石油开发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让其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来开展工作,避免因误操作或环保意识匮乏而造成海洋事故和海洋污染。

3结语

海洋环境中有着丰富的物产资源和能源,这些东西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现今海洋环境却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因此,做好海洋环保工作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邵洪军.论海洋石油开发中的海洋环境保护.中国造船,2010(12).

第2篇

 

十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为我国在21世纪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海洋开发的脚步逐渐加快,与此同时,因为人类经济活动给海洋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的事件屡有发生,海洋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因海洋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责任案件也常有发生,民事领域的海洋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责任越来越受重视,而且有成为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主要救济途径的趋势,而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制度还亟待完善。

 

一、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作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一种,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类似,符合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的要求。但目前,关于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理论界有不同观点。

 

有学者主张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要件表现在四个方面,即(1)损害事实;(2)损害行为的违法性;(3)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观点忽视了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性;随着无过错原则的运用与发展,由于环境污染侵权具有其特有的属性,有学者提出了两要件说,即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与污染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作为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此外,还有学者主张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损害事实及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三要件说。从现实情况出发,笔者认为,“三要件”的观点较为妥当。海洋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应由以下三要件构成:污染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二、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

 

实施了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是海洋环境侵权责任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一切侵权法律关系都是以法律主体实施侵权行为为前提,否则责任主体也无从谈起。

 

该行为既可以是违法性污染损害行为,也可能是非违法性污染损害行为。根据《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无过错责任原理,笔者认为作为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要件的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不必具有违法性。

 

(一)排除行为违法性

 

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对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违反,如违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等。对于“行为违法性”的问题,法律之间存在矛盾,理论界观点也并不完全不统一。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有学者以此为依据,认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必须具有行为违法性,即行为对现行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违反。

 

从环境污染与侵害的特点与事实状态看,随着实践的发展,由于法律与标准固有的滞后性、特定时期的历史局限性及一定时期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某些符合标准的排污行为,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或者在特定条件的综合作用下,也可能引起海洋环境污染。对于这种“合法排污”、“达标排污”行为,如果依据行为违法性原理,那么环境污染侵权者则可以环境污染行为的合法性为理由,规避自己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从而导致因海洋环境污染受损害方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行为的合法性不应成为免除侵权责任的绝对理由。

 

新《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此规定没有规定关于违法性的要求。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还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与此相对应,《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规定也明确表明,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不限于对违法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只要造成损害事实,无论致害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行为是否违法,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以及全社会治理和改善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为确保权益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排除行为违法性将得到更广泛的适用。

 

(二)排除违法性的特殊情况

 

污染海洋环境行为的“排除违法性”是对《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突破和发展。但是在海洋环境污染侵权中,如果不区分情况,将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行为一概而论的被认定为侵权,让行为者对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是欠妥当的,会使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产、生活的行为人缺失安全感,也有违禁止事后法的原则。在承认“排除行为违法性”的前提下,如果行为者的行为符合所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也应考虑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保障合法行为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者的合法权益。

 

1.海洋环境污染的发生,行为符合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却造成了污染的后果,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对待,由行为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责任单位承担各自的责任。

 

2.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完全的意外因素等导致的海洋环境污染,应当由因合法行为造成海洋污染侵权损害者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补偿基金或海洋环境保险给予受害人以救济。

 

三、损害事实

 

(一)损害事实概述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关于损害事实的规定,但若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初衷出发,损害事实可以是已经发生的,也可以是暂时未发生,将来才显现出来的事实,海洋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事实指的是因海洋环境污染导致的他人人身、财产和合法的环境权益受到损害的一种事实状态。损害事实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侵权责任发生的根据。即必须遵循“无损害,无责任”,让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就是必须具有损害事实。

 

(二)损害事实范围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实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损害,其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其污染表现为广阔的受害空间范围、不确定的受害对象、民事权益广泛受害和损害后果十分严重等方面。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财产、人身、生态和其他损害。

 

1.人身损害,即损害到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如致伤残、致死其他疾病等,同时包括对公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妨碍所造成的损害。海洋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具有潜伏性,因为海洋环境污染对人身的损害大部分是通过食用海产品等间接造成的,不易及时被发现,而是逐渐显露。

 

2.财产损害,主要是财产本身的毁损,使其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海水污染致使海洋渔业减产或绝产,海水污染致使被污染海域无法使用,创造新的价值,也属财产损害的范畴。

 

3.海洋生态损害。海洋生态损害,是指因为环境因素遭到污染破坏,导致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引起的人们利用海洋和享有美丽、舒适海洋环境的利益遭到损害。《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章突出了对海洋生态的保护,这体现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

 

四、因果关系

 

(一)因果关系概论

 

在民法的侵权责任关系中,因果关系是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引起损害事实,二者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但如前文所阐述的那样,因为海洋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并不是绝对的以行为的违法性作为构成要件,所以将其表述为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推定因果关系

 

现实情况中,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常常会出现“一因多果”或者“一果多因”的现象,相关法律对此缺乏明确、详尽的规定,现今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各自采取不同的因果关系推定方式。

 

严格因果关系作为传统民法中侵权责任构成的必要条件,指的是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内在的联系。由于海洋环境污染的特殊性,某些海洋环境污染,若要求由求偿人承担严格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可能陷入论证困难,无法保障诉讼的效率,更难以维护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无法及时的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制止。因此,笔者认为,在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中,应当采用推定因果关系。即在污染环境侵权责任中,只要证明行为人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海洋环境的物质,而在其排放后,排放物所及范围内,海洋环境遭到污染,致使人身或财产遭受到损害的,即可推断该危害的发生是由行为人排污行为所致。

 

在英美法中称推定因果关系为“事实本身说明问题”,即推定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可:(1)行为与损害均已发生;(2)损害在行为所影响范围之内;(3)行为在先而损害在后,无该行为时即无此损害。

 

相比于《侵权责任法》,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在环境污染案件中也被广泛承认和适用,而今后的立法中还应对推定因果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结语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学者对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拓展分析《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在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问题中确定构成要件及主体等问题的适用。对海洋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问题进行体系化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还需要为进一步从理论上设计出一套系统的、立足于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益、符合中国法制环境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范,为国家宏观层面立法提供理论支持。

第3篇

为了健全海洋法制,推动海洋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计划**年底前编制、出台《XX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将在对全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对XX市沿岸平均大潮线至领海基线之间海域的功能区进行明确的划定,内容包括海域勘界、功能分区及环境标准等诸多方面。新的区划是对《**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中不适应我市新形势发展的内容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区划编制将对合理配置海洋资源,促进海域整体功能,推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海洋经济响评价工作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期的跟踪监测和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加强海洋污染事故的查处。继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湾和前海一线用海域污染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污染海洋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积极筹集资金,制订实施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建设计划,开展保护区的基础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我市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5、通过建立和完善XX市海洋赤潮监视网及海洋赤潮应急行动体系、开展重点海域的赤潮监测和预报试验、加强赤潮发生期内对渔业水域的监控管理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赤潮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四、积极推进生态渔业建设。

按照《**湾及临近海域功能区划》和渔业生产水域环境质量状况,对不符合功能区划和渔业水质标准的水域进行封闭管理,禁止从事渔业生产活动;严格实施养殖许可证制度、捕捞许可证制度和伏季休渔制度;科学调整养殖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内湾及近海的养殖密度,扩大藻类养殖面积,提倡外海养殖,大力提倡鱼、虾、蟹混养、贝藻间养套养等生态养殖,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养殖新技术;强化渔业生产管理,改进饵料质量及投饵技术,严格控制废水排放,**年力争使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养殖面积达到养殖总面积的40%。

四、加大海洋环保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第4篇

海洋经济虽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生力军,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海洋经济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海洋经济总体规模还明显偏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海洋经济科技含量不高,科技创新水平相对滞后;主要海洋产业,如海洋渔业生产手段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不高;同样,海盐生产技术手段落后,机械化程度低,主要靠增加盐田面积的粗放办法来增加产量;海洋科技创新的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有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海洋科技管理落后,体制不健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优秀海洋科技人才缺乏,科技知识有效供给不足;海洋科技研究低水平重复较多,投入产出比例较小。据统计,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因素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我国只有30%多。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水平低,已成为影响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制约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当前,随着经济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进展,海洋经济在经历了以直接开发海洋资源的产业发展阶段以后,跨入了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发展阶段。面对世界海洋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有计划有目标地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只有创新,才能为海洋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提供无穷的动力源泉。中国是海洋大国,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对推动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增长,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对缓解我国在发展中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方面日益严重的压力,实现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从海洋资源消耗型向海洋资源节约型的转变;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经济安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海洋科技创新,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海洋资源科学利用。我国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大,在这方面,我们和海洋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是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新兴领域,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可以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整体水平。所以,我们要在吸收和采用国际最新的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发展我国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深加工技术、海洋功能食品开发、海洋医药产品开发、海洋精细化工产品研制;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海岸带区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域资源和环境评估技术、海洋信息技术等方面加快发展步伐。重点应放在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上,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通过科技创新,积极扶持新兴海洋产业。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要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着力建设一批新兴海洋项目和海洋产业区,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业聚集力和带动力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竞争力强的海洋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集群。对新兴海洋产业,国家应在科技协作、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支持,以推动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此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海洋未来产业技术储备的研究,促进海洋未来产业的发展,不断开拓新兴的海洋空间利用领域,不断形成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3、支持和鼓励海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当前,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就是要依托循环经济创新技术,以海洋资源的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形成海陆大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家应出台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科技创新促进机制。应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降低能源消耗、清洁生产、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认识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制定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战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应及时向社会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海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应有重点、有层次推进。海洋循环经济的重点应放在总体污染排放中所占比例比较大、资源消耗多的行业和具有较为成熟的海水循环利用资源技术、资源再生技术的产业领域。我国海水综合利用经过多年技术攻关,已具备产业化发展的条件,沿海缺水城市应在海水的综合利用方面优先推进。重点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降低成本,扩大海水综合利用的产业规模,推动海水资源产业化的全面发展,改变我国沿海地区水资源结构,促进沿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此外,支持和鼓励海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也十分重要。政府应及时向社会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加快循环经济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设立海洋循环经济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海洋循环经济核算体系。

4、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开发,发展海水综合养殖业。近年来,由于我国海水养殖业面积的大量增加,加剧了海洋环境污染,导致大量海洋生物死亡,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海洋生物技术的开发,为海水科学养殖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当前,在海水养殖方面应采取科学的养殖方法,建立海上养殖区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编制海域养殖区域规划,合理控制海域养殖密度和面积。利用海洋生物技术,建立各种清洁养殖模式,改善已被污染和正在被污染的海水养殖环境,减轻或控制海域养殖业引起的海域环境污染。通过技术改造和养殖水域的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科学养殖技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达到提高产量、增加效益、保护环境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海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5、利用高新技术,加快海洋环境治理和海洋生态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我们在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必须利用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环保产业,提高工矿企业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水平,把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尽可能压缩到最低限度。此外,扩大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技术及其他海洋高新技术的应用范围。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物治理,开发和利用环境生态生物技术,解决海洋污染的生物修复问题。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坚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逐步建立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良性发展模式,达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5篇

关键词: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路径

中图分类号:P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0-148-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全国海洋产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6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4133.5亿元,再到2009年31964亿元,海洋经济早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国家海洋局公布的《2009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3%,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15.5%。

但目前来看,我国的海洋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为落后:首先,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海洋经济总量远低于美国及日本等发达国家,2004年海洋产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比重不仅低于美国、日本、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同时也低于韩国和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其次,我国海洋产业的结构优化程度较低。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海洋产业结构相比,我国的海洋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二产业比重过低,与现代化的海洋产业结构仍存在一定差距。

1、海洋经济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自1978年由著名经济学家许涤新、于光远等提出建立“海洋经济”新学科以来,国内学者对“海洋经济”概念的界定就一直在讨论之中。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

在对海洋经济的研究初期,何宏权等。指出海洋经济是“人类在海洋中及以海洋资源为对象的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海洋经济的活动范围在海洋,就空间地理位置来说有别于陆地,故而称为海洋经济”。杨金森。则认为海洋经济是“以海洋为活动场所或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和”。

2003年,徐质斌。将海洋经济定义为“海洋经济是活动场所、资源依托、销售或服务对象、区位选择和初级产品原料对海洋有特定依存关系的各种经济的总称”。

2003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31 13号)中,将“海洋经济”定义为“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并指出海洋经济涉及的主要海洋产业包括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石油天然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船舶业、海盐及海洋化工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业和海洋生物医药业。

这些概念当中,《纲要》给出的海洋经济的定义较能代表中国国内对海洋经济界定的主流观点。

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全球社会所普遍认可并全面实行的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战略思路和指导思想,对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解,较被普遍接受的解释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由此定义可以看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包括这样两部分含义:海洋经济需要发展,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与此同时,海洋经济的发展是在海洋生态的持续能力基础之上发展,当代人发展海洋经济之时尽量不要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平衡,以保证后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可以得到满足。

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足够的海洋空间和海洋资源;二是要保持海洋生态环境的基本平衡;三要有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

2、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境

2.1 我国海洋资源藏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

我国海域辽阔,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我国已探明的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0万公顷:在国际海底区域我国还拥有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等等。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过大,相比之下我国的人均海洋资源占有量则寥寥无几。

2.2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首先,是海洋污染问题。根据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形势虽较之前有所缓和,但并没有根本性的好转。海洋污染依旧主要表现在海域污染严重、近岸海域部分海洋生物受到污染、陆地污染物排海严重、海洋赤潮多发等方面。其次,由于过度捕捞及污染问题的存在,海洋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到威胁。如山东的胶州湾,由1963年的141种生物到20世纪70年代的30种,再到20世纪80年代初只剩下17种。再次,海岸侵蚀问题严重。人工采砂、沿海建筑工程建设、地下水开采、采伐红树林等生产活动,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海岸带地区的海岸侵蚀问题,影响了海洋生态平衡。

2.3 海洋灾害频发

从历史统计来看,我国的海洋灾害十分严重。平常年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数十亿元,严重的年份高达上百亿元。例如,根据国家海洋局的2008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2008年我国共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及其他海洋灾害134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06.5亿元,死亡(含失踪)152人。在我国,发生频繁且破坏力巨大的海洋自然灾害主要有风暴潮、巨浪、海冰等,其次,海平面上升、咸潮、海水入侵和海雾等海洋自然灾害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海洋经济的发展。

2.4 海洋产业的科技贡献率较低

海洋产业的科技贡献率较低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首先,我国的海洋科技水平还相对落后;其次,我国海洋科技主要投入在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四大传统海洋产业,而在新兴海洋产业领域应用较少。。再次,目前我国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各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仍不合理,产业化阶段开发投资缺乏。在美、日等发达国家,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的三个阶段的投入资金比例大致为1:10:100,而我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资金投入的比例约为1:1:10,用于产业化开发的资金明显不足。

2.5 海洋产业体系的空间布局趋同,缺乏系统性

我国海洋经济区域分工体系仍不完善、协调配合仍不够,以环渤海湾港口群为例,在环渤海湾地区5800公里的海岸线上密布着60多个港口,天津、青岛、大连三大港口由于在地理位置和区位方面各有优势,竞争十分激烈,尤其在集装箱运输方面,都打出了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口号;而相对小一些的港口也十分活跃,烟台、日照、黄骅、营口等一大批城市也提出了“国际化大港口”建设的目标。在如此距离的海岸线上重复建设这么多的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化大港口,显然是不合理的。

3、实现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路径

3.1 通过强制性政策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恶化趋势

虽然管制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刚性强而缺乏弹性,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恶化的趋势,但是却有效遏制环境继

续恶化的重要途径。

通过强制性政策控制海洋污染的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直接对海上生产过程和产生陆源污染的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和种类进行强制性规定,也就是直接管制,如我国目前实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二是对产生污染的生产投入和消费的前端过程所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种类进行强制性规定,即进行间接管制,如我国目前实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等。

但是我国目前治理海洋污染的政策多是针对排污企业而制定,尚缺少针对沿海旅游、农业陆源污染等方面海洋污染的强制性控制政策。而且,我国海上执法体制属于分散型,海监、港监、渔政、公安等海上执法队伍分属于国家海洋局、交通部、农业部、公安部等诸多部门,力量较为分散,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还应整合海上执法队伍,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3.2 通过引导性政策激励海洋科技发展

从国际上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是强还是弱,关键在于其海洋科技水平是高还是低。无论是海洋开发与利用,还是海洋环境保护与治理,都需要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海洋科技,第一要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海洋科技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政府投入资金的必要性,特别对是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高新技术研究和海洋产业。但是与此同时,也应鼓励民间资本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借鉴风险投资、项目招标等市场形式,拓宽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第二,制定鼓励海洋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以激励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完善科技成果评估体系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间接促进海洋科技的发展;第三,加强海洋科技人才培养与储备,通过健全完善海洋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海洋科研人才结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和培养海洋科技人才。

3.3 通过政策引导促使海洋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

粗放式经济增长的特点是高投入、高消耗、低质量、低产出,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生产设备工艺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对海洋生态环境有较强的破坏。我国海洋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丰富不等于无限,而且人均占有量又较低,这使得海洋经济的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成为必然选择。要实现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首先,要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技术创新、改善管理方式,从技术与管理两方面提高海洋资源的使用效益,提高科技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其次,在增加投入新项目、增加海洋经济总量的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注重海洋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

3.4 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加强公民的海洋国土意识和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公民是良好海洋环境的直接受益者,公民个人也有保护海洋环境并监督他人或企业行为的责任,但前提是,公民本人需要了解他的受益之处及其所肩负的责任。“一样东西可以被理解的时候,你就会有参与感。一样东西如果无法理解,你就会觉得很疏离。”通过大力宣传和加强教育,可以让公民理解并接受海洋国土的观念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现代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已不局限于宣传画、张贴标语,有关部门可以利用多种媒体拓宽宣传途径,可以包括传统媒体中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也要充分利用各类网站、交互网络电视、网络论坛、个人博客、手机媒体、移动电视等新媒体。

3.5 制定详细的海洋经济风险应对措施

第6篇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当前生态环境日趋恶劣,一次又一次给人类敲响了警钟,为了我们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对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也便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如何对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呢?

一、要让学生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迫切性

要想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首先要让学生了解环境保护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长篇大论的空洞说教收效甚微,只有直观形象才能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

针对这一特点,我在教育活动中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

1.组织学生观赏录像、图片和阅读资料。

为了让学生充分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迫切性,我变枯燥乏味的环境保护知识为直观形象,使学生乐意接受。组织学生观赏录像、图片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我先让学生观看98抗洪抢险那惊心动魄的战斗录像,告诉学生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和土地正遭受着严重的破坏,森林资源日益减少,土壤过分流失及沙化……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灾难。我国长江流域,由于原始植被大量消失,因此导致了98年夏天这场小雨量、高水位、大水灾的惨痛场面。我还让学生通过看图片,分发一些资料让学生阅读,从中了解环保知识及其重要性。

如《每分钟发生的环境灾难》:世界上每分钟损失耕地40万平方米,每年损失耕地21万平方千米;每分钟有4.8万吨泥沙流入大海,每年流入大海泥沙252亿吨;每分钟有85吨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每分钟有28人死于环境污染……让学生从这些资料的阅读中明白: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2.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学生在活动中最容易接受知识、受到教育,因此丰富多彩的活动也是让学生进一步明确环保重要性、迫切性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开展《我与蓝天同在》活动,布置学生收集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材料,采用知识竞赛的方法让学生认识中国环境保护标志,了解3月12日植树节、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知晓为了治理和保护环境,我国也制定并贯彻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采用一分钟演讲、独唱《热爱地球妈妈》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强环保意识、丰富环保知识,从而进一步认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迫切性和灵活性。

二、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要有针对性、灵活性

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天真烂漫的小学生,而小学生具有好胜、好夸、喜欢表扬等特点,因此教师在教育时宜随机应变、灵活多样,让学生在表扬声中非常乐意地接受教育。

如有一次我带学生到花溪乐园游玩,同学们兴致很高,纷纷准备了精彩的节目好好地露一手,还带了不少食品助兴。来到花溪乐园,我先让学生观赏了公园的美景,然后围坐在草坪上边欣赏表演边吃着带来的食品。当我们准备返校时,发现原来碧绿的草坪上开出了五颜六色的“花”——同学们把各种包装纸扔了一地。当时,我真想大声训斥一番,然后命令他们拾掉包装纸,但转念一想这会扫学生的兴,而且这也不能全怪学生呀,何不抓住时机对学生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呢?于是我又示意他们坐下,讲了一段《天游峰扫路人为何每天扫路》的故事,还跟他们讲了环境保护的知识,然后又扫视了一下碧绿的草坪。同学们立即心领神会,抢着拾起垃圾,不仅把草坪上的包装纸拾干净了,连公园的角落也清理了一遍。当公园面貌焕然一新时,我们会心地笑了。

对小学生进行环保教育也要有针对性,要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当今的小学生都是独生子女,聪明活泼的同时也好奇调皮,凡事有个新鲜感,常常有些同学在食堂前有事无事地去踩脚踏式水笼头来玩水,这样无意中就浪费了珍贵的水资源。面对这一情况,严厉的批评只能一时凑效,解决问题的根本还需让学生了解水资源的宝贵,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于是我把环境保护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了课堂教学中。

如在学习完《访问环保专家方博士》一文之后,让学生谈谈学了课文后的感受,懂得了什么,然后让学生展开讨论:我们应该怎样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学生从中受到了教育,玩水笼头的现象自然消失了。

三、教师在环境保护教育中要注意示范性、长期性

第7篇

关键词: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1-0055-02

福建省位于23°33'-28°20'N、115°50'-120°40'E,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12℃-2212℃,年降水量1159-2463mm,年日照时数1251-2158h。2003年末全省总人口3488万;土地面积12114×104km2,其中山地丘陵占80%以上,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森林资源丰富,是我国南方的重点林区之一。福建省地处中国东海之滨,海岸线长度3324km,居全国第2位。福建省沿海属亚热带海洋和大陆架浅海,是寒暖流交汇的地方,鱼、虾、贝、藻种类繁多,经济鱼、对虾、扇贝等海珍品资源丰富,是我国的主要渔区。

根据福建省政府新闻办的2009年福建省环境质量状况来看:全省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生态破坏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环境资源面临着更大压力。因此,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任重道远。

1 加强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的重要性

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总体较好,但应清醒地认识到其所仍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人均耕地少,地力下降;森林结构不合理,破坏严重,外来物种对局部流域和区域生态体系统造成危害;海洋资源长期高强度开发利用带来的负面影响;工程建设与矿产资源不合理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畜禽养殖业污染比较严重,农用化学品使用对环境生物造成污染;台风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防灾减灾任务仍然很重等。

强制的法律规范手段和法律法规是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力量。中国目前已经颁布并实施的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有《可再生能源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律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20多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但是,由于福建省保护环境资源的地域性、特殊性和重要性等原因,现实要求福建省地方立法机关必须立足于实际,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福建省地方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颁布系统、科学的地方环境资源保护法规。

2 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现状分析

福建省在填补上位法覆盖面空白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并把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了一大步。福建省根据省情先后制定了《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等一批促进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策规章,对保护福建省的生态环境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从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来看,可持续发展理念缺失,立法技术落后。导致这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立法的滞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法律条文显然不利于环境及资源的保护。因此,福建省亟需对陈旧的法规及时进行废、修、立,以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

第二,从宏观视域看,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立法内容不完善。福建省地处中国东海之滨,鱼、虾、贝、藻种类繁多,经济鱼、对虾、扇贝等海珍品资源丰富,是我国的主要渔区,渔业资源保护是福建省的重点工作之一,但在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中却缺乏针对性的渔业资源保护的内容。

第三,缺乏地方特色。地方特色是地方环境资源立法追求的价值目标。福建省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构成独特的区域环境资源系统,决定了环境资源保护具有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缺乏全局观念,立法中突显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当前我国地方环境立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立法机关委托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立法的情况,可以说,这一方式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环境立法有它的专业性,由熟悉工作的业务部门进行委托立法能在日后最大程度地体现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然而,这一立法模式的弊病也十分明显。由于相应的立法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在某种程度上,环境立法沦为部门之间争权夺利的工具,经常引起环境法律法规与相邻部门法之间的冲突,极大地削弱了立法的权威。相比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在地方立法中体现得更为突出。地方保护主义在我国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根源。我国经历了上千年的封建社会,在长期地方割据背景下形成的“诸侯经济”成为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历史根源。同时,受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各地把经济增长看做发展的头等大事,单纯追求GDP的增长率而忽视了对区域环境的保护。

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必须充分考虑地域特点,这也是环境资源立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地方环境资源立法的逻辑起点和归宿就是解决地方实际问题,这是环境资源立法的内在要求,也是地方立法的价值所在。3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的建议

第一,尽快修订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修订或制定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立法中切实体现福建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出新的明确规定。

第二,在福建省环境保护立法中适当提高地方环境标准。我国的环境标准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特别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以环境保护为由,限制我国向其输出低于其环境标准的项目和产品。只有联系本地发展的实际情况,重新审查、修订和增补地方环境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使之与外国、国际环境规则协调和接轨,以有利于我国产品冲破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打人国际市场,同时阻截低标准的有害环境的外国产品冲击我国市场。福建省众多产品远销海外,若想顺利进入世界市场,环境立法与环境保护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立法。要提高福建省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更好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应尽快制定并出台一系列加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策规章体系。通过这些条例的实施,优化产业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加快福建省优势资源开发,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以期进一步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

第四,实行立法听证制度。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要建立公众参与制度,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他们及时了解环境资源信息,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是所有公众参与制度措施中最直接、最能表达社会集体利益的方式。“立法听证是立法主体在立法活动中,进行有关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的立法时,给予利害关系人发表意见的机会,由立法主体听取意见的程序的法律制度。”立法听证制度起源于普通法系并在西方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国在200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也明确的规定了这一制度,使其成为民众参与立法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加快中国的民主和法制进程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余建辉,刘燕娜,戴永务,郑晶,福建生态省建设对策的思考[J].福建:福建论坛.2005.

[2]林晓霞.福建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分析[J].福建:福建林业科技.2005.

第8篇

随着我国各地区对湿地、湖泊生态旅游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对一种全新的生态旅游形式,也实现了环境、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共赢局面。但是,在各地湖泊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在促进当地旅游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与破坏。随着国家、社会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也相关出台了环境保护政策与措施;同时,也加剧了社会对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伦理思考。太湖位属长江三角洲南缘,水域面积约为2338平方公里;且50余个岛屿,湖岸线全长约为393公里;是中国五大著名淡水湖之一。如何在对太湖旅游开发的同时,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发展的目的,进而达到将太湖旅游资源的持续使用与旅游业健康、持久发展的目的,业已成为当地旅游界所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则立足于环境正义视角下,对太湖旅游开发空间排斥机理及相关调控途径进行系统阐述,以期为实现旅游业与太湖旅游业持久发展提供更多的参考。

一、环境正义的起源

环境正义即是传统自然伦理与社会伦理的继承与发展,也是现代化进程中,人与环境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后而形成的一种环境伦理的新视野。环境正义的缘起是环境危机、环境运动发展而引起的。随着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人类可以轻而易举地征服大自然,并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与破坏;于是环境问题也随之变得日益复杂、尖锐。随之而来的,则是一些有识之士开始了环境保护运动;并逐步由个人行为发展到国家行为,直接全球性的运动国。1992年,美国联邦环保署《环境公平:为所有社区减少风险》一文;随后,“环境公平”一词,被改为“环境正义”。

环境正义的定义就是:指在面对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各种环境因素时,各主体间均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因此,环境正义也是追求每个人在自然环境利益上的公正。环境正义即表达了人们对自然环境问题的一种全新理解,也为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也是采用正义原则来规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同时,也要求人们在享有自然环境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一定的环境义务。

二、我国旅游领域环境正义的实现

我国有关旅游旅游领域环境正义的政策、法规存在着缺失问题,这也导致我国旅游领域环境正义问题尚在不断加剧的主要因素之一。旅游领域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当地政府应予以重视的问题,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问题,更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失衡。旅游领域环境正义的政府、法规应立足于国家的层面、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去切实分析旅游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进而通过技术层面、政策层面来科学地、有效地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旅游发展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我国旅游领域中的环境正义在国家及各地区环境保护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收益”。但是一些处于旅游景区的政府,却过于侧重当地的经济发展,而忽视了旅游环境保护,旅游环境保护与相应的管理工作也无法真正落实;同时,我国现行的环境法的主体部分也多涉及农业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却未对旅游环境不正义问题加以明确的条文。

我国旅游业正以迅猛之势发展着;一些地方政府则在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压力之下“追求”着形式的环境正义;但往往会因现实而导致环境正义实现过程中发生“改变”。究其原因:我国环境伦理的兴起带有浓郁的“外部输入”痕迹;这对我国旅游领域中的环境正义的发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却仍然无法“阻挡”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而进行旅游业的过渡开发、无序开发,同时还不承担对环境破坏、恶化的后果;而这些环境化的后果往往会落到处于弱势地位的地区或群体头上。

目前,我国旅游领域环境正义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的:首先,强化旅游群体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相关的条款、规章制度来约束旅游群体在旅游景点的环境保护行为。其次,通过公益宣传活动来强化人们对环境正义观,使之正视个人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第三,调整旅游景区的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业。一些旅游景区在处理好工业、农业关系之后,通过逐步完善各产业之间的相互循环经济模式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尽可能地做到污染物的无害排放或零排放,进而达到提升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

三、太湖旅游开发空间排斥机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