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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司审计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16 08: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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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司审计

第1篇

公司治理是伴随着现代企业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形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受托关系,公司实际上成为了所有者委托管理者进行营利活动的一种工具,所有者把公司实现利润的全部资源,包括资金、人员、机会全部委托给管理者,希望其充分合理地使用并为股东创造最大的利润,但当公司股东从两权分离中受益时无法避免的遇上了新的问题,即股东在失去了对公司的直接控制权和经营权后,如何能使拥有经营权的管理者们为实现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而尽职尽力地工作,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制约和监督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合理运用公司资源等一系列问题。公司治理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受托责任关系有效运行的控制机制,由于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与组织之间同样存在着受托责任关系,公司治理也就成为了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平衡的控制机制。因此,公司治理的概念应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集团)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和制衡机制,即通过建立一套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内部与外部的制度和机制来协调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狭义的“公司治理”,仅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和制衡机制,即通过建立一套制度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由此可见,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它是在法律保障的条件下,通过建立一系列内部和外部的规范机制来明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者的责任,并对他们履行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管理者的不良行为,保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处理因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不仅借助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基础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内部治理,而且还有来自企业外部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借助有关制度和机制实施的外部治理,属于企业内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实施的治理,其目的不仅仅是要保证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要实现这一目的,公司治理绝不能局限于权力制衡,而必须着眼于企业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在这一系统中,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审计活动,可以有效减少舞弊发生,是保障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和良性循环。

一、对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认识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总体来说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顾客、员工、公众等)的利益,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来促使管理层为其利益服务,并对他们履行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制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治理过程”是这样定义的:“组织的投资人代表(如股东等)所遵循的程序,旨在对管理层执行的风险和控制过程加以监督”。治理过程既要监督、敦促管理者和员工忠于职守、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在组织中建立起一种道德文化,又要要求组织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反对弄虚作假,对国家、对社会、对投资者、对客户和员工负责,公司治理应有助于制定、传达组织目标和价值;监控组织目标的实现情况;确保组织责任制;维护组织价值。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必须首先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计划、组织、领导,以及各项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和程序,这些制度在交付实施后,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治理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光有治理结构是无法解决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的,建立在科学决策观念上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这就需要内部审计的帮助。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把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责任是通过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在管理层领导下遵守法律和规章情况;遵守公认的业务规范、道德观念,并满足社会期望的行为;是否考虑所有具体利益关系方的长、短期利益,为社会提供总体福利情况;是否真实全面地向所有者、政府机关、其它利害关系方和一般公众报告公司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与评价,保证管理者对其决定、行为和业绩负责,并通过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它的目标,为组织增加价值,提高组织运作效率。

二、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作用的途径

(一)选择有力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公司普遍存在以下三种形式的内部审计模式:第一种为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这种模式使内部审计完全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与管理阶层脱钩,有助于审计机构的独立、公正审计,但由于监事会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没有经营管理权,因此无法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难以通过内部审计,达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第二种为总经理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能直接为经营决策服务,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使内审机构与财会等部门相对独立,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层次的地位。然而,却不利于内审机构对总经理的责任、业绩等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而且总经理下属部门的很多活动都是在其授意下进行的,内审机构在对这些部门检查时也可能会受到一定阻碍。第三种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地位,能够保持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两权分离状态下,不仅能为委托人服务,对管理层进行独立的评价与监督,又能与经营管理层互相联系沟通,为管理层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凡事都必须通过董事会集体讨论后决定,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如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公司在董事会内设置审计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也分别要求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将其作为董事会内的一个分支机构,该委员会成员一般由非行政董事及具有管理、财务、技术、营销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它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它是董事会与内部、外部审计师沟通的桥梁。这种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当局,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接受审计,审计结果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使内部审计保持了较高的独立、公正和权威性。因此,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在审计委员会的管理机制之下,独立于经营管理部门之外,使其在公司治理中帮助公司所有者及其他相关利益人对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监督和控制成为可能,所以建立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较为理想的内部审计组织形式。

(二)不容忽视的监督、鉴证、评价作用

在两权分离的状态下,管理公司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公司管理者在获得了自由配置公司各种资源的权力后,具有很大的空间去追求与股东不一致的经济利益,而且由于管理者掌握公司管理权,其在获取信息资源方面的优势是股东无法比拟的,在各种经济诱引下,管理者有条件在股东不知晓的情况下,使公司逐渐沦为管理层谋利的工具,而作为委托方的所有者反而处于公司的外部,如果不采取措施,建立高效连续及时的监督评价机制,很容易混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责关系,形成“所有者缺位、经理层越位”的反常现象,并使经营者几乎不再有如实披露经营信息的压力。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内部独立的经济监督机构,经济监督自然成为其基本职能。公司治理过程中要求内部审计监督将着眼点放在保护公司内外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上,不仅要对公司所有财务事项进行监督,也要针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公司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更要成为监督的重点。内部审计监督能规范管理层的经营行为,通过对问题的揭示与查处,促使管理者领导整个公司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为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服务。而且内部审计十分熟悉公司经营和管理状况,有条件深入了解公司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运转等各方面情况,通过审计,能够对企业的决策、目标和计划是否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是否先进可行;实现经济效益水平的高低及其影响因素;经营管理者是否有效地管理利用公司资源;是否切实履行其经济责任的情况,乃至对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有效鉴证评价,内部审计应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公司整体及各个环节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均应提出针对性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协助管理层更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应将评价结果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以此保证整个组织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

(三)完善保证、咨询、服务作用,促进风险管理建立

以往内部审计的职能一直停留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单纯的监督和评价上,内部审计经常以检查的角色出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脚步越来越快,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与发展。内部审计不应只是一个检查系统,而要成为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一个控制系统,作为管理机制的一部分,参与到管理中去,内部审计的范围不应再局限于对所有财务事项的验证,而应随着受托责任关系相应的拓展到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内部审计应作为受托责任系统中的控制机制,为确保各种受托关系责任的有效履行提供服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中强调,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应通过“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组织风险管理程序、内部控制的持续评价”来实现,它能够在协助识别风险因素,分析结果,确定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的轻重缓急;针对风险管理程序实际发挥的作用提供确认;通过咨询服务,改善风险管理和控制流程等许多方面促进有效治理。为了使内部审计成为进一步帮助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治理主体可依赖的有价值的资源,内部审计机构必须配备具有财务、工程、法律、管理、营销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并充分运用这些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使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以专家的身份出现,利用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具体来讲,在股东、董事会和高管层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中,内部审计行使确认之职,一定程度上弥补管理层提供的财务与经营信息不充分的缺陷,增强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的可信度,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确保管理层的信息报告质量;提供咨询服务可改善控制程序,评估经营风险,并帮助设计控制,评价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和独立性,协助编制控制报告;推进风险确认、风险分析与控制及自我评估;实施会计实务与操作程序独立评估;会计控制和财务报告风险分析;资产的安全性、资源利用的经济和有效性、预定目标的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估;评估管理层责任履行情况,是否从事不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经营活动,是否有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盗用与转移公司资产等非正当或非法行为;进行舞弊分析和特别调查等,进一步完善受托责任环境,帮助董事会履行公司治理方面的职责,保护所有者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受托责任关系中,成为“透视公司的窗口”,体现内部审计在受托责任关系中“服务于二主”的功能。内部审计还应向管理层提出建立风险管理的建议,通过周密详细的审前调查,从收集到的大量第一手资料中发现存在风险和隐患的问题,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定出全面而且符合实际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将风险管理评价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主要表现在评价公司以及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确定是否可能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检查公司的经营战略,从评价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在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领域查找管理漏洞,做出相关评价,了解公司能够接受的风险水平,识别并防范风险;与相关管理层讨论部门的目标、存在的风险,以及管理层采取的降低风险和加强控制的活动,并评价其有效性;评价风险监控报告制度是否恰当;评价风险管理结果报告的充分性和及时性;评价管理层对风险的分析是否全面,为防止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是否完善,建议是否有效;对管理层的自我评估进行实地观察、直接测试,检查自我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是否准确;评估与风险管理有关的管理薄弱环节,并与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评价管理层选择的风险管理方式的适当性,积极持续地支持并参与风险管理过程,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协调各部门共同管理企业,查找并防范风险。

我国现阶段多数公司制企业的公司治理还处在比较薄弱的阶段,大部分企业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控制一切,股东会流于形式,董事会成员与高层管理人员重合,权力掌控在少数人手中,监事会行使法定职权的手段缺乏法律依据且没有办事机构,以致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未有效履行其法定职责,正是由于监事会功能非常有限,董事会独立性又差,多数企业的监事会或董事会都较少利用甚至没有利用内部审计这个手段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但是,国内外众多企业的实践已经普遍反映,健全的内部审计,已成为公司治理状况良好的重要标志之一。股东和利益相关人通过董事会要求企业的各级管理当局和员工有能力且负责地履行职责,正确披露财务及经营信息,防止舞弊和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审计,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就无法保证能获得足够详实的信息来履行其职责,只有内部审计在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或指导下,不断地评价并提出增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建议,才能使企业保持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保障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制约,以保障股东和利益相关人的权益与公司的信誉。内部审计已成为公司董事会实施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第2篇

公司内部管理如何做到“降耗增效”是很多公司年会的主题之一,如某大型国企年会总结:“总体可控费用下降5%,剔除不可比因素,实际下降了3.51%,还有1.5%的差距”。

立足工程审计岗位,降低费用最根本、有效的就是降低审计成本。

在形式上,审计成本分为两种:一种是实际成本,另一种是潜在成本。

一、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支出主要包括本部门费用以及外聘中介机构的费用。本部门费用包括审计人员的工资及办公、差旅费用等,要求我们的审计人员坚持节约成本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各环节注重节约成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加强沟通,提前计划,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来继续降低成本。外聘中介机构的费用根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计费及支付管理办法》,结合审计公司的实际收费情况,笔者认为主要取决于参与审计工作的人数的多少、审计工作时间的长短以及审计工作成果的质量等,工程项目人员提前明确所需要咨询的工作量,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现场勘查,积极沟通学习,提高审计效率、缩短审计的工作时间,审计的实际成本也就越小。

降低实际成本的具体措施如:

(1)对接工程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任务计划书。提前对接,尽早计划,明确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难度,明确造价咨询项目的具体任务,提高工程师勘察现场、完成造价咨询任务的效率。做到“任务提前在心中,完成情况落实到表中”,这样同时也为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考核提供依据。

(2)对接工程部,推广清单计价模式。国家推行清单计价模式已经很多年,集团审计部也已在集团内部各直属单位大力推广,但是百货事业部目前的计价方式还是以定额为主。清单计价模式实行市场报价,加入了市场竞争的因素,也使得价格组成更明确、更容易看懂,更具有可控性。不过实施过程中需要中介机构、建设单位逐步来做大量的工作,逐渐建立企业自己的清单价格体系,虽然这是个专业性强、琐碎繁杂的工作,但是只要有人去做,工作会一项项落实开来,我们造价的可控比例也会不断提高,工程标准也会逐渐细化,明确,竣工结算的难度会大大降低,效率会提高,甚至,待企业清单价格体系日益完善后,一定限额的小项目就可以在成熟的价格体系下签订包干合同,真正降低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

(3)对接工程部,完善竣工资料的报送。竣工资料不完善,报送的不及时,直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也就提高了审计成本。竣工资料的内容及要求,审计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已经明确规定,但是极少有建设项目是按照制度要求的时限报送竣工审计资料的。每到年底集中送审时,竣工资料的报送情况总是差强人意。对于此项具体工作,可以采取项目现场抽查的方式,督促落实。现场的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等资料未及时落实、确认的对接相关部门予以督促落实,尽量减少突击送审、临时仓促准备竣工资料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困难。

二、潜在成本

潜在成本与审计风险密切相关。笔者认为审计风险主要来自于工程造价咨询审计中“高估冒算”的隐蔽性,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够、审计实施质量不高等。审计风险越大,审计潜在成本越大,审计风险越小,审计潜在成本越小。这需要审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共同努力,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积极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审计风险,也就降低的审计工作的潜在成本。

降低潜在的审计风险成本,具体措施如:

(1)加强各种内部、外部的培训学习,真正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

(2)开展项目总结工作,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可以联系中介

公司负责审核的工程师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一起,共同探讨施工、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项目人员提高对审计工作的深入了解,我们审计人员也提高对现场管理、施工组织的更新认识,目的是协同研究处理方法,完善造价核定工作。

第3篇

拓宽内部审计范围

近年来,金雅拓公司的内部审计团队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革。自2006年至今,其专业审计人员由2名增加到8名,期间经历了当年的合并,以及随之而来的内审部门重组。

内审团队由2人增加到8人时,内审章程便根据IIA的标准进行了重新编写,将反舞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其中。而且内审团队不再仅仅关注内部审计事宜,内部控制也成为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且自2008年4月以来,就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正式确立为持续工作重点。

金雅拓的内部审计指导委员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负责监督控制的各个环节,反舞弊委员会则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内部审计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首席财务官、首席审计官、集团总监、负责某业务单元(为金雅拓三业务单元之一)下一家分支机构的高级副总裁、一位高级人力资源代表、法律顾问以及内部审计总监皮埃尔安努•克勒松。金雅拓的反舞弊委员会则由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安全部、信息技术部和内部审计部的负责人组成。

增加审计部门的规模、提高审计师的技能和知识、从更高的战略层面来选择审计任务、执行企业风险评估,以及对反舞弊活动的关注,这一切都令金雅拓内部审计团队的范围和效能发生了巨大改变,仅用一年时间就大幅削减了外部审计师费用。

运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内部审计方法论

内部审计团队运用的主要审计方法论,是采取以风险为基础的方法来界定审计计划范围。在执行审计项目时,针对某一特定业务领域编制一个固有风险清单,并与非常了解业务单位具体情况的责任人沟通,以确定他们所关心的首要工作。根据风险的不同,降低其重要性水平,这意味着需要从更低的层面进行审计。而这也正是外部审计公司所采用的方法。

内部审计还负责公司的一项风险测绘工作,名为企业风险评估。具体工作是为金雅拓所面临的每一种风险以及管理有关风险的所有相关措施创建一个资料库。有关信息将用于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大型经营场所需要每三年审计一次,后续审计工作一般是一年以后。如果有些风险较高的领域需要审计,比如存货陈旧或者资金问题,审计工作一般是按需进行。有关信息会呈报给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委员会。

金雅拓审计团队区别于其他审计团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们会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系统地审核。不仅审计流程,也会分析资产负债表(对资产负债表进行评级,A代表最高级别,然后依次降至B、C和D),这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审计循环。

第4篇

在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股东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保证,也能够得到与其投资风险相对应的报酬;通过股东大会,广大股东能够表达自己的意志,能够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使得公司的重大决策能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董事会能够尽职尽责,一方面正确实施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一方面能够有效地监督管理层,使其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层也能够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得到相应的报酬和股权激励,将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很好地协调在一起。我们可以预期的是在一个内部治理结构很完善的公司里,公司在重大经营战略上不会出现重大错误。

一个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就能够得到合理地保证,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就相对容易,融资成本就相对低廉,从而公司使用资金的成本也就比较低,降低了整个公司的成本,提高了利润率,降低了公司亏损的概率。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下,公司能够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以及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公司的绩效也就越好,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就越低,财务表现也就越好,财务造假的动机也就越低。

同样,在一个良好的内部公司治理的环境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就能够有效地实施,而不是形同虚设,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运行,就能够合理地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知,一个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公司,其财务报告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会比较低。相反,如果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治理质量不高,那么公司的运作就会不规范和不科学,不会产生很好的经营效益,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且还可能被少数人所控制,谋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就会比较谨慎,如果认为公司风险过大,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与收益后,就不会轻易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了,而更可能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

下面分别从独立董事的比例、监事会、管理层激励、控股股东的性质以及其他大股东的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程度来详细分析公司治理的各方面是如何影响审计意见的。

一、独立董事的比例

CEO和董事间的冲突是董事会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总经理的动机是控制董事会,以确保其能保住职位并更多地获得职位所带来的各种利益。而董事则需要保持其独立性来监督总经理,并在公司长期绩效不佳时将其替换。由于独立董事不像内部董事那样直接受制于控股股东和公司经理层,因而有利于董事会对公司事务的独立判断。所以,在公司治理中,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比例与职责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大量研究发现相对于独立董事来说,内部董事很少会对CEO提出异议,因为CEO对他们的职务有重大的影响。激励不相容使得内部董事(包括CEO)有动机维护超过市场水平的报酬或超额在职消费。当独立董事的比例增加时,股东与董事会的利益协调更容易进行。因此我们认为,独立董事由于其相对独立性和客观性,其存在能够很好地制衡CEO与董事会的关系,能够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从而使得公司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比较低。

二、监事会

由于我国的新兴转轨市场经济特点,国内监事会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制度的监督作用及其价值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同,在某种程度上监事会已经成为公司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作的一种摆设。

监事会的独立性差,监事会的经费和报酬很大程度上受控于控股股东和董事会,即使就是在形式上实施的监督,法律上也未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以及对相关费用的独立进行安排。

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现行制度下,监事会基本不能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监事会会议也很难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因此,我们认为监事会的设立并不能降低公司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三、管理层激励

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管理者持股有助于管理者和外部股东的利益趋同,减少管理者在职消费、剥夺股东财富和进行其他非价值最大化行为的动机。管理层的利益动机在于按照其自身利益分配公司资源,这将与外部股东利益相冲突。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在职消费的激励将减少。因为当从在职消费获得的收益固定时,管理者从公司利润获得的份额将随着其所持股份的增加而增加,因此管理者和外部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

从高管薪酬的激励作用这一方面来讲,较高的高管薪酬有助于激励高管人员实施符合股东的利益的行动,高管有足够的动力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最终改善公司的审计意见,使得公司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较低。

四、股东状况

国有上市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为中央政府或者是地方政府,国有股东对公司治理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国有股东实际所有者的缺位,经过多重委托环节,实际的经营者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可能导致公司治理水平低下。鉴于此,我们认为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股股东时,公司更加可能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

和第一大股东不同,由于目标函数的差异,其他大股东(一般指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并不热衷于或者根本无法获得粉饰甚至虚构财务报表,卷入“隧道效应”带来的私人收益,而是扮演监督和制衡的角色。国内外的大量研究表明多个大股东的存在有利于抑制资产掏空等侵害行为,能够对控股股东起到监督、制衡的作用。对中国上市公司而言,其他大股东作为和公司利益紧密关联的内部人,同样具有一定的与其持股比例和控制权相应的信息优势,这可能有助于制衡第一大股东粉饰甚至虚构财务报表的行为,从而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因此,我们认为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程度越高,公司治理水平越高,公司财务报表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五、政策建议

综合全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改善审计意见。所以针对被审计公司和注册会计师来说,我们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对被审计公司而言,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第5篇

【关键词】 中报; 审计; 市场行为

一、引言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可以不经过审计,但下列情况除外:1.公司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和公募增发申报事宜的;2.在中期拟定分红预案或公积金增股本预案,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3.ST或PT公司;4.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中期报告就出现了强制审计、自愿审计、审阅以及既不审计也不审阅等情形。其中各年数据分布见表1。

为什么自愿审计的数量从2001年的147家下降到2010年的30家?根据信号传递理论,资本市场中经营业绩好的企业为了减少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防止自己的股票价格被低估,会非常有动力地主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报表进行审计,以向市场表明自己公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从而能在证券市场上获得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以便融到更多的资金。然而为什么这一理论在我国的中期报告上没有得到体现?为什么很多公司自愿审了一次以后就不再审计?为什么许多中报上高盈利的企业不愿意审计?是因为数字都是造假?这个答案肯定是不对的。本文试图从被审公司的市场反应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二、样本选择与分析

(一)样本选择

本文根据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和国泰安数据库选取了我国沪市A股市场上10年中的四个年份2001年、2005年、2007年、2009年作为样本。其中2001年、2009年属小牛市,2007年被誉为千载难逢的牛市,2005年是熊市。分析时剔除了以下几类公司:报表公布日前后五天无交易数据的、数据不全的、报表上无ROE数值的公司,报表上无ROE数值但有交易数据的依然是笔者的观察对象。

(二)对样本分析

观察这四年中每一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ROE),发现被审的公司中绝大多数的ROE值大于零,可以认为被审的公司业绩普遍较好。将这些公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ROE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ROE的公司;另一类是ROE小于行业平均ROE的公司,分别对这两大类中每一类的股市表现进行分析。

在分析每个公司的股市表现时,选取了四个指标:日收盘价、日个股交易股数、日个股交易金额、考虑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日个股回报率;然后以中报公布日为分界线,将公布日前五天的平均数与公布日后五天的平均数进行对比,若后五天的数据大于前五天的数据就取+1,小于前5天平均数的取-1,再将四个指标的得分进行汇总,定义汇总数大于或等于0为市场反应较好,小于0的为市场反应不好。同时再观察每只股票所在行业中未审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最高值与最低值的股市表现,得到四年情况分布如表2—表5。

三、股票的市场反应分析

分析表2—表5可以看出,四年中被审的公司数ROE值不但大于零,而且大多数大于行业平均值(其中2001年大于行业平均值108家,占总数的64.29%;2005年大于行业平均值28家,占总数的80%;2007年大于行业平均值43家,占总数的51.81%;2009年大于行业平均值16家,占总数的57.14%),这进一步表明被审的公司大多数财务业绩不但较好而且相当好。但分析它们的市场反应却发现以下现象:

(一)股市反应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敏感

经营业绩好的公司应该是最有动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公司,当他们的报表经过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后,应该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但在笔者观察的四年中,每一个年度都是ROE值小于行业平均ROE的公司市场反应好于大于平均值的公司。其中:2001年ROE值高的公司股票市场反应好的占44.44%,ROE值相对低的市场反应好的占46.67%;2005年则分别是42.86%、71.43%;2007年分别是53.49%与70%;2009年分别是37.5%与41.67%。再观察个股,许多股票的ROE值是行业中最高的且经过审计,市场反应却不好。如2001年申能股份(600642)是电力行业的最高值,且经过审计,但四项指标全部下跌。而该行业ROE最低的祥龙电业(600769)未经审计,却在报表公布后所有指标全部上升。这样的例子四年中几乎每年都有。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009年的ST国药(600421),无ROE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报表公布后却是市场反应较好。

(二)股市反应对注册会计师是否审计不敏感

在2001年的牛市中,被审公司股市反应好的只有76家,占被审总数的45.23%。

在2007年的牛市中,被审公司股市表现好的有51家,占被审公司总数的61.45%。从表面上看,这个数据有点让人欣慰,但所有经过2007年的人都知道,这一年的股市好得令人发狂,几乎所有的股票都在这一年冲到了历史最高点,全国的股民都沉浸在股票升值带来的幸福当中,但居然有38.55%的被审公司股票市值表现不好,真是会让这些公司心灰意冷。

2005年是熊市,被审公司反应好的有17家,占被审总数的48.57%。

2009年是牛市,被审公司股市反应好的有11家,占被审总数的39.29%。

除2007年超牛市外,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中报审计公司的股市反应总体上都不理想。

那么,被审公司市场表现好的,是否是因为审计而带来的回报呢?确实不好这么说。因为在上述四年中,通过与行业中未审股票的相同指标相比,不管是行业中未审ROE值最高的还是最低的,绝大多数都是市场表现较好。

(三)股市在报表公布日后的几天中对是否有分配方案不敏感

股票有分配对投资者来说应该是件好事,特别是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付出了真金白银,不是在玩数字游戏。但市场对这一利好消息并没有立即显示特别的热情。在2001年有分配的29家公司中,报表公布后有11家股市表现较好,18家表现不佳。2005年11家有分配的公司中2家表现良好,8家表现不佳(一家无交易数据);2007年有分配的28家公司中15家表现良好,13家表现不佳。2009年有分配的5家公司中,2家表现良好,3家表现不佳。而且涨跌也不区分是以什么方式分配(当然,有些会在除权日涨一下)。

(四)股市对审计报告的类型不敏感

被审的公司中绝大多数是标准无保留意见,极个别是无法表示或保留意见,也有一小部分是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但股市的反应并没有因为报告的不同而加以区分。如上述已经提到过的2009年的ST国药(600421),无ROE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保留意见,但报表公布后却在考察的内容中好几项指标上升。因为出具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里大多数是ST公司,许多在报表公布的前后时间没有交易,除去那些无法考察的公司外,在有交易的少数公司中,市场反应好的占多数。

四、总结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笔者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不太成熟的市场。中报的数据是否良好以及中报是否被审在股市反应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大。许多投资者对被审计公司传递的信号没有作出恰当的反应,这就使大部分上市公司对中报审计失去了兴趣。许多公司在自愿审计一次以后就不再审计;还有很多强制性审计公司一旦不需要强制性审计后就不再审计;另有一些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公司如许多银行选择了费用相对低的审阅,这可能是中报审计数量越来越少的一个原因。

笔者相信,随着各方面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相关部门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视,我国的投资者会越来越理性,他们对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也将会得到应有的关注,中报审计的状况会得到改变,中国的证券市场将会处于良性循环阶段。

【参考文献】

[1] 刘斌,王杏芬,等. 《自愿中报审计的需求动机,会计信息质量与经济后果——来自中国上市公司2002—2006年的经验证据[J].经济科学,2008(3).

[2] Willenburg,M,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Economic Demand for Auditing in the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market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9(37):225-238.

第6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外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

在证券市场取得重大的十多年中,虚假的财务报告屡屡出现。2001年,爆发了银广夏、麦科特等多家上市公司造假案。在每一份虚假财务报告的背后,都附带着一份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造成我国独立审计报告失真的原因很多,其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外部审计制度的固有缺陷,是造成审计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从公司治理角度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代表大股东利益的经营者对审计的,并从制度上防范和减少审计失败,既具有价值,又具有实际意义。

一、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制度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根据美国会计学会(AAA)对审计的定义,审计是为了判定有关活动和事项的认定与其既定标准之间的相符程度,并向利益相关者传递结果,而客观地收集、评价有关认定证据的系统过程。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评价和鉴证。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在决策、激励、监督约束方面的制度安排,涉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在权利与责任方面的分配、制衡,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实现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的监督机制。

公司治理决定了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对公司治理又会起到积极作用,健全的审计制度可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公司治理与审计机制的匹配性影响着审计机制运行效率和公司绩效,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乃至提高公司绩效的必要条件。公司治理中的审计机制,是一个由多元审计主体、多层次审计体系构成的审计制度安排,分为内部审计制度和外部审计制度。其中外部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过滤会计信息风险、确保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会计信息识别成本的责任,被利益相关者视为重要的利益保障机制[1].

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是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配。由于现代大公司股权分散,而且强调组织效率胜于资源配置效率,公司越来越多地把权力下放给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导致经营者控制公司,经营者掌握了公司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新古典经济学把公司的经营者看作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当经营者把公司作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利用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制度,在缺乏有效监控制度的情况下,转移优质资产,损害投资者利益时,就有必要在经营者控制的公司建立相应的审计制度,由投资者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受托的注册会计师将审计结果报告委托人,并由委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2].

二、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制度:公司治理的视角

外部审计制度的价值在于独立性,在直接审计委托模式下,包括企业所有者、注册会计师和经营者三方,企业所有者是委托人、注册会计师是审计人、经营者是被审计人,三者身份明确,形成相互制衡的审计关系。作为审计人的注册会计师独立于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被审计人的经营者,从而保证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随着股份制的高度发展,公司股权越来越分散,审计采取直接委托模式已经不现实,间接审计委托模式成为股份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但我国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却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外部审计独立性。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既不同于英美国家的一元制,也不同于德国双层型的二元制。我国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与监事会地位平等,二者在组织结构上并无隶属关系,是两个平行的机关。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开始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成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股东大会。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在股权结构上,代表国有资产的国有股占有绝对优势,加之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产权交易市场也未建立,上市公司大部分中小股东的持股数量很少,他们倾向于进行短期的投机操作,所关心的不是公司的长远发展,而是短期的股价涨跌。因此,中小股东对出席股东大会不感兴趣。即使有若干分散的小股东关心公司的长远发展,一些公司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在持股比例和数量上也作了限制,参加股东大会的成本相对高昂,并且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股东大会实际变成了国家股东会议或董事会扩大会议,难以形成规范、有效的对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及公司行为的制衡约束机制,中小股东无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大会选择、聘任注册会计师的权力,审计委托的权力落到实际掌握公司控制权的经营者手中。

2.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受全体股东的委托,享有充分的权力,代表股东进行决策,在公司领导中起着核心作用。但在现实中,许多公司的董事会并没有发挥其核心作用,董事会与经营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执行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又同时在公司管理部门兼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现象非常普遍,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的选聘在很大程度上受经营者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独立董事具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特别职权。但就情况看,虽然大多数上市公司已按证监会的要求配备了独立董事,但证监会希望通过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目的是否能实现,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争论。

目前独立董事的选聘,大多数是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通过,在“一股独大”治理结构的情况下,实质上是大股东对独立董事的选择,中小股东在这方面的发言权流于形式,削弱了独立董事所应有的独立性和功能,其结果只能是独立董事听命于大股东,这就造成了外部审计制度监督的真空。

3.监事会。我国《公司法》中对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作出的规定是: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能主要是“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和经理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改制后的上市公司一般是由国家股占绝对优势,监事会成员实际上就成了国家股东指定的人员,监事与公司存在紧密的利益关系,“内部人”现象严重,其来源决定了其很难独立;人员的构成又导致监事会职能上的形同虚设,对董事会的依附性很强,监事会既没有行使职能的权力,也没有利益激励,地位非常尴尬。此外,监事获取信息的不充分性,不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也是监事会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很难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对外部审计制度的监督权。

4.经营者。《公司法》确认了对公司经理层人员的选拔和聘任机制。然而,许多改制后公司仍然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模式来管理现代公司的经理层人员。这种做法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本不能相容,它打破了经理层人员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关系,破坏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间层层产生、层层制衡负责的机制。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受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政府委托经营企业的,“所有者缺位”现象在国有企业体现得尤为明显。企业的多数决策经营权实际掌握在经营者手中,经营者行为对企业的影响十分巨大。同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边界模糊,形成了“内部人”对自己的监督,淡化了公司所有者最终控制权。由于外部审计市场属于买方市场,作为买方的经营者可能利用中介审计机构选择权和审计付费等手段控制注册会计师。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注册会计师的续聘、收费等事项,这种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打乱了审计关系三方有序的平衡关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关系中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出现经营者购买审计意见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注册会计师由投资者委托的监督人完全变为经理人的辩护人。

三、完善公司治理,变革外部审计制度的模式分析

评价审计机制绩效的标准是能否实现科学决策与效率经营,现行外部审计制度并没有直接解决公司治理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科学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在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工作中,监督机制无所作为,这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障碍之一。因此,重新构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框架,理顺内部治理关系,提高审计机制运行效率,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成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当务之急[3].鉴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状况,外部审计制度有以下三种模式可供选择:

1.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外部审计制度。产权认为,股东是产权主体之一,但股东也只拥有公司产权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真正拥有公司产权的是公司的各利益相关者。根据产权内涵和逻辑延伸,债权人和人力资本均是产权主体,员工(除经营者等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劳动力)通过提供人力资本拥有参与治理的权利。一般的学假设监事是股东的信托人,监事通常会自觉地为了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履行其职责。在这种模式下,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形成监事会为中心的审计机制。监事接受利益相关者委托对公司行使控制权和决策权。监事与经理层不得交叉任职,监事会掌握中介审计机构聘用权,并在监事会中建立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提高监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能力[4].

我国监事会的独立性不强,公司法对监事会的独立地位缺乏保护性规定,监事会的职权力度明显不足,出现了“监事会虚置”的现象。从着力改善公司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效果的角度考虑,上市公司治理的重点应该放在改善监事会的人员组成结构,赋予监事会更大的监督权力、更为明确的实质性监督手段。为了保证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监督权及其对董事会的监督权能够落实,应该明确规定公司聘请外部审计的师事务所由监事会决定,而不是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有正当理由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能力或不负责任时,可以要求监事会更换,是否同意更换仍应由监事会独立决定。这不会董事会的任何合法职权,包括其监督权,但对加强监事会的地位、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将外部审计的聘任权由监事会掌握,保持了与《公司法》的一致性,避免了将同一职责同时授予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所引起的混乱,更能保证作为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以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

这一模式的缺陷在于,我国上市公司中,在已经存在监事会这一专门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又全面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并且将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能定位于监督,可能引发制度上的冲突。笔者认为,我国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还需进行合理的定位调整,不能因为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冲淡了对监事会这一专门监督机构改革的关注。

2.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外部审计制度。新制度经济理论提出,“激励机制与监控机制相融合的治理机制比剩余索取权激励范式更具有理论解释力,也更有效率”。针对现行的监事会制度作用甚微,另一种治理模式是在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基础上,以董事会为中心构建外部审计制度,董事会下设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在选聘注册会计师的过程中,评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考察管理当局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选聘、解聘理由,使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与内、外部审计员关注有效的财务报告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董事会负有监督财务报告与风险管理(包括控制)的直接主要职责。我国法律规定,董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后由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作为审计委托人,这是的主要方式。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普遍存在结构不合理,决策水平不高、内部监督不足等,导致了人们对董事会委托审计的合理性产生怀疑。独立董事能就公司的战略、绩效、资源和关键性的任命和运营标准等重大问题上作出独立的判断,审计委员会的建立能够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恢复公众对财务报告的信心,是董事会履行职责的主要工具。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外部审计模式也同样存在缺陷,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选聘上更多的是参与复核,而管理当局仍旧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即使有审计委员会作为后盾,注册会计师仍有可能基于诸般顾忌而屈服于来自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从而对审计委员会有所隐瞒。同时,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明显滞后,全国有50%的上市公司尚未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同时设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只占18.8%,只有不到30%的上市公司设立了1~3个专门委员会。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强制实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同时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的指引性文件,明确专门委员会职责定位、操作程序,引导各专门委员会规范有效运作。

3.以独立董事为中心的外部审计制度。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制度,并规定独立董事除了具有公司法等法规赋予的董事权限外,还被赋予“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上市公司建议聘任外部审计、咨询的权力”的特别职权。以独立董事为中心建立外部审计制度,赋予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委托权,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增添了公正性的砝码,有助于克服注册会计师接受造假“要约”的市场障碍;独立董事发表的有关意见,为注册会计师评估审计风险、谨慎出具审计报告,提供了可信度较高的佐证。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与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的合成对于上市公司的稳健运行将起到良性互动作用。《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在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的关系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规定审计委员会有权聘请、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并负责商谈审计报酬,外部审计师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而不是向经营者报告,改变了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公司之间的关系[5].

文献:

[1]程新生。公司治理中的审计机制[M].北京:高等出版社,2005.

[2]张宜霞。审计委托模式的演进与改善[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1):53—55.

[3]李纪明。审计委托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J].浙江统计,2005,(5):8—9.

第7篇

德里克·罗斯8月14日的这条寥寥数字的推特引发了所有公牛球迷的无限畅想:这位公牛的当家球星是否能比原计划更早的走出膝伤困扰,回到球场上?这条推特的配图更加强化了人们的期待。因为在图片中,罗斯一个人在公牛的训练馆里练习着投篮,看上去一切安好,没有任何不妥。

罗斯是在4月28日,季后赛对阵76人队的比赛中扭伤的左膝前交叉十字韧带。“到现在为止,我仍记得受伤时的每个细节。我跳在空中,又摔回地面。当时,我听到‘啵’的一声轻响,简直疼得要命。”罗斯回忆说,“我一直希望伤情不要那么严重,可当给我进行MRI检查后,我才意识到事情有多么糟糕。”为了治疗左膝的伤势,罗斯不得不在5月中旬接受手术,而当时,医生告知公牛队,“术后的康复周期是8到12个月。”公牛主席杰里·莱恩斯多夫说,“这意味着,罗斯最早也要到明年的1月中旬才能回来。如果伤势的恢复还不理想的话,他有可能会错过整个赛季。”

这对于公牛来说,绝对是个毁灭性的打击,因为谁都知道,罗斯是这支球队唯一的超级巨星,自然,他也是球队进攻的唯一核心。没有了他,公牛在新赛季能够取得怎样的成绩?没人心里有底。

而现在,通过在洛杉矶的一段时间的治疗,罗斯的恢复状况明显超过所有人的预期。“我感觉很好。”回到芝加哥后,罗斯告诉当地媒体说,“在洛杉矶,我每周要接受5天的康复治疗,这个过程很辛苦,但它的确让我感觉好多了。当然,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全康复,需要继续治疗。可就目前的进程看,我身体的恢复情况比原定的康复计划提早了2到3周的时间。”

第8篇

[关键词]战略审计;董事会;审计评价标准

一、公司战略审计的主体

战略审计应采取由董事会主导的审计模式。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审计体系中,可供选择的战略审计途径有:董事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战略审计,设立专职审计委员会开展战略审计、聘请独立审计师等。

战略审计对董事会和管理者都提出要求:管理者负责将战略规划转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他们的任务是制订战略并将其付诸实施;董事会则是保证股东利益在公司战略中得到反映,并对战略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询。

由此,公司可将战略审查的领导权集中在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的手中,由他们确定战略审查的依据和方法。具体解决力、法是给董事会的特定成员分配责任和领导权,就像建立其他委员会一样,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委员会,从外部独立董事中选2-3人来组成,选择委员会的主席尤为重要。该委员会负责确定评价公司战略绩效的依据;审查评价所需基础数据的获取、设立审查程序和检查审计过程。该委员会应保证数据收集和报告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明确应与CE0讨论的问题;使全体董事会成员随时掌握公司战略的情况,安排商讨战略问题的定期或临时会议。其他的措施包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划归董事会管辖,由其负责战略审计。也可由公司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人员进行独立审计,由管理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的人选。因为至少在战略审计的最初,董事会和事务所、咨询公司都需要管理层的大量合作和援助。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为企业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审计人员最好不是为公司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的原班人员。这样,一方面由于事务所对客户情况的熟悉和基础数据的掌握,能节省审计时间和成本;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将战略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混淆,还可增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当前,许多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都能提供战略审计的服务。

二、公司战略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战略审计委员会或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是有关企业战略管理过程的全部信息及其资料,它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司的财务信息和资料。

有效的战略审查过程要求董事会不仅掌握战略评价的标准,而且控制生成这些数据的信息来源。董事会审查战略的可行性取决于其所获得的统计数据。外部董事在评价公司战略业绩时经常碰到的问题之一就是他们接受的所有信息都经过了管理层的过滤,而且信息与以前的信息相关性小,可能披露格式还不一致。若让CEO指派人员协助做此工作,则由于潜在的利益冲突,当指派人员发现对CEO不利的数据时,他们可能倾向于隐瞒。因此,可以考虑让外部的审计人员帮助收集董事审查公司战略所需的数据信息,由其进行数据设计、收集和保存,董事会可通过雇用合同对其进行控制。

公司战略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审查。通过战略审计既可使公司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在实现目标的同时,不断获得更多的资源;又可使公司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抓住发展的机遇,避免或减少威胁。战略审计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事前审计是对制订战略的基础、程序进行审查,事中审计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考虑原定战略的适当性;事后审计则是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为以后的战略制订和实施提供参考。

具体而言,战略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战略制订基础的审查。(1)审查公司战略是否是在对公司目标、市场、环境、竞争者和内部资源等内外部环境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制订。外部环境分析,如顾客分析、供应者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同盟者分析、行业环境分析、地理位置分析、政治环境分析、技术环境分析、文化环境分析、产业政策分析和国际环境分析。在进行内部实力分析时,要对公司在经营中已具备的和可利用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包括人、财、物等有形资源和信息、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等无形资源进行实力评估,尤其要对公司现有的管理水平做出客观评价。(2)审查战略目标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反映市场的需求;与环境变化趋势保持协调;与公司内部资源的应变能力保持平衡。(3)审查战略制订的程序是否适当,战略一般由公司最高决策层做出,但战略目标一旦确定后,应让内部各层次都了解自己在战略目标中的地位。(4)审查战略目标的前瞻性和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二)战略类型选择的审查。审查公司采取何种类型战略,其依据何在,客观条件是否具备。战略类型大致可分为增长战略、利润战略、集中战略、转移战略和退出战略。(1)审查战略目标是否既有盈利目标,又有市场目标,即战略目标的内容至少应能够包括:所要实现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地位,长短期利润指标,主要财务经营成果及评估战略成败的其他实绩指标。(2)审查增长战略是否发生在公司产品或市场发展的成长阶段,公司是否设法获取市场资源、努力融通资金、为对付更加激烈的竞争采取更有效的竞争手段。(3)审查利润战略是否发生在公司产品或市场发展的成熟阶段,公司是否将经营重心从市场开发和筹集资金转向市场细分与资产利用。(4)审查集中战略是否发生在公司产品或市场发展成熟阶段及开始衰退阶段,公司是否开始稳妥地压缩经营规模、减少投资把战略重点集中于具有最大优势的细分市场上。(5)审查转变战略是否发生在公司产品和市场的衰退时期,公司是否考虑改善原战略的执行方法,或考虑重新制订新战略方案。(6)审查退出战略是否发生在公司万不得已时,公司是否削减费用、减少资金投放、削减产品、进行清理。

(三)对战略实施过程的审查。(1)审查战略实施过程是否沿着制订战略总目标、分解出战略具体目标、评价和选择战略方案、制订年度目标和财务策略、配置资源、度量和评价业绩的方向进行。(2)审查战略实施的规划、方法、组织保证及控制和报告系统是否健全并实施。

(四)对战略实施效果的审查。审查公司是否实现既定战略的目标。(1)审查增长战略是否带来公司市场份额的增加,是否增强或提高了公司在行业或市场上的地位。(2)审查利润战略是否带来公司现有资源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使利润最大化。(3)审查集中战略是否带来公司重新安排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力量,以提高短期盈利和长期效益。(4)审查转变战略是否尽快控制或扭转了公司的衰退局面。(5)审查退出战略是否使公司谨慎退出市场并最大限度地收回投资。

(五)评价现任CE0及其继任者的战略管理能力。CE0在战略管理中责任重大,他与董事会共同制订战略目标,并负责将战略目标转化为公司行动。对CEO及其继任者战略管理能力的评价是战略审计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三、公司战略审计的评价标准

良好的评价标准可以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具体化,并且有效地引导战略实施者的行为。适于战略审查过程的标准应具备四个重要特征:(1)关注公司现金流对股东财富产生的稳定的回报率;(2)允许客观的比较——能与行业内外其他公司比较;(3)有别于传统的只看“结果”而不重视“过程”的财务审计标准,战略审计评价指标应与企业实施的战略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的战略采取不同的评价指标;(4)应为人熟知和易于理解。

为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学者RobertKaplan和DavidNorton在1992年提出的平衡计分卡思想,即考核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等方面的指标。

公司战略审计的评价标准中财务业绩标准应占主导地位。这是因为(1)战略审计最终是要评价既定战略对股东的投资的影响,指标数据将有助于董事决定公司既定战略给股东投资带来的长期回报率是否会等于或超过同样风险的其他投资项目。(2)尽管关于战略执行成功的许多证据是主观的,但由于管理者对产品市场细节和公司特定情况的熟悉,使他们比董事更有优势接触大量的证据,标准的财务指标便于各方理解。(3)财务指标对概述可计量经济后果的已发生方案有价值。可作为战略审计评价标准的财务评价指标包括:

(1)账面投资回报率(ROI)

ROI=利润/投资额=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资产×总资产/投资额

优点:该指标源于股东和董事都熟悉的数据,尤其是当它被分解成上述三项的乘积时,是销售利润率、资产周转率和每股账面资产等指标的综合。

缺点:受会计处理方法变动的影响,使用者必须对原始数据做适当调整;也就不便于与外部进行比较。

(2)投资的现金回报率(CFROI)

CFROI=投资的净现值/投资额

优点:该指标强调现金流量而非会计上报告的收益,因而可与其他公司或市场上的回报率比较。用该指标做评价标准可使公司关注投资的现金流量。

(3)年度经济增加值(EVA)

EVA=股东投资收益-投资成本

优点:该指标包含与CFROI相同的基本变量,但它是以动态方式描述。它强调关注公司经营带来经济增加值的创造或削减的期间。

(4)全部股东投资回报(TSR)

TSR=(股利+资本利得)/公司的年初市场价值

优点:该指标反映的是股东手中的收益而非预期的收益。

缺点:短期波动较大,并夸大了市价变动的影响,而市价变动不完全是管理者的责任。过分看重此指标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因而,该指标最好是作为其他指标的补充。

然而,过分强调财务指标也可能会妨碍企业的进步,如经营管理人员为实现短期利润目标,发生一些短期行为;公司内部各部门只在意各自的预算目标,顾及自身利益,缺乏协调和合作,导致企业难以实现总体目标。与之相比,由于非财务评价标准直接计量企业在创造股东财富活动中的业绩,能更好地完成业绩计量的诊断职能和更好地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方向,因此,战略审计也应选择以下一些非财务评价标准。

顾客类绩效指标的确认与计量要与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有机结合,真正体现和反映以顾客为中心的企业的市场状况,指标可设计为包括衡量客户满意程度、市场占有率、产品交送货率、产品退货率、产品保修天数、企业在其目标市场吸引并保持客户份额的价值目标。

内部经营指标有产品制造周期、产品设计水平、工艺改造能力、生产能力利用率、安全生产率、存货周转率等。每一指标都反映企业创造价值活动的能力以及对财务结果可能的影响。

学习和成长方面可由以下指标来衡量,如员工满意程度、员工活动率、员工知识水平、员工培训次数、培训费比率、新产品开发能力、研究开发费增长率、信息系统更新程度等。

总而言之,公司要考虑自身发展水平、所处行业状况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来确定各比率的标准值,将公司的实际值与之比较,找出差异及形成原因。公司的董事和CE0必须对所选用指标的所有方面有全面的把握。此外,因具体战略重点和目标不同,公司也可能为强调其他方面而提炼出相应的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李会太。试论市场营销战略审计[J].北京商学院学报,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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