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14: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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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形成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它是相对于传统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而言,是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紧迫性
党的启动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在广大农村逐步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小规模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着一些新问题。
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业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农业成为许多农户的“副业”,“谁来种”的问题日渐突出。当前,许多农村已出现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
二是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农户的小生产不能与大市场有效对接,谷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种什么”的问题亟待解决。当前,我国农户家庭经营多数为分散经营,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
三是农业生产效率不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专业化、系统化的生产不够,经营方式粗放表现突出,“怎么种”的问题非常迫切。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户的承包地规模小且较为零碎,土地产出不高。
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业未来的兴衰,要解决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特征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特征集中表现为“四化”,即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四化”紧密联系、相互促进。
(一)集约化
集约化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办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较高产量和收入的一种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一体的农业经营方式。
(二)专业化
专业化是相对兼业化而言,是农村社会分工深化和经济联系加强的结果。专业户一般规模比较大,以家庭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并且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开拓市场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组织化
组织化是相对分散经营而言,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横向上农户的联合与合作,旨在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能力,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二是纵向上产业链条的延伸,旨在降低市场风险,如“公司+农户”的模式。
(四)社会化
社会化是相对个体而言,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农业生产过程的社会化,即生产过程从一系列的个人行动变为一系列的社会行动,突出表现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广泛参与;二是产品的社会化,即农产品通过交换供应整个社会,而不是自给自足。
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一)循序渐进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多地少。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因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结合国情,不应片面追求规模化,不应单一强调大公司、大农场。发展现代农业应循序渐进,不能忽视家庭经营在农业经营中的作用。
(二)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
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流转的进程中,应广泛征求农户的意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不可“一刀切”甚至“运动式”发展,要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
(三)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要严控用途
十八界三中全会明确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为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提供了政策支持。对工商资本下乡买地应加以规范,严控土地用途。工商资本流转的土地必须用于发展农业,不得变更用途开发房地产。除了在农村圈地从事现代种养业,工商资本还可发展农业产前、产中及产后服务。
(四)推进规模经营应适度
推进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既要考虑农业资源的禀赋,又要考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还要考虑社会公平问题。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不具备在全国推广大规模经营的条件,同时大量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在短期内还不可能放弃对耕地的经营。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现阶段推进耕地规模经营,要特别把握好规模的适度。
五、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着力点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农村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大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应注重培养新型农民。要把培养职业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紧迫任务,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
二是大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家庭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有效形式,要确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类财政补贴和重点项目要向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倾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
三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农业由小农户分散经营的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生产仍面临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使合作社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四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吸收社会资金、转化先进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和规范现代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越来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共赢。
(二)稳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根据各地工业化水平、资源条件和经营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鼓励承包地采取互换、流转、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规模经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是规模经营是逐步推进的。农业规模经营要建立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基础上,没有产业的支撑和人口的容纳,快速推进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此外,规模经营还存在“度”的问题。因此,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规模经营要适度。
二是规模经营的方式可多种多样。立足国情,规模经营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农户承包地的“互换并地”、社会化服务下的农户横向联合、农户间承包地的流转、土地股份合作、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等。
(三)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
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加强社会服务,促进农业生产,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培育经营组织。研究扶持经营组织的政策,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农机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职业化农民;公共服务
农业现代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短板,面对着人多地少的资源状况,如何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成为事关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农业现代化意味着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双重变革。这是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国外发达农业国家和地区的基本经验。尽管农业经营规模有差异,但是细碎化经营的状况显然是无力承载农业现代化的。
经营方式上,现代农业是集约化农业,应当适度规模化经营。单家独户的小农经营面临着诸多困境,不利于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利于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也不利于大型机械化作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小农经营更显得十分脆弱。尤其是在地形平坦、耕作便利的粮食主产区,应当适度推进规模化经营,扶持种粮大户、农业公司、合作社等。
生产方式上,现代农业追求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共同提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业和第三产业中去,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总数将会显著下降。加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即单个农业劳动者的农业产出会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方是利用工业化发展成果来支持农业发展,如化肥、农药、良种、农田水利、农业机械等。这些现代要素进入农业,才能根本上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显著提高土地生产率,增加农业综合产出。
二、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现代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现代化是指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不仅是改变农业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出路,也是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因此,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业现代化是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民以食为天。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离乡进城,由农产品生产者变成了消费者;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肉、蛋、奶等粮食转化产品消费量大幅度增长,农产品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耕地和水资源等农业资源约束日益趋紧,需求增加和资源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因此,只有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努力提高农业生产力,将低产低效农业建成高产高效农业,使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从而为整个国民经济现代化奠定稳固的基础。相反,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就无法保障,全面现代化就无法实现。
(二)农业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市的客观要求。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是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及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做出的战略部署,其核心发展目标就是要建立农业产业发达、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生活殷实,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代农业强市,这与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实现发达的农业、富庶的农村、良好的环境的基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农业产业化是发达农业的重要体现,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强市的过程,就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它充分体现了建设农业强市的客观要求。
(三)农业现代化是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稳定器。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农民收入增长明显,特别是近几年更是连续快速增长,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不仅如此,农村人口的交通、教育、医疗、医保、养老等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城市人口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无法真正实现农民的体面劳动、惬意生活,就没有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和谐稳定。
三、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
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开辟了新道路,带来了新机遇。新型城镇化将根本上改变农村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现状,在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后,既能增加可耕地面积,还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因而将是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良好契机。
(一)适度集中居住,增加可耕地面积。在农村地区规划修建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农民集中居住后,首先是原有的宅基地、村庄空地可以进行复垦,变为良田,而新社区的多层住宅也节约了农民的住宅用地。这样,国家基本农田不但不会减少,还会有所增加,为工商业发展和其他公共服务建设提供了充足土地。
(二)加速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
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各个新型农村社区都具有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社区附近通常也规划产业聚集区,帮助农民本地非农就业,将更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新型社区相对完善的配套设施,也免除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更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大户种植。应当借助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契机,完善公共服务,加速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方式。
1、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备要素,是任何经营方式都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因此,中原农业的现代化应当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如上文所述,L村的农业公共服务建设还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要整合惠农资金,建立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显著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立公益性质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指导农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化肥,提高有效性;推广病虫害防治实用技术,正确使用农药,提高科学性。培育和推广优质种子,改善农作物品质。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高标准的旱涝保收农田。有条件的地方尝试发展有机农业,推广无公害生产,创造农产品自主品牌。
2、培养职业化农民,改变农业生产方式。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只要加大投入,合理规划,严格落实,即可在短期内显著改善,而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农民却不易大量产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经营更加集约化,应当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完整的科技推广体系,将新的要素引入农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改变。
四、进一步强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发展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强市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障。
第一,要努力增加农业投入。不断开辟新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畜牧业发展基金、保护地蔬菜开发以奖代补资金、榛子产业开发以奖代补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和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特色乡镇、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推介以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力度,积极拓展农业信贷业务领域,放宽农业抵押贷款和担保限制,落实小额贷款政策,增加农业信贷投放量。
第二,要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一是要切实把农业项目招商作为项目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与二、三产业项目招商同等对待。要把农业项目招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围绕所分管的产业积极招商,拓展招商空间和招商渠道,创新招商方式,吸引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基地,特别是要鼓励采取有偿转让集体与农户土地使用权、转让集体闲置存量资产、转让农户承包地和自留山使用权等多种农业招商方式,加快引进一批农业生产加工项目。同时积极包装论证和贮备一批农业生产加工项目,建立农业招商项目储备库。二是大力培育农产品优势品牌,积极开展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争创活动,着力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洽会,全方位包装、策划、推介名特优新农产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四是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农产品域外销售窗口,发展连锁配送、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农产品进超市。搞活农产品营销。五是切实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第三,要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建设“抗旱水源充足、排水渠道畅通、防风固沙林带成网”的生态农业体系,大力开展以防洪、排涝、灌溉、水土保持、饮水安全“五大”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以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项目造林、农田防护林建设等九大重点林业工程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
“三农”问题发展喜忧参半
总体上看,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四川省“三农”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主要农产品生产保持稳定态势,但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压力进一步加大。2014年四川省粮食生产结束“七连增”,产量减少 0.36%,产量在全国排名也由第六位下降到第七位。粮食减产主要由气候原因造成,就发展趋势而言,四川省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的态势不会改变,但是相对需求而言,保供给的压力将继续增大,弱平衡和紧平衡将成为常态。当前特别有三方面的影响因素需要关注:一是新型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每年将新增 150万左右的城镇人口,更多农业生产者变为农产品消费者的趋势将不可逆转,增大粮食的刚需;二是四川省开始进入土地流转规模更大、范围更广的阶段,虽然局部地区粮食规模经营已有突破性发展,但总体上土地流转“非粮化”的趋势仍然会有增无减;三是规模化养殖继续保持扩张态势,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已超过 60%,除外调饲料粮规模将进一步有所扩大之外,饲料作物种植面积也会相应增长,势必挤压一部分粮食面积。
——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农业经营效益的提高面临更大困难。随着全省现代农业基地强县的推进、优势产业园基地建设的加快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等,四川省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但是从趋势上判断,四川省农业生产经营也已进入高投入、高成本和强约束的新阶段。一是农业土地租金、农业劳动力工资和融资成本三块“地板”的不断上升,将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持续攀高;二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与农产品加工环节总体上仍然滞后,必然使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困难进一步加大;三是遭遇财政收入增速回落加大、资源环境“紧箍咒”和黄箱政策“天花板”的三大限制,农业投资和集约化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农业产业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要求日趋迫切。随着四川省农业发展形态的变化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现代农业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演进,新的产业形态不断涌现,农业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原有的土地经营方式、以及生产与金融服务,将越来越不能适应农业产业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的需求,对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要求日趋迫切。但就四川现实而言,这方面的发展总体是滞后的,2014年全省农民合作社47329家、30亩以上种粮大户13391户、养殖大户8532户、家庭农场6267家、龙头企业达到8500家。相对于全省1885万户农户而言,发展不足、带动性不强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随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大力度推进,四川省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必将加速破局。
——农民的收入保持进一步增长,但增长的难度持续加大。近年来,四川农民收入保持了较大幅度持续增长,2014年四川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8803元,实现“八连增”,增速达到11.5%,分别比城镇居民收入和全国平均水平高2.5和2.3个百分点。但是,增长速度在经历一个较快的增长过程后开始放缓,2014年增速比2013年和2012年分别低1.3和2.7个百分点。从中长期看,四川省农民收入将进入增速相对放慢的轨道。
从有利因素看,随着工商资本下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农民财产性收入会继续有所增长,但因其份额不高,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比较有限。
从不利因素看,一方面,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的态势仍在发展,进城农民工就业问题开始显现,工资增长后劲出现困难;另一方面,农民在传统农业领域被挤压的现象仍很普遍,许多地方土地或者被流转,或者自给性粗放经营,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空间较为有限,特别是全省养猪农户比重不足30%,对农民实际增收的贡献趋于下降。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但污染方式呈现一些新的重要变化。近年来,四川省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等工作,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但从发展趋势看,四川省农村污染方式发生了一些新的重要变化。一是规模化养殖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一些大中型养殖场的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有的为了节约成本没有正常运转;二是农民集中居住带来的生活污染处理压力加大,一些聚居点“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因为资金、人员配备等因素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农业经营方式导致农药化肥带来的污染加剧,无论是新型经营主体还是传统家庭经营,为了提高土地单位产出和替代劳动力,都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可以预见,随着农村环境污染方式的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将成为制约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2014年全省农民合作社47329家、30亩以上种粮大户13391户、养殖大户8532户、家庭农场6267家、龙头企业达到8500家。相对于全省1885万户农户而言,发展不足、带动性不强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六大新挑战需面对
在新常态下,四川省“三农”发展面临的六个方面新挑战值得高度重视。
——农业持续增长与农产品安全的矛盾趋于加剧。在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和生产成本仍然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四川省农产品安全特别是粮食安全压力加剧的矛盾同样已经进入最为严峻的时期,主要农产品基本自给底线面临突破,紧平衡将成为常态。此外,四川省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和发展层次低下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在很大程度上直接限制了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竞争力提升。
——土地规模经营推进与农民利益保护的矛盾趋于加剧。从现实看,用简单化的行政干预手段来推进土地流转和以城市工商资本主导的方式大规模集中土地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农民因“被流转”导致土地权益受损的矛盾还十分突出。
——现代农业发展与劳动力老龄化的矛盾趋于加剧。四川省实际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达到60岁,从老龄化向高龄化发展,劳动力老龄化矛盾加剧不仅直接推高农业人工成本,而且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和粗放化不断发展,使一些地区面临现代农业发展不足与传统精耕细作农业衰落两种趋势并存的严峻挑战。
——强化农业投入需求增长与现行支持政策效率偏低的矛盾趋于加剧。从总体上看,当前农业转型升级过度依赖财政资金支持和现有财政支持政策效率偏低的双重局限性已经充分暴露,过于偏重龙头企业的规模偏好行为和小农户普惠式的政策支持方式,已经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不适应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提升与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趋于加剧。当前四川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和紧迫,如何构建新的发展型的农村生态系统,大力拓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等新的发展路径,实现保护与利用并重,兼顾保障农业产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优化农村生态功能的多元发展目标,将是较长时期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与农村空心化的矛盾趋于加剧。当前,如何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同时真正实现城乡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平等交换,依靠制度创新扼制农村空心化的恶性发展,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的十分艰巨的任务。
八个方面要重点突破
面对四川省“三农”发展的总体态势和新挑战,四川省农业和农村发展关键是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实现重大新突破。
——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上实现重大突破。在生产资料价格上扬、人工成本持续攀升的新形势下,以农户为主的“分散化”粮食安全保障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以粮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主要依靠适度规模的规模优势和机械化替代人工的成本优势,实现向区域化的“集中式”粮食安全模式转换的重大战略调整,将是四川省农业发展面临的极为紧迫的任务。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实现重大突破。当前,在小农户经营的不适应性愈加暴露,改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需求进一步加强的背景下,四川省必须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在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上实现重大突破。切实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来抓,通过建立培育体系、建立资格制度、完善支持政策等,培养造就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持城市人到农村成为新农人,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上实现重大突破。加快建立完善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充分发挥公益作用的基础上,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鼓励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农业生产。
——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上实现重大突破。要把农业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上来,加大农业科技转化应用支持力度,重点通过政策激励、制度约束、自主参与三管齐下的合力,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上实现重大突破。在稳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更大力度推进土地确权、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平台、探索农地抵押融资和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努力,促进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源转变为资产,实现产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稳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在农业支持政策体系优化上实现重大突破。要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新形势,及时优化调整农业支持政策,一是提高支农政策对扶持对象的瞄准性。改变支农政策过度向大型龙头企业倾斜和向小农户普惠式均分的现状,使政策能够瞄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稳定性更强的新型主体。二是强化支农政策对关键环节的支持。重点针对基础设施、技术研发、人才培养、金融创新、农业保险等农业经营的基础性环节加以支持,切实提高农业支持政策的效率。三是建立财政支农项目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由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实施、管护、运营小农水等财政支农项目。四是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将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进行整合,增加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投入量,充分发挥各项资金合力。
——在农村地域空间布局调整上实现重大突破。在城乡之间流动性进一步增大的条件下,必须扭转普遍性的新村建设造成的巨大浪费现象,根据人口结构的动态变化实现农村地域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一方面,应以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人口变动趋势为依据,按照“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要求开展村庄区划适度调整工作,显著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投资效率。另一方面,有选择地进行小城镇合并,合理增大小城镇镇域范围和人口规模,给予其更大的地理发展空间和要素吸纳范围,显著提高其区域带动力和辐射作用,以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实际推进缓解再度加剧的城乡失衡矛盾。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必要性
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相比,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表现。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内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对我国以小农户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出了双重挑战,迫切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现代农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现代农业是指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生产管理方法,对农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和农场化的生产活动。现代农业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联结,以企业发展为龙头的农业,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农业。现代农业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业状态,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农业科技的支撑,还需要现代经营理念的指导,而这一切的实施都离不开现代农业建设主体――农民,只有高素质的农民才能保证现代农业事业的发展。目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工业部门,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社会地位不高,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农业兼业化、粗放化、农村空心化、务农老龄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农业后继乏人问题日益凸显,精耕细作的传统生产方式难以为继,“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日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建设现代农业,必须要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中脱颖而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专心于农业生产,对土地和农业有深厚的感情;他们拥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条件;他们拥有较为先进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能够承担起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现阶段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填补传统农户分化造成的缺失,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客观要求。
2.农业的市场风险和国际竞争压力日益加剧,迫切需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随着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快速提高,国际供求和价格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农产品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尤其近年来大豆、棉花、玉米、油料等大宗农产品进口急剧增加,对国内农业生产的压力明显显现。以传统农户为生产主体、以众多分散农民经纪人为购销主力的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安全“三重风险”。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谷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愈发频繁。因此,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程度,推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附加值,成为应对市场风险和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3.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矛盾凸现,迫切要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水土资源短缺。而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必然要占用更多地土地和水资源,加剧了水土资源对农业生产的约束。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增加、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农产品工业用途的开发,我国农产品需求呈现刚性上涨趋势。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压力明显增加。在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粮食需求增长的双重矛盾制约下,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必须加快由传统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更多地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与传统小农户相比,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更容易接受和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对现代生产要素需求更为强烈;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则是先进生产要素的有效载体,并能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因此,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意义重大。
4.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迫切需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从田头到餐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快速增加,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大大增强了城乡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意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以传统农户为主体的小生产和以难以计数的小商贩为主体的分散流通相结合的生产供给模式,不仅为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极大的难题,也难以建立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形式,可以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全过程、全供应链的质量管理,建立“从餐桌到田头”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城乡消费者的要求。
二、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行性
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种植技术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土地开始向少数农民手中转移,地块逐步集中,经营规模逐渐增加,自发地出现了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进入加速阶段,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1.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方兴未艾。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政策的支持,专业大户大量增加。在浙江、上海、吉林等地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形成了一大批家庭农场。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到276万户,其中100亩以上的近80万户。在养殖业领域,随着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大量养殖散户退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畜禽产品供给的重要力量。在肉鸡、鸡蛋等领域,甚至成为主要力量。
2.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急剧增,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成为组织农户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接龙头企业、开展市场营销的有效载体。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数达60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6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8.6%。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90年代中期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方式,大批龙头企业应运而生。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万多家,销售收入5.7万亿元,企业平均固定资产2300多万元。目前,龙头企业每年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国内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4.农业经营组织发展进入新阶段。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建设的推进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前农资生产、购销企业和产后农产品开始大举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成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生力量,推动着经营服务组织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7.1万个,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511.7万户;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达2.5万个以上,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农产品批发市场约4500家,职业经纪人达600多万,“土地管家”、“土地保姆”等一些新兴的农业服务组织也迅速发展。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经营主体
基金项目:2016年度宿迁市社科研究课题:“宿迁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研究――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宿迁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研究――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
收录日期:2017年1月26日
一、宿迁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
(一)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宿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呈现出数量增长快、经营方式活、辐射效应高的特点。2015年全市新增种养大户1,891个,累计达9,810个;新增家庭农场1,228家,累计达5,270家,总量居江苏省首位;2016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种养大户504个,累计达10,314个;新增家庭农场达574家,累计达5,844家,继续保持江苏省首位。同时,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模式,按照“产业集聚、农场集群、服务集中、发展集约”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行家庭农场集群发展模式,探索发展“一社一群一中心”创新模式。
(二)各类经营主体的生产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宿迁市列入名录的合作社达到1,155个,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率达64%,比2015年提高18%。市级以上“五好”示范社累计达到410家,其中国家级16家、省级60家、市级334家。作为农产品加工销售载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工销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6年1月份,宿迁市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0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44家、市级220家、县级352家,年销售收入超过4,000万元以上的占48%。
(三)主导产业竞争优势不断凸显。渔业经济总量逐年递增,全市淡水水产养殖面积103万亩,水产品年总产量27.2万吨。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存栏奶牛4.17万头,出栏生猪560万头、出栏肉鸡2亿羽、出栏肉牛13.5万头、出栏肉羊182万只。果蔬生产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全市蔬菜瓜果种植面积210.5万亩,年产量545.4万吨,其中蔬菜复种面积171.9万亩,产量465.6万吨,西甜瓜种植面积22.5万亩,产量62.7万吨,果树种植面积16.1万亩,产量17.1万吨。2016年全市新增鲜切花、彩色观赏苗木、盆栽植物等特色花木种植面积1.3万亩,花木种植总面积达53万亩,居江苏省首位。近年来,宿迁市全面落实粮补政策,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加速粮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粮食实现生产“十三连丰”。
(四)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三次产业逐渐融合发展。近年来,宿迁市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布局,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重点提升粮食、果蔬和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集中力量培育和引进了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全国2/3以上的“国字号”农业龙头企业落户宿迁市,蒙牛集团、广东温氏、汇源果汁、江苏雨润、中粮集团、娃哈哈集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相继建成投产。设计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休闲观光农业创业产品,培育了一批休闲观光农业集聚村,创建了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和星级企业。全市累计培育休闲农业经营主体319个,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3个,建成省级最具魅力休闲乡村6个,省级农家乐集聚村1个,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3个,培育省级农业观光旅游线路5条。
(五)农业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向科技支撑转变。宿迁市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布局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加大入园主体招引力度,优化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质态不断提升。本着规模化、标准化、高端化、精品化原则,加强加工、包装、储运、冷链物流、质检等配套制度和设施建设,推进农超对接、产销直挂、电子商务等模式创新,提高了产加销一体化水平,强化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秉持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原则,加大生态农业、智能农业等集成技术攻关力度,开展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四新”示范,农业园区科技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市累计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8个,累计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面积达34.3万亩,招引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各类入园主体1,311个,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85.4%。各省级园区良种覆盖率达100%,设施农业比重达80%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智能化监测水平达60%以上。
产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协调创新机制得以构建,与省内外农业院校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产出了一批符合市情需求的农业科技成果。市、县、乡农技部门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三级互动的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得以试点建设。探索构建了线上展示与线下示范相结合的远程农技推广新模式,农业科技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得以实现。技术推广中间环节得以缩短,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得以全面提升。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多功能乡镇农技中心得以创建,初步形成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服务的局面。全市年推广农业“三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成果40项,培育科技示范户1万簦建成“五有”兽医站80家,“五有”乡镇农技中心实现了全覆盖,并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1个,建成农业物联网示范点47个。
(六)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农村人才的需求为出发点,按照“常态化”、“标准化”、“品牌化”的要求,宿迁市大力实施了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渔)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形成了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生力量。重点强化了家庭农(渔)场主、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专业大户的培训力度,形成了现代农业建设的有生力量。合理引导愿意投身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创办人、工商资本注资人接受培训,形成了现代农业建设的社会力量。以“三种力量”的培育为目标,“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分类培训模式得以形成,并不断提升完善,顺应了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潮流。积极开展了农业职业经理人、“电商农业”创办人等高层次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建立了农业领军人物后备人才库。巩固提升了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县(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同时,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职业农民培训课堂和创业实训基地。目前,全市建成农业生产实训基地42个,组建了5个专业讲师团,吸纳专家教授、农技人员和种养能人200多人。2016年培育职业农民2.73万人,其中包含了农村电商经营者2,018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15人。
二、宿迁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宿迁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我国其他正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地区可以引以为鉴。
(一)对小规模农业的优点认识不到位,普通农户直接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门槛过高。虽然以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小农经营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但小农经营亦有它的优点,比如经营灵活、不计劳动报酬、监督成本低等,这些都是规模农业所无法比拟的。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中,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小规模农业的优点,把规模化经营当作其制定政策的导向,其中最具影响力和最具指导意义的是地方政府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而制定的各类奖补政策、措施和办法。这些政策对普通农户而言并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最终直接受益的往往是专业大户或外来工商资本,普通农户难以分享各项政策的好处。
(二)农产品基地建设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基地建设是确保整个农业产业链条良性运作的关键。目前,宿迁市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之一是基地建设问题,而问题的关键主要不在于基地的数量,而是已建成的基地不能顺利运转,进而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地方政府通常会招引大量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中小工商资本参与基地建设,待工商资本在完成基地建设、并经项目部门验收拿到补贴后,地方政府没有对基地的运作进行有效的干预和指导。
(三)以大户和资本为代表的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同阶层对利益的诉求有很大差别,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农村具体公共事务处理过程中,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往往导致“好事难办”现象发生。加之农民一直以弱势群体的面貌呈现在各类媒体、研究及政策制定中,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一味地强调农民的弱势而无视当前的农村阶层分化,忽视对以专业大户和工商资本为代表的规模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四)三产化农业发展滞后,不能满足城市中产阶层对农业多功能性需求。面对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也空前高涨,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较高的当属城市的中产阶层。由于宿迁市的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文化农业、养生农业、景观农业等三产化农业发展相对滞后,能够为这一人群提供相应消费机会的空间和场所非常有限,因此远不能满足其对农业多功能性的需求。
(五)土地流转后农村留守人员的生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与土地流转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如何安置好已流转了土地的农民,这在推行土地大规模流转的欠发达地区更是头等重要的工作。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相对来说,对资本的需求高于对劳动的需求,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导致大量留守人员无法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无法获得力所能及的工作机会,农村的贫富差距拉大,部分弱势群体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三、宿w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发展小规模农业的现实意义,创新体制机制,调整奖补政策,降低普通农户直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门槛。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机制,将具有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求的农户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在统一经营层面上的组织、协调等职能;调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根据不同类型农业生产主体对劳动力需求的不同,以及农户自身资本实力现状,确定奖补的规模要求。
(二)遵循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内在逻辑,完善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发展机制。在基地建设方面,改进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能够全程监控基地的运作;将更多的精力从推进生产转向为生产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以及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上来;鼓励本地城市居民组建消费性质的社团组织,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在地化。
(三)切实做好规模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以大户和工商资本为代表的投资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弥补了普通农户资本不足的困境。因此,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要敢于依法依规对故意阻碍和干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无理、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工作不力、的行政人员、农村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以切实保障专业大户和工商资本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打造三产化农业,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大力促进三产化农业发展。三产化农业的发展不但能够满足当前城市中产阶层对农业多功能性的需求,而且能够产生更大的收益,更好地助农增收。当前,农业的传统功能不断强化、新的功能日益彰显,迫切需要我们深入挖掘农业的生态、旅游、文化等功能,努力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深度挖掘和利用乡村资源禀赋,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引导和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推动农业、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力求做出亮点、做出特色、做出影响。
(五)深化对土地多功能性的认识,多渠道提升土地流转后农村留守人员的生活质量。在推行集中居住政策的地方,统筹规划,给每户预留出适量的土地供老年人耕种;鼓励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老人、妇女等留守人员的精神生活;加大“三来一加”项目的引进力度,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用工数量,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结语
农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问题的产生源自供给侧而非需求侧,供给侧改革要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更为根本的是要实现生产方式的调整与提升。农业供给侧改革表面上是要改变农产品的供给品种、品质和数量,实际上是要改变和提升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与之相应的农业经营方式决定了农产品供给的品种、品质和数量。应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在农业生产者内部延伸产业链,将农业生产收益完全内化,从而形成多样化的收入渠道,为发展高质高效农业提供资金保障。因此,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作为探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的切入口。
主要参考文献:
[1]江维国.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4.
[2]徐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研究――基于湖北省的调查[J].学术论坛,2014.1.
[3]宿迁市农经扶贫系统五新调研成果汇编.2014.
一位管理上千亩土地的职业经理人戏称自己为“农业CEO”。“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是玩笑,细一琢磨,还真是这个道理。企业CEO向董事会负责,我们向合作社负责。用工业思维来经营农业,我把粮食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耕地、播种、施肥、灌水等等,都制定了精细化的管理细则和生产流程,这样才能严控成本,提高产出,实现收益最大化。”据了解,在崇州,拿到证书、受到聘用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有1000多人,去年他们每亩的收益在150元左右,入社的农户每亩直接增收益500元。
田野里“长”出“农业CEO”,反映了我国农业农村的新变化,适应了我国农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的需求。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今后“谁来种田”“怎么种田”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与此同时,受到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的“双重约束”、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农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要实现农业的永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迫切需要转变原有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用现代化理念改造传统农业,进一步提升农业的竞争力。这一过程中,需要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创造一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用的体制机制。
在当地的探索中,这些“农业CEO”所依托的,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体系尝试着在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让多种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更大作用。
这样的探索值得肯定。但要让一个新生事物保持长久的生命力,让“农业CEO”不走形,一方面要给他们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关的制度设计,建立职业经理人和“雇主”社员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既有健全的激励机制,也有损害农民利益时的惩罚措施。对职业经理人的认定、评价、退出等都应有一套完整的考核管理体系。此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对职业经理人应该多加扶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服务工作,对他们在经营中遇到的难题,想方设法予以帮扶。
论文摘要:近几年,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业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本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黑龙江农垦现已是我国耕地规模最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目前,垦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3%,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职工人均生产粮食34吨,高于15个发达国家人均生产粮食25吨的水平;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26亿斤,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商品率近90%。黑龙江垦区被誉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费用少、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直属粮仓”。 进入新世纪以来,垦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5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149位,居农业行业首位,2007年北大荒集团已经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前百名行列。在新的历史时期,黑龙江农垦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此研究新时期黑龙江农垦的农业经营体制对于其今后的更好、更快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其他农垦及农村的农业经济体制创新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及现状
以党的为转折点,垦区经济社会进入了改革发展时期。1979年,开始变革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财务包干”,突破统收统支制度,打破了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从1981年开始,农场对生产队实行“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分成,亏损受罚”的承包责任制。
1984年,借鉴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垦区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垦区农业改革完成了第一个飞跃,兴办了近20万个家庭农场,逐步建立起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两自理”(生产费自理,生活费自理)和“四到户”(土地到户,农机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为标志,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彻底打破了“国家出钱,职工种地,负盈不负亏”的传统经营机制。
1997年,以九三分局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共青农场颁发规范的《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为标志,垦区拉开了农业实现第二个飞跃的序幕,使农业改革由家庭承包阶段走向规范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新阶段。
2006年垦区开始实行“两田制”,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长期坚持。2006年,绥化分局农场对管理区体制进行了创新,即管理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并实现管理区办公司的公司化改革。这一轮改革的开先河者为绥棱农场第八管理区,后在全场乃至全分局推广。管理区办公司是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细化与延伸,是农场基层组织的一次扩大开放和与市场的全面对接,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扩大。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
(一)所有制结构单一
虽然垦区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单一国有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但所有制结构单一的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一股独大的现象仍很严重。多数垦区企业集团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二)经济结构单一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垦区已经打破了单一粮食种植结构,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种植;打破了“原字号”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打破了“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业产业体系。但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在三次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比重仍然偏低,发达国家的二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0%以上,农垦不足60%。
(三)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1947年-1996年是垦区的粗放经营阶段。从1996年农业大跨跃开始的,垦区在耕地基本没有增加的条件下,靠科技进步、内涵挖潜,粮食比上年猛增40%,单产突破500斤/亩,标志着垦区进入了高速高效发展时期和集约经营的初级阶段。但是受技术、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多因素制约垦区的经营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三、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集团母子公司体制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垦区农业资源优势,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在垦区层面组建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北大荒农垦集团是以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以垦区国有农场为基础,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运建服企业为骨干,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要加快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构建步伐,适时推进集团改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和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集团的战略规划、融资投资、资本运营、 市场营销、外经外贸、信息服务与科技开发等功能,提高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系统管理、内部分开的原则,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尽快把北大荒集团建设成跨系统、跨省区乃至跨国的特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效益为目标,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之一。垦区应该以发展质量效益农业为中心,稳定增加粮食产量,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形成粮经饲种四元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发花卉、棚菜、药材等特色产品生产,以名优特新产品占领大市场,取得好效益。要大力采用高科技发展以奶肉牛为重点的畜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突出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构建米、面、油、乳、药、酒、麦芽、饲料等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
垦区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具备的两个优势:一是垦区种植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较高,有较强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有能力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有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经营组织,它们已具有一定的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条件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垦区应该继续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尤其是技术集约以此来完善现有的农业经营体制。
(四)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增强垦区核心竞争力
新形势下推进垦区改革发展,靠创新体系支撑,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管理和文化等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创新理念融入到垦区科学发展实践中,不断完善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创新机制。尤其是针对人力资源的开发,要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培训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提高农场主素质、农业增产增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要积极招贤引智,充分利用北大荒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智机构,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智力和人才,特别是企业高管人才,以适应垦区集团化发展的需要。继续实施“管理区千名大学生”和“农牧场百名研究生”引进工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韩乃寅,逄金明.北大荒全书—农业卷[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
[2]万宝瑞.中国农村经济管理与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3]林善浪,张国.中国农业发展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让十几亿人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是现代社会对中国农业提出的新的时代要求。吃饱有“两保”,保今天“米袋子”和“菜篮子”的殷实,保子孙后代“饭碗”和“餐桌”的丰盈;吃好需“两品”,品种丰富想吃啥有啥,品质优良吃啥啥好;吃得安全放心要“两抓”,抓标准化生产“种”出安全,抓全程监管“管”出放心。我国人多地少水缺,主要仍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吃饱本不易,吃好更加难,吃得安全放心面临重大考验,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供给,发展优质农产品保安全,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保“万顷良田”永续耕种。
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通过“家家包地、户户务农”的经营方式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根本解决了“温饱不足”问题。当今中国社会,农民多了进城务工的新选择和市民化的新期盼,相当一部分承包土地的农户不种地了。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创造了现代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等多种多样新的经营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这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现代农业的集约化经营,集中体现在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和与传统生产要素结合上。现代装备等生产工具加快发展并广泛运用,最为突出的是农业机械化和农村信息化。目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9%,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加大,大马力、自动化、精准化高端农业机械已不鲜见,农业生产方式已由千百年来人力畜力为主转入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信息技术可谓日新月异,云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你追我赶,正在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追溯及电子商务等全领域积极应用,智能化移动终端将实现信息服务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必然要求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就提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谁来种地”提到战略高度,强调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解决好人这个核心问题,要求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这个高素质应包括,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农业职业道德,高产优质、防灾减灾、绿色安全、设施装备等现代农业技术,农业政策、决策管理、农场经营、产品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现代农民画像:双手粗糙――勤劳本色,头脑充实――知识化,举止文雅――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