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1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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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支出周期为逻辑起点构建预算会计基本框架
(一)按“支出周期”构建预算会计的基础框架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基础框架是按照“组织类别”来构建的,并按其分为三个核心分支: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总预算会计记录拨款交易,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记录其付款交易。按“组织类别”构建的预算会计框架必然带来分散化的会计控制框架,总预算会计只覆盖拨款交易,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交易几乎无法控制。由于公共支出经过拨款、承诺、核实和付款四个支出周期,并且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改革的推进,总预算会计也要求记录除拨款阶段之外的其他交易,特别是承诺阶段的交易,承诺阶段是已经签署了在未来交付商品或服务的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代表着“发生未来支付义务”的阶段。因此,我们应按“支出周期”而不是“组织类别”构建预算会计的基础框架。按支出周期的不同阶段我们可将财政交易分为拨款阶段交易、承诺阶段交易、核实阶段交易和付款阶段交易。拨款阶段交易会引起拨款总量和拨款分配的增加;承诺阶段交易会引起支出义务的增加和预算资源的减少;核实阶段交易会导致负债或应计支出的增加,同时导致承诺阶段所形成的支出义务减少;付款阶段交易会导致现金资源的减少,同时核实阶段的负债或应计支出也会减少。这样,无论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还是行政或事业单位会计,人们可依据其交易属性来界定会计要素。
(二)按支出周期具体设计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核心科目应与预算分类相一致。国务院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国际通行做法将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等。我国政府支出采用按支出功能分类与支出经济分类相结合的方法。目前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等25类。修订后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2类。因此,预算账户体系中的科目设置也应做出相应地调整,使之与记录实际数据的科目设置完全一致。表1以一般公共服务为例说明依托支出周期概念设置核心的政府预算会计科目。
表1列示了以支出周期概念构建全面的预算会计,覆盖到拨款、承诺、核实和付款四个阶段。但这个目标需要逐步实现,因为同时记录支出周期所有阶段交易涉及很多的技术和非技术问题需要解决。现阶段预算会计改革的重点应是首先将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扩展到承诺阶段和付款阶段,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必须解决,一是要求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相同的会计科目;二是全部付款交易通过电子化网络传输进行。
二、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的会计要素
(一)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会计要素研究现状 理论界已有学者提出在我国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会计要素。他们借鉴国外对预算的会计管理方式,提出按照支出周期构建预算会计概念框架,将会计要素分为预算要素和财务要素,其中的预算要素按照支出周期确认为拨款、支出义务、应计支出和现金支出(王雍君,2007),但并未对其具体运用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在2011年提出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建议,主要内容为:一是建立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政府会计体系;二是按照支出周期构建预算会计概念框架;三是完善会计基础,建立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核算;四是将支出要素改为成本费用要素。在政府会计“二元一体”会计模式上,王彦等在2009年提出的在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结构”会计要素,即同时构建收付实现制为主要基础的预算收支表要素和权责发生制为主要基础的资产负债表要素,其中的预算收支表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而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在2011年按照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一体化的方案,按照财政总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分别各自设置了比较完整而系统的账户,但其预算会计支出项目并非按照支出周期构建的,不能提供拨款信息和承诺信息,预算交易和实际交易也无法比较,起不到对预算的实质性控制作用。目前我国关于在政府会计中采用“二元一体”会计要素研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会计要素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科目的几乎完全不一致,预算交易和实际交易无法比较;二是没有以支出周期作为构建政府预算会计框架的逻辑起点,无法提供预算执行各阶段的完整信息。
(二)政府会计中构建“二元一体”会计要素设计 按照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研讨提纲提出的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方式,在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对其进行补充修正:以支出周期作为构建政府预算会计支出要素的逻辑起点,记录承诺阶段和付款阶段交易;在会计基础上,政府预算会计采用承诺+修正的现金制,政府财务会计则采用修正的应计制;在会计科目和明细账户的设置上,尽量与《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一致;将会计科目分为三类,即纯财务会计科目、纯预算会计科目和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共同科目。属当期财务资源的流入流出,列入纯预算会计科目;属长期财务资源的,不涉及当期财务资源的变化时,列入纯财务会计科目;其他列入共同科目。由于我国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面前关注的信息重点一是预算执行情况,二是政府资产和负债情况,并且我国近期政府会计改革的重点是改进预算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所以本文暂不考虑运营表的编制,因此,政府财务会计中不设置收支科目。具体设计如下:(1)政府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政府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类。资产——政府会计主体通过过去的政府活动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占有或使用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为会计主体提供未来服务能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负债——政府会计主体通过过去的政府活动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包含服务能力或经济利益的减少。净资产——政府会计主体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差额。2011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建议政府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的应计制,预算会计采用承诺制+修正的现金制。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第2号研究公报《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要素》中,修正的应计制基础对应的是全部财务资源,其资产包括投资、可供销售的存货、未清贷款、应收收入及其他应收款项。在第2号研究公报中,修正的应计制基础对应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转移支付款、借款和应计负债(如职工养老保险责任和应计利息等)。(2)政府预算会计的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政府预算会计的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分为收入和支出两类。收入——政府会计主体依法已经实际获得的各种税款和规费等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支出——政府会计主体按照批准的预算发生的各种资产耗费和损失。在第2号研究公报中,修正的应计制基础中的收入在相应的交易和事项发生时确认;支出是指会计期间为取得商品和劳务而发生的财务资源消耗,而不管款项是否支付,在购买固定资产等资本性资产时,当期作为支出注销。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一体化科目分类见表2。
三、政府会计改革建议
(一)建立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二元一体”的政府会计体系 在我国政府会计构建“二元一体”的政府会计体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使用一套科目体系,一套凭证和账簿,分别生成预算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政府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的应计制,政府预算会计采用修正的现金制。
(二)构建“预算账户” 政府预算会计的构建中, “预计收入”可根据我国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收入分类进行明细设置,“预计支出”则按照预算功能分类作为一级明细,而将经济分类作为二级明细。
(三)扩展政府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到承诺阶段与付款阶段 总预算会计核算付款阶段交易,按功能分类作为一级明细,而将经济分类作为二级明细。假设在付款阶段国库部门需对“一般公共服务”中的“专用材料费”进行登记,则可记录为“一般预算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同样,总预算会计还需设置“保留支出”核算承诺阶段交易,按功能分类作为二级明细,而将经济分类作为三级明细。假设在承诺阶段国库部门需对“一般公共服务”中的“专用材料费”进行登记,则可记录为“保留支出——一般预算支出——般公共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
[本文系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结合方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政府财务会计;政府预算会计;改革路径;
作者:张琦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公共财政、公共管理与政府治理等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越来越难以满足公共领域的信息需求,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我国既定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下,如何能既提高会计系统的信息含量与质量,以满足公共领域相关改革的需求,又不削弱会计系统预算管理的重要功能,成为改革的难题。本文从分析我国政府现有会计系统的局限性入手,借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IPSASB”)与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GASB”)的有关做法,探讨一种适合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与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
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是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逻辑起点,对它进行分析能够明确未来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
我国政府现行的会计系统是一种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专业会计,其目的主要是为国家预算执行服务,它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财政职能、执行国家预算的重要手段(财政部会计司,2005)。因此,我国政府现行的会计系统又被通称为“预算会计”。毋需置疑,现行的预算会计系统在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安全完整,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领域相关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预算会计系统越来越显现出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现有会计系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无法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情况。我国预算会计系统强调为预算管理服务,因而造成整个会计系统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其财务报告(预算收支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政府控制的大量长期资产及其消耗情况、政府承担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在我国现有预算会计系统中缺乏完整的披露。
第二,现有会计系统也非真正意义上的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系统虽冠以“预算”会计之名,实际上却是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混合体,这表现为:一方面,除了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外,现有预算会计系统还部分反映了资产的存量信息。例如,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现有系统既反映预算支出(预算会计信息),也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财务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现有预算会计系统确认的资产并非完全源于预算资金,它还可能源于非预算资金。其次,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但未在同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的全貌。此外,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滞后的预算会计系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也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办法,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三,现有会计系统按照组织机构分别设置会计制度,缺乏完整统一的体系,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片段性。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按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库、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分别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预算资金总的取得与分配情况,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披露单位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税收会计等则反映预算资金的具体来源。但上述各会计系统的科目设置与报表系统自成体系、缺乏衔接,既难以全面反映政府预算资金整体收支流程(包括取得、分配与使用过程),也无法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系统既非单纯的预算会计系统,也非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系统,而是一种缺乏完整性与系统性的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这种混合会计系统既无法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业绩,也难以提供全面的预算信息,发挥预算管理的优势功能。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我国学者大都主张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概念,逐步采用应计制基础替代现有预算会计系统中的现金制基础,使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目标。
然而,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概念与采用应计制并非政府会计改革的“万能良药”。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政府资产的消耗情况是众多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在政府会计系统中引入应计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似乎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然而,如果不对我国政府现有的会计系统进行适当调整,简单在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会误导预算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对于预算信息使用者而言,折旧费用既非政府财务资源的来源,也非财务资源的实际使用。预算会计中的折旧信息将造成该政府主体需要增加预算资金补偿的误解。
由此可见,能否在我国政府会计中采用西方国家的做法,直接引入应计制,值得反思:其一,西方国家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公共受托责任的内涵由过程评价逐渐转换为结果评价,其政府会计采用应计制能够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存量与结构、承担债务的规模与偿还情况,以及政府的营运成本,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结果评价。但我国政府目前仍强调预算过程控制(如收支执行过程是否符合预算安排),现金制相对应计制能更有效地服务于预算的过程控制目标。其二,西方国家政府治理的重点已逐步由合规性管理转为绩效管理,而应计制会计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较好地满足了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需求。但我国目前仍强调合规管理,政府会计系统的重点在于政府资金取得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如政府的支出控制(确保支出总量不突破预算和法律的规定)等方面。现金制在核算资金的流入与流出方面具有固有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合规性管理的需求。
鉴于以上分析,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不能一味地强调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系统替代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也不应简单比较应计制与现金制的优劣,盲目地以应计制取代现金制,或者直接在现有会计系统中增加应计制运用的比重。在分析我国政府会计的改革路径时,有必要再明确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现实目标,以及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策略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会计系统新的构建思路,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选择一个合适的切入点。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亟待明确的问题:改革路径设计的前提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存在的上述局限以及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引发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它们的解决是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路径选择与设计的前提。
(一)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
正确界定政府会计并区别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改革的理论起点与实施前提。在辨析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关系的相关文献中,大致存在以下观点:一是政府会计基本等同于预算会计(刘学华,2004)。这些文献认为,我国使用的预算会计概念就是西方国家使用的政府会计概念,二者只是名称不同,并无实质性区别;二是政府会计包括预算会计。目前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较多,他们主要按照“支出周期”的观念,认为预算会计是追踪拨款和拨款使用的政府会计,它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王雍君,2004);三是预算会计包括政府会计(张月玲,2004)。持该观点的学者按照“组织类型”构造框架的思想理解预算会计,认为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国库会计、基建会计及税收会计等部分,而其中只有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才能被称为政府会计。
本文赞同上述第二种观点,认为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会计除了反映预算编制、调整与执行过程中的预算信息外,还需要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营运业绩等财务信息。完整的政府会计系统至少应由反映政府预算信息的预算会计子系统与反映政府财务信息的财务会计子系统共同构成。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目标的现实定位
政府会计应在公共领域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何种重要作用将决定改革的目标定位。美国联邦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1号《联邦财务报告目标》(SSFACNo.1)将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归纳为预算的真实性、运营绩效、受托责任以及系统和控制四个方面(陈工孟、张琦,2004)。可见,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与政府受托责任、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是密切相关的。
本文认为,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与政府绩效评价都需要多元化信息的支持,单纯的会计系统难以全面满足其需求。因此,以解除公共受托责任或政府绩效评价作为我国现阶段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较为理想化,以此为目标构建会计系统缺乏实际操作性。回归会计的本质功能,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现阶段的目标应兼顾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目标。该目标下政府会计信息主要体现为各种财务信息,包括政府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全面成本核算系统的建立)、对政府资产的管理水平(包括存量信息、流量信息与耗费信息)、政府承担债务的规模与结构以及偿还能力等;二是预算管理目标。政府预算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定预算,它强调立法机构对政府资金使用的控制。预算一旦被立法机构批准,政府必须强制执行,调整空间较小。在预算管理目标下,政府会计主要用于披露预算编制与执行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初始预算编制信息、预算调整信息、最终预算信息以及预算执行信息等,并确保各环节预算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三)我国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
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是近年来政府会计的学者们探讨频率最高的话题。大多数学者通过比较应计制和现金制的优缺点后认为,在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上,应计制要优于现金制(陈胜群等,2002等)。学者们还指出,鉴于应计制固有的缺陷和引入的障碍,政府会计不可能一次性、全盘地引入应计制基础(陈立齐等,2003)。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金制的优点在于会计系统对现金流转情况的反映与控制,应计制的优点则在于主体财务状况的全面评价以及提高政府活动资源耗费与成本的透明度(程晓佳,2005)。因此,政府会计在选择核算基础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较大程度地运用应计制有利于政府的财务管理与绩效评价,但不利于政府的预算管理,而较大程度地运用现金制则正好相反。本文认为,在设计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时,需考虑会计系统不同类型子系统的具体需求,分别发挥应计制与现金制的优点,并确定两种基础运用的程度。
三、我国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与协调
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既要以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为目标,又不能以削弱会计系统的预算管理功能为代价。政府会计系统必须进行功能划分,否则,在保持我国现有混合会计系统的前提下,笼而统之地探讨政府会计改革问题将无法兼顾上述目标。本文认为,分别构建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发挥两类不同会计系统各自的优势功能,是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一种现实路径选择。
(一)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
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需在充分考虑其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分别予以构架。
1.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构建
新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应以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为最终目标,它关注政府资金使用计划的拟定与实际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会计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构建目标应侧重会计系统与预算系统的衔接,披露预算各环节信息。
预算会计系统是政府披露预算编制、调整与执行情况的主要渠道,它对于改进公共部门财务透明度而言非常重要。通过预算会计系统,政府官员向公众披露在已批准预算中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有利于解除政府官员在预算方面的受托责任(Hughes,2004)。基于此,IPSASB在2006年颁布的24号准则《财务报表中的预算信息披露》与2004年的研究报告《预算报告》中要求预算会计在三个环节与预算系统衔接:(1)预算编制与事前报告过程。在该过程中,会计系统为预算编制提供前瞻性财务信息;(2)预算执行与会计控制过程。在该过程中,预算会计系统应设立预算收入、拨款、分配、承诺等账户,以便预算与实际结果进行对比;(3)事后预算报告与评价过程。在该过程中,报告主体往往在财政年度末公布事后预算报告,如预算与实际比较报表等,以便信息使用者对预算执行情况做出评价。
第二,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需符合预算管理不同阶段的需要,现阶段应以现金制为主。
不同阶段的预算系统可以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即现金制基础、修正制基础与应计制基础:(1)当预算系统以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目标时(如目前大部分国家),它将侧重于资金的过程控制。在该目标要求下,由于现金制下的现金信息将比应计制下的资产与负债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预算系统往往采用现金制。(2)当预算系统以控制政府全部资源的使用绩效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结构与流量的反映。在这一目标下,应计制将发挥优势,弥补现金制在资产与负债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3)当预算系统处于上述两个阶段的过渡状态时,它可能采用修正的现金制或修正的应计制基础,预算系统主要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反映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情况。我国目前的法定预算强调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预算编制采用现金制基础。因此,预算会计体系应遵循与预算编制相同的基础,也采用现金制。
第三,会计主体应整合所有预算资金的使用单位,核算对象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
如前文所述,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按照单位性质进行划分的,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科目使用缺乏对应关系。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无法反映预算资金流转过程的全貌,政府难以披露预算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因此,未来在制定新的预算会计标准时,不宜按照单位类别分别规定,而应制定一套适用于所有预算单位统一的预算会计标准与账户体系,最终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套预算会计账户的目标。无论是财政部门、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只要是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结转或使用的单位都应作为预算会计主体的组成部分,纳入新预算会计标准的规范范围。
预算会计系统在确定核算对象时,应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从一级政府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再到各单位的实际使用都应包括在该层次政府统一的预算会计系统中。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直接对用款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控制。因此,在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中,可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核算本级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与实际使用等资金流转过程。
第四,预算信息的披露与报告应反映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
预算会计系统通过预算报告来披露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预算报告可以按照年度与中期编制。中期预算报告一般包括:(1)中期收入报表。该报表反映截止到当日实际确认的收入、本年的预计收入,以及实际确认收入占预计总收入的比例;(2)中期支出报表。该报表与中期收入报表对应,反映本年拨款总额、截止到报告日的实际支出、截止到当日的保留支出(reserveexpenditure)(1),以及拨款中的未保留余额;(3)中期收入与支出报表。该报表中除了按照收支类别反映上述两表中的有关数据,还提供收入扣除支出与保留支出后的结余信息。年度预算报表的编制与中期预算报表中的收入与支出报表类似,它包括年度最初的预算数、最终(修订过)的预算数、实际金额,以及预算与实际的差额。通过中期或年度预算报告能披露主体预算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额,也能披露实际收入与实际支出的差额,从而反映出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
2.政府财务会计系统的构建
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不同于政府预算会计系统,它关注的是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等方面。构建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应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构建目标应考虑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通过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披露政府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GASB在其第1号公告中将信息使用者对政府会计的信息需求分为三个主要方面:评价预算的符合程度;评价政府主体当年的运营成果;评价政府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以及政府到期履行债务的能力。其中,预算符合程度的评价能在政府预算会计系统中得以反映,而另外两方面的需求则需要政府财务会计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对应GASB的上述规范,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应在于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资产与负债存量的全面信息),以及政府运营成果(政府收入与费用信息)等方面的信息。简言之,凡是引起政府资源存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或交易(无论是由预算活动还是非预算活动引起)都应包括在财务会计系统的反映对象中。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通过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等财务状况信息)与运营业绩表(包括收入、费用或成本等运营成果信息)等通用财务报表实现上述目标。
第二,在充分考虑政府行为特征的前提下,会计核算基础与会计要素应向企业会计趋同。
一些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会计规范已不再专门区分企业财务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2),而是要求所有主体(包括企业主体与政府主体)共同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以便增强不同类型主体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目前不宜直接在政府财务会计中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但应逐步向企业会计趋同,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应计制的运用。政府财务会计需要全面反映政府控制的资源及其消耗、承担的债务,以及发生的全部成本,现金制基础无法提供上述信息,应计制基础的逐步引入将成为必然选择。例如,上文提及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由于现有政府会计系统混合了预算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直接对混合系统中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势必给预算信息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即折旧可能意味着预算资金的补偿。但如果财务会计系统已经与预算会计系统分离,在纯财务会计系统中运用应计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便不会造成上述误解,折旧在财务会计系统中仅反映着固定资产的消耗程度。
(2)财务会计要素的设立。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也应与企业财务会计要素趋同。按照上述政府财务会计目标的要求,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应反映政府资源的存量及其结构(政府资产)、资源的增加(政府收入与政府负债)以及资源的耗费(政府费用),因此,有必要比照企业会计设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与费用五个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并重点关注政府资产、负债与费用的内容:对于资产要素而言,政府财务会计除了反映财务资源外,还应确认非财务资源(如房屋等实物资产),以及这些资源的耗费情况(如折旧)。但对于那些难以计量的政府资源(如自然资源与历史遗迹)可暂不纳入政府资产的确认范围。对于负债要素而言,政府财务会计除了反映已产生的法定义务外,还需考虑政府大量尚未产生的非法定义务,如各种承诺、养老金等。改革的决策者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政府负债确认的具体标准。对于费用要素而言,财务会计系统应采用应计制基础下的费用要素替代现金制基础下的支出要素,以便政府成本核算系统的构建。
第三,政府财务会计主体的确定应考虑我国公共部门设置的特点。
我国公共部门体系的确认无法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以行政性政府(狭义政府)作为会计主体。我国的政府财务会计主体的确定需要考虑两个原则:一是该主体是否承担政府职能;二是该主体是否占用公共资源。按照上述原则,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主体除包括政府行政单位外,还包括履行部分政府职能并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主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1)政府机构(部门或单位)主体,它反映某一政府下属部门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与营运绩效;(2)某级政府主体,它将一级政府下辖的各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下级政府的财务会计信息合并披露;(3)国家主体,它将合并反映前两个层次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与营运绩效,并在条件成熟时,将不属于任何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的自然资源、历史遗迹等也包括在该层次的财务会计系统中。以国家主体编制的财务报告反映了一国公共资源的总体状况。
(二)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协调与整合
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处于互补关系,它们需要通过整合与协调,共同履行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
1.信息披露方式与报告模式的协调与整合
GASB与IPSASB都致力于两种政府会计子系统,即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系统的融合研究。GASB(1999)在第34号准则《州和地方政府基本财务报表与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中提出新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基本财务报表与必要的补充信息三个部分。其中,基本财务报表中的“政府整体层面财务报表”主要披露政府财务会计信息,包括政府财务状况信息、营运成本信息与项目收支信息等方面。而“必要补充信息”部分则要求提供比较预算报表,包括报告期的原始预算、最终预算,以及实际现金流入量、流出量与余额。因此,34号准则的财务报告模式实际上整合了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会计信息。
IPSASB(2006)也在上述24号准则中提出了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综合披露预算信息与财务信息的构想,具体包括两种做法:一是直接在相关财务报表(如营运业绩表)中增设预算信息栏,该栏包括年初预算金额、最终(修改后)预算金额,以便将预算的实际执行数与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反映政府的预算执行业绩。在第一种方式下,预算信息将被直接整合于财务报表中;二是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外,单独编制一张预算与实际数据比较报表,直接利用预算会计系统对预算数据与实际执行数据进行比较。在第二种方式下,政府年度报告包括了基于财务会计系统的政府财务状况表、财务业绩表与净资产变动表等(3),以及基于预算会计系统的预算—实际比较报表。
2.两类会计系统中收支类账户的协调
预算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中都将设置收支类账户,如预算会计账户体系中的预计收入、收入、拨款、支出、保留支出等账户,以及财务会计账户体系中的收入、费用等账户。本文建议,两类会计系统在收支账户的分类方式应尽可能地保持一致(4),以便未来条件成熟时,在政府年度综合财务报告中,直接比较现金制基础的预算会计收支信息与应计制基础的财务会计收支信息,最终评价政府预算收支的实际执行业绩。
3.电算化系统对两类会计系统整合的支持
电算化会计系统通过编程,可以实现两类会计系统的整合。会计人员未来在录入某一交易或事项时,可以借助编制识别码,由计算机程序自动选择不同会计系统:如该事项或交易只影响预算编制,计算机会直接将事项记录在预算会计系统中;如该事项或交易对预算系统没有影响,计算机则只将事项记录在财务会计系统中;如果该事项或交易既影响预算执行,又对主体的财务状况或营运成果构成影响,计算机程序将自动同时生成预算会计分录与财务会计分录,分别计入上述两类会计系统。会计期间结束后,计算机程序还将直接生成资产负债表、营运业绩表、预算—实际比较报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
四、结论与建议
【关键词】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0―0117―1.5
一、引言
预算会计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有效监督预算执行过程,将国家有关部门的实际收入、支出、收支进度和用途与预算数据比较;二是管理财政风险,及时发现或有现金流出,防患于未然;三是评估政府财政状况和财政可持续性,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对比,将政府资产和政府负债作对比。从国际上看,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执行上述三大功能,但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由于核算基础等方面的原因,并不能有效执行上述功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也在转变,清楚地认识到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的改革经验,将我国预算会计从传统的现金基础(收付实现制)转向应计基础(权责发生制)是预算会计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
二、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预算会计长期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模式为我国预算管理和核算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98年财政改革以后,行政单位都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只有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他业务仍采用收付实现制,所以我国目前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仍为收付实现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开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暴露出诸多不完善之处,远远不能满足政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绩效评价、成本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三、我国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问题
与权责发生制相比,收付实现制有许多不足之处:
第一,不能反映未来现金流,隐蔽了政府未来债务,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收付实现制是一种面向过去的确认基础,只能反映实际已发生现金流量的交易,对于应付未付的国债利息、社会保障基金的未来负债和政府担保等许多业已存在但尚未支付的政府债务,如政府担保、政府对某些事项的承诺等,无法全面体现。
第二,预算收支不配比,造成会计核算不实,财务成果易纵。收付实现制下,收入、费用是按其款项实际收付的时间来确认记账的,它不考虑收支项目的配比性。特别是因跨年度支出而出现的结余不实的问题,使许多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无法提供给信息使用者。在收付实现制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会计信息中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不能真实地评价和反映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经济资源使用情况,导致虚列资产价值,给管理层提供不实经济信息。
第三,不能提供完整的财政会计信息,影响信息质量,不利于公共资源的管理使用。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提供预算报告主要是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而非真正意义上完整的预算报告。预算外资金未包括在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内,影响政府会计的信息质量。
第四,不能有效地分析政府的资金运用情况和效果,不利于评价政府绩效。预算会计体系应该能够合理确定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这样才能适应开展绩效预算管理的需要,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会计信息仅能反映当期的预算支出,无法反映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成本。
由于存在以上种种弊端,传统的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已不能满足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的需要,而权责发生制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实行权责发生制是提高预算会计信息质量,全面反映财政、事业资金运动过程和考核工作业绩的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在政府会计体系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参考其他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四、国外在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及美国等国家进行了政府会计核算基础改革,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我国改革时可以考虑借鉴以下两种改革方式:
一是以新西兰、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彻底推进方式,即对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直接由收付实现制改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19世纪80年代,由于新西兰财政和经济状况恶化,新西兰政府会计基础开始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化。先后通过了《国有企业法》、《财务报告法案》、《财政责任法案》等法律作为保证,逐步在政府会计和预算中实行了权责发生制。
二是加拿大采用的分步到位方式,即完全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完全权责发生制。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70年代,各部门开始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80年代和90年代,政府整体部门开始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从2001年4月1日起,所有政府部门和加拿大政府都开始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
新西兰和加拿大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改革的效果得到了普遍肯定。这两个国家改革后财政状况得到了控制,财政支出明显减少,政府工作效率有了显著提高,提高了政府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使政府资源得到有效评价和管理,也提高了政府防范风险的能力。
五、我国在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改革过程中
应注意的问题
(一)可以考虑引入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混合核算基础
从国外实践看,那些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全面抛弃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防范财政风险,有利于作出科学的经济决策,而收付实现制则能帮助政府作出合理的财政收入政策以及确定债务规模,因为它能够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以弥补权责发生制在披露现金流量信息方面的不足。这样,两者结合,能够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全貌。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的引入,对于我国目前而言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二)完善与预算会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措施
改革预算会计核算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措施作保障,纵观成功进行预算体制改革的国家,在改革前均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新西兰颁布了《公共财政法案》,澳大利亚颁布了《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英国颁布了《政府资源与账户法案》等。我国也应修订相应的法律制度,包括预算相关法律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保障预算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为引入权责发生制做好必要的准备
我国目前预算会计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前强行转变会计基础是很冒险的行为,所以应先完善预算会计体系,再引入权责发生制。首先是应把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体系并扩大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其次是人员和技术方面,做好政府会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是顺利改革的保证。再有是转变观念问题,只有市场经济观念、服务型政府观念深入人心,改革才能有明确的目标、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进行核算基础改革
我国地域广大、政府机构众多,不同地区政府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同时引入权责发生制并不现实,应该先在不同省市选择一些地区和部门进行试点,采取先事业单位会计后政府会计、先个体后整体、先地方后中央的渐进转变方式,逐步推进核算基础改革。
【参考文献】
[1]杨卉.我国预算会计发展展望[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5).
[2]孙金龙,吴广慧.论预算会计核算[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
[3]陶可.浅探预算会计确认基础的完善[J].财经界,2004(4).
[4]王庆成.深化预算会计改革的构想[J].教育财会研究,2009(4).
[5]阳迅,罗彬,张成.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企业家天地,2009(1).
一、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
要做好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首先需要理清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区别及关系,并对其进行科学的、规范的界定,以达到改革的目的。
(一)两者的关系
按照目前的现状来看,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存在非常简单的关系,即拨款关系。从表面来看,预算会计是政府中的主要会计,但其实不是,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相同,都有其存在的重要意义。预算会计的职能是对政府财政支出的预算批准及执行,它虽然能够在执行的过程中体现出“付款”以及“拨款”的流程,但却缺少后续的过程跟踪和记录。而财务会计则是把执行过程的后续任务进行接收、记录等等。因此,理清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之后,才能更好的去分析两者相结合的特点与优势。
(二)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的政府部门中,多数进行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的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综合体,虽然政府将两者进行了简单的结合,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提高。
1、预算资金的执行过程记录不完整。一方面政府现有的预算会计对预算资金的执行过程存在不完整状态,导致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有很多是缺失的记录;另一方面预算会计只对资金流动过程中的最初阶段进行完整的记录,但流动中的资金运动没有进行很好的跟踪记录。因此,预算会计在这方面仅仅做到了对财政的预算与执行,在职能上并没有向资金流动的交易层面进行延伸,从而导致了政府一类的公共部门在财政资金记录上含糊不清,无法准确的反映出政府的资产状况。
2、财务会计反映的资产负债不全面。政府部门中的财务会计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即资产和负债的反映不够全面。目前,政府部门的财务会计并没有把一些非货币性的、公益性的活动项目纳入到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对于政府部门的财务业绩以及相关的责任没有做更全面的核算及负责。只是在拨款时对相关的表面的资金流动进行记录,却不能对公益性的活动支出做出详细的确认和计量。这样也就使社会公众以及国家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情况缺乏掌握和了解,同时对政府的财政管理秩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也加大了政府财政风险发生的几率。
3、政府部门中的会计目标不够明确。我国的政府会计目标,不只需要满足财政预算的需求,更需要的是能够满足国家对会计的要求,即国家的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宏观经济管理,同时还要将政府的公共管理需求纳入职能范围,从而为其提供准确的资金流动信息、财务的盈亏状况以便相关部门使用。当前的政府预算会计还存在能力方面的不足,在确认、核算、计量和报告等方面存在缺陷,例如会计科目不健全、核算方法不全面、报表体系不科学等。因此,政府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需明确会计目标,实现政府部门中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更好结合。
二、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相互结合
现阶段,在执行政府的财务任务时,其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已经进行了简单的结合,初步呈现出互补的状态,这就使政府中的会计体系形成了一个整体。其主要通过信息的相互传递以及协同来达到结合的效果,同时对会计的基础、科目、报告、功能等进行协调以达到完善政府部门的会计体系的目的。
(一)确立方法
目前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已有简单的结合及互补,但方法还需要完善与改进。第一,由于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制度规定不明确,两方的职能范围相对较小,导致单方面的跟踪记录或反映的信息不够全面。在这方面应该对原有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以修订后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其职能范围,同时约束其行为,达到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监管的目的。也能够实现政府财政信息的完整记录,并且反映这一预算目标。第二,要做好政府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的完美结合,就要完善其体系。预算会计的任务就是预算相关部门所要预算的目标,或者是预算其执行的目标需要付多少款以及执行之后的结果预算,其目的就是实现该部门要实现的政策或公益性活动。简单的说就是对活动进行结果预算。而财务会计则是对其活动中相关部门所接受的资源以及耗费情况加以记录,以及对在活动中怎样分配资源进行记录和评估。因此,两方各自的职能就是在活动中进行衔接。因此,也可以重新建立两种会计制度,明确两方各自的职能范围,适当扩大职能范围,使其在进行资金预算和评估时互相有交叉点,并且在衔接环节的监督和审查上做的更好。两种方法并不发生冲突,在某些规定上,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可以实行相同的制度,例如行为标准,工作方法等;另一些具体方面,可以为其分开制定规则,例如在会计报告的制作上。重要的是两方所要衔接的点,一是在于预算会计预算的资金情况就是财务会计要记录的接收资金,另一个点就是两方都要实现其预算的目标以及能够很好地实行政策。目前的制度只能很好的实现第一个衔接点,第二个衔接点在执行过程中体现的还不够明显。所以,政府在制定会计制度时,无论是一个整体制度还是两个不同的制度,都应该把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当做一个整体,然后再进行相应的分别管理与结合。
(二)实施策略
1、分类处理。确立了方法之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怎样实施。要能够有效的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结合,就要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出状况以及负债信息进行全面的反映。在这一方面应该对一些重大活动项目及政策的实施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要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活动进行分摊处理,对财政的支出状况及政策实施类型进行很好的分类,以便在发生错误时对相应的部门和负责人追究责任并且及时挽救。
2、互相学习。在政府部门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以财政的流动为主要的关注对象,预算会计的存在是为了反映资源的流动,财务会计的存在则是为了反映资源的接收,这些信息数据都是会计信息,都是应该确认及准确核算的。然而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对双方的工作内容可能存在一定的认识缺失,不了解双方的工作流程就会导致工作中的某一环节衔接不上。因此,要做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应适当使双方在对方的工作流程方面进行一定的了解,并适当的沟通,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财政流通过程中的衔接环节。
结语
关键词:预算会计;基本理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会计体系跟随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日渐完善的企业会计体系对预算会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深化预算会计的改革,涉及到会计理论体系的诸多问题,对预算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将为预算会计改革探明道路,保证改革的方向正确。
一、预算会计的重要性
预算会计是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之一,会计按照反应与监督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侧重点不同,对企业会计来说,业务重点是对于在生产与流通环节之中的各种会计业务;而预算会计则侧重对于分配以及社会消费环节。严格来说,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事业行政单位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预算以及事业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执行的会计。预算会计,是有属于其自身特殊的特征和性质的,公共性、财政性是其显著特点,但最为关键的,还是其自带的非营利性质。预算管理是预算会计的中心。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预算会计的目的,所以,预算会计主要适用于政府以及事业行政单位;与之相反的企业会计的中心则是资本与资金的循环,其目的是营利,所以企业会计是主要被使用与各类企业。从经济学角度讲,利润的最大化毫无疑问是企业活动的最根本目的,但是,政府与事业行政单位与企业不同,它们的活动目的是实现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最大化,往往具有很浓重的公益色彩。因此,作为国家在财务方面管理的基础和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的预算会计在当今有着无与伦比的作用。
二、预算会计的基本问题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的活动的服务对象。一个会计主体的必须条件是拥有一定资产、承担相应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财务活动,并且能够实行独立核算。会计主体的功能是可以划定会计活动的边限。会计活动必须在会计主体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对于预算会计来说,主体就是为之服务的政府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和宏观性,由于预算会计的对象都基本都具有非营利性,所以,预算会计又被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
(二)会计基础
所谓会计基础,就是用来确认与记录收支的标准。资金运动是会计的操作对象。任何收支都有已经被固定的运动过程,在会计制度中用来确定收支的标准都应该有十分明确规定,我国确认的标准规定从会计学的角度被称为“会计基础”。预算会计的对象的经济活动都是具有特殊性的,一是营利不是预算会计的对象基本目的,但是,业务中有偿服务是存在的,其中有的甚至还可以盈利。二是预算会计的对象的经济业务可以被分为一般的收入与支出业务与经营的收入与支出支业务,对经营收入与支出业务来说,成本核算是必须的。预算会计的限定将经济活动分为事业活动、经营活动两类,并且进行明确规定,对事业单位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实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但是,收支核算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是允许使用的。而主要考量因素是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地位。
(三)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对象的构成要素,是用来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手段。会计要素有利于会计方面的科目设置,还对设计会计报表这一难题有重要的帮助作用。预算会计的对象是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中的资金收支以及形成的资产与负债等。中国在1998年1月1日推行的新预算会计制度中,融合了对企业会计改革的经验与国外的主流方式,将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五个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被确定的这五个会计要素之间关系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不仅是当前我国复式帐建立的基础,也是会计从业人员在设计会计报表结构时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四)会计报告
在我国,比较通用的预算会计报表是由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总预算会计报表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三表构成的。三种报表包括两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除两张主表外还有会计报表附注和附表等。为帮助使用者理解报表内容对报表有关项目进行解释是会计报表附注使用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主要使用的会计方式、预算执行说明。附表是用来对重要内容作出补充的报表。预算会计中基本数字表是最为特殊的又重要的附表。其主要用来反映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和工作成果的报表。重要程度并不亚于主表,因为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业绩评价时非经济指标也是极其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财政改革的正在逐步前进,事业单位对预算会计的统筹更加依赖,因此,预算会计体系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需要会计从业人员的进一步理解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孙建丽.预算会计体系基本理论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2,08:21-22.
[2]赵建勇.预算会计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J].财经研究,1999,06:59-63.
[3]王秀莲.预算会计若干基本理论问题探讨[J].山西经理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2:52-53.
[4]马国贤,丛树海,蒋洪.现代政府预算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01,10:8-13.
一、如何实现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
无可厚非,现阶段的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存在不吻合的地方,面对着这样的发展困境,我们应该积极探析促进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融合的道路。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1.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的基本思路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之间的融合,是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秉持以下基本原则:其一,坚持预算项目管理与会计科目管理的相互吻合。也就是说在实际核算的过程中,要实现预算科目与会计科目的相互融合;其二,坚持权责发生制度与收付实现制度之间的相互吻合,也就是说要依据实际情况,实现权责发生制度与收付实现制度之间的意义对应;其三,坚持政府财政管理与单位内部管理相互吻合,也就是说在市场科研发展的背景下,科学事业单位飞服务对象不仅仅涉及到政府,还涉及到服务对象,以实现会计信息报告对象的多元化。2.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融合的产物单方面来讲,预算会计工作的成果是形成一套能够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济活动收支和现金流量情况的财务报表;而预算会计的工作任务是集中反映出预算单位的经费收支以及结余情况。实现两者之间的充分融合,我们得到的是能够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预算单位的经费收支和结余情况。为此,我们可以将预算执行表范围预算收支总表和支出明细表两个部分。3.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结合的方法实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结合的方法比较多样化,一般情况下,会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其一,备查薄模式,具体来讲,就是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更多的分科目,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此基础上,设置基本支出汇总表和项目支出汇总表,按照月份来进行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的难点在于预算经费设计的科目比较多,独立设立二级科目难度比较大,容易造成混乱,比较适合使用到业务单一,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中;其二,单独核算模式,就是单独将预算会计科目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可支用预算款进行汇总,实现与财务会计的平行核算的方式;这种模式需要处理两种不同的数据和信息,遵守不同的原则,难度比较大,比较适合于业务多的事业单位;其三,多维单独核算模式,简单来讲,就是将备查薄模式与单独核算模式融合在一起,形成的核算方式;这种方式集合了上述两者的优势,有着较强的灵活性。4.促进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结合的策略(1)积极实现与高校,医院等机构的合作,共同实现行业会计制度改革试点体系的构建,从而为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融合创造良好的行业氛围;(2)以财务会计原则和方法去实现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和充实;(3)积极倡导以单独核算模式或者多维单独核算模式去实现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预算管理和控制,发挥其内部管理的功能;(4)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融合;(5)积极培养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他们是促进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融合的基础,积极开展对于此类人才的培训,将使得融合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6)相关部门应该做到与时俱进,积极总结和归纳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融合的经验和教训,以不断完善科学事业单位的制度体系,为促进两者更好更快的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是时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们应该与时俱进,积极为两者的融合创造有利的条件,从而保证科学事业单位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我相信,随着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融合过程的不断加深,两者将成为促进我国科学事业单位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不竭动力。
作者:康忠芳 单位:重庆市农科院
【关键词】财务会计;预算会计;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1069(2020)12-0052-02
1引言
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经济业务发生时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收入和费用都实行会计核算,主要发挥的作用是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经济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随着新会计制度提出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概念,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明确,但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建立在同一个主体之上,预算会计分录和财务会计分录反映的是同一笔经济业务、同一个经济活动。因此,二者之间会存在部分重复,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具体核算程度,以及实务中二者之间的关系,都需要对其进行准确的把握。因此,本文对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关系进行相应的分析与探讨。
2预算会计和財务会计的特点
2.1预算会计的基本特点
预算会计是指对预算资金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会计管理活动。主要的特点是对法定预算资金实行的核算。法定预算过程控制的基本特点,对预算会计的特点有决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1支出性
支出性主要反映的是预算执行。预算在得到人大批准以后,所以具有法定性。因此,预算会计首先的目标是对各类资金实行核算,以及监督各类资金是否依照预算所制定的金额、用途、类型进行支出。
2.1.2专用性
专用性主要反映的是预算资金的专门用途。拨入的资金在实行预算过程中,具有专门性的用途,如果没有按照法定预算批准,不可以挪作其他项目使用或者统筹应用,以及进行转换处置等。新会计制度下预算收入科目,主要是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对明细科目进行相应的设置,对预算资金结余会按照明细科目、项目分别结转,以上都是反映出预算会计的专用性特点。
2.1.3树状结构
预算会计主要反映的是会计主体的预算管理,注意的问题是预算资金的流动过程。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而言,从预算收入到预算支出是单向流动过程,各类预算资金的收入流入到各项资金支出,都需要做好明细科目的分类。
2.1.4外部性
预算会计主要反映的是单位的预算管理活动,核算的会计信息主要体现在外部管理意志和要求方面。预算会计的具体核算范围、内容等都会受财政政策影响。预算会计在实行改革的过程中,主要的动力是财政经济上的体制改革。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与财政政策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分类都必须始终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分析,预算会计主要反映的是对经济活动的管理。从收入角度而言,预算拨款是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资金来源,所有经济活动在开展过程中,主要是依赖于预算。从支出角度而言,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绝对不可以私自调整和变动。
预算会计不仅是核算财政拨款的资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有明确的要求,事业单位需要将各项预收入全部归纳到各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需要将各项支出全部归纳到单位的预算中。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支出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全面预算制度,进而使事业单位各类收入来源都可以在预算管理范围内。
预算管理必须做到反映全面预算管理的信息。因此,部分学者将预算划分为两种:法定预算和单位内部预算。法定预算具体指的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对应财政拨款的收支计划,它是政府以及机构取得财政收入和发生财政支出的重要依据。单位内部预算具体指的是一系列专门反映单位一定期限内运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以及现金流动的整体计划,主要的目的是使单位决策目标实现具体化、系统化、定量化,它是单位财政管理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单位内部预算管理过程中,主要是将主体性充分体现,预算单位在收入、支出方面必须将主观能动性进行充分的发挥。从事业单位角度而言,全面预算不仅是法定预算还是内部预算。因此,预算会计必须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反映预算执行。对于不同来源的资金,需要根据预算管理所存在的不同要求,应用不同核算方式。
2.2财务会计的基本特点
财务会计具体指的是对会计主体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主要是提供企业的各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财务业绩、现金流量等经济信息管理活动。财务会计主要反映的是会计主体的财务情况和业绩,立足于核算会计主体的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强化经济核算,实行有效的绩效评价,以及提升资金应用效率。
2.2.1收益性
财务会计是对投入资产经济过程的准确核算和监督,主要的目标是反映收益,关注的是经济所能产生的效益,对支出的过程不会关注,而对费用的产生和费用的补偿却是非常关注。
2.2.2风险性
财务会计在核算和监督中能够将风险因素进行很好的体现。对部分资产、收益、负债、费用实行合理化的估算,在严谨性的基础上,对各项资金不会出现高估和低估的现象。财务会计通常会进行相应的资产减值、坏账准备、预计负债、投资的权益法核算等。
3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关系
3.1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是一个整体
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的具体范围是一致的,包括对所有资金的核算。但是二者之间的侧重点存在不同以及角度不同,预算会计是树状结构,财务会计是饼状结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可以应用一片叶子将其形象化、具体化。预算会计像叶子的脉络,叶柄代表的是全面预算资金的所有来源——预算收入,叶脉表示的是各项预算支出部分,脉络能够覆盖整片叶子,从而清晰地反映了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财务会计像整片叶子,脉络带来各项资源而形成整个叶面,分别是正反面以及叶肉,主要反映的是资产整体的负债情况。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在整体层面上而言,二者之间既有衔接部分,同时,也具备相应的区分部分,进而构成完善的体系。
3.2预算会计主要反映外部控制,具有主导性,财务会计主要反映内部控制,具有全面性
预算会计管理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主导性的地位。因此,预算会计主要实行的是核算和监督,通过对外部法定资金的合理化管理,具体涵盖的有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经济活动的支出控制、资金专门应用的控制等各方面要求。财务会计主要对内部资金实行全面化的管理,主要是单位整体的负债情况、运营成本等。在预算会计的主导之下,然后通过财务会计,对成本效益进行核算,有效提升管理效果和资产管理水平。
(一)高校内外环境的改变是改革的外因
1.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近年我国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主要包括:(1)部门预算。要求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即高校预算也应包括在独立核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收支预算和后勤预算;(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高校必须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以反映零余额账户的信息;(3)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制度下相应款项按照预算及采购情况直接拨付供应商,相应业务核算也随之变化;(4)收支两条线。规定高等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上缴财政专户,实际上已改变现制度中对预算外资金的处理规定。
2.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校筹资方式的改变上世纪9年代,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引起了高校筹资方式的改变。包括:(1)高校办学体制由政府完全控制向高校自主管理倾斜;(2)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全面启动;(3)全国高校基本完成了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学费收入成为重要经费来源之一;(4)随着全国范围内的高校扩张和新校区建设,高校的银行贷款规模也急剧扩大。
(二)高校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是改革的内因
1.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核算收入和费用(1)高校实际已经承担但尚未支付的隐性负债,在账簿和报表中无法体现,不利于防范高校财务风险;(2)只能确认已经收到的学杂费、住宿费等收入,不能提供应收学费总额和尚未收到学费的信息;(3)跨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在现金实际收付时确认,无法在不同年度分摊,导致错误处理年终结转事项和事业结余不实;(4)收付实现制下不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提供信息不实(1)现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也不提减值。这会造成资产与净资产信息失真、教育成本核算不实、后勤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补偿困难、无据可依等问题;(2)5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6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作为教育培养成本的一部分,这显然与现制度不符;(3)现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及摊销虽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
3.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核算,形成一个单位两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这一规定造成高校基建会计独立于高校事业经费核算之外,客观上出现了一所高校内部两个会计主体的滑稽现象。高校基本建设资金涉及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核算混乱,不利于基建成本和自建固定资产的核算。另外,期末时高校需分别编制两套会计报表,可每一套却都不能独立反映高校资产、负债和收支的全貌。
4.会计科目不能满足需要现制度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简单:(1)不设反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减值相关科目,无法反映资产真实价值;不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无法核算出售、报废、损毁固定资产业务;(2)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背景下,涉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会计科目在实务中已经应用,但现制度却没有具体规定;(3)只设借入款项科目,混淆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难以准确评价高校偿债能力;(4)大量基建工程因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不能列入学校资产。
5.财务报表体系复杂,但提供信息过于简单(1)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报送的各类主表、附表、补充报表多达2张,其中有7张表涉及收入支出情况,内容互相重复;(2)资产负债表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五要素组成,混淆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区别;(3)报表体系庞大却缺乏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情况信息,更无法反映债务的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4)历史原因造成高校财务报表仅需要满足政府对信息的需求,没有建立公开披露制度;(5)现制度并没有规定高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无法提供高校和独立核算校办产业的综合财务信息。
二、我国高校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结合的模式选择
现阶段,国内关于会计核算模式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实务界主要赞同通过修补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来提供两套信息;理论界主要赞同新设统一的高校预算会计制度和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应当围绕适度分离和整合的原则,重构高校预算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通过相关的协调机制和信息系统,实现这两种制度的结合模式:即制度上分离,核算上融合,报告上分离。
1.制度分离。在高校会计制度设计上分别构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仍采用现金制,财务会计则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以提供成本、绩效等信息。
2.核算融合。在日常会计核算时,通过设计一整套包括预算会计科目和财务会计科目的科目体系,当两者的会计处理是相同的业务时,则按照财务会计的规定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月末汇总后结转至预算会计体系下的账簿体系;当两者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业务时,分别按照财务会计体系的规定与预算会计体系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月末,根据汇总结转的和单独确认的预算会计账簿体系编制预算会计报表。
3.报告分离。在报告环节分别提供预算会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分别满足内外报表使用者的不同信息需求。高校预算会计和高校财务会计的有机结合,必须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协调等。
三、我国高校财会计与预算会计结合的路径分析
预算会计体系应按照财政管理的现行规定进行设置。由于高校的日常会计核算以财务会计体系为基础,预算会计体系下不需要设置完整的会计账簿,只需要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高等学校的收入和支出。为此,预算会计体系只需要设置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累计净结余四个总账科目。
1.预算收入科目核算的内容该科目反映高校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全部收入。为了简化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预算收入的确认口径应尽量与财务会计的收入确认口径相一致。前已说明,财务会计体系中财政性资金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与预算会计体系中财政性资金收入的确认一致,不存在差异。而两者收入确认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为非财政性资金收入的确认,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确认、长期债权投资收益的确认等。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长期债权投资收益在高校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且为非财政性资金,按照重要性原则,预算会计体系的收入可以按照财务会计体系的收入直接确认,不再调整。高校确认的预算收入,应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预算收入科目。
2.预算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财务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在支出确认中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支出确认方面。财务会计体系中,这些方面的支出不确认为费用,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方式确认为费用;相反在预算会计体系中,这些方面的支出确认为支出,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则不再确认为支出。高等学校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在实际支付租赁费时确认预算支出。高校取得无形资产,用于事业活动的无形资产价值一次摊销和经营活动的无形资产价值分期摊销。而在制度改革后,应统一会计政策,实行与购置固定资产相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在预算会计体系中,确认为预算支出。高等学校确认的预算支出,应借记预算支出科目,贷记预算结余科目。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编制预算会计报表,还应在上述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总账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中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设置二级科目。
3.预算结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体系中,属于平衡性科目,反映高校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差额,其经济性质表现为高校未来可以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