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1 1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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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对策建议;蚌埠市
中图分类号 F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2-03-0003-03
土地整治规划首要目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其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以农田整治为重点,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 上轮规划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蚌埠市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1至2015年。规划范围为蚌埠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和固镇县,总面积为5 950.72km2。
1.1 全面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全市实际完成可用于占补平衡新增耕地2 555.93hm2,年均新增耕地511.18hm2。
1.2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8 320.0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1 100.00hm2,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0 989 372.56kg。
1.3 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全市累计完成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 372.06hm2,增加农用地面积3 372.06hm2,其中增加耕地3 140.93hm2。
2 上轮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2.1 经济效益
2.1.1 增加耕地面积 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通过对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复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二是通过土地平整,归并不合理和过于分散、碎化的农村道路、沟渠、田块等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三是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增加耕地面积。
2.1.2 提高耕地质量 主要表现在通过排水和灌溉工程保证了农田的灌溉率;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增强了农田的防风抗旱能力;田间道路建设工程最大限度的满足机械下田运作需求,提高了机械化水平;土地平整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使耕作层厚度适当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地产出率较整治前均有较大提升。蚌埠市土地综合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0.87。
2.1.3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根据农民的意愿将农民安置在新建的住宅小区或者就近的中心村、镇中居住,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布局凌乱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加强管理和统一规划。特别是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复垦和城镇土地开发建设,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在不多占用耕地资源的情况下,城镇工矿发展的用地需求得以保障,缓解了土地资源的硬约束。
2.2 社会效益
2.2.1 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生产物资投入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生产力,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得以优化调整,提升了农民增加收入的空间。
2.2.2 增加就业机会 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从而为农户提供新的劳动场所,为农村剩余诙力提供就业机会,减少了劳动力的闲置;并且土地整理工程本身也吸纳一定的社会劳动力,增加整个社会的就业机会,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2.2.3 增加耕地供养人数 土地整理增加了人均耕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意味着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程度得到提高。
2.3 生态效益
2.3.1 优化生态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农田土地整治通常以项目为载体,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发挥耕地的湿地、绿地等多种基础性自然生态功能,采用生物、工程等技术,提高土壤肥力,减轻水土流失,控制耕地石漠化、沙化、盐碱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耕地生态涵养能力,农业生态系统得到维护,项目区内的水资源、植被、农业小气候等环境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3]。
2.3.2 改善人居环境,美化乡村景观 建设用地土地整治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工矿废弃地、采煤塌陷区的拆迁、复垦、整理活动,统一规划、建设独具当地特色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带来了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土地整治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路径和重要举措[4]。
3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3.1 补充了耕地数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2011-2015年蚌埠市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32个,新增耕地2 555.93hm2;同时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重点项目93个,总规模118 320.00hm2,新增耕地1 100.00hm2,投资规模15.76亿元;通过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等,改良了土壤结构,提高了耕地质量;通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耕地综合产能。
3.2 优化了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工作,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更趋合理。2011―2015年,蚌埠市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 372.06hm2,增加农用地面积3 372.06hm2。优化了城乡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良性互动,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阶段。
3.3 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在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前提下,蚌埠市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强了农田道路、水利、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居民点安置用房、道路、给水、供电、清洁、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配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4 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的排水和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增强了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提高了田间道路通达率和森林覆盖率,控制局部地区的土地继续退化,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同时部分土地整治后的区域内的耕作方式也由此发生转变。通过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了矿区生态修复,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推动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出现2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大村和中心村(镇)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降低了对农田、农产品污染的范围和深度。
4 上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规划目标较为单一 规划目标侧重于补充耕地,忽略土地的综合整治和增产增效;为了片面追求新增耕地数量,没有经过适宜性评价,一些不适宜整治的未利用地也被过度开发,部分新增耕地由于缺乏水源,缺乏配套的农田水利设施等,导致新增耕地产能较低,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5]。
4.2 指标设定不合理 如全市实际补充耕地是规划目标的234%;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是规划目标641.56%等。
5 新一轮规划修编建议
5.1 科学设定规划目标 加大对土地整治规划目标设定的科学分析,根据全市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合理确定各类土地整治目标和控制指标:一是完善补充耕地目标;二是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三是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整治模式;四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5.2 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的重点,积极开展“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工作,按照全域布局的工作思路,对符合条件进入储备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逐县逐年分解建设任务。怀远县是全市唯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应在资金和任务量上予以倾斜;同时设立1~3个生态高标准农田保护示范片或示范区,建立健全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发挥农田保护示范区典型示范作用[6]。
5.3 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 按照蚌埠市制定的城(矿)乡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和建设“两型”城市的要求,推进老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好乡村”;加大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力度,落实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任务,建设和谐矿区。
5.4 落实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持续发挥土地整治机制创新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执行的考核工作;加大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力度,强化投入保障;积极引导基层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培养土地整治专业技术队伍等[7]。
参考文献
[1]韩姝娴.蚌埠市土地整治潜力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13,05.
[2]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Z].2012,03.
[3]徐炜.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3,10.
[4]张统生,李宏军.新时期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0,11.
[5] 潘凡等.关于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的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11,12.
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全省重大工程和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
2012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全面完成全省土地整治、长株潭国土开发利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开发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106个县市、2252个乡镇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严格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出台加强规划实施、调整和修改工作的有关文件。加强计划保障,在全国总的用地指标与去年基本持平的背景下,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增幅达6%,居全国前列。
狠抓项目报批服务。全年受理用地报件2239宗,同比增加59%,批准建设用地35万亩,同比增加1.1万亩。其中,6条铁路、2个机场、4个电站(厂)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项目获国务院批准用地,用地总面积8.35万亩。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及时审批国省干道改扩建用地1.02万亩、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9万亩,全省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荣获保障性住房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政府将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30%以上,并大幅减少区片等别、缩小区片差距。加强征地程序和补偿安置审查,对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用地。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实施征地拆迁项目2120个,批准征地40.3万亩,实施拆迁9.5万户,已安置9万户。推进改革试点。争取部下达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比去年增加5%。全省已有84个挂钩项目通过验收,批准建新区征收土地3.54万亩。衡阳、岳阳两市纳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5年内年均建设规模1.5万亩。完成平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结果已上报国土资源部。此外,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也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支持。
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扎实有效。为50家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处置土地354宗,价款56.28亿元。积极支持15所高校以地化债,落实化债资金31.9亿元。
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余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湖南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力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耕地质量评定等措施,全面完成了2012年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全年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占用耕地12万多亩,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连续12年实现了占补平衡。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的要求,规划期内,湖南省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95万亩,2012年需完成419万亩。为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的建设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狠抓2011以前安排的项目实施进度,联合省财政厅组成督查组,对所有在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省级和市县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四次现场督查,全年共完成各级土地整治项目863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近300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除国土部门完成的任务外,再加上农业、烟草、农开等部门建设的100余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湖南省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012年,为增加建设规模,适当控制了亩均投资标准,全省共安排各级土地整治项目537个,预计可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66.1万亩,为明年全省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好的基础。为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资金规模效应,做到既有规模,又有亮点,启动了“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在全省选取了25个基础条件较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县市区,严格按照整乡(镇)、整村推进原则,集中连片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个示范县3年总投资50亿元,建设总规模250万亩。
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完成今后几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多次与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衔接、汇报,启动了第二个重大工程――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区选址踏勘、技术成果编制、省政府立项和向两部报送申报资料等全部前期工作,正待两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批。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建设规模为304.6万亩,实施年限为5年(2013-2018年),总投资估算68.86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34.4亿元,省内自筹34.46亿元。
闲置土地
全年共清理闲置土地1200宗,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1万亩,全省2008-2011年供地率提高到75%。
加强考核评价。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及时将“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完成11个国家级和50个省级开发园区土地节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对22个用地节约集约程度高的开发园区奖励计划指标4500亩。
加强标准控制。将节约集约作为用地审批的重要内容,严格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审核。通过用地预审核减不合理用地规模6000亩,占用地预审总量的6%。在用地审批中提出平面设计优化建议100余个,核减用地规模12000亩。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1]刘彦随.科学推进中国农村土地整治战略[J].中国土地科学,2011,(04).
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大力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将土地环保政策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的约束力。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制度的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不仅仅需要规划,更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消除土壤障碍因素,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稳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尽可能改变或提高现有农业生产力,改变单打独斗的“小作坊式”农业生产现状。三是宣传和激励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提高粮食产量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等,这些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加强生态农业的宣传,从思想上改变传统农业思想。奖励使用最小剂量的化肥农药,科学管理土壤施肥,改变传统养分管理方式,使用生态有机肥料,奖励秸秆还田,推广低碳、低耗、低污染的种植方式。四是限制高污染工业在高标准农田周边发展。高污染工业将导致土壤生态功能的灭失,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关系。目前土地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尤以云南、四川、湖南、安徽、贵州等省最为严重,这几个省的有色金属矿山较多,再生金属加工企业园区建设相对发达。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这就意味着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冶炼业、加工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进行环境治理达标,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建立耕地污染补偿修复资金,做到“谁污染,谁治理”。根据不同农区耕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配套监测点标准化建设,改善设施装备,推进优化升级,逐步形成完备的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另外,就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可以说,粮食产量“十连增”的背后是高昂的生态代价,过多使用化肥和农药,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成为长期滞留有毒物质的场所。
土地环保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键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履职尽责。因为中央只是指导和督促,真正还需要地方政府放弃GDP挂帅的思想,为自己负责,为百姓负责,为后人负责。敢于对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说“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占补平衡”中要更加关注“占补”质量平衡。土地环境保护政策能否落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部门。记得在鄂州市调研时说过: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这就需要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加强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地方政府加强标准建设的同时,严格执法。形成一个上下统一的、牢不可破的土地环境保护体系。
二、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筹资渠道和具体措施
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是完不成的,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污染税和相关罚款纳入高标准农田投入序列。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鼓励社区和居民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目前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基本上靠政府投资。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更多的筹资渠道必将打开。
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战场,它集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于一体。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相关制度的推动,只要高标准农田建设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当然这就需要有相关制度做铺垫,比如在国家进行补贴和奖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民承包地的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鼓励以联合方式开展生态农业投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产业;补助农田承包专业大户,补助农民兴办家庭农场;允许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出让收入较多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省份拿出更多的资金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较少的、耕地面积较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省份。只有形成一个全国的“合力”,才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按时、足量到位。当然,不能忽视审计在资金筹措中的监督作用,没有良好的审计,很可能即使筹措到了建设资金,也可能成为寻租的机会。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
城镇化仍然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优质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与挑战:
一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增多,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很可能成为城镇化的土地征收对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不仅造成大量的耕地资源的流失,而且造成更多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资本的白白浪费。
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带来的耕地污染,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在农用地向城市用地流转过程中,土壤表面的封闭,造成土壤“呼吸系统”的堵塞,而基本农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也并非个案。在城市边缘地带,城市扩张带来了更多的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增加了土壤中持久性的农化污染源。
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直接威胁高标准农田的稳定性。目前还主要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一旦不能解决,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效益难以真正得以体现。
一、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
坚持每次的政治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技能水平。坚持善于学习和钻研的态度,把握国家最新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总结各项工作经验,认清工作的方向,提高业务水平,为以后更好完成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学习把握行业知识,特别是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在领导的安排下和同事的配合中,今年完成的工作有:
1,土地整治项目甘肃省土地整治系统入库工作;
2,核查技术设计书、两级检查一级验收,资料整理上交工作;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核实工作;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工作;
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
6,高标准基本农田评估工作;
7,基本农田核查工作核查图斑;
8,新增耕地核查7个项目;
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市级核查工作。
12,完成日常局领导及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认真总结所学、积极规划未来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的步伐,明确提出全国耕地保有量要保持在18.18亿亩,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也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使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3万km2(18.05亿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km2(15.6亿亩)。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0号),“保红线工程” 的行动主题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该行动分解下达了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确保建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等任务。为此,在全国各地如海南省渡江流域、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玉溪等地,正相继开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定、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为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各地在实施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也在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已有学者对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做了相应的研究,以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环评居多[1-5],且主要是偏向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3-5],而针对其建设项目的研究仍稍显欠缺[6, 7]。土地整理项目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下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虽然跨越区域较大、覆盖面积较广,但是它们是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一般是按子项目分区实施的,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也是土地规划项目规划环评的细化和补充。鉴于土地整治项目环评的行业导则还处于酝酿期,该类环评文件的编制主要依据总纲和专项导则。本文在编制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省等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类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提出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1 工程分析的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工程分析时段应包括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勘察设计期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工作在进入环评阶段前已完成,其主要成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会有体现;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环评是一个互动的阶段,环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评价过程中对发现初勘、选址选线、新增耕地的数量以及相关工程设计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应提出调整或修改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据此进行修改或调整,最终形成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施工期跨度一般为3~5年,某些间接影响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渠道衬砌导致渠道生态环境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应重点关注该时段。而营运期,由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生态退化等生态影响和农药、化肥、农膜等残留所带来的污染影响是并存的,该阶段也应是环评的重点。
虽然国家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的比例没有明文要求,但是“新增耕地率”已经成为各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一大特色,也同时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来源。所以土地整治项目一般是对现有耕地进行“田、水、路、林”的改造和开发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生态导则对工程分析的对象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主体工程为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修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四大工程,部分项目还包括村庄整治。其中土地平整和灌溉排水工程应重点分析。对现有耕地的整治主要是衬砌渠道、疏浚沟道、修整道路、补种防护林以及改良土壤等,该部分耕地经过长期的人为干扰,格局和生态环境较稳定,其配套修整不会对其产生大的影响;而新增耕地主要是新建道路、沟渠、新种防护林,并将盐碱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田坎沟渠等通过植被铲除、表土剥离、土壤改良等转变为耕地。新增耕地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占地在生态类型上基本上由原来的草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转换为农业生态系统,生态格局转变较大,因此,新增耕地产生的影响应作为环评报告分析的重点。同时,作为改扩建工程,污染源的计算需做好三本帐,并提出“以新带老”的措施。
在工程符合性方面,因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一般都是集中连片的,因此不可避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所以在初步论证时要以列表的形式明确给出其保护区与建设项目的方位和距离,分析工程新增占地与该保护区占地上的合法性;国家命令禁止开垦坡度大于25°的地块,已有的坡度大于25°的耕地应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这就要求在丘陵地区广泛实施的“坡改梯”工程中把好耕地坡度这关,避免为追求土地数量这一目标而开发坡度大于25°的地块;同时还应并分析重大工程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和各级规划的符合性与协调性。
2 新增耕地的分析
早期,为片面强调数量而忽略开发整理质量,一些地方在土地整理中出现了毁林开荒、垦殖草场、围湖造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荒漠地”等打“擦边球”现象发生。其次要分析其来源可行性,以避免营运期新增耕地因质量问题或者水源问题而出现撂荒现象的发生。要《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要求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 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这些环境政策也都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新增耕地来源要明确、合法、合规。
3 水资源论证专题
鉴于水资源是决定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大小的主要因素,土地开发整理首先要考虑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地区[8]。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就要摸清项目区的各种来水量和可供水量,根据农业、工业、生活远景的需水要求以及生态需水量,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论证,以水定地,确保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指出“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区域,应停止新上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这一要求表明了在当前阶段国家对生态环境用水的重视,从源头上避免因新增灌溉用水等而加剧水平衡失调的问题。《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将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为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包含4个水土保持型,分别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放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解决农民长远生计,巩固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等。
以上环境政策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采取节水灌溉等措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尤其是在水资源超载或者濒临超载的区域通过节水改造在新增耕地灌溉面积的同时不新增灌溉引水量。在实际项目中,为避免连续干旱年因水资源不足而发生耕地撂荒等,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除渠道防渗、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兴建涝池等工程措施外,还需加强管理措施,如沟渠铺膜防渗、消减新增耕地量等。对于消减新增耕地,应优先削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9]附近的耕地。
4 地下水影响分析
4.1 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
土地整治项目因在营运期农药、化肥的残留会通过土壤淋溶以及地表径流入渗补给等作用影响地下水质;同时,田间的灌溉和排水会影响区域水资源的分布、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的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其同时兼具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的特征,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Ⅲ类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环办函[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应以建设项目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最高工作等级作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但可以分别按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工作等级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
4.2 现状调查
4.2.1 污染源调查
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的情况。同时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2009年)中关于农药、化肥的流失系数手册及农田地膜残留系数手册,给出项目区化肥、农药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折纯量和农膜的田间残留量,并估算出通过挥发等进入大气环境中的化肥、农药的量。对于污灌区,应重点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执行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可做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对于移土培肥、改良土质或施用生活污泥的等地块,要对农田和作物的选择和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对受纳的农业土壤土质、面积进行分析,最终给出污泥的农田施用是否可行的结论,是否会影响农田的土质达标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4.2.2 地域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地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包括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其中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特征进行盐渍化、沼泽化、海水入侵、天然劣质水质进而土壤污染调查,在调查其现状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产生的因素,项目建设对其的影响以及发展趋势。
4.3 影响评价
4.3.1 评价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要求,分别用标准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用预测水位与现状调查水位的对比来对项目可能导致的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具体为地下水灌区中采用中心水位降和水位下降速率的方法评价地下水位的降落漏斗,和地表水灌区中通过地下水水位变化速率、变化幅度、水质及岩性等发展趋势的分析来分析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壤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
4.3.1 评价内容
应注意地域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与水文地质问题息息相关。如在河谷平原区河水侧向补给和微地貌形态等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和水位埋深,要分析灌溉对盐碱化、沼泽化的影响程度;对滨海平原区,因淡水和咸水之间可能产生水力联系,要重点研究咸淡水界面埋深,淡水层的埋藏条件与水量,分析灌溉对海水上溯、倒灌的影响程度;对岩溶水地区,因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转化的速度较快,且伴随着地域性的各种岩溶形态,如串珠状洼地、干谷、漏斗、溶井、落水洞、塌陷等;因此,应了解项目区地下水径流集中和强烈的地带,以防止因为灌溉渗漏、蓄水、抽水等农业活动导致岩溶塌陷;对于黄土地区,应注意调查黄土台塬(包括呈阶梯状的台塬)、黄土丘陵(梁、峁、沟壑)、山前洪积扇(裙)和河谷阶地的形态等,收集黄土层中溶蚀、湿陷、沟谷切割密度及深度等数据,观察了解黄土地区水土流失及植被与地下水的关系等。研究合理开发黄土地区地下水的方案,并推测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方案。对于沙漠地区,如南疆三地州等地,年降水量少,蒸发强烈,盐碱化严重,应分析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的供 水能力,项目的节水程度,是否会加剧该区域地下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并分析项目灌溉定额的合理性以及对盐碱化的影响程度。在以上分析灌溉对地下水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基础上,应提出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的防治措施。
5 生态影响分析
5.1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
上述已经分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在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上,其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面积计算。
5.2 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分析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气象水文特点、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交通条件等情况。分析规划区域当前的环境问题以及各种环境的规模、范围、程度、产生原因等, 明确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生态敏感区( 点) 进行全面分析, 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等,确定对规划反映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1]。
因农业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一般不存在大型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为两栖动物居多。现状调查时,按导则要求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区生态背景和区域主要生态问题即可。与项目关系较密切的生态系统应详细调查,如项目区的农业生态系统,若有天然林地、河流、湿地分布其中,也应做出相应调查,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还应通过长期生态监测和走访等形式调查项目区涉及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以便后续分析修路、修渠等对其的切割作用和预留生物通道的合理性。在上述基础上,附以规范的生态图件和相应照片。而与项目关系不太密切的生态系统因做应相应简化,给出区域大背景的生态现状并辅以照片即可。对于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生态问题调查,应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9]。
5.3 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渠道衬砌、道路修整、土地平整和防护林种植过程中会扰动表土上的植被,虽然施工期一般在休耕期,植被已经枯萎,但是施工会切断植被的根系,破坏了原有土壤中的微生物群系、水分、养分,使得动工区域(除衬砌区域外)在施工期结束后仍以裸露地貌为主,植被恢复需要一定时间。除上述影响外,新增耕地的开发会减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些已适应在田坎、盐碱地、沙地等生长的植物生存环境变迁、植被退化;使原本在当地生活的一些生物因栖息环境改变而减少甚至死亡。营运期内,除新增耕地由天然半天然的生态系统转变为农业生态系统所带来影响外,项目区内渠道的衬砌、路面硬化、田坎的减少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大。天然渠道因水土湿润,泥土路面水力连通性相对较好,阻隔作用相对较小,田坎因人为干扰相对较少等,这使得天然渠道、路面和田坎的物种较为丰富,对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后,渠系衬砌减少了降水、灌溉水对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在非灌溉期,表层土壤水分因渠系衬砌不能充分得到浅水的补给,在靠近渠道两岸1~5m的范围内将会以草本植物群落。
5.4 水土流失
对于侵蚀模数,新增耕地和现有土地的整治应分别计算,此外还应统计因项目实施而破坏的水土保持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这部分工作应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5.5 生态风险评价
土地整治项目有区别于化工等污染项目,因此不适用于风险导则,但其生态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土地整治的生态风险源主要来自农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及防护林建设大工程,其风险类型在建设期、恢复期与稳定期的表现各不相同[13]。可以从水、土与生物要素中选取了个指标构成土地整理生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并用法得到综合生态风险指数, 能有效识别出土地整理前后生态风险的变化。得出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发生生态风险的可能性的增减情况,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所变化趋势, 为以后的土地整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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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7年4月,广西已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约24.40万亩,大部分优质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做到划足数量,保证质量。但是,由于广西的特殊的地形地貌、建设发展情况等原因,广西基本农田保护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基本农田划定与相关规划用地布局未能有机衔接,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较大。发改、交通、建设、旅游、水利等多个部门的项目用地都有可能涉及到基本农田。但是由于基本农田布局划定与相关部门规划编制,项目选址等未能有机衔接,要么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实施,要么导致基本农田被占用。随着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的日益加强,多部门的规划需进一步协调优化。
保护基本农田奖惩机制不尽完善、农村建设中占用基本农田现象难以管控。一方面,基层耕地保护力量不足。由于人员、经费的限制,导致基层政府和国土部门保护基本农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基本农田难以得到有效管护。另一方面,由于耕种的效益比较低下,农民对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低靡,出现基本农田撂荒现象。其三,农民对于依法进行申请宅基地的用地意识较弱、村屯的建设与规划拖后,导致农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频出。目前广西仅是对破坏基本农田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并没有制定保护基本农田个人或集体的相应奖补制度。保护基本农田的奖惩机制仍然有待完善。
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等情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部分质耕地被建设占用,新补充的耕地又存在耕作条件较差,质量偏低等情况。此外,在基本农田划定时,存在着将偏远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而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却因发展建设需要未纳入基本农田的情况。从而导致基本农田总体质量不高。
广西基本农田保护的完善对策
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坚决贯彻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和制度,始终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执行以“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方针,以少占或不占耕地为前提,在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方面,加强指导;二是深入研究旱改水政策,尽快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政策;三是建设完善补充耕地交易市场,升高耕地开垦费用征收相应的标准,建设补充完善的耕地的交易机制。
加大建设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建设促保护。一是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提升基本农田质量。二是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基本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行龙土地“小块并大块”的整治模式,提升耕地的整体生产力,完善农田基础的基建。三是加快推进“旱改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对现有的耕地,通过土壤改良、配套水利设施和土地平整等措施,来提升耕地的质量,将干旱地区改造成水浇或水田地,促进提升耕地的质量。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规划设计;效益
中图分类号:S281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本文以沈阳市法库县冯贝堡镇为例,简要分析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内容和要点。
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法库县东南部的冯贝堡镇,项目区涉及冯贝堡镇周家沟村、富拉堡村、务名屯村和工夫屯村。项目区为平原区,基本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为93.33%,以农业生产为主。经过实地调查踏勘得知,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灌排基础设施不完善。项目区的田间灌排基础设施缺失较为严重,耕地灌溉缺少水源井,现有设施长期无人维护,不能适应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要求。
(2)田间道路通行条件较差。项目区现有田间道路多为土路,而且部分路面偏窄,农业机械作业很不方便,加之无人管护,路面凸凹不平,遇到雨雪天气道路泥泞,出行困难,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2.项目总体布局
根据《法库县冯贝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总体布局如下:对务名屯及工夫屯的两处新增耕地地块进行土地翻耕并加有机肥提高地力;对富拉堡、务名屯、工夫屯共8个区块的旱地配套机井、水泵等农田灌溉设施,变为水浇地;对务名屯、工夫屯两处排水沟进行清淤;在富拉堡修建农桥一座;在包括周家沟在内的4个村修建涵洞共71座;在务名屯的高效农业区配备高、低压输电线及变压器;整修四个村的田间道和生产路,部分田间道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3.建设内容
3.1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总体地形变化不大,地势比较平坦。考虑耕作的需要,需对项目区内0.65公顷新增耕地进行土地翻耕,翻耕厚度为0.30m。每亩地加有机肥100kg。主要采用机械翻耕,将一定深度的紧实土层变为疏松细碎的耕层,从而增加土壤孔隙度,以利于接纳和贮存雨水,促进土壤中潜在养分转化为有效养分和促使作物根系的伸展,促进耕地形成良好的耕作层。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3.2.1 水源工程
根据项目前期勘察取得的勘探成果及探水孔资料,本区为岩石裂隙水,含水量一般,单井出水量取10m3/h。
本次规划对项目区内花生种植区进行灌溉,根据项目区以往实践经验及管护方便,均采用水泵从井中提水,由输水软管直接引到田间地头进行灌溉。
管井井深决定于含水层埋深、水位变化幅度、设计水位降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井深基本到基岩不透水层。参考勘探成果资料,设计井深采用35m,施工时按实际地层情况,以进地层“中风化花岗岩”3m为准控制井深。
管井设计开口孔径为φ600mm,井管采用钢管,选配QJ型潜水泵,泵的最大外径200mm,考虑安装水泵方便,井管内径应比泵体外径大100mm~150mm,由机井设计手册表8-45查选井管内径采用350mm,管长最小900mm。终孔为600mm。
井管采用钢管,外径377mm,壁厚10mm。其中,0~5m为井壁管,采用不透水管。5m~32m为滤水钢管,钢管为条形孔,长150mm、宽10mm~15mm,表面积达到20%~25%,滤水管每眼井不得小于10m。滤水管外部缠绕8-10目铁纱一层,20目尼龙纱布一层,下入不含土的混砂滤料。下部32m~35m为沉淀管,采用不透水钢管,沉淀管的用途主要是为了在管井运行过程中,使随水带进井内的砂粒沉淀在管内,以备定期清理。井壁管及沉淀管回填黏土球厚111.5mm。
项目共新打管井113眼,井深35m,井台为砖砌,均配备圆形钢筋混凝土井盖,输水管道采用涂塑软管,每眼井均配套潜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组。
3.2.2 排水工程
项目区的排水体系比较完善,但部分排水沟由于多年未清淤,淤积严重,沟内淤泥、杂草等杂物较多,水流不畅;为了保证排水效果,对项目区淤积较严重的931m的排水沟进行清淤,清淤断面为梯形断面。
3.2.3 渠系建筑物工程
项目区规划建设农桥1座,6m长、6m宽,下部结构为浆砌石墩台,上部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板式桥。
根据项目区地形情况,在排水沟与田间道交叉处需布置过路涵洞,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项目区共规划71座涵洞,结构采用管径内径Φ=1000mm及Φ=800mm的涵管,管壁厚度为70mm,单节涵管长为2m,接管处设置伸缩沉降缝和止水。底部铺设0.3m厚浆砌石基础,0.1m厚砂石垫层。管身下设置浆砌石基础。涵洞进出口布置200mm厚M7.5浆砌片石防护,宽度与基础宽度相同,长度为1m~3m。
3.2.4 输配电工程
项目区务名屯村中约有2000亩旱地,规划种植绿色、无公害蔬菜。该区域土壤肥沃,水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较强,交通便利。为促进冯贝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规划在该区域架设高压输电线1.5km左右,低压输电线2km左右,配备250kVA变压器1台,以满足该区域内作物灌溉用电的需要。
3.3 田间道路工程
3.3.1 田间道
项目区共整修田间道69条,共计35495.05m。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田间道12条,共7241.57m,宽度4.5m、5m;砂石路面田间道57条,共28253.48m,宽度3.5m。
3.3.2 生产路
项目区共整修生产路20条,共计14029.53m,均为砂石路面,石渣路基,宽度均为3m。
4.效益分析
4.1 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农民热切盼望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党的惠农政策得到落实,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获得根本性的改变,农业生产将会有突猛进的发展。本项目的成功建设,将会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对其他乡镇甚至周边县区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2 生态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减少了旱、涝灾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改善了土壤质地。通过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等配套措施以及田间道路工程建设,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改善农田小气候,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促进农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和型社会的形成,将收到良好的生态效益。
4.3 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242.13公顷,总投资为2370.64万元,亩均投资为1272.35元。经过测算,项目区耕地年新增净产值可达202.42万元。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是经济合理的,耕地经营管理的直接经济效益是显著的,另外,如果考虑到项目实施后,种植结构调整和升级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将更加可观。
结论
通过对沈阳市法库县冯贝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分析,该项目实施后,对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项目区各项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各项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